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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精品(七篇)

时间:2023-02-14 08:42:23

法制宣传工作要点

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篇(1)

2008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任务,根据《2008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着力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着力于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着力于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抓住重点、细化分类、扩大效果,认真做好全年的各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大力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七大报告,重点学习有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找准加强和改进整体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十七大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着眼大局,以解决民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围绕完善民主制度、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工作,注重在领导干部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在广大市民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广泛宣传改革开放30年以来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这一主题,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所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系列活动。结合现行宪法的历次修订,加强宪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民的宪法观念;进一步准确把握市民法律素质,认真做好市民法律素质评估调查工作;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烘托气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二、抓住重点,统筹兼顾,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重点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重视案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与解答,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年内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各区县、各市级委办局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制研修班。启动“双百”工程,即: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100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评选工作,通过评选,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并推广至全市。建设和完善“干部学法网”,丰富在线学习课程,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夯实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阵地。

(四)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配合市科教党委、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加强学校章程建设,研究制定市和区县二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比标准和办法。以“依法办学、以德立校”为主题,组织开展对学校领导和法制课教师的法制培训,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配合司法部办好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组织举办法制教育观摩课、法制课教案征集评比、法制学科教研活动等,加强学科建设。充分利用法院、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等,进一步拓展青少年课外活动实践基地,积极开展体验性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

(五)突出做好“法律进企业”工作。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活动,把握正确导向,通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帮助企业职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讲师团资源优势,定期进企业开展法律培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分别召开市有关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有关方面的座谈会,认真探索“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有效抓手,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年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法律进企业”现场推进会,并探索开展“守法经营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

(六)继续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以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为重点,全市每个街道、镇举办三次以上的专题法制讲座或法制文艺演出活动,提高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上半年内,明确“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评选标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创建和评估验收工作。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活动,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基层农村民主法制教育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进村入户,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采取各类有效措施将“法律下乡”活动引向深入。继续做好第四届“梅陇杯”法制故事征集评比活动。

(七)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好“学法律、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等各种针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春运等进城务工人员大量流动的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增强进城务工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培育他们自觉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总结经验,梳理思路,集中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

(八)认真开展自我检查工作。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下半年组织“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各区县、各单位要把迎接全市检查与自我检查有机结合在一起,主动与区县人大共同开展普法评估验收工作。要对照全国和本市的“五五”普法规划以及“法律六进”的文件,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学法用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总结,整理工作体系和各项机制,总结之前的成功经验,查找遗漏和不足,制定措施并及时改进。通过系统自查,切实提高各区县、各单位普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九)积极组织做好中期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市法宣办将适时邀请市级和区县人大代表到各区县和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以来所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估,主要检查基础工作机制、五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法律六进”的实施落实情况、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状况以及相关台帐资料。举办回顾小结座谈会,梳理成功的做法,同时找出不足之处,为今后提供经验支持,以确保“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四、弘扬法治,营造氛围,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2008年奥运会和2012年世博会系列宣传活动。结合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体育法、公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各区县、各单位至少举办一次大型宣传活动,使市民学习了解与奥运、世博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和自觉配合两会的成功举办以及期间的城市运行和管理,为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十二)围绕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第二十届宪法宣传周,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把宪法宣传周作为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展示窗口,提前规划,精心设计,突出主题,结合运用生动材料,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开展至少一次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市民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意识,在全社会掀起学法守法用法的高潮。

五、拓展渠道,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建设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发挥好各区县、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相关责任制和考核措施,明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确保今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对各区县、各大口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方法以及法宣骨干和联络员例会制度,加强多方面、多渠道的沟通和协作,整合有效资源,完善整体工作网络,在社会中实现普法的全覆盖。

(十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对基层法宣干部的教育培训,注重培养服务大局需要、为民解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宣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完善基层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力争全市各个区县都有一支相对稳定,整体素质较高的普法志愿者队伍,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逐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总体力量。

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篇(2)

一、正确认识,把握重点,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1、积极宣传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观点新内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确立为我国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内容。要认真学习贯彻法治中国建设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民政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同时,要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提高全市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做到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2、深入学习宣传部门重点法律法规。结合今年我市民政系统工作实际和工作要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宣传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养老服务等新近修改出台的民政法律法规,特别是要结合今年国务院出台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组织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做好深入分析和内容解读,力求准确把握新时期社会救助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以做好积极部署和应对。

二、落实制度,增加覆盖,形成法制宣传教育的常态发展

1、坚持机关法律学习的常态化。按照已经建立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要求,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民政论坛学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个人学法相结合,鼓励创新学习方式,拓宽学习渠道,特别是要结合工作实际学习法律法规,突出学以致用,提高民政干部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工作中突出问题和复杂矛盾的能力,以更好地运用专业法律知识为民服务,解疑答惑。各级民政党委理论中心组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要组织2次以上专题学法活动。

2、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在做好民政系统内部法律知识宣传培训的同时,积极开展面向群众的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对民政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向民政对象提供各类公共服务的时机,采取各种便捷、高效的宣传教育方式,促进服务对象了解民政工作,增强其对民政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提高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能力。二是发挥有关团体作用推进法制宣传。广泛发动和组织普法志愿者、团员青年、民政协理员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活动、普法宣讲活动,推进依法治理、民主管理、文明祥和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三是巩固拓展各类民政法制宣传阵地。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居(村)委会以及各级、各单位的各类服务窗口、办事大厅的基础平台作用,深入开展面向城乡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把握契机,加强引导,全面推动民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

1、注重加强节日和活动期间的法制宣传。利用清明节、重阳节、“八一”建军节、春节等和民政关系密切的重大节日以及“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因时、因事、因地组织策划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和法律服务活动,不断增强民政法制宣传教育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打造属于民政的法制文化品牌。

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篇(3)

一、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交通法治环境

1、突出抓好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

全面落实市局、县委县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会议精神。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平台、普法载体等,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四中全会精神专项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交和法治交通建设,特别是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新布置、新要求,培育法治理念,塑造法治信仰,不断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及基本特征,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根基;突出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宪法精神和宪法意识,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助推参与宪法进万家等专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3、突出抓好服务社会、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环境的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实现阳光政务。全面公开交通各项政务,特别是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交通行政管理政务,落实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推行公开办案,“阳光复议”,保障申请人行政复议参与权。积极开展文明执法活动,结合便民和公正公平的主题,各单位有针对性推出本单位的文明措施。通过宣传和坚持不懈的努力,树立“执法为民、让人民满意”的交通执法形象。着力规范案件复查(复核)审核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二、深化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律素养

4、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贯彻执行县委组织的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工程。坚持和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法律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必修课,组织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切实增强以考促学的实际效果。建立完善交通系统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5、强化青年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以年轻人为主要对象,大力开展青年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不断夯实青年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根基,为交通事业培养懂法守法的合格后备人才。

6、强化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能力。

认真贯彻《省企业学法用法评考办法(试行)》,把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与企业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总结推广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经验做法,开展中小型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普法活动,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以上级考核文件精神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

7、组织“六五”普法工作在交通系统全面实施。

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转发的“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制订本系统考核方案。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通过“面上普查与重点抽查、平时检查与综合考评、展示成果与整改落实”相结合的多方式,督促指导交通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人员配备,保障经费投入,建立建全台帐,确保期终考核顺利过关。

8、在交通系统全面落实全覆盖工作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推进会议精神,学习推广扬州全覆盖工作模式,在交通系统形成机制完善、功能互补、优势叠加、协同推进的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运行体系。

9、继续组织交通执法部门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

按照中央、省、市、县法治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基层普法新模式,培育新亮点。组织交通执法部门走向基层,走进群众,送法到船头、送法到车头、送法到地头,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不断夯实法治创建基础。

四、强化交通系统法治宣传建设,进一步扩大法治文化渗透力和感染力

10、加强交通法治文化作品创作。

每年各单位要积极参与上级布置的法治征文、法治新闻、法治作品征集活动,抽调有水平、有素质的专业人才,给予充足的时间,投入足够的经费,创作、挖掘一些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机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

11、推进交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进一步推进交通法治文化阵地的多样化、系列化、规模化建设,做好“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创建工作。精心打造先进富有特色的行政法治文化品牌,重点加强窗口服务单位的法治文化建设。

12、开展交通法治文化惠民活动。

建立健全交通法治宣传机制,“12.4”国家宪法日、春节、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老年节等节日和6月安全月,组织进行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通过在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基层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实践,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营造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交通法治宣传队伍建设,进一步构建普法人才储备体系

13、加强交通普法专业队伍建设。

引导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人员齐、素质高、结构优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忠于职责、勇于创新、善于协调、精于落实的普法专业队伍。

14、加强交通普法骨干队伍建设。

抓好普法骨干队伍的遴选、培育、管理和推荐,通过集中教育、跟班带训、岗位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普法骨干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

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篇(4)

档案宣传工作是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第四季度和2009年档案宣传工作,对于优质高效完成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市档案宣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档案工作发展大局,按照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的要求,立足我市档案工作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宣传国家、省、市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档案业务新知识、新技术、新标准,宣传档案工作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以及新思路、新举措,以增强社会档案意识,推进依法治档进程,优化档案事业发展环境,促进档案事业发展为目标,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努力开创“十一五”时期档案宣传工作的新局面。现就今年第四季度和2009年全市档案宣传工作要点及贯彻落实该工作的几点要求提出以下意见,请全市各级档案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市档案宣传工作要点

一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以《**市档案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全市掀起档案法制宣传新高潮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宣传档案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的作用

围绕大局,搞好服务是党和国家对档案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档案工作永恒的主题。因此,要紧紧围绕档案工作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来进行宣传。要大力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支持档案工作的重大举措和工作实效,宣传各级领导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的精神,努力营造有利于档案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要紧扣档案工作的重点和档案事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宣传档案部门践行“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宣传档案部门创新服务机制、服务经济社会、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树立档案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要重点围绕档案部门开展现行文件提供利用工作、开发区档案工作、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社区档案工作、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宣传档案工作在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服务的过程中所发挥出的独特作用。

三挖掘利用馆藏档案资源,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宣传活动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发挥馆藏优势,深入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重大纪念活动及经济、社会生活的热点问题,找准切入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展览、陈列、知识竞赛、出版书籍、报刊、拍摄影视片等形式,回顾党的革命历程,颂扬革命先烈、英雄人物、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反映本地区、本部门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对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发挥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功能,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四继续办好《**档案》,做好《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陕西档案》的征订工作

2009年,《**档案》杂志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和档案工作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报道。要适时调整栏目,丰富内容,严格编校管理,提高刊物质量。要不断扩大信息量,拓宽档案人员的眼界,加强相互间的交流。要增强刊物的可读性,及时宣传报道档案史料研究成果,向社会宣传馆藏,促进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充分发挥好《**档案》这个交流平台的作用,搞好对学术交流和研究成果的宣传,开展对工作中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探讨档案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促进档案事业的快速发展。各级档案部门要继续关心支持《**档案》的编辑出版工作。要做好对《**档案》的宣传工作,使基层档案人员熟悉和了解刊物在传播知识、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等方面的价值和作用。并要积极组织推荐稿件,及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线索,群策群力,共同办好《**档案》。

《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陕西档案》是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主办的机关报刊,是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指导档案业务工作的重要工具,也是我们开展档案工作的重要阵地。做好“一报两刊”征订工作,对于各级档案部门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确保档案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年第四季度,我市各级档案部门要把征订“一报两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完成《中国档案报》500份、《中国档案》500份、《陕西档案》1500份的征订任务。

二、关于做好全市档案宣传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档案宣传工作的健康发展

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档案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对档案宣传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档案部门一定要把档案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领导议事日程;要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档案宣传工作,协调和解决档案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为宣传工作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提高档案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此外,要加强对档案宣传工作的规划与协调,使档案宣传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二不断创新,探索档案宣传的新形式、新方法

各级档案部门要发挥创造性,积极探索适应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特点的,广大群众和档案工作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

作,积极开展一些有影响、有特色的活动,通过与新闻单位合作,在有影响的栏目中宣传档案工作。要应用网络技术,实现网络上的档案宣传。要善于抓住机遇进行宣传,比如对于纪念性活动、重大事件、中心工作,要有计划地组织重点宣传,形成阶段,同时,还要注意宣传工作的持续性、经常性,通过大量、经常、及时有效的宣传,来巩固档案宣传成果,强化社会档案意识。

三建立健全宣传通讯队伍,为档案宣传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档案宣传通讯队伍是做好宣传工作的关键。各级档案部门要认真选拔、配备档案宣传通讯干部,并要做好对档案宣传通讯干部的管理与培养工作。市档案局要加强对《**档案》通讯员的管理,对他们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定期向通讯员本人所在单位反馈其工作情况。同时,市档案局还将适时地做好对通讯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整体水平。要通过全市档案部门的共同努力,建设一支上下联动、纵横配合的档案宣传通讯队伍,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优秀宣传成果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对档案宣传工作的考核监督,促进档案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市档案局已把档案宣传工作作为各区县、市级各单位档案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在此基础上,各区县档案局、市级各主管单位档案部门也要相应做好对本地区、本系统档案宣传工作的考核监督工作。要通过各种有效的监督手段,促进档案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使档案宣传工作贯穿于档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形成档案宣传工作与档案事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篇(5)

创新观念

一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观念。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宣传教育的内容上,应以满足干部、群众对保密法律的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结合在实际工作中反映出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的措施上,以指导工作实践为原则,寓宣传于解决实际问题之中;在宣传教育的形式上,以贴近实际为宗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摒弃教条式、纯理论性的宣讲;在宣传教育的指导上,需要承认和重视宣传教育对象的个性特征,针对不同对象施以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宣传教育方式;在宣传教育的成效上,坚持以掌握保密知识,增强保密观念,遵守保密纪律,养成保密习惯为原则。

二是要树立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观念。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价值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其效果具有抽象性、广泛性、延时性和相对性的特点,必须以实践作为检验宣传教育效果的唯一标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切实增加干部、群众的保密法律知识,提高干部和群众的保密法律意识和保密法制观念,必须立足于方方面面干部群众保密法律素质现状的准确评估,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宣传规划,开展扎扎实实的工作,确保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要树立协调发展的观念。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是法制宣传教育总体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指导思想、工作部署等要与我国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规划相适应,才能确保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必须随着保密工作形势的发展而进步。同时,要与社会文明进步协调发展。立足民主法制的发展,与社会法治文明进行协调发展,是保密法制宣传教育面临的又一重要任务。

四是要树立发挥部门作用、综合利用社会资源的观念。新形势下,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仅靠保密工作部门专职保密法制宣传人员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发挥各部门在法制宣传中的积极作用,久的保密法制宣传。另外,社会中蕴藏着丰富的宣传教育资源,如法学专家队伍等、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等,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综合利用社会资源,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简报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是实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事半功倍的重要途径。

整合资源

保密普法不应该是单向灌输,应是一种互动的体会和理解,是一种交流和感染,应根据保密普法对象的需要和心理特点开展普法,善于开发新颖的形式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生命攸关必须突破惯性思维,改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式的格式化,要在继承和充分运用传统的行之有效的手段、方式的基础上,适应现代社会的新变化、新要求,科学整合资源,实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式的创新。

一是创新教育手段。在现有的条件下,可以充分发挥党校和行政学院作用,巩固保密宣传教育阵地,并充分利用影视、网络等现代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占领新兴的宣传领域和阵地,采取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保密法律知识。

二是重视日常宣传。一方面利用报告会、纪念日等进行大规模的宣教活动,营造氛围;另一方面,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决定了这一工作重在平时、点滴渗透、潜移默化的特点,只有重视日常宣传教育,才能实现方方面面干部群众保密法制观念由量变到质变的提高。

三是注重法治实践。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实践证明,仅靠说教、灌输俨培育方方面面干部群众的保密法律意识和观念是不够的,尖注重让大家在工作实践和社会生活中增强保密法律意识。一次良好的保密工作法治实践本身就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教育,且效果远远胜过百次空洞的说教。为此,要重视“观念更新”和“知识升级”,加大保密专兼职干部队伍业务培训和工作实践指导力度。同时,要统筹培训规划,认真研究保密专兼职干部在各阶段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时补充和更新知识,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四是突出有重点的教育。保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保密知识、责任、义务不应被神秘化,应该面向社会宣传。面向社会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是基础,但某些特定人群如领导干部、保密专兼职干部、涉密人员等,或因其在推进保密工作中的作用,或因其在保密岗位工作的意义,或因其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自然现象、迫切需求,而成为特定时期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在面向社会教育的基础上,加强重点对象的教育,有利于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加速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推进。

健全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机制。推进机制必须覆盖保密法制宣传全过程,包括预测机制,主要是指对广大干部群众保密法律知识水平、法律素质水平、法律行为水平总体情况的掌握、评估和分析等;如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开展知识竞赛、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和掌握保密法律知识的普及程度,为组织实施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摸清底数,奠定基础。决策机制,主要指制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规划、分类指导意见等,明确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分步实施、措施手段、资源保障等,这是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的根本依据。执行保障机制,主要任务在于加强对法制宣传决策的贯彻执行,包括有效的监督检查,必要、适时的引导及经费保障等。

二是建立健全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机制。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政机关、部门行业、社会团体和组织建立协调有效的职能作用机制,是协调各方作用、提高宣传效果的保障。建立职能作用机制有利于指导各类主体按照宣传教育的总体规划开展好荼,保证宣传的方向性;有利于更加充分合理地实现法制宣传教育资源配置,避免资源重复、浪费,防止和减少宣传教育的真空和死角;有利于在立足全局、各有侧重的基础上,形成宣传合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是建立健全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互动机制。通过互动机制,吸引广大干部群众参加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受教育的积极性;了解掌握他们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需求;评估和反馈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水平。如利用现代传媒手段积极搭建信息互动和交流平台,大量的信息交流和互动通过网络进行,使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篇(6)

20__-20__年,在区委区政府和___市统计局的领导下,全区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法制工作者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圆满完成了统计“四五”普法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大力推进依法治区、构建和谐___,进一步推进统计普法和依法治统工作,根据___市统计局和___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精神,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第五个五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以下简称统计“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按照___市统计系统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的要求,紧密围绕全市统计“十一五”规划目标,结合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统计“五五”普法的原则是: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围绕___市统计“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和统计系统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统计改革和建设,服务于统计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从社会公众和统计调查对象的需要出发,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在服务社会公众的过程中普及统计法律知识,满足全社会对统计法律的需求。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形势,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发展变化,把握统计事业发展的根本需求,积极探索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努力拓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坚持联系实际,分类指导。密切关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做好释疑解惑工作。认真分析不同地区的特点,确定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阶段、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目标、对象和要求

(一)目标

统计“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是:适应统计工作大局和统计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通过深入扎实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扩大面向全社会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统计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增强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通过“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内外结合、上下互动、运作有序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体系。

(二)对象

统计“五五”普法的对象包括所有与统计活动有关的人员。重点对象是: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统计局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单位及其统计人员。

(三)基本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通过认真学习统计法和现代统计知识,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责任,充分认识统计工作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统计数据的可信度提供有力支持,成为贯彻执行统计法、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的坚强后盾。

2、统计局的领导干部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和依法行政理论,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理念;牢固树

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观念;牢固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

要学会运用统计法管理各项统计工作,做到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依法组织和管理统计调查。

3、统计局的工作人员要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更紧密地融入到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中,使统计调

查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

配合统计工作。工作中坚持依法搜集、整理、加工、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实行统计监督,依法抵

制和排除对统计数据的干扰,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能力。

统计系统的法制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真正树立起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

的观念;真正树立起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进一步提高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能

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确保统计法的正确实施。

4、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单位及其统计人员要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统计法,依法准

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工作任务

本规划从20__年开始实施到20__年结束,围绕统计“五五”普法的总目标,确保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的完成:

(一)积极筹备,做好各项启动工作

1、成立统计“五五”普法领导机构(20__年)

成立___区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计局局长张宝元任组长,副局长王国凤、刘德

顺、王晓明、王进利、井广生任

副组长,法规科、执法队、办公室、综合科、社会城建科、工交科、农经科、信息中心、城调队、农调队、商调队、普查中心、各统计所的科、队、所长为其成员,下设办公

室(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附后。

2、制定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__年)

法规科根据市局要求制定___区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3、使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教材(20__年至20__年)

全区除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编印的教材外,由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印全市补

充教材、普法案例选编、普法宣传挂图(画册)等,作为全区统计“五五”普法的指定宣传材料。

(二)突出重点,加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各年度)

1、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结合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精心设计,确定主题,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重点的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年度统计法制宣传要点,利用与统计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

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

统计法的社会影响。

2、结合普查工作开展宣传

紧密结合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统计活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大力开展宣传教

育,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突出宣传重点,形成宣传声势,使普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普

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结合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查的责

任与义务,切实做到让社会了解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

3、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在继续巩固和发展各级、各类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同时,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

段,努力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体现时代特点,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既要继续利用好法制培

训、法制讲座、考试培训等传统普法形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条文,又要开展诸如“以案说法”、“三言

两语”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普法教育形式,增强感染力和说服力;既要发挥好电台、电视台、报

刊、杂志、橱窗、专栏等传统宣传媒体影响力大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网络平台方便、快捷的作用,在

___统计信息网站设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建立普法园地,交流普法经验,实现与普法对象的互

动;建立复议服务窗口,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加强统计法的宣传园地建设,在本区主要公共场所和机关

办公地点设置法制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固定和流动宣传设施,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建立、开通统计法

律咨询热线,为需要相关法律信息的社会公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三)注重实践,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各年度)

1、在立法过程中宣传统计法

以《统计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颁布为契机,注重立法过程的公开性,以多种形

式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拓宽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广度,并力求在深度上有进一步的提

高。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在相关报刊、网站上登载,让全社会知晓,提高守法的自觉

性。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修改、废止与国家新颁布法律抵触的现行法

规、规章,保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2、在执法过程中宣传统计法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的同时,采取“点对点”的方式,向当事人宣讲统计法律

知识,促进其主动纠正统计违法行为,自觉遵守统计法。利用部署、培训统计报表工作的有利时机,开

展“送法到企业”活动,进行面对面的普法宣传,通过开设对各类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法定代表人的

法律知识培训班、举办座谈会等形式,探索将企业参加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与该单位的诚信情况、

统计人员领取从业资格证书情况相挂钩的办法,促使企业重视统计工作,依法履行法律义务。进一步加

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以案说法,扩大教育面,提高统计法的威慑力。

3、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我局人员要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公

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基本理论,推进

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进程。要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行政执法依据,推广和完善执

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把依

法行政水平和效果列入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建立健全行政许

可、行政审批、规章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保障措施

(一)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1、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坚持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和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保证每年进行两次以上法制讲座,使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

范化。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推行年度综合法律知识测试与重点法律知识测试,检验学

习效果,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及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建

立案例评析制度,筛选影响面广、警示意义强的典型案例(每年不少于5个案例),对照依法行政的基本

要求,围绕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在科长办公会上进行评析。

2、建立骨干培训制度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是顺利开展统计“五五”普法的人才基础,也是全面推动统计“五五”普

法工作的重要保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培训的原则,20__年年底前,统计局负责完成我区所辖各乡

镇、各部门和各单位骨干培训工作。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

库,不断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发挥其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

引领作用。借助社会资源,聘请相关法律专家、法律顾问,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3、推进政府统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继续推进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在组织集中学习的同时,确保每人

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50小时。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对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

罚、行政复议、接待等职能的重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

考核结果同各单位、各岗位人员工作业绩、奖惩挂钩。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制度,每年

培训至少一次,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

度,全力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积极与司法部门联系沟通,旁听

行政诉讼案件,从不同角度审视自身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为,有效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的驾驭能力。

4、完善各项普法工作制度

进一步完善普法合格证制度,建立参普人员数据库和普法宣传声像资料库,实现五年普法宣传教育

资料的电子化管理;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季度统计制度,加强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情

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不断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

性。

(二)加强组织与领导

1、提高认识

我局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

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

好。

2、加强领导

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组织落实是保证。我局应高度重视统计法制宣传教

育工作,切实加强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要根据工作变化及时调整充实普法领导小组,明确

领导小组的职责,制定和实施完整的工作流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

督查等制度,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在统计普法宣传上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采取

切实措施,落实各项制度,防止形式主义,保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要自觉接受同级党

委、人大、政府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宣传部门的联系,

争取支持。

3、明确分工

从普法对象的需要出发,根据职能分工,合理确定普法对象、普法内容和普法方式,积极开展有针

对性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工作上的沟通和协调,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避免重复,避

免加重广大调查对象的负担。

4、保障条件

统计局要切实把统计普法所需经费列入各年度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逐步加大投入,并尽力解决

基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在人员、教材、经费、设施等方面的困难,努力创造良好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条

件,保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总结经验,考核验收

根据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我局要在20__年

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篇(7)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全国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制定___市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按照《国家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林业法制教育与林业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林业法制教育与生态道德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为实施市委、市政府“三市并举”的发展战略,推进“平安___”、“法治林业”建设,促进林业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

根据建设“法治林业”,推进依法治林的要求,深入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林农法律意识,提高林农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林业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治林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通过“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内向型普法向外向型普法的拓展,逐步建立起内外结合、上下互动、运作有序的林业法制宣传教育体系。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十一五”___林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本着林业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于生态建设,服务于林业改革,服务于林业发展的精神,全面落实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林农的原则。始终坚持从广大林农需要出发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从着力解决广大林农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大力普及法律知识。

——坚持与时俱进,广泛宣传的原则。针对林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林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工作的新途径。

——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单位的特点,确定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措施,提高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加大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不断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农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

2、深入学习宣传促进改革和发展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积极开展与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3、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维权、依法的宣传教育,形成自觉守法的社会风气,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二)大力推进依法治林工作

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推进依法治林。要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不断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努力探索建立林业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针对群众特别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林业专项治理活动。

(三)积极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以开展主题活动促进学习内容的深化,以学习内容来规范和推动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林区、进企业、进单位,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1、开展“法律进林区”活动,促进和谐林区建设。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林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法制宣传资料进林区、法制信息进林区、法律服务进林区活动,切实提高林农和广大林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充分利用“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湿地日”等节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林业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林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林业企业职工法律素质。

3、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坚持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律培训,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提高所属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4、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法制宣传日,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日的实效。

五、对象和要求

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林业干部职工、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林区林农。

(一)加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加强林业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法制意识。林业干部职工都要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结合工作、生产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维护法律权威。

(三)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森林公安干警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培养执法人员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需赔偿。继续推行执法人员定期法律培训制度,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参加法律知识的培训。同时,建立健全林业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以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

(四)加强林农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律素质。要加大林农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拓展广大林农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为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法律知识。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7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市林业局将根据省林业厅、市普法办的要求,制定年度的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各县(市、区)林业局要根据本规划,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并及时报市林业局普法办备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2010年。各县(市、区)林业局、各单位要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保证“五五”普法规划得到扎实贯彻落实。每年1月,应当将本年度计划报送市局普法办,年底报送计划实施情况总结。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按照省厅、市普法办“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进行总结验收、评比。

七、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要根据工作变化及时调整充实普法领导小组,确保一名主要领导担任普法领导小组组长。逐步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林业改革和发展的五年规划。

(二)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普法办事机构要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要点(或计划),组织、安排普法学习,普法骨干培训等日常工作,并负责检查验收工作。普法办在局普法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指导和协调林业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行动,抓好分管业务范围的普法工作。

(三)继续推行普法合格证制度。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每年应分层次举办执法人员和普法骨干培训班。要将每年法制培训的情况及考试成绩登记入册,作为被培训人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依据。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巩固和发展各类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传媒以及林业法制系列讲座等形式,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及时报道林业系统“五五”普法的有关情况。

(五)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抽考。通过考试,促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掌握必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执法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六)积极开展林业法制理论研究。开展林业立法、执法、执法监督和普法等林业法制理论研究,指导林业行政执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