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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观念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1-20 13:12:32

史学观念论文

史学观念论文篇(1)

人类的意识,是从原始社会就存在的,但意识进步到理性思维的程度,则经历了较长的过程。这里所说的“理性思维”,是指具有深刻性、系统性的逻辑思考。原始人在生产斗争中,会得到丰富的感性认识,但却不能以系统性逻辑思考的方式认识其本质,原始神话是当时思维和认识的最高成果,其中包涵神天迷信、自然崇拜以及征服自然力的愿望,而这种思维寄托于虚幻的想象,不属于理性思维的性质。

当人类社会携带原始宗教意识与征服自然力的愿望步入阶级分化时期,一方面自然力的人格化即神的信仰被统治者强化,可能使思想更趋向于麻木;另一方面社会变革、社会分工与脑力劳动者的出现,以及生产力的进步,都可能使理性思维迅猛发展。这两种对立的因素的消长,将决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在“文明”时代到来之际的文化发展状况。

古希腊的奴隶制由于具有打破了氏族公社的框架,解除了氏族血缘关系纽带对人们个性的束缚,手工业与农业的分工比较明显,商业比较发达,神权的统治比较松驰,政治上形成奴隶主民主制等等社会条件,产生一批人身与思想皆比较自由的脑力劳动者,带来了学术文化的繁荣,产生了较为系统的科学和哲学。而中国进入阶级社会之后,仍袭用氏族制度的躯壳以建立统治政权,血缘氏族纽带经过改造形成了更为紧密的种族关系与宗法关系纽带,适应水利的需要而实行土地公有制,在政治上也表现为王权专制,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1]〕即反映了这种状况。于是,与王权专制对应的上帝崇拜和反映宗法关系的祖先崇拜相结合,形成牢固的神权、族权观念,各个层次人们思想的理性自由受到扼制,文化的发展走上与古希腊不同的途径。

中国上古从夏代至商代,弥漫着浓重的宗教迷信观念,夏代遗存的文化资料很少,商代的卜辞则反映出凡事皆须仰求上帝以定然否,一切皆由冥冥中的神秘力量所决定,人是绝对被动的,统治者也没有对事务独立判断的自觉意识,而最早的脑力劳动者基本上均担任或兼任占卜、祭祀一类的神职,并不具备独立进行理性思维的社会条件。文化发展的成就主要呈现在与农业生产、日常生活相关联的气象、历法、冶炼及直接观察的天文星象等方面,却缺乏如古希腊那样灿烂的学术遗产。据传夏朝经历了约五百年,商朝的历史也达五百年之久,然而至春秋时期,孔子即发出夏、商“文献不足”的浩叹,〔[2]〕其实更为不足的乃是理性思维及其成果。夏商两代,漫漫千年,社会意识上严重缺乏自觉精神,充满盲目和蒙昧。在中国上古,理性思维要冲破神天迷信罗网的禁锢,只能等待机缘、另辟蹊径,这机缘就是殷周之际的政权变革,这蹊径就是首先从历史思考上打开缺口。

周族原为臣属于殷商的小邦,逐步强大并最终取代殷商的统治地位,这在当时是一个巨大的社会振荡。殷商末年,商朝的个别政治人物已经预感危机,向商纣王提出警告,而纣王则认为他受大命于上天,不以为意。〔[3]〕可见在商代,除极少数人之外,统治者对“天命”皆抱有极其僵化的迷信。周灭殷商之后,周仍然面临着殷民的反抗,这一切引发了周初主要统治人物的忧思:殷商为何败亡?周政权如何巩固、如何避免重蹈殷商的覆辙?于是形成了明晰的“宜鉴于殷,骏命不易”观念,〔[4]〕意思是:以殷商的覆灭为鉴戒,则知“天命”之难保,即从历史思考而重新认识天命。这种思考得到反复的强调与深化,例如《诗经·大雅·荡》说:“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这里所说的“殷鉴”,是指殷朝应以夏为鉴。这自然会导出周以夏、殷为鉴的认识,《尚书·召诰》言:“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即将夏、商兴亡的历史引为借鉴。“殷鉴”是周初统治者提出的概念,表达了对历史的思索与总结,就是要以前朝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作为行政的借鉴与警惕。这种思索深化到天命与人事的关系、民众的作用以及施政措施和政治原则等问题,形成了在天命论外壳内具有理性精神的历史观与政治观,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天命转移的观念。周初统治者在《康诰》中,通过总结历史明确地提出“惟命不于常”,〔[5]〕这与《诗经·大雅·文王》中“天命靡常”一样,都是说“天命”是可以改变和转移的,周初的许多诗歌、文诰皆在叙述历史时表达了这一思想。那么“天命”发生转移的条件是什么?《尚书》中《多士》、《无逸》、《君奭》、《多方》等篇记载周公多次详细总结夏、商、周政权变革的历史,认为统治者如果对天帝失敬、行为放纵、贪图安逸、弃德任刑、残害无辜,都会被上天遗弃并降下惩罚,转移天命。上天密切地关注着人世,特别是监督人间统治者的举动。《多方》记载周公的话说:“天惟时求民主”,即上天时刻寻求着好的君主,这样,天命的转移是随时可能的,使周初统治者充满上帝可怕而不可依赖、保守天命很不容易等忧患意识。这种天命转移、上天时刻监督下界的观念,是殷商统治者所没有的,在思想上顺理成章地可引出两个重要的认识:其一是上天成了制约王权的力量,君主不能为所欲为;其二是承认改朝换代的合理性,甚至从历史变动的现实出发来说明天命的归宿。这种历史观点对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学术均有深远的影响。

第二,“敬德”以修人事的观念。周初统治者的“天命转移”观念,形式上似乎强化了天命的权威,但却在描述天命转移原因时却注入了理性思维的因素,实际上探讨了天命与人事间的关系。人在“天命”面前不是无所事事,不是无能为力,统治者可以通过其符合“天意”的作为以“祈天永命”,巩固政权。这种“祈天永命”的作为包括较多的内容,诸如敬天敬祖、勤政恤民、谦逊俭朴、行教化、慎刑罚等等均在其内,大多属于修治人事的范围,这些内容被抽象地概括为“德”的概念,〔[6]〕因而提出“敬德”的政治原则。“敬”,就是以恭谨态度对待和执行,“敬德”的主张在《尚书·召诰》中再三申说,认为夏、殷的灭亡都是“不敬厥德”造成的。在周初历史文献中,《康诰》、《梓材》、《多士》、《多方》等篇均强调“明德”,“明德”与“敬德”的含义基本一致,〔[7]〕其他周初文献也普遍使用“德”的概念阐述政治、教化和个人修养的问题。“德”这个范畴的提出,来自对历史、对天人关系的理性思考,是对人事行为的积极认识,是表达中国上古哲理性政治观念的主要标志之一。“皇天无亲,惟德是辅”,〔[8]〕“敬德”观念在思想上原本是要调和天命与人事,使之合一的,但天命掌握在神明的上帝手中,人只能在修治人事上下功夫,“敬德”实际是立足于人间的现实事务,因此周初统治者甚至说出“天不可信,我道惟宁王德延”〔[9]〕的话来。

第三,“保民”的观念。从殷末到周初的社会振荡,令统治者亲眼看到下层民众的力量。改朝换代的战争,需要许多下层民众为之冲锋陷阵,在这种情况下,人心向背就成为决定胜负的重要因素。周初统治者认真思考这段亲身经历的历史,产生了重视民众的思想。《酒诰》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我其可不大监抚于时”,意思是说:人不要把水当作镜子,应该把下民作镜子,我怎能不据此(殷商灭亡的史实)为重要鉴戒呢?以民为鉴,包含着重民和重视人心向背的认识,这必将导致对待民众政策上的调整,于是,周初统治者明确提出“保民”政治观念。《康诰》中讲“用康保民”,是说要使民众安康;讲“裕民”,〔[10]〕是说要教化民众;讲“作新民”,是说要改造殷商遗民;《无逸》篇还讲到要体察民间疾苦,施惠于民,关爱鳏寡孤独等等。这一切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防止民怨,使之顺从。为此目的,谨慎而严明地使用刑罚当然极其重要,但鉴于殷纣王滥用酷刑之弊,因而更强调“慎罚”。民怨是可以反映人心向背的,周初统治者对此予以格外重视,认为“怨不在大,亦不在小”,都必须认真对待,听到民怨,应更加“敬德”,使不顺从的小民变得顺从。《康诰》中大声疾呼:“敬哉!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意思是:要谨慎呀!可畏的上天是否诚心辅助你,可以从民情中表现出来。这又具有将天意与民情拉向合一的意味,成为后来“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思想的先声。〔[11]〕

第四,明确的以历史为鉴戒的思想。周初对政权兴亡问题的理性思考,没有停留于笼统的认识,而是深化到一些细节,注意到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与教训,例如《康诰》中即已提出立身行政要“敷求于殷先哲王”、“别求闻由古先哲王”,即向殷商以及更古的英明君王学习。《酒诰》则在关于戒酒这一具体问题上,叙述了商朝国王从成汤至帝乙时的君臣都勤于政务,不但不敢纵情饮酒,而且也没有纵饮的闲暇。商纣王君臣都大肆饮酒,政治败坏,终于亡国。周文王则早就教导说只有祭祀时才可用酒,我们遵守文王之教,所以代殷受命。在《无逸》篇,更细致地列举商代勤政君主绵长的执政年限,和贪图享乐君主短命的年限予以对比,要求以此引为鉴戒。在《召诰》、《多士》、《多方》等篇都谈论了夏、商改朝换代的历史,《君奭》、《立政》篇更较为详细地总结了夏商周(文王、武王)三代用人行政制度的发展与经验教训,从而提出治国“立政”的原则。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周初统治者已经做到从多种角度总结历史,通贯地考察夏、商到周文王、武王的历史发展,从中概括出一些政治经验和教训。因此,周初统治者的历史认识,是最早的理性思维,其“敬德”、保民观念以及对天人关系的新见解,皆是从历史思考中得出的。至今诸多的中国哲学史、思想史著述强调西周产生怀疑天命的观念,却不知其来自“殷鉴”,即来自历史的思考,所以难免得出本末倒悬、因果错位的结论。

中国上古最早的理性思维,产生于以“殷鉴”为标志的历史认识领域,首先通过对历史的思考来认识政治、认识天人关系,从而启沃心智,继而丰富逻辑思考能力,打开哲理的眼界。这对中国文化特征的形成具有不可磨灭的影响,造成历史认识与政治文化结成密不可分的联系,积淀为凡事从以往历史中寻求根据、经验与教训的思想模式。“殷鉴”的思考,还导致历史文献的保存与整编,今所存之上古典籍文献,都是西周及其后保存和整编的。所有这些,都是史学得以发展的基础。因此,中国古代史学的兴旺发达,历代官方的史学活动之绵延不废,古代史学多以经世致用为根本宗旨……这些西方所不具备的特点,皆可追溯至理性思维的源头,追溯到“殷鉴”给中国社会文化植入的思想根基。

二、官方记史体制以及相应的史学观念

中国什么时候开始有了正式的历史记载?这是一个扑朔迷离的问题。《左传》中有《夏书》、《夏训》的记载,〔[12]〕然而那是否真实、是否真是夏代的历史记载,很难据信。《尚书·多士》称“惟殷先人有典有册”,许多学者据此认为商代已有正式记述的历史典籍,但典、册的内容不一定就是历史记载。甲骨文中有“史”、“尹”、“作册”等官名的记录,后人将之称为史官,而其职责乃是起草和掌管官方文书而已,亦不足以证明记史制度的产生。殷商并未留下可靠的史籍文献,从今存甲骨卜辞来看,仅在记载贞卜活动及其结果的同时,无意间记载了当时的史事,由于未能摆脱凡事必卜、极端迷信的精神蒙昧,尚不可能具有自觉记述历史的意识。

一般而言,一个政权若非承袭民族传统或者接受外部文化影响,只能在认识到历史的借鉴作用之后,才会形成自觉的记史制度。殷商时代可能会保存少部分重要的官方文书,但不会有系统的历史记述。西周初年具备了“殷鉴”的历史认识,那是从亲身经历与口耳相传的史事直接汲取借鉴,尚无阅读历史载籍的例证。因此,周初提出的“殷鉴”是一种历史意识,由历史意识到自觉记述历史的意识,在我们看来不过一步之隔,但古人实现这一步的跨越,亦非易事。从现存的文献看来,周初由于具备了“殷鉴”的历史意识,不仅自觉地保存更多的官方文书,而且整编了殷商时代的历史文献。〔[13]〕从注意保存档案、文书到特意记述历史载籍,则又历年长久,白寿彝先生指出:《墨子·明鬼》篇引证了《周春秋》记载的周宣王时期史事,又参照其他先秦典籍,因而判断“编年体国史的出现在周宣王或其前不久的时期”,〔[14]〕这个见解极其精到,官方记史制度的形成亦当在这个时期。保存与整编档案文献,只是初始和朦胧的史学意识,特意和自觉地记述历史,进而形成记史的制度,史学意识便得到了明确与巩固。

官方记史制度在春秋时期迅速发展,周王朝与诸侯国皆以编年体形式记载史事,出现了许多著名的史官,形成各国官方记录的史册,这些史册多以“春秋”为名,也有如晋之“乘”、楚之“梼杌”等别名。一些史学上的基本原则,也陆续提了出来。

据文献记载,春秋时期周王室与诸侯国的史官名目很多,《周礼·春官宗伯》记载西周即有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其职能中包涵着记录历史。〔[15]〕《汉书·艺文志》说古时“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清人黄以周《礼书通故》经考订认为左史即内史,右史即大史。而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史官名称与王室类似,如鲁、齐、晋、郑、卫皆有大史,鲁又有外史、齐有南史、晋与楚有左史等等,〔[16]〕齐管仲说:“夫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作而不记,非圣德也”〔[17]〕地处较为偏僻的秦国也于周平王十八年(公元前753)“初有史以纪事”,〔[18]〕可见各诸侯国记载史事已普遍制度化。曹刿向鲁国君主进谏时曾说:“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19]〕表明记史制度遵循“君举必书”与讲究一定书法的规则,从曹刿语意上看,这已经实行许久了。《左传》宣公二年记载晋史官董狐于史册书“赵盾弑其君”,同书襄公二十五年记载齐国史官不顾接连被杀,坚持记录“崔杼弑其君”的事迹,成为古代史官不惧强权、奋笔直书的典范。据称后来孔子赞扬:“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这里提出史家的“良史”标准及“书法不隐”的原则,在古代史学的发展中有深远的影响。

春秋时期,关于历史和史学作用的观念大为丰富。周灵王时,太子晋畅谈往古胜败兴衰,提出“若启先王之遗训,省其典图刑法,而观其废兴者,皆可知也。其兴者,必有夏、吕之功焉;其废者,必有共、鲧之败。”〔[20]〕这明确表达了应当从历史文献记载中寻求兴亡成败教训的观念,不仅是讲历史的鉴戒作用,而且突出了史学记载的作用。鲁庄公时,夏父展因事进谏称:“君作而顺则故之,逆则亦书其逆也。臣从有司,惧逆之书于后也,故不敢不告。”〔[21]〕这里的“顺”、“逆”是指符合、不符合礼制,史官纪事,是“顺”、“逆”皆如实记载,夏父展以历史记载流传后世来进谏,已试图利用历史记载对君主的行为予以制约。晋悼公时叔向“习于春秋”,被认为可以作到“日在君侧,以其善行,以其恶戒”,〔[22]〕表达了当时对史学作用的认识。楚昭王时,其史官倚相被视为国宝,因为他“能道训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23]〕这已经是史官直接利用历史记载诱导与辅助君主的事例。不仅如此,据倚相的叙述,早在200多年前的卫国卫武公时,已经“史不失书,矇不失诵,以训御之”〔[24]〕。史册、史官和记史制度向君主提供鉴戒、行为制约和思想诱导,从而参与了深层的政治机制,其影响之一,就是使史学发展的动因深深地扎根于古代中国的社会肌体之内。

楚庄王时申叔时论教育太子方法说:

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教之令使访物官;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教之训典,使知族类,行比义焉。〔[25]〕

“春秋”(编年记事之史)、“世”(世系之书)、“令”(先王之官法、时令)、“语”(以往治国之善语)、“故志”(记前世成败而总结出议论、格言之书)、“训典”(五帝之书),均为史籍。〔[26]〕这段言论,包含以史实施教育、教化,汲取鉴戒,从史学中学习政治经验、提高行政能力和学习治国政策的丰富的思想内容。很明显,这些史学观念都是首先在官方记史制度、官方政治与史学相结合的机制上形成的。

总之,在西周“殷鉴”思想的基础上,春秋时期建立“君举必书”和讲究一定书法的记史制度;提出“良史”的概念,这涉及史家标准的评议,产生了史家的榜样性人物;形成以史借鉴、以史教化、以史辅政和从史学中学习治国之策的史学观念,奠定了中国古代史学运行发展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表述得还相当简约,有如格言成语,而唯其简约,更便于传播、更提供了后世展开、发挥与丰富化的空间。

三、孔子与《春秋》相联结的的史学意义

流传于世的《春秋》是否经过孔子的修订?这是学术界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笔者是倾向于孔子修订《春秋》之说的。《孟子》的言论、《史记》的记载以及古代几乎所有经、史、子、集著述中的说法,多认定孔子作《春秋》。但是记述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论语》之中,却无片言只字提到修《春秋》之事,因此近代以来,否定孔子曾经修订《春秋》的学者亦不在少数。

孔子是先秦儒学学派的创始人,在中国历史上,孔子至少作出以下三项破天荒的创举:第一,孔子是进行大规模私家讲学的活动的第一人,三十岁左右即开始收徒讲学,传说他的学生有三千人,学业甚好者也有七十余人,后来带领学生进行了长达十四年的周游列国。这打破官府垄断教育的局面,将之引向民间。第二,首次创立了具有相对独立意义的学派,即不依附某个特定政治势力,以思想、学问的传承为纽带的学术集体。第三,最早地将政治、社会及人际关系等社会问题蒸发为非参政人士探讨的学术问题,并且建立起系统的思想体系。从孔子生平事业看来,修订《春秋》与整理《尚书》等文献以备教学、治学之用,其可能性是很大的。

孔子是否修订过《春秋》,考清这个史实自然是十分重要的,但这里还存在另一层面的史实,即在整个中国古代,孔子修《春秋》乃是久被认定的,这个无可争议的史实对于史学史研究来说,重要性并不亚于孔子是否真的修过《春秋》。孔子与《春秋》联结一起所造成的影响,在中国古代史学发展上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孔子为春秋后期人,而对《春秋》大力推崇并且将之与孔子联系起来,则在战国时期。《左传·君子曰》评论说:“《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汙,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春秋》之称微而显,婉而辨,上之人能使昭明,善人劝焉,淫人惧焉,是以君子贵之。”〔[27]〕这里提出的“惩恶而劝善”、“善人劝焉,淫人惧焉”,既是论史学的功用,也道出了修史的宗旨,比春秋时期的史学观念又前进了一步。孟子旗帜鲜明地将《春秋》说成是孔子的有为之作:“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为《春秋》乎!罪我者其为《春秋》乎!”他把孔子修《春秋》与大禹治水、周公平定天下等伟大功业相提并论:“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天下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28]〕这样,《春秋》所能起到的政治作用就不可估量,成为拨乱反正以安定天下秩序的法宝。按照孟子的说法,孔子将修订《春秋》视为“知我”、“罪我”的最重要的事业,是以一般平民身分而行“天子之事”。尊崇《春秋》,也就同时提高了史学的地位。

春秋时期人们强调史学的鉴戒作用、辅政作用、教育作用等等,而是否真的以史为鉴,占主动地位的乃是君主、统治者,而不是史学和史家,前引夏父展以历史记载会传于后世来向鲁君进谏,就没有被接受。至此,《左传》提出《春秋》有“惩恶而劝善”的宗旨,特别是孟子鼓吹孔子鉴于“世衰道微”而作《春秋》、“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以孔子为榜样,倡导出撰史者积极用世的主体意识,即史家以撰史方式主动干预世事。无论有权势的在位者是否愿意接受,史家都将使其历史记载流行当时、传扬后世,从而鼓舞善行,令恶人知惧。正是在这种信念之下,建立了历代优秀史家的崇高社会责任感,史学经世致用的精神成为传统史学的准则。史学的终极宗旨,已不是关注具体当权者的接受与采纳,而是关注在整个社会和未来的效果。

如上所述,不管孔子是否真的修订过《春秋》,古人基本上公认《春秋》为孔子所作,乃是另一层次的史实。随着孔子的不断圣化及《春秋》成为儒学的经典,其崇高的地位在古代主流思想意识中,已经不容怀疑和否认,这为中国古代史学的发展铺垫了日趋繁荣的坦途,其影响之大者有以下几点:

(一)《春秋》成为儒学的经典,在汉代公羊学派的鼓吹中,尊崇到吓人的程度,此后经学的《春秋》学长盛不衰。但《春秋》毕竟是记事的史书,推重《春秋》之论其实即推重史学,《春秋》地位的高涨带动史学地位的提高。《春秋》经学不能完全脱离史学,经与史之间密切地联系在一起;〔[29]〕《春秋》经学的论断,有相当大的部分可以纳入史学理论的范围;《春秋》(还有《尚书》)亦经亦史的现实,还为后世“六经皆史”的理论探讨准备了条件。总之,是孔子《春秋》促成史学的重要地位,带动了史学理论的探讨。

(二)认定孔子修《春秋》,是在根本原则上认可私家修订国史,这是对私家史学最大程度的承认。历史上虽然有如隋朝等朝代曾短暂地禁止私修国史,但这仅限于当代史,而且根本难以真正施行。孔子这位至圣先师的修史行为,令历代君主找不到禁止私家史学的法理。于是私家撰史不断,史家无不推重孔子《春秋》,悬为楷模,历代以“春秋”为史著书名者即不可胜计。《春秋》在政治文化中的独特地位,筑成了官方史学与私家史学两条相联系的发展轨道,而这史学的双轨,是古代中国史学持续繁荣的最重要的条件。

(三)据说孔子修《春秋》是“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30]〕对历史人物予以华袞斧钺之褒贬,“拨乱世反诸正”。圣人的榜样使后世史家具备这样的信念:不仅撰史,而且论史,不仅论史,而且联系时事。在绝大多数朝代,官方也只能承认或默认史家有撰史、论史的权力,这应当说是得自孔子与《春秋》精神的无形庇护。

《春秋》之义对于中国古代的史学,也有消极的影响,它规定了史学思想的主流方向,纳入封建伦理的规范而难以突破。然而若考究中国古代史学发达兴旺的原因,不能不强调孔子与《春秋》联结于一起所起到的特殊作用。

四、史学观念上的新拓展

战国时期孟子等儒家学者对《春秋》的推重,将以史借鉴、以史教化、以史辅政的观念深化为史家和史学干预时事的主体意识,从理论和精神上将史学置于高屋建瓴的主动地位。除了这种在《春秋》问题上深化了的史学思想之外,史学观念还取得了多方位的拓展,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使学者、士人的撰著意识空前强化,产生了大量的典籍。有私家一人之书,有一学派积累共纂之书,有杂取各派汇编之书等等,琳琅满目。其中,史书的撰著亦格外盛行,《竹书纪年》一书可说明战国时期官方记史制度延续不废,我国第一部内容充实,记言、记事兼备的史籍《左氏春秋》(即《左传》)的产生,表明历史著述的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阶段。据学术界研究,今《尚书》内有写于战国时期的文献,晋代从战国古墓出土《周书》,今存篇目中亦有可认定为战国写成者,可见战国期间必然重新整编过《尚书》、《周书》。战国后期,楚国铎椒所撰《铎氏微》40篇,选编历史上成功与失败的事迹,〔[31]〕书名用“微”字,说明关于《春秋》“微而显,婉而辨”、“惩恶而劝善”的史学原则已广泛传播;赵国虞卿撰《虞氏春秋》8篇,分类记述春秋至战国中期史事,内容、宗旨为“刺讥国家得失”,〔[32]〕表明史学主动干预时政的精神亦得以发扬。其他如《国语》为分国记述政治言论,《世本》为分门类记述史事,《战国策》专载游说、进谏之词,说明撰述史籍已经采用较多种类的体裁,史学眼光有所放宽,撰史方法有所增加。总之多种类史籍的出现,折射出史学观念的多样化拓展。

其次,孟子在评述《春秋》中概括了史学在内容、形式和观点上的内在结构,他说:“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33]〕这为后世撰述与评论史书提供了一个方法的总则,即必须以史实为基础,运用生动的文笔,尤其要具备深刻的历史见解,三者相结合才是完整的史学著述。

其三,形成了对史事考信征实的观念。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即说:“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34]〕这段话是说认识历史必须取证于“文”(历史记载)和“献”(贤才),不能凭空捏造。而战国时的孟子觉得历史记载也不完全可靠,他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漂杵也?”〔[35]〕这里对具体事例的分析有误,但“尽信《书》则不如无《书》”的原则是正确的。法家韩非说:“孔子、墨子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谓真尧舜。尧舜不复生,将谁使定儒墨之诚乎?”他认为对历史记载、历史传说应当予以“参验”,“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36]〕若摈去其中的历史不可知论观念,这种不经“参验”就不能认定真实,未验证其真实就不能引作根据的思想,便很有史料学上的理论价值。

其四,以史学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的观念。孔子曾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37]〕非但孔子,上文叙述到的晋叔向、楚倚相,也是由习史而著称于时。至战国成书的《周易·大畜·象传》,即提出“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的命题,言简意赅,深刻精辟。这里的“德”,包括见识、能力、品行等在内的综合素质,“多识前言往行”就意味着学习历史。

其五,会通古今的史学观念。将历史引为鉴戒,一定会导致列举历史事例、评议时事和预测后果的思考。《左传》、《国语》记载有各国君臣间引据历史申说主张的大量情节,战国诸子著述如《墨子》、《孟子》、《荀子》、《管子》等等也无不引古论今,《韩非子·五蠹》将历史分为上古、中古、近古,得出历史进化观点,邹衍则宏观地用“五德终始”描述历史的演变程序,凡此皆对历史事物作出会通古今的思考。而在史学理论和原则上,先秦时期也提出会通古今的主张,《礼记·经解》借孔子之语称“疏通知远,《书》教也”,《周易·系辞下》提出“彰往而察来”的命题。这种格言、成语式的精辟语句,极便于传诵,为史学的会通古今观念提供莫大的发挥可空间,启迪了后世史家。战国后期,荀子有比较明确的会通古今的观念,他说:“君子审后王之道而论于百王之前,若端拱而议。”〔[38]〕“欲观千岁,则数今日;欲知亿万,则审一二;欲知上世,则审周道”,从而得出“以近知远,以一知万,以微知明”的结论。〔[39]〕这里的会通古今,是以强调知今为重点的。《吕氏春秋·长见》篇进一步发挥了这种观念,认为“今之于古也,犹古之于后世也;今之于后世,亦犹今之于古也。故审知今则可以知古,知古则可以知后,古今前后一也。故圣人上知千岁,下知千岁也”,将会通古、今、后世的认识,称为“长见”,即长远的见识。《察今》篇又言:“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益所见,知所不见。”可惜后代在发扬先秦史学会通古今观念过程中,仅关注“彰往而察来”的认识方向,未能光大“察今则可以知古”的历史认识论。但尽管如此,“以今知古”的思想仍在先秦史学观念中闪烁着奇光异彩。

综上所述,先秦时期的史学观念,体现出中国古代史学蓬勃发展的渊源。由“殷鉴”的思索进展到官方巩固的记史制度,继而产生一系列基本原则性质的史学观念,随之又有孔子《春秋》为私家史学辟开蹊径,促使史学观念的进一步深化。这一步步的跨越,为古代史学的兴旺发达准备了势不可遏的社会条件。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史学,唯其源头深邃丰饶,才成其日后的烟波浩瀚、奔流不废。

注释:

〔[1]〕《诗经·小雅·北山》

〔[2]〕参见《论语·八佾》

〔[3]〕参见《尚书·西伯戡黎》。

〔[4]〕见《诗经·大雅·文王》。按《文王》一诗,据《吕氏春秋》为周公旦所作。

〔[5]〕《康诰》载于今文《尚书》,其作者有二说,一为周武王,又一为周公。

〔[6]〕《尚书》中记载商代史事的《盘庚》、《高宗肜日》已有“德”的概念,但学术界多认为这两篇或经过西周初年整编,或就是周代的作品。

〔[7]〕“明”字多义,有“彰明、光大”与“勉力为之”等含义。

〔[8]〕《左传》僖公五年引《周书·蔡仲之命》。

〔[9]〕见《尚书·君奭》,为周公之言,大意是:上天不可信赖,我们只有继承文王的传统。

〔[10]〕《康诰》中讲“乃由裕民”、“乃裕民”,“裕”是启迪诱导的意思。

〔[11]〕《孟子·万章上》、《左传》昭公元年引《尚书·太誓》。

〔[12]〕见《左传》庄公八年、襄公四年。

〔[13]〕据王国维《古史新证》、张西堂《尚书引论》,《尚书》中《汤誓》、《盘庚》为西周初年整编;《尚书》、《周书》中关于西周的文献情况复杂,学界意见不一,但各篇皆当有其所本,又据王国维、郭沫若等学者研究,《牧誓》、《世俘》等多篇可定为周初之作。要之西周开始特别注意保存历史文献,应可确认。

〔[14]〕白寿彝《中国史学史》第一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10页。

〔[15]〕《周礼》其书晚出,所载史官之称非必西周时完全具备,似可作春秋时期的参考。

〔[16]〕以上史官名称零星见于《左传》、《国语》。

〔[17]〕《左传》僖公七年。

〔[18]〕《史记》卷五《秦本纪》。

〔[19]〕《国语》卷四《鲁语上》。

〔[20]〕《国语》卷三《周语下》。

〔[21]〕《国语》卷四《鲁语上》。

〔[22]〕《国语》卷十三《晋语七》。

〔[23]〕《国语》卷十八《楚语下》。

〔[24]〕《国语》卷十七《楚语上》。

〔[25]〕《国语》卷十七《楚语上》。

〔[26]〕括号内的解释据《国语》韦昭注并稍加润色。

〔[27]〕《左传》成公十四年、昭公三十一年。

〔[28]〕《孟子·滕文公下》。

〔[29]〕与《春秋》起到相同作用的还有《尚书》,但不如《春秋》为突出,此不备论。

〔[30]〕见《史记》卷一三0《太史公自序》。

〔[31]〕《史记》卷十四《十二诸侯年表序》。

〔[32]〕《史记》卷七六《虞卿列传》。

〔[33]〕《孟子·离娄下》。

〔[34]〕《论语·八佾》。

〔[35]〕《孟子·尽心下》。

〔[36]〕《韩非子·显学》。

〔[37]〕《论语·述而》。

史学观念论文篇(2)

[关键词]本质主义;反本质主义;文学本质;文学现场

[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12)04-0050-05

文学本质多元论,在文学的本质问题上持一种历史的、文化的开放性态度,强调文学本质的多元性存在。文学本质多元论认为,文学的本质性存在空间应该具有历史的累积性与文化的叠加性,同时还应该具有未来开拓的可能性。文学的本质性存在空间不仅是现实性的,同时还应该是可能性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笔者此处所说的文学本质已经不再是形而上意义上的本质,而是基于后现论、基于文学事实考察具有形而下意义的本质,它指的是文学实践活动当中所呈现出来的相对稳定的、一致的特征,质态,它是一种生成性的、建构性的存在。

在人类社会出现以前,无所谓文学与文学观念。文学与文学观念都是一种人文现象,它们是与人类社会的发展、成长相伴随的。随着人类社会的出现、发展,文学活动也存在一个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不断丰富、不断开拓的过程。与之相应,文学的本质性存在空间也存在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展开的过程。但是,文学本质的展开往往并不呈现为一种线性连续的同质状态,而更多地呈现为一种历史性的播撒、空间性的弥散状况。因为每一历史语境、民族文化语境各有不同,由此决定了文学本质空间探索向度的差异。文学理论研究作为一种文学活动的阐释,应该走向“文学现场”。但何谓“文学现场”,它由怎样的成分构成?笔者认为,历史向度的文学、当下状态的文学、未来向度文学发展的可能及他民族的文学四种成分共同构成了“文学现场”的空间。文学本质多元论正是文学理论建设力图回归这种“文学现场”的一个尝试性的结果。

一、建构文学本质多元论的现实依据与理论基础

笔者建构文学本质多元论的设想,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历史相对主义、文化相对主义文学观念的影响,但是,笔者的思考并没有仅仅停留在纯理论的层面,而是更多地深入到了中外文学史的史实之中,并适当地结合了对于“文学现场”的分析考索。

依据相对主义文学观念,不同时期的文学质态不可通约,不同文化传统的文学质态也不可通约。比如唐诗与宋诗。唐诗讲究情趣,宋诗讲究理趣。它们之间很难相互打量,相互审视。宋代严羽有一段著名的话很能说明问题:“盛唐诗人惟在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故其妙处莹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像,言有尽而意无穷。近代诸公作奇特解会,遂以文字为诗,以议论为诗,以才学为诗。以是为诗,夫岂不工,终非古人诗也,盖一唱三叹之音,有所歉焉。”[1]也就是说,依据唐诗的标准,宋诗实在算不上什么优秀的作品,因为它们太过于说理、太过于显摆自己的才气,结果导致太着实、太直白而缺乏余韵。当然,如果反过来,依据宋诗的标准来衡量、评价唐诗,可能也会出现类似的结果。但是,如果以各自的规则来分别衡量、审视、评价,可以发现它们都是非常优秀的作品。如今,唐诗与宋诗都已经成为了我们的文学经典,但是,它们成为文学经典的原因却是不可通约的。再比如,南朝的齐梁文学与唐代文学,西方的古典主义文学与浪漫主义文学,现实主义文学与象征主义文学等,情况也与之类似。其实,即或是同一时代、同一语境的文学实践也会往往如此。比如,象征主义文学对于隐秘世界、人的精神世界的探索,自然主义文学对于科学及现实世界的执著与唯美主义文学对于语言形式的刻意追求,表现主义文学的抽象化、本质化倾向与未来主义文学对于现代的拥抱及对于未来社会的希冀等,也都是这样。具体到不同民族文学之间的不可通约,情况更为明显。比如,中国传统文学在言意关系上、在结构以及人与人、 人与自然的关系处理上都迥然不同于西方文学。如果按照中国传统文学的观念来审视西方作品,西方文学将会是低劣之作,因为它们太过直露、没有韵味,也没有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如果反过来,情况也绝对会与之相应。再比如,中国的传统“史诗”、“戏剧”等叙事类文学与西方的史诗、悲剧等叙事类文学,它们之间又怎么样能够相互打量?但是,这样一些迥然相异的文学却共同构成了人类的文学宝库,成为了我们所置身的“文学现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如此文学现场,面对各种质态的文学存在,文学理论将如何言说?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察、分析、思索,正是基于这样的文学史事实,笔者认为,文学的本质应该是一个多元性的存在。在某种意义上,文学本质的生成类似于我们传统观念当中道的演化,道原本为无,由无而生有,由少而生多。在人类社会出现以前,本无所谓文学,也无所谓文学的本质。进入人类社会以后,不同的历史时代、不同的文化语境,人们依据各自的生存状况、文化氛围,从事文学活动,构筑自己的文学世界,在不同的向度上开拓文学的存在空间,进而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具有时代特点与民族特点的文学存在质态。在人类的文化时空当中,各种各样的文学存在质态、各种各样的文学本质开拓向度并不闭锁于某一个具体的历史时代、某一民族的文化语境,而是处于一种历史与文化的开放之中,作为人类的精神文化成果广为后世、不同的民族所享有。文学本质的生成是多向度的,某一历史时期、某一民族文化仅仅在某一向度或某些向度上生成、开拓,但是这些生成、开拓都从不同的方向上拓展了文学本质的存在空间,而这种开拓与生成没有终结,也不会有终结。

二、文学本质多元论与反本质主义文论

建构文学本质多元论,不得不谈一谈对于反本质主义文论的看法。笔者建构文学本质多元论的设想,应该说从反本质主义文论获得了许多启发,汲取了许多有益的思想资源,但是,笔者建构文学本质多元论的设想,在很大程度上则立足于对反本质主义文论的反思、修正。

反本质主义是作为本质主义的对立面而出现的。在反本质主义者看来,本质主义是一种僵化、封闭、独断的思维方式与知识生产模式。本质主义所存在的问题在于,常常将某些特定群体,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而生产出来的对于文学性的理解普遍化、非历史化。与之相反,反本质主义者认为,“任何理论或真理都是特定的人在特定时期、出于特定的需要的目的从事的一个‘事件’,因此它必然与许多具体的条件存在内在的关系。”[2]因此,要求将文学本质问题事件化、语境化、地方化,强调文学观念对于社会时代语境、民族文化语境的依附性。

本质主义文论的问题与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它以某一时期、某一群体出于某一需要所开拓的文学存在空间视为文学的唯一存在空间,限定了文学艺术本质存在的历史开放性与文化开放性,同时也限定了文学艺术未来的发展可能性,压缩了文学艺术的本质存在空间。相对于本质主义,反本质主义文论的价值与意义是非常明显的。它恢复了文学观念与社会公共领域、社会现实、文化实践、文学实践的联系,揭示了文学本质的历史性与地域性,注意到了文学存在空间的生成性质。但是,反本质主义理论所存在的问题也是非常大的,我们如果不能及时地、认真地加以反思,修正,那么,它对我们当前的文学理论建设也必定会造成有害的影响。

在笔者看来,反本质主义文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反本质主义文论虽然注意到了文学本质存在于历史空间、文化空间中的播散与弥散,但却没有注意到文学本质存在的累积性与叠加性。反本质主义文论主张,文学本质观念的建构具有事件性与地域性,文学本质观念依附于具体的社会语境与文化语境,进而过多地强调了文学观念历史时代之间、民族之间的断裂、差异,而忽视了文学观念在历史时代之间、民族之间的连续性。实际上,每一种文学观念并非仅仅闭锁于某一特定的历史语境与民族文化语境,而往往具有超越历史、超越文化的一面。文学观念的更迭与自然科学中的日心说取代地心说不同,地心说可以被抛弃,但是当表现说产生时却并未完全使模仿说失效。因为文学的本质既是一种建构的结果,也是一种生成的结果,文学观念与文学实践相伴而生,并呈现为某种具体的存在形态。当然,历史语境、文化语境可以不断地改写历史上的文学文本,但是,我们对这种改写的程度、限度不应该过分地夸大。我们现在阅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但丁的《神曲》与作者同时代读者的感受肯定不同,但也肯定与阅读现当代的纯文学经典不同,这就说明,历史上的文学文本其意义并非完全固定,但也并非变动不拘。文学观念往往附着于某种文学存在形态。文学的存在形态存在于历史之中,但也能够走出历史呈现于当下,与之相应,文学观念也可以因之而走出历史。所以,在一定的意义上来讲,文学观念也具有历史的绵延性。况且,文学观念应用于文学实践,也并非随着另一种文学观念的兴起而完全停歇,而往往是继续运行。比如,当人文主义文学兴起以后,宗教文学实践还依然进行并一直持续到现在,再比如,浪漫主义的兴起没有完全阻止古典主义文学实践,现实主义的兴起也没有完全阻止浪漫主义文学实践。另外,文学新观念的建构也不可能完全与过去的以及异域的文学观念、文学存在形态完全绝缘。因为文学观念的建构依附于具体的历史语境,而历史语境从构成上来讲,它不仅包含了当前的社会实践因素、当前的文化视野与文化成规,而且还承传了大量的文化传统,接纳了大量的异域文化因素—历史形态的各种文学文本、各种文学观念以及他民族的文学文本、文学观念还会以一种共时性的现实形态在当下的历史语境中呈现。

英美新批评理论家T.S.艾略特曾言:“历史意识是这样一种意识,即不仅要看到过去的过去性而且还要看到过去的现在性。”[3]笔者可以借以引申这样的结论:文化意识应该是这样一种意识,即不仅要看到文化的民族性、地域性而且还要看到文化的世界性。由此反观反本质主义文论实践,其问题也就在于历史意识与文化意识的缺失。

第二,反本质主义文论更多地回到了理论现场,而没有真正地回到“文学现场”。首都师范大学的陶东风教授与福建社科院的南帆研究员是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反本质主义文论的代表人物,他们的两段话非常清楚地说明了反本质主义文论的整体学术取向。

我们并不能够提出新的可以取代旧的本质主义文学理论的新的本质主义文学理论,我们认为本质主义的提问方式是没有意义的。我们要问的是: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出于什么需要、目的建构了什么样的“文学”理论?又是在什么情况下何种关于文学的理论为什么取得了支配或统治地位?被封为“真理”甚至“绝对真理”?何种被排斥到边缘地位或者干脆被驱逐出去?原因是什么?这个过程是否表现为一个平等、理性的协商对话——商谈过程?是否符合民主自由的政治程序和文化精神?[4]

文学与“本质”的考察远不如文学与历史的考察重要。对于文学研究说来,这带来了两个意味深长的后果:第一,文学性的定义只能是相对的,每一个时代都可能修改已有的定义。第二,相对于推敲一个普适的定义,不如解释某一个历史时期为什么产生这种而不是那种文学特征[5]。

“热衷于调查既有文学观念在发生学上的历史/地域性,致力于解构一切文艺学对文学‘本质’的认定,暴露一切文学观念的‘非普遍性’和‘非真理性’”[6]事实上成为了反本质主义文论研究的主要内容。所以,从整体取向上来讲,反本质主义文论主要应该属于文学理论知识考古学的范畴,是一种文学理论史理论。“回到文学现场”,这是反本质主义者的主要理论主张,也是他们用以反对本质主义文论的利器,但是,反本质主义文论实践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回到文学现场,而是更多地回到了理论现场,对于文学批评史文献及其生成背景的梳理辨识,远远超出了对于文学史实、对于文学现场的关注。与文学史研究的脱节,对当下文学现场结构性考察、分析的缺失成为了反本质主义文论建设的重大偏失。所以,反本质主义文论主要是解构本质主义的理论、文学批评史理论,而不是“文学”的理论。反本质主义文论实践在我们当下的语境当中所能够承担的学术功能,主要是扫除本质主义文论的障碍,为新的理论建设开辟道路。它主要是一种批判的工具、开路的工具,而不是理论建设本身。

第三,反本质主义文论实践过于关注文学概念内涵与外延的梳理,而疏于对文学演变本身的考察分析。这一点与上一点其实是密切相关的。在这一点上,反本质主义文论实践与本质主义文论实践是非常相像的。他们的不同之处在于,本质主义文论梳理文学概念是为了说明自身理论建构的真理性,而反本质主义文论则是为了说明文学观念的历史性、地域性。因为都脱离了文学发展本身,结果都没能很好地说明文学本质的生成问题。我们大家知道,在西方世界,在现代文学概念产生之前,以诗的名义加以统辖的各种文献,其外延基本上是与文学相吻合的。在中国学术界,情况与西方不太一致。在现代文学概念引入以前,没有一种集合性的文体概念统辖文学整体,但这也不能说明与西方文学史、文论史相反的道理。我们如果从中外文学发展本身的角度来加以考察,将会发现,所谓现代文学概念的产生这样一个文学学科的重大事件,其实也仅仅是文学形态的另一种存在空间的开拓而已。在西方学术界,在诗的概念主宰文论话语的时代,诗要么是模仿、要么是象征,而在文学概念主导文论话语之后,文学成为了审美,但文学模仿或象征作为观念或文学实践,并未消失也并未失效。中国的情况也与之类似。在现代文学概念引入以前,文学要么是载道的,要么是言志缘情的,要么是天人合一的,要么是实用的。在现代文学概念引进以后,实际上也仅仅是增加了文学是审美的存在向度,而其他存在向度则依然还再延续。反本质主义文论,因过度关注文学概念而疏于文学发展本身的考察,而使自己在对文学本质的认识上陷入到了一种错误的境地。

第四,反本质主义文论具有浓厚的历史宿命、文化宿命色彩。文学理论建设既受制于一定的社会时代语境、一定的民族文化语境,又对社会时代语境、民族文化语境产生一定的促进,瓦解作用。文学理论不仅仅承担着解释描述的功能,而且还承担着一种文化先锋的职能。但是,反本质主义文论实践更多地强调了前一个方面,而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后一个方面。文学理论建构被看成了一种必然的、被动的历史承载,而不是被看做一种积极的、主动的介入性,超越性的行为。这就由此决定了,反本质主义文论更多倾向于解释、倾向于已成,而不太注意新理论的建构。在我们当今的学术界,反本质主义是作为一种新锐的理论而出现的,但实际上却包含了很多的保守性的成分。

笔者建构文学本质多元论的设想,正是在对反本质主义文论以上问题反思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力图回归文学现场,恢复文学理论的“文学”性质;注重当前语境结构的考察分析;力避与文化相对主义就成为了笔者的自觉意识,进而也成了文学本质多元论的主要学术取向。

三、建构文学本质多元论的价值意义

建构文学本质多元论具有非常大的学术价值与文化价值。

第一,建构文学本质多元论,能够有效地克服本质主义文论对于文学其他属性的遮蔽,能够有效地保持文学理论的历史连续性与未来发展的可能性。历史上,文论家们建构文学理论体系,基本上持一种文学本质一元论,或强调模仿或强调言志或强调抒情或强调象征或强调反映或强调审美或强调政治,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文学发展的丰富可能性,同时也限制了文学理论自身开拓的各种可能性。这实际上是海德格尔意义上的闭锁行为,既闭锁了自身也闭锁了文学。文学活动、文学理论实践实际上都应该属于海德格尔意义上的存在领域,应该具有一种广阔的包容性、开放性、立体性。建构文学本质多元论,在某种意义上,既是我们对于文学理论建设存在之家的回归,也是对于文学实践存在之家的回归。可望为我们的文学事业、文学理论建设事业带来勃勃生机。

第二,建构文学本质多元论,能够有效地吸纳历史上及他民族的文论成果、文学成果,形成开放、多元的学术视野。通观中外文论、文学发展史,可以发现,以往人类对于文学本质空间的探索,往往呈现为一种猴子下山似的状况。模仿说、表现说、审美说、文化说(中国现代进程发端以后,也基本类似),一步一步地走来,抓住一个放弃一个,进而致使以往的探索归于无效。就如同西西弗斯一样,呈现为一种一往无前的徒劳状态。文学本质多元论的建立,可以一改文学学科的这种发展史状况,它将会以一种开放、多元的胸怀来吸纳以往及他民族的文学探索成果,并以一种发展的眼光将文学的存在空间向未来开放。在文学本质多元论的视野之下,历史上的本质主义文论探究成果将不再毫无意义,而是会重获生机。比如,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的文学语言探索,我们当前的文化研究往往对其采取一种批判、否定的态度,而文学本质多元论,则非常注意对其合理性因素的吸收。在笔者看来,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的探索尽管远远没有达到目标,尽管在很多方面未尽人意,但是其探索的结果作为一种相对的文学本质绝对不会毫无意义,其考察、勘探的文学本质存在空间在某种意义上可能会长时间地存在流传。

第三,建构文学本质多元论,能够促进文学各学科的健康发展。我们以往编撰文学史往往都以现代的文学观念加以统辖,时下学术界有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观点:“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这句话从一个方面来讲,应该不虚。但是,另一个方面也不容忽视,那就是“一切历史毕竟是历史”。如果仅仅以某种现代的文学观念加以统辖,那么,文学史写作将会是平面的,而没有历史纵深感。那么,如何才能使文学史成其为历史,恢复其应有的历史纵深?笔者以为,文学本质多元论作为一种文学史观念、批评史观念,可以达到这一目标。

我国当前的文学理论研究、文学批评实践整体状况是不太令人满意的。我们的研究者群体在世界上应该是规模最大的,成果产出也应该最多,但是在世界学术界却长期发不出自己的声音,产生应有的影响。关键原因在于,我们的文学理论研究没有回到“文学现场”,仅仅是就理论谈理论,形成了一种理论的深刻、无效的深刻。再一个就是,我们的文学理论研究、文学批评实践缺乏对历史语境、文化语境的全面考察分析,致使我们的研究趋向某种偏执,众口众辞难以对话。文学本质多元论的建构,可望能够扭转这种状况。

史学观念论文篇(3)

1902年——

雷海宗出生那一年,梁启超提出“新史学”;

删2年,雷海宗冥诞一百年,也正是中国历史学界以明确的理念追求史学的近代化道路一个世纪。

近代历史学的各种思想和主张,你方唱罢我登场,令人目不暇接,但就其特征总体而言,可以大而化之地归为两个面相:

1.基于史料进行历史重建,或者说恢复历史的面貌。这种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寻求证据、寻求确定性,因此搜集、整理、解说、连缀史料构成主要任务。它体现了历史学的科学性质,也可以说是非人化特征。

2.以某种观念为依托,对历史进行阐释。这项工作在既有的材料范围下进行,不关心材料本身的问题,而关心历史研究对人类和社会各方面所(已经、正在或即将)遭遇问题的解答。这体现历史哲学的特质和历史的人文主义性质。

对于以雷海宗为代表的战国策学派的文化形态史观就应该放在这个历史过程中去思考。

一、历史研究中的科学关怀和哲学人文关怀

历史学作为一门学科,需要规则化、系统化与可操作化,因此要运用科学的方法。但人文关怀是历史存在的根本。这两方面是健全的历史学必须同时具备的。中国历史学从司马迁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开始,侧重于人文关怀。从欧洲史学的传统来看,历史研究中的科学关怀和哲学人文关怀都是近代历史学发展中的基本时代特征。寻求证据和史实的确定性并非十九世纪兰克史学和实证主义史学的首创,事实上应追溯到十七、十八世纪之交史学开始学科化的时代。历史的哲学关怀和解释功能自然受近代哲学之兴起嬗变的影响。而且这两个面相并非井水河水互不干犯,而恰恰是有所交错,互相启发与纠正。比如欧洲在十七、十八世纪之交开始重视证据批判,其背后有对绝对理性真理的信奉与追求为支撑,理性真理在启蒙时代被认为是解释一切现象和问题的法门。反过来,史料方面的突破可以影响某种历史解释理论的产生或存亡。一句话,历史学家可能因为缺乏证据而陷于片面,也可能因为个人的价值取向或兴趣而约束证据。如果将十七世纪后期至二十世纪作为一个时间整体来考虑,就会看到西方史学的总体进程中,科学关怀与哲学人文关怀并行不悖且处于守衡状态,尽管在某一短时段里,对两方面的侧重性互有消长。了解欧洲近代史学这一传统,再反观中国近代史学界,不难发现它恰恰难以在科学关怀与哲学人文关怀中保持平衡。

傅斯年主政的历史语言研究所代表的史料学派是中国史学科学性特征的集中体现,虽然史语所中有个别人有意识注意历史研究的理论性与观念性,但总体而言对此是相当忽视的。史料学派对中国新史学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辉煌贡献,此处不论。需要指出的是,史料学派的功与过都在于对史学研究科学性的强调。一个学派以科学化道路为圭臬本是很正常的事,关键在于史料学派借“集团研究”的强力在当时的史学界具有压倒性优势,加之傅斯年提倡的史料研究方法与中国旧有的史料研究方法多衔接相通之处,从学术渊源和学术心理上讲都更容易有号召力。然而以史语所的人力、物力、号召力优势,却没有鼓励和正面提倡完整的历史学观念,致使原本就有理论缺位、哲学缺位之失的中国学术界更加一边倒,不能不说是个遗憾。而史语所的基本态度又深受傅斯年个人认识的影响,他曾说:“果然我们同人中也有些在别处发挥历史哲学或语言泛想,这些都仅可以当作私人的事,不是研究的工作”(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发刊之旨趣》)。在这个背景下看,无论唯物史观,还是文化形态史现。或者其它什么理论形态的史学,它们的出现与发展都具有重大学术史意义,这,不仅仅是对史料学派重局部微观而忽视整体宏观、碎化历史的纠偏,还是驱使中国史学界向健康、完善的生态发展的动力。注意一个小小的细节,以文化形态史观为基本指导的战国策派,其五位核心人物中(林同济、雷海宗、陈铨、何永估、贺麟),有三位拥有哲学博士学位(雷、陈、贺),这与傅斯年西游求学时广泛涉猎实验科学恰成对照。本来他们对学术发展具有互补性,可惜历史没有赋予战国策派足够的时间与机遇,也可以说历史对于让近代中国学术界充分接受思想启蒙的时间太过吝惜。

二、雷海宗形态史观要素的学术史意义

对于战国策派学者视野的思想史意义,本文不加讨论,而只想从雷海宗的治史观念中挑选一些内容说明其对中国近现代学术史发展的重要价值。

中国近现代学术史的一个重大课题就是引进西方学术的概念、范式、理论、、规则来组织和定位中国文化的内容,揭示中国文化的问题。而混乱也就常常发生在西方概念的理解与搬用上,,这乙个问题解决不好,则结合西方学术成就和本土文化经验进行有价值的创新就无从谈起。霄海宗便敏锐地认识到这一问题并作出了独特的贡献,堪为后人的表率。

雷海宗认为,历史是多元的,是在不同的时间与不同的地域各个独立产生与自由发展的,具有各自的独立性和特殊性。认清各个文化的时间范围和空间范围,实际上就是断代;丽认清文化的时间范围必须以划分文化的空间范围为前提,认清文化的空间范围就是划分各个文化的区域。断代必须以每个独立的文化为对象,而不能把不同的个体混为一谈,因为文化是个别的、多元性的。

他指出中国史学界无论研究西洋史还是中国史,各种名义都不严正。基于他上述观念,基本的"iE名”就是正时间之名和空间之名,即确定历史研究的时间范围和地域范围,正是在这两点上,中国学界多不求甚解,照搬西方概念。首先看断代问题,欧洲上古、中古、近代的中统分期法原是文艺复兴时代的产物,上古指古希腊罗马,即所谓经典时代,经典时代与文艺复兴时代之间被认为是野蛮人人侵的黑暗时代,称为中古。显然这种划分虽然也体现了欧洲文明的重大变局,但感情因素强于理性因素,思想性质高过学术眼光。随着十九世纪考古发现揭示出希腊之前还有与欧洲文明密切相关的漫长历史(近东地区的历史》,这种分期法在欧洲学术界已经显出不足,尤其令治通史者进退窘迫,但不管怎么说,就狭义的欧洲文明而论还能讲得通。然而“西洋人这种不加深思的行动,到中国也就成了金科玉律,我们也就无条件地认‘西洋上古’为一个神怪/j、说中无所不包的乾坤如意袋。西洋人自己既然如此看法,我们也随着附和,还有可说;但摹仿西洋,把中国史也分为三段,就未免自扰了”(雷海宗:《断代问题与中国史的分期》,《伯伦史学集》,中华书局2002年版,页135)。“十九世纪西学东渐以后,国人见西洋史分为三段,于是就把中国史也尔样划分。……参考西洋的先例,以先秦时代为上古,秦汉至五代为中古,宋以下为近代。再完备的就以宋为近古,元、明、清为近代,近百年为现代。此外大同小异的分期法,更不知有多少。……西洋史的三段分法,若把希腊以前除外,还勉强可通;至于中国史的三段分法或五六段分法,却极难说得圆满”(同上)。这两段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欧洲的“上古、中古、近古”概念有自身的文化和历史含义及限制,中国人不去深入了解这概念的来源,不去思考支持历史断代的观念与标准,而只求在时段上与欧洲的三段论法相匹配,可以说是强以中国文化就西方框架,对于中国:学术独立与创新而言,有害无益。,因此,当雷海宗提出中国文化的”两周”、“三周”,其意义就不只在于确立研究范围,而体现出深一层次的引进西学,体现出把握西方观念中具有普遍意义的要质后对中国历史进行宏观思考的努力。 ,再来看关于“西洋史”的概念辨析。“世界史”、“外国史”和“西洋史”是中国人常用(t的名词,但对这些概念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中国人大多不甚了了。而就在这几个概念的混淆与不求甚解中,包含着中国学术界概念意识的缺乏,可以说引进了名讨,但没有引进概念。欧洲的“世界史”(world his-tory)概念原是启蒙时代为标示与中世纪以来的“普遍史”(universal history)概念之不同而提出的,后来可以混同使用。“普遍史”是以基督教神学为指导的历史观念,它的普遍性只存在于《圣经》历史所能被覆的范围,事实上无论从文化观念还是地理范围上讲都是很狭小的。“世界史”则是欧洲人发现并承认基督教文明以外的众多文明之后提出的概念,在这个概念下,欧洲、中国、近东;中东、美洲、非洲各区域的历史都以相对独立的形态统合在“世界史”之下,尽管欧洲人书写的“世界史”长期以欧洲历史为中心。然而“世界史”到了中国,却奇怪地等同于“外国史”,仿佛中国人主动自外于世界。这是概念传播中的变形失真问题,究其实还是学术引进过程中粗疏生硬弊病所致。雷海宗则凭借自己的西方史学造诣指出这种看似小节实则大过的问题。“世界史”等同于“外国史”,这在中国范围内约定俗成,也就不论了,因为对中国人不至于造成所指混乱。然而“西洋史”到底何指,这关系到“西洋史”的研究对象究竟是什么。欧美人用“西洋”一词(The West或the Occi-dent),意义已经非常含混,雷海宗将其分为泛义、广义与狭义三种意义。狭义的西洋专指中古以下的欧西,即波兰以西的地方,近四百年来又包括新大陆,也就是说指以日耳曼民族为主所创造的文化,东欧不包括在此范围。广义的西洋是在欧西之外加上古希腊罗马,在谈论思想学术文艺发展的作品中多使用这层意义。泛义的西洋则是在广义的西洋之外再加上中东伊斯兰教地区和近东地区的古代文化(古埃及、巴比伦),这样的泛指比较少用(同上,页137-139)。中国人有关“西”的概念也是逐渐发展变化的,到二十世纪上半叶,日常说“西洋”大半是指狭义的西洋(欧西+北美),倒也不会有误会。但对历史研究而言,若只是空泛地使用“西洋”一词,则与学术研究的严谨要求相去甚远,可以说是研究西方历史的门径都未把握。厘清“西洋”一词的不同含义,实则是了解欧西文化与埃及、巴比伦、希腊、罗马、阿拉伯文化间的关系。这六种文化各有独立形态,有亲疏不等的联系却不能混为一体。

要而言之,雷海宗强调“正名”的四种价值,直指中国近现代史学学科建设中的一个基本问题,这一问题在今天依然存在,雷海宗的论述至今仍有指导意义。

三、文化形态史观与学术研究的多元化要求

史学观念论文篇(4)

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发端于梁启超的《先秦政治思想史》,在萧公权、萨孟武等的《中国政治思想史》著作中也都包含了政治哲学层面的研究,只是涉足不多且不深。在20世纪50年代初至70年代末,政治学被错误取消期间,中国政治哲学的研究就失去了独立的学科地位及意义,而附属于历史哲学层面的社会形态理论,主要运用阶级分析方法,选定思想家思想中体现阶级性及历史走向的部分议题为政治思想议题,其中就包含着政治哲学议题,譬如人性论及政治理想国等。随着政治学的恢复及初步发展,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渐次展开,但又总摆脱不了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问题的阴影,从而使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总是同各种各样涉及中国传统与现代化的关系的讨论混杂在一起,其研究方法则主要有文化哲学、历史哲学、哲学及历史学的方法。

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现有研究成果体现两个基本研究思路:第一种研究思路较为看重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普遍性特征,着力于发掘现代政治的传统政治哲学基础,论证现代政治的中国版本所必需的某些来自传统政治观念的支撑,竭尽全力论证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具有内在地转向现代政治哲学的可能性或已经有了某些现代政治哲学观念的雏形。第二种研究思路则较为看重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特殊性特征,从思想与社会互动的角度,着力于分析其历史性的具体内涵及曾经产生过的社会影响,特别注意分析政治观念、范畴等在传统思想中的原始含义,即从原始的概念、范畴等的解释中整理出思想家阐明的原始思想事实,倾向于历史地具体地对待传统政治哲学的特殊性内容,其研究结果认为中国传统政治观念就其历史内容而言并无趋向现代民主的趋势,在其已有的历史中也没有与现代民主和谐共存的经历,而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也仍然较多地发生着阻滞民主发展的消极作用。

一、路径与特色: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范式

迄今为止,国内学者对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有三种基本范式:其一是中国传统哲学的研究者从一般哲学的研究进入政治哲学的研究,比较注重概念和范畴等的解释和演绎,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框架,对中国传统哲学中政治意义明显的概念、范畴与命题等进行了初步梳理,其主要的代表人物是周桂钿教授。周桂钿教授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一书力图从范畴和命题的解释方面着手,研究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的几对主要范畴或命题,其贡献及局限一如前述。通过研究,周桂钿教授提出了三点最基本的看法,即儒学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主干,政治哲学是儒家的中心,民本论是中国政治哲学的中心。周教授没有对政治哲学的概念及研究对象与方法等进行描述式的处理,而只是将传统哲学中政治性内容进行了罗列或排比,既没有回到思想现场进行思想事实发掘,也没有着力于概念、范畴、命题、判断及推理等的系统分析,结论虽缺乏政治哲学研究所要求的近乎苛刻的严谨与缜密,但作为一种研究范式仍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其二是结合中国社会近代化或现代化问题,主要从民族文化自尊和历史发展普遍法则的角度,对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的某些范畴进行了历史哲学的解释,其主要的代表是李存山。李存山等主要是通过民本与民主关系的讨论,对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局部进行了重点探索,意在寻求中国政治民主的内在依据或源头活水,着力在中国古代寻求民主思想或民主思想的萌芽等。张岱年的《黄梨洲与中国古代民主思想》一文指出,“中国自殷商以来没有民主制度,但在学术史、思想史上也还是有民主思想的。……中国在先秦时代就已有了民主思想的萌芽。”四李存山认为黄宗羲思想是“民本走向民主的开端”,李存山的结论至少有两个基本的片面性。一、他的研究模式属于“六经注我”,既不太关注黄宗羲等人的原始思想问题,也没有触及到黄宗羲政治思想的纲领性概念,而过多地关注与同时期西方启蒙思想家的比较,过多关注梁启超等人承认的黄宗羲思想对他们接受民主思想的所谓影响。二、他对现代民主的发生与传播机制缺少必要的了解,不仅置民主观念的悠久历史于不顾,而且还把民主看作任何民族都可以在某个阶段自然形成,从而确定中国的民主也可以在某个阶段通过思想家的努力,在没有任何民主思想资源及制度资源的情况下出现,断定民本可以自然而然地冲决君主制的束缚而走向民主。其三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研究者从政治思想的研究中逐渐衍生出政治哲学研究,注重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概念、范畴、命题和判断等的社会学或历史学解释,其主要代表是刘泽华。刘泽华继承了萧公权的研究传统,在政治观上率先突破僵化的阶级政治模式,能够“采政治学之观点,用历史之方法”,就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主要概念及范畴等进行了社会分析,并描述了主要概念之间的必然联系,揭示了重要政治判断的普遍社会影响力,其中对纲领性概念的关注使之更接近政治哲学探讨问题的方式。

国外学者研究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主要有三种范式:其一是日本学者沟口雄三为代表的历史哲学式的研究,注重挖掘晚明以来中国传统思想的近代意义,力图将中国思想或社会的近代化看作是传统社会主要成分的内在延续,其研究风格和旨趣与李存山等比较接近,旨在寻求东亚现代化的内在依据。他认为李贽是中国思想史上一个由传统到现代的重要过渡性人物,将近代思想在中国的展开描述为一定肯定人欲的过程,并整理出了一个从李贽到孙中山的近代思想的发展线索,再结合他视域中的明清之际以来反专制思想中的地方自治,得出结论认为中国的近代是可以在其文明的进程中内生。其二是以牟宗三、杜维明等为代表的现代新儒家的中国政治哲学研究,他们以儒家传统政治哲学的现代转化为题材,探讨了中国传统儒家政治哲学的现代意义,尝试将儒家传统政治哲学与西方政治哲学进行嫁接,提出了“返本开新”、“新外王”等理论,对于探索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如何焕发出新的生命活力,具有重要借鉴价值。杜维明极力推崇现代民主而反对传统专制政治,认为儒家思想中确实存在着为君主专制服务的成分,主张继承儒家的同时还需继承批判儒家的五四传统,唯有如此,才能找出儒家思想中与现代民主相适应的普遍部分。杜维明认为宗教伦理层面的儒家学说具有超越历史的普遍性,不仅可以成为中国现代民主的伦理基础,确保民主政治的中国属性,而且对其他文明如西方文明解决伦理危机也有重要意义。海外新儒家面对的是民主政治已经成功植入之后的民主政治与东方伦理的关系问题,并着力于寻找中国儒家伦理中能与民主政治相融通的部分,并且从有利于民主政治的方面发掘、解释和论证了儒家伦理的普遍意义。处理两者是否相融通的问

题远比处理发生学意义上的两者关系问题简单,而且也可以主要用逻辑分析的抽象分析方法,从儒家伦理中抽象出具有普世价值的观念成分也未尝不可,毕竟中国不可能完全西化,特别是在宗教层面,而儒家伦理中的宗教层面如确实在逻辑上与民主政治相融通,那么在观念上把两者逻辑地联系起来也不是绝对无益于社会,起码在民主政治已经确立的情况下可以让它更加民族化。其三是美国和西欧的海外汉学家,以现代化为主要问题,探讨了中国传统政治及政治哲学在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不良或不利影响,其主要代表是列文森。列文森注意到了传统政治文化的形成受到了儒家、道家及法家等的影响,但他否认了儒家等传统政治观念能够顺利生出现代政治观念。

尽管上述范式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都极为相信自己研究的必要性及正确性,但各自得出的结论竟至于截然不同。这一方面是由于其研究方法及价值取向的迥异,特别是在中国民主如何发生及处理民本与民主的关系上,方法与价值取向对于结论的形成具有决定性影响。在没有民主实践并没有民主思想资源的情况下,中国的民主思想如何独立开始其形成的过程,是个颇为关键的问题,窃以为从思想到思想的文本研究及抽象推理难以得出合乎实际的结论,特别是当我们全过程地追踪了“民主”概念在近代中国的含义演变后,大概才能在民本与民主的关系上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另一方面,研究者关注点不同,双方在定性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为君主专制主义上并无太大分歧,在对传统政治文化的批判及反对态度上也颇为接近,但一方关心的是民主在中国如何发生的历史发生学问题,以便进一步确认民主在中国发展的观念条件,立足于反对现实的封建主义,而另一方则在反对封建主义的基础上关注民主如何中国化的问题,关注民主扎根于中国本土所需要的本土观念基础等,并注意发掘传统政治文化中能够与民主融通的普遍内容,积极寻求中国思想的世界贡献。从国内中国政治哲学研究的现状来看,关注民本与民主的关系,力图说明民主怎样产生的发生学的问题在研究中占有压倒性绝对优势,而海外的研究则或比较关注传统政治观念在现代的适应问题,如新儒家,或比较关注中国政治观念如何在应对西方的挑战中克服传统观念的影响而形成现代政治观念的问题。民本与民主的关系成为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中心议题,而此中心议题的解决则必须以从政治哲学上清理传统民本思想中的核心性纲领性概念的具体内涵及其相互逻辑关系为前提,即对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纲领性概念进行逻辑清理,把握中国传统政治思维的整体性的共同框架,已经成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关键。

二、观念史方法:从政治思想史到政治观念史

观念史研究方法在国外的政治思想研究中已经得到有效应用,以赛亚·伯林的政治思想研究采用观念史研究方法已经成了观念史研究本文由收集整理的方法典范,其以观念史方法研究政治思想的结论已经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并带动了更广大范围的观念史研究。早在1969年,昆廷·斯金纳就发表《观念史中的意涵与理解》一文,就观念史方法在政治思想研究中的应用提出了许多富有启发性的重要见解。他说:“观念史家的任务应是研究和诠释经典文本。撰写这种历史的价值在于:那些有关道德、政治、宗教及其他类型思想的经典文本以‘普遍观念’的形式包含着一种‘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智慧’。这样,我们可望直接从研读那些有着持久相关性的‘无时间性的成分’中获益。这就进一步向我们表明:接近那些文本的最佳途径是必须将注意力集中于每位作者就某一‘基本概念’以及道德、政治、宗教、社会生活中的‘永恒问题’都说了些什么。也就是说,在阅读经典文本时,我们必须准备好将其视为‘似乎是出自一位当代人之手’。最为根本的是这样一种研究路径:仅仅专注于他们的论证,并考察他们在那些永恒的问题上告诉了我们什么。”他提醒研究者说:“首先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用以表达我们观念的术语的意涵有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变化,这就使得那种有关著作家就某一观念的言论的描述可能会对理解文本的意涵产生误导。”观念史方法的应用基础就在于:一个文本或思想只有通过考察和分析它的历史语境才能得到理解,在这个语境中,作者所说的问题永远具有特定的历史针对性和意义。昆廷·斯金纳的《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的分析方法是典型的观念史方法。他尽量不去“专门研究主要的理论家,而是集中探讨产生他们作品的比较一般的社会和知识源泉”,“首先论述我认为是他们最初写作时所处的和所服务的社会的有关特性”。因为“政治生活本身为政治理论家提出了一些主要问题,使得某些观点看来成为问题,并使得相应的一些问题成为主要的辩论课题”。他还强调要“考虑一下构想出这些主要文本的知识环境,即在此之前的著作和所继承的关于政治社会的假设,以及比较短暂的、同时代的对于社会和政治思想的贡献的来龙去脉”,因为“在任何特定时期可供使用的规范词汇的性质和限度也有助于决定选择出具体问题加以讨论的方式”。昆廷·斯金纳的《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颇为关注近代政治观念(如国家等)的发生、演变与形成,典范性地运用了观念史方法。“我从13世纪后期写起,一直写到16世纪末,……正是在这个时期逐渐具备了关于国家的可公认为近代的概念的主要因素”,“在这个时期,从‘维持他的国家’——其实这无非意味着支撑他个人的地位——的统治者的概念决定性地转变到了这样一种概念:单独存在着一种法定或法制的秩序,亦即国家的秩序,维持这种秩序乃是统治者的职责所在”,“国家的权力,而不是统治者的权力,开始被设想为政府的基础,从而使国家在独特的近代术语中得以概念化——国家被看作是它的疆域之内的法律和合法力量的唯一源泉,而且是它的公民效忠的唯一恰当目标”。

观念史研究方法在中国政治思想研究中实际上已经有了某种开始,只是还没有产生自觉的方法意识。与注重从宏观叙事与通过比较定性研究的政治思想研究范式相比,刘泽华先生的中国政治思想研究比较接近观念史的研究方法。他“的立论来自归纳法,所有的材料都是从‘母本’中梳理出来的,而且在解释和运用时也都以‘母本’的完整性为前提。……绝不抓住一两句话,离开‘母本’体系,推导和演绎出现代性的政治观念或理论。”从这样的“母本”出发,研究者就会比较关心思想家向他自己提出的问题,就会比较关注思想家对自己急于想回答的问题给出的具体答案,而不太关心思想家对我们想要追问的问题的答案,从而就会在政治思想史的资料整理中发现思想家们热点讨论的问题,并进而发现思想家们在提问及回答方面表现出来的相同或不同点。刘泽华先生在中国政治思想的研究中把历代思想家阐述的统治理论作为自己分析研究的主要对象,以还原思想事实为前提,梳理不同时代、不同流派杰出思想者的权力理论,清理主要的问题与答案,分析了纲领性概念的文本涵义。《君主名号穹庐性的政治文化意义》、《臣民卑贱论》、《君尊臣卑: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大框架——析韩愈、柳宗元的表奏》、《帝王尊号的政治文化意义》、《天人合一与王权主义》、《王、道相对二分与合二为一》、《王、圣相对二分与合二为一》等文章,都是刘泽华先生运用回到思想现场的观念史方法,分析

传统中国纲领性政治观念的代表性文章。虽然刘泽华先生没有明确提出观念史研究方法,但其研究的范式以观念为分析单位,注重结合观念环境向观念提出的原始问题,尽量展现观念的原始涵义,却很符合观念史研究方法的基本精神。我在《民本的极限——黄宗羲政治思想新论》中,曾结合黄宗羲思想研究的现状,分析了宏观叙事范式的方法论缺陷,提倡回归思想现场,进行观念的研究。“政治思想研究也要采取回到现场的独特视角,从政治思想提出或涉及的具体政治问题人手,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尽可能客观公正地描摹和评价政治思想的内容。”

与传统思想史研究从研究者的生存环境、知识背景及疑问出发不同,观念史研究方法突出了研究对象的生存环境、知识背景及疑问等,从而在范式上表现出三个最主要的特点:其一,观念史研究突出思想事实的原始涵义,采取回归现场的研究方法,还原思想家的社会环境、话题及所提疑问,系统地叙说思想家的思想,还原思想家的思想逻辑,尽力摆脱研究者学科逻辑对研究对象的扰乱甚或重组。其二,观念史研究的关注单元是较为普遍的纲领性概念,其在历史上不仅经历了较为漫长的时段,而且还是思想家普遍接受的关于人、社会及世界的基本预设,这些预设的名词可能没有发生变化,但名词的内涵却随时代与学派而存在重大不同,历史地解释观念的涵义变迁是理解社会变迁的一个重要路径,因此观念史研究能够避免思想史研究从概念到概念的局限性。其三,观念史研究注重将观念与社会联系起来加以考虑,但又不是简单地反映论,而是从社会客观向思想提出的问题及向思想提供的条件等来客观地分析观念的内容,强调社会条件对观念的根本制约,观念不会主动解决社会不想或没有追问的问题,观念内涵的变化也不会脱离原有知识话语的决定性影响。

三、观念的逻辑: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整体视角

观念史研究方法的运用,使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关注单位变成了具有普遍影响的政治观念。观念史“所分析和揭示的……是往往不明言的、根深蒂固的和构成性的观念、概念和范畴的动机和隐蔽源头的来源和性质……我们利用这些观念、概念和范畴来安排世界,解释我们的大多数经验,尤其是人类道德、美学及政治活动领域的经验,由此扩大我们的自我认识和我们对自己的创造性范围的自由的认识。”作为追求实现自己的历史创造主体,每个时代都是在一定观念的指导下进行活动的,因而每一个时代都有为数不少的普遍性的观念为人们提供社会活动的终极目的与普遍化形式的依据。一个时代的预设性的政治观念总是针对着特定的根本政治问题展开的,它一般是追求对某一个根本政治问题的绝对答案,即给某个根本政治问题提供一个永恒有效的绝对解,以便提供合规律合目的的社会秩序及个人心态的普遍依据。这种预设性的政治概念一般都同时是某历史阶段思想文化的纲领性概念。“任何一种成形态的思想文化都有一套纲领性的概念来表达和支撑,……那些正面的纲领性概念集中表达了真、善、美。”思想文化中的纲领性概念本质上只是万事万物合规律合目的的秩序排列的前提性预设,它既不能在经验中证实,也不能在经验中证伪,而只能甚至必需在经验中被优先接受,即纲领性概念是世界万物本体秩序的根本预设,而本体秩序的合规律合目的特征又要求预设的纲领性概念必须是一个关于世界的全称肯定判断。纲领性概念有两个基本政治功能,其一是纲领性概念的普遍性预设为政治世界提供必然的本体秩序,确认本体秩序的普遍形式;其二纲领性概念客观上总是站在有利于政治权威的位置,为政治权威及其对社会的控制提供必然理由,成为政治控制赖以实现的重要理论资源。

何兆武先生认为:“人文史……的全历程自始至终都是贯穿着人的目的的。……目的是历史中的人的因素,……物本身是不会创造历史的。……一切人文价值……都不是、也不可能是从科学里面推导出来的结论。它们是信念、是理想,而不是客观规定的事实和规律。……它们不属于科学实证的范围,是科学所不能证实或证伪的,却又是人生和人的历史所非有不可的东西。我们之需要它们,丝毫不亚于我们之需要科学。”政治作为人类创造历史以实现自身目的的有效手段,其发展的轨迹及趋势受到不同文化背景的各个时代普遍流行的关于人类目的的制约,即人类怎样思考并定位自身的目的,政治就会努力实现某个目的,某个时代人们在目的方面的基本预设从根本上决定了政治的性质、形式、趋势及任务等。观念史研究方法在政治思想中的应用,即是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关于社会目的的基本预设上,重点考察某个文化背景下某个时代的普遍性目的预设,它们通常是一些以必然性概念、命题与判断等形式出现的观念共识。。观念史研究方法在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的应用,其实就是分析传统时代的观念共识中蕴含的确定普遍性内涵,并勾勒其内部构成部分的客观逻辑联系,整理在思想家们中流行的关于人的目的的预设。

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的必然性价值判断作为社会存在的目的预设,虽然大多是没有前提的绝对价值判断,适用于较长的历史时段,但其逻辑涵义及彼此的逻辑关系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段上却具有高度稳定性,而揭示必然性价值判断的逻辑涵义也就成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重要工作。观念史研究方法较为关注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以必然性价值判断形式出现的必然观念,肯定观念在社会本体秩序的生成及维系方面的重要作用,并认为稳定的政治秩序建立在合目的合规律的本体社会秩序基础上,而本体社会秩序则根源于一套逻辑上自恰的必然性价值判断。这种逻辑上自恰的必然性价值判断还是一切政治判断及政治理想国追求的前提及最后归宿。“社会作为有机整体的维系者主要是观念,正是许多必然性的观念提供了社会持续存在的逻辑基础。……必然性观念不仅使人们普遍相信他们所处的社会的天然正当性,而且还会从必然性观念中延伸出生命的价值与意义,并通过观念的约束而产生普遍的行为标准。”“现实中的和谐社会都存在一套必然性的观念,这些观念由于彻底解决了人所以为人的许多根本性问题而成了某种不言而喻的绝对真理或先验命题。”目的预设通常表现为必然性的价值命题,而价值命题的涵义变化就是价值思维的转型。作为目的预设的必然性价值观念的变化,乃是政治思想发生重大变化的标志,可以作为衡量政治思想的时代属性的基本标准。“政治思想的本质、主题、主旨和发展趋向等均取决于其中的政治哲学,它由一系列具有必然性的范畴和命题构成,为政治社会设定了人们必须追求的必然政治目的和具有本体意义的普遍政治关系模式,是政治思想的骨架和灵魂……。”必然性命题作为社会存在的观念基础。它们对个体人、社会及政治的影响都不可回避地“具有必然性”,“它们一方面给人们提供了衡量社会公平与否的基本标准,另一方面又给于一切人以美好的希望,最重要的是这些观念不仅给了人们在历史老人面前的充分信心,而且也由此而获得了坚持和追求正义的必然理由,而正义也通过这些必然性观念具体地呈现给各个个体。”“任何一个成熟的社会都有一套这样的必然观念来系统地表达价值性判断,阐述社会的基本道义,将社会基本道义命题化,从而形成某

史学观念论文篇(5)

一、小说的“名”与“实”

“小说”之名历来纷繁复杂,所指非一。但细择其中,约有如下几种最为基本的内涵:

其一、由先秦两汉所奠定的有关“小说”的认识,即“小说”是无关道术的琐屑之言;“小说”是一种源于民间、道听途说的“街谈巷语”;“小说”是篇幅短小的“残丛小语”,但对“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这一“义界”对后世的影响大致有二:确定了“小说”的基本范围;确认了“小说”的基本价值功能。此一“小说”的内涵和外延对后世小说观念影响甚巨,为以后“小说”进入史部和子部从观念上奠定了基础。

其二、“小说”是指有别于正史的野史、传说,这一史乘观念确立的标志是南朝梁《殷芸小说》的出现,这是中国最早用“小说”一词作为书名的书籍。故在中国小说史上,将“小说”看成为正史之外的野史传说是一个延续长久的认识。

其三、“小说”是一种由民间发展起来的“说话”艺术。以“小说”指称说话伎艺,还与后世作为文体的“小说”有别,但却是后世通俗小说的近源。

其四、“小说”是指虚构的有关人物故事的特殊文体。此一概念与近世的小说观念最为接近,亦与明清小说的发展实际最为吻合,体现了小说观念的演化。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小说”既是一个“历时性”的观念,其自身有一个明显的演化轨迹,但同时,“小说”又是一个“共时性”的概念,“小说”观念的演化主要是指“小说”指称对象的变化,这种变化并不意味着对象之间的不断“更替”,而常常表现为“共存”。

二、“小说学”之由来及其研究对象

所谓“小说学”主要侧重于小说的学术史研究,它以古人对小说的文体研究、文本批评和对小说存在方式的研究为主要对象。故一部“中国小说学史”应包括理论层面的文体研究史、鉴赏层面的文本阐释史和操作层面的小说存在方式史(如小说的著录、选辑、禁毁等)。

“小说”一词在中国古代所指称的对象是相当庞杂的,古人对于“小说”的认识是多元的,故以“小说”的所谓“今义”来确定小说学或小说理论批评的研究对象,往往会掩盖中国小说学史发展的本来面目,从而难以揭示中国小说学史的真实状态。或许以“名”“实”两端来确定小说学的研究对象会有所帮助,我们的拟想对象是:(一)以“小说”之名为观照对象,全面梳理古人对于“小说”的认识流变、演化及其相互关系。突出古人对于“小说”的发生、分类、地位、功能等的研究,以期将中国小说学史置于一个相对宽泛的文化史背景中加以审视,这一研究对象以“小说”的研究为主体。(二)以“小说”之实,即在中国小说史上具有相对文体意义的形式为研究中心,如唐前对神话传说、寓言、志怪志人的研究,唐以及唐以后对传奇小说、章回小说的研究和近代对于小说的整体研究。这一研究对象则以中国小说史的本位研究为主体。

三、小说文体研究

中国古代对于小说文体的研究,大别之可分为“小说”观念研究、“小说”的范畴、理论命题研究和“小说”的技法研究。

小说观念问题历来受到小说理论批评史研究者的重视,对“小说”这一名称的理论和历史梳理至今已颇为清晰,所谓“小说”所指称的对象及其流变轨迹已有迹可循。实际上,小说观念的研究对象应是中国古代对于“小说”这一文体的本质研究,包括“小说”的本体研究和“小说”的形态研究。小说的范畴和理论命题研究也是当今小说理论批评研究中的重心,尤其在明清小说理论批评研究中,人们对小说评点家的理论思想作出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但要使这一层面的研究引向深入,或许还得注意这样几个问题:一是揭示中国古代小说理论范畴的总体特征,在中国理论范畴的背景上寻求小说理论范畴的独特个性。二是在小说范畴和理论命题研究中深化“文体”意识,从而使小说范畴和理论命题研究真正切入中国古代小说创作的实际进程之中,三是在对小说范畴和理论命题的研究中,要尽量贴近古人,把对小说发展实际有直接价值的理论命题和学说当做研究对象。我们强化小说命题研究与小说发展实际的一致,正是要求小说命题的研究贴近中国小说的自身发展,从而使小说学研究真正成为小说史研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小说学中的技法主要是指明中叶以后小说评点家对古代小说创作法则的揭示,它的出现与评点这一形式密切相关,同时又因评点是中国古代小说批评形式的主体而在古代小说批评中延续长久。小说评点之所以重视技法源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这是评点形式的传统特色;另一方面,这与明清的八股之风和小说评点家长期受八股文法的熏染有关。剔除小说技法研究中陈陈相因、浅俗无聊的内涵,以八股技法和史著叙事法的双重视角研究古代小说技法批评,并将其与中国小说的创作实际结合起来,无疑也是中国小说学研究中一个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小说存在方式研究

长期以来,小说存在方式研究一直被素来重视“理论形态”的小说理论批评史研究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道理很简单,所谓小说存在方式研究并不以“理论形态”的面貌出现。但其实古人对于小说的认识、把握和研究历来是双管齐下的:诉诸于理论形态,在理论观念指导限制下具体操作。两者之间相辅相成,后者还体现为对前者的检验和实践,故缺其一都不能构成完整的中国小说学史。古人对小说存在方式的研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著录、禁毁、选辑和改订。

所谓“著录”是指“小说”这一文体在历代公私目录中的存在情况及其价值判断,这是一种以目录学的形式表达小说观念和小说思想的独特方式。这种方式对于中国古代小说学而言,最起码在两个方面显示了独特的小说理论思想:一是从班固《汉志》到纪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历代目录学家对文言小说的著录体现了中国古代对文言小说的认识流变,也显现了中国古代文言小说的发展流程。同时,对历代目录学的清理,可以梳理出“小说”这一文体在目录学中的变异状态,而这种变异正体现了中国小说观念的历史演进。二是梳理通俗小说的著录情况及其演化轨迹,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通俗小说的地位及其流传的实际情况。

小说的禁毁主要发生在明清两代,这是传统的书籍禁毁在小说领域的延续。它在小说史上有三重价值:首先,历来对小说的禁毁出自于中央和地方法令,带有颇为强烈的意识形态性,这对于以“民间性”为主流的古代小说而言,体现了上层对小说的一种文化政策和文化限制。其次,小说禁毁本身及其相关资料所涉及的面相当宽泛,它上至中央政府,下至民间家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官箴、家训、清规、学则、乡约、会章和社会舆论,全方位地表现了小说在古代社会的实际存在状态,我们从中能更真切地把握古代对于“小说”的钳制,但涉及面的宽泛性和对社会的渗透性是其它小说理论批评史料所无法比拟的。复次,小说的禁毁其实是一种文化现象,将禁毁问题纳入“小说学”的研究范围,可以接通小说研究与当时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它起码涉及这样几层内涵:特定社会环境对小说创作及其传播的影响、有关小说的特殊文化政策、小说与教育等,

文学选本视为一种批评形式,这已成为一个共识。就小说学而言,研究小说选本有多方面的价值,一是小说选本本身所体现的小说观念和小说思想。二是小说选本的分类及其演化是研究中国小说类型的重要史料,尤其是文言小说类型,同时还可与当时的理论表述相互印证。

小说的改订主要指通俗小说,而改订又大多出自小说评点家之手,故这是古代小说批评家直接参与小说文本和小说传播并影响中国小说发展进程的一个重要现象。小说评点家之所以能对小说文本做出修订,源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通俗小说地位的低下和小说作家的湮没无闻,为这种修订提供了一种可能性。二是古代通俗小说世代累积型的编创方式使得小说文本处于“流动”之中。如果我们在小说史的叙述中适当注目评点对小说发展的影响,并对其有一个恰当的评价,那我们所叙述的小说史也许会更贴近中国通俗小说发展的“原生状态”。

五、小说文本批评

史学观念论文篇(6)

新课程给我们带来的变化,不仅仅体现在课程观念和教学观念,其实更体现在史学观念上。作为一名中学历史教师,他要面对的问题很多。然而,有三个基本的问题是无法回避的――教什么?如何教?持什么观念去教?如果我们停留在自身教学经验的层面上去理解这三个问题,那就是我们过去师范大学里“中学历史教材教法”这门课所研究的内容,其特点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很难把自己的教学实践理论化,从而有效地传授给后来者。如果我们能够结合自身的实践从理论上去探索这三个问题,那就需要寻求相关的理论基础,现在师范大学里所讲授的“历史课程论”、“历史教学论”、“史学理论”,就为解答这三个问题提供了全新的研究视角和理论依据。[1]

新课改推行已经有几个年头,华南师范大学黄牧航教授的讲稿和讲座也常有学习,但真正发生在高中历史教学中的变化却很少。最近,在参与第六单元《中国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精品课制作过程中,我们深切感受到史学观念的转变才是对教学理念、教学设计起到实践指导意义的要素。

问题产生于本单元的核心线索的讨论上。岳麓版课本以“第六单元中国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为标题呈现,似乎是存在两条线索。然而精品课制作小组经过反复讨论,坚持“核心”只能有一个。在这一思路指引下我们开始在标题之外寻找答案,通过认真研讨史观,最终从“文明史观”那里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眼前豁然开朗。我们找到这个核心,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建设和“一国两制”的政策创新都可以用“政治文明”来统领。全新的教学设计就从这里开始。

首先,在单元教学设计中做了全新尝试,即以文明史观统领,对古今中外的政治文明做个简单疏理。文明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可以从文明史观的角度分析中国民主政治的特色,打开高一学生学习高中历史的新角度、新思路。本单元在设计上贯穿一条线索,即“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线索清晰,现实性强。为紧密围绕文明史观的核心又兼顾岳麓版教材的编排,做教学设计时给章、节都添加了副标题,帮助学生学习、理解。

其次,围绕单元核心确定每节课的中心线索。从现代人类文明所达到的高度去追溯历史,说明现代文明是如何传承演变的,把历史与现实紧密结合,先后表达出文明的传承创新、曲折发展、多元性融合。于是我们对每节课添加了副标题:21课为“新中国的政治建设――现代中国民主政治的新特色”,22课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曲折发展――狂热时代后的文明新时代”,23课为“祖国统一的历史潮流――‘一国两制’下中西合璧的文明新模式”。

再次,在新史观的引导下,每节课的教学设计真正有了新的思路。例如:21课的教学环节多了东西方政治制度的比较,因为比较差异才更能得出现代中国民主政治的“新特色”;22课的核心不是“”,不是“后”时代,而是放在曲折发展的过程上,从这一过程去探究人类文明发展的趋势“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23课的全新之处在于把国际上解决地区分裂模式作为探究内容,通过中国“一国两制”的成功之处突出这一制度对人类政治文明的新贡献。

最后,我们对第六单元做了单元小结: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包括21课新中国的政治建设(文明的传承、创新),22课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曲折发展(文明的曲折、发展),23课祖国统一的历史潮流(文明的融合、多元)。

从教学设计到教学过程的指导,使我们的教学过程也经历了一次全新体验,线索抽取、史料收集、问题设置、作业练习都紧紧围绕“文明史观”。新的教学素材在不断挖掘补充,教学内容由一个封闭的系统向一个开放的系统转变。课改几年至今才发现新课程的魅力所在,精品课令我们制作小组的每个成员都感觉到自有一种“精品在胸中”的豪气。史观教学特别是新史观的教学将是我们今后的努力方向。

参考文献

史学观念论文篇(7)

一、归纳和抽象是概括的前提

概括能力是较高层次的学科能力,它总是包含再认、再现、阅读理解、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抽象等学科能力,同时又离不开对材料的整理、最大限度地获取有效信息,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作指导,史论结合。其中归纳和抽象是概括的前提。

概括的过程,首先是归纳的过程。需要概括的知识往往呈现零散分布状,这不利于概括。历史知识本身具有整体性、系统性的特征,我们完全可以用系统化思维方式,从宏观和整体的高度来认识和处理那些零散分布的知识,对历史教材内容重新整合或类化。行之有效的做法是重视和加强历史知识结构的教学。所谓加强历史知识结构的教学,就是要善于把大量分散的相对孤立的历史史实、历史概念以及历史结论纳入完整的学科体系之中,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历史事实和历史概念之间的普遍性联系,揭示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和客观规律。因此,加强历史知识结构的教学,是快速提高学生概括能力的有效方法之一。

概括的过程,其次是抽象的过程。概括总是在人们的抽象过程中并在抽象的基础上进行和完成的。因为概括的结果已不是历史事物、历史现象的简单再现或全部罗列,而是对历史事物、历史现象的更高层次的认识,是形成一系列稳定的科学的概念,是把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这一结果的实现只能通过抽象思维来完成。历史事物、历史现象共性或本质属性的归结,历史哲理、历史规律、历史基本结论的提炼升华,基本要点、核心内容的得出,无一不是抽象思维的结果。抽象的最初结果是形成一系列比较稳定的、科学的历史概念。历史概念源于史实,又高于史实,是历史事物的本质、全体及内部联系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历史概念的这些特点与历史概括的涵义、特点在许多方面是一致的,所以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广泛地准确地使用历史概念为历史概括服务。重视历史概念的教学和运用是提高学生历史概括能力的又一有效方法。

二、史论结合法是历史概括的基本方法和典型形式

所谓“史”即客观史实;所谓“论”则是从客观历史事物、历史现象之中抽象出来的带普遍性、规律性的认识。史论结合既是史学研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又是历史高考、中考考查的学科能力之一,更是我们进行历史概括的基本方法,还是历史概括的典型形式。

1.论从史出是概括性思维的原则和方法。一般情况下,对“论”的考查总是要结合具体的史实才能进行的。归纳式概括、点睛式概括出的内容就是被概括史实的“论”。由于历史史实的丰富多彩决定了归纳式概括的“论”千差万别、丰富多彩;而点睛式概括的“论”大多为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和有关史学理论及历史基本结论。如中国民主革命的基本经验、基本结论是对整个民主革命历史的点睛式概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对民主革命历史及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史的点睛式概括;生产关系的变革必须适应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是对整个人类历史>:请记住我站域名/

2.史论结合是历史概括的典型形式。不仅一道主观性试题中有史、论两部分组成,而且每一个要点(或每一句话)多数也有史、论两部分组成。“史”要概括,主要表现为历史概念的运用;“论”要具体不能空洞,“论”从史出。历史学科主观性试题的答案不会有生动的描写、华丽的词藻、浓厚的文学味;也不会整段都是深奥的理论说教,浓烈的政治味;而是具体而不繁琐,朴实而不刻意雕琢,有抽象但不深奥。

3.训练是提高学生历史概括能力的基本途径

知识可以传授,能力必须靠平时的训练逐步培养和提高,非一朝一夕而成。高层次的概括能力的培养更不例外。

(1)借鉴语文学科的一些概括方法加以训练。一方面要准确地随心所欲地表达自己的历史概括性思维成果需要具备相当深厚的语言文字功底,这离不开语文学科;另一方面,历史概括性思维和语文概括性思维的特点、要求又有许多相似之处,因此我们完全可借鉴语文学科的一些概括方法为历史概括所用。如概要式概括可以把语文课中抓关键字词、划分逻辑层次的方法迁移到历史概括中来,按题目要求划分材料的意思层次,妥善地抽取出有关问题的答案要点来。对于概述式概括可以借鉴语文课中撰写故事梗概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