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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协会精品(七篇)

时间:2022-04-30 06:50:09

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会计师协会篇(1)

2004年,省注协在财政厅领导和中注协的指导下,继续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以行业自律管理为重点,在协会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以年初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工作计划为目标,深入贯彻“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协会八字宗旨,上下沟通,协调一致,齐心协力,圆满完成了2004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在行业自律性管理、改善行业执业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使协会的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现将2004年**省注协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教育活动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和出发点。2004年**注协党总支在厅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努力开展行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领导全体党员同志全面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召开了各事务所党总支书记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各党支部的工作经验。

一年来,各事务所的党支部健全党员的组织和教育活动,并把先进同志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许多青年同志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2004年省直所党总支在行业内发展了两名业务骨干加入到我们党内来,并有7人转为正式党员,全年新增党员23人。现在省直所党总支共有党员189人。2004年又有2家事务所成立了党支部,现共有17个党支部。

2004年协会党总支继续开展“讲学习、讲诚信、树形象”和创建先进党支部的活动,在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党总支在“七一”前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永和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及狄云龙等11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为加强对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议的决定》的学习和体会,党总支2004年9月底组织了先进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及总支委员前往革命圣地延安实地进行学习考察。

二、继续围绕行业诚信建设,不断提高行业公信力

国家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的深化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和环境。2004年**省注协继续紧扣诚信建设这一主线,不断深化诚信建设的内涵和手段,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统揽行业各项建设工作,全面提升行业诚信水平。

在2003年颁布的《**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制度(试行)》基础上,我们根据中注协2004年1月9日颁布实施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中注协注册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大管理力度。一年来,**注协共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和9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2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撤销注册,并对上述情况在诚信档案中进行了如实的记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鉴证作用日益增强,2004年5月,我们参照中注协的排名办法,排出了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前50家并进行了公告。满足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利益者和社会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信息的需求,同时鼓励会计师事务所诚信为重,做大做强。

三、真抓实干,全面开展执业质量检查

(一)全面完成资产评估行业检查

根据国务院“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的要求和财政部“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全面检查”的统一部署,我省于2004年3月-7月,在省财政厅资产评估行业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在13个市财政局检查办和省、市注协的共同努力及全省资产评估机构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全面完成了我省资产评估行业232家评估机构(专营22家、兼营202家、分支机构8家)、1311名注册资产评估师、(2001年~2003年)评估报告45835份的全面自查工作;省、市检查办共派出了36个检查组、167名检查人员,完成了对评估机构211家(专营20家,兼营184家,分支机构7家)、注册资产评估师1233名、(2001年~2003年)评估报告1064份的实地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在机构设立条件方面存在问题的21家资产评估机构、在注册资产评估师资质上有问题的21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在执业质量方面存在问题的97家资产评估机构,按财政部检查办《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处理指导意见》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了处理。我们还协助配合部检查办检查组对**天衡、南京永华、**中天、**公证、**仁合等有证券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检查工作。

(二)全面完成200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组织实施工作

根据中注协重庆会议和会协[2004]44号文件“关于开展200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省注协下发了贯彻落实〈中注协关于开展200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全省200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布置、贯彻和进行查前培训。从2004年8月至10月省注协组织13个市注协和省直所检查组共分派22个检查小组、95名检查人员,完成了60家会计师事务所今年1-7月已出具的年报审计(4803份)和验资报告(10814份)共计15617份业务报告的抽查任务;事务所抽查率为19.16%;业务报告抽查率——年报审计5.56%、验资5.09%,两项综合为5.24%。检查组在检查中贯彻“帮助、教育、督促、提高”的目的,在检查处理上贯彻“以帮助教育、督促、提高为主,以必要的惩戒为补充”的原则,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53家会计师事务所及33名注册会计师分别提出了“责令限期整改”、“谈话提醒”、“书面批评”、“强制培训”等自律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以制度创新为突破,以服务、协调和维权为核心,为事务所发展办实事

为切实发挥协会的自律监管职能,强化协会维权和服务功能,增强协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根据**省实际情况,参照中注协和兄弟注协的相关做法,**注协于2004年筹备成立维权委员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并报常务理事会审批。

维权委员会拟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范,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法执行业务过程中合法执业、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犯等情形提供援助服务,承办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维权事项,研究有关维护“两师”依法执业的具体措施和有关办法,对市协会承办的重大维权事项提供指导和咨询意见。为提高会员的执业水平,专业指导委员会拟将研究指导两师执业中专业标准问题,开展全省机构及两师的专业指导和技术咨询能,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理解差异,引导和促进两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执业,提高两师的执业水平,促进本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搞好协会日常管理工作

按照**省财政厅创建文明处室的要求,以及中注协提出的要把协会建设成为“运转高效、反应灵敏、服务有力、管理有效、勤政廉洁、纪律严明的办事机构”的目标,为行业自律管理提供必要的平台和通道,省注协认真履行协会职责,把行业诚信建设的工作思路体现在行业建设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体现在考试、培训、注册、监管、技术指导等具体的工作之中。2004年圆满地完成了以下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1、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严格规范注册管理工作

注册管理工作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的关键。严格注册管理工作是规范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为增强注册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们一如既往地坚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网上和会刊《**注册会计师之友》的公示制度,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同时,为做好服务工作,我们将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受理由1年2次改为1年4次,2004年共批准130人注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注册会计师注册有关文件进行了清理,废除了《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工作的通知》等2个文件,从2004年7月1日起不再委托市注协受理,由省注协随时受理,受理时开具受理通知单,不受理开具不受理通知单,不批准开具不予注册决定书,受理后严格按规定时间在20个工作日审批。截止今年11月初,我省共审批注册会计师6批,批准316名注册会计师。所有批准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我们都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网络并进行了后续的刻章、打证及下发工作。2004年我们还批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730人。

截止今年10月底,我省共有会计师事务所309家(含外省事务所分所8家),省内事务所设立的分所34家,注册会计师3412人。全省资产评估机构共有243家,其中专营机构28家,兼营215家,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1600人,登记的非执业会员290人。

2、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努力提高事务所执业质量

制定一项制度并不难,构架一种体制也不复杂,困难在于制度的实施,在于体制的维护。在2003年我省建立行业自律管理体制的基础上,2004年1月我们完成了新批16家省直事务所加入“南京地区行业自律公约”组织、省会刊和网站公告工作,把新所也纳入“行约”自律管理,以扩大“行约”自律管理建设成果,发挥其作用。

我们还要求全省各市对今年新批执业机构做好加入行约签字等“行约”自律管理工作,同时做好今年新批省直所加入“行约”签字等“行约”管理工作。

3、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关键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而注册会计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是做好行业人才培育和引进的重要渠道,为此协会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工作的万无一失。我们认真做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设立省市两级考试机构、召开各类考务工作会议、加强各考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好考试用书的发行、考卷用量和报名数据库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等,并实行层层责任制,严把“准入关”。2004年**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考人数43097人,报考科次96212科,全省共设14个考区,使用考点37个,启用1026个考场,全年共办理全科合格证833人。2004年**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报考人数2286人,全省共设14个考区,考点7个,全年全科合格人数75人。省注协还认真地做好考试成绩下发和复核及考试合格证的下发工作。除此之外,我们利用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地向考生进行舆论宣传,扩大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社会影响。

4、进一步健全分层次、分重点的“两师”培训体系

2004年我们继续贯彻省市注协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突出了主任会计师的培训工作,积极选拔副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项目经理进入上海、北京、厦门三所国家会计学院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的学习,全面抓好一般注册会计师、一般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培训工作,大力推行事务所内部培训办法,加强了行业培训的检查与监督机制。

2004年,省市注协举办各类培训班近30期,共培训各类人员5200多人次。**注协还在镇江为中评协承办了一次全国资产评估师培训班,学员173人。

在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我们针对资产评估类师资短缺的现状,经过推荐、选拔、试讲等程序,增补了六名行业培训师资,扩大了师资队伍的规模。在培训课程的开发方面,我们先后组织师资开发了《注册会计师四大查账技术》、《验资案例分析》、《企业改制后的会计服务》、《企业改制及企业股权重组中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小企业会计制度》等十多门课程。培训内容更具有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受到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欢迎。我们还开展了地区行业之间的交流。2004年7月,经过与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共同协商,**注协组织了部分师资和部分主任会计师赴内蒙古地区开展行业培训交流活动,这次交流活动受到广内蒙古自治区协会和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好评,由沿海发达地区支援西北部欠发达地区的培训工作在全国行业还属先例。

5、落实业务报备制度及相关宣传工作

2004年3月,省注协完成了2003年度我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行业(以下简称行业)业务报备资料上报布置、整理汇总及汇总结果的通报工作。业务报备资料统计汇总显示:2003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项目合计85271个;共验证资本人民币3871.32亿元,美元计1035.38亿元,港币计7.57亿元,日元216.32亿元,欧元计0.42亿元;2003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共对36473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无保留意见报告19506份,占报告总数的53.48%;保留意见报告15416份,占报告总数42.27%;否定意见报告963份,占报告总数的2.64%;无法表示意见报告588份,占报告总数的1.44%。2003年度,全省各专营与兼营资产评估机构共出具资产评估报告17280份。

6、围绕行业中心工作搞好行业宣传

2004年,作为协会与会员桥梁的会刊《**注册会计师之友》继续围绕“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的行业建设思路,围绕协会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先后围绕《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全省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工作、全省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展开报道。在栏目内容上,新增了“争鸣”、“执业思考”、“职场生涯”、“业务讲座”等新的内容。我们参与了《**年鉴》、《**会计年鉴》、《中国会计年鉴》等有关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部分的编写工作。并及时向《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中注协、中评协网站传递我省行业发展信息,搞好行业宣传。

7、积极推进行业的信息化建设

平时,我们配合行业工作重点和社会及行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做好有关信息的上传和更新。2004年,我们将**注协网站子栏目的管理权下放到各个部门,充分调动各部门的主动性,使网站更新更加及时。为跟上行业职能转变的要求,**注协与财政厅会计处在省注协网站联合设立了财政厅批所公示栏,增强广大会员的监督力度。

8、开展全省行业性文体活动

为了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丰富行业的文化体育生活,增强会员体质,我们还举办了一次全省注会行业“诚信杯”乒乓球比赛。这是我省行业首次举办全行业性大型文体活动。本次比赛经过各市注协积极宣传、组织和认真选拔,并由省级注协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最终由各市注协形成了12个代表队,来自全省注会行业不同岗位的40名男女运动员参加了本次比赛。本次活动的整个组织过程,体现了我们行业“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精神风貌。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推动了我们行业内更多地同志加入到各种群众性体育活动中去,使我省行业从业人员能够以强健的体魄、充沛的精力、蓬勃的朝气,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为**经济做出更大贡献。

我们还组织行业参加“中评协杯”全国财政系统第三届书法、美术、摄影大赛。为庆祝新中国成立55周年,财政部机关党委、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财经报社联合举办了“中评协杯”全国财政系统第三届书法、美术、摄影大赛。我省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广大从业人员大力支持、热烈响应,全省共有33人参赛,参赛作品92件。在本次大赛中,我省李守银同志获得书法类铜奖,另有入选作者6名。

9、搞好人民来信的处理工作

对人民来信,我们都及时进行了登记和处理,其中注册方面共接到人民来信37封,监管方面共收到人民来信37封。我们对署名的人民来信都及时进行了回复或沟通,基本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回首过去一年,我们虽在行业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行业发展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会员服务、行业自律建设、内部协调、新鲜事务的引导方面还有待提高;在日常工作中忙于应对事务所矛盾爆发后的调解,疏于事前的疏导,这些大量而繁重的工作需要我们去研究和开拓。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倍加努力,争取新的建树。

2005年工作计划

2005年是全面深化行业改革,促进行业发展的关键一年,为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2005年省注协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注协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以提高执业质量为中心,以维护公众利益为宗旨,加强行业建设与改善执业环境并重,按照行业发展规律进行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扎扎实实做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建设的各项工作。具体从以下八个方面入手:

一、进一步做好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行业诚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新一年的党建工作,行业党总支将继续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行业诚信建设为宗旨,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发挥党员在行业诚信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各派人士的积极作用。

1、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发展新党员,扩大党组织在行业中的影响,使行业的党建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继续在有条件的市注协推动组建地方注协党组织工作。

2、行业党总支要形成学习制度,及时将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到行业的每一个党员;要组织由党员和各派人士中优秀分子共同参加的参观学习活动、各种形式的交流会和联谊会,加强党与其他各党派之间的学习与交流,增强行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3、继续在行业内开展“讲学习、讲诚信、树形象”和建立优秀党支部活动,鼓励每一个党员在行业诚信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按照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要求,搞好行业自律监管工作

省注协2004年开展的全省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全省资产评估机构大检查,取得了很大成绩和明显效果,在行业里引起极大反响。2005年省注协将按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规定和要求及2005年工作部署安排,做好2005年度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宣传及处理工作;按中评协2005年工作部署和安排及要求做好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宣传及处理工作。在具体业务工作方面: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约”自律监管。包括①推动全省各市“行约”修订工作。②推动各市“行约”自律监管工作,尤其是业内反映强烈的执业收费或恶性低价竞争等问题。

2、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规定抓好今年执业质量检查,检查面为20%。

3、加强行业监管队伍建设。省注协要在现有专业监管队伍的基础上,调整和吸收检查人员,形成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战斗力强的检查队伍。进一步做好检查人员的查前培训工作,统一检查方法,统一检查标准和尺度。我们要加强行业检查队伍建设工作和人员的选聘,要在全省各事务所尝试建立兼职监管员。

三、建设并开通“两师”远程教育系统,采用多种形式丰富“两师”后续教育

“两师”的后续教育直接关系会员素质的提高、执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和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提高,“两师”后续教育质量的高低直接体现协会服务的水准,所以在行业自律管理体制框架下不断加强“两师”后续教育工作至关重要。2005年省注协在“两师”后续教育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从硬件资源上,尽快建立和完成省级远程教育体系。实施网络化教学。要尽快将远程教育教室投入使用,开通远程教育系统,配合中注协、上海、北京“两院”做好远程教育工作,发挥远程教育在行业培训工作中便捷、有效、灵活的特点。

2、采取多种形式抓好主任会计师的培训工作,包括继续争取中注协支持,在上海、厦门两家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两期“**主任会计师研讨班”。

3、做好调查研究,组织师资力量了解一般注册会计师、一般注册资产评估师当前的培训需要,结合行业发展和业务工作特点,开发新的培训课程。

4、在行业培训的检查与验收、事务所内部培训等方面建立相关制度。

5、加强与华东片师资的合作,扩大行业培训师资队伍,提高师资人员整体素质。

四、鼓励机构做大做强,继续公告业务收入前50家事务所

为了满足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利益者和社会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信息的要求,同时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我会在2004年公布我省50强的基础上,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排名办法,继续排出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前50家并予以公告。在以业务收入排序的基础上,我会还将同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及其年龄结构等。

五、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注协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全面深化行业诚信建设

信用体系建设是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2005年,我们将以传达贯彻中注协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为契机,积极总结近两年来行业诚信建设经验和成果,全面落实行业诚信建设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在以往诚信档案记录的基础上,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的诚信建设,塑造行业“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

2、进一步修订注册管理相关规定,以制度规范注册管理工作。自《行政许可法》公布后,财政部和中注协的很多规定正在修订之中,我们将借“会计师事务所监督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规定出台的契机,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按照文件要求,对我省过去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以适应行业新的发展形势。

3、多种机制并重,努力提高行业执业质量。为贯彻落实中注协“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的工作思路,积极响应省政府建设“诚信**”的号召,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塑造行业“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和良好的社会声誉,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弘扬正气,激励先进,鞭策落后,表彰和鼓励模范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并为行业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我们借鉴了其他兄弟省市评选优秀注册会计师的经验以及我省少数省辖市评选文明会计师事务所的经验,2005年拟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先进会计师事务所、优秀注册会计师的评选活动。

4、积极探索解决执业机构内部治理存在的新问题。提高执业机构的质量控制水平.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执业机构内部治理运行机制。围绕中注协的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和帮助执业机构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健全股份管理收入分配、重大事项决定、风险基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制度。使执业机构内部机制日趋合理,决策更为严谨。风险控制更加有效,更有利于人才成长。

六、利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和《**注册会计师之友》杂志,做好行业宣传工作,为事务所提供必要的服务

2005年省注协将根据会员的要求,充分利用网站和杂志两块园地,及时宣传行业动态和行业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指导,同时以适当的版面和形式反映事务所和广大从业人员的文化娱乐生活。

七、切实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搞好内外协调

2005年**省注协要按照法律统一规范、政府监督指导、协会自我管理、公众加强监督的思路,继续完善行业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体系。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实施行业自律性业务检查、行业惩戒等方面的作用,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强化行业自律监督。同时,要有效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适当曝光,增强监督工作的影响力、威慑力和社会效果,共同推进我省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要继续完善注册会计师的考试、注册、培训等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坚持不懈地促进提升注册会计师的整体职业道德水平。

我们要继续改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环境。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和社会环境,但由于我国还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仍面临体制和法制不完善等其他制约因素。

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协会与执业机构和业内人士的沟通,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和行业年会制度。主动与相关政府部门联络和沟通,将专门行业的法规政策、执业要求传达给事务所和执业人员,满足执业的要求;同时将本行业的管理信息和要求,采用文件、工作简报、信息汇编等形式,及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使其对我们的行业有一个全面正确的了解。

八、加强协会各项建设,努力做好协会各项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省注协在新的一年里,将继续处理好协会与会员、协会与财政部门、协会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协会功能建设、行业制度建设、自律组织建设和协会秘书处自身建设,努力做好各项日常工作,使行业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具体地包括:

1、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服务意识。协会要把自身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协会规范化建设。把建立岗位责任制作为重点,建立激励和竞争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创服务型、学习型机关为目标,切实转变协会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要加强省际协会间学习交流,取长补短,提高服务水平。我们要让会计师事务所处处体会到协会积极的服务态度、高度的服务热情、优质的服务质量。

2、注册管理方面,我们将在2004年工作的基础上,在如何加强服务方面下功夫,重点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批时间。注册会计师审批将继续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做到随时受理,按期限审批;注册资产评估师仍实行1年受理4批的做法;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审批由1年1批改为1年2批。我们将继续做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年检工作;搞好注册会计师注册工作和1年2次的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审批工作;做好1年4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工作和1年1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会员审批工作;做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转所工作和非执业会员的转会工作,做好注册会计师办所确认工作。

3、业务监管方面,做好2004年度的业务报备统计汇总工作,增强业务报备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可靠性,并研究如何完善报备系统;做好人民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对行业执业环境的治理常抓不懈。

注册会计师协会篇(2)

乙方:_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会计师事务所有效地防范执业风险,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偿付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及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协商有关保险事宜。

第二条 甲乙双方签订本保险协议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双方有相互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为其团体会员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推荐乙方授权的机构大型商业风险保险部为办理执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第四条 执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附件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附件二)。具体使用费率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费率》(附件三)。乙方同意在标准费率的基础上为甲方会员优惠8%。

第五条 乙方在与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将根据具体情况与被保险人协商保险合同内容。对于经营管理良好,业务量大,风险相对较低或连续两年(不包括追溯期)未出险的被保险人,乙方同意在标准费率基础上适当调低费率或给予其他的优惠条件。

第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在甲方会员首次投保约定扩展追溯期时,追溯期费率给予优惠。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一年,则应按照该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6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两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5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三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4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四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28%计算保险费。本条规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费率不一致时,以本条规定为准。

第七条 保险合同双方对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达成一致的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双方具有约束性;各方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结果时,应提交河南省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鉴定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同意建立不定期联络制度,交流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业务的有关情况,协商解决保险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聘请有关专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改进。

第九条 乙方负责对甲方及其会员进行保险业务指导和培训,并设专人协助甲方开展工作。

第十条 乙方在承保业务过程中,除了恶意欺诈及资信情况极差的被保险人外,不得拒绝承保。

第十一条 甲方应要求各被保险人如实填写投保单,并配合乙方做好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和补充,变更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略)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略)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费率》(略)

注册会计师协会篇(3)

乙方:_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会计师事务所有效地防范执业风险,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偿付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及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协商有关保险事宜。

第二条 甲乙双方签订本保险协议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双方有相互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为其团体会员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推荐乙方授权的机构大型商业风险保险部为办理执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第四条 执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附件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附件二)。具体使用费率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费率》(附件三)。乙方同意在标准费率的基础上为甲方会员优惠8%。

第五条 乙方在与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将根据具体情况与被保险人协商保险合同内容。对于经营管理良好,业务量大,风险相对较低或连续两年(不包括追溯期)未出险的被保险人,乙方同意在标准费率基础上适当调低费率或给予其他的优惠条件。

第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在甲方会员首次投保约定扩展追溯期时,追溯期费率给予优惠。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一年,则应按照该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6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两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5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三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4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四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28%计算保险费。本条规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费率不一致时,以本条规定为准。

第七条 保险合同双方对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达成一致的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双方具有约束性;各方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结果时,应提交河南省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鉴定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同意建立不定期联络制度,交流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业务的有关情况,协商解决保险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聘请有关专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改进。

第九条 乙方负责对甲方及其会员进行保险业务指导和培训,并设专人协助甲方开展工作。

第十条 乙方在承保业务过程中,除了恶意欺诈及资信情况极差的被保险人外,不得拒绝承保。

第十一条 甲方应要求各被保险人如实填写投保单,并配合乙方做好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和补充,变更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注册会计师协会篇(4)

2005年,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行业发展的统一部署,在福建省财政厅党组的领导下,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行业诚信建设为主线,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建设,推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自律监管建设,提高行业诚信水平 通过本次检查,反映出大多数评估机构能做到按照执业规范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但在资质和执业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也不少。资质方面主要表现在人员不足、兼职等问题;执业质量方面,普遍存在报告基本内容和格式不够规范,工作底稿不完备,评估操作程序存在缺陷;执业环境和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忽视,如压价竞争、职业风险基金管理不当等。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经商省财政厅企业处,对2家评估机构给予行业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的处罚;对2名注册资产评估师予以行业通报批评;对36家评估机构予以限期整改、谈话提醒等相应的行业自律性惩罚;上报中评协撤消5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注册资格和批准2名注册资产评估师转为非执业会员。另有2家评估机构承认其执业质量存在问题,已主动申请撤销资产评估资格。 通过行业自律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行业风险意识,促进了执业机构规范执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三级复核流于形式,档案管理、审计报告格式不够规范;部分报告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部分重要会计报表项目和重要会计事项结论缺乏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对重大事项未进行充分披露,报告意见类型不适当等。处理情况:对存在的一般共性问题以文件形式向行业通报;对存在问题较多、内部管理较为混乱的7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明确将其列入明年的复查对象。

(三) 启动风险提示机制。根据行业自律管理的特点,针对委托单位对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提出异议情况,以及某资产评估公司在某化肥厂改制过程可能存在资产评估不实等问题,协会及时向执业机构发出风险提示函,要求执业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应保持独立、客观、公正,履行必要的程序,加强与委托单位的沟通,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四)协助开展行政监管工作。积极协助配合省财政厅监管局开展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工作:一是组织专家论证会,针对厦门中行对某会计师事务所受公安部门的委托出具的专项报告提出异议进行专家论证,会同厅监督局出具了不具备法定证明效力的意见;二是协助厅监督局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向省纪委出具建议函,以及协助处理西门村反映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问题;三是处理3家资产评估机构违规设立分支机构问题;四是撤销了1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资格。

二、开展专业标准建设和技术指导,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一)积极开展专业咨询。对行业来人、来电咨询执业规范,对于已有明确规定的相关执业问题,都热情真诚予以解答;对于现行执业规范未明确规定的,均及时转报中注协或建议转向相关部门咨询,切实发挥协会专业社会团体功能。

(二)认真完成调研课题研究任务。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的部署和省财政厅会计处的委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调研课题的研究,即《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的关系》和《会计师事务所管理规范(修改草案)》。

(三)协助完成中注协做好审计、评估准则项目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及时转发相关专业标准文件和通知,提醒行业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三、强化服务,规范注册管理

(一)转变作风,强化服务。突出为会员服务的精神,淡化政府和行政的概念,依法办事,做到每做一件事,都有法律、政策依据,使“服务、监督、管理、协调”都在法律、法规规范下进行。在工作中,遵守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按时、按质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不存在“吃、拿、卡、要、报”和工作中推诿,故意拖延、刁难等现象。对来办事的人员,既能坚持原则,又能热情接待。凡能电话、邮件能解决的事,均按此方式解决,并及时将年检合格的证书送到各地市、县,方便会员。工作中,坚持经常深入执业机构,解决劳资纠纷,积极协调内部矛盾,及时为会员排忧解难。 此外,加强日常注册管理工作。办理两师及非执业会员转所(会)404人次,审批注册会计师87人、注册资产评估师40人;审核、公示拟批准的注册会计师91人;审批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57人、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会员15人;完善两师非执业会员数据库计1666人;制发各类证书254本;纠正数据库信息达238人次;办理存档人员调资12人次。

四、加强行业队伍素质建设,继续做好考试和培训工作 (二)精心安排考试报名工作。在各地市财政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今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全面启动ic卡管理,实现了考试管理工作现代化。据统计,本年度报名人数为13866 人,计32754人次。实际参加考试为 11270人次,其中:“审计”实考1395 人,参考率为 34.02% ,合格率达9.10%;“会计”实考 3467人,参考率为35.50%,合格率达12.14%,比全国平均合格率高出1.82个百分点;“财务成本管理”实考 1751人,参考率为31.30% ,合格率达10.85%;“经济法”实考2078人,参考率为 32.67%,合格率达14.82%,比全国平均合格率高出2.14个百分点,“税法”实考 2585人,参考率为 37.19%,合格率达11.14%。为我省考生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74本。在做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同时,与省人事厅合作,较好地完成了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在各项考试组织中,都做到了“严密组织、万无一失”,为行业发展储备了人才,为壮大行业队伍奠定了基础。

五、以会员为中心,突出协调、服务职能

一是加强与法院的协调和沟通。针对清算工作复杂性和不规范等问题,参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草了《关于中介机构参与破产清算工作规程》。规程进一步明确了受案法院、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拍卖行以及其他专业机构在破产案件中的职责权限,确定上述各方在破产案件审理活动中的基本运行规则。同时,还联合福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二庭、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共同举办“企业破产案件审判与清算实务讲座”,旨在规范清算工作、提高中介机构执业水平,防范执业风险,推动破产活动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是加强与省委统战部、省工商银行的联系。积极向省委统战部推荐两名行业代表作为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并通过统战部推荐行业代表参与人大、政协。协会还积极参与省委统战部组织的课题研究和各项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此外,协调省工商银行,就会计师事务所承接银行审计业务进行商谈,进一步规范银行审计业务收费标准和承接业务的程序等。 六、加强对外交流,促进行业发展

(一)加强与香港会计师同行的合作。为了借鉴香港同行的经验,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6月底,协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在福州共同举办“闽港会计师座谈会”,来自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以及20多名来自香港和福州两地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代表出席了座谈会。双方围绕着如何加强闽港两地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推广方面的合作等问题展开讨论。会议一致认为,加强闽港两地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推广方面的合作,对两地事务所相互借鉴经验,业务优势互补,人力资源互补,转变市场观念,转变经营模式,全方位开展多元化服务,更好地发展两地注册会计师事业都具有现实意义。

(二)举办第八次闽台会计师学术研讨会。由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台湾省会计师公会、台北市会计师公会、高雄市会计师公会联合举办的“第八次闽台会计师学术研讨会”于10月份在福鼎市太姥山召开。来自台湾省、台北市、高雄市等三个会计师公会的代表和来自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和省级财政、税务部门、部分高等院校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代表共计50多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围绕税制改革、风险导向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及规模化发展模式等议题展开讨论。《东南电视台》、《福建日报》、《福鼎日报》等新闻媒体对会议内容作了相关报道。截至目前为止,海峡两岸已成功举办八次闽台会计师学术研讨会,通过两岸会计界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不但促进闽台会计师的交流和合作,同时对两岸的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已成为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之一。

七、加强协会建设,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系

(一)理顺评估行业管理体制,加强评估行业自律建设。根据今年2月份在北京召开的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行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行业发展的现状,及时商厅会计处、监督局和企业处,并向省财政厅提交了《关于参加全国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会议的情况汇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的报告》。经4月30日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恢复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同时资产评估行业行政监督职能和行政审批职能分别从厅监督局、厅会计处划转到厅企业处,资产评估协会负责行业自律管理工作。

(二)重视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一年来,协会始终坚持两手抓,一手抓行业管理工作,一手抓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着力提高秘书处全体干部的综合素质,促进协会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广大职工爱岗敬业、勤政廉政,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自觉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对来访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对群众来信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努力维护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财务管理,做好保障工作。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收入支出管理,严格报销手续;全面检查固定资产,健全了固定资产财务帐,严格固定资产出入手续,制定了《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圆满完成两个行业会计报表汇总工作,会费收入533万元;办理省资产评估管理中心7名员工养老保险,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按时完成“三个中心、一个协会”的年检工作;整理协会2004年度业务档案,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完成了《中国会计年鉴》、《福建财政年鉴》有关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撰写内容;积极搞好接待、文秘、安全、车辆管理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005年,福建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党支部被评为“五个好支部”;在中注协“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和“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评比中,协会分别获满分和先进单位。

第二部分 2006年工作思路

2006年,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以服务会员为宗旨,以促进行业发展为动力,以开创工作新局面为目标,按照协会章程规定加强行业管理,推进行业建设。

一、加强行业管理体制建设,确保行业健康发展

1.筹备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换届选举改变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组成结构,扩大注册会计师的比例,切实发挥其在选举、决策、监督、审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后续教育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确立各委员会的具体办法和工作章程,为行业自律提供组织保证。

2.加强协会秘书处建设。资产评估协会分设后,调整和完善秘书处的职能和机构设置,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要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和效率;大力加强教育和培训,吸引优秀人才,提高秘书处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要推行工作目标考核,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强化竞争激励机制。通过以上措施,切实提高秘书处的管理水平,保证秘书处的高效运转。

3.要按照新的管理体制继续修订和完善监管、培训等行业管理办法,以适应自律管理的需要。要积极引导事务所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指导事务所完善章程、合伙人协议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完善会计核算,以营造事务所良好的内部治理环境。

二、强化协会服务功能,积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为会员服务是自律性行业协会的重要职能,要把为会员的服务体现在监管、培训等日常的管理行为中。一是要积极改善行业执业环境,努力为会员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要代表会员利益积极与各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要特别注重解决行政干预、行政指定等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的问题。二是要建立专家援助小组,在会员执业过程中遇到技术难题时提供帮助和支持,不断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三是协调省委价局尽快出台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行为,反对压价竞争。四是加强对专业标准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制作各类工作底稿样本,为会员执业提供指导。五是筹备第九次闽台会计师学术研讨会,促进海峡两岸会计行业的合作和共同发展。

三、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树立行业形象

1.抓好诚信教育。要认真贯彻实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把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与行业诚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加大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有关内容在后续教育中的比重。通过教育,使每一位注册会计师充分认识到行业诚信建设的重要性。

2.强化诚信自律。以地市为单位,指导事务所签订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并将行业诚信自律检查结果落到实处,制止事务所之间的无序竞争行为,提高执业质量,树立注册会计师新形象。

3.建立诚信档案。建立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诚信档案,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每一位注册会计师和每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执业问题和受到处罚的情况。要把诚信档案与行业监管和资格管理相结合,适当时将诚信档案供社会查阅,使失信者无立足之地,以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加强自律监管,提高执业质量

要完善业务报备制度,组织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和帮助事务所依法执业。对查出比较严重的问题和屡教不改的,作出行业自律性惩戒;对弄虚作假、故意出具虚假报告、问题特别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移交给有关部门依法从严处理。要认真办理群众举报信件的查处工作,对不择手段进行竞争、不遵守执业准则、不遵守职业道德、不讲诚信的事务所和执业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五、加强注册会计师管理,提高执业人员管理水平

从实际出发,加强注册会计师管理,组织开展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清理一些不符合条件的执业人员,纯洁行业队伍;严格审批执业会员及非执业会员,严把行业准入。

六、加强后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注册会计师协会篇(5)

甲方:_________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会计师事务所有效地防范执业风险,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偿付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及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协商有关保险事宜。

第二条 甲乙双方签订本保险协议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双方有相互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为其团体会员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推荐乙方授权的机构大型商业风险保险部为办理执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第四条 执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附件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附件二)。具体使用费率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费率》(附件三)。乙方同意在标准费率的基础上为甲方会员优惠8%。

第五条 乙方在与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将根据具体情况与被保险人协商保险合同内容。对于经营管理良好,业务量大,风险相对较低或连续两年(不包括追溯期)未出险的被保险人,乙方同意在标准费率基础上适当调低费率或给予其他的优惠条件。

第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在甲方会员首次投保约定扩展追溯期时,追溯期费率给予优惠。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一年,则应按照该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6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两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5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三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4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四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28%计算保险费。本条规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费率不一致时,以本条规定为准。

第七条 保险合同双方对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达成一致的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双方具有约束性;各方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结果时,应提交河南省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鉴定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同意建立不定期联络制度,交流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业务的有关情况,协商解决保险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聘请有关专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改进。

第九条 乙方负责对甲方及其会员进行保险业务指导和培训,并设专人协助甲方开展工作。

第十条 乙方在承保业务过程中,除了恶意欺诈及资信情况极差的被保险人外,不得拒绝承保。

第十一条 甲方应要求各被保险人如实填写投保单,并配合乙方做好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和补充,变更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略)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略)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费率》(略)

注册会计师协会篇(6)

一、积极动员,统一思想,促使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将行业党建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

为使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充分认识到行业党建的重要性,省注协与省评协于2006年2月28日召开了全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太原辖区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支部书记或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财政厅领导岳组长与武总亲自到会就筹建行业党委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如何加强行业党建作了动员讲话,会上有关领导还就行业党委筹备工作及如何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和建立健全行业基层党支部等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针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负责人由于种种原因未参会的情况,为全面促进行业党建工作,及时补课。不让一个党员落伍,3月15日下午专门为缺席会议的太原辖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召开了第二次动员会。会议原汁原味地部署了2月28日会议的内容,省财政厅总会计师、行业党委筹建领导组副组长武涛同志在百忙之中又一次专门作了热情洋溢的动员讲话,系统阐述了筹建行业党委的重要性、紧迫性并就如何加强行业党建做了详细的说明。

通过认真领会领导讲话精神,学习筹建行业党建的有关文件、通知,各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掌握了行业党建的有关政策与程序。

二、摸员思想实际,提高服务党员意识

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加强党的领导、开展党的工作是我党在十六大时提出的一项重大课题,各级领导也非常重视,在经济鉴证类中介组织中建立行业党委是一项全新的、开拓性的工作。

(一)动员会后各机构负责人积极配合行业党委,按时接转了党员组织关系,但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问题

1.各种价值观念并存。思想比较混杂。对于行业党建工作,有些事务所与评估机构顾虑重重,认为搞党建会影响业务的开展、占用做业务时间,认为行业党建可有可无,无关紧要:行业内党员的思想状况也是极其复杂,有的党员一切以经济利益为中心,认为党组织可有可无;有的党员缺乏党组织的关心指导,心灰意冷;有的党员多年没有跟党组织联系,以为可以自动脱党;有的党员丧失了党员具备的思想觉悟和职业操守,远离了党的阵营,对党的事情不闻不问,甚至不愿承认自己是党员。

2.党员组织关系挂靠不一,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自脱钩改制以来,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的党员管理一直比较混乱,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比较混乱,挂靠单位不一,有的挂在原单位,有的在街道办事处.有的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有的组织关系甚至拿在手中。

3.党员主管部门各不相同,需逐一协调解决。比如太原各县区个别组织部门对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组建行业党委不甚了解,拒绝办理接转手续。

4个别机构组织领导不力,不能及时建立党支部。通常以业务出差为由,不能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活动,延误了行业党委的筹建进程。

(二)针对以上各种情况,行业党委的工作人员针对性地采取了以下措施开展工作

1.积极做好思想动员工作是根本。通过上门了解情况,找有关人员谈心,分析成因,分类总结,一条一条找出症结,做到动员工作有的放矢。首先让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明白抓行业党建的目的是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增进机构内部凝聚力,促进行业发展;其次要结合行业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做到政治思想工作与业务工作两不误。在行业党委运作伊始,武总也曾要求两个协会与行业党委办的工作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营造尊重党员、关心党员、服务党员、凝聚党员的良好氛围,让党员在党组织这个大家庭中感受“家”的温暖,产生恋“家”情怀。自觉归队。

2深入调查研究,摸清行业党建现状

为了摸清行业党建的现状,在行业党委批准成立之前,筹备组就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通过多种方式,摸清了全省注册会计师与资产评估行业党员与党组织建设的大概情况,为行业党委的批准成立以及后续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数据。在此基础上,我们结合年检工作,印制了《山西省辖区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党员情况登记表》、《党组织建设情况统计表》、《党员汇总表》、《党员情况登记表》.使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有关党组织建设与党员的基本情况做到了一清二楚。同时要求各机构对党员及其所在位置、联系方式、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做到“五个清楚”,并及时向行业党委报告。 3.主动出击,协调好有关部门尽快办理接转手续。

对于在接转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党员,我们是有求必应,哪儿渠道不畅通,我们就出现到哪儿。通过座谈、交流、变通组织程序、出具接转函等方式,与有关单位基本达成共识,使党员能顺利地接转组织关系。

4.深入基层,逐一开导、动员,力争全体党员及时归队。一个月内我们分别到东方会所、长运会所、中佳会所、北京中天华正分所、兴成会所、真诚会所、银泽会所、中强审计所、高明审计所和正信源评估所、天华财务咨询公司、涌鑫评估所等12个机构了解情况。通过调研,针对存在的普遍问题,逐一动员、说服,大部分党员都按时接转了组织关系。

三、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与党支部建设情况

在太原市委组织部、各级人才市场党组织的积极配合下,截止目前.行业内太原地区党员106名党员中87名同志转来了组织关系(其中4名同志接转了临时组织关系),占应转人数的82%。目前。还有2个事务所党支部(党员14名)未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行业党委。分散在3个事务所的5名党员未转来组织关系,主要原因是:有的组织关系在外地还需要时间,有个别党员由于企业改制、机构变动组织关系还未找到。

为了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我们于4月13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基层党组织的通知》,行业党委办于4月17日召开3名以上党员机构承办人会议,提出以下要求:1.党务承办人相对固定;2.严格按程序选举;3.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选党支部成员候选人;4.以文件形式将选举时间、地点、实到(应到)党员人数、党支部成员名单及具体分工上报行业党委。

注册会计师协会篇(7)

注册师行业管理的依据

荷兰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是1962年制定的《荷兰注册会计师法》以及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另外,由于荷兰是欧盟成员国,也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成员,因此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和欧盟关于其成员国的一些规定(主要体现在执业准则、、培训以及资格互认等方面),荷兰注册会计师行业也要遵守。

注册会计师管理体制

荷兰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实行的是行业自我管理为主的模式。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监督的政府部门主要是事务部,其他部门如财政部、司法部等也会在某些方面对行业进行监督。这些政府部门对行业的监督指导,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协会制定的行业规章制度必须经经济事务部部长批准。(2)如果协会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其他决定与法律和公共利益相抵触时,皇家法令将判令其延缓执行或者废止。(3)协会应于每年1月1日之前向经济事务部部长提交协会上一个财政年度经济活动的报告。(4)在协会外部设立行业惩戒委员会负责对违法违规注册会计师进行处罚。但惩戒程序的适用、修改与废止要听取财政部与司法部意见。不服协会惩戒委员会做出的自律处罚,可以向行业管理组织上诉法院申请上诉。(5)在协会外部设立注册会计师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簿记咨询工作)和考试委员会。经济事务部部长决定这两个委员会的成员并对成员进行任命。

根据1962年注册会计师法,荷兰注册会计师可以加入两个协会,即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Royal NIVRA)和会计簿记咨询委员会(NOvAA)。Royal NIVRA全称可译为荷兰皇家特许会计师协会,是根据该法关于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规定而设立的故此本报告为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其规模和要比会计簿记咨询委员会大得多,荷兰注册会计师中绝大多数都加入了这个协会。

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荷兰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负责:(1)注册会计师的注册管理;(2)注册会计师的培训;(3)执行惩戒委员会对违法违规注册会计师做出的纪律处罚决定,并公布执行结果;(4)依法制定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规章制度;(5)制定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6)向会员提供服务;(7)向政府机构指派行业代表;(8)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共同利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良好执业。

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向会员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1)设置专业技术、法律、等方面的服务热线,解答会员提出的;(2)行业专业技术问题并及时公布、出版最新研究成果;(3)建立图书馆并向协会会员开放,也有条件地向公众开放;(4)向会员提供后续教育服务;(5)举办年会及各类研讨会,确定不同时期行业重点研究课题并组织研究; (6)每月向会员提供一期《会计师》杂志;(7)建立机信息中心,解答会员有关咨询;(8)每年向会员提供最新会员名录等。

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组成与运作

按照荷兰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是具有公共性质的组织,与民间自发组成的具有私人性质的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同。同时由于荷兰领土较小,协会不设地方分会,而且只有个人会员,没有团体会员。其会员来源主要有:公共会计师、公共部门审计师、内部审计师、财务管理人员(包括总会计师、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等)、大学教师。截止到2001年8月31日,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共有13191名会员。

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由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会长组成。会员大会决定理事会成员的人数,但不应少于7人。理事会成员由每四年一次的会员大会从协会会员中选举产生。会长与副会长由每年一次的会员大会从理事会成员中任命。

理事会在其认为必要时召集会员大会。40名以上的会员可以提议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和会员大会由会长主持。二分之一以上的成员出席时理事会会议才有效。

理事会的职责主要包括:(1)制定会员大会没有制定的与理事会运作相关的细则;(2)领导协会并管理协会的财产;(3)以行政法规形式公布协会规章的征求意见稿,并将提交给理事会的书面建议提请委员会注意,再以行政命令方式公布协会规章;(4)每年向会员大会提交协会财务报告、预算草案及说明;(5)收取协会履行职责所需各项费用;(6)执行惩戒委员会对注册会计师做出的纪律处罚;(7)负责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工作等。

会员大会的职责主要包括:(1)为履行协会的职责而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规则;(2)为确保注册会计师良好执业,制定道德规范和专业准则;(3)制定与其运作或与理事会运作相关的细则;(4)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5)批准协会预算;(6)指定会计师对协会每年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等。

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为履行其职责下设各种委员会。协会秘书处现共有80名工作人员,设10个部门,分别为:行政管理部、人事部、财务部、法律部、会员注册部、后续教育部、专业标准部、对外宣传部、信息部和图书馆。

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现状

荷兰注册会计师的会籍管理与资格管理是合并在一起的。要成为注册会计师,必须到协会理事会(包括会计簿记咨询委员会)注册,一旦注册即成为协会的会员。协会的会员分为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执业会员包括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会员和在其他机构从事工作的会员;非执业会员主要是指已退休的会员。

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财务信息审计、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增资或合并等特殊经济事项的审计、提供管理咨询等。注册会计师执行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不需要另外取得其他资格或者条件。,注册会计师行业正准备出台关于强制参加职业责任保险的规定,该规定要求每个执业注册会计师必须参加职业责任保险。

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主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纪律责任。到考察时止,还没有出现注册会计师因执业问题被送进监狱的情况。在判断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时,审计准则发挥重要作用。如果能够在案件审理中说服法官遵守了审计准则,一般情况下是不承担责任的。在审理审计诉讼案件时,法庭成员中要求必须有注册会计师。如果遇到专业问题,也可以另外聘请专家。

截止到2000年8月,荷兰共有848家会计师事务所。这些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都比较小,有560家会计师事务所只有1名注册会计师,超过100名注册会计师的会计师事务所只有5家。在荷兰,没有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特别规定。但有一点要求必须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控制权(投票权)必须由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员掌握。实际当中,出于承担责任的考虑,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监管方面,协会外部有惩戒委员会,协会内部有监管委员会,行业内实行同业互查制度。惩戒委员会负责对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行为做出处罚决定,监管委员会负责执行有关处罚决定和组织同业互查。安然事件以后,荷兰政府也准备仿效美国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监管。但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认为,即使成立这样的专家机构,实际上与现状不会有多大区别。因为这样的专门机构也是由专业人士组成,在组织检查时同样会要求注册会计师协会配合,并由执业注册会计师来负责具体检查工作。

意大利:

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法律依据

意大利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是1953年颁布的《意大利注册会计师法》以及意大利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另外,意大利是欧盟成员国,也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成员,国际组织及欧盟关于其成员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一些共同规定,意大利注册会计师行业也要适用。

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

意大利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类似荷兰,也是实行行业自我管理为主模式。不同的是,荷兰注册会计师行业政府主管部门是经济事务部,而意大利注册会计师行业政府主管部门是司法部。

政府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职能主要包括:(1)协会全国理事会设在司法部;(2)协会理事会选举结果、重要事项决定以及注册簿名单等要报备司法部,有些重要事项还必须在司法部官方报纸上公告;(3)协会规章制度须经司法部批准;(4)不服协会作出的注册等决定或者自律处罚,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等;(5)由政府部门行业执业准则;(6)注册会计师要从事审计业务须到司法部注册。

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行业的管理职能主要包括:(1)依照法律规定管理行业;(2)负责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3)负责对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律处罚;(4)应会员要求调解会员纠纷;(5)收取各种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费用并管理协会财产;(6)对有关行业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立法建议;(7)向国家机构或者国际组织指派行业代表;(8)负责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9)拟定行业执业准则;(10)向会员提供服务等。

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组成与运作

意大利注册会计师协会最早成立于1911年,但真正管理行业是从1953年注册会计师法颁布实施时开始的,目前共有41500名会员。意大利注册会计师协会与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一样,也是根据法律规定而成立的公共性组织,不同于民间自发成立的私人组织。协会只有个人会员,没有团体会员。根据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只有在协会地方分会理事会注册后才能执业。注册会计师协会分全国总会与地方分会两级,目前共有124个地方分会。注册会计师加入了地方分会就等于加入了全国总会。

意大利在每一个有15名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的行政区划设立一个地方分会,不足15名执业注册会计师地区的注册会计师要到全国理事会指定的相邻地方分会注册。地方分会理事会成员由该地区注册会计师从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会员中选举产生。理事会一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每个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1名会长、1名秘书、1名财务总管。如果理事会成员超过7人,还须选举产生1名副会长。地方分会会长至少每两个月召集一次理事会。半数以上理事会成员可以提议召集理事会会议。理事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的将丧失理事资格。地方分会会员大会由会长根据需要召集或者根据五分之一以上会员要求召集。地方分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分会理事会,并审批分会年度预算和财务报表。

全国理事会有11名成员,由地方分会理事会从注册时间在10年以上的会员中选举产生。每个地方分会理事会只能指定1名候选人。全国理事会从其成员中选举产生1名会长、1名副会长、1名秘书。全国理事会成员不得兼职地方分会理事会成员。会长认为必要时可以召集理事会。另外,只要有5名以上理事要求召开,会长也应该召集理事会会议。

全国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1)对有关行业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立法建议;(2)协调和推进地方分会的活动;(3)监督地方分会对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4)负责会员注册簿的合并与归类;(5)向国家组织和国际机构指派行业代表;(6)为其自身运行而向注册会员每年收取会费;(7)处理不服地方分会做出的注册、不予注册、取消注册的决定以及自律处罚决定和地方分会理事会选举结果等所提出的上诉;(8)制定上诉案件处理及其职责范围内其他事项的有关规定等。

地方分会理事会主要职责是:(1)负责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和培训;(2)负责对违法违规注册会计师进行自律处罚;(3)应要求调解会员纠纷;(4)向地方组织或者机构指派行业代表;(5)向会员收取会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6)执行全国总会制定的各种规范等。

注册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现状

注册会计师的会籍管理与资格管理也是统一的,即注册会计师在协会注册簿中登记注册同时取得会员资格后才能执业。如果因违法违规而被协会取消了注册会计师资格,同时也丧失了会员资格。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员有两种:在注册簿中注册的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和在协会特别名录上登记的因在其他机构工作而不能兼职的注册会计师。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对商业公司的普通审计和法定审计;专业评估和咨询;赔偿费用的清算;记账、编制会计报表和定期损益表;账目、资产负债表等会计资料可靠性的审查和调查;商业公司、不动产或者单项资产的管理或清算;政府检查和政府审计;税务咨询等。根据规定,执业注册会计师不得兼做以下职业活动:公证员,以自己或者他人名义从事商业贸易活动、从事任何宗教的传教者、职业记者、经纪人、外汇经营、经营、公共活动的承办者、征税员以及税务管理工作等。同一注册会计师也不得对同一客户同时提供审计和咨询服务。

注册会计师法没有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特别规定,协会也没有特别要求。由于意大利90%的为中小企业,所以,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也都比较小,一般情况下只有3-4人。另外,协会非常重视执业准则中关于中小企业审计等方面的制定,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对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也参与较多。行业执业准则一般采用的是国际会计准则,只有当国际会计准则与意大利法律有冲突时才对国际会计准则略做修改。

启示:

荷兰与意大利注册会计师行业都有近百年的。其间形成了行业自我管理为主的模式。实践证明,这种模式在两国都非常成功。两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并没有因为自我管理而放松自我约束,也没有因为自我管理而侵害公众利益。相反,通过行业协会高效、严格、的自我管理,加上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督和指导,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本国的专业服务领域中都享有很高的声誉,并在两国生活中都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但同时也必须看到,两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我管理都不是国家完全放任的自我管理。两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都有政府部门主管,并都有具体的监督指导措施。归纳起来,两个国家对行业的监督指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制定行业法律法规并监督这些法律法规的执行。(2)制定或者审批行业重要管理规范并监督其执行。(3)行业协会重要机构由政府部门派员参加。(4)行业做出的重要决定及重要文件报备政府主管部门。(5)政府主管部门定期听取协会工作报告。(6)不服行业作出的决定及处罚措施可以向政府部门或者法院上诉等等。

荷兰和意大利的行业管理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究竟实行什么样的管理体制,由该国的国情所决定,离不开该国行业历史发展状况,行业协会自我管理可以不仅限于为会员提供狭义的服务。

关于行业协会的组成、产生与运作机制

在荷兰和意大利,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依据法律规定产生、运作并履行职责的公共组织。作为行业组织,两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组成和运作方面有着很多共同之处:(1)协会机构都主要由会员选举产生,政府主管部门指定个别人选,这样就使协会作出的决定能够在法律许可的框架下和政府依法监督指导的前提下充分反映行业意志。(2)协会的领导机构或者决策机构是由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或由会员选举产生的理事会。协会秘书处只是理事会聘用人员组成的执行会员大会或者理事会决定的办事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任何隶属关系,行业主管部门不干预协会日常事务的运作。这两点做法为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机构的组成、产生与运作机制以及协会与行业主管部门关系的处理,提供了很好的。

关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荷兰和意大利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执业是以承担民事责任和自律责任为主,严重的情况下,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由于这两个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都实行自我管理,政府部门只是监督和指导,所以,两国注册会计师法中都没有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对违法违规执业的注册会计师追究行政责任。两国行业协会都认为,以追究民事责任为主,自律责任为辅,尽可能少用刑事责任的注册会计师责任构成比较适合专业服务行业。

相比之下,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形式则有较大不同。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责任以行政责任为主。这种责任构成的弊端是,行政处罚机关的人力、财力和专业能力都有限,因此,依靠有限的行政处罚手段来行使其监管能力难以满足规范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另外,行政处罚措施中往往以对师或所实施资格处罚或者停业处罚为主,而这种处罚给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带来的后果或往往超过处罚本身。其结果是,一个专业能力较强的注册会计师或者一个整体执业水平较高、规模较大的事务所很可能因为一起执业疏忽而被吊销资格或停业处罚,从而难以继续执业,甚至彻底在业内消失。实践证明,这种责任构成难以适应专业服务领域。因此,积极借鉴荷兰、意大利两国经验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构成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关于会员服务

荷兰和意大利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都是实行行业自我管理为主的模式,但两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进行自我监管的同时,都非常重视为会员提供服务。通过考察这两个国家行业协会为会员提供的服务,我们认为,协会为会员可提供的服务主要有:通过后续提高会员执业能力;通过、出版物、开通热线等向会员提供有用信息、解答会员各种咨询;通过调解纠纷消除会员间的矛盾;通过举办研讨会、年会等方式集中讨论和解决会员执业中所遇到的各种难点;通过参加国际行业组织,反映本国行业的要求;通过参加政府设立的有关机构,代表行业,提供专业知识,反映行业要求,扩大行业影响;通过向政府部门、立法机关等提供意见和建议反映会员呼声;通过开展国际交往扩大会员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