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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数学年度考核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3-02-27 11:20:58

小学数学年度考核总结

小学数学年度考核总结篇(1)

一、考核范围

1、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属于仪器仪表类、机域类及相关类别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对具特殊用途的大型设备可进行单项或选项评价;

2、原国家科委规定的23种贵重仪器设备。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细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教高司条函[20__]22号)标准,结合我校实际,以原始使用记录或有关证书为依据,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见附表)进行考核。

1、机时利用:学校对大型仪器设备实行定额机时管理,每学年定额机时通用仪器仪表:1400小时/年,其它类800小时/年;

2、人才培养:通过大型仪器设备组或有关的培训,培养出各类能掌握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贵重仪器设备的人员的情况;

3、科研成果:各类、各级成果,各类专利、国内外刊物发表的文章;

4、功能利用与开发:是否充分利用原设备的功能,并在此基础上开发新的功能;

5、服务收入: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情况;

6、管理: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情况。

三、考核方式、程序

1、考核分为自查、学院(基地)考核、学校核查三个阶段。

2、自查由仪器设备负责人负责,主要任务和程序:

(1)对所负责仪器本年度使用管理状况进行认真总结;

(2)依据考核表要求,认真做好填报数据材料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如实、准确填报;

(3)按时将自查结果报学院(基地)考核小组;

3、学院(基地)应组成由院(基地)主管负责人,设备管理人及有关专家参加的考核小组,负责本院(基地)考核具体工作。

考核的主要任务和程序:

(1)对本学院(基地)仪器本年度使用、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2)对每台仪器自查填报的各项数据,按要求进行逐台逐项核实、评分;

(3)按时将考核表、总结报资产管理部。

4、学校核查由“**大学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小组”负责,核查以学院(基地)为单位,采取查、听、看和抽查方式进行,主要任务和程序是:

(1)对学院(基地)管理和年度使用效益情况作出总体考核评价;

(2)对单价大于2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抽查,抽查数不少于20%(单价大于100万元的属必查设备);

(3)、在核查基础上对全校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并按以下分类予以公布:

全校各台设备效益综合考核、单项或选项考核结果。

四、考核时间安排

1、按学年度考核,每年9~10月,各学院(基地)组织自查考核,并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年度考核结果交资产管理部;

2、每年11~12月,学校抽查、核实;

3、次年1月向全校公布考核结果,并向教育部上报有关报表。

五、奖惩办法

1、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分配仪器设备购置、运行维修费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优秀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有关仪器设备负责人文秘站 和学院(基地),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考核不合格设备要求限期整改,对设备利用率低又无法提高其利用率的单位,学校可以将设备调整到其他需要的文秘站网部门让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小学数学年度考核总结篇(2)

一、实施原则

(一)坚持区别对待,明确导向的原则。各学校提高岗位绩效津贴的总量,依据考核结果核定。教育部门要按照“分层要求、适当倾斜农村学校”的原则制定各中小学的公益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对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结果较好的中小学,适当增加提高岗位绩效津贴的总量;对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结果较差的中小学,相应核减岗位绩效津贴总量。

(二)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学校对提高的岗位绩效津贴不实行统一标准发放。要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教职工的实际收入要能体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对学校贡献大小的情况;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特别是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同时注意防止差距过大。

二、实施范围

本实施办法的实施范围:列入财政预算拨款的义务教育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2006年12月3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调入上述单位的工作人员可从调入的下月起执行;调离中小学的工作人员从调离的下月起不再执行。

三、提高岗位绩效津贴的标准及其资金来源

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岗位绩效津贴在原有基础上月人均提高150元。所需资金除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由本级财政自行负担外,其他市、县通过省财政转移支付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安排。

四、提高岗位绩效津贴总量核定办法

各市、县人事、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本市、县各学校编制数核定各中小学教师提高岗位绩效津贴总量。具体核定办法是:

各市、县中小学提高的岗位绩效津贴总量:以各市、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数乘以150元,再乘以12。

各中小学提高的岗位绩效津贴总量:以本校教职工编制总数乘以150元,再乘以12,然后乘以考核系数。

考核系数分三类:考核定为一等的系数为12;定为二等的系数为1;定为三等的系数为08。各中小学的考核等次每年确定一次,各市、县确定考核等次的综合系数原则上维持在1左右,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县教育部门负责制定。

五、程序和要求

(一)发放程序

1.各市、县教育、人事、财政部门制定提高中小学教师岗位绩效津贴校内指导性分配方案,下发各中小学参照执行。

2.各中小学按照要求制定本校提高岗位绩效津贴的具体分配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或征求教职工代表意见,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报同级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分配要求

1.各中小学制定本校提高岗位绩效津贴的具体分配方案时,可以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提高岗位绩效津贴总额内,结合本校实际,确定分配项目、标准,搞活分配。

2.提高岗位绩效津贴要坚持分配原则,体现中小学的工作特点,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

3.在分配项目的设计和分配标准的确定中,要考虑教师的工作量、教育教学成效等内容。核定工作量要综合考虑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行政管理职务、任职岗位(包括班主任、年级长、科组长等社会性工作)、上课时数、任教学科等情况;核定教育教学成效要综合考虑教师的工作业绩和平时岗位考核、学期(年度)岗位考核结果等情况。核定工作量提高的岗位绩效津贴可按月或季度发放;核定教育教学成效提高的岗位绩效津贴可按学期或学年发放。

六、配套措施

(一)省财政厅及时拨付各市、县提高中小学教师岗位绩效津贴省财政负担部分;各市、县要将应补足部分列入财政预算及时安排。

(二)提高的岗位绩效津贴发放方式与基本工资一致,纳入市、县级财政统一发放。

(三)各市、县人事、财政、教育、编制部门和各中小学要做好提高岗位绩效津贴分配制度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之得到广大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保证提高教师岗位绩效津贴分配工作积极、稳妥、顺利地开展。

(四)各市、县人事、财政、教育、编制部门要协调配合,通力合作,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提高中小学教师岗位绩效津贴分配工作,并加强对各学校实行提高岗位绩效津贴分配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力度,认真研究处理教师反映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提高的岗位绩效津贴是教师工资收入的组成部分,各部门不得克扣挪用,各学校要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及时发放到教职工个人工资账户中。

(六)各市、县教育部门要建立并不断完善提高岗位绩效津贴的考核制度,为核定各中小学提高岗位绩效津贴总额提供依据。

(七)各中小学要开展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内部绩效评价机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提高岗位绩效津贴分配的依据。

省教育厅直属同类学校按本办法实行。

小学数学年度考核总结篇(3)

一、成立年度考评推荐和考核领导小组:

1.成立由分管校长、年级主任、教师代表组成的考评推荐小组。分别负责相应年级或行政组的考核推荐工作。

2.成立由中层以上干部、学科主任、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核。

二、考核范围及要求

1.考核对象。在编在岗(或借调到我校的正式在编)的专业技术职员、管理职员和工勤职员。

2.名额分配。根据工作实际,本次年度考核分成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和处室四个单元分别进行。学校根据各年级和行政组年度考核的人数,根据人社局分配的优秀指标,依照参加年度考核人数30%的比例分别进行分配,再由各年级、行政组推荐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初选名单。

3.年度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分歧格四个等次。当年新参加工作试用期未满职员考核结果不确定等次。

4.有关题目的处理说明:

①新招考的教职工在试用期内,首次就业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②派出挂职借调、学习培训和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职员,在本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③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④未聘职员时间积累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工作职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⑤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员,不再进行年度考核。由学校根据其表现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填写年度考核表。

⑥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谢绝参加的职员可直接确定为分歧格。

三、年度考核的原则、内容及步骤

(一)考核的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正确性。

(二)考核的内容

根据岗位职责和所承当的工作任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目、质量和效力)。

(三)考核的步骤

1.学习动员。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有关文件,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2.个人总结。所有考核对象在年度考核中都应从思想上、业务上进行认真总结,按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填写《2013年度考核登记表》。

3.优秀等次初选方法。

任课教师由各年级依照评议成绩占60%(民主评议占30%,年级考评占30%),绩效成绩占40%,推荐出优秀等次初选名单。

处室管理服务职员,依照民主评议成绩占40%,处室考评推荐小组评议成绩占60%,推荐出优秀等次初选职员。

4.优秀等次职员的确定。依照各年级和行政组推荐的职员成绩排名顺序印制选票。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德、能、勤、绩、廉对优秀等次初选职员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职员。

5.在校内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上报人社局。

说明:

1.对主动让出优秀指标的职员(由办公室存档),以后职称评聘时,在不违反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然依照优秀等次加分。

2.对让出的优秀指标,依照终究成绩的高低顺序顺次进行递补。

3.考核成绩相同时,依照一线教师优先。同为一线教师的,顺次依照教龄、工作量、荣誉、对学校的贡献等进行确定。

4.考核打分依照百分制,分数在70-100之间,不在该范围段的分数视为无效(为了公平,在计算民主评议成绩时去掉三个最高分,去掉三个最低分,取均匀分。考评小组成绩计算时去掉二个最高分,去掉二个最低分,取均匀分)。

小学数学年度考核总结篇(4)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县小学毕业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府办副主任、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监察局、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为成员的小学毕业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考评办”,设在教育局),由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副主任,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

二、考评内容及细节

考评成绩由基础分(满分100分)和奖惩分(加分或减分)组成。

(一)基础分(满分100分)

基础分考评是指由县教育局每学年统一部署的对小学毕业班学生进行的一次学业水平质量检测,考评内容包括优良率、及格率和平均分。每学年由县教育局安排专人负责命题、检测工作,检测学科为语文(100分制)、数学(100分制)和英语(100分制),检测时间定于每年6月份进行,考评分从优良率(30分)、及格率(40分)、平均分(30分)三方面进行统计。具体办法如下:

1、优良率:满分为30分。优良率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优良人数÷毕业生人数×(1-辍学率)。以全县优良率为基数,达到基数的得20分,超过基数的每增加0.5个百分点加1分,低于基数的每减少0.5个百分点减1分。

2、及格率:满分为40分。及格率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及格人数÷毕业生人数×(1-辍学率)。以全县及格率为基数,达到基数的得30分,超过基数的每增加0.5个百分点加1分,低于基数的每减少0.5个百分点减1分。

3、平均分:满分为30分。平均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毕业生人数×(1-辍学率)。以全县平均分为基数,达到基数的得20分,超过基数的每增加0.5个百分点加1分,低于基数的每减少0.5个百分点减1分。

综合基础总分=语文科基础分+教学科基础分+英语科基础分×权重系数(英语科的权重系数为:2009年为30%,2010年为50%,2011年为100%)。

(二)奖惩分(加分或减分)

奖惩分包含竞赛奖励分(加分)和过失分(减分)组成。

1、奖励分是指为鼓励各校积极派员(教师或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而设置的加分:凡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的得1分,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的得2分,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的得3分,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得4分,获得国际奥林匹克奖的得5分。累计加分即为综合加分。

2、过失分是指学校因管理不到位等因素而造成的减分:包括学校受上级部门通报批评(3分/次)、教师因违法乱纪受上级或政法部门处罚(5分/人次)、学生因违法乱纪受政法部门处罚(3分/人次)、辍学率(0.2%为参照数,每增加0.1%扣3分)和课程开出率(每年级缺少一科扣10分)等因素所致的减分。累加分即为综合减分。

三、考评办法

考评采取学校自检自评、考评办综合评价、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的方式进行。被考核学校要根据“考评内容及细则”在每年8月1日之前进行自检自评,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考评办。在此基础上,县考评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学业水平检测成绩及奖惩情况对各学校进行综合考核。小学毕业班的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工作,由县核拨资金,每年进行一次。

(一)考评办综合考评评价

由考评办组织有关人员分成若干小组逐校进行考评,通过全面掌握被考评单位的相关资料和数据信息情况,依据“考评内容及细则”逐项进行核查评议,然后评定每一个项目的得分,累计考评内容及细则中的(一)、(二)项得分即为考评小组对被考评单位的综合量化考评结果。

(二)考评领导小组审核

考评办汇总后将综合量化考评结果上报考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讨论,由考评领导小组复核,并对被考评单位评出考评档次。

小学数学年度考核总结篇(5)

2014年“双学”活动将根据各学院活动材料上报情况、全校观摩评比情况、校团委检查小组成员完成工作情况、每月“双学”抽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并最终依据得分高低评定六个优秀组织奖。具体细则如下:

一、“双学”材料上交情况考核

1.全年需上交材料如下:每个月月末后3天上交下一个月的《学院双学活动策划》电子稿,《各班级双学活动安排表》、《学院班级双学材料上交统计表》及《学院推荐观摩双学班级名单》电子稿和纸质稿,纸质稿需加盖分团委公章;每个月月初前3天上交上一个月的《学院双学活动总结》和《班级活动总结表》电子稿,其中要求推荐观摩双学班级需附2-3张活动照片,其他班级附1-2张活动照片,所有照片都采取JPEG格式,照片文件名更改为:“学院+专业班级+活动名称”;每学期初上交学期计划,每学期末上交学期总结,年终上交先进申报推荐材料等;

2.考核评分情况(每次基础分100分,实行扣分制):

(1)材料上交时间合格基础分50分。每月计划书、每月总结书、学期计划、学期总结﹑年初计划﹑年终总结﹑年度先进申请材料等材料,未报一次扣10分;迟报一次扣3-10分(迟报时间在3天以内扣3分,迟报时间在4至10天扣6分,迟报时间超过10天以上视为未交扣10分)。

(2)材料具体情况基础分50分。每月计划书(计划、计划表)﹑每月总结书(总结、总结表)、学期计划、学期总结﹑年初计划﹑年终总结﹑年度先进申请材料﹑盖章等项目,上交材料内容不合格(如内容不全、未按要求报送信息等)扣0.5-1分。在班级活动安排表、总结表中缺少班级的,按缺少班级数量比例扣分。数量占该学院总班级数的1-5%,扣0.5分;数量占该学院总班级数的5-10%,扣1分;以此类推,每增加5个百分点,扣分同样增加0.5分。

3.上交材料时间考核依据:纸质材料以报送登记表上的签名时间为准,电子稿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若文件较大则以电子稿拷到校团委办公室的登记时间为准。

二、全校观摩评比情况

(一) “双学”观摩

1.考核要求:每个学院每两个月邀请校团委观摩两次(包括西校区和应科院,为便于考核,资环学院、西校区、应科院“双学”观摩要求安排在周末开展)。

2.考核评分情况(基础分+附件分):

(1)每次观摩后由评委评分,最终评分为两次观摩得分的平均分。

(2)组织并邀请校团委观摩了两次的学院每月可得基础分5分,少1次扣2分,少2次扣5分。

(3)月评分排在前五名的学院,按排名第一至第五分别再加5、4、3、2、1分

3.考核依据:

(1)各学院需推荐3名分团委负责组织“双学”活动相关部门学生干部到校团委组织部,组成“双学”观摩考评小组,由校团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评委进行交叉学院观摩。

(2)每次观摩由5位评委组成,并就观摩情况进行打分。同时评委必须填写“双学”考评表,详细记录所观摩班级的开展情况及不足之处,最后进行点评。

(3)最终观摩得分的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3位评委的平均分。

三、“双学”工作人员配合工作及考勤得分(月基础分10分,实行扣分制)

各分团委“双学”工作部门的学生部长和各学院推荐的“双学”小组成员需积极参与校团委安排的“双学”考核工作,并认真、公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扣分标准如下:

1.“双学”工作部门的学生部长参加工作例会迟到扣1.5分/人次,缺勤扣3分/人次,“双学”小组成员参加观摩、工作例会迟到扣1.5分/人次,缺勤扣3分/人次(其中,迟到15分钟以上者,按缺勤处理);

2.“双学”小组成员在工作中出现其它有损工作的行为视情况扣1-5分/人次,对于情节严重者,将追究该学生干部的责任。校团委组织部需做好“双学”小组成员工作安排、考核登记等工作。

四、每月“双学”抽查情况

1.考核要求:校团委组织部每月将按照分团委上交的计划随机对各学院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每月抽查1-2个班级,若被抽查的班级没有按照计划开展,则该学院该次考核评分扣20分。若有班级调整了开展时间、地点,必须提前告知校团委组织部。

2.考核依据:校团委组织部学生干部检查登记表。

五、每月“双学”主题

各分团委“双学”主题必须围绕本文件要求和校团委给定的“双学”主题制定,如要适当调整主要学习内容和主题,必须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行。若“双学”主题不合格,则该学院当月考核评分为0分。

六、每月“双学”地点

各分团委团支部“双学”必须在各自校区内举办(可以不在教室),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开展。若活动需在校外开展,必须凭所属分团委纸质的校外开展同意书向校团委备案,否则,该学院当月考核评分扣3分。

七、其他事项

1.以上考核情况在每两个月进行通报,若有疑问,需在通报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过期未反馈者,视为无意见。

2.以上考核情况均纳入年终“双学”优秀组织奖评选的评分范围。

八、本考核细则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小学数学年度考核总结篇(6)

关键词: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水平参照成绩汇报;校本评核;Rasch模型

中图分类号:B8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184(2012)05-0473-07

1 引言

2012年是香港教育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年份:新高中学制下第一次举行兼有高考功能的文凭考试。香港教育统筹委员会在1998年初开展教育制度检讨,2000年提出新高中学制的建议。经过两个阶段的公众咨询,香港教育统筹局(现为香港教育局)于2005年5月发表了《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学制-投资教育未来的行动方案》,决定由2009年起在香港实施新学制。香港考试及评核局作为香港教育的法定考试机构,自咨询阶段起就全面启动了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s,HKDSE)的准备工作,以配合新学制的实施。2012年作为第一届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及最后一届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举行必将载入香港教育的史册。

回顾香港考试改革的进程,总结教育测量理论与技术在其中的作用,将是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在第一届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完成后的一个重心。香港考试改革恰当地抓住了学制改革的契机,实现了体制上、方法上、技术上及实施细节上的全面转型。在课程与考试改革中,通识科目的设立,有助于扩阔学生的知识基础,提高批判性思考、独立学习和人际交往的能力。校本评核的全面推行,能更全面地评估学生的能力,减少“高分低能”的情形发生,并有助减轻大规模公开考试带来的压力。在等级评定上,运用理论和技术上都较为成熟、结果较为可靠的水平参照汇报方法,使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水平能够通过等级描述有清晰的反映及实现跨年度等级水平的可比。普遍认为,香港学制与考试改革,将会对香港的教育及社会带来深刻而重大的影响。

本文以下首先介绍香港考试改革的一些背景;然后,概述新高中文凭考试的总体设计,指出新高中文凭考试中最主要的构成,并讨论教育测量理论与技术在其中的应用及发展;最后,试图在香港考试改革的得失及其对内地教育考试改革的启示方面作初步的探讨。

2 香港学制变化与考试改革

2012年首届中学文凭考试放榜后,香港特首梁振英在其网志别撰文《稳健的一步》指出:

首届中学文凭考试不久前发榜,整体情况令人满意。七万名考生苦读三年,完成了高中学业,也见证了香港的学制改革踏出稳健的一步。

全面推行新高中学制,即三三四学制,是改革本港高中及高等教育学制重要的一环,目的是促进学生的全人发展,并为终身学习奠下良好的基础。

新高中学制希望以广角度、多元化和均衡的课程,结合知识和通识科目,鼓励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志向和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科目,发挥潜能,同时为在本地和海外继续升学做好准历时十年的课程改革纵使是大势所趋、方向正确,推行过程也并非全无风浪……。

梁振英先生文中所指的历时十年的课程改革,实际上可上溯到香港自1997年回归祖国后不久,香港教育统筹委员会于1998年初开展的教育制度检讨与咨询。该检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二十一世纪教育目标

第二阶段:改革教育制度的方向和整体构思

第三阶段:改革教育制度的方案

咨询工作由1999年1月开始至2000年7月底,共收到超过三万份意见书。在此基础上,香港教育统筹委员会于2009年9月公布香港教育制度改革建议,具体勾划出改革的蓝图,将原来的五二三学制(中学五年、预科两年、大学三年),变成三三四学制(三年初中、三年高中、四年大学)。在评核机制方面,提出运用多元化的评核方式。在基础阶段设立中、英、数基本能力评估。设立新的公开试,以取代五二三学制下的中学会考及高级程度会考。改革的目标是实现“终身学习,全人发展”。

十二年后的今天,重新检视上述改革建议,更能感受到建议的纲领性与前瞻性。事实上,其后香港教育的改革基本上沿着建议铺设的轨道运行。其中,中、英、数基本能力评估从2004年开始实行。每年对所有在读的小三、小六级和中三级的学生,进行“全港性系统评估”,公布全港的中、英、数科目的合格率,并向每一学校报告该校的学生的评估细节,以促进学校的教与学。在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学制方面,香港教育局于2005年制定行动方案,决定由2009年起实施新学制。时任教育局长的李国章教授,在行动方案中指出:

我们即将推行的改革,标志着本港教育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我们希望所有的学生都有机会接受更高水平的教育,并因应各个学生的不同需要及能力,为他们提供更适合的课程,使他们能够踏上成功之路。

行动方案具体阐述了新的“3+3+4”学制的政策背景、目的及主导原则,规定了在新学制下课程的主要内容、评核及证书的颁发、大学收生及国际认可及其它相关的配套措施。从此,香港教育的改革正式轰轰烈烈地展开,改革的规模之大,运作之复杂,涉及面之广,争议之激烈,都超越了改革启动之初所有的设想。梁振英先生一言“推行过程也并非全无风浪”,概括了多少香港教育持份者(包括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家长、雇主乃至整个香港社会)的集体回忆!

我们作为香港教育改革,特别是考试改革的参与者,亲身经历了历时十年的改革进程。这是历史给与我们参与的机会,也是历史赋与我们重任。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在改革中的主要责任,是开发与实施相关的考试。与考评局的其他同事一起,我们潜心研究,大胆尝试,小心求证,力求步步稳健,为新高中文凭考试的顺利推行,做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

3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总体设计

在新学制下,所有学生均接受三年初中(中一至中三)及三年高中(中四至中六)教育。学生完成中六课程后,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根据学生在文凭考试中的表现,香港考评局向学生发放文凭证书及成绩。文凭成绩理想的学生可以直接进入四年制的大学。但同等重要的是,作为学生在中学阶段的学习文凭,该证书是学生就业的主要学历证明,其中的成绩将一次次填写在应聘工作的申请表上面。

原有的两个考试(会考与高考)被新的中学文凭考试取代(见图1)。随即带来的忧虑就是“一试定生死”。而且,中学文凭考试作为大学招生的重要指标,没有了会考阶段的初步筛选,录取率将大大降低。在当今竞争激烈的香港社会,“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现象将大大加剧。为解决上述问题,当局在推出新学制的同时,制定了相应的措施。一个重要措施是争取中学文凭的国际认可,使得一部分学生可以凭文凭考试成绩报读海外及内地的大学。2012年有超过60所内地大学招收香港文凭考试学生。其中仅北京大学就取录了约20名港生。有超过130所海外的大学在其招生网页中公布了招收港生的标准。英国大学及院校招生事务处(UCAS)已将香港中学文凭考试24个科目的成绩纳入其分数对照制度(UCAS Tariff),考试成绩水平与英国的普通教育文凭高级程度考试(GCE A Level)相若,可作为入读英国的高等院校的资历参考。以下为香港中学文凭的UCAS对照分数:

另一个重要措施是课程设计。新高中课程要求学生修读四个核心科目,包括中国语文、英国语文、数学和通识教育,目的是提升学生的语文和数学能力,扩阔知识基础,并加强多角度批判性思考和独立学习的能力。另外,学生可因应自己的兴趣,从另外二十门新高中科目(与四个核心科目统称为甲类科目)选读两至三个选修科目或其它应用学习课程(乙类科目)。学生除了要修读核心及选修科目外,还需体验课业以外的其它学习经历,包括德育及公民教育、体育、艺术教育、社会服务及与工作有关的经验,以达致全人发展。

核心科目中,最具争议的是通识教育的定位。它的设计目的是帮助学生联系不同学科的概念与知识,从多角度看事物,研习未能被某单一学科涵盖的议题。但通识科从推出伊始就受到有关各方的批评及争议。主要的争议有如下几点:第一,通识科教什么,学什么;第二,怎么教,怎么学;第三,考什么,怎么考。

教育局为使通识科能顺利推行投放了大量资源。其中包括对通识教育科的教师进行大规模的培训,让他们对通识教育科的课程及评估有深度的掌握,以及在所需技能及知识上获得更好装备。大学也适时推出教育学士(通识教育)学位课程,培养新高中通识教育科的专业教师。教育局还设立通识教育科网上资源平台。由课程发展处制定并分发教学材料。鼓励各大媒体设立通识专版专栏,等等。在财政方面,向有关学校发放通识科教学人员的专门津贴。这些都使通识科的顺利推行得到较好的保证。

4 新高中文凭考试的构成要素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总体设计的另一个关键是评核的模式与方法。香港在回归之前作为英国的殖民地,其教育体制包括考试升学制度都基本上沿袭英国体制。其中最具英国特色的是等级评分报告制度。在会考与高考中,成绩一般分为6级(A-F),以A级为最高,F级为最低,成绩在F级以下者不予评级(以UNCL表示)。高考的E级,无论是高级程度或高级补充程度的科目,均相当于英国普通教育文凭高级程度考试的及格。

随着新高中学制的推行,相应的文凭考试必然要与英国普通教育文凭高级程度考试脱钩。一个全新的文凭考试,其成绩如何报告?如何使社会各界熟悉并接受文凭考试的报告方法?更重要的是,如何回应“一试定生死”的忧虑,而使其成绩更能充分、全面、准确地反映考生的多元能力?

反复的咨询与协商表明,各界普遍支持采用水平参照模式汇报成绩。水平参照模式仍将厘定水平等级,但为使与原有的等级评分报告制度清晰区分,水平参照模式的水平等级为1至5级(5级为最高级)。为适应大学招生的需要,5级中较优秀的考试标示为5*或5**。

为减低文凭考试“一次过”的风险,当局计划在大部分甲类科目中引进校本评核(School-based Assessment,SBA)。考虑到学校、教师及学生需时适应,当局采用了渐进的方式,首先在一些条件比较成熟的科目率先推行,取得经验与共识,再过渡到其它科目。在2012年推行校本评核的科目除中文、英文及通识等核心科目外,也包括中国历史、设计与应用科技、历史、生物、化学、物理、综合科学、信息及通讯科技及视觉艺术等选修科目。

5 在会考中试行校本评核及水平参照模式

从技术角度来看,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施行,水平参照模式汇报的实现及校本评核的分数调整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步骤。

5.1 校本评核的分数调整

行动方案规定,有众多考生报考的科目,考评局会以统计方法加以调整;至于考生人数较少的科目,以及评核的内容未能通过笔试有效评核,而与公开试表现极不相同的科目,则会考虑采用非统计方法调整。

分数调整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学校之间评分一致。由于任课教师清楚了解其学生的能力,所以由他们进行校本评核是最适当的。通过教师之间的互相讨论,他们能对校内就读同一科目的所有学生作出可靠的评核。可是在评核学生的过程中,教师未必了解其它学校学生的表现水平。尽管考评局已为教师提供有关校本评核的培训课程,而教师亦采用相同准则评核其所教的学生,但部分学校教师的评核过于宽松或过于严格仍难以避免。此外,同学校教师所给的分数范围也可能相差很大。

在实施过程中,考评局以适当方法调整由不同学校呈交的校本评核原始分数以达致下列目的:(1)维持校本评核成绩在学校之间的可比性,以确保校本评核的公平;

(2)维持校本评核成绩在年与年之间的素质、信度及效度;

(3)搜集数据回馈学校,以进一步优化校本评核的施行。

校本评核分数调整在学校完成校本评核,并向考评局呈交分数后进行。

评分水平的差异对校本评核分数的影响主要有两方面。首先,某一学校的教师在评分时可能比其它学校宽松或严格(平均分数的差异);其次,他们也可能把分数过于集中在一个狭窄的范围或过于分散在一个宽阔的范围(分数分布的差异)。

分数调整是指对调整组别(通常指一所学校)内学生校本评核原始成绩的平均分和分数分布作出调整的机制,目的是确保不同学校成绩的可比性。为比较不同学校的成绩,调整时一般会以一个调整变数(例如公开考试成绩或检视学生校本评核作业样本的结果)作为参照。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个调整组别通常是指一所学校。校本评核分数调整包括两个基本要素:

(1)参照调整变数,并通过比较个别调整组别内所有学生的平均表现是否高或低于其它组别,从而得出每个调整组别的组别表现水平;

(2)通过比较每个学生与调整组别内所有学生的平均表现,从而得到该学生的调整分数。

以下简述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甲类科目的校本评核分数调整方法。详见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011a)。

这里只介绍统计调整方法,可以简单描述如下:

学生的校本评核调整分数=学生所属组别调整后的校本评核平均分数 + 学生的组内差

学生所属组别调整后的校本评核平均分数=该科所有学生的校本评核原始分数的总平均+ 学生所属组别的组间差

学生所属组别的组间差=(学生所属组别的公开考试平均分数-该科所有学生的公开考试总平均分数)× 组间变化率

学生的组内差=(学生的校本评核原始分数 - 学生所属组别校本评核原始分数的平均)× 组内变化率

其中组间变化率是从多层次分析(学生是第一层,组别是第二层)计算得到的斜率,是一个介乎0和1之间的数,不随组别变化。组内变化率的作用是调整组别中校本评核原始分数的分布。组内变化率通过比较学生所属组别的公开考试分数的标准差与校本评核原始分数的标准差计算而得,令调整后的组别校本评核分数的标准差等于公开考试分数标准差与校本评核原始分数的混合标准差。如果学生所属组别的公开考试分数的标准差等于(小于/大于)校本评核原始分数的标准差,则组内变化率等于(小于/大于)1。

计算校本评核调整分数的公式如下:

学生的校本评核调整分数=xmean+β(z--zmean)+

其中:

x为该学生的校本评核原始分数

xmean为该科所有学生校本评核原始分数的总平均

zmean为该科所有学生的公开考试总平均分数

x-为有关组别校本评核原始分数的平均

z-为有关组别公开考试的平均分

sx为有关组别校本评核原始分数的标准差

sz为有关组别的公开考试分数的标准差

sp为有关组别校本评核调整分数的标准差:

wxs2x+wzs2z其中wx和wz为权重,而wx+ wz=1

β从多层次分析计算得到的斜率(第一层次是考生,第二层次是组别),不随组别变化。 

5.2 水平参照模式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评级程序涉及的一系列工作会在正式阅卷前开始。每一科目的评级工作将由一专家小组负责执行,小组成员包括科目经理、试卷主席、挑选出来的阅卷员。具体程序包括选取样本答卷、标准化(确定样本答卷的评分和具体得分点)、专家小组评级会议及内部会议等,最后报公开考试委员会会议通过。其中最重要的一步,是完成阅卷和校本评核分数调整(如适用)后,有专家小组检视公开考试和校本评核样本的示例,并综合观察所得,讨论各等级水平的要求。有关讨论让专家小组能针对样本的表现作出判断,为各试卷或分卷作初步的评级建议(包括初步临界分数范围)。专家小组作出判断前需参考各种有关资料和统计数据,包括:按总分选取的已评阅答卷;

该年的试卷间相关系数、平均分及标准差;试卷总分的累积分布;阅卷员就每份试卷难易程度的回馈意见;水平参照成绩汇报资料套内不同能力水平的样本;2010年会考和2011年高考的试卷和存档的参考答卷。

为提供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和以往高考与会考三者的水平的背景资料,考评局分别替部分参与2010年会考和2011年高考的学校,进行保密研究测验。同样的研究测验亦在参与2012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部分学校中进行。这些从研究测验取得的统计数据,可作为连结首届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和以往高考与会考水平的参考数据。

以下简述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心理测量统计分析方法。详见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011)。

校定香港中学文凭考试题目的“潜在特性模型”是根据Rasch模型发展出来的。简单的二值(即只有对或错两个答案)反应Rasch模型如下:

pni=Pr {Xni=1}=exp (βn-δi)1+exp (βn-δi) (2)

但是,大部分考试题目都不是简单的只有对或错两个答案的问题,每题答对的得分亦可能多于一分。这时,需要以下的多级评分模型:

其中βn是考生n的能力,δi题目i的难度,τik是已经中心化的阈值(centralised thresholds),而∑0k=0τik=0。βn与δi则统称为位置参数(logits)。

这是考评局将用作校定某科目公开考试题目与研究测验题目的模型。为把不同年份的考试分数等值,考生在某科目任何题目子集的总分将按以下公式计算:

其中Ki是题目i的设定权重,I是该科目的题目子集,而E(Xi)是某一能力水平为β的考生n在某一满分为mi分的题目i的预期分数

通过同时校定各份试卷和保密研究测验的所有题目,便可以用相同尺度估计每个考生的能力。有关Rasch模型的详细讨论及估计方法,请参见Luo(2005),Andrich和Luo(2005)。

当校定试题的难度后,便可为某一考生能力值计算相对应的整个科目(亦可能包括不同分卷)的分数期望值。在计算过程中,会顾及取得某个分数的概率,以及科目考试可能包括多个独立分卷,每一分卷有不同的比重。该比重是根据试卷结构及考生表现等数据计算出来的。

本模型产生四个核心科目各等级的建议临界分数,供专家小组评级时参考。

从2013年开始,为提供一个能将连续多个年度考试等值的基本参考数据,考评局将采用以上的“潜在特性模型”校定(某两年)公开考试每份试卷中所有题目与保密研究测验中所有题目的参数,以作为维持每年等级水平的参考。

至于选修科目,其建议临界分数是依据组别能力指数计算的。与核心科目的评级方法相若,选修科目的专家小组可参考以组别能力指数计算所得的建议临界分数,并藉此作最终的建议,以维持各等级的水平。

5.3 组别能力指数

组别能力指数基本上可视作一组百分比,用作选修科目和应用学习科目评级的参考。

计算某科目X某个等级或以上(例如第3级或以上)的组别能力指数P的公式如下:

其中NC、NE、NM及NL分别代表科目X的考生应考四个核心科目:中国语文、英国语文、数学(必修部分)及通识教育科的总人数;

nC、nE、nM及nL分别代表应考某个科目X的考生在中国语文、英国语文、数学(必修部分)及通识教育科四个核心科目中获得某个等级或以上(例如第3级或以上)的人数;

bC、bE、bM及bL是把科目X的标准分与四个核心科目的标准分作回归分析,得出的回归系数。

计算出P的数值后,某个等级或以上(例如第3级或以上)的建议临界分数为科目X分数的1-P百分位点。

有关组别能力指数的详细讨论,请参见罗冠中(2012)。

6 新高中文凭考试的得失

第一届新高中文凭考试于今已尘埃落定。成绩分布大体符合各界的预期。以下为香港大公报于发榜翌日(2012年7月21日)发表的评论:

首届中学文凭考试终告发榜,整体成绩尚算令人满意。在教育局来说,应该可以松一口气,起码做到了常任秘书长谢凌洁贞去年上任之初表明的“软着陆”,这包括考试流程顺畅,成绩发放迅速。事实上,昨天发榜所见,无论校长、教师、学生以至家长,都没有太多抱怨,这在近期充斥非理性声音的香港社会,实令人惊喜。

据最新统计,今年七万多名参与首届文凭考试的考生中,约二万六千人考获入读院校的最低入学门坎,最终有一万六千人通过大学联招,获派本地大学学士学位课程或副学位课程的取录资格。其中香港大学包揽全数5名7优(5**)状元(经成绩复核后又有多一位考生获得7优)。有2万4千多名考生申请覆卷,占总考生人数三成四。考生一共复核4万6千多个科次,约占总应考科次一成。与今年最后一届高考相比,申请复核的考生比例,及复核科次的比例,分别下跌4个百分点及7个百分点。正如特首梁振英所言,“整体情况令人满意”。目前,考评局正在进行分阶段的检讨(post-mortem review)与总结,力求在总结成绩的基础上,为下一年的新高中文凭考试做好准备。

香港今年适逢立法会选举之年。不同政党对政府的批评自然比较激烈。总结各方对文凭考试的评价,却是肯定多于否定。肯定方面不再多谈。否定方面大致有:

(1)新高中文凭考试的设计意图是“毕其功于一役”。改革的规模变得过于庞大,使社会、学校、教师、学生等都感到不胜负荷。

(2)成绩符合入读大学基本要求有约二万六千人,但资助大学学位不足,相当部分考生成绩符合入读大学基本,但无法入读本地大学。

(3)核心科目的合格比例不均匀。按教育局规定的入读大学基本要求“3322”,通识科达2级或以上的有90%,但中文科达3级的仅有49%。也就是说,通识科的要求偏松而有“放水”之嫌,而中文科的要求偏严而使一部分其它科目成绩尚好的考试被排除于大学校门之外。

(4)文凭考试新兴科目需时适应。不少新兴选修科目的及格率,较传统科目为低,其中科技与生活(服装、成衣与纺织)、设计与应用科技的及格率,均只得五成二,并分别有二成三及一成七考生获“不予评级”,前者不但“派U率”最高,而且无人考获5*及5**;健康管理与社会关怀、旅游与款待的及格率虽然稍高,分别有七成半及六成八,但均有逾八成人未能考获四级或以上成绩。至于具争议性的组合科学,虽然原意是让传统理科生以“三选二”方式,修读生物、化学或物理领域,其余没选的领域则以独立科目选修,提升学习弹性,惟三种组合的及格率不足八成;反观独立选修的生物、化学及物理,及格率全部接近九成。

(5)社会各界特别是雇主对新制度的认识不足,令致第一届文凭考试的毕业生受到不恰当的待遇。雇主无法将文凭考试的水平与原来的会考或高考成绩比较。有雇主甚至颠倒了1级与5级的高低级别,误以为1级成绩较2级和3级的好。

(6)校本评核变质。这个原为减轻一试定终身而引入平日分评核的做法,在学界是越做越好越做越细致,造成师生负担越来越重等等。

7 结语

香港教育改革的十年以新高中文凭考试的顺利施行作为一个总结。十年以来,香港社会各界特别是教育持份者(包括学校、老师、学生、家长及教育行政部门)付出了不懈的努力,今日的成功实属不易。在新高中文凭考试的准备及施行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原本没有预见到的问题,在解決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我们摸着石头过河,做了大量的研究与探索,为实际操作积累了经验,在理论探讨方面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香港最近一轮的教育改革以第一届高中文凭考试的举办而暂时进入一个“休养生息”阶段,但其实考试改革任重而道远。香港社会对香港学制与考试改革的争论将会随着在第一届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结果的公布而有不同的解读。在教育测量理论与技术层面,期望我们在其中的努力,能为都在进行的研究与实践提供有用的借鉴。 

参考文献

罗冠中.(2012).考生群体能力指数及其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的应用[QX)].第六届四市一区教育考试机构院长(秘书长)联席会议.天津.

香港教育统筹委员会.(2000).终身学习全人发展-香港教育制度改革建议.香港:教育统筹委员会.

香港教育统筹局.(2005).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学制-投资香港未来的行动方案.香港:教育统筹局.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011).Grading Procedures and Standards-referenced Reporting in the HKDSE Examination.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011a).Moderation of School-based Assessment Scores in the HKDSE.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Luo,G.(2005).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ating Scale and Partial Credit Model and the implication of disordered thresholds of the Rasch model for polytomous responses.Journal of Applied Measurement,6(4),443-455.

Luo,G.,& Andrich,D.(2005).Estimating parameters in the Rasch model in the presence of null categories.Journal of Applied Measurement, 6(2),128-146.

Reform of the Education and Examination System in Hong Kong and the Theories and Techniques of Educational Assessment Applied in the Reform

Luo Guanzhong Wen Zhonglin

(Hong Kong Examinations and Assessment Authority,Hongkong)

小学数学年度考核总结篇(7)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市委、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人大、政协有关工作机构,市纪委、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各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县级领导干部;各群众团体领导班子和县级领导干部;市属县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县级领导干部。

三、考核方式

1、平时考核。平时考核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的经常性考核。平时考核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市委的安排组织实施,或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市委同意后组织实施。平时考核可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和工作总结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市纪委、市委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群众团体、市属事业单位的平时考核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进行或由纪检、组织、监察、人事部门共同进行。人大、政协有关工作机构的平时考核由人大、政协党组进行或根据市委安排进行;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公安局的平时考核由市政法委根据工作需要或根据市委安排进行;必要时市委可派纪检委、组织部人员参加考核。

各县区的平时考核由联系各县区的市委常委根据工作需要或根据市委安排进行,也可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结果报市委或交组织部。

2、任职前考核。根据拟提拔干部和拟任职部门、单位的具体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或其它干部管理部门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汉中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进行考核,也可以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交市委组织部。

3、年度考核。市委成立以纪委、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干部管理部门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担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组织部分管部长担任。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工作人员由纪委、组织、监察、人事部门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年度考核由市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结合单位年终工作总结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形式进行,每年年终进行一次。以百分制的形式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

四、考核内容及相应分数

(一)领导班子考核内容(100分)

1、思想政治建设(30)

(1)学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一年中集中学习的内容、次数,以及安排、指导、督促本县区、本系统、本单位学习的情况;

(2)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政治斗争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4)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的情况,包括在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关心群众疾苦、改善服务态度和方式等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5)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能否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制定有议事制度,领导班子在研究干部问题和其它重大问题时是否按规定召开了会议,会议是否做到了畅所欲言,并按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策,会议记录是否完整;

(6)团结协作情况,能否团结共事、相互补台,工作是否协调;

(7)在选人用人方面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情况,包括程序是否健全、工作是否规范、记录是否完整等,在完善干部选用工作中是否有新措施出台。

(8)廉政建设情况,包括执行中纪委各项规定、市委有关制度的情况,本部门、单位、本系统有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发生。

2、领导现代化建设的能力(20)

(1)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议和指示精神的情况;

(2)制定、落实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情况;

(3)科学决策的情况。本年度的各项重大决策是否科学,过程是否民主,效果是否显现;

(4)在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中不断探索、创新开拓的情况,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本县区实际是否有创新思路和措施。

(5)对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包括决策是否科学、果断、正确,组织协调是否及时。

3、工作实绩(50分)

[1]各县区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内容

(1)完成经济指标和社会发展指标情况,包括国民总收入、工农业总产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指标的完成情况和较上年增幅,注意考核经济效益与后劲。

(2)生产和流通领域扭亏增盈情况,包括亏损总额减少比例、企业总体盈利额较上年的增幅。

(3)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和其它社会保险制度,以及劳动用工制度,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环境。包括保险的覆盖面、按时、足额发放情况。

(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状况,包括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落实情况,适龄儿童入学率、高考上线人数的增幅、科研成果数量(以省、市有关部门鉴定结果为准)、改善社会卫生环境发展文体事业的措施、结果。

(5)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包括人口出生率、一胎、二胎和多胎比例,计划生育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包括落实各项治理措施情况,恶性案件发案指数,死、伤人数、破案率指标以及与上年的减、增情况,在消除不稳定因素方面采取的措施。

(7)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有无创新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8)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

[2]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内容(50分)

(1)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2)部门、单位年初工作计划中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3)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与上年度相比有哪些进步。

(4)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服务情况。在行业政策、法规的制定、贯彻落实上有哪些举措和成效。

(5)在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上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100分)

1、思想政治方面(20分)

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掌握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情况。全年学习的内容、篇目,记笔记和写心得体会数量。

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事关方向、原则问题上的立场、态度,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

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联系群众,自觉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情况。

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谦虚谨慎,克己奉公,廉洁自律,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的情况。

2、组织领导能力(15分)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年共解决多少实际问题,组织、开展过哪些有影响的工作,效果如何。

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尤其是在经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是否提出过卓有成效的意见或措施。

发现人才、培养干部、知人善任的能力。

对正职领导,还要重点考核其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3、工作作风(15分)

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一年中下基层调研、解决实际问题的次数的内容。

勇于改革、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

4、工作实绩(40分)

在完成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绩效等。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按分工突出其业务特点,具体考核完成当年工作目标任务和业务指标情况;各县区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要按分工突出工农业生产等经济指标、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程度、财政税收、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生育、科、教、文、卫、体事业的发展、综合治理、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5、廉洁自律(10分)

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下属人员有无不廉洁问题。

五、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根据市委年度工作安排,年度考核工作由市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实行分工负责制(具体分工见第七节“考核的管理”)。负责考核工作的部门成立考核组,承担考核事宜。

考核组根据日程安排拟定考核方案,与被考核单位商定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考核方案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2、听取汇报。考核工作开始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及个人作年度工作总结报告,领导班子其它成员作本人的年度工作总结。总结应事实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参加总结汇报会的人员应包括考核对象所在单位(部门)的中层干部、下级单位的负责人、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人数较少的单位可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各县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工作总结大会的人员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党委、政府各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群众团体和派主要负责人。

3、民主测评。参加总结会议人员填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表样附后),由考核组收回,并进行统计汇总。民主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4、个别谈话。谈话对象由考核组确定,一般应包括下级单位和内设机构的负责人、机关工作人员代表、考核对象本人和其它熟悉了解情况的人员。谈话时,考核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5、调查核实。考核组在考核中,对群众反映被考核对象的有关问题,可视情采取查阅资料、采集核实有关数据、审计、实地考察、专项调查、征求意见等方法调查核实。

6、评定考核分数。考核组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在测评表上(表样附后)逐项评定考核分数并进行汇总,统计出被考核的领导班子和每一个领导干部的得分。

7、撰写考核材料。考核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并报告考核情况。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材料应包括:考核工作的简要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优点和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民主测评及考核总评情况,考核组对评定等次的建议。

8、综合分析、评定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结果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由各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的总体情况提出初步意见,报市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由市委审定。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的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领导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票达90%以上,测评分在90分以上。

当年“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总数不超过应考核领导班子总数的20%,每个部门、单位“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总数不超过其所在部门、单位干部、职工总数据的13%,各县区“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总数不超过其所在县区领导班子人数的13%。

称职等次的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组织领导能力较强,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工作实绩比较突出,能做到廉洁自律;民主测评称职以上票达80%上,测评分在70分以上。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组织领导能力一般,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能基本完成本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民主测评称职以上票在70%以上;测评分在60分以上。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领导职务;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工作不负责任,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较大损失;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差;廉洁自律方面存在较大问题,已有查处结论,造成较坏影响;民主测评基本称职以上票在70%以下或不称职票达到30%以上;测评分不足60分。

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受到党、政纪及以上处分的,除个人本年度应评为不称职外,领导班子不能评为优秀。

在年度考核中领导班子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其领导干部不能被评为优秀;领导班子被评为称职的,其正职领导干部不能被评为优秀。

9、反馈。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和优点,指出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要求。被考核的领导班子应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整改措施,并向考核机关报告,同时将有关内容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反馈可采取两步进行:

(1)考核组在结束考核时,就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与被考核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或领导班子成员集体或个别交换意见。

(2)考核等次评定之后由考核组及时将结果通知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或被考核对象。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任职前的考核要充分利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结果,在此基础上做好补充了解。考核结果的使用要依照《汉中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中有关考核及考核结果使用的条款进行。

2、选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应从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称职的干部中产生。

3、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等次的,作为晋升级别和工资的依据。

4、领导干部在当年考核中被评为基本称职的,一年之内不能提拔使用,并由纪委、组织部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评定为基本称职的,调整职务。

5、领导干部在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的,应视具体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如下处理:

(1)对因政治思想素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评为不称职的,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诫免谈话,个人写出整改措施,第二年考核仍然不称职的,向同级班子书面通报考核结果,个人在班子成员会上进行深刻自查,作出整改承诺;第三年考核连续不称职,免除职务;

(2)对有一定工作能力,而因某些个人不可克服的客观因素影响评为不称职的,调整职务;

(3)对不胜任领导职务或因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造成恶劣影响评为不称职的干部,予以降职或免职。

6、领导班子被评为不称职的,领导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领导班子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党政主要领导应降级使用或免职。

7、考核中发现领导干部有违纪问题的,由考核组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考核工作结束后,领导干部综合评价材料交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存入本人档案。

七、考核的管理

1、平时考核和任职前的考核,按照领导分工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2、年度考核同年度目标考核一并安排进行,实行部门分工负责,由考核办具体组织实施。市委办公室负责党群部门和纪检委的考核;人事局党组负责政府部门的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党组负责市政府派出机构的考核;市委组织部负责各县区的考核;人大、政协党组分别负责其机关考核;政法委负责公、法、检的考核;市委统战部负责派和工商联的考核;市委办、政府办进行交叉考核。县级事业单位属政府序列的由人事局负责考核,属市委序列的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考核。考核结束后,各组将考核结果交市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八、考核的纪检与监督

1、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实行考核责任制,考核人员和考核组长要在考核材料上签名,对考核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2、考核工作实行亲属回避和其它必要的回避。

3、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考核,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反映有关情况。

4、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客观、负责地向考核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

5、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

(2)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

(3)不准泄露属于考核机密的内容和情况;

(4)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5)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6)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

(7)不准弄虚作假,向考核组提供虚假数据;

(8)不准对反映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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