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实践总结和体会

实践总结和体会精品(七篇)

时间:2022-10-19 01:44:16

实践总结和体会

实践总结和体会篇(1)

一 .否定自然辩证法

萨特是从否定自然辩证法开始自己的“人学辩证法”的理论建构的。

萨特认为,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辩证法的理论是一种“把先验的和没有得到证明的辩证法说成自然界的根本规律。” [1] 在他看来, 承认自然界自身存在着普遍的辩证规律是一种完全违背辩证理性的“十足的神学”。他说:“自然辩证法不可能是形而上学之外的任何东西。在实践中发现辩证理性,然后,把它当作无条件的规律投射到自然界,再回到对社会的研究,声称自然的这种难以理解的、非理性规律制约着社会,这一套程序在我们看来是完全的脱轨。” [2]

所以,萨特认为,承认自然辩证法包含着这样一种危险:即妨碍人的主观性和人的自由的发扬。他说,在“现代的马克思主义者”那里,由于坚持自然辩证法的客观实在性而“否认思维本身的全部辩证运动,把思维溶化于普遍的辩证法之中,把人分解在世界之中而把它消除” [3] 。 “这种外在的唯物主义硬使辩证法成为外在性:人的本性脱离了人而寓于一种先验的规律之中,寓于一个超人的自然中,寓于一种从星云开始的历史中,对于这种普遍的辩证法来说,……人类史不过是自然史的特殊化而已” [4]

萨特认为,与“现代的马克思主义”不同,马克思本人把辩证法看作是人的实践的创造物。因为,“如果辩证法作为人的无条件的规律从外面控制人的话,宇宙就变成一个梦。但是,如果我们想象,每个人都随心所欲,而这些分子的冲突又产生大规模的结果,那我们将发现平均数或统计结果,而不是历史的一种发展。所以,在一种意义上,人象臣服于一种敌对力量那样臣服于辩证法,而在另一种意义上,人创造辩证法;如果辩证理性是历史的理性,这个矛盾其本身就必须历史地生存下去,这就意味着人在创造辩证法的范围内被辩证法所控制,又在人被辩证法控制的范围内创造辩证法。” [5]

萨特的主张是:“辩证法应当在许多的人同自然界、同种种‘既定条件’的关系之中和人与人的关系之中被探究。在这里,它会找到作为各种计划彼此冲突的结果的源泉。只有人的计划的种种特点才能说明,这个结果乃是一种新的、具有其本身的意义的实在性,而并非仍然简单是一个平均数。” [6]

因为,在自然界中,各种现象是与自身等同的,它们之间的关系至多也是并列和杂多的关系。所以说自然界是不存在总体的,因而也就没有辩证法可言了。人的实践领域完全不同于自然界,在这个领域中存在着总体的观念。当然,人的实践领域并非处处洋溢着人的自由的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也到处都会遇到物质必然性。不过,这种必然性是与自然界中的机械必然性有着根本区别的辩证必然性。因为,实践领域中的总体观念把物质必然性与人的目的、选择、自由、计划、责任等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客观的和主观的存在都从属于一个总体,是在总体中相互联系着的部分或环节。

萨特批评黑格尔、恩格斯只知道例举出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却未真正理解辩证法。他说,恩格斯“只限于列举辩证法的规律,如果这些规律的每条都不是作为揭示辩证法总体的一个‘侧面’的时候,那么,辩证法的可理解性是不可能出现的。” [7] 在他看来, 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都只能在总体化的意义上来加以理解。比如:否定之否定的问题只有在总体化的范围内才能提出。因为,作为总体化的人的实践就是一个否定和扬弃的过程,人不仅通过实践否定和扬弃对象世界,使对象世界内在化,而且,人同时也通过实践否定和扬弃着自身,使自己外化和物化到对象世界中去,随着实践活动的连续展开和不断延伸,也就具有了否定之否定的性质。同样,对立统一规律也只有在总体化的过程中才有意义。因为,人与对象世界、主体与客体、部分与整体等等的对立统一都是发生在人的实践活动之中的。质变量变是从属于总体化的运动,从量到质和从质到量的变化所表明的正是总体化的内在结构。

萨特把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与客观辩证法混为一谈,认为辩证法是由于黑格尔和马克思研究作为人的领域的社会历史时提出的,是在历史现实的发展规律和对这些历史现实的认识的发展规律中总结概括出来的。因此,辩证法的动力就是人们的总体观念,辩证法的形式也就是人们创造历史现实的实践活动。他把到自然界中去寻找辩证法,看成是一种违背了辩证法的基本精神而进行的“错误的推广”。

二 .“人学辩证法”

萨特所理解的辩证法仅仅是体现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的理性。人在实践活动中认识自然,从而把辩证法导入自然之中,使自然界表现出辩证法的特征。但从本质上讲,辩证法只能是人的知识形态。既使自然科学的某些范例是辩证的,那也只能证明人的理性是辩证的,而不能证明自然本身是辩证的。萨特说:“在辩证法家那里,

辩证法是建立在既与的现实结构,又与我们的实践的结构相关的基本主张上的。我们断言认识过程是辩证的,同时又断言对象 ( 不论它是什么东西 ) 运动本身也是辩证的,而且这种辩证法是同一个东西。把这两种命题拉到一起,它们本身就是一种有组织的知识形式,或者换句话说,它们规定着世界的合理性。” [8]

在历史领域中,也不存在那种象历史背后的神的意志力一样的辩证法,而是历史认识的结果。萨特说:“如果我们不想把辩证法重新变成一种神的法则和形而上学的宿命,那么,它必须来自一个个的个人,而不是来自我所不知道的什么超个人的集合体。” [9]“辩证法如果存在的话,那就只能是总体化过程中许多的个别性所造成的许多具体的总体化的总汇,这就是我所说的辩证法的一元论。因为辩证法乃是总体化的活动,除了由正在进行的总体化所产生的各项法则之外,再也没有别的规律。” [10]

当然,总体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人被社会所总体化;另一方面是社会被个人所总体化。但整个总体化的基础是个人的实践,正是由于个人的实践才产生和保持了人的总体性。因为,人处于历史的中心,是人把散漫的社会历史现象联结成一个总体的,社会的总体化是以每个个人的总体化为前提的,而个人的总体化又是体现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中的。所以,辩证法归根到底就是产生和保持个人总体的方法,要把握辩证法就只有到以个人实践为基础的个人总体化和从个人总体化到社会总体化的进程中去寻找。或者,干脆说辩证法就是实践,是人改变和创造对象、赋予对象以意义,同时实现着人的总体化的活动。

我们知道,萨特终生致力于建构一种“人学”,这种局限于个人视野中的人学自然要把人的内心世界夸大为整个世界。因而,他是不相信人的内心世界之外还会有其他的存在的。

到了写作《辩证理性批判》的时候,由于接触马克思主义而发现了实践范畴,从而找到了个人超越自己的内心世界的途径。这时萨特本可以告别个人的内心体验走上认识客观世界的道路,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他就能在对自然和社会历史的深入研究中取得积极的成就。遗撼的是萨特没有这样做,而是依然囿于个人的目力所能达到的世界范围,站在个人这个圆点上来理解通过实践构成的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世界。这样一来,萨特并没有因为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汲取了实践概念而使他的存在主义有什么长进。因为他的结论还是原来的结论,即只相信人所涉及的世界的真实性,纯粹客观的世界则被划入乌有之乡或者说被划进了假定的领域。

所以,萨特要否认客观的自然辩证法,把辩证法严格地限制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以及个人的实践活动所能涉足其中的领域里,认为只有在这个领域中,辩证法及其规律才是真实的。

由于在人的世界中来考察辩证法,辩证法的全部内容就成了个体的人的自我发展、社会、人的物质界、作为人的自我发展的环境和中介的关系。辩证法的这些内容就是“总体化”,总体化就是辩证法。辩证法是一切总体化所普遍具有的形式,而总体化则是辩证法的普遍法则。要理解辩证法的规律就必须立足于总体化的观点上。萨特认为,一切辩证法的动力都存在于总体观念中,因为只有把各种现象理解成不是孤立地、单纯地出现的,而是在总体的综合统一之中的,辩证法才是可能的。

萨特认为,如果假定人及其对象之外存在着辩证法,那么必然会使辩证法变成不可理解的。相反,以人的总体化为根据,辩证法就获得了可理解性。因此,个人实践的领域就是辩证法的限度,个人的总体化是辩证法可理解性的唯一基础。社会历史是人的客观性领域,但是,由于社会历史是人的总体化的总汇,因而是辩证的。在社会历史中,一切事物现象的辩证性质都取决于它们是否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即是否包含着个体的总体化的作用。所以,人的总体化又是辩证法的最高原则。无论辩证法研究什么问题,其中心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在一切历史现象中认识人的总体化。这样一来,萨特的辩证法就是总体化的辩证法,是对个人总体化的记录和描述。辩证法的学说作为一系列命题的抽象体系,来源于个体的总体化,是对个体的人及其关系世界的整体与部分的多样性的把握,是对个体的人的总体化进程以及个体的人的实践所造成的历史总体化的进程的把握。反过来,辩证法的命题体系又对个体的总体化提供指导,帮助个体的总体化与历史总体化的融合。

萨特承认,把历史作为一个总体加以考察是马克思的最伟大功绩。在马克思之前,历史学家们看不到历史的总体性质,而是陷入到对个别历史事件的分析之中,把历史看作无数个偶然产生和消灭的个别事件的集合。马克思从生产关系出发,发现了历史是建立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和随生产关系的演变而发生变化的总体,从而揭示了历史的总体性。因此,总体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存在的思维的基本范畴。

应当指出,萨特关于马克思发现了建立在生产关系基础上的历史总体的认识是正确的。但是,问题在于萨特对生产关系的理解却不同于马克思,他不是把生产关系理解成人们的具体的物质联系,而是把生产关系看作是个人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中结成的联系。因此,在萨特所理解的生产关系范畴中,我们看不到在特定的生产方式中作为阶级的历史实践主体,而只能发现作为个人的实践主体。萨特在历史中所看到的唯一积极因素就是个体的总体化,而历史本身则是被动的。尽管他把历史理解成使一切个别事件和过程结合成总体的运动,但历史总体却是被构成的总体。因此,历史辩证法也由于沾染上了惰性因素而成为“反辩证法”的领域。所以,辩证法的源泉只存在于作为个体总体化的个人实践之中。也就是说,实践是辩证法的真正王国,而个人的实践则是辩证法的原初的经验。

三 .推衍“历史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认为,个人实践活动的现实性是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物质环境的,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在社会关系中,与社会经济制度的发展相联系的是历史的必然性,历史进程是不依赖于个人的意志和愿望而进行的。同样,个人的实践活动任何时候都是处于既与的物质环境中的。比如,人的实践活动赖以进行的“技术”、“工具”、“机器”等物质条件,都是先前世代人的物化,是作为客观实在摆在人们面前的。面对着这些物化了的客观实在,人的实践活动又不得不一再地重复着物化,即在每一次实践活动中使自己物化。每一个体的总体化都不可能从零开始,人只有在既与的历史总体中才能实现趋向于总体化的努力。

然而,萨特反对强调历史的客观性,认为历史中的人是独一无二的“原子”,历史的必然性恰恰是通过人的自觉活动来实现的。人是历史的主体、创造者。因为,人的实践不仅是对象性的活动,而且是创造对象的活动。在实践活动中,人依据一定的社会条件实现自己个人的计划,创造性地参与劳动过程,使自己存在和创造自己的生活。人的物化所表明的也正是人把对象世界创造性地纳入人的生活,使之成为人的生活的一部分。

人在创造自己的生活的同时创造了历史辩证法。历史是作为人的创造活动的辩证结果而出现的,是作为个人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发生联系的个人之间的结构的演进。所以说,历史的客观性、必然性,即历史的辩证法只不过是个体总体化的规律,它尽管表现出了与个体总体化的矛盾,但却是从属于个体总体化的,或者说是个体总体化的副产品。

人的实践的社会结构的辩证性、人的总体化的历史规律等等宏观视野中的辩证法,都根源于个人的实践。人的实践活动在物质世界中展开,在物质对象中具体化。易言之,人借助于实践活动在物质中使自我客体化,这种客体化一方面是人对自己的舍弃,另一方面又使人所追求的事业在世界上出现,从而在客观世界中重新发现自己。用哲学术语来表述,就是“异化”和“总体化”。萨特认为,实践既是人的异化活动又是人的总体化过程。实践的这种二重性和二重化的运动表明实践本身就是辩证法的原型,社会辩证法、历史辩证法都只不过是实践辩证法的展开。

总体化是客体的主体化。萨特认为,主体的客体化使实践获得惰性,而客体的主体化则使实践的主动性、创造性增强了。因此,实践所具有的客观性成分的多少也就意味着这一实践所具有的惰性的多少。根据这个思路,个人实践是惰性因素最少的实践,因为在个人实践中,人能够充分地意识到他自己的主体性,他的实践活动的每一个步骤都早已在他的谋划中预演过了,他是从未来的角度认识他从事实践的环境、条件的,他是根据他所掌握的现实的可能性来设计他自身的总体化道路的。

与个人实践相反,社会实践则由于自身的客观性而是具有不同程度的惰性因素的惰性实践。因为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以多数人为核心的实践集合体,这个主体本身就是针对个人而言的客观化了的主体。在这个主体中,共同意志使个人的主体性、能动性缩减甚至完全褪化。因此,虽然实践活动也具有个人实践的那种从计划、目的,到手段的选择和目的的实现等等有机模型,但是,它作为集合体的活动却是个人的被动领域,所以说社会实践是惰性实践。

根据萨特的理解,惰性就是实践的消极性,是反映在物质必然性和其他人的意志等等之中的人的主体性的否定因素。因而,惰性因素也是对辩证法的否定。本来,实践是辩证法的源泉,由于实践中包含着惰性因素,实践这个唯一的辩证法王国却包含和孕育着反辩证法的因素,实践的规模和性质直接关系着反辩证法因素的多寡强弱。

在个人实践这个惰性因素最少的领域中,“思维的存在”和“存在的思维”是直接统一的,因而这种实践直接地就是辩证法,或者说是一切辩证法的原型和构成因素,其他的辩证法都是从这种辩证法发展而来和由这种辩证法构成的。因此,萨特把个人实践的辩证法称作“构成的辩证法”。在作为辩证法的最原初的构成因素的“构成的辩证法”之中,物质必然性是从属的因素,是被自由地克服了的因素,是不被人作为“摆脱不了的命运”而加以承受的因素。因而,反辩证法的因素是以隐蔽的形式深埋在辩证法的形式之中的。

在社会实践领域中,由于客观性因素的增强,惰性因素便偷偷地渗入到个人的自由活动中去,腐蚀着实践的创造精神并使其枯萎。客观必然性以外部规律的面目“吞食了全部有计划、有目的的结构”。这种实践作为人们的活动是一种由外部控制的活动,其特征是“积极的被动性”。与那种体现了人的天赋自发的活动的个人实践相比,这种实践是一种“变了形的”、“被歪曲了的”实践。因此,社会实践虽然也处在辩证法的疆域之中,但却是一种“外在的辩证法”或者说是一种被构成的辩证法。在社会实践中,“反辩证法性”和“反实践性”的因素明显化起来,辩证法的王国成了反辩证法的王国。

可见,萨特关于辩证法的思路是把实践设定为一个圆,个人处在这个圆的中心,个人的实践活动包含着辩证法的强力,一旦从紧紧围绕着圆心的个人实践向外层扩展的话,那么距圆心越远辩证法就越稀薄,如果在社会实践中随着辩证法的越来越稀薄而出现了辩证法的否定形态的话那么一旦越出社会历史走到实践领域这个圆之外的自然界,就根本不存在什么辩证法了。所以在萨特那里,否定自然辩证法是顺理成章的。

萨特认为,反辩证法作为辩证法的否定形态,依然是自由的个人活动的无机形式,即与个人活动密不可分的。其实,在个人的实践中反辩证法的因素就贯穿于辩证法的模型之中,但为什么在进入社会实践中之后,反辩证法的因素才演化为惰性因素并损害着社会实践呢?在萨特看来,根本原因是进入社会实践之后,实践活动的各个因素和各个环节都缺乏了对于个人的可把握性和可理解性。由此可见,在萨特那里辩证法一词无非是表示实践的主体性和对于主体的可把握性。哪里能够彰明主体性,哪里就有辩证法;无论哪里,一旦彰明主体性的途径稍有涩滞,辩证法就遭受着惰性的破坏。

萨特把“反辩证法”看作是辩证法名目下的反题。因为,无论是个人实践还是社会实践都无法摆脱物质必然性的惰性因素,相反实践的现实性正是建立在这种必然性之上的,所以,“反辩证法”存在于辩证法内部,是辩证法的环节。在人的总体化过程中,反辩证法的因素是贯穿于始终的,但在每一次实践或每一个阶段的总体化中,反辩证法有一个从隐到显的过程。因此,我们可以在一次次实践中看到,从辩证法到辩证法的反题即反辩证法。这时,辩证法的行程仅仅走了一半,所以必须有新的一次实践出现,作为辩证法与反辩证法的合题。人的总体化就是在这样的否定之否定中不断展开的。

可见,萨特对社会实践充满着怀疑,他根本不愿意去发现社会实践与历史发展之间的联系,而是从个人实践的角度去理解历史的发展。所以当萨特去探讨历史辩证法时,就陷入了所谓“反辩证法”、“构成的辩证法”、“被构成的辩证法”“外在的辩证法”、“惰性的实践”、“反实践性”等等概念的诡辩之中。他引入的概念越多,思想变得也就越加混乱,以至于搞不清什么是历史辩证法。

注 :

[1] [2] [3] [4] [5] [7] [8] [9] [10] 萨特 : 《辩证理性批判》伦敦 1976 年英文版 ,

实践总结和体会篇(2)

积极探索和创造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新的实践教学模式,有利于增强思政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积极探索形成了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课内第一课堂实践、课外第二课堂活动、校外第三课堂社会实践”三位一体的思政课实践教学模式,即“三结合立体实践教学”模式,并用一套行之有效的新举措来保证其实施,效果显著。

一、搞好 “三抓”

1抓准备组织

首先制定实践教学大纲,然后规定学分,最后根据大纲制定学期实施计划。新学期一开始便将整个学期的实践教学计划安排告知学生,各班确定实践活动总负责人,并将学生分成几个小组,每组一名小组长。在每次具体的实践课之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任课教师提前两周以教学班级为单位、以报告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参与实践的动员并作具体要求,同时指导学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为具体实施实践活动做好充分准备。

2抓过程实施

对整个实践活动过程的实施进行跟踪调控和指导是实践活动成功开展的保障。如开展社会公德调查活动,事前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给每个班下发开展社会调查的通知及有关注意事项和撰写社会调查报告的要求资料,任课教师再对每个班级进行动员做具体要求。在活动实施过程当中,要随时和学生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开展活动的情况。针对学生调查提纲的拟定、调查采访的开展、资料的收集整理、数据的统计分析、调查报告的撰写等全过程都要适时给予全方位的关注和指导。

3抓考核评价

实践课的成绩由学生参与实践的表现和提交的实践报告或总结构成,两部分各占50%。学生的实践表现考核具体由各班的实践活动总负责人和各小组长负责,教师随时抽查。学生的实践表现成绩由学生自评、互评和小组长评价来决定;实践报告或总结由任课教师批改。设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和“优秀实践报告或总结”两个奖项。通过以上措施来督促学生参与实践活动,保证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二、做好“五要”

1领导要到位

实践课的开展涉及到许多人和事,领导的态度与行动直接影响到实践课开展的广度、深度与效果。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院”)党委和行政部门都非常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我们组织实施的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得到了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从资金到场地都有适当的保障。我部部长对每次实践活动从计划制定到过程实施再到总结评奖都亲自过问、把关和指导。这是我部实践教学得以顺利进行的坚实基础。

2组织要健全

组织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严格落实实践教学计划并开展各种各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是关系到实践教学能否真正落实的关键所在。在学院领导的重视和领导下,我们形成了由“部长总指挥、任课教师总负责、其他非任课专职教师打配合”的实践教学组织实施队伍。这为我们实践教学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上的人员保障。

3主题要突出

组织实施实践教学必须体现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题,避免实践活动随意性大、主题不突出、教育性不强、娱乐性有余的缺点,紧密结合教学实际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需要,弘扬时代主旋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融政治性、科学性、教育性、感染性于一体的主题实践教学活动。如在《基础课》教育教学中,我们开展了以“爱国主义”“人生理想”“社会公德”“法制教育”为主题的专题实践教学活动,拓展、深化了《基础课》的理论教学效果。

4方式要灵活

探索多层次、多形式实践教育,实现实践教学活动形式多样化,可以充分发挥各种手段的互补性,从而达到全方位的教育教学效果。如把教学实践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实习等结合起来;把校内与校外,平时与假期,课内与课外结合起来;小范围开展与大面积实施;集体组织与个人实践结合起来;灵活运用演讲、辩论、情景剧表演、模拟法庭、社会调查、“三下乡”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实践教学,既有利于调动学生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又切实能收到实践育人的效果。

实践总结和体会篇(3)

一. 实践与总体化

在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作─-《辩证理性批判》中, 萨特探讨了实践与总体化的关系,他认为,实践就是总体化,反之,总体化也就是实践。实践活动的一切成分,诸如计划、目的、选择、手段等等彼此是内在的。由于它们彼此间内在的关系而构成了辩证统一的有机联系的总体。在实践活动中,人在自己的计划中成为创造者和活动的主体,实践的每一个步骤和人所采用的每一种手段,都在他的预设中,他站在未来的角度致力于目的和手段的统一,把自己活动的每一个环节纳入总体化的过程。实践活动着的人自身就是动因、目的和手段,当他在实践活动中将自己展开时,就造成了总体化的纯粹形式。

当人的需要作为有机体的环节展开时,人是通过自己的实践实现在自然界中继续维持自身的生命存在的。维持自身的存在是在对自我的超越中实现的,即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使自己的有机体指向未来,把未来和现在联系在一起。萨特说,总体化的活动“勾划出了一个现实的范围,这个范围作为原始实践的相关物,是需要加以融合的形式上统一的总体,当实践在这个范围中产生了最分化的多样性之后,就会试图作出最严密的综合。”[1]因此, 人的实践就反映为综合活动的创造,是在对他的环境、物质世界的多样性的综合,并在综合中创造他的本质,追求他的存在与本质的统一。

萨特认为,人是作为物质实体的实践主体,人的存在就意味着进行着改变世界和改变自身的活动,这种改变世界和改变自身的实践活动就是世界趋向于人而使人总体化的过程。他说“实践就是由于内在化而从客观到客观的过渡;作为从客观到客观的主观扬弃而在环境的客观条件和可能性的领域的客观结构之间展开着的‘计划’,在它本身上面表现着主观性和客观性的运动的统一,表现着这些的主要规定性。”[2]在实践活动中, 主体的人不断地把物统一于自己的主观活动之内,使物成为人的一部分,这就是使“外在的内在化”。在内在化的过程中,人不断地超越纯粹存在的形式,得到“获得性”的质。但是,人在实践活动中并不仅仅实现“外在的内在化”这一单向运动,而是同时用自己的身体作用于物质世界,创造出以人为中心的物质世界的各种结构,实现“内在的外在化”的运动。这种“外在的内在化”和“内在的外在化”的统一就是一个总体化的运动,是通过实践的方式来进行的总体化运动。所以,当实践已经成了我的实在的生活的时候“也就是一种总体化的运动,它把我的邻人、我自己以及我的环境条件集合在正在进行的一种客观化的综合性的统一之中。”[3]

但是,萨特所考察的是个体的人,而这个个体的人的活动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才能称得上是实践活动呢?比如,儿童求哺或戏耍能称得上实践活动吗?─- 这显然是不能为人所接受的;或者,人的实践活动是由他领得的第一份工资而开始加以确认的,那么结论就会是在这个人未领得他的第一份工资时,他还不是人,─-这也是荒唐的。萨特强调指出, 我们不是在我们挣得工资那一年出生的,因而对人的研究决不应忘记他的童年。研究人的童年并不是回到他童年求哺、戏耍之类的活动中,而是回到他在童年中遭遇到的总体,而这个总体正是他的家长和一切与他相关的人的劳动、实践活动构成的。毫无疑问,人在拿得第一份工资之前并不是停留在总体化过程之外的,既使他并不直接是实践、劳动活动的主体,其他人的实践、劳动活动也造就着他的总体化。当然,这并不能证明总体化可以脱离实践活动,相反,这个人在拿得自己的第一份工资之前所不断生成着的本质正是根源于实践,只不过是他的家长和一切与他相关的人的实践。所以,总体化是根源于实践和从实践中获得动力的。

在实践活动中,“随着计划通过周围世界而朝着实现自己的方向前进,该计划就把它周围的工具性领域统一成一个总体,使其服务于有计划实现的个别对象。所以,实际上周围世界是各种资源和手段的被构成的统一体”。[4]一旦人开始了自己的实践活动, 人与周围世界的对立就开始向相反的方面转化,转化为人与物之间的“内在的”总体联系。在这种总体联系中,人与物相互作用。一方面,人赋予物以意义,使自然的自在之物变成一种人化的、用来满足人的需要的“为我之物”。另一方面,人也使自己外化和物化,使自己在实践活动中既体现为目的又体现为工具。从表面上看来,这是一个人与物都针对自己的原始状态的分离过程,当人使自在之物变成一种人化的、用来满足人的需要的为我之物时,是在把为我之物从原始的自然中分离出来。因为任何实践都不可能把整个自然存在的自在之物一下子全部转化为为我之物,而是在实践的无限持续过程中,把自然一部分一部分地转化为为我之物的,所以,自然在人的实践活动中是被分割之后而为人所内在化的。同样,当人在使自己外化和物化时,也是一个渐近的实现过程。尽管人在实践活动中是把自己的整个机体都作为外化和物化的工具,但外化和物化根本不会在任何人的一次实践活动中就宣告完成。所以,从形式上理解,人在实践活动中也只是一部分一部分地将自己外化出去的。

然而,如果从人的角度和人与物的关系方面来看这个问题,而且考虑到人在实践的起点上是一个纯粹的存在的话,那么形成的认识则完全不同。

首先,从人的角度看,自然界的自在之物并不是一个总体,它只是作为人的环境和对象的,针对于人而存在的存在物,它自身原本并无什么意义,因此对于它来说无所谓什么被分割和分离。只是当人赋予了自然以意义之后,自然才开始具有总体的性质,但这个自然已经是人的自然了,这个从自在的自然到人的自然的转变,是通过人的实践活动来完成的,人的自然的总体性质所证明的恰恰是人的实践的总体化功能。

其次,就人与物的关系而言,在实践尚未开始之时,人与物处于一种分立的状态,人对于物和物对于人都是一种外在的存在,随着实践活动的开始,人与物之间也开始了综合统一的过程,一种人与物之间的总体联系开始生成。可见,人与物之间之所以能够出现一种总体的联系,完全是由于人的实践活动的总体化所造成的结果。

最后,由于“存在先于本质”,人在实践的起点上,仅仅是作为一种纯粹的形式而存在着的,这种纯粹的存在是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可以被分化的。因为,他尚不是一个可以被分化的总体。纯粹的存在仅仅是一个抽象的片面的形式。人只是在实践活动中,通过把环境和对象“内在化”才获得自己的质,才开始实现存在与本质相统一的总体化过程。所以实践活动对于人自身来说也是一个总体化。这样一来,实践活动就是总体化,而异化、物化、外在化等只是一种表面的现象,或者至多也只是总体化过程中的必要环节。

所以,人的总体化也就是人的实践活动。当然,总体化不能被归结为个别的实践活动或这些实践活动的简单总和,但是,每一个别实践活动都整个地表现着全部实践,以全部实践活动的缩影的面目出现的,因而具有总体性。每一个别实践活动都是形成着的总体,而一旦这一实践活动具有充分的总体性质,即不仅在内容上,而且在形式上也表现为总体时,它就成了惰性的总体。这个时候,这一实践活动就必然要被另一实践活动否定或超越。作为总体化的实践活动既在每一个别的实践活动中,又否定和超越着每一个别的实践活动,因而它不断地打破实践的总体状态,使实践表现为不断更新着的和调整着的总体,或者说表现为一个无限趋近于总体的过程。

二. 通过中介实现总体化

在总体化的过程中,人与物是互为中介的。萨特说:“辩证研究的关键发现是:人被物‘中介化'和在同样程度上的物被人‘中介化'。”[5] 人作为实践主体的有机体是物质环境总体化的中介,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而使自己成为“物质世界各部分的中介”[6]。 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原本孤立的物质事实被纳入到人的对象和对象工具的统一体中,发生着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正如马克思所说,自然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在人的需要的驱动下所从事的实践活动,不仅在形式上改变了物质世界,而且改变了物质世界存在的性质,实践着的人每时每刻不仅在行动上而且也同时在观念上把物质世界变成“被加工过的物质”,人把属于自己的“一种生物学的规定加予无机物”[7] 使物质世界从一种自然的自在之物变成一种人化的、为了人的存在。而人的这种为“我”的活动则造成了一种客观结果,即不自觉地使自己成了物的中介,使物质世界的各个部分联系为人的对象性的总体。

另一方面,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人规定物的同时,物也规定人,人的需要、目的、手段是在与物建立起了联系之后才具有了质的意义,才作为一个统一的总体存在。在这个意义上,人不能离开物,物是人的总体化的中介。

人不仅在实践活动中使物内在化而实现自己的总体化,而且也在实践活动中建立起人与人的联系,通过“他者”来实现“我” 的总体化。萨特说:“每个人都是他人存在的理由。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回到了物质的外在性,这不足为怪,因为系列是由非有机的物质决定的。另一方面,从系列是由某种实践所履行的、以及这种实践包括交互性的意义上来说,它包含了一种真实的内在性:因为正是在他的真实存在中,以及作为从外部使自己总体化了的总体性的组成部分,每一个人都得在他的实在性中依赖他人。”[8]

虽然,在匮乏的环境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非人的关系,但是,这种“人被人的否定乃是人被物的否定”。[9]因此, 匮乏条件下的人与人的对立和斗争并非如唯心主义者黑格尔所说的那样在于“每一个意识都追求他者的死”,[10]面对普遍的匮乏和共同遭受着的物的否定,人与人之间也包含着组织起来的可能性。在人的实践活动中,这种可能性就完全转化成了现实性。尽管萨特的总体化运动是从分析个人实践开始的,认为个人实践是一切形式的实践的基本形式,但他同时也承认一切现实的实践活动都不是在个人那里孤立地发生的。萨特认为,在现实的社会中“不存在孤立的个人”,[11]每个人都是处在与他人的联系之中,当不同的实践主体各自按照自己的目的在同一个实践领域中实现着总体化时,当他们把物变成自己的对象和工具的时候,物也就成了这些实践主体之间的中介者。

所以说,在个体的有机体与对象之间的关系中必然包含一个“他者”。而且,在实践活动中由于物的中介“我”与“他者”也会必然被统一为一个总体。萨特说:“现实的交互关系总是诉诸于第三者的中介作用,并且最终表明三元结构是它的基础和实现。”[12]在“我”与“他者”之间,物就是以这个“第三者”的面目出现的,物使人们在实践活动中彼此发生相互关联。也就是说,由于物的中介作用,本来相互孤立的个人就在实践活动中联为一个总体,物是他们共处的环境和共同的对象。进一步地说,处于共同环境中的人面对着共同的对象。个体的人作为实践的主体,已经不足以实现自己的目的和达到对自己需要的满足。这时,在实践的计划中,就必须把这个共同环境中的他人,也谋划到实践的主体之中。既使各实践主体是分立的,也会因共处于同一实践领域、与同一对象发生关系,而构成为统一的总体,或者,他们的行为是彼此关联在一起的。萨特说:“在一定条件下,个人之间的直接关系是取决于别种特殊关系的,这些特殊关系之所以为别种关系,还因为在具体关系中存在着一种客观的强制;造成这种的强制的,并不是别人的在场,不是他们的联合,却是他们的分散。”所以,“集体对象的现实性是存在于循环性之上的;它表明着总体化从来没有完成过,而且,总体至多只存在于化整为零的总体的名目之下。”[13]

由于他的出现和三元结构的形成,总体化的情况则变得复杂了,也就是说,在这种活动中,个体的人则具有了二重性:一方面,个体的“我”和“他” 由于把环境和对象内在化而建立起了彼此内在的关系,因而,在共同的实践范围内都是作为实践的主体而存在的;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这种彼此内在的关系,“我”和“他”彼此都在实践活动中相互以对方为工具,这样一来,“他”就是“我”的客体,同时,“我”也是“他”的客体。在这个同一的实践活动中“我”既是主体又是客体。所以,萨特说:“每一个人在凭借自己的活动去规定一个辩证领域、从而进行总体化的时候,他也在这个领域中被别人的总体化所总体化。这就是说,每一次的总体化都是多元性的。”[14]

对于“我”来说,当“我”的总体化被“他人”的总体化所总体化时,就会产生两种可能的情况:其一,“我”的总体化与“他人”的总体化是一致的,因而形成了一种总体化的合力,使“我”的总体化在事半功倍中实现;其二,“我”的总体化与“他人”的总体化是矛盾甚至对立的,这样一来,当“我”的总体化被“他人”的总体化所总体化时,实际上所意味着的是“我”的片面化。事实上,在匮乏的环境下,总体化往往是表现为第二种情况。因此,萨特又指出:无论是相互性,还是三重性关系,都不能实现总体性;它们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复合性依附,这种依附使社会保持在一种胶粘状态。”[15]

对于“我”的总体化被“他人”的总体化所总体化这一点,不能只作被动的理解。因为,“我”的总体化并不仅仅被“他人”的总体化所推动或阻遏,而是在被“他人”的总体化所总体化中保持着自身的主动性。萨特说:“人之所以为人,首先在于从某种现状超越,在于他能做到对别人在他身上所实现的东西反过来有所作为。”[16]也就是说在“我”的总体化与“他人”的总体化之间存在着相互推动、相互制约和相互规定的关系。“我”的总体化被“他人”的总体化所总体化的同时,“他人”的总体化也被“我”的总体化所总体化。这也正是我们在实践主体的考察中已经看到的关系;他人是在我自己作为手段的程度上成为手段的;当我把他人作为对象包括在我活动的总计划中的时候,也就承认了他人的实践活动,而且这个实践活动是一个行进着的总体化;在我奔向目的的运动中,我也发现了他人朝着他自己的目的的运动;在他人成为我的活动的对象的领域中,我也同时是他人的对象。实践主体之间的这种相互关联决定了人必然会超越自我,使他们互为对方的手段、工具、对象的情况转化为奔向目的的总体化活动的手段、工具、对象。

但是,由于萨特在个体之间的这种相互关联中看到的依然是个体的实体,所以,个体之间的相互关联并未造成纯粹统一的总体,而是在总体化的过程中重现着个体的实践主体间的互相制约、互相规定等辩证关系,说到底,总体化就是个体的人的总体化。

三. 总体化的主体是个人

当然,自认为是马克思主义者的萨特也希望不仅仅根据“从个人到社会”的线索去理解总体化,他也希望“从社会返回个人”。不过,在萨特那里,个人与社会的问题毕竟是轻重有序的,个人的领域是一个需要进行哲学探讨的领域,而社会的领域则只是一个需要加以解释的领域。萨特探讨个体的人的总体存在和总体化过程,只是为了解释社会和历史,为这种解释提供根据。所以,萨特的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所表现出来的是存在主义的性质,即把个体的人的存在与发展作为本体论的核心,而不是象马克思主义那样,把人的存在与发展看作社会历史运动的结果和体现。在萨特的眼中,社会无非就是亿万个的个人的实践活动的现实形态,因此,社会存在与发展的谜底就在个人的总体化中。

萨特认为,个人的实践是惰性因素最少的实践,在个人的实践中,人能够从自己的计划中明晰地感觉到自己是创造者、建设者和活动的主体。而且在个人的实践中,他的每一个步骤、举动、手段对于他自己来说都是清楚的,他看到了自己的目的和手段之间的内在联系,因而能够从未来的方面认识现在,去设计自己的总体化的“规则”,详细地规定他的整个实践过程及其每一个组成环节。因此,个人在自己的总体化过程中使自己同时表现为动因、目的和手段。萨特之所以推崇这种个人实践或总体化,是因为他在这种实践中看到了人对物质必然性的摆脱。认为,在“惰性”因素最少的个人实践中,物质必然性只是一种从属的因素和可以被自由地克服了的因素,是不被作为“摆脱不了的命运”而加以承受的因素,而是人在实践中不可遏止地把自己总体化。因此,人能够驾驭自己的命运,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

萨特认为,与个人实践相反,社会实践只不过是惰性的人的复多性的总体化,是结合在“实践集合体”中的多数人进行的统一实践。在这种实践活动中,仅仅存在着实践活动的行动统一,而本体意义上的实践主体则不是一个有机的统一物。

当然,社会实践具有着可以与个人实践相类比的特征,比如根据共同的意志制订计划、知解目的、选择达到目的的手段,包含着客观化、劳动、克服物质必然性、根据具体情况对未来加以规定等等。但是,萨特认为,社会实践并不因此就有了自身的可理解性,在他看来,社会实践无非是由于共同目的和观点结合起来的个人实践,是个人实践的综合形式,虽然不能把社会实践看作个人实践的简单扩大,但社会实践却只能被合理地理解为个人实践在共同活动范围中的展开。

个人实践是社会实践不可克服的界限,共同活动是受个人实践所规定的,没有个人实践就不可能有共同活动。既然如此,那么社会实践的功能也就会在一旦与个人实践发生矛盾甚至冲突时而大打折扣,事实上,循着这个思路走下去,在社会实践中所看到的必然是处处都存在着与个人实践的不一致和不协调,因而对社会实践就只好持保留的态度了。但是,实际情况与萨特的构想恰恰相反,个人实践无论在对世界还是对自己的改造中都表现出了其有限性,在极其强大的客观世界的力的面前,个人实践是很少具有萨特所津津乐道的那种自由的,因而个人的总体化也只能是一种空想。

注:

[1] [4] [5] [6] [7] [8] [9] [10] [11] [12] [14] [15]萨特:《辩证理性批判》

伦敦1976年英文版,第46页,第87页,第79页,第95页,第81页,第263页,第151页,第113页,

实践总结和体会篇(4)

利用学校暑期开展学生社会实践的机会,后勤党委每年有计划地选派青年骨干加入学生实践队伍,成立社会实践指导小组,派专人组织社会实践的青年骨干选拔、指导总结等工作,打造青年骨干培养锻炼的平台。

1.找准定位,加强领导为了使后勤青年骨干的社会实践工作做得深、扎实、有效,让青年骨干真正通过社会实践受教育、长才干,后勤党委统一指导思想,找准定位,明确青年骨干参加社会实践的要求。通过社会实践,青年骨干要做到多学习、多探索、多思考,树立责任意识,确保完成好各个实践环节,服务学生,服务支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成立青年骨干社会实践指导小组,后勤党委书记亲自动员、听取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建立一支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较好的兼职实践指导队伍,负责对青年骨干社会实践的指导、管理等,保障了青年骨干在社会实践锻炼的效果。

2.全力支持,精心组织后勤党委把青年骨干社会实践纳入了具体的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明确要求,统筹安排,保证社会实践做到时间有安排、组织有落实、经费有保证、贯彻有渠道、实施有效果。每年暑期社会实践的时间都是后勤工作的繁忙阶段,后勤各单位周密安排,在保证暑期日常的后勤保障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全力支持青年骨干参加社会实践锻炼。不断探索社会实践的组织模式,从最初青年骨干自己选择社会实践队伍到党组织精心挑选,根据青年骨干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选择更适合后勤青年骨干的实践内容和形式,包括偏远贫困地区调研支教、国有大中型企业参观、红色之旅教育等,这些针对性的社会实践大大增强了社会实践的效果,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3.交流体会,总结提高为了更好地分享总结社会实践中的收获和体会,提高青年骨干认识,扩大实践影响,后勤党委每年都通过实践总结巩固发扬社会实践锻炼成果。要求参加社会实践的青年骨干撰写个人实践报告,组织多种形式的交流和总结活动,通过展示实践活动中的社会见闻,体会实践活动中的所思所想,要求青年骨干着重谈思想、讲体会、写收获,深入挖掘青年骨干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收获与思考。青年骨干在总结中不断查找自己的问题与不足,借鉴其他人的经验与体会,感悟实践中的思想碰撞,产生共鸣,并将社会实践成果带入实际工作,持续学习努力奋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固化青年骨干参加社会实践的成果

在近几年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清华后勤结合后勤青年骨干的特点和需求,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社会实践的质量和效果,在青年骨干开阔视野、提高觉悟,立足服务、促进沟通,结合工作、提升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效果,为青年骨干的锻炼成才打下坚实的基础。参加社会实践,让后勤青年骨干走向全国各地,了解国情变化,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增强民族自豪感,开阔视野,提高觉悟。社会实践作为后勤青年骨干培养的重要形式,既让职工锻炼了能力、提升了本领,加深了对学生的了解。在每一次的实践中青年骨干及时与学生沟通交流,向学生介绍后勤、宣传后勤,也通过实践与学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了解了学生的特点和需求,为更好的开展工作积累经验。立足服务,促进沟通。

实践总结和体会篇(5)

中国的高校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但对于实践类课程,现行的讲授式教学效果并不理想。原因大致有以下四点:一是实践形式化;二是学生自身的认识程度不够;三是实践理论的缺乏;四是师资力量的缺乏。造成了现有实践环节处于一个没有系统化、理论化的体系,也没有相关的教师去指导学生学习这方面的知识的状态。每年下发的实践表格也是一贯制的,很少进行改进和革新。造成中国的高教实践教学环节严重落后。

为改变这种状况,国外方法值得借鉴。其中体验式教育作为一种教学理念在国外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它包含专业研究、实验室、活跃的课堂学习、实习、实践、历险教育、合作、服务学习和合作学习等多方面内容。它将理论和实践有效结合,使学生的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在亲身体验中发生改变。具体操作中通过在学校建立起体验教育中心,专职负责体验教育的各种工作,同时对学生的体验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理论,根据理论结果更新下一年的体验教育作业模板。体验式教育作为一种先进的教育理念在国外广受欢迎。

体验式教育有一系列理论模型,如郝伦体验学习模型、流畅模型、柯布尔模型等。在了解分析其他模型的基础下,同时考虑国内的实践环节形式化、学生认识程度不够、师资力量不足、实践理论缺乏的现状,我们给出了国内高校体验式教育实践教学模型(图1)。为配合模型实施,我们还编写了体验式教育辅助系统,尝试解决高校中现有实践类课程存在问题,并在天津科技大学进行了具体实践。

如图1所示,实践教学模型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前期任务准备阶段、具体体验阶段、观察思考阶段和形成总结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下一阶段的基础与准备,一个循环为一次体验教育的过程。每一次结束后都进行本次体验教育过程的归纳和总结,进而形成下一次体验教育过程的素材与模板。

对于前期任务准备,就是对实践环节中所需要的材料进行准备并提出预期结果。无论是教师或者学生这个阶段的任务都非常重要。现有的实践教学中没有这个环节,通过这个环节,学生可以提前考虑即将进行的课程。教师提供可能在具体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有助于学生自我思考,促使实践目标达成。教师在本阶段完成学生所需文档资料的准备。包括学习内容检测表、实习基地证明材料、课程出现的共性问题、预测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出现问题的先行预案等内容。学生应对自己实践提出预期结果,教师要提示学生本人,目标的确立需要考虑自身长处与短处,目标应该是属于自己的、独特的。在随后的具体体验阶段,当学生把出现问题与已有基础知识内容联系起来,或者当体验活动出现的事件和学生已有认知经验相关联时,有目的的实践就发生了。学习变得流畅,不知不觉中达到了他们的学习目标。

实际运行中我们以问卷调查方式为起点,教师通过对所在领域最新信息进行补充和上一次体验教育实践的总结,编写网上问卷调查表,进行网上问卷调查。同时还可以辅以其他多种形式,比如学生之间交流。让学生对自己的目标进行思考。在汇总问卷调查表结果的基础上,结合上次的体验分析结果,进行本次体验相关文档准备工作。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学生实践课程工作表,内容为学生应准备的材料和要达到的目标;2、学习合同,这里给出学生具体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实践内容,学习目标,评价方式。然后将以上内容通过网络提供给学生。学生通过阅读学习合同,了解了学习的目标,即将执行的任务,需要有哪些理论或原则被验证,同时在实践结束后将被如何被评价。

具体体验阶段为实践课程进行阶段,本阶段是学生的全程参与和全力体验的学习阶段。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强调认知、感悟的过程。是对理论知识进行检验、实践、提升和运用的过程。学生与教师之间是一种双向互动的新型关系,教师通过调动学生,将学生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学生与学生之间是合作学习的关系,通过同学间的合作,形成团队精神,增加使命感与个人责任意识。由于体验发生在实际的工作环境中,还能培养团队意识,这对于毕业后在社会中构造协调的人际关系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在此阶段学生完全投入到学习中,有自由去设计学什么和怎样学。通过每个人对过去的知识背景、经验与现有实践活动相互结合,与自我感知和技能综合在一起,产生了独特的个人体验,获得新的社会经验。当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学生也会由于离开了熟悉的校园来到了生疏的体验环境,可能会变得犹豫和压抑,也可能发现在体验中由于与预想的不一致,产生了各种忧虑与失望。此时教师的作用是协助学生尽快摆脱这种状态,帮助学生尽快建立自己的角色,让学生知道这一体验过程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过程,是一个难得的学习机会。

通过现实体验,伴以对目标的追求,会使每个学生开始具有独特的,具有创造性的活动产生。为完成既定目标,学生开始主动学习、共同合作,得出属于自己的体验,并形成整体的团队意识。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从现有的知识体系中总结并提高,形成自己独有的体验。

观察与思考阶段中侧重于学生将体验结果不断积累。学生通过具体体验得到丰富并且重要的体验,如果不进行记录,就会失去体验中最宝贵的认识,同时也无法形成抽象概念与总结。对于体验中出现的案例、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完成任务的进度等,都需要学生进行观察与记录。

教师引导学生进行体验事实描述和体验思考的记录。记录内容应该包括具体的事件描述和结果描述。教师应强调此项工作不是为别人看而记录,应该是写给自己的,是用以帮助自己理解问题。通过及时记录这种手段,得到自己的经验,培养自己的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记录中还可以思考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任务、哪些理论或原则等待被检验。在本阶段还可能与具体体验阶段不断的循环,形成循序渐进的过程。观察思考阶段得出学生初步体验结果,通过尝试让学生进行超越自我的思考、获取自己独有的体验。这是体验式教育中区别于传统教育之处,通过记录体验阶段的具体事例和体验结果的总结,也为下一阶段总结阶段打好基础。在本阶段实施过程中,我们编写的辅助软件在这里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通过网络,学生将具体内容、具体场景等进行记录。需要记录的内容在辅助软件系统界面中给出提示,学生在提示下进行记录,形成了学生对体验的初步认识。此项记录为学生个人体验,不在最后的学生综合评价分数中占据分值。它也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对于记录内容,我们不必过分强调每日进行,以免出现流于形式的流水账。另外教师通过在辅助软件中设置开放时间段,可以起到控制学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内容记录的工作。

形成总结阶段要求学生对体验活动得出总结。和观察与思考阶段中注重学生自我体验,以学生为中心不同,总结阶段是学生展示自己体验成果的阶段,应以一个读者视角进行总结。学生根据具体理论知识,亲身的体验,配合观察与思考阶段的记录,完成最后总结报告的撰写工作。内容包括体验环节的概要、学习的目的、目标、完成情况,怎样完成、为什么完成、未来的展望,同时说明体验对自己造成的影响,总结出在有与体验相近的状况下将如何应对。总结中不但包括特殊事例,也应有一般性结论。

教师在总结阶段要控制好时间,保证学生在提交总结报告前有足够时间来思考上述问题。之后,教师还需要与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通过学生口头陈述、以及总结报告、体验单位提供的学生评语等材料,完成对学生体验活动的最后评测。

在此阶段教师也需要对本次体验活动进行必要总结,根据学生的总结报告,对共性内容进行提炼,形成下一期体验教育实践的素材,置入到体验活动的前期准备活动文档中。

体验式教育强调亲身经历,使学生摆脱课堂被动教学的方式。通过主动地了解、实际的体验,获得了对知识实际应用的能力。这种用更实际和直接的方式帮助学生进行自身的素质培养,提升了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达到了把课堂上学习的各种知识运用到实处,服务于社会建设的目的。

实践总结和体会篇(6)

我院根据教育部、团中央提出的广泛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深入扎实地开展了201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今年我校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科学发展观实践服务、农村政策宣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内容,结合我校和学生的实际,广泛开展科技支农、企业帮扶、文艺演出、法律援助、医疗服务等活动。为突出重点,发挥优势,起好示范带动作用。

工作扎实,成果显著

2011年的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同学们都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持久地开展实践,在深入了解社会的过程中,进行有深度的探究,获得可贵的一手资料。通过缜密的组织、认真扎实的开展实践,使社会实践活动实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大同学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在实践过程中,同学们通过读书、阅读报刊、走访、座谈、听报告等方式,结合对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理论著作的学习,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的认识更加深入。

2.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增强了广大同学的民族自豪感,坚定了他们的爱国主义理想信念。通过深入社会,了解社会,了解我们民族发展的历史,了解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奋斗历程,结合神六飞天、08奥运的伟大成就,使同学们的爱国主义热情高涨,为祖国腾飞而奋发读书的理想更加明确,增强了建设祖国,为社会做贡献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

3.通过实践活动,使青年大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得到了体现,树立了青年一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不管去的是偏远的山区,还是繁华的都市,大学生们不怕苦、不怕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给实践单位及更多的干部、群众留下了良好的印象。他们通过认真投入工作,用自己的一举一动展现了自身的素质,很好的体现了一名青年大学生的价值。

4.实践活动的开展培养了大学生独立处世的能力。大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通过独立生活、独立思考、独立自主的去面对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对社会的认识更加清晰。不管在实践过程中遇到挫折还是成功,对他们都是一种收获,明确了优势同时也发现了不足之处,面对社会更加自信。

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经基本结束了。在此次社会实践过程中,我校大学生能够围绕主题,扎实开展工作,深入实践,锻炼了能力,展现了大学生的青春风采,达到了社会实践的目的。为总结经验,巩固和深化社会实践成果,我校一方面继续加强社会实践与教学环节及学校德育工作体系的融合,按照社会实践活动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考评体系,对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根据其具体实践情况进行成绩的综合评定,并计以实践成绩,使我们的社会实践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完整。另一方面,继续按照院、系(部)、班逐级进行的方式对此次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深入细致的总结,加强社会实践经验的相互交流,共同探索社会实践的开展方式、方法。在总结各部分实践情况之后进行全校总结和表彰,并加强成果的宣传,组成社会实践成果宣讲团在各校区进行宣讲,扩大影响,为下一年工作的深入开展打好基础。

实践总结和体会篇(7)

什么是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是对前段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检查、分析、评判,从理论认识的高度概括经验教训,以明确努力方向,指导今后工作的一种机关事务文体。它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广泛使用的一种常用文体。

总结的写作过程,既是对自身社会实践活动的回顾过程,又是人们思想认识提高的过程。通过总结,人们可以把零散的、肤浅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系统、深刻的理性认识,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以便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吸取经验教训,使今后的工作少走弯路,多出成果。它还可以作为先进经验被上级推广开来,为其他单位所汲取、借鉴,推动实际工作的顺利开展。

工作总结的内容 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

这是对自身情况和形势背景的简略介绍。自身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工作性质、基本建制、人员数量、主要工作任务等;形势背景包括国内外形势、有关政策、指导思想等。

2.成绩和做法

工作取得了哪些主要成绩,采取了哪些方法、措施,收到了什么效果等,这些是工作的主要内容,需要较多事实和数据。

3.经验和教训

通过对实践过程进行认真的分析,找出经验教训,发现规律性的东西,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4.今后打算

下一步将怎样发扬成绩、纠正错误,准备取得什么样的新成就,不必像计划那样具体,但一般不能少了这些内容。

工作总结的特点

总结的经验主要表现在自我性、客观性、经验性三个方面。

1.自我性

总结是对自身社会实践进行回顾的产物,它以自身工作实践为材料,采用的是第一人称写法 ,其中的成绩、做法、经验、教训等,都有自指性的特征。

2.回顾性

这一点总结与计划正好相反。计划是预想未来,对将要开展的工作进行安排。总结是回顾过去,对前一段的工作进行检验,但目的还是为了做好下一段的工作。所以总结和计划这两种文体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一方面,计划是总结的标准和依据,另一方面,总结又是制定下 一步工作计划的重要参考。

3.客观性

总结是对前段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检查的文种,这决定了总结有很强的客观性特征 。它是以自身的实践活动为依据的,所列举的事例和数据都必须完全可靠,确凿无误,任何 夸大、缩小、随意杜撰、歪曲事实的做法都会使总结失去应有的价值。

4.经验性

总结还必须从理论的高度概括经验教训。凡是正确的实践活动,总会产生物质和精神两个方 面的成果。作为精神成果的经验教训,从某种意义上说,比物质成果更宝贵,因为它对今后 的社会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这一特性要求总结必须按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 原则,去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找出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得出规律性认识,这样 才能达到总结的目的。

工作总结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将总结分为许多不同的类型。

按范围分,有班组总结、单位总结、行业总结、地区总结等。

按性质分,有工作总结、教学总结、学习总结、科研总结、思想总结、项目总结等。

按时间分,有月份总结、季度总结、半年总结、年度总结、一年以上的时期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