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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工作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2-07-24 16:55:36

就业工作方案

就业工作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全面履行科学发展观,以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为契机,以社区为依托,以劳动保障平台为载体,通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强化就业服务手段,加大困难群体援助力度,积极整合社区资源,大力挖掘社区就业岗位,拓展社区就业门路,提升社区就业服务水平,实现劳动者充分就业,为争创我镇全国文明镇、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区奠定基础。

二、目标内容

从年1月1日起,我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启动,力争把我镇创建成第一批充分就业社区,必须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创建内容有:

1、建立促进就业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社区内就业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设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切实落实政府促进就业第一责任。

2、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消除现有零就业家庭,在一个月内实现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解决一户”。

3、“双困”人员就业安置率100%。拓展“双困”人员就业基地,开发公益型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双困”人员,通过岗位工资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确保社区内“双困”人员100%就业。

4、充分整合社区内各种就业资源,多渠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使社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劳动者的就业率达到96%以上。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就业信息和援助渠道畅通,自主创业环境优化,社区内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

5、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功能齐全,所有求职人员和需要就业援助的人员都能得到优质、高效的各项就业服务。社区内居民对公共就业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三、工作步骤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3月):准备阶段。成立镇创建工作协调小组,出台创建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4-9月):实施阶段。4-5月广泛宣传,形成创建氛围,同时对各指标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分解目标,逐步建立创建工作台账,稳步推进创建工作,6月中旬,对各项创建指标落实情况进行小结。7-9月开展2-3次座谈会,专题研究创建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寻求突破,形成系统的社区就业情况分析报告。

第三阶段(10-11月):自评阶段。组织模拟检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创建指标落实的成效,对不足之处加以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送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协调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12月):迎评阶段。制定迎评方案,做好迎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社区就业的重要性,根据区创建工作协调小组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成立“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协调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具体成员名单附后)。我镇的促进就业政策措施由协调小组研究制定,由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各村、居委要高度重视,在村、居委成立相应的以村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为组长的“促进充分就业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决群众的就业问题,建立全覆盖的基层就业服务机构。

(二)资金保障,确保政策实施

镇财政建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资金投入为全镇可用财力的0.5%,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实行资金专项管理、独立核算。实施推荐就业服务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分解表附后)。

(三)广泛宣传,形成创建氛围

一方面加强创建宣传,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对劳动保障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度,通过新闻媒体、广场大屏幕、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另一方面加强法制宣传,重点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宣传进社区、进企业,为我镇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多管齐下,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制定“零就业家庭”和“双困”人员调查排摸及援助方案,经常走访、定期排摸,并建立劳动力资源台账,形成登记(摸底调查)——指导(指导转变观念)——推荐(推荐就业)——跟踪(就业后的跟踪服务)的良性循环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进一步发挥政策优势,多形式、多渠道的为创业者筑桥铺路。同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今年将举办两场区域联合招聘会,多渠道扩大就业,让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享受到推荐就业和就业帮扶服务。宣传和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参加职业见习,组织居民开展择业就业指导讲座,对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就业择业指导,使居民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积极拓展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今年将利用网络建立劳动保障社区居民论坛,通过信息公开、政策解答、所长在线、互动社区等模块畅通就业信息和援助渠道,建立实现镇劳动力信息资源与就业扶持服务相互衔接的管理体制,为求职者、用人单位双方搭建完善的交流平台。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坚持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工、青、妇齐抓共管、劳动保障事务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制定详细考核办法,层层分解落实,把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的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中,确保创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就业工作方案篇(2)

根据《区纪委监委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纪委发〔2020〕X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不断发挥资金作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对象

各村(居)民委员会、相关业主企业。

二、整治内容

(一)职业培训方面。

全面排查参训人员是否符合“五类人员”条件;职业培训补贴拨付和使用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和套取职业培训补贴等问题。

(二)公益性岗位方面。

全面排查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是否符合享受补贴条件;岗位补贴是否足额打卡直发;是否存在超期使用并兑现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费用;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和超范围发放;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和打捆使用等现象。

(三)其他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方面。

全面排查已拨付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列支项目、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范围支出、挤占、挪用;是否打捆使用和长期滞留专账;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划拨不到位等问题。

(四)就业创业资金规范管理方面。

全面排查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制度、纪律规定是否规范完善;是否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列支,资金享受对象是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等。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20年6月—8月。

(一)全面自查自纠。

各村(居)民委员会要以2020年全镇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基础,进一步排查梳理,特别是对于一些“老大难”问题,要彻底查找问题根源,厘清监管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逐项整改。

(二)专项督导检查。

各村(居)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镇将派出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组,到各村(居)民委员会及相关业主企业实地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核查2020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是否全面整改到位。

(三)接受社会监督。

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各村(居)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台账管理,涉及个人或集体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存在各种利益问题的,将按程序报镇纪委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是惠民资金,各便民服务站、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有力、有序进行。

就业工作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以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目标,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具体承担促进就业的社会责任,形成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服务对象,以实践、实习和灵活就业为主要运行方式,并与政府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体系相衔接的预备就业工作机制,以缓解我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要求

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针对缺乏社会实践及职业经验的毕业生开展的专项就业援助行动,其依托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实操、管理等预备就业岗位,接纳高校毕业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为期6个月左右的职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参加见习毕业生提供免费人事服务和失业登记管理服务;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工资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府对见习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费用从当地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见习工作由州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州人事局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具体运作并承担完成相关具体工作任务。就业见习供求信息和相关工作表格(附件)可通过××州信息公开网查询、下载。

三、实施对象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指××州生源,自愿提出见习申请并符合见习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的未就业或已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的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上述人员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政府提供的见习补贴。

工作中要重点安排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优先参加见习实践。

四、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通过各类媒体信息,广泛宣传发动,使各科室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充分了解就业见习制度的内容及其发展的重要意义,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见习计划中来。

(二)组织开发见习单位和见习基地

1、见习单位申报条件。见习单位应当是具备一定规模、管理规范、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自愿提供各类就业见习工作岗位,并能提供一些具有一定管理、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市本级(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开发区)今年将确定5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

2、见习基地申报条件。在具备见习单位条件的基础上,一年内为毕业生提供10个以上见习岗位的见习单位,并能从见习毕业生中录用10%以上为正式员工的,可确定为“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授予由州人事局等六部门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牌匾。挂牌期限为三年,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可以继续挂牌,今后可长期参加我市毕业生见习计划的实施。

3、见习单位申报程序。通过新闻媒介,公布我市的见习工作政策和申报程序。能够满足见习条件和要求的用人单位,可自愿提出参与申请,向市人才中心进行申报,填写《××州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申报材料:(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组织机构代码证;(3)见习单位简介。人才中心根据申报情况报上级部门审核认定。确定为见习单位的用人单位,须与组织实施机构签订《见习单位参与实施机构开展××州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见附件2)。

见习单位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试运行一期后,经评估合格的,可以认定为“××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三)见习实施

1、见习信息。根据见习单位上报的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由市人才中心统一在××州信息公开网向社会,信息内容包括:见习单位名单、见习岗位、见习人数、见习期限、条件、要求等。

2、见习学员报名。符合见习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应填写《××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见附件3),并持下列有效证件到市人才中心报名:(1)身份证、户口簿;(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失业登记证;(3)学历证明;(4)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零就业家庭、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所在社区居委会提供证明并由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农村的提供村委会证明并由乡镇民政部门签署意见)。

3、见习供需对接。见习毕业生报名经人事部门复核后,由人才中心负责建立见习岗位需求信息和毕业生申请参加就业见习报名信息的供需信息库,搭建就业服务平台,通过网上双向选择或依托人才市场供需直接见面等形式,按照双向选择、择优使用的原则,帮助见习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实现供需对接。见习毕业生与见习单位达成就业见习意向,由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双方签订《××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协议书》(见附件4),并报实施机构鉴证备案。

五、见习管理与跟踪服务

1、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见习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聘用的,应为见习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在见习期间被聘用的,中止见习活动)。在该单位见习期可作为工龄计算。

2、见习期间各方应按照协议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完成任务。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学生的见习关系,出现违规并拒不改正者,经核实人事部门可取消其参与见习计划的资格;见习学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

3、见习期间,人事部门负责对见习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督促检查见习单位的日常管理情况,协调解决见习期间出现的问题。

4、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毕业生的实际表现能力和工作能力,对毕业生见习情况进行考核鉴定。出具《××州见习毕业生就业能力鉴定表》(见附件6),作为实践锻炼经历和就业证明,作为今后招聘选用的依据。

5、见习单位应做好就业见习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密切与他们的沟通和联系,了解和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与人事部门沟通研究,共同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抓实做好。

就业工作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以《就业促进法》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在全街道开展以各村、社区为工作主体,以开发就业岗位、实施就业援助为重点,以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为目标的创建充分就业村(社区)工作,努力把我街道打造成充分就业街道,为建设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二、创建目标

2013年底,30%以上村达到“充分就业村”标准,全街道100%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到2014底全街道100%村、社区均达到“充分就业村(社区)”标准,街道达到“充分就业街道”标准,实现创建目标。

三、创建内容

制定和落实街道促进就业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服务,提供就业援助;加强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的落实;落实好就业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大力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做好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设;做好本街道创建充分就业村(社区)等。

四、工作要求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街道、村(社区)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充分就业街道、村(社区)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街道社救站和村(社区)劳动保障室要按照考核评估标准的要求,周密部署,明确责任人,尽快开展工作,明确完成时限,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创建充分就业街道、村(社区)的宣传工作,依托各类载体,广泛深入宣传创建的重大意义,形成创建充分就业街道、村(社区)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评审、奖励办法

1、参加创建工作的村、社区于每年11月底之前,对照《区创建充分就业村(社区)验收考核评估表》做好自查自评后,填写考核评估表上报到街道,街道做好初审推荐,上报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工作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突破河东”战略,紧紧抓住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两条主线,坚持市场就业方针和人本服务理念,统筹抓好城乡就业,城镇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以确保养老金发放、扩面征缴为重点,以依法征缴为手段,不断完善增加就业岗位、解决困难群体就业的新机制,切实加大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资金投入,努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市新增市外劳动力转移就业17.4万人;(二)全市在外务工人员跟踪管理服务新增3万人;(三)全市在外务工人员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新增0.6万人;(四)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0.4万人;(五)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费减免政策0.85万人;(六)县区财政投入就业再就业及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不低于2004年省拨资金;

(七)职业技能鉴定发证3.5万人;

(八)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净增1万人;

(九)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2.35亿元;

(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100%;

(十一)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85%,社会化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十二)县区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按省下达的任务分解)按期到位,奖励经费按规定兑现;

(十三)健全企业养老保险数据库。

各县区目标任务由市统一下达,乡镇、办事处目标任务由各县区分解。

三、考核办法和依据

(一)就业再就业方面

1.新增市外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根据《2005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度表》确认。

2.新增在外务工人员跟踪管理服务情况,根据《2005年在外务工人员新增跟踪管理服务台帐》确认。3.在外务工人员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增加情况,从《2005年在外务工人员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新增人员台帐》中随机抽查20人,查看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凭据,一人参加多险种的,按一人计算。4.城镇新增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根据《2005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度表》确认;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情况,从《2005年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台帐》中随机抽查10人,查看岗位、社会保险两项补贴财务拨付凭据,两项补贴具备其中一项即可。5.下岗失业人员税费减免情况,从《2005年下岗失业人员税费减免台帐》中随机抽查10人,其中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税收减免的,由本人提供相关凭据,享受其中一项税费减免政策的,即予认可;用人单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查看劳动部门核发的新办或现有服务型、商贸型企业认定证明、税务部门提供的减免税收凭据。6.县区财政投入就业再就业及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情况,查看拨入劳动部门账户的资金数额和拨款凭据。7.职业技能鉴定发证人数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网公布的职业资格证书数量为准。

(二)企业养老保险方面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1.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缴费人员。查看参保缴费手续,在各类用人单位新就业的,另外查看招用职工登记表、劳动合同。2.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基金征缴总额为2004年12月16日至2005年底实际征缴到位资金,包括当期征缴额、扩面征缴额、清欠额和预缴额,同时具备银行进帐单、对帐单与缴费收款专用票据的予以确认。3.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上半年和年度考核各抽查两个月份的养老金发放花名册、银行付款凭证及银行打印的发放单,其中有一个月不能及时足额发放的,要延伸核查其他所有月份。4.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各县区随机抽查2个社区和2个乡镇,每个社区、乡镇随机抽取20名退休人员,现场召开退休人员座谈会,检查管理服务和活动开展情况,听取企业退休人员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2005年12月底以前的退休总人数和经考核确认进入社区管理的人数,计算社区管理率。5.县区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和奖励经费兑现情况。查看财政拨款单、银行进帐单和记帐凭证、帐簿、报表等,对弄虚作假或抽回资金的,3倍扣减调剂金。6.企业养老保险数据库。按《河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劳动保障台帐的通知》(河劳社发〔2003〕158号)规定的项目,离退休人员、2005年新增参保缴费人员建库率达到100%,2004年底前参保缴费人员建库率达到30%。

四、考核计分(基本分100分)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50分)

1.劳务输出25分。(1)新增市外劳务输出人数10分;(2)在外务工人员跟踪管理服务10分;(3)在外务工人员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人数5分。2.就业再就业25分。(1)城镇新增就业5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分,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5分;(2)下岗失业人员税费减免2.5分;(3)地方财政就业再就业及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投入5分;(4)职业技能鉴定发证5分。

(二)企业养老保险工作(50分)

1.参保缴费净增人数5分;2.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20分;3.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5分;4.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5分,社会化管理服务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考核占30%,集中考核占70%;5.县区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和奖励经费各5分;6.企业养老保险数据库5分。

新增市外劳动力转移就业、在外务工人员跟踪管理服务、城镇新增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净增人数、企业养老保险数据库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得满分,完不成任务的同比扣减基本分。

在外务工人员新增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职业技能鉴定发证、下岗失业人员税费减免指标完成任务的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或完不成任务的同比增减分。

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县区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和奖励经费完成任务的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同比增分,但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分值的2倍;完不成任务的同比扣分。

对弄虚作假的,按每项抽查中弄虚作假的比例,从该项分值中同比加倍扣分,直至单项基本分为零分。按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两次考核分别记分。

考核实行逐项计分、累计汇总的办法。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分别汇总,第一名各为50分,其他县区同比缩减,然后两项相加,按总分排序。

就业工作方案篇(6)

一、目标任务

在*城区禁止三轮摩托车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由就业安置组负责,按照“依法行政、有情操作,取缔无证、回收有证,帮助就业、优惠残疾”的原则,对符合帮助就业条件愿意自谋职业的车主,按程序给予一次性补助,并落实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对符合帮助就业条件需要推荐就业的车主,筹集就业岗位帮助择业安置;对符合帮助就业条件的残疾人车主给予优惠照顾。确保*城区回收有证三轮摩托车工作有序开展,平稳推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帮助就业对象

对*中心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并在规定时限内主动交车的有证三轮摩托车车主(以下简称有证车主),予以帮助就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有固定工资性收入的;已退休(含内退)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车主未在规定期限内主动上缴车辆的。

20*年8月10日前,符合帮助就业条件的车主必须做出要求推荐就业或自谋职业的选择,逾期不再受理。两次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推荐就业的视作自动放弃推荐就业安置的权利。

三、帮助就业办法

(一)鼓励车主自谋职业。

1、符合帮助就业条件、愿意自谋职业的,由本人填写自谋职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城区禁止三轮摩托车载客营运领导小组就业安置组核准后,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500元。符合帮助就业条件的残疾人有证车主自谋职业的,由市残联另外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

2、属于帮助就业对象的有证车主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在8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经劳动保障所审查,汉滨区劳动保障局复核发给《再就业优惠证》,逾期不予办理。车主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以下有关税费减免等优惠:

(1)在20*年年底前,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凭《再就业优惠证》,自办理《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最长期限为三年的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

(2)购买小型货运汽车从事营运的,免收3年的运管费;减半收取新车上牌的相关费用。

(3)残疾人有证车主个人提供加工和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二)鼓励各类企业安置车主就业。

1、对安置有证车主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按照中省有关政策规定给予有关税费减免等优惠。

20*年年底前新办的服务性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车主和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可在相应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年)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当年新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有证车主和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可在相应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年)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2、对20*年底前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有证车主和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可在相应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当年新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有证车主和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可在相应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年)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3、对现有的服务性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和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有证车主及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可在相应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内对年度交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减征30%。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凡安置符合帮助就业对象条件的车主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每吸纳一名符合帮助就业对象条件的车主,每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2000元定额税收扣减优惠。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至下一年继续扣减,但结转期不能超过两年。

4、货运企业新购小型货运车安置有证车主就业的,减半收取新车上牌的相关费用,免收3年的运管费。

5、接收安置有证残疾人车主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残疾人比例超过生产人员10%,但未达到35%的企业,经民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审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安置比例达到35%的福利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并享受如下税收减免优惠:①从事服务性业务(广告业除外)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②残疾人专用车免征车船使用税;③对适合安置残疾人的企业转办为福利或劳服企业的,经市民政局、市残联会同市国税、市地税局认定并报经省民政厅、省国税局、地税局批准,享受福利企业及劳服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安置比例达到35%以上,未达到50%的福利企业,除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外,企业如发生亏损,可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征增值税照顾,具体比例以不亏损为限。安置比例达到50%以上的福利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还可采取先征税后返还的办法,给予返还全部已纳增值税的照顾。

5、对安置残疾人有证车主的福利企业给予岗位奖励补贴,每岗一次性补贴1000元,由民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三)免费为有证车主提供再就业相关服务。

符合帮助就业条件的车主,由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设定培训专业,免费提供一次再就业培训。培训机构每培训一人,可享受再就业政策性补贴400元,所学专业培训费超出政策补贴标准以外的部分,由车主自付。免费为有证车主提供二次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服务。对愿意外出务工的由职业介绍机构负责组织和输送,减免相关费用。

(四)鼓励车主自主创业。

符合帮助就业条件的车主,具备一定创业能力且愿意自主创业属下岗失业人员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免费创业培训,可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不超过2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五)鼓励企事业单位安置车主就业。

各级企事业单位要积极腾岗、筹岗,主动接纳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车主就业。对主动安置车主就业的单位,按照安置人数给予每人500元的奖励。

四、工作步骤

(一)7月31日前,做好相关工作准备。

1、由市劳动保障局拟定《*城区有证三轮摩托车车主帮助就业工作方案》,经*城区禁止三轮摩托车载客营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

2、召开有关会议,动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以下任务进行腾岗、筹岗。(1)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筹集就业岗位200个,其中市直党政事业单位筹集后勤服务岗位40个,劳务输出及劳务派遣岗位160个;(2)非公经济局负责推荐岗位160个;(3)汉滨区政府负责筹集440个岗位,其中40个属于区直党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岗位。

3、做好技能培训专业设置及组织培训工作。

4、就业安置组将已筹集的岗位性质、单位名称、录用条件、工资标准、上岗时间、办理程序、所需手续等详细情况予以明确,供符合帮助就业条件的有证车主进行选择。

(二)8月10日前,做好主动交车车主帮助就业工作。符合帮助就业条件的有证三轮摩托车车主主动交车后,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车辆回收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由车主本人申请填写《三轮摩托车车主推荐就业登记表》、《三轮摩托车车主技能培训登记表》、《三轮摩托车车主自谋职业申请表》,经就业安置组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做好岗位对接、减免费培训和就业补助金发放工作。

1、对申请推荐就业的车主,由就业安置组填写《有证车主就业安置岗位通知单》,车主凭《有证车主就业安置岗位通知单》到责任单位报到,由责任单位负责做好岗位对接工作,督促接收单位与车主签订用工合同。

2、对申请减免费培训的车主,由就业安置组填写《有证车主技能培训通知单》,车主凭《有证车主技能培训通知单》到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报到,由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组织培训。

3、对申请就业补助金的车主,车主还应提供居住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有无固定收入证明,对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车主,还应由社区居委会出具是否享受退休(内退)待遇证明。对符合申请领取就业补助金条件的车主,由就业安置组填写《有证车主领取就业补助金通知单》,车主凭《有证车主领取就业补助金通知单》、《三轮摩托车车主自谋职业申请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同到指定现场领取就业补助金。

4、符合帮助就业对象条件的残疾人车主自谋职业的,由市残联另外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有证三轮摩托车车主帮助就业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帮助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冯尚勇任组长,叶荷瑞、刘学福、袁子顺、蔡小安、杨大怀任副组长,负责*城区有证三轮摩托车车主帮助就业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尽的工作安排,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逐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人员,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有证三轮摩托车车主的帮助就业工作是确保*城区禁止三轮摩托车载客营运工作有序开展、平稳推进的重要保证,由于帮助就业对象年龄普遍偏大,文化层次低,就业技能缺乏,做好帮助就业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地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车主帮助就业工作有序推进。

就业工作方案篇(7)

积极构建和谐社会,为切实改善被征地农民(以下称“农转非”人员)住房和就业条件。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能承受、群众能接受”原则,以维护“农转非”人员的根本利益、切实保障其住房和就业为主要目标。切实改善“农转非”人员生活条件,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

二、切实改善“农转非”人员居住条件,加强“农转非”安置房建设管理。

一)农转非”安置房建设管理的组织领导

区发改委、建委、规划、国土、房管、环保、消防、监察、财政、审计、、公安、民政、建桥园区办、征地办和各镇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转非”安置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研究决策全区“农转非”安置房建设管理的重大问题。区“农转非”安置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征地办,负责全区安置房建设协调和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农转非”安置房建设管理的基本原则

充分征求被安置对象的意见,一是先行建设或同步建设的原则。安置房项目的前期工作应先于或同步于征地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建设标准统一的原则。同一时期内安置房建设要做到统一设计规范要求标准、统一室内设施安装标准、统一配套设施建设标准。三是公示原则。各安置房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的效果图和户型结构及户型面积必须向被安置对象进行公示。并对其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四是享受政策优惠的原则。全区“农转非”安置房建设用地原则上采取政府划拨方式取得,并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五是项目出资原则。农转非”安置房建设用地的征地及建设资金,由所安置的用地项目业主承担,并在各用地项目交地前全额缴入区财政指定账户专用。六是多渠道参与建设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安置房建设,拓展安置房建设的渠道。七是物业管理属地化原则。农转非”安置房所在辖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农转非”安置房物业管理的牵头责任单位,委托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安置房的物业自治管理。

三)农转非”安置房的规划布点

区国土分局、区征地办及各镇配合,由区规划分局牵头。与全市住房规划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地做好全区“农转非”安置房布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将“农转非”安置房用地挪作他用。若确因建设需要,必须报经区政府批准,由区规划分局负责在附近合适区域进行原面积置换。

四)农转非”安置房的用地保障

相应的管委会应协调项目用地所在镇政府及时向区征地办提供用地范围内住房安置对象摸底等相关资料,四大工程”各项目用地在征地组件之初。并与规划分局、征地办等部门商定“农转非”人员住房安置地点。若安置房建设需要征用土地,则其征地组件工作原则上要与项目用地的征地组件工作同步进行。

五)农转非”安置房建设的资金管理

区政府才向各建设项目业主交付建设项目用地。农转非”安置房建设用地的征地及工程建设资金必须归集到政府指定的账户上专款专用。各建设项目必须在其对应的农转非”安置房征地及建设资金足额到位的情况下。

六)农转非”人员的住房安置

负责辖区内“农转非”人员住房安置工作。安置房建成安置前,各镇街要成立“农转非”住房安置工作小组。各项目业主和区征地办要及时准备好安置户型资料和安置对象房屋安置协议等资料,并将各相关资料交各镇街“农转非”住房安置工作小组进行住房安置。安置工作结束后,各镇街应及时将安置结果(含业主档案)送区征地办备案。

三、积极解决“农转非”人员就业问题,强化“农转非”人员就业培训。

一)健全区、街镇(园区)村(居)委会三级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现有就业服务平台,农转非”人员的就业机构和服务体系。区政府建立包括“农转非”人员在内的统一的促进就业管理机构;整合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就业服务网络。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建立未就业人员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基层组织作用,农转非”人员集中居住的社区增加一名社会保障员(就业辅导员)以及时准确掌握“农转非”人员基本情况,指导和帮助“农转非”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二)出具征地“农转非”人员证明并加盖“市大区征地农转非人员专用章”农转非”人员凭征地“农转非”人员证明和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农转非”人员的就业服务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尚未就业的征地“农转非”人员(校生和已办理储蓄式养老保险的除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户口所在地街(镇)申办《市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街(镇)发给《市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享受政策的时间从发证之日起3年内有效。已办理《市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且尚未就业的征地“农转非”人员,凭征地“农转非”人员证明,享受优惠政策的时间从办理证明当年进行失业证年检时开始计算,但享受优惠政策时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加强就业政策和形势的宣传,农转非”人员的就业宣传。就业宣传动员工作从征地动员期间起即应启动。利用多种形式。要从成功实现就业的农转非”人员中,选拔一批先进典型和自主创业标兵予以表彰,以其亲身体验带动更多的农转非”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就业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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