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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监管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8-20 07:18:19

运营监管论文

运营监管论文篇(1)

基于非线性制作网络系统数据库系统,实现集中、统一的素材管理模式。各栏目可以方便地共享使用素材库内容,用户可以按照用户名、上载时间、素材类别、素材名称等多种条件进行组合查询、检索和统计。

素材的删除管理

记者或编辑对素材所作的删除为一级删除,可以手动删除素材,自动删除软件。系统管理员对一级删除的素材所作的删除为二级删除。在删除素材时对所删素材进行引用性自动判断,自动提示有引用关系的节目素材,避免有用节目素材被误操作,进而确保素材的安全。

素材的访问权限管理

通过非线性制作网络系统管理员逐一就每个用户对素材的访问权限进行严格设置和管理,保证只有授权用户才能处置节目素材。

非线性制作网络系统数据库的备份

采用冷备份和热备份相互支持的方案。冷备份可使用在非线性制作网络系统中不同的终端。冷备份可以将数据安全恢复,保证数据安全,热备份对在使用中的数据进行备份,保证使用数据的安全。

安全管理

(1)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网络结构,是确保非编网络安全可靠运行的关键。网络结构的安全就是尽量消除非线性制作网络系统中的单点。长春电视台的非线性制作网络系统为双网络结构:即基于SAN结构存储千兆光纤网和基于IP技术的千兆以太网。光纤交换机、以太网交换机采用冷备份冗余设计,所有备份交换机的配置文件提前设置,用以保证当交换机出现故障,可以短时间内启动备用设备。而所有服务器全部采用主备方式和冗余设计,有效避免非线性制作网络系统的单点故障。

(2)非线性制作网络系统的应用软件应开发设计自动保存功能。数据库文件,包括制作素材文件及相应的时间线信息应定期自动备份,防止非线性制作网络系统突然瘫痪。

(3)设置了各类操作权限以防止网络系统遭受破坏,同时还隐藏了共享目录,防止用户误操作或恶意破坏删除重要的共享素材。

(4)素材盘保护功能。为避免非法数据写入,防止非法操作破坏素材的完整性,将FC-SAN素材盘符从系统资源管理器中去除。

运营监管论文篇(2)

关键词:组织变迁;协同管控;运营监测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36-0212-03

一、研究背景

在加快推进“两个转变”、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以及“三集五大”工作全面开展的大背景下,国家电网公司在总部和省市公司层面开展了三级运营监测(控)中心建设。目标是搭建集全面监测、运营分析、协调控制、全景展示、运营数据资产管理于一体的综合管控平台,有序高效开展监测、分析、运营数据资产管理、协调控制与全景展示等五项业务,实现对公司主营业务活动、核心资源以及客户服务的全天候、全方位、全流程24小时在线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异动和问题并协调解决,促进公司资源全面集约与高效利用、业务紧密衔接和高效协同,不断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与效益。运营监测(控)中心(以下简称运监中心)自2012年底正式投运以来,有效支持了电网企业的管理运营,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是,作为一项管理创新,受现有组织架构、管理机制、数据支撑以及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影响,运监中心在建设和运行中也出现了诸如横向协同能力不足、业务范围有待拓展、数据支撑保障不足、辅助决策作用难以发挥等问题。本文基于协同理论,结合上述现状问题,对运营监测(控)体系的建设和完善进行了研究探索,并提出了今后的优化思路。

二、理论基础

1.协同理论

协同管控,即以企业组织结构为基础,打破业务部门的壁垒,发挥生产设计资源和项目管理资源集中化优势,促进企业的经营、生产和管理相联动。协同管控的目标是通过企业内部全责界定和资源配置等方式,作用于组织内部的利益相关者,以此间接引导组织朝战略目标迈进。[1]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波特在1985年发表的《竞争优势》一书中,强调了“协同作用”对企业集团的重要性。企业集团协同效应指企业集团的资源在整体性协同后可以发挥的整体会远远超过各项资源自身的功能之和,具体体现在分工协作的聚合效应、激励效率效应和资源优化配置效用,主要通过协同管控实现。

2.“四协同”理论探索

本文基于波特对“协同作用”阐述,结合当前运监中心定位发展,提出“四协同”管理目标,即通过优化业务发展方向,发挥运监中心在战略协同、业务协同、管理协同和资源协同等方面优势,促进公司向精益化变革方向转变。战略方面,自上而下参与公司决策,塑造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合力;业务方面,打破传统条线管理,深化“三集五大”横向沟通;管理方面,以流程为抓手,提升流程持续优化;资源方面,最大化资源配置。

为了实现以上协同管控的目标,需要在目标、组织、横纵向链接等方面协同管理。首先,目标是协同管控工作的前提。它要求企业在制订各部门相应的任务和考核指标时,不局限于该部门的职责和利益,而是以企业总体的协同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其次,组织是载体。在组织层面,为应对经营环境的实时变化,提升内部运营效率,必须建立一个与协同管控相匹配的组织结构,运监中心的建立就是这样性质的组织。第三,做好纵向和横向协调链接工作,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才能有效提高,企业价值链才能持续优化。运监中心的建立,即旨在通过目标、组织、横纵向链接管理,充分运用协同管控的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公司迈向可持续精益发展轨道。

三、基于“四协同”理论的运营监测体系三层面实践构想

基于“四协同”和组织设计相关理论,考虑当前运监中心发展面临问题,本文提出了运营监测体系三层面实践构想(如图1所示),即总体提升运监中心战略定位,强化战略协同目标,优化业务范围,明晰责权体系,设计与战略定位相匹配的组织模式,加强数据资产管理,做实业务协同、管理协同和资源协同载体。

1.战略层:提升中心定位层级

将运监中心打造为公司级运营协同中心,提升横向协同话语权。专业化管理使得企业在纵向上具有强大管控力度,而专业条线之间横向协同坚如壁垒。[2]因此,战略层面,需将中心定位为公司级运营协同中心,赋予充分的管控权限,其组织设计应处在决策层与管理层之间,从而真正实现增进战略协同。

2.业务层: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优化业务体系,强化“四协同”

基于战略目标出发,自上而下优化业务体系,即以公司战略目标为纲,分析各项业务在执行过程中对既定战略目标和重点工作目标的偏差情况,确保既定战略目标的实现。横向上,中心积极参与公司前端重大运营决策,如综合计划和预算、项目规划建设、资金运作、资产处置、物资招投标采购等重要业务活动,从各环节工作衔接、平衡资源分配等角度提出第三方意见建议,着力发挥“事前引导”的作用;纵向上,明确各级运监中心工作界面划分。基于集团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三级定位,明确三级运监中心各自工作重点,实现分层、分级监测。

强化流程监测,以部门内操作价值为基石、跨部门协作价值为方向,自下而上实现企业级合力型价值链。流程监控执行方面,强化企业级跨专业流程各环节监控,发挥“事中纠偏”的作用。流程精益优化方面,运监中心是流程持续优化提升的推动者和组织者。以公司业务过程的执行绩效、合规等为主要目标,运用精益管理工具,深入分析流程瓶颈,实现对现有业务流程的优化,提升工作流程效率和效果。

3.支撑层:变革组织,提升数据资产管理

(1)打造中心升级版,推进运监组织向网络化、柔性化演进。依据组织变迁理论(如图2所示),企业组织架构发展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具备外形扁平化、运作柔性化、结构网络化等多种特点。[3]公司运监中心诞生即是向组织形态灵活化、多样化迈进的重要探索,标志着企业从单一的纵向组织架构向横向型组织转变。但由于当前实体组织缺乏业务实质,导致协同管控无法落地。因此,要提升中心业务运作能力、强化实质性协同管控,需要建立以核心业务部门为支撑、具有横向协调管理职权的网络化、柔性化运营监测体系组织,并赋予与业务部门不同的职责权限。[4]

1)在组织设置上,运监中心应介于决策层与管理层之间,直接对公司决策层负责,辅助决策层开展开展工作,业务部门对运监中心进行业务、资源等支撑;2)在职责定位上,运监中心主要负责重大事项的横向协同,参与重要业务决策,具有相应的横向协同管理权限;3)在人员的构成和工作的组织实施上,运监中心由专职人员和业务部门复合业务人员组成,专职人员主要负责运监工作的组织实施、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公司运营目标的实施,确保运监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方向有序开展,辅助支撑公司运营目标有效落地;复合业务人员主要负责运监中心的业务支撑,按要求开展运营业务的监测、分析,按需参与重大事项的调研分析等工作,工作上接受运监中心和业务部门的双重管理,以支撑运监工作为主要职责,运监中心对其具有管理和考核权。该模式能够有效克服中心人员与业务相脱离的缺陷,既保障保证中心工作人员与业务的紧密衔接,提升运监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又有利于运监中心统一组织、从跨专业角度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运营管理中的横向协同作用。

网络化运监体系组织在执行运作中,要按照“选育用留”四个方面进行人员管理。1)人员选拔方面,坚持择优选拔、一专多能原则,从各专业部室原有综合性较强、业务较广的资深人员选取,以便人员可以全面把握定向业务。2)培育方面,坚持岗位练兵、培训上岗原则,打造一支能够胜任省市两级监测分析联动,专业互补的分析型、复合型团队,以成功塑造一批精通特定电网业务,熟悉其他专业基本知识,精于监测分析、信息技术应用、数据挖掘,了解跨专业、跨部门业务的综合型、复合型人才。3)用人方面,打破运监中心内部界限,实行监测分析督办一体化运作,省市两级联动开展工作,在确保部门“内部协同”的基础上,更好地实现“外部协同”。建立灵活合理、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并辅之以科学适当的绩效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4)晋升方面,坚持专业条线和管理条线双晋升通道,既可横向跨业务部门流动,又可按管理岗级晋升,为人员发展提供相对广阔发展空间,将运监中心打造成为人才培养基地、干部培养摇篮。

(2)深化大数据应用,打造公司级运营数据管理中心(如图3所示)。运营生产数据可以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情况,为企业战略决策的制定,业务分析的开展提供依据,是企业重要的公共资源和资产,对公司业务体系的协同具有支撑作用。

要适应大数据发展趋势,需要建立以各部门业务系统为支撑,适用于公司战略发展和运营优化的公司级运营数据管理中心,赋予运监中心对其归口管理权限。通过构建公司级运营数据中心,将各个业务系统的源数据汇集到运营数据库中,并通过运营监测(控)平台进行全方位挖掘应用。[5]这种方法可以彻底打破现有不同部门各个业务系统之间的壁垒,真正实现业务数据的共享。业务部门也可以通过运营监测(控)平台,调用本部门之外运营数据,展开运营发展策略制定,生产经营活动分析等方面应用,大大降低信息使用成本,提升部门工作效率。

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业务体系的协同运作。一是业务数据标准化处理,通过制定编码规则,实现数据编码的统一,提高数据管理的规范性;二是业务数据质量检验,按照数据接入要求,对接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及时性进行日常检验,提升数据应用的效率;三是数据质量及应用评价,定期对数据质量、业务部门数据应用的情况评价,不断完善运监中心作为数据资产管理归口部门的管理职能。

四、预期成效

1.促进公司发展由“价值提升”模式向“价值倍增”转变

通过构建三层面实践构想,使得中心在“四协同”方面话语权更强。通过突破原有组织结构、业务模式、分配方式的局限,深入整合各业务部门和流程,打通业务壁垒,聚合部门优势,发挥协同效应。依托对人员、资源和数据的融合优势,更有助于掌握运营活动全链条各环节状况,及时发现管理真空地带和专业条线管理中的盲点,明确努力方向,最终实现集团运营由“价值提升”向“价值倍增”模式转变。

2.促使企业决策由“定性分析决策”向“定量分析决策”转变

传统的企业管理由于不同资源的管理者之间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以及业务部门之间的绩效考核目标并非完全一致,分管领导基于本部门的需求和利益做出的决策带有一定的部门主观性。从过于主观的“定性分析决策”向客观理性的“定量分析决策”转变,需要借助业务运营的实际数据以及科学可靠的分析体系。因此立足于运营监控体系,共享整个企业的数据与信息,使用先进的数据处理方法和评价工具,有助于领导者实现定量分析、客观决策。

3.促使公司管理由“线下监督”向“线上管控”转变

通过问题追查、审计等“线下监督”进行的管理往往是事后的、被动的。在建立起具有横向监测管理职能的组织体系、系统平台、制度机制的基础上,运营监控中心可以实现对运营业务的全过程监测分析,线上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从而起到防范风险、解决问题、提升管理效率以及辅助决策的作用。展望未来,借助运监平台的海量数据、多元资源和线上分析功能,可以形成公司监测、管理和控制的自动化闭合环路,成为管理层决策的得力助手。

参考文献:

[1]洪光辉.基于协同管控的企业组织结构设计及其协同路径研究[J].建筑经济,2012,(3).

[2]赵铁塔.淮北矿业集团管控模式研究与应用[J].煤炭经济研究,

2012,(5).

[3]程志超.基于组织竞争力的三维组织设计模型[J].科技管理创新,2006,(10).

[4]顾小姣.基于现代企业的战略管控模式研究[J].经营管理者,

运营监管论文篇(3)

1980年9月,15岁的王竹泉怀着对“自动化”的无限憧憬考入了北京科技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1984年7月大学毕业之后被分配到冶全工业部鲁中矿山公司工作。1985年初,冶金部在青岛组建面向冶金矿山系统的成人高校,王竹泉被选派作为会计学专业教师赴东北大学进修学习两年,从此与会计学科结下了不解之缘。

王教授早期学术研究多是与专业教学结合在一起的。他有意识地将专业课程教学作为发现研究课的机会,井对捕捉到的研究课题进行深入研究。1999年,王教授考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导师罗飞教授。他谦虚好学,很快发现了自己学术研究的不足,“就会计论会计”,缺乏系统的理论创新。从此,王教授开始研读经济学、管理学的经典著作,从中寻求思想火花和创新灵感。在此期间,他尝试将会计监督、财务管理等纳入公司治理结构中进行考察,将现代企业制度的研究与会计研究,财务研究紧密联系起来,井取得了初步成果,在《会计研究》等刊物发表了《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论国家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应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等关于“国有企业财务与会计监督”的系列论文,该系列论文获得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

2002年博士毕业后,王竹泉教授独辟蹊径,开启了致力于原始创新的学术之旅。王教授率先将利益相关者理论引入会计理论的研究中,提出了“利益相关者会计”命题,以会计信息与利益相关者经济利益关系分析为基本立足点,创建按利益相关者结构特征的企业分类方法,并在研究不同类型利益相关者会计信息需求及其会计行为共性、会计行为偏好的基础上,分两条路线深入展开利益相关者会计的研究,一是适应利益相关者治理要求的财务报告改革研究,提出一种“既能够全面揭示企业总体价值增值的形成过程和分配状况,叉能够对各类利益相关者所享有的权益做专门揭示的财务报告模式’,井对“揭示企业总体价值增值形成过程”这一关键核心技术的实现进行深入研,建立“基于业务流程管理的企业价值增值报告模式”。二是利益相关者财务披露监管的研究。在对利益相关者财务披露监管偏好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按利益相关者结构特征对企业进行分类、建立按利益相关者监管偏好进行分工监管”的财务披露监管新思路,井按这一思路系统探索财务披露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创新。研究成果《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会计监督研究》获湖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一等奖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运营监管论文篇(4)

关键词:企业年金;委托;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4-0048-02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已经进入老龄社会,中国的老龄化趋势同样不容乐观,预计到2014年老龄人口将达到2亿,2026年3亿,2037年超过4亿。人口老龄化给中国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在这种严峻形势和全球背景下,发展企业年金制度已经成为世界趋势。2005年8月1日,29家金融机构被赋予企业年金管理资格,标志着中国企业年金业务正式进入市场化运营时期。资本市场中的风险也是无处不在,企业年金基金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面临着众多的风险。

本文将针对企业年金基金运营过程中的一类非常突出的风险――委托风险的管理问题进行论述和分析,从多个角度提出企业年金委托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有助于中国企业年金基金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企业年金委托风险现状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中各大主体之间形成了多层委托链条。在委托链条中,首先由发起人和受益人委托企业年金理事会管理本企业的企业年金事务;受托人则受企业年金理事会之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双方是信托关系;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分别行使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投资管理、账户管理和资产托管职能;以上主体都可能会委托中介机构行使相关职能。在如此复杂的委托关系中,任何一方当事人的道德风险都会直接损害员工利益,而若干当事人合谋则会带来更大问题。

二、企业年金委托风险多角度探析

(一)从多重复杂性角度分析

1.多重复杂性增加了委托风险产生的概率。在企业年金委托关系中涉及众多行为主体,其多重复杂性的委托关系使得企业年金运作的风险控制链加长。企业和职工自愿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但其整个计划的整个实施过程需要通过受托人、中介机构、实际管理机构等多重关系才能到达受益人,而各家机构在信息沟通、投资风险策略等方面都很难完全一致,因此加大了风险产生的概率。

2.多重复杂性委托关系使得监管难度增加。除了运营主体外,企业年金运营过程中还有多方机构参与企业年金运作的监管。因为企业年金多重复杂性委托关系使得参与企业年金运作的各个运营主体分别隶属于不同部门的监管,因此其所面临的监管主体也不尽相同。重复杂性委托关系使得对年金的运营监管,需要各个监管部门相互配合,因此,其监管体系的构架要突出其统一性、高效性。

(二)从主客观原因角度分析

1.主观原因。企业年金中的委托关系引致风险问题的主观原因在于企业年金委托各行为主体之间利益目标不一致,企业年金人主观上存在着作出不利于委托人利益的行为选择的倾向。根据“经济人假设”,法定受托人作为具有独立利益的经济人,其最终目标是追求自身货币收入和非货币收入的最大化。由于企业年金在实际市场化运营过程中,受托人又将一些专项工作交由受托人、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等人负责,使得各人有机会按自身利益出发作出行动选择,因此如果各人在基金运营过程中的行为选择更多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而忽视年金委托人的利益,就会产生损害委托人利益。

2.客观原因。由于各方利益目标不一致,企业年金委托关系主观上存在着人作出不利于委托人利益的行为选择的倾向。

第一,信息不对称。在企业年金的多重委托关系中,委托人由于欠缺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对各方人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委托人难以作出准确判断。作为企业年金人的金融机构则对年金基金的运营状况、自身工作努力程度和金融市场政策与信息的掌握上都具有绝对优势。

第二,契约不完全。现实中的企业年金委托契约往往是关系契约,是从宽泛的角度去约束各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只对总的目标、广泛适用的原则、偶然事件出现时的决策程序和准则及解决争议的机制达成协议。

第三,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不匹配。从追求年金最终收益最大化的角度来说,剩余控制权应当交给那些拥有信息优势并有较高专业和决策能力的即人一方,而将企业年金的剩余索取权交给企业年金委托人,但在实际掌握企业年金基金剩余控制权又无须承担后果的情况下,企业年金人就有机会在企业年金具体运营决策中追求自身利益,使企业年金委托人的利益受到侵害。

三、企业年金委托风险管理建议

(一)加快立法步伐,完善法律体系

完善的企业年金法律体系是其年金制度得以顺利、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目前,中国没有一部独立企业年金法律、法规出台,只是在其他一些法律、法规中对该业务相关内容的管理有所涉及。政府应逐步提高法律层次、完善法律体系。中国企业年金业务涉及到社保、信托、证券、基金、审计、监察等多个领域,需要建立一个以《企业年金法》为主,以《信托法》、《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为补充的法律体系,充分发挥对中国企业年金规范有序发展的保障作用。

(二)创建制衡机制,营造竞争市场

中国企业年金发展规模正迅速增长,世界银行预测,至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规模将高达1.8万亿美元,约15万亿元人民币,成为世界第三大企业年金市场。而中国现在通过资格认定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还非常有限,由此形成巨额的企业年金资金追逐少量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局面。为了适应中国企业年金发展的需要,也为了营造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政府应加快构建人竞争市场的步伐,使更多优质的专业机构、金融机构等人成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

同时,企业年金的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投资管理人之间必须建立起相互制衡的完善的内控制度,有效管理和控制企业年金运营,考虑引入多种类型的投资管理人,建立不同管理机构之间的相互制衡制度,使它们之间形成竞争机制,使得受托人拥有更大的选择空间。

(三)建立披露机制,完善评鉴标准

目前,中国企业年金市场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年金计划委托人的利益,应当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以及建立一套能涵盖到企业年金运营的各个环节的、完备的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

中国的企业年金委托风险管理问题中涉及了诸多行为主体,随之而来的委托风险也在不断加大。应不断加强不同监管机构间的相互协调与合作,通过对各环节的协同监管,整体上提高企业年金监管体系的监管效率,同时加快建立一套有针对性的企业年金运营监督评鉴标准,保护企业年金的安全。

(四)规范中介机构,强化监督机制

中国的企业年金中介服务市场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在其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中国的企业年金中介服务市场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整体上制约和阻碍了其总体水平的发展,导致社会公众对中介服务机构信任感缺失。为了防止中国企业年金委托风险的产生,强化企业年金中介服务机构的外部监督机制,我们应当尽快引进和培育高信誉的独立的企业年金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严格的社会中介机构准入机制,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整个行业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中介服务市场,强化其在企业年金市场化运营中的社会监督职能。

参考文献:

[1]邓大松,吴小武.协同论在企业年金基金风险监管中的应用研究[J].武汉金融,2005,(5).

[2]杨燕绥.企业年金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

[3]陈国富.委托与机制设计[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

[4]刘云龙,傅安平.企业年金――模式探索与国际比较[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5]何维达.企业委托制的比较分析[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

[6]殷俊,赵伟.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新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

[7]李天成.基于委托理论的企业年金运营研究[J]天津理工大学学报,2005,(4).

[8]崔少敏.补充养老保险原理、运营与管理[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

[9]赵曼.企业年金制度构建及其治理结构[J]理论月刊,2004,(8).

[10]巴曙松,等.企业年金监管协调机制的建立[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4,(7).

[11]季华璐,王子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的委托关系分析及建议[J].理论月刊,2006,(2).

[12]刘德浩.试论中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机制设计[C].两岸四地社会福利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4.

[13]于文涛.中国信托企业年金运营与监管问题研究[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运营监管论文篇(5)

关键词:养老基金;信托运营;法律监管

中图分类号:F8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6-0072-02

一、养老基金运营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养老保险制度实质上就是围绕养老资金的筹集、管理、运营、支付和监督来设计的,因此,选择养老金作为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概念和养老保障制度理论体系的基础范畴更能直观地体现养老保障制度的这一特性。养老基金是法定部门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对象、标准、方式和程序筹集、管理运营和使用的专门用于社会成员养老的专门资金形态。它是养老保险和金融体系相结合的产物。随着经济的发展,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了不断的完善,特别是颁布了一系列养老基金法规和规章、完善了养老基金管理体制和提高养老基金统筹层次并扩大覆盖面、企业年金制度得到初步发展、养老金待遇的给付方式实现社会化。但依然存在许多制约养老基金正常运营的相关问题,导致了养老基金收支形势严峻,财政压力日益增大,不同地区养老金支付能力不平衡问题严重,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养老金负担增长迅猛。主要问题如下(1)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挪用养老基金的问题突出――“上海社保基金案”引起人们对养老基金监管问题的反思与重视;(2)养老基金投资渠道狭窄,保值增值没有可靠保障。投资国债很难达到增值的目的,且受通货膨胀的影响容易出现贬值导致支付能力进一步下降;(3)养老基金通过投资运营保值增值,来补充和改善基金的支付现状是通行的做法。但中国养老基金的投资渠道过分单一且缺乏对养老基金运营的规范监管,养老基金运营过程中被人为操作的现象较为严重,导致养老基金的运行效率低下。

二、中国养老基金运营监管制度的缺陷

1.管理体制存在缺陷。目前中国养老基金的监管制度过分偏重行政监管。尽管有关社会保险的法规都是以市场经济体制为设计背景和逻辑基础的,但由于路径依赖和制度惯性的原因,这些规定中存在明显计划体制烙印――在养老基金监管体制的安排上过度的注重行政监管。过分的行政监管容易引发行政监管权力的寻租,造成养老基金挪用、挤占、浪费现象严重。因为在行政监管过程中,同样存在由于有限理性、属性、垄断性等原因导致政府失灵,从而可能导致出现行政监管低效率、无效率甚至负效率。同样,过分的注重行政监管容易忽略甚至抑制其他监管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2.专门监督机制欠缺。相关的法规中缺乏这方面的规定。专门的监督制度安排不仅可以给利益相关方提供一个交流与沟通的机会,达到更好的协调彼此立场与想法的目的,从而使养老基金得到更好的管理和运行;而且可以大大提高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监管效率。因为,从根本上讲,养老基金首先是参保职工的钱,是用于社会保险对象的专项资金,其实质所有权属于广大参保者。其基本功能是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物质生活,同时养老基金还关涉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理应设置专门的组织平台,让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养老基金管理和监督中去。没有谁比直接利害关系人更关心养老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运营及保值增值。专门监督机制的缺失严重影响基金的监管效率。

3.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监管效率不高。信息化技术建设的滞后,致使社保、税务、财政和社会中介机构不能实现信息共享,不能进行有效监管。养老基金的管理者不能定期披露养老基金的管理运营信息,不能保障受益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因此就没有渠道对养老基金运营进行监督。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对基金管理基本上没有监督,财务上内控薄弱,也是导致养老基金被挤占挪用的诱因之一。

三、养老基金信托运营法律监管制度的完善

伴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中国养老基金的信托投资运营的入市,构建养老基金信托投资运营的安全监管制度已成为必然要求。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养老基金信托运营法律监管制度:

1.监管体制和模式的选择。借鉴外国经验,中国应建立以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内部监管为核心、社会中介机构监管和国家监管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体系,以建立一个多权分离、各司其职、互相监督的监管制度。养老基金信托投资管理机构设置具有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内部控制功能的独立经济实体,建立行政管理监督、经营管理和经营决策监督、会计监督、内部审计监督等制度,以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保单位为主体的社会中介监督组织,对养老保险基金信托投资管理机构基金运营管理、经营状况、财务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基金周转和调剂等进行综合评价。国家行政和经济主管部门,如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对养老基金的信托投资运营情况,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养老基金的安全性和增值性要求。

对于养老基金的监管模式,笔者认为,应该结合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总体情况。因此,在现阶段对养老基金信托运营的监管应该采用“数量限制”规则,这样更符合中国资本证券市场的实际和养老基金特殊的安全性和效益性的要求。但在此基础上,随着中国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和“人口老龄化”趋势引起的养老保险压力对养老基金资产保值增值的特殊要求,我们应该逐渐引入英美的“审慎人”规则,来克服和弥补“数量限制”规则的缺陷。

2.建立严格养老基金管理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由于养老基金对安全性的特殊要求,世界上各国基金管理者的选择都很严格。对基金管理者的最低资本金,经营信誉和经营业绩都有严格的规定,其目标是允许最好的申请者进入,限制未来的风险和成本。首先,养老基金信托管理机构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并且是实收资本;其次,要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鉴于养老基金的特殊性,在公司治理方面必须有更高的要求,在董事会成员中必须配备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最后,其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如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并且主要的投资管理人员必须是专职的、在业内具备良好的业绩和声誉。只有符合这些条件、通过公开招标的基金管理公司才具有经营养老基金的资格。

在一定的限制准入的基础上,为了确保养老基金运营的安全,提高养老基金信托运营管理公司的积极性,使养老基金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率,相应的必须建立养老基金管理人的退出制度。政府监管机构应当负责对基金管理机构的资格予以认定和注册,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其投资运营、内部风险控制等情况给予监督,对违规违法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要视其情节轻重实行惩罚和注销其养老基金的管理资格。

3.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是一种运用越来越广泛的养老基金投资监管制度。对于整个养老基金投资监管体制来说,信息披露要求是监管的最基本组成部分。“垄断理论从市场的角度出发,认为信托投资公司是其经营财物等重要信息的垄断提供者。在没有管制的信息披露市场中,信托投资公司作为信息的垄断提供者,不仅限制信息的产出,而且可以以垄断价格出售信息,让利益相关者都去购买同一信息,这将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而强制性披露则可以大大降低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成本。” 信息披露的目的是将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置于社会公众和监管机构的双重监督之下,防止基金管理违法、违规操作,损害基金所有人和受益人的利益。因此,必须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众和养老基金的受益人公布相关信息,并且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公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的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建立养老基金收益担保和保险制度。大多数引入职业养老金计划的国家和地区对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都进行某种程度的担保。其中,拉美和中欧国家通常采用相对值的形式,即达到所有养老基金投资收益的均值或某个收益基准的一定比例。例如,智利规定某个基金的投资收益必须高于全部基金平均收益的50%,阿根廷规定的比例为70%;而另外一些国家规定,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必须达到某个具体数额,如瑞士规定养老基金的名义投资收益率必须高于4%,乌拉圭规定实际投资收益率必须高于2%。作为保证,各国养老基金或出资成立中央担保基金,或自行提取一定比例作储备,或由基金管理公司的自由资本作支撑。当储备不足时,国家财政予以支持。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也有可能存在破产和清偿的风险。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化解养老基金可能面临的这些风险,一些国家和地区,规定了养老基金保险制度,明确要求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保险费水平依各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等级而定。这样养老基金在实际运营中遇到投资风险造成损失时,可以通过养老基金保险公司获得补偿。

四、结论

养老基金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最基础性和代表性的制度。完全可以说养老基金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石范畴。养老基金制度作为现代各国普遍推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生存权,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养老基金制度最为重要的是养老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即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实现养老基金与资本市场的接轨,养老基金只有参与资本市场才能实现其保值增值的目标。采用信托的形式是养老基金进入资本市场的最佳途径。

参考文献:

[1]张新民.养老金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68.

[2]张新民.中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律制度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04,(2).

运营监管论文篇(6)

【关键词】物料管理;环境监测行业;系统研究

中共十报告提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并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空前,同时也带来了环境监测事业的大发展,投入的增加带来了各种各样的材料使用成倍的增加如实验耗材、信息化材料、办公耗材等。为了实现物料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并进一步减少单位的环境监测运行成本,对物料管理系统的研究已经越来越紧迫。本文从库存理论、物料管理以及供应商管理等几方面切入,对环境监测行业物料管理系统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1 环境监测单位库存管理相关研究

在环境监测单位运营管理中,物料库存问题一直是关注的重点之一。库存是一个单位所储备的物品与资源的总和[1]。对于单位而言,如果库存量过小,可能导致供需脱节,造成停工待料的损失;如果库存量过大,又会延缓流动资金周转速度,还要支付大量的仓储运营费用,因此,库存管理问题是关系着单位经营效率高低的重要环节。有关研究结果表明,在单位的运营费用中库存成本占的比重很大,在一些行业里,该比例甚至超过百分之七十五,如果加强对单位的物料管理,库存成本会有望比现有的成本降低百分之三十五。在实际的单位监测运营管理中,库存管理比较有成效的单位里,他们在成本竞争方面的管理优势比一般的竞争对手平均高出百分之四十五;从供应链方面的成本在销售收入百分比的角度看,平均能高出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七。由此可见,供应链成本对单位监测运营成本的降低起着关键的作用。供应链成本的构成主要体现在七大方面,即财务成本、制订计划的成本、物料购置成本、信息系统建立和监测运行成本、库存成本和订货管理成本。在这七项成本里,一般情况下,库存成本占总成本比例的百分之三十,是供应链成本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库存管理方面的理论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监测运营/库存系统、库存/配送系统、监测运营-库存-配送系统以及库存分配。

2 有关物料管理的研究

对于现代化的环境监测单位而言,监测计划与物料控制是其监测运营管理的关键环节。现代管理理论认为,在监测运营计划与物料控制层面方面,所有的PMC人员(即监测计划与物料控制员)都是环境监测运营部门的上司。在一个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的单位中,监测运营计划与物料控制应该是一个统筹部门,而监测计划与物料控制层面的工作是所有运营进程的前提,如果监测计划与物料控制层面的工作进行得不顺畅,会导致所有的监测流程都受到影响。因此,现代环境监测单位要充分地重视监测计划与物料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单位的组织架构、制度、岗位职责和流程应当围绕着监测运营计划与物料控制来制定[2]。

利用信息化系统实行对各种物料实行编码,可以很好地对物料实行有效的跟踪。物料编码的前提就是要制定出一套包含单位所有物料的编码规则。一般情况下,有的单位会忽视物料命名规则的制定。而除了制定一套合理的物料编码规则外,怎样对物料进行命名,以及通过合理的统一名称、属性、规格等来描述物料从而形成一套统一的命名规则,这对物料编码的工作以及对物料的管理很重要。因为一般情况下,在使用物料编码的过程中,判断物料编码是否有错误以及是否重复是运用物料的名称、规格等信息来判断。下面结合环境监测业务流程阐述一下物料品管理系统跟踪技术。

(1)按目前的作业流程,消耗品的使用,与实验样品的实验量完全没有关联。容易出现人为或非人为操作上的失误;同时,为了实现环境监测流程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并节约实验成本,开发并配备消耗品管理系统,从而有效解决环境监测系统内普遍存在的问题。(2)方案:①消耗品录入,为每个单一消耗品在资产管理系统软件中建档,并与“采样任务书”关联,在软件中记录个别实验所需的消耗品的数量等重要信息。②通过固定读写器管理消耗品:通过安装于中央库房与其他分区库房的“固定读写器”监测消耗品的流转。当消耗品需要进出时,视乎是否有接收从LIMS系统发来的“任务书”,如“有”则自动关联任务书所需的消耗品。如“无”则由操作人员向系统发出“出库任务书”要求,通过审批后,操作人员将消耗品转移出库,并做出消耗品进出处理记录。该处理流程可根据实际工作流程做出相应调整。③通过手持终端清查、盘点消耗品手持终端主要应用于消耗品清查、盘点和巡检方面。可配备给专门的资产管理员,管理员可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消耗品进行巡检、清查。巡检和清查的信息可通过网络对系统数据进行更新,提高系统数据的准确性。

3 供应商管理模式相关研究

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信息产业的不断升级,新型的环境监测方式和管理方法应运而生,单位对于供应商的管理也应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需要做出合理的变化,这就需要探索出一套适合当前环境监测发展状态的供应商管理模式,目前供应商管理的模式主要由四种关系组成:供应商关系管理、采用ABC分类法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建立ABC分供方管理模式,优化供应商网络、建立信息技术下供应商管理新模式等。

3.1 供应商关系管理

运营监管论文篇(7)

关键词:法人组织治理;非营利性组织;透明性;有效性

中图分类号:F208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1.11.010

文章编号:1672-0407(2011)11-025-06收稿日期:2011-10-15

一、目的

探讨非营利组织在内部组织治理和外部监管机构治理方面与企业的差异。

(一)背景

全球性金融危机和BP石油的泄露事件将公司治理的三重底线2提上了日程。与此同时,在正在变革的非营利性组织变革环境中,非营利性组织是否应该进行商业运作也被广泛争论。其深层的问题是非营利性、企业及政府在三重底线和公私合营的要求下,组织治理方式趋同。在这样的背景下,关于如何对非营利性组织进行有效组织治理,如何监督非营利性组织的绩效和薪酬成为关注的焦点。

(二)报告涉及范围

这个报告分析的范围为澳大利亚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然而,由于同属于大陆法系,该报告也参考了英美的例子和规章制度(Clifton 2010)。

澳大利亚的非营利组织分为两种,志愿者会员组织和有限担保公司。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联邦政府管理、注册,志愿者会员组织在州政府管理、注册。

二、方法

* 大量的二次文献

* 深度访谈(Greenacres 残障服务就业中心CEO尼尔; 卧龙岗Anglicare 慈善组织经济援助项目黛比)

* 案例的深层分析

三、内部治理

(一) 董事会责任

有所有权结构,与企业对股东负责相比,非营利性组织负责的更多,其相关利益者包括政府、捐赠者、志愿者和员工、受益者(Fishel 2008)。如图3.1所示,企业是闭合权力结构,股东享有所有权和受益权,而非营利组织则是单向权力结构,所有权、决策权、运营权和利益收益权分离。

由于单向权力结构,非营利性组织没有明确的所有权归属,但却有多重问责主体,“包括政府基金会、捐献者和赞助者、志愿者、职员和一系列服务受益者(客户)”(Fishel, 2008)。为了确保对利益相关者负责,非盈利性组织的治理原则应包括下述要素。

论题1:在所有权特殊性的前提下,非营利性组织是否应该采用人机制以确保其对关键利益相关者负责?

因为非营利组织也有董事会和CEO代表利益相关者,人机制可以应用于非营利性组织中。董事会对利益相关者负责,代表着非营利性组织的真正所有者,有着决策和控制权(Donaldson & Davis 1991)。理论上来说,管家机制理论上比较适合非营利性组织,因为它是基于使命基础上形成的,人们自愿为其服务。然而,利益冲突依然存在于其中,依然会出现高管的腐败 (Miller 2002; Jegers 2008) 。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地区国家安全委员会(NSCA)的CEO弗雷德•约翰诈骗了2.省略 将信息披露问题带入了商业世界(Tricker 2009),现在它也成了非营利性组织关注的问题。政府和捐赠者希望知道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决定是否进一步投资,是否可以免除其部分税收。实际上,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要求非营利性组织的透明性:受益者想知道基金如何花在他们身上的;志愿者想知道他们奉献的价值和结果。从社会责任层面讲,非营利性组织要对公众的钱负责,并且有义务提供透明的资金使用状况给公众(Fishel 2008)。美国在不同州有着各种法律和法规来引导法人组织治理的信息揭露透明性(Jackson & Fogarty 2005)。澳大利亚劳工党2009国家会议审议同意建立非营利性组织信息揭露透明性规范架构(The Third Sector 2009)。对于非营利性组织来说,透明的信息揭露为其赢得声望,从而能筹得更多的资金,有益于志愿者招聘和管理,同时也使受益者满意。因此通过保持信息揭露透明性将会为利益相关者,包括非营利组织本身,带来双赢的局面。

论题4:是否应该在自由市场下依然为非营利性组织提供政府资助资金及免税政策?非营利组织是否应该进入竞争?

本文特地将该话题设置在这个部分是因为透明性给非营利性组织在市场自由竞争中带来了不利。由于免税和政府资助基金,非营利性组织较企业有较强的优势(Fishel 2008; Clifton 2010)。然而当Broadbent建议同样得到政府合同的企业应该像非营利性组织一样信息揭露公开透明时,企业集体沉默(1997, cited in Wyatt 2010)。可见企业也有其自由市场中的优惠之处。另外,从政府的角度来看,非营利性组织是政府服务和市场服务的有益补充,降低了政府运营的成本和风险,尤其是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虽然非营利性组织得到了免税,但是他们仍需支付跟企业一样高额的运营成本,但是却得到较低的利润回报。所以处于自由市场竞争中的非营利组织应该享有政府资助资金和免税政策。

针对论题4的第二个问题,非营利组织应该进入竞争环境。由于西方政府的公私合营化趋势,一些企业、国家事业单位也开始同非营利性组织进行竞争。所以当非营利组织开始从政府、捐赠人那筹款,就已经进入了竞争的博弈之中。实际上,法规框架下的三者的适度竞争可以促使非营利性组织提供可持续的发展和效能。

基于上述的分析,信息揭露透明性不仅在企业中是必要的,在非营利性组织中仍然是必要的。财务信息、利益冲突、资金运营花销需要对社会和关键利益相关者进行及时公开和监管。另外内外部监管也应该被用于其信息揭露的监督。

(四)董事会的独立性

日本和亚洲的以家庭模式进行治理的组织健康运转了百年(Tricker 2009),可见董事会成员是否独立在企业中并不重要,只是不同的治理模式和治理环境的要求。实际上,独立性在非营利性组织中也很难实现,这是因为其董事会是由专业和非专业的董事组成,有捐赠者、志愿者,有时还吸纳创建者的邻居、亲戚及朋友(Jackson & Fogarty 2005; Coombes & Morris & Allen 2010)。在大中型非营利性组织中(50人以上),应公众的要求和法律的规定,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

(五)小结

以上部分中,我们参照企业讨论了非营利组织治理的四个特征。两类组织在治理模式上有很多相似,这是由于两者都是关于不同权力主体在高层次管理上的博弈关系。然而,因所有权的特殊性,非营利组织较营利组织在治理方面更为复杂。在这种情况下,非盈利组织有多重问责主体;要求董事会有明确的职权划分,保持较好的有效力。另外,非营利性组织同样要求对关键利益相关方的信息揭露透明及时。只是董事会的独立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四、 绩效和薪酬方面的关键外部监管机构

(一)外部监管机构:多重监管主体导致监管无效

与企业相比而言,非营利组织有着多重监管主体,包括多重问责主体,包括联邦、州政府,行业规范管理实体、外部审计及媒体(见表4.1和4.2)。实际上,这些监管主体出于不同利益目的,很难形成合力,使得监管没有效率,出现了“人人管,人人不管”的局面(Rix 2006)。

表 4.2 澳大利亚非营利组织、营利组织监管机构

(参考 ASIC, ASX, FWA, FaHCSIA, AGA, ACCC, APRA 网站 2010)

论题 5: 这些监管是否束缚了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由于多重监管主体要求提交的监管报告繁琐复杂,非营利性组织无形中增加了治理成本,尤其是对小型非营利组织。有些非营利组织为此设立了政府关系协调官员,专门负责这些报告。

以Greenarces为例,它作为担保有限责任制公司,(如下图所示)需要提交年度报告、财务报告、绩效评估等给澳大利亚投资与证券交易委员会(ASIC)、澳大利亚家庭、社会服务及原著民事务部(DFCSIA)、澳大利亚平等就业部(AFWD)、新南威尔士州老龄化、残疾及家庭看护部(DADHC NSW)、卧龙岗市政府社区服务部门。

维多利亚“快递早餐”是澳大利亚另一个非营利组织,由于较高的运营经费于2010年倒闭。 (Wyatt 2010)

在监管不力和被监管成本大的呼声中,澳大利亚家庭、住房、社区服务及原著民事务部牵头组成了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国家条约》。这一条约将会带来监管环境的变化。条约规定:政府监管机构将会由澳大利亚家庭、住房、社区服务及原著民事务部代表执行;非营利组织可以与其进行平等对话。2009年,基于对非营利组织的咨询和调查走访,澳大利亚工党国家会议强调政府要建立一个合理的非营利组织监管制度,解除对其的束缚(第三部门杂志 2009; 澳大利亚政府 2010),这将大大改善非营利组织的外部发展环境。

(二)监管机构在高管绩效和薪酬中的作用

1.绩效

关键性监管机构包括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州政府及行业协会来监管非营利组织的绩效。他们要求非营利组织提供年度报告、年度资金花费及预算报告。如果非营利组织不能达到要求,这些监管机构将会撤销其资助基金。

澳大利亚司法部门在法律框架下监管非营利组织绩效。如果非营利组织触及法律,将会受到相关法律的惩罚。大众传媒是公众的眼睛和耳朵,要求非营利组织公开透明其信息揭露,然而它对企业的影响相对较小。这是因为非营利组织需要通过好的名声和公众信任来筹集资金。

由于非营利组织的使命驱动力,绩效比较难衡量,要通过很多非利润因素来评估,比如平衡积分卡要素。另一个由绩效引发的问题是非营利组织中的高管很难使用经济因素来激励,因为在非营利组织中绩效和薪酬不挂钩。

论题6:对于非营利组织来说,社会资本和利润哪个是绩效的重要因素?

社会资本4是非营利组织绩效衡量的关键因素。虽然很多非营利组织使用商业运营模式,成功的非营利组织是通过完成组织使命,提供社会资本,并可持续性地循环利用社会资本,促进组织发展,积累更多的社会资本(Clifton 2010; Fishel 2008)。

澳大利亚逐渐意识到非营利组织在社会资本积累中的重大作用。非营利组织是社会服务的提供者、社会道德的倡导者、社区建设者同时也是社会价值的把关人(Salamon 2003; Productivity Commission 2003)。以新南威尔士州的Bushcare为例,这是一个环境保护的非营利组织,通过对政府政策的影响、对志愿者的影响、作为政府和社会的粘合剂和桥梁为社会积累了大量的社会资本(Irvine & Lazarevski & Dolnicar 2009)。

2.薪酬

非营利组织的薪酬是由澳大利亚平等就业部制定的,囊括了130多个行业的薪酬明细规定(澳大利亚平等就业部 2010)。由于薪酬的固定性导致了非营利组织的高管薪酬没有竞争力。根据澳大利亚生产力委员会2010年的调查显示,2009年企业CEO的平均薪酬为237万澳元,而非营利组织CEO则只有3.9万澳元。

论题 7: 在非营利组织和企业经营趋同的情况下,非营利组织中的高管是否应该得到与企业高管相似薪酬?

参照企业,非营利组织的高管薪酬相对较低,这使非营利组织吸引和稳定人才成为棘手问题(Clifton, 2010; Lockrey, 2010)。然而,其背后隐藏着的问题是“什么是非营利组织高管应具备的关键因素”。由于其使命驱动,高管的工作动机至关重要。卧龙岗慈善志愿者协会的高管认为有很多非利润的回报比薪酬更重要,包括自我实现和满足、社会责任、人脉的积累(D Magyar 2010,深度访谈. 11月10日)。可见,对于非营利组织的高管来说,非经济性动机应比薪酬更为重要。

然而不得不承认,薪酬虽然不是非营利组织高管工作的第一动机,在非营利组织经营职业经理人化趋势下,依然非常重要。实际上,非营利组织高管享有免税的特权,一个非营利组织高管赚1.64万澳元相当于在企业中赚5万澳元。另外,《国家条约》指出可以通过具体情况调整相关政策,这给有盈余的非营利组织实施董事有偿和高管高薪酬带来可能(《第三类部门》杂志 2010)。

3.小结

通过第四部分的分析,多重监管主体导致监管缺失。而且,由于严格的约束和僵化的收入政策,高管很难被激励。然而这一情况将随着《国家条约》的深化得到改善,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之间将建立一个新合作关系(澳大利亚联邦政府 2010)。

五、 研究成果

(一)内部治理

非营利组织和企业由于都是不同权力主体的高层管理博弈,有着很多相似处。然而,非营利组织因其所有权的多重主体,更为复杂。

非营利组织与企业相同点:

* 人机制在两类组织中都有益补充了管家机制

* 使用检举与揭发政策来监督董事会及高管责任

* 董事会要保持有效力

* 透明及时的信息揭露不能忽视

* 利益冲突需要提前声明和避免

* 所有者控制力很强(股东或者利益相关者)

非营利组织与企业关键不同:

* 多重问责主体

* 清晰角色和使命导向的有效董事会

* 由于多元外部监管主体导致的监管缺失

* 由于固定薪酬体系导致难以激励高管

* 社会资本是绩效评估和职能的关键性要素

(二)绩效和薪酬中的监管机构

非营利组织与企业相同点:

* 要遵守国家的法规法律

* 受到政府和澳大利亚投资和证券委员会的监管

非营利组织与企业不同:

* 由于外部多头监管导致监管缺失和不力

* 由于固定性薪酬体系导致吸引和稳定高管难度很大

* 社会资本成为绩效评估的关键因素

六、结论和建议

(一)结论

综上所诉,非营利组织的四个维度,包括责任、有效力、透明性和独立性,以及外部监管机构都在对比企业的基础上进行了探讨。

由于非营利组织和企业都是不同权力主体的高层博弈,二者在治理上有很多相似处。然而由于所有权的特殊性,非营利组织治理情况更为复杂。非营利组织有多重问责主体;要求有作为的、权责明晰的董事会。信息揭露透明度对非营利组织和企业同等关键。此外,由于非营利组织董事构成的特殊性,董事会的独立性目前来看并不重要。

除此之外,报告中还讨论了非营利组织的外部监管机构,尤其是在绩效和薪酬方面的作用。澳大利亚非营利组织的外部监管机构效率较低,并且给非营利组织造成了很大负担。绩效和薪酬规定带来了高管人才难以吸引和稳定的局面,然而这一情况将随着《国家条约》的不断深化得到改善。

(二)建议

1.非营利组织

* 随着非营利性组织外部环境的变化,调整组织使命和文化

* 建立权责清晰的董事会职责说明书和董事专业性培训制度

* 根据三重底线原则,建立揭发人保护政策,确保对关键利益相关者负责

* 对公众和利益相关者及时公开信息

* 将使命和关键利益相关者放在首位的前提下,以商业模式治理非营利性组织

* 当组织超过50人时,要建立代表关键利益相关者的理事会

2.政府

在《国家协议》的指导下,更加广泛地调研和征求非营利性组织意见

根据绩效薪酬模型,灵活控制高管薪酬。用规定薪酬上下限的办法替代非营利组织高管的固定酬劳

缩写

AGA澳大利亚司法部

ACCC 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

APRA 澳大利亚咨询规范委员会

DADHC澳大利亚老龄化、残疾及家庭看护部

DFCSIA 澳大利亚家庭、社会服务及原著民事务部

FaHCSIA澳大利亚家庭、住房、社区服务及原著民事务部

FWA澳大利亚公平就业部

FP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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