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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的关系精品(七篇)

时间:2024-03-15 16:51:08

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的关系

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的关系篇(1)

我国正处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企业是构成经济结构的重要单位,企业担负着国计民生物资的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外部发展影响着我国经济运行的整体形势。在企业生产与经营过程中,需要做好多方面的工作。其中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是企业保持稳步发展的必要途径。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就是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保证企业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二、会计核算与监督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会计核算与监督的主要内容

会计核算主要是指以货币为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过程,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记账、算账、报账。会计核算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分析准确的会计信息,为企业提供需要的会计信息,更好的指挥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会计核算的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第一,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并且通过实物量度和劳动量度辅以计算。第二,会计核算具有连续性和系统性,兼顾全面性和综合性特点。第三,会计核算以真实合法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会计监督是专业的会计机构和人员按照法律规定,通过会计手段对企业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以及有效性的监督活动。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也是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一部分。会计监督既是内部监督也是外部监督,会计工作人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行使会计监督的职能,对企业的经济事务进行监督和督促,保证企业能够在合法和合理的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会计人员的监督职权是由法律赋予的,会计人员行使监督职能受法律保护。在财务管理中,会计核算与监督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从目前会计核算与监督的实施来看,除了上述两项内容之外,会计核算与监督在职能方面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核算和监督其重点内容在于对会计管理过程进行认真核对和监督,最大程度的保证会计管理的准确性和高效性,使会计管理能够在准确性和整体性上满足实际需要。

(2)会计核算和监督的重点在于核算和监督,主要实现了对财务管理过程的二次核对,并对会计管理结果进行监督,确保财务核算结果的准确性,使整个会计管理过程都能受到有效监督,保证财务管理取得实效。

(3)会计核算和监督使整个会计管理过程能够满足实效性和透明性要求,实现了对整个会计管理过程的核对和监督,对会计管理过程具有重要意义。由此可见,会计核算和监督是会计管理过程的重要内容,积极履行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是保证会计管理过程取得实效的关键,对提高会计管理质量有着重要的促进。

(二)会计核算与监督对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性

我国企业发展过程与市场经济的进步有着密切的关系。市场经济的供需关系由市场变化决定,企业在市场调节的作用下,可以拥有很多机会,也会面临一些挑战。在企业的管理工作中,会计核算与监督是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必需的面对的工作。会计核算与监督,能够利用会计信息的准确性,通过分析明确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状态。会计核算工作是以实际发生的经济活动为参考依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核算工作能够再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通过真实的判断,能够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项目做以评估。核算是计算和分析的过程,也是形成报告的过程,形成报告就是为了能够给企业的决策者提供必要的信息,让企业决策者在处理企业事务和确立发展方向的时候,有完整的参考依据。而会计监督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具有决定作用。会计监督能够从大方向保证企业的发展道路是正确的。我国正处于发展中国家水平,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国计民生的物资为主要项目,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否保持在合法与合理的范围,通过会计监督就能够准确定位。从会计核算与监督来看,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对企业生产经营有着重要影响,其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核算与监督关系企业生产经营的透明度。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实行会计核算与监督之后,企业生产经营的透明度得到了全面提高,实现了对会计管理的全面监督,使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都在监督与管理之下。因此,会计核算与监督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的透明度。

(2)会计核算与监督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有效性。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而言,会计核算与监督既能提高会计管理的整体质量,同时也能满足会计管理的实际需要,对会计管理的开展有着重要意义。因此,会计核算与监督对企业生产经营有效性有着重要作用。

(3)会计核算与监督关系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性。对于企业而言,生产经营是企业的长期行为,具有较强的持续性。在这一过程中积极开展会计核算与监督,不但能够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取得实效性,同时还要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持续发展。

三、有效发挥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方法和途径

(一)正确认知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

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我国的多数企业过多重视企业经营利润的创收,我国企业经历了一个过度追求经济效益的阶段。重视经济效益就会忽略企业的健康发展,企业就会陷入生产与经营粗放的管理阶段。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经营者越来越发展企业长期发展必须要坚持的原则。我国企业坚守的会计规范主要为《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法》,而二者的执行更多的在于宣传,而没有从实际操作角度促进会计核算与监督的积极作用。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今天,我国企业要想参与到更多的国际竞争中,就要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会计核算与监督能够从根本上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能够通过会计核算与监督保证企业能够在激烈的竞争能够有自己的发展特色。在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发挥过程中,要想保证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作用得到全面发挥,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对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了解。在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发挥过程中,要想保证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得到良好的推行,并保证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就要加强对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了解,在充分了解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基础上,做好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运用。

(2)对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有足够的认识。结合当前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实际,在会计管理过程中,对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有足够的认识,是保证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的关键,只有加强对二者的认识,才能推动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发挥。

(3)准确把握会计核算与监督原则。考虑到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实际,在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中,只有把握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才能保证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得到良好的开展并取得实效。因此,准确把握会计核算与监督原则,是推动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关键。

(二)构建会计核算与监督的机制

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一个连续的活动,生产经营涉及的内容和项目较多。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不仅要定期进行,而且还需要建立长期的会计核算与监督机制。会计核算与监督机制需要在会计程序、会计政策、账簿制度、内部凭证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定期盘点制度等方面进行细致合理的划分。核算与监督机制要有明确的规定,通过制度制约具体的操作行为。构建会计核算与监督机制要将日常监督与长期监督相结合,通过连续不断的监督检查,形成会计工作的长期效应,保障每项措施落实到位。考虑到会计核算与监督的重要性,在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想保证二者取得积极效果,就要从构建会计核算与监督机制入手,以良好完善的工作机制,确保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1)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在一起。在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机制建立过程中,只有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在一起,才能保证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机制的作用得到全面发挥。

(2)构建完善的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机制。在充分料及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内容的基础上,只有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制定具体的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策略,并以此作为构建完善的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机制的基础,才能保证工作机制的建立取得积极效果。

(3)进一步健全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体系,保证其实施效果。结合当前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体系,是畅通企业生产经营以及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效的关键。基于这一认识,对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体系进行健全和完善是十分必要的。

(三)建立专业的会计核算与监督机构

在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需要各个部门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同样,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也要由专业的人员担任。我国现阶段的企业财务管理中,专业性标准还不是很高,个别企业的财务人员专业性不高。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是一项严肃性很高的工作,所有的会计信息都需要在专业的环境下进行审核。会计核算与监督机构需要拥有专业的人才和设备,在核算与监督过程中,保持适宜的节奏。只有专业性的机构才能够将会计核算工作做到实处。发挥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能够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划会计工作的秩序,形成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在企业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中,专业的会计核算与监督机构是保证两项工作能够得到全面有效实施的关键。基于会计核算与监督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专业的会计核算与监督机构,是保证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设立会计核算与监督部门。在企业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中,考虑到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特殊性,只有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设立专业的会计核算与监督部门,才能保证企业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2)对会计核算与监督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在专业的会计核算与监督部门建立过程中,不但要明确会计核算与监督部门的职责,还要对会计核算与监督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保证会计核算与监督部门能够高效运转。

(3)赋予会计核算与监督部门足够的职权。鉴于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特殊性,在其工作中,应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赋予会计核算与监督部门足够的职权,保证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

(四)做好企业内部与外部的统一协调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是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相互作用的结果。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设计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环节的认定都需要大量材料的支撑。企业内部与外部的统一协调就是要做到核算与监督工作保持完整性,在内部控制与外部约束上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财务信息的审查上,保证资料的全面性、合法性、真实性。为国家相关部门提供真实的信息,依法进行核算与监督工作。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发挥能够从根本上清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精确的计算和分析,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使企业能够在规范化的运营环境中发展壮大。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以及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实际职能,只有做好企业内部与外部的统一协调,才能保证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进而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求,达到提升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质量的目的。为此,做好企业内部与外部的统一协调,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只有把握这一原则,才能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保证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有效实施。

四、结语

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的关系篇(2)

【关键词】会计核算 事后监督 动态化运作

在会计核算质量要求日益严格的新趋势下,为了进一步发挥事后监督的保障作用,追求健全的核算安全防控体系,探索将监督重点从着眼于对核算结果的监督扩展到对核算动态化监督,将风险防范有效控制在会计核算动态化的各个环节,是创新事后监督理念、监督手段,改进监督效果的有益途径。

一、动态化监督的必要性分析

(一)有利于做到监督及时,降低核算风险可能性

目前事后监督工作的主要介质是被监督部门的纸质凭证、账表与核算系统业务信息,这些资料信息是会计核算结果的集中反映。事后监督未发现差错并不能排除核算不规范的情况,因违规业务操作不一定产生差错,却增加了以后产生业务差错以及资金风险的概率。因此,将监督重点进行会计核算动态化运作,将动态化监督与结果监督相结合,是事后监督防范资金风险,提升监督效力的必要措施。

(二)有利于完善资金风险防控体系,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目前人民银行风险控制体系的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主要情况是:人民银行的风险控制体系主要包括业务部门的管理控制、内审部门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执法监察和事后监督部门的事后监督;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业务部门的管理控制属于自我控制。内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是有重点的,但却是非连续、不及时的。风险防控体系缺乏对业务部门核算动态化独立、连续的监督。

二、动态化监督的实施

(一)监督传导介质为核算系统日志

人民银行会计核算基本实现了电子化,中央银行集中核算系统可以产生ABS核算系统日志,国库核算系统可以产生TBS核算系统日志。以ABS3.0核算系统日志为例,日志记载的要素包括:终端号、操作员代码、操作性质代码、账务日期、系统时间、主要内容。从日志中我们可以知道在什么时间、什么机器上、哪位操作员进行了什么性质、什么内容的操作。系统日志集中反映了当日所有操作人员的操作明细,是对核算动态化的详细记录。所以,我们可以将核算系统日志作为动态化监督的传导介质。

(二)监督方式——电子化辅助监督

目前对核算系统日志的监督以手工监督为主,这种监督方式存在诸多弊端:一是信息量过大,难以监督全面。以国库核算系统日志为例,每天打印的日志一般有成百千条信息,靠手工监督难以面面俱到;二是信息交错记载,监督效率低下。系统日志完全按照时间顺序打印,各操作人员操作信息交错记载,监督工作费时费力,难以发现操作隐患;三是人员配备短缺,难以监督到位。事后监督人员每日忙于会计凭证的监督,仅有很少的时间和精力用来监督系统日志。

(三)监督内容——合规性与实质性审核

对核算动态化的监督可以分为合规性审核和实质性审核两种。前者只需审核系统日志、各项操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有无异常现象等。后者则需要将系统日志与会计凭证联系起来,审核操作记录与会计凭证内容是否一致。这里我们以ABS3.0核算系统日志为例简要阐述如何进行动态化监督。

1.合规性审核。(1)审核有无异常操作。如数据恢复操作是否经分管行领导审批;日初始化和日终处理的时间是否正常,异常情况是否提供说明;有无在非工作时间内进行业务操作,节假日加班等是否经批准。(2)审核各操作人员是否按各自工作权限操作。按“操作性质代码”排序,审核各项重要业务参数的设置和用户管理是否由会计主管进行操作;根据“操作员权限表”,审核各操作人员权限有无变化、是否按当日权限进行业务操作。(3)审核各操作人员操作流程的合规性。逐一筛选各操作人员记录,审核其操作的规范性,如是否及时签退等;找出“终端号”和“操作员代码”之间的对应关系,从中了解某操作员一般在哪个对应的终端上操作,如果其操作终端出现改变,如某账务核算员突然出现在以往是资金清算员的操作终端上操作,应当引起关注,监督人员必须及时询问。

2.实质性审核。(1)审核资金流出的真实性、完整性。筛选“支付系统往来记账岗”和“国库内部往来记账岗”操作记录,审核国库内部往来、大额支付往来资金汇划(兑)、小额支付往来业务的凭证笔数与金额的一致性。(2)审核账务的真实性、完整性。虽然系统日志中有金额记载的记录只包括资金流出(不含同城票据交换)和修改记账金额两部分,但是仍然可以找到与会计凭证的对应关系,通过笔数的核对来验证账务的真实性、完整性。(3)审核查询查复等特殊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如若会计凭证审核中出现查询查复等特殊业务,可以在日志审核中筛选并验证“查询”、“查复”的真实性;同样,若在日志中发现有类似特殊业务操作,可以从会计凭证中查找相应记录,验证其完整性。(4)审核系统日志中操作员与会计凭证记录经办人是否一致。根据各操作人员的记录和相应的记账凭证,核对系统日志记录中操作员与相应凭证经办人名章的一致性。

(四)建立监督评估标准

按照合规性不同程度将核算行为操作与核算结果作等级划分为,A类正常、B类预警、C警告、D严禁、E事件;按业务类型设置核算行为核算结果标准参数,根据业务类别、业务标识号提取监督信息,并与标准参数进行比对,形成相应等级的监督评估核算结果。

(五)及时反馈动态监督预警信息

根据业务动态监督的评估结果,及时向业务经办部门主管提供预警信息,部门负责人或主管行长可随时跟踪掌控业务办理的合规性状况,及时督促纠正不规范的核算行为,将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建议

(一)制定动态化监督制度及操作办法

鉴于动态化监督对于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建议研究制定有关动态化监督的工作办法,明确动态化监督的工作内容,全面深入地推进动态化监督工作。

(二)推广核算系统日志监督电子化与档案无纸化

建议总行统一开发核算系统日志监督程序,全面推广核算系统日志监督电子化,制定相应的监督办法。同时制定核算系统日志多方电子备份保管制度,逐步实现日志保管无纸化。

(三)完善系统日志记载内容

建议日志内容中增加有关记账科目和金额的信息,有助于验证核算动态化与结果的一致性。详细显示有关会计主管改变系统参数的信息,将系统参数设置纳入监督范围,增强监督内容的全面性。

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的关系篇(3)

【关键词】人民银行 事后监督 职能发挥

一、央行事后监督产生的背景及影响

自人民银行独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20多年来,央行的会计核算管理体制改革随着经济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而深化,逐步探索出了强化会计内部控制的新路子。2004年,各分行(营管部、省会中支)和中心支行专门设立了独立的事后监督中心,实现了会计核算由分散监督向集中监督的转变,监督范围由单一的会计核算业务扩大到会计、国库、发行、外汇等日常核算领域,形成了涵盖中央银行全部会计核算业务的大监督格局。

随着事后监督中心职能和地位的确立,事后监督作为防范资金风险的重要屏障,在央行内部控制体系中的地位日益显现,与核算业务部门的事前事中控制、内审部门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执法监察共同构成“四位一体”的央行内部控制体系,既相互独立、各有侧重,又密不可分。事后监督部门以监督的独立性、连续性、及时性、全面性和重点性形成自己独有的优势,能够与内审、纪检监察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和互相补充,有效弥补其他监督行为存在的“非连续”、时效慢等不足,监督“防火墙”作用得到了很好的发挥。这既是现代化银行会计业务集中核算的需要,又符合现代金融管理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的管理发展趋势。

二、当前央行事后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机制运行以来,随着会计核算业务的快速更新,在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监督对流程改进的关联度不强,监督量有增无减等问题日益突出,在机构设置、职能定位、监督手段等方面仍存在尚待完善之处。

(一)政策传导机制不畅,多头指导管理乏力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办法》规定:会计核算监督工作接受上级行会计财务部门牵头支付结算、国库、货币金银等部门的业务指导。《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事后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省会城市中心支行会计财务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对辖内地市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进行业务指导。但由于会计、支付、国库、货币金银等业务部门均需对下级行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管理指导,自然造成在日常工作中关注下级行对口业务部门的时候多,顾及下级行事后监督中心的时候少,对事后监督的业务指导难以落到实处,监督水平难以提升。

(二)监督资源相对分散,监督合力难以形成

目前基层央行事后监督工作处于一种各自为政的尴尬境地,事后监督中心与纪检监察和内审等部门间沟通不畅,其监督成果未得到有效整合与利用,造成了监督资源的重复和浪费,纵向信息沟通不畅,横向交流无人组织,既不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缺乏交流工作经验与成果的平台,这导致了监督水平难以有效提升,不利于监督效力提高和内控体系的完善。同时,监督分析少,成果运用有限,在日常监督工作对发现的核算业务差错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核算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整改,未对差错形成的原因及规律提出更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和业务改进建议,从根本上制约了事后监督部门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监督范围过于宽泛,监督重点亟需突出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办法》指出“会计核算监督是指对营业、国库、货币金银等业务的会计核算全过程进行的审核、控制和检验,应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事后监督是指核算业务发生后,对核算结果实施的复核和审验”。可见,事后监督属于会计核算监督的范畴,主要是核算业务发生后对核算结果实施的复核和审验,日常监督中过多地注重对凭证要素规范性的监督,内容面面俱到,没有突出监督重点,还要承担会计资料的整理、装订、保管、调阅等大量非监督业务工作,以致事后监督人员疲于应付,难以把工作重点放在对资金风险点的监督上。据对会计核算业务差错情况分析发现,80%以上的核算差错属于凭证规范性问题,未能真正发挥防范风险“防火墙”的作用。

(四)监督手段相对滞后,监督效率有待提高

目前只有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开发了事后监督子系统,采取人工监督和计算机监督相结合的手段,而国库及货币金银等其他核算业务完全采用人工监督,过分依赖于手工计算、翻阅、勾对,监督的重点是凭证金额、印章等内容,监督方式、手段单一落后,效率低下,事后监督仅仅充当了“大复核”角色。随着国库会计数据集中核算系统的上线运行,国库业务电算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会计信息经加工后的外部载体反映更加简洁,纸质凭证进一步减少,而国库事后监督仍采用手工监督模式,国库监督人员每日接收国库部门凭证、账表后,只能通过人工核对的方式审核,手工核打国库资金的对应关系等,缺乏对资金详细流程及资金风险点的重点监督。

三、央行事后监督职能发挥的建议

(一)实施职能战略转型,构建“大监督”内控格局

目前很多国家的中央银行都已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形成具有自身业务特点的风险控制体系。我国中央银行的核算业务,由于目前采用条块分割的核算模式,成立专门的事后监督部门以防范会计核算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可以省为单位对事后监督专业实行垂直领导,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以便统一进行工作绩效考核、统一制定业务操作规程、统一制定培训计划。同时,事后监督工作对本行行长负责,接受上级事后监督部门的业务指导,上级行事后监督部门还负责组织辖区事后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交流。事后监督发现的问题逐级汇总至上级行事后监督部门,上级行事后监督部门整理后将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提交核算管理部门,为核算管理部门制定、修改制度提供参考。

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的关系篇(4)

1.会计业务分散和核算的多系统,不利于信息共享和会计制度统一

目前,人民银行的会计核算业务基本呈“纵向集中、横向分散”的特点,此不利于会计数据和信

息的共享。“纵向集中”是指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主体已不完全对应于行政机构,各级机构层层核算的状况已改变,并按部门数据更趋于集中;“横向分散”指的是会计核算业务分散于会计营业、国库、支付结算、发行、外管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分别使用“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国库业务核算系统”“发行业务核算系统”“外管业务核算系统”等实行各自独立的核算。会计业务分散、垂直管理,发行、外管和国库等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处于部门业务的从属地位,只是业务处理过程中的一个辅助手段,会计管理和监督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各系统根据内部的控制原则,严格岗位设计,对风险点进行了严格的监控,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和部门职能的发挥,但是各系统或者部门之间相互独立、彼此分割,各项业务流程彼此不协调,甚至存在冲突,会计业务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作为保障,严重造成了信息的割裂,信息不能共享,形成多个信息“孤岛”,因而进一步造成了综合信息获得的成本过高和部门协作整体效率低下,不利于信息管理、经营决策、服务创新,更不利于金融数据的深层次的挖掘和会计业务的融合;各业务系统分散的开发、维护、运行,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改革的深化,各系统要不断地升级、更换,造成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2.事后监督存在严重的缺陷,不利于监督效率的提高和会计档案的管理

央行的现行监督侧重于事后,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且事后监督存在严重的时滞性、分散性和方式的落后性,缺乏严格的系统操作和授权管理。会计集中核算后,核算业务由中心支行实行集中事后监督,营业网点的原始凭证向事后监督中心传递,在正常情况下是在次后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的推后,最长可能会延后七到八天,事后监督的及时性得不到保证,即使会计业务中存在问题,事监也无法及时发现;事后监督中心现在仅仅对营业室实行次日系统监督,对国库、营业和发行等部门按业务种类实行分散监督,没有考虑到各部门彼此业务相关性;监督方式还是实行原始落后的手工监督,监督对象是会计凭证及附件、各类会计帐表等,这仅是对前台业务的简单重复,会计监督只作为会计核算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仍停留在对会计核算结果“点”的监督,没有形成风险监督理念和及时预警作用;监督人员可能长期脱离会计核算业务岗位,对相关部门的业务工作和核算系统并不熟悉,不能对会计核算系统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控制,对于系统违规和内部控制根本不能实施监控,仅能对业务会计结果进行静态的监督而无法对业务过程实施动态实时的监督,仅能对结果进行补救而无法将监督提前,做到全方位监督;落后的监督方式决定央行仅能实行纸质的档案管理而无法实现档案的电子化。

3.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存在严重风险点,不利于央行宏观政策的正确制定

会计报表数据是先“部门协调核对”,然后“由下而上”生成,存在失真和滞后的可能性。在多部门独立会计核算模式下,为保证账务核对平衡,虽然要求各个部门之间定期核对账务,但实际工作中,国库、发行等部门各自为政,增加了信息收集、核对、管理成本,最大的问题是这样所获得的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存在商榷;即使部门定期核对账务也是在数据产生数天后才进行简单科目汇总以生成会计报表,且这种报表也只能是月度和年度性的,无法随时提供详细、严谨、深入的会计报表分析和信息资源给领导决策参考;会计报表的提交基本是按各个中心支行的会计部门分别到会计营业、国库等部门采集电子或纸质数据,进行人工汇总后产生各自的核算报表,再上报省会人行,省会人行组织全省会计报表数据汇总后,再上报总行以进行全国会计报表数据的汇总,这样逐级多阶段、多部门、半电子化和半手工操作所生成的汇总报表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有待斟酌,下级行和各部门完全存在人工编制报表以达到某种目的的可能,尤其是基层机构。

二、ACS模式构想

基于解决以上问题和充分利用央行已有的系统资源,以“纵向集中、横向综合”为会计工作的基本框架和保证会计数据和信息上交的真实、有效、及时为基本原则,达到央行现行数据大集中管理模式的要求,个人设计如下ACS模式构想以提供参考:

1.模型介绍

模型中全国只有“一本帐”,整个系统分为三级核算中心:一级核算中心设立在总行,分别记录全国各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开户的帐户数据信息,该中心与支付系统相接,各金融机构以法人机构一点接入支付系统,且在人民银行总行开设一个清算帐户,实施“一点接入、一点清算”,通过支付系统接收到来自全国的会计信息,包括营业会计、国库会计等,同时,该中心还接收来自省级核算中心所汇报的非清算系统的会计数据信息和由会计凭证影像系统(CIS)所生成的会计凭证影像电子文件,由该中心统一编制中央银行会计报告,经独立审计后对外进行披露;二级核算中心是指设立在省会中心支行的、包括事后监督中心的处理中心,主要负责集中辖区内的会计数据信息,包括下级行所上传的会计信息、上传总行的数据以及从总行下载的本辖区的相关会计信息,为了信息的安全该中心可对辖区内数据进行处理、存储及备份,同时事后监督中心可对辖区内上传的数据根据凭证影像信息进行监督,包括了数据上传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再次,可不间断地根据下载数据,集中生成辖区内会计报表,从而对辖区内经济金融情况进行分析,支持有关部门履行央行职能;三级核算中心是指设立在地市的,主要负责原始数据录入的处理中心,该中心基本发挥现行县支行在ABS系统中的作用,主要负责原始数据信息的采集、录入和上传,上传后的记账,包括了确认由支付系统所生成的数据信息和原始票据的核对记账,CIS系统的支票影像信息的生成和上传给省会处理中心以及原始票据的保管。

该ACS系统主要通过两条线路在完成数据大集中任务:一是支付系统参与者的数据集中,主要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包含了大部分所需要集中的数据,参与者自助通过本单位总行与支付系统相连接来完成原始票据信息在人民银行总行一级处理中心的录入,一级处理中心保存并返回相关已录入凭证信息,然后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打印出相关返回的凭证信息和原始凭证到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以从上级处理中心下载该网点内的相关凭证会计信息)进行核对记账处理,此处理线路由商行和人行分别进行了电子系统自动核对,因而不要进行事后监督;一是非支付系统参与者的业务数据集中,主要包含了部分金融公司及人民银行内部业务的会计数据,通过原始数据的输入和CIS系统共同来完成,在三级处理中心输入原始凭证信息,同时利用CIS系统来完成原始凭证影像信息的生成和上传,二级处理中心在完成实时监控和核对后可建立相关凭证影像信息档案,最后上传到一级中心。

2.模型基本分析

ACS模型实现了“纵向集中、横向综合”、全国“一本帐”的会计核算管理模式,将原本会计业务量很少且没有引起相关部门重视的国库会计、发行会计和外管会计剥离相关部门,并与营业会计进行横向综合,生成三级处理中心,统一会计核算口径,基本建立起一套统一、开放、灵活的会计业务大集中系统。有利于各业务部门形成统一的信息“联合群岛”而达到信息共享、降低信息获得成本、防止重复建设和提高经济效率的目的,进一步客观保证了央行会计集中核算业务的科学合理化管理和央行宏观调控职能的科学履行。

ACS构想中,基本实现实时监督、过程监督、动态监督和重点监督,事前授权、事中授权复核、事后和异地监督相结合全方位的监督,将风险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在支付系统参与的线路中,寓会计监督于业务流程中,利用电子系统进行对账和监控,遵循了人类“自私”的原则,让商业银行自己直接通过支付系统把自己的会计数据信息输入到人民银行总行一级核算中心,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再将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送来的相关原始凭证信息和从上级行下载的系统已有信息和数据进行核对并记账,所有的监督都是在系统中实时进行,保证了监督的同步、高效性;对非支付系统参与的线路进行重点监督,引入CIS系统,要求原始票据信息及时地输入且同时上传凭证影像信息,上级处理中心及时地核对系统录入数据和影像信息,同时做好系统参数的严格集中管理,事后监督部门由现行的分散监督向集中、重点监督过渡,完善了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突出了重点监督、过程监督、风险监督的特点,从而以确保资金风险防范能力的提高和监督的及时性、有效性。

ACS系统的会计数据报表基本按照“各部门会计统一核算中心”、“自上而下”顺序产生,对相关业务活动的会计信息进行实时记录和处理,会计核算从事后转为实时,财务管理由静态走向动态。自助客户的会计数据直接上交且核对记账、各部门会计业务的剥离且重新组合成三级处理中心、原始凭证影像信息的上传及财务报表“自上而下”的产生使得总行对下级行的会计风险控制掌握了主动性,克服了各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客户为各自利益做修改会计信息的可能,防范了会计风险,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提供保障;支付系统会计信息的直接上传和原始凭证信息的及时生成使得该系统能便捷地产生各种反映各金融机构经营和资金状况的动态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在披露的时间、内容、方法等方面发生了重大变革,年报、季报、月报和日报都可以随时生成,从而使得会计信息的披露更加及时、充分和全面,从根本上解决总行决策信息获取滞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会计报表的统一产生,有利于会计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当然,数据的大集中还要加强人员素质的提高,制定统一的会计制度框架,防止风险的集中,提高应急事件的处理能力,加快部门协调机制建设,优化网络硬件设施,尤其是数据的加密安全传送,整个系统的完善还有待随运行的日益修正。

三、结束语

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的关系篇(5)

关键词:人民银行;风险管理;事后监督

中图分类号:F830.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392(2008)09-0052-03

一、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在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效能方面作用突出

(一)人民银行事后监督是确保资金安全屏障的最后一道“防火墙”

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一靠事前防范,二靠事中监控,三靠事后监督。事后监督是对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全面复审和检验,审核业务处理依据是否合法有效,账务处理手续是否符合制度规定,会计核算结果是否准确,会计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完整,对重大事项进行重点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损失。人民银行成立事后监督中心,对所在行会计、国库、货币金银等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进行事后监督,变分散监督为集中监督,实现了事后监督业务的统一安排,统一管理,有效地防止因业务分割、业务分散造成的监督缺位和风险隐患。

(二)人民银行事后监督是不可缺少的“马后炮”

目前人民银行事后监督部门所采取的手段,主要是每天对会计、国库、货币金银部门上一营业日的会计核算业务进行事后监督复审和检验,虽然是二次复核,但它是不可缺少的“马后炮”。近年来,随着银行支付结算方式和会计核算体系的重大变革,尤其是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的上线推广应用,人民银行的资金清算已从一个相对封闭、相对间接的资金清算体系转变为一个开放的、直接的、多元化的资金清算体系,资金的风险点比以往更多、风险的隐蔽性更强、防范风险的难度在增加,在这种形势下,事后监督部门肩负的责任也将随之加大,必须采取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事后监督手段,坚决防止人民银行资金的损失。事后监督中心作为独立的部门,通过进行“马后炮”的工作,可以及时发现会计核算过程中的差错和问题,尽快反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杜绝差错、事故及案件的发生。

二、会计核算业务一体化对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一)人民银行事后监督要充当防范资金风险的“卫士”

人民银行事后监督部门最大的工作目标就是要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各项资金安全。因此,人民银行事后监督要充当防范资金风险的“卫士”。一方面,事后监督部门自身要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各项标准规范的事后监督工作规程,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督实施细则,做到依规监督、遵章办事、规范运作,以求保证监督质量,提高监督效率。另一方面,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监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严格执行人民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对异常的、重大的会计事项必须加大监督力度,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有机结合,切实当好防范资金风险的“卫士”。

(二)人民银行事后监督要充当防范资金风险的“医师”

事后监督人员首先要能快速诊断出业务部门所得的病症,然后对症下药,将病症消除,并以此不断提高业务部门的抗风险能力,这就要求事后监督人员对业务部门的工作流程、日常管理、核算结果有一种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把握被监督部门资金流入流出的关键部位,观察和分析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从而对业务部门的会计核算状况作出客观、及时的判断,找出业务部门运作中的漏洞及其病根之所在。找出病根后,才能够对症下药,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一旦发现某种异兆,不姑息迁就,也不隐瞒不报,要毫不留情地指出,并着手应变,寻求良策,开出药方,以避免人民银行资金的损失。这样必将有力促进业务部门的会计核算质量,人民银行的资金安全也必将得到有力的保障。

三、目前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方式落后且不同步,影响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

目前采取的监督方式是人工监督和系统监督相结合,除了会计核算业务采用《中央银行会计凭证影像事后监督系统》(简称IMS系统)进行监督外,其余如国库会计核算业务、货币发行会计核算业务均采用手工监督方式,还没有达到系统监督的广度和深度问题。同时由于会计核算业务既要通过影像监督系统检查核对会计凭证各大要素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会计账务处理的合规性,又要通过事后监督系统逐笔录入凭证数据进行系统比对。大量会计凭证翻阅审核、勾对、数据的计算,占据了过多的工作时间,导致监督的效率偏低,监督工作的时效性较差。

(二)监督职能定位重点不明确,非监督工作量大,致使监督职能被弱化

事后监督的职能重点应是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但作为会计核算过程的延续,具体的监督方法又要求每日对日常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全面复审和检验”,事后监督人员实际上就变成了日常会计核算业务的“复核员”,对每一笔账务和各种账表数据都要进行全面审核,事后监督中心变成了“事后处理中心”,除了对会计、国库、货币发行会计核算业务进行日常事后监督核查外,还肩负着会计、国库各种会计凭证的装订、保管及档案管理工作的重任,在某种程度上牵扯事后监督人员的大部分精力,工作量和工作强度较大,靠现有的监督力量和监督方法,很难达到对监督工作的高质量要求。

(三)制度建设滞后

事后监督部门成立以来,总行相继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事后监督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事后监督中心工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会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等,2005年10月,总行针对事后监督工作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颁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事后监督工作的意见》,对事后监督部门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方向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但这些文件的规定还不够具体、细致,实施起来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各种政策出台后,虽然对事后监督工作的管理体制、职能定位和政策传导机制及人员的培训工作方面进行了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但《工作规程》等尚未作相应的修改,各事后监督中心也只能随着各被监督业务的更新自行制定监督流程,在管理体制上,监督部门与被监督部门之间存在的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事后监督工作从总体上仍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

(四)事后监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事后监督工作水平的提高

目前基层人行一线人员短缺、人员老化现象十分严重,接收新业务、新知识的能力相对较差,远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业务需要,特别是县支行事后监督人员大部分都是兼职人员,由其他与制度不冲突的岗位进行兼任,而兼职事后监督人员有的从未从事过被监督专业工作,不懂业务,出现了“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由于其他兼职岗位工作量较大,不能抽出更多的时间认真履行事后监督岗位职责,对所监督的业务经常敷衍了事、盖章而过,使事后监督岗位形同虚设。

(五)事后监督工作的政出多门导致信息传导不畅

目前旗县支行的事后监督工作只针对国库及会计两个专业,会计工作目前受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会计、营业部等多个科室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而国库专业的事后监督工作目前受中心支行国库科的垂直领导。不同部门对基层行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要求有时也不尽相同,而基层事后监督人员也是对不同问题向不同主管部门反映,而目前尚无专门的信息传导机制可供参考,造成了基层行工作的不便。

(六)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使事后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由于目前旗县支行实行的是由本专业设的内部监督,且目前县支行大多未建立事后监督人员对相关专业人员的考核机制,即使是上级行也只是对股室进行考核,因此导致事后监督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并无太大压力,加之与相关人员又同处一个股室,造成了目前县支行事后监督人员工作缺乏严肃性,事后监督工作缺乏权威性。

四、提高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把握监督重点,明确职能定位,高度重视事后监督工作

事后监督工作应既要当好“卫士”,又要当好“谋士”。一方面要把握监督工作重点,在监督广度上加强的同时,更要在监督的深度上下功夫,做好对各种会计核算资料的日常监督和重点核查,及时发现业务差错,排查资金案件和风险隐患。要避免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什么都监督、什么都监督不到位的现象,实现由核算型、操作型向管理型、专家型的转变。另一方面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应从实际出发,明确事后监督的职能定位,将事后监督工作从繁琐的“全面复审”工作中解脱出来,找出各项会计核算业务的风险环节,把握关键风险关口,坚持成本效益的原则,努力做到有的放矢,力争以最低的成本实现最佳的监督效果。

(二)改进监督方法,创新监督手段,建立有效的查处机制

为解决事后监督时效性差的问题,可以借鉴商业银行的做法,实行会计主管派驻制度,实现事后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即支行网点会计主管由中心支行统一委派,并归口事后监督中心统一管理,会计主管履行对派驻支行核算业务的事中控制和监督职能。会计主管委派制将突破传统的事后监督模式的局限性,使事后监督部门主动介入到事中处理和控制过程中,解决事后监督迟滞问题。

(三)建立规范统一的监督标准,促进事后监督工作规范化

随着大、小额支付系统和中央银行会计凭证影像事后监督系统的全面上线运行,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凭证传递方式以及部分会计凭证的使用都发生了变化。这就要求进一步完善会计法规制度,对现有监督机制进行规范和完善,从整合资源、加强防范、提高效率、保障安全的角度出发,研究解决监督机制创新与系统运行相匹配的监督方式和方法,适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的新需要、新变化,促进监督机制的良性循环和运转。

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的关系篇(6)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集中核算

会计集中核算制是指省、市、县(区)财政部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银行账户、会计和出纳,各单位只设报账员,通过会计委托记账,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业务,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会计委派形式。从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基本运作模式看,其显著特点就是在机制创新上的“三分离一公开”。

1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1.1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1)核算和监督所取得的业务活动收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目前事业单位的收入来源主要有国家财政拨款、业务活动收入和接受捐赠等。(2)核算和监督发生的支出。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各事业单位的支出主要表现为按照国家规定的各项收支项目、规定用途、开支标准支付经费,或拨付下属单位所需经费。

1.2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特点

(1)事业单位会计在很大程度上仍与财政预算相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方法都采用预算会计的方法,不计算盈亏,不实行完全的成本核算。(2)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的内容复杂。从一个事业单位来看,既有预算资金的收支活动,又有非预算资金的收支活动,甚至还有经营性的收支活动。针对不同情况进行的管理要求不同,会计信息的处理和会计管理控制的方式也不同,这就导致了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复杂性和管理方式的复杂性。(3)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容纳多种不同行业,不同行业间的核算有较大的差异。事业单位会计实际上包括了高等学校、医疗机构、科研单位、文化艺术团体等各个行业会计。(4)事业单位的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实行双轨制。当在一个事业单位中既有营利活动,又有非营利活动时,对于属于营利活动的业务采取权责发生制计算费用成本、盈亏等一系列企业会计的做法;对于非营利活动的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不计算费用成本盈亏的做法。

2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2.1财政记账缺乏法律基础

现行《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相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这在法律上就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必须设置会计机构并要指定会计人员。同时,《会计法》还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负有主管与监督的职责,而不是直接单位会计业务。取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岗位和会计人员,成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单位会计业务,明显缺乏法律基础。

2.2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没有根本上解决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目的主要是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而从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的运行模式来看,会计信息失真恐怕在所难免。一方面是支出不真实。会计核算中心是通过报账员报来的单位单据进行账务处理的,会计核算中心只能审查会计凭证的合法性,而无法准确把握凭证的真实性,如果行政事业单位用合法票据虚列支出套取现金,会计核算中心就无法分辨和控制。另一方面容易造成单位资产账实不符。

2.3弱化会计监督

我国的会计监督体系是由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社会会计监督和国家会计监督构成的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单位内部监督是基础环节。财政部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初衷,就是为了加强对单位收支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但事实上实行集中核算后,这种监管职责很难实现。一方面是核算中心对单位监督的力不从心。首先是撤销单位会计岗位,等于取消了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职责,动摇了会计监督体系的基础;其次单位报账员其经济利益与单位直接挂钩,二者很容易达成共谋来蒙骗会计核算中心;第三会计核算中心的一个统管会计要负责十几个单位的会计核算,整天要忙于报账记账的具体事务,很难有时间和精力再去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能。另一方面是财政对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的不现实。由于会计核算中心归口财政部门管理,财政部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违背了权力制衡的原则,财政部门如何有效实施监督,难度很大。

3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对策

3.1正确处理单位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关系,建立行政事业单位报账会计向责任会计的转化

鉴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产生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的尴尬局面,有必要尝试建立责任会计的研究。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报账会计其实充当着“出纳”的角色,并没有对单位的资金运动和经济活动起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的作用,但其地位都是联系会计核算中心与具体发生经济活动单位的枢纽,只有责任会计才能把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具体而系统地反映出来,给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提供必要的基础。

3.2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的统一化、规范化,建立部门预算法制化

对于政府采购、人员工资等专项资金,实行统一直接支付制,而对于公用性的经费支出,需根据预算目标管理,写出详细的使用报告,并建立相关的责任人业绩考评机制,把责任人的工作实绩和费用消耗与责、权、利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提高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控制作用,从而达到提高经济效益和资金使用效果的目的。

3.3建立有效的监督系统,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力度

具体操作中可以考虑建立计算机远程控制系统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的用款审批权限,逐步实现具体日常会计核算向财政监督、财政宏观调控转轨。从实际运行情况看,会计核算中心整天忙碌在报账记账的具体事务中,监督管理的职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背离了当初成立核算中心的初衷,单位会计档案的大量集中存放,带来了大量的管理问题,既不利于审计部门审计,也不利于调动单位筹集资金的积极性,同时也把核算中心摆在了矛盾的漩涡中。为尽快摆脱这种被动局面,会计核算中心应由办理具体日常会计核算业务向会计审核和监督转轨。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会计人员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随时检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严格审核行政事业单位的原始凭证的填制,避免单位虚列开支,而不只是从形式上监督其合法性。

参考文献

[1]马成旭著. 会计可持续发展研究[M]. 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10.

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的关系篇(7)

关键词:企业 会计监督 会计核算 搜考

一、企业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的关系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在职能上两者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企业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基础,而会计监督又是会计工作质量的保障。企业中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是贯彻与整个会计工作的进程之中,是会计工作最基本的职能;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前提与基础,没有会计核算所提供的各种会计核算信息,那么会计监督就失去了根据,会计监督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但相反的,若是只有会计核算,却没有会计监督也是不可行的,这样会计核算工作就不能保证其所提供的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这两者是唇寒齿亡的关系,缺一不可。

二、企业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分别所面临的问题

1.企业会计监督所面临的问题。

1.1法律约束机制不强大。我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已逐步扩展到各个方面,尤其是针对企业经济这部分。虽然我国已有《会计法》等法规,但是其惩罚力度是不够的,并且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阻碍,这样会给许多企业造成侥幸的心理,自然就会加大会计失真程度;相关会计法律责任还有待加强,企业必须重视会计法律处,以此为基础加强对企业会计的监督。

1.2企业内部管控机制混乱。企业要想增强会计监督的只能,就必须合理的制定本企业内部管控制度,一旦内控机制产生混乱,会计监督是无法有效的运行的。尽管部门企业制定了良好的会计监督机制,但是由于企业内部管控原因始终未能进行彻底的落实与实施,这样会使会计监督失去原有的职能作用。

1.3管理者缺乏会计监督意识。许多企业的管理者由于个人原因往往只是重视自身的利益,并没有从企业整体出发与考虑。企业管理者总是简单的认为只要做好会计工作就行了,没有必要对这些会计活动进行监督,这就给会计监督造成了极大的风险;同时有些会计人员提出了进行会计监督,但是这些意见会受到上级的制约,并不能有效的实施;更有甚至就是会计人员因为本企业没有会计监督,直接弄虚作假谋取自身利益等等,这些都是缺乏会计监督产生的不良后果。

2.企业会计核算所面临的问题。

2.1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不够科学。目前凡是会计核算制度不够科学的企业往往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反映出来。首先体现在会计核算主体不够清晰,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对企业的资产与个人资产的界定比较模糊,容易造成资金使用混乱的状况;另外就是企业负责人往往在财务主管的委任上都是选择自己的亲信出任,不考究其专业能力。其次,会计部门在设置账户方面并没有按照规定方式,企业的建账需要充分了解本企业的性质、规模、业务内容等等;最后某些企业甚至设置几套账目,是为了逃税而做的准备。

2.2会计基本信息不真实。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是会计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否决定着会计核算工作是否成功。随着我国企业的发展,其经济活动与业务日益繁杂,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也逐渐加大,在对企业各项会计信息进行搜集、调查、分析的情况下由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原因就极易造成会计信息的失误、遗漏等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2.3缺乏综合型的会计核算人才。目前我国许多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都是靠会计登记、出纳等人员完成的,这些人并不具备专业的会计核算人才,只能进行日常的企业经济业务的会计登记工作。现代企业的会计核算随着企业的发展,其所需要的会计人才需要更加专业化的会计核算知识,并且了解企业的整体概况,这样会计核算人员才能在会计核算工作上抓住企业的重点。

三、企业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工作两者的优化策略

1.企业会计监督工作的优化策略。

1.1加强会计法律的刑事惩罚力度。加强法律惩罚只是对企业外部会计监督机制的优化。该过程是通过法律来完成的,其中应重点注意财务、税务方面的法律改革,这两部分是企业会计方面最重要的部分;在加强法律惩罚的同时,应该在企业中开展相关的会计法律教育,让企业的各层级认识到会计违法后果的严重性,这样就会引起企业管理层对会计监督的必要性的认识。

1.2完善内部管控机制。,企业要想在会计监督工作方面进行更有效的执行,就必须要完善内部管控机制。内部管控机制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部分,其是为了让企业更好的推行各种管理制度,需要在企业的规定章程明确标注。会计监督是内部管控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其是会计工作有效运转的保障,同时也是关系到企业财务运行优良的重要机制。内部管控与会计监督两者关系紧密,其对双发各自的影响都是不可忽视的。

1.3增强企业管理层的会计监督意识。要想会计监督工作的落实就必须让企业管理层重视会计监督。增强会计监督意识是从企业根本上来落实会计监督工作。企业可以定期选择时间进行座谈会,选择未进行会计监督的企业的案例进行客观的分析,最后结合本企业会计监督工作谈下感想,这样能让管理层对会计监督有更明确的认识,同时也加深了对会计监督理解。

2.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优化策略。

2.1制定科学的会计核算制度。选择具有科学的会计核算制度的企业的例子,对该企业的会计核算机制进行分析,在分析报告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机制分析报告相比较、相结合,从中制定出符合本企业的科学的会计核算机制;将会计主体的界定清晰明白的制定出来,避免会计核算人员因其模糊概念无法进行资产区分;在对企业财务主管委任上不要只考虑亲信,同时要注重其财务会计业务知识。

2.2增强企业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企业内部管控的好坏影响着企业财务管理的质量与效率,这对企业极易造成直接或是间接的负面影响。内部管控时企业强化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企业会计核算又是企业内部管控机制的主要职能。财务会计核算是为了给企业决策者提供真实及时的财务信息,以便这些信息使用者能有效的作出决策。因此,健全内部管控机制涵盖了企业的稽查机制、会计核算机制、财务收支审核机制等等,这些都是属于强化企业会计核算的内部管控,其中会计监督在上文已经提及。

2.3提升会计人员的会计核算业务能力与加强对相关人才的引进。强化企业会计人员对企业会计核算的了解,企业通过组织培训与学习,从而提升会计人员对会计核算基本工作的认识;不断的加强会计人员与会计核算人员的交流,从而为本企业培养更多的会计综合型人才;加强会计核算人员对会计核算工作流程的熟练度;同时企业可以相关高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由高校培养出企业所需要的会计核算人才;最后在会计核算人才引进方面需要下很大的功夫,目前猎头行业正逐步发展,也可以委托猎头公司帮本企业物色高素质的会计核算人才。

四、结语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机制是企业发展至关重要的制度,其实维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之一。但是目前,我国会计失真问题亟待解决,需要我国相关部门加强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的审查力度。企业的会计失真不仅仅影响到其自身的发展,也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对的决策判断,这些都是企业应该重视会计监督与核算的重要原因。同时,加强对会计工作方面的改革也能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合理发展。总而言之,企业会计监督与核算是值得我们研究思考的问题。希望本文的内容能对相关人士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阎桂卿.试论企业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的风险及控制[J].经济师.2012(10).

[2]任杰.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措施探讨[J].全国商情.2013(20).

[3]方黎.完善企业会计核算监督机制的探讨[J].商业文化.20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