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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监管精品(七篇)

时间:2023-07-12 16:26:14

车辆安全监管

车辆安全监管篇(1)

关键词:校巴车辆;安全运行;监管系统;软件部件

Abstract: The regulatory system for safe operation of the bus vehicle scheme based on paper, at the completion of the basic design scheme, the platform monitoring system GPS vehicle mainly do the following work: Design of software components of information flow and control flow, software components, software, GIS display scheduling software.

Key words: school bus vehicles; safety; supervision system; software component

中国分类号:TH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标号:2095-2104(2012)03-0001-02

0 引言

校车是用于对学生进行接送的重要交通工具,它的运行安全与否关乎重大。长久以来,现实生活中校车超载超员的现象屡见不鲜。特别是部分民办、条件设施较落后的学校,该情况更加显著。加之,校车司机不按相应交通法规进行驾驶等违规行为普遍存在。

1 系统方案

如今,校车安全运行问题已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怎样对校车进行有效监管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目前相关校车使用标准与规范已经颁布,但是监管工作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改进的,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执行起来不太容易。要解决这一难题,应采用现有的最新技术,如GPS定位技术、无线通信技术等,再根据校车的具体情况,开发出的相应的监管系统,对校车、司机、学生的监管以保证校车的安全运行。该监管系统由两部分组成:中心监控软件与移动车载终端。

校车监管:全面记录校车的整体运行情况,如校车的行驶线路、校车的运行状态、校车的行驶速度、校车的行驶距离等。中心系统具有强大的存储容量,可以记录与回放一年以上的信息,对校车的整个运行情况了如指掌。

司机监管:对校车司机进行有效监管。在校车启动之前,司机需要通过身份验证。若校车司机不记得这一点,移动车载终端就会持续以语音的方式提示司机进行身份验证,若司机在校车开动三分钟后还没有进行身份验证,那么移动车载终端会发送相应的报警信号至系统中心。

学生监管:对校车内的学生数量进行有效监控以遏制超载现象。凡上车的学生都需要刷卡(IC卡),通过移动终端的IC卡读卡器就可以统计出车内学生人数;移动车载终端通过车内的摄像头可以在任何时候对车内的活动进行抓拍与监控,也能通过校车车门的开关对车内情况进行监控,系统中心的管理人员可通过无线GPRS进行监管。

短信通知家长:可通过学生上下车时的刷卡时间告知家长他们的上下车时间,这样就可以对自己孩子的上下车时间、地点、校车运行的速度等方面进行实时掌控。这种让家长参与到监督中来的方式也能促进学校加大对校车的监管力度,同时也加强学校在该方面的安全管理意识。

另外,该系统还具备远程设置、车辆求助、报警功能、系统故障自检等多个辅助管理的功能。

图1 系统原理结构图

2GPS车辆监控系统平台

该软件系统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通讯台、调度台、派发服务软件、GIS显示台、数据库以及数据库管理中心,每个终端软件之间的数据通讯是通过TCP/IP协议流实现的,终端软件通过ADO对数据库进行读写。

2.1 软件部件间信息流与控制流

图2 软件部件间信息流与控制流示意

2.2 软件部件功能

2.2.1系统功能

对每个车载终端信息进行接收并转发给派发服务器。将派发服务器下发信息转发给车载终端。针对系统中心创建过滤保护,保护其受到不合法的恶意攻击。

2.2.2系统角色

对车载终端而言,其Socket服务器是通讯台。而对派发服务器而言,通讯台是其Socket客户端。对整个系统而言,通讯台又是一个数据缓冲区。

2.2 派发服务器

2.2.1 系统功能

对通讯台发来的车辆信息进行分析,对所有终端软件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将所有终端信息转发给相应的终端软件。对每个调度台的信息进行调派管理。

派发服务器是以下系统的Socket服务器:通讯台、调度台及GIS显示台。对通讯台、调度台和GIS显示台传送的消息进行解析,对系统的故障原因进行分析与判断。对校车运行状态、行车速度、方向等信息进行统计。对信息进行查看:通信台、调度台以及GIS显示台的工作状态。对信息进行处理;对信息进行转发:向调度台发送校车的车载终端的求助信息;向调度台与GIS显示台发送定位与状态信息。向车辆显示屏转发调度台下发的文字信息。

2.3调度台软件

2.3.1 系统功能

向车辆发送文字信心;对所有线路校车的运行状态进行查看;电话语音处理。

对派发服务器而言, 调度台为其Socket客户端。界面显示多个窗口,查看与显示所有线路的校车运营、运行状况、方位、行驶方向、求助车辆信息等。查看与显示所有线路的运行以及信息显示情况。向车辆发送文字信息。对车辆属性与线路进行修改。对每条线路上当日出动校车的数量进行统计。

读写数据库模块。对车辆司机身份验证进行读写操作;读数据库对车辆状态进行查询,如:任意两站之间的里程数与该段路程上车辆运行的平均速度;读数据库对车辆求助报警情况进行查询;在数据库写日志信息。接听与拨打电话:通过语音呼叫系统可以实现与客运车辆的互相通话。

2.4 GIS显示台软件

2.4.1 系统功能

对所有线路的车辆运行状态进行查看,如:车辆方位、跟踪显示以及对车辆运行路线进行回放。对派发服务器而言, 其Socket客户端为GIS显示台,界面有多个窗口,对车辆运行线路进行跟踪并对车辆运行线路信息进行查询及回放。对车辆站点等显示信息进行查看。GIS地图操作:多线路多视图显示。读写数据库模块。读用户信息以对身份进行验证;通过读数据库中GPS信息以对车辆运行线路进行回放;向数据库写日志信息。

3 小结

随着企业管理智能化、现代化的不断提升,如何更有效、便捷地对机动设备进行全方位安全监督和管理,已经成为车辆安全管理中的重要课题,文中这一研究显然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参考文献:

[1]李为,李婧,毋东东. 输电线路运行监管系统中的数据分析与研究[J]. 中国电力教育,2009,S2:523-524.

[2]徐旭,胡玲玲,徐江. 物联网环境下RFID技术在世博会园区车辆安全监管系统中的应用设计[J]. 警察技术,2010,06:13-15.

车辆安全监管篇(2)

一、全年工作重点

(一)强化内部管理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车辆管理中心现有职工共计316人,其中合同工253人,劳务派遣工63人,其中男职工287人,女职工29人,车辆共计492台,其中大客车85台,依维柯、中巴车85台,商务车7台,轿车146台,越野车85台,皮卡车84台。作为新组建的单位,在制度建设上一片空白,而且没有现成的可参考模式去学习,中心便组织相关人员到神东和其他车辆管理单位学习,将基层现有的管理制度、管理模式进行提炼、总结从而形成中心自己的管理制度。在短短的两个月的时间内中心先后制定了《车辆管理中心岗位责任制》、《车辆管理中心部门责任制》、《车辆管理中心安全制度汇编》、《车辆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制度》及《车辆管理中心制度汇编》等。

二是制作了中心车辆设备台账。在中心车辆设备台账的基础上,制作了中心车辆设备台账,从而有利于做到统一安排、合理调运,中心还针对每台车辆单独设立了车辆信息统计卡,信息卡内容包括了车辆基本信息、车辆保险记录、车辆强制维护和维修记录、车辆事故损坏和维修记录、技术改造改装记录、车辆移动记录等信息,使车辆管理做到了有章可循。

三是完成公司车辆配置工作。针对公司现有车辆状况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并进行充分调研后,提出了公司车辆分配方案,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中心在最短的时间内实施完成了公司车辆配置工作,为公司下一步的车辆管理模式奠定了基础。

(二)狠抓安全工作

1、强化班组建设。中心从班组安全建设抓起,充分利用各队现有安监员、群监员、安全管理员等,建立了安全信息反馈网,为了充分发挥安监员、群监员、安全管理员的作用,中心还召开了专门的安全会议,会上要求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要充分发挥安全模范带头作用,真正做到出车前的安全检查、行车中的安全提醒,将安全工作放在所有的工作的首位来认真对待,杜绝安全工作形式化,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全中心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网络。

2、提高思想认识。管理中心创立了数字化“11155”安全管理特色,即一个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一个原则:“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一个理念: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安全管理新理念);五个做到:思想认识—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严密有效、技术支撑—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严肃认真;五个优先:安全位置优先、安全经费优先、安全制度优先、安全教育优先、隐患整改优先。并先后开展了“百日安全运输竞赛活动”、“安全运输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驾驶员安全驾驶培训”等活动,确立了车辆管理中心机关各部室、各车队无“三违”,杜绝一切运输事故(包含一般)的百日安全奋斗目标,组织各队进行事故案例分析,在全中心形成了人人讲安全,个个学安全,人人与不安全现象作斗争的良好氛围,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运输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重大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行为得到基本控制,遵章作业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中心各级管理人员、司机同志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得到了有效加强。

3、落实制度保证。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在中心领导的带领下,通过调研并结合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先后制订了《车辆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办法》、《车辆管理中心事故管理条例》、《车辆管理中心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等八项制度,专门组织人员对各车队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调研,成立了安全监督委员会,组织人员到神东公司车辆管理处进行了专门的学习,学习新思想、新办法,通过调研找出目前基层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车辆设备管理制度的标准化和车辆运行管理制度的标准化以及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化上,积极督促、帮助各车队进行整改,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无事故,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4、以技术作后盾。车辆管理中心通过对大车队原有GPS监控系统的了解,认识到利用GPS监控系统平台,可以有效降低车辆超速频次,减少乱停乱放,严格控制无审批单出车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各类违章情况,可以使车辆管理工作达到科学合理的目的。中心高度重视现代化科技手段的应运,首先提出在矿区运输车辆上实现GPS监控管理,为中心GPS监控管理做好试点工作,为中心全面实现GPS监控管理提前做好准备,利用高科技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同时多次对维修组进行检查,整改完善了维修记录,强化的维修程序,从源头保证的安全行车无事故。

5、严格监督检查。为了保证安全行车,中心在刚成立就在全中心各车辆开展了车辆车况安全排查工作,并对各队现有安全行车保障工具进行了彻底的清查,要求各队对各类安全行车保障工具配备齐全,车况差的车辆及时申请报废,该维修的车辆及时进行维修,加大安全投入,狠查各类安全隐患,采取不定期、不定点,多方位的灵活多样的工作检查方式,真正将安全隐患查出,优先整改,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发现“三违”现象,要求当事人当场予以纠正,违章行为得到遏制。中心成立后共查出安全隐患56处,纠正安全隐患56处,违章行为23起,处罚违章行为23起,真正做到了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为安全行车上了一道有效的保险,从根本上确保了安全行车。

(三)打造优质服务

车辆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持续提高,和谐创新,建立安全、环保、科学、高效、符合现代化企业标准的车辆管理企业,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卓越企业目标”的管理方针。并建立“以人为本,打造安全、文明、和谐的车辆管理中心”为核心理念的车管特色企业,为公司领导和广大员工的生产及公务活动提供安全、优质、舒适的车勤服务。

一是成立车辆服务质量领导小组。由中心第一负责人亲自任领导组组长,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二是建立车辆服务质量考核制度。考核内容主要分为服务质量内部考核和服务质量外部考核两部分,内部考核由车辆管理中心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评分,外部考核由各被服务单位负责监督考核评分,通过服务质量考核的实施从而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三是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了值班制度、周例会制度、安监定期巡查制度、修改原班前会制度、完善卫生检查制度和司驾人员着装行为规范,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加强职工服务意识培训。鼓励员工树立忘我奉献的服务意识,要求司驾人员在各自岗位上精业、敬业、忘我奉献,规范言行举止,微笑服务,为广大乘客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树立良好车管形象。五是开展和谐乘运活动。以中心提出的“服务至上,精细管理,形神兼备,和谐乘运”十六字工作方针为指导,在实际工作中亲情服务,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二、2014年工作计划

车辆管理中心组建后,在对中心各队的调研工作发现,中心目前存在一些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需公司在车辆管理中心2014年度工作的开展中给予帮助和解决,为确保2014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车辆管理中心全年安全运行的目标,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1、健全行政管理制度、机构。一方面,针对目前人员配备不齐、机构不完善的问题,010年车辆管理中心将全面完成自己的机构设置和定岗定编工作,打造一支专业配套、结构合理、质量优良、充满活力的车辆管理队伍。另一方面,对中心各项业务职能进行系统的整合,不断完善中心制度建设,全面提升业务流程运行效率和管控水平。

2、大力开展安全工作。一是加强安全知识培训。2014年度车辆管理中心要将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由中心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纳入职工教育、培训、活动计划,由安全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和组织实施,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方法进行安全工作的开展,增长安全运行知识,有效地防止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二是强化车辆维修和日常保养。加强维修人员维修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维修技术水平,力争完成大车队2014年度81台大轿车日常维修工作;规范其他各队车辆维修工作,制定车辆管理中心车辆维修制度;同时加强车辆的日常保养、技术普查工作,及维修后服务工作,确保车辆正常运行。三是加大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力度。坚持执行多级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处理、通报各类“三违”行为,充分利用GPS监控系统进行全天候监控,确保中心安全运行目标顺利实现。

3、全面调度GPS监控系统。针对公司目前车辆数目多、出车频率高,管理难度大的问题,2014年车辆管理中心将计划在中心上马GPS车辆监控管理系统,设立中心统一值班调度室实现中心全面监控,实现车辆实时监控,避免人为管理障碍,为实现现代化管理创造出更多的价值。

车辆安全监管篇(3)

二、努力提高接送学生车辆行驶道路通行保障条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市交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城市、市镇、镇村公交线路和站点,为学生乘车上下学提供方便,大力提倡学生乘坐公交车辆上下学。由市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参与,根据实际需要,以公交线路为基础,与各镇(区)科学合理设置接送学生车辆行使线路,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水等危险路段,确需经过危险路段的要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对不能改造提升和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线路要予以调整和取消。道路改造提升、安全防护设施设置等,由所在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镇村公交道路通行标准实施,并按照镇村公交相关政策予以补助。

三、继续强化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只有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等安全保障条件,按照规定经审查合格,取得接送学生车辆标牌的方可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使用,严禁将未取得标牌的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使用,严禁不具备资格的驾驶人员驾车接送学生,严禁接送学生车辆不按审核路线行驶,严禁超速、超载现象的发生。积极鼓励提供接送学生车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加快车辆更新,提高车辆安全性能。引导接送学生车辆安装GPS定位和监控系统,安装设备和信息流量费用由市财政予以补贴。配备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和为学校提供接送学生服务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维护。由服务提供单位提供接送学生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服务提供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运营安全管理措施。学校应指派照管人员随车辆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并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

四、严厉打击非法车辆从事接送学生行为。各学校要及时发现未取得接送学生车辆资格的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并将信息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交通运输、公安、教育部门要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取缔非法车辆接送学生、幼儿的行为。各镇(区)要牵头做好本区域内无证办学(园)点的排查、整治和取缔工作,杜绝不具备要求车辆接送学生、幼儿的现象。

车辆安全监管篇(4)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实现我县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道路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加强,道路运输装备本质安全稳步提升,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逐步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5%,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运输事故进一步减少,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推动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2015年全县“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由__县交通运输局、__县公安局和__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实施。为加强对“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2015年全县“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领导组。

各部门在县政府领导下,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组织开展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

1.加强普法培训,提高行业遵法守法意识。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监管职责。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考核,持续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监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要求,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制定各层双向安全承诺事项,明确和细化承诺内容,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结合贯彻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在道路客运行业组织驾驶员向乘客进行“面对面”的“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不超速,严格按照道路限速要求行驶;不超员,车辆乘员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不疲劳驾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不接打手机,在驾驶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做到车辆运行实时在线;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全程按要求佩戴使用,确保乘客生命安全,为旅途平安保驾护航。

3.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营运驾驶员、营运车辆、道路及环境条件、运输组织、运营监控等方面,开展风险源辨识、评估、监测,落实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监部门,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联合督办制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要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第98、99条予以查处。

4.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在2015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快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实施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诚信“黑名单”制度、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要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对安全生产信誉良好的企业要在运力发展、服务质量招投标、扩大经营范围和规模审批、评比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在站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助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上给予重点倾斜。

5.建立以安全为导向的市场退出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联合检查,对发现存在违规生产和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和驾驶员要及时处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后,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第108条予以关闭,道路运输部门要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

(二)进一步强化长途客运安全监管

6.加强接驳运输管理,降低长途客运安全风险。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对接驳运输试点工作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的长效机制,细化接驳运输组织及安全运营各项要求,完善接驳运输管理制度、运行规则和监管措施,强化安全监管,规范接驳运输行为。鼓励长途客运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合经营、建立接驳运输联盟等方式实施长途客运线路资源和接驳点资源整合,集中实施接驳运输,扩大接驳运输的范围和规模,推进接驳运输企业间的资源共享和相互监督。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公安交警队加强各接驳点设置情况、运转情况和接驳运输台账的监督检查,对没有严格执行接驳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接驳点管理制度的,以及未按规定实施接驳的,一经发现一律停运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吊销其道路运输证。

7.进一步规范长途客运车辆夜间运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__〕30号)和《关于加强对7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管控工作的通知》(晋公交管〔2011〕81号)要求,汽车客运站和客运经营者20时以后不得发出任何营运客车,22时所有7座以上营运客车暂禁止驶入省内高速公路运营,23时至次日凌晨5时暂禁止任何营运客车驶入公路运营。客

运企业主要负责人特别是法人代表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管理和动态监管,杜绝不按规定时间行车问题的发生。对于公安交警部门抄告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发现的不执行停车休息规定的长途客运车辆,一律停运整改,待整改符合要求后,再恢复运营,切实保障长途客运运输安全。8.严格包车客运管理。加强对包车客运标志牌的信息化备案审核,认真审查包车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并对包车实际运营情况与备案信息的一致性开展抽检核查。要进一步加强包车客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增派执法力量,加大对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点、学校等旅游包车集中地点的监督、巡查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不按包车客运标志牌注明事项运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9.科学调整道路客运结构。针对高铁、公路、民航等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高铁、民航快速发展对道路长途客运的影响,各部门要加强对我县道路客运需求及发展形势的调研分析,制定综合运输发展规划,科学调整道路客运结构,促进道路客运市场稳定安全有序发展。

(三)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

10.加强联合整治,严厉打击农村客运违规经营行为。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经营行为及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企业和营运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誉考核档案,情节严重的,要对企业进行停业整顿,对营运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处罚,直至吊销从业资格证。要充分发挥镇(街)、村(社区)作用,切实形成“镇(街)主导,相关部门联动,村(社区)参与”的联合整治机制;要研究建立社会监督和奖励机制,发动村民举报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等违法行为。

11.严格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强化运营安全保障。对于新增农村客运班线,交通运输部门要与公安部门等部门建立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对拟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途径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车辆技术条件要求及相互匹配情况进行现场勘查(现场勘察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或组织进行),形成联合审核报告,作为农村客运班车开通的依据。

12.创新农村客运组织模式,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的出行服务。鼓励推行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引导农村客运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制定灵活的运输组织方式,推行农村客运片区化、网络化、集约化经营。根据农村客运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农村客运经营服务方式,通过加开集庙会班车、周末班车、预约客车等措施,解决集庙会、节假日、春运、黄金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农村居民乘车难问题。加大农村客运安全宣传,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具备资质的农村客运车辆。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

13.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源头监管。安监部门要定期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许可情况向同级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通报;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发货与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安全管理制度。

14.做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新颁标准贯彻落实。道路运输管理所要积极做好交通运输部__年新颁标准的培训,指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JT/T91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写要求》(JT/T91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JT/T914)等四项标准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15.严格查处危险货物违法托运行为。道路运输管理所要梳理出本辖区高风险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及本次整治工作检查企业(单位)名单,并深入企业(单位)开展检查工作,对企业(单位)1年内与危险货物托运有关的台账等资料进行核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企业承运的、承运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与道路运输证所标注的经营范围不符等非法行为,要立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对托运人进行处罚,并将处罚情况抄告同级安监部门。对装载危险化学品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等违法情况,应及时向安监部门通报。

16.提升集约化发展水平,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能力。道路运输管理所要鼓励引导危险品运输企业整合资源,对监管水平差、规模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整合或重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作用,探索中小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联盟合作模式,吸引中小企业参加,提升危货运输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

17.完善异地运输备案制度,强化车辆驻地运输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依托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强化对异地经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异地经营三个月以上的,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及时督促运输企业到经营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经营地道路运输机构要对申请备案的运输企业按照许可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经备案的异地运输企业要按照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求纳入日常安全监管,严禁危化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严查只收费、不监管的企业。公安部门对查处的异地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违法转递制度的规定。

(五)提高车辆标准化水平,坚决打击非法改装

18.发展标准化营运车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引导营运车辆向标准化、专业化、轻量化、清洁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标准化、模块化厢式车等专用运输车辆,重点推进干线公路营运货车车型的标准化,加快更新淘汰老旧车辆。

19.严格营运车辆年审

年检。公安部门要会同质检部门监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营运车辆安全检验,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标准。对发现存在不符合车辆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改装的,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公安部门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连续3个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强制标准规定,予以强制报废,并将车辆信息抄告同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收回相应车辆道路运输证。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制度,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通过审验,不得从事营运。20.加强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监督检查。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情况的监督检查。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对驾驶人、押运员开展紧急切断装置使用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公安部门要联合质检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严格落实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要求。

(六)进一步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

21.健全监管与考核制度。交通运输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规范》,建立分级分类考核制度,在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车辆入网率、车辆上线率、车辆在线率、车辆警情处置率、平台故障以及数据质量情况等方面,对“两客一危”企业进行考核,并把企业监控平台运行情况,纳入安全评估、日常安全管理考核和质量信誉考核,作为营运车辆审验依据。

22.提升联网联控系统应用水平。交通运输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组织开展“两客一危”未入网车辆排查整治工作,确保2015年6月底前车辆入网率达到95%以上;加快推进联网联控数据完整性建设,确保所有“两客一危”车辆经营业户信息、营运车辆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班车线路牌信息等基础数据完整有效。道路运输企业要将动态监控系统与车辆调度、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客运站报班系统、旅游包车监管系统、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系统及其他监管信息系统有机结合,对车辆运营期间实行不间断的动态监控;要研究分析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数据,总结道路运输车辆安全运行规律,发掘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因素,科学指导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23.强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运输企业对所属的“两客一危”车辆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对于设备运行情况不良,无法确保行驶过程中车辆实时信息的有效上传的,不得安排发车任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对所属地的“两客一危”车辆安装和接入情况进行梳理清查,凡应装未装、应接入而未接入的车辆,或者已安装监控系统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一律停运整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运输企业对行驶过程中的车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于突发设备故障情况,运输企业及时与车辆安全员取得联系,确保车载设备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的正常运行。对于故意损毁、屏蔽系统的,一经发现要立即对相关车辆进行停业整顿,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发生两次及以上上述行为的,取消相应营运资质和从业资格。

24.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动态监管平台,与公安、安监部门建立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共享机制。公安部门可以依据动态监控数据对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营运车辆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实现动态监控与运输监管的良好融合,建立监管和运营闭环管理机制,提升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应用水平。

(七)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25.继续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严查无资质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驾驶员、押运员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等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符合安全条件、超载、超速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抄报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安监部门要强化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综合监管,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26.严肃查处包车客运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各部门要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中心、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等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巡查力度,严格查处旅游包车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对连续3个月内违反有关规定3次以上的车辆及长期在异地违规运营的省际包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律停止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停运整改,直至吊销相应车辆道路运输证;对违规行为严重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停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对其包车客运标志牌审核发放。

27.加强宣传,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站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介,加大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乘车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拒绝乘坐“带病”、拼装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车辆。要建立并完善群众举报监督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机制。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6月份)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发动工作。6月30日前,要将制定的工作方案分别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全面推进阶段(6-11月份)

各部门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进度,层层落实,将活动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企业,确保6月中旬各项工作顺利启动;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协商解决活动开展过程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需要上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要定期开展阶段工作督查,督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任务。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各部门要对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选出活动开展好的先进地区和先进运输企业,并于12月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先进地区、先进运输企业的材料分别报__县交通运输局、__县公安局、__县安监局。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要积极推动活动工作内容融入县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县政府考核范围,确保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配合,完善联动机制

各部门要按照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形成分工明确、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检查

各部门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突出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或互查。各局将适时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组织专项督查,确保活动任务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四)充分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

各部门要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中介组织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法规标准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协调企业加强线路、运力资源整合,优化结构,提高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引导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提升的良性机制。

(五)发挥科技手段和信息化的支撑作用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加强信息沟通,要充分利用公安交通监控、交通运输路网监控等科技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的打击力度;要建立完善公安交管与交通运输在车辆、从业人员、违法违章、交通事故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六)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活动宣传

车辆安全监管篇(5)

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切实解决好全市中小学生和入园儿童通勤乘车(以下简称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问题,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及入园儿童乘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市情实际,特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依法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常抓不懈。要建立和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机制,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每年定期组织考评。要组织交通运管、公安交警、教育、工商、安全生产、监察、法制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定期例会,分析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层层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要采取群众举报、重点布控、明察暗访等方式,使这项工作长期置于全市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职能部门的管理之下。各级交通和安全生产、监察部门必须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公布于众,接受群众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举报。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研究出台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办法,努力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确保安全。?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管力度

要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各级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和教育部门要会同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掌握情况,并由交通运管、公安交警部门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验,对资质条件、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不具备接送学生条件的车辆要坚决停用,严禁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上路运营。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资质审查。公安交警部门要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准驾资格进行全面登记、审验,对在一年内因交通违法被扣6分以上、或在一般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的驾驶员,不得驾驶接送学生车辆。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督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经常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学习园地、新闻媒体等,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和自救常识宣传,提高教师、学生及家长、驾驶员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学生拒乘非法营运车辆。交通运管、公安交警部门要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进行定期的交通安全知识、客运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其交通安全和客运专业技能,增强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

车辆安全监管篇(6)

为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规范接送学生车辆运营秩序,保障学生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规范市场运营,立足长效监管,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减少和避免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坚决杜绝学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从而进一步落实全县中小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广大师生、家长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着力改善学校周边交通条件和学生乘车环境,使各类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有效防范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执行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准入条件。根据省、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实行公司化营运,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7座(含7座)以上的合法营运客车;2、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检验,定期进行二级保养维护,保持车况良好,检验不合格不得运行;3、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限额不得低于30万元/座;4、接送学生车辆应严格执行道路限速规定,危险路段、恶劣气候条件下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4、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无犯罪记录,无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拘留处罚的记录;6、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学校、幼儿园自购或租用的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应比照以上要求作为准入条件。

(二)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备案管理。一是每学年初,学校、幼儿园对参与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进行调查摸底,教体部门统一汇总,填好审批表由公安交警、教体、交通部门共同制定报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审验,审验合格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教体部门予以备案;二是公安交警部门对审验合格的接送学生车辆实行编号管理,发给统一标牌;三是学校、幼儿园与审验合格营运车辆所在企业签订《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并书面反馈所在镇人民政府以及县公安交警、交通部门。

(三)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一是按照属地管理、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由教体、公安、交通、安监、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县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教体局牵头,负责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营,管理规范”的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安、交通、教体、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做好非法营运车辆的整治取缔;建立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投入机制,在学校周边建设安全固定的停车场,完善警示牌、减速带等安全设施。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总结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并出台具体应对措施。若遇重大事项需集体讨论的,可适时决定召开联席会议。二是建立并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遇有学生、幼儿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学校、承运企业要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上报县教体、公安、交通、安监部门,同时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县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救治伤员,把事故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要求组织实施。县政府已建立了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夯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本辖区、本部门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镇及公安交警、教体、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和省、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扎实有效。

公安交警部门:1、定期对接送学生营运车辆及驾驶人(包括中小学校幼儿园自购或租用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驾驶员)进行审验,对车辆安全技术组织检验;2、定期组织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3、在学校门口、重点路段做好周五、节假日重点时段的护导协勤和交通秩序管控;4、严厉打击不合格驾驶员和车辆从事接送学生幼儿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将情况通报教体、交通部门、营运企业和相关学校、幼儿园;5、会同交通部门深入学校及周边调研分析,科学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断完善交通安全设施;6、加强警校共建工作,组织片区交警中队到所辖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7、建立并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及时录入车辆及人员运营基本信息,建立相关台账。

教体部门:1、建立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将交通安全作为工作重点,纳入学校年终考核内容;2、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教育计划,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全体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师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3、合理安排学生乘车离校时段,实施周五、节假日重点学校错时、错年级放学制度,建立错时放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管联动机制,确保学生交通安全;4、会同安监、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整治活动。

交通部门:1、督促营运企业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台账管理;2、针对周末、节假日等中小学生客流相对集中的时段,督促指导营运企业采取调整线路、增加班次等办法,确保学生上下学运力充足;3、督促营运企业建设短信信息平台,认真落实营运车辆驾驶员重点时段、恶劣天气安全信息提醒制度;4、联合公安交警、教体部门从严治理从事非法营运的接送学生车辆,确保有序运营;5、加大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力度,按规范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的交通标志及安保设施;6、严把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准入关,加强车辆的车况监管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7、督促接送学生车辆在接送学生时,将“学生接送车辆”标牌放置在车辆前方;8、督促接送学生车辆安装使用GPS定位系统。

安监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镇人民政府: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2、掌握辖区接送学生车辆和参与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驾驶员和学生乘车的基本情况,建立辖区接送学生车辆基本情况和道路安全隐患台账;3、建立健全基层交通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交通安全协管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和整治;4、加强辖区学校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配合交通部门完善辖区学校周边道路警示标志,及时治理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

中小学校、幼儿园:1、建立交通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生上下学教师护导责任,与接送学生车辆营运企业、学校自购或租用车辆(需经公安交警部门审验合格)驾驶员、与自行接送子女上下学的家长(监护人)签订《接送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2、教育学生上、下学时拒乘超载、超员车、非法营运车和非接送学生备案车;3、建立上下学教师值班制度,组织学生有序乘坐接送车辆;4、发动师生、家长举报问题车辆,做到及早防范;5、加强与镇政府和安监、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沟通配合,加强对涉校机动车辆营运秩序的专项整治。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镇和教体、财政部门要深入调研,结合实际,制定接送学生车辆相关奖补政策,给予接送学生车辆适当补助。税务、交通、公安交警、安监部门要在税收优惠、油价补贴、安全奖励等方面落实具体政策,给予符合准入条件且审验合格的接送学生车辆奖补扶持。同时,物价、交通部门要督促承运企业按市场化、微利化的原则,确定合理的接送学生车辆运输费用。

车辆安全监管篇(7)

一、必须要深刻认识抓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严竣性和重要性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抓好安全生产,是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体现,是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内在要求,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真抓实干,常抓不懈。近年来,交通运输部门认真履行道路运输的行业管理职责,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取得了可喜进展。一是注重从源头上抓起,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完善了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制度,通过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保证了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实行了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开展了职业技术培训,提高了广大从业人员的素质。二是加强了节假日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每年春节和“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部门都对旅客流量和流向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制定科学的运输计划和应急方案,加强了运输组织工作,落实了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探讨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促进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也解决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必须要明确企业和主体责任和运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企业历来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如果一些日常管理工作和经营行为如维护、保养、培训、例检等做到位,那么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自然也就容易实现了。一些运输经营者只重视生产效益,忽视生产安全,加之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滞后,监管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因而道路运输市场事故频发,不但造成了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而且也降低了运输行业的认可程度,发生事故的运输企业也遭受了重创。面对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道路运输行管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到底管什么,如何定位,真正把赋予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到位,是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

根据国家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是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法律依据是《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公安交警部门,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行管部门主要依据国家《道路运输条例》和《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负责相关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概括起来就是“三关一监督”: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车辆设施设备技术状况关、从业人员从业资质关,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运输经营者市场准人关包括场地、人员、资产、车辆、管理制度等等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主要是落实市场准入制度。车辆设施设备技术状况关包括车辆的技术状况、附属设施(如行车记录仪或GPS、消防设备等)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同时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是否达标。不同的运输门类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营运客车标准不同,主要是落实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从业人员从业资质关主要包括从业人员的培训或考核、职业道德和法规教育、专业技能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主要是落实从业资格制度。以上三项是行政许可或信誉考核的主要依据,在国家《道路运输条例》、《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中都有明确的表述,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一旦违规操作,就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关于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监督客运场站安装、使用“三品”检查仪,对旅客行包进行安全检查;二是监督客运企业或客运场站按有关规定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三是监督客运站,防止超员车辆出站。

综上所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运输经营者,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道路运输行管部门按照《道条》赋予的职责范围,围绕“三关一监督”工作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必须要按照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一)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

要严把市场准人关,把运输经营者资质条件作为经营许可和企业经营资质评定的重要内容。对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业务的当事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或者核准。同时,加强日常监督考核,一旦发现经营者资质“缩水”,要立即下发整改令,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降低其经营资质直至取消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二)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1)坚持和完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在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前及对营运车辆进行定期审验时,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要求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定技术等级,核定经营范围。没有达到车辆技术等级的车辆或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不能参与营运。

(2)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定期维护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车辆定期维护和二级维护竣工检验制度,强化二级维护监督管理,督促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维护车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加强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

(1)督促培训单位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大纲组织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坚决打击无证、超范围及违规培训等经营行为。

(2)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大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管理。凡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性活动。

(四)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

(1)严格执行车辆进出站的例检制度。按照《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客运站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

(2)监督汽车客运站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检查工作,按要求配备危险品检查设备。严格按照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车票和检票,禁止超员车辆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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