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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社会实践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6 16:02:29

地产社会实践总结

地产社会实践总结篇(1)

一、活动主题:

迎奥运,颂盛世,献爱心,建新村

二、活动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改革开放30周年、20xx北京奥运会、灾后重建等时事热点,坚持以育人为本,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立足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完善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效机制,全面拓展实践途径,充分调动学生的志愿服务热情,创新实践形式,切实增强实践育人效果,促进学生在实践中学知识、长才干、做贡献。

三、主办:四川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

承办:四川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团总支实践部

四、活动方式:

理论宣讲、社会调查、工作实习、学习参观、生产劳动、学术调研、社会服务、科技发明、勤工俭学、志愿服务、挂职锻炼、访谈、图片展览、文艺表演等

五、参考课题:

20xx年,是“奥运年”,又恰逢改革开放30周年,普天同庆。

20xx年,也是“国民经济最困难的一年”,第一季度,经济增速不减、物价上涨、人民币持续升值、出口困难、股市低迷。

20xx年,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政府体制改革、医疗制度改革等将走向深入。

“饮水思源,爱国荣校”,作为农科院校学生,利用我们的知识所学为祖国做贡献,服务社会,是我们的责任。

为了更好指导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我院社会实践领导小组特选取9个社会实践参考课题,作为实践的指引方向,希望实践团队能以此为起点,进行实践活动。

(一)人在奥运年

新北京、新奥运,今年是北京奥运的圆梦之年。而围绕奥运所带来的经济、文化、体育、交通等各方面的影响将日益显现,如何迎接这样的世界盛会,宣传奥运知识,鼓励全民参与,为北京奥运会做出的贡献,是我们当代大学生应当思考的问题。

重点方向指引:

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

迎奥运,文明礼仪伴我行

迎奥运促和谐

迎奥运说英语

奥林匹克精神和常识宣传

社区/乡村奥运会

社区娱乐健身总动员

举例: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

实践方式:社会调查、理论宣讲、文艺表演、访谈、图片展览、体育活动等实践成果总结:可写成实践感想、报告或实践论文等。

(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

20xx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1978年,我们党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从那时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以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和波澜壮阔的创新实践,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新的壮丽史诗,中国人民、社会主义中国、中国共产党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新形势下,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当代大学生能够为改革开放做点什么呢?

重点方向指引:

城乡改革三十年

回眸改革岁月,感受时代变迁

XXX人眼中的改革开放三十年,如:80后眼中的改革开放三十年

XXX市/镇/村的改革之路

三十年前后工资变化

数字看改革

XXX企业改革之路

XXX地区三十年大纪事

“大部门体制”改革

典藏历史(珍贵图片收集、展播)

举例:①浅谈城乡改革之路;

实践方式:社会调查、理论宣讲、报告会、图片展览、文艺表演、访谈等

实践成果总结:可写成实践感想、报告或实践论文等。

②农民眼中的改革开放;

实践方式:社会调查、理论宣讲、访谈、文艺表演等实践成果总结:可写成实践感想、报告或实践论文等。

(三)关注灾区,传递爱心,共建家园

今年的冰雪灾害、汶川地震灾害,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给国家的建设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更给中国人民一个重大的考验。灾区的灾情始终牵动着全国各地人民的心,动医学子理应为抗震救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就灾后所造成的各种可能的问题、状况进行实践活动,用实践行动来支援灾区的灾后重建工作。

重点方向指引:

建立与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灾后灾民心理干预

灾区学生教育

灾后灾民生活现状

灾后恢复生产

自然灾害的预防

自然灾害对灾区环境的影响

举例:浅谈XXX地区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实践方式:社会调查、访谈等实践成果总结:可写成实践报告或实践论文等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系统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社会、怎样建设社会的问题,有着十分重大的理论创新意义。当代大学生作为履行使命、促进和谐的表率,理应积极投身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

重点方向指引:

关注弱势群体(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农民工等)

关注医疗保障问题

关注教育资源的均衡性问题

法律服务与援助

关注农民工子弟上学问题

关注大学生就业问题

关注安全生产问题

关注民生问题

社会主义荣辱观

举例:①在XXX社区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实践方式:社会调查、理论宣讲等实践成果总结:可写成实践感想、报告或实践论文等。

②城市不文明现象调查及对策研究;

实践方式:社会调查、访谈、图片展览等实践成果总结:可写成实践感想、报告或实践论文等。

(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国总体上经济发展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以人为本与构建和谐社会理念深入人心的新形势下,中央作出的又一个重大决策,是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具体化。作为农科院校的大学生,将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怎样以实际行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重点方向指引:

党员“1+1” 科技助农增收服务

农业科技“110”宣传服务

农村发展现状调查

农村义务教育问题

农民医疗保险

农村合作医疗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农村耕地保护

农民权益保护

农民增产增收

发展现代农业

农村环境保护

法制进农村

新农村建设经验

举例:XXX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状及经验(对策)分析;

实践方式:社会调查、生产劳动、挂职锻炼等实践成果总结:可写成实践感想、报告或实践论文等。

(六)学习、宣传和贯彻十七

实践成果总结:可写成实践感想、报告或实践论文等。

②农民眼中的改革开放;

实践方式:社会调查、理论宣讲、访谈、文艺表演等实践成果总结:可写成实践感想、报告或实践论文等。

(三)关注灾区,传递爱心,共建家园

今年的冰雪灾害、汶川地震灾害,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给国家的建设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更给中国人民一个重大的考验。灾区的灾情始终牵动着全国各地人民的心,动医学子理应为抗震救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就灾后所造成的各种可能的问题、状况进行实践活动,用实践行动来支援灾区的灾后重建工作。

重点方向指引:

建立与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灾后灾民心理干预

灾区学生教育

灾后灾民生活现状

灾后恢复生产

自然灾害的预防

自然灾害对灾区环境的影响

举例:浅谈XXX地区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实践方式:社会调查、访谈等实践成果总结:可写成实践报告或实践论文等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系统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社会、怎样建设社会的问题,有着十分重大的理论创新意义。当代大学生作为履行使命、促进和谐的表率,理应积极投身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

重点方向指引:

关注弱势群体(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农民工等)

关注医疗保障问题

关注教育资源的均衡性问题

法律服务与援助

关注农民工子弟上学问题

关注大学生就业问题

关注安全生产问题

关注民生问题

社会主义荣辱观

举例:①在XXX社区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实践方式:社会调查、理论宣讲等实践成果总结:可写成实践感想、报告或实践论文等。

②城市不文明现象调查及对策研究;

实践方式:社会调查、访谈、图片展览等实践成果总结:可写成实践感想、报告或实践论文等。

(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国总体上经济发展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以人为本与构建和谐社会理念深入人心的新形势下,中央作出的又一个重大决策,是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具体化。作为农科院校的大学生,将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怎样以实际行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重点方向指引:

党员“1+1” 科技助农增收服务

农业科技“110”宣传服务

农村发展现状调查

农村义务教育问题

农民医疗保险

农村合作医疗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农村耕地保护

农民权益保护

农民增产增收

发展现代农业

农村环境保护

法制进农村

新农村建设经验

举例:XXX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状及经验(对策)分析;

实践方式:社会调查、生产劳动、挂职锻炼等实践成果总结:可写成实践感想、报告或实践论文等。

(六)学习、宣传和贯彻十七

社会。

重点方向指引:

奥运志愿者服务

义务支教活动

街道社区服务

捐建乡村书屋

举例:捐建乡村书屋

实践方式: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等实践成果总结:可写成实践报告或实践论文等。

(十)其他主题(各分队自理)

四、活动相关安排

(一)交流会暨启动仪式

时 间:6月2日 内 容:团总支实践部将于20xx年6月2日举行社会实践交流会暨启动仪式;邀请高年级同学进行社会实践经验交流,实践部主要介绍本次社会实践的课题、流程与学院相关安排。

(二)小班召开社会实践主题班会

时 间:6月3、4、5日

地 点:各小班自定

内 容:各小班召开社会实践宣传动员会,由实践部派专人辅导。

(三)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或论文展示

时 间:6月6日、6月底 (两次)

地 点:12教会议室

内 容: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或论文展示,以及实践部现场答疑。

(四)实践分队申报

时 间:6月2日-13日

地 点:团总支办公室

内 容:各团队自行组队,参考本年度学院实践课题确定分队项目,联系指导老师与实践地点,并填写“动物医学院20xx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填写后交于团总支办公室。

(五)社会实践双选会

时 间:6月中下旬

地 点:待定

内 容:分队进行室外宣传及招募队员。

(六)队长培训会

时 间:6月下旬

地 点:12教会议室

内 容:针对社会实践各分队管理、宣传报道、队员安全以及注意事项等进行相关培训。

(七)分队实践筹备

时 间: 6月下旬——7月中上旬出发前

地 点:各分队自定

内 容:各分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前期实践材料的收集和整理,以及到学院团总支办理介绍信和签订安全承诺书等。

(八)出发仪式

时 间:7月中上旬

地 点:待定

内 容:举行动物医学院20xx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出发仪式。

(九)开展社会实践

各团队根据计划自行奔赴实践地开展活动。各指导老师要及时对所指导的团队的实践情况进行指导,确保实践团队安全顺利完成实践,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院团总支联系。

在实践开展期间,要求各实践团队收集相关实践材料,并随时向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网站等媒体提交通讯报道、实践成果和实践感言,并及时反馈团队实践信息。

(十)总结工作

时 间:9月上旬

地 点:待定

开学报到注册时,各同学提交社会实践登记表,并按学院时间安排将社会实践论文或报告的电子版及书面稿及时上交至学院团总支实践部。社会实践论文或报告书写详情见“动物医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撰写规范”。

(十一)评奖表彰

时 间:9月中下旬

地 点:待定

内 容:团总支实践部将根据各团队申报奖项和总结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获奖名单,举行表彰大会。详细请见《动物医学院20xx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条例》。

注:在暑期社会实践中上述活动的实际时间可能根据实际情况略有调整,详见网站以及有关通知。

注: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动物医学院团总支,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欢迎广大同学提出意见和建议,电 话:2885291;

E-mail:dwyx

地产社会实践总结篇(2)

一 .否定自然辩证法

萨特是从否定自然辩证法开始自己的“人学辩证法”的理论建构的。

萨特认为,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辩证法的理论是一种“把先验的和没有得到证明的辩证法说成自然界的根本规律。” [1] 在他看来, 承认自然界自身存在着普遍的辩证规律是一种完全违背辩证理性的“十足的神学”。他说:“自然辩证法不可能是形而上学之外的任何东西。在实践中发现辩证理性,然后,把它当作无条件的规律投射到自然界,再回到对社会的研究,声称自然的这种难以理解的、非理性规律制约着社会,这一套程序在我们看来是完全的脱轨。” [2]

所以,萨特认为,承认自然辩证法包含着这样一种危险:即妨碍人的主观性和人的自由的发扬。他说,在“现代的马克思主义者”那里,由于坚持自然辩证法的客观实在性而“否认思维本身的全部辩证运动,把思维溶化于普遍的辩证法之中,把人分解在世界之中而把它消除” [3] 。 “这种外在的唯物主义硬使辩证法成为外在性:人的本性脱离了人而寓于一种先验的规律之中,寓于一个超人的自然中,寓于一种从星云开始的历史中,对于这种普遍的辩证法来说,……人类史不过是自然史的特殊化而已” [4]

萨特认为,与“现代的马克思主义”不同,马克思本人把辩证法看作是人的实践的创造物。因为,“如果辩证法作为人的无条件的规律从外面控制人的话,宇宙就变成一个梦。但是,如果我们想象,每个人都随心所欲,而这些分子的冲突又产生大规模的结果,那我们将发现平均数或统计结果,而不是历史的一种发展。所以,在一种意义上,人象臣服于一种敌对力量那样臣服于辩证法,而在另一种意义上,人创造辩证法;如果辩证理性是历史的理性,这个矛盾其本身就必须历史地生存下去,这就意味着人在创造辩证法的范围内被辩证法所控制,又在人被辩证法控制的范围内创造辩证法。” [5]

萨特的主张是:“辩证法应当在许多的人同自然界、同种种‘既定条件’的关系之中和人与人的关系之中被探究。在这里,它会找到作为各种计划彼此冲突的结果的源泉。只有人的计划的种种特点才能说明,这个结果乃是一种新的、具有其本身的意义的实在性,而并非仍然简单是一个平均数。” [6]

因为,在自然界中,各种现象是与自身等同的,它们之间的关系至多也是并列和杂多的关系。所以说自然界是不存在总体的,因而也就没有辩证法可言了。人的实践领域完全不同于自然界,在这个领域中存在着总体的观念。当然,人的实践领域并非处处洋溢着人的自由的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也到处都会遇到物质必然性。不过,这种必然性是与自然界中的机械必然性有着根本区别的辩证必然性。因为,实践领域中的总体观念把物质必然性与人的目的、选择、自由、计划、责任等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客观的和主观的存在都从属于一个总体,是在总体中相互联系着的部分或环节。

萨特批评黑格尔、恩格斯只知道例举出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却未真正理解辩证法。他说,恩格斯“只限于列举辩证法的规律,如果这些规律的每条都不是作为揭示辩证法总体的一个‘侧面’的时候,那么,辩证法的可理解性是不可能出现的。” [7] 在他看来, 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都只能在总体化的意义上来加以理解。比如:否定之否定的问题只有在总体化的范围内才能提出。因为,作为总体化的人的实践就是一个否定和扬弃的过程,人不仅通过实践否定和扬弃对象世界,使对象世界内在化,而且,人同时也通过实践否定和扬弃着自身,使自己外化和物化到对象世界中去,随着实践活动的连续展开和不断延伸,也就具有了否定之否定的性质。同样,对立统一规律也只有在总体化的过程中才有意义。因为,人与对象世界、主体与客体、部分与整体等等的对立统一都是发生在人的实践活动之中的。质变量变是从属于总体化的运动,从量到质和从质到量的变化所表明的正是总体化的内在结构。

萨特把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与客观辩证法混为一谈,认为辩证法是由于黑格尔和马克思研究作为人的领域的社会历史时提出的,是在历史现实的发展规律和对这些历史现实的认识的发展规律中总结概括出来的。因此,辩证法的动力就是人们的总体观念,辩证法的形式也就是人们创造历史现实的实践活动。他把到自然界中去寻找辩证法,看成是一种违背了辩证法的基本精神而进行的“错误的推广”。

二 .“人学辩证法”

萨特所理解的辩证法仅仅是体现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的理性。人在实践活动中认识自然,从而把辩证法导入自然之中,使自然界表现出辩证法的特征。但从本质上讲,辩证法只能是人的知识形态。既使自然科学的某些范例是辩证的,那也只能证明人的理性是辩证的,而不能证明自然本身是辩证的。萨特说:“在辩证法家那里,

辩证法是建立在既与的现实结构,又与我们的实践的结构相关的基本主张上的。我们断言认识过程是辩证的,同时又断言对象 ( 不论它是什么东西 ) 运动本身也是辩证的,而且这种辩证法是同一个东西。把这两种命题拉到一起,它们本身就是一种有组织的知识形式,或者换句话说,它们规定着世界的合理性。” [8]

在历史领域中,也不存在那种象历史背后的神的意志力一样的辩证法,而是历史认识的结果。萨特说:“如果我们不想把辩证法重新变成一种神的法则和形而上学的宿命,那么,它必须来自一个个的个人,而不是来自我所不知道的什么超个人的集合体。” [9]“辩证法如果存在的话,那就只能是总体化过程中许多的个别性所造成的许多具体的总体化的总汇,这就是我所说的辩证法的一元论。因为辩证法乃是总体化的活动,除了由正在进行的总体化所产生的各项法则之外,再也没有别的规律。” [10]

当然,总体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人被社会所总体化;另一方面是社会被个人所总体化。但整个总体化的基础是个人的实践,正是由于个人的实践才产生和保持了人的总体性。因为,人处于历史的中心,是人把散漫的社会历史现象联结成一个总体的,社会的总体化是以每个个人的总体化为前提的,而个人的总体化又是体现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中的。所以,辩证法归根到底就是产生和保持个人总体的方法,要把握辩证法就只有到以个人实践为基础的个人总体化和从个人总体化到社会总体化的进程中去寻找。或者,干脆说辩证法就是实践,是人改变和创造对象、赋予对象以意义,同时实现着人的总体化的活动。

我们知道,萨特终生致力于建构一种“人学”,这种局限于个人视野中的人学自然要把人的内心世界夸大为整个世界。因而,他是不相信人的内心世界之外还会有其他的存在的。

到了写作《辩证理性批判》的时候,由于接触马克思主义而发现了实践范畴,从而找到了个人超越自己的内心世界的途径。这时萨特本可以告别个人的内心体验走上认识客观世界的道路,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他就能在对自然和社会历史的深入研究中取得积极的成就。遗撼的是萨特没有这样做,而是依然囿于个人的目力所能达到的世界范围,站在个人这个圆点上来理解通过实践构成的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世界。这样一来,萨特并没有因为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汲取了实践概念而使他的存在主义有什么长进。因为他的结论还是原来的结论,即只相信人所涉及的世界的真实性,纯粹客观的世界则被划入乌有之乡或者说被划进了假定的领域。

所以,萨特要否认客观的自然辩证法,把辩证法严格地限制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以及个人的实践活动所能涉足其中的领域里,认为只有在这个领域中,辩证法及其规律才是真实的。

由于在人的世界中来考察辩证法,辩证法的全部内容就成了个体的人的自我发展、社会、人的物质界、作为人的自我发展的环境和中介的关系。辩证法的这些内容就是“总体化”,总体化就是辩证法。辩证法是一切总体化所普遍具有的形式,而总体化则是辩证法的普遍法则。要理解辩证法的规律就必须立足于总体化的观点上。萨特认为,一切辩证法的动力都存在于总体观念中,因为只有把各种现象理解成不是孤立地、单纯地出现的,而是在总体的综合统一之中的,辩证法才是可能的。

萨特认为,如果假定人及其对象之外存在着辩证法,那么必然会使辩证法变成不可理解的。相反,以人的总体化为根据,辩证法就获得了可理解性。因此,个人实践的领域就是辩证法的限度,个人的总体化是辩证法可理解性的唯一基础。社会历史是人的客观性领域,但是,由于社会历史是人的总体化的总汇,因而是辩证的。在社会历史中,一切事物现象的辩证性质都取决于它们是否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即是否包含着个体的总体化的作用。所以,人的总体化又是辩证法的最高原则。无论辩证法研究什么问题,其中心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在一切历史现象中认识人的总体化。这样一来,萨特的辩证法就是总体化的辩证法,是对个人总体化的记录和描述。辩证法的学说作为一系列命题的抽象体系,来源于个体的总体化,是对个体的人及其关系世界的整体与部分的多样性的把握,是对个体的人的总体化进程以及个体的人的实践所造成的历史总体化的进程的把握。反过来,辩证法的命题体系又对个体的总体化提供指导,帮助个体的总体化与历史总体化的融合。

萨特承认,把历史作为一个总体加以考察是马克思的最伟大功绩。在马克思之前,历史学家们看不到历史的总体性质,而是陷入到对个别历史事件的分析之中,把历史看作无数个偶然产生和消灭的个别事件的集合。马克思从生产关系出发,发现了历史是建立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和随生产关系的演变而发生变化的总体,从而揭示了历史的总体性。因此,总体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存在的思维的基本范畴。

应当指出,萨特关于马克思发现了建立在生产关系基础上的历史总体的认识是正确的。但是,问题在于萨特对生产关系的理解却不同于马克思,他不是把生产关系理解成人们的具体的物质联系,而是把生产关系看作是个人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中结成的联系。因此,在萨特所理解的生产关系范畴中,我们看不到在特定的生产方式中作为阶级的历史实践主体,而只能发现作为个人的实践主体。萨特在历史中所看到的唯一积极因素就是个体的总体化,而历史本身则是被动的。尽管他把历史理解成使一切个别事件和过程结合成总体的运动,但历史总体却是被构成的总体。因此,历史辩证法也由于沾染上了惰性因素而成为“反辩证法”的领域。所以,辩证法的源泉只存在于作为个体总体化的个人实践之中。也就是说,实践是辩证法的真正王国,而个人的实践则是辩证法的原初的经验。

三 .推衍“历史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认为,个人实践活动的现实性是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物质环境的,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在社会关系中,与社会经济制度的发展相联系的是历史的必然性,历史进程是不依赖于个人的意志和愿望而进行的。同样,个人的实践活动任何时候都是处于既与的物质环境中的。比如,人的实践活动赖以进行的“技术”、“工具”、“机器”等物质条件,都是先前世代人的物化,是作为客观实在摆在人们面前的。面对着这些物化了的客观实在,人的实践活动又不得不一再地重复着物化,即在每一次实践活动中使自己物化。每一个体的总体化都不可能从零开始,人只有在既与的历史总体中才能实现趋向于总体化的努力。

然而,萨特反对强调历史的客观性,认为历史中的人是独一无二的“原子”,历史的必然性恰恰是通过人的自觉活动来实现的。人是历史的主体、创造者。因为,人的实践不仅是对象性的活动,而且是创造对象的活动。在实践活动中,人依据一定的社会条件实现自己个人的计划,创造性地参与劳动过程,使自己存在和创造自己的生活。人的物化所表明的也正是人把对象世界创造性地纳入人的生活,使之成为人的生活的一部分。

人在创造自己的生活的同时创造了历史辩证法。历史是作为人的创造活动的辩证结果而出现的,是作为个人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发生联系的个人之间的结构的演进。所以说,历史的客观性、必然性,即历史的辩证法只不过是个体总体化的规律,它尽管表现出了与个体总体化的矛盾,但却是从属于个体总体化的,或者说是个体总体化的副产品。

人的实践的社会结构的辩证性、人的总体化的历史规律等等宏观视野中的辩证法,都根源于个人的实践。人的实践活动在物质世界中展开,在物质对象中具体化。易言之,人借助于实践活动在物质中使自我客体化,这种客体化一方面是人对自己的舍弃,另一方面又使人所追求的事业在世界上出现,从而在客观世界中重新发现自己。用哲学术语来表述,就是“异化”和“总体化”。萨特认为,实践既是人的异化活动又是人的总体化过程。实践的这种二重性和二重化的运动表明实践本身就是辩证法的原型,社会辩证法、历史辩证法都只不过是实践辩证法的展开。

总体化是客体的主体化。萨特认为,主体的客体化使实践获得惰性,而客体的主体化则使实践的主动性、创造性增强了。因此,实践所具有的客观性成分的多少也就意味着这一实践所具有的惰性的多少。根据这个思路,个人实践是惰性因素最少的实践,因为在个人实践中,人能够充分地意识到他自己的主体性,他的实践活动的每一个步骤都早已在他的谋划中预演过了,他是从未来的角度认识他从事实践的环境、条件的,他是根据他所掌握的现实的可能性来设计他自身的总体化道路的。

与个人实践相反,社会实践则由于自身的客观性而是具有不同程度的惰性因素的惰性实践。因为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以多数人为核心的实践集合体,这个主体本身就是针对个人而言的客观化了的主体。在这个主体中,共同意志使个人的主体性、能动性缩减甚至完全褪化。因此,虽然实践活动也具有个人实践的那种从计划、目的,到手段的选择和目的的实现等等有机模型,但是,它作为集合体的活动却是个人的被动领域,所以说社会实践是惰性实践。

根据萨特的理解,惰性就是实践的消极性,是反映在物质必然性和其他人的意志等等之中的人的主体性的否定因素。因而,惰性因素也是对辩证法的否定。本来,实践是辩证法的源泉,由于实践中包含着惰性因素,实践这个唯一的辩证法王国却包含和孕育着反辩证法的因素,实践的规模和性质直接关系着反辩证法因素的多寡强弱。

在个人实践这个惰性因素最少的领域中,“思维的存在”和“存在的思维”是直接统一的,因而这种实践直接地就是辩证法,或者说是一切辩证法的原型和构成因素,其他的辩证法都是从这种辩证法发展而来和由这种辩证法构成的。因此,萨特把个人实践的辩证法称作“构成的辩证法”。在作为辩证法的最原初的构成因素的“构成的辩证法”之中,物质必然性是从属的因素,是被自由地克服了的因素,是不被人作为“摆脱不了的命运”而加以承受的因素。因而,反辩证法的因素是以隐蔽的形式深埋在辩证法的形式之中的。

在社会实践领域中,由于客观性因素的增强,惰性因素便偷偷地渗入到个人的自由活动中去,腐蚀着实践的创造精神并使其枯萎。客观必然性以外部规律的面目“吞食了全部有计划、有目的的结构”。这种实践作为人们的活动是一种由外部控制的活动,其特征是“积极的被动性”。与那种体现了人的天赋自发的活动的个人实践相比,这种实践是一种“变了形的”、“被歪曲了的”实践。因此,社会实践虽然也处在辩证法的疆域之中,但却是一种“外在的辩证法”或者说是一种被构成的辩证法。在社会实践中,“反辩证法性”和“反实践性”的因素明显化起来,辩证法的王国成了反辩证法的王国。

可见,萨特关于辩证法的思路是把实践设定为一个圆,个人处在这个圆的中心,个人的实践活动包含着辩证法的强力,一旦从紧紧围绕着圆心的个人实践向外层扩展的话,那么距圆心越远辩证法就越稀薄,如果在社会实践中随着辩证法的越来越稀薄而出现了辩证法的否定形态的话那么一旦越出社会历史走到实践领域这个圆之外的自然界,就根本不存在什么辩证法了。所以在萨特那里,否定自然辩证法是顺理成章的。

萨特认为,反辩证法作为辩证法的否定形态,依然是自由的个人活动的无机形式,即与个人活动密不可分的。其实,在个人的实践中反辩证法的因素就贯穿于辩证法的模型之中,但为什么在进入社会实践中之后,反辩证法的因素才演化为惰性因素并损害着社会实践呢?在萨特看来,根本原因是进入社会实践之后,实践活动的各个因素和各个环节都缺乏了对于个人的可把握性和可理解性。由此可见,在萨特那里辩证法一词无非是表示实践的主体性和对于主体的可把握性。哪里能够彰明主体性,哪里就有辩证法;无论哪里,一旦彰明主体性的途径稍有涩滞,辩证法就遭受着惰性的破坏。

萨特把“反辩证法”看作是辩证法名目下的反题。因为,无论是个人实践还是社会实践都无法摆脱物质必然性的惰性因素,相反实践的现实性正是建立在这种必然性之上的,所以,“反辩证法”存在于辩证法内部,是辩证法的环节。在人的总体化过程中,反辩证法的因素是贯穿于始终的,但在每一次实践或每一个阶段的总体化中,反辩证法有一个从隐到显的过程。因此,我们可以在一次次实践中看到,从辩证法到辩证法的反题即反辩证法。这时,辩证法的行程仅仅走了一半,所以必须有新的一次实践出现,作为辩证法与反辩证法的合题。人的总体化就是在这样的否定之否定中不断展开的。

可见,萨特对社会实践充满着怀疑,他根本不愿意去发现社会实践与历史发展之间的联系,而是从个人实践的角度去理解历史的发展。所以当萨特去探讨历史辩证法时,就陷入了所谓“反辩证法”、“构成的辩证法”、“被构成的辩证法”“外在的辩证法”、“惰性的实践”、“反实践性”等等概念的诡辩之中。他引入的概念越多,思想变得也就越加混乱,以至于搞不清什么是历史辩证法。

注 :

[1] [2] [3] [4] [5] [7] [8] [9] [10] 萨特 : 《辩证理性批判》伦敦 1976 年英文版 ,

地产社会实践总结篇(3)

一.否定自然辩证法

萨特是从否定自然辩证法开始自己的“人学辩证法”的理论建构的。

萨特认为,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辩证法的理论是一种“把先验的和没有得到证明的辩证法说成自然界的根本规律。”[1]在他看来,承认自然界自身存在着普遍的辩证规律是一种完全违背辩证理性的“十足的神学”。他说:“自然辩证法不可能是形而上学之外的任何东西。在实践中发现辩证理性,然后,把它当作无条件的规律投射到自然界,再回到对社会的研究,声称自然的这种难以理解的、非理性规律制约着社会,这一套程序在我们看来是完全的脱轨。”[2]

所以,萨特认为,承认自然辩证法包含着这样一种危险:即妨碍人的主观性和人的自由的发扬。他说,在“现代的马克思主义者”那里,由于坚持自然辩证法的客观实在性而“否认思维本身的全部辩证运动,把思维溶化于普遍的辩证法之中,把人分解在世界之中而把它消除”[3]。“这种外在的唯物主义硬使辩证法成为外在性:人的本性脱离了人而寓于一种先验的规律之中,寓于一个超人的自然中,寓于一种从星云开始的历史中,对于这种普遍的辩证法来说,……人类史不过是自然史的特殊化而已”[4]

萨特认为,与“现代的马克思主义”不同,马克思本人把辩证法看作是人的实践的创造物。因为,“如果辩证法作为人的无条件的规律从外面控制人的话,宇宙就变成一个梦。但是,如果我们想象,每个人都随心所欲,而这些分子的冲突又产生大规模的结果,那我们将发现平均数或统计结果,而不是历史的一种发展。所以,在一种意义上,人象臣服于一种敌对力量那样臣服于辩证法,而在另一种意义上,人创造辩证法;如果辩证理性是历史的理性,这个矛盾其本身就必须历史地生存下去,这就意味着人在创造辩证法的范围内被辩证法所控制,又在人被辩证法控制的范围内创造辩证法。”[5]

萨特的主张是:“辩证法应当在许多的人同自然界、同种种‘既定条件’的关系之中和人与人的关系之中被探究。在这里,它会找到作为各种计划彼此冲突的结果的源泉。只有人的计划的种种特点才能说明,这个结果乃是一种新的、具有其本身的意义的实在性,而并非仍然简单是一个平均数。”[6]

因为,在自然界中,各种现象是与自身等同的,它们之间的关系至多也是并列和杂多的关系。所以说自然界是不存在总体的,因而也就没有辩证法可言了。人的实践领域完全不同于自然界,在这个领域中存在着总体的观念。当然,人的实践领域并非处处洋溢着人的自由的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也到处都会遇到物质必然性。不过,这种必然性是与自然界中的机械必然性有着根本区别的辩证必然性。因为,实践领域中的总体观念把物质必然性与人的目的、选择、自由、计划、责任等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客观的和主观的存在都从属于一个总体,是在总体中相互联系着的部分或环节。

萨特批评黑格尔、恩格斯只知道例举出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却未真正理解辩证法。他说,恩格斯“只限于列举辩证法的规律,如果这些规律的每条都不是作为揭示辩证法总体的一个‘侧面’的时候,那么,辩证法的可理解性是不可能出现的。”[7]在他看来,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都只能在总体化的意义上来加以理解。比如:否定之否定的问题只有在总体化的范围内才能提出。因为,作为总体化的人的实践就是一个否定和扬弃的过程,人不仅通过实践否定和扬弃对象世界,使对象世界内在化,而且,人同时也通过实践否定和扬弃着自身,使自己外化和物化到对象世界中去,随着实践活动的连续展开和不断延伸,也就具有了否定之否定的性质。同样,对立统一规律也只有在总体化的过程中才有意义。因为,人与对象世界、主体与客体、部分与整体等等的对立统一都是发生在人的实践活动之中的。质变量变是从属于总体化的运动,从量到质和从质到量的变化所表明的正是总体化的内在结构。

萨特把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与客观辩证法混为一谈,认为辩证法是由于黑格尔和马克思研究作为人的领域的社会历史时提出的,是在历史现实的发展规律和对这些历史现实的认识的发展规律中总结概括出来的。因此,辩证法的动力就是人们的总体观念,辩证法的形式也就是人们创造历史现实的实践活动。他把到自然界中去寻找辩证法,看成是一种违背了辩证法的基本精神而进行的“错误的推广”。

二.“人学辩证法”

萨特所理解的辩证法仅仅是体现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的理性。人在实践活动中认识自然,从而把辩证法导入自然之中,使自然界表现出辩证法的特征。但从本质上讲,辩证法只能是人的知识形态。既使自然科学的某些范例是辩证的,那也只能证明人的理性是辩证的,而不能证明自然本身是辩证的。萨特说:“在辩证法家那里,

辩证法是建立在既与的现实结构,又与我们的实践的结构相关的基本主张上的。我们断言认识过程是辩证的,同时又断言对象(不论它是什么东西)运动本身也是辩证的,而且这种辩证法是同一个东西。把这两种命题拉到一起,它们本身就是一种有组织的知识形式,或者换句话说,它们规定着世界的合理性。”[8]

在历史领域中,也不存在那种象历史背后的神的意志力一样的辩证法,而是历史认识的结果。萨特说:“如果我们不想把辩证法重新变成一种神的法则和形而上学的宿命,那么,它必须来自一个个的个人,而不是来自我所不知道的什么超个人的集合体。”[9]“辩证法如果存在的话,那就只能是总体化过程中许多的个别性所造成的许多具体的总体化的总汇,这就是我所说的辩证法的一元论。因为辩证法乃是总体化的活动,除了由正在进行的总体化所产生的各项法则之外,再也没有别的规律。”[10]

当然,总体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人被社会所总体化;另一方面是社会被个人所总体化。但整个总体化的基础是个人的实践,正是由于个人的实践才产生和保持了人的总体性。因为,人处于历史的中心,是人把散漫的社会历史现象联结成一个总体的,社会的总体化是以每个个人的总体化为前提的,而个人的总体化又是体现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中的。所以,辩证法归根到底就是产生和保持个人总体的方法,要把握辩证法就只有到以个人实践为基础的个人总体化和从个人总体化到社会总体化的进程中去寻找。或者,干脆说辩证法就是实践,是人改变和创造对象、赋予对象以意义,同时实现着人的总体化的活动。

我们知道,萨特终生致力于建构一种“人学”,这种局限于个人视野中的人学自然要把人的内心世界夸大为整个世界。因而,他是不相信人的内心世界之外还会有其他的存在的。

到了写作《辩证理性批判》的时候,由于接触马克思主义而发现了实践范畴,从而找到了个人超越自己的内心世界的途径。这时萨特本可以告别个人的内心体验走上认识客观世界的道路,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他就能在对自然和社会历史的深入研究中取得积极的成就。遗撼的是萨特没有这样做,而是依然囿于个人的目力所能达到的世界范围,站在个人这个圆点上来理解通过实践构成的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世界。这样一来,萨特并没有因为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汲取了实践概念而使他的存在主义有什么长进。因为他的结论还是原来的结论,即只相信人所涉及的世界的真实性,纯粹客观的世界则被划入乌有之乡或者说被划进了假定的领域。

所以,萨特要否认客观的自然辩证法,把辩证法严格地限制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以及个人的实践活动所能涉足其中的领域里,认为只有在这个领域中,辩证法及其规律才是真实的。

由于在人的世界中来考察辩证法,辩证法的全部内容就成了个体的人的自我发展、社会、人的物质界、作为人的自我发展的环境和中介的关系。辩证法的这些内容就是“总体化”,总体化就是辩证法。辩证法是一切总体化所普遍具有的形式,而总体化则是辩证法的普遍法则。要理解辩证法的规律就必须立足于总体化的观点上。萨特认为,一切辩证法的动力都存在于总体观念中,因为只有把各种现象理解成不是孤立地、单纯地出现的,而是在总体的综合统一之中的,辩证法才是可能的。

萨特认为,如果假定人及其对象之外存在着辩证法,那么必然会使辩证法变成不可理解的。相反,以人的总体化为根据,辩证法就获得了可理解性。因此,个人实践的领域就是辩证法的限度,个人的总体化是辩证法可理解性的唯一基础。社会历史是人的客观性领域,但是,由于社会历史是人的总体化的总汇,因而是辩证的。在社会历史中,一切事物现象的辩证性质都取决于它们是否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即是否包含着个体的总体化的作用。所以,人的总体化又是辩证法的最高原则。无论辩证法研究什么问题,其中心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在一切历史现象中认识人的总体化。这样一来,萨特的辩证法就是总体化的辩证法,是对个人总体化的记录和描述。辩证法的学说作为一系列命题的抽象体系,来源于个体的总体化,是对个体的人及其关系世界的整体与部分的多样性的把握,是对个体的人的总体化进程以及个体的人的实践所造成的历史总体化的进程的把握。反过来,辩证法的命题体系又对个体的总体化提供指导,帮助个体的总体化与历史总体化的融合。

萨特承认,把历史作为一个总体加以考察是马克思的最伟大功绩。在马克思之前,历史学家们看不到历史的总体性质,而是陷入到对个别历史事件的分析之中,把历史看作无数个偶然产生和消灭的个别事件的集合。马克思从生产关系出发,发现了历史是建立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和随生产关系的演变而发生变化的总体,从而揭示了历史的总体性。因此,总体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存在的思维的基本范畴。

应当指出,萨特关于马克思发现了建立在生产关系基础上的历史总体的认识是正确的。但是,问题在于萨特对生产关系的理解却不同于马克思,他不是把生产关系理解成人们的具体的物质联系,而是把生产关系看作是个人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中结成的联系。因此,在萨特所理解的生产关系范畴中,我们看不到在特定的生产方式中作为阶级的历史实践主体,而只能发现作为个人的实践主体。萨特在历史中所看到的唯一积极因素就是个体的总体化,而历史本身则是被动的。尽管他把历史理解成使一切个别事件和过程结合成总体的运动,但历史总体却是被构成的总体。因此,历史辩证法也由于沾染上了惰性因素而成为“反辩证法”的领域。所以,辩证法的源泉只存在于作为个体总体化的个人实践之中。也就是说,实践是辩证法的真正王国,而个人的实践则是辩证法的原初的经验。

三.推衍“历史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认为,个人实践活动的现实性是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物质环境的,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在社会关系中,与社会经济制度的发展相联系的是历史的必然性,历史进程是不依赖于个人的意志和愿望而进行的。同样,个人的实践活动任何时候都是处于既与的物质环境中的。比如,人的实践活动赖以进行的“技术”、“工具”、“机器”等物质条件,都是先前世代人的物化,是作为客观实在摆在人们面前的。面对着这些物化了的客观实在,人的实践活动又不得不一再地重复着物化,即在每一次实践活动中使自己物化。每一个体的总体化都不可能从零开始,人只有在既与的历史总体中才能实现趋向于总体化的努力。

然而,萨特反对强调历史的客观性,认为历史中的人是独一无二的“原子”,历史的必然性恰恰是通过人的自觉活动来实现的。人是历史的主体、创造者。因为,人的实践不仅是对象性的活动,而且是创造对象的活动。在实践活动中,人依据一定的社会条件实现自己个人的计划,创造性地参与劳动过程,使自己存在和创造自己的生活。人的物化所表明的也正是人把对象世界创造性地纳入人的生活,使之成为人的生活的一部分。

人在创造自己的生活的同时创造了历史辩证法。历史是作为人的创造活动的辩证结果而出现的,是作为个人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发生联系的个人之间的结构的演进。所以说,历史的客观性、必然性,即历史的辩证法只不过是个体总体化的规律,它尽管表现出了与个体总体化的矛盾,但却是从属于个体总体化的,或者说是个体总体化的副产品。

人的实践的社会结构的辩证性、人的总体化的历史规律等等宏观视野中的辩证法,都根源于个人的实践。人的实践活动在物质世界中展开,在物质对象中具体化。易言之,人借助于实践活动在物质中使自我客体化,这种客体化一方面是人对自己的舍弃,另一方面又使人所追求的事业在世界上出现,从而在客观世界中重新发现自己。用哲学术语来表述,就是“异化”和“总体化”。萨特认为,实践既是人的异化活动又是人的总体化过程。实践的这种二重性和二重化的运动表明实践本身就是辩证法的原型,社会辩证法、历史辩证法都只不过是实践辩证法的展开。

总体化是客体的主体化。萨特认为,主体的客体化使实践获得惰性,而客体的主体化则使实践的主动性、创造性增强了。因此,实践所具有的客观性成分的多少也就意味着这一实践所具有的惰性的多少。根据这个思路,个人实践是惰性因素最少的实践,因为在个人实践中,人能够充分地意识到他自己的主体性,他的实践活动的每一个步骤都早已在他的谋划中预演过了,他是从未来的角度认识他从事实践的环境、条件的,他是根据他所掌握的现实的可能性来设计他自身的总体化道路的。

与个人实践相反,社会实践则由于自身的客观性而是具有不同程度的惰性因素的惰性实践。因为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以多数人为核心的实践集合体,这个主体本身就是针对个人而言的客观化了的主体。在这个主体中,共同意志使个人的主体性、能动性缩减甚至完全褪化。因此,虽然实践活动也具有个人实践的那种从计划、目的,到手段的选择和目的的实现等等有机模型,但是,它作为集合体的活动却是个人的被动领域,所以说社会实践是惰性实践。

根据萨特的理解,惰性就是实践的消极性,是反映在物质必然性和其他人的意志等等之中的人的主体性的否定因素。因而,惰性因素也是对辩证法的否定。本来,实践是辩证法的源泉,由于实践中包含着惰性因素,实践这个唯一的辩证法王国却包含和孕育着反辩证法的因素,实践的规模和性质直接关系着反辩证法因素的多寡强弱。

在个人实践这个惰性因素最少的领域中,“思维的存在”和“存在的思维”是直接统一的,因而这种实践直接地就是辩证法,或者说是一切辩证法的原型和构成因素,其他的辩证法都是从这种辩证法发展而来和由这种辩证法构成的。因此,萨特把个人实践的辩证法称作“构成的辩证法”。在作为辩证法的最原初的构成因素的“构成的辩证法”之中,物质必然性是从属的因素,是被自由地克服了的因素,是不被人作为“摆脱不了的命运”而加以承受的因素。因而,反辩证法的因素是以隐蔽的形式深埋在辩证法的形式之中的。

在社会实践领域中,由于客观性因素的增强,惰性因素便偷偷地渗入到个人的自由活动中去,腐蚀着实践的创造精神并使其枯萎。客观必然性以外部规律的面目“吞食了全部有计划、有目的的结构”。这种实践作为人们的活动是一种由外部控制的活动,其特征是“积极的被动性”。与那种体现了人的天赋自发的活动的个人实践相比,这种实践是一种“变了形的”、“被歪曲了的”实践。因此,社会实践虽然也处在辩证法的疆域之中,但却是一种“外在的辩证法”或者说是一种被构成的辩证法。在社会实践中,“反辩证法性”和“反实践性”的因素明显化起来,辩证法的王国成了反辩证法的王国。

可见,萨特关于辩证法的思路是把实践设定为一个圆,个人处在这个圆的中心,个人的实践活动包含着辩证法的强力,一旦从紧紧围绕着圆心的个人实践向外层扩展的话,那么距圆心越远辩证法就越稀薄,如果在社会实践中随着辩证法的越来越稀薄而出现了辩证法的否定形态的话那么一旦越出社会历史走到实践领域这个圆之外的自然界,就根本不存在什么辩证法了。所以在萨特那里,否定自然辩证法是顺理成章的。

萨特认为,反辩证法作为辩证法的否定形态,依然是自由的个人活动的无机形式,即与个人活动密不可分的。其实,在个人的实践中反辩证法的因素就贯穿于辩证法的模型之中,但为什么在进入社会实践中之后,反辩证法的因素才演化为惰性因素并损害着社会实践呢?在萨特看来,根本原因是进入社会实践之后,实践活动的各个因素和各个环节都缺乏了对于个人的可把握性和可理解性。由此可见,在萨特那里辩证法一词无非是表示实践的主体性和对于主体的可把握性。哪里能够彰明主体性,哪里就有辩证法;无论哪里,一旦彰明主体性的途径稍有涩滞,辩证法就遭受着惰性的破坏。

萨特把“反辩证法”看作是辩证法名目下的反题。因为,无论是个人实践还是社会实践都无法摆脱物质必然性的惰性因素,相反实践的现实性正是建立在这种必然性之上的,所以,“反辩证法”存在于辩证法内部,是辩证法的环节。在人的总体化过程中,反辩证法的因素是贯穿于始终的,但在每一次实践或每一个阶段的总体化中,反辩证法有一个从隐到显的过程。因此,我们可以在一次次实践中看到,从辩证法到辩证法的反题即反辩证法。这时,辩证法的行程仅仅走了一半,所以必须有新的一次实践出现,作为辩证法与反辩证法的合题。人的总体化就是在这样的否定之否定中不断展开的。

可见,萨特对社会实践充满着怀疑,他根本不愿意去发现社会实践与历史发展之间的联系,而是从个人实践的角度去理解历史的发展。所以当萨特去探讨历史辩证法时,就陷入了所谓“反辩证法”、“构成的辩证法”、“被构成的辩证法”“外在的辩证法”、“惰性的实践”、“反实践性”等等概念的诡辩之中。他引入的概念越多,思想变得也就越加混乱,以至于搞不清什么是历史辩证法。

注:

[1][2][3][4][5][7][8][9][10]萨特:《辩证理性批判》伦敦1976年英文版,

地产社会实践总结篇(4)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假期前,院团委向全院广大同学发出了《关于开展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并印发人手一份的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各系学生会(分团委)积极响应、认真落实,根据自身专业特点,确定实践方向,作好动员工作。广大同学都以认真的姿态对待这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热情的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从而锻炼了广大同学的社会交往能力,培养了广大同学的综合能力。

二、紧密结合实际,多形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今年我院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坚持以往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社会实践点的实际情况,各系因地制宜,根据实际需求开展不同的社会实践活动。

(一)从组织形式上看,主要有两种形式:

1.分散活动。其内容丰富多彩,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从区域划分,有农村的、有城市的、有内地、有沿海的;从内容上划分,有希望工程的,有金融保险的,有房地产开发的,有市场营销的,有厂矿、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的,有科技扶贫、文化教育的,有家教、生产劳动的等等。

2.集体组织。组成社会实践小分队,分赴各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今年共派出6个小分队和1个大篷车,他们分别是桂林工学院党员大学生赴河池地区的\\"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电计系赴荔浦县社会实践小分队,旅游学院赴阳朔县社会调查小分队,资环系赴桂林柘木镇社会实践小分队,土木系赴兴安县白石村社会实践小分队,材料系赴三街村社会实践小分队以及由桂林工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组成的文艺大篷车。

(二)从社会实践的类型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1.开展便民服务。各小分队利用当地的圩日在市场上设立家电维修、单车修理、理发等便民服务点,尽己所能,不怕脏、不怕累,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当地群众的称赞和好评,同时也努力实践着青年志愿者的精神。

2.开展文化辅导活动或者是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暑期不仅中小学放假,而且正是夏收农忙时节,中小学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之中,大学生们将这些学生集中起来,对他们进行文化辅导。

3.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如电计系赴荔浦县社会实践小组对荔浦县部分镇、村产业现状进行了调查,来分析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并写出几分调查报告。

4.开展义务劳动,帮助缺少劳动力的军烈属、五保户收割庄稼。下乡期间,正值夏收时节,许多军烈属和五保户因家里缺少劳力,庄稼熟在地里而无人收割,同学们积极帮助这类家庭,为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

5.文艺下乡。由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组成文艺大蓬车到村镇各社会实践基地进行巡回演出,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6.开展大学生勤工俭学活动。不少假期未回家的同学在学院的组织下开展各种各样的勤工助学活动,一方面了解社会,另一方面也解决了自身的生活需要。

7.环境保护。组织学生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进行生态环境调查,宣传倡导环抱观念,治理环境污染,装扮母亲河。

8.考察实践。我院集中部分学生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组成\\"三个代表\\"服务团,赴河池地区开展考察实践活动,加强对党史、革命史的学习和教育,牢固树立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9.开展大学生科技活动。今年全院共确定了大学生科研课题一百多项,为迎接11月份我院的科技活动周,提高我院科技学术水平,各个课题小组纷纷利用假期时间收集数据,抓紧实验。

总之,今年的社会实践的内容是丰富的,形式是多样的,以提交报告的总体情况来看,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有几个特点:(1)社会热点问题调查;(2)结合专业进行社会实践。

三、总结经验,评比表彰

写经验总结、相互交流。提高我院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层次和水平。8月份院团委下发了关于暑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总结的通知。要求各系分团委、学生会在内部交流的基础上,对今年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内容、方式、特点、规模、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对今后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提交一分总结报告。同时,在全院将对表现突出的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比表彰。并要求各系评选出优秀的社会实践报告,召开社会实践交流会,同时,全院共推荐出60多篇不同内容和形式,具有一定层次和水平的社会实践报告。

(四)经验和收获

1.学院各级领导的重视,广大同学的积极参与,是我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得以成功的重要保证。多年来,学院党政领导把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形式,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社会实践,并组成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指导社会实践活动的展开,并把社会实践列入教学计划,形成制度加以保证。全院广大同学自觉把社会实践作为了解社会、接触社会、投身改革、锻炼才干的重要渠道,积极深入生产第一线,体验生活。

地产社会实践总结篇(5)

长期以来,社会实践活动一直被作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跨世纪合格人才的重要途径。2010年暑假我院团委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在全院同学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现将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假期前,院团委向全院广大同学发出了《关于开展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并印发人手一份的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各系学生会(分团委)积极响应、认真落实,根据自身专业特点,确定实践方向,作好动员工作。广大同学都以认真的姿态对待这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热情的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从而锻炼了广大同学的社会交往能力,培养了广大同学的综合能力。

二、紧密结合实际,多形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今年我院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坚持以往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社会实践点的实际情况,各系因地制宜,根据实际需求开展不同的社会实践活动。(一)从组织形式上看,主要有两种形式:1.分散活动。其内容丰富多彩,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从区域划分,有农村的、有城市的、有内地、有沿海的;从内容上划分,有希望工程的,有金融保险的,有房地产开发的,有市场营销的,有厂矿、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的,有科技扶贫、文化教育的,有家教、生产劳动的等等。2.集体组织。组成社会实践小分队,分赴各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今年共派出6个小分队和1个大篷车,他们分别是桂林工学院党员大学生赴河池地区的"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电计系赴荔浦县社会实践小分队,旅游学院赴阳朔县社会调查小分队,资环系赴桂林柘木镇社会实践小分队,土木系赴兴安县白石村社会实践小分队,材料系赴三街村社会实践小分队以及由桂林工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组成的文艺大篷车。(二)从社会实践的类型看,主要有以下几种:1.开展便民服务。各小分队利用当地的圩日在市场上设立家电维修、单车修理、理发等便民服务点,尽己所能,不怕脏、不怕累,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当地群众的称赞和好评,同时也努力实践着青年志愿者的精神。2.开展文化辅导活动或者是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暑期不仅中小学放假,而且正是夏收农忙时节,中小学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之中,大学生们将这些学生集中起来,对他们进行文化辅导。3.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如电计系赴荔浦县社会实践小组对荔浦县部分镇、村产业现状进行了调查,来分析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并写出几分调查报告。4.开展义务劳动,帮助缺少劳动力的军烈属、五保户收割庄稼。下乡期间,正值夏收时节,许多军烈属和五保户因家里缺少劳力,庄稼熟在地里而无人收割,同学们积极帮助这类家庭,为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5.文艺下乡。由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组成文艺大蓬车到村镇各社会实践基地进行巡回演出,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6.开展大学生勤工俭学活动。不少假期未回家的同学在学院的组织下开展各种各样的勤工助学活动,一方面了解社会,另一方面也解决了自身的生活需要。7.环境保护。组织学生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进行生态环境调查,宣传倡导环抱观念,治理环境污染,装扮母亲河。8.考察实践。我院集中部分学生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组成"三个代表"服务团,赴河池地区开展考察实践活动,加强对党史、革命史的学习和教育,牢固树立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9.开展大学生科技活动。今年全院共确定了大学生科研课题一百多项,为迎接11月份我院的科技活动周,提高我院科技学术水平,各个课题小组纷纷利用假期时间收集数据,抓紧实验。总之,今年的社会实践的内容是丰富的,形式是多样的,以提交报告的总体情况来看,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有几个特点:(1)社会热点问题调查;(2)结合专业进行社会实践。

三、总结经验,评比表彰写经验总结、相互交流。提高我院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层次和水平。8月份院团委下发了关于暑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总结的通知。要求各系分团委、学生会在内部交流的基础上,对今年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内容、方式、特点、规模、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对今后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提交一分总结报告。同时,在全院将对表现突出的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比表彰。并要求各系评选出优秀的社会实践报告,召开社会实践交流会,同时,全院共推荐出60多篇不同内容和形式,具有一定层次和水平的社会实践报告。(四)经验和收获1.学院各级领导的重视,广大同学的积极参与,是我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得以成功的重要保证。多年来,学院党政领导把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形式,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社会实践,并组成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指导社会实践活动的展开,并把社会实践列入教学计划,形成制度加以保证。全院广大同学自觉把社会实践作为了解社会、接触社会、投身改革、锻炼才干的重要渠道,积极深入生产第一线,体验生活。2.各级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是社会实践活动顺利进行的有力保证。多年来,各级地方政府把接受大学生社会实践作为自身的一项重要工作,给予了我们极大的支持。在食宿、安全及活动的开展方面尽量为大学生提供各种便利,保证了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学院注重社会实践的基地建设,与地方开展长期结对合作,把扶贫工作、科技服务、文艺下乡等活动与大学生接受锻炼、成长培养紧密结合在一起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3.大学生的思想素质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通过深入农村,使不少同学真正认识到我国广大农村的落后状况和改革开放给农村带来的巨大变化,认识到国有企业改革的艰巨性和帮助下岗职工解决再就业问题的必要性。虽然是短短的二十天,但是客观现实给同学们的教育却是课堂教学所无法比拟的,实践使他们多了一份成熟,少了一份幻想和不现实。同学们在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同时,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得以运用于实际,提高了自身的工作能力,培养了吃苦耐劳的精神。

地产社会实践总结篇(6)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一直被作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跨世纪合格人才的重要途径。2012年暑假,我院团总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在全院同学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将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暑假前夕,XX院团总支向全院广大同学了《关于开展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同学们积极响应、认真落实,根据自身专业特点,确定实践方向,以认真的姿态对待此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二、紧密结合实际,多形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今年我院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坚持以往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社会实践点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根据实际需求开展不同的社会实践活动。从组织形式上看,主要分为分散活动和集体组织两种。共派出淄博幸运风企业帮扶小分队和青岛兴田帮扶小分队两支小分队参加此次实践活动。

从社会实践的类型看,主要分为:开展便民服务,在市场上设立家电维修、单车修理、理发等便民服务点;开展文化辅导活动或者是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对山东济南、莱芜等地的现状进行了调查,来分析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开展义务劳动,帮助军烈属、五保户收割庄稼;文艺下乡,学院学生会组成文艺队伍到村镇各社会实践基地进行巡回演出,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大学生勤工俭学活动;开展市场调查,了解市场信息,紧抓时尚脉搏,以市场需求带动专业学习的兴趣;企业帮扶,以小分队的组织形式到实习基地实地考察、学习,使学生走出校园,了解服装企业的生产流程和工序,学以致用。

三、总结经验,评比表彰

暑期返校后,全院学生通过写社会实践总结,相互交流经验和教训,使我院大学生的社会实践层次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同时,我院将对表现突出的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比,上报校团委。

四、经验和收获

学院领导的重视,广大同学的积极参与,是我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得以成功的重要保证。各级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是社会实践活动顺利进行的有力保证。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通过交流实践的心得体会,使每位同学能够总结自己在实践中的收获,同时也能从其他同学的实践中学得经验。通过同学们的社会实践报告,看到了他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锻炼自己、服务社会的心理,达到了服务劳动人民,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提高青年学生自身素质的实践目的。同学们纷纷表示,这个假期过得比以往更充实,更有意义,并表示,以后的假期会继续寻找这样的社会实践机会,提高自己的能力,使自己的假期生活更丰富。事实证明,社会实践活动是顺应时展需要,符合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在取得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深深体会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有更大的突破,拓宽渠道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加强与地方的联系与合作,使社会实践工作保证连贯性与持续性。

地产社会实践总结篇(7)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今年3月至8月展开,市农业局被列为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3月23日市委召开了动员大会,市委书记徐孟加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刘华军部长作了具体安排,结合农业局工作实践,局党组3月24日专门开会作了具体研究,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加强理论学习,紧扣实践主题,深化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大意义的认识

上世纪末以来,围绕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中央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党与时俱进地加强和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方面,开展了几次全党范围的学习教育活动,1999年在全党开展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三讲”学习活动,2004年在全党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今年又在全党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每隔5年一次的全党集中学习教育,对加强全党思想理论武装、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深入分析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总结我国发展实践,精确把握世界趋势,借鉴外国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科学发展观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围绕中国特殊社会主义这一主题,深刻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成果。我们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现了两次历史性飞跃。第一次飞跃发生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经过反复探索,在总结成功和失败经验的基础上,找到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最后夺取全国胜利的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并在革命胜利后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形成了被实践证明了的益于中国革命和建设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这就是思想。第二次飞跃发生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我国经验和研究国际形势的基础上,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被实践证明了的益于在中国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和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凝聚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断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最早提出是2003年10月14日十六届三中全会讲话。党的十七大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写进了,得到全党的衷心拥护。党的十六大以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顺应国外形势发展变化,发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精神,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拓展理论视野,不断作出理论概括,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提出了坚持统筹兼顾,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中的重大关系;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提出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任务,形成了科学发展观。所以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面对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繁重任务,面对我国资源、人口、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构成的严峻挑战,面对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特别是当前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中央提出积极扩大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开展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加具有现实的重大意义。

总书记对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概括为三个迫切需要,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在深刻变化的国际环境中推动我国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迫切需要,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迫切需要。孟加同志结合*实际,提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需要,是进一步认清形势、把握大局的需要,是不断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需要,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需要。我们每一位党员同志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切实提高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认识,更加自觉地学习,更加自觉地实践,紧密结合自身思想实际和全市农业改革发展的实际,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有效的成果。

二、紧扣“三个加快”突出实践特色

根据中央的要求,这次实践活动要努力实现一个总体要求和四个方面的目标。一个总体要求是“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党员干部受教育”是搞好学习活动的基础。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切实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科学发展上水平”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核心。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增强信心,增添力量,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自觉行动,努力在坚持改革开放上实现新突破,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取得新成效。“人民群众得实惠”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目的。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群众,让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让科学发展观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四个方面的目标”是: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制度机制,促进科学发展观。市委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确定了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是:近保“三个加快”,中促“三年跨越”,远求“又好又快发展”。实践活动在载体是:加快移民工作进程,加快灾后重建步伐,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市委要求,局党组研究,我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体按市委近、中、远三个方面的要求,在实践载体上确定为提升。

以实现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三个加快”为主要内容,以推动茶产业发展、农村能源建设、灾后恢复重建活动为载体。

在整个学习时间活动中,要在突出特点,突出实践,突出结合上下功夫。以突出学习实践,以实践检验学习,以落实年初农业工作会提出的年度工作目标作为检验的标准,坚决避免学习教育活动与实践活动空对空、两张皮的现象。为了增强农业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效性与针对性,有必要对近年全市农业工作做简要回顾。

进入新世纪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农业厅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农业紧紧抓住国家开展生态建设和省上把*确定为粮食主销区的机遇,市委党组率领全局干部职工适应新形势,把握新机遇,实施新举措,从*生态和农业发展基础出发,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促进农业投入增加,大力促进工作职能转变,全市农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得到市委、政府肯定和省厅认可。截止2008年全市在保持粮食生产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一是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快速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突破,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经济作物130万亩,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项目,全市种植的总产值36.6亿元,粮食作物收入比已达到32.7:67.3。二是农业产业化迈出了重要步伐,全市省级龙头企业8家,种植业6家,市级龙头企业42家,种植业25家,销售收入上1000万的企业24家,一村一品建设127个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业发展的方式和成效有了明显的提升。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取得显著成效,无公害农产品基地69万亩,无公害农产品76个,绿色食品57个,有机食品11个;四是农业投入大幅度增加。2008年,全市共争取国家项目资金5700万,灾后重建项目的落实,将对农业产业上台阶和农业部门工作条件上台阶发挥重要作用;五是农村能源建设得到恢复和发展。2005年以来,新修沼气池73520口,占宜建农户34.89%;六是在农村政策落实和经营制度创新上进行了积极探索,为激发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作了有益的尝试。许多工作在省厅名列全省前茅(经济发展、农民收入、质量监管等),多年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名列一、二等奖,2008年又被评为一等奖。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业务素质、工作方法正逐步从传统农业中走出来,逐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

但是,用科学发展观对照检查农业发展,对照农业部门的工作能力、服务水平、工作方式方面还存在许多值得研究和改进的地方。最重要的是,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树得不牢;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不强;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不高。所以,在这次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中,要以市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魅力新*的目标,紧扣推进“三个加快”,实现三年跨越这一主题,抓住全省实施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的机遇,在加快*优势特色农业发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发展跨越,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着力。

一是以提升茶产业发展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从过去只重视生产、抓基地、抓效益增长、转到抓龙头、抓品牌、抓质量上来,实现发展观念的转变、发展方式的提升,进一步夯实农民持续增收的基础。

二是以农村能源建设和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的民生工程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在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三是以灾后重建为契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和农业部门业务能力建设,使农业部门服务三农,服务基层的工作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四是以“三大行动”为抓手,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村劳动力科技素质的提高,保质保量高标准实施好局里确定的国家下达的农业项目,加强农业基层的体系建设和农业队伍知识更新,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

五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胡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讲改进作风8个方面的内容,要结合农业部门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六是抓好农业技术机制创新,为实现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原则,严格学习实践活动的程序

根据省委的要求,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在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上分二批进行。我局要做到贵在学习,重在实践,把理论学习与今年工作目标的落实紧密结合,与推进*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密切结合,坚决避免空对空、两张皮、走形式。同时要坚持开门开放搞学习实践活动,市局全体党员参加外,科站以上非党员也参加学习,老同志视其情况参加学习;要坚持每批时间半年左右,第一批从2009年3月开展,2009年8月底基本结束。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个阶段是学习调研,第二阶段是分析检查,第三阶段是整改落实。每个阶段相互衔接,不能截然分开,一定要把学习贯穿始终,要把分析检查作为重点,把整改落实作为关键。要突出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要充分听取全局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党员的建议意见。要坚持开门开放搞学习实践活动,充分听取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调研,带头查摆,带头整改。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使每一个党员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有明显提高,工作职能工作方式有明显转变;干部职工更加齐心协力为实现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卓有成效的工作,圆满完成今年各项工作目标。尤其是使优势特色农业发展有明显提升,“三个加快”扎实有效地推进。为使整个学习实践活动有序展开,要对第一阶段的学习进行认真准备,要请党校的专家教授进行系统的理论辅导,在此基础上,联系农业局工作实际和每一位同志的思想实际开展讨论,每个党员都要作好学习笔记。局党组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分别确定一个专题开展调研,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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