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学研究》杂志论文格式要求:
①来稿如为各种基金项目资助文章,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正式规定的名称填写基金项目名称,并注明项目编号。
②正文一级标题为宋体,四号,加粗,居中,段前段后0行,固定值18磅。正文二级标题为宋体,小四,加粗,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固定值18磅。正文三级标题按正文内容排版,仅加粗,不单独成行。
③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为了便于检索,一般应选取稿件中的关键性词组,数量要适中,3~8个。
④参考文献以作者亲自阅读的近期公开发表的文献为准(内部资料、待发表等不得列入),论著类文稿的参考文献不超过10条,综述类文稿的参考文献不超过30条,其他类文稿的参考文献不超过5条。
⑤来稿应提供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职务、职称和工作单位、研究方向、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电子信箱等信息,并用单独一页纸打印,以便匿名审稿。
⑥全文图和表分别统一编号(即:图1、图2,表1、表2……)。复杂的图如果不能在Word文档中直接绘制,请用绘图软件绘制生成单独的文件。图和表均须有图题和表题。
⑦稿件文责自负,来稿请勿一稿多投。编辑可对拟用稿件作必要的修改或删节,不同意者请在来稿中事先声明。来稿来片请自留底稿,除非作者声明,一律不退稿。
⑧行文中的注释一律使用脚注,每页连续编号,脚注符号用①②……,其位置在标点符号前(引号除外)文字的右上角。注释应是对正文的附加解释或者补充说明,仅是参考或引用的文献等内容一般不作为注释出现。脚注请用宋体小5号。
⑨文题一般不宜超过30个字,应以简明、确切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主要的特定内容。避免用副标题。文题不用非公知公认的缩写或符号。
⑩文章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
基本信息
《上海法学研究》杂志是由上海市法学会主管,上海市法学会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理论期刊,创刊于2019年,是国内政法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权威刊物。
该杂志现被知网收录(中)等权威数据库收录。
此外,还荣获多项荣誉,如: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等,这些都体现了该杂志在推动政法理论与实践发展方面的重要贡献。
栏目设置
《上海法学研究》杂志栏目涵盖政法领域多个维度,包括:智慧法治、新兴权利、法学前沿、法治实务、法治文化、法律研究等。
作为一本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政法杂志,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政法领域的改革与发展,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和探索的平台,对促进我国政法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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