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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上市公司; 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特征; Logistic模型
一、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问题在美国发生次贷危机后,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企业追求其经济利益的同时,在社会责任方面还应为社会公民承担更多的责任。履行社会责任也是很多跨国公司用来提升其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全球社会责任运动推动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践的多方面开展,契合了科学发展观的主旋律。在法律规范方面,从2006年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必须承担社会责任。2006年9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2008 年5月,上交所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这两项政策,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截至2012年4月30日,沪深两市披露2011年报同时披露其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达到582家(含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公司),披露的数量继续保持增长。582家公司中,有393家属于应证交所强制披露规则要求披露的;有189家属于自愿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这一数字比上年增长了30%;在2011年社会责任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中,有22家在2012年中断了。那么,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与不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有哪些明显的公司特征呢?
本文以2009—2011年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研究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特征。
二、文献回顾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形式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由于人类的活动对自然的破坏而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那么该采取什么样的形式来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呢?社会责任报表、传统报告、目标社会责任报告是德国企业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三种主要形式(Dierkes,M.1979)。英国与澳大利亚的企业采取的披露形式多样化,在年度报告中单独的一个部分或是年度报告中其他主要专题中讨论,也有采用单独的报告,大多以描述性信息披露为主(Pang,1982)。法国则采用了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其规定是世界上最具特色,也是最完整的,包括年度社会资产负债表,用货币金额向股东、工会和雇员传递社会责任信息,揭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并积极倡导对社会责任会计项目进行独立核算。许家林、刘海英(2010)发现央企100份社会责任报告中有一部分采用全球报告倡议组织的模式进行披露,大部分是采用其他模式,披露的内容缺少准确性、较随意,缺少规范。卢馨、李建明(2010)发现在沪市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中,环境信息的披露存在于多个项目中,主要的方式仍然是董事会报告和报表附注。阳秋林认为应以社会责任资产负债表、社会利润表和社会现金流量表作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
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历程来看,最开始在年报中穿插简单的描述发展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单独的社会责任报告来进行披露,更好地满足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者,也促使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与实践的深入探讨。
(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
国外学者主要研究企业规模、外部利益集团的压力、企业经营业绩、企业文化和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大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更多、更广泛,但在披露内容及强度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包括不同行业间也一样存在差异(Jenkins & Yakovleva,2006)。另有学者认为法律制度因素会随着信息环境的丰富,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呈现减弱的趋势(Hope.2003)。众多学者研究发现,盈利能力、公司资产年龄以及财务杠杆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显示正相关关系。国内学者多从公司规模、企业绩效、资本成本、地域差异、公司治理等方面采用实证方法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一是公司规模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沈洪涛,2007;马连福和赵颖,2007)。二是资本成本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之间呈现的是“U”型关系(孟晓俊、肖作平、曲佳莉,2010)。三是财务杠杆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学者的结论并不一致。孙清亮、张天楠(2010)认为存在正相关关系,而沈洪涛(2007)认为两者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四是财务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同样也存在不一致的结论,有的认为两者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杨春方,2009),有的认为公司盈利能力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不显著(尹飘扬,2010)。除此之外,部分学者还从企业的所有权性质、股权集中度、行业属性、制度压力等方面研究了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
总的来看,国内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从规范研究过渡到实证研究为主。因为国内企业早期公布的社会责任报告较少,所以大多数学者的研究样本都是以年报为主,单独研究社会责任报告的较少,即使有限的一些研究,也只局限于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本身进行研究,没有与不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的比较研究。
三、研究假设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假设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情况受到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双重影响,本文主要分析影响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基本特征。
公司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需要有足够的盈利作为支撑,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会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带来更多的盈利,形成良性循环。由此,提出研究假设:
假设1: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与公司盈利能力正相关。
处于成长期的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意愿更强烈。根据信号理论,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会在利益相关者中传递良好形象的利好信号,赢得更多的支持,能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由此,提出研究假设:
假设2: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与公司成长性正相关。
政治成本理论认为,公司的规模越大,就越有可能受到监管部门、环保团体、媒体、其他社会团体等的关注。因此,规模大的公司,为增强公司声誉、降低政治成本,倾向于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因此,提出假设:
假设3: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与公司规模正相关。
公司社会责任理论认为,应该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债权人认为公司过多从事社会责任事业会使自己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因此,本文要求证的假设是:
假设4: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与资产负债率负相关。
2008年1月,国务院国资委颁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有条件的企业要定期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相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其财力、人力、物力及政策支持等方面具有更多的优势,应该更倾向于社会责任报告。由此,提出研究假设:
假设5:公司性质为国有控股企业与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正相关。
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社会信息披露水平是有差异的,重污染行业的企业更容易在环境保护和员工福利等方面受到来自政府和其他监管组织的压力,为了树立良好形象和降低管制成本,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更有可能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由此,提出研究假设:
假设6:公司属于重污染企业与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正相关。
不同的上市地点在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及监管方面也会有所不同,从而会影响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因此,本文要求证的假设是:
假设7: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与上市地点相关。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09—2011年深沪市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剔除了ST、PT公司,防止极端值对统计结果造成偏差;因为金融保险行业的特殊性,也剔除了金融保险行业的上市公司;再去除一些数据不全的上市公司,最终获取6 301个研究样本。数据来源于CSMAR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库,样本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来自于巨潮资讯网。
第三,国有控股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负相关,与假设5不符,这与国内学者先前研究的结论不一致。可能是因为国有控股公司的样本较少,也从另一方面印证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评分偏低,影响社会责任报告的。
第四,重污染企业以及沪市上市公司更倾向于社会责任报告,假设6和假设7成立。这与王建明《环境信息披露、行业差异和外部制度压力相关性研究》的研究结论一致,沪市强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范围比证交所广;另外一个原因是沪市的上市公司一般规模较大。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特征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规模大、资产负债率低、非国有控股、重污染行业和沪市上市的公司会更多地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而公司盈利能力未表现出对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显著影响,营业收入增长率对社会责任报告的影响呈负相关,表明企业在片面追求利润时会忽视社会责任的履行,经营理念上具有短视性。
本文提出建议如下:一是扩大强制披露范围。上海证券交易所可在对三类公司强制披露的基础上,增加某些对环境、社会民生等有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作为强制披露的范围。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应该选择部分行业进行社会责任报告强制披露试点。二是制定社会责任指引。沪深证交所制定的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格式与内容没有统一规定,建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工作的推进提供框架指南。三是督促践行社会责任。政府相关部门要从拟上市公司开始就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特别是对规模一般、资产负债率高、国有控股企业等加强社会责任的履行,强化社会责任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文的研究局限在于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影响因素不仅有公司的外在特征,还有内部的治理结构等。另外,本文只考虑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与否,没有观察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本身的内容,这些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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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马连福,赵颖.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J].证券市场导报,2007(3).
[9] 孟晓俊,肖作平,曲佳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资本成本的互动关系——基于信息不对称视角的一个分析框架[J].会计研究,2010(9).
[10] 孙清亮,张天楠.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相关性实证研究——基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视角的再探讨[J].会计之友,2010(10).
[11] 沈洪涛.公司特征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J].会计研究,2007(3).
据了解,《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社会责任报告2005-2009》主要阐述了中储粮总公司作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在2005-2009年间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服务宏观调控、维护农民利益,在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绩效,同时也适当报告公司2000年以来的工作成果。
报告从六大方面全面披露了中储粮总公司的社会责任实践状况。首先是维护粮食安全责任,该部分主要介绍了中储粮的垂直管理体系、强化粮食管理、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维护粮食安全新举措和为国家制定粮食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五大板块。
其次是支持三农发展责任,主要包含执行惠农政策,保障农民利益;推进农业产业化,保障种粮经济效益;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满足偏远和非主产区农民卖粮需要三大板块。
第三是促进粮食流通责任,主要包含提高流通效率,构建流通新格局;保障流通顺畅,服务产业链伙伴;延伸粮食产业链,满足消费者需求三大板块。
第四是强化稳健经营责任,主要包含完善经营模式、加强内部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大板块。
第五是践行节约环保责任,主要包含绿色储粮、节能减排、节约用地、倡导绿色种植销售、绿色办公五大板块。
第六是建设和谐社会责任,主要包含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追求共同发展、共建和谐社区三大板块。
【关键词】 综合报告; 整体论; 还原论; 财务报告; 社会责任报告
中图分类号:F233;C9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24-0009-04
一、问题的提出
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以下简称IIRC)自2010年8月成立以来,就把推进综合报告理念、制定全球公认的报告框架,并推动其在全球范围内认可和采纳作为宗旨,2013年4月16日IIRC了国际综合报告框架征求意见稿,该框架通过整合财务、环境、社会和治理等方面的内容,以简洁的方式表明组织在其所处的外部环境中所采用的战略、治理、取得的业绩和未来发展前景,反映组织运行全貌,提供组织在某一时期价值创造的信息,使报告使用者能够评估组织价值创造的能力。人们对综合报告的兴趣不断增加,目前已有的研究主要围绕以下方面:一是引进及介绍性的文献。这些文献对综合报告的概念、框架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党红、乔元芳,2013),具体包括综合报告的基本概念、内容元素、应用原则、组织的价值创造过程等。二是研究国际综合报告对我国的启示(杨敏、刘光忠、陆建桥、刘建鲁2012),以及综合报告在我国应用面临的挑战和应对措施(李璐,2013)。三是根据国外公司编制综合报告的实践,分析我国现有的社会责任报告(CSR)①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袁子琪、沈洪涛,2011)。蔡海静、汪祥耀(2013)以第一个强制实施综合报告的国家南非的经验证据为例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实施综合报告后,财务信息价值相关性下降趋势有所减缓,非财务信息对股价的解释力度提升,可以弥补财务信息价值相关性下降的趋势,从而使整合信息发挥更强的决策有用性。毋庸置疑,综合报告属于新生事物,其理念已获得普遍接受和支持,其实践效果已逐渐展现。但对综合报告的未来出现了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可归纳为以下三种:(1)综合报告是否在未来取代财务报告?还是将其中非财务信息部分单独构成一份报告作为财务报告的补充?(2)综合报告是否CSR报告的新趋势?(3)综合报告是否与财务报告、CSR报告以及其他报告共存?回答这些问题,有必要对综合报告与财务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作一比较,以探索综合报告与财务报告、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关系,从而加深对综合报告概念的理解,推动综合报告未来在我国的实施。
二、综合报告与财务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的差异
综合报告是IIRC创新的一种报告模式,它以简洁的方式,阐明在一定的外部环境约束下组织的战略、治理、商业模式、业绩、组织的未来前景,以向利益相关者提供更为全面信息的报告。综合报告创新的基本概念包括:广义的资本;组织的商业模式(指在外部环境条件下,组织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选定的投入、经营活动、产出、结果及对各种资本的相互影响所组成的体系);价值创造(综合报告所指的价值创造不仅与财务资本变化直接相关的因素有关,而且还与其他资本互动的因果关系有关,即其他资本的变动、转换最终都可能影响企业利润)。从以上基本概念中不难看出,综合报告是对传统财务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等思维方式的创新,综合报告与财务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存在显著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法的创新:以整体论系统思考的方法取代还原论的方法
综合报告采用的是整体论系统思考的方法。整体论是替代还原论来研究系统的方法。系统是指同类事物按一定关系组成的整体。系统作为一个整体,既强调过程,又强调结构。综合报告框架视组织为所处的外部环境条件下一个完整的、开放的系统,以此来确定商业模式的整个过程,其起点投入和终点产出及结果都与各种资本相互依存和相互影响。同时商业模式与其报告的内容元素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框架结构。内容元素包括:(1)组织的概况和外部环境;(2)机遇与风险;(3)战略和资源配置;(4)治理;(5)商业模式;(6)绩效;(7)前景展望。这些处于一定环境中的要素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依存和影响。
以整体论系统思考的方法取代还原论的方法是因为还原论在处理具有复杂性的问题时是失败的。所谓还原论是研究系统的传统的、科学的方法。还原论的方法视各个组成部分同等重要,为此,努力确认各个部分,了解这些部分,并从对部分的了解发展到对整体的认识,而不认为是整体赋予部分以生命,因此,不能联系地、发展地看问题,而是孤立地去优化各个部分,但部分的优化并不一定带来整体利益的改善。
在还原论方法下,过去的财务会计主要对外披露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当然,不能否定企业财务报告披露财务信息的重要性,但相对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却是不完整的,不能全面反映在外部环境条件下企业运营状况的全貌,因而不能满足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不断出现的环境与社会问题加以考虑,使现在的财务会计对外披露的内容增多,“不仅要披露企业内部控制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发展战略、公司治理、预算管理、风险管理,还要披露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环境保护、资源耗费、员工维护、社区贡献、社会安全等”即“凡是纳入社会对企业规范化管理要求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都属于财务会计”(杨世忠,2013)。现在的财务会计所反映的内容与过去比不断查缺补漏,但不能否认“在基本实务层面,会计反映进而控制现实经济的能力急剧下降,经济与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重要影响因素却游离于会计视野之外,会计信息对实体现象的解释能力越来越弱,从而不可避免地动摇了会计能力发挥基本作用的基础”(杨雄胜,2013)。比如,对企业创造价值有重要影响的社会关系资本、自然资本等没有体现在财务报告里。
还原论方法的不足还体现在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上。在还原论方法下,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被分成经济的、环境的和社会的三维业绩,并制定了编制的标准。具有影响力的标准是GIR的第三代指南G3,但由于还原论的方法忽视组成部分之间的关联性对整体的影响,因此,难以实现系统整体的最优,实现企业及其外部环境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由于现代企业系统是复杂、多样并不断变化的开放系统,面对这样的系统,还原论的方法常常力不从心,从而整体论系统思考的方法获得了立足点。整体论认为系统大于其各个组成部分的总和。这种方法对系统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对部分之间的关系网络很感兴趣。因为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系统整体产生影响,因此,提供企业系统的各个部分之间相关联的信息,加强对部分之间的关系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综合报告提出商业模式、广义的资本、广义的价值创造等概念,以整体论系统思考的方法展示了组织价值创造的完整,过程令人印象深刻,克服了传统报告模式孤立地对部分进行研究的不足,“系统整合使企业形成一个完整信息系统从而真正实现信息层面对现实经济的时实反映与监控”(杨雄胜,2013)。
财务报告的两条主线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层面包括财务状况、财务业绩和现金流量等信息;社会责任报告则从三个主要层面报告组织的业绩,因此也称为经济业绩、环境业绩和社会业绩三维业绩报告(王桂莲,2011);而综合报告反映了组织创造价值的整体情况。可见,思考问题的方式决定了解决问题的方法,解决问题的方法影响到目标能否实现。
(二) 强调各部分之间信息的关联性
在开放的系统中,各要素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一个整体并不等于部分的简单加总,因此,综合报告的性质不能用各要素的简单加总来概括,而是要对组织价值创造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各个要素及其组合的相互关联性和相互依存的关系加以反映。这些信息关联性具体包括: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联性;从时间上看,过去、现在和未来前景信息的关联性;各类资本之间增、减变动,相互转换的关联性;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之间的关联性;管理信息、董事会信息和对外报告信息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定量和定性信息之间的关联性等。
一般而言,如果缺乏信息之间的协同和联通,常常会降低报告使用者对信息的信赖程度。就财务会计信息而言,有些投资者尽管承认目前的年报是一个重要的信息来源,但对企业提供的信息质量表示怀疑,理由是企业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缺乏关联性,因而,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在作决策时开始依赖其他信息来源。同样的问题表现在CSR只报喜不报忧的情况。综合报告能提供全面的、重要的正面和负面的信息,呈现了企业价值创造的全面图景,因而提高了决策的有用性。比如,投资者可通过各种资本的使用情况预测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发现企业商业模式中潜在的风险等。因此,综合报告不只是整合财务与非财务信息那么简单,它还有助于强化部门之间的联系,改进内部流程,使管理人员在企业管理思维和业务流程中融入长期可持续发展意识,为利益相关者在短期、中期和长期创造价值。
(三)遵循原则导向而非规则和准则
企业系统与任何系统一样都存在于一定的外部环境中,它必然与外部环境产生物质的、能量的交换,必须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在环境的适应性方面,综合报告突破基于规则的限制,在“三重底线”总的原则下,根据具体情况随时作出反应。综合报告的指导原则包括:(1)聚焦战略和未来导向;(2)信息的关联性;(3)对利益相关者的响应性;(4)重要性和简洁性;(5)可靠性和完整性;(6)一致性和可比性。这种基于原则而非规则的做法,避免了基于规则提供复杂、冗长的报告,随时作出响应,使综合报告具有简洁性和重要性的特征。
综合报告的目的是向预期的报告使用者提供能评估组织长期创造价值的能力的信息,是以传统的企业报告(财务报告、环境和社会报告、治理和薪酬报告以及管理层评述)为基础进行整合后的简洁的信息,它不在于计算企业的价值或所有的各种资本的价值,但提供的信息应该能够对之加以权衡。而财务报告由于与解除受托责任以及涉及具体经济利益的分配有关,因此,必须遵守会计准则及监管规则。另外,财务会计是标准化的流程和产品,其通用性和标准化程度使整个业务流程所产生的会计信息结果必须具有唯一性,要求按会计准则编制,而且财务信息披露的标准越来越高;至于社会责任报告则主要以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的第四代指南G4为标准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因此,也属于基于规则的报告模式。
(四)强化广义资本的受托责任而非狭义的受托责任
组织的成功取决于各种形式的资本的保值和增值。在综合报告下,经管人员的受托责任不只是财务资本,而是摒弃了对短期业绩的过分强调,把焦点放在企业传递创造长期价值的信息上,即从只重视财务资本转变到关注各类形式的资本,以及各种类资本之间的变动及相互依存的关系上。广义的资本除了传统意义上的财务资本和制造资本以外,还包括智力资本、人力资本、社会关系资本和自然资本。当然,综合报告下,组织使用或影响的资本并非全部归组织所有,但组织开展的经营活动无论是投入还是产出都要考虑对广义资本的影响,向利益相关者更好地展现企业价值的实现,而不只是创造利润和财富;在财务报告下,财务资本的提供者关注经济回报形式的价值,经管人员的受托责任局限于投资人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忽略对环境和社会绩效的影响,即使在社会责任报告下,同时考虑了环境和社会绩效,也未能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拥有的利益,只注重对结果的考核。
总之,在广义的受托责任下,企业创造的价值不仅取决于与财务资本变化直接相关的因素,还取决于更广泛的资本互动活动的因果关系,这些最终都可能对利润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
(五)提高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综合报告鼓励企业确保在与价值创造有关的所有方面都是透明的。它提出的商业模式和内容元素展示了组织价值创造的完整画面,促进了与主要利益相关者的联系,从而使投资者真正了解所投资的公司,增强了对企业的信任,进而优化决策过程。
就财务报告而言,披露的信息则是相对狭窄的财务信息,主要服务于股东的需要,不涉及披露有关战略与商业模式和广义的价值创造的信息,而CSR报告对组织的战略和未来前景信息并未能给予披露,因此,与综合报告相比二者的透明度不高。
(六)关注短期、中期和长期的价值创造而不只是过去的财务业绩
综合报告引入的战略和商业模式的信息,既考虑过去的财务业绩,又与战略互动,并展望组织未来的发展。从综合报告的目标上看,综合报告关注满足主要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为此,不仅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披露组织过去的财务业绩,而且通过分析组织面临的机会和风险,阐明战略,反映整个价值创造过程、结果及对内外部环境的整体影响,展示组织是如何在短期、中期和长期创造价值的。
而传统财务报告关注提供财务资本的投资者的需要,报告企业过去是否有效地运用了资源,以反映报告期的经营业绩及其评价为重心。社会责任报告由于孤立地关注整体中的部分,忽视其他资本(比如关系资本)影响,忽视组织活动的整体过程,只关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结果。
三、综合报告的益处及未来发展趋势
从上述比较分析中可见,综合报告带来了企业报告理念和方法的创新,提出有别于传统的一些基本概念,体现出整体论系统思考方法的应用。企业和投资者、监管机构等利益相关者都可以从综合报告中获益。综合报告要求反映企业整个价值创造的过程,从而增强了与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联系。比如,企业价值创造的结果导致水资源被污染、矿井塌方、森林被乱砍乱伐则促使有关监管方加强监管,进而减少法律诉讼;反之,则表明企业在负责任地经营。这种信息披露透明度的提高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声望和品牌价值,吸引投资者,增强投资者的信任,促进长期投资。它关注人力资本的价值,有助于激励创新,节约或降低成本。而它提供的组织系统中各个部分之间相互关联和相互影响的信息,有助于企业发现问题,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因而综合报告顺应了时展的要求,是企业报告的未来。
尽管综合报告体现出对利益相关者制定决策的有用性,但笔者认为,在下列相关问题解决之前,综合报告并不能替代财务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而是加以整合,与之共存。
首先,从其采用的整体论系统思考方法上看,旨在给出最适合解决当代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和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的系统(组织或企业这个整体)运行问题的良方,因此将其中非财务信息部分单独构成一份报告作为财务报告补充的想法违背整体论系统思考方法的原意,因而不具可行性。因为是整体赋予部分生命,整体论恰恰是要关注整体中各个部分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影响并对之进行管理。
其次,就财务报告而言,使用关注部分的还原论的方法是适宜的,财务资本只是整体中的一个部分,社会责任报告亦然。而对企业综合报告来说,使用整体论的方法弥补了二者的不足。从时间上看,需要关注的是组织活动及其与各种资本是如何相互影响的,某种资本的变化可能对财务业绩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提高或降低企业的利润。从空间上看,是全方位的:处于外部环境中的组织,分析其机遇和风险,确定其战略宏图,据以配置资源,以良好的治理结构和控制手段对商业模式的整个过程进行管理,以达成各类资本的保值或增值,获得包括财务业绩在内的多维绩效。因此,综合报告不是代替财务报告,而是包括之并对之加以整合。
最后,从综合报告的应用原则上看,它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三重底线”原则,不在于提供计量的规则和准则,而在于未来导向,让组织的战略浮现出来,关注各个部分之间信息的关联性,满足广泛的利益相关者的要求。显然,这种方法和原则只适宜对现有的企业报告进行整合,去除重点和冗长,突出重要和简洁。笔者认为,在这些问题解决之前,将会出现综合报告与财务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共存的局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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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会责任报告;商业银行;信息披露
一、社会责任报告及其意义
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理念蓬勃发展,社会责任践行情况也成为企业业绩评估时的重要指标。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于2006年10月了《第三代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这份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中指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企业就其经济活动对社会特定利益群体及整体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进行沟通的过程,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综合反映。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自然地被广大企业认可作为社会责任践行情况的主要披露方式。该指南还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形式做出了原则性规范,成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形式的公认标准。
该指南通过以下三个方面的规定确保报告对于内部和外部相关利益者的价值:一是根据重要性相关利益者包容性、可持续发展内容以及完整性的原则确定报告的内容;二是根据平衡、可比、准确、及时、可靠以及清晰的原则来保证报告的质量;三是根据“报告指导”决定报告主体所应报告内容的边界。而该指南的“标准披露”则包括了三种不同方法:一是“战略和背景”,披露的是报告主体的整体背景和治理结构等;二是“管理方法”,披露的是报告主体如何管理特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三是“业绩指标”披露的是反映报告主体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表现的可比信息的指标。报告原则和指导关注的是持续发展报告的信息输入、标准披露关注的是信息的输出。
2003年6月,部分世界著名银行在华盛顿宣布制定“赤道原则”,这成为商业银行践行社会责任的里程碑,对全球银行业践行社会责任起到极大的示范和推动作用。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履行社会责任是商业银行提升社会形象、赢得公信力、打造品牌信誉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大多数商业银行已经迅速接受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并逐步内化到具体行动中,许多商业银行加入国际社会责任机构约束自身的经营活动并按照国际社会责任标准经营业务,而且每年对外披露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
二、国内外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比较性分析
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对社会责任关注时间早,重视程度高,相比而言,我国商业银行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社会责任报告的更是如此。自2006年上海浦发银行第一份国内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以来,国内许多商业银行纷纷效仿,自此,银行社会责任报告成为目前银行表达自己的重要渠道以及公众了解银行业践行社会责任情况的最主要方式。2007年开始,商业银行建立社会责任履行机制,公开社会责任报告的工作步入了加速时期。笔者选择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发展银行以及兴业银行作为代表,从其官方网站上收集并仔细分析了201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又以花旗银行和汇丰银行两大跨国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做参照,对国内外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差异分析,旨在找出差距并提出完善建议。
(一)国内外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框架的差异
国外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遵循《第三代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而编制,因此它们的报告往往具有内容系统全面、结构清晰细致、特征鲜明的特点,而国内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在格式和结构上都明显套用国外银行的已有模式,内容上虽基本集中在披露对国家、客户、股东以及员工的责任和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情况,但披露程度参差不齐,很难做到全面系统地披露。
(二)国内外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评估标准的差异
国际化的非盈利智囊团和CSR Network公司对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制定相关标准。该标准是目前全球领先的社会责任报告评估标准,笔者根据其标准将国内外商业银行的报告质量进行对比:
1.利益相关者参与标准,即企业是否对那些影响利益相关者的重要事项完全理解并清晰地加以披露。国外商业银行通过详尽而又具体的方式,比如开展对话活动、进行各种形式的调查、举行研讨会等加强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沟通交流,花旗银行和汇丰银行还分别根据利益相关者的反馈意见列举出他们最为关心的话题并以此对自身的经营活动进行不断改进和完善。而我国的建设银行在报告中也提到利益相关者参与,但只是一种概括性的阐述,没有突出重点,更无法得知今后的改进方向;工商银行也只提到与投资者和分析师的关系管,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没有提及,而其他银行根本未提及此项内容
2.公司治理原则,在企业经营与决策形成过程中,公司治理结构是否有助于提升企业透明度和受托责任。国外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构架较完善,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组织保障,更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受托责任,并保证了社会责任与日常经营的有机结合。汇丰银行在董事会下设立了社会责任委员会,负责制定的企业社会责任计划,内容详尽,涉及多个领域并有所侧重,并指定专门的经理对报告的细节负责,跟踪计划的进展;而我国的商业银行虽设置了社会责任管理部门,但一般处于治理结构的较低层级,难以在银行决策时贯彻社会责任意识。
3.发展战略原则,即企业的发展战略在关注财务目标之外,是否聚焦于达成社会与环境目标。国外商业银行把履行社会责任上升到了企业战略的高度,使企业从战略管理中认真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各方的期望,充分考虑企业发展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统筹兼顾社会可接受性与可持续发展要求,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的综合平衡;而我国商业银行尚未全面建立起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虽制定了自身的发展战略目标,但由于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多停留在表面层次,导致银行的发展战略与社会责任行动缺乏协调。
4.业绩管理规则,除财务目标外,企业的程序标准和激励政策是否有助于完成社会与环境目标。业绩管理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主体内容,是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具体方面。国外银行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一般包括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多个部分,涉猎全面且有所侧重。在报告编制技术上,通过大量的图表分析,从横向和纵向比较其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每部分又细分为若干子栏目,信息披露非常详尽,既有定性分析,更注重定量说明,既有历史性信息,又有前瞻性计划。相比之下我国银行社会责任报告内容的详细程度和覆盖的范围与国外银行相比都存在一定的差距。
5.独立鉴证原则,即企业是否为其社会与环境管理和报告提供了恰当的独立保证。国外银行在制作社会责任报告时,多数还是选择进行主动披露并经过外部独立的第三方予以鉴证,这不仅是企业管理者解除其受托责任的需要,更是取信于社会的需要,虽然中国建设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包括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出具的独立鉴证报告,但大多数国内其他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并没有独立鉴证报告。
三、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综上,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披露指标内容不全面,披露预测信息不完整,披露信息缺乏可比性,回避负面信息披露这四个方面。当然这些只是表象上的缺陷,通过进一步分析我们可归纳出其深层原因:
(一)社会责任意识层面存在问题
第一,企业整体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运营理念还存在于大部分企业中,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整体较差。社会责任意识的缺乏从根本上抑制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阻碍了社会责任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二,利益相关者缺乏权利意识。具体到商业银行,股东、客户、政府、社区、国家、社会等利益相关者范围广泛,然而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这些主题的权利意识淡薄,在利益受损时并不能及时有效地保护自身权利,对银行所履行的社会责任不能给予高度重视,不利于推动相关银行积极履社会责任。
(二)社会责任法律体系不完善
分析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相关法规,不难发现,《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对践行社会责任的规定只是宣示性的条款,尚停留在抽象意义的呼吁上,关于商业银行对消费者践行社会责任的内容、形式和责任都未予以明确,既没有把法律应有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发挥出来,也没能把社会责任嵌入到银行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流程中。最后,散见于政府性规章、自律性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法律层次低,内容分散琐碎,并不能系统全面地对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的落实做出规定,而且缺乏制裁性的规定,并不能起到应有的强制性作用。
(三)政府监管机制的不健全
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采取的是“一行三会”,即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分业监管模式。但是,随着金融综合化经营趋势,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界限日益模糊,以机构作为监管区分的做法已经无法满足市场的要求,如银行理财产品本已具有基金的性质而非单纯的银行产品,它的推出大多是在规避现有的金融监管的前提下寻求商业银行新的利益增长点。银行理财产品往往处于证监会和银监会的监管空白或交叉区,难以统一监管标准,同时也绕开了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审批备案要求。那么,由理财产品引发的纠纷将会因监管缺位而得不到妥善解决。而且,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中至今没有专门部门负责金融消费者保护事务;在监管机构内部也尚未建立完善的金融消费者纠纷解决机制。
四、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建议
(一)更新企业文化价值观
商业银行应培养“企业公民”意识,将践行社会责任目标演化成经营理念,渗透到商业银行内部治理和营业行为中。具体到对金融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方面,商业银行应将对消费者的保护纳入到自身的治理目标中。另外,商业银行还应重视客户至上的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员工队伍的素质建设,增强其对金融消费者的服务意识、安全意识,通过规范每个员工的行为使整个商业银行将社会责任纳入经营过程中。
(二)改革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
商业银行不仅需要有正确清晰的战略定位和合理高效的组织架构,而且需要在其治理结构中创造诚信负责的银行文化氛围,使社会责任与银行发展战略和各项组织管理系统相结合。国外商业银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其高质量社会责任报告的重要条件。因此,国内商业银行也应优化股权结构,成立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机构,负责制定企业社会责任计划,并指定专门的经理对报告的细节负责,跟踪计划的进展。
(三)完善社会责任报告制度
银监会或中国银行业协会应根据“指南”的具体要求,结合国内商业银行的具体情况,适时出台我国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南,实现国际趋同以;还应统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时间及披露形式,以便统一社会责任报告管理,也便于信息的检索与研究。商业银行自身也应提高报告编制水平,学习国外银行的成功范例,提升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此外,引入第三方独立评鉴制度,以督促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编制的规范性并提高其可信度。
(四)加强社会责任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为了规范我国社会主义经济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发展,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是一项势在必行的工作。国家立法部门应该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比较有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同时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报告评级机制将有利于增强企业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积极性。
(五)建立和完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建设成果的最终评价主体实际上是社会责任的利益相关者,因此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我国商业银行应在在制定社会责任政策、制度和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充分听取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按年度定期公布评比结果,便于银行间及银行内部的横向、纵向比较满足利益相关者及企业本身管理的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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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银行2012年社会责任年度报告.
[5]中国建设银行2012年社会责任年度报告.
[6]中国农业银行2012年社会责任年度报告.
关键词: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伴随经济发展所产生的社会问题与企业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有着很大的联系。于是人们在关注企业盈利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开始关注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情况,企业自身也采取了很多方式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披露。然而,缺乏规范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并不能传递给人们公正的信息,有时反成了企业用于标榜自我的工具。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会计信息因为确定性、可验证性等质量特征,无疑能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做出贡献,将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纳入会计核算和考核体系已经成为未来会计学发展的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同时,社会责任会计的出现也极大地推动了企业从微观利益目标向宏观利益目标的转移,这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很强的战略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美国作为社会责任会计的发祥地,一直走在研究和实践的前沿。1968年美国会计学家戴维・林诺维斯在《社会经济会计》一文中首创“社会责任会计”一词,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会计在社会学、政治科学和经济学等社会科学中的应用。之后,美国会计学教授Sylil Mobley对社会责任会计提出了新的认识,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整理、衡量和分析政府及企业行为所引起的社会和经济结果。南卡罗纳州立大学的杰佛里和瑞德堡教授1981年在他们合著的《国际会计与跨国公司》一书中,对社会责任会计的主要内容、计量问题、各国报告形式的差别等作了详细阐述。美国专业会计机构也一直致力于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70年专门成立了“生态环境委员会”和“社会计量委员会”着手社会责任会计方面的研究;1977年社会计量委员会发表了“企业社会业绩计量”的研究报告,报告建议建立一个具有实用性、可发展性的初步计量系统,该系统可用于对企业一些重大社会业绩的反映,如环境、非再生资源、人力资源、商品和劳务的提供和消费。美国会计学会为了加速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先后成立了社会方案绩效衡量委员会、组织行为环境影响委员会、社会成本计量委员会、社会成本委员会和社会业绩会计委员会五个专门组织对社会责任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研究并发表了各自的研究报告。
在法国,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作为其主要会计报表之一,其规定是世界上最完整,也是最有特色的。早在1975年,法国在《关于公司法改革的报告》中就建议各家公司每年公布“社会资产负债表”,即“社会报告”。1977年法国政府正式颁布法律,要求雇员超过750人的组织(1982年扩大到300人)必须编报年度社会资产负债表,用货币金额揭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揭示的信息主要包括:雇员人数、工资、健康和安全保护、其他工作条件、职员培训、行业关系、雇员及其家庭的生活条件等内容,从1984年起,该表必须列示3年的数据,按整个公司和所属行业分别编制,以上各项内容还进一步分解为具体的报表指标,这在发达国家也处于领先地位。
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SC)1980年出版了《公司报告》一书,鼓励企业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在传统财务报表之外,另外编制增值报告、就业报告、公司前景表、公司目标表等一系列社会报告,以满足股东以外的关心企业的社会各界的信息需要。英国政府颁布法规规定:职工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报告工资数据,25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在向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年度报告中报告有关职工雇佣和培训方面的数据。
德国有20家最大的公司定期公布社会报告,100家公司撰写社会报告供内部经营管理使用。典例之一就是德意志壳牌石油公司发表的“年度社会报告”中将经济和社会数据结合在一起,为公司规定了具体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福利的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所需要的经费。
加拿大管理会计协会(SMA)创造了一种能更全面地报告社会责任信息的综合方法,它运用目标定位计量法表述企业经营计划中的每一个目标,记录每个目标的具体业绩,尽可能将所有数字信息包含其中以提高报告力度,并提供相关年度的对比分析图,阐述以后年度的规划。多数信息都是以图形或表格的形式列示的,包括详细的培训信息,如课程数、参加人数、人均培训天数;关于职工的升职、调动和招聘的信息;将整个组织劳动力按性别分类的信息;对环境保护组织的资助等有关的财务信息等。
(二)国内研究现状。我国对社会责任会计及其信息报告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直至八十年代末,学术界才对我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稍许研究。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推行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各种约束企业行为、规范产品社会质量的国际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必然会影响到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此时,社会责任会计与信息报告的研究才真正被重视,主要表现在会计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中。1990年“社会责任会计”第一次出现在常勋教授编写的《国际会计学》教材中,其中指出社会责任会计是经济活动对于社会方面所带来影响的计量和报告。之后,宋献中教授于1992年出版了《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一书,系统地研究了社会责任会计的产生与发展、社会责任会计的理论结构、社会责任会计的计量方法、报告模式及建立我国社会责任会计的总体构想。
阳秋林教授在社会责任会计领域也是研究比较多的,在她发表的一系列论文中,主要对以下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1)从不同角度,譬如“企业新概念”、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等概念和标准的出台,分析了我国建立社会责任会计的必然性与紧迫性;(2)对社会责任会计的计量进行了研究。依据社会责任会计划分的四个主要核算内容,即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生态环境和社会收益,研究了它们的计量方法;(3)对中国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新框架进行了构建。
黄珍文与李云才在《从西部开发谈建立社会责任会计的理论依据》一文中及王莉华在《论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会计》一文中强调了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会计的密切关系,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推动力,我国建立并实施社会责任会计具有重要意义。
刘建红与杨亚娥在《西方国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及对我国的启示》一文中介绍了国际组织、国际政府及会计职业团体在近三十年间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报告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研究和尝试,并指出这些研究和实践对建立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报告机制及提高报告水平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实务领域,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报告情况研究的文章主要有以下三篇,我们可以借此了解我国的实务现状。
阳秋林、黄珍文、曹钻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责任会计势在必行――关于我国现行企业实行社会责任会计情况的调查报告》一文中选取了宁波君子兰文具有限公司、衡阳南岳油泵油嘴有限公司、台州飞球缝纫机有限公司、衡阳市金果实业及衡阳市钢管集团五家公司分析它们2000年的年报,分别从人力资源责任(工资水平和培训支出)、职工保障措施(养老金和工会经费的提取)、企业对社会贡献的调查分析(上交所得税)和企业对社区贡献的调查分析(环保支出和公益捐赠)四个方面进行比较研究。调查表明:目前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总体水平不高,各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不能与西方发达国家同日而语;总的来说,经营效益好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要好于效益差的企业,国有企业及集体企业要好于私营企业。
黎精明在《关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一文中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六家公司,主要从报告工具和报告形式两方面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分析,用案例说明了公司可以通过诸如公司网站、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形式的报告载体报告会计基础型和非会计基础型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结论指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报告的内容很不全面,零星的散布在会计信息中,缺乏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独立报告的意识,在日常的会计处理过程中,与社会责任有关的问题通常是作为财务会计问题处理,几乎没有企业设置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科目,没有企业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
陈玉清等于2005年选择了发展迅速、科技含量大、易接受新思想和新理念的电子通讯行业78家上市公司,查阅了这些公司2003年公开报告的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结果显示,无一家自愿报告定量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自愿报告定性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情况也甚少。
目前国内研究状况表明,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仍处于认识和探索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可同日而语。我国社会责任会计及其信息报告仍处于学者的研究中,无论政府还是会计职业团体都未对社会责任会计产生多大的兴趣。正因为如此,会计学者的研究得不到政府的支持,进展也较缓慢,仅局限于介绍国外社会责任会计和我国建立社会责任会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的分析及一些简单的设想,没有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研究。笔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并非企业追求长期利益最大化的表现,而是企业在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福利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任务就是核算反映这项义务的履行情况。该反映应从行为和结果两个方面分别进行:首先以企业为会计主体,反映企业为履行社会责任所做的努力;其次以整个社会为虚拟的会计主体,反映企业行为对社会的影响。
(作者单位:山东高速建设材料有限公司)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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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财务年报作为公司年度财务信息的关键载体,其重要程度已广为人知,但许多投资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则相对较陌生。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尚无统一定义,一般认为,社会责任报告是指企业或组织对其活动、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经济业绩、环境业绩和社会业绩等非财务信息为基础的自愿性公开报告。有时也称为企业公民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安全报告、HSE(健康、安全和环境)报告、三重底线报告、环境报告等。
社会责任报告自上世纪50年代,得到了会计理论界、会计职业团体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上世纪70年代,美国会计师协会和美国会计学会成立了社会项目的效果计量委员会、组织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委员会、社会成本委员会、社会业绩会计委员会、企业社会行为会计委员会等五个专门组织,对社会责任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研究并发表了各自的研究报告。1980年,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SC)出版了《公司报告》一书,鼓励在传统的财务报表之外,另外编制增值报告、就业报告、公司前景表、公司目标表等一系列社会报告,以满足股东以外的、关心企业发展状况的社会各界的信息需要。
我国企业从2005年江西移动《2004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开始,宝钢、中石油、中国平安、中海油、中铝、国家电网、上海浦发行、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中远集团等纷纷社会责任报告。国家电网正式央企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中国远洋集团世界第一份按照GRI2006版要求编写的社会责任报告。这些报告不仅是企业非传统财务报告的开河之举,也是该行业其他企业效取的榜样,代表着企业先进的社会责任理念、高度开放性和透明度,是公司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标志。这些报告已经开始系统性推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和较强的分析研究价值。基于此,本文选取2006-2007年时间窗内我国企业首次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研究。
(二)文献综述由于企业近两年才单独较完整意义上的社会责任报告,我国学者前期的研究只能从企业定期报告中萃取分散于其中的社会责任信息进行研究。如刘长翠、孔晓婷(2006)选取了2002―2004年沪市171家A股公司年报分析后认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仅停留在自发原始阶段,既不规范又不完整,披露也无规律可循。杨亚娥、刘建红(2007)选取我国2002。2003上市公司竞争力100强中的48家不同行业公司,发现有意识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公司少,真正自愿披露的企业更少;披露的连续性差;个别企业有连续披露的发展趋势且披露逐年详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差异大。
前期学者研究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为主。部分具有超前意识眼光的学者则侧重于社会责任报告研究。宋献中(1992)提出社会责任报告包括简单、中级和高级三种模式,简单模式包括叙述性反映,中级模式包括污染报告、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和环境交易报告等独立报告,高级模式主要包括社会收益表、社会一经济营运表、综合社会效益一成本模型、增值表和社会资产负债表等。赵文娟(1998)认为我国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模式宜由简到繁,由粗到细;在初创阶段采用简单模式,在现有报表中添加新项目,单独列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以货币信息和非货币信息结合的方式反映企业社会责任情况;在此基础上循序渐进,逐步采用社会责任年度报告等较复杂方式披露。阳秋林(2005)构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框架,认为我国企业编制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应以传统三大会计报表为核心,对外公布社会资产负债表、社会利润表和社会现金流量表,提供给社会有关部门和使用者。沈洪涛(2007)对国际上三种广为接受的社会责任报告形式:GRI(全球报告行动)的G3报告框架、SAI(国际社会责任)的SA 8000标准和ISEA(社会和伦理责任协会)的AA 1000系列详解基础上,提出了借鉴思路。陈政(2007)选取了20份深交所2006年专门的社会责任报告为对象进行实证研究后认为,社会责任报告是公司传递社会责任信息的有效途径,政策指引对报告披露具有良好的引导推动作用,公司实力是践行并报告社会责任的基础,公司之间形成了披露的示范效应。
总体而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研究和实践处于起步阶段,集中于社会责任报告理论和实施操作上的规范性研究,囿于样本数量和代表性,实证性研究凤毛麟角,相关研究成果较零散。
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解析
(一)研究数据选取本文选取数据来源主要通过以下公开网络披露途径获得:商道纵横、中国企业公民网、深交所和上交所网站、各上市公司网站。数据剔除了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获得和数据不完整的企业报告。遴选出39家公司为本研究数据资料。
(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特征分析主要包括行业分布、报告主体分布、报告内容分布,社会责任履责分布、报告时间分布、其他特征分析以及报告存在问题分析。
一是行业分布。行业划分标准按证监会2001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共分为22类,具体行业分布如表1所示。其中c类(制造业)共有16家,占41.02%,D类(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6家,占15.38%,I类(金融业)4家,占10.25%,C类(信息技术业)3家,J类(房地产业)3家,共占7.69%,F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L类(传播与文化产业)各2家,共占10.25%,H类(批发和零售业)和K类(社会服务业)以及z类(综合类)各1家,共占7.69%。分析可知,在2006年,随着国家电网、中海油等数家中央国有企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逐步升温,行业延展至能源、冶金、金融等,到2007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展势头进一步上升,行业进一步扩大至食品、传媒、网络、房地产、汽车、电子等其他行业,表明越来越多行业的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大大提升。
从表1可看到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c类)。这主要由于制造业直接面对环境污染,处于社会责任顶端。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进步,“绿色地球”、“绿色生产”、“以人为本”、会人居要求日益严格,人类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企业被迫更注重社会责任的履行和报告。另外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由具有国家垄断地位的通信、电力、石油等行业率先,这与其特殊地位、盈利能力、声誉状况有一定的关系。
二是报告主体分布。地区发达、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成为CSR报告主流。经统计,企业(或公司总部)在北京的有10家,浙江4家,上海3家;南方地区包括广东、广西、云南、福建、深圳、海口等,有11家;北方地区(陕西、山东、呼和浩特、沈阳)7家;内地包括四川、湖北、河北、安徽的公司有4家。企业地域以北京、南方沿海、江浙一带为多,这些地区改革开发领先于全国,是经济发展速度快,综合实力较强的地区,其社会责任意识和履责情况也领先于其他地区。大
部分企业为社会公众耳熟能详的知名企业,既有世界500强或国内500强,又有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命脉的特大骨干龙头企业,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普遍较高,2006年和2007年报告企业中人选中国企业500强的有21家,重复人选19家,2006年人选世界500强的有7家,2007年有10家,国资委所属的中央企业有10家。这些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以及贸易、投资、金融等各个方面都占有优势,资产规模庞大,业务影响面广。很明显,优良的经营业绩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了有力支持,企业也更容易实现责任角色转换,也有利于企业形象提升。
上市公司成为CSR报告的主体。研究数据中,上市公司28家,占72%。其中境内上市公司26家,沪市8家,深市18家,境外上市公司2家。其余11家非上市公司中,有6家的子公司上市,如中化集团公司旗下“中化化肥”(股票代码:0297)和“中化国际”(股票代码:600500),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控股“中石油”(股票代码:601875),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油服(股票代码:601808)”和“海洋工程”(股票代码:600583)等。
三是报告内容分布。报告的内容详细程度、规范性存在较大差异。报告内容分布见表2。
经比较,约70%的企业对企业情况进行了简要概述,近50%的企业在报告中有企业管理层致辞、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以及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未来展望或措施,约30%-40%的企业有开篇语、公司使命介绍、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界定、公司治理结构、社会各方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评价和报告编集适当说明。大部分报告缺乏详细的企业责任构建内容以及治理实施政策,约5/6的报告没有提及利益相关方和第三方审计意见,附有读者反馈意见表的更是甚少。
报告反映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内容详细程度、侧重点和规范性存在较大差异。有的报告只是简单陈列企业的礼会责任业绩,内容较空泛;有的报告内容详实,按照全球契约或全球报告倡议组织的C2~C3版本等国际指标体系来编写,体现出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处于国际化转型适应阶段。
事实上,报告长短从侧面反映了企业对社会责任理念的不同认识和文化氛围。39份报告中,报告平均页数30页,厚薄不一,详实不等。最长报告为中远集团总公司社会责任报告,长达104页,分为“公司概括、总经理寄语、远景构想与战略、管理架构和管理体系、安全和环境报告、社会业绩、经济业绩、第三方审计意见、报告与GRI指南条款对照”九个部分,每个部分又分成更详细的子部分中间层次如宝钢报告,在提出“绿色报告,和谐报告,我们共同的家园”企业社会责任纲领后,第一部分包括“管理者致辞、公司愿景、公司概况、企业文化、投资者的参与”,第二部分为“报告主题,从环境、社会、经营以及附录”四个方面阐述了其社会责任实施情况。而最短报告只有3页。
四是社会责任履责分布。在报告中,企业都以较长篇幅报告了其社会责任的履责情况,归纳如表3。
从表3可知,企业对环保和节能降耗、员工和社会公益方面的信息披露最为关注,97%的企业报告了这三个方面的履行情况。在员工贡献方面,企业主要从工作环境、薪酬福利、职业发展、学习和交流、安全和健康、文体活动和职工权益保障的履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披露。在社区和社会公益活动方面,涉及的社会责任活动主要有建设和谐社区,帮困扶贫、捐学资教、赈灾捐款、新农村建设、关注弱势和特殊群体、创造就业等。在经济收益贡献方面,企业主要通过列示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所得税等方面详细的财务数据反映企业经营业绩。接近60%的企业认为提供安全可靠、质量优越的产品和规范高效的服务从而服务社会,为客户创造价值是企业重要的社会责任;近50%的企业向公众报告了企业本年度的经济业绩;51%的企业披露了与供应商、经销商的关系,强调企业与其共同成长,合作双赢。
五是报告时间分布。从报告年份看,2006年公布7份(2006年报告份数总计应为11家,还有4家报告资料无法查到),占17.95%;2007年公布32份,占82.05%。在2005年以前,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本土企业寥寥无几(据统计只有2家通信业)。从中看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速度很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具备了社会责任报告意识和实践行动。从报告的社会责任时间跨度看,基本以当年度(会计年度)为主,并适当延至以前年度,也有企业报告跨越年度大,如中国移动为2000年4月-2006年9月,浦东发展银行为1993―2005年,西子联合控股为1981-2006年,反映部分企业注重历年社会责任累积贡献。从报告的月份看,29家企业选择在上半年,其中1月份1家,2月份3家,3月份9家,4月份11家,5月份5家;10家企业选择在下半年,其中7月份1家,8月份2家,9月份3家,11月份2家,12月份2家。在上半年的报告中,主要集中在3月和4月份,下半年时间较均匀,这与上市公司年报须在4月30日前有一定关系。
六是其他特征分析。从报告名称规范性上看,冠名“社会责任报告”有28家,占71.79%,成为报告名称的主流;其次是“可持续发展报告”和“企业公民报告”,分别是6家和2家,占15.38%和5.13%;其他名称为3家,占7.69%。名称各异说明企业对于“社会责任”、“公民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等重大理论问题在实践中的理解存在一定偏差,从符合我国国情出发,应规范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在报告可读性和说服力方面,和传统的财务报告相比,社会责任报告形式多样,案例生动,图文并茂。许多报告引用大量案例、图表和数据,以文字表述的方法论证观点或说明事实,更具清晰性、直观性和说服力,信息使用者能够直接有效地了解企业社会责任情况。在报告宏观因素影响方面,25家企业在报告中论述了政府政策、相关指南或国际指标体系对社会责任报告的影响。其中国内政策影响主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证券法》、《公司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国际相关组织影响主要有全球契约、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的G2或G3版本、AA1000标准等。这表明,政府相关部门正站在外部监督者角度,逐步采取措施引导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和披露;国际相关指南或指引也得到一些企业认可和应用。
七是报告存在问题分析。在所研究的39家企业中,报告编制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比较突出。有些企业按照国际报告指南来编写,在可读性、规范性、全面性和可比性方面远远超过其他一些企业,应当说是样本中的优秀范例。但也有一部分报告总体策划和设计欠佳,编排出现小错误,各部分内容均衡失调,各有侧重,重点难以呈现;缺乏有说服力、生动的案例;缺少社会责任和相关利益方内容,委托撰写机构专业水平有限;不注重信息的提供和反馈,报告跨度和时间不统一。说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整体性完
善和规范性操作还很艰巨。
在调查样本中,个别报告缺乏实质性内容,仅描述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谈论更多的是较空洞的原则,缺乏实际行动方面的披露信息,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情况表现含糊。虽然有少数企业谈到了社会责任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但没有从具体事实中去分析。由于企业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持续改进提升的过程,即便是大型跨国企业,在安全、环保等社会业绩方面也会有差错,真正负责任的公司不是选择回避,而是坦承自己不足或失误以获得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信任和谅解。
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思考与建议
(一)制定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我国现有用于指导企业会计和报告事务的法规主要是财政部的相关准则和会计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执行的信息披露规则和准则,关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法规主要有2001年3月中国证监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尚未制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具体法律(曹红飞,200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未能全面规定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内容,导致企业实施社会责任会计时没有法律依据,造成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在我国社会责任意识尚不普遍的阶段,相关法律的出台十分重要。
一、韩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整体内容解析
从整体内容来看,所选取的七家公司在报告标准上,均根据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简称GRI)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第三版(Third Generation of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Guidelines,简称G3指南)编制。在报告涉及范围上,三家包括国内及海外生产公司信息,两家仅涉及国内生产公司信息,两家公司部分项目涉及国内公司及海外公司,部分项目只涉及本公司。在第三方鉴证上,有五家公司提供了第三方鉴证报告,其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根据表1的数据可以看出,韩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整体内容具有如下特点:第一,是各公司均参照统一的标准(即G3指南)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这为提高报告的可比性,建立稳定规范的报告框架体系奠定了基础。第二,是在报告范围上以国内公司为基础并向海外公司拓展。第三,是大部分公司提供了第三方鉴证,加强了报告的公信度。
二、韩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解析
根据G3指南限定的基本内容,下文拟从环境保护、社会贡献和公司治理三个方面来具体解析韩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与特点。
(一)环境保护信息的披露 在环境保护议题方面,现行韩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主要涉及公司环境政策与管理机构设置、能源使用与管理、水资源使用与管理、资源利用情况、废物回收利用、应对气候变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产品开发和上游供应商的环境管理问题等十个方面的内容。上述十个指标在各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列示情况如表2所示。根据表2的数据可以看出,样本公司在环境保护信息的披露上有以下特点:第一,将环境保护政策纳入到公司发展战略中。七家公司均披露了环境保政策和环境管理系统。第二,披露信息涉及范围广。三星电子,现代汽车,LG电子和海力士四家公司对坏境议题的披露尤为详细,环境政策和环境管理系统涉及G3指南列示的所有方面信息。同时,其环境政策和环境管理系统适用面广,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生产工厂。第三,披露信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信息质量高。各公司不仅有定性信息还有量化信息,比如上述四家公司公布了其温室气体排放,水资源耗用,污染排放的量化信息和量化的减排目标。KEPCO还专门针对环保量化信息提供了第三方鉴证报告。韩国的绿色发展政策使韩国企业都把绿色发展作为中长期发展战略并积极研发绿色产品。社会责任报告在环境议题方面也十分成熟,这也可能是韩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均命名为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原因。
(二)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信息的披露在社会议题方面,现行韩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主要涉及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几大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信息的披露。在员工保护方面,主要披露了雇员结构、多样化与机会平等、员工培训与教育、员工健康与安全保障以及人权保护等五个方面的政策。在客户权益维护方面,主要披露了顾客满意度、售后服务、顾客投诉回应和客户隐私保护等方面的信息。在供应商合作方面,主要披露了供应商评估与鉴定政策、技术、管理、人员培训支持政策以及碳足迹控制等信息。在社区服务方面,主要披露了企业组织的各项社区活动及参加的社会公益活动等内容。表3、表4和表5分别从员工权益保护、客户权益保护和供应商合作三方面总结各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列示情况。从表3、表4、表5的数据可知,所选取的七家公司在社会议题的各主要方面均进行了披露。但所提供的信息质量上,与环境议题相比,感觉过于表面化,文字性描述居多。
韩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在员工权益保护信息披露上的特点为:第一,大部分样本公司都进行了员工满意度调查。各公司将调查结果与以前年度进行比较,指出满意度上升或下降的原因;第二,所有公司都按照GRI的要求披露量化信息。各公司均按职业类别、劳工合同性质和地域披露雇员结构,并披露了公司员工多样化、机会均等方面的政策,给出了男女雇员比例,本土员工与海外员工比例等量化信息;第三,在健康与安全保护上,各公司多将职工安全与健康保护嵌入到公司管理系统中。比如,现代汽车和Hynix半导体公司的公司环保与安全系统,浦项制铁的职工健康管理系统。六家公司披露了按地区或工种划分的工伤比例,并和行业平均进行了比较;第四,在人权方面,各公司均申明遵守世界劳工组织ILO条款,主要涉及禁止雇佣童工和强制劳动等基本方面。有五家公司披露了工会人数占员工比重,也有公司开始涉及对供应商人权保护方面的要求,如三星公司实行的供应商劳工保障标准,LGE提出的在亚洲新兴国家人权保护政策。人权方面的信息披露比较受西方投资者及客户的关注,也常被欧盟等用作准入壁垒。
韩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在顾客权益保护信息披露上的特点为:第一,七家公司都披露了顾客满意度调查的结果。第二,客户信息保护受到公司重视,有五家公司披露了公司在客户信息保护方面的政策。第三,在与客户沟通方面方式多样。六家公司披露了公司在与客户沟通共同方面所做的努力。现代汽车建立专门网站与顾客交流,hynix半导体公司则表示要通过专访与顾客沟通,LGE、POSCO和Sangsum公司都强调重视来自客户的诉求。六家公司披露了在产品安全与质量方面所做的努力。SKT公司则结合自身的行业特点发起低资费服务计划及客户资费套餐推荐计划。
韩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在与供应商的合作上有以下方面值得关注:第一,各公司均将与供应商共同发展实现双赢,作为企业战略。主要披露了供应商评估与鉴定政策,以体现公司公平、透明交易的原则,各公司均提及了在技术、管理、人员培训、财务融资等方面给予供应商的支持,KEPCO和POSCO主要披露了对中小企业(SME)的支持。第二,随着对供应商碳足迹的要求正逐步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样本企业中有五家企业在对供应商的评估中将碳足迹纳入评价范围,但大都较为笼统。KEPCO则明确提出了绿色供应链计划。
韩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在社区参与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开展的各种社区服务及公益活动是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并加以宣传的重点。各公司在这方面均有大量描述性信息,在格式上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并分国家和地区加以披露。公益活动所涉及的范围广,包括支援教育,向灾区捐款,健康保护等。新的变化是有部分公司将开展的领域与自身所在行业相结合,如三星电子在发展中国家开展“信息与沟通”项目,现代汽车开展“安全出行”活动以提高公众安全出行意识。
(三)公司治理信息的披露 在公司治理议题方面,现行韩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治理结构、风险管理体系、所有权结构、内部控制系统、业绩评价、董事会成员利益冲突处理程序、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关联方交易的审批程序及对检举者的保护政策等信息。各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披露均较为完整、详尽,表6总结了各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在公司治理方面重要内容的列示情况,基于反商业贿赂信息的重要性,故单列出来予以反映。根据表6数据,韩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方面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均有涉及反商业贿赂方面信息,但在内容上鲜有公司具体披露公司在政治献金(political donations)、便利费(facilitation payments)等方面政策。第二,对法律强制规定的治理结构披露详尽,对其他公司治理的重要方面披露不足。在董事会的构成上,韩国相关法律要求总资产在两亿美元以上的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上需满足董事会中有50%以上的外部董事,公司必须有由三人以上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其中外部董事人数至少两人。提名委员会也有相同的规定,薪酬委员会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规模较小的公司董事会中至少有25%独立董事。本文涉及的各公司均为总资产在两亿美元以上的公司,均披露了上述三方面信息,但只有三家公司(
本文选取了七家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在格式和内容上进行了相关分析,由于样本规模有限,可能不足以代表韩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整体水平,在样本量增加的情况下,结果可能出现变动。总体而言,韩国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已经拥有较为成熟的体系结构,报告涵盖信息丰富,可为投资者提供环保、社会方面的相关信息,有利于投资者的风险判断,同时可让准雇员及社会公众进一步全面了解公司,提高公司的声誉。韩国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在环境议题的披露上表现尤为突出,披露了从环境政策、环境管理系统到资源、能源、排污和废弃物利用以及绿色产品设计方面的信息。大多数公司虽没有披露环境财务报告,但却给出了资源使用量、能源耗用量、温室气体排放量、废弃物排放量等量化信息,并有明确的量化减排目标。与环境保护信息披露相比,各公司在人权等社会议题上的披露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与韩国同是亚洲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韩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有很多值得我国企业借鉴的地方。一是要明确报告编制标准。韩国各大公司编制社会责任报告所依据的G3指南广泛涵盖了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具体指标,有助于提高报告的可比性、可靠性,值得我国企业因地制宜的学习和采纳。二是要将CSR融入到企业战略中并建立完善的CSR管理系统。只有将CSR作为企业运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才能使企业获取可靠的、充分的、高质量的编制社会责任报告所需信息。三是要界定企业的主要社会责任,从完善主要社会责任相关报告入手,分层次、逐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整体水平的提高。韩国企业将环境保护界定为企业的主要社会责任,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在环境议题上披露出色,提高了整体社会责任报告的信息含量,有利于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相关的重要信息。四是应尽可能提供社会责任报告第三方鉴证,以提高报告的公信度。综上所述,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在考虑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若能够借鉴各国经验,定会使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有大的发展。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基于循环经济理念的社会责任会计体系创新研究(课题编号:70872110)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Emerging Market Disclosure Project Korea Team.Unlocking Investment Potential: ESG Disclosure in Korean Companies,2010.省略/files/research20publications/emdpkoreanrep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