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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工作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3-02-27 11:19:35

征地工作方案

征地工作方案篇(1)

指导思想

以省委、省政府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局通知精神,紧密联系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发生,以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占地问题、土地征收问题、土地权属纠纷等土地征占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严格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为全国“两会”和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目标任务

通过土地征占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和各项土地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有效化解赴省、进京积案,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赴省进京上访和赴省进京集体上访量大幅度下降,问题解决率和群众息诉息访率大幅度上升。在2011年基础上,赴省进京上访上访量要下降十个百分点;问题解决率达到90%以上、息诉罢访率达到80%以上;省厅、市局交办的重信重访和积案办结率达到100%。

工作要点

针对当前土地征占形势,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集中解决重信重访和积案;

(二)重点解决赴省进京上访,特别是赴省进京集体访问题;

(三)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积极化解隐患;

(四)坚持依法行政,建立长效预防机制。

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月中旬前)。接此通知后,各科室、国土资源所要迅速安排部署,组织落实。对本(科室)所管辖土地征占问题及苗头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做到不漏村、补漏户、不留死角。逐案对土地征占问题及苗头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措施,按照反映问题、案件类别、承办人员、办结时限等事项建立明细台帐。对重信重访和积案要建立专门台帐。排查台帐于2月初报分局土地征占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治理阶段(2月底前)。各科室、国土资源所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予以化解。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落实化解措施,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各业务科(室)所要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并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治理方案。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中旬前)分局对本辖区内的土地征占问题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实现市局确定的目标。对治理工作不认真、制度不落实、处理不到位、未实现市局确定目标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4月中旬前)。各科室、国土资源所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预防和化解问题的能力。各有关科(室)所要针对工作中容易引发问题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完善有关政策和制度。各科(室)所于4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分局成立土地征占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具体负责土地征占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违法占地组、土地征收组、权属纠纷组、依法行政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科(室)所要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检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重大、疑难重信重访和科室负责业务的积案。分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科(室)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征地工作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征地工作本着“依法实施,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兼顾国家、农村集体和被征地权益人三方利益。

(二)本次征地工作由市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镇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能配合开展工作。征地工作应做到责任明晰、任务明确、督查到位,按时完成,并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群众及社会舆论监督,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久生计有保障,在最短的时间内生产、生活秩序得到正常恢复。

二、征地拆迁的范围

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勘测定界图,段长度为36.28公里,永久用地征地面积3454.41亩。其中,镇范围内931.42亩,项目征地拆迁由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两部分组成。

(一)永久用地部分。

权属情况为国营上埇林场79.15亩(国有土地)、镇人民政府3.08亩(国有土地)、上埇城镇用地48.34亩(国有土地)、镇上埇林场17.86亩(国有土地)、上埇林场28.38亩(国有土地)、集体土地667.52亩,未明确用地单位国有土地87.09亩,实际征地面积以现场勘测面积为准。涉及的权属村委会有5个,分别是上埇村委会、礼都村委会、田头村委会、龙池村委会、棉寨村委会。改移道路、道路连接线、沟渠涵洞顺接用地以及有可能发生的扩补征部分,根据实际用地需要确定。

(二)临时用地部分

1、大型临时用地:拌合站、取弃土场、堆料场、制梁场等为大型临时用地

2、小型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工棚等为小型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采用租赁方式有偿使用。

永久用地征地面积及临时用地面积以勘测定界图的数据为准。

三、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按10.8468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赔偿,依法有偿收回国有农用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根据市政府十四届55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不含房屋征收补偿和坟墓补偿)补偿费实行包干,标准为3.6万元/亩,其中3万元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1万元为工作经费,0.5万元为征地奖励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琼府[2015]3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补偿,包干费用按征地面积由市国土资源局拨付给镇政府,由镇政府平衡统筹使用。

(三)按照市政府十四届43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征收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按照15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依法收回农村集体使用的国有荒地、沿海滩涂,给予“安置补助费”补偿。

(四)依法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及依法有偿收回国有农用地涉及地上建筑房屋及附着物的,按市政府批准最新的城市建设房屋参考基价及市政府批复的补偿标准执行。需要评估补偿的,按评估价格进行补偿,房屋征收安置按市政府批准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

(五)坟墓按2500元/个标准补偿,特殊坟墓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琼府[2013]2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2015]103号)规定执行。

四、组织机构

(一)征地拆迁工作小组

1、为了切实加强对征地工作的指导,镇政府成立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

2、项目业主征地拆迁工作机构

项目业主以派驻现场的工程现场建设管理部为征地拆迁现场协调机构,与我镇征地拆迁工作小组对接,组织协调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配合我镇征地拆迁工作。

(二)征地拆迁督查机构

项目的征地拆迁督查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定期对各镇征地拆迁进展工作进行督查。

五、职责分工

(一)国土所负责协调:征地红线图,征地测量等;协助镇政府对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安置人数、附着物种类、数量等调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的确认签字等工作。负责办理征地档案组卷建档。

(二)各征地小组负责对被征地土地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核实,安置人数、附着物种类、数量调查、青苗清点及地上建筑物丈量并登记造册,确认被征地农民的失地面积及纳入缴费补贴范围的人数和对象,拨付征地补偿款等工作,负责预防和制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征地公告》后,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违法抢种、抢栽、抢建及征地的宣传动员和调处征地中的权属、征地补偿、安置纠纷等,征地拆迁补偿费、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和统计表等所有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的材料各征地小组负责完善手续,送镇政府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三)农业部门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户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的变更或注销工作,并牵头会同市审计局、市物价局进行特殊苗木和特殊鱼苗的评估,价格确认。

(四)社会服务中心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各项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和老年生活保障补助的核定、发放、登记、退还等工作。

六、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以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完成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征地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3月1日至3月20日)

成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为实施征地拆迁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征地拆迁阶段(2016年3月21日至5月30日)

做好项目征地范围内土地权属界线、土地分类、丈量工作,并与被征地单位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拆迁现场实物分类清点、房屋丈量登记并与拆迁对象们签名确认工作,完成弃土场、取土场等临时用地的租用手续。拆迁安置方案制订和实施完毕,完成征地拆迁汇总及兑现征地款。

(三)征地收尾工作阶段(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及土地征收规定的通知》(海府[2016]91号)文件处理好本次征地的各种问题,做好跟踪服务公路建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七、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强化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政令统一,分级负责、任务包干、限期完成”的原则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各征地小组负责各自地段内的征地折迁工作。

(二)定期汇报、掌握动态,各征地拆迁工作小组每周一报,每周五前向镇领导小组汇报各组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三)严把标准、规范征地:各征地小组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准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实施土地征收,坚持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到底”,按时足额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征拆清零,腾房交地。各征地小组要严格本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全力以赴,倒排进度,全面完成高速公路土地征拆清零及土地交付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单位及时进场施工。

征地工作方案篇(3)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为加快推进镇XX高速XX至XX段建设,依法依规做好XX境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和协调工作,以“哪里有施工,哪里就有协调人员”为工作要求,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XX至XX高速公路XX至XX段建设XX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党委书记

XX身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XX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XX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组长

XX纪委书记

XX人武部部长兼副镇长

XX组织委员

XX党委委员、副镇长

XX副镇长

XX宣传统战政法委员兼人大副主席

XX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XXXX派出所所长

XXXX司法所所长

XX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XX镇财政所所长

XX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XX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XX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XX镇村镇服务中心主任

XX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XXXX国土资源所所长

XXXX市场监管所所长

XXXX供电所所长

XX中国电信XX县分公司XX支局局长

XX中国移动XX分公司XX支局局长

XXXX广电网络网络公司负责人

涉及村“两委”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高速公路建设相关工作,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具体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阵地设在XX村村委会。由XX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XX同志负责具体日常办公。

二、组建工作专班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XX党委书记

XX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XX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XX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XX镇财政所所长

XX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XX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XX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干部

XX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岗位干部

XXXX国土资源所所长

主要职责:负责高速公路建设推进过程中工作上下对接和综合协调。

(二)征拆安置组

组长:XX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XX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XXXX派出所所长

XXXX司法所所长

XX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XX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XX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XX镇村镇服务中心主任

XX镇会计核算中心主任

XXXX国土资源所所长

XX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XX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干部

XX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干部

XX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干部

XX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岗位干部

XX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干部

XX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岗位干部

涉及村支“两委”干部、社长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宣讲XX高速公路的重大意义,宣传高速公路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发动进村入户,把标准讲清,把政策吃透,积极争取被征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主动了解和掌握被拆迁群众思想动态,将问题解决在村社一线。负责项目施工用地保障,包括红线内土地、施工临时用地的征地拆迁和群众安置工作。

(三)信访维稳组。

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党政班子成员按照所联村、所分管行业领域抓好政策宣讲和矛盾纠纷化解。XX司法所负责法律政策保障,派出所配合征地拆迁专班,严格按照“有理阻工线外解决,无理阻工坚决打击”,化解各类矛盾。涉及村“两委”干部、涉及社社长积极配合工作组,做好各项矛盾化解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确保矛盾纠纷社内、村内化解。

三、严格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纪律。

省委省政府对XX至XX高速公路高度重视,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将该项目作为“一号工程”。相关人员、涉及村社干部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紧盯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对在工作中拖延塞责、不作为、慢作为等影响项目建设推进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依规顶格处理。

(二)广泛宣传发动。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XX高速公路的重大意义,宣传高速公路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发动要进村入户,把标准讲清,把政策讲透,积极争取被征拆群众的理解支持,主动了解和掌握被征拆农户的思想动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一线,将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

征地工作方案篇(4)

xx水利枢纽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行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前郭县、乾安县、扶余县人民政府具体落实,xx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协调督办、组织实施的责任机制。

(一)前郭县、乾安县、扶余县人民政府职责。

1.从国土资源、林业、水利、监察、交通、建设、公安、牧业等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县xx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办公室,负责xx水利枢纽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安置等相关工作;

2.负责土地权属确认、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3.配合省、市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按期完成征占()地测量、地类划分、林木采伐、补偿核算等工作;

4.负责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及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兑现工作;

5.负责辖区内征地后的土地调整、房屋拆迁后宅基地的规划和迁建工作;

6.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保障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干扰破坏征地拆迁、工程施工的不法行为;

7.完成好市xx水利枢纽工程征地移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xx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职责。

1.全权负责xx水利枢纽工程征地、移民、拆迁等情况综合、现场指导、协调督办、组织实施等工作;

2.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与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协调征地、林木采伐、地类划分和土地权属确认等工作;

3.对收回的二松xx水库段国有土地进行管理,对国土资源和林业部门提供的设计成果进行复核;

4.负责征地测量后的标记、管理工作;

5.对下拨的征地移民拆迁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三)市法制办职责。

1.负责对市政府征地移民文件的审核把关;

2.负责对有关行政机关在征地、移民、拆迁工作中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四)市国土资源局职责。

1.协调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征占地审批的各项工作;

2.指导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征占地的各项工作;

3.协助县政府做好土地权属的确认和纠纷调处工作;

4.负责做好征占地土地补偿费核算及补偿标准的政策宣传、问题答疑以及临时用地复垦的监督验收工作。

(五)市林业局职责。

1.协调省林业厅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的各项工作;

2.协助县政府做好林地、林木权属确认和纠纷调处工作。

(六)市水利局职责。

协助县政府依法对工程建设涉及的水事纠纷进行处理。

(七)市农委职责。

协助县政府帮助移民区农民利用现有土地发展高效农业,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八)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责。

协助县政府做好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九)市建设局职责。

协助县政府拆除工程占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

(十)市法院、市检察院职责。

依法受理征地、移民、拆迁及工程建设中的各类涉法案件。

(十一)市公安局职责。

负责征地、移民、拆迁、林木采伐和工程建设等治()安保卫工作。

(十二)市监察局职责。

负责对征地移民相关政策执行和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十三)市审计局职责。

负责对征地移民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

(十四)松原供电公司职责。

负责保障工程用电,按计划完成电力设施迁移工作。

(十五)松原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职责。

负责对与工程交叉的通信设施进行改建或迁移。

二、征地移民补偿标准

(一)征收集体土地。

1.征收耕地(旱田、水田、园地、菜田、温室大棚、精养鱼塘等)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给予补偿;

2.征收林地、苇塘和草地、精养鱼塘以外的养殖水域,其土地补偿费为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地临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给予补偿;

3.征收农村道路、荒地、盐碱地、沼泽地和沙地等未利用地,按照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2倍给予补偿。

(二)收回二松xx水库段国有行洪滩地,具体补偿范围和标准。

1.行洪滩地内的旱田和水田,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签订30年土地承包合同的,并且持有县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其补偿标准按该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给予补偿;

2.行洪滩地内的旱田和水田,由国营林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发包的,其补偿费按照该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倍给予补偿,一次性发放给国营林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3.行洪滩地内的渔塘、房屋等不予补偿。灌溉井等经踏查确认,经有关部门评估后据实补偿;

4.行洪滩地内的人工林地(防护林、经济林、用材林)补偿费按照所在乡镇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给予补偿;行洪滩地内的荒滩地、天然次生林地林木及有关单位认定的宜林地不予补偿;

5.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河道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二松河道内开垦滩地,种植农作物及林木的,不予补偿。

(三)使用河道外其它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不是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单位只给土地补偿费,不给安置补助费;使用未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

(四)占用国有农、林、牧、渔场的国有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可以参照征收土地相应标准补偿。

取土场临时占用耕地,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的边坡、取土深度和排水坡度取土。耕地复垦后,设计边坡底线占用的面积和抹牛地面积,按永久征收土地的()相应标准给予补偿。

临时用地的复垦,按国土资源部门的规定执行。

(七)占用国有林地采伐林木的补偿标准,按照《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吉林资字〔1991〕876号,以下简称《林地标准》)规定执行。

林木已经达到采伐利用标准的,经依法批准,林木所有者可以自行采伐;不到采伐期的,按照前款规定给予补偿。

(八)村民房前屋后零星树木,依据《林地标准》规定,分别按照成树、幼树给予补偿。

(九)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补偿费按一个栽培期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苗木、花草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可以移植的,支付移植费用;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补偿。

(十)工程用地范围内的电力、通信设施的拆迁,只补偿人工费和不能再利用的材料费。

(十一)拆除移民区住宅房屋及附属物,按照《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规定的补偿标准核算补偿费用。

三、征地、移民和拆迁费的支付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费由市xx水利枢纽工程征地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作进度进行核算,分期分批拨付给县政府,由县政府负责兑现。补偿费的发放,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财务手续,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四、征地移民拆迁工作完成时限

各县政府要保证xx水利枢纽工程用地需要。水库淹没区的征地、移民、拆迁、补偿等工作,要在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输水干渠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要在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

征地工作方案篇(5)

1.1严重缺乏档案征集的意识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当前我国档案工作人员仍然沿用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重视收集、轻征集”。一些工作人员缺乏主动征集档案的意识,不愿主动走出去拓宽征集渠道,工作积极性不高,严重制约了档案征集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由于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宣传,导致社会群众及一些单位的领导对档案征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不愿配合或支持这项工作。

1.2缺乏完善的档案征集机制

新时期下,随着相继出台《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同时一些地区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促进了档案征集工作的发展。但由于缺乏完善的档案收集、征集方面的法律制度,部分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模糊不清的状况,缺乏健全完善的相关组织保障体系,从而严重阻碍了征集工作的发展进度。

1.3档案征集方式较滞后

当前我国各级档案馆为了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档案征集工作方面花费的很大的精力,也取得了理想的效果。但由于受到经费、库房等方面的限制,档案征集方式仍然以主动宣传、被动接受为主的方式,没有采取新的手段,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征集渠道,也不能与民间、市场相联系,不能全面了解档案资料情况。

2.对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探讨

为了对档案工作加强规范化管理,档案工作人员必须采取措施,严格规范档案征集工作中的各个工作步骤和工作流程,制定相关的规定和制度,作为档案征集工作管理的依据。只有从源头上规范化了档案的征集工作,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2.1制定合理可行的工作计划

在档案征集工作的整个流程中,提前制定合理可行的工作计划对整个征集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重要的指引作用,是评估和鉴定征集对象的重要依据之一。一般来说,档案征集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征集的方式、原则、标准及范围等,档案工作人员应该熟悉并明确每个阶段的征集目标,包括明确征集的重点以及整个征集过程的各项经费预算等。征集的档案应交由征集人员进行分类归档管理,由本单位的财务人员实行对档案的接收。档案工作人员应根据征集对象的评估报告、征集档案的审批表、持有人签订的征集协议、征集过程中的经费支付凭证、专家鉴定回忆的会议记录及档案点交记录表等方面对档案进行归档。

2.2提出征集意向,做好档案评估

在档案征集前,应由两名以上的档案征集人员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征集档案的意向,并准备好相关的征集材料,主要包括档案征集意向书、档案征集申请表、征集对象原件及相关材料。通过上交档案征集意向书,可以确认征集对象的持有人是否完全自愿地出让征集对象,为了更好的提出意向,必须认真记录清楚征集对象的基本情况描述和持有人所提出的要求,将征集对象的名称、所属年代、出产地及数量等基本情况明确记录在案,对持有人所提出的要求包括对所有权的分配情况等也应一并记录。除此以外,为了确保档案征集的后续工作有序的进行,工作人员还应登记持有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并请对方确认签名。档案征集表的准备,一方面便于征集人员提出征集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也便于更好地确定评估专家。

2.3召开专家鉴定会

档案工作人员负责准备好专家鉴定会的材料,主要材料包括档案征集的意向书、申请表、征集对象的图片和资料及征集对象的评估报告。从档案征集专家库中抽取此次鉴定会的鉴定人员,最后以专家对征集对象的鉴定会会议纪要形成文件,其中应包括对征集价格方面的建议。由档案整理人员将归档所需要的资料移交给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在移交资料的时候,应将征集对象的图片和相关资料、档案征集申请表和意向书的正本、征集对象专家鉴定会会议纪要及征集对象评估报告正本等按照程序移交给业务档案管理部门。

3.结论

征地工作方案篇(6)

[关键词]地税 档案管理 思考

一、常山县地税档案管理现状

近年来,常山县地税十分重视税收档案工作。共建立了县地税局综合档案室、县稽查局档案室、第一税务分局档案室、第二税务分局档案室等4个档案室,专职人员有4人,兼职15人。其中:省二级档案室3个、市一级档案室1个。文书档案、业务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等都按规定要求整理成册,基本达到了《浙江省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

二、档案在税收征管中发挥积极作用

常山县地税局十分注重发挥档案工作在指导税收征管、服务税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随着税收征管档案管理水平的逐年提高,也为税收征管工作高效运转提供了优质服务和信息保障。主要体现在:

一是通过档案整理提升水平。日常工作中,对纳税人认定事项准确与否,适用的税种税率有无错误,税额计算精确度如何,选案和税务检查是否认真,违章处理是否合理合法,税款的减免有无违反政策现象等,都以税收征管资料为主要依据。在税收档案收集整理、补充完善、科学归档过程中,做到资料收集齐全,分类合理,检索快捷,查阅方便的要求,从而促进内部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是在税收检查中发挥作用。税务档案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执法依据,也是税务工作日益程序化、规范化的体现。过去由于档案管理不规范,在查阅以往年度征管资料时极为不便,有些户籍资料甚至不全,一些稽查案件因缺乏证据而无法定论。从地税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系统以来,档案工作纳入了正常管理程序,档案工作规范化不仅提高了税收征管水平,也提高了工作效率,特别是在税收检查中,档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是为征管考核提供了依据。税收档案能够直接体现一个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很多是通过查阅税收档案,分析档案数据等手段进行定量或定性的。

四是为税务宣传积累资料。对涉及地税工作的重大活动,我们每月通过大事记形式记录,并注重各种图片资料、音响资料的收集。在每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借取综合档案室的一些文档、声像资料制作形成图文并茂、生动翔实的宣传图片,通过这些资料图片宣传,让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

三、常山县地税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过去由于多种原因,该局把档案管理作为一项阶段性工作,每年安排一段时间集中整理,而平时档案工作很少顾及,缺乏经常性的档案管理和利用。从省地税局印发《浙江省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以来,地税征管档案工作才逐步走上正规,但从目前各地税收档案管理现状来看,尚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征管资料收集不到位、不全面。具体表现在基层税务分局除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资料外,其他税收资料很难完整掌握,特别是通过网上申报之后,纸质资料越来越少,许多涉税资料不法收集到位。

二是征管资料分类不一致。对征管资料的管理,不仅仅是按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装订,更重要的是要把征管资料进行分类、归并,使其在内容上有完整性、统一性,能够准确反映征收管理的全过程,有利用价值。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征管资料的功能和用途不同,可分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票证管理、税务稽查、其他法律文书类等。但各类文书资料的整理、收集、归档由各个不同的部门管理,同一纳税人当年形成的征管资料被分成二个或三个部分,增添了推行征管资料“一户式”管理的难度。各基层单位根据各自的经验和需要分类,往往存在分类不科学,内容不齐全,重形式,轻内容,重复归档,是分户管理还是分类管理,归档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致使资料归档、查阅很不方便。

三是征管资料管理流程不统一。没有统一、完善的税收征管资料管理流程,或即使有统一完善的税收征管资料管理流程,各征管单位对税收征管资料的采集、传递、接收、录入、归档管理仍各行其是。由于管理流程混乱,致使资料内容残缺不全,有的单位上年度的税收征管资料到下一年就丢失了,残缺的现象比较明显,影响了征管资料的系统性、真实性和连续性。

四是信息化管理应用水平较低。随着办公自动化、税收信息化为核心的的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地税征管档案明显滞后于税收工作的要求,信息不能共享,查阅不方便。绝大部分的征管资料都是人工归档,计算机在征管资料管理上的利用程度比较低,由于缺乏对档案资料及相关数据的综合分析、指导和应用,难以达到档案利用的最佳效果,档案管理不能适应税收征管信息化发展的要求。

四、完善征管档案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是建立县局综合档案室。原有的县局综合档案室、地税稽查分局档案室、分局档案室等,统一以县局为单位建立综合档案室,这样既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有利于解决重复管理档案、重复工作的问题,能有力地推动机关档案管理机构的高效运作。实行由县局统一管理,各分局不再独立管理档案,原有档案全部移交县局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县局各部门档案工作职责由原来的直接管理为协助管理,主要负责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并按要求将上一年档案资料移送县局综合档案室。这样既可以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又可以集聚多种因素,较大力度加强县局机关档案室建设,完善功能,提升总体质量,而且还可以减轻分局的工作压力,更好地投入税收征管工作中去。

征地工作方案篇(7)

关键词:城市记忆工程 档案馆 收集 征集 主动记录 展示成果

自2002年青岛市档案馆实施“城市记忆工程”以来,全国各地的档案馆都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目前,“城市记忆工程”已经成为档案馆丰富馆藏、整合资源,发挥社会作用的重要途径之一。但笔者感到,很多档案馆在开展“城市记忆工程”时重于主动记录,忽视接收和梳理馆藏中有关“城市记忆”的档案;重于独立开展工作,缺乏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在此,笔者想谈一谈对档案馆开展“城市记忆工程”的一点粗略认识。

一、档案馆在“城市记忆工程”中的角色定位

所谓“城市记忆”,就是指一座城市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即当提起这个城市时可以想到的这座城市的特点,包括其地形地貌、文物古迹、标志性建筑和街道,形成和发展的历史、重要的历史事件、诞生或工作过的历史人物,民风民俗、饮食、方言、传统工艺等特色文化。这些特点既包括有形的物体,也包括无形的文化。

2000年在西班牙召开的第十四届国际档案大会上,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在致开幕式时谈到:“档案馆是保存人类记忆各种表现形式,保存社会记忆、个人记忆的最权威场所”。①加拿大档案学家特里·库克曾说:“档案不仅要涉及政府的职责和保护公民的个人利益,而且更多的还要为他们提供根源感、身份感、地方感和集体记忆”。②

开展“城市记忆工程”,既要尽可能地保持、保护那些有形的地貌、古迹、文物、建筑、工艺品等,又要尽量多地收集反映本地区形成、发展,记录本地区名人、大事的文字、图片、影像等。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筹规划,需要形成一个从上到下、分工合作的联动机制,需要城市规划、建设、文物、文化、档案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政府要认识到留存“城市记忆”的重要性,给予实施“城市记忆工程”必须的政策、资金的支持;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通过制定有关法规制度,统一规划城市布局,保护城市的老建筑、老街道,扶持民间工艺、民风民俗,收集、整合有关档案资料等一系列工作来留存完整的“城市记忆”。这项工作靠档案馆一己之力是无法完成的,档案馆是实施“城市记忆工程”不可或缺的一份子,但并不是唯一的实施者。

二、档案馆要积极收集保存“城市记忆”

档案馆在实施“城市记忆工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档案馆可以通过丰富馆藏、挖掘馆藏、辅以征集和主动记录等工作完善和梳理“城市记忆”。

(一)丰富和挖掘档案馆馆藏

1.加强对进馆单位档案的接收

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的接收是丰富档案馆馆藏的主要手段。各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将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向本单位档案机构移交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明确作出的规定。2007年和2011年颁发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8号令)和《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国家档案局9号令)分别对机关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馆的收集范围作出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要求,是丰富室藏和馆藏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反映城市规划、建设的文件是相关部门履行自身职责中形成的重要行政许可和审批的文件,应作为档案室和档案馆归档和接收的重点,但却由于业务部门出于工作便利等原因不愿归档或移交,一直是接收工作的弱项。因此,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这些文件归档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档案馆要将其列入接收范围并作为接收工作的重点。

除了加强对业务文件的接收外,档案馆还要加强对照片、音像、实物等其他门类和载体档案的接收,改善档案馆馆藏结构。

2.深度挖掘馆藏档案资源

馆藏档案是档案馆工作的基础和命脉,档案馆在开展“城市记忆工程”时首先就要从馆藏中挖掘和整理那些记载了城市发展、建设的档案。一是政府文件、建设图纸等纸质档案,包括城市规划、重要建设项目决策、公共设施建设、水利、交通、重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等方面的档案。如北京市档案馆就保存着有关20世纪50年代北京十大建筑形成、确定的始末;20世纪50至60年代北京地铁筹建、设计的过程;有关辛亥革命、,、孙中山等历史事件和名人的档案,这些档案承载了北京在近现代真实、独特的“记忆”。二是老照片、音像等声像档案。声像档案生动、鲜活地反映了当时历史时期的景象,如老街道、老建筑的照片、名人或是普通人生活的照片、一些重要历史事件的影像等,将老照片与现代的照片进行对比,可以一目了然地体会到城市的发展和变化,而那些影像更是可以使观众身临其境地体会到那个历史时代。三是地图、票证、民间工艺品等实物。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给观众的感触是深刻和生动的,能够使观众更加直观地看到和感受到城市的发展和变化及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等。

3.加强馆际间合作

除了挖掘本馆馆藏外,档案馆还要加强馆际合作,吸纳和共享其他档案馆的馆藏。这种合作既包括综合档案馆与专门档案馆的合作,也包括与上下级和相邻地区综合档案馆的合作。综合档案馆与专门档案馆的收集对象是不同的,如综合档案馆收集了有关城市规划、总体布局的文件,而城建档案馆收集了每个建设项目的审批、竣工等文件,这些档案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可以互相补充、借鉴。上下级档案馆——如省级与区县级档案馆——都会分别保留一些有关某个地区历史的档案,而由于区划调整,相邻地区档案馆也会互相保留一些对方的历史档案,这些档案馆之间可以通过数字化、复制档案仿真件等方式丰富本地区的“记忆”。

档案馆只有立足馆藏,抓住自己的优势和特点,才能在开展“城市记忆工程”中发挥出自己独特的作用。

(二)开展档案资料的征集

档案馆现阶段保存的档案普遍以文书档案为主,以红头文件为主,缺少具有时代特色、地区特点的文件、声像和实物。除了加强对这些档案的接收,各档案馆已经将征集工作作为丰富馆藏、完善馆藏结构的重要手段之一。

1.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征集工作

档案馆在开展征集工作时要放宽视野、拓宽渠道。放宽视野即是除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征集工作外,还可以延伸到曾经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相邻地区、本地区领导人曾工作过的地区、可能存有本地区历史资料的国外档案馆或个人等领域。如:威海市档案馆、青岛市档案馆就曾多次到英国、德国征集本地区在其殖民地时期形成的档案,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拓宽渠道是指档案馆除向社会公布征集通告、主动向有关单位、人员了解信息并开展征集等常规方式外,还可以通过建立征集员队伍、依托展览开展相关内容的征集等方式开展征集工作。例如,北京市石景山区档案馆通过向社会招聘,成立了一支由文史、摄影爱好者组成的征集小组,征集小组在接受了档案专业知识的培训后,负责征集反映石景山区历史、文化等方面的档案资料和拍摄首钢变迁、苹果园交通枢纽建设等城市拆迁改造进程的工作;北京市档案馆在2011年承办“一切为了人民——北京市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展览时,以展览为媒介,征集了各类党史资料、实物1.37万件。

2.加强征集资料的鉴定

档案馆在开展征集工作时还要注意征集资料的鉴定工作。一是鉴定征集的资料是否具有史料价值。例如人物资料,如果是名人,那么该人物是否是在国家或本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如果是普通人,那么其资料是否能体现出其所处时代的背景。再如企业的资料,该企业是否是本地区知名企业,这些资料能否反映出企业发展的历史、经营的特点和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二是鉴定征集资料的系统性。如果征集的资料是零散的,就不能完整地体现出其承载的历史,即使年代久远,也不过是给档案馆增添一个噱头而已,并不具备太多的研究价值,所以征集时不能一味追求资料的形成年代,而更应关注其完整性和成套性。三是鉴定征集资料是否与本地区有关。档案馆是其所在地区的历史记录的保管者,如果一个档案馆征集了大量与本地区历史、发展无关的资料,就违背了其存在的初衷。

所以,档案馆在开展征集工作时既要广、博,又要精、细,尤其是要牢记征集工作是为了完善馆藏结构的目的,不能为了征集而征集,收进大量无用的“破烂”,浪费档案馆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三)主动记录城市发展历程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城乡面貌的日新月异,主动关注并记载本地区的发展变迁,以照片、声音、影像等方式记录、抢救、保护城市中正在损毁、消失的建筑、文化和生活方式,已经成为档案馆的一项重要工作。笔者认为,档案馆应当关注以下四个方面的主动记录:

1.对标志物的定点定期拍摄

档案馆要对本地区的标志性建筑、街道、村庄等进行定点、定期的拍摄,待日后对这些新老照片进行对比,就可以鲜明、完整地反映出本地区的发展变化。

2.对有历史、文化特点的景物拍摄

档案馆要在分析本地区历史、文化、民俗、建筑等方面特点的基础上,重点拍摄具有本地区文化、社会发展特点的建筑、人物、场景,留存一份独一无二的“记忆”。如北京市可以重点拍摄胡同、四合院、会馆等最具北京特点的老房子、街道、门墩、老百姓的生活等。

3.对生产生活场景的拍摄

档案馆不能仅仅停留在拍摄、记录固定的建筑,还要采取人物专访、实地采集居民生活场景等方式,对反映本地区文化内涵和人文精神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无形资源进行“深度记忆”。不仅要拍摄即将拆迁的民居、厂房,还应记录居民原有的生活状态、真情实感,工人的劳动场景等;不仅要拍摄本地区特色的建筑,还应记录本地区的民间艺术和生活民俗,如手工艺品的制作、民间歌舞等,这些人文资料会使档案馆的记录更加丰满、立体,也更具史料价值。

4.对拆迁地区的拍摄

这是抢救性的主动记录,是对即将消失的建筑和生活方式的记录。档案馆在对拆迁地区拍摄时要全程跟进,从对居民的拆迁动员到居民的搬迁场景,从旧建筑的拆除到工程的在建,最后到新建筑的竣工,都要真实、完整地记录下来。由于这样的记录时间紧、任务重、周期长,档案馆除了自行拍摄外,还可以委托与被记录主体有关的单位拍摄,如建设单位、被拆迁的乡镇等,也可以聘请专业摄影机构拍摄。

档案馆在开展主动记录工作时还要注意三点:一是不能盲目、随意地进行,要主动和规划、建设等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本地区拆迁或建设的工作重点,制定主动记录的工作规划和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实施;二是不能只将目光放在对拆迁地区的抢救性拍摄上,还要关注对现存景物的记录;三是要做好对记录主体的文字说明工作,要记载被拍摄物体或场景的名称、时间、背景、内容等,提供对记录主体的详细认知。

三、档案馆要主动展示“城市记忆”成果

通过接收、征集、主动记录等工作丰富、完善“城市记忆”之后,档案馆还需要整合和展示这些“记忆”。

档案馆首先要按照专题将馆藏档案、征集的资料、主动记录的成果整合在一起,如可以按照老建筑、名人、历史事件、民俗等主题将相关的文字、照片、音像、实物等编制专题目录、史料汇编或通过数字化将同一主题的数字化信息汇集到一起。

其次,档案馆要通过多种方式展示整合好的“城市记忆”。档案工作者辛苦获得的“记忆”不能尘封在档案馆,只提供给历史学家研究,而是要充分发挥它们的社会价值,通过举办展览、制作专题片、编辑图书、画册等方式将其展示给城市中生活的普通民众。需要注意的是,档案馆在展示档案资料的同时,还要对其进行充分的说明,包括获得该份档案的渠道、该份档案体现的历史背景、档案中包含的内容、该份档案存在的意义等,使观众不仅能看懂这份档案,还能通过这份档案产生对这个城市的历史进程研究的兴趣,激发身为这个城市居民的身份认同感和自豪感,甚至能促使某些观众将自己拥有的老资料主动捐赠给档案馆或交由档案馆代存。

总之,“城市记忆工程”是一项立体的、多层次、系统化的工作,它通过对有形物体的保护和无形资源的整合与抢救,勾勒出一座城市的形象定位,构筑起这个城市居民的精神家园。档案馆作为“城市记忆工程”一个重要的实施者,肩负着记录和保护过去的义务、铭记未来的需要和期望的责任,所以不仅要被动地接收政府部门的“红头文件”,还要主动收集和记录与城市发展有关的各类档案资料;不仅要保管和保护一个城市的记忆,更要积极发挥档案馆的社会功能和文化功能,引领社会公众了解、认知和走进城市的“记忆”。

注释:

①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的致辞 《第十四届国际档案大会文件报告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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