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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员安全生产工作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2 15:05:30

营销员安全生产工作

营销员安全生产工作篇(1)

【关键词】稽查管理;管理策略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电力方面的需求迅速增长,致使电力工业面对巨大的供电压力。但是在巨大用电压力下,电力工业同时也面对重大的发展机遇,电力企业开拓和建设了电力的供应,极大地拓宽了电力市场。

1.电力营销稽查的缘由

对当前电力企业的营销过程进行良好的质量监督, 可以极大限度的避免电力营销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同时也可以极大提升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等,所谓营销稽查就是电力营销的一个切入点。

在电力营销工作中极,营销稽查工作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该环节的工作内容直接影响了电力企业的形象和利益,同时对用电客户自身的利益也产生直接的影响。最大限度的避免电力营销中产生的误差, 防止出现较大的经济损失。

2.电力营销稽查管理中应注意的安全生产问题

2.1 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不高

电力生产单位的管理者安全保障意识较低,没有意识到安全生产电力对企业自身发展的重要影响,进而使企业缺乏安全生产的企业文化。企业的管理者缺乏安全生产意识不仅会对基层人员形成安全意识产生影响,而且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的力度也会产生影响。在电力的生产、检查和维修过程中,由于操作人员缺乏安全生产意识,以及安全组织的措施不能落实到位,时常会出现安全工器具使用不当、违背操作常规等现象,最终导致电力生产过程中出现电网设备的损坏和人员伤亡的事故。

2.2 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由于部分电力企业的管理者仍然处于借助运动来管理企业和建设经济的阶段,缺乏利用事前控制来防止发生事故的认识,导致电力单位会忽略日常工作的管理,只注重对大规模作业的管理。企业记录设备的档案缺乏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对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结果报告等材料的保管不认真,都会对设备的应用和管理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同时,企业对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很混乱,许多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都有一定的质量问题,企业缺乏对安全工器具进行定期检修的意识,很多工器具都没有进行定期检修,或者是没有依据要求进行设备的正常周期检修、试验工作,大量已损坏的工器具仍在使用,从而导致一些本可以避免的安全事故。

2.3 营销稽查管理水平较低

电力营销稽查过程中,只是走形式的问题非常严重,营销稽查并没有闭环管理模式的概念。在完整地对某些单位进行稽查工作后, 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未没有或只是简单敷衍地进行限定整改,更没有对其应该达到的效果进行跟踪并反复调查;同时对稽查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常不会去及时总结分析,寻找问题根源,找到规范整改的方案,而只是采取默许、不给予理睬的态度,以致此类问题仍然长期存在。

2.4 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

虽然大部分的电力单位都有一套明确安全生产职责的安全生产制度,但是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职责仍然只是口头上说说,并没有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企业的管理者基本都在管理事务性的工作,从而忽略了对安全生产问题的管理,对电力在生产过程中会出现的安全问题缺乏了解,也就没有制定应对安全生产问题的措施。还有,在发生生产事故时,相关人员上报的内容不够详尽,对事故发生的根本性原因、各自的责任以及从中吸取到的教训都介绍得不清楚,并没有认真分析已经发生的事故,而且也没有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安全职责不能落实到位,导致专业人员无法掌握电力安全生产的细节,无法做到心中有数。因此,专业人员无法有效的指挥基层作业人员进行电力生产作业,而基层工作人员又缺乏对电力生产的责任心,常常会忽略生产作业中的细节,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3.电力营销稽查措施

3.1 设立稽查电费账务计算专项和电能计量专项

根据电力使用情况制定合理计划方案,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定期对电费账务负债资产科目进行核查,财务收款营销支出明细及分账和总账的对照核对也应该核对详细,并核算用户实际收费余额和电力营销相符情况,实现稽查电费账务计算专项的设立。

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电能计量进行定期的专项稽查,对违规违法电能计量装置进行核查,在电费结算数据准确的前提上,核算电能计量中互感器和倍率是否符合的情况,实现电力营销的电能计量核算专项的设立。

3.2 完善日常管理制度

增强对生产工器具的管理,根据要求及时处理那些不合格、损害较大和已到报废期的工器具,避免因生产工器具不合格而带来的安全隐患。在管理和检查电力安全生产的工器具时,要统计并管理好报废的工具、各类的耗材以及维修完整后的记录于册,以便随时查看电力系统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同时,对设备检修记录、试验报告等材料也要加强管理,提升材料管理人员的素质,使他们规范、准确、及时地记录设备档案。

3.3 设立稽查电力营销管理专项

加大电费计算工作稽查力度,对电费计算当中出现的电费电量退补、指针修改等工作进行严格控制,从根本上实现电力营销管理的规范化,实现电力营销管理规范化的专项稽查。

在当前电力营销实际运行的环境下,电力企业的管理运营及规模等总体环境都在不断的改革发展,电力营销稽查也应该跟上改革的步伐,并不断进步,以适应电力营销及电力企业发展的节奏,完善稽查工作管理措施,发挥各自的作用。这给电力营销服务质量及电力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在电力营销稽查工作中,相关人员必须根据当前时间地点,并结合实际电力环境,采取高服务质量并且有力的监管等有效的稽查管理措施,真正使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变成电力营销工作的坚实保障。

4.电力营销稽查管理思路

4.1 规范管理内容

作为电力营销中较为专业的工作,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具有其特性及不同的要求。在整个电力营销及电力企业运行中,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并不是独立运作的。保证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的正常实施,有效地进行管理监管。

4.2 完善管理制度

当前电力营销稽查管理制度并不完善,还存在诸多得漏洞,进一步完善电力营销稽查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及标准等监督管理体制,确保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业务管理时依照规章制度,促进电力营销稽查的总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4.3 建立健全管理模式

电力营销稽查是营销部门管理职能上的一种有效拓展。电力营销稽查工作中应建立一种集电费计算,电价监管及稽查于一体的全方位的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以实现对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全过程中的检查以及监督。

4.4 电力营销稽查管理创新

在社会高速发展,时代不断进步的同时,每个行业都在面临一个信息爆炸的信息化时代环境,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电力企业的营销稽查管理模式需要适应时代,并具备创新开拓精神,努力弥补出现的问题,完善自身稽查管理体系,创新引进并应用先进的稽查管理技术手段,对电力营销稽查管理在电力营销上的保障作用不断提升。

5.结束语

电力营销稽查是电力营销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可以促进电力企业为用电用户提供更完善更优质的服务。电营销稽查工作的好坏决定了电力企业在营销管理工作中能否有效的为广大电力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实现电力营销工作的全面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电力营销稽查工作效率。加强用电稽查可以有效降低业务的差错,可以提高电力服务质量,有利于电力企业塑造并提升公众形象。

参考文献

营销员安全生产工作篇(2)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和提高,逐步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成为生产安全、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现代化企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上消除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案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健全完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机制。县公安、安监、质监、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以下简称“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牵头,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打非”行动,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

(二)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行为。对组织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进出口烟花爆竹的单位或者个人,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依法予以取缔,并追根溯源,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对因“打非”工作职责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引发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

(一)严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行政许可审查。企业各项安全设施必须达到《烟花爆竹工程设计规范(gb50161-2009)》要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符合《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1号)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申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安全改造。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逐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新、改、扩企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工房库房安全距离、避雷设施、人体静电消除设施及消防设施必要到《烟花爆竹工程设计规范(gb50161-2009)》要求。

(三)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要把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结合起来,按照各自职责对企业进行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生产经营企业要对照国家标准进行自查自改,逐一制订整改实施方案,逐项列出具体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四)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企业把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分解落实到每个车间、班组和个人,加强企业安全员的巡查工作,建立安全员巡查记录。落实安全员安全指标和责任,并根据巡查记录实施企业内部车间、班组和操作者个人安全奖惩。杜绝“三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和随意改变工房用途)等违规行为。

(五)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和包装标识管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须按照有关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规范产品包装,对药量、等级、生产日期、燃放要求等作出完整清晰的标志标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从其他生产经营企业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后加贴本企业的标识进行销售。对不符合产品包装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经营批发企业不得经营销售。

(六)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监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认真复查,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安全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相关处理工作。努力实现质量检验工作对所有合法生产企业全面覆盖、对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全面覆盖。

五、规范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

(一)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准入。合理布局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点。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企业和经营者,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才能核发营业执照。对已被取消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经营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取消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登记注册或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完善烟花爆竹购销合同制度。企业在买卖烟花爆竹时须签订书面购销合同,并认真查验相关资质,严禁销售、购买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不得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对购销非法烟花爆竹和超范围经营的,依法从严处理。

(三)加强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完善购买、销售登记制度,登记记录至少要保存两年备查。对礼花弹的生产、销售、运输、燃放、进出口流向实施有效监管,并逐步实现对所有烟花爆竹产品和黑火药、引火线及重要危险性原材料流向的信息化监管。企业要建立产品购销流向登记台账,禁止购销不符合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凡存储或销售包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监管、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从严处理;对不能说明来源的不符合包装标准的烟花爆竹,按经销非法烟花爆竹论处。

六、加强运输和出口环节的安全管理

(一)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管理制度。凡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须持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县公安部门在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时,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时限、条件等,严格审查托运人提交的材料,查验供货单位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烟花爆竹时,须持有相关许可证件备查。一般省内运输烟花爆竹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5日,省外运输烟花爆竹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10日。烟花爆竹运输到达目的地3日内,收货人应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公安部门核销。凡道路运输黑火药和含药的烟花爆竹半成品,以及跨省运输黑火药、引火线的,一律不得开具运输许可证。严格控制运输黑火药数量,办理单次运输黑火药必须限定在5吨以下。对申请办理跨省运输烟花爆竹许可的,要严格查验申请人是否持有与合法生产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防止外省假冒劣质烟花爆竹进入我县。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二)加强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和相关人员管理。道路运输烟花爆竹,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并加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实行运输全过程监控。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资格证明。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对管理松懈、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取消其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各级公安部门要严格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运输资质审查,以此作为审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的前置条件。重点检查车辆是否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烟花爆竹的装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规范;烟花爆竹运输车辆是否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格执行营运车辆定期维护和二级维护竣工检验制度,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技术性能的检测和维护,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行驶。注重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车况和驾驶人员的教育检查,防范运输车辆因设备老化、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辆超速行驶等原因引发爆炸等事故。

(三)严格防范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公安交管、治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传统村落、烟花爆竹从业聚集区等道路出入口的检查,全力查堵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和人员,严防烟花爆竹跨地区非法流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产销旺季道路运输活动的监督力度,严格查验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件和许可事项。对未经许可的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和违反运输许可事项、违反国家危险物品道路运输安全要求的行为,严格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严厉打击非法夹带、贩运烟花爆竹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监督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加强重要时段旅客携带行李和包裹托运的安全检查,确保“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易燃、易爆、易腐蚀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车辆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签字审核不出站)落到实处,防止因非法夹带、贩运烟花爆竹引发安全事故。公交车在重要时段每车须配备安全员,加强对可疑人员和行包的安全检查,杜绝携带烟花爆竹乘车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燃放环节的安全管理

(一)严格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审批。公安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24284-2009)》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ga898-2010)》、《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格条件及管理(ga899-2010)》规定,依法加强燃放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对申请举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均须经省烟花爆竹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的安全评估,以专家组签字的评估报告作为许可焰火燃放活动的重要依据。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交通疏导、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随时处置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燃放安全。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所需烟花爆竹的临时存放场所须符合安全规定,并尽量缩短存放时间。对违法违规燃放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二)加强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中小学校教育等手段广泛宣传有关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燃放常识等,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八、切实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监督责任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建设完善安全防护屏障、防雷防火防静电等重要安全设施,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严禁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严禁分包转包企业或生产线,严禁使用童工和学生,严禁使用残疾、智障人员从事危险工序作业。强化危险生产工序持证上岗制度,杜绝“一证多厂”和擅自以转包、倒卖、出租等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违规行为。

(二)明确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县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审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销售许可证,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严查“三超一改”和“三违”现象,继续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整治工作,调查处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县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包括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质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管理,包括监督抽查烟花爆竹的质量和包装标识,定期对烟花爆竹质量进行抽查检测。

县工商部门根据安监部门发放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加大对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无证照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产品、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的打击力度行为和经营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

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的审查。

各乡镇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负责,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开展排查,坚决打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活动,严肃查处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烟花爆竹的行为。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发动全社会对非法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切实加大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检查力度,防止以家庭作坊形式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对涉嫌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的违法案件要依法严肃查处。

营销员安全生产工作篇(3)

房地产企业对市场营销理念的误解

一、将房地产企业的市场营销全部归结为销售部门的责任。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背景下,传统的营销理念在很大程度上是不能满足当前现状的,营销理念就是如此。传统的营销理念将销售责任全部归结为销售部门,销售部门负责企业的销售,其他部门对此不闻不问。现代的营销理念则完全不同,销售已不再仅仅是销售部门的责任,销售作为房地产企业的生命线环节,关系到企业的存亡,因此,销售是每名员工、每个环节的任务与责任,必须在房地产企业中建立全员销售的理念,使每名企业员工都成为企业的销售人员,抓住任何市场机会,创造市场份额。

二、房地产市场营销就是楼盘促销。在很多的社会人士看来,房地产企业的市场营销就是简单的楼盘促销,这种思想在广大的房地产企业中也是普遍存在的,这种观点在很大程度上误读了市场营销的概念,没有建立对房地产市场营销的科学概念。营销是指企业有计划、有目的的运用各种手段与方法进行科学的运营,以达到增加销售份额,增强销售效果的策略。营销在很大程度上指企业与顾客之间的信息交流,企业尽力让顾客了解更多的销售信息,从而为做出决策打下基础,房地产企业的市场营销就是通过政策的宣读实现对顾客的心理干预,从而使消费者倾向于自身企业,达到市场营销的目的。

很多企业对市场营销存在着很大的误区,将房地产企业的市场营销认为是简单的市场促销,从而导致在营销时不能采取有效的营销手段,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将营销的重点全部放在了商品的销售之上,将营销与促销混为一谈,大大降低了市场营销的效果。再者,由于企业将营销与促销混为一谈,这就导致了企业不能顺利进行相关的促销活动,促销就不能真正发挥作用,真正意义的促销就被大大的忽视了,从而导致企业在竞争中出于被动的地位。

三、对市场定位不够清晰。在很多的房地产企业中,企业不能充分的进行自身实力分析,不能对自身的实际情况有一个准确的了解与把握,造成了企业在市场竞争时不能准确的市场定位,不能给自身一个科学的定位,从而导致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迷失了自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竞争的环节与元素存在于任何的角落,企业必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使其在竞争中形成良好的企业信誉,这对于企业赢得竞争,实现营销目标有着重要意义。

房地产企业市场营销的策略

一、树立全员营销的理念。房地产企业在我国都是基础性的行业,对于国计民生有着重要的意义,受到国家的保护,这就造成了企业前进的动力不足,员工营销概念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企业也不会永久的受到政策的保障。如何靠自身的实力来实现企业的发展是未来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机制下,房地产企业会面临更多的竞争,这就要求企业树立全员皆兵的营销意识。将企业的发展同员工自身相联系,转变传统的身份,实现房地产企业由买方向卖方的转变。在市场的竞争中遵循价值规律,以用户为中心,建立全新的营销理念。

二、充分利用网络的媒介作用,实现网络营销。当前是信息时代的社会,社会各个方面无不渗透着信息网络的身影,在这种网络背景下,适应网络发展的需求,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网络市场营销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新的市场份额有着重要的意义。信息网络技术已对社会的各个方面有了强有力的渗透,信息的共享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这就给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如何利用网络的媒介实现企业的发展对于房地产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这就要求企业不断重视网络的力量,加强企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与教育,使其掌握最新的技术,并将这种技术充分的应用到房地产的开发与营销当中,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强劲的动力。

营销员安全生产工作篇(4)

根据国际直销协会的定义,直销(Direct Selling)指的是人对人地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或者服务,不需通过固定零售店铺销售的销售方式。(如下图)

事实上,直销的发展一直在被人们广泛关注着。

1.直销因其扁平化的营销方式能够极大地降低企业的经营费用和运营风险,实现企业利润的相对最大化。在传统营销中,企业拓展市场的第一步一般会投入大量产品广告,以提高知名度,从而帮助销售团队建立初级市场。而通过直销不仅几乎可以免除广告费用的投入,利用自愿自发的营销人员,还可以转嫁运营成本,营销人员的费用只是在实际的销售完成后按业绩提成。另外,每个营销人员在进行销售活动时,需要保有一定库存产品,库存产品实行现金交易,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有效的、最低成本的融资。

2。因为参与直销的各方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所以直销事实上是一种社会营销。直销模式对直销企业和营销人员、顾客来讲都是一种多赢模式。营销人员在顾客由认识产品、了解产品、购买产品、售后服务的整个环节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直销模式有效地调动了营销人员的热情与经营主动性,这是直销制胜的撒手锏。因为直销经营者本身必须成为产品的忠实用户,进而有效锁定相对的消费市场,让每个客户既是消费者又是经营的参与者,鼓励顾客使用产品、研究产品,真正做到自发自动。同时,高品质的产品与企业文化,通过顾客的参与渗入了顾客的思想、家庭之中,通过提供机会让顾客积极参与企业的产品宣传及客户市场拓展行列中,通过利润的回馈,让所有从业人员有效地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手把手、门到门地服务于顾客,更加有效地稳定顾客群体,使顾客成为直销品牌产品的忠实用户。

3。直销模式嫁接电子商务平台,能够真正实现企业e化。在网络经济时代,用电子数据高速、快捷的物流配送搭建商业交易平台,让交易快速、方便、节约资源、解放生产力,让市场无疆界、便利购物,进而有效占有市场,这就是所有企业追求电子商务的本质。借助直销公司的营运专卖店、营业人员的家庭或直销工作室构建的支流点,再加上第三方物流的有效组合,直销企业很容易就能构建了属于自己的“毛细血管化”物流网,形成全国协调一致的有效配送体系。营业人员与优惠顾客大军以及周围的千百万顾客群体,构成的忠实客户体系;有效、固定的营运专卖店的顾客购货保证+所有营销人员“移动的”售后服务终端构成了虚实结合的售后服务体系,真正帮助企业实现e化升级。

安利直销文化解读 帅 萍 葛丽萍

1992年,安利进入中国内地,并沿用一贯直销方式经营。1998年4月21日,我国政府颁发传销禁令,在全国范围内禁止传销。此后,安利也停止了中国直销而改为店铺销售。2000年,安利再次在中国进行直销运作。在短短3年中,安利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和影响力。在安利众多的影响力要素中.最能够吸引我们注意力的恐怕仍然是安利企业文化的魔力。那么,安利企业文化究竟如何运作,才得以将这么一个抽象的管理工具,变成为提高销售绩效的现实呢?安利通过3个要素对员工灌输企业文化

1.洗脑。正如许多安利人感受到的那样:“来安利之前觉得生活缺乏目标,是安利给了我们激情.是安利让我们感受到了生活的乐趣,原来人生可以这么活着。倒不是真的挣了多少钱,而是我们看到了自己明显在进步。”

2.造梦。安利的梦想打造机制一般都包含这样的要素,即选择、情感。进行梦想导入的时候,安利通常不会直接劝说直销人员接受某些想法或左右他们的思想,而是给人充分的选择自由。通常情况下,安利人受到这些富有情感而又熟悉的梦想的激发,会开始变得兴奋并激情四溢。然而,在安利看来,“舒适境地”意味着失败,所以安利梦想打造也是一个循环过程,以此促使其成员不断建立新的目标或者梦想并为之努力。

3.认同。安利文化的融合力促使直销人员将自己看做是组织的有机组织部分,处处以安利人自居,并为之感到骄傲,有些人甚至将安利生活方式当作信仰看待。

梦想反映了每个人过往的经历,打造梦想也必须因人而异。对于大多数安利人而言,他们与安利最直接也是最多的联系来自于上线,上线也因此在安利文化传播中具有关键而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安利文化的传播过程中,他们首先与下线建立良好的关系,取得他们的信任和认同。然后,他们会帮助和指导安利直销人员选择购买合适的书籍和磁带,指导他们适应整个安利体系并学会如何做生意。

除了上线以外,安利还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整体文化传导。为提高感性认识,最常见的方法莫过于邀请成功安利直销人员讲述他们的艰苦历程,以及他们如何在安利一步一步成长并实现自己梦想的过程。

不管是来自于上线还是组织整体,经济和情感上的帮助和赋予,都是安利直销文化最重要的两个特征。在大多数组织当中,人们很难体会到真正的关心,相反更多的是相互竞争,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冷漠无情(下级不敢奢望上级能够给他们帮助,上级所关心的也仅限于下级完成任务的多少和好坏)。但在安利直销体系中,人们都相互关心、互相帮助。难怪许多安利人感叹“安利给人一种家的感觉”。

单纯为销售人员提品知识教育和心理素质培训仅仅能够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至于员工的整体素质、工作热情和对安利的感情则影响甚微。安利文化的魅力正是在专业培训和心理素质培训基础上施加情感影响才真正焕发光彩:让接受过有效培训的销售人员自身内涵和素质有了质的飞跃,对从事安利产品销售的前景有了美好、理性的认识,更使他们觉得安利满足的不仅仅是他们对于物质的渴望,还给了他们事业和精神上的追求。

安利企业文化可以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他们与客户的沟通能力。但要得到直销人员的长期认可,企业还必须具有真正可靠的实力。所谓树有多大,根有多深,安利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在诚信和质量的根基之上。

雅芳决战供应链 肖 强

雅芳目前在中国拥有6000多家产品专卖店和 1500多个专柜,已覆盖国内23个省5个自治区和4个直辖市,这一庞大网络已经成为中国第三大营销网络,仅次于中国邮政和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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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流环节,雅芳自行开发了一套基于因特网的经销商管理系统(简称DRM系统),经销商能利用互联网和DRM系统随时获取产品、价格、促销、培训知识等信息,并通过网络下订单、付款,足不出户完成全套订货流程。

雅芳总公司在确认订单信息并发货后,经销商也能通过DRM查询货物的在途情况,从而有效保证“订单正确率”和”订单满足率”的高实现率。

在物流环节,雅芳取消了原来在各分公司设立的74今大大小小的仓库。在广州、北京、上海、重庆、武汉、沈阳、西安、郑州、乌鲁木齐、哈尔滨、昆明11个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的城市设立了区域顾客服务中心(简称RCSC)。目前,对所有销售终端,雅芳都能保证72小时内“直达配送”,对重点城市已实现48小时送达。

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选择,雅芳很注重物流企业对物流的理解是否与己一致,并选择在配送能力和经验、网络覆盖水平及网上资金安全划转等方面有优势的物流企业。在资金流环节,通过与银行网点的自动链接,雅芳供应链能有效利用网上银行服务实现电子付款,资金可即时到账,大大精简了资金运作的流程。DRM系统还能科学高效地进行信贷管理、账户管理等,并帮助经销商进行资金管理。在改造供应链的同时.雅芳还不断加强新体系中各方对供应链变革的理解,使供应链改造得以顺利、高效的执行。

值得关注的是,一旦直销市场开放,雅芳的信息管理系统将发挥强大的监控功能,充当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的双向沟通渠道。一方面经销商会将所有确切的营运数据,包括销售人员的资料都输入系统,从而使总部对所有经销商的需求和各方面的情况也能了如指掌;另一方面,只要在总部的数据仓库中取样分析,就能评估销售策略是否合理,方便公司随时向经销商提供反馈意见,从而大大增强了对市场的应变能力,加强了对所有经销商的有效监控和管理。雅芳认为,供应链的改造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中国直销市场开放后对供应链管理的要求会更高。

”宅配”是雅芳的下一个目标。那时雅芳的终端可能将由7500多个上升为数万乃至数千万,这个工作量比现阶段大得多,难度也更高。

如新潜龙腾渊

刘为权

翻开如新在中国的发展史,赫然写着:1993年中国大陆勘察之旅;1998年第一阶段开始在中国大陆投资,并购华茂生技于中国大陆的研发实验室; 1999年依据中国法规修正策略计划;2000年购置零售店;2001年如新工厂完工;2002年宣布积极的扩展计划,投资金额在1亿美元以上;2003年1月,如新公司的108家零售店在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地区遍地开花,一向低调的如新以迅猛之势在中国内地市场上正式出镜。

如新企业集团策略性地将其零售专卖店分布在各大城市,以满足这些地方有产品辨识能力的和高薪阶层消费者的需求。同时公司还为固定地点专卖店的店内销售人员提供广泛和持续不断的专业培训,从而保持个人化的销售方式。

从字面上,如新这种”店铺+专职推销人员”的模式和安利采取的“店铺+雇佣推销人员”模式似乎区别不大,而恰恰是”专职”和“雇佣”之间的区别导致了安利与如新在中国经营模式的重大差异。安利的推销人员是为配合转型而出现的。在推广产品的时候,这些推销人员仅仅充当了安利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中介角色。他们并非安利的正式雇员,没有底薪,只是根据销售额来领取报酬和奖金。与安利大相径庭,如新的推销人员是正式员工,他们不仅可以根据自己的销售额领取奖金,而且又有基本工资,甚至享受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福利。

推销人员身份的差异,带来了安利和如新不同的推销方式。如新规定所有的现金交易必须在其开设的专卖店内完成,推销人员不能在店外销售产品。作为中国市场的迟到者,如新没有安利幸运, 1998年的传销禁令让如新不得不放弃自己以往既有的优势。为了适应中国国情,摆脱传销的阴影,如新勇于颠覆自己以往所熟悉擅长的营运模式。凡事有弊就有利,统一的店面、统一的价格、明码标价的经营,使如新有利于做大品牌,最大限度地树立品牌形象,店铺销售的稳定性还能有效地消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基于对产品品质的自信,如新认为,消费者一旦试用了如新的产品,就会喜欢上它。如新发现,因为消费者现在可以在专卖店直接试用体验和选择产品,专卖店对顾客的;中击比起广告更加有效。成立108家专卖店的当年,如新在中国的营业额就达到了3亿元。尝到甜头的如新表示,即使中国直销法出台后允许跨国企业进行直销,如新也不会放弃直营专卖店的销售方式。继2003年108家专卖店的开设,2004年,如新进一步向北京、郑州、沈阳、大连等地拓展,销售额达1亿美元,如新计划 3~4年内,在中国开设500家专卖店。

由于如新公司一向被认为是业绩压力过大的直销公司,而使得很多能力稍差的直销商望而却步,偏高的产品价格又使得消费者犹豫不决,进一步导致直销商的淘汰率一直居高不下。于是,为了在 2005年取得卓越的成绩,如新从2004年年底开始了一系列的改革。2004年12月1日起,如新实施了ARO自动循环购货系统。过去两年,营养品一直没有能正式进入中国内地市场。如新的很多直销商都认为光靠销售个人护肤品则市场空间有限。为解决直销商压力过重的负担,2005年1月份开始,华茂Pharmanex的营养保健品进入内地市场,并配合 ARO计划,将保健品迅速推向市场和消费者。

使用ARO自动循环购货计划的好处;1.无须支付任何费用即可免费加人自动循环购货计划; 2,购货享有5%一10%的额外零售折扣;3.根据自动循环购货计划的承诺金额大小不同,每月将获得10%~20%的产品积分;4.连续使用ARO 6个月后,可获6个月期间最小ARO订单金额50%津贴返还;5.连续使用ARO12个月后可获12个月期间最小ARO订单金额100%津贴返还。

为了配合Pharmanex营养保健品的推广,如新在其所有的专卖店内配置了生物光子扫描仪,免费为客户进行检测,以非侵入性的技术来测量皮肤里的类胡萝卜素浓度,即时得知被测试者的健康状况和抗氧化能力。生物光子仪器可以将以前只能概念化的营养效果数据完全量化,可以让客户更好地知道使用营养品后的身体变化情况。在美国,当推出“生物光子扫描仪”后,如新的营养保健品销售立即增长了近40%。如此看来,”ARO计划+Pharmanex营养保健品+生物光子扫描仪”的组合,将成为如新在2005年雄霸直销市场最稳固的黄金三角。

如新在中国市场的发展可归结为.个人护理品――营养品――网络科技。从目前国内已有的直销公司和未来的行业走势来看,如新无疑是聪明的。因为,分析众多正规直销公司的营业额收入格局,营养品的销售占了绝对的优势。如新在两年的时间里,用个人护理品建立起了无数的营销通道, 2005年开始销售的营养品,这无疑会为如新带来极其丰厚的销售额。将于2007年开放的刚Big Planet (大行星)网络技术,又会加快渠道建设速度和资金回收。

中国巨大的市场造就了如新更为广阔的前景,相比安利,如新正在积极树立品牌宣传的意识。如新计划,以产品销售额的5%作为广告费用,让中国的消费者更加了解如新。不求最好,但求最适,厚积薄发的如新正稳健地大步向前。

《直销法》二直销加速器

屈浩峰

正是出于对以机会导向为特征的大量直销企业行为的深度担忧,中国政府在直销进入中国的15年里,一直没有放松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力度;直销企业为此也长期处于被边缘化的地位,这是大型国际直销企业虽能理解但颇感无奈的事情。经过各界人士积极努力,即将于本年度出台的《直销法》无疑不仅是扫除市场阴云的一股劲风,客观上也为国际直销协会的会员们和中国本土的直销巨头确定名分。《直销法》出台后,国家对于直销的管理一定会越来越规范,灰色地带会越来越少,中国直销必将快步进入以产品为导向的新直销时期。

那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被获得批准进入直销领域,直销领域的竞争将越来越激烈。10家转型企业在1998年到2004年的6年时间里,实际上已经建立起了不同程度的营销队伍、相当的品牌和市场基础。在全国的一、二级城市甚至县级市场,营销人员的队伍已经有相当程度的渗透。安利在全国开设了150多家店铺,仅活跃的营销人员就有18万之多。本土的天狮集团在3年之内培养了300万之众的消费者与销售商队伍。

很明显,直销企业为保持稳健的发展趋势,将继续采用产品导向的直销模式,他们将快速增加产品的品类。实际上每增加一种产品,对这些企业来说就意味着增加一种新的利润,同时也加强了营销队伍的稳定与发展,更增强了市场的稳定性。

而新的直销企业要想利用中国直销市场获得市场的份额与机遇,可能会强调机会模式,在奖金制度上加大比例,吸引甚至从现有的10家企业营销人员中挖人,以快速获取所谓的竞争资本。但正如上述分析,过度的机会导向注定是没有前途的。

政府的监管力度的加强,对于奖金总量和注册资本金的限制,将限制机会导向的直销的发展,推进以产品导向的直销模式的发展,有效地保护直销市场的加速健康,同时对于新进入中国直销市场的企业的快速发展客观上形成相对的制约。

外资直销企业凭借多年的市场经验及培训有素的营销人员,在市场上发展相对比较容易。国内新进的直销企业的发展必须注意机会导向与产品导向的均衡,在大力宣传机会的同时,要同时实施有效的、统一的人员培训战略:以统一的、专业化的产品培训替代随意的夸大的产品宣传,以免造成市场的负面效应;以公司统一的、合理的、层阶性的教育替代各加盟营销人员自发的、单一的、无序的培训;切实贯彻企业的经营理念、文化、价值观,实现营销的整体效应。

直销立法在中国

赵 楠

1990年1月23日,第一家外资直销企业――雅芳在中国登陆,随后,安利、玫琳凯、仙妮蕾德、中山完美等一批直销企业进入。

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传销管理办法》,首次对传销这一营销方式进行比较全面的规定。然而,《传销管理办法》关于单层传销和多层传销的划分标准以及经营审批权的下放,被不法商人利用,产生了新的市场混乱。

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传销禁令。

3个月后的7月21日,国家外经贸部、国内贸易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组成的工作组经过研究,颁布《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455号文件),批准雅芳、安利、玫琳凯等 10家外资直销公司转型运营,特批了安利等几家采用“自设店铺+雇佣推销人员”的保留了直销核心理念的经营模式转型经营。

2001年12月12日中国加入WTO,按照国际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中国政府承诺于2004年开放直销领域的市场。

2004年2月9日,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在中美商务理事会经贸座谈会上宣布:“中国有望于年内制定直销业相关法律。”

2004年9月10日,“直销法规座谈会”在厦门举行。厦门会议后,直销业界都认为直销立法在 2004年年底前出台已咸定局。

2004年年底,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表示,《直销管理条例》初稿已经起草完毕,由于程序原因,直销行业管理的相关立法将稍微延后一段时间出台。

2005年元旦前夕,有媒体曝出消息:“商务部外资司司长胡景岩明确表示,直销法很快就会出台。”其实,直销法规之所以迟迟难以出台,人们心照不宣:难点在于如何区分直销和传销。

但不管有多少复杂和敏感的原因,直销法最终会以一个比较完善和有效的面目出现。

警惕念歪直销经

汪 洋

直销,与传统的销售不同,直销把销售转向一个潜在的静态市场,销售人员根据顾客需要在规定的时间把规定的商品直接送到顾客手中。由于直接销售中生产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活动不经过中间环节,因此就减少了流通过程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消耗及流通过程中商品的损耗。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协议中的承诺,中国政府将于今年颁布《直销法》.年底将全面开放直销。中国大陆将成为全球第三大直销市场,预计从现在开始10年内销售额可望达到800亿人民币的规模。因此,全球主要直销商正在紧锣密鼓做准备,迎接中国直销市场的繁荣。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认为,一旦有了《直销法》就是根治中国直销市场种种痼疾的一剂灵丹妙药,中国直销业从此就走上了金光大道?回答是,还要警惕念歪了直销经。

直销模式存在两种导向:机会导向与产品导向。机会导向的直销强调机会,强调人员倍增所带来的市场倍增,以及市场倍增带来的收入倍增,而对于产品质量,品牌、市场的稳定乏于推动,致使直销的发展偏于人员的发展,甚至出现以“人头费”为特征的非法传销倾向,这也是人们对直销的诟病所在。但说到底直销不过是现代营销因分销渠道的变革而产生的一种营销模式,其最终目的仍然指向产品销售。只有市场真正接受你的产品和品牌,直销才有存在的价值。所以真正规范的直销企业无不采取以产品为导向的直销,着重点在于推广产品的质量、品牌和服务,在确保产品品质的基础上,才是利用人员倍增所带来的市场倍增进一步拓展市场,以获取最大的市场机会。

很显然,机会与产品的不同导向造成了迥然不同的直销,这将给中国未来直销市场带来不同的结果:以产品为导向的直销与电子商务的结合必然引发营销领域里的一场革命。这场革命会深刻地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思维习惯。而以机会为导向的直销只图眼前利益,没有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无异于杀鸡取卵,最终可能败坏直销行业的名声,并将断送整个直销行业的前途。

营销员安全生产工作篇(5)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产品除食品外,还包括食用农产品、药品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

对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有规定的,适用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被吊销许可证照的生产经营者名单;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监督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公众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法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的产品以及有合法标识的产品。

第四条 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违反前款规定,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在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销售自制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比照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的规定,履行建立产品销售台账的义务。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销售者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工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停止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第六条 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应当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明确入场销售者的产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条 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其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法律规定产品必须经过检验方可出口的,应当经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检验合格。

出口产品检验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有关标准、程序、方法进行检验,对其出具的检验证单等负责。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商务、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予以公布。对有良好记录的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简化检验检疫手续。

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逃避产品检验或者弄虚作假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进口产品应当符合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以及我国与出口国(地区)签订的协议规定的检验要求。

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度和质量管理水平以及进口产品风险评估的结果,对进口产品实施分类管理,并对进口产品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进口产品的收货人应当如实记录进口产品流向。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时,可以将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进货人、报检人、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进口产品的进货人、销售者弄虚作假的,由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口产品的报检人、人弄虚作假的,取消报检资格,并处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

第九条 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销售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生产企业和销售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产品、销售者停止销售,对生产企业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对销售者并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统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安全事故;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对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质检、工商和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所在地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依法做好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履行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领导、协调职责,本行政区域内一年多次出现产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第十一条 国务院质检、卫生、农业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尽快制定、修改或者起草相关国家标准,加快建立统一管理、协调配套、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产品标准体系。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产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生产经营者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2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对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遵守强制性标准、法定要求的情况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监督检查记录应当作为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定期考核的内容。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采取措施,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或者减少危害发生,并依照本规定予以处罚:

(一)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取得许可证照或者经过认证后,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

(三)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四)生产者生产产品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

(五)销售者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的;

(六)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不履行本规定的义务的;

(七)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其他有关规定的。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前款规定职责、造成后果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渎职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规定,或者有其他渎职行为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渎职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属于其他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因不立即处理或者推诿造成后果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

第十五条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下列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

(四)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第十六条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对违法行为的情况予以记录并公布;对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生产经营者,吊销许可证照。

第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授予其资质的部门吊销其检验检测资质;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发生产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产品安全事件时,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依照国务院规定信息,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第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本单位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举报电话;对接到的举报,应当及时、完整地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举报的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依法进行核实、处理、答复;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告知举报人。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讯,7月28日《人民日报》)

营销员安全生产工作篇(6)

【关键词】和谐社会 企业社会责任 营销策略

目前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国际标准化组织于2004年启动了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26000的制定工作,全球约120个国家及国际组织的400多名专家参与该标准的制定工作。各家企业也纷纷制订社会责任生产守则,社会责任报告,出现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全球性新趋势。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它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当作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企业社会责任共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良好企业道德标准,包括遵守法律、道德准则等;二是对人的责任,包括员工安全、平等就业等;三是对环境的责任,包括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四是对社会进步的广义贡献,如参与公益事业等。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产生及推广是与整个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密不可分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大众觉悟的提高,企业也从最初的将通过满足市场需求赢取利润作为企业的唯一责任,逐渐发展到不仅要对赢利负责,而且还要对消费者负责、对市场负责,即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越来越深远。

社会责任营销的必要性

在社会责任观念的指引下,企业在营销活动中也逐渐引入了一种新的营销观念,即社会市场营销观念。其核心思想是以保护或提高消费者和社会福利的方式,比竞争者更有效、更有利地向目标市场提供能够满足其需要、欲望和利益的物品或服务。该观念在市场营销观念的基础上,对企业的营销决策提出了更高要求,即关注及履行社会责任,从而也为企业的市场营销战略及活动指出了新的方向—社会责任营销。社会责任营销是企业在产品生产及流通的各环节,以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为己任,以关注及解决一定的社会问题为企业发展的基石,从而追求企业和社会共同的长远和谐发展的一种战略选择。

近年来,我国社会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危机事件频繁发生,代表性的有“奶粉三聚氰胺超标”、“地沟油不断流入餐馆”、“食品添加塑化剂”和“动物饲料添加瘦肉精”等,给公民生命健康带来了重大的损害和影响,严重打击了公众对消费安全的信心。分析这一系列负面现象,不难发现,社会责任的缺失是最主要的原因,当企业的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发生冲突时,一些企业会首先选择前者,忽视或逃避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对于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问题置之不理、麻木不仁,给国家、社会、个人造成重大危害,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如无视自己在社会保障方面应尽的责任,尽量逃避税收以及社保缴费;较少考虑环境保护,将利润建立在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之上;一些企业唯利是图,提供不合格的服务产品或虚假信息,与消费者争利或欺骗消费者;缺乏提供公共产品的意识,对公益事业不管不问或漠不关心;还有一些企业缺乏公平竞争意识等。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营销的作用

一是有利于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企业形象对企业在市场中的兴衰成败有很大影响。企业形象是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中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逐渐被其接受和认同的东西,是企业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因此,企业要想获得成功,必须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个企业,如果依靠制造假冒商品欺骗消费者,最终只能是自毁形象甚至自取灭亡。

二是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内聚力。企业的内聚力状况如何,取决于多种因素,但企业能否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则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因素。从企业内部看,其履行社会责任最根本的就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为员工营造一个安全适宜的工作环境,为每位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企业的管理者必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合理的工作报酬和适当的工作保障,建设先进的企业文化,想尽一切办法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企业还应积极参加社会活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这对吸引员工和投资者也非常重要。据科恩·罗伯公司研究表明,与那些没有参与公益事业的企业相比,积极参加公益事业活动企业的员工对本企业价值观感到骄傲的员工比例要高38%。

三是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是我国经济建设的支柱,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位,它承担着创造社会财富、满足社会需求、促进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责任。虽然从短期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营销可能会导致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但从长期来看,企业开展营销活动不仅仅是为了增加自身的销售业绩,还应该为了增加社会总体财富、履行包括道德责任、慈善责任在内的更高一层的社会责任,促进企业营销活动和社会诚信氛围相融合,为企业创造更有利的外部环境和更多的市场机会,对推动企业的发展壮大和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安定有着其积极作用。

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营销的策略

营销员安全生产工作篇(7)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市场营销机遇;市场营销挑战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之下,市场营销活动较为重要,企业只有创新市场营销方式,规范市场营销行为,并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拓宽营销渠道,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以此增强自身核心竞争能力。

一、大数据时代概述

大数据时代,也就是在网络信息系统逐渐开发与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信息咨询系统,可以帮助企业在市场营销中,获取到更加准确的数据。主要因为大数据中的各类系统参考各行各业的数据形成的组织系y,是企业发展的关键要素。同时,应用大数据各类信息技术,可以推动企业市场营销行为的改革,拓宽信息融合渠道,并对其进行有效更新。大数据的特征就是种类多、容量大、价值高等,可以提升企业市场营销工作效率,因此,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要重视大数据信息技术的应用。

大数据属于一种庞大的数据信息,具有较为良好的信息处理能力与加工能力,大数据与云计算产生直接联系,属于结构化数据,企业将大数据下载到数据库中,并对其进行有效的分析,可以提升市场营销信息分析工作质量,增强其发展效果,减少企业市场营销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达到预期的管理目的。

二、大数据时代下市场营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在大数据时代的推动下,企业的市场营销工作受到双重影响,除了可以提升市场营销工作效率之外,还会出现各类挑战,因此,市场营销管理部门需要全面分析大数据时代下工作情况,充分发挥机遇优势,全面应对挑战问题,提升其工作质量与经济效益。

(一)大数据时代下市场营销机遇分析

在大数据时代之下,市场营销工作面临较多机遇,有利于企业提升自身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首先,在大数据时代之下,企业在开展市场营销活动的时候,可以提升其针对性与合理性,科学应用网络营销理论知识,结合现代化网络营销特点,对各类数据进行搜集与处理,提升自身市场营销分析能力。在此情况下,市场营销人员可以通过信息的处理,全面了解顾客的喜好情况,并针对顾客的分布特点等,制定完善的市场营销战略方案,创新市场营销服务方式,发挥大数据的应用作用与优势,保证可以为顾客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在提升顾客消费便利性与可靠性的同时,增强市场营销工作的有效性。

其次,在大数据时代中,市场营销部门可以完善顾客服务体系,构建先进的客户服务结构,发挥大数据的应用作用。同时,市场营销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大数据做出精准的定位,提升市场营销工作的准确性,同时,还能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在网络系统中与顾客相互沟通,除了可以提升营销便利性之外,还能通过网络系统了解顾客的真正需求,全面改善自身产品结构,发挥创造优势。同时,市场营销部门在大数据时代之下,可以围绕着精准的营销核心,降低工作成本,提升市场营销工作的合理性,将顾客作为导向,为满足顾客需求创新自身服务方式,进而提升市场营销工作质量。另外,大数据可以为市场营销工作提供多元化的营销渠道,减少产品的流转成本,满足客户对于低价格产品的需求,在此基础上,还能保证企业与顾客的沟通,增强市场营销工作的有效性。对于大数据中的流转与偏好数据而言,市场营销部门可以对其进行逐一的分析,并利用偏好数据提升市场营销工作的精准性,提高企业产品价值。

再次,在大数据时代下,市场营销人员可以利用各类数据信息,实现产品交叉销售。交叉销售,就是在市场中横向开拓营销空间,摒弃传统的单一顾客类型的营销模式,利用创新等方式挖掘更多的顾客,在此期间,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大数据了解顾客的真实需求,并分析顾客的消费特点,保证可以制定完善的产品结构优化与创新模式。同时,市场营销工作人员可以针对消费交易数据开展处理工作,明确消费者的各类行为,定期发送产品,保证可以满足现代化信息技术市场营销的及时性与可靠性要求,在交叉销售的情况下,丰富市场营销工作模式。

最后,市场营销部门可以借助大数据与客户维持长期的合作关系。主要因为在大数据时代之下,市场营销部门可以快速获取市场份额信息,并针对企业自身竞争力,全面开拓市场营销渠道。同时,为了留住客户,市场营销部门需要正确处理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发挥信息采集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的作用,制定完善的顾客销售服务沟通模式,要求市场营销工作人员以正确的态度与客户沟通,及时发现客户存在的疑问,并快速为其解答,满足客户需求。市场营销部门还要制定个性化的服务体系,针对老客户的维系建立相关服务机制,要求工作人员可以利用各类工作方式维系老客户群体,避免出现客户流失的现象。对于新客户而言,市场营销工作人员要全面分析新客户的需求,并采取有效措施满足其需求,以增强顾客对于营销服务的满意度,使其可以对企业产生一定的信任度,以此提升市场营销工作质量。另外,市场营销部门需要重视客户群体,针对客户群体完善营销服务功能,在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况下,不会损失企业的利益,达到互利互赢的目的。

(二)大数据时代下市场营销面临的挑战

在大数据时代下,虽然市场营销工作迎来较多发展机遇,但是,还是存在较多的挑战,需要市场营销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处理。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垃圾信息的挑战与处理措施。由于大数据中存在的信息较为复杂,在实际应用中,难以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进行管理,导致企业受到不准确客户信息的影响,无法提升市场营销方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同时,在大数据时代之下,原本的商业环境也会变得更加复杂,市场营销部门一旦不能利用技术对客户信息进行保障性处理,将会导致出现数据分析问题,甚至会出现传统信息爆炸问题。因此,企业市场营销人员需要对其进行仔细的分析,排除一些垃圾信息,减少大数据中的传统理论模式,创造出属于市场营销部门的特有管理体系,以此提升企业市场营销工作质量。

第二,技术学习成本挑战与措施。由于市场营销部门在应用大数据各类技术的时候,会学习新技术知识,导致出现较大的成本支出,同时,顾客的产品购买方式有所改变,市场营销部门需要减少拜访营销方式,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满足顾客的需求,这也就表明市场营销部门需要培训具有数据分析与处理能力的人才,会增加市场营销模式的创新成本,难以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在培训人才的时候,要结合大数据时代下的市场营销培训成本问题,聘用高素质技术人才,减少培训成本,同时,还要从各个渠道获取技术人才培训资金,要求企业重视技术人才培训工作,并给予足够的培训资金,使其可以在短时间之内培训出数据处理与分析的技术人才,保证市场营销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减少大数据应用问题。

第三,信息传输安全挑战与应对措施。在大数据时代下,网络信息技术的安全性是主要问题之一,市场营销部门在应用计算机设备与信息技术的过程中,很容易受到一些不法分子的侵入或攻击,影响市场营销数据信息的安全性,难以提升市场营销工作质量,甚至会降低市场营销数据分析工作有效性。同时,部分市场营销部门还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营销观念,不能利用先进技术控制信息数据的安全性与可靠性,难以提升其工作质量,甚至会导致有价值的数据信息被盗取,部分客户在消费之后,会出现资料信息泄露的现象,影响着企业的信誉度。在此情况下,为了保证市场营销数据信息与顾客资料的安全性,相关部门必须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利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对市场营销机制进行处理,保证网络系统不会被不法分子侵入,同时,还要树立正确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观念,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保证每个工作人员都能意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在实际工作中利用先进的安全防护措施开展相关工作,减少其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问题。

三、大数据时代下市场营销措施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企业必须要制定完善的市场营销方式的完善,保证可以提升市场营销工作质量。

首先,需要制定交叉营销制度。企业在市场营销的过程中,必须要制定交叉营销制度,采取产品组合方式对其进行处理。一方面,可以建设在线电子商务系统,通过大数据挖掘更多的消费者购物车信息,保证可以分析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总结商品购买规律,保证可以为市场营销部门提供决策数据。同时,市场营销部门需要制定优化式的营销体系,做好市场营销规划工作,拓宽营销渠道,降低工作成本,提升其工作质量。

其次,控制营销渠道拓展成本。企业市场营销部门需要根据大数据应用要求,对营销渠道的拓宽市场营销渠道,并对其成本进行控制。例如:在拓宽渠道的时候,市场营销部门需要制定完善的营销成本控制方案,控制成本。同时,市场营销部门需要合理应用大数据技术,全面挖掘网络中的额各类信息,并对营销渠道进行规划,开发新的客户资源,整合各类产业链,以此优化企业市场营销结构。

最后,制定完善的市场营销结构。企业在市场营销的过程中,必须要打破传统营销方式的局限性,明确消费者的各类需求,并利用科学的营销方式对其进行处理,合理调整市场营销结构,创新企业的市场营销方式,保证可以满足企业的各类需求。同时,企业市场营销部门需要根据消费者的网购习惯,为消费者树立正确的个人保护意识,保证消费者的数据安全性,同时,还要引导消费者将浏览记录信息数据共享给商家,保证市场营销人员可以更好地分析数据,促进企业营销市场的稳定发展。另外,企业市场营销部门需要全面分析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自身市场营销行为,利用科学的方式对其进行处理,以此提升市场营销工作的合法性。

结语

在大数据时代下,市场营销管理部门面临着较多的机遇与挑战,相关管理人员必须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积极应对大数据时代下的挑战,优化各类信息系统,制定针对性的销售方案,满足客户对于服务与产品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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