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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物业工作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2-03-04 10:53:24

房管局物业工作总结

房管局物业工作总结篇(1)

(一)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安置房应尽可能就近规划在市场前景好、生活设施齐全、交通便利的区域位置,在小区规划、房屋品质、环境及配套设施建设上做到精心设计。实施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属地负责制,物业管理费财政适度补贴,着力提高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二)坚持集约利用、合理配比的原则。按照“合理布局、优化设置、相对集中”的原则组织实施安置房建设,推广鼓励中高层、高层安置房建设,优化户型配置。

(三)坚持会商预审、高效审批的原则。建立安置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审计局、监察局、住保房管局、园林旅游局、物价局、土地储备中心、民防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及所属地镇、街道派员参加,联席会议主要研究、协调安置房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安置房建设采用建设方案预审、并联审批的方式,简化办事流程,加快审批手续办理,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四)坚持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的原则。安置房建设采用公开招拍挂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规费按本意见的规定予以减免。

二、责任主体

(一)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各镇、街道为安置房建设的业主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安置房的前期方案委托设计、资金筹措、房款结算等相关工作。

(二)市建设局负责城区范围内安置房的建设管理工作,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安置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三)房屋征收(拆迁)实施单位负责安置房的安置分配工作。

(四)各镇、街道负责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三、具体操作办法

(一)年度建设计划的制定

1.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各镇、街道根据房屋征收和拆迁年度计划,编制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经安置房建设联席会议会商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安置房建设项目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市规划局根据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落实安置房用地选址并出具规划条件。市国土局优先统筹安排安置房建设用地指标。

(二)项目建设方案的制定及预审

安置房项目建设方案包括安置房前期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修规)和建筑设计方案、回购结算价格等。

1.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各镇、街道根据安置房建设年度计划,委托专业规划设计单位根据规划条件、安置房建设标准及安置需求总量进行前期修规和建筑方案设计。

2.前期修规和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包括:(1)设计说明书;(2)总平面图;(3)单体建筑设计图纸(平面、立面、剖面);(4)透视图、鸟瞰图;(5)管线综合、绿化景观设计图;(6)反映小区规划设计意图的各种分析图(绿化、交通等);(7)其他需要提供的图纸资料。

3.市物价局根据安置房前期修规和建筑设计方案、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参数进行价格认证,核定安置房回购结算价格。回购结算价格的构成包括土地占用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费、公共设施配套费、其他费用、利息、管理费、利润、税金、政府代收规费及房屋维修基金。

相关技术参数包括:(1)土地出让价格;(2)安置房建设所涉行政事业性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及水电气等配套工程建设费用;(3)安置房建安成本(包括底层自行车停车库建造费用)及汽车库(含底层、半地下、地下)成本;(4)税金和附加按现行规定费率测算;(5)财务费用按价格构成前四项之和测算,利息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30%计算;(6)建设周期;(7)利润率按价格构成前四项之和的5%计算(含管理费2%)。

4.市规划局牵头对业主报送的安置房项目修规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会商预审,经批准同意后实施。

(三)地块出让

1.安置房建设用地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带建设方案实行招拍挂的方式确定安置房开发建设单位。安置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具备承担相应规模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和资金实力。

2.安置房土地出让收益市财政局、临港新城不再集中。

(四)建设、交付和管理

1.安置房开发建设单位按联席会议预审通过的修规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

2.安置房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商品房开发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住宅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

3.安置房建设实行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制度,开发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建设项目综合验收。

4.安置房小区交付使用前,物业管理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落实,交付后由各镇、街道负责实施物业管理。

5.安置房小区配建的汽车库、汽车位列入建设成本,开发建设单位一并移交各镇、街道统一管理。

(五)安置分配

1.安置房的分配原则上采用“划定区域,分批选购”的方式。根据项目实施年度、项目进展,结合房屋竣工交付进度,由各镇、街道采用“先签协议先搬迁、优先选房”的办法或组织抽签选房的形式进行安置。

2.各镇、街道根据补偿安置协议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开具《安置房售房合同通知书》。

3.安置房开发建设单位凭《安置房售房合同通知书》核定房屋价款,办理房款结算手续,并按规定另行收取物业管理费、装潢垃圾清运费、单元防盗门费等其他代办费用。

4.住户缴款至指定房款结算专户后,开发建设单位与住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具销售发票,并向住户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5.住户凭补偿安置协议、销售合同、发票、身份证明等资料办理房屋登记、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手续。

(六)回购结算方式

1.安置房在综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前,业主单位不垫支、不预付建设工程资金。

2.安置房地块建造的公共、商业配套用房,由业主单位按照回购结算价格统一回购。

3.业主单位在安置房交付使用六个月内支付总房款的80%,剩余款项待小区评审后统一结算支付。

四、政策性支持

(一)规费执收标准

1.安置房开发建设单位应按审定的面积(不包括车库、阁楼)缴纳项目建设规费。

2.行政事业性收费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可减免的以外,一律予以减免;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收取。(标准附后)

3.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因收费拖延项目审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凡有违规收费的,开发建设单位可拒绝缴纳,由市物价局、监察局进行查处。

(二)税收征管方式

1.安置房销售过程中,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开具房屋销售发票,并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

2.安置房销售价格不高于回购结算价格的,相关税收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高于回购结算价格的,超出部分所涉税收由业主承担,开发建设单位先行代缴。

五、资金结算评审

安置房小区在综合验收合格一年内,由业主单位委托市审计局或者专业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开发建设单位应及时提交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

六、责任追究

房管局物业工作总结篇(2)

1、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应保尽保。一是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今年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进行提高,将低保、特困职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面积标准全部提高到16平方米。二是对照新标准做好新增补贴户的保障工作。今年8月份,我县住房保障标准出台后,我们立即召开盱城镇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就下半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并会同县纪委、民政等部门对各家初审上报的补贴户名单进行逐户核查。目前共有157户新增保障家庭符合条件,其中低保家庭15户、特困职工家庭11户、低收入家庭131户。三是确保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能及时享受政府补贴。上半年,我们对在保的198户住房困难家庭,按时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1.8万元;对新增的157户保障家庭已完成公示程序,计划11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329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2、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今年以来,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民生改善年”年度奋斗目标,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在承担全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当中,在政府未给一分钱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自筹资金,自加压力,快速推进,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住房保障任务。

2009年,市下达我县住房保障目标为:全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714套、廉租住房85套、安置房5万平方米,作为市对县考核目标之一的科学发展观体系“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占总户数比重”要确保达到1.27%。围绕全年任务,我局采取多种措施,迎难而上,强力推进。今年以来,通过自建和开发企业代建等方式在城区斩龙涧、十里营街道、城市桃园、香江花园、华府名苑、世纪名城等地块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714套;在南苑小区东侧地块开工建设138套廉租住房;在鹏胜家园地块开工建设拆迁安置政策性商品房69602平方米;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741户,超额完成27户,占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总户数的1.21%,完成年度目标105%。其中老城区斩龙涧三个地块经济适用住房已启动建设,其中1#地块2600平方米30套经济适用住房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并完成内外粉刷。南苑小区138套7195.48平方米廉租住房2#楼六层封顶开始起坡屋面,4#楼主体已砌至六层,计划11月底主体全部完工,年底前交付使用。

3、着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快速发展,拉动经济发展

当前,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推进城市建设,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突出,作为全县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应变,不断研究新情况,充分了解企业需求,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举办房产商品交易会,促进全县房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1)积极举办房展会。今年以来,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快速发展,按照县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我局于5月8日和9月25日先后承办了*首届春季房产商品交易会和2009*秋季房产商品交易会。为办好房交会,我局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先期策划、宣传及组织统筹工作,使各项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实施。房交会期间全局齐上,全员参与,全力保障,保证了房交会圆满成功。其中5月8日至10日春季房交会集中展销3天时间共展销商品房360套、面积3.4004万平方米;5月分当月共销售商品房1648套,总面积16.97万平方米。5月份销售的商品房比前4个月份销售的总和还多16套,5月份房交会是我县房地产市场由回暖到升温的重要转折。为进一步推动春季房交会影响,扩大暖市效应,我局又顺势而为举办秋季房交会。在9月25日到9月27日集中展销的三天时间,共销售商品房766套,面积7.57万平方米,9月25日至10月25日秋季房交会共销售商品房2405套,比春季房交会多销售757套,销售面积达2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6.7亿元。两次房交会的成功举办,极大地促进了我县房地产市场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2)加强房地产市场分析。今年以来,为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全县房地产开发现状、销售情况、价格走势及市场同比情况,不断加强房地产市场分析工作,确保每月出一期房地产市场情况简析,为领导及企业决策提供更好、更及时的服务。今年我们拓展了房地产市场分析的内容和深度,根据不同时期房地产业发展情况,适度增加形势分析和数据内容。如两届房交会期间,我局针对房交会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及时编写分析房地产市场分析,并对各楼盘在房交会期间销售情况、当月税收及同比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准确提供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保证市场分析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成立*房产网。为不断适应和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满足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我局积极筹措资金,抽调专门人员,攻克技术难题,在社会各界热切盼望中,“*房产网”(http//)于5月3日正式运行。网站运行以来,用户访问量屡创新高,居*同类网站之首。*房产网以网络为工具,以用户为中心,以应用为灵魂,以便民为目的,内容涵盖了房产政务信息、本地楼市动态信息、家居装饰及业主论坛等一系列便民信息。用户可通过房产政务网查询到最新的*房产政策,通过房产信息网可以查询到*各楼盘的相关动态信息。而房产视频网则汇集了本地乃至全省的相关房产视频信息。为不断完善网站自身各项功能,保证网站长期正常远行,我局还适时地成立了信息管理中心,加强对网站的维护和动态管理,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系列活动,政务信息,切实让群众享受到更多、更细、更广、更及时的房产信息。

(4)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督和管理方式,逐步规范企业预销售行为。重点抓好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对每一新建楼盘要求企业必须与银行及我局签订监管协议,预售款必须打到协议专用账户,每次申请使用,我局都派人现场勘查建设进度,根据建设进度情况批准使用预收款,同时严格抓好农民工工作的发放工作,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继续实行开发项目网上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网上楼市内容,杜绝无资质和超越资质开发行为,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交付使用制度;坚持实行开发企业每月例会制度,为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相互交流的平台,不断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水平;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档案工作,加大对企业开发经营行为量化考核力度,增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人员遵守房地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诚信意识,不断提升房地产开发经营水平。

截止2009年10月,全县商品房施工总面积达146.4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施工面积113.64万平方米;商品房新开工面积55.1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42.52万平方米;商品房竣工面积21.4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竣工面积18.67万平方米;全县商品房可售面积39.0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可售面积25.76万平方米;目前全县房地产开发在建项目41家,房地产开发投资11.54亿元;发放预售许可证193份,批准预售面积763118.37平方米,其中批准住宅预售面积576855.91平方米;新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21家,经验收合格对6家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交付使用备案证书》,交付面积达189074.65平方米。

4、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房产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我们对原有工作流程进行了创新改造,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简化办事程序,缩短群众等待时间,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同时,我们按规定要求制作规范了工作流程、收费标准、文明办公制度等告知牌和办事指南宣传资料,进一步加大宣传告知力度。二是窗口品牌再打造。我们以产权产籍业务进县审批中心为契机,狠抓人员素质管理,狠抓业务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全面树立良好的房管窗口形象。三是业务工作再拓展。为规范我县二手房交易市场,规避群众交易风险,我们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我们安排专人负责二手房交易中心工作,出台交易规则,提供房源信息、帮助办理贷款手续、陪同看房等服务项目,通过宣传售房信息、帮助卖方洽谈售价等方式,切实解决群众在二手房交易中的风险。四是优惠措施再体现。为最大程度方便县经济开发区企业,我们设立了企业房产服务专门办事窗口,并出台相关的收费优惠措施,一律免收开发区企业非住宅房屋产权登记费;对开发区企业非住宅房屋交易的,免收买方交易手续费,对卖方交易手续费按收费标准的60%收取。五是房屋测绘再准确。

随着商品房结构的不断合理,土地资源的稀缺,高层建筑、大型楼盘、豪华商业区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给测绘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为此,我们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对照文件标准,精确测量,反复计算,避免差错;六是严把房屋安全鉴定关。对群众申请办理危房鉴定的,严格按照危房鉴定标准和程序办理,实事求是做好每一份鉴定报告,为危险房屋修缮和重建把好关,及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同时加强房屋产权档案管理省级达标工作,引进iso质量管理系统,对进入档案室的每一件卷宗都进行复查把关,发现瑕疵的及时纠正完善,发现不按规定要求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严格追究经办人责任并彻底进行纠正,绝不留事故隐患。努力使每一宗产权登记都让领导放心、群众满意。截止目前,我局共完成房屋初始登记1170户、面积72.65万平方米;变更登记225户、面积24.83万平方米;转移登记1730户、面积26.54万平方米;遗失登记35户、面积0.72万平方米;注销登记967户、面积20.64万平方米;二手房交易登记872户、面积16万平方米;他项权登记2476户、面积120.79万平方米;房屋安全鉴定98户、鉴定面积0.6万平方米;白蚁防治面积189.15万平方米;完成房地产测绘成果报告58起、测绘面积1*万平方米。

5、坚持“先税后证”,严把房屋交易关。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上下“一盘棋”思想,在二手房买卖和商品房登记中,坚持原则不放松、不退步,杜绝任何人说情和打招呼,严把税收关,未交税收坚决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并把此要求当作一项纪律和制度严格执行。在二手房买卖当中,当时人申请办理产权登记,必须先出示县契税所和地税局开具的完税发票原件方可受理;新建商品房办理房产登记,必须提供契税发票和公共维修基金发票才给予办理登记手续,无一例外。截止10月底,各开发楼盘累计入库税收10011.52万元。

6、加大白蚁防治力度。今年针对单位和个人对白蚁防治的危害认识不足,我们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春秋两季房展会机会,向企业和市民发放宣传单15000余份,接受咨询20000余人次,不断增强市民和企业的防治意识;服务坚持遵循“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宗旨,克服各种困难,只有客户申请立即在最短的时间内防治到位,为保证防治质量,我们主动与防治单位联系,加大回访的力度,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他们满意;同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白蚁防治整体水平,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防治技术规范和操作安全措施,加强对白蚁施工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严格药剂的使用与管理,力争使用高效、低毒、环保药剂,确保安全、质量和效益“三落实”。全年共签定白蚁防治合同91份,防治面积189.15万平方米,新建房白蚁防治率达95%以上,取得了较好成绩。

7、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物管工作新机制已基本建立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社会和谐、平安稳定、文明创建等。做好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我局作为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具体、细致的工作。目前在我县注册的物管企业有13家,外地来盱的物管企业10家。在交付使用的25个物管小区中,管理总户数6341户,管理人口2.18万人,管理面积95.2万平方米。在实施物管的小区中,管理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近几年获得市级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的有南苑小区、惠源居花苑小区;获得市级平安小区(大厦)称号的有南苑小区、供电大厦、阳光人家、惠源居花苑;2008年惠源居花苑更是荣获了我县有史以来第一个省级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称号,各项荣誉的获得说明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为全面推行物业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推行物业管理新体制,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

对新建住宅区强制推行物业管理,开发商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证前,必须对项目先期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完成招投标后,再予以发证。对原无人管理的小区创造条件实施物业管理,都梁小区、凤凰花园、鸿庆家园在征得大部分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同意后,由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社会化管理服务。

(2)、强化公共维修资金管理,建立社会化维修机制

为保障住宅售后的公共部位、设备、设施的维修管理,房管局按规定建立了缴纳、使用房屋公共维修资金制度,开发单位在与房屋购买人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明必须缴纳房屋公共维修资金的条款。对住宅产权人不缴纳的,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开发单位不予交付房屋的规定。任何人不得少交、不交维修资金。2009年公共维修资金入库1120万元。

(3)、建立“诚信物管”档案制度,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管理工作

针对部分物管企业服务不到位、服务效果差、纠纷多、投诉多的状况,房管局加大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出台了《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具体量化了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明确了环境卫生、门卫值班制度、公共秩序维护、公共设施养护、绿化管护等考评标准和奖惩措施。对有投诉或举报,企业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扣分,年度扣分达到一定分值,将最终吊销该物管企业的资质证书。

(4)、提高业主自治能力、积极帮助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小区管理是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包括选聘物管企业来管和业主委员会自管两种形式。帮助已具备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提高业主自治能力成为房管局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协调、指导业主委员会开展小区管理工作。目前已成立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有南苑小区、凤凰花园、鸿庆家园、新世纪广场、都梁小区、商贸中心等。

(5)、加大物管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物管企业管理水平

物管小区管理是否到位,关键看物管企业,物管企业能力大小,关键看其从业人员管理水平的高低。我局每年对物管行业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有针对性加强对物管从业人员的培训,一方面请物管专家来盱授课,另一方面走出去学习外地先进的物业管理模式,为他们释疑解惑,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在理论培训的基础上,走出去到外地管理优秀的小区实地参观、学习。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参观和培训,提高了我县物管人员管理水平和实践技能,今年以来共组织50人次完成学习培训工作。

8、狠抓软环境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环境优化年”要求,狠抓单位作风效能建设,建章立制抓养成,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1)、积极开展学习活动,提高人员素养

一是开展了每月一次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题的专题学习教育活动,聘请县委党校老师来我局进行法律法规、县情县策等综合知识辅导,全面提高职工综合素质。二是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产权登记管理、物业管理、二手房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等方面的经验知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进一步规范我县房产管理、房产服务行为。三是局党组中心组坚持每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领导水平,增强局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四是开通设置房管系统电话服务提示音,提高软环境服务档次。

(2)、结合房管工作,开展软环境特色活动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我们开展了“*房产服务进社区”活动,该活动每月两次走进社区或小区,广泛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积极参加“政风热线”活动,通过与服务对象零距离交流的形式,广泛宣传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认真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帮助群众解决好产权登记、交易、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这项活动开展以来,共接待群众近10万人次、散发宣传材料3万余份、为群众解难释疑近万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坚持长效管理

为使软环境建设取得长效管理,我们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并聘请软环境建设监督员进行内外部督查,设立软环境建设监测点,经常性地开展面对面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我局软环境建设更上新台阶。

9、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我局始终把招商引资作为推进全局工作的主抓手,坚持把主要精力、物力、人力、财力放在招商引资上,并出台《房管局招商引资奖惩办法》,多措并举,激励全局上下全力聚焦、全神贯注招商引资,充分发扬“四皮五干”精神,紧盯项目不放松、不泄气,尤其在今年的招商引资“百日竞赛”活动中,通过局主要领导外出带动招商、招商小分队驻点招商以及以商引商等办法,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年共盘活3个项目,合引3个项目,独立引进三个项目,其中两个为外资项目,到帐外资205万美元,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110万美元的外资任务,并获得县直机关三等奖第八名的好成绩。

10、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在全县上下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县房管局党支部严格按照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和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立足“促进科学发展观、建设山水*题,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按照规定内容抓质量,创新载体有特色,实践工作出亮点的总体思路,区分阶段,细化环节,把握重点,序时推进。先后完成2本书的系统学习,开展了4次大讨论,实施了“三进三促”走访调研活动,形成了6篇调研文章,发放了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累计200份。召开了座谈会、恳谈会等各种会议5次,征求意见建议13条,解决影响和制约房管事业科学发展的问题6个,兴办实事15件。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学习调研,以“四个有没有”为标准进行了深度分析研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创新,使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做到与时俱进。切实以过硬的整体素质,优良的整体形象,应对各种挑战,抢抓发展机遇,凝心聚力,团结创新,务实争先,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开创房管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11、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县里下达目标

重点项目:任务竣工投产2个,开工在建2个,正式签约2个。目前已实现竣工投产2个,开工在建2个;

固定资产投入:任务3亿元,已完成2.76亿元,占全年任务的92%,确保12月底前完成;

注册外资:任务110万美元,实际到位205万美元,占全年目标的186.4%;

开票销售:任务1000万元,实现开票销售270万元,占任务的27%;

企业入库税收:任务175万元,已完成1*.7万元,占全年任务的61%,力争年底前完成;

劳务用工:已向经济开发区输送用工人员120人,完成全年任务100%;

(2)市对县目标

2009年,市下达我县住房保障目标为:全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714套、廉租住房85套、安置房5万平方米,作为市对县考核目标之一的科学发展观体系“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占总户数比重”要确保达到1.27%。今年通过自建和代建的方式已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714套,完成全年任务100%;在南苑小区东侧地块开工建设138套廉租住房,完成全年任务162.3%;在鹏胜家园地块开工建设拆迁安置政策性商品房69602平方米,完成全年任务139.2%;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741户,超额完成27户,占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总户数的1.21%,完成全年任务105%。

12、稳定、平安创建、法治建设等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稳定、平安创建、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懈,成立了专门组织,加强领导,制定了实施方案,狠抓落实。一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做好创建的各项工作,全力打造平安单位、平安小区;二是贯彻落实新的条例,按规定时限及时办结事项,做到事先防范,杜绝一切不稳定因素,目前我局未发生一起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和安全事故。

房管局物业工作总结篇(3)

在全局2005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的

讲 话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是回顾总结2005年的工作,表彰先进,研究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齐心协力做好2006年工作,以推动全局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下面,我根据党组研究的意见,重点讲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二oo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全市房管事业快速发展的一年,是全局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加强对住宅与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快活跃住房二级市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作为重点,开拓进取,加快发展,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实现了全市房管工作的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居住条件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房产市场管理有了新突破

一是开展市场调查,及时贯彻国家房地产调控部署。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研,及时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是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也是我们近年来的一贯做法。去年,明电〔2005〕8号和〔2005〕26号文件下发后,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意见,我们会同规划、土地、建设和统计等部门,对市区住房市场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写出了专门调查报告,分别报送了市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发挥了重要的参谋作用。同时,经市政府同意,与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联合公布了全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配合财政等有关部门成立了房地产价格调控与指导小组并已经开始运作。所有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房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是整顿中介服务市场,规范房产市场秩序。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大小400多家中介机构,通过自查和抽查等形式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检查的基础上,为强化管理,又研究下发了《关于实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着手从市场准入、备案审查、上岗培训、资格等级、诚信档案建立等五个方面来加强规范。同时,对全市26个估价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依法撤消了外地评估机构在我市设立的3家分支机构和营业场所,对个别存在问题严重的评估机构责令限期整改,促进了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服务环境。进一步完善了“一门式”限时服务机制,实行了“一收一审“的审批制度,简化了审批手续和办证程序,缩短了办理确权发证期限。更新了服务设施,又新购置了一批高档计算机和自动化办公设备,建立了市区业务联网,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都有了明显提高。

(二)强化措施,加大力度,产权产籍管理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全市先后有60余人次参加了省里组织的产权产籍管理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业务能力,提高了产籍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产权产籍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根据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房产交易受理、产权初始登记与测绘、监审、分市场管理、财务、系统微机管理等六项操作规程,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按照“谁领证,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了已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清查工作,杜绝了证书流失现象的发生。同时,投资100多万元,建立了市区房产业务联网,实现了房地产交易、产权登记、房产测绘等的“一条龙”办理,强化了对交易主市场和各分市场的管理,进一步巩固和密切了与各区的关系,市区房屋产权产籍统一管理的体制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三是档案管理进一步深化。去年,我们继续集中力量,加大了对原有房产档案整理归档的力度,房产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还努力在提升档案利用价值上下功夫。一年来,共处理、查阅档案近15000卷次。

(三)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取得了积极进展

二是“安康居住工程”顺利实施。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城镇廉租住房和救济住房管理办法》两个文件,其中,《城镇廉租住房和救济住房管理办法》已经颁布实施。认真做好了市区范围内的城镇低保家庭和全市范围内中低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状况调查摸底,摸清了底子,为科学编制安康居住工程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数据。加快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47.3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到年底已开工建设9万多平方米。

三是认真做好单位违规购建住房清理工作。根据市里部署,从去年10月份开始,积极参与了单位违规购建住房清理清查工作,目前已接近尾声,清理成效显著,多次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赞扬,也有力地维护了房改纪律的严肃性和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四)物业管理工作迈出了新步伐

一是组建物业管理办公室,加强行业领导。去年初,我们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开展的需要,经市里批准,专门组建了物业管理办公室,并争取到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配齐了人员队伍,落实了办公场所,加强了物业管理工作的行业领导。去年底,又在积极运作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了物业管理协会,进一步加强了行业自律,为全市物业管理的规范发展和全面推进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是加强物业管理市场检查整治。全市物业管理队伍蓬勃发展,截止到年底,全市共有物业管理企业187家。为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对全市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资格及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规范了物业管理行为,优化了物业管理市场秩序。

三是强化岗位培训。积极开展了物业管理岗位培训,去年全市又有200多人参加了岗位培训,进一步壮大了物业管理人员队伍,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

四是加强物业维修基金的收缴。进一步补充完善了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大了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收缴力度,截止去年底,已缴存基金1.1亿多元。

(五)房产法制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先后有10余人次参加了市以上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是妥善处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处结各类案件420余件(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严格依法执法监察。共查处各类涉房违法违规行为20起,依法注销违法违纪房产证8起。

四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经济案件应诉工作,为全局事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六)住房置业担保业务有了长足发展。

去年,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住房置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加强市场调研,严格规范程序,不断开拓发展,全年共为2000余户居民提供担保贷款总额1.8亿元。截止到去年底,担保公司已为全市居民提供购房担保贷款总额达5.5亿多元,有力地支持了居民的住房消费。担保分支机构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发展态势良好,一年多时间来,共办理担保贷款3000多万元,在促进寿光房地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为担保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七)机关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去年,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局党员中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活动中,我们坚持以学习为总抓手,以党性分析为有效载体,以整改提高为突破口,以“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为最终目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两手抓、两不误”,切实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观念,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鉴别能力,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全局党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呈现出了风正、心齐、气顺、劲足的房管新气象。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考核奖励、责任追究等各方面都严格遵守执行,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自觉性。

三是行业作风进一步转变。认真开展“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活动,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服务意识明显加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行业作风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法制观念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显著增强,表现出了廉洁勤政、热情服务、敬业自律、关心群众的良好精神风貌。

此外,统计工作扎实有效,全市房产转让、租赁、抵押、房改房上市、产权产籍等近20项内容的准确、及时的统计,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准确的参考依据;招商引资工作经过一年的积极努力,超额完成了任务,共实现引资1200万元,占全年总任务的136.4%;事业单位改制工作顺利推进。开发公司的改制,经过大量的积极努力的工作,已进入了破产程序,正在进行清产核资和债务债权的申报登记期,目前,人员稳定,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使城镇买、租房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认真负责地做好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全年共受理市长公开电话115件,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圆满处结完毕;包村扶贫工作成绩显著。目前,我们共为扶贫村投资16多万元,帮助该村修建蓄水池5个、柏油硬化道路3000米、铺设灌溉管道600米、建设远程教育站点1处和改造了村内排水系统,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实行了结对帮扶,组织党员捐款1.8万多元,并在春节定期走访慰问,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村干部及村民的好评;房协工作、危房鉴定工作、党团建设工作、组织人事工作、财务管理工作、安全保卫工作、日常事务工作等也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回顾二五年的工作,可以说是改革力度不断加大、房管事业持续发展的一年,是业务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的一年。一年来,局党组“一班人”,风正、心齐、劲足,全局干部职工同心同德,无私奉献,拚搏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突出成绩。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更是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顽强拼搏,积极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所面临的困难:一是思想解放还不彻底,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发展事业的力度还不够大。二是住房二级市场的活跃程度还不够,阻碍市场发展的政策性、体制依然存在。三是服务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服务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四是中介服务市场欠规范,行业管理力度不够,存有无序竞争、违规违章从业现象。五是物业管理基础薄弱,市场化程度不高,管理服务参差不齐。六是改革改制的任务还很艰巨,基层评估所的改制还不彻底,事业单位改革还要下大力气来推进。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努力加以解决。

二、二六年任务目标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房产市场政策为主线,以全面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积极改进物业管理、加快培育住房消费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建设工作会议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全市住宅与房地产业的又快又好发展,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强化措施,切实加强房产管理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和《市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进一步强化管理,密切同各区的关系,加强业务指导,搞好工作协作和配合,开通市区联网。二是进一步加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加快发证进度,健全房产档案。三是加强档案整理工作,抓紧时间建立健全市区统一的房产档案并全部实现微机化管理。

(二)优化环境,促进房产市场进一步繁荣活跃。一是加大房地产政策的贯彻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制定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完善服务,盘活存量,激活增量,促进了房产市场的进一步繁荣活跃,为居民买房、卖房、租房、换房提供了便利。二是在认真总结往届房展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举办房产展示交易会,促进房产交易。三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的优势,特别是已经建立起来的“新闻楼市”和“网上楼市”,以“楼市家园”、“房产之声”、“房产报道”等房产专题栏目为依托,扩大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上的宣传,引导居民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三)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为契机,加大房产市场的整顿力度。一是加强商品房的预、销售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省商品房销售预售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和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推行商品房预售、销售公示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建立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要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虚构买卖合同、虚假信息、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问题。二是加强房产中介服务行业整治和管理。要健全中介服务市场准入规则,实行中介服务管理机构资格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中介服务人员档案。要坚决清理假中介、黑中介。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教育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开展服务质量认证,提高服务水平。要加大评估机构的脱钩改制力度,力争到6月底前,各县市区的评估机构完成脱钩改制,取消评估业务的区域限制,实现全市范围内评估业务的全面放开。三是建立健全房屋租赁档案,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规范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

(四)深入实施“安康居住工程”,构建住房保障体系。一是继续做好现有房改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住房货币化分配制度。要协调相关部门,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补偿等货币化资金的到位率与使用率。二是依据城镇低保居民及中低偏下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调查情况,科学编制出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出住房解困三年和五年计划。三是认真落实即将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抓好困难企业集资建房审查工作,加大对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的县市区的指导,加快建设进度,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分配、管理和监督。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2006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的申报工作。四是要加快建立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近出台的《市城镇廉租住房和救济住房管理办法》,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逐步落实城镇居民的最低住房保障。

(五)全面推进物业管理,改善居住环境。一是加强行业自律,提升管理水平。认真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规范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收费,扩大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强化对物业管理企业行为的监督,组织和引导物业企业开展服务质量认证。二是继续采取措施,加大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收缴力度。要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提高缴存、使用和监管的工作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切实收好、管好、用好这笔资金。三是积极做好物业管理项目升级达标活动,争取年内再有2—3个住宅小区(大厦)达到国家级优秀物业管理标准,3—4个达到省级优秀物业管理标准,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六)进一步加强房产法制建设。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房产市场规范整治,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坚决查处涉房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主动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各类经济案件的应诉工作,努力为房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七)进一步拓展住房置业担保业务。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及分支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住房置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研究市场经济规律,在有效规避金融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努力做大做强,打造品牌。同时,要积极与各县市联系勾通,广泛开拓思路,创造条件,通过采取合办、建立分支机构等形式,争取使符合条件的县市都要设立担保网点,开展担保业务,建立起以市区为中心,辐射所有县市的统一的住房置业担保网络,最大限度地为居民提供购房支持。

三、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为房管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

(一)加强教育学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从我局职工队伍的素质现状看,总体上是好的,但同时也存在很大的不平衡,况且随着形势的变化,新的矛盾、新的问题不断出现,要更好地促进我们事业的发展,就必须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塑造学习型人才。要结合行业特点,加大以思想道德、依法行政、专业知识、职业操守为重点的教育学习,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竞赛活动,兴起学政治、学业务、学技术的新热潮,使干部职工的素质得到较大提高。要加强对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充实后备干部和技术骨干力量,抓好专业技术干部的规范化管理,在干事创业中教育人、引导人、鼓励人,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干部职工队伍。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和考核监督三个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全员目标、全员责任、全员考核,加快建立重激励、硬约束、严考核的竞争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一名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加强组织纪律教育,规范干部职工行为。一是大力倡导廉洁勤政。全体干部职工都要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时时处处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二是严格规章制度。近年来,我们先后制定并完善了挂牌上岗、过错追究、信息反馈卡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这些规章制度的本身来看,是好的,也很全面,但有了好的规章制度,关键还是要认真自觉地遵守,要采取措施,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和监督检查力度,努力使之成为每一名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三是要坚持团结协作。团结出力量,团结出效率。各科室、单位在业务开展上,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从全局利益出发,多协调,多沟通。同事之间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观念,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特别是局里已经决定的事情,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好,保证全局步调一致。四是要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要大力倡导和表彰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的典型。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端正服务态度,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整治行业不正之风,树立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房管形象,推动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房管局物业工作总结篇(4)

一、组织指导

成立以新区工委副书记为组长,区经贸局负责报酬副组长,区城管局、社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质监分局、行政法律分局、各街办、管理处负责报酬成员的新区物业服务企业考评指导小组。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区经贸局,负责对驻区各物业服务企业的监视检查和总体审核工作。各相关部分、单位要指定专人参加考评工作。

各街办、管理处响应成立物业服务企业日常考评指导小组,小构成员由各街办、管理处财产办以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等构成,详细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视考评工作。

二、审核内容与职责分工

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监视审核的根本内容:

1、小区综合管理状况。首要包括物业企业天资品级证书、签署并物业服务合同、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历证书等;

责任单位:区经贸局

2、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设备的养护和维修。首要包括水、电、气、电梯、消防等共用设备设备的养护和维修、小区内存在风险、隐患部位有无平安防备、对业主违章装修行为有无实时避免、小区房子外观有无违章建立等;

责任单位:区消防大队、质监分局、行政法律分局、城管局

3、公共次序维护。首要包括次序维护员有无一致着装、能否执行24小时门岗值班并按规则工夫到指定区域巡查、小区监控系统等技防设备能否无缺等;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4、洁净卫生情况。首要包括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二次供水水箱按国家(当地)有关规则按期清洗、按期开展消杀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社发局

5、小区绿化养护。首要包括小区绿化有专业人员管理、花草、草坪、树木长势优越,无枯死、大面积病虫害和缺损景象等;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6、服务结果评价。

责任单位:街道(管理处)和社区居委会、地点公安派出所、业主委员会

三、审核办法

对驻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审核设定总分为100分,个中:日常检查考评占60%,年关审核占40%。

日常考评,是指由各街办、管理处组织,由各相关单位共同,每季度对响应辖区内一切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并评分。日常考评规范根据是《市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审核评分规范》。各街办、管理处财产办每季度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考评后果按得分凹凸依序排名,辨别于4月初、7月初、10月初前报送新区房产管理办公室。

四、审核分数的核算

物业服务企业全年综合考评分数=日常检查考评得分60%+年关审核得分40%。

五、审核后果的运用

1、对驻区各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检查考评,报市房管局在“房地产网”上,并记入企业信誉档案。

2、对全年综合审核在前10名的企业,将作为全市最佳物业管理单位向市房管局引荐。

3、对全年综合审核后3名且考评分低于60分的评为不及格企业,将传递批判并限日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向市房管局要求赐与降低天资品级或撤消天资证书等处分。审核后果为不及格企业的状况,还将书面传递物业服务单位的公司负责人。

房管局物业工作总结篇(5)

坚持依法行政 强化行业管理 推动房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 (2008年3月6日) 同志们: 前不久召开的房产工作会议,总结了2008年工作,分析了面临形势,对今年的房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次会议是房产管理专门工作会议,其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房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布置2008年房产管理工作,进一步量化目标,落实责任,明晰措施,推进全市房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就去年工作情况和今年安排讲两个方面意见。 一、2008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2008年是房产系统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一年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下同心、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房地产市场继续保持了旺盛的增长势头,第七、八届“房交会”现场成交额连续突破了50亿元大关;城市供热工作不断加强,新改(扩)建热源和拆除联片工程全面完成,供热调控能力和城市集中供热率进一步提高;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建立,政府补贴住房建设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解决了部分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直管公房租金征收、房屋修缮全面完成年度计划指标,住宅区整治、拆违建绿、“平改坡”等工程全部竣工,危房治理和房屋安全管理得到了切实加强,居民居住环境有了进一步改善;《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出台实施,20项超期回迁项目的遗留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行风工作扎实有效,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沈阳市稳定工作先进单位。 回顾一年来全市的房产管理工作,我们在六个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全面加强了拆迁、物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法规建设;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及时清理了审批事项;建立了“统一受理、归口管理、内部联动、有效控制”的工作机制,规范了司法协执程序。 二是“房产交易发证网络系统”建设有序推进。房产转让、测绘、备案、抵押、档案信息平台和“图屋合一”的房产空间数据库建设全面启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工作开始试运行。 三是供热应急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应对煤炭价格上涨和持续低温天气的严峻形势,市区政府及时增加了供热补贴资金和救济煤储备;出台了一系列供热应急政策,加大了供热调度和督查力度,全市供热行业克服了许多困难,为供热工作的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房产管量清查工作成效突出。全系统核实各类房产管量7264栋、1924.7万平方米,清理房产专项资金1.84亿元,目前已完成缮证1800栋,为进一步理顺公房管理体制和实现“凭证管业” 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是房屋拆迁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完善。组建了新的管理机构,理顺了市、区管理职能,实施了拆、管分离,目前沈河、于洪等4个区已分别成立了拆迁公司,其他各区的调整和过渡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六是区局改革工作迈出实质步伐。2008年,铁西区房产局和于洪区房产局,按照区政府的统一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基本完成了政企分开和转制工作,使区局改革工作迈出了可喜步伐,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全市房产系统干部职工勤奋敬业,拼搏工作的结果。同时也得益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各项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得益于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取信于民,保障了各项房产政策的有效实施;得益于我们坚持超前谋划,科学安排,牢牢把握了工作的主动权;得益于我们坚持市区联动,合力攻坚,圆满完成和解决了市政府交办的重点项目和急难问题;得益于我们坚持求真务实,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房产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房地产市场、物业、供热等方面配套立法还相对滞后,业务程序衔接方面还存在漏洞和真空;一些拆迁和房地产开发的历史遗留问题还亟待解决;管理手段的现代化程度还亟待提高;市、区两级房产管理职能和机构设置还有待进一步理顺,等等。这些问题,都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全力抓好2008年的房产管理工作 按照全市房产工作会议确定的总体思路,今年房产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业管理,打造诚信服务;繁荣房地产市场,办好房交会,实现商品房销预售1000万平方米;做好供热工作,完成拆除锅炉房(烟囱)600座,新改扩建热源31项;严格依法拆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好60万平方米政府补贴房;抓好直管公房修缮,完善和提高使用功能,保证房屋完好率和住用安全;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完成拆违建绿、楼道和重点街路粉饰等任务;务实求是,改革创新,推动房产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为完成上述目标,今年必须着力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 加强房产行政管理,依法履行好政府职责 房产行政管理是房产管理的核心内容。今年全局行政管理的重点是,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能力,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行政管理机制。 完善房产法规体系。健全的法规体系是依法行政的基础和保障。今年要按照有法可依的要求,全面梳理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做好立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今年,供热、物业、房屋租赁要力争出台地方性法规;房地产交易、供热特许经营要力争出台政府规章;对暂不具备出台政府规章的管理事项,要抓紧制定全局规范性文件。局法规处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上述工作,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房产法规体系,努力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 改进和规范行政审批。根据市政府第四次行政审批项目调整的结果,目前我局共保留五项行政许可。即: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拆迁许可,改变房屋设计使用用途、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审批,新建供暖热源审批和拆迁、供暖、物业、中介服务企业资质审批,这些行政审批事项是房产行政管理的核心和“窗口”。局法规处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房产工作实际,进一步严格申领要件,完善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市级房产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部实现进厅办理;要求区级许可事项也要进厅办理,对暂不能进厅的,要指定地点、部门和责任人,实行“一站式”办公。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大厅房产窗口的管理,健全各种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建立驻厅工作人员交流制度,选派优秀人员进厅工作,创建房产行业文明高效服务的品牌。 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保证房产法律、法规、规章得到正确实施。要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及受托机关的监督检查,规范具体行政行为。要加强与市、区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特别是对违章拆改和房屋租赁行为,要建立与有关部门互动的协查协管机制,维护行政行为的严肃性和管理人的合法权益。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真正做到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房产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活动。局法规处和各“窗口”单位,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项,编写方便实用的办事指南,便于市民了解政策,知晓程序;局宣传部要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各行业年度宣传计划,要根据全局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有所引导,有所侧重;全系统的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制,切实做好房产政策的咨询服务和解释工作,为房产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强化房产行业管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要认真总结房产行业管理的经验与教训,学习和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和作法,切实加强行业指导、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通过管理方式、管理程序、管理手段的不断创新,促进房产行业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第一,繁荣活跃房地产市场。 一是搞活房地产交易市场。全力办好春、秋两季“房交会”,坚持政策驱动,创新形式,提升品位,进一步突出房交会特色,拓宽辐射范围,引领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切实把“房交会”办成具有较高水平的房地产业盛会;适时选择1-2个区级房地产交易市场,举办形式新颖的区域性“房交会”;做大、做活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场,组织长期驻场的中介机构定期举办中、小规模的房地产交易展示会。加大沈阳房地产市场对周边城市和地区的辐射作用,适时组织在沈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周边城市和地区参加各类“房展会”,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繁荣。 二是完善市场服务体系。建立房地产市场定期分析制度,加强对市场走势的研究和预测,为政府宏观调控和引导住房消费提供依据;实行房地产市场信息制度,及时在网上公布市场相关政策,市场运行情况和各类违规案件,实现信息的公开与透明;加快房产产权交易网络系统建设,4月底前必须正式投入运行,同时要认真做好网络的运行维护及“扩容”工作,预设未来项目发展平台,提升房产行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住房个贷备案登记缩减至3个工作日,注销登记实现即时办结,为广大住房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三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商品房销预售管理,6月底前全面实行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严格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市场管理,建立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师诚信执业和业绩清单监管机制,加强中介机构资质等级年检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发挥房地产估价、经纪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提高整体素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房屋权属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是房屋权属管理。各级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严格登记要件,规范审批程序,落实房屋产权登记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做好确权发证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发证部门的业务指导,建立和完善对受委托发证部门的监管机制,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决严惩恶意违规发证行为。同时,要全面清理遗留的违规发证问题,分出轻重缓急,制定解决措施,落实工作责任,限定解决时限,最大限度地化解风险。 第二,全面抓好城市供热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建设热源和拆除联片”工程。今年全市计划新、改、扩建热源31项,拆除三环内锅炉房(烟囱)600座,联片供热面积1836万平方米。目前,热源建设的规划选址和各区的拆除计划已基本确定,各区要抓紧组织热源项目招标和开工建设,市供热办要全力做好热源建设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区政府是“拆除联片”工作的实施主体,各区局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制定措施,打好攻坚战,力争4月初动工,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市供热办要全面做好工程的协调、服务和督查工作;市局也将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考核的否定性指标,实行重奖重罚。 二是积极做好今年的城市供热工作。要认真总结好即将结束的这个采暖期的供热工作,奖励先进,批评后进,处罚过失。同时,要搞好全市供热成本方面的调研工作,分析预测供热走势,为供热企业做好服务,为市政府决策提供详实依据。要根据2008-2008年度采暖期供热运行和用户投诉情况,确定重点整改区域,组织相关供热单位进行集中整改;要督促各供热单位认真落实“三修”计划,抓好合理购煤和储煤,抓实供热收费,推行供热服务卡,对超期“服役”的内外供热管网有计划地实施更新改造,不断提高供热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供热市场监管。在全市供热行业积极推行特许经营制度,组织制定系统的供热工作考核、信誉等级评价制度和严格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逐步实现法规授权经营,企业市场运作,政府行业监管的新型供热管理模式。我们即要积极支持供热企业发展,又要严格供热单位资质审查,集中清理整顿和规范供热市场秩序。认真落实好《沈阳市冬季供热运行管理规定》,规范供热单位的经营、服务行为。 第三,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一是按时高质完成楼道粉饰和重点街路粉饰工程。按照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今年要对城区内所有需要粉饰的住宅公用楼道进行粉饰,并恢复与完善楼道设施功能;还要按照规划部门确定的街路建筑物立面粉饰方案,组织实施重点街路粉饰工程。对此,市、区两级房产管理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健全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局物业处要会同供热办,在抓好和平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楼道粉饰和设施完善的《技术质量标准指导意见》,并下达相应的投资计划。各区要按照工程数量、质量标准和工程时限等要求,组织好工程招标,合理确定施工队伍;要建立专群结合的质量监管体系,公示有关施工内容,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和文明施工,力争7月底前完成工程任务。同时,要抓好工程验收,建立和落实好楼道和街路立面粉饰后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机制,确保粉饰效果。 二是清理整顿物业管理市场。全面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重点排查开发遗留问题,查处物业管理企业违规违诺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物业管理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物业管理资质;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开发遗留问题,要落实责任单位,制定解决措施,明确解决时限;达到排查问题,整改有力,提升市场,规范行业的目的。 三是规范住宅区物业管理。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重点指导好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改选工作;积极发挥社区、街道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的参与、组织和监督作用,探索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区、街道、社区三级协调考核的长效管理机制;继续抓好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对所有新建小区全部进行公开招投标,实行先期介入管理;实行住宅小区分级分类管理,使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收费标准基本与住宅区现状及居民生活水平相适应;建立物业管理经理执业信用档案和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制度;加强维修资金归集和管理,确保房屋修缮的正常进行;发挥物业管理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自律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共同推动我市物业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另外,要积极探索抓好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市局物业处要组织专门小组,深入调研,形成解决意见,力争使我市在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方面能够有所突破。 第四,加强房屋拆迁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落实房屋拆迁“六项制度”和“四公开”,实现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平安”拆迁。二是合理调控拆迁规模,从市情出发,编制好城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三是进一步理顺拆迁管理体制,加快各区拆迁公司组建步伐,3月底前彻底实现拆管分离。四是强化拆迁市场管理,打破拆迁区域垄断局面,推进市场化进程,在重点项目中推行拆迁委托招标。五是按照区域负责的原则,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坚持实行市、区领导包案负责制,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力争今年打好拆迁遗留问题的翻身仗。 第五,强化房屋安全管理。 抓好房屋安全、危房治理和房屋防汛工作。全年组织开展三次房屋安全大检查,春季重点检查外墙面、阳台等部位是否有冻害造成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夏季重点排查汛期房屋安全,落实好排险、躲险各项措施;冬季组织好综合性的房屋安全检查,坚决杜绝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区、县(市)房产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落实区域管理责任,切实做好辖区内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三)规范房产经营管理,努力完成好国有资产管理任务 直管公房是房产系统最大的资源。按照“凭证管业”的原则,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建立新的直管公房管理体制,完善房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实现直管公房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一,建立全新的直管公房管理架构。经市编委批准,我们在保留安全办、质检站、鉴定所各自职能和合署办公的基础上,增设了沈阳房产投资建设服务中心,新中心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负责全市国有直管公房的产业、租赁、修缮、档案等的具体管理工作。局物业处、财务处继续分别履行产权人职责和资金管理职责,形成一种权属、资金、经营适度分离的新型直管公房管理体制,这是建国五十年来直管公房管理体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明确分工,做好衔接。局人事处要在3月底前完成投资建设服务中心的组建,并确定内部设置和相应职能。“新中心”要边组建、边工作,要根据房产管量清查及产权登记的实际,在6月底前完成“旧卡片”的封存和新档案建立工作,形成完整的产业管理基础资料;要加快开发微机管理系统,实现管理的现代化,规范化,适时并入市局的“大网”之中;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切实管理好、经营好这部分巨大的国有房产。各区局、直属公司也应按照市局的机构设置,结合区局改革和企业转制,从实际出发,适时调整直管公房管理机构。 第二,进一步完善房产经营委托管理。签好国有直管房产、己售直管住房及主辅分离接收房产委托管理合同是做好直管房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保证。市局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完善委托内容和标准,规范考核指标和程序,实现直管公房的契约管理。对未能完成委托经营指标及住户意见较大的受托单位,除按合同规定予以处罚外,还要视情节终止合同,重新选聘受托单位。 第三,全面抓好房屋修缮工作。目前,直管公房经过几年来的大规模修缮,房屋完好程度已明显改善,今年是直管公房“补欠帐”修缮的“清底年”,之后直管公房的修缮将转向正常的维修养护。为此,今年房屋修缮工作的目标是,按照“修危修急”的原则,完善和提高公房使用功能,保证房屋完好率和房屋住用安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2008年房产综合计划确定的修缮项目和投资计划,认真安排好修缮工作。市局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抓好立项、审批、监管和验收结算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修缮责任制;要继续实行屋面防水卷材、管材等大宗材料招标采购和房屋综合维修、专项工程等招投标制度,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切实提高修缮质量和水平,完善房屋住用功能。 第四,要加强房产财务计划管理。一是建立“房产专项资金银行专户”管理制度。对房改售房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房产维修基金等全部实行银行代收,实现专户存储;对下拨的房产专项资金,实行银行专户监管,专项用于各区局的房屋综合维修、专项工程修缮和市局指定用途的资金支出,实现房产专项资金的集中核算、专款专用。二是建立房产事业风险基金,解决因历史遗留或管理体制等原因而引发的诉讼赔偿,保障房产事业的规范有序发展。三是积极做好资金筹集工作,合理安排资金流向,管好用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全局重点工程的资金使用和房产专项资金的保值增值。四是调整房管物业企业会计核算体制。取消分公司财务核算部门,实行一级会计核算体制,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实现房管物业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化。五是强化财务审计监督工作。今年重点对房管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实施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益。同时,要结合房产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抓好“十一五”规划的论证和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指导性。 (四)深化房产事业改革,积极引领行业发展 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今年我们要在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同时,加大事业单位改革步伐,稳步引导和推进区局改革,切实增强房产经济和房产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第一,积极推进住房制度改革。重点落实好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一是按照有关政策,尽快召开全市住房委员会工作会议,落实住房补贴资金来源,确保市本级完成住房分配货币化指标5000万元,利用售房款和自有资金发放补贴5000万元。二是加大对城区及县(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的指导,采取综合手段,使市内七区条件较好的,落实补贴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条件较差的,落实补贴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三是按照“因地制宜、形式多样、方案自选、民主决策”的原则,加强对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的分类指导,使占职工绝大多数的企业单位职工能够尽快得到补贴。加快公房出售,全年出售公有住房70万平方米,其中,自管房50万平方米,直管房20万平方米;妥善处理房改售房遗留问题,区别情况,制定措施,稳妥解决。健全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全年市区两级财政安排住房补贴资金2500万元,计划补贴家庭8000户;对6000户居住直管公有住房的“特困户”进行租金核减。市区两级房改部门要按照规定,抓紧落实补贴资金和房源,并切实做好租金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的申请、审核、公示、审批工作。市补贴房建设管理办公室要积极抓好60万平方米政府补贴住房建设工作,力争3月中旬确定项目选址,4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内实现竣工;各区局要指定相应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并切实做好辖区内政府补贴房的销售和入住工作。 第二,不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今年要在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全面实行工作量化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局人事处、组织部要根据全局主要工作及各单位实际,合理确定年度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指标,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考核及奖惩办法。继续在事业单位中推行干部聘任制和岗位工资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局人事处、组织部要统筹做好培训、考试、竞聘等相关工作,保证聘任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实行“工效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同时,要根据房产事业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做到机构设置合理、职能清晰明确、运行平稳高效。 第三,积极支持区局事转企工作。事业转企业是区局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各区局作为改革的主体,要在区政府领导下,按照“属地属人”的原则,借鉴铁西、于洪以及外地房管单位的经验,重点推进房管、建筑施工和供暖单位事转企工作,加快实现政企、政事分开;也可以通过试点,实施股份合作,身份买断等多种形式体制改革,在改革过程中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先易后难,审慎操作。对此,市局将加强指导,给予支持。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市区两级行业管理,理顺职能,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区局作用和区域综合优势,积极探索区域房产管理,特别是物业、供热等方面与街道、社区的联动协管机制。要加强与县市房产部门联系,作好业务指导,支持县市房产部门专业工作,促进全市房产事业的整体协调发展。 (五)搞好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行政能力和司政水平 房产事业的各项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作为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窗口”部门,房产系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肩负着重要职责。我们只有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行政能力和司政水平,才能使房产事业在“振兴”中加快发展,在“先行”中有所作为。 首先,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抓实力度。目标确定后,关键在落实,落实的好与坏,核心在责任。我们房产人都应该为我们的房产事业兴旺发展真正负起责任。今年房产系统的各项工作艰巨而繁重,要完成好这些任务必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市区分工,落实各自责任,该市局的工作,市局承担;该区局的任务,区局领去。是主要领导的责任,主要领导负责;是分管领导的指标,分管领导完成。各单位、各部门必须要对所承担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主办部门、协办部门和责任人,提出各阶段的目标和时间进度,保证事事有着落。特别强调的是三大目标,即建热源和拆600座锅炉房,60万米补贴房及1000万米商品房销售,完不成要追究责任,完成好要给予奖励。在完成重点目标上必须要有超常的务实作风,真抓真干的劲头,确保任务的完成。局行政办和各业务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量化考核的深度,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其次,要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执行能力和司政水平。今年,房产系统担负着一系列重点工程和重要指标。这些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范围广、协调部门多,能否出色完成好这些任务是对房产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执行能力和司政水平的一次真实的检验和考验。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学会在工作实践中汲取新营养,经受新考验,总结新经验;必须要不断在实践中提高正确分析和科学预测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依法行政和诚信服务的能力、协调处理复杂事物的能力、统筹安排科学实施的能力。切实谋划实施好每一个项目,协调解决好每一个问题,扎实推进好每一个步骤,使各级领导干部的执行能力和司政水平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锤炼和提高。 第三,要抓好队伍建设和员工培训。房产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树立执政为民,服务于民的思想,努力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达到“求实效、有创新、起作用、见形象”的活动目标。要全面加大员工培训力度,全系统上下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要件流程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学习与培训,举办各种培训班、研讨会和交流会,提高业务技能和依法行政能力,特别是“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做到熟知岗位政策、熟知办事要件、熟知业务程序,成为本岗位的业务专家。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将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任免、晋级、奖惩的依据之一。 最后,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全局上下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以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实际行动,推动房产事业的健康发展。要以开展诚信服务,创建文明行业,培育先进典型为重点,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树立行业形象;要以贯彻“条例”为主线,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同志们,今年房产系统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使命在肩,时不我待。希望全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团结奋进,务实求是,扎扎实实地做好2008年的房产管理工作,为沈阳全面振兴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房管局物业工作总结篇(6)

今天,我们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回顾上半年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并明确具体要求。刚才,各单位、各部门汇报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大家讲得都很好,起到了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的作用。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全局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

今年,我们根据学比看工作精神和全局实际情况,提高了各单位工作任务指标,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总体上说,大部分责任单位都能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较好地完成局里布置的工作任务,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向前推进。

(一)全面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积极做好保障性住房项目立项和资金申请工作,加大协调力度和督查力度,盯紧项目,强化监管,交叉作业,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一是全面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争取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11.3万平方米,计划建设规模为前5年的总和,在全省位居第四,各个项目开工建设工作正在紧张筹备。二是大力推进廉租住房建设。争取廉租住房项目14.3万平方米,目前已开工7.72万平方米,其中:市区廉租住房开工新建4万平方米。三是加快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5312万元,其中20*年度资金2710万元,2009年度资金2602万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市安排2212万元用于发放租赁补贴,另外3100万元收购小套型住房用于实物配租。目前,已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767万元,小套型住房收购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四是加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对市区东方明珠一期和叶县昆安小区一期10*套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摇号配售,保证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强全国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一阶段验收,获得全国优秀城市称号。对*房地产网进行改版升级,开展市辖6县(市)房地产网站建设,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第一家推出覆盖市、县两级的房地产网站群,完善了房地产信息和政策宣传平台。在商品房网上登记备案的基础上,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的分析与整合,实现了房地产信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上直报。对*市房地产业协会进行换届改选,充实协会力量,完善协会章程,为房地产企业搭建交流合作的行业平台,畅通房地产企业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沟通的渠道。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举办2009*住交会,为房地产企业搭建市场互动平台,合理引导住房消费,达成购房意向2424个,面积22.9万平方米。共办理商品房预售8.23万平方米,季度末累计可售面积45.99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明显,市场供给放缓,5月份基本上没有预售项目。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23.87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22.38万平方米,1937套,均价2645元,成交量和成交价格与去年相比均有上升,市场正逐步回暖。二手房成交13.17万平方米,金额2.32亿元,其中二手住房12.5万平方米,1481套,2.05亿元,均价1641元。同时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登记备案面积26.4万平方米,1.15万间,发放租赁证4317本,公房登记备案达到89%。

(三)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范发展物业服务产业,开展20*年度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对全市70家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限期整改3家,注销资质3家,规范了物业服务行为。做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工作,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达到80家,其中一级资质2家,二级资质3家,三级资质57家,一级资质企业占全省的1/3。物业服务项目222个,创建国家级示范项目1个,省优物业服务项目4个,市优物业服务项目16个。同时积极推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工作,目前3个住宅小区归集工作已经完成。

(四)加强房屋登记管理和使用安全管理。制定《*市集体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认真研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房屋登记问题,加快集体土地房屋办证筹备工作,进一步加强房屋登记管理和服务,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权属登记发证174.84万平方米,其中研究历史遗留问题房屋97栋、31.50万平方米,已登记29栋、9.81万平方米。加大违规装修和私拆乱改行为查处力度,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房屋装饰装修和危险房屋防治的管理工作。开展公共场所用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生产用房安全排查工作,重点加强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机构教学用房和卫生系统房屋排查鉴定工作,排查房屋101栋,面积19.27万平方米,鉴定面积42.37万平方米,对河南平棉纺织集团等13家企业生产用房进行排查,公共场所用房完好率达到100%。

房管局物业工作总结篇(7)

第二条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住房(以下统称“村民建房”)及其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意见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农村村民,是指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本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个人建房,是指由单户村民自行建造住房的活动。

(三)集体建房,是指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新建农村村民住房的活动。

第四条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房地局”)负责本区内村民建房的用地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土地管理所作为其派出机构具体实施相关的管理工作。区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区规划局”)负责本区村民建房的规划管理,对镇人民政府的规划审核发证工作进行监管,对建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建房审批项目定期进行检查。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建管局”)负责本区村民建房的建筑活动监督管理。

区人民政府和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村民建房的管理。镇人民政府受区规划局委托,审核发放个人建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盖“*区规划管理局农村个人建房规划许可专用章”,对个人建房进行开工查验和竣工验收,按季度向区规划局报备相关审核发证情况及相应的竣工资料;受区建管局委托,进行个人建房安全质量的现场指导和检查。在村民建房和管理过程中发生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镇人民政府应配合区政府作出行政行为的职能部门做好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等工作。

区发展改革、农业、环保、市容环卫等有关部门和有关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实施意见。

第五条农村村民实施建房活动,应当根据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总体规划、镇和村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有序进行。

村民建房应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严格控制使用耕地。

第六条农村村民建房遵循集中建设的原则,逐步向建成区和城镇靠拢,即使较偏远的农村,也应规划布点农民中心村。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批准的村镇规划布局方案,合理确定本辖区内村民建房的布点、范围和用地规模,统筹安排村民建房的各项管理工作。区建管局和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宣传力度,向农村村民普及建房技术与质量安全知识。

第七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实行计划管理。区房地局根据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和各镇农村村民建房的实际用地需求,确定村民建房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并分解下达到镇人民政府。

镇人民政府审核建房申请,应当符合区房地局分解下达的村民建房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第八条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现有宅基地面积在规定标准之内,且符合村镇规划要求的农村村民实施个人建房的,应当在原址改建、扩建或者翻建,不得易地新建。

农村村民按规划易地实施个人建房的,应当在新房竣工后三个月内拆除原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参加集体建房的,应当在新房分配后三个月内拆除原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原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依法收回,并由镇人民政府或者区房地局及时组织整理或者复垦。

区人民政府在核发用地批准文件时,应当注明新房竣工后退回原有宅基地的内容,并由土地管理所负责监督实施。

第九条凡居住在本区范围内,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并符合《*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户,可提出建房申请。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建房申请不予批准:

(一)已有宅基地和建筑面积均已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

(二)农村村民将住房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者改变住房用途而造成居住困难的;

(三)已享受动迁补偿安置的,或者已参加集体建房的;

(四)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分户建房的;

(五)夫妻离婚时,自愿放弃法定应得的住房权利,而以无房为由申请建房的;

(六)违法占地或违法建房尚未处理结案的;

(七)在基本农田、工业用地或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控制范围内申请宅基地的;

(八)法律规定不予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个人建房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1~2人户,宅基地总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8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以内;

(二)3~4人户,宅基地总面积不超过18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9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不超过180平方米;

(三)不符合分户条件的5人户,宅基地总面积18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9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不超过225平方米;

(四)不符合分户条件的6人户,宅基地总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不超过240平方米;

(五)不符合分户条件的6人以上户,宅基地总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在6人户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增加20平方米。

第十二条个人建房的建筑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的计算标准、间距和围墙的建造要求严格按照《*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计算,建筑高度一般以自然地面至檐口计算,同时需酌情考虑左邻右舍及现状的实际情况。

第十三条村民户申请个人建房用地的人数,按照该户在本村或者村民小组内的常住农业户口进行计算,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以下规定计算:

(一)已婚尚未有子女或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一个建房人口(一户只能享受该政策一次);

(二)父母属本村村民但未曾申请建房,且与建房申请人分户而又共同居住的,经建房申请人的兄弟姐妹同意,可计入建房人口;

(三)农村村民家庭成员非本村常住户口、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计入建房人口:

1、户口暂时迁出的现役军人、武警、在校学生,服刑或者接受劳动教养的人员;

2、村民小组建制未撤销,因部分土地被征用而转为非农户籍的,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未被安置过住房,也未享受过其他方式补偿安置的人员;

3、父母均为农村村民,因户籍政策原因,户内尚未结婚(指直系子女)的非农业户口人数;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四条经批准的农村个人建房应按批准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村民建房完工后,应当通知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所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符合规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将验收结果送区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发生违法建设行为的,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据《*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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