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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外部兼职履职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6 16:03:12

银行外部兼职履职报告

银行外部兼职履职报告篇(1)

【关键词】人民银行 反洗钱

县级人民银行是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重要组成和实施机构,承担着县域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管职责。《反洗钱法》颁布实施十年来,反洗钱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工作任务都有了很大变化,对反洗钱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县支行作为人民银行最基层单位,受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和对反洗钱重要性认识以及人民银行县支行反洗钱监管力量薄弱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县域反洗钱工作亟待加强。《意见》强化了对外履职导向,着力提升对外履职合力,对县支行反洗钱监管职责和岗位设置予以明确,顺应了当前反洗钱形势要求。本文就近期县支行反洗钱履职调研情况,对进一步加强县支行反洗钱履职提出思考和建议。

一、人民银行县支行反洗钱履职现状

(一)反洗钱机构和岗位设置情况

1.岗位设置情况。县支行没有专门的反洗钱机构和人员,反洗钱岗位设置在综合业务部,岗位名称为“现金管理、反洗钱岗”。截至2016年3月底,河南省人民银行县支行共有兼职反洗钱岗位人员127名,专职岗位人员4名,共计131名。据调查,县支行反洗钱岗均配备兼岗人员1人。部分县支行反洗钱综合业务部主任或副主任兼职反洗钱岗位,反洗钱岗位人员达到2人。只有4个县支行配备了反洗钱专职人员。

2.人员配备情况。全省131名县支行反洗钱岗位人员中,40岁以下21人,占16%;40~50岁87人,占66%;50岁以上23人,占18%。从人员年龄结构看,年龄偏大、年龄结构不均衡。从近几年大学生招录情况看,人员流入量远远不能弥补人员减少量。据了解,2013~2015年,河南省共招录大学生到县支行130人左右,平均每个县支行三年才能进1个大学生,分配到反洗钱岗位工作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县支行人员新老更替明显失衡,如果不能快速补充新生力量,将会出现人员断档现象。

3.学历学识水平。从学历结构看,本科学历85人,大专学历28人,大专以下18人。虽然本科学历人员占比较大,但结合年龄层次可以看出,本科学历大多是通过成人教育途径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较少。以新乡辖区县支行为例,县支行9名反洗钱岗位人员虽然都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5名本科学历,4名大专学历),但都是通过成人教育途径取得(6名省委党校,3名中央电大),没有一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反洗钱监管职责及资源配比

1.县支行反洗钱职责。县支行履行反洗钱监管职责主要是组织协调和管理辖区反洗钱工作,建立健全完善反洗钱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收集和上报反洗钱信息,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和调研等。县支行除了没有现场检查处罚权和反洗钱调查权外,监管手段和监管原则与地市中支以上分支机构相同。

2.县支行监管资源配比。随着县域经济金融形势发展,县域金融机构呈快速增加趋势。截至2016年3月底,全省县级支行监管对象为1858家,其中地方法人机构157家,平均每个县支行要监管17家金融机构,监管对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在县支行反洗钱岗位只有1人且为兼职岗位的情况下,难以对金融机构实施有效反洗钱监管。

二、县支行反洗钱履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当前县支行机构和岗位设置,以及监管资源配置情况来看,县支行普遍存在人员偏少、年龄偏大、知识结构不合理的情况,县支行反洗钱履职资源远远不能满足县域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岗位人员大多为兼职,主动履职意识不强

体现到反洗钱监管上,往往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缺乏主动作为。主要表现在:一是县支行领导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调查显示,大多数县支行没有充分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没有发挥反洗钱作为基层央行唯一涵盖银行、证券、保险等各金融机构监管职责的重要抓手作用。二是县支行反洗钱岗位人员履职内在动力不足。反洗钱岗位设立在综合业务部,综合业务部对口上级行科室有会计科、国库科、支付结算科、发行科、科技科、反洗钱科等6个科室,反洗钱岗位人员往往身兼数职。过多的岗位任务,使得反洗钱岗位人员疲于应付,难以主动、深入地开展反洗钱工作。遇到工作安排冲突且时间要求紧急时,难以保障工作质量,甚至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实践中,县支行基础工作不牢,差错率较高,更谈不上业务创新。

(二)人员素质与履职需求不匹配,影响监管有效性

银行外部兼职履职报告篇(2)

距离“三会”换帅一月左右,第二轮金融高管调整启幕。

11月29日晚,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公告,提名54岁的国家开发银行原行长蒋超良为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与此同时,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公告,提名57岁的中国人民银行原纪委书记王洪章为执行董事。按照惯例,四大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往往是一人兼任。因此,蒋超良、王洪章料将分别出任农行董事长、建行董事长一职。根据两行公告,两家银行均将在2012年1月16日审议上述事项,这或意味着要到明年1月两行董事长将正式落定。

由“三会”换帅开始,随着建行、农行董事长人选的逐渐到位,由此带来的位置空缺或将引发一系列的人事更替,中国金融界人事调整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正在铺展开来。

蒋超良回归农行

对于驰骋中国金融圈30年的国家开发银行原行长蒋超良来说,出任农行党委书记,并将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担任农行董事长,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回归。

资料显示,现年54岁的蒋超良,1981年湖南财经大学(现湖南大学)毕业就进入了农行工作,15年间历任资金计划部计划处处长、综合计划部主任助理、青岛市分行副行长,以及总行综合计划部副主任、综合计划部主任、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除了2002年起短暂担任约两年的湖北省副省长之外,蒋超良30年的职业生涯一直没有离开中国金融系统。1996年进入中国央行,从银行司副司长一直做到央行行长助理一职。2004年担任交通银行董事长,带领交行完成了重组―引资―上市“三部曲”,成为第一家海外上市的国有股份制银行。2008年,在国开行商业化改革前夕,从交行董事长任上调任国开行行长至今。

此番回归农行,在业内人士看来是情理之中。蒋超良不仅熟悉农行,且兼具央行、地方政府、大行工作经历。据春华资本集团创始人及董事长胡祖六的说法,“蒋超良对农行的业务特点、历史沿革以及文化了如指掌,相信其一到位就可以发挥自己的影响力,有效地开展工作。”

“蒋超良是一个真正的干银行的,而且并不仅仅埋头于业务,还有一定的大局观、全球观。”此前曾与其一起共事过的农行相关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蒋行事果断、雷厉风行,具备新一代银行家必备的胆识和魄力。”此前蒋在领导交行引进战略投资、交行改制、上市的过程中体现的高效率和较强的执行力也一直为人所赞。

此次回归对蒋超良来说,并不意味着可以轻车熟路。虽然农行已经股改并登陆资本市场,但作为一家特殊的银行,跟工、中、建行相比,农行还肩负着“面向三农、商业运作”的艰巨任务,距离实现全面的商业化运作,还有较长的路要走。对蒋超良来说,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把农行打造成一家市场化的、有竞争力的国有银行,是个挑战。

市场对蒋超良在三农业务和商业运作之间寻找平衡点寄予厚望,包括理顺三农事业部的体制、机制,形成标准化、流程化的运营模式,更好地为县域中小企业、农户服务。

王洪章执掌建行

与蒋超良相比,此前长期主管央行纪检党建工作的王洪章则相对陌生而低调。

“但低调不代表低能。”建行的中层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如此评价。此番接替郭树清,被任命为建行党委书记并在董事会履行完相应程序后将正式出任建行董事长,对于在中国金融部门浸淫多年、经验丰富的王洪章来说也算顺理成章。

资料显示,现年57岁的王洪章,早年曾就读于辽宁财经学院。1978年,王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局工作,开始了长达33年的金融业监管与经营实践。从2003年起,王洪章开始担任人民银行纪委书记、党委委员一职,著有《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等著作。

“王洪章是中国现代金融业的元老级人物,对中国金融历史的变迁非常熟悉,管理、经营建设银行对他来说不是难题。”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看来,“王洪章相当的干练,不仅业务能力强,在处理‘人的关系’这一复杂问题上也颇有建树。”

但是从央行的纪委书记到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如何交出一份令30多万建行员工认可、让全球超过120万户建行股票投资者满意的答卷,其实并不轻松。

王洪章此前在人民银行多年的稽核和纪检工作,风格偏向稳健,如何利用其在中小企业等领域的研究助推建行的成功转型,是最大的预期。此前,建行的传统优势是中长期信贷、房地产贷款和住房金融等领域,2005年开始着力向小企业、大零售转型。

如王洪章顺利任建行董事长,将是第三位来自纪检系统的国有银行掌门人。目前,交行董事长胡怀邦曾任银监会纪委书记,农发行行长郑晖曾任该行纪检组长。

另据财新网消息,48岁的农行原纪委书记、副行长朱洪波将赴建行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副行长,照例可能位列王洪章、张建国、陈佐夫、朱小黄之后。作为农行的“老人”,朱洪波是项俊波来到农行之后力推三农金融业务的主力干将之一。

人事调整继续

由“三会”换帅开始,随着建行、农行董事长人选的落定,随后出现的位置空缺将会引发一系列的人事更迭,中国金融界人事调整“正在下的很大的一盘棋”,正逐渐展现出来。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63岁的央行行长周小川的去留。有知情人士分析,接替周小川的,很可能是工行行长姜建清。据财新报道,审计部门已于6月启动了对工行董事长姜建清的经济责任审计,9月底完成。姜建清主政工行已经长达11年,在其任上,工行完成了股改上市,成为市值最大的银行。业界预计,其赴任新的岗位只是时间问题。

“姜赴任央行尚早,也存在不确定性”。有接近央行的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一方面,现任央行行长并没有到部级干部退休年龄65岁。而且并不是没有其他的竞争者”。此前有言论称,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也是央行行长职位的有力竞争者。

盘点目前的人事调整,除了目前已经基本明朗的农行、建行,还有多家商行以及政策性银行高管职务有待调整。随着央行副行长马德伦的退休与王洪章的调离,央行的副行长将出现两个空缺,而蒋超良的履新,也使得正在商业化改革进程中的国开行行长一职需要填补。值得注意的是,现年66岁的国开行董事长陈元按理也已过退休年龄。

银行外部兼职履职报告篇(3)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在各级行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各位同事的配合下,一年来,我能紧紧围绕省行24项履职要求,着重在业务经营、窗口建设、基础管理和财务核算上下功夫,团结和带领全体同仁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本人的主要履职情况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会计基础管理会议精神狠抓会计内控建设

作为副行长兼会计主管,我的压力很大。为从根本上解决困扰我行的基础管理较差,内部控制力弱的的问题,我行于年初召开了高规格的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会议。认真查找了我行会计基础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制定了提高我行会计内控管理水平的具体措施。作为会计出纳部的负责人,我把贯彻落实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和履职工作的切入点,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1、以抓《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内控管理尽职指引》和在年初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会议上签订的责任书的落实为契机,把各部室的负责人、临柜柜员、内勤主任、监管员以及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纳入会计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大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一体考核,让会计内控管理关系更清晰,内控管理层次得到显著提升。

2、坚持按月组织开展监管检查工作,促进会计内控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会计监管是内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操作风险的重要防线。尽管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我还是坚持按计划、按程序每月对营业部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检查。做到每次检查都有方案、有通知、有记录、有整改、对责任人有处理。

从已经结束前十个月的检查监管情况来看,累计查出问题37个次,绝大部分问题得到整改或改善,处理或建议处理责任人2人次,其中扣发考核性工资4人次,扣款金额400元。我始终把实质重于形式作为监管的重要原则,通过持续、认真细致的监管,我行的会计内控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进步。

3、坚持突击轮岗带班制度,充分发挥会计监控系统的监督作用。一是能促使各岗都能熟悉掌握不同岗位的业务操作,提高操作技能,另一方面让柜员自己互查,在离岗交接时显现隐性问题,创新防范风险的手段。我每月会不定期突击要求员工临时休假,然后自己临柜代班。/fanwen.chazidian.com) 今年来我已经累计代班23天,涉及柜面所有岗位。通过岗位轮换和全日制代班,已发现纠正涉及印鉴管理、借据管理、账簿记载、档案归档等方面共12处问题。通过调看监控录像观察临柜人员的操作程序是否合规,每周调看监控工作的加强和持续,直接促进了我行临柜人员工作效率的提高,规避了操作风险,更重要的是对会计人员产生了一种持续、强大的监督和威慑作用。

4、注重提高副行长兼会计主管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副行长兼会计主管履职到位与否,是会计内控好坏的关键一环。一年来,我认真履行副行长兼会计主管职责,加强业务学习,分析内控形式,学习新的文件精神,研究解决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以会带训,不断提高副行长兼会计主管的履职能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创建文明规范窗口

今年以来,我一直将内塑队伍素质,外树窗口形象,创建行业品牌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主要表现为:

一是建立奖惩制度,树立积极的农发行新风。

开展创建行业品牌活动以来,我明确了考核标准和落实检查监督措施,形成严格的奖罚制度。创新出台《营业窗口文明服务规范考核办法》,设立“周服务之星”、“月文明之星”、“季规范之星”、“业务精英奖”等,对客户口碑好、业务技能强、服务质量高的员工进行特别奖励。

二是发挥窗口作用,全员倡导职业文明。

在窗口环境建设上切实做到“形象统一规范”、“设备使用正常”、“环境整洁宜人”、“服务设施到位”、“宣传醒目规范”;(述职报告 fanwen.chazidian.com)在礼仪形象中严格执行“着装统一规范”、“形象整洁大方”、“行动文明得体”;要求员工贯彻执行“三好一提高”,即:服务好、态度好、业务好,提高办事效率的服务宗旨,还要做到“六声”,即: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咨询有答声、求助有请声、不足有歉声、合作有谢声;做好“五心”,即:服务态度要“热心”、接待客户要“诚心”、言谈举止要“虚心”、宣传解释要“耐心”、关心他人要“真心”的服务承诺,切实将职业文明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执行晨会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出色完成。

银行外部兼职履职报告篇(4)

1 银行业当前安全形势

11 社会经济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经济危机对国内实体经济的影响仍在继续,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和出口型企业经营出现困难,资金链濒临断裂,资金需求意愿极其强烈,导致针对金融机构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尤其是诈骗案件有所增加。二是下岗失业、进城务工人员增多,维护安全稳定面临的压力明显增大,安全防范任务十分繁重。三是随着当前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城乡之间经济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网点的各项业务迅猛发展,现金库存量、流通量不断增加,但由于农村偏远地区受当地经济条件制约,加之交通不便、信息渠道不畅等客观条件的限制,人员防范意识淡薄,鉴别能力较低,安防设施相对落后,较难抵御犯罪分子的侵害。因此一些犯罪分子把目光集中到农村偏远地区,给金融营运安全带来很大风险隐患。

12 外部侵害的手段在不断翻新

当前,金融行业安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一些社会不法分子针对银行营业场所实施的抢劫、盗窃及诈骗案件依然频有发生,犯罪分子的作案方法和手段逐步趋向多样化、智能化,一些依托电子设备、网络技术等高新技术,主要针对自助银行、网络银行的新型犯罪形式也在不断出现,同传统犯罪形式相比,这种以高新科技为手段的新型犯罪形式具有隐蔽性强、涉案资金转移快、犯罪区域跨度大、追捕困难,甚至可以利用尖端的通信技术跨国进行犯罪,犯罪分子紧跟科技发展步伐,一步步更新作案方式手段,给银行和客户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扰乱了金融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到银行业的企业形象和公众认可度,对我们的安全防范能力形成了很大挑战。

2 山西银行业金融安全管理现状

21 过于注重业务发展,漠视安全保卫工作

三晋大地,四面环山,沟壑纵横,南高北低,山多川少,交通闭塞,当地百姓思想保守,民风淳朴,各类金融刑事案件罕有发生。调研中发现,除电信诈骗事件外,近些年山西金融机构没有发生过以暴力侵害为手段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正是由于长期的安全和稳定,致使部分银行对社会治安现状和金融安全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平时只重视业务发展,而对安全保卫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缺乏安全防控和风险防范的紧迫感、危机感,致使制度落实不到位,银行对员工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往往是批评教育、查而不处,降低了安全保卫工作内控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物防、技防不达标的问题,仅限于向上级打报告,而不是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使一些安全隐患久拖不决。

22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优秀员工不愿做安保工作

调研中发现,虽然当前各银行均按要求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管理员但也只是名义上的“专职”,实际工作中有的身兼数职,有的年龄偏大,有的甚至一直没有固定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人员更换频繁。随着我国银行业务的深入发展,对安全的需求越来越高,社会对银行所提供安全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各银行现在急需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安保队伍提供优质安全服务。但长期以来,大部分人对银行安保工作缺乏了解,还停留在素质低、工资低、学历低等认识层面上,调研中,80%的员工表示,不愿意做安全保卫工作,他们普遍认为银行以信贷业务发展为中心,安全保卫工作只是处于“配角”的地位,而且现在都实行责任追究制,安全保卫工作平时不受重视,一旦发生却要承担主要责任。

此外,虽然大部分银行营业网点的兼职安全员为30岁左右的青年员工,但也仅停留在“业余兼职”的层面上,缺乏专业性和实践性,先不说他们是否能保障员工和客户的安全,在特殊情况下,他们自身的安全也成了一个问题,尤其是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时。实际上,目前银行业的安全保卫工作正从以往单一的人防服务,向科技安防服务的方向转变,银行更需要将一些高素质、高学历、年轻化的人员充实到安保队伍里面。

23 业务素质良莠不齐,教育培训体系不规范

从事安全保卫的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良莠不齐,接受系统化的培训少,部分基层工作人员更是对安全防范基础知识缺乏了解。虽然,接受调研的网点均表示能保证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安全教育培训,平均培训时间达2个小时以上,但是存在着教材内容陈旧,专业性不强,培训过程不规范的现象,在与银行员工进行交流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员工对当前以电信网络技术为手段,针对自助银行、网络银行的高科技犯罪的现状缺乏了解和认识,鉴别能力和防范措施有待加强。

3 提高金融安全管理的建议及对策

31 提高责任意识,加强执行力建设

改变员工对安全保卫工作的传统观念,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各银行机构主要负责人担负起模范带头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中,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现实意义和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格履行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坚决查处履职不到位行为,杜绝“以习惯代替制度、以信任代替制度”的不良行为,认真落实“一票否决”制,真正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

32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一是要切实落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安全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安保人员业务知识、设备操作、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水平,增强工作执行能力。通过抽查、暗访、考试、座谈会等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检查测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培训质量。

二是规范预案演练管理。制定预案演练计划,通过视频监控系统进行非现场监督,定期通报演练计划实施情况,确保演练的频次达标,总结推广好的演练预案,提升预案的科学性、操作性,强化演练培训的实效。

三是加强对安全保卫人员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员工遵纪守法和自觉防范风险的意识,主动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杜绝治安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33 推进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推进银行安保机构的建设步伐,根据组织结构、营业网点规模定岗定编,配备专职的安保干部,并进一步完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加大对安全保卫干部履职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力度,强化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安保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认识到安保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选拔安全管理员时要严格把关,优先选拔德才兼备、责任心强的优秀员工,提高全行安全管理队伍整体水平。

银行外部兼职履职报告篇(5)

关键词:商业银行 合并 法律问题

银行合并是优化银行资本结构和组织机构,以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国际金融业的合并风起云涌,新的金融机构不断出现,形成了国际金融业的新格局。为迎接国际经济、金融全球化和一体化以及我国加入WTO的挑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增强我国银行业的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商业银行的合并无疑是一条有效的途径,它将使我国的商业银行走向灿烂辉煌的明天。在我国,广东发展银行合并中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光大银行部分合并中国投资银行等,都是影响较大的金融机构合并案。为使商业银行的合并能依法健康进行,研究商业银行合并中的法律问题十分必要。本文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展开分析,为我国商业银行合并提供一些可操作性的依据。

一、商业银行合并的基本内涵及其合并的法律根据

(一)商业银行合并的基本内涵

所谓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通过订立合并合同,依法定程序,归并成为一个法人的行为。由此可见,商业银行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业银行(法人)通过订立合并合同,依法定程序,归并成为一个商业银行的行为。本文所探讨的商业银行合并主要是指作为法人的商业银行之间的合并。对商业银行的合并行为,我国有许多现行法律法规作出了规定。商业银行合并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优化银行资本结构和组织机构,提高资源配置效力和盈利能力,从而提高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二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商业银行抗风险的能力。

(二)商业银行合并的法律依据

合并是商业银行的民事行为,应当遵守民法平等自愿的原则,但由于商业银行具有的特殊性,不能听任商业银行根据意识自治原则任意合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规定审批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中国人民银行在商业银行合并中应行使商业银行合并的审批权和合并过程的监督权,以确保金融机构合并符合经济效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以及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原则。

至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制定任何专门规范金融机构合并的法律和行政规章,但为规范企业合并行为,国家颁布了许多规范企业合并的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合同法》,等等,这些关于企业合并的法律同样适用于商业银行合并。由于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从法律性质上讲,我国的商业银行是公司,是企业法人,因此,商业银行的合并适用《公司法》和上述与企业合并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1.规范企业合并行为的法律有许多,涉及商业银行合并的法律主要有《民法通则》、《商业银行法》、《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等。比如:《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合并,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在中国人民银行接管期限届满前,商业银行合并的,接管中止(《商业银行法》第六十八条)。商业银行因合并需要解散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并附解散的理由和支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等债务清偿计划,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解散;商业银行解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中国人民银行监督清算过程(《商业银行法》第六十九条)。

目前,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合并的程序和条件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这些规定适用于商业银行的合并,如,公司的合并是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一种职权,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一百零三条、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的合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三十九条、一百零六条);董事会有权行使拟定公司合并的方案(《公司法》第四十六条、一百一十二条);国有独资公司(如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即中国工商银行、中国 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家商业银行,笔者注)的合并,必须由国家授权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笔者注)决定(《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商业银行,笔者注)合并,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公司合并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的,可以解散(《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法》还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之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2.规范商业银行合并行为的行政法规

为严格规范商业银行合并行为,在我国除法律规定外,还有国务院根据商业银行合并的需要而制定的许多行政法规,通过这些行政法规对商业银行的合并行为加以规范。目前主要有以下几部:

(1)规范商业银行合并程序和实体方面的行政法规。如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适用于商业银行的合并行为。该《条例》规定,因合并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而新设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应当自合并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决议或者决定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第三十四条)。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公司因合并解散,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第三十五条)。

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适用于商业银行的合并行为。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应在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注销登记。因此,商业银行合并,应在中国人民银行和有关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注销登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适用于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参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合并行为。该《办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合并应当依照本办法,自变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动产权登记。商业银行合并应遵守此规定。

1996年8月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改革的决定》指出,在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已经商业化的农村信用社,经整顿后组建成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合并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后,原农村信用社取消法人资格。合并金融机构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于我国农村信用社存在一定的特殊性,该《决定》对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工作没有大范围展开,目前我国只在几个县搞农村商业银行的试点工作,以期取得经验。

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进行兼并,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参股的商业银行进行兼并时,应当进行资产评估,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国务院《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中规定,城市合作银行的组建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在组建城市合作银行时,凡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新的《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办法》规定的城市行用合作社,都必须加入城市合作银行。(二)城市合作银行实行全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入城市合作银行的城市信用社,相应取消独立法人地位,其债权债务转为城市合作银行的债权债务。

(2)对商业银行合并中违法行为的处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金融机构合并的,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3.规范商业银行合并的行政规章

为解决商业银行的合并中的操作性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是人民银行,颁布了许多规范商业银行合并的行政规章,主要行政规章及有关内容如下:

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现已将城市合作银行改为城市商业银行,笔者注)合并,适用《商业银行法》规定;股东大会对城市商业银行合并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城市合作银行管理规定》)。金融机构合并,应事先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变更手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管理规定》)。对于支付风险严重、资不抵债、拯救无望且资产负债规模较小的金融机构,可允许有关金融机构自愿兼并或收购,在冲销该机构股东权益后,由兼并或收购的金融机构承担相应的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债务。兼并或收购金融机构须经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防范和处置金融机构支付风险暂行办法》)。

同一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合并的,合并前各分支机构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机构承担。对合并前各分支机构持有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应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收缴,如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国有商业银行省(自治区)分行与所在城市分行合并后,省(自治区)分行所在城市分行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本、外币许可证未合并的含《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分行代缴;合并后的一级分行《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继续使用原省(自治区)分行许可证。

对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内部制度不健全或长期经营管理不善,被迫合并的金融机构的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人民银行可根据情节轻重及后果,取消1至10年(包括1年)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境外中资商业银行合并,其总管理机构应报经人民银行批准后办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中资金融机构管理的通知》)。

外资商业银行管理机构合并,需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及时报告,公告重大事项后一个工作日内报告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上市的商业银行的合并,应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的情况下,经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上市公司的合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市公司合并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董事会拟定合并方案;(二)股东大会依照章程规定作出决议;(三)各方当事人签订签订合并合同;(四)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五)处理债权 债务等各项合并事项;(六)办理解散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城市商业银行在合并过程中,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被收购企业净资产的差额作为商誉的入账价值,除此外,商誉不得作价入账。非专利技术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国家税务总局《城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二、商业银行合并的类型及其与商业银行股权收购的区别

(一)商业银行合并的类型。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将商业银行合并作出不同的分类。

1.根据合并后商业银行法人资格是否仍然存在,将商业银行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如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用公式可表示为:A+B=A,A+B+…=A,笔者注)。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用公式可表示为:A+B=C,A+B+…=C)。

2.根据是否是商业银行平等自愿合并,将商业银行合并分为强制性合并和平等自愿合并。行政强制性的商业银行合并,不符《民法通则》从事民事活动的平等自愿原则,有拉郎配之嫌,严格来讲,此种合并违反了《民法通则》规定的自愿原则,因此是无效的。商业银行的货币应当是平等自愿的合并,符合《民法通则》从事民事活动的平等自愿原则。我们常说的商业银行合并应为此类。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常见的合并方式称为兼并。在实践中和理论上,对兼并与合并的关系存有争议。笔者认为,兼并是合并的一种,我国现行行政法规对此也有所规定,如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兼并是一种有偿的合并形式。企业被兼并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被兼并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兼并企业承担。

(二)商业银行合并与商业银行股权收购的区别

所谓商业银行股权收购是指收购者以现金、股票或者其他有价证券为对价,向某商业银行的股东收购股份,获取商业银行全部或部分股份,进而取得对某商业银行的控制权。其和商业银行合并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商业银行的合并是商业银行间的行为,合并的主体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股权收购是从事收购的商业银行与被收购的商业银行的股东之间的交易行为,主体是从事收购的商业银行与某商业银行的股东。2.商业银行合并使被吸收的商业银行解散,主体资格丧失,新设合并中,合并各方解散,丧失主体资格,其债权债务发生变化,由存续的商业银行或新设的商业银行承继;商业银行股权收购是使某商业银行的股东发生变化,某商业银行本身不发生变化,主体资格继续存在,其债权债务不发生变化。3.商业银行合并一般是各方平等自愿,商业银行股权收购则不尽然。4.商业银行合并,被合并的商业银行完全并入存续的商业银行或者新设的商业银行,而商业银行股权收购则可能收购某商业银行股份的全部或部分。5.商业银行合并是一种法定合并,要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规定的程序,如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实施债权人保护程序,办理合并登记等,而商业银行股权收购则不受此限制。商业银行合并与商业银行股权收购的区别,也是商业银行合并的法律特征的表现。

三、商业银行合并中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一)关于对合并的商业银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范围。商业银行合并使有关物权(如财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义务主体和债权(如存款合同、贷款合同)的债权债务主体发生变更,必然影响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使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我国法律对在商业银行合并的情形下,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作了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商业银行的一切债权债务,依法由合并后的商业银行承担。其他权利义务,如财产所有权、经营权、对国家的纳税义务等,当然转移给合并后的商业银行。如,早在1989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撤并金融性公司债权债务工作的意见》中就规定,凡合并的公司(含商业银行,笔者注)合并前所签的各种业务合同,一律由合并后组成的公司(含商业银行,笔者注)继续执行;凡确定合并的公司(含商业银行,笔者注)所吸收的各种存款,发行的各种债券及其他负债一律由合并后组成的公司(商业银行,笔者注)负责按期偿还。另外,我国《合同法》第九十条还规定,当事人(含商业银行,笔者注)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含商业银行,笔者注)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金融机构合并引起的债权债务转移,应由转让、受让债权的金融机构分别持有关证明文件,报请中国人民银行在银行信贷登记系统中作变更处理。综上可见,对合并的商业银行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范围采用了债权人保护程序既适用于解散的商业银行,也适用于存续的商业银行,有利于合并的商业银行债权人的平等保护

(二)关于对合并的商业银行的债权人利益保护。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之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另外,《合同法》第七十条还规定,债权人合并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对商业银行合并的有权要求商业银行在合并前清偿债务(如提取存款)或提供相应担保。由此可见,我国对合并的商业银行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具有事先防范的性质。

(三)商业银行合并时对债权人的保护程序

1.商业银行合并时对债权人的告知义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此处从略)、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公司在合并时,不按公司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责令其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此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在合并时不按规定通告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由此可见,我国对债权人的告知采取公告与个别通知并存的双重保护,且不但要报纸上公告,而且要公告三次。

2.债权人对商业银行合并享有异议权。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合并,其债权人有权提出异议,债权人提出异议的,商业银行应进行清偿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3.商业银行合并时不适当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的后果。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合并时不适当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不清偿债务或不提供担保,其后果是商业银行不得合并。

四、商业银行合并中对股东利益的保护

商业银行合并中既要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要保护股东的利益,不得以商业银行的合并行为而损害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我国有关规章对此作了规定,如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中规定,在企业兼并中,被兼并企业的资产所有者可将资产作为股份入股到兼并方企业中,将兼并方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兼并方企业也可以通过对其他企业控股,实现兼并,将被兼并方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商业银行合并时可以适用此《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执行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通知》中规定,兼并属于应予披露的重要事项。因此,上市商业银行的兼并应予披露,从而保护广大投资者(股东)的权益。

五、对合并中的商业银行的债权保护

商业银行在合并过程中及合并完成后,均面临着保护银行债权的问题,任何疏 于债权的保护,均可能造成商业银行的债权损失。这里主要涉及到债权由谁主张,商业银行的授权问题,以及各种时效和期间。各种时效和期间均与时间密切相关,而时间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它勇往直前,永不停息,一旦疏忽,可能造成超过诉讼时效、上诉期限等规定以及保证期间的逾越等等,将会给商业银行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一)关于合并后商业银行债权由谁主张问题

商业银行合并后原来的所有债权均应由合并后的商业银行来向债务人依法及时主张。在诉讼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执行(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在诉讼过程中,商业银行合并,要及时变更诉讼当事人,企业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新商业银行作为诉讼当事人。

(二)关于银行合并后原商业银行总行的授权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授权的商业银行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合并的,原商业银行总行授权应终止。

六、商业银行合并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银行外部兼职履职报告篇(6)

一、财务管理方面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要有一整套既符合政策原则,又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办法。

(一)财务工作的领导及责任

1、《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因此,各单位负责人应认真学习《会计法》,熟悉、掌握会计基础知识,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2、各单位领导年初要组织领导班子及财会人员研究、修改和完善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按目标执行。

3、各单位负责人要坚持原则,严格按制度规定和审批权限审查签批每一项财务开支事项,认真把好支出审批关。

4、各单位负责人应在本单位出具的月报表、年度预算、决算以及其他财务报告上签名盖章,以明确责任,并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合法。

5、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各单位年末要召开职工大会,由单位负责人做财务收支、经营成果、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单位职工有权对财务事项进行质询,单位领导对职工疑义的事项做出明确的解答。

(二)财务工作的规范及要求

1、财会人员职责分工

(1)出纳员

a、要按规定限额压缩库存现金,并保证现金、有价证券的安全。

b、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登记好银行存款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认真履行票据传递手续。

c、管理好各类票证,做到收据、支票存根序号相连,不能间断。

d、不准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不准“坐收坐支”现金。

e、日清月结,及时核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做到帐实相符。

f、不能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g、不准出借银行帐户(指利用单位帐户办理与本单位无关的业务)。

(2)会计

a、按《会计法》和《会计规范》要求,认真审查票据的合理、合法性。

b、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预算、单位财务计划的要求办事,对违反法规、预算规定及财务计划的业务事项要及时纠正。

c、按会计核算职能要求,认真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编报及时。

d、及时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证相符。

e、充分发挥会计参谋作用,积极参与经营、财务管理,帮助领导做好年度财务计划。

2、帐据及印鉴使用管理办法

(1)帐据必须使用由财政局统一监制的,无监制印章无效。

(2)财务印鉴由会计和出纳员分开管理。

3、增收节支,加强资产管理

(1)努力节约支出,反对铺张浪费。各单位要严格按预算、按定额支出,压缩非正常开支,尤其要严格控制招待费。建立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实行预算包干制,把经费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或具体项目,以保证不突破计划指标。

(2)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各单位要把各种固定资产全部纳入帐内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盘点。购置、变卖和报损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二、审计监督

局财务室除了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外,同时具有审计监督的职能。为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效力,维护财经秩序,提高系统内财务管理水平,现就审计监督内容和管理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一)财务审计管理事项

1、各单位年初的预算、财务计划、财务管理制度,报局财务室审查备案。

2、各单位承包、房屋和场地租赁签订的合同(协议),必须报局财务室审查备案。

3、各单位与财务有关的各种报表(包括年末决算)报告,必须报局财务室审查后,方可按要求上报。

(二)审计监督的内容

1、原始凭证来源的合理、合法性,填写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审核的规范性。

2、记帐凭证内容登记、分录和编号是否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

3、现金和银行存款明细帐是否做到日记月累,总帐和明细帐金额是否相符,财务人员是否按要求登记帐簿内容。

4、专项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和改变用途的现象。

5、经费支出是否按预算执行,执行中有无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现象。

6、债权、债务的清理及回收是否及时。

7、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是否履行了报批手续。

8、各项收入是否全额入帐,单位有无套支、坐支现金和私设“小金库”现象。

9、财产的出售和出租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10、有无不合理收费项目。

11、财务报告反映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银行外部兼职履职报告篇(7)

述职报告是任职者陈述自己任职情况,评议自己任职能力,接受上级领导考核和群众监督的一种应用文,具有汇报性、总结性和理论性的特点。述职报告的写法依据报告的场合和对象而定,一般来说采用总结式写法。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会计主管年度个人述职报告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会计主管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在各级行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各位同事的配合下,一年来,我能紧紧围绕省行24项履职要求,着重在业务经营、窗口建设、基础管理和财务核算上下功夫,团结和带领全体同仁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本人的主要履职情况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会计基础管理会议精神狠抓会计内控建设

作为副行长兼会计主管,我的压力很大。为从根本上解决困扰我行的基础管理较差,内部控制力弱的的问题,我行于年初召开了高规格的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会议。认真查找了我行会计基础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制定了提高我行会计内控管理水平的具体措施。作为会计出纳部的负责人,我把贯彻落实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和履职工作的切入点,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1、以抓《____银行会计内控管理尽职指引》和在年初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会议上签订的责任书的落实为契机,把各部室的负责人、临柜柜员、内勤主任、监管员以及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纳入会计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大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一体考核,让会计内控管理关系更清晰,内控管理层次得到显著提升。

2、坚持按月组织开展监管检查工作,促进会计内控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会计监管是内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操作风险的重要防线。尽管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我还是坚持按计划、按程序每月对营业部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检查。做到每次检查都有方案、有通知、有记录、有整改、对责任人有处理。

从已经结束前十个月的检查监管情况来看,累计查出问题37个次,绝大部分问题得到整改或改善,处理或建议处理责任人2人次,其中扣发考核性工资4人次,扣款金额400元。我始终把实质重于形式作为监管的重要原则,通过持续、认真细致的监管,我行的会计内控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进步。

3、坚持突击轮岗带班制度,充分发挥会计监控系统的监督作用。一是能促使各岗都能熟悉掌握不同岗位的业务操作,提高操作技能,另一方面让柜员自己互查,在离岗交接时显现隐性问题,创新防范风险的手段。我每月会不定期突击要求员工临时休假,然后自己临柜代班。今年来我已经累计代班23天,涉及柜面所有岗位。通过岗位轮换和全日制代班,已发现纠正涉及印鉴管理、借据管理、账簿记载、档案归档等方面共12处问题。通过调看监控录像观察临柜人员的操作程序是否合规,每周调看监控工作的加强和持续,直接促进了我行临柜人员工作效率的提高,规避了操作风险,更重要的是对会计人员产生了一种持续、强大的监督和威慑作用。

4、注重提高副行长兼会计主管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副行长兼会计主管履职到位与否,是会计内控好坏的关键一环。一年来,我认真履行副行长兼会计主管职责,加强业务学习,分析内控形式,学习新的文件精神,研究解决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以会带训,不断提高副行长兼会计主管的履职能力。

二、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全行经营管理

一年来,我能积极参与全行内部管理和业务经营活动,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协助推进支行各项事务的开展。首先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定期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参加支部党小组活动,组织并上好党课。其次积极参与“四好”班子、“四强”党组织创建工作,制定“四优”党员争创计划。三是做好全行财务状况分析调研及经营利润测算,分析将会影响到全行经营目标任务完成的因素,向行长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为全行经营献计献策。四是积极参与全行业务营销。截止10月末,我行存款日均余额____万元、中间业务收入____万元,比同期分别上升27%、39.2%,国际业务更是取得历史性突破,存款余额达到了____万美元,提前完成全年任务。五是积极投入非现金结算。今年秋季以来,在原有工行网银的基础上,又开通了信用联社网上银行,为售粮农户办理了工行POS机及联社的“一卡-通”,秋季收购全面实现非现金结算。

三、加强队伍建设创建文明规范窗口

今年以来,我一直将内塑队伍素质,外树窗口形象,创建行业品牌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主要表现为:

一是建立奖惩制度,树立积极的____行新风。

开展创建行业品牌活动以来,我明确了考核标准和落实检查监督措施,形成严格的奖罚制度。创新出台《营业窗口文明服务规范考核办法》,设立“周服务之星”、“月文明之星”、“季规范之星”、“业务精英奖”等,对客户口碑好、业务技能强、服务质量高的员工进行特别奖励。

二是发挥窗口作用,全员倡导职业文明。

在窗口环境建设上切实做到“形象统一规范”、“设备使用正常”、“环境整洁宜人”、“服务设施到位”、“宣传醒目规范”;在礼仪形象中严格执行“着装统一规范”、“形象整洁大方”、“行动文明得体”;要求员工贯彻执行“三好一提高”,即:服务好、态度好、业务好,提高办事效率的服务宗旨,还要做到“六声”,即: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咨询有答声、求助有请声、不足有歉声、合作有谢声;做好“五心”,即:服务态度要“热心”、接待客户要“诚心”、言谈举止要“虚心”、宣传解释要“耐心”、关心他人要“真心”的服务承诺,切实将职业文明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执行晨会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出色完成。

为了更好地鼓舞士气,我要求柜面每日的晨会不得低于20分钟,把它当成是柜面工作信息流转、增进团结、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的一个平台。上级的各类会议精神及业务更新在晨会上进行传达,上一日的工作情况在晨会上进行及时点评,最新的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在晨会上进行学习和交流,每日工作成绩和成功服务事例也在晨会中进行分享,从而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

此致

敬礼!

述职人:______

20____年__月__日

会计主管年度述职报告

20____年是我在____分理处担任会计主管的第三年。在这一年中,我积极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努力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加强网点业务知识和技能学习,使我分理处内勤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水平得到提高。

20____年我根据支行要求制定落实了各项内勤学习例会制度,组织全体内勤职工及时对于上级行下发的文件和办法及时学习讨论,通过采取互通形式的方法,使业务学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坚持开展内勤业务学习制度使我分理处柜员牢固的掌握了各项业务知识。虽然我分理处今年的业务量有了大幅增加,同时今年总行各类业务新品种也层出不穷的推出,但我分理处员工通过业务学习制度,提高了自身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在面对对各类业务时都能熟练的应对。

二、认真贯彻和执行各项会计、出纳制度及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会计出纳工作基础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1、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以“提高柜面服务质量”为目标,从工作制度、员工素质入手,高标准,严要求,苦练业务技能,强化管理考核。一年来,我认真贯彻和执行总行各项会计、出纳制度及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比如:对挂失业务、全国支票、汇兑业务等关键业务进行了规范,改变了以往登记簿登记不规范、资料(material)不全的问题,对于发生的交换差错事故及时整改,制定出相应的交换岗位职责,防止了各类差错隐患的再次发生。

2、在工作中,我正确处理两个关系,加强内控管理,一是正确处理制度的建立与贯彻落实的关系。各项会计出纳制度是内勤员工做好本职工作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在完善制度和贯彻落实上,我注重双管齐下、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内控的监督和规范作用,使我分理处内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正确处理好临柜监督与事后监督的关系。首先按照我行各类文件的相关规定,对临柜会计出纳业务进行即时、每日、定期的监督和审核,其次做好和事后监督中心的沟通工作,正确处理好事后监督中心发现的相关差错,及时做好事后监督差错的分析反馈工作。从各个环节加强对柜面业务的管理,提高了我分理处的内控机制。

三、加大力度强化管理,全面推进内勤整体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内控工作上台阶。

今年以来我分理处业务大幅度提高,但我分理处内勤人员少,业务量大,各项内控工作又点多面广,所以我分理处内控工作压力巨大。但我和我分理处的内勤员工们克服种种困难,大胆管理,努力推动我分理处的各项内控工作,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了新的提升。

1、今年事后监督上线以后对柜员各项业务的操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需要每个柜员都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在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对于事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进行整改。所以我在日常工作中我加强了临柜业务的监督,要求柜员必须规范操作每一笔业务,每一个细节都必须按总行相关文件的规定操作,对于操作过程中碰到的各类问题必须及时提出,不得对业务随意操作。更不得为了逃避事后监督而变造各类会计凭证。对于事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相关差错及时组织柜员学习,并及时整改。

2、从事后监督上线以来的差错率情况来说,我分理处一直保持着较低的水平。会计主管述职报告2、由于我分理处今年内勤员工流动较大,同时新柜员业务又不全面,为了应对迅速增长的柜面压力,我在做到不违反总行各项内控制度的前提下,采取柜员业务交叉和现场指导等方法,使各柜员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掌握了各类业务,并通过合理的业务分工,缓解了我分理处的柜面压力。提升了我分理处柜员的业务技能,推动了柜面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我分理处今年以来无一起由于柜面操作而引起的客户投诉事件。

3、建立全面的岗位责任制,把岗位职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做到每一项工作有人管,每一个工作有人抓,防止出现相互推托、工作脱节的

现象,按照岗位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使我分理处内控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以上是我一年来工作汇报,成绩只代表过去,在新的一年,我将继续努力工作,努力学习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使我分理处内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会计主管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

您好!

20____年年底岗位调整,此刻的我由一个普通员工成为一名会计主管,压力也相应的增加了!羡慕的眼神、支持和赞许的话也听了不少!而我到觉得没什么,心里比较平静,心中似乎也没有什么可喜悦的!可能是因为上学就当过班干部,工作后也有从事过管理的岗位。又是一个新的起点新的开始,确实是个锻炼人的机会!

20____年将要过去,回顾近一年来的工作,感触良多,收获不小。近一年来,在行长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的全力支持下,严格自律,规范管理,踏实工作,热情服务,履职尽责,任劳任怨,锻炼了自己,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当然,也存在些许不足,在此,对大家给予我的关爱和帮忙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就我近一年的工作状况简要汇报一下:

一、主要工作

本人将工作重点放在财务服务、规范上,我感到只有搞好服务才能做好工作,只有坚持规范才能减少风险与差错。此后,以优质服务为先导,以规范制度为理念,立足做好常规工作,着眼推进重点工作。取得了必须进展,收到了必须成效,做了超多事务性的工作。

工作方面:踏实工作,履行职责,认真执行《会计法》,规范记账凭证的编制,严格对原始凭证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强化会计档案的管理等。按规定时间完成每个季度单位存款账户的对账工作,另外按时完成市行布置的补发信用机构代码证得工作,及时申报各项税金。在各类年中审计、年终预审及财政税务检查中,用心配合相关人员工作。

学习方面:虚心请教,不断提高,完善各项财务基础制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思想境界,剖析自我,查找不足,摆正自身位置,寻求良好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探寻人性化管理,振作精神,严格要求,胜任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在总结中提高,在培养全面素质上下功夫,注重细节,养成良好习惯,做好工作。

思想方面:用心上进,团结协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用心性,不断提高团队整体素质,营造和谐氛围,树立开拓创新、务实高效的形象。不断加强财务人员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交流、互帮互助、互相补台,打造和谐高效工作团队,到达在工作中相互认同、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提高。

二、存在不足

1、自身学习抓的不紧,理论学习不够认真,学得不深不透,忙于事务,创新不足;

2、疲于应付日常事务,前瞻性、系统性研究较为欠缺;

3、财务分析、预测水平有待提高,财务信息的决策潜力有待增强;

4、工作中有时缺乏耐心有点急躁的现象,以后有待加以克服。

三、下步工作思路

20____年我国的社会经济形势将发生更加深刻的变化,将蕴藏着巨大的机遇,也包含着严峻的挑战。新年意味着新起点、新气象,随之要有新的精神面貌和新的干劲,我决心再接再励,与时俱进,继续搞好优质服务,努力坚持规范,着力推进创新,用心探索解决新形势下财务工作面临的新状况新问题,理好财、服好务、办好事。

用心主动出谋划策,精打细算,确保营运资金流转顺畅、确保投资效益、确保财务优化管理。把财务做精做细,搞好成本归集。拓展财务管理与服务职能,实现财务管理“零”死角,挖掘财务活动的潜在价值,充分发挥支撑服务职能,合理有效配置有限资源,切实防范财务风险,最大限度降低成本,促进单位全面健康发展。在提高企业竞争力方面尽更大的义务与职责,不断鞭策自己,加强学习,以适应时代与企业的发展,和大家共同进步,与公司共同成长。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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