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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贴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2-23 16:38:22

财政补贴论文

财政补贴论文篇(1)

1.基本状况。中国农业保险体系萌芽于20世纪30年代,由一些私营公司自发形成。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曾先后在1950年、1953年和1982年出现过政府主导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但是发展较为缓慢。2003年,国务院启动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工作,并于2004年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全面调整。2007年,中央财政将农业保险补贴列入预算,推动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了大发展。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已经覆盖全国各地,参保农户达到1.83亿户次,保费收入达到240.1亿元,业务规模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

2.体制特点。从立法内容和相关实践来看,我国农业保险有以下三个特点:①特定立法予以规范,在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中规定,国家支持为农业服务的农业保险,农业保险由法律和行政法规另行规定。此后,《保险法》经历了两次修订调整,但是都没有对该条规定做过变动,为农业保险的单独立法提供了基础。2012年,国务院颁布了《农业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首个立法文本的诞生。《农业保险条例》融合了商业性农业保险与政策性农业保险于一体,做了统一的规范,并明确提出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同时,《农业保险条例》对农业保险的概念进行了拓展,将农房、农机具、渔船等财产保险和农民意外伤害等人身保险都包括在内,使我国农业保险内容更加丰富和多样化。因此,我国农业保险的立法涉及了商业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保险和涉农保险,在单独立法的同时,又为各种门类和性质的保险事务做出了精确的规定。②确立了公私合营模式,我国农业保险坚持“政府引导、财政支持、企业运作、部门参与、农业系统延伸”的总体思路。政府统一制定农业保险的具体运行规则,并提供政策方面的支持,具体的业务开展和承保理赔等服务操作,由各商业保险公司负责推进。这种模式类似于国外公私合营的经营模式,确立了我国农业保险未来的发展方向。

截至2012年底,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和人保财险公司成为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包公司,并开办了包括玉米、小麦、大豆、花生、马铃薯、农业设施、果园等涉及各类农产品和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的农业险种。同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险种设置、保费补贴标准等方面,相继做出了规定,成为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的业务指南。因此,我国农业保险公私合营模式是从法律规制体系到具体实践操作的完全体现。③注重地区发展的差别,考虑到我国各地农业生产的模式、类型和发展水平差别较大,中央在具体险种规定、保险补贴水平、承包公司选定等方面,给了地方政府相当大的自力,使其能够根据本地的实际,制定出符合当地发展水平的农业保险政策,以确保农业保险既能够有效保护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又使当地农业生产者更能接受农业保险的价格政策。比如,山东省根据本地情况,着力推出了以小麦、玉米、苹果、蜜桃等特色农作物为主要内容的农业保险承包体系,有效促进了当地特色农业的发展步伐,实现了保险县数翻番、承保面积翻番和财政补贴翻番的目标。四川省将提高森林保险保障水平和赔付标准作为重点,不断提高公益林和商品林的保费补贴标准,还取消了森林保险的起赔点。同时,还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放开了肥猪保险工作,取消肥猪30%的承保规模控制政策,打造出了适合四川省农业发展模式的保险体系。

二、我国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

1.财政补贴的必要性。与一般的金融保险业不同,大多数国家的农业保险都必须建立在政府财政资金补贴的基础上,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①理论层面的必要性。从政府干预理论的角度看,农业保险固然是保险业的一种业态,应当由市场进行自主调节,但是在市场调节过程中,往往会在一些特殊产品的调节中出现市场失灵的问题。而农业保险作为一种准公共物品,就存在容易失灵的特点。因此,对其既不能完全放任于市场,也不能直接由政府进行统一配置。政府通过公共财政予以一定的适量补贴,才可以用政府的力量合理干预市场的自发行为,从而为农业保险这种准公共物品实现最高效的资源配置。从信息对称理论角度看,保险公司对农户日常生产作业不熟悉,在信息资源上居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各国农业保险在开展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农户因为掌握信息优势而做出违背道德的行为,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因此,政府财政予以补贴,减少这种风险的影响,才能确保农业保险事业能够顺利开展。从福利经济学理论角度看,农业保险制度为农民这一低收入群体提供了维持生产和生活稳定的保障,是国家为农民提供的一种福利。为了保证这种福利可以正常运行,国家必须用财政补贴的方式确保这项制度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②实践层面的必要性。对农业保险进行财政补贴,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根据世界银行2008年的统计调查,全球有104个国家和地区,对农业保险予以财政补贴。在现实中,农业保险面临风险高、损失大、农民收入相对较低等问题,导致保费成为难以平衡的难题。保费设置太高,则农民难以承担;设置太低,则保险公司面临亏损。因此,通过政府财政补贴的杠杆,平衡农民与保险公司双方的利益关系,才能确保农业保险的正式开展。因此,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对农业保险实行财政补贴扶持是十分有必要的。

2.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现状。2007年,我国在重新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时候,便从中央财政列支了21.5亿元的预算,为6个试点省区提供保费补贴。2008年,财政部又颁发了《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和《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两个文件,使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显得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补贴品种和补贴省区也随着农业保险事业的深入推进而不断拓展,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事业向社会的全面推进。2007年,中央财政试点农业保险补贴的时候,补贴对象和范围仅包括玉米、水稻、大豆、棉花和小麦共5种农作物和能繁母猪,保险内容较为单一。2008年,随着试点区域的扩大,农业保险的补贴品种也有所增加,将花生、油菜等油料作物和奶牛都纳入到补贴范围之中。到了2010年,农业保险补贴全面扩大,涵盖了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等主要产品,甚至对部分西部地区特有的青稞、牦牛、藏系羊等予以保险补贴。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农业保险补贴额度逐年提升,并于2010年突破了百亿元的大关。另外,地方各级政府在中央的号召下,也逐步提高了配套补贴比例,部分地方在一些险种上的补贴比例高达80%,有力推动了农业保险制度在地方层面的推广。

3.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模式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有3个层面:①思想认识不到位。一直以来,涉及到财政补贴支出的,都会被视为政府达成宏观调控目的的手段之一。政府通常都会有意识地扶持某种门类或者某种规模程度的农业,并放任不符合调控方向的农业生产自生自灭。在此种背景下,政府部门会容易以提高农业保险门槛为手段,将一部分不符合调控要求的农户排除在外,结果造成了农业保险的不平等性,甚至激发了社会矛盾。②地域平衡性较差。目前,保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比例由省级政府确定,并下发各市、县级政府执行。但是由于省域之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较大,省级统一制定的财政补贴标准难以适合下辖各地区的情况,而只能采取相对保守的政策。导致的结果是相对富裕地区的财政补贴压力微小,但是赔偿额过低,农业保险失去其意义;而相对贫穷地区却难以支撑庞大的财政补贴,破坏了财政收支平衡。③补贴目标偏狭。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仅仅是针对农户一方,目的仅在于减轻农户缴纳保费的负担。但是实际上,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业务不甚热心,是农业保险开展所遇到的一大问题之一。而单方面的财政补贴,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并没有改善作用,导致此类问题迟迟无法得到解决。

三、优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对策

针对上述三个问题,对应分析出以下三点相应的对策和举措。

1.转变政府思想观念。加强宣传教育,转变政府部门的思想观念,树立起对农业保险事业的正确认识,是做好农业保险各项工作的重要条件之一。农业保险作为一种普惠性的保障措施,应当提供给全体农户。政府官员应当将农业保险视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一部分,对各类大、中、小农户进行财政补贴,而不是进行区别对待。同时,政府可以通过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计算,将辖区内的大小农户都纳入保险范围之内,从而扩大农业保险对全体农户的覆盖面。另外,对小型农户的财政补贴,额度也并不大,对财政收支的压力几乎没有影响,给政府层面实际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可操作性。

2.放宽地方定价权限。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政策制定模式,将农业保险的参保范围、赔偿上限、保险费率、财政补贴比例等事项的决定权适当下放到各市、县政府,由各市、县政府根据自身的发展实际,进行灵活统筹安排。适当允许各市、县政府调整保险费率,提高保费水平,并安排相应的财政补贴投入和比例,以鼓励各地按照实际情况来推行农业保险事业的发展。同时,还应切实改变传统的政府部门为主、保险企业和农户为辅的定价机制,实行多元化的价格确定和调整方法,使农业保险价格更加贴近市场实际的需求,形成更加灵活的财政补贴机制,推动农业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

财政补贴论文篇(2)

关键词:政府干预 财政补贴 支持之手 掠夺之手

无论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中国,还是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政府干预企业经济活动都是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主要方式之一,而财政补贴则是政府干预的重要工具之一。财政补贴是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或社会目标,安排财政资金向特定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一种无偿的财政支出。政府利用财政补贴干预企业行为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政府的产业政策,促进经济增长。我国政府实施财政补贴的具体动机是什么?财政补贴实施现状如何?如何规范我国企业财政补贴行为?本文拟从政府干预理论的视角,分析探讨我国企业财政补贴中存在的问题及形成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干预与财政补贴理论概述

(一)政府干预理论概述 政府干预(Government Intervention)是指一国政府为达到公共目的,或者官员出于私人利益,采取各种措施对企业活动进行直接的干预。政府干预通常在市场出现失灵的“意外”时能够起到应急作用,作为替代市场来调控经济,维护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的主要机制。如果在市场失灵时,政府不能有效地承担或履行好干预目标,那么不仅无法解决市场失灵后的种种问题,还会出现政府失灵。政府干预理论最早出现在15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当时,随着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化程度逐渐达到较高水平,但因市场的局限性而暴露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到了19世纪,很多资本主义国家开始盛行由政府发挥职能,对经济和市场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甚至是干预。然而,强调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作用的古典经济学派的代表亚当・斯密(Adam Smith,1776)认为,市场机制能够自觉引导资源的最优配置,政府对自由的市场经济进行干预反而会扭曲这种最优配置,他在《国富论》中就主张应充分发挥市场潜能,政府不应过度参与和干预市场的经济活动,只需扮演好“守夜人”的角色。不过,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西方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开始爆发大规模的经济危机,这是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功能在某些领域无法充分发挥的真实反映,市场失灵已成为大多数经济学家的共识。这时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凯恩斯(Keynes)开始反思传统自由放任理论,并提出了带有重商主义色彩的政府干预政策。然而,政府干预政策实施后,资本主义国家爆发经济危机越来越频繁,工人失业、经济萧条,原本高速发展的经济有所减缓甚至停滞不前,这也说明在解决社会问题和资源配置方面,政府并不比市场机制更有效,政府同样存在失灵现象。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派主张把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以政府干预作为市场机制的必要补充,二者在调控经济秩序、维护经济稳定方面发挥协同作用。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Stiglitz)认为经济发展到了一定阶段时,市场失灵已经成为了普遍现象,此时必然需要政府介入,以限制和规范市场活动,虽然政府的职能可能也会失灵,但这并不能成为阻止政府发挥作用的借口。这实际上是肯定了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的适度调控和规制作用,这能够有效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但是,笔者认为,政府干预应该把握好一个适当的度,即政府干预是行政机关利用公共权力来影响社会和经济,在市场机制出现偏差或失灵时,能够及时协调经济秩序,帮助和协调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如果政府干预凌驾于市场机制之上,显现出较强的随意性、偏好性和专制性,就很可能产生过度干预,反而损害市场经济运行效率。

(二)财政补贴概念及形式 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财政补贴是国家财政部门在一定的时期内,根据国家政策的需要,对某些特定的产业、部门、地区、企事业单位或某些特定的产品、事项给予的补助和津贴。它是财政调节经济过程中派生的一种分配形式,是财政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起着辅助经济的作用。从这一财政补贴概念可以推知:财政补贴的行为主体是国家,财政补贴是国家财政分配的一种形式,是实现国家职能的一种工具,财政补贴必须得到国家政府授权财政部门的认可;财政补贴的依据是国家在一定时期制定的社会、政治、经济的有关政策;财政补贴的对象是一些特定的产业、部门、地区、企事业单位和特定的产品、事项,因此,财政补贴不具有统一性、普遍性,是一个特殊的财政分配形式;财政补贴是国家在经济管理中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的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经济杠杆。因此,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都运用财政补贴来调节经济发展,实现国家的政治经济目标。财政补贴的形式多种多样,最终都表现为政府向企业输入资产。资产的具体形式以货币性资产为主,当然也可以是非货币性资产。李娜(2006)财政补贴的主要形式包括: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国家各级财政部门按批准的预算,将财政资金拨给预算会计单位,又称预算拨款。一般拨款前就通过某种方式限定了款项的使用方式,属于国家(通常是无偿)输出给企业的资金;财政贴息。财政贴息是政府提供的一种较为隐蔽的补贴形式,即政府代企业支付部分或全部贷款利息,其实质是向企业提供价格补贴;税收返还。通过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即征即返(即征即退)等方式,政府将对企业征收的部分税款进行补偿,相当于一种在税收方面给予企业的优惠方式;出口补贴。出口补贴是政府为了增加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降低商品的企业出口成本,给予出口企业或商家的财政优惠政策或现金补贴;科技补贴与扶持资金;非货币性资产的无偿划拨。

二、基于政府干预视角的财政补贴动机分析

(一)政府干预的理论分析 我国一方面,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中,政府的权力配置经历了从集权到分权的过程,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行政、经济等权力得以扩大,获得了财政自、经济管理权等权力。但同时政府也相应地需要承担起诸如就业、社会养老、社会稳定等社会政治目标(程仲鸣等,2008),而政府通过干预企业活动解决以上政策性负担是其主要途径之一;另一方面,目前政府官员的选拔和提升标准主要以其经济绩效指标为主(刘培林,2005)。这种对政府官员政绩的评价机制导致了政府官员围绕GDP增长而进行的“晋升锦标赛”(Blanchard和Shleifer,2001;周黎安,2004,2007)。因此,政府有强烈的动机干预企业活动来实现GDP 和财政收入的增长。政府干预企业活动存在“支持之手”和“掠夺之手”两种假说。Shleifer和Vishny(1998)、谭劲松等(2009)认为,政府会通过积极手段来扶持企业,提高企业经营绩效来实现其经济、社会和政治等公共管理目标。而Shleifer和Vishny(1994,1998)、夏力和杨德才(2012)认为,政府治理可能并非为了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是追求自己的私利,政府(政府官员)会通过干预企业活动实现其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非企业价值最大化(潘红波、余明桂,2011)。从经济学角度看,财政补贴是政府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世界各国政府最常用的干预经济的政策之一,作为直接或间接向微观经济活动主体(企业和个人)提供的一种无偿的转移,财政补贴属于转移支付范畴,因而这样的补贴是有条件的(陈冬华,2003;唐清泉和罗党论,2007;向洪金等,2008)。事实上,只有在政府和微观经济主体有清晰财产界限的条件下,政府出于某些目的,认为有必要干预微观经济主体去追求某些经济利益的活动时,才会产生补贴行为(王凤翔、陈柳钦,2005)。因此,政府对竞争性企业实施财政补贴,本质上仍是一种理,政府在提供财政补贴时,必定是为实现自己的某些目标而服务的,政府的决策行为绝非盲目,只是不同的目标取向会导致不同的行为,在这样的决策过程中,可能出现与公共目标相偏离的情况,也可能发生寻租行为,使得部分企业或个人获利。总之,政府为企业提供财政补贴有着多样的目标取向,至少可分为经济目标和政治目标两大类(崔学刚,2004)

(二)政府干预视角的财政补贴动机 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干预企业活动的动机主要在以下方面。(1)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发展本地经济是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刘培林,2005;王凤翔和陈柳钦,2006)。在这一动机推动下,地方政府的执政第一职能就是极力发展地方经济,从而产生了围绕GDP增长的各种“晋升锦标赛”(Maskin et al.,2000;周黎安,2004,2007),而地方经济发展又依赖于本地企业的发展。因此。政府往往通过提供财政补贴的方式扶持本地区具有竞争实力的优势企业,促进企业投资增长,提高经济增长速度,进而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2)实施产业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各地政府是地方经济的直接管理者,同时也是受益者,地区的经济发展离不开合理的地方产业发展政策。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优先发展高利润、高发展速度的产业部门,使经济资源向这些部门集中,同时促进落后产业部门的转型升级,是地区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而企业是地区经济活动的主体,是地方政府实现产业发展的主要渠道,特别是那些处于优势产业的企业,更是地方政府的重点依托和扶持对象。因而,地方政府有动机通过各种经济政策来扶持当地企业,诱导产业发展的方向(王凤翔、陈柳钦,2006)。给予企业财政补贴就是政府帮助企业尽快达到既定目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重要手段。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引导企业将资源向新兴产业转移或从落后产业撤出,最终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3)增加就业水平,维持社会稳定。对于政府而言,其治理目标不仅仅包含经济目标,还包括政治、社会目标。而提高就业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就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就业水平的高低与社会稳定、居民福祉紧密相连。因此,政府侧重于将财政补贴与企业创造的就业机会联系在一起,对创造大量就业机会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特别是对于能够直接或间接提供大量就业机会的企业而言,在其出现经营困难时,即使对其资助有违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政府依然有强烈动机为其提供大量财政补贴以帮助其渡过难关以保护就业水平、维持社会稳定。(4)保牌动机。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严格的审核制度使上市公司成为宝贵的“壳资源”。同时,上市公司往往又是地方的龙头企业,是当地经济的重要支柱,对提高当地知名度、提高就业机会、增加当地税收、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当上市公司亏损,面临暂停上市或退市摘牌的困难境地时,政府往往会不遗余力地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提供“支持之手”扶持上市公司,帮助其渡过难关,从而可以保留上市公司资格。(5)融资动机。与国外证券市场融资“啄食顺序理论”中把股权融资作为最后考虑的融资方式不同,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是一种较低成本的融资方式,因此,企业会积极争取上市资格,上市公司也会积极争取再融资资格。为了帮助本地上市公司获取更多资源,政府会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与企业合谋进行盈余管理,使企业能够达到上市资格或增发新股、配股等再融资规定的各种条件。

三、我国财政补贴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财政补贴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财政补贴随意性较大。由于财政补贴是政府实现其政策目标的重要手段,因此,财政补贴的具体内容都是按照政府政策需要而制定的,体现了较强的政策性。但正是因为较强的政策性,导致财政补贴也有较大的随意性,政府在确定财政补贴对象、补贴金额以及补贴期限上都没有具体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而是按照政策需要予以确定,并且很少公布财政补贴的具体项目、具体对象、具体原因以及补贴的使用情况等。财政补贴的随意性往往容易造成补贴资金的浪费以及腐败问题的产生。(2)财政补贴具有较强“刚性”。正如上文所述,财政补贴是政府实现政策目标的重要手段,而政策往往又会随着相关因素和需要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同时政策还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特点。因此,作为实现政策目标手段的财政补贴,同样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时效性,也即当政策由于形势变化而需要调整、修正或更新时,财政补贴也应该相应作出调整变化;当形势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相关政策失效时,与之相应的财政补贴也应随之终止。但是,目前我国财政补贴却呈现“刚性”发展的现象,当企业获得财政补贴后,往往会形成“路径依赖”,希望能够得到政府扶持而一直获得补贴,特别是当相关政策发生变动或失效后,企业依然依赖于政府财政补贴,甚至于再找新的补贴理由或通过造假来多报、虚报补贴需求额。这种“刚性”发展容易对政府形成财政压力,也有违财政补贴实施的初衷。(3)财政补贴规模大、范围广、内容杂,缺乏有效管理。财政补贴作为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之一,本质上是政府的一种调节手段,其规模与使用范围应该是在一定限度内才能最大化财政补贴的效益。但目前,我国的现状是缺乏对财政补贴的有效管理,导致其规模不断扩大,补贴范围不断扩展。从规模来看,如表(1),我国上市公司获得的政府财政补贴规模在2008-2012年增长了635.67%;从补贴的范围来看,生产环节、流通环节甚至消费环节都存在各种各样的财政补贴;从补贴的行业来说,遍布了工业、农业以及各类服务行业;从企业的投入产出来看,补贴广泛存在于企业生产链中的上游企业、下游企业乃至最终消费者;从补贴的形式来说,包括了价格补贴、亏损补贴、生活补贴、财政贴息等等,名目繁多。这在事实上形成了财政补贴无处不在的格局,导致了“无差别补贴”,弱化了财政补贴的功能作用。财政补贴的规模膨胀,势必为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造成不必要的负担,而补贴范围过宽,削弱了市场的资源有效配置功能,扭曲了正常的市场秩序。(4)财政补贴效果不理想。财政补贴实施效果一般可以分为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经济效果是指企业接受财政补贴后的企业绩效的变化;而社会效果是指企业接受财政补贴后带来的地方就业、产业结构升级以及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变化。客观地说,我国财政补贴曾对企业的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产生过积极影响,但随着近几年补贴规模膨胀,补贴范围过宽,部分补贴的积极效应正逐步减弱,消极效应逐渐显现,补贴效果越来越不理想。从财政补贴经济效果来看,如表(2),我国上市公司接受财政补贴当年及后一年相比较,经济绩效并没有显著性的增加,总体而言,财政补贴并没有真正从实质上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从财政补贴社会效果来看,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财政补贴对社会效果的作用一般大于经济效果,但其社会效果的作用往往只是部分实现或不太显著(唐清泉、罗党论,2007;黄蓉、赵黎鸣,2011)。如赵书新、欧国立(2009)研究了财政补贴与环保产业的关系,发现财政补贴并未显著促进中国环保行业的发展。申香华(2010)的研究显示接受财政补贴的公司在促进就业、缴税、增加环保投入或支出、提供社会捐助等方面没有显著的贡献。余明桂等(2010)的研究发现与地方政府有政治关联的民营企业获得的财政补贴与企业的社会贡献负相关;但没有政治关联的民营企业获得的财政补贴与企业的社会贡献正相关。

(二)财政补贴问题形成的原因分析 (1)缺乏相关法规规范。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关于规范财政补贴的法律法规,缺乏清晰的指导性规章,财政补贴更多是以一种政策的形式在实施,缺少法律依据,法律效力不强。虽然相关部门对于财政补贴也有相应文件规定,但这些文件缺少具体指导补贴政策实施的操作性内容,公众对此也了解不多。因此,在财政补贴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缺少法规约束,财政补贴往往容易被滥用。(2)政企不分。尽管我国对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观点,即政府应遵循市场原则,不应该过多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只有在“市场失灵”的时候才加以干预,而且政府干预要适度,但在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干预企业的实践中,政府作为补贴资金的提供者,往往把被扶持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视作自己可以直接支配的对象,对接受财政补贴的企业往往随意干涉其补贴资金的使用,甚至以提供财政补贴为条件,把企业作为体现政绩的工具(往往是以牺牲企业经济利益为代价)。(3)企业寻租。布坎南的寻租理论认为政府干预必然会产生租金,这会诱使企业通过寻租的方式获取通过市场无法获取的利益。对于企业而言,财政补贴是政府提供的可以无偿使用的资金,因此,企业具有强烈动机去尽可能多的获取补贴资金。而对于政府(政府官员)而言,其向企业提供财政补贴时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也即对补贴的对象、金额以及期限有较大的自由决定权,出于其自身私有利益的考虑,政府(政府官员)会刻意把财政补贴的标准设置得很模糊或具有较强的任意性,通过“设租”方式诱使企业向自己“寻租”。因此,为了获取补贴资金,企业会想办法通过与政府(政府官员)构建“关系”而进行寻租,这样,在争取政府财政补贴时才更有可能获得财政补贴政策的认定和审批。吴文锋等(2008)研究认为,具有政治联系的民营企业比没有政治联系的民营企业更容易获得财政补贴。余明桂等(2010)也指出,与地方政府建立政治联系的民营企业确实能够获得更多的财政补贴。制度环境越差的地区,依赖政治联系获取补贴的效应越强,但采用这种寻租方式获取的补贴使用效率低下甚至无效,甚或往往还伴随着政府腐败的发生,这导致政府实施财政补贴的目的难以达到,并最终导致补贴政策的失灵。(4)缺少有效的监督管理。在我国,由于政府财政补贴的随意性,在财政补贴对象的确定、金额的多少乃至使用上都缺少相应的监督与管理,对补贴资金使用效果缺少考核、评价,对如何使用补贴资金、是否达到既定补贴目标也缺少监管。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补贴资金的使用浪费以及腐败问题的产生。

四、我国财政补贴完善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法律规范 要规范、公平、透明地实施财政补贴,需要把财政补贴的主要内容以法律形式加以规定,使之在执行财政补贴中具有权威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和透明性,明确财政补贴的实施条件、补贴对象、金额的确定标准、补贴的程序以及怎样规范和管理补贴,通过制度约束来保证财政补贴的合理使用,减少财政补贴的随意性。

(二)转变政府角色 处于转轨期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已经取得较大的建设成就,但仍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201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已经明确提出,必须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这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同时还特别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其核心问题是如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由此可见,政企关系改革是未来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目标,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应该向着健康、规范、合作、共赢的方向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顺利转型,只有双方在各自的分工范围内行使必要权利,同时承担好责任和义务,政府和企业才能实现良好互动。因此,规范政府和企业行为,明确政府和企业在整个经济环境中应该具备的职能、扮演的角色,适当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由“过度干预”向“适度干预”转变,由“直接干预”向“间接干预”转变,由“权力主导”向“服务主导”转变,实现政府的准确定位,把更多的经济主导权交还市场。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通过简化繁杂的行政审批程序,降低企业采用非正常的寻租手段达到自身目的的可能性,减少由此可能引发的社会不公和腐败;社会公共资源的配置应当交由市场这一主导力量完成,而不是将行政权力凌驾于市场权力之上,政府要坚持公开、规范、透明的资源分配原则,同时对一些法规尚未触及的领域要用更加明确的制度和法律予以健全、明晰和完善,从而为企业的产权保护、政府的职能清晰、政企关系的良性化及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等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上有效实施财政补贴才真正有助于发挥补贴效应,提高企业绩效,达到政府实施财政补贴的预期目的。

(三)规范程序增加透明度 一是要规范、公平、透明地实施财政补贴,把财政补贴的主要内容以更为明确的法律形式加以规定,使之在执行财政补贴中具有权威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和透明性,明确财政补贴的实施条件、补贴对象、金额的确定标准、补贴的程序以及怎样规范和管理补贴,通过制度约束来保证财政补贴的合理使用,减少财政补贴的随意性;二是要规范财政补贴程序,公开财政补贴实施的流程与结果,减少暗箱操作,限制政治关联导致的设租、寻租行为,尽可能减少财政补贴中的浪费与腐败。

(四)构建有效的监管体系 (1)建立财政补贴绩效考核体系。针对财政补贴的实施目的,有针对性地选择诸如企业经营绩效、就业率、地区经济增长率等相关的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构建财政补贴的绩效考核体系,对财政补贴的实施效果加以考核、评价。(2)加强审计监督。由于财政补贴涉及到政府和企业,因此,应该加强对企业使用财政补贴的外部审计和政府批复财政补贴的财政审计。企业外部审计的重点应该围绕补贴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对财政补贴进行了合适的会计核算与揭示等展开。而对政府审计,其审计重点应该围绕财政补贴程序是否合规、财政补贴的实际运用效果如何评价等方面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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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余明桂、回雅甫、潘红波:《政治联系、寻租与地方政府财政补贴有效性》,《经济研究》2010年第3期。

[10]赵书新、欧国立:《信息不对称条件下财政支持环保产业的效果与策略》,《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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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Blanchard, O., & Shleifer, A. Federalism with and without Political Centralization: China versus Russia,IMF Staff Papers, 2001.

财政补贴论文篇(3)

【关键词】公用事业;财政补贴;效率;改革

1.研究背景及意义

城市公用事业是指所有为公众提品和服务的产业和活动,主要包括公交、邮政、电力、供水、电信等行业。它作为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老百姓的生活,更重要的是与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密切相关。因此,各地政府都把发展城市公用事业作为城市发展目标,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

而如何发展好城市公用事业呢?只依靠市场竞争机制来解决这个问题是否可行呢?城市公用事业不同于其他的行业,它在实现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实现巨大的社会效应。没有社会效应,城市公用事业就丧失了存在的价值基础;没有经济效益,城市公用事业就无法生存,社会效应也无从实现。显然,这两个目标是要共同发展,高度统一的。所以,城市公用事业这种二重性的特点决定了它不能只依靠市场竞争机制,政府必须对这项事业进行财政补贴。而如何能够更有效地利用财政政策发展城市公用事业,这就对我国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本文意图解决的问题

在我国各项城市公用事业中,财政补贴是广泛存在的,它一方面保证了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有利于经济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会降低补贴的效果,而且还会使国家背上沉重的财政负担。

当前我国财政补贴政策出现的问题如下:

第一,财政补贴固化,妨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

城市公用事业的特点决定了它需要政府的支持,但并不表示它不需要市场竞争的激励。在我国,由于长期以来公用事业服务以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提供为主,以政府计划安排为主,这种缺少竞争而带来的冗员严重,官商作风,服务拖延,投资浪费等问题,已成为难以克服的障碍。

第二,财政补贴方式运用不当,造成了财政补贴支出效益低下,不利于提高经济效益。

目前我国补贴的方式主要是对国有企业的直接财政补贴,而这种补贴方式对资金的浪费程度是最大的。因为这种补贴方式会助长企业的“偷懒”作风,致使国家的很大一部分财政补贴被用到修补企业的经营性亏损了,久而久之,就会使企业的经营效率越来越低,亏损越来越大,从而陷入一个恶性循环。

第三,缺乏科学的补贴机制。

目前我国多数城市尚未形成规范、统一的财政补贴测算方式,对公用事业企业的补贴往往由政府与企业经过协商后确定补贴额,而这两者往往相互扯皮,最终得出的补贴数额缺乏科学依据。

以上这些在财政补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表明我国对城市公用事业的财政补贴效率低下,未能实现国家财政补贴的目标。所以本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来提高对城市公用事业财政补贴的效率?

3.财政政策支持城市公共事业发展的理论综述

财政补贴的理论:

3.1 财政补贴的定义

本文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来理解财政补贴的定义。

首先,从狭义方面,补贴是一种政府政策,旨在援助一个或多个行业,往往能够为补贴受体(接受补贴的个人、团体、企业、行业或地区)带来财政收益。

但是,从行业的角度看,政府向行业转移资金和政府放弃正常情况下行业本应缴纳之税之间有何差异呢?假如政府要求一家新开张的公司支付营业执照税,若该公司同时也接受政府津贴,其金额刚好等于应缴纳的营业执照税,毫无疑问,这种以津贴形式提供的支付构成了一种补贴。还有另一做法,即政府可能不提供津贴,但也不征收营业执照税。上述两种情形,即政府提供津贴和放弃税收,对这家公司的影响是相同的,因为接受津贴的公司实际上无需自己掏钱缴税。显然,无需资金直接从政府手中转移到个人或公司手中的政府政策,也可能构成一种补贴。因此,要判定一种政策是否构成补贴,关键应看其效果,因而从广义方面补贴的定义是极其广泛的。

3.2 财政补贴的分类

第一,按财政补贴的方式分类。

(1)价格补贴

所谓价格补贴,是国家为了安定城乡人民生活,加强国民经济薄弱环节,支出财政向企业或个人支付的和价格政策有关的补贴。价格补贴是财政补贴的主要内容,在财政补贴中所占的比重最大。

(2)企业亏损补贴

所谓企业亏损补贴,是财政向由于按国家计划生产经营而出现亏损的企业提供的补贴。企业亏损补贴分为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两类,所谓政策性亏损,是指企业因受国家经济政策影响而发生的亏损,其责任主要在政府而不在企业,这类亏损应当由政府给予财政补贴。所谓经营性亏损,是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而导致的亏损。

第二,按财政补贴的手段分类。

(1)明补

所谓明补,就是指政府以现金形式直接将财政补贴给予受补贴者,其直接效果是增加受补贴者的收入。明补一般有两种标准:一是希克斯标准,即在价格发生变化后,补贴将使价格变动前后消费者的效用水平不变;另一种为斯拉茨基标准,即价格发生变动后,补贴使消费者能够买到原有的商品组合。

(2)暗补

与明补相对的另一种补贴形式是暗补。所谓暗补,就是政府将补贴给予向最终消费者提供商品和劳务的价格,提高最终消费者的福利水平。

3.3 城市公用事业的行业特点

第一,城市公用事业的二重性。

城市公用事业的二重性是指该行业内商业性与公益性并存。城市公用事业的二重性是内在相互矛盾的,商业性要求收回利润而公益性要求放弃利润。由于城市公用事业为城市生产生活提供基础,它是城市的一种必需品,所以其提供方式不能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价格机制来实现,而要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福利最大化为出发点。这样若过分强调企业的商业性,会使社会总福利受损;若过分强调企业的公益性,企业也不能生存,从而也会损害社会总福利。

第二,城市公用事业的外部性。

所谓外部性是指个人经济活动对他人造成的影响,而又未将其计入市场交易的成本与价格之中。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两种。正外部性就是指某项经济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但是受益者无需支付代价;反之,如果经济活动给他人或社会造成损失,而此经济活动的行为主体又无需做出补偿,便称之为负外部性。

3.4 城市公用事业财政补贴的必要性

根据以上分析的城市公用事业的二重性和外部性的特点,我们可知财政补贴对城市公用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化解城市公用事业二重性矛盾的根本出路就是将二者分离,由城市公用事业企业体现商业性而由政府来体现公益性,将公益性的责任从企业转移到政府身上。这样不但分担了企业的沉重负担,同时也会激励企业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对全社会的总福利都会有很好的影响。另外城市公用事业的正外部性也决定了政府必须对城市公用事业进行扶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城市公用事业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4.城市公用事业财政补贴存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以上分析的关于城市公用事业存在的问题(见2本文意图解决的问题)说明我国现在的财政补贴政策效率低下。所以,首先,需要具体明确城市公用事业财政补贴效率的涵义。补贴效率有广义和狭义两层涵义,广义的补贴效率是指政策效果是否符合政策目标,或者说多大程度上实现了政策目标;狭义的补贴效率是指补贴是否区分了,或者说多大程度上区分了经营性亏损和政策性亏损。

城市公用事业财政补贴政策的主要政策目标有两种,一是体现公益性,二是解决城市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所以当讨论广义的财政补贴效率时,可以简单的从这个角度去判断。而在补贴的具体过程中,补贴是否存在浪费,补贴资金是否为企业弥补了不应该存在的经营性亏损,则是研究狭义的补贴效率是需要关注的。本文要讨论的效率问题主要是基于狭义效率的涵义。

下面我们以城市公用事业中的公交业为例来分析一下财政补贴低效率的原因。

目前,国内大多数城市公交均采用直接授权经营(均是国有独资公交企业),由政府直接拨款弥补政策性亏损。补贴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根据企业申报的上年度财务决算和本年度运营计划确定补贴额。这种方式是过去一直沿用的,这种方法补贴额计算比较简单。但公交企业亏多少就补多少,使企业降低成本和增加收入的积极性下降。(2)车公里补贴。按运营里程和运营车辆数的综合水平确定补贴额。(3)人公里补贴。按运营里程和客运量的综合水平确定补贴额。与上述补贴方式相比,这种方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消除企业的运营部门单纯追求行驶公里而忽视客运量的服务弊端。以上几种方法各有其优缺点,下面我们采用混合战略纳什均衡博弈来分析第一种方法中效率低下的原因。第一种方法中政府是按照企业提供的数据来为企业提供财政补贴,这时企业提供的亏损数据中有可能包含着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政府只想为企业的政策性亏损买单,因为只有这样它才能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但它并不完全掌握企业的成本以及市场需求等方面的信息,所以政府在实际监管过程中,最棘手的问题就是如何判定公交企业上报成本的真实性,政府为此要付出高昂的监管成本,而企业若虚报成本的话,它就会的得到用政府财政补贴弥补其经营性亏损的好处。所以,在这个博弈中我们要讨论的是企业和政府的行为,设定a是由于公交企业如实上报成本信息,给整个社会增加的福利值;C是政府对公交企业实施监管所付出的成本;F是政府对公交企业虚报成本进行的罚款,如表2.1所示。

其中,a是公交企业上报的真实成本,并约束本企业的行为,从而给整个社会带来的福利增加值;C是政府对公交企业进行监管所支付的成本;F是政府发现公交企业成本虚报信息后进行的罚款。我们假设C

已知B,政府部门选择检查(A=l)和不检查(A=0)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El=(a-C+F)B+(a-C)(l-B)=BF+a-C

E2=0+a(1-B)=a(1-B)

政府监管部门行为均衡时E1=E2,解得=C/a+F。即公交企业成本虚报的概率小于C/a+F时,政府部门的最优选择是不进行检查;当供水企业成本虚报概率大于C/a+F时,政府部门的最优选择是实施检查。当虚报成本概率等于C/a+F时,政府可以随机选择。

已知A,公交企业选择成本虚报(B=l)和成本真实的期望收益(B=0)分别为:

E3=-(a+F)A+0(1-A)=-(a+F)A

E4=-aA+(-a)(1-A)=-a

公交企业行为均衡时E3=E4,解得A*=a/a+F。即当政府监管部门检查的概率小于a/a+F时,公交企业的最优选择是虚报成本;当政府监管部门检查的概率大于a/a+F时,公交企业的最优选择是上报真实成本;当检查概率等于a/a+F时,公交企业可以随机选择。

因此,混合战略纳什均衡是:A*=a/a+F,B*=C/a+F,即政府部门以a/a+F的概率进行检查,公交企业以C/a+F的概率选择虚报成本。

此博弈中,在某种假设条件下,政府对公交企业的制约关系可以归纳如下:如果公交企业上报虚假成本信息被政府发现后,政府对其的惩罚F越大,公交企业虚报成本信息的可能性就越小。但是如果政府进行监管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C,政府监管的积极性就大大降低,从而导致公交企业虚报成本的现象增多。但是如果政府实施监管就会使社会福利增值a变大,政府的检查概率也会提高,因而公交企业不敢随意虚报成本。

以上我们用经济学分析了公交行业财务补贴中的效率低下问题,并初步找到了解决办法。对于整个城市公用事业,我们要面对的是更加复杂的问题,但它们的本质原因都是相同的,下面我们根据现今我国城市公用事业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解决城市公用事业财政补贴效率低下的建议。

5.构建中国城市公用事业财政补贴体系和完善补贴政策的可行性建议

第一,政企分离,重塑政府监管结构与职能。

实现政企分离是政府监管体制改革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其目的是要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效率的政府监管机制和企业经营机制。

第二,完善补贴政策。

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之后,政府为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必须在公共财政做出适当安排。具体说来,就是要对因政府政策造成的损失给予财政补贴。例如对公交业的油价补贴、社会福利补贴等等。因为公共交通服务属于准公共产品的范畴,市场机制难以成分发挥调节作用。政府必须进行有效的干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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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于良春.论自然垄断与自然垄断产业的政府规制[J].中国工业经济,2004(02).

财政补贴论文篇(4)

(一)模型构建

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加工、冶金、电力生产、燃气生产、建筑业六个部门是低碳技术创新的关键领域。为了验证政府补贴对低碳技术投入的影响,本文选取了这六个部门的大中型企业在1996~2011年的数据,建立如下基本计量模型:单变量回归模型:㏑(RDEit)=α0+β1㏑(RDGit)+μit.多变量回归模型:㏑(RDEit)=α0+β1㏑(RDGit)+β2㏑(Outputit)+β3㏑(Scaleit)+β4㏑(Stateit)+β5㏑(Cooperationit)+μit.模型中下标i、t分别表示六个部门(i=1-6)和时间(t=1996-2011年),μit表示随机误差项。

(二)变量选择

表1列举出模型中各个变量的经济含义。1.被解释变量:企业用于低碳技术研发的资金投入。本文以企业每年自筹的研发经费作为企业研发投入的替代指标,参考六个部门总产值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计算出企业在六个部门中分别筹集的技术研发资金。本文以此来表示企业研发投入。模型中以六个部门企业在各年度实际投入的技术研发资金流量作为研究对象。2.解释变量:政府财政补贴投入,政府用于低碳技术的财政补贴,并没有准确的统计口径,文中参考六个部门总产值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以我国企业科技经费筹集中来源于政府的资金投入为依据,分别计算出六个部门的政府资金投入。本文以此表示政府财政补贴。这一指标存在不足之处,原因在于,政府的全部资金投入除了政府补贴形式外还有其他的方式,比如,税收返还、技术奖励等,实际的政府补贴资金总额要小于政府用于技术研发的资金投入总额。结合数据的可得性,假设二者并无差异。3.控制变量:企业规模、垄断程度、所有权结构、对外开放程度。企业规模:一些学者认为,大企业的资源优势,能够保证研发资金的持续投入,有利于提升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但也有学者认为产业中的小企业,具有更为敏感的抗风险意识,小企业的灵活应对更能促进技术创新。因此,模型中考虑到企业规模的影响,用六个部门中企业的总产值表示。垄断程度: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或是资源稀缺,少数企业控制行业大部分的生产经营和市场份额,形成垄断。垄断程度比较高的行业,具有极大的范围经济效益,缺乏行业竞争压力,往往会忽视技术创新活动,阻碍技术进步进程。因此,考虑到垄断程度的影响,本文用各行业企业总数量来表示垄断程度。所有权结构:企业所有权结构反映的是企业中国有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的比重情况。研究表明,国有化程度比较高的企业,会产生政策执行力度不够、效率低下等问题,影响企业内部技术创新效果。本文用各行业企业国有企业比重表示所有权结构。对外开放程度:技术创新具有很强的外溢性,行业开放程度越高,国际贸易和技术交流越频繁,更能够促进国家间的技术扩散,有利于技术创新水平的提高。我们用各个行业外资企业总产值比重表示行业开放程度。本文选取了六个低碳技术创新的关键行业作为样本观测值,数据来源各年度的中国技术统计年鉴,时间跨度为1996~2011年。文中在模型回归时对每个数据取对数,以保持数据的平稳性并且消除异方差问题。

(三)实证回归结果

在进行模型估计之前,我们首先要确定模型设定形式,通常采用Hausman检验来选择固定效应模型或是随机效应模型。文中经过对统计检验量的判断,确定模型是随机效应模型。从表2的回归结果来看,无论是单变量模型一,还是含有多个控制变量的模型二,政府财政补贴对企业自筹技术投入的正向诱导作用都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和统计显著性;两个模型对企业技术支出的解释能力均具有很高水平,达到了85.7%以上,具有很强的显著性。这些结果表明政府政策工具能够有效地促进低碳技术创新,财政补贴手段能够显著地诱导企业的技术投入,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互补作用,而非替代作用。政府技术投入每增加1%,企业技术投入增加1.1%~1.9%。政府资助能够从总体上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产生正向影响。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要顺利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企业技术创新是必然。我国企业低碳技术水平同国际水平相比较低,同时又面临着资金短缺、风险抵抗能力弱的现实,政府对企业创新进行科技补贴,对降低企业的研发风险和资本成本、刺激企业扩大配套投入有极大的帮助,进一步凸显政府财政补贴的正向引导作用。对于控制变量来说,企业规模对企业技术投入的影响是显著正相关的,说明了大企业的资源优势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都能促进企业更多地技术投入。对部分经济实力较强的民族自主品牌,国家给予政策支持,推动国内品牌开拓国际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国有股份比例对企业技术投入具有显著负影响,显示了大型国企组织效率较低、投入—产出绩效较差的现实问题。技术投入是一个长期而又见效慢的过程,短期的投入和研发支出必然造成当期利润的下降,国有股份高的企业倾向于回避长期的技术研发支出,着重于短期利润的获取。相对而言,私营企业对市场信息变化更加敏感,更为看重技术革新带来的经济收益,这也为当前我国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加大政策优惠的原因所在。对外开放程度与企业的研发投入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一个行业对外开放程度和国际化水平越高,技术外溢性越强,技术水平越能快速提高。

二、财政补贴对技术创新结果的影响效应分析

(一)模型建立

文中仍旧选取六个部门的大中型企业在1996~2011年的数据,建立如下技术产出计量模型:LnYit=α0+λ1㏑(RDEit)+λ2㏑(RDGit)+μit.模型中下标i、t分别表示六个部门(i=1-6)和时间(t=1996-2011年),μit表示随机误差项。Y表示企业技术创新结果,文中用六个行业专利技术受理量表示,RDE表示企业的技术投入,RDG表示政府补贴投入。

(二)实证回归结果

表3中企业自筹技术经费对企业技术产出有显著地正向激励作用,企业投入越多,技术创新速度越快,有助于企业技术水平的快速提高,符合新增长理论的结论,技术研发投入对技术创新具有促进作用。值得注意的是,财政补贴与企业创新产出是正相关的,但是参数却并不显著,该结果并不能明确指出财政补贴是否对企业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的激励作用。或者说,用财政补贴手段调节企业技术产出并非是最优的选择,还有赖于政府其他手段的协调,比如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原因可能在于:第一,财政补贴对象的不确定性。作为一种事前直接补贴方式,政府无法有针对性地对企业研发过程中的每一个对象做出细致的规划。企业在获取补贴后,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可能将资金用于自身需求较高的项目上,而非用于政府导向所支持的技术开发项目上。而且,在直接性研发补贴中,政府应该资助多少,既能够促使企业自身的研发投入,又不会对企业自筹资金产生挤出效应,并没有科学的方法来计量,造成补贴资金的低效。第二,政府和企业的技术创新目标存在差异,导致技术创新的预期效果也不尽相同。政府技术创新的目标在于,在加快建设技术服务平台的过程中,引导、激励和促进创新资源的共享,以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资源的使用效率,促进全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企业在获得研发技术成果后,为了保持的竞争优势,必然在确保自身的经济效益之后,才考虑技术的扩散。那么,补贴资金的的使用效用必然有所偏差。已有的研究中,一些学者比较了政府直接补贴(财政补贴)与间接补贴(税收优惠)激励效果的差别,研究发现税收优惠等间接补贴方式的激励效果要好于政府直接补贴。多数国家的政府技术投入结构中,财政补贴比重往往小于税收优惠的比重,这个经验值得我国借鉴。第三,无法确定资金的真实使用情况。我国目前没有专门机构监管资金的使用,难以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引导和监督,无法确定补贴资金在企业内部的流向。

三、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财政补贴论文篇(5)

关键词:农业补贴;制度比较;发展阶段;经济效应;问题;对策

20世纪90年代初国内开始关注农业补贴问题,在加入WTO前后农业补贴问题逐渐成为研究热点。本文通过对现有农业补贴政策文献的整理,总结得出我国对农业补贴的整体研究及河北省农业补贴情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 国际主要国家农业补贴制度的比较与经验借鉴

我国对国外农业补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农业补贴制度演变、农业补贴方式及经验借鉴等方面。柯炳生(2002)对美国新农业法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理论剖析,同时就新法案对世贸组织新一轮谈判的影响也进行了预测。他认为价格支持措施扭曲了市场价格信号且效率很低,而直接补贴是没有争议的“绿箱”政策,我国应尽早改革价格支持政策,并加大农业科研和推广等公益的支出。陈锡文(2003)美国农业法中涉及的农业补贴政策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分析,并为农业补贴的相关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参考资料。龙文军(2004)通过对美国、欧盟、日本农业流通补贴的现状进行比较,总结出其改革取向。姜亦华(2005)认为国外农业补贴呈现出减少农产品价格补贴和出口补贴,增加农民收入的直接补贴、农业生产要素和农业生态等方面的补贴以及财政补贴与金融支持并举的趋势,注重财政补贴与金融支持搭配使用。李瑞锋(2006)从理论和实际两方面分析了国外发达国家直接收入补贴政策的改革及其利弊,对中国实行直接补贴的意义、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了有益的探讨。董运来(2009)通过对欧盟的农业支持政策在市场价格支持政策、直接补贴政策、政府公益服务支出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四个方面的具体支出力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的研究,借鉴欧盟在价格支持政策和科研、推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等方面的经验,对提高我国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农业生产能力具有很大的意义。

2 我国农业补贴制度的发展阶段

我国很多学者对农业补贴制度演变展开了研究,根据划分依据与方法的不同,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见解。鲁礼新(2007)将我国农业补贴制度分为:农业生产资料和城镇居民的粮食补贴(1979―1992年)、粮食保护价收购(1993―2002年)以及直接补贴和农业税减免(2003―2005年)三个阶段。朱应皋(2006)将我国农业补贴制度划分为:粮食收购数量和价格调整时期(1978―1984年)、粮食价格双轨制形成期(1985―1990年)、粮食统销体制解体、粮价全面放开时期(1991―1993年)、实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的粮食生产流通体制时期(1994―1997年)、粮食流通体制的大变革时期(1998―2003年)以及全面推进“粮食直补”时期(2004年至今)六个阶段,认为我国农业补贴制度大致沿着由以流通性补贴为主逐步转向以生产性补贴为主、由间接性补贴为主逐渐转向以直接性补贴为主、由以价格补贴为主转向以非价格补贴为主的轨迹演变。

3 我国农业补贴经济效应分析

不少学者对各种补贴方式的经济效应作了理论分析。高峰(2004)通过对农业投入品补贴的理论分析,发现包括投入品补贴在内的“黄箱”补贴政策,在促进农业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造成了资源配置效率的损失与经济效益的低下;而以直接收入补贴政策为代表的“绿箱”补贴政策有利于经济整体福利状况的改善。肖国安(2005)认为,粮食消费者比粮食生产者从粮食直接补贴政策中获取的利益更多;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平抑粮食产量和价格波动的效果不显著;粮食直接补贴政策不能完全代替价格支持。韩喜平(2007)对粮食直接补贴的产量效应与收入效应分别作了经济学分析,研究表明:在产量效应上,直接补贴政策比生产资料补贴政策更有效;就收入效应而言,直接补贴政策比价格支持政策更显著。冯晓瑞(2008)研究发现,直接补贴与间接补贴对农民的增收效应均不大,单独运用农业补贴的方式不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4 农业补贴制度的问题考察及其完善的对策

侯石安(2001)认为我国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取向为:增加补贴额度,改进补贴方式;注重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补贴;重视主要农产品的仓储建设和出口补贴;注重对农业保险亏损业务的补贴;健全农业补贴政策法规。童疆明(2005)从农业补贴的规模、结构、效率、农业保险补贴及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剖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政策建议。朱应皋(2006)在分析中国农业补贴制度变迁的基础上,从农业补贴的目标、水平、结构及方式等方面探讨了我国农业补贴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了重构农业补贴制度的相关建议。郑志冰(2007)在分析中国直接补贴政策、最低收购价及“绿箱”补贴政策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充分利用“黄箱”补贴,拓宽“绿箱”补贴及优化补贴结构等政策主张。彭腾(2009)从提高农业补贴增收效应的视角,提出了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的建议,认为应在综合国力和国家财力增强的基础上,加大农业补贴力度,转变补贴方式,变间接补贴为直接补贴,变生产补贴为收入补贴;取消对农业生产资料限价销售的价格补贴,让农资价格和农产品价格形成市场化,改变农产品价格受抑制的状态,并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实行有条件的支持。

5 河北省农业补贴研究现状

河北省农业补贴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以下思路:通过对现有农业补贴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完善农业补贴措施的对策。

李志远(2007),陈齐龙(2008)以河北省财政支农的数据为依据对河北省农业补贴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河北省农村经济发展在农业生产能力、农民收入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资源、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结合对河北省农村经济发展的调查分析,指出河北省财政应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投资,并按地区给予不同的支持方式和力度以及积极推进农村税费、农地制度改革和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分配运行的监控。刘志国(2009),杨小静(2010)对河北省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以问卷调查的形式,通过对农业补贴金额、补贴依据、补贴结构、补贴程序、补贴方式等方面的分析,指出农业补贴政策对粮农产生了一定的制度激励效应,降低了粮农经营成本,增加了其收益。但补贴金额仍有待进一步提高,补贴品种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补贴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应加强对种粮大户的支持和补贴方式应该体现区域差别等相关政策建议。武媛媛(2009)通过对河北省农业财政补贴实施情况的分析,指出河北省农业补贴政策补贴力度、补贴范围、补贴方式以及补贴的投资结构上存在着一些问题;并提出应采取多项措施,增加收入补贴,如建立农业保险补贴制度和直接向低收入农民发放补贴以及增加良种补贴和对农业结构调整补贴。

综上所述,20世纪90年代初到我国加入WTO到现在,我国的农业补贴政策的研究主要从国外农业补贴政策和国内农业补贴政策两方面开展。对国外农业补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农业补贴制度演变、农业补贴方式及经验借鉴等方面,介绍和比较不同国家农业补贴政策调整及主要补贴方式,讨论了对我国调整农业补贴的意义,提出完善中国农业补贴制度的具体建议。对国内农业补贴制度的研究主要从农业补贴制度的演变发展,各种补贴制度的经济效应和农业补贴制度的问题及调整对策等开展。对河北省农业补贴的研究通过对现有农业补贴存在的问题分析,提出完善农业补贴措施的对策。

中国政府制定并推行了“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发展战略。农业补贴既是适应经济发展形势变化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等目标的理性选择。但是怎样调整现有的农业补贴政策,调整现有的补贴范围、补贴方式、补贴金额等才能使农业补贴更加利国利民是经济学者非常重要的任务。国外农业补贴政策的研究为我国农业补贴制度的改进提供参考,我国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补贴制度。

总结现有的农业补贴政策研究:从研究方法来看,当前以定性研究为主,定量研究相对较少;定量研究主要借鉴国外方法,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有效测度农业支持政策效果的定量分析模型短期内还无法建立和运用;现有定量研究利用政府公开的统计数据居多,通过深入农村调查的方法收集一手资料进行实证研究的研究成果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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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武媛嫒,张国梅,张建党.河北省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分析.特区经济,2009

财政补贴论文篇(6)

【关键词】财税补贴;R&D;影响

R&D(研究与开发)投入代表着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对企业当前的经济效益以及长远的发展都至关重要,所以在现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企业开展一些R&D活动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因为R&D活动能够巩固企业的市场地位,同时又可以保持企业的生命力。自《2000年全国R&D资料清查资料》公布以来,国内外关于中国区域研究与开发现状的研究逐渐增多,政府也越来越重视企业R&D的投入,不断出台有关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企业的研发活动。然而,R&D活动的投资成本高、投资风险大,不可避免的出现企业进行R&D活动的积极性明显不高,同时也大大消弱了企业进行原始创新的动机,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研发动力。仅靠市场的力量是无法有效的激励企业进行R&D活动的,因此,政府部门进行适度的干预和调控是不可或缺的,其中财税补贴政策的影响是较为明显和有效的。财税补贴是一种直接补贴形式,指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根据政治经济的形势,对特定的地区、产业、部门、企事业单位或居民提供一定数额的财政补助和津贴。而且财税补贴政策进一步激励了企业进行R&D活动,大大加强了企业进行R&D活动的信心和创新的动机。

一、文献回顾与假设提出

关于财税补贴对企业R&D的影响的问题,国内外学者都对此进行了大量相关的研究。首先在税收政策方面很多人研究了税收优惠政策对R&D活动的影响,布朗温·霍尔(Bronwyn Hall)(2000)提出了三种评估税收优惠政策的方法;瓦达(Warda,1996)设计出了B指数作为研究税收政策对R&D活动的影响。在研究税收政策对企业R&D活动的影响,很多学者得到了一致的结果。而20世纪90年代末学术界又对财税补贴激励企业R&D活动进行了研究。早期的研究主要是集中在政府资助对刺激企业增加自身R&D经费的促进作用上,即政府R&D补贴对企业R&D活动的杠杆作用。卡普龙(Capron,1997)的研究表明,在西方七国集团中,政府长期资助的领域内(如个人计算机、通信技术等)对企业的研发有着明显的刺激作用。同时斯潘斯(Spence,1984)认为,财政补贴能够促进企业从事更多的R&D活动。近年来国内学者如洪琳琳、戴晨等人也对此问题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在不同层次上提出了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关于财税补贴对R&D活动的影响程度,诸多学者采用了不同层面和不同来源样本进行了分析,得到的结论也差不多相同。这在一定程度上都说明了财税补贴对企业R&D活动具有激励作用。

本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探讨财税补贴对企业R&D活动影响的实证分析。在以往的研究中,大多数考虑的都是其他政策与财政补贴对企业R&D活动影响的对比分析,而本文专门考虑了财税补贴对企业R&D活动的影响。很多研究表明财税补贴对企业R&D活动具有激励作用,同时降低了企业研发投资的成本,所以本文假设:财税补贴与企业R&D活动投入呈现正相关。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

本文选取2011年、2012年、2013年三年的数据以财税补贴对数为自变量分析财政补贴与企业R&D活动投入两者之间的关系。有关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并对数据进行了筛选,剔除了以下样本:(1)小型企业;(2)业绩过差的中型企业;(3)数据不全的公司。数据分析采用EXCEL和statall统计软件。

(二)模型建立与变量定义

根据假设,建立模型,检验财政补贴对企业R&D活动的影响。

模型:RD=a0+a1SUBSIDY+a2LNSIZE+a3 ROA+a4CHARACTER

三、实证检验

回归分析:

我们以财税补贴对数为自变量,分析财税补贴对企业R&D活动投入的影响,回归结果如下:

检验结果表明:第一,财税补贴与企业R&D活动投入之间表现为正相关关系。这个结论用企业R&D活动投入与财税补贴对数通过多元线性模型回归结果可以清楚地看到,在每万元销售收入的财税补贴强度增加时,企业每万元销售收入的R&D投入也呈现上升的状态。第二,企业R&D活动投入与公司规模呈现显著负相关。企业成长是一个过程,企业规模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在初创期,企业规模小,盈利能力不稳,抗风险能力不足;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大,企业生产能力逐渐变稳,创新的能力也逐渐增强。企业在规模扩大的过程中,急于过大企业现有的规模,缺乏了R&D投入的动力,所以在企业R&D的投入上也会做相应的减少,来支持企业规模的扩大。第三,企业R&D活动投入与企业性质呈现不显著正相关。这个根据企业性质的不同,企业发展的重点也是不相同的,例如一些科研企业,他们的重点本来就是研究与开发,所以在R&D的投入上会倾注大量的资金;但对于一些加工企业,他们的重点是加工产品,那么资金的分配自然很明了,R&D投入比重自然会比较小。第四,企业R&D活动投入与盈利能力呈现显著正相关。在公司盈利能力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比较高,而且公司有足够的能力去创新,去开发新的资源,这也促使企业把大量的资金投入到企业的R&D活动。

四、小结

本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对财税补贴与企业R&D活动投入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财税补贴与企业R&D活动投入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分析结果表明财税补贴政策给企业R&D提供了资助,直接降低了企业R&D的投资成本,对R&D活动有着激励的作用;同时,财税补贴对企业资金的筹集具有积极的影响。政府给予企业的财税补贴是企业筹集R&D经费的一种重要形式,我国近年来十分重视对科技活动尤其是R&D活动进行财政资金支持,每年都要拨付大量的科技拨款项以直接投资或者扶持企业进行R&D投资,这在一定程度上都激励了企业对进行R&D投资的积极性。通过本文财税补贴对企业R&D活动影响的研究,我们应该大力提倡和发展财税补贴,来激励企业创新的积极性,激励企业R&D活动的开展,促进我国科技的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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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聂颖,杨志安.企业研发投资财税激励检验的实证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11(8).

财政补贴论文篇(7)

党的十九大报告10余次提到科技、50余次强调创新,指出创新是促进发展的第一动力。政府鼓励企业创新的政策主要包括直接补贴和间接减免。直接补贴(财政补贴)直接激励企业创新行为,减少了研发投入中的私人成本;间接减免(税收优惠)则间接激励了企业创新行为,减少了企业收入的税收成本。但企业为了获得政策支持进行的前期投入也会给研发活动带来额外的成本。考虑到企业存在前期投入,需要抉择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哪个政策最能促进企业创新,分析这两个政策工具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研究其中一种政策是否比另一种政策更有利于企业创新,是否存在两种政策工具的“最佳组合”。目前我国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较大且标准较为统一,所以本文选取高新技术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研发投入与企业创新绩效三者之间的关系,为这些问题提供实证证据。

二、理論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财税政策: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的差异

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是国家刺激企业进行创新型生产的政策性工具。支持方式上,财政补贴是政府给予的直接现金资助,税收优惠则是从纳税义务中扣除的税收减免。支持力度上,两者都降低了研发成本,但财政补贴具有更强的确定性。支持时机上,财政补贴为研发项目提供前期资金,税收优惠为研发项目提供事后补偿。张洪刚[ 1 ]认为,财政补贴是政策制定者在一段时间内专注于某一特定行业,对某一部门产品发放的直接经济补贴、给予的直接福利。税收优惠则是一种间接补贴,通过税收减免等措施来减少企业的税负成本,鼓励企业进行创新生产。

(二)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与创新绩效的关系

创新由于前期投入巨大的特点,私人收益率通常远低于社会贡献率,所以需要公共补贴对企业进行激励。Paunov[ 2 ]指出获得财政补贴的制造企业在金融危机期间停止创新项目的可能性较小。Howell[ 3 ]使用SBIR提案对能源研发进行排名时,也发现财政补贴对专利产出具有重大影响。B?ler等[ 4 ]研究了挪威税收政策与企业利润的关系,发现税收政策可以激励企业的创新绩效。另外Cappelen等[ 5 ]也认为获得税收抵免的企业容易产生新的生产过程,从而为开发新产品、提高企业创新绩效提供便利。对于两者对创新绩效的影响,Foreman-Peck[ 6 ]发现,在英国获得政府支持的中小企业增长速度更快,而且这两种政策的支持都会增加创新。Brub等[ 7 ]也发现,同时获得税收抵免和财政补贴的加拿大企业比仅使用税收抵免的企业创造了更多的新产品。基于学者的研究,本文提出假设1:

假设1: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对创新绩效具有显著的影响效应。

(三)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与研发投入的关系

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对创新绩效的影响是学者们讨论的重要议题。财政补贴能增加企业的研发投入[ 8 ],但Lee[ 9 ]认为政府加大财政补贴时企业会选择降低于自身的R&D投入,将剩余资金用于扩充存货数量。与财政补贴类似,关于税收优惠对研发投资的影响也存在着分歧。Kobayashi[ 10 ]发现,税收抵免会引起日本中小企业研发支出的增加,对流动性受限企业的影响更大。然而Cowling[ 11 ]不认为税收抵免会对英国和西班牙的中小企业研发支出产生显著影响。部分学者同时估计和比较了两种政策对研发投入的影响,柳光强[ 12 ]认为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在不同产业、不同企业环境下产生的激励效果是不相同的。Haegeland等[ 13 ]研究挪威企业数据时,发现税收抵免的额外成本高于财政补贴的额外成本。根据学者的研究本文提出假设2:

假设2: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对研发投入具有显著的影响效应。

(四)研发投入与创新绩效的关系

为了获得核心竞争力,企业需要不断进行创新,研发创新可以让企业获得新知识、新技术以及新生产能力,在此基础上,企业可以生产新产品,进而提升企业效益。所以研发是推动技术进步、优化生产结构、保持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李璐等[ 14 ],仇云杰等[ 15 ]发现研发投入与创新绩效之间存在显著正向关系。李中等[ 16 ]发现研发投入主要通过改善企业的研发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的创新绩效水平。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3:

假设3:研发投入对创新绩效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

(五)研发投入的中介效应

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对研发投入是直接的因果关系,无论两者是正向促进或负向阻碍研发投入,研发投入总是对创新绩效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效应。理论上享受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的企业会更加重视创新活动,企业会相应增加研发支出,进而影响创新绩效。虽然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都是政府对企业创新行为的补偿性措施,但其对创新活动的激励作用可能是间接的,需要通过中介变量研发投入实现具体的影响。丘东等[ 17 ]将研发投入细分为政府投入和企业投入并分别研究两者与创新绩效的关系,结果表明企业投入在政府投入与创新绩效之间发挥着完全中介作用。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4:

假设4:研发投入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与创新绩效之间具有中介效应。

三、数据与方法

(一)数据来源

政府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较大且标准较为统一,同时高新技术企业也更为注重创新活动,所以本文以创业板高新技术企业为研究样本。剔除2014—2016年间的ST企业和未连续披露数据的企业后,共获得255家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自巨潮资讯网,专利申请数据从国家专利局资料整理得到。

(二)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

创新绩效的衡量方式:一是企业的专利申请数、授权数及有效数;二是新产品销售收入及新产品的销售利润率。由于与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利润等有关信息并没有明确披露,从而无法获得相关的数据,故本文选取企业当年的专利产出作为被解释变量,用专利产出数与每百万资产的比值来衡量企业的创新能力。

2.解释变量

(1)财政补贴

财政补贴是政府对企业创新的资金资助,是对企业创新投入最直接的现金补贴,本文采用企业当年享受的政府补助与期末总资产的比值来衡量。

(2)税收优惠

政府实行税收优惠的目标是激励企业的创新绩效,但税收优惠对创新成果的补偿存在不确定性,所以需要对税收优惠的实施效果进行具体的验证。目前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加速折旧、加计扣除以及15%的优惠税率,这些优惠政策最终会反映在所得税费用的计算过程中。为了增强税收优惠政策在各企业之间的可比性,本文选取所得税费用与息税前利润的比值作为税收优惠的衡量指标。

3.中介变量

研发投入强度反映了不同企业研发投资在企业支出中的相对程度,是研发投入剔除企业规模等影响后的表现。本文主要衡量的是研发资金投入强度,用研发费用/营业收入的比值进行表示。

4.控制變量

由于股东的风险规避以及创新活动的高投入和高风险性,股权过度集中时可能会抑制企业的创新活动;研发的资金投入如果是企业创新的必要条件,那么人力资本则是创新的关键因素,在创新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规模大的企业财力雄厚,技术、设备较先进,创新活动的投入占比相对较少;企业成立年限越长掌握的创新知识越全面,而成立年限较短的企业由于缺乏基础知识,只能通过大量投入来提高创新产出;资产负债率反映了企业的资本结构,负债过多容易陷入财务困境,导致企业无力创新,负债过少表示未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会降低企业的盈利能力,限制企业的发展。所以,本文选取股权集中度、人力资本因素、企业规模、企业年龄以及资本结构作为控制变量,变量定义见表1。

(三)模型设计

为了检验假设,本文设计以下模型:

模型(1)的自变量为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因变量为创新绩效,用于检验假设1;模型(2)的自变量为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因变量为研发投入,用于检验假设2;模型(3)的自变量为研发投入,因变量为创新绩效,用于检验假设3;模型(4)的自变量为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研发投入,因变量为创新绩效,通过d3检验研发投入对创新绩效的直接效应,然后通过a1、a2,b1、b2与d1、d2检验中介效应,确定研发投入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与创新绩效之间是完全中介效应还是部分中介效应。

四、实证研究

(一)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描述性统计是为了分析数据的分布趋势,找出数据中可能存在的极端值。表2中不存在标准差远大于均值的情况,所以数据不存在极端值问题。创新绩效的标准差为0.0193,均值为0.0138,说明各企业的创新绩效差异较小但总体水平较低。财政补贴和研发投入都不存在较大的差异,但税收优惠最大值与最小值相差较大,说明税收优惠对高新技术企业收入的贡献率差异较大。人力资本因素、企业规模以及企业年龄的标准差和全距的值都较小,说明企业在这三方面的发展较均衡。资产负债率均值为30.5510,未达到40%~60%的适宜水平,这说明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通过举债的方式筹集企业的研发资金。

同一回归方程中各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但变量很难完全独立存在,一定范围内的相关性不会对结果造成很严重影响。由表3可知,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以及中介变量的Pearson相关系数基本都在0.1左右,只有财政补贴的Pearson相关系数达到了0.27,但是未超过0.3,处于弱相关行列,符合线性研究的基本要求。部分控制变量的系数较高但总体未超过0.6,Pearson相关系数在0.5~0.8之间是中等程度相关,表示变量间可能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所以本文将对变量进行D.W.方面的共线性检验。

(二)结果分析

1.直接效应分析

由表4可知,D.W.值在1.863和2.064之间,说明不存在严重的误差自相关现象。模型(1)的检验结果表明财政补贴在1%水平上对创新绩效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效应,而税收优惠是在5%水平上对创新绩效具有显著的负向阻碍作用,验证了本文的假设1。模型(2)中财政补贴的回归系数a1=0.187(p<0.01),说明财政补贴对研发投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效应;税收优惠的回归系数a2=-0.084(p<0.01),即税收优惠与研发投入之间存在显著的负向关系,假设2得到检验。模型(3)的结果显示研发投入在1%水平上对创新绩效具有正向的激励效应,假设3得到验证。

2.中介效应分析

模型(4)中研发投入在5%水平上对创新绩效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根据Baron和Kenny的中介研究模型,模型(3)中研发投入的回归系数(c3=0.125,p<0.05),符合探讨中介效应的基本条件。模型(2)中解释变量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与中介变量研发投入的回归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且模型(4)中介变量研发投入与被解释变量创新绩效的回归系数也显著相关(d3=0.096,p<0.05),所以存在中介效应。同时模型(4)中税收优惠与创新绩效之间的回归系数d2=-0.059(p>0.05),所以研发投入在税收优惠与创新绩效之间存在完全中介效应;财政补贴与创新绩效的回归系数d1=0.134(p<0.01)。根据中介效应的逐步检验法,若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直接效应仍有显著性,则中介变量在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是部分中介效应,所以中介变量研发投入在财政补贴与企业创新绩效两者之间是部分中介效应,具体中介效应见图1。

圖1中,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主要通过研发投入对创新绩效产生影响。虽然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与创新绩效存在显著的相关性,但两者对创新绩效的影响系数不是很高,研发投入对创新绩效的影响系数值也很小,所以还需要对变量之间的影响效应进行相关分析。本文在分析稳健性检验时还将对中介效应的转换效率做进一步的分析。

控制变量部分,人力资本因素作为创新投入的无形要素,与有形要素资金投入对创新绩效的影响一致,是显著正向影响。股权集中度与创新绩效是显著正向关系,但与研发投入是显著负向关系。从长远角度来说,股东希望企业具有较高的创新绩效,但对高投入的研发费用,股东持消极态度。企业规模与创新绩效、研发投入的关系和股权集中度类似,规模大的企业财力较为雄厚,研发投入占比相对较小,但技术提高带来的创新收益却是很可观的。企业年龄的负相关关系是因为企业年龄越大,企业的创新生产也就越成熟,成熟企业进行创新生产的首要标准是降低创新成本,这直接导致企业会减少研发投入;而研发投入不足会直接削弱企业的后续创新能力,创新能力不足也将不利于企业创新绩效的提高,所以企业年龄对企业创新绩效是显著的负向影响。由于企业研发创新的高风险性,债权人会对企业的偿债能力存在担忧,所以债权人会减少甚至不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从而资本结构对创新绩效是负向的影响效应。

3.稳健性检验

为检验结论的稳健性,引入Mplus软件的Bootstrap法对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研发投入与创新绩效的关系进行验证,未对控制变量进行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加入研发投入后,财政补贴对创新绩效的直接效应为0.009,双侧P值大于0.05,税收优惠对创新绩效的直接效应为-0.009,双侧P值同样大于0.05,这说明两者对创新绩效的影响效应都是不显著的,所以判定研发投入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与创新绩效之间发挥着完全中介效应。运用Bootstrap法比用逐步检验法检测出的中介效应要强烈,但总体与前文得到的结果一致。这可能是在进行稳健性检验时未加入控制变量,从而增强了研发投入在财政补贴与创新绩效间的中介效应。但财政补贴对企业创新绩效总的影响效应为0.232,其中中介效应仅占3.9%,说明中介效应对总效应的转化能力不是很强。由于财政补贴对创新绩效整体是正向的影响效应,政府需要注意加大研发投入对财政补贴与创新绩效之间的转换效率。而税收优惠的总体影响效应为-0.073,中介效应占到总效应的12.3%,转换效率相对较高,但鉴于税收优惠对企业研发投入是负向阻碍作用,政府需要考虑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适当的调整。

五、结论与展望

本文通过构建中介效应模型,具体分析了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研发投入与创新绩效的关系,得到的主要研究结论为:(1)财政补贴对创新绩效是显著的正向影响效应,对创新绩效具有诱导效应,而税收优惠对创新绩效是显著的负向影响效应,对创新绩效具有挤出效应;(2)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与研发投入的关系类似于两者与创新绩效的关系,但研发投入对创新绩效是显著的正向影响;(3)运用逐步检验法对中介效应进行检验时,研发投入在财政补贴与创新绩效之间是部分中介作用,在税收优惠与创新绩效间是完全中介作用;(4)运用Bootstrap法对研发投入的中介效应进行检验时发现,研发投入在财政补贴与创新绩效、税收优惠与创新绩效中为完全中介效应,在税收优惠与创新绩效间仍为完全中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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