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文艺美学研究》杂志投稿被拒,版面费有可能退还,具体取决于期刊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详细信息可联系杂志社或咨询在线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费
如果稿件在审稿阶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费,自然无需考虑退款问题。
2. 已支付版面费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数期刊(包括《文艺美学研究》杂志)在退稿后会退还版面费,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进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审稿费:有些期刊可能会扣除部分审稿费用(如已进行外审),剩余部分退还。
3. 特殊情况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论文已正式发表,通常不退版面费,因为费用已用于编辑、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请退款
联系杂志社:通过邮箱或电话与《文艺美学研究》杂志杂志社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退款。
提供支付凭证: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汇款记录或发票信息。
《文艺美学研究》杂志投稿建议:
①基金或课题项目:若要标注获得基金或课题赞助的论文,应注明基金或课题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
②凡投寄本刊的稿件请勿一稿多投,若三个月内未收到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
③投稿须附第一作者简历和通讯作者简历(如有通讯作者的话),简历包括姓名、学位、学历、职称或职务,主要从事工作或研究方向,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④正文中表示标题级别的序号形式,一般从大到小依次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据标题的实有级别,跳过某些形式的序号。
⑤注释要求: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或无现代版本的古籍、档案、内部资料等各种不宜列入参考文献的引文以脚注形式著录。
⑥参考文献附于正文之后,要求在7条以上,所列文献应在文中实引,即在正文中标明出处,标号与文后参考文献标号相对应。标准按照“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2005)”。注意:期刊和专著均需要具体到页码。
⑦摘要应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撰写,通常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不要使用“我们”“作者”“本文”“笔者”这样的主语,也不要使用评价性语言。可客观描述对比数据等应用效果。
⑧图表形状的选择:当图表中百分比大于100%,需要注明是多选题,或者造成该结果的原因,同时建议使用柱状图,而非饼状图。
⑨所有稿件应为作者独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由稿件署名人负责。正文引文处用括弧夹注,文尾参考文献按字母顺序排列。
⑩来稿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前瞻性,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实践意义,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出版后的期刊和每篇文章均需接受主管单位的专家审读。
《文艺美学研究》杂志是由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主办的艺术学术期刊,创刊于2002年,半年刊国内外公开发行,
该杂志以反映艺术改革与发展最新成果、探索艺术规律为宗旨,学术视野覆盖了特稿、生态美学、文艺美学与艺术批评、文艺理论、中国古代文论与美学、学术动态、文论随笔等多元领域。
《文艺美学研究》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其收录与荣誉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知网收录(中)等。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指导,《文艺美学研究》杂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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