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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地质灾害的治理精品(七篇)

时间:2023-12-06 10:20:48

矿区地质灾害的治理

矿区地质灾害的治理篇(1)

【关键词】 矿山地质灾害 类型 防治措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对地质灾害的治理日益重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并在第二十六中第三节专门论述“加强山洪地质气象地震灾害防治”。2011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提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工作方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和预警预报,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认真做好排险防治工作,强化应急抢险处置,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提出“积极探索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所以,本文首先从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出发,探索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 矿山地质灾害的分类

以上矿山地质灾害大至可以分为3类:第一类是对矿产开发方有影响的,第二类是对矿产开发方以外的利益相关者有影响的,第三类是对开发方和非开发方都有影响的。在第一类的地质灾害中,主要包括矿井塌陷、矿井热害、岩爆(矿震)、矿井瓦斯突出、矿坑突水等。这些灾害主要是对矿产开发方产生影响,威胁生产安全,减低生产效率。这种地质灾害只危害资源开发方,不具有一般环境治理的“外部性”特征。在第二类的地质灾害中,主要包括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这些灾害往往是由矿产开发方引发,主要是对矿产开发方以外的利益相关者产生影响,威胁矿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损害矿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地质环境。第三类的地质灾害中,往往是地质作用和开发方共同作用的结果,如酸性矿坑水、砂土液化、水资源破坏与污染、煤田自燃、地震等。这些地质灾害既危害矿产开发方的利益,也对其他利益相关方产生伤害。

2 不同类型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特征

对于内生型的矿山地质灾害,是矿产资源开发中遇到的地质限制条件。这类地质灾害只和一个社会主体发生关系,即资源开发方。虽然这类地质灾害部分是因为地质构造和地质应力等自然力量作用下形成的,部分是由于不合理的开发行为引发的。但是由于这些地质灾害只危害资源开发方,不具有一般环境治理的“外部性”特征。

对于外生型的矿山地质灾害,往往是矿产资源开发引起的,但是和多个社会主体发生关系,即资源开发方引起地质灾害,损害第三人的利益,一开始这个第三人直接表现为矿区居民。实际上,随着地质灾害的产生,地方政府往往也成为利益相关者,因为大量的地质灾害的治理实际上是政府买单的,这个单最终要落到所有的纳税人身上。因此,第二类矿山地质灾害具有典型的环境治理“外部性”特征。对于第三类矿山地质灾害,不仅矿产资源开发方受害,第三人也受害,所以,部分的具有环境治理的“外部性”特点。但是由于资源开发方受害,所有,较之于外生型矿山地质灾害,开发方有更强的治理冲动。

对于二三类矿山地质灾害,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存在大量地质灾害严重的闭坑矿山,这类矿山资源开发主体灭失,难以寻找到原始责任方,往往由政府承担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3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

3.1 积极构建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确认制度体系

对二、三类地质灾害,一定要通过立法明确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使灾害引发方承担灾害治理的责任。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和资源开发行为,要建立地质环境评估,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保证金制度,通过制度使责任方确实承担责任。

3.2 对于政府承担的地质灾害的治理

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投入,通过财政拨款和转移支付,积极投入到地质灾害的治理中。同时,我们要看到的是,政府的责任实际上也是每一个社会居民的责任。民主的政府实际上是群众意志的传达者和执行者。政府责任,一定程度上,就是居民责任。面对地质灾害,居民是这种“外部不经济”问题的受害者,也是“负外部性”产生的参与者,更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受益者。所以说,在确认政府与企业对于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前提下,要让居民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也是居民自身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的知情责任、参与责任、监督责任等。只有确认政府、企业和居民多方承担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才能逐渐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围。

3.3 积极构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多元投资制度体系

(1)各地各级财政要切实加大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投入。由于许多矿区地处偏僻,土地资源的地租较低,自然地理景观吸引的消费者有限,而有的矿山预留资源禀赋低或者开采条件差,从而导致创建产权形成的地质灾害产品无利可图,这就需要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对这些地区的灾害治理进行补贴。各地各级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责任主体,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根据当地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具体情况,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的专项经费。

(2)鼓励金融机构向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地方政府要向金融机构推介地质灾害防治是重点项目、低风险项目、高回报项目的理念,鼓励金融机构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予以政策倾斜。对于短期内难以获利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金融机构要提供贷款优惠,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提供低息贴息等优惠贷款。

(3)设立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公益捐助基金。建议设立“地质灾害防治公益捐助基金”管理机构,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重大意义,增加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来源,缓解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压力,把地质灾害防治公益捐助事业做好、做大、做强。如福建安溪县利用华侨众多的优势,鼓励华侨捐赠进行地质灾害治理,效果良好。

3.4 积极构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涉及矿区居民、企业和政府多方的利益。公众具有地质灾害防治的知情权,矿山地质灾害的信息公开要立体的公开,不仅灾害的情况要有权威部门予以公开,而且灾害治理的情况也要随时予以公开,公开的渠道要广泛和多元,充分利用政府公报、报纸、媒体、政府官网、微博等多种方式予以公布,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矿区地质灾害的治理篇(2)

关键词:地下金属矿山、 地质灾害、境岩土工程

一、矿山地质灾害类型:

矿山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地质作用和人为地质作用使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恶化,并造成人类生命财产损失或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环境严重破坏的灾害事件。有人认为矿山地质灾害是由于人类开采矿山而直接诱发的人为地质灾害。国土资源部按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和发生处所进行划分,将地质灾害分为12类、48种,矿山地质灾害为地质灾害的一个分支。目前我国矿山存在种类多,分布广,影响大,潜在灾害隐患突出等特点,并且存在上升的趋势,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矿山开采引起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包括:崩塌滑坡、深部岩爆等其他地质灾害。

⑴、崩塌、滑坡

崩塌、滑坡是露天矿山最常见的工程地质灾害。它也是发生频度最高、对露天矿山安全影响最大的灾害。崩塌、滑坡主要分为几个方面:①为采空区山体滑坡,主要是由于超量开采而引起;②为露天采矿场边坡失稳;③为排土场、堆渣场边坡失稳,或者尾矿坝垮塌。2009年5月在重庆地质灾害大排查活动中,重庆永川煤矿矸石山被列为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限期予以排除,该矸石山高约430 m,通过降低矸石山高度,削坡减荷,同时在矸石山周围建立3个大型砖厂,对矸石山予以消耗,最终隐患得以排除。湖南柿竹园多金属矿的尾矿库倒塌,形成矿渣碎石流,使沿途3乡2镇的94个村民小组受灾,冲毁房屋39栋,计17810m2;淹没房屋27栋,计8100m2;冲垮3座桥梁。矿区内49人死亡,矿区直接经济损失达1300万元。

⑵、深部岩爆

岩爆是一种与地应力有关的地质灾害,据悉,矿山进入1000m以下进行深部开采时,由于高地应力,硬岩层往往发生岩爆。岩爆就其破裂机制而言,是一种开挖卸荷条件下岩石自身弹性应变能突然释放所造成的脆性破裂或爆裂;红透山铜矿开采达1337m,在采深1100m左右,大片采区花岗岩柱及上下盘发生多次大的岩爆,地表响声如雷,井巷工程遭到严重破坏,给生产带来危害归。

⑶、其他地质灾害

其他地质灾害主要有矿震、地热、地质环境污染、瓦斯突出、矿山泥石流、水土流失等,同样对矿山地质环境带来比较大的威胁。地热一般出现深度在800 m以下。地质环境污染是目前矿山普遍的灾害,主要通过物理法、化学法、生物法进行治理。

二、矿山地质灾害特点及诱因分析:

总体而言,我国目前矿山地质灾害具有以下特点:

(1)种类多,分布广,影响大。据初步统计,全国因采矿引起的塌陷有180多处,塌陷坑1600个,塌陷面积1150km2。全国发生采矿塌陷灾害的城市近40个,造成严重破坏的25个。因露天采矿、开挖和各类废渣、废石、尾矿堆置等直接破坏与侵占的土地已达1.4~2.0万km2,并以每年200km2 的速度增加。

(2)灾害类型与矿山规模、开采方式、矿产类型及所处地域相关。一般来说,露天矿山灾害类型多为水土流失、排土场(山体)滑坡、泥石流、边坡坍塌等。地下开采受采空区影响,灾害类型多为地面塌陷、地裂缝、冒顶、岩爆、突水、瓦斯、地表水土污染、尾矿泥石流以及矿井抽排水导致的近地表水源枯竭等。

矿山地质灾害诱发因素各不相同。有些是开采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如开采深度的增加,使得地应力相应增大引起冒顶、片帮、脱盘甚至岩爆的严重地压灾害;有的是开采中忽视预防或开采不规范、管理不科学导致的,如采空区不及时充填、废渣废水随意排放、水文地质及构造不了解、巷道偏离、盲目指挥、违章作业、私挖乱采等,非稳定因素积聚到一定限度引发各种灾害;曾一度泛滥的民采风潮掠夺式的开采活动也对部分国有大中型矿山造成严重干扰和资源、环境破坏,如我公司孝义铝矿就因民采破坏,被迫缩小克俄矿区境界,浪费储量达230万T。

三、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对策:

现阶段,我国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几率、频度、强度及灾害损失均呈显著上升态势,对灾害的全面预防和彻底治理已是刻不容缓。愈演愈烈的矿山灾害、大量潜伏的灾害隐患、日渐恶化的矿山环境说明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必须上升到政府监管的高度,纳入国家防灾减灾工作范畴。注重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研究,将其列入矿业领域的基础性研究,把矿山灾害、环保、安全生产统一起来。灾害研究要充分依靠科技进步,采用高新技术,研究灾害的发生机制,建立灾害的监测、预报和评估信息系统。我国煤炭矿山正着手建立GIS系统的地质灾害信息库,涉及灾害的时空分布、强度与频度、数据分析、灾害预报及灾情评估等,为灾害防治提供有效服务。矿产资源开发对矿区生态环境的破坏,相当一部分是排放“三废”造成的。通过贫矿尾矿的资源化利用、固体废弃物填沟造地覆土绿化、“废水”闭路循环运用和零排放、有害固体废弃物的安全填埋技术等措施,可缓解资源供给与需求压力,防止地质灾害,减轻环境污染,达到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的目的,实现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⑴、治理规划及分区:

1、进行区内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环境评价,编制斋堂地区矿山环境治理总体规划方案,制定预期目标和相应的治理措施。

2、将治理规划区分为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包括主要道路两侧,风景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清水河保护范围内,市区镇主要规划区内,矿山环境强烈影响区,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较大影响或潜在不安全因素的地区。一般治理区为目前矿山地质环境破坏较小但环境地质背景较脆弱,可适当延后恢复治理的区域。

⑵、主要预防措施:

1、对煤矿矿区的居民区下不明采空区进行勘查:老空区勘查工作的进行可以减轻当地居民的心理压力,各级政府部门可以据此科学的决策预防方案、治理措施或迁村计划,以避免减灾行动的盲目性和无谓损失,以最少的经济投入获取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2、加强塌陷危险区的管理:严格制定遵守有关规定。本区违反塌陷危险区有关管理制度的情况屡有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其教训应予以汲取。建议今后对塌陷危险区的管理,除以国营矿山名义发文警告外,更需政府部门制定法规,特别注意新建、改建问题,不应再人为地增加新的灾害点。严禁滥采乱挖,落实依法采矿不乱采、不越界。对于治理工作应本着“先急后缓、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进行,从本区面临的减灾局势,应采取以下措施,并在具体实施前进行充分的效益论证工作。

3、加强新建、改建建筑工程的选址论证工作:新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都要事先预防建立在老采空分布区上。特别是本区平地面积很少,改建、迁建建筑工程(包括村庄)的选址余地不大的情况下,此项工作尤显重要。若在建设前先进行地下采空区的地表普查探测工作,搞清采空区的分布现状,采取相应的减灾、防灾措施(如搬迁、充填老空、加固房基等),就可以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

四、矿山安全防治新技术的应用与发展:

过去矿工仅凭经验来预测事故征兆,其中敲帮问顶就是最常用的方法!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预测事故征兆的手段也不断得到改进,预测水平越来越高。事故征兆预测由经验法向科学预测技术发展。近几年,国内外矿山积极采用新的预警技术,有效控制了矿山事故的发生或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以微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为先导的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成果,正迅速渗透到矿山领域。例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采矿生产工艺正向遥控和自动化发展。采矿工业正由劳动密集向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转化,矿山生产高度机械化和计算机化。这一切变革也促使一些国家的矿山工人在结构和素质上发生重大变化,技术的巨大变化促使矿工更年轻。技术更熟练、效率更高,同时工作条件变得更安全卫生。实践表明:只有高素质的矿工,才能适应现代化矿井生产的需要。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完善法律、社会、经济、行政等各方面手段。经过长期的努力来实现,增加安全投资并完善投资的实际效果,无疑是一项尽快控制和扭转事故多发的重要措施,而依靠技术进步,可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和安全状况的改善。

1、预测预警仪器:

1)、地震层析X射线摄影机!地震层析X射线摄影机对测定地下矿山深部矿柱的相对应力是一种很有效的工具。如测得高应力区,则可在掘进前去除应力或避开这些高应力区进行掘进,通过连轩地震测量,便知应力是否降低到可安全掘进的状态。用地震层析X射线摄影机识别高应力区具有技术可靠、成本低、效率高等优点。

2)、携带式热应力监测计。澳大利亚芒特艾萨铅锌矿。原岩温度达600C。因此,监测岩石温度对矿工所产生的热应力影响成为等待解决的问题。同时,还可测量湿球/干球温度、空气冷却量、平均辐射热温度、风速和相对湿度,以及接收有关着装、工作负荷和工作强度方面的输入数据。

2、岩土工程治理技术:

环境岩土工程治理技术主要是运用岩土工程的概念进行环境保护的技术,主要侧重于一些具体的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目前岩爆主要针对岩爆的发生机理方面进行防治,对岩爆可能发生部位的地应力进行判定,分析岩爆发生的可能性及岩爆的发生等级,在治理方面主要防止应力集中,目前很多矿山企业引入有限元方法分析采场的应力分布,从而对应力集中的部位采取释放措施。很多矿山利用尾矿对塌陷区进行充填,从而增加尾矿库的容量,效果很好。若在采空塌陷区或者岩溶塌陷区修筑建筑物则需要对塌陷的稳定程度和建筑地基的稳定性进行分析,尽量不要在塌陷未达到稳定的塌陷区内修筑建筑物,若在复垦过程中需要修建房屋等设施,对于井下突水灾害,除了上述运用物理探测方法外,主要有注浆封堵、帷幕注浆截流等措施,目前预测方法主要有统计学方法、突变论方法和现场试验等。对于崩塌、滑坡,主要有控制超采滥挖现象,对出现的危岩及时清除,做好排水工作,减轻地表水、地下水对滑坡的诱导作用。

矿区地质灾害的治理篇(3)

一、我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区地形条件相对复杂,地形起伏较大,表层风化严重,在降水、震动等自然因素和日益加剧的人为活动影响下容易产生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房屋斑裂、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我区镇村、村已发现房屋斑裂、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我区南部丘陵由于部分村民滥采滥挖地表粘土,容易造成边坡崩塌。另外,已关闭的矿山开采企业,也存在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

二、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和隐患区的划定

鉴于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强、来势猛、预测防治难等特点,为加强监测与防治,把矿山企业较集中的镇村、村划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公路段以南至界以北的区域,铝土矿、璞泰粘土矿、天三立粘土矿、苏李粘土矿、杨古粘土矿矿区范围划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原宝石矿采空区、原南郊镇贾黄粘土矿区划为地质灾害“隐患区”。

三、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影响范围、威胁对象及防治对策

(一)镇村采空塌陷。村位于镇西南部,处于煤矿采空区范围内,有居民302户865人。几年来,该村已有30余户村民房屋墙壁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斑裂和地面裂缝,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治对策:

1、镇政府要明确监测人员,强化监测巡查,发现险情迅速上报;

2、对危房设置警示牌;

3、镇政府要做好房屋斑裂较重村民的避险工作。

(二)镇村房屋斑裂、地面下沉、地裂缝。村位于镇东南部,有居民430余户1270余人。2008年4月份以来,由于地下采矿导致该村出现房屋斑裂、地面缓慢下沉和裂缝等地质灾害,地面沉降带穿过该村,趋向由南向北延伸,并向东西辐射。该村的所有房屋都不同程度的受到影响,出现了斑裂现象,最大裂纹宽度达到了10厘米左右,在镇政府的组织下,已对房屋斑裂较重不适合居住的10余户村民进行了搬迁避让。到目前为止,村村民的房屋斑裂、地面下沉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一直持续缓慢发展变化。为彻底消除地质灾害对村民生命财产的威胁,镇政府正在加快推进村新村建设,新村居民楼已建至3层,年底将完成整体搬迁任务。

防治对策:

1、镇政府要明确监测人员,强化监测巡查,发现险情迅速上报;

2、对危房设置警示牌;

3、对房屋出现大面积斑裂,影响村民安全的,镇政府要采取措施,实施搬迁避让;

4、镇政府要安排人员驻村昼夜值班,随时监测塌陷区及周边房屋的变化情况,发现灾情加重,应立即采取避让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5、镇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村整体搬迁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搬迁任务,消除地质灾害对村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三)区域乱采滥挖地表粘土。公路段以南至界以北的区域,历史上由于部分村民乱采滥挖地表粘土,对山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毁坏,形成了大小不等的矿坑、陡坡,威胁到周边从事生产和其他活动的人民群众人身安全。

防治对策:

1、镇政府要做好区域和已毁山体的综合治理;

2、在易发区内设立“严禁乱采滥挖、预防地质灾害”等警示牌;

3、在汛期到来之前进行削坡、护坡、平整和绿化;

4、镇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并取缔私采滥挖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避免形成新的山体损毁。

(四)持证矿山生产企业。现有从事地下开采作业的铝土矿、璞泰粘土矿、天三立粘土矿、苏李粘土矿、杨古粘土矿,历经多年的地下开采形成了大量的地下采空区,容易造成地面塌陷,威胁到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治对策:

1、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生产;

2、要依法合理、规范开采,不超层、不越界;

3、随时注意矿区、回采区的地质结构变化情况,出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并及时治理。

(五)已关闭矿山企业矿区。已关闭的原镇华琦石英矿、后坡石英矿、下沙石英矿、彭阳石英矿,南郊镇贾黄粘土矿、皇住玄武岩矿,历经多年开采形成了多处矿坑、陡坡,关闭后回填治理不彻底,威胁到周边从事生产和其他活动的人民群众人身安全。

防治对策:

1、镇、南郊镇政府要继续做好关闭矿山企业开采区域的综合治理;

2、坚决制止已关闭矿山企业的非法开采;

3、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上,要在汛期到来之前继续进行回填、削坡、护坡、复垦和绿化。

四、组织领导及防治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防治任务逐级明确到人,确保发生地质灾害时,能够及时进行抢险救灾。

(二)广泛宣传,提高防灾意识。各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尽最大可能地防止、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三)建立健全汛期群测群防体系。群测群防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只有长久坚持、持之以恒,才能使它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各镇政府是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要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将灾害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任务到人,形成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镇、南郊镇政府要组建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分队,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出动,确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实施抢险救灾,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矿区地质灾害的治理篇(4)

一、地质灾害定义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作用产生和人为活动诱发的各种地质作用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震、火山等。

二、今年我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区域及防护重点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我县矿产资源的逐步开发,社会因素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日趋严重,特别是汛期的降雨将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将可能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地质部门将我县的大营镇、张八桥镇、周庄镇、李庄乡等乡镇及我县辖区的风景名胜区(点)、人口集中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全县各中小学校等基础设施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防护重点,主要预防崩塌、滑坡、泥石流及采矿引发的地表塌陷、地面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重点防灾区段有:

(一)李庄矿区

该矿区位于我县李庄乡境内,由于采煤导致地面塌陷,并伴有地面裂缝和滑坡。需重点防护程寨沟村、祁家村、姬家村、龙池村、辛寨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和姚孟电厂储灰池的滑坡隐患。尤其是程寨沟村姬家组和孙家组地面塌陷和地裂缝非常严重,裂缝最宽达40厘米以上,已造成房屋裂倒塌和路基下沉,如遇汛期,将会加剧灾情和险情发生。应提前做好汛期预防措施和防灾准备工作。

(二)观音堂林站矿区

该矿区位于我县观音堂林站,距县城30公里,矿区面积4平方公里全部采空,区内地面变形灾害面积1.3平方公里,其中琉璃堂村、赵沟村,桃园沟村、韩家村等受不同程度破坏,部分房屋出现裂缝,需重点防治金庄村桃园沟组及崔家村尾矿堆积造成的滑坡。如遇暴雨将加剧灾害发生。尤其是韩家村,由于大部分村民房屋座落在后山坡上,因往日小煤矿的地下开采,加上汛期的来临,将会造成山体滑坡及地面裂缝、塌陷。干石崖村对面毗邻山坡上部,因采矿堆积大量铝土矿石料,有关单位必须加固加高防护墙,建立警示标志,以防山体滑坡或泥石流伤人损物造成危害。

(三)大营矿区

该矿区位于我县大营镇境内,距宝丰县城23公里,由于煤矿由浅至深多层次的长年开采,使地下岩层不断变动,造成地表多次下沉。据地面勘查,该矿区最大地面沉降落差达2.7米,多处发生采空塌陷,需重点防治宝丰县广源煤业有限公司的滑坡、宝丰县天生煤业有限公司的滑坡、宝丰县双瑞煤业有限公司的地面塌陷、宝丰县泓畅煤业有限公司的山体滑坡和裂缝等。受该矿区地面变形灾害影响的有清凉寺、韩庄、宋坪、李家庄、赵庄、李坪、后窑等村。尤其是娘娘山东北坡滑坡,该滑坡后缘沿青草岭断裂带裂缝长约600米,宽2-7米,下陷0.5-5米,中部出现多个塌陷坑。该处滑坡一旦发生,将使207国道大口子段200余米交通及附近村庄,煤矿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

蛮子营村西南30米山坡处,有一尾矿堆积物,约长120余米、宽25米、高15米、坡陡60°;在蛮子营村西北约150米处有一新的尾矿堆,高约30余米,呈斜坡状,自南向北长约300—400米,在尾矿堆西有一采坑,直径约90米,深约50—60米,如遇汛期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直接威胁该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李庄苇园沟村西北有一废弃采矿坑,呈椭圆形,口径约150米,深约30米,若遇汛期降雨坑内大量积水,易发生坍塌,将危及村民人身安全。

(四)周庄矿区

该矿区位于我县周庄镇境内,由于煤矿在香山矿区多层次复采造成地表多次下沉,王庄、下赵庄、牛庄等自然村的房屋均受不同程度的破坏,需重点防护上河村、王庄村、牛庄村、余东村的地面塌陷。若这些区域汛期雨量过多,将会进一步加剧地面塌陷、裂缝,进而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五)张八桥矿区

该矿区位于我县张八桥镇境内,由于煤矿的长年开采,祁庄、张八桥、苗李、闫洼、河陈、贾岭等村出现地面塌陷。受地表变形灾害影响部分房屋倒塌、良田裂缝、沉陷坑积水沼泽化,汛期要注意观察,严加防护。位于苗李村南的回族小学,由于受采矿塌陷区的影响,导致该校的教室部分房屋墙面出现严重裂缝,造成个别教室不能使用,如遇汛期,将会加剧房屋倒塌,威胁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应严加防范。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宝丰县地貌高差悬殊,降水分布极不均匀,汛期一般为每年的6月至9月份。因此,依据我县气候及降水特点,我县重点防范期确定为六、七、八、九四个月份。

四、汛期地质灾害防范监督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建立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宝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将实行目标考核。乡镇一把手是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行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区(段)和隐患区(段)的监测工作,提出防范措施,建立群防群测、权责分明的地质灾害防范机制。将重点地质灾害危险区及易发地段防灾责任落实到村组、单位和个人,建立岗位责任制、值班制,明确具体人负责,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等应急抢险内容的预防措施,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预防、巡查、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发现险情、灾情立即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各乡镇一把手、财政、国土、环保、交通、建设、水利、气象、民政、林业、卫生、公安、煤炭、安监、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

(二)建立地质灾害动态监测网络系统。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检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尽可能地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及损失降到最低,各乡镇政府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严重隐患点要明确责任人,跟踪负责监测,建立健全乡镇、村、组三级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完善汛期值班、巡查、排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

(三)加强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减少灾害发生。特别是加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的监控,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前,必须首先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建设。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也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各矿山企业应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定期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对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由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治理恢复。

(四)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根据换届或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并建立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专门的应急预案。要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和以地质灾害防治为主要内容的国土资源应急平台建设,应采取预防治理或搬迁避让等各项预防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地灾隐患。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应根据灾害情况大小,在速报县人民政府的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积极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矿区地质灾害的治理篇(5)

【关键词】:地质矿产灾害;类型;防治;探析

在客观上我国地质地貌复杂多样,导致地质矿产灾害类型多样,增加了防治的难度,不合理开发、过度开发又进一步加剧了灾害发生的几率和恶劣程度。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矿产开发开发的种类和规模也日益扩大,但开发手段、环境保护意识、资源利用理念较为落后,既造成大量矿产的不合理开发,又增加了地质灾害可能,严重背离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本文首先分析了矿山地质灾害类型,接着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希望对大家相关课题的研究有所启发。

一、矿山地质灾害类型

矿产灾害指的是矿山地质环境或生态环境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安全和生存环境的过程。过度开发和自然因素均可以导致矿产灾害,根据影响对象,矿产灾害分为影响非开发方利益的灾害、影响开发方利益的灾害、既影响矿区又影响非开发方的灾害;根据灾害的空间分布特点和形成原因,矿产灾害分为地下水诱发灾害、岩土体变形灾害和矿区内部灾害;根据灾害形成所需时间,矿产灾害分为突发型灾害和缓发型灾害。本文根据发生位置,把矿产灾害分为地上灾害和地下灾害。

1.地上灾害

1.1地面裂缝、沉降、塌陷

地面裂缝、沉降、塌陷的危害有:改变地下水道,破坏矿区上方的农田、建筑以及交通基础设施等,最直接的原因是预留矿柱丧失支撑作用。在矿山开采中,井巷掘进是最主要的开采方式,在开采的过程中会在采空区预留矿柱,矿柱年久失修就会逐步丧失支撑作用。

1.2滑坡、泥石流

通常情况下,滑坡、泥石流发生于强降雨之后,强降雨是滑坡、泥石的诱因,但根本原因是露天矿的不合理开采导致矿区的植被被严重破坏,丧失对土壤、岩石的抓力,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增大滑坡、泥石流的发生几率[1]。

1.3崩塌、溃坝

在金属矿的开采中,废水会集聚于尾矿中。随着开采的进行,废水会越聚越多,若不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就会逐渐超过尾矿坝体承受临界值,继而导致崩塌、溃坝

的发生。由于这些废水中含有大量的金属元素,其对矿区下游的生态系统的破坏以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是巨大的。

1.4环境污染

矿产开采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料,如果随意堆放就会污染、破坏矿区周围的自然环境。

2.地下灾害

2.1冒顶、片帮

顶板冒顶,巷道壁片帮是矿产灾害,由不规范的顶板支护引起,属于地下采矿安全事故,轻者阻碍开采进程,重者造成人员伤亡,严重危害着地下采矿的安全高效生产。

2.1突水、突泥

在开采中会经常遇到地下水系的干扰,如果没有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地下水或地下暗河中的水就可能会大量涌入工作面和巷道,冲毁支护设施,淹没开采设备和人员,严重危害旷工的人身安全,阻碍开采进程。此外,蓄水溶洞洞穿、开挖巷道时淋水过大等会导致大量的矿渣、泥沙等拥堵巷道、工作面、逃生路线,导致恶劣前的人员伤亡事件,甚至能摧毁整个矿区。

2.3瓦斯爆炸

瓦斯的主要成分是甲烷,遇明火或在一定温度下会发生燃烧,继而产生爆炸。瓦斯爆炸是煤矿开采面对的首要问题,如果通风不畅,瓦斯不能及时排出,那么就可能发生瓦斯爆炸,是最主要的煤炭安全事故。一旦发生瓦斯爆炸,就会导致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极大。

2.4地热

地热危害主要发生于开采深度较深的矿井中,越深,地热危害就越大,导致工作环境恶化,影响开采的效率。

2.5岩爆、矿震

岩爆是岩层内部应力集中释放的结果,在岩层出现自由面的情况下发生,具有巨大的能量,能瞬时将岩石压碎并向井巷内喷射,对采空区巷道围岩和顶板造成无法承受的压力,对矿井造成灾难性的打击[2]。矿震是一种浅源地震,由矿山开矿炸药爆破引发,对井下脆弱的支护环境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二、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除了矿区水文、地形地貌、地质、降水以及当地气候,诱发地质矿产灾害的因素还有开发理念、矿企管理水平、开发手段、预防救灾能力和采矿技术。除了不可控的自然因素,我们应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

1.找出频繁发生灾害的地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减少矿产开采对灾害点的音响,提升灾害点的安全性,尽量减少由于表层土松动引发的小范围滑坡、泥石流等。

2.在巷道掘进时,合理科学开采,减少对支护的影响。同时,加强围岩和顶板的维护和管理,做到及时加固,防止坍塌和冒顶的发生,确保旷工的人身安全和开采进程。

3.集中处理矿产开采产生的废水、废渣和废料,合理堆放,减少对矿区周围以及下游生态环境的破坏,处理的方式有集中掩埋或废渣库存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把废料、废渣回填至矿区的采空区。同时,建立库坝的巡查制度,确保库坝强度,杜绝溃坝的发生。

4.加强矿区边坡的设计、建设以及后期的管理[3]。设计、建设要确保科学、合理,从根本上独居塌方事故的发生。后期的管理应注重边坡的调查、勘察和维护,及时排除不利因素,结构发生变化时进行加固处理。

5.在开采的过程中,减少对植被的破坏,规划开采过程,杜绝过度开采的显现;划定开采范围,严禁越界开采。对于生态换进原本就非常脆弱的矿区,在开采之初制定生态恢复计划,进行复植,改善植被稀少的境况,减少水土流失,提升矿区的生态环境。

通过对防治措施的论述,我们知道应综合运用多种防治措施减少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恢复矿区周围生态环境,尽量减低人为因素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确保开采的安全高效。

结束语:

总之,在矿产资源的开采中,我们要对矿产地质灾害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采用科学合理的防治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确保矿区工作人员、开采设备的安全,安全高效进行开采工作。

参考文献:

[1]沈晓明.浅谈对矿产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拙见[J].魅力中国,2011(20):110-111.

矿区地质灾害的治理篇(6)

关键词:矿山地质;灾害类型;防治措施

0.引言

近些年来,我国重大地质灾害明显上升的趋势,其种类多、分布广、影响大、造成的损失严重。矿山地质灾害是地质灾害的一个分支,是人类开采矿山而直接诱发的人为地质灾害。而由于矿山的地质灾害大都在深部发生,其勘查多采用遥感信息技术与物理勘查方法。

1.矿山地质灾害的勘查方法

1.1地球信息技术综合方法

目前的信息技术主要是利用遥感集合“3S”技术,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可能的分布.发生地点与区域。如利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对地质灾害发生的高危点位精确定位,并利用遥感卫星进行叠加分析,预测灾变发生趋势。

1.2地球物理勘查方法

主要指应用物理手段,探测岩土圈层相关信息,确定采空区、断层位移、磁场变化等可能的灾害伴发信息,对地质灾害进行提前分析与预测。地球物理勘查矿山地质灾害的方法主要包括高密度电阻率法、视电阻率法、瞬变电磁法、浅层地震法等。这些方法是预测潜在矿山地质灾害重要技术手段。

1.3环境化学勘测方法

在矿山地质灾害预防过程中,人们也常常使用地球化学勘查方法。例如对矿区环境污染的监测,化学探测方法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这种方法的应用能够有效确定污染因素、预测污染趋势、追溯污染源、划分污染区,为污染治理方案的制定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2.矿山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

矿山地质灾害种类繁多,按成灾与时间的关系,可分为突发性矿山地质灾害(如矿坑突水、瓦斯爆炸、岩爆等)和缓发性矿山地质灾害(如采空区的地面变形、环境污染等)。但最常见的是以灾害的空间分布和成因关系分类:

2.1岩土体变形灾害

(1)矿山地面和采空区塌陷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在地下以井巷开采的矿山。在矿山采空区,若保留矿柱不足,或因矿柱受损而失去支撑能力,就会造成地面塌陷。特别是那些矿体埋藏较浅,产状较平缓的矿区(如煤矿),地面塌陷的现象更为常见。矿体埋藏相对较深的地下开采矿山,如果不能及时回填和崩落采空区,当其达到一定规模就会产生大面积塌陷。此外,在岩溶分布区,还会因矿山排水疏干而导致溶洞上方地面塌陷。地面塌陷不仅破坏可耕地资源.建筑物,毁坏道路.水库,还可直接导致矿山某些地下巷道的塌毁,或使大气降水和地表水沿塌陷裂缝灌入坑内,造成淹井事故,直至停工停产。(2)采矿场边坡失稳.滑坡与岩崩主要原因是不合理开采如采剥失调、边坡角度过陡等造成,这种灾害多发生在露天开采的非金属矿山和建材矿山。(3)坑内岩爆坑内岩爆又称矿山冲击,这是因矿坑周边和顶底板围岩,在受到强大的地壳应力作用而被强烈压缩,一旦因采掘挖空出现自由面,即有可能产生岩石地应力的骤然释放,导致岩石大量破裂成碎块,并向坑内大量喷射、爆散,给矿山带来危害和灾难。(4)采矿诱发地震因采矿活动而诱发的地震,震源浅、危害大,小震级的地震即可导致井下和地表的严重破环。

2.2地下水位改变引起的灾害

(1)矿坑突水涌水这是最常见的矿山灾害,突发性强.规模大,后果严重。生产过程中常因对矿坑涌水量估计不足,采掘过程中打穿老窿,贯穿透水断层,骤遇蓄水溶洞或暗河,导致地下水或地面水大量涌入,造成井巷被淹.人员伤亡灾难。(2)坑内溃沙涌泥这是常与矿坑突水相伴而生的灾害。当采掘过程中骤遇蓄水溶洞,常见溶洞中充填的泥沙和岩屑伴随地下水一起涌入,另外一些透水断层和地裂缝也常会使浅部第四纪沉积物随下漏的地表径流涌入坑内。其结果是使坑道被泥沙阻塞,机器、人员被泥沙所埋,严重时甚至会使矿山遭受毁灭性的打击。(3)环境污染环境污染是矿山灾害的另一种重要形式。因采矿、选矿产生的“三废”物质,由于未经有效处理就被排放到江河湖海中,造成环境污染公害事件。采矿还会造成水土流失、土地砂化、盐渍化、地下水断流等。

2.3矿体内因引起的灾害

(1)瓦斯爆炸和矿坑火灾这种灾害最常见于煤矿。由于通风不良,使瓦斯积聚发生爆炸,造成井下作业人员伤亡,矿井被毁;矿坑火灾除见于煤矿外,也见于一些硫化矿床。因硫化物氧化生热,在热量聚积到一定程度时则发生自燃,引发矿山火灾。矿山火灾的危害极大,而且还严重损耗地下矿产资源,如有的煤矿在地下已燃烧上百年,其资源损耗量十分巨大,使当地气候发生改变,农作物和树木大量死亡,田地荒芜,环境严重恶化。(2)地热随着开采深度加大,地热危害不断加剧。我国已有许多矿山开采深度达到800m以下,矿山因含硫量高,开采深度又大,地温非常高。矿山地热灾害导致矿工劳动环境恶劣,严重影响了有关矿山的正常生产。

3.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根据不同矿山的地质条件和地形特点及矿山的开发利用方案,以及灾点的分布特点划分不同层次的防治区,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一般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

3.1重点防治区防治措施

(1)合理设计边坡参数,加强边坡监测,建议作挡墙稳固边坡,开挖后如果出现开裂变形,建议做专门的工程地质勘察。(2)对于原有的灾害点,做好边坡加固和预防工作,尽量消除因矿山开采而诱发灾害复发的隐患。(3)渣场弃渣严格作好方量及边坡坡度的设计,作好挡墙设计,设置拦渣坝,防止泥石流的产生。并充分\合理利用渣场,严禁随意弃渣(特别在公路沿线)。(4)对于坑道开采,在坑道内一定要作好支护,做到边开采边支护,防止因矿顶坍塌.冒顶等而产生的危害,尤其上方有住户处要预防引起上部地面开裂。(5)作好坑道的排水设计,以防因矿坑涌水造成危害。(6)设置监测点,作好监测记录与分析工作,确保在易于发生灾害地段防患于未然。

3.2次重点防治区防治措施

在进场公路、矿山生活区建设中,会形成大量的边坡和一定数量的弃渣,可能形成边坡失稳,造成滑坡和塌方;沿途不合理的弃渣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可能形成坡面泥石流,可能有滚石和飞石危害。

(1)科学合理设计边坡参数,并进行合理支护和加固,边坡上方应设置排水沟,做好地表挡排水措施。(2)加强工地管理,合理堆放弃渣,严禁随意弃渣;在险要地段建设拦挡滚石和飞石的设施。(3)开采结束后,将弃渣场扒平覆土,植树还林,恢复植被。

3.3地质环境恢复方案及措施

为防止水土流失和恢复植被和景观,矿山须规划进行矿山复垦工作,以恢复矿山生态功能。开采弃渣切勿胡乱堆放,必须统一堆放到开采境界线以外的矿山弃渣场内,在开采过程中,有计划地将弃渣回填到采空区。弃渣场经处理后再敷表土.植草种树。

4.结语

矿山地质灾害类型多,引发因素多样,不同类型的矿山地质灾害有着不同的形成机制和表现形式。针对不同矿区的地质环境特点,我们应该选择适当的矿山开采方案,并进行积极的地质灾害勘查方法,做到将灾害消灭在萌芽期。综观当前对矿山地质灾害类型.勘查技术方法和预防措施,查明矿山地质灾害特征,预测灾害体的发展变化,提出防治措施,为矿山防灾减灾提出合理建议。

参考文献

[1]丁雅丽.唐山市体育场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例[J].西部探矿工程,2012(1).

矿区地质灾害的治理篇(7)

新疆地域辽阔,山脉连绵起伏,地形高差悬殊,新构造运动强烈,气候和自然环境复杂多变,因此新疆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频发,已成为全国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省区之一。新疆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特点是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受灾害面积广,危害严重。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和人类工程活动的增强,地质灾害已向成群、连片、多发的趋势发展,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构成越来越严重的威胁,直接影响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定。

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自治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为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环境,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失,促进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我们编制了《2002—2015年**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灾种:突发性地质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

《规划》期限:基准年2002年;近期2002—2005年,中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15年。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

1.地质灾害种类

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新疆突发性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主要受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控制,受特殊气候条件、人类活动及地震等因素影响和诱发。

2.地质灾害分布

由于自然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在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和人类活动的影响下,不同地区和地段的地质灾害类型、频度、规模及其分布规律存在很大差别。新疆地质灾害总的时空分布特征是:在空间上,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出现的区域是沿三大山系环绕两大盆地呈“E”字型展布,即阿尔泰山和北天山围绕准噶尔盆地、南天山和昆仑山围绕塔里木盆地呈向东开口的环状分布;在时间上,年内具有汛期(4—9月)高发、其它时间时有发生、全年呈正态分布的特点,年际具有与大气候特征相对应的周期性(8—12年)变化规律。

不同灾种的分布区域: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主要分布在阿尔泰山南坡、天山西段中低山区和昆仑山山区。其中,崩塌主要分布在山区交通沿线的陡坡、矿山边坡和自然斜坡的陡崖地段,以岩体崩塌为主,其中217国道独(独山子)—库(库车)公路段、314国道中(中国)—巴(巴基斯坦)公路山区段最发育;滑坡主要分布在第四系松散堆积物组成的中低山高陡斜坡区,以伊犁谷地山区黄土型滑坡最为典型;泥石流主要沿中低山区的河流、沟谷发育,重点分布在天山北坡乌鲁木齐—乌苏一带、阿尔泰山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昆仑山与天山复合部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的西部山地)。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天山南北麓低山丘陵的采煤工程分布区。

3.地质灾害危害

新疆地质灾害较为严重,长期以来对城镇、重要工程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历史上曾发生过地质灾害摧毁城镇、铁路、公路、水利工程设施等重大灾害事件。据1998—2002年统计,新疆共发生不同规模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244起,造成43人死亡,2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655万元。其中,2002年灾情最为严重,共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灾害206起,造成14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0775万元。

4.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随着全球气候转暖、人类活动加剧和降雨的集中,近年来新疆地质灾害的发生呈现出范围扩大、时间提前、频次增加、群发性和经济损失增大的趋势。如2002年3月21日新源县则克台滑坡、2002年3月25日巩留县吉尔格朗乡泥石流和莫乎尔乡滑坡、2003年1月7日新源县滑坡等灾害发生时间均较往年提前;2002年发生的地质灾害次数占5年来地质灾害总数的84%,频次大幅增加。2002年4—5月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巩留县、尼勒克县和特克斯县等地连续发生大规模、群发性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共196起,直接造成近亿元的巨大经济损失,占5年来总经济损失的69%。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1.法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1)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对地质灾害的防治方针、规划编制、预案制定、灾害预报、灾害治理、危险性评估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为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2)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认定工作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审查报批工作制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审查和编写工作要求》等。同时,针对自治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危害大和多发生在汛期的特点,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报制度、巡查检查制度、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以及应急调查处理制度等,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正常轨道。

2.地质灾害防治组织体系已经形成

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地质灾害多发县(市)成立了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了“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加强了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为全面落实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建立并运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地质灾害多发县(市)还与各乡、镇(场)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提出了目标,落实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和灾情速报、应急调查处理的快速反应体系已经形成。

3.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工作逐步深入

1993年自治区首次开展了“新疆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自1998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逐渐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的投入力度,并先后安排了“乌鲁木齐市阿拉沟泥石流灾害勘查”、“伊犁地区地质灾害调查”、“阿勒泰市区崩塌、泥石流灾害勘查”、“新疆1:50万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新源县等14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等工作。尤其是“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已完成调查面积172240.8平方千米,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点1531处,涉及202个乡镇场,2569个自然村,普及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了当地政府和群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的认识,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制定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增强了地质灾害的预警能力,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4.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得到加强

在建立和完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巡查检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等工作制度并得到了较全面落实的基础上,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开展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效地保障了建设用地的安全。同时,推行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审制度,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初步遏制了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

5.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

应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信息系统”,在已完成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数据库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的信息化系统。

6.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提高了全民防灾意识

每年以4月22日“世界地球日”为契机,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全疆范围内广泛开展“防治地质灾害”、“善待地球”等多主题、多形式、多内容、多层次的科普宣传活动;同时,紧密结合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对当地广大群众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干部进行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全民防灾意识。

(三)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了长足进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制度不够完善

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外,自治区尚无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方面专门的法规和规章。

2.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严重不足

地质灾害基础调查、专项调查与管理经费没有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缺乏长期固定投入;专项勘查治理经费没有资金来源,尚未形成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3.基础调查工作推进缓慢

全疆仅完成了14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还有60个地质灾害多发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以及重点地质灾害专项调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等工作急需开展。

4.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重

长期以来,由于矿山企业重开发轻保护,“三废”随意堆(排)放、矿山复垦率低、乱采滥挖现象时有发生,致使矿山地质环境恶化,诱发的地质灾害严重。

5.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较低

基础工作薄弱,方法手段落后,装备严重不足,技术人员缺乏,规律掌握不够,预警水平较低。

6.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亟待治理

乌鲁木齐六道湾煤矿地下采空区、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已严重威胁了人民生命和城镇、重要工程设施的安全,急需治理。据初步统计,目前新疆受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严重威胁的人口3万多人,受威胁财产6亿多元。

(四)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

今后5—10年,是我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大开发、大开放和大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新疆作为我国21世纪的能源、原材料战略接替区的地位日益突出,全区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进程全面加快。但是,新疆地质灾害频发,危害严重,将影响新疆经济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工程设施安全,促进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与城镇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至关重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形势十分严峻,任重而道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和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方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和体制改革为保障,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目的,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水平,有效遏制地质环境恶化。将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统一,为自治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公众防灾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建设和监督管理,加强地质灾害调(勘)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信息系统,将消极被动的应急避灾变为积极主动的防灾减灾,使地质灾害防治实现良性循环。在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础上,研究地质灾害发生发展机制,防止地质灾害特别是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发生,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和广大公众的积极性,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加强预测预报,注重合理避让,选择重点治理。

3.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

综合考虑自治区南、北疆地质灾害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统一规划,分阶段实施。重点抓好对人民生命财产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有严重危害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力争在短时间内有所突破,带动和推动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紧地质灾害多发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防治规划工作,集中资金优先安排基础性调查、勘查、监测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做到近期与长远相结合,重点防治与区域环境保护相结合。

4.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治理费用;对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防治投入力度,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化防治体系。

5.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应用新理论研究地质灾害发生和演变规律,采用“3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系统)等新技术、新方法防治地质灾害。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6.坚持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的原则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对辖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负责,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经费列入预算。

(三)目标、任务

总目标:建成相对健全配套的地质灾害防治地方性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查清地质灾害时空分布规律;全面完成受地质灾害隐患点严重威胁的乡、村、学校、居民点的搬迁工程;完成重点区域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工作,危害特别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25%以上;建成并逐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和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严格控制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发生,使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降低。

主要任务

1.2002—2005年

(1)全面完成位于天山北坡经济带、伊犁谷地等地质灾害较严重的23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2)完善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出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

(3)新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质环境监测站,建立天山北坡经济带、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8县1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和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

(4)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保证建设项目用地安全。

(5)完成部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区(点)的专项调查、勘查工作。

(6)完成重点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和乌鲁木齐六道湾煤矿地面塌陷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示范工程,为全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提供经验。

(7)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1处。

(8)建立并完善天山北坡经济带11县(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8县1市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提供地质灾害信息查询。

(9)开展多种形式的全社会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教育,使地质灾害多发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

2.2006—2010年

(1)完成北疆、东疆地区和南疆部分地区共29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2)建立、完善北疆、东疆地区和南疆部分地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3)出台《**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基本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4)建立北疆、东疆地区和南疆部分地区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提供地质灾害信息查询。

(5)新建6个地、州、市级地质环境监测站,优化地质环境监测网络,推广应用“3S”等技术,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6)完成重要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勘查和乌鲁木齐市红山崩塌隐患、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等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7)建成北疆、东疆地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县1个。

3.2011—2015年

(1)完成剩余34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2)建立、完善全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成自治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和信息服务中心,达到监测信息数据的采集、传递、分析、处理及地质灾害预报的自动化,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信息数据社会共享。

(3)加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力度,使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治理。

(4)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得到严格控制。

三、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一)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新疆“三山夹两盆”的地形地貌和地质构造格局,不仅控制着地质环境条件和区域水热条件的变化,而且对地质灾害的形成、发育和分布也起着控制作用。山区在历次构造运动特别是新构造运动作用下持续强烈上升,沟谷深切,降水比较丰沛,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极为发育,且发生迅速,持续时间短,破坏作用大,很难防治,加之人类活动加剧,使地质灾害的发育在规模上由局部孤立向群发成片趋势发展,在空间上有以中低山区为主向高山区扩展的趋势,在时间上由汛期发育向以汛期为主、各个季节时有出现的趋势发展。

地质灾害总的发育特征是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三大山系由西向东具有由强变弱的趋势,其中天山最为发育;在天山西段伊犁谷地和天山中部多呈环带状分布。各大山系沿沟谷和交通沿线常呈条带状发育。

(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根据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灾害类型、发育强度、诱发因素、分布特征和人类活动强度将全疆地质灾害划分为高易发区(A)、中易发区(B)、低易发区(C)、不易发区(D)四个一级单元。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进一步划分为:

A1伊犁谷地山区以黄土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A2重要交通沿线山区段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A3天山南北麓和准噶尔西部山地低山丘陵含煤带以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A4大河流域山区段及西昆仑高山区以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进一步划分为:

B1中高山、极高山以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

B2其它山区不同灾种集中分布的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1)伊犁谷地山区以黄土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1)。

主要涉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巩留县、尼勒克县、特克斯县、昭苏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伊宁县、霍城县和伊宁市的中低山丘陵区,总面积20530.80平方千米。伊犁谷地为北、东、南三面高山环绕向西开口的喇叭形谷地,山体由古生界火山碎屑岩及海相碎屑岩类、碳酸盐岩和中新生界碎屑岩类组成,在云杉林带以下中低山丘陵区多覆盖有数米至数十米厚的湿陷性黄土层。由北冰洋和大西洋来的潮湿气流进入伊犁谷地后,受北、东、南三面山体阻挡,形成比较丰沛的降水,多年平均降水量由西向东呈明显递增趋势:西部的察布查尔县和伊宁市年均降水量在260毫米左右,向东到新源县递增至477毫米,到中山带巩乃斯林场附近的雪崩站骤增至1139.7毫米。由于降水较多,水流侵蚀切割强烈,切割深度在600—800米,加之采矿、修路切坡、放牧等人类活动的影响,使许多较陡的斜坡处于不稳定状态,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灾害。在低山丘陵含煤地层分布区,由于地下采矿活动易形成地面塌陷灾害。

(2)重要交通沿线山区段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2)。

主要涉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新源县,塔城地区乌苏市,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哈密地区哈密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若羌县,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叶城县,和田地区和田市、皮山县、墨玉县,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阿克陶县共17个县(市、区),包括216、217、218、219、312、314、315国道山区段、南疆铁路鱼儿沟至和静段和兰新铁路了墩至十三间房段等,总面积19403.84平方千米。这些重要交通干线穿越高山、中山、低山、丘陵和山间盆地等地貌单元,穿越的山体组成岩性以古生界火山碎屑岩类、碳酸盐岩、花岗岩类和中新生界碎屑岩类、松散岩类为主。该区年均降水量,217国道独-库公路段南天山分水岭以北为500—600毫米,巩乃斯谷地达800毫米以上;分水岭以南小于500毫米。314国道中-巴公路山区段多为300—450毫米。314国道干沟段和兰新铁路了墩至十三间房段小于100毫米。山区特别是天山中西部降水和融雪水比较集中,水大流急,天山和昆仑山中西部沟谷切割深度多为800—1000米,局部600—800米,东部在200—500米。受修路切坡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影响,导致斜坡失稳而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高山区发育有寒冻风化、冰川冻融等引发的基岩崩塌、泥石流;中山区沿侵蚀切割的沟谷发育崩塌、滑坡和泥石流;217国道独-库公路段沿库车河含煤地层的局部地段,还发育有煤矿采空区地面塌陷。

(3)天山南北麓和准噶尔西部山地低山丘陵含煤带以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3)

主要涉及塔城地区的乌苏市、沙湾县、托里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昌吉回族自治州的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米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乌鲁木齐市的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东山区,哈密地区的巴里坤县、哈密市,吐鲁番地区的鄯善县、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库尔勒市、轮台县,阿克苏地区的库车县、拜城县,和田地区的皮山县、和田市共28个县(市、区),总面积16916.24平方千米。该区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组成岩性主要为侏罗系泥岩、砂岩、砾岩、页岩夹煤层。多年平均降水量,天山北麓和准噶尔西部山地在200—300毫米之间,天山南麓在50—100毫米之间。由于长期开采地下煤层,形成的采空区数量多、面积大,加之煤层自燃的影响,导致地面变形、塌陷。

(4)大河流域山区段及西昆仑高山区以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4)

主要涉及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塔城地区乌苏市,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焉耆县,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拜城县,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泽普县、莎车县、叶城县,和田地区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洛浦县及乌鲁木齐市的乌鲁木齐县共16个县(市)。该区包括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奎屯河流域、玛纳斯河流域、库车河流域河流出山口段,开都河流域、叶尔羌河流域、喀拉喀什河流域山区段及西昆仑高山区段等,总面积19963.16平方千米。地貌类型为中高山、低山及丘陵,组成岩性主要为古生界火山碎屑岩类、碳酸盐岩、花岗岩类和中新生界碎屑岩类。多年平均降水量差异较大,中高山区多在300—400毫米,低山丘陵区多小于200毫米。由于高、中山区降水较集中,侵蚀较强烈,天山、昆仑山西部沟谷切割深度大于1000米,中部和阿尔泰山600—800米,加之受修建水库、引水渠系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常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1)中高山、极高山以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1)。

主要涉及全疆除克拉玛依市和吐鲁番地区以外的12个地、州、市的43个县(市),包括天山、昆仑山和阿尔泰山的高山、极高山区和部分中山区,总面积165116.85平方千米。组成岩性主要为太古界—元古界深变质结晶岩系和古生界火山碎屑岩类、碎屑岩类、碳酸盐岩及各期次花岗岩类。由于高山区和极高山区分布有大面积常年积雪和现代冰川,寒冻风化作用和冰蚀作用十分强烈,加之区内降水丰沛(降水量多在300—600毫米之间),中山区水大流急,沟谷切割深度大于1000米,崩塌和泥石流比较发育。由于雪线以上人类活动极少,雪线以下的高山草甸也仅有一些季节性牧业活动(夏牧场)和局部采矿活动,所以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不大。

(2)其它山区不同灾种集中分布的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2)

主要涉及全疆除克拉玛依市以外的13个地、州、市的55个县(市),分布在阿拉套山、阿尔金山高中山区,天山、阿尔泰山、北塔山、昆仑山北坡中低山区和准噶尔西部山地,总面积198563.04平方千米。组成岩性主要为古生界火山碎屑岩类、碎屑岩类、花岗岩类和中生界碎屑岩类。中高山区降水较多,北疆地区多在300—400毫米,南疆和东疆地区多在100—300毫米。因降水较集中,常形成暴雨洪流,水流切割较强烈,切割深度500—600米,崩塌和泥石流灾害较发育。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涉及全疆14个地、州、市的72个县(市),分布在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三大山系的低山丘陵区和昆仑山—阿尔金山部分高山区,总面积344328.64平方千米。组成岩性为前古生界变质岩系,古生界碎屑岩、火山碎屑岩类、碳酸盐岩和花岗岩类,中生界和新生界碎屑岩类等。北疆地区年均降水量在100—200毫米,南疆地区和东疆地区年均降水量均小于100毫米。由于降水稀少,流水破坏作用较弱,高山区人烟稀少,低山丘陵区地形平缓,地质灾害发育较少。

4.地质灾害不易发区(D)

主要分布于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吐鲁番—哈密盆地、焉耆盆地、伊犁谷地、塔城盆地及巴里坤—伊吾盆地等若干山间盆地的平原区,总面积880077.40平方千米。

盆地平原区地形平坦,降水稀少,蒸发强烈。年均降水量,北疆一般在100—200毫米,个别地区可达300毫米以上;南疆和东疆均小于100毫米。地表组成岩性均为第四系松散堆积物,突发性地质灾害不发育。人类活动主要集中在盆地边缘绿洲地带,土地次生盐渍化较为普遍,对农业危害较大。塔里木盆地分布有塔克拉玛干流动性大沙漠,准噶尔盆地分布有古尔班通古特固定—半固定沙漠,吐鲁番—哈密盆地分布有库木塔格流动性沙漠。在沙漠边缘,土地沙漠化日益加剧,危害相当严重,直接威胁到一些城镇和绿洲的生存与发展。

四、地质灾害防治分区与防治工作部署

根据新疆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结合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Ⅰ)、次重点防治区(Ⅱ)和一般防治区(Ⅲ)。结合致灾的灾种不同和区域性地质灾害的危害特点,在重点防治区内进一步划分出4个防治亚区,在次重点防治区内划分出2个防治亚区。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放在易发程度高的经济发达区、人口相对密集区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分布区。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分轻、重、缓、急和按近期、中期、远期进行工作部署。

(一)重点防治区(Ⅰ)

1.伊犁谷地山区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1)

分布于伊犁谷地黄土覆盖的中低山丘陵区和煤系地层区,面积21632.24平方千米。滑坡、泥石流灾害在新源县、巩留县、尼勒克县和特克斯县尤为发育,地面塌陷灾害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的8县1市均有分布。近期完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8县1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并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新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质环境监测站,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对受重要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的学校、农牧民实施移民搬迁工程;中期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立自治区级滑坡、泥石流专业监测网络和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安排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完成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勘查与治理工作;远期完善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体系,全面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工作。

严禁已迁出危险区域的居民回迁。限制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范围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确需建设且又无法避让的,必须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治理。

2.重要交通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2)

该区包括216、217、218、219、312、314、315国道山区段、南疆铁路鱼儿沟至和静段、兰新铁路了墩至十三间房段等,面积20598.30平方千米。

近期完成217、312、314国道山区段的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划定危险区,建立警示标志,制定防灾预案,完成217国道独—库公路山区段、312国道果子沟段地质灾害勘查;中期完成乌鲁木齐市河滩快速路红山崩塌隐患、217、312、314国道山区段地质灾害治理和216、218、219、315国道山区段地质灾害工程勘查与治理;远期完成其它交通沿线山区段地质灾害工程勘查与治理。

在重要交通沿线两侧200米范围内,严禁露天采矿活动,限制地下采矿活动;严禁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其他人类活动。

3.天山南北麓和准噶尔西部山地低山丘陵含煤带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3)

该区包括准噶尔盆地西、北、东部、吐—哈盆地北部、塔里木盆地南部及天山南北麓的低山丘陵煤矿区分布段等,面积36353.38平方千米。

近期完成天山北坡经济带11县(市)以地面塌陷灾害为主的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完成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煤矿地面塌陷区治理示范工程,出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审制度和新建矿山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储量压覆占用制度。

中期完成全疆其他县(市)以地面塌陷灾害为主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对米泉铁厂沟、乌鲁木齐碱沟等煤矿地面塌陷区实施工程治理,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建立全疆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

远期完成重要矿山及威胁城镇、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矿山地面塌陷勘查工作,选择部分煤矿地面塌陷区实施工程治理,完善全疆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

严禁威胁城镇及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采矿活动,禁止在地面塌陷危险区进行其它人类活动。

4.大河流域山区段及西昆仑高山区以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4)

主要包括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叶尔羌河山区段(以暴雨泥石流为主)、喀拉喀什河、西昆仑高山区及天山南北麓大河山口段(以滑坡—泥石流为主),总面积25601.87平方千米。

近期完成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叶尔羌河山区段以泥石流为主的专项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中期完成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治理和叶尔羌河、开都河山区段,库车河、喀拉喀什河、奎屯河、玛纳斯河等出山口段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以泥石流、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工作;远期对其他各大河流出山口段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勘查工作,采用生物、工程等措施进行长期治理。

严禁从事诱发对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工程设施安全构成威胁的泥石流、滑坡灾害的人类工程活动。

(二)次重点防治区(Ⅱ)

1.中高山、极高山以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1)

分布在天山、昆仑山西段和阿尔泰山林带以上的中高山、极高山地带,面积135993.50平方千米。雪线以下的高山草甸多为良好的夏季牧场,局部地段存在采矿活动。通过分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设立警示标志、实施避让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等预防工作,以避让为主,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中低山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2)

主要分布在阿尔泰山南坡、天山、昆仑山—阿尔金山北坡的中低山区等,面积105898.74平方千米。人类经济活动主要为矿业开发和牧业生产。

通过分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采取以避让为主的防治手段,达到防灾减灾目的;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审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对矿业开发诱发的地质灾害,采用工程、生物等多种措施进行治理。

(三)一般防治区(Ⅲ)

包括全疆除重点防治区和次重点防治区以外的所有地区,面积1322012.15平方千米。低山丘陵区多为小型崩塌和泥石流,局部地段存在滑坡;盆地平原区存在沙漠化、盐渍化。

分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采取避让和生物工程措施对低山丘陵区地质灾害进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水土等自然资源,保护并逐步改善生态环境;采取退耕还林、还牧、还草、植树造林等措施,防治土地沙漠化;采取竖井排灌、井排与渠排相结合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防治土壤盐渍化。

五、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工程

(一)基础调查评价与区划

1.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是查明地质灾害类型、灾害隐患、分布状况、发育规律、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建立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的基础工作;为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建立监测预报体系和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依据。

近期安排昌吉市等23个县(市),中期安排奇台县等29个县(市),远期安排阿克苏市等22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石河子市等12个平原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结合相邻县(市)一并完成(见附表一)。

2.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

新疆矿产资源丰富,矿山分布点多、面广,历史遗留的地质环境问题和诱发的地质灾害十分严重。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是查明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和诱发的地质灾害,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提供科学依据的基础性工作。根据矿产资源开发诱发的地质灾害及其对城镇和重要工程设施的威胁程度,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近期开展天山北坡经济带11个县(市)的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中、远期完成全疆12个地、州、市75个县(市)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见附表二)。

3.城镇、学校、重要工程地质灾害专项调查

地质灾害专项调查是查明威胁城镇、学校、重要工程设施的地质灾害种类、分布、规模、特征及危险性和危害性的专门工作,为地质灾害防治,保障城镇、学校、重要工程设施的安全提供依据。调点是威胁城镇、学校、已建和新建的铁路、国道、省道、水利水电等重要工程设施和风景名胜旅游区的地质灾害隐患,按近、中、远期分别进行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见附表三)。

4.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工作是在专项调查基础上,选择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威胁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勘查,查清灾害隐患点特征和形成机制,为治理提供依据的专门性工作。

近期安排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昌吉庙尔沟乡板房沟学校滑坡、217国道独-库公路段、312国道果子沟段、乌苏市四棵树河渠首段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

中期安排312国道天山山区后沟段等7处重要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隐患和米泉市铁厂沟煤矿区地面塌陷等4处地面塌陷灾害勘查(见附表四)。

远期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各类专项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再选择重点安排。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建设

1.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体系

(1)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

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按照“分步建立、逐步完善”的原则,建立自治区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近期完成23个县(市)、中期完成29个县(市)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的建立;远期形成覆盖全疆地质灾害多发县(市)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见附表五)。

(2)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建设

对于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专业技术人员采用专业设备进行监测;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由建设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形成自治区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实现监测数据传输、自动处理。

近期建成伊犁谷地、天山北坡经济带两个区域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中期建成北疆、东疆重要地质灾害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远期建成覆盖全疆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

2.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建设

建成以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指挥核心、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为主体的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指挥中心,建成以各地(州、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指挥核心、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各地勘单位为主体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构成全疆的应急反应系统。配置必要的专业设备,每年汛期前进行险情巡查,重点检查各级防灾方案、群测群防网络、汛期值班、监测责任的落实情况,并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汛期中对监测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接到险情或灾情报告及时组织技术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调查灾害原因、发展趋势,协助当地政府采取应急措施,并提出处理对策;汛期后进行复查,总结经验,部署下一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建设

近期建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滑坡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通过详细的地质环境调查、灾害历史和降水历史资料分析、滑坡和气象水文监测等,研究滑坡灾害的形成机制,掌握滑坡灾害主要诱发因素,特别是融雪水和降雨在灾害发生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发生滑坡的临界降雨量、降雨强度和积雪深度,充分运用“3S”等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开展滑坡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中期完善巩留县滑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建设,建成巩留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县。远期推广滑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经验。

(三)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建设

通过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自治区地质灾害数据库、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地质灾害防治决策支持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建成地质灾害监控空间信息网络系统。对地质灾害进行信息采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及时反映地质灾害综合研究成果及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准确地将这些成果和信息提供给政府决策部门并传播给广大公众,为新疆的经济建设服务。

近期完成23个县(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建成自治区地质灾害监控中心站。通过互联网实现区级中心站与国家中心站信息数据共享,及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为国家防灾减灾提供基础信息。

中期完成29个县(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建成14个地、州、市级监控站,实现国家、自治区中心站与地、州、市级监控站的网络互联和信息数据共享。建立相对完善的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和互联网的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实现地质灾害监测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及成果等全过程的有效管理与监控,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远期完成其余34个县(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建成较完善的自治区地质灾害数据库、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地质灾害防治决策支持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成立地质灾害信息服务中心,建成自治区较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控空间信息网络系统,及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为自治区防灾减灾提供基础信息。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按照避让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分别采取搬迁避让或工程措施,如排水、疏导、削坡清方、锚固、支挡、回填等,有计划地安排严重威胁城镇、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矿山、交通干线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程。

(1)移民搬迁工程

按照先勘查选址、后搬迁的原则,近期安排受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4所学校、2483户农牧民共计13552人的移民搬迁工作;中、远期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专项调查等工作基础上,选择重点,科学合理安排移民搬迁工作。

(2)城镇和重要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中期安排昌吉市庙尔沟乡板房沟学校滑坡、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乌苏四棵树河渠首滑坡灾害等治理工程;远期在重要工程地质灾害专项调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的基础上再选择重点安排(见附表六)。

(3)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近期完成乌鲁木齐六道湾煤矿地面塌陷区治理示范工程;中期对米泉铁厂沟煤矿等4处影响城镇、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地面塌陷实施治理;远期在矿山地质灾害专项调查与地质环境评价的基础上,选择重点实施治理(见附表七)。

(4)交通沿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中期安排乌鲁木齐市河滩快速路红山崩塌、217国道独-库公路山区段崩塌、滑坡、泥石流等8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远期在重要交通沿线地质灾害勘查的基础上,对严重威胁交通设施和交通安全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见附表八)。

六、保障措施

(一)推进法制建设,依法防治地质灾害

以现有的国家、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规和规章为基础,尽快制定出台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形成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为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二)加快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的建立

各地、州、市、县(市)要根据本《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和广泛宣传,并按照规划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根据上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及本行政区地质灾害的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地质灾害防治目标、防治原则、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的保证措施,同时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必须与同级相关规划相衔接。

各级政府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的领导责任制,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执行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

各级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和减轻地质灾害危害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不仅在工程建设、科学研究、宣传教育等工作中有规划,同时各项经济活动、社会活动都应当有防治和减轻地质灾害危害的内容和指标。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

各级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确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及领导责任制,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到位。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管理,要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写及实施制度、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制度、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监测制度等,切实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逐步建立并完善相关技术要求,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技术工作规范化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新疆实际,逐步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以及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估)、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技术要求,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技术工作规范化。

(五)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奖惩制度

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制度。

(六)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费来源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性事业,要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与治理。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交通、城市建设和防汛抗旱、扶贫等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

(七)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创新,提高地质灾害的综合防治能力

充分发挥科研单位与院校技术优势,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勘查、治理、监测、预报等方法的综合科学技术研究和普及、推广工作。充分利用“3S”等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快速处理水平,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队伍尤其是群测群防网络体系队伍建设,注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不断进行知识更新,积极培养理论水平高、知识面广、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学术带头人,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地质灾害防治的综合能力。

(八)加强部门合作,逐步推进社会化减灾系统建设

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建设、水利、铁路、交通、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分别负责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重点水利电力工程、交通干线、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防灾预案,建立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系统。同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减灾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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