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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工作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2-04-29 11:11:53

规划工作方案

规划工作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两城创建工作作为今年规划工作的重点,加大规划宣传教育力度,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加强市容环境整治,努力达到市容市貌改观、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市民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城市形象明显提升的效果,积极推进我县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做好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为更好地指导县环卫建设,使县环境卫生符合《县域总体规划》提出的环卫目标,推进“两创”工作,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以及《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有关环卫规划技术规范规定,协助县城市管理局编制《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09-2025),作为县未来15年环境卫生管理及其相应设施建设发展的依据和蓝图。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对城市生活垃圾产量预测分析、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措施、垃圾清运模式、垃圾处理设施(水桶岙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等)规划,以及主要环卫设施(包括进城车辆清洗站、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厕等)规模和布局规划、水域保洁规划等。

1、生活垃圾转运站规划。根据规划,依据中心城区以及各乡镇的垃圾清运规模、服务半径,确定规划期末中心城区新增生活垃圾中转站9座(包括松兰山景区垃圾中转站)、石浦1座、西周1座;确定生活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采用非机动车收运方式时,为0.4-1km;采用小型机动车收运方式时,其服务半径宜为2-4km;

2、公共设施等环卫设施规划。规划公厕设置标准采用居住用地300m服务半径,公共设施用地200m服务半径,工业仓储用地按500m服务半径预测;各乡镇镇区集镇:2500人/座公厕标准预测;农村:每个行政村设置1座三星级公厕。规划近期公厕478座,远期801座,其中中心城区,近期139座(现状51座、近期规划88座),远期164座(现状51座、近期规划88座、远期规划25座)。规划公厕均达到三星级公厕以上标准。且在远期内新增公厕113座中,7座五星级公厕、26座四星级公厕、80座三星级公厕,并在规划中明确各区域公厕设置等级,确保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高的区域应设置一类公共厕所;城市主、次干路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应设置二类公共厕所;其他街道和区域应设置三类公共厕所;大型商场、饭店、展览馆、影剧院、大型体育场馆、综合性商业大楼和省市级医院应设置一类公共厕所;一般商场(含超市)、专业机关单位、体育场馆、餐饮店、招待所和区县级医院应设置二类公共厕所。

3、积极协助城管部门进行31座现有公厕和塔山垃圾中转站改造的有关工作。

(二)完成县再生资源市场、农贸批发市场规划工作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安排和县内重点项目部署,现已完成县再生资源市场选址工作,并已启动农贸批发市场地块控规编制工作,积极落实县“两创”工作部署。

(三)发挥规划“窗口”工作,积极推进两城创建工作

规划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在许可事项办理过程积极改善工作作风,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绿色通道”服务,提前介入服务、提醒服务和预约服务。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1、在动建再生资源市场,启动县农贸批发市场的建设,配合做好项目选址、规划方案论证、规划工程许可工作;

2、在加快上半年河村等城中村改造步伐的过程中,积极做好新村选址、规划方案论证、规划工程许可工作;

3、在改造31座老旧公厕,改造塔山垃圾中转站的建设中,配合做好相关许可工作;

4、在建成豪门停车场、新筹建一个停车场、合计新增小区等停车泊位300个的实施中积极做好相关许可工作;

5、在开工建设县公交综合场站、新汽车东站的建设中,积极做好相关许可工作;

6、无障碍设施项目审批时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要求;

7、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严格控制绿地率指标;

8、“窗口”是局机关形象的代言人,全体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必须体现机关干部良好的修养和素质,做到“一笑”、“二站”、“三声”、“四统一”、“五个一样”等文明用语。

(四)文明执法、热心服务

县规划局在推行“一线工作法”中,要努力做到服务提升、执行提升、法治提升,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在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推进两城创建工作。

1、重视思想教育,狠抓工作作风。做到“明确一个宗旨,摆正一个位置,处理好三个关系”,即:明确规划执法工作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摆正规划执法为城乡现代化建设和改善城乡环境服务的位置;正确处理好做好本职工作同“三为”服务的关系,乐于奉献同个人名利的关系,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的关系,做到以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断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规划执法水平。城乡规划执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行政管理工作,要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召开业务例会,认真研究重要事项和重大案情。

3、勇于创新,增强规划服务意识。为适应城乡经济建设和规划不断发展的需要,积极为城乡建设当参谋、想办法,满腔热忱地为建设单位服务。同时,变单纯执法为综合服务,变以罚代管为宣传舆论双管齐下,把过去单一的执法模式,变成了集宣传、整治、服务为一体的综合过程。

4、团结一致,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在实施规划管理中,在规划监察大队、各乡镇街道规划管理所二级规划管理网络的基础上,形成按级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格局。监察大队与各乡镇街道规划所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在规划执法中形成合力,使执法力度得到加强。在监管过程中,要由被动的查处违法建筑转变为主动的对建设工程进行全程监察,实行建设项目批后跟踪管理责任人制度,从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步骤:

1、2011年1月至2011年5月,建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2、2011年5月至2011年12月。接受初审,查找问题,重点整改。

3、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对照检查,全面整改,迎接省文明委验收。

(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步骤:

1、2011年1月至2011年9月。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工作。

2、2011年10月至2013年12月,进行达标自查,逐条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两城创建工作领导机构。由杨梓良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党组成员金举法同志任副组长,李雄翔、赵国莉、练玲、王军辉同志为成员,李雄翔同志兼任联络员。

(二)明确任务。各有关科室对照工作方案中的工作内容,逐一落实各项任务。

规划工作方案篇(2)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紧密结合乡村实际,聚焦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片区(经济区)为单元编制乡村级规划,引领国土空间布局、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着力提升乡村级(以下简称“乡村”)规划建设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强化规划实施管理,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促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指导全县乡镇形成一批乡村规划编制示范样本,以先行试点编制的示范村镇为基础,根据省市目标要求及县域发展,应编尽编乡村规划,实现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覆盖。建立健全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完善乡村规划法规政策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三)加强试点示范

结合我县实际,以片区(经济区)为单元编制乡村规划。2021年5月底前选择镇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选择7个产业发展试点村,6个乡镇振兴示范村。2021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乡镇、村规划编制需求摸排。2021年前完成13个试点村和1个试点乡镇的乡村规划编制初稿,力争12月底前完成审批;2022年,全面启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村规划编制工作;至2025年,根据省市目标要求及县域发展,逐步推进编制余下村的村庄规划和乡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力争做到应编尽编。

(四)强化规划管理

一是完善乡村建设规划管理机制,每个乡镇建立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按区域设置自然资源所,配备专职乡村规划师,2021年底前率先在已实施的镇和13个示范村所在镇先行各设置一名专职乡村规划师,所在村设置一名兼职乡村规划员。2023年底前,实现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全覆盖,制定乡镇国土空间管理机构制度。2025年底前实现每个乡镇或片区配备专职乡村规划师,制定完善的乡村规划师管理制度。二是健全乡村规划法规政策体系。2022年前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原则构建乡村规划法规政策文件初稿,完善审批、项目监督、验收等相关政策文件,2023年前完成乡村规划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及试落实工作。2025年确定乡村规划法规政策体系,建立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信息系统。

(五)把握规划重点

鼓励人才下乡,因地制宜编制规划,产业用地复合高效利用,科学避让自然灾害风险,推动乡村居民点适度集聚。

突出耕地保护。建立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评价机制。安排专人落实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入库监管工作,2025年底前实现对全县13个乡镇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全覆盖动态监测。

三、保障措施

(六)加大统筹推进力度。成立自然资源局乡村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以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规划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统筹力量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规划设计中心,由分管规划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自然资源局加强日常评估和监督检查,研究规划实施中的新情况,及时提供技术咨询、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等服务,做好规划的动态完善。同时鼓励乡镇探索研究村民民主监督机制,实施村民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全过程监督。

(七)多渠道强化资金保障。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建立乡村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以县级财政为主,通过纳入预算、财政奖补、整合上级有关资金等方式提供必要保障,支持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一是规划编制费用。目前我县2021年镇国土空间规划和13个规划编制试点村费用约405万元,其中编制村庄规划费约25万元/村,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费80万元/镇(乡),如连片建设,经费可适当降低,预计剩余乡镇和村还需投入资金约3000万元。二是培训学习费用,2025年前预计投入50万元规划培训费用,每年投入约10万元。

规划工作方案篇(3)

第一条为使城市规划的编制规范化,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编制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大、中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

第四条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需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五条承担编制城市规划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规划设计资格的规定。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手段。

第七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对城市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城市建设的历史与现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第八条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作出统一规划,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城市景观的艺术水平。

第九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意见。

第十条编制城市规划采用的勘察、测量图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勘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

第二章总体规划的编制

第十一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并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

第十二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论证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城市发展目标;

(二)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原则确定市(县)域城镇体系的结构与布局;

(三)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选择城市发展用地,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初步意见;

(四)研究确定城市能源、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重大原则问题,以及实施城市规划的重要措施。

第十三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成果包括文字说明和必要的示意性图纸。

第十四条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第十五条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同时应当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当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建制镇总体规划的期限可以为十年至二十年,近期建设规划可以为三年至五年。

第十六条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包括:分析区域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确定资源开发、产业配置和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目标;预测区域城镇化水平,调整现有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确定重点发展的城镇;原则确定区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设施的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的建议;

(二)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三)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位置;

(四)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

(五)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六)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七)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八)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九)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

(十)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十一)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十二)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菜地、园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十三)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十四)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建制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可以根据其规模和实际需要适当简化。

第十七条城市总体规划的文件及主要图纸

(一)总体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以下有关条款同);

(二)总体规划图纸包括:市(县)域城镇布局现状图、城市现状图、用地评定图、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城市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图纸比例:大、中城市为1/10000-1-25000,小城市为1/5000-1/10000,其中建制镇为1/5000;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的比例由编制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三章分区规划的编制

第十八条编制分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的安排,以便与详细规划更好地衔接。

第十九条分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原则规定分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建筑及用地的容量控制指标;

(二)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设施的分布及其用地范围;

(三)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座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停车场位置和控制范围;

(四)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风景名胜的用地界线和文物古迹、传统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

(五)确定工程干管的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第二十条分区规划文件及主要图纸

(一)分区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

(二)分区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分区位置图、分区现状图、分区土地利用及建筑容量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0。

第四章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二十一条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二条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二十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二)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三)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要求;

(四)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和标高;

(五)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六)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规划文本中应当包括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

第二十五条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第二十六条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二)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三)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四)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五)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六)竖向规划设计;

(七)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第二十七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

规划工作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空间性、结构性和操作性,全面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20年)》和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的我县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建设的需要,划定林地边界范围,进行保护利用区划,将分类、分级管理林地落实到山头地块,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优化林地利用配置,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要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方针政策,切实维护林地所有者或经营者的根本利益。

2、统筹协调原则。统筹区域林地利用,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林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整体优化。

3、因地制宜原则。全面落实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对我县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立足于解决本县行政区域内林地保护利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遵循经济、社会和自然规律,以调整结构、优化布局为手段,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利用措施。

4、科学决策原则。动员公众参与,做好部门协调,确保规划具有坚实的科学基础和广泛的社会认同。

5、注重落实原则。综合运用经济、社会、法律、行政等多方面的手段,切实提高规划实施的成效。

二、工作目标

由县林业局牵头承办,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配合,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的具体安排,积极推进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达到优化林地结构布局,统筹林地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突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战略性、指导性、科学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林地科学管理,为发展我县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和推动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机构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现代林业科学发展全局,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发改、财政、国土、交通、住建、农业、林业、水利、畜产、环保、电力、建陶工业园管委会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林业局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规划工作方案,安排工作经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审定规划方案。县林业局牵头组织规划编制具体工作,做好规划编制所需的各项技术资料、设备的准备和人员的组织、林地落界、补充调查和委托具有乙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编制规划及林地档案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前期准备、专题调研、组织实施、编制规划成果、规划成果审批等五个阶段。

我县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

1、成立机构。成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编制组等机构。

2、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贯彻落实《纲要》工作会议精神和省规划编制工作相关要求,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部署规划编制工作。

3、组织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林业厅举办的“县级规划编制培训”,同时对县、乡两级林业业务骨干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统一方法、明确标准,指导基础数据校正。

4、制定技术方案。制订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确立规划期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战略、主要目标和相应的调控指标,明确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区域统筹、差别管理的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及政策措施,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准备工作。

5、收集基础资料。根据编制技术方案内容,收集有关自然和经济条件资料、林地利用现状和历史资料、近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林业建设各项规划等。同时,拟定专题调研内容。

6、其他资料准备。准备地形图、卫星影像图、二类调查小班区划图等规划工作用图和森林资源小班数据库,以及其他部门的相关技术资料等。

(二)专题调研

1、开展专题调查。对涉及的重大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并形成专题报告。主要有:行政辖区内林地管理工作现状和成果;林地保护利用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需求;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及节约集约利用林地措施;城乡一体化建设与林地保护利用的关系;林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公益林地总量及分项控制;林地保护分级分等技术标准;主体功能区与林地保护利用关系;规划管理创新与规划实施保障研究等。

2、确定规划框架。邀请有关领导、专家、技术人员座谈,对本县林地利用现状、潜力和林种结构、布局等问题分析研究,提出一2020年的县域范围内的林地保护利用意见。明确未来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战略,确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主要目标和相应的控制性指标,提出保护利用措施,按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要求,形成规划框架,为规划成果编制奠定基础。

(三)组织实施

以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为底数,落实规划基数。

1、林地落界。利用最新的航拍影像图与二调林相图开展新的林地落界工作,确定全县林地红线。一是以林地、非林地交汇处作为“修边”重点,全方位复核;二是林地内部明显错误或有误差达不到精度要求的,要及时修正。

2、补充调查。由熟悉县情、林情的技术骨干,利用最新的航拍影像图与二调林相图,先确定好本地的功能分区,再由调查员根据功能分区进行一次内外业相结合的林地资源补充调查。调查的重点是面积和地类,落实基准年(年)的规划基数。

3、规划调查。在林地落界工作完成后,根据省林业厅下达的各类规划目标数,进行相应的各类规划目标内外业规划调查。

(四)成果编制与论证修订

按照省级规划编制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省林业规划设计单位开展林地结构调整、空间布局、保护措施、利用方向、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方案设计与评价,确定优化方案,编写规划文本、相关说明、规划图表、综合研究报告等成果。

1、编写《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

2、征求领导小组成员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3、征求发改、财政、国土、环保、城建、农业、交通、水利、电力、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意见,并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基础设施等相关规划衔接。

4、编制组按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

5、召开专家论证会对规划送审稿进行评审。

6、编制组按专家论证会意见,修订后形成成果稿。

7、规划成果于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五)规划成果报批

规划成果经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审议、专家评审通过后,报省林业厅审核同意,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六)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建设

按照国家林业局“全国林地保护利用一张图”的要求,建立全县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利用高分辨率的卫片绘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图,于年9月底完成。

五、规划成果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规划文本、统计表格、图件、规划说明和相关附件等,具体内容按照国家林业局文件《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林规发〔〕203号)中“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要点”进行编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大力宣传。各乡镇和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编制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精心谋划,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标语等方式,宣传编制和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重要意义;结合规划编制工作,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和林地意识,为规划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明确任务,加强协调。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林业、发改、国土资源、农业、畜牧、水利、城建、交通、环保、旅游以及工业发展等领域。因此,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使编制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城市和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等规划相衔接,其他有关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也要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有机对接。

规划工作方案篇(5)

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股将紧紧围绕局党组“三大提升、五大攻坚”行动,自觉主动融入“全面提升年”主题实践活动,以个人能力执行力提升带动规划工作提质增效,以股室整体担当作为争先创优,特制订2021年股室提升计划。

一、提升目标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站位

(二)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服务质效

(三)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提高担当作为

(四)加强工作联动协调,提高团结协作

二、提升内容及措施

(一)狠抓学习充电,提升能力素质

1.系统学习政治理论,增强政治意识和理论素养,坚持思想引领实践。一是到2021年底,全员至少通读系列重要讲话15篇,做好笔记30页,深刻领会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二是组织股室人员利用周三夜学时间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史,做好学习笔记20页以上,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三是加强新政策学习,利用空闲时间认真学习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省、市、县“十四五”规划,了解新发展、新理念、新要求,重点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管理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四是加强新形势新要求对接,学习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重大会议精神,融入自然资源管理及日常空间规划业务,认真研读政府工作报告,做到紧跟时代与时俱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大局。

2.重点学习政策法规,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四川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四川省镇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四川省村规划编制导则》等与空间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技术规范装订成册,每周组织股室人员轮流领学、学习讨论,熟练掌握规划调整程序和法定要求,努力提高规划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水平,为精准高效服务提供政策法律支撑和必要知识储备。

3.辅助学习规划技能,组织股室人员学习掌握县、乡镇、村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程,熟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和编制指南,熟练掌握运用Arcjis、CAD等业务软件套合叠加各类图件,熟悉规划地类和用地分类对接,确保项目选址精准落地,不越红线。

4.外出学习优秀案例,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等办法,学习考察周边市县及省外优秀成功规划案例,实地了解规划过程,增长规划见识素养;加强知名规划团队、大专院校规划专家的联系,经常做好与市局和兄弟县区的沟通交流,及时把握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动态;落实以老带新,以具体案例帮助年轻同志提升写作技巧,提升整体写作水平和规划专业水准。

(二)狠抓行动落实,提升服务质效

国土空间规划牵涉方方面面,是一项打基础、重前瞻的技术工作,必须提前做好规划布局布点指引,需要把准社会发展大势、预判建设需求形势、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1.关注热点需求,把空间留足留够。根据省厅文件精神认真研读文件,提前思考谋划,将2021-2022年急需用地的重点项目纳入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方案,建立台账和矢量数据库,留足规划用地空间,确保提前介入,重大项目没有政策障碍。

2.瞄准职能职责,把规划编实编好。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重点做好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规划试点和镇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结合本地实际搞好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布点指引等工作,确保规划能落地、好实施。

3.加强分工协作,把服务精准到位。明确股室人员武定方案,厘清内部分工协作界限,制定受理事项台账,每周一将工作任务纳入工作责任清单,时限办结,周五检查督促完成情况,工作做到周清月结;同时,对疑难杂症组织会商,对困难问题集体研究,确保团结协作,精准高效。

(三)狠抓克难攻坚,提升规划保障

当前,由于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底使用期限已满,上一版城乡规划不是法定规划,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还未形成正式成果,正处于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各种紧缺规划的编制一时难以到位,亟需抓紧解决规划中出现的缺规矛盾和问题。市局已将国土空间规划攻坚纳入2021年“三大提升、五大攻坚”行动之列,足见对空间规划的高度重视。

1.总规控规同步推进,相互完善补充。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计划5月底形成初步成果,回水-花家坝片区控详规和江南城区控详规同步编制,也必须在5月底形成初步成果,特别是要明确江南城区、回水-花家坝片区的道路体系、竖向设计,结合地形地貌优化空间格局,并与总规相衔接。

2.村规镇规同步试点,累积经验良法。瞄准2023年全县镇(乡)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覆盖、村规划应编尽编的目标,今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白驿岫云村村规划试点并通过审查备案,启动元坝、歧坪、白驿3个镇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探索办法,积累经验,为明后两年大范围编制乡村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3.编规联网同步建设,坚持软硬兼施。“一张图”系统是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软件”,规划编制是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硬件”,要在4月底前完成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落实经预算并送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评审,5月完成需求论证和招标采购,6月底启动建设,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查同步推进,确保按时按要求通过“一张图”系统上报并审查备案。

4.内外协作同频共振,打通堵点痛点。加强各股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对需要其它股室支持协助事项重点清单,多些韧性与执着,能当场落实的立即落实销号,不能当场落实的追踪销号完成,不能长期过拖过磨,不了了之;对其它股室需要我们支持协作事项,多些理解与耐心,不推诿不扯皮,按时按要求支持到位,决不能因为工作怠慢而贻误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

一是工作头绪多,股室人手不足,急需加派人员;二是股室人员规划业务不熟,对规划法规政策一知半解或知之甚少,规划系统性、专业性把控不足;三是工作系统性、统筹性把握不好;四是深入现场调研不足,

主要措施

1.结合《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最新修订版),对规划编制审批流程,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宅基地审批、土地征收、违法用地处理等深入学习研究。

2.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学习,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的时代背景、体系要求和目标任务,通过整合“一张底图”实现“多规合一”。

3.主动投入党史教育,通过党史学习发扬共产党人艰苦奋斗、顽强拼搏、无私奉献、服务人民的精神,以昂扬斗志、蓬勃朝气努力克服工作中的各项困难,创造工作佳绩。

规划工作方案篇(6)

一、工作任务

按照市局要求,我局“十三五”规划前期工作要以工业转型升级、信息化建设以及民营经济发展为核心,系统总结“十二五”时期工业、信息化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找出制约工业、信息化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提出“十三五”时期工业、信息化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制定工业、信息化和民营经济发展等发展指标,确定工业总体布局、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确定需要列入市级“十三五”规划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规划前期和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十三五”规划前期及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局“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十三五”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进行宏观决策、督查、指导和组织工作。

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督导、协调、组织、汇总,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具体工作由项目和产业指导股承担。

三、工作分工

“十三五”规划工作是全局性的重点工作,各有关科室按照分工要求把此项工作纳入工作流程,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根据有关工作内容分工如下:

中小企业股:“十二五”阶段民营经济发展成绩、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三五”期间民营经济发展初步思路;“十三五”期间民营经济发展目标;本县区产业集群基本情况;民营经济基本情况;创业辅导基地、人才培训基地创建情况;中小微企业基本情况;需列入市级“十三五”民营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事项;需列入市级“十三五”民营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有哪些;本县区是否获得过国家、省、市在民营经济方面的授牌、奖励、项目支持及其他荣誉;我县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

经济运行股:“十二五”阶段工业发展成绩、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三五”期间工业发展初步思路;“十三五”期间工业发展目标;重点企业及概况;需列入市级“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事项;需列入市级“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有哪些;本县区是否获得过国家、省、市在工业发展的授牌、奖励、项目支持及其他荣誉;我县在工业发展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

网络和信息股:“十二五”阶段信息化发展成绩、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三五”期间信息化发展初步思路;“十三五”期间信息化经济发展目标;信息化工作现状;信息化工作发展设想;信息化工作开展较好的领域基本情况;信息技术应用较好的工业企业情况;需列入市级“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有哪些;需列入市级“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有哪些;本县区是否获得过国家、省、市在信息化方面的授牌、奖励、项目支持及其他荣誉;我县在信息化发展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

项目和产业指导股:“十二五”阶段产业发展成绩、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三五”期间产业发展初步思路;“十三五”期间产业发展目标;现有优势产业及基本情况;我县“十三五”期间的产业定位及布局;产业聚集区或工业园区发展情况,主要承载内容、投资主体和运营模式、管理机构情况;需列入市级“十三五”产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有哪些;需列入市级“十三五”产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有哪些;本县区是否获得过国家、省、市在产业方面的授牌、奖励、项目支持及其他荣誉;我县在产业发展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重点实施的项目。

尾矿办:“十二五”阶段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三五”期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初步思路;“十三五”期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目标;我县“十三五”期间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定位及布局;需列入市级“十三五”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规划的重点项目有哪些;需列入市级“十三五”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规划重点项目有哪些;本县区是否获得过国家、省、市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授牌、奖励、项目支持及其他荣誉;我县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重点实施的项目。

规划工作方案篇(7)

一、指导思想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和阶段性特征,立足夯实发展基础,创新发展模式,破解发展难题,合理确定“十二五”农业发展目标和任务,发展重点及保障措施。努力把“十二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部署、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二、规划编制任务和分工

在配合农业部和省发改委等部门编制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重点规划的同时,重点组织编制以几个层次的规划。

(一)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要突出我省农业优势特色,明确全省农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布局,以及主要政策措施等。总体规划由厅发展计划处牵头,会同有关处室编制(附规划大纲)。

(二)行业规划

根据“十二五”农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种植业、畜牧业、草业、渔业、农机化等四个行业发展规划。具体由厅种植业处、畜牧处、渔业处、农机局分别牵头,相关专业站配合编制。

(三)优势特色产业规划

主要编制草食畜、水果、蔬菜、马铃薯、中药材、酿酒、特色渔业等7个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具体由产业化处、渔业处牵头,相关业务处、站配合编制。

(四)专项建设规划

1.种植业方面专项规划:主要是旱作农业、节水农业、、种子工程、植保工程、沃土工程、耕地质量建设工程建设规划,由种植业处负责编制;

2.畜牧业专项规划:动物防疫体系由省兽医局负责编制;畜禽良种工程由畜牧处负责编制;

3.渔业专项规划:水产良种工程由渔业处负责编制;

4.其它专项规划:农技综合服务体系由科教处负责编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体系由农经处负责编制;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业由产业处负责编制;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由市场信息处负责编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编制;草原生态保护和利用建设规划由草原处负责编制;农村能源建设规划由科教处、能源办负责编制;农村清洁工程由科教处、环保站负责编制。在具体在编制中,各相关处室分别协调厅属相关业务站参与配合。

(五)市州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区域产业发展规划

各市州农牧主管部门可依据本级政府统一部署编制本辖区在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三、进度安排

分为4个阶段:

前期调研阶段安排(2011年2月至4月底):印发规划方案、成立编制机构。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十一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加强与农业部和省上农业发展基本思路的衔接;各处室、单位确定规划编制规划重点领域,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思路研究阶段(2011年5月):研究确定“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发展重点,拟定规划编制提纲和重点领域,邀请省上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等座谈征求意见。

草案起草阶段(2011年6月至7月底):各处室、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关于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意见,按照任务分工起草各类规划基本框架,纲要基本框架。征求各方面意见,加强各方面的协调和衔接。

规划评估完善阶段(2011年8月至9月底):厅发展计划处统一对各项规划草案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厅务会议审定,并上报省政府,农业部报送省发改委。

四、编制要求

(一)认真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厅相关处室、单位要对本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认真分析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分析判断“十五”期间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制约因素及面临的发展机遇。测算和确定“十二五”规划指标、主攻方向、重点建设任务、保障措施等,为编制“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

(二)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在当前农业发展转型升级,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的条件下,要把应对自然灾害等各种复杂因素与促进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谋划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研究提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政策和工作措施。

(三)科学测算和设置规划指标。一是兼顾全面和重点,在全面反映产量、产值、农民收入的同时,突出对促进产业发展、加强薄弱环节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目标和指标;二是兼顾连续性和阶段性,既要与“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保持一定连续性,又要与国家和省上农业方面新要求有机衔接;三是兼顾需要和可能,既要适度超前,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又要切实可行,经过努力可以实现;四是兼顾预期性和约束性,既要适当设置一些引导市场的预期性指标,又要反映强基础、保安全、促增收等的职责要求。

(四)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编制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在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和评估制度等。加强规划评估论证工作,除本部门、本系统的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吸收相关部门的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五)加强规划间的衔接协调。重视规划衔接工作,使各类规划协调一致,以增强规划在解决促进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上的合力。规划衔接要遵循行业规划、产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服从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产业规划、区域规划之间相互不能矛盾的原则。要加强规划间主要指标、规划重点、重大政策等由各处相互衔接。同时,注重各重点专项规划与国家有关规划的衔接,争取所提出的重大项目列入国家相应规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牧厅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长任副组长,发展计划处、相关处室负责人做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发展计划处),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处室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编制工作人员,集中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各相关处室、厅属单位加强各市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规划编制中的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