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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开发税收筹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3-10-07 15:44:29

地产开发税收筹划

地产开发税收筹划篇(1)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 税收筹划 策略

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是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税收筹划的方向应当符合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税收筹划的发生需在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之前;税收筹划的目标是促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所谓“税收利益最大化”,包括税负最轻、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内涵。因为税收筹划会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带来一定的利益,同时也会影响到企业的利益,筹划一旦失败,就会导致整个企业收益小于筹划成本,严重的还会触犯法规,导致整个企业倒闭,所以税收筹划在房地产开发商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第一点,税收筹划有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提高竞争能力。在房地产交易的环节所涉及的税种是十分复杂的,像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等,使得房地产开发企业承受着较重的税收负担,如果利用合法手段进行税收筹划,那么就会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二点,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会计核算水平,规范财务管理水平。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实际上是一种财务手段,它可以减少企业的税收支出,也可提高资金利用率,促使资金流得以改善。

第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是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的保障。在日常纳税申报中,及时准确的申报税额,这样可以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提高了自我企业的形象。由于房地产开发风险高,涉税风险也随着提高,所以在税收筹划的前提下及时准确的申报税额,可以减少涉税风险,从而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社会信誉、为企业赢得了可靠的保障。

二、就目前来说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需注意的问题

目前房地产行业所涉及的税种比较广泛,如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维护建设税等等。房地产开发产业必须要经过有效而合理的税收筹划才可促使房地产开发获得最大的利益,实现减轻税负的目标。

(一)税收筹划合理而合法性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要在符合税收法规的情形下进行,遵守税收的政策法规方向,首先要设计好税收筹划的符合法律法规的最佳方案,房地产开发产业要处理好自我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上的筹划。要想在竞争的社会上发展,就必须在税收筹划方面做好准备,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必须符合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

(二)充分考虑税收筹划的成本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促使纳税人获得最大的利益,减轻税负、体现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内涵。利用筹划方案来增加成本,既要考虑税务筹划顾问所支付的咨询费,又要考虑到投资筹划案的手续费等显性成本,还要考虑纳税人由于采用拟定的纳税筹划方案而放弃的潜在利益的隐性成本,达到这样,才可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三)注意防范税收筹划的风险性

税收筹划是一种经济行为,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竞争压力也在不断的加强。税收筹划的收益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和税收筹划紧紧的联系在一起。纳税人应该要考虑到外部环境的变迁因素、未来经济的发展趁势,国家政策的变动等。对税收筹划的方案进行综合衡量,要在收益与风险之间进行必要的权衡,从而才能保证可以真正获取财务上的利益。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策略

(一)土地增值税的筹划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造普通住房用于出售。在增值额度没有超过各项规定扣除项目金额的20%,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超过了20%,可以按照累进税率进行交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项目的金额来降低增值率,从而达到降低税收负担的最终目的。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税收筹划。

(二)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生产所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房地产开发商企业就是属于资金密集型的企业,他们通常采取不同的筹资手段,因此可以利用税前扣除项目、延迟纳税等手段来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另外,还可以为企业员工购买足够的、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保险和公积金等,这样既降低了公司的所得税,还为企业员工带来了一定的福利,实现了双赢。

(三)对契税的筹划

契税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购买、受让、获赠等方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所缴纳的所有费用。据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分设为或者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的相同企业,对新设方承受的房屋、土地的所有权,免征契税。根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价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凭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文件内容规定,对于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可以免征契税。

四、 结束语

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这样不仅降低了房地产的风险度,还减少了成本,所以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合理的筹划税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很重要的环节,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好坏直接影响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盈利等,甚至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发展。所以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合理的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参考文献:

[1]石红红.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筹划分析[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

地产开发税收筹划篇(2)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成本;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具有开发周期时间长、开发业务样式多形式复杂、资金占用量大等几大特点。因此,企业如何通过合法而且合理的方式方法将赋税这方面进行税收筹划来使得企业达到减轻税务的压力显得尤为重要。

一、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税收筹划的内容和意义

房产开发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的税收成本涉及的内容比较多。税收筹划就是将这些费用进行综合分析整理,因此税收筹划对于公司企业和国家经济发展及税收都有重要积极的意义。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合理合规的税收筹划政策能够有效的减轻企业税务负担,在增加企业经营利润的同时,也提高了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促进了企业稳定健康的发展;对于国家来说,企业良好的税收筹划能够促进企业本身跟随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导向开展各项工作,对于市场经济的管理优化,国家税收和经济的发展都会促进发展。

二、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费用税收筹划模式和方法

(一)可以选择将增值额进行抵消或减少纳税的平均费用

对于生产单位而言,如果是一个长时间的开发行为,我们可以将这段时间内开发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业务成本开发费用来分摊并进行调整。这样将获得的该阶段的增值额进行平均分摊,这样可以避免除出现某个时间段有过高的增值率现象的产生,从而避免过多的税款缴纳出去,起到节约资金的作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从一开始立项起就考虑将税务这块进行一套完整的税收筹划,那么这个项目就成功了一半。所以说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适合自身经济发展状况的的开发形式和税收形式。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因转让房地产产品所获得的资金收入扣除政策要求的项目金额后剩余部分的资金被称作增值额,该部分作为扣除项目金额最重要组成直接关系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成本的大小,更是影响纳税金额多少的直接因素。作为一个房地产开开发企业其开发成本支出越高,那么它应缴纳的税金就会越小,反之如果开发成本支出越低,则它应缴纳的税金就会越大。纳税人如果能够按一定比例和限度进一步扩大费用支出,这就会节省大量的应缴纳的税金。但是凡事都有个限度,如果过量而且毫无限制的采用这种方式的税收筹划,将会引起税务部门的注意,后果就是倒逼这税务部门重新调整纳税政策,结果是企业非但没能按自己的预期设想,反而浪费时间得不偿失。

(二)税收筹划可通过合理选择会计处理方法进行

会计处理方法的筹划包括预提费用、个人所得税、开发的产品与可出租的产品、正常营业、管理和财务等几方面的费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广告宣传费用是不可避免的。根据我国的税法规定,广告费用的支出都有一个限度,就是说房地产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广告宣传等费用支出均不得超过产品销售收入的15%内按照实际发生额扣除。有些大型企业集团广告部分需要统一策划,费用由总公司统一列支,为避免出现总公司因广告费支出超出15%,,而子公司不足15%的情况发生。针对这一情况,可以让与子公司业务有关系的广告费由子公司来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完成时还运用预提费用得方式,提前把增加成本的部分计入,该运转的作用就是根据市场和法规合规合理延缓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时间,为房地产企业赢得充分的时间价值。

(三)利息支付的税收筹划方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活动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一般来说企业可通过筹集基金的方式、银行贷款的方式等来实现资金的来源以用于开发项目。房产企业如何利用筹集资金方式的不同来降低纳税基数也是属于税收筹划的一部分。例如可以贷款或筹集资金的利息部分当做税前提前列支,这样也能达到抵税效应从而进一步降低企业纳税金额。对于债券融资方式来说,股票属于权益资金的范畴,只能按照税后的利润来进行按比例分配,所以该方式不能作为筹划来降低房产企业的纳税基数。其他方面我们还可以合理利用资金利息来进行税收筹划的方式,我国税法规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时,其增值额中涉及到房产企业开发活动的费用利息支出时,如果纳税人能够按照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来计算分摊并且让其能够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其按照实际扣除资金利息,但最多只能扣除土地成本以及开发成本资金总和的5%。不能超过同一时间段内商业银行同样类别业务的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四)可以通过临界点方法来进行税收筹划

该方式可作为房地产企业开发活动中的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来使用,根据我国税务法的规定要求,建设中的普通商品房住宅项目的土地增值税的起征点为20%,该数值就是税务纳税的临界点。房地产行业中它一般用来计算房地产企业的收入和支出。规定指出,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并且销售住宅时,其增值税额没有能够超过扣除项目资金金额的20%,则可以免征土地部分的增值税;如果说其增值额度超过了项目本身按规定需要扣除的项目资金金额的20%,就应该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费率对项目全部增值额度进行计算缴纳。该部分中出现的“20%的增值率”指的是“普通住宅计缴土地增值税的临界点”。因此如果房地产企业销售的商品房住宅的增值率小于20%的土地增值税缴税临界点。可以增加项目开发的成本措施费用,通过用于扣除的计算基数,来降低房产销售的增值金额以便减少需要缴纳的税金;此外也可以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适时降低商品的销售价格,降低资金收入,使得整个项目的增值率小于20%以下,从而享受到该项项目的税收优惠。

(五)可利用两次销售房地产筹划的方法

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企业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之一。土地增值税计算方式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方式,这就说明如果房地产销售的增值率越高的话,那么它所缴纳的税率也会越高。针对这种状况,可通选择用房地产两次销售的税收筹划方法,通过筹划将房地产产品的销售单价分解来实施,以降低房地产销售产生的增值税率。此外如果房屋销售的是已经装修过的房屋,那么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将该装修过的部分单独出来,作为一个独立核算项来纳入税收筹划,以减少土地增值税的缴纳。

三、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实际应用

结合上文所提到的方法方式,我们就企业税后优惠政策有利于帮助企业优化税收筹划这条来举例。假设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税收筹划进行数据分析,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政策:在准备出售公司的住宅产品时,以企业的增值额占扣除项目资金20%为纳税分界线,如果纳税金额低于此分界线金额企业则可以免除税务规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如果高出此条分界线金额就需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缴纳税金。假设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个一年度销售完去年已建好的商品房住宅面积10000平方米,工程扣除项目金额5100万元,该企业现有两种销售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出将房屋销售价单价定为6300元/平米;二是将房屋销售单价定为6600元/平米,分别计算后可以选出收益较大的定价方案。当房屋销售价格6300元/m2时,房屋售价:6300×10000=6300(万元)税金部分:6300×5%×(1+11%)=349.7(万元)扣除项目金额合计:5100+349.7=5449.7(万元)企业增值额:6300-5449.7=850.3(万元)增值率:850.3÷5449.7≈15.6%;因为15.6%小于20%由此可以看出,企业以单价6300元/平米来销售时获得的利润大于6600元/平米销售时所得的利润。因此房地产生产企业非常有必要进行税收筹划,充分了解税务部门的政策和其他有利条件,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最大程度上提高企业的收益。

地产开发税收筹划篇(3)

【关键词】 房地产开发企业 税收筹划 土地增值税 营业税

目前,房地产行业进入了自2008年以来的最低点。从兰德咨询所提供的数据来看,“增收不增利”成为了整个行业所面临的尴尬局面,房地产的毛利率每年下滑约3―5个百分点,净利润率每年下滑1个百分点。分析各种原因,除了受到市场经济以及政府宏观调控的影响外,较高的税负是缩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利润空间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而在两税种之间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土地增值税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税负的影响则是巨大的。在这种情况下,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就凸显出来。那么,如何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来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负呢?我们可以结合土地增值税以及营业税的理论知识,将其灵活地运用在开发房地产的每一个环节,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一、投资决策阶段――合理选择开发模式

在投资决策阶段,选择运营模式还是合作模式直接影响着整个开发项目所承担的税负。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根据不同的模式来进行税负的对比预测以及运营方案的选择。

由于代建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若合理采用代建方式来开发房地产,那么将会大大降低开发活动所承担的税负。在代建纳税筹划过程中,所需要重点关注的是“开发主体是谁?”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以“客户”为开发主体,而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客户签订代建协议,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完工后,由客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应的报酬即可。可以看出,房地产的产权从未转移过,仍旧在客户的名下。

此外,我们也可以考虑合作建房的模式,充分利用合作建房模式下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合作建房模式下,往往是一种一方出地、一方出资的模式。比如,A公司2014年5月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得了一块土地,未做任何开发;2014年9月打算将该土地转让给B房地产开发企业,由B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直接转让,A公司不仅要按照差额缴纳营业税,还需要清算土地增值税,不享有任何税收优惠政策。而如果选择与B公司合作开发,由A公司出资、B公司出地,建成后各自对外转让,虽然营业税会增加,但是土地增值税则节省了很多,相比之下依旧减轻了不少税负。

因此,在投资决策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结合自身发展状况、合作伙伴经济实力以及客观经济环境、政策环境来选择合适的投资运营模式,充分论证代建开发与合作开发的可行性,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二、“拿地”阶段――重视“拿地”方式的选择

地价往往占到整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的百分之二三十,以何种方式取得建房所用土地是纳税筹划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对于一些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它们的品牌声誉好、经济实力强,与政府往往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以及良好的沟通方式。在这种天然的优势之下,它们有时会采用“政府回收拍卖”的方式取得土地。因为,如果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那么转让方需要缴纳营业税与土地增值税等,这样势必会转嫁给房地产开发企业。而如果地块由政府回收并拍卖的话,房地产开发企业则不仅可以免除营业税,同样可免除土地增值税。比如,一些旧城改造、旧厂房改造等项目。

也有一些房地产企业利用重组的方式来进行税务筹划。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性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满足一定的比例或者其他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股权的合并、分立以及收购等在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上有着很多减免优惠。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充分收集这些材料,结合开发项目,选择重组方式降低税负,实现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双赢。

三、立项阶段――把握清算优惠政策

立项阶段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税收筹划来说相当重要,因为其直接影响着土地增值税清算对象的确定,进而影响着各个纳税期内增值额的抵补以及平衡,同时也影响着项目清算的时点。

在立项阶段,尽可能的将清算单位做大,不仅可以推迟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周期,而且可以平衡每一期所承担的税负。因为,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打开市场,在项目前期的定价往往较低,那么增值率随之也会降低;而在后期,受到后期宣传、项目完工进度等因素的影响,价格也逐渐上涨,进而增值率也就有所提升。尤其是普通住宅的增值率,往往会高于20%,导致不满足清算时的税收优惠政策,土地增值税税负增加。那么,如果将某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清算单位做大,就可以达到递延缴纳税款的效果,形成永久性的收益。

在上述基础上,还要把握对可售面积的规划,尤其要注重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增值率的调整,合理规划好人防、车库等公共配套建筑面积。对于车库、人防等公共设施的转让款如何计入收入和成本,国家相关文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非普通住宅增值率较高,在进行立项规划时则可以建设单独的车库,将收入成本计入非普通,增加成本、降低收入,实现非普通增值额的降低;如果是普通住宅增值率较高,则按照相反的方式进行操作,建立底下车库等。

四、开发阶段――关注土地增值税的可扣除要素

在房地产项目开发阶段,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的确定对于土地增值税的筹划非常重要。比如,在分期开发、分期清算的情况下,如果预测价格是不断上涨的,那么前期的售价要匹配较低的成本和费用;后期的售价则需要匹配较高的成本和费用,以充分发挥增值率对税收筹划的作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做好开发成本的合理规划。诸如万达、绿地等这些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它们往往有着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企业可以利用这种长期性来对整个项目进行合理的定价,防止出现成本明细不均匀的现象。对于清算对象中同时包括非普通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的,分摊方式的选择往往会影响到开发成本的分配,进而影响到增值率的大小。此外,由于实务中开发成本与期间费用往往是不能清楚地分开来的,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可以将期间费用作为开发成本,增加可扣除的开发成本。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利用营销楼以及样板间的建设来增加开发成本。因为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司对售楼处、样板间的设计、建造等费用做出了不同的处理。如果为临时设施,那么这些费用不得计入成本扣除;如果是在项目主体内修建并且后期有偿转让的,则准予计入开发成本扣除。总之,对于开发成本的增加方式多种多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充分利用各项规定来增加可扣除的成本。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也要充分利用财务费用扣除的规则。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利息支出是可以据实扣除的,那么企业就可以比较5%的加计扣除与据实扣除谁大谁小来选择有利于增加税后利润的方式。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依靠金融借款,并且利息很有可能超过加计扣除的5%,那么就要搜集好各种结算清单、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比如,C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一套住宅商品房,支付了土地出让金1000万元,可扣除的开发成本为10000万元,计入资本化可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的利息支出为1500万元。按比例扣除的开发费用最高限额为(10000+1000)?鄢10%=1100万元;据实扣除的开发费用最高限额为1500+(10000+1000)?鄢5%=

2050万元。在这个过程中,既要通过税前可抵减利息费用的增加减少企业的纳税成本,又要考虑高额的利息费用也很可能成为企业的经营负担,因此企业在进行筹资活动的过程中,既要考虑纳税筹划的影响,同时也要把控企业的财务风险。

五、销售阶段――注重收入的分散与二次清算

清算收入的高低、类别构成等决定着增值率的分子项,因此在销售阶段要注重对收入的调整。比如,装修款单列意味着对收入的分割;车房同购意味着普通商品房与非普通商品房的不同划分;开发企业直接销售或者销售则意味着售价的高低。

在实务操作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将能够单独分割出来的业务收入从项目销售收入中分离出来,同时控制成本结转的比例,达到减少税基的目的。值得注意的是,如何使收入的分散合理化并且合法化。一些企业采用装修款单独签订合同的方式,以毛坯房的价格备案。虽然装修合同将对方的营业税转嫁到了企业,但是企业却节省了大额的土地增值税。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所要关注的是客户的意愿。因为分拆合同会增加合同主体,进而增加客户的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也有一些企业采用买房送车的策略来降低土地增值税的税负。因为开发项目内的车位往往作为非普通收入,这就导致这部分收入无法享受免税的优惠。而如果能够将车位的收入转化为普通商品房的收入,结合相关的计算,就很可能实现享受到免税政策,从而实现税负的降低。诸如青岛的一些地市专门规定赠送的车位因为没有取得收入,可以按照开发产品计算销售收入,更加为这一税收筹划方式提供了环境基础。

通常情况下,开发产品不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全部销售完毕,因此楼盘清算之后再销售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也就存在着后续的成本费用以及后期的销售收入。在项目清算之后所发生的销售,其扣除项目的金额应当按照清算时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面积来计算。并且,相关文件否定了前期销售与后期销售合并清算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保留了一定的后续成本。比如,将后期物业并入到前期整体收入、成本中,从而发起二次清算,重新计算土地增值率以及土地增值税,实现一次清算的目的,降低企业税负。实务中,各地区税务局对二次清算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具体操作仍需要结合当地的规定来考虑。

六、结语

面对严峻的发展形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应对市场环境以及政府宏观调控。税收筹划作为节约内部成本、应对政府相关调控政策的有效手段,房地产企业应当把握好其运作原理,充分运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结合房地产开发项目每一过程的特殊性,关注重点税种,建立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体系,为企业寻求更广阔的利润空间。

【参考文献】

地产开发税收筹划篇(4)

关键词: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3-0-01

土地增值税自实施以来,一直都在规范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税种种类比较多,其中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之中占比较大的比例。长期以来,土地增值税税率较高,税负比较重,造成了当前房价的居高临下和房地产市场的低迷。因此,进行合理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是实现降低房地产企业税负,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保证。这样会使房价进一步的降低,让房地产产业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土地增值税的含义

主要由国家征收,以个人和单位为征收对象,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以及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等的行为所收到的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基础,收入既包括现金、存款等货币收入,也包括以实物性质收入的各项其他收入。对于部分行为不属于征收范围,如通过继承、赠予等途径无偿转让房地产。营改增施行后,房地产企业不再上缴营业税,主要税种为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耕地占用税等。土地增值税的基本要素是纳税人、税率及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主要以增值额为依据,乘以相应的税率,同时扣除法定允许的金额后即为应纳税额。

房地产行业竞争力较强,普遍方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问题,我们国家实施了一些策略,并且提到了土地增值税的重要性。这些表明了,国家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向常态回归的态度,但是如果从宏观调控的政策方面来看,这将会对房地产行业很不利。仔细分析房地产价格上升的原因,其一便是房地产行业的税负很重,还有一个原因便是有人喜欢炒房,而对于这些人,他们持有房子并不是为了住宅,而是为了盈利,政府应该对这些人加以管理,这会让房地产的价格飞速上升。政府应该对这些方面进行调控,严格控制房价高的根源。我们可以灵活的利用销售策略,提升销售量加快资金的回收。

二、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方式

1.利用征税的范围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企业所应缴纳的增值额由相关法律规定计算,是由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附着物等的个人及单位上缴,按照实际的收入金额扣除抵减金额而得。房地产若想达到节税的目的,首先要改变企业房产的销售方式,以经营租赁为基础的租出行为,只缴纳较低数额的房产税,按照实际收取的租金计算。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可以降低所需缴纳的税额,保证企业的切实利益。另外,企业还可以与其他企业共同筹划建房,通过多个企业合作的方式共同出资,建成后按比例分成;还可以利用代建房来进行减税,房地产企业可以与其他企业订立合同,以委托人的名义请其他企业进行房屋建设,待房屋建设完成后,进行相应的结算费用。

2.利用增加扣除的项目来进行纳税

在税法中有明确的法律条文,针对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管理提出一定的标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企业在计算应纳税的时,可以扣除相应的项目金额,主要包括纳税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费用、在对房屋进行构建时支出的成本和相关费用以及其他法律允许扣除的税金等。房地产企业在对期间费用进行管理时,应采用合理的措施,对利息费用等财务费用、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销售费用以及其他的管理费用等进行规划,避免加重企业的税负。第一,企业应科学合理的设定折旧方法,对不同的厂房、设备等资产,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折旧方法,按照相应的年限进行折旧,在优惠政策的标准下,尽量保证企业的利益,减少资产减值及市场价格波动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同时,按照合理的依据缴纳税额。第二,对税前扣除项目应严格进行管理,在计算税费时,对于能够按转让房产项目计算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财务费用,在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以下,可以据实扣除。对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等,在规定范围内可以扣除,企业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以及基础设施费等,均可以划分为可扣除项目,因此,企业应对相关费用进行合理的计算,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在经营过程中,应尽量控制费用在允许扣除的范围内,以减少企业的税负压力。通过企业经营决策的改变,打破借款费用的限制,成功的节税纳税。除此以外,房地产企业可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扣除20%,这会使企业大大的增加扣除项目,减轻税负,增加企业的利润。

3.适用税率的降低

通常土地增值税是按照四级超额率累进税率实施征收的,按照建立方式分别核算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对于那些既建立普通标准住房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来说,应该分别核算增值额。

三、纳税筹划的意义

我所说的税收的筹划也叫合理避税,它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的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为了取得节税的收益,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方案来组织其业务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活动的一种策划行为。针对最近的一些房价价过高,投资过热等问题,国家对此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既规避了纳税人的风险,又降低了企业的纳税成本,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利润。因此,房地产企业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合理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净收益,充分利用企业的资源,提高企业资源的利用率,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社会的发展,推动国家的进步。

四、结语

为了让企业利益最大化,我们应该随时关注并且熟悉国家税法的最新动态,来确保纳税筹划方案的合理性以及有效性,随时根据国家税法的改变来进行调整。纳税筹划着眼的是企业的整体,我们应该把握全局,不能只关注于某一个税种的高低,而是考虑企业应该担负的全部税负的高低,考虑的应该是企业的整体利益,统筹兼顾各种因素。最佳的纳税筹划方案不一定是纳税最低的方案而是企业综合的收益最大化的方案。因此,我们做的一些纳税筹划方案,应该充分考虑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方案,尽全力使策划方案具有可行性。

参考文献:

[1]乔亮国.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J].会计之友,2016(3):67-70.

[2]毛贤丰.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风险及筹划[J].财会学习,2016(2):111.

地产开发税收筹划篇(5)

关键词: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1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税负情况

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步步紧逼,房地产业的利润被极度挤压,加之现在房地产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房地产企业必须通过税收筹划减小企业税收负担,减轻资金压力,从而增加经济效益。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销售收入的5%交纳营业税,按所得额的25%交纳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30%~60%不等。总之,房地产公司通过税收筹划,实现税负的减轻,是公司的唯一选择。

二、房地产公司涉及的税种

房地产企业从项目前期、开发过程、销售等不同阶段涉及耕地占用税、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

三、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

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是房地产企业的主要税负,也是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重点税种。以下对税负较大的土地增值税所存在的问题、风险及若何筹划作详细说明。

(一)土地增值税汇缴实务中存在问题及风险

土地增值税是指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其高低决定了税负的大小,税率最低为30%,最高为60%,对企业的资金压力大,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以下问题及风险:

1.各单位财务人员对土地增值税的重要性都有一定认识,但在实际操作中受所在单位的限制无法充分利用税收筹划的切入点。

2.对土地增值税的筹划,由于缺乏与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不能取得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支持,对企业整个流程了解不足,筹划无法带来收益。

3.对增值额计算中所涉成本扣除项目的理解不到位,致使未能合理按税法规定归集成本,造成项目工程建安成本虚高,给企业带来税收风险。

(二)按房地产开发流程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的税收筹划

1.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1)开发主体经营组织形式的选择

首先应考虑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的组织形式是子公司还是分公司。由于子公司与分公司承担的法律义务与责任不同,进行选择时,应考虑区域间的税率差异、地区间的优惠政策来选择最适合开发项目的组织形式。

(2)开发方式选择

一个地产项目可分为自建、合作建房和代建三种开发方式。

合作建房税法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实现双赢。

代建房税法规定:代建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

2.项目建设阶段

(1)建设期扣除项目筹划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按此规定,成本核算对象直接影响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核算,继而影响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另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所在地区差异,导致不同地方开发的房地产增值额高低不同,所以,在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时,可对同一地点、结构类型相同、开工、竣工时间接近、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群体开发项目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对个别规模较大的开发项目,可按一定区域和不同的分摊方法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2)借款费用的筹划

房地产企业的利息费用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有两种扣除率,即5%或10%。如果企业开发房地产项目主要依靠负债筹资,预计利息费用较高,则计算分摊利息,提供了金融机构证明的,据实扣除;反之,如果主要依靠权益资本筹资,预计利息费用较低,则不计算应分摊利息,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3.项目销售阶段

(1)销售方式的选择

可采取直接销售和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销售等。基于土地增值税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增加销售环节后,适用税率下降,将自身的销售部门分离出来,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子公司,就可免征土地增值税,而只对外销售征收土地增值税,税收负担变小。

(2)销售定价的筹划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若超过其20%,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筹划就是将普通标准住宅的增值率控制在20%以内。在扣除项目既定的情况下,合理定价就是关键,如在销售过程中增值率略高于两极税率档次交界的增值率,通过适当降低价格可以减少增值额,降低土地增值税的适用税率,从而减轻税负。

(3)把代收费用并入房价减少税基进行筹划

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则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代收费用就不得在收入中扣除。将代收费用并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只会增加其扣除项目金额,从而对房地产企业较为有利。

四、对房地产税收筹划的思考

上述筹划方案看起来推理严密、论证完整、结论可靠,但在实际操作中扔存在着很大风险。税收筹划似乎成镜花水月,存在着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税务筹划不仅是税收的事情,要把它放到整个企业的价值链中去考量。缺少对企业整个流程的了解,没有充分考虑企业周围利益群体的反应的理论性筹划,并没有十足的实用性。

参考文献:

地产开发税收筹划篇(6)

关键词: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的差异 审计费用

房地产业连续数年被国家税务总局列为税务专项检点行业,每年被查出偷税金额巨大。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不是简单的问题,需要统筹考虑各个税种的税收政策,并且渗透进商业类房地产规划、建设施工、销售的每一个环节。税务筹划在商业类房地产企业中的发展已经日臻成熟,但是也日益暴露出问题。本文对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管理问题进行分析,

一、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界定和特征分析

(一)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界定 目前理论界与实务界对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还没有相关的界定,但是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从属于一般意义上的税务筹划的范畴,因此在某些方面它们有着共通的地方。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也是房地产企业对经营活动的事先安排,是一种活动,更是一种企业财务管理的战略;而且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目的也是利用一切合法手段,来推迟或少缴税款,从而实现税负最小化。此外,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合法性:这是税务筹划最本质的特点。税务筹划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纳税人为少缴税款而置法律于不顾的行为是偷税、漏税行为,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合法性的另一层意思是指税务筹划还应符合国家的立法意图。税收是国家调节生产者、消费者行为的经济杠杆,也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一种有效手段。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的税率等都是为了实现国家不同的调控目标。因此,税务筹划也要对国家的调控意图作出积极反应,将国家的政策导向转化为纳税人的具体的税收方案。第二,预测性:税务筹划具有事前性。纳税人必须把税收作为影响最终利润的一个重要因素来考虑,在安排投资、经营活动之前,事先进行筹划,确定最优纳税方案,从而调整自己的各项活动至适用相关的税法规定。等到经济业务已经完成、纳税义务已经确定之后再考虑如何减轻税负,则违背了税务筹划的本意,并且更易导致偷税、漏税行为的产生。第三,时效性:我国税收制度正处于不断建设、完善的状态,税收政策变化较快,这就要求企业时刻关注会计、税务等相关政策法规的修改,使税务筹划方案符合最新的政策规定。第四,整体综合性:税务筹划应具有全局性,兼顾短期和长期效益,统筹局部和整体利益。有效的税务筹划应着眼于企业收益的长期稳定增长和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时,税务筹划并不是孤立的,它贯穿于企业理财活动的全过程,与会计、财务管理、进出口贸易等领域紧密联系。从理论上说,房地产企业减少税收的方法除了税务筹划之外,还有其他的手段和方法。在现实中,偷税、漏税、逃税、骗税、欠税这些行为虽然可以达到减轻税负的行为,但是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违反了国家的立法意图。企业运用这类不正当的手段可能会面临更大的税收成本和风险。

(二)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特殊性 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有自己特殊的地方,必须更好地符合和有利于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特征。第一,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需要满足房地产企业精细财务管理的需要。房地产企业经营业务多元化,主要开发、经营活动包括:设计规划、用地批租、房屋建造、竣工验收、销售出租、物业管理、保修服务等。商业类房地产横跨商业和写字楼两个领域,经营内容广泛,业务复杂,投资主体多元化。税务筹划综合性的特征在房地产企业表现得更为明显,税务筹划需要对企业的各项业务做全盘的考虑,与企业规范的管理流程和精细的管理模式相适应。第二,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筹资环节的税务筹划是整个筹划中不容忽视的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筹集渠道多样化,现金流转复杂,企业主要通过预收购房定金、预收代建工程款、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获得其他经济实体的投资、在资本市场发行股票等渠道来筹集资金。企业在筹划过程中要谨慎考虑各种筹资方式的税收利益。第三,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应更关注成本、费用的筹划。房地产企业成本、费用庞大,房地产开发成本如征地拆迁费、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开发间接费用等;房地产经营成本如房屋销售成本、出租成本等;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成本、费用名目繁多,数额巨大,税务筹划空间大。第四,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涉及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筹划时间长。房地产企业开发周期长,回收资金时间长。从最初规划征地到最终出售出租往往要经历几年的时间,资金的回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一特点决定了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具有持续性,筹划过程中需要考虑收入、费用的分摊,考虑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对损益的影响。第五,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涉及开发、交易、占用、所得分配等多个纳税环节,涉及税种较多,税率较高,税负明显高于其他行业。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重点主要是针对营业税、土地增值或、企业所得税三大税。对商业类房地产企业涉及税种归纳如表(1)。

二、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存在问题分析

(一)商业类房地产业税务筹划风险偏高 房地产业尤其是商业类房地产业是一个税务筹划风险偏高的特殊领域。一家商业类房地产企业一个项目所获得收入规模相当大,其要上缴的各种税金也非常多,往往是少则上千万元,多则上亿元,税负高达25%-30%。因此,房地产企业比任何一个其他行业的企业更希望争取更多的税务筹划空间,常常需要在税收法律、法规的边缘操作,这就会造成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风险远高于其他行业。税务筹划之所以有风险,原因主要是商业类房地产税务筹划环境的多变性。这种多变性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税收政策的多变性。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是要立足于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税收政策,规避不利于自身的税收政策。国家调控房地产的政策总是处在不断变化之中,相关的税收政策也会发生变动。企业如果没有及时运用新的、适用于本企业的有利的税收政策,则会错过了税务筹划的好时机;或者企业原本依据的税收政策发生了变化甚至取消,企业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继续执行,势必会演变成偷税漏税的行为,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税收政策的频繁变化必然会增加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使企业对税务筹划持保守、谨慎的态度。二是商业类房地产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多变性。虽然房地产企业只是建设施工并处理自己的开发产品,但这个过程中企业可以有多种业务的选择。对于开发产品的处理,企业可以选择销售或自持;对于开发商品的转让,企业可以选择有偿转让、受托代建或投资入股。而企业的选择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会根据竞争对手的情况、市场的发展、突发的状况及时作出变化。税务筹划需要房地产企业对自身的各项活动作出预见性的安排,而房地产业又具有经营周期长的特点,这就导致税务筹划方案执行的困难,增加了税务筹划的风险。

(二)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影响税务筹划效果 商业类房地产企业复杂的业务需要精细的财务管理,很多企业没有复杂而精细的企业会计制度与之相匹配。在商业类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的跨期摊派较为常见,收入、成本的确认、摊销对损益的影响直接而明显。不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直接影响了税务筹划的效果。目前在商业类房地产企业常见的会计核算问题主要有:一是偷逃隐匿应税收入。如:价外收费等按合同约定应计入房产总值的未按规定合并收入,多以代收费用的形式挂往来账户;产品已完工或者已经投入使用,预收款不及时结转销售,不按完工产品进行税务处理,仍按预征率缴纳所得税;开发的会所等产权不明确,就转给物业,不按开发产品进行税务处理,或者将不需要办理房地产证的停车位、地下室等公共配套设施对外出售不计收入;按揭销售,首付款实际收到时或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后不及时入账,形成账外收入,或将收到的按揭款项记入“短期借款”等科目;以房抵工程款、以房抵广告费、以房抵银行贷款本息、以动迁补偿费抵顶购房款等业务,不记收入等。二是虚列多列成本费用。包括:多预提施工费用,虚列开发成本;在结转经营成本时,无依据低估销售单价,虚增销售面积,多摊经营成本;滚动开发项目,故意混淆前后项目之间的成本,提前列支成本支出,如有的企业将正在开发的未完工项目应负担的成本费用记入已经结算或即将结算的项目,造成已完工项目成本费用增大,减少当期利润;向关联企业支付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费用;或向关联企业支付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金50%部分的利息费用,未按规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将开发期间财务费用列入期间费用,多转当期经营成本;有的开发企业将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评估,将增值巨大的评估价作为土地成本入账等。

(三)企业人员税务筹划水平良莠不齐 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整体把握不够,都会影响税务筹划质量。如对房地产业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的限制条件把握不严,既有可能使企业错失税务筹划的好时机,也有可能使企业陷入偷税、漏税境地。此外企业人员功利的、甚至是违法的税务筹划动机,也会使企业税务筹划偏离了正确方向,影响企业发展。

(四)税务行政执法制约税务筹划的实施 税收法律是人为制定的,因此难免会存在法律漏洞或者未明确规定的部分。作为税务筹划的制定者,往往会向着有利于自身的方向去理解税收政策;而税务机关则会向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方向去执行税收政策。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处罚措施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而是在一个可以商榷的范围内执行。因此,税务筹划能否执行、执行的程度最终取决于税务机关认可的程度。这也就导致了很多税务筹划方案执行效果不能达到方案制定者的初衷。

三、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对策

(一)全面防范税收风险因素 无论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做得有多完美,有经过多少专家的拟定、论证,企业仍然应当正视风险的客观存在,不能认为方案在何种情况下都是合法和可行的。企业应当意识到,税务筹划风险是无时不在的,不能以事先安排的、不变的税务筹划方案去应对万变的企业经营环境和房地产业税收政策。对于商业类房地产企业而言,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是最主要的纳税支出项目,因此,这三大税种的税务风险即是房地产企业总体税务风险的深刻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涉税事务中应该保持对这三大税种纳税风险的警惕性。(1)营业税纳税风险分析。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影响营业税纳税风险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种:一是开发产品的处理方式。房地产企业对开发产品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对外销售或长期持有。如果企业选择对外销售则应缴纳营业税,而持有开发产品,则无需缴纳开发环节的营业税。二是开发产品的销售价格。营业税是按销售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企业确定的销售价格越高,企业缴纳的营业税也就越多。三是开发产品的转让方式。有偿转让方式,需按转让所得计算缴纳营业税;受托代建方式,即房产企业受购买者的委托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移交给购买者,这种方式需按收取的代建费计算缴纳营业税;投资人入股方式,即房产企业将开发完成的产品以实物资产的形式投入到购买企业。根据规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以上这三个因素是决定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税负的关键因素,因此也是税务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必须进行税负测算和方案选择以降低税收负担及纳税风险。(2)土地增值税纳税风险分析。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影响土地增值税纳税风险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种:一是开发产品的处理方式。房地产企业对外销售需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而如果对开发产品长期持有,则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二是开发产品的销售价格。土地增值税是按房地产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开发产品的销售价格直接决定了增值额的大小,因此,企业确定的销售价格越高,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也就越多。三是开发产品的转让方式。对于在营业税中涉及的三种不同的转让方式,土地增值税政策的规定是:有偿转让方式和投资人入股方式需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而受托代建方式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四是开发产品的成本。开发产品的成本越低,企业取得的增值额就越大,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也就越多。五是共同成本的分摊方法。对于企业同时拥有销售物业和经营性物业的情况下,共同成本的分摊方法则决定了销售物业成本的大小,从而决定了销售物业土地增值额以及土地增值税的大小。(3)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分析。企业所得税是对房地产企业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无论是销售还是持有,无论是有偿转让还是受托代建或投资入股,均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开发产品的处理方式和转让方式都不会对企业所得税税负产生影响。由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经营所得征收的,因此,影响经营所得的收入以及成本水平就是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关键因素。另外,由于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是按照预计毛利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影响预计毛利额的因素也将影响企业最终企业所得税总额的大小。总之,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开发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成本。企业确定的销售价格越高,开发产品的成本越小,企业的经营所得就越大,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也就越多。二是开发产品的预售时间和进度。开发产品预售时间越早,按预售收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时间就越早。同样,开发产品预售收入越大,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也就越多。三是开发产品的竣工时间。税法规定,开发产品竣工后,企业应对预缴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清算,一般情况下,企业在清算时要补交很大一笔企业所得税。因此,开发产品竣工的时间越早,清算补交税款的时间也就越早。

(二)及时关注税法变动 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等行为的界限就是法律。税务筹划之所以为税务筹划,前提就是它必须是合法的,成功的税务筹划更应是能体现税收政策导向的。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要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一是学法,房地产业法律、法规种类数量繁多,变化也比较频繁,稍有不慎,使用的法规就会过时,从而为企业的税务筹划带来风险。只有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了如指掌,才能立足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税务筹划方案及时作出调整;二是懂法,企业应该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全面掌握税收规定,准确把握税收政策内涵,为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守法,严格按照税法来进行筹划,严守税务筹划合法的底线,正确处理税务筹划与避税、偷税、漏税的关系。

(三)提升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素养 一方面,税务筹划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素养。在处理企业与国家利益时,坚持应有的职业道德。任何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和执行要坚持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违反法律的税务筹划方案必将带来巨大的风险。税务筹划人员不能因为企业的一己私利而损害国家的利益,应该立场鲜明地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在企业领导由于对某些涉税事项不清而混淆了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时,要及时进行解释;对于企业领导提出的某些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筹划要求,要进行规劝。另一方面,税务筹划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税务筹划的专业性,决定了税务筹划人员既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又要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理论知识不仅指税收方面的,还应包括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实际操作经验要求税务筹划人员能对企业的涉税业务、涉税种类、涉税数额作出正确的分析,进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找准税务筹划的切入点,制定出符合企业要求的最有效的税务筹划方案。如果税务筹划人员一心只想获取税收上的好处而没有坚实的专业知识作支撑,最终只能导致税务筹划的失败。

(四)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 税法许多条文的制定权和解释权在税务机关。国家在制定税收政策的时候,往往在征税范围、税收优惠、税收减免、税收处罚等方面留有一定的余地,税务机关可以凭借实际操作的经验和对不同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在这个范围之内进行灵活的操作。同时,税务机关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适合本地的税收征管方法,导致各地税收征管情况存在差异,而房地产企业的业务往往又遍及各省,税务筹划受当地实际情况的影响很大。因此房地产企业应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

再好的税务筹划方案只有付诸实施、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才能真正的发挥作用。一是企业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对相关法规政策的具体理解应用、实际操作程序,使税务筹划方案主动适应当地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二是企业要能够对税务筹划方案的思路、操作步骤作出明确的解说,对税务机关的有关提问作出相应的解释,争取筹划方案获得税务机关认可;三是对税务筹划方案的疑点要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争取达成共识,对方案的难点要及时向税务机关反映,从而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避免失去应有的收益。

参考文献:

地产开发税收筹划篇(7)

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其业务涉及物业、基建、建材、商业、广告等多方面,涉税种类的多样化使得房地产企业必须精心进行税收筹划,否则将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2002年,我国开始将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稽查作为税务工作的重点之一,使得房地产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日益复杂的税收环境。最近几年,我国政府更是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2013年3月,新国五条出台,提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个人所得部分征收20%的税收,这对房地产企业的经营亦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基础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来源于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从税收筹划的含义入手,探讨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有助于正确把握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本研究提供理论支撑。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并不是一个产生于本土的词汇,最早提出税收筹划概念的学者是英国的汤姆林爵士。他指出,纳税人不仅仅有履行纳税的义务,在纳税的过程中,还应享有一定的权利,在不违反税法规定之前提下,纳税人有权利通过合理安排,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而政府对此没有权力强迫任何一个纳税人多纳税。虽然汤姆林爵士并没有对税收筹划的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但此观点的提出为税收筹划概念的界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后不久,荷兰财政文献研究局(IBFD)就对税收筹划进行了界定,认为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为了实现缴纳最低限额税款的目标,对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安排的过程。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国外学者对税收筹划概念的界定越来越准确,美国学者W.B.梅格斯在其专著《会计学》中,认为税收筹划就是企业为了降低税负,在不违反税法基本规定的前提之下,对各项涉税活动进行精心安排,使得纳税时间延迟或少缴税。

就国内而言,当前对税收筹划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著名税收研究学者盖地教授在其专著《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中指出,税收筹划就是在遵守我国基本税收法律与政策的前提之下,市场经济主体通过对企业设立、重组、投资方式、经营方向以及管理理念进行事先筹划,以达到减轻税负、增加收益之目的。综合而言,从国内外学者对税收筹划概念的研究来看,都认为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的涉税活动,与偷税、漏税等涉税违法活动相比,具有较大的区别。一方面,税收筹划遵守了相关的税收法律与政策,是一种合法、合理的行为,而偷税、漏税却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是故意欺骗征税主体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发生在纳税义务产生之前,而偷税、漏税却是事后行为,发生在纳税义务产生之后。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

当前影响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即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正是在不同的税法环境和会计环境之下,使得我国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之时,必须注意外部环境的变化。

1.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2008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有的企业所得税法相比,主要突出了两大方面的变化:第一,税前扣除项目增多;第二,取消了一些旧的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这两大内容的变化,使得房地产企业不能继续沿用原有的税收筹划方案,必须重新进行税收项目的选择与安排。房地产企业如何在收入相同的情形下,尽量增加税前扣除项目的金额,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计税基础,是房地产企业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税收筹划的重点内容。

2.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取消了原有的存货发出计价的后进先出法,开始向加权平均法和先进先出法转变。此种计价方法的转变,将对房地产企业的毛利造成一定程度的波动。不仅如此,在我国当前通货膨胀的市场背景之下,原有的后进先出方法可以减免或抵扣一定的税收,而改变此种计价方法之后,如果房地产企业没有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必然会使其税负增加。由于房地产企业与其他行业的企业相比具有建设周期长的特点,一旦取消或限制存货后进先出的计价方法,将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的当期损益,进而对房地产企业税金和利润空间产生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是新会计准则增加的一项规定,单从字面上看,该条准则似乎是专门针对房地产企业而出台的会计规范,事实上并非如此,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因此,它并非专门针对房地产企业而制定的规范,但此条准则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却较为显著。该规定的出台有助于企业对房地产企业所持有的房地产进行科学而合理的分类。此条准则还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确认都作出了明确的说明。从实际效果来看,如果房地产企业不能正确运用此项规定,将使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增加。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作为当前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我国房地产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房地产企业也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较多的利润。因房地产企业无论在收入还是支出方面,所涉及的金额都较为巨大,加之其涉及的税收项目种类繁多,很多房地产企业往往意图通过偷税或漏税的方式来达到节税之目的,使得税收筹划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意识薄弱

虽然我国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但房地产企业大多是大型企业,在涉税过程中纳税金额较大,这使得有些房地产企业往往存在偷税或漏税的思想,认为进行税收筹划并不能给企业减轻多少税负,而偷税或漏税却能够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节税空间。为此,有些房地产企业设置两套账本,做假账。对外一套账本,专门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对企业内部又是一套账本,以记录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税收筹划意识的薄弱将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严重的税收风险,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不仅仅需要补缴税款,还面临高额的罚款,更为重要的是,这将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的信誉,对于房地产企业未来的发展也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进行税收筹划的组织机构不健全

税收筹划组织机构的不健全也是影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因素,分析当前的房地产企业组织内部建设,可以发现极少有房地产企业会专门设置税务部门,以负责整个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一般而言,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都是交由财务部门负责。税收筹划工作的专业性程度不会低于财务工作,此项工作不仅仅要以企业财务管理为基础,还需要相关的人员对税收法律和政策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特别是在我国税收法律和政策繁多的背景之下,不同区域的涉税项目计算有较大差别,这无疑对税收筹划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完全依靠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来解决税收筹划问题,显然难以达到实际的目标,需要设立企业税务部门,专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三)税收筹划内部管理缺乏

房地产企业业务的多样化决定了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复杂性与系统性,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内部要形成良好的内部管理体系,特别是各部门之间,要有畅通的信息共享机制,才能保证税收筹划工作的正常开展。然而,当前房地产企业有些部门之间的内部合作脱节,比如公司销售部在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之时,由于销售人员缺乏必要的税收政策,没有依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使得财务部门在核算时,往往出现较多的问题,进而影响到税收筹划工作;比如我国税法针对打折销售和买房送装修两种销售方式规定的计税方式有所不同,其中打折销售的计税方式是依据打折后的金额计算,而买房子送装修是依据购房款加上装修款的合计金额计税。因此,只有在房地产企业内部加强管理,使得税收筹划人员全面掌握企业各个环节的经营情况,才能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作出正确的方案选择。

三、解决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对策

在国家越来越重视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之下,国家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管理将越来越严格,房地产企业面临的涉税环境也越来越复杂。由此,房地产企业必须正视当前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笔者认为,房地产企业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解决当前税收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体系也会越来越完善,如果房地产企业还是想通过偷税或漏税等违法手段来达到节税的目的,显然难以实现。因此,房地产企业需要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建议国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介加强对税收筹划的宣传力度,展示税收筹划成功的案例,使广大房地产企业对于税收筹划与漏税、偷税的区别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营造良好的税收筹划氛围,让房地产企业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将其纳入日常的财务管理过程之中,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二)设立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强化税收筹划管理

针对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组织缺失的现状,建立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进行税收筹划尤为必要。因此,房地产企业应将税收筹划组织作为一个单设的机构,专门负责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建议房地产企业在风险管理部下面专设税收筹划部门,设置主管或经理一名,负责领导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制定各项总的税收筹划方案或措施。在主管或经理下面配置3―5名税收筹划专员,负责企业具体税收筹划事项的执行。

在建立了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之后,就需要充分发挥税收筹划部门的作用,这需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一方面,要建立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使得税收筹划部门能够准确掌握房地产企业各个环节的经营信息,进而设计出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另一方面,还必须提高税收筹划工作者在房地产公司的地位,给予其良好的职业晋升通道,为其参与公司战略管理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强税收法律和政策研究

为了适应社会转型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会及时调整相应的税收法律和政策。从这个层面上讲,税收法律和政策将呈现出动态变化的特点,特别是在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之下,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法律和政策变动很大。因此,房地产企业只有加强对相关税收法律和政策的研究,及时系统地了解税收法律和政策的变化,才能在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不断更新筹划内容,采取措施分散税收筹划风险。建议房地产企业在设置税收筹划专员的同时,设置税收研究专员,以加强房地产企业对税收法律和政策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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