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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个人工作计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2-12-03 21:21:23

财政个人工作计划

财政个人工作计划篇(1)

按照国家局《五条纪律》要求,针对年财经秩序专项整顿自查出来的薄弱环节,如扎账时间不规范、原始凭证不合法、资产管理不科学、财务收支不合规、核算不实、手续不全等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和自查自纠,进一步深化会计基础,完善财务管理体制。明年的重点要放在区局和基层网点,要规范会计核算、原始记录、财产清查的操作、传递、交接手续,落实资金、商品、资产的管理责任,强化内部控制,使管钱管账管物严格分工,相互核对,相互监督,防止经营活动中的失误差错,保障各财务环节安全运转,全面推动财务管理规范运作,通过专项整顿建立起规范、守法、诚信的财经秩序,确保在明年二至五月的省局复查和五月以后的国家局重点检查中全面过关。

2、财务集中实现一个“流”字

全省“集中财务、资金中心、电子商务”三位一体的信

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已由省局项目组完成,明年一季度将正式运行。该系统将统一会计科目与科目级次,统一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统一存货分类与单据格式,实现省局对分、县公司会计业务的跨单位审核、联查,直接进行预算表单的审批,为适应省局新管理方法的要求,我们将对目前的核算流程进行重组,资金每日上划,费用按预算按月核拔,与省局、网点上下联网,会计报账一天一报,财务、资金数据及时上传,让资金流、商品流、信息流实现数据共亨,建立“集中财务、分级控制、全面预算、责任会计”的财务管理体系。

3、资金管理突出一个“零”字

一是零资金运营,零运营资金并非真的零资金,而是用尽可能少的流动资金推动企业的生产经营运作。明年由于省局要搞全省资金中心,企业资金帐户开在省行,货款按合同合同执行划帐,留在企业周转的钱将非常少,我们将尽量利用各种应付款、应交款、预收款、未交税金、未交利润等负债资金进行负债经营,实现零资金成本。

二是零库存管理,对各单位实行库存定额,超定额的单位将按超出比例扣减其经营得分,反之则增加得分,让库存定额与工资挂钩,促进各单位勤进快销,加速资金周转。

4、费用开支坚持一个“降”字

坚持费用管理“算、控、降”三字诀,算是全面预算,将费用按预算分解到各单位、各科室,按销量制定单箱卷烟的费用定额标准,销多少烟给多少费用。控是严格预算管理,超过预算的一律从个人月奖中扣回,实行“定额包干、责任到人、超支自付、节约奖励”的管理办法。降是按上年实际费用,每年下浮一定比例确定费用总额,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逐项剖析费用成因,将费用与同期、与定额、与先进单位对比,通过分工明确,层层把关,促使各单位挖潜节支、堵塞漏洞。

5、会计核算落实一个“真”字

一是摸清“家底”,开展全系统的“清仓、清产、清资、清债”活动,对现有资产存量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找出潜在薄弱环节,组织整理各单位历年的会计档案,指导各网点会计基础达标,促进分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是科学理财,学习聚财、生财、用财之道,在深度上从事后反映转变到事前控制、事后考核分析的管理会计上来,在广度上把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职能渗透到商品的进销存诸环节,推进会计电算化甩帐验收达标,使会计信息更加具有时效性和真实性。

财政个人工作计划篇(2)

一、提高思想认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产生了巨大影响。近几年来,__县财政部门充分认识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从有利于__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促我县计划生育方面达到四个目的: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婴儿性别比趋向正常,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死保健服务,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从而达到造福全县人民,推进社会稳定,促进我县可持续协调发展的目标。

二、切实加大投入,为计生事业经费提供保障

加大计划生育投入,确保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达到规定标准,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贯彻执行全县计划生育总体部署的重要内容。

我县在编制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预算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全县“十一五”期间人口控制目标,认真贯彻《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十一五”期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

在具体预算编制上遵循了以下四个基本原则:第一,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经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对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第二,坚持“财政效益”的原则,少花钱,多办事,把事办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第三,按照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大力优化计划生育经费支出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第四,对计划生育经费实行分类管理,分别测算,国家测定的项目据实测定。

为切实对计生事业经费提供保障,我们还出台了以下保障措施:

1、预算安排优先考虑计划生育,支出拨付优先考虑计划生育,确保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安排到位,拨付到位,确保计生事业经费支出增长水平快于全县财政支出平均增长水平,确保计生经费投入力度达到上级规定标准。

2、全县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分正常事业发展部分和国家确定的项目两部分。计划生育经费以上年实际拨付数为基数,按照每年不低于10%的增长幅度进行测定;对国家确定的项目:农村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村级计生主任工资补助和农村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等,根据工作需要据实测定和安排。

3、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计生经费按月及时拨付,县财政局、县计生局按月将计生事业费拨付到乡镇计生办,确保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4、改进和完善经费投入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财政、计划生育部门根据市制定的计划生育经费考核办法,修订完善全县的考核办法,以保证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真实性。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得到落实。

5、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计生事业经费管理,确保计生事业经费用到实处。

经过以上措施,我县的计生事业经费投入快速增长,今年到目前为止,全县投入计生事业经费已达____万元,比去年全年还增长了__%,比20__年的____万元增加了____万元,增长了__%。三年的计生事业经费投入增幅分别达到了__%、__%、__%,均快于当年财政支出总体增长水平。人均财政投入由20__年的__元提高到__元,人均增加__元。

三、加强计生事业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保证乡镇计生经费及时到位,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乡镇计划生育经费按人口及标准核定后,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县计划生育局,由县计划生育局再直接拨付到乡镇计生办,确保计划生育经费的落实到位,防止计划生育经费被挤占和挪作他用。二是会同审计等部门搞好各乡镇财政所计划生育经费审计工作,督促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一旦查出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把计划生育资金审计情况作为年底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保障这项工作的落实。

同时我们还积极做好各种计生惠民政策的落实工作,既促进计生事业的顺利开展,又切实为民造福,增加群众福利,减轻群众负担。主要有两项:

(一)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四种手术费”免费制度

按照上级规定,从20__年10月1日以来,县乡两级“四种手术”实行免费,费用由财政负担。为落实“四种手术”免费政策,财政部门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农村孕情、环情、节育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全部由乡镇计生服务站根据计划生育工作需要,按规定进行免费服务,所需费用成本由县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补助给乡镇财政,由乡镇财政拨付补助给计生办。二是农村按规定流产、引产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疗检查等,统一由县计生服务站免费服务,其费用由县财政负担。三是为保证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级财政管理范围内的各项费用由县计生委财务科根 据正常进度,申报资金拨付。

(二)对实行计划生育好的困难乡、村和农户进行重点帮扶

对经济状况差,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好的乡、村、和农户,我们优先安排扶贫资金,积极研究扶贫项目,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积极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良好氛围。我们先后与__乡__村、__村结成帮扶对子,先后为他们送去了扶贫资金、扶贫项目,不仅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而且进一步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财政个人工作计划篇(3)

大家知道,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一般分为三个大部分:一是财政部门组织本级政府预算收支的审计情况;二是本级政府各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三是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而作为对预算执行审计的计划管理,针对上述三种审计内容,主要也是三种方式。一是本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地方税务机关以及经收本级政府收支的国库。是每年必审的部门,只要将其列入当年的预算执行审计计划则可。二是本级政府的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单位,审多少,审哪些则一般由各业务处室提出全年审计计划建议,综合处室汇总,再由组织预算执行审计的相关部门在上述计划中根据项目或单位完成时间和当年预算执行审计的重点要求,挑选出当年预算执行审计的部门单位报局办公会审定。三是其他财政收支计划的确定。一般来说,其他财政收支所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根据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的一些财政专项资金审计项目,结合报告反映年度的工作重点,加以选择在报告中反映。确切地说,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计划,在当年预算执行审计计划和当年审计工作计划中没有得到体现。

这种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主要是方便简单、与各业务部门不产生矛盾。但是这种管理办法也有其不科学和不完善的地方:

1、片面追求审计覆盖面,忽略了财政资金的内在联系和资金流动过程的连续性。审计本级政府的预算执行部门单位,一般说来除了发展改革委员会、交通部门、教育部门等少数重点部门单位,为了保证审计覆盖面,其他预算执行部门单位很少安排连续两年或多年进行审计。但是,作为地方政府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为了体现政府的工作,资金分配在各个年度间是有一定联系的。大多数审计部门在预算执行审计计划管理上一般对一个部门是不会按照财政资金的分配情况连续多年安排进行审计,忽视上述财政资金流动的连续性和财政资金安排的内在联系,选择的预算执行审计部门单位,不能够反映财政资金的内在联系。

2、没有协调好年度审计重点与长期审计重点的关系。预算执行审计既有长期的重点,又有年度重点。有一些问题应该连续审计,连续披露,锲而不舍,体现长期重点;而每一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应该各有侧重,体现出年度重点,而且重点应该有机结合起来。从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两者之间缺乏有机结合。特别是当预算执行审计年度重点要反映的问题而在年度计划中不能体现时表现尤为突出。

3、预算执行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的衔接不够,存在脱节的现象。预算执行审计是龙头,财政审计、投资审计等其他审计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在预算执行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的衔接上缺少“预算执行”这个衔接点,没有用“预算执行”这个纽带来串联其他专业审计,从形式到内容缺乏必然联系,显得比较松散,形成了“预算执行审计是个筐,其它专业审计都可装”的现象。

4、其他财政收支反映的问题不够及时。由于当年计划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企业审计、投资项目审计等,一般要在第四季度才能出结果,而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一般在第三季度向政府和人大报告,所以当年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只能将上个年度的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企业审计、投资项目等审计情况进行反映,所反映的其他财政收支问题则一般是前个年度情况。这些问题由于时间间隔较长,一方面冲淡了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的时效性,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审计机关效能的负面影响。

多年来的审计实践表明。预算执行审计是一项总揽全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将财政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建设项目审计等列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范围,形成一个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审计整体。尤其是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后,审计范围更广、直接审计对象更多,这就需要调整审计计划管理方式,建立由综合部门牵头、以财政审计为主体、各专业审计共同参与,既明确分工,又相互配合的审计组织体系,即建立预算执行审计与各项专项审计有机结合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运行机制,通盘考虑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按照整合财政审计资源的要求,预算执行审计要坚持“统一审计计划,统一审计方案,统一审计实施,统一审计报告,统一审计处理”的原则,做到全局一盘棋,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工作。

1、加强立项前的调查研究工作。预算执行审计计划中部门单位的确定是计划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在确立审计的部门单位前,加强调查研究,保证计划的科学性,是完成预算执行审计任务的前提条件。因此,在编制审计计划前,可以通过搜集、研究宏观经济信息和决策动态,走访人大、财政等有关机构和部门,召开专家学者咨询会,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同时,对审计的必要性、项目的风险、审计的难度、可能的结果等进行充分的评估,切实保证审计项目的重要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财政个人工作计划篇(4)

一、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重大意义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一)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人口与发展问题的高度关注,是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扶助,以此带动其它的帮扶活动,引导基层干部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利益导向和优质服务方向转变,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和积极性,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实践。

(三)通过国家政策性奖励扶助,引导更多农民少生快富,有利于从根本上扭转"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减少新增贫困人口,促进消除贫困,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四)针对特定人群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缓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有利于促进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

(五)通过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拓宽政府财政直接补助农民的新渠道,建立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制度

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管理机制的改革。

二、试点的范围、内容、目标、原则和组织管理

(一)试点范围

从2004年起,首先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和重庆市,以及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河南、湖南、湖北各1个地(州、市),贵州省遵义市进行试点,同时鼓励东部省份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自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国推开。

(二)试点内容

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所面临的特殊困难,在部分地区探索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确保这一制度正常、稳定、可持续实施的管理运行体系。与地方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各项帮扶救助措施紧密结合,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三)试点目标

1、引导更多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减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出生的人口,稳定低生育水平。

2、建立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制度运行机制,确保奖励扶助金落实到户到人。

3、建立以政策性奖励扶助为主体,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为补充,相关社会经济政策配套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利益导向机制。

4、缓解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难,逐步减少新增贫困人口,促进消除贫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四)基本原则

1、统一政策,严格控制。制定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和奖励扶助的最低标准,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2、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3、直接补助,到户到人。依托现有渠道直接发放奖励扶助金,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励扶助金和以扣代罚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

4、健全机制,逐步完善。逐步建立健全确保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制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形成以奖励扶助为主导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五)组织管理

试点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进行。

人口计生委、财政部设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对全国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试点地区应建立相应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实行申报与审核制度。初步拟定的试点地区按要求向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报送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和奖励扶助资金安排计划,经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审核批复后,正式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各省(区、市)自行开展试点的地区报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备案。

三、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和奖励扶助标准

(一)奖励扶助对象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奖励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发放。

试点地区省级人口计生委依据上述基本条件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有关政策解释,结合本地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的具体政策。

(二)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5、地(市、州)、省(区、市)、国家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三)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四、资金来源和财政负担比例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视各地财力情况,由中央或地方财政确定负担比例,安排专项资金并分别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地方负担的资金,以省级财政为主。西部试点地区的奖励扶助金按基本标准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中部试点地区的奖励扶助金按基本标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负担50%;鼓励东部地区自行安排资金进行试点。

试点地区财政部门必须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对全部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五、奖励扶助金发放和管理

(一)奖励扶助金发放

奖励扶助资金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实行专帐核算和直接拨付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中国农业银行或自行确定其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发放。

奖励扶助金以年为单位计算,一年发放两次。

(二)奖励扶助金管理

1、财政部门负责奖励扶助资金的预算决算、转移支付、总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地方财政负责奖励扶助金的预算决算并建立奖励扶助资金财政专户,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集中管理,封闭运行,及时足额拨付到委托发放机构。监督委托发放机构将奖励扶助金及时划转到个人账户。地方财政通过财政年报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专项资金到位、发放和结存情况。

2、人口计生部门及时掌握并监督委托发放机构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和资金管理

情况。

3、发放机构负责制定资金发放办法和操作规程,并按照委托服务协议的要求和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建立个人账户。发放机构将财政部门拨付的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划转到个人账户,将建立个人账户和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反馈给地方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严禁用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性投资、融资活动,不得将奖励扶助金抵扣个人贷款、抵交农业税等款项。

六、评估与监督

(一)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每年进行一次试点工作的综合评估。试点省(市)和地(市)每半年对试点工作组织一次综合评估,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奖励扶助资金的到位、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二)利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和监控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地(市)级每季度、省级每半年进行一次相关数据的汇总分析,及时反映专项资金落实的情况。

(三)推行村务公开和群众举报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对奖励扶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协调县以上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奖励扶助对象确认、资金配套、资金发放、制度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五)每年由国家和省级财政、人口计生部门组织社会力量和中介机构对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和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六)建立观察员制度。聘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独立的、随机的监督检查,将结果直接报送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对奖励扶助试点工作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要把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纳入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在试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制度执行中出现重大问题、造成社会影响的,追究地方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二)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取消试点资格。

(三)对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奖励扶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委托发放机构不按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截留、拖欠、抵扣奖励扶助资金的,取消发放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试点的任务和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对试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试点工作纳入考核、评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切实做好试点工作。

(二)要积极探索和建立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制度运行机制以及安全可控的社会化的资金发放方式和渠道,确保奖励扶助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确保专项资金安全,确保奖励扶助金落实到户到人。

(三)继续执行和完善已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把实施奖励扶助制度与对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的"两免一补"、西部地区"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关爱女孩"行动、计划生育"三结合"、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贫困母亲等项工作紧密结合,逐步形成更加完善的利益导向机制。

(四)将奖励扶助资金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做好奖励扶助资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加强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信息登记、数据汇总分析和日常管理监控工作。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五)试点地区根据人口计生委、财政部下发的试点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规范制度运行的标准和程序,加强动态管理。

财政个人工作计划篇(5)

一、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重大意义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新时期的人口问题更加复杂,要采取更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是*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形成的特殊群体,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群体。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完善和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实施这项制度,有利于缓解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精神上获得慰藉,生活上得到帮助;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和利益导向转变,更好地体现*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的政策理念,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率先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因此,要充分认识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重大意义,把这件事关广大群众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的大事落到实处。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主要内容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为了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更有效地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所做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

(一)扶助对象。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扶助对象是:*省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由政府按月发放一定的扶助金。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需年满49周岁才领取扶助金。扶助对象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终止发放扶助金。

(二)扶助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2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珠江三角洲等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扶助标准。

(三)扶助对象确认。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扶助对象的确认。具体程序是:

——本人提出申请;

——村(居)委会资格初审;

——镇(乡、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

——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公示;

——市级和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独生子女死亡的,需提供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残疾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三级以上。

三、基本原则、资金来源和资金管理形式

(一)基本原则。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要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政策,严格控制。省人口计生委依据上述条件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有关政策解释,结合*省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扶助对象确认的具体政策,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2、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3、直接扶助,到户到人。依托现有渠道直接发放扶助金,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扶助金等违规行为。

4、健全机制,逐步完善。制订配套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把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与开展“春风送温暖”、“关爱女孩”等活动结合起来,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资金来源和财政分担办法。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由各级财政负担,安排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省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不含江门的恩平市、台山市和开平市)的扶助资金由地方财政自行安排;16个贫困县的扶助资金按扶助基本标准省财政补助60%,市、县财政负担40%;江门市的台山市和开平市的扶助资金按扶助基本标准省财政补助35%,市、县(区、市)财政负担65%;其他地区(含江门的恩平市)的扶助资金按基本标准省财政和市、县(区、市)财政各负担50%.

各地财政部门必须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对全部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三)资金管理和发放形式。

1、资金发放。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依托现有金融服务体系,由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财政、人口计生部门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发放到人。

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月计算,每月发放一次。扶助对象凭有效证件到发放机构领取扶助金。

在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2、资金管理。

(1)财政部门负责扶助资金的预算决算、转移支付、总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地方财政总预算会计设立专账,分别核算省财政拨付和地方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并及时足额将扶助金拨付到发放机构,监督发放机构将扶助金及时划转到个人账户。

(2)人口计生部门及时掌握并监督发放机构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和资金管理情况。

(3)发放机构负责制定资金发放办法和操作规程,按照服务协议的要求和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扶助对象名单建立个人账户,并将扶助金及时足额划转到个人账户。建立个人账户和拨付资金的情况应及时反馈给同级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

四、组织管理、检查监督和工作考核

(一)组织管理。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人口计生和财政等部门要建立经常性协调机制,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估与检查监督。

1、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每年进行一次制度实施工作的综合评估,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绩效考评,对扶助资金的到位、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2、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数据的汇总分析,及时反映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

3、实行政务公开和群众举报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各级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扶助对象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制度运行等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三)工作考核。

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工作纳入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在工作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执行制度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2、严禁用扶助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性投资、融资活动,不得将扶助金抵扣其他个人款项。对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扶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查处。

3、资金发放机构不按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截留、拖欠、抵扣扶助资金的,取消发放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切实把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工作落到实处。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关系到社会的和谐进步。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落到实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建立经常性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制度实施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与监督评估“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人口计生部门要做好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建立个案信息档案和日常管理等工作,通过各种宣传形式,让广大计划生育家庭了解政策内容,增加政策执行的透明度;财政部门要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公安、民政、卫生、劳动保障、残联等部门要共同做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衔接工作;发放机构要按服务协议要求,确保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监察、审计等部门要积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三)继续落实已出台的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逐步形成完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要把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关爱女孩”行动、计划生育“三结合”等项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各项政策的综合效应。

要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及地方已经出台的相关制度的衔接。对于目前已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但又属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适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同时退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范围;对于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而女方尚未达到49周岁的家庭,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制定和落实扶持优惠政策,通过多种形式给予帮助。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开展生殖健康咨询和指导,及时提供再生育的各项服务。

财政个人工作计划篇(6)

摘 要 本文通过对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9400万元基本建设专户资金被鲸吞案件剖析,指出其财政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指出其财政拨款、支出、审核等方面的缺失缺位,并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 内部控制制度 财政资金 监督 制约

一、事件回放介绍

“据新华社电,从2006年开始,部级贫困县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伙同他人,逃避财政部门划拨专项资金审批手续,鲸吞9400万元基本建设专户资金,据专案组有关人士介绍,这一案件发端于2006年,李华波、徐德堂等人利用职务之便,逃避财政局划拨专项资金审批手续,用私盖伪造的公章、提供虚假对账单等手段,陆续将县财政局存储在信用联社城区分社基建专户中的资金9400万元,转至李华波、徐德堂预先注册的鄱阳县锦绣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账上。一个“职务之便”,一个假公章,“严防死守”就已荡然无存。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从2006年起,李华波等人就曾多次套取专项资金,多年来,巨额款项被挪用直至失踪竟无人发现。事后追查,在鄱阳县财政专户和鄱阳县农村信用社的转账支票上,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收款人信息错误、日期不符等问题漏洞百出。”

二、案件剖析

这是一起财政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缺失的案例。内部控制制度是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财政资金安全的关键环节。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可以使财政资金支付过程中涉及的各个部门、岗位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相互协调,从而保证该项业务按照预算使用的目标高效率地运行,并防止或及时发现各种错弊现象的发生。由于财政资金支付程序过程中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致使财政内部工作人员有机可乘,轻而易举地盗取各种财政资金。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同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从江西鄱阳资金倾吞事件可以看出,其财政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缺失表现在没有明确的岗位分工控制、授权审批控制、银行存款控制、票据控制和印章控制制度。

规范的财政专户资金拨款程序为:单位申请--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主管业务科室开据拨款通知书--国库科拨付--支付中心开具支付票据--财监部门进行事后检查。

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属于业务部门,其职权限于对财政资金申请提出审核、出具意见,并无保管票据,开具支票权限。该案中,预算部门核定指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局长签字批准,这些审批职权竟然全部缺失,毫无相关手续文件,从此看来,该县局存在领导怠于职守现象。而且保管票据,财政拨款,属于国库职能,国库接受科室传送计划(纸质表格或电子数据)--汇总用款计划―按审核要求逐一审核--提出用款计划建议--报局长审批--将审批后数据录入预算执行系统--将纸质表格盖章后传递给支付中心。开具支票,属于支付中心职能,接收国库科传送计划(纸质表格)--受理岗接受单位支付申请书―按审核要求逐一审核(签章)--支付岗进行复审(签章)--打印支付凭证--会计核算岗复核加盖印章--将支付凭证送付款银行。该案中,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跨越审批程序,私自财政拨款,私自开具支票,是该局审核、审批、经办权限区分不明,保管,拨款等岗位划分不明,该分离的没分离,没有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内部控制缺失的集中体现。

而且该股长私盖伪造的公章长达四年没有被发现,说明该县财政局没有做好事后监督,尤其是用款计划审批和执行情况与国库银行存款的事后监督,该局财监科职能在此案中完全没有体现:财监科要定期对银行存款和用款计划审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银行存款余额是否正确,用款计划是否经过局长审批,财政专户、统筹资金、土地出让金等支出是否经过局长审批,是否存在超预算拨款现象。

该县信用联社城区分社也存在着资金内部控制不完善问题:信用联社作为财政支付行,应当接受当地人民银行加强额度控制,额度控制分别由国库支付中心、银行、人民银行操作,人民银行根据授权额度通知单签收额度。行根据支付中心送来的“财政资金支付凭证”登录本系统验证支付凭证,并确认支付生成“申请财政性资金划款清单”送人民银行清算打印“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管理部门根据行送达的“申请财政性资金划款清单”进行清算。而此案中,该县信用联社城区分社没有接受当地人民银行额度控制,没有报划款清单给人民银行与国库支付中心审核,导致虚假对账单蒙混过关,是银行系统内部控制不严的弊端。

三、改进建议

通过上述案例,笔者认为,国库集中收付部门是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关口。为避免在财政支出改革管理中出现新的漏洞,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财政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内控制度建设:

(一)加强职责分工控制

1.构建部门岗位分工控制机制。建立财政资金支付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预算管理、业务部门、国库管理部门、国库支付中心、银行和人民银行的职责权限。通过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达到纠错防弊,从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国库管理部门和支付中心负责人、各资金拨付岗位工作人员均要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对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负相应责任。要设立初审、审批、单据填制、审核、印鉴、单据传送等岗位,分别对财政资金调度、工资统发、拨款申请或用款计划、拨款或用款额度、凭证进行全面审核、复核,并将支付凭证分送人民银行和各开户商业银行。

2.建立组织规划控制机制。一是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如严格会计工作中的会计与出纳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执行某项业务的职务分离;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分别与审核该项业务、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分离;以使两个人无意识地犯同一个错误的可能性减少,从而杜绝一个人舞弊。二是设置组织机构之间的相互控制。主要是由单位根据经济活动的需要分设不同的部门和机构,且其职责权限必须得到授权,同时不受外界干预,使每类经济业务在运行中都必须经过不同的部门,并保证在有关部门间进行相互检查。

(二)实施授权批准控制

根据《会计法》的要求,单位负责人应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各单位在专业银行开设的所有账户相应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财政国库管理部门的统一账户管理、统一资金管理,并统一处理财政资金收支往来业务。

(1)设定财政支出审批权限。各项财政资金拨付业务必须经过逐级审核批准后方予办理,单位负责人、国库管理负责人、支付中心主任应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审批。各级负责人如遇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时,可以授权其他分管领导审批。

(2)制定财政资金审核、拨付控制原则。各级财政拨付本级预算单位的各种经费,必须以部门预算,预备费、机动费,追加、追减预算为依据,按预算指标控制用款计划,用款计划控制资金支付的原则进行。在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当年预算前,可以根据各预算单位全年预算控制数,并结合上年同期执行情况,核定用款计划,审核、拨付资金。专项资金实行管理与核算相分离制度,即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收入的组织,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批、管理、监督和追踪问效,并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和资金项目的完成进度,填制请拨单,发出资金拨付的支付指令,国库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专项资金账户的管理,并根据发出的支付指令办理资金收付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3)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岗位经办人员在业务办理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对不合法或有关手续不齐全的支付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应立即报告国库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

(三)加强内部监督控制

(1)加强票据控制。要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2)加强印章控制。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由其本人或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并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在日常业务中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人离落锁,下班入柜,不得随意借用。印章保管人短期离岗或出差时,应在印章所在部门负责人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登记备查,印章按规定启用或销毁,印模必须登记备案。

(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应设立财政监督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检查财政资金支付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印章保管、票据保管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加强财政资金业务流程控制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所指的财政资金,包括财政国库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财政资金拨付分为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和实拨资金三种形式。财政资金支付整个业务流程包括指标、计划、额度、支付、清算五个部份,财政部门应对财政资金支付进行相互牵制,进一步明确用款计划申报流程和授权额度通知流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五)加强财政资金支付流程控制

财政资金支付流程控制是防止工作人员作弊的关键环节。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支付流程,可以帮助财政部门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单位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也可以通过对单位的用款计划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和没有计划的拨款申请在事前予以制止,同时可以实施对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支付的全过程监督。

财政预算指标,应分别由预算、业务部门操作:预算管理部门经办人录入指标或增加指标数。业务部门专管员审核指标,并将有关文件依据交国库管理部门转支付中心。

预算(业务管理部门):由业务管理部门专管员打印用款计划申报表(一式三份),送负责人审批签字专管员网上审批用款计划用款计划申报表交到国库管理部门。国库管理部门:由经办人审核负责人审批。国库管理部门根据授权审批规定,视情况报单位领导审批,审批后的“预算拨款通知书”第四联送支付中心办理支付手续。支付中心对审批后的用款申请作进一步的处理、核对打印“财政资金支付凭证”送行支付。行根据支付中心送来的“财政资金支付凭证”登录本系统验证支付凭证,并确认支付生成“申请财政性资金划款清单”送人民银行清算打印“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预算单位。人民银行根据行送达的“申请财政性资金划款清单”进行清算。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1999.

[2]财政部.会计工作基础规范.1996.

财政个人工作计划篇(7)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管理措施

行政事业单位作为我国重要的非盈利组织,在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行政事业单位任务是以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为目的,所以行政事业单位实际的运作情况是衡量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逐渐在行政事业单位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行政事业单位都将完善预算管理体系作为现阶段的主要任务。与常规的事业单位相比,行政事业单位的特殊性很强,主要体现在行政事业单位不是以盈利作为主要目的的,是一种满足人们群众公共需求的组织。从财务预算管理的方面讲,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管理体系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为了切实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行政事业单位应充分考虑当下的形势,结合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财务预算的管理力度,全面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力度的重要作用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财务预算管理实际上就是单位企业制定的下一阶段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根据企业和群众的基本需求,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编制财务资金的预算计划,并对计划的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的监控,根据该计划的执行情况制定合理的奖罚制度,从而达到规范工作人员行为的目的。因此,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力度是十分重要的。

1.实现综合目标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计划分为多种形式,单位部门职能的不同其财务预算计划也不相同,财务预算计划方案的形成离不开各个部门的协同和配合。所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力度可以促进单位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使行政事业单位形成一个独立的整体,为实现公共服务的综合目标提供有利条件。

2.规范人员行为

对行政事业单位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单位财务预算方面的考核是十分重要的,不仅可以了解到工作人员对财务预算计划的了解程度,制定相关的推广措施,还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行为,及时制止违法乱纪的行为,加强工作人员对财务预算计划的认知,对于有违规行为的人员要进行严厉的处罚,从而端正财务预算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达到规范人员行为的目的。

3.保护国有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合理分配是财务预算管理的根本目的,在国有资产分配和支出的过程中,必须要根据实际的需求制定完善的预算计划,并在接下来的支出环节中严格按照预算计划的程序执行,对不按照规定行事的人员要追求其法律责任,有效杜绝贪污和浪费现象的发生,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起到一定保护的作用,使其在良好的环境中得到了充分的利用,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

二、当前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的问题和不足

1.管理理念较为落后

从目前来看,我国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并没有对财务预算管理引起高度的重视,只是将其当作日常工作来抓,没有认识到财务预算管理在行政事业单位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单位内部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还有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理念较为落后,还停留在传统意义上的经验管理上,缺少先进的健全管理体系,使得单位的财务预算计划失去应用的作用。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国家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只是针对拨款的项目制定一些简单的财务收支计划,缺少完善的财务预算计划编制制度,造成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计划编制工作流于形式的现状,制约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

2.财务收支反映混乱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入主要涉及两部分内容,分别是向上级部门领取以及结余弥补的部分,在实际情况中,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外收入存在数额较大的情况,针对这些预算外收入,单位在使用的过程中十分混乱,并没有规范对其要求,还有一些单位甚至将其作为家底,造成单位财务信息账实不符的现象,严重影响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另外,由于单位的财务支出环节过于复杂,导致财务预算计划的编制缺乏准确信息的支持,使预算计划无法反映出支出的实际情况。

3.财务预算编制不科学

在现实中,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长时间的轻视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从而造成了财务预算编制水平极其落后的现状。编制财务预算计划的主要的机构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在编制的过程中,会受到财务部门实际权力和人员专业素质的影响,使财务预算计划并不能满足单位快速发展所提出的要求,另外还缺少与财务预算计划编制环节相对应的监管机构,使财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一些财务部门为了方便,仅仅是在单位上一年的预算中进行简单的修改,就得出现阶段单位的财务预算计划,使其不具备约束单位财务支出的能力。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计划编制工作还需要得到科学的编制方法的支持。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体系的措施

1.加强对财务预算管理的认识

单位的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现阶段精细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出单位领导的引导作用,加强对财务预算管理的认识,形成健全的管理理念,带动行政事业单位的全体员工,积极开展完善的财务预算管理。同时,还要在不影响单位公共服务效果的前提下,为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而提高财务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实时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编制是一种贯穿于单位各个环节的综合性工作,如果没有得到充足时间的支持,势必会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总体效益造成影响,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应在调研工作完成之后迅速开展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

2.完善财务预算管理体系

首先,管理人员应在满足单位内部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完善财务预算管理体系,加大预算编制方法的研究力度,选择更为先进和科学的编制手段,使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发挥出最佳的效果。然后,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多个相关部门,并妥善交代财务预算编制的工作任务,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从而形成系统化的财务预算编制体系。同时,还需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针对考核结果组织相关知识的培训活动,合理运用激励机制,提高预算编制人员的综合素质。

3.强化财务预算过程管理

现阶段主流的零基预算法具有很强的独立性,不会受到上一阶段财务收支情况的影响,为预算编制创造了很大的回旋空间,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管理中得到了十分广泛的应用。但在现实情况中,有些单位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对现阶段主流的零基预算法产生了或多或少的抵制情绪,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应在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强化对财务预算过程的管理力度,及时发现财务预算编制环节中的问题,制止并改进违反规定的行为,从而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水平。为了有效规范预算管理人员的行为,单位还应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调高福利政策,从而激发人员参与财务预算管理的积极性。

4.建立财务预算管理的评价机制

行政事业单位应结合财务预算管理的实际需求,建立财务预算管理的评价机制,并通过不断的完善和创新,逐渐细化财务预算管理的操作规定。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单位财务支出政绩评价机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根据财务预算管理的实际需求开展多种新型评价机制,在试运行的过程中对其进行完善和优化,找到突破传统机制限制的方法,使这些评价机制真正能够反映出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的实际问题,作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进步和发展的重要依据,从而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四、总结

随着现代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拓宽公共服务项目的同时,提高对预算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此外还需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力度,推行先进科学的预算编制手段,并制定健全的评价机制,使单位中的各个部门都参与到财务预算管理过程中。相信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完善,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水平会上升到新的高度。

参考文献:

[1] 段蕾.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8):31-33

[2]杨莉仙.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问题的探讨 [J].财经界(学术版),2012(6):15-17

[3]张博苏.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探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9):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