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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单位消防工作精品(七篇)

时间:2023-01-02 08:10:47

派出所单位消防工作

派出所单位消防工作篇(1)

关键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现状;措施

一、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一)、领导不重视,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特别是领导同志和派出所业务指导部门及派出所所长,片面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强调任务重、警力少,对消防工作不愿管、不想管,未出台相应的制度和措施推动派出所消防工作的开展。对消防工作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从公安局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自上而下的存在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导致派出所消防工作无法开展。

(二)、工作不落实,主动性不强。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工作缺乏主动性、积级性和创造性,对各级的文件精神、通知、规定没有学深学透,理解不深,一知半解,似懂非懂,不知道结合派出所的日常工作开展消防工作。甚至有些基层派出所领导认为消防工作那是“课外”而且得罪人的“差事”,加上一个派出所辖区一年也发生不了几次火灾,所以就易对消防监督执法职能“消极怠工”,导致基层的专兼职消防民警要想开展工作都会有一种费力不讨好的尴尬。而专兼职消防民警的日常警务繁杂,加上消防监督这块没有专项的经费来保障,管理奖励机制还有待健全,因此,他们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并不积极主动,认为那是出力不见好的苦差事,导致消防工作在派出所落实不下去。

(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水平低。消防监督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原因调查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尽管派出所消防监督人员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消防强化培训,但短时间内难以适应或胜任消防管理工作。有些基层民警在监督检查时不知如何检查、怎样检查、检查什么,检查记录中屡屡出现漏填、空白等现象,不能很好地反映出检查的内容和发现的问题;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有的只是口头上提出整改意见,但未下发法律文书,造成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不能及时消除。整改到期后又不能按时进行复查,导致执法程序中断。

(四)、监督检查程序、法律文书及档案管理不规范。派出所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具体业务工作中,普遍存在制度不完善、程序不规范、档案建设不健全的问题。未能按照《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填写监督检查记录、下发法律文书、进行行政处罚,按照程序到公安消防大队备案、法律文书及档案的统一归档管理等。

(五)、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大。未能按《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所规定的工作量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从监督检查记录和基础台帐上可以看出,部分派出所全年检查记录很少,只是针对一些单位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其他列管单位检查很少,有些根本没有进行检查。此外,派出所下发的法律文书数量上看很少,消防行政处罚更是少之又少,部分派出所全年的消防行政处罚几乎为零,不能很好的按照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权限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二、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领导重视是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的关键,领导重视了,这个地区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就能发展起来。因此,各派出所在明确一名派出所领导分管消防工作的同时,要建立所长总负责、分管所长具体负责、所内消防监督员总协调、警务区(社区)民警具体实施的一条线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同时为加强消防大队对派出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将消防大队长吸纳为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将消防大队参谋挂职为片区派出所副所长,指导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

为避免派出所因消防监督检查职责不清、责任不明,造成派出所消防监督任务多、责任大、工作扯皮,发生火灾后,互相推卸责任,影响工作积极性。应明确派出所监督检查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方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具体为对居民、村民委员会及居民住宅区管理单位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13条规定以外的单位和县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监督抽查及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建章立制,充分保障派出所的权力和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有关推动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执法权限,除具有责令改正、复查权等监督检查权外,还亨有对单位及个人处罚款及对于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后,经整改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单位申请恢复使用、生产、营业的消防安全检查。

要建立奖励机制,对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派出所和民警给予表彰和奖励,积极帮助派出所解决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经费不足及实际困难,形成有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民警消防业务素质。民警的消防监督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工作的实效。主管公安消防机构每年对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业务集中培训不得少于一次,经过考试合格后颁发消防监督合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专业与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公安消防机构在加强业务培训的同时,要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指导。可以采取每周定期到派出所进行业务指导,也可以采取派出所民警与消防监督员跟班作业,或者组织联合检查及电话咨询等方式,进行手把手的指导。同时,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利用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和执法档案备案制度,加强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

(四)、加强派出所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各派出所要设置消防工作办公室,内置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等基本办公设施。在执法程序上要合法,每次检查至少要有2名民警,并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所有的法律文书及处罚档案填写要规范,并要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要依据《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卷宗以及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上报主管公安消防机构。

派出所单位消防工作篇(2)

关键字:公安派出所 消防监督 新举措示范点

新《消防法》实施一年来,我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消除了大量的火灾隐患,为构建全市良好安全形势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仍不相适应,消防安全仍存在失控漏管现象。针对公安派出所在消防工作上普遍存在的问题,结合花山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示范点工作,浅谈几点认识,与大家共同商榷。

一、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

1、派出所消防基础建设薄弱。目前,只有极少数派出所按照《安徽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要求设置了专门的消防办公室和消防宣传室;派出所日常工作繁重,基本上所有的专职消防民警都是兼职负责消防工作,消防工作经费没有保障,未能配置消防器材和宣传标牌。

2、派出所消防工作基础台账不健全。主要有对辖区单位数据统计不全面,底数不清、情况不明t未按规定分类建立档案,未及时完善基础台账。消防监督记录和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等现象。

3、消防监督工作未正常开展。多数民警对消防工作认识存在误区,仅仅加大了消防监督检查和处罚,忽视了消防宣传的重要性;未制定检查计划,检查缺乏针对性,使部分单位火灾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缺乏正常化和连续性,往往想起来狠抓―下,忙起来无暇顾及。

4、消防监督检查制度不落实。从2010年上半年,在网上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系统抽查情况来看:检查单位多,发现隐患少,部分派出所检查流于形式,只是起到提醒的作用;下发限期整改,到期未复查;发现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后,行政处罚未跟进,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整改。

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派出所领导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社区民警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派出所日常工作繁重,而且派出所警力有限,一些基层派出所领导没有把消防和治安、刑侦一样来看待,主要精力没放在这项工作上,总认为消防工作有专门消防机构负责,派出所只是协助作用。社区民警普遍认为派出所消防工作是专职消防民警的责任,和自己无关,工作中存在畏难思想。

2、消防监督警力不足,具体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警力不足是公安派出所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多数公安派出所只有1名专职消防民警,由于派出所任务繁重,民警常―人承担多职,往往专职消防民警还承担治安管理、特行管理等工作,在严打或敏感时期,为保证中心工作的开展,就无暇顾及消防工作,难以保证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3、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不熟悉。消防监督管理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经过专业学习和长期实践才能胜任,而目前派出所民警未接受过系统的学习,仅仅参加一些公安消防机构举办的短期培训班,普遍缺乏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知识,存在着不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正确整改火灾隐患的问题。同时,民警岗位的调动,使得接受过消防培训、有经验的专职消防民警离开本职岗位,而新调动的民警又要从头学起,造成了消防工作的脱节,影响了正常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

4、公安消防机构业务指导不深入、培训不到位。公安消防大队对派出所业务指导往往是站在消防机构的角度上来要求,达不到切实可行,派出所为了完成任务,往往只是重表面、重形式的应付了事。对派出所的指导培训不能做到经常性和持续性,以至于多数民警经过多次培训后,对消防知识和法律法规仍不熟悉。

5、考核机制落实难。我市虽然已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列入绩效考核中,但考评机制不健全,且多数派出所重打击、轻防范,很难按标准执行,从而出现了派出所消防工作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错误认识,导致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被动应付检查。

三、创新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新举措,切实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2010年是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第一年,就如何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为目标,改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是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工作。为此,市局确定花山派出所为示范点创新消防工作新举措,着力提升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四个水平”。

1、转变观念,统―思想。要抓好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首先要转变派出所自身的观念、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履行消防监督职能是法律赋予公安派出所的重要职责之一,消防监督和治安管理、流动人口排查等工作一样都属于社区民警的责任范围。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将消防工作的各项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确定派出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各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划分专职消防民警和社区民警责任,制定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量化标准。目前,专职消防民警负责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及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系统的录入等工作,社区民警发挥对辖区单位、场所情况熟悉这一优势,配合专职消防民警共同检查,在治安检查及其他工作的同时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3、加强培训,联合检查。提高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是深入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保障。结合实际,市消防支队统―对全市派出所分管消防领导和专职消防民警开展系统全面的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大队负责对辖区各派出所社区民警进行集中培训,并推行大队防火监督干部定点联系派出所制度。消防大队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经常邀请派出所民警参加,边检查,边讲解,使派出所民警不断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4、健全例会制度,完善考核机制。落实分局每季度、派出所每月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例会制度,研究部署消防监督工作;花山分局成立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小组,定期对各派出所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派出所做好日常消防监督和消防宣传工作。市局下发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评优评先及社区民警等级评定范围;市局每月对派出所网上消防监督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时完成消防监督工作量化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因派出所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影响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分管领导和专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责任。

派出所单位消防工作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依据《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以及《火灾事过调查规定》,结合我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请各派出所按照要求落实。

一、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基本要求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已经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贯彻落实好《消防法》和107号令,基层公安派出所要认真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1、公安派出所应当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

2、要按照《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部分的要求,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作出消防具体行政行为,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档案建设,做好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处罚案件备案工作。

3、公安派出所民警不得利用职权为单位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或者品牌,不得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二、公安派出所场所设置和消防办公室设置要求

派出所应设置消防监督办公室一间、消防器材室一间;消防监督办公室内设置办公桌椅一套、消防档案柜一组。消防办公室门上应设置“消防办公室”标牌,室内墙上应悬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公开栏、辖区水源道路图、防火重点单位一览表、消防民警岗位牌、消防监督工作目标运行图、历年火灾警示图、承诺牌、消防宣传知识栏),办公桌上应设置举报、投诉警示牌。

三、基础台账建设要求

档案柜内应设置至少8类消防档案。1、“十小场所”及三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台帐; 2、消防监督检查档案;3、消防行政处罚档案;4、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台帐;5、消防出警记录;6、投诉举报记录;7、消防宣传培训档案;8、其他相关资料,各类档案应保证资料齐全,真实。

四、消防设施设置

消防器材室内应悬挂消防摩托车保养制度,配备灭火器、战斗服、机动泵、消防水带、水枪等灭火设施。消防摩托车应保证完好有效,派出所所有民警应能熟练操作消防摩托车及器材装备。

五、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内容和程序

一、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对居民、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二、责令改正程序

(一)适用条件

民警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

1、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3、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7、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8、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9、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10、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二)工作程序

1、填制《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以下简称《检查记录》),记录被检查单位情况、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责令改正情况及移送消防机构处理内容,并交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字确认。被检查单位对记录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名的,民警应当注明情况。

2、发现应当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的,对于可以当场改正的情况,负责检查的民警应当责令被检查单位当场整改;对于当场改正确有困难的,负责检查的民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整改期限,并在期限届满时进行复查。并应当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三、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程序

(一)适用条件

公安派出所接到群众对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其他妨碍疏散行为的举报、投诉,以及对其他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的,应当受理并适用的工作程序。

(二)工作程序

1、受理登记,填写《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记录》。

2、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核实是否存在举报、投诉所反映的问题(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3、根据现场核查的情况和派出所执法权限依法进行处理。

4、派出所接到不属于其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应当告知举报、投诉人向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报、投诉。

四、消防行政处罚程序

(一)受案条件

1、对依法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或者依法可以直接处罚的消防违法行为。

2、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3、属于授权公安派出所管辖范围。

(二)工作流程(见消防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图)

(三)消防行政处罚的审批权限

1、公安派出所实施警告或者对个人、单位处以罚款的消防行政处罚,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义作出。

2、拟对个人处行政拘留处罚的,由派出所领导提出初审意见、经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后报县(市、区)公安机关决定,以主管公安机关名义作出。

3、拟作出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消防行政处罚的,应当报公安消防机构决定,法律文书单独编号。

(四)消防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实施消防行政处罚,执行《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法律文书。

(五)建档要求

1、案件经办人应当于结案10日内将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律文书及其有关材料按照案卷的要求进行归档。

2、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一案一卷。同一消防违法行为,对单位及单位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处罚的,可以合并整理为一个案卷。

3、派出所应当于每月30日前将当月25日之前办结的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卷宗以及核发的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上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五、重大违法行为报告程序

(一)适用条件

公安派出所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重大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而适用的工作程序。

1、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未按规定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备案的。

2、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

3、建筑工程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

4、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的。

5、其他重大消防违法行为的。

派出所单位消防工作篇(4)

派出所治安管理责任【1】

为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管理主体责任和经营场所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由甲方(属地方公安机关管理部门)与乙方(旅馆业经营单位)协商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

一、 甲方责任

1、 保护乙方的合法经营和权益,依法打击侵犯旅馆业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危害消费者人身和财物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 积极协助、支持乙方建立和实施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维护旅馆业的治安秩序。

3、 对乙方从业人员开展治安管理业务培训,增强旅馆业的安全防范能力。

4、 组织开展对乙方的治安、消防检查,对乙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5、 对乙方不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做出处罚。

6、 对乙方在治安管理方面突出的成绩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治安管理措施不落实而发生的重大案件给予行业内通报。

7、 做好旅馆安全鉴定和开业备案工作,建立旅馆治安管理档案,严格治安管理和安全监督。

二、 乙方责任

1、 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守法经营,保证旅业和消费者人身、财物的安全。

2、 严禁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或为进入场所的人员从事上述活动提供方便和条件。

3、 严禁场所内发生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或为实施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提供条件。

4、 乙方一经发现场所中存在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放任不管,必须采取措施制止,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要积极配合,不得隐瞒实情,包庇违法犯罪人员。

5、 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要积极制定治安巡查、值班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的内部安全防范机制,加强对案件的防范控制,尤其是要防范黄赌毒案件的发生。

6、 乙方必须完善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监控点必须覆盖到大门口、大厅、楼层过道、楼梯、通道和停车场等所有公共部位、区域。(监控录象资料必须保存十五日以上)

7、 严格落实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前台工作人员全部要培训,持证上岗;加强入住登记、来访登记等各项治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旅馆业入住外国人的管理,凡境外团队入住,必须即使向公安机关报告。

8、 配合公安机关安装并维护好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统,保证该系统的正常运行。

9、 乙方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的规定,保证场所的硬件设施符合要求。

经营旅馆应具备以下安全条件:

(一) 房屋建筑安全,经营场所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 旅馆位置与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的仓库和加油站的距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三) 设置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

(四) 客房底层和楼层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客房窗户、门头窗有防盗装置,门窗牢固,房门安装暗锁;设有贵重物品保险柜;大厅、通道、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应当按照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制定的标准安装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五) 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经公安部检测合格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软件由公安机关免费提供;

(六) 客房每张床位的占地面积按照国家旅店业卫生标准执行;

(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乙方要加强消防安全,保证各项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处置能力,及时消除消防隐患。

三、 附加条款

1、 本责任书甲方由属地公安机关管理部门签订,乙方由旅馆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订,如乙方责任人有变更,由继任人负责。

2、 责任书一式两份,属地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和旅馆业各执一份,长期保存。

3、 责任书签名盖章生效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各自履行相应职责,如有违反将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甲方: **酒店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出所治安管理责任【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为确保***派出所辖区内人员、资产的安全,杜绝火险和消防隐患,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派出所辖区内单位主要领导为该单位消防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辖区内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制,带领全体职工共同参与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及条款。

三、辖区内单位要主动接受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顾桂派出所开展消防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辖区内单位对本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消防主管部门,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占用和损坏。

五、辖区内单位职工有义务参与消防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消防知识及逃生自救技能培训。

六、辖区单位内各种标示牌不得遮挡住消防疏散示意图、指示标志,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齐全完好。

七、辖区单位要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存有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八、辖区单位要履行国家所规定的有关防火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灾或存在火险隐患等情况 ,将按消防法追究其责任。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责任书双方各一份。

顾桂派出所负责人:

辖区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派出所治安管理责任【3】

为切实保证本所辖区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有效控制火险隐患滋生,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派出所与你单位签订2010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

2、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开展社区消防工作,指导社区各单位、居民住宅区制定《防火公约》,落实社区防火、灭火措施;

4、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5、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辖区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

2、积极配合派出所和组织本单位员工、居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在派出所和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防火、灭火和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制定本单位《防火公约》,落实各项防火、灭火措施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4、定期对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

5、组织本单位员工、居民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积极参与初起

火灾扑救工作,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辖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派出所单位消防工作篇(5)

以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以下简称网格化管理)为手段,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整合全镇消防监管力量,拓展消防监管层面,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形成机构健全、责任明晰、措施落实、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和覆盖全镇、村(居)、村(居)小组的三级火灾防控网络,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综治、安监、派出所、工商所、城管、村主任为成员的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各村委会要成立以村委会主任负总责、其他村委会成员和辖区警务人员参加的消防安全小组,并在村居流动人口管理站加挂网格化管理办公室。镇、村两级明确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三、实施要点

(一)网格化管理基本模式。构建三级消防安全管理基本体系:一是构建镇级“大网格”。各成员单位在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明确并依法履行消防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二是构建社区和行政村级“中网格”。以辖区社区或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建立镇主要领导分包社区或行政村的消防责任体系,定期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和宣传工作。三是构建责任片区“小网格”。在每个社区或行政村中,以辖区主要道路、居民楼、村民组为单元,划分为若干责任片区,形成“小网格”,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落实督促整改工作。

镇政府加强对网格内的单位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社会单位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及“四个能力”建设、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三合一”场所专项治理、消防安全专项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将危险化学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力量开办的学校及幼儿园、私房出租屋作为工作的重点,督促各类主体落实出租房屋、废品收购站点、小型经营场所等消防安全的各种规范,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建立专项检查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杜绝失控漏管。

(二)责任分工

1、镇级(大网格)的工作职责与要求:

(1)制定镇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和不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业务(点评)会,研究消防安全工作,通报检查情况,处理解决消防安全问题,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区政府依法处理。(镇网格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2)实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内容,与村居签订消防目标责任书,并督促落实消防目标责任制,实行半年督办和年终考评,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彰和评先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镇网格办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村居具体落实)

(3)每月组织综治、安监、派出所、工商、消防、城管等部门对各村居(中网格)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对工贸企业、小学、农贸市场、废品收购站(点)等安全检查,针对重点行业和区域实行每周一查,同时督促指导村居和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工作。(镇网格办牵头,综治办、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城管中队等具体落实)

(4)协调市政、水务等部门完善消防设施建设按国家标准要求,在村(居)主要道路上或自来水管网供水干线上设置市政消火栓;同时在各村居进村路口设置大型的辖区水源分布图。(镇网格办牵头,安监站、派出所配合,各村居具体落实)

(5)设置专(兼)用消防工作室,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并在办公场所悬挂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结构图、工作制度、辖区消防水源图。(镇网格办负责,安监站、派出所配合)

(6)深入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调”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动,积极构建“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镇网格办牵头,综治办、安监站、派出所配合)

(7)镇网格办负责召集相关单位召开每季度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完成,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镇网格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2、村居(中网格)的工作职责与要求:

(1)落实消防安全小组工作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消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与辖区各单位签订消防目标责任书,并督促落实;日常工作开展依托流管站的工作网络,并在办公场所悬挂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结构图、工作制度、辖区消防水源图。(村居网格办牵头,派出所、流管站配合)

(2)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流管站流管员兼责任片区(小网格终端节点)的消防管理员,在对流动人口管理的同时一并对出租户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村居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兼任村居网格办负责人,综治协管员兼任兼职消防管理员,明确职责分工,与流管站合署办公,一同开展辖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村居委会负责,村居网格办、流管站具体落实)

(3)完善市政消防设施与消防室建设。要定期组织开展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书面报告街道网格办,做到工作情况要记录有落实;年底完成村居消防室的选址与建设,消防室要配备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器材,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结合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扩宽村庄道路,尽可能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村居委会负责,安监站、消防大队配合)

(4)落实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每月开展片区内出租户的消防安全检查;志愿消防队队员、巡防队员及保安每天结合各自岗位开展消防巡查检查;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单位或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辖区内小商场、小学校(幼儿园)、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六小场所”均要纳入监管范围,“六小场所”实行标牌化管理,标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明示消防管理人员,提示消防注意事项,警示业主和消费者。单位保安人员要熟悉所在单位的消防设施,认真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立一名专职消防安全人员,单位要有检查记录与宣教记录。(村居网格办牵头,流管站、派出所具体落实)

(5)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检查后没有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及时向派出所、消防大队进行移交,由派出所、消防大队对移交的隐患单位进行依法处理。(村居网格办负责,派出所、消防大队具体落实)

(6)落实综治组织消防工作制度,治安巡逻队将消防工作纳入治安巡防内容,认真履行查纠火灾隐患、扑灭初起火灾、宣传教育群众、报告消防动态的职责。(村居委会负责,综治办、派出所配合)

(7)落实专(兼)职消防队管理制度。逐步调整志愿消防队员的年龄结构,对体能相对较差的队员进行更换,定期组织志愿消防队开展执勤训练、业务知识学习,增强队伍的实战灭火能力,每季度开展模拟联合演练,使志愿消防队真正发挥其作用,加强村居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及巡查工作,遇有突况可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灭火救援工作,打造一支具有战斗力的灭火队伍。(村居委会负责,综治办、新阳消防中队配合)

(8)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确定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各村居、各单位要积极深入居民家中,面对面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消防宣传、标牌、橱窗工程,利用每年的安全活动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村居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并在人员主要流动地段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宣传警示牌;每个村居至少设立1块村(居)民防火公约牌;要强化对老、弱、病、残人群的教育和监护,每一栋居民楼要明确一名兼职消防宣传员,负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各村居委会负责,安监站、消防大队配合,派出所、村居网格办、流管站具体落实)

(9)村居网格办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订制火灾应急预案,及时收集各小网格终端节点的消防安全信息,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与提出处理措施,每月底定期将有关工作情况书面汇报镇网格办。(村居网格办负责,安监站配合,流管站具体落实)

3、片区(小网格)的工作职责与要求:

(1)村居“小网格”的片区消防安全协管员由各村居流管站的流管员兼职,并以所辖片区划为网格终端节点。(村居网格办负责,综治办、派出所配合,流管站具体落实)

(2)做好检查工作计划,按照区里制定的有关《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各小网格兼职消防安全协管员每月要对责任区内的出租房进行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有关消防安全培训活动,检查要有记录,有分析小结,并定期汇总上报给所属村居网格办;遇到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片区责任民警和网格办。(村居网格办负责,派出所配合,兼职消防安全协管员、片区责任民警具体落实)

(3)片区民警做好所辖片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片区兼职消防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指导,协助隐患排查和落实督查整改工作;认真履行消防检查、宣传教育、服务群众等职能,定期督促片区内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消防工作。(派出所负责,片区责任民警具体落实)

派出所单位消防工作篇(6)

尊敬的督导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支队党委对总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督导组一行三人莅临我市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这既是对我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果的检验,也是对我市消防工作的鼓励和鞭策,必将对我市消防工作,特别是“防火墙”工程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希望督导组各位领导对我市消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下面,就我市“防火墙”工程进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一简要汇报。

今年以来,在省总队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支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努力探索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新途径,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积极筑牢社会单位火灾防控基础。4月2日,公安部在我市召开了全国现场会,推广了我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经验,实地观摩我市“四个能力”建设成效。部署了为期三年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在充分借鉴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市政府反复研究,出台了《石家庄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通过三年努力,切实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努力构建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位一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形成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体系。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措施,扎实推进“防火墙”工程的深入开展,努力构建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位一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牢牢把握政府部门落实责任这一关键,在消防工作中求“实”求“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艾文礼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消防重点工作任务,并相继召开了1次全市消防工作会议、2次消防工作联席会、1次消防委员会扩大会议、1次防火墙工程建设推进会和8次调度会议,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难点问题,在年初召开的全市消防工作会议上,张树志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一把手,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状》,将年度消防重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相继召开了消防工作会议,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限。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政府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市政府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基础上,成立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了委员会规章制度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各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

二是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消防投入,全市拨付消防业务经费5200万元,其中市本级达到3440万元,同时还拨付基本建设经费3640.9万元、装备购置经费1948.5万元,新建指挥中心、十三中队、整体翻建四中队相继投入执勤,新建西柏坡中队具备了入住条件,特勤大队等5个大中队正在进行主体改造、装修,新增各类消防车17部,配齐了个人和特勤防护装备。为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常志卷副秘书长亲自带队远赴哈尔滨、秦皇岛等地考察市政消火栓建设机制和消防水鹤建设工作,截止目前,全市新建消火栓400座、市政蓄水池86处,有力的提高全市抗御火灾的能力。

三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在明确成员单位的消防工作责任的基础上,建立了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工作交流、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认真研判火灾形势,适时组织专项整治活动,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商场市场、建筑消防设施、建筑施工现场、消防产品、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10余次联合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形成了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是强化检查考评责任。市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政务督察内容,建立完善了考核、考评机制,在做好年终考核验收的同时,加强了阶段性督察工作, 6月9日,市政府派出了由常志卷副秘书长牵头,市政府办公厅、政务督查室、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等部门组成4个督导组,利用5天的时间,对各县(市)、区包括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在内的消防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快进程,确保按时完成既定目标任务,针对督察情况市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通报。

二、深化“四个能力”建设、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我省、我市先行一步,走在全国的前列,公安部在我市召开了全国现场会,总结推广我省我市的经验做法。为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保持全国领先的优势,市政府结合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部署,提出了“四个能力”建设“一年全部达标、两年固化成果、三年提档升级”的三年规划。为确保实现市政府提出的既定目标,真正使“四个能 力”建设成为全市消防工作上水平、提档次的有力推手,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多次召开会议调度督导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消防支队专门成立了3名副支队长牵头的工作组,分别对市本级、大队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派出所列管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督导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深入社会单位实地指导,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火灾自查自改,强化员工培训,定期组织消防演练,规范消防管理档案,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建立社会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长效机制。社会单位以公司文件形式或会议纪要明确了消防管理人、消防安全“明白人”、防火巡查检查队伍、义务消防队伍的组成,责任到人,确保建设成效。在达标验收阶段,工作组随机抽取支队、大队、派出所达标单位,对照验收方案和标准逐一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全部责成重新开展建设,并下发督办通知书。为切实检验公安派出所列管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效,市公安局抽调治安、消防、督察三部门组成了联合验收组,对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进行了督导检查,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

与此同时,我们还深入开展“四个能力”大宣讲大教育大培训活动,组建了“四个能力”建设宣讲团,依托“四个能力”大讲堂、蟠龙湖培训基地,针对机关、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重点培训,构建起面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的三级培训网络,依托中小学生消防教育基地,强化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直接受教育达2余人次。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开办了“消防周周报”、“消防宝典”等栏目,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化消防宣传“六进”活动,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开展消防培训,共培训20余万人次,真正将消防安全常识渗透到百姓的文化生活中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目前,全市已达标的市、县(区)两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880家,达标率为100%;已达标的派出所列管单位1438家,达标率为93%。

三、夯实农村社区消防基础工作,提高抵御火灾能力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充分依托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发动群众,形成覆盖农村、社区的消防安全防控控体系,全面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努力达到“群防群治、杜绝火患”的目的。

一是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机制。制定了《石家庄市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明确县(市、区)、乡(镇)、行政村三级建设标准,内容涉及组织建设、办公设施、消防档案、工作制度、工作职责、业务培训、消防宣传及其他硬件建设等方面,针对各地经济状况,作出了相应具体的调整,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规范发展。各级政府在加大农村消防工作投入力的同时,依托依托民兵、保安、治安联防、巡防等组织和部分乡镇企业,建立了186个“四有”乡镇消防队,购置各类消防车辆、手抬机动泵560辆(台),依托农村治保会、民兵、保安等群防群治力量,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组织退伍军人、热心群众等人员成立志愿消防队,建立了区域联防和十户联防机制,农村“八有”普及率达到了80%,逐步实现“小火不出村、大火不出乡”的目标。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区消防工作。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投入力度,探索建立起一支集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于一身的社区消防队伍,经过几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区有大队、街道有中队、社区有工作站的社区消防工作三级管理体系,广大社区消防队员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剔除火灾隐患,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素质,目前,全市已建成6个社区消防大队、62个社区消防中队和348个社区消防工作站,共有社区消防队员1202人,社区消防“六有”普及率达到100%。

四、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作用,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公安派出所是消防监督管理最基层,也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因此,支队派出督导组着力加强了对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业务培训,按照“依法监督,规范管理”的要求,帮扶指导派出所完善了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工作例会、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责任承诺告知四项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机关对派出所及其民警的责任目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内容,提高消防监督管理的水平,扩大消防监督管理覆盖面,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把经常性的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延伸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同时指导派出所加快列管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进程,努力做到每个单位有一张消防安全提示牌、有一份基本情况登记卡,单位员工掌握“一懂三会”消防安全知识,按标准配备相应灭火器材,实行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化管理,提升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社会面抗御火灾整体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派出所示范单位188个,示范街区8个,为下一步推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在全社会范围展开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坚决遏制火灾事故

有效预防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是消防工作的根本任务。今年以来,支队进一步加大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深入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建筑、出租房屋、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等专项治理活动,在排查整治过程中,支队用足用好“拆、改、扣、关、停、搬、拘”七字执法措施,严格落实“三个必停、四个必封、五个必拘”的刚性要求,并积极采取函告吊证、媒体公示、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一系列有力措施,保持了全力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派出所单位消防工作篇(7)

【关键词】消防监督;问题;对策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in the Work of Fire Supervision in Public Security

Chu Bing,Chen Ming-xiang

(Legal System of Fire Department of Guizhou Province Fire BrigadeGuiyangGuizhou550007)

【Abstract】Fire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 the work of the problem can be properly resolved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fire brigade and economic reform has a certain impact on the deepening. Based on the current problems in the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work,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fire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to promote the work of fire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to find a better development and effective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Key words】Fire supervision;Problem

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最基层的执法单位,同时也是火灾社会防控的坚实基础,担负起了一定的消防监督执法职能。而且派出所点多面广的特点,正好弥补了公安消防机构任务重、人员不足的缺陷,可以说,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效果的好坏,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整个火灾形势的稳定与否。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1. 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1)社会单位防控火灾基A薄弱。

社会单位特别是“九小场所”,防火意识仍然薄弱,在消防安全管理上缺乏技能。有60%以上的“九小场所”存在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堵塞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数量和设置位置不合要求、消防设施配备不全等隐患。从以往发生的火灾事故案例看,从业人员不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不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不具备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是导致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灾多发的重要原因。

(2)派出所对消防监管工作的重视力度不够。

有的派出所领导对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有的地方警力配置不到位,专职消防民警不专,兼职消防民警兼职太多,有的派出所频繁更换专(兼)职消防民警,甚至在民警调整后未及时补充,导致消防民警定位出现空白,影响了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

(3)派出所对辖区单位日常消防监督力度不够。

一是部分派出所对辖区消防工作情况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有的派出所甚至将辖区隶属消防大队管辖的消防重点单位也列入“九小场所”范畴。二是对社会单位不能切实定期检查。将消防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只为应付内部考核,未在实地检查的情况下填写监督检查记录。

(4)派出所消防执法力度不够。

一是对消防法律文书不熟悉。有的派出所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不使用公安部统一规定制作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为了图方便将消防问题记录在公安局或派出所设置的治安检查记录中,且消防法律文书填写内容不规范; 法律文书格式不统一。二是消防执法程序不了解。有的派出所开展消防执法检查、下发法律文书仅一人签名,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听之任之,不知道应该如何履行法律程序,不能及时下发相应的法律文书; 有的虽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但未进一步实施处罚程序。

(5)派出所消防业务技能不高。

由于开展消防检查需要的专业化程度比较高,平时应用较少,专兼职民警对消防业务不熟练或者不熟悉。另外,由于对民警培训、指导力度不足,致使派出所民警开展防火工作和消防监督检查水平低下,宣传指导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6)派出所人员编制少且流动性大。

派出所是基层一线单位,警力不足是各项公安工作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多数派出所只设一名消防民警,派出所任务繁重,往往消防民警又要兼内保、政保、后勤、治安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在重大工作任务期间,为保证中心工作的开展,就无暇顾及消防工作,难以保证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派出所民警岗位调整频率大,消防监督工作的脱节,严重影响了正常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

2. 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对策

2.1强化消防监督队伍的素质教育。

首先要摆正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位置,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特权思想、利益驱动等问题。其次要切实加强业务工作,培训是提高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的最有效途径此外,还应建立必要的监督激励机制,对消防监督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将考核情况与晋职、晋衔、晋级挂钩,增强消防监督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

2.2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

(1)搞好巡查,许多公共娱乐场所是在已有的建筑物内进行改造装修而成的,主动报审的较少,因此,应通过经常性的巡查及时发现违章行为,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严格装修队伍管理,一方面实行严格的认证管理,对无证装修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另一方'面ξ窗炖硐防审核手续的公共娱乐场所以及进行室内装修的施工队伍也要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特别对屡教不改或因此而造成火灾隐患的持证队伍建议吊销其消防许可证。

(3)适时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特别是在检查时间上应尽可能安排在场所营业时间进行,但应注意工作方法。

(4)应严格按规定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检查必须力求全面、细致、不留死角,特别对可能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及时组织论证,并结合实际提出合理、合法的整改意见。

(5)应加强与工商、文化及装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合力。

2.3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争取政府领导重视,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消防监督检查程序.推行消防执法责任制和严格的执法审批制度;防止有案不立,立而不办.办而不严等问题的发生;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作用,通过隐患曝光、以案说法等形式争取社会舆论支持,推进消防执法工作的开展。

2.4更新消防监督人员的知识结构。

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和消防监督人员要高度重视对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强化素质、苦练内功,切实提高消防业务工作能力和监督执法水平,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提升消防监督的技术含量,紧跟时代脉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提供保障。

2.5强化科技意识,运用科技手段是新时期消防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

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从意识上明确,科技强警是提高消防监督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消防监督工作质量的必经之路。利用信息科技手段全面降低现有消防监督工作的工作量,切实利用好消防监督工作计算机系统管理下的数字化管理,实现消防监督检查信息的自动统计分析对消防监督工作提出具体化的预测和解决方案。

2.6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教育,进一步优化消防行政执法环境。

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质;要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制,增强全社会消防法制观念;要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把责任层层分解,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形成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

参考文献

[1]徐京宁. 浅谈如何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J]. 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6,(09):98~101.

[2]傅静思. 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 法制博览,2016,(1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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