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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以宣传、学习作为贯彻《条例》工作的突破口,深刻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性,严格贯彻实施。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我们搞好干部工作的标准线,是干部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法规。宣传、学习、贯彻好《条例》是我们厂党委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宣传好、学习好《条例》是贯彻好《条例》的前提和基础,我们从实际出发,分两步进行。第一方面是通过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厂报《一线通》是我厂自办的一份小报,每旬一期,首先我们抓住一线员工非常喜爱她的特点,对《条例》进行连载、解疑。其次通过在厂主页设立专题的方式,建立网络课堂,方便大家查询和利用业余时间自学。第三通过电视台对组织(人事)干部进行学习贯彻《条例》专访,来扩大《条例》的影响。第二方面是组织正规的学习和考核。首先我们通过组织专门会议,由相关领导进行讲解和要求,充分体现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其次通过组织专题知识竞赛、闭卷考试等形式来考核,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这些工作,我们切实做到了让领导干部掌握《条例》,让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让普通党员干部了解《条例》,让广大群众知道《条例》,为《条例》的顺利贯彻执行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奠定良好了的基础。
xx同志在贯彻《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就《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曾做过精辟的论述。我们要求每一名干部都要深刻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在《条例》的贯彻实施方面,坚持做到“四不”,即“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一是坚持《条例》规定的六条原则,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准确理解并始终遵循这些原则,以保证干部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特别是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把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真正做到按标准定取舍,按德才选贤能。三是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严格把好“六关”,即“推荐提名关、考察关、审查关、讨论汇报关、任前公示关和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关”。四是严格遵守《条例》规定的十条纪律,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坚持公道正派。
二、以贯彻执行《条例》为原则,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积极构建适合自身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的完整制度体系。
《条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有十二项制度,但对十二项制度大多只是作了原则规定,这就需要我们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和具体情况,以《条例》为原则,继续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完善。
《条例》规定的十二项制度中,如任职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干部交流制度、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等,我厂过去一直在执行,只是需要根据《条例》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但更多的制度还需要我们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一年来,我们先后根据工作的需要出台了干部辞职制度、干部降职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在坚持《条例》的大前提下,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十二项制度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建立了公开选拔制度、竞争上岗制度、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度、党委会讨论与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以及干部破格提拔使用的有关规定等等。基本建立健全了适合我厂干部队伍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整制度体系。
今年以来,我厂成功进行了两次副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具体操作,通过竞争选拔出9名优秀的副科级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改革措施。厂党委要求,公开选拔工作既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又要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此,我们将在选拔工作中坚持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向社会公开。公开选拔的范围、数量、条件、方法以及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等,通过一定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增加透明度。同时,我们还公布了监督电话,使整个选拔工作置于大家的监督之下。二是坚持逐轮筛选,好中选优。笔试、面试、考察各环节都是方案早出台、早公布,做到先定原则后定人,真正体现平等竞争、公正竞争。三是坚持严格的工作纪律,加强监督,保证选拔工作的公正性。这两次公开选拔工作,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在两个方面有所创新。一是在考试内容和题型的设计上,更加注重针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和特点实际。如在笔试和面试中,主要测试领导干部平时掌握的必备知识,测试思维、应变、表达和处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发复习提纲,不引导应聘者去死啃书本。考出真水平,避免了高分低能现象。二是将在公开选拔工作中配套运用考察预告、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试用期制等近年改革的新成果。通过公平公正的选拔,确保了提拔人选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保证了提拔的能人尽其才、努力工作,落聘的心服口服、不背包袱。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今后全厂干部选拔任用上我们将逐步完善,进而全面推进各项制度的实施。
三、坚持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扩大民主监督的有效参与。
江**同志在XX年“七一”重要讲话中提出,要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这为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参与指明了方向。《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在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了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进一步体现了扩大民主的要求。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准确识别干部,选准用好干部,防止用人失察失误的需要。我们的干部,生活工作在群众之中,干部的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只有通过群众的广泛参与,在干部工作中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才能选拔出党和人民满意的干部。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需要。使那些拉关系、走后门的人,在民主的光照下暴露无疑。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需要。在干部工作中走群众路线,把那些人民群众满意和拥护的干部选拔上来,就是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最大维护,就能够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必须深刻认识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在干部工作中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为了靠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避免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出现,我们坚持在干部讨论决定中严格履行程序,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用,必须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充分讨论,改变举手表决的老办法,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这样真正做到了讨论干部由集体作出决定。这些规定是党委委员的民力得到了充分发挥,增强了班子成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有的委员说,这样改革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我们才真正的感到手中的权利实实在在,也感到自身责任的重大。
四、以对干部负责、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负责的态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好后备干部的教育监督工作。
长期以来,我厂党委十分重视对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我们认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基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确定后备干部工作中,一是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六项基本条件为依据,把好后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关。从关键岗位、知识层次高、实践经验较丰富的、优秀的年轻干部中确定后备干部,要注意达到选择面大,视野宽广的要求。二是注意完善结构,选拔后备干部要综合考虑年龄结构、知识、专业、经历、气质方面的诸多因素,注意今后提拔使用时,能否与班子其他成员形成优势互补、性格气质相容、通力协作的领导集体。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11月-12月,区委组织部在全区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委组织部对此次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晓云同志亲自参与监督检查方案制定,并对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严格把握检查监督工作的重点环节,注意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二是要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形成综合汇报材料,向部务会汇报,认真督办落实;三是要对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明纪律,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把握关键,突出重点。此次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工作主要采取各单位自查和组织部重点抽查两种方式进行。各单位自查主要是对**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落实措施,及时整改。重点抽查主要由区委组织部采取“一听、二看、三问”的形式,对部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一听”,即听取单位党委(党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做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汇报。“二看”,即查阅单位**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推荐、差额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程序等方面的资料。比如在民主推荐环节,重点是看参加推荐的人员是否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确定的考察对象得票及排名情况;在考察环节,重点是看是否按照规定范围征求了意见,对干部群众反映的考察对象的问题是否进行了调查核实;在讨论决定环节,重点是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是否达到规定人数,参加会议人员是否进行了讨论、充分发表了意见;在任职环节,重点是看对讨论决定的人选是否进行了公示、任职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等。“三问”,即就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仔细询问,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意见建议。
三、狠抓整改,提高水平。从此次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单位都较好的贯彻执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万盛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二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三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进一步扩大;四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五是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进一步形成;六是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区委组织部针对这些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责任人员,严格按照要求限时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区委组织部。通过认真开展此次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大了督促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力度,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
根据你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的通知》(川组通[20__]45号)的要求,省人口计生委党组对20__年7月以来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分析。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和《办法》
党组高度重视《条例》和《办法》的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工作。《条例》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委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事部门相对集中时间,认真学习,准确领会,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悉《条例》、《办法》,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办法》,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办法》。委党组中心学习组把《条例》和《办法》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了专题学习。委分管人事的领导多次组织委人事处、直属单位分管人事的领导和人事干部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加深对《条例》、《办法》的理解,对照《条例》、《办法》及“十条禁令”和“进一步服务党员干部的十八条措施”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查找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了学以致用。
二、严格执行《条例》,选准用好干部
《条例》颁布以来,委党组坚持以《条例》为准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近年来,委党组根据《条例》规定,制定并完善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和考察责任制。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委领导牵头,人事、党办、纪检监察分别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对象、考察时间以及考察组的组成等预先告知群众。在考察中充分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听取考察对象的领导、同事、下级和群众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考察方式上,既采取个别谈话,又采取一定范围的无记名民意测验。考察材料力求做到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考察结果由委党组指派专人向考察对象反馈并实行考察责任制;三是实施有效监督,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与干部选拔工作,对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凡晋升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下发正式任职通知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坚持有反映必查证。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不予任用。不影响任用的,也要向本人“打招呼”,敲警钟。对反映的问题足以影响任用但一时又难以查证的,暂缓任用;五是实行干部任免表决制。党组讨论提拔处级干部时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有效地防止了“一言堂”现象发生;六是实行试用期制。从1999年以来,我委机关凡晋升处级职务的干部,都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这些措施使我委的干部任免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实践证明,效果较好。
20__年7月以来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对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进行调整、交流、轮换共40人次。其中,处长转任调研员2人,副处长晋升处长4人,助理调研员晋升调研员1人、转任副处长3人,确任干部助理调研员1人,主任科员晋升副处长8人、晋升助理调研员6人,副主任科员晋升主任科员8人,科员晋升副主任科员2人。交流到直属单位任职5人,这些干部的晋升、调整和交流均按干部任免的任职条件,在编制职数限额内调整,没有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
三、切实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我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做到了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程序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在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方面,领导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条例》、《办法》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委分管领导带领人事部门的同志在干部任用的各个环节上坚持原则,积极给党组当好参谋,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积极参与干部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了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
几年来,我委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严格执行《条例》、《办法》规定的各项程序。坚持“五公开”(职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委的干部任用工作得到了省直人口计生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同。
四、认真落实“十条禁令”和“十八条措施”,规范人事部门干部行为
按照“十条禁令”、和“十八条措施”的规定和要求,委党组和人事处认真学习,并将《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行为规范》贯彻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具体实践中。委党组要求人事干部认真做到:1强化政治观念。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干部;2强化组织观念。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3强化法制观念。模范执行《条例》规定的“十不准”,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程序不变通,不走样,严格按程序办事,自 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选人用人的程序准确到位。
在规范办事程序方面我们也做了大量具体细致的工作。特别是人事处在承办干部任免材料中,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认真规范干部任免材料。凡是要报省委审批的,从请示报告的内容,党组讨论记录、纪要,民主推荐情况,考察报告的撰写,到任免报告表的填写制作以及收集拟任副厅级干部个人的照片、制作软盘等,都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办理。对委党组管理的干部任免,也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规范任免材料。在材料内容的填写上,做到了客观、准确、细致,不重、不漏,不犯技术性的错误。
编者按:干部任前公示制是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前提下,扩大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增强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工作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任中监督是对选任全过程监督的关键环节。任后监督是确保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取得良好效果的必要保证。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环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只有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任前、任中、任后全过程监督,才能有效遏制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干部任前公示制是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前提下,扩大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增强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工作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一是宣传工作要到位。在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过程中,要广泛宣传,引导和鼓励群众了解公示制,关注干部任前公示,并积极参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二是公开选拔条件。干部任前公示关键要让群众了解情况。因此,要对选拔时间、地点、考核方式以及竞岗职位的标准与个人素质要求等应当公开的内容,做到提前预告。三是公示的内容要全面。进行干部任前公示,就要把党的干部标准交给群众,把岗位对拟任干部的要求告诉群众,把拟任干部人选的拟任职务和基本情况公布于众,让群众明确监督的内容,明明白白参与监督。对拟任干部的自然情况与拟任职务以及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以张榜公布及电视、报纸、媒体、网络等传媒形式向大众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任中监督是对选任全过程监督的关键环节。一是要严格纪律。要制定严格的考试选拔纪律,对竞岗人员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使选拔工作始终处于纪律的严格约束之中。二要严格程序。要规范选拔程序,根据选拔方案,严格按照自我推荐、群众评议、公开考评、现场公布、任前公示、使用任免等程序,层层把关,逐步实施,确保不走过场。三要严格评审。要严格按照标准,广泛吸纳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注重群众的公认程度,避免选人用人上的失误,防止少数人暗箱操作。四要严格责任。预防在先,防微杜渐,对考核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临时动议”、“一言堂”或少数人说了算等违纪行为,调查核实后,要立即取消有关竞岗人员资格,严格追究违纪人员的责任,确保依法办事。
任后监督是确保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取得良好效果的必要保证。一是建立聘任试用制,对经公开选拔考核后聘任的干部试用一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以便在具体岗位上进行锻炼和考察。二是建立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制度,始终做到警示教育防范关口前移。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指定专人,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政承诺书》、组织学习有关党纪条规等,进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三是建立定期考评制度,始终做到管理与监督并重,激励与约束同行。定期对试用期内的领导干部进行岗位政绩和廉政情况审查评估,分类建档,综合评定,及时调整或解聘不合格者。另外,考评结果还要始终与干部奖惩和选拔任用相结合,确保考评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公正性。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的调研报告
一、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在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过程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出现了新的特点,选拔任用的程序越来越严格、规范、细致,干部考察考核的内容和范围越来越广泛,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监督意识明显增强。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还存在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的难题,实际工作中表现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况:
1、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竞争上岗工作中,应考人员的临场表现和实际德才评定之间存在矛盾。经过我局近几年的实践,竞争上岗在程序、内容和形式上已基本成形,日趋规范。但另一方面,程序和形式基本固定,笔试面试类型存在雷同现象,一些干部已基本掌握了应试技巧和规律,实际工作中,确实发现少数考试型干部难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难以达到所预期的目标要求。二是干部提拔的方式没有突破性进展。目前干部提拔方式主要还是常规提拔和竞争上岗两种,对新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还缺乏深入研究和探索,各种任用方式之间还缺乏有效的衔接。三是破格提拔还没有规范化、制度化。上级对破格用人标准不明确,难以把握,破格用人环境还不够宽松。
2、干部交流存在一定难度。
干部家庭实际问题的增多,对干部交流的影响比较大,特别是对上有老、下有小或家里有病人的干部,从人性化角度,领导不愿意把他们交流到偏远的单位,而有些人又不适合到局里工作。此外,把一些干部交流到条件稍差的单位,有些干部的思想工作又不太好做。
3、对干部监督还有漏洞。
有的科室长、分局长对干部的监督抓得不够严格,特别是对放手使用与严格管理把握的不是很好,有的虽然做到了放手使用,但忽视了严格管理。此外,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怎样做到既严格监督,又合情合理合法的措施和方法不够多。
4、干部选拔任用还受到人情关系的影响。
由于干部选拔任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且必须取得超过一半以上的推荐票,才能进行组织考察环节。因此,造成一些敢想敢干的干部不得不考虑自己的人际关系,工作中有怕得罪人的思想顾虑。此外,在民主推荐中,一些干部以亲疏关系决定投票人选,使用人的不正之风时有存在。
二、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的主要措施
1、加强民主参与机制建设,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通过推进干部工作的民主化,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建立起一整套民主的运行机制,使群众在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党的干部标准和干部政策,参与选拔、管理、监督干部等各项工作。一是要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群众对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全过程都享有知晓、了解、质询的权利,这是最基本的民主权利。为保证这些权利的实现,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考察预告制,全面实行“任前公示制”。二是要扩大群众的参与权。正确引导群众,并创造条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才能拓宽视野和渠道选准人、用好人。三是要扩大群众的选择权。必须以群众满不满意、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为重要标准,努力把党组意见与群众意见科学地统一起来。四是要扩大群众的监督权。要认真抓好任前公示制,加强群众监督。要完善民主评议制度,切实发挥好民主评议制度的监督作用。
2、加强竞争机制建设,拓宽渠道,不拘一格用人才。
积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完善竞争上岗制度,进一步扩大竞争上岗的职数和范围,解决好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问题。地税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才为先的观念;必须把实施“人才强局”战略放在地税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营造一个有利于人才成长、鼓励人才干事、支持人才创业的良好环境。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要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干成事和不出事”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干部队伍中来。
3、加强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建设,切实扩大民主,做到考实评准,对干部做出准确评价。
通过考核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科学合理的方法,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举贤荐能,拓宽选人视野,给更多的人提供施展才能的机会,要使人才资源得到科学、合理、有效的开发,进一步完善激励竞争机制,要使竞争上岗成为“真才实学的竞争,工作业绩的竞争,群众公认的竞争”,促使其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促进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一是要认真搞好民主推荐工作,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提名的必经程序,同时理好民主推荐与组织把关的关系,根据干部所处的特定环境和条件,对民主推荐、测评等结果进行认真综合分析,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二是 在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时,注意考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三是考察工作“阳光作业”,实行考察工作预告制度。四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行实绩考核,
4、加强党组讨论决定干部相关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切实实行研究决定干部预告制。党组研究干部任用,必须提前通知党组成员,让他们在会前能对所要研究干部的情况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在研究干部时有话可说,有意见可提,提高党组研究干部的质量。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研究决定干部任免。积极推广党组讨论任免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在严格票决程序的前提下,不断扩大票决干部的范围,以切实发扬党内民主,集中集体智慧,做出正确的用人决策。
5、对干部交流工作实行双向选择,建立健全干部交流工作机制。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在全县地税系统实行“单位选人和个人选单位”的双向选择工作机制。具体方法是:在交流时,采取个人报名选择科室和分局,科室和分局根据报名情况选择确定本单位人员,对落岗人员待岗分配,只发生活补助费用。通过这种方式,合理配置人才和干部资源,充分发挥人尽其才、人尽其能的优势,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优化干部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不干事的人被淘汰,干坏事的人被除名”, 使有限的人力资源得到科学合理配置, 有力地促进地税事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认识和体会
1、从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背景来看,要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党建的重要任务。从1995年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到干部任用工作条例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不少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监督制度。这次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说明当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形势比较严峻,用李部长的话说已经到了必须与之作坚决战斗的状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本身存在问题,选人用人公开透明度还不够,群众满意度还不高,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管理干部的职能部门要有危机意识,要更加深入地反思我们所从事的工作,每一个组工干部都要强化责任意识,忠诚履行职责,提升执行水平。具体来说,在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中更应率先垂范,对自己的要求要更严、标准要更高。
2、从四项监督制度本身来看,对组织部门既是一个紧箍咒,更是一个护身符。说它是紧箍咒,因为《责任追究办法》中明确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是责任主体之一,违反规定是要追究责任的。但同时《责任追究办法》也规定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或者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明确了报告事项,完善审核程序,将关口前移;《离任检查办法》、《一报告两评议》进一步强化了对市县党委书记的监督,促使他们正确行使选人用人权力。四项监督制度明确规定有些事项是“高压线”不能碰,是“雷池”不能越,对于组织部门来讲,它是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的“尚方宝剑”,也是一个护身符。
3、从四项监督制度的落实来说,必须要有配套措施保证执行到位。制度的出台关键是执行到位,不能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是个系统工程,在推进干部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畅通监督渠道方面,都要有相关措施。具体到有关措施,如《有关事项报告》,在组织部门由哪个处室受理、答复?纳入什么选拔任用哪个环节、如何操作都有待明确。
二、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第六条中第六款规定“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从王亚丽案件中看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干部信息审核至关重要,由此想到我们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要更严格更规范。目前,市委组织部管理的档案有2500多份,其中在职干部1250多册,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市管干部档案的审核管理。去年,对原有市管干部档案中“三龄一历“组织力量进行审核,已提交监督处待认定;对于新提拔市管干部档案进库、新进档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特别注重对干部出生年月、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档案材料真实性、可靠性的审核检查,不让虚假档案材料蒙混过关。进一步强化干部档案转递和查借阅管理,所有档案原则上不外借,查阅档案须办理审批手续,安排专人陪同查阅,确保档案的安全。组织力量加快干部档案原件系统建设,早日实现无纸化查阅方法,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快捷和安全。
2、坚持原则,严格规范,阳光操作。涉及到选人用人、群众关注的工作,特别是公务员考试、公务员登记、大学生村官选聘、归口管理单位进人、公开选调等工作,要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办事,有关政策、操作流程、答复口径,能公开的内容全部进行公开,最大限度地实行阳光操作。
近年来,市坚持“客观、公正、适时、适度”的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实行了“三四五”工作法,大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全程公开,进一步破除了干部工作的封闭性和神秘化,增强了选人用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
“三”即指操作上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机构人员。指定干部科、干部监督科和部办公室为干部信息公开责任科室,每个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干部信息公开工作,并进行明确分工,干部科负责提供需要公开的信息,部办公室负责对外联系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开,干部监督科负责处理干部群众反馈的意见。二是明确公开时限。根据需要公开信息的不同,规定了相应的公开时限,例如,要求干部工作政策要随时公开、选任干部信息要提前公开、选任结果要及时公开等,确保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明确制度保障。先后建立了预告制、公示制、公告制等干部信息公开制度,保证了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做到常规化和规范化。
“四”即内容上实行“四项公开”。一是公开干部工作政策。把“群众希望了解的”和“需要群众了解的”主要内容作为重点,选择《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等政策法规向广大干部群众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明白怎样选人。二是公开选拔职位和职位要求。在每次选拔干部前,将领导班子职位空缺情况、拟推荐的职位情况、任职资格条件等内容公开,让干部群众明白要选什么样的人。三是公开考察事项。在进行考察时,公开考察人选基本情况、考察内容、考察程序、考察组成员、考察组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等,落实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加大对考察工作的监督力度。四是公开选拔任用结果。干部任用前,要将干部的有关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向干部群众公开,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无问题再办理任职手续,并及时公布具体任职情况,使干部群众知道选了什么样的人。
“五”即方式上采取“五种方法”。一是会议传达法。对新出台的干部工作政策规定,采取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传达学习,由有关领导进行领学,原原本本地传达原文,提出学习目标和纪律要求,并抓好督查和抽查,确保学习效果。二是集中培训法。对一个时期需要重点学习的干部工作政策,采取举办培训班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邀请上级专家和经验丰富的同志讲课,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测评。三是宣传报道法。对应该让广大干部群众普遍知晓的内容,在《市情》和“组工”网站开辟了“组工政策解读”专栏,采取连载、问答等形式解读干部工作政策。同时,认真总结干部工作好的经验做法,积极联系在报纸、网站、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刊登、播发,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四是通知公告法。对干部任免事项,全部在金宏办公网和“组工”网站通知进行公开。在采取“两公开四差额”、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干部时,将拟选拔的职位情况、任职资格条件、选拔方法和程序等内容,采取在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告、在金宏办公网通知和在有关单位张贴通告等方法,向广大干部群众公开。五是分别反馈法。对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提名、推荐、考察、票决等相关情况,采取个别面谈、书面通知、当场公布等形式,向有关人员分别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