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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4-03 09:51:44

银行存款论文

银行存款论文篇(1)

其次,注重市场细分。不同的存款人的需求是不同的,有的存款人看重帐户所能支付的利息,有的则看重账户的支付功能;有的存款人每月需要签发很多张支票,有的则很少签发支票。美国银行在设计其存款产品时非常注重这样的需求导向。如花旗银行的两种支票账户:BasicChecking适合每月签发支票次数有限且无法达到银行规定的帐户余额要求的存款人群体,而TheCitibankAccount是针对能够满足余额要求,而且每月需要签发多张支票的存款人设计的。或者,当存款人既能获得一定的利息,同时也能够满足银行的帐户余额要求时,他就会选择TheCitibankAccount。不同规模的银行,存款产品设计的不同也体现银行选择的客户群体的不同。大银行的付息帐户余额要求要明显高于小银行(社区银行),这是因为大银行所希望吸引的客户群主要是市场上较为高端的,能保持高存款余额的那一部分客户;而小银行面对的主要是当地的社区居民,他们难以满足大银行的高余额要求。

第三,账户余额要求的作用突出。首先,稳定的资金来源是银行持续经营获利的重要源泉。账户余额要求是美国银行衡量对存款人所开立账户收费与否的一个标准。当存款人的帐户余额能够达到银行要求时,银行就会免收其账户管理费;反之,存款人就会被收取一个月5美元至15美元不等的账户管理费。而且,对于一些高余额要求的账户,银行还会对满足余额要求的存款人减免支票费、ATM跨行交易费、账单费等等。这些诱人的条件使得存款人会主动考虑取款的次数和频率,尽量保持自身帐户余额不低于银行要求,银行稳定和持续的资金来源同时也就得到了进一步的保证。其次,美国银行考察存款人账户余额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要求存款人的单个账户满足最低余额要求;二是要求存款人在本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余额加总后满足一个最低要求,即联合账户余额要求。一般来说银行都会选择实行联合账户余额要求+单个账户最低余额要求。这样的做法有一个极大的好处,就是吸引存款人在一家银行尽可能多的开立不同功能的账户。当存款人某种账户余额要求低于银行要求时,就可以用其在本银行开立的其他账户的资金余额进行补充,从而避免被收取账户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参考文献:

[1]丁友刚.对银行收费的理性思考——基于银行业成本核算模式变迁与银行收费动因和依据的研究[J].金融研究,2003,(11).

[2]李宝军.人民币小额存款账户收费问题质疑[J].金融会计,2005,(10).

[3]秦艳梅,李智.我国商业银行小额账户收费动因研究[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1(3).

[4]牟君清.浅议银行业收费时代的个人小额账户整合[J].金融经济,2006,(3).

银行存款论文篇(2)

1、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角分不计利息。利息金额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除活期储蓄在年度结息时并入本金外,各种储蓄存款不论存期多长,一律不计复息。

2、到期支取: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以一次为限。

4、逾期支取:自到期日起按存单的原定存期自动转期。在自动转期后,存单再存满一个存期(按存单的原定存期),到期时按原存单到期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如果未再存满一个存期支取存款,此时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5、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仍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6、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7、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到期时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不办理提前支取,不计逾期息。欢迎到无忧财务

具体计算方法

1、计算活期储蓄利息:每年结息一次,7月1日利息并入本金起息。未到结息日前清户者,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利息算到结清前一天止。

确定存期:

在本金、利率确定的前提下,要计算利息需要知道确切的存期。在现实生活中,储户的实际存期很多不是整年整月的,一般都带有零头天数,这里介绍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可以迅速准确地算出存期,即采用以支取日的年、月、日分别减去存入日的年、月、日,其差数为实存天数。

例如:支取日:1998年6月20日-存入日:1995年3月11日=3年3月9日按储蓄计息对于存期天数的规定,换算天数为:3×360(天)3×30(天)9如果发生日不够减时,可以支取“月”减去“1”化为30天加在支取日上,再各自相减,其余类推。这种方法既适合用于存款时间都是当年的,也适用于存取时间跨年度的,很有实用价值。

2、计算零存整取的储蓄利息到期时以实存金额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逾期支取时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计息方法有几种,一般家庭宜采用“月积数计息”方法。其公式是:利息=月存金额×累计月积数×月利率,其中:累计月积数=(存入次数1)÷2×存入次数。

据此推算一年期的累计月积数为(121)÷2×12=78,以此类推,三年期、五年期的累计月积数分别为666和1830.储户只需记住这几个常数就可按公式计算出零存整取储蓄利息。

例:某储户1997年3月1日开立零存整取户,约定每月存入100元,定期一年,开户日该储种利率为月息4.5‰,按月存入至期满,其应获利息为:

应获利息=100×78×4.5‰=35.1元

3、计算存本取息的储蓄利息储户于开户的次月起每月凭存折取息一次,以开户日为每月取息日。储户如有急需可向开户银行办理提前支取本金(不办理部分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扣回每月已支取的利息。逾期支取时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该储种利息计算方法与整存整取定期储蓄相同,在算出利息总额后,再按约定的支取利息次数平均分配。

例:某储户1997年7月1日存入1万元存本取息储蓄,定期三年,利率年息7.47%,约定每月取息一次,计算利息总额和每次支取利息额为:利息总额=10000×3(年)×7.47%=2241元。每次支取利息=2241÷36(月)=62.25元。欢迎到无忧财务

4、计算定、活两便的储蓄利率:定活两便储蓄具有定期或活期储蓄的双重性质。存期三个月以内的按活期计算,三个月以上的,按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的六折计算。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其公式:利息=本金×存期×利率×60%因定活两便储蓄不固定存期,支取时极有可能出现零头天数,出现这种情况,适用于日利率来计算利息。

银行存款论文篇(3)

[关键词] 存款保险 道德风险 金融危机 效用理论

随着金融危机在全球范围内转变成经济危机,现代金融体系的安全性遭到各方的强烈质疑,特别是金融危机所显现出来的银行体系稳定性和道德风险越来越摆在政府及公众议题上了。据报道,截至目前为止,金融危机已经迫使全球范围内140余家银行倒闭,储户的利益谁来保证,这让我们很容易想到存款保险制度。

一、存款保险制度概念及发展史

1.存款保险制度概念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个国家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维护国家的金融秩序稳定,通过法律形式建立的一种对银行因意外事故破产进行债务清偿的制度。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种以信用保障为主要特征的应付风险与危机的救助机制,它使金融风险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三方面都有可靠的物质保障及相应的法规措施。

2.存款保险制度的由来及发展情况

现代意义上的存款保险制度创建于大危机过后的美国。1929―1933年经济危机期间,许多银行因资金周转不灵而被迫关闭,由此引发了挤兑风潮。在此背景下,为了恢复公众对银行的信心,保护存款者利益,美国于1933年创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现代存款保险制度的雏形由此出现。大体上看,存款保险制度有隐性和显性两种形式。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是指金融(银行)体系是由国家对存款安全性进行担保,国家承担银行倒闭代偿存款的责任。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建立特定的非赢利性存款保险机构,由存款保险机构收取保费并负责金融(银行)机构倒闭代偿存款的风险。纵观全球,目前各国都偏向于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对于很多国家(包括我国)来说,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实际上是要实行从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向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转变。因此,深入研究存款保险制度的风险,适时推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模型论证存款保险制度隐含的道德风险及其具体表现

1.存款保险制度中隐藏着严重的道德风险

保险市场上的道德风险是指投保人在投保后,降低对所投保标的的预防措施,从而使损失发生的概率上升,给保险公司带来损失的同时降低了保险市场的效率。道德风险的概念首先由Arrow-Debreu (1962)在研究保险问题时提出,根据信息经济学的理论,道德风险是发生在事后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是信息不对称的集中体现和必然后果。

理论上存款保险制度具有保护存款人、稳定银行体系等功能,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存款保险制度也不是完美的。从保险学的角度来说,存款保险实质上是一款保险合约,该合约的直接当事人为投保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存款人作为该制度的保护对象可被视为合约的间接当事人,也就是说构成存款保险的基本当事人涉及到三方:存款人、投保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存款人、投保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三者之间客观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使得道德风险成为存款保险与生俱来的体制弊病。

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初宗是为了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出现银行挤兑的概率,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但是存款保险本身存在的道德风险又加剧了银行体系的风险。

2.效用模型论证道德风险的存在性

如果存款保险机构为银行进行全额保险,因为有存款保险机构要为其破产清偿债务,银行将进行高风险投资。下面将以一个简单的数理模型证明全额存款保险机制将使得银行投入更多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1)前提假设

①设银行现有自有资产A和存款D(A

②在第二期(t=2),假设有两种极端情形发生:

借款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假设利率为r),则归还总额为(1+r)xD,设概率为p;

贷款成为不良贷款,本金和利息都无法归还,发生的概率为1-p。另设rp>(1-p)。

③银行的期望效用函数为u(w)(w为银行的净价值即所有者权益,等于资产减去负债)。当w0。设银行是风险厌恶的, (w)>0,(w)

求解银行期望效用最大化时的x值。

(2)模型求解

分两种情况,即存在和不存在存款保险制度时,分别求解x值。

第一种情况:不存在存款保险制度

在t=2时,若第一种情况发生,则银行的净价值为:W1=A+rxD,概率为p;若第二种情况发生,则银行净价值为:W2=A-xD,概率为1-p。银行的期望效用为Eu(w)=p.u(A+rxD)+(1-p).u(A-xD)

求银行期望效用最大化的x值,就是在无约束条件下求解函数的极值问题,即求在一阶导数为0时的x值。写成公式:

Max Eu(w)=p.u(A+rxD)+(1-p).u(A-xD)

求其一阶导数并推导如下:

所以g(x)在[0,1]上为严格单调减函数,那么在(0,)内存在 ,满足,即,即

从以上分析可见,在不存在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银行不会将其全部存款进行风险投资

第二种情况:存在全额存款保险制度,即有专门机构替银行偿还不良贷款造成的全部损失。设保费为Q

当t=2时,若第一种情况发生,则银行的期望净价值为:W1=A+rxD-Q,概率为p;若第二种情况发生,则银行的期望净价值为:W2=A-Q,概率为1-p。最大化银行的期望效用,即:

MaxEu(w)=p.u(A+rxD-Q)+(1-p).u(A-Q)

对x求一阶导数:

设h(x)=E[u(w)],则h(x)在(0,1)上为单调增函数,那么当x=1时,h(x)取最大值。即银行会将全部存款贷放出去。

(3)检验结果及分析

从以上推导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在全额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情况下,由于银行存有“赚了归自己,赔了赔别人”的念头,所以会将资产完全投入有风险的项目。但是这一结论的成立依赖于上述所有假设的成立,而其中的一些条件(如:在本模型中银行并不必须留有存款准备金,而在现实中,必须留有法定存款准备金;银行的效用函数不仅是关于净资产的函数,应该是关于风险等因素的复合函数,等等。)并不符合真实情况,因此模型在现实中的意义还有待考证。

3.存款保险中道德风险的具体表现

前面已经在数理上论证了道德风险的存在性,以下是用图文形式具体分析存款保险制度三方当事人所隐藏的道德风险

在这里,建立一条存款保险合约的信息链(如图)来分析存款保险制度中道德风险的具体表现。

从图1中可以看出,存款保险使原有模式下存款人与银行之间的简单博弈过程,变为存款人、投保银行、存款保险机构三者之间的复杂博弈。在整个信息链中,存款人将其相对于银行所处的信息弱势地位通过存款保险转嫁给了存款保险机构,并由其承担了处于信息弱势地位所带来的风险。具体来说,存款保险制度至少在三个方面造成了道德风险。

(1)存款人的道德风险。在没有存款保险的情况下,存款人与银行间形成了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图1一1所示)。存款人出于自我保护意识,必然会审慎地选择稳健经营的银行,主动监督银行的经营状况,以确保自己的银行存款的安全。而存款保险制度为存款人的存款提供了保护,使得存款人除对较高的利率感兴趣外,再无积极性去关心银行的经营业绩和安全性,存款人也不再会理性的选择银行。在存入存款后,存款人也无需对银行的业务和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对存款银行的风险情况会掉以轻心,甚至缺乏积极性将其存款从有潜在破产风险的银行中取出。因此,政府提供的存款保险反而降低了存款人监督银行的自我保护激励。

(2)投保机构的道德风险。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改变了原有的存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双向激励约束机制,使得存款人、投保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三者形成了一种单向制约机制(图1一2所示)。其结果造成了对投保银行的激励和约束分别来自存款人和存款保险机构,这很容易导致投保银行所受的激励与约束不对称,产生道德风险问题。在没有存款保险制度时,为了不让存款流失,银行必然会担负起维护存款人信心的责任,尽量减少进行高风险投资的倾向和冲动。在客观上起到了抑制银行从事高风险投资的作用,降低了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银行在制定其经营管理策略时就倾向于依赖存款保险制度,向存款人承诺较高的存款利率,并为弥补较高的存款成本而冒更大的风险。更有甚者,由于从事高风险投资的利润往往十分丰厚,一旦成功则归银行所有,失败却由存款人(主要是存款保险机构)承担大部分损失,银行仅仅损失少量自有资本,这种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性自然会加大银行道德风险发生的几率.

(3)金融监管机构的道德风险。金融监管机关工作的重心在于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而安全稳定最明显的标志是不发生银行倒闭事件。存款保险制度由于防止挤兑而使银行不会因为市场的惩戒作用而倒闭,同时存款保险机构对处于危机的银行进行的救助也使银行难以倒闭,因此容易造成监管机关对存款保险制度的依赖。监管机关过于依赖存款保险制度的结果是放松监管的职责,表现为:一是对银行过度承担风险的失察;二是对银行冒险的纵容或者容忍,甚至掩盖问题。

三、防范存款保险制度中道德风险的一些建议

针对本文的模型结果及道德风险的具体表现,为了克服存款保险制度对市场纪律的削弱作用和导致的道德风险,我建议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对公众存款风险意识的宣传及金融机构的监管

通过各种可行渠道,向广大的公众存款人宣传银行行为的风险,提高公众对自身存款安全性的关注度。金融监管方面应采用实地检查报表稽核等各种手段对金融机构进行综合监管。加大新闻媒体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行为的报道,发挥公众监督体系的力量。同时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加以控制,严防高风险资产量的增加。督促金融机构提高资本充足比率,增加经营的稳健性,从而防止金融机构为追逐高收益而承担过高风险。既通过公众监督,又加强金融监管双重力量削弱存款人及银行双方隐藏的道德风险。

2.对银行存款进行非全额保险

在文中效用模型中已经论证了当保险公司对银行进行全额保险时,必然出现银行的投机剧增。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对银行存款进行部分保险,使银行、存款者及保险人三方共同承担一定的风险。Ralph A. Winter在《存在道德风险时的最优保险》中认为:对道德风险的解决办法是留有一部分未保风险由风险规避的个体承担而非全部转移给保险人。防范措施边际改变的一部分后果由个体承担或分享可以对个人产生激励。最优合约将使较多保险情况下风险分担的好处与较少保险情况下的激励作用达到平衡。

3.根据金融机构经营的风险程度,确定不同的保费存款比率

存款保险的价格对应的是银行存款经营的风险,具体到某家金融机构收取多少保费还要对风险进行更全面细致的衡量。我们应该试图建立一个以风险费率为核心,民间风险评级为辅佐,市场价格调节为机制的灵活务实和高效的存款保险定价体系。经营越稳健则保费比率越低,差别保费的设置可使金融机构增加高风险资产成本加大,从而有效降低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

4.针对存款人保险赔偿的标准不宜过高,以降低存款人的道德风险

可采用在一个比较小的额度内全额赔偿,超过这一额度则按比例赔付的办法,在采用存款实名制的情况下,应对每人的赔款额限定最高额度。这样既可使存款者的利益受到保护,又可使存款者加强对金融机构的选择和制约,以促使金融机构加强经营的稳健性,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

5.加强金融法制框架的建设和完善,提高金融机构市场化程度

应保证存款保险机构的独立性,要从法律上明确存款保险机构的地位,并对其功能和运作程序进行严格界定。存款保险制度需要一整套相应的法律框架作为保障,只有高效完善的法律框架,才能发挥出存款保险制度应有的作用。这一点在我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在目前经济转轨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还不够完善,各级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过度干预普遍存在,所以必须保持存款保险机构的独立性,防止由于政府过度干预造成对存款人和纳税人利益的损害。

参考文献:

[1] 郭玲: 《存款保险制度道德风险缺陷分析及制度设计》,商业时代(理论版)[J] 2004年第8期:38―39

[2] 钱小安:《存款保险的道德风险、约束条件与制度设计》,金融研究[J] 2004年第8期:21―26

[3] 西志颖:《论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

[4] 陈珑:《美国存款保险改革―一个道德风险视角》 西南财经大学 硕士论文

[5] Ralph A. Winter,存在道德风险时的最优保险,保险经济学前沿问题研究 [M] Georges Dionne 主编 朱铭来等译校

[6] 王媛:《存款保险:呼声背后的思考》黑龙江对外经贸[J]2005年第8期:69―70

[7]高鸿业: 西方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二版。

银行存款论文篇(4)

摘要:本文基于博弈论的简单模型,对商业银行面临挤兑危机进行了分类分析。在假设两位存款人的前提下,分析了挤兑可能发生的情况,银行与两位存款人之间的相互博弈过程,并在不同条件下,得到纳什均衡。

关键词:银行危机;挤兑;博弈论

一、引言

银行的挤兑危机,也称为挤提,是指大量的存款人由于对银行丧失了信心而提前到银行集中提取存款,并最终造成银行的流动性严重不足以及清偿能力出现问题的一种现象。而导致存款人对银行丧失信心的原因主要分为以下几个:一是受到谣言的影响,银行会遭到挤提,例如1960年代代香港银行危机和1980年代的香港银行业危机;二是政治、经济形势变动,会引起存款人恐慌,也会使银行遭到挤提,例如民国时期政治动荡,经济形势异常,经常引起银钱业挤兑风潮;三是银行经营不善,银行经营策略冒进,具有大量不良资产并且银行贷款多投放于高风险行业。纵观历次挤兑历史,被挤兑银行基本都存在着以上三个原因中至少两个。

然而,任何一家银行,不论其如何经营,由于存款保证金率并非100%,一旦遭受挤提,贷款无法及时收回,流动性会变得异常紧张,不仅会使得银行声誉受到很大影响,严重会导致银行寻求收购甚至破产清算。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不得不求助于其他银行的拆借资金来满足存款人的提前提款要求,这使得银行面临更大的成本和困难。而单个的银行挤兑很容易演变成存款人对于金融体系的不信任进而引起挤兑风潮的蔓延,对整个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中国金融市场将会全方位地对外开放,国内外的金融竞争将会变得越来越激烈,而这也改变了国内金融业结构。国内商业银行不再缺乏竞争对手,这也使得国内商业银行随时会面临银行挤兑危机。现在,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老牌外资银行可以随时进入中国金融市场,这会在相当程度上使得我国商业银行原有的储蓄资金外流,造成资本金下降进而导致流动性不足,很容易引起银行危机。

本文通过对银行挤兑危机的分析中,存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决策行为建立博弈模型,来推断存款人挤兑的行为策略以及银行的应对策略,并讨论存款保险制度对保护银行流动性的作用与其运行机制。

本文讨论了在没有存款保险机制下的银行挤兑博弈模型,进行了纳什均衡的求解,得不同条件下,存款人与银行的策略行为过程与结论。

二、银行挤兑的博弈模型

1、问题描述

在假定没有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博弈模型可以简单描述为以下情形:

存在三个时期即t=0时期、t=1时期和t=2时期;存在三个博弈参与者:银行、存款人A和存款人B。

在t=0时期,银行吸收资本金α和存款β,存款到期时间为t=2时期。银行在t=0时期将这些资金投入贷款组合γ,即γ=α+β。此时t=0时期结束。在该阶段中,只有银行的行为策略。银行可以选择贷款组合γ为高风险贷款组合θ高与低风险贷款组合θ低,两个不同风险贷款组合到期时间均为t=2时期,且成功概率分别为P高与P低,有P低>P高,到期收益率为R高与R低,有R高>R低。并且有P高R高=P低R低>1,即两个不同风险贷款投资组合的期望收益率相等且均大于1。而两种放贷策略失败的收益均为0。

在t=1时期,存款人A与存款人B的可以选择是否提前取款,银行可以选择是否提前收回贷款。如果存款人在t=1时期选择提前取款,则银行支付其利率为R1;若不选择提前取款,则银行支付其利率为R2(即在t=2时期到期取款),且R2>R1>0。如果银行选择提前收回贷款,则银行可以收回的贷款比率为a,并且有R高>R低>1+R2>1+R1> 1 > a > 0,亦即低风险贷款投资组合成功率要大于高风险贷款投资组合成功率;高风险贷款投资组合成功的收益率要大于低风险贷款投资组合成功的收益率,且大于存款人到期取款的收益率,大于存款人选择提前取款的收益率,并且大于银行在t=1时期回收贷款的收益率a(银行可以选择出售贷款以在t=1时期提前回收贷款)。

在t=1时期,存款人A和存款人B同时可以选择是否提前取款。假定,在t=1时期,银行通过出售贷款来提前回收贷款的款额,只能满足一个存款人的提款要求,而不能同时满足两个提款人的提款要求,即有β(1+R1)2

在t=2时期,银行投资贷款组合可能取得成功,也可能取得失败。

如果银行选择高风险贷款投资组合θ高,若t=2时期时该投资成功,则存款人A与存款人B分别得到收益β(1+R2)2,银行得到收益R高γ - β(1+R2);若该投资组合失败,则存款人A、存款人B与银行得到收益均为0。由此可以得到,如果在t=0时期银行选择高风险投资组合θ高,且t=1时期存款人均不选择提前取款,则t=2时期银行的收益期望为P高(R高γ - β(1+R2)),存款人A和存款人B在t=2时期得到收益的期望为P高β(1+R2)2。

如果银行选择低风险贷款投资组合θ低,若t=2时期该投资组合成功,则存款人A与存款人B分别得到收益均为β(1+R2)2,而银行得到的收益为R低γ - β(1+R2);若该投资组合失败,则存款人A、存款人B与银行得到收益均为0。由此可以得到,如果在t=0时期银行选择高风险投资组合θ低,且t=1时期存款人均不选择提前取款,则t=2时期银行的收益期望为P低(R低γ - β(1+R2)),存款人A和存款人B在t=2时期得到收益的期望为P低β(1+R2)2。

以上描述为整个简单银行挤兑博弈模型的假设条件及策略执行可能性集。我们假设挤兑可能发生在t=1时期,而银行的应对策略――提前收回贷款,也只有发生在挤兑行为发生的前提下,也只能在t=1时期。而如果存款人A与存款人B在t=1时期都决定提前提款,银行则不得不面临资不抵债的情况,也就是银行必将破产清算。

2、银行挤兑博弈模型的扩展

通过上一节的问题描述,我们可以绘制出上述博弈模型的树图如下:

图1扩展的博弈模型

上图中,x代表银行选择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的概率,1-x则代表银行选择低风险贷款投资项目的概率。T代表一位存款人选择提前提款,NT代表不提前取款。①到⑩个节点分别表示存款人A、存款人B和银行的选择可能性集。

第一个节点表示银行选择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而两位存款人均选择提前提款,则银行得到收益为0,存款人A与存款人B都得到收益aγ2。

第二个节点表示存款人A选择提前提款而存款人B不选择提前提款,在银行选择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的前提下,银行收益为0,存款人A收益为β(1+R1)2,存款人B收益为aγ-β(1+R1)2。

第三个节点表示在银行选择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存款人B选择提前提款,而存款人A不选择提前提款,则银行收益为0,存款人A收益为aγ-β(1+R1)2,存款人B收益为β(1+R1)2。

第四个节点表示在银行选择低风险贷款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存款人A与存款人B均选择提前提款,则银行收益为0,而存款人A与存款人B的收益均为aγ2。

第五个节点表示在银行选择低风险贷款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存款人A选择提前提款,存款人B不选择提前提款,则银行的收益为0,存款人A的收益为β(1+R1)2,存款人B得到的收益为aγ-β(1+R1)2。

第六个节点表示在银行选择低风险贷款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存款人B选择提前提款而存款人A不选择提前提款,则银行的收益为0,存款人A的收益为aγ-β(1+R1)2,存款人B的收益为β(1+R1)2。

第七个节点到第十个节点均为存款人A与存款人B在t=1时期不选择提前提款,而使得存款人、银行间博弈进入t=2时期。

第七个节点表示在银行选择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存款人A与存款人B均不选择提前提款,如果该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成功,则存款人A与存款人B的收益均为β(1+R2)2,银行的收益为R高γ - β(1+R2)。

第八个节点表示在银行选择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存款人A与存款人B均不选择提前提款,如果该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失败,则银行、存款人A与存款人B的收益均为0。

第九个节点表示在银行选择低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存款人A与存款人B均不选择提前提款,如果该低风险贷款投资项目成功,则存款人A与存款人B的收益均为β(1+R2)2,银行的收益为R低γ - β(1+R2)。

第十个表示在银行选择低风险贷款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存款人A与存款人B均不选择提前提款,如果该低风险贷款投资项目失败,则银行、存款人A与存款人B的收益均为0。

这里依旧强调,若银行选择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则成功的概率为P高,失败的概率为1-P高;若银行选择低风险贷款投资项目,则成功的概率为P低,失败的概率为1-P低。

3、纳什均衡解

我们已经详细描述了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博弈模型。在陈述了我们所需要的假设条件之后,分析了所有可能出现的博弈策略行为。现在,我们需要对以上所述的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博弈模型求纳什均衡解。

这里使用逆向归纳的方法来求如上所述的博弈模型的纳什均衡解。

在t=2时期,存在两个决策节点,即(1)银行选择高风险贷款投资组合且存款人A与存款人B均不选择提前提款的情况;和(2)银行选择低风险贷款投资组合且存款人A与存款人B均不选择提前提款的情况。

当P高β(1+R2)2 < β(1+R1)2时,存款人A与存款人B均会选择(T,T)策略,即所有存款人均会选择提前提款。在这种情况下,不论存款人是否知道银行选择的是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还是低风险贷款投资项目,存款人都会选择提前提款(T),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纳什均衡策略为(T,T)。对于银行来说,选择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还是低风险贷款投资项目是没有差别的,因为银行的收益总是0。所以总的均衡为(θ高,(T,T))或者(θ低,(T,T))。

当P低β(1+R2)2 > β(1+R1)2时,存款人A与存款人B均会选择(NT,NT),即两个存款人均不会选择提前提款。因为不论银行在t=0时期是选择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还是选择低风险贷款投资项目,存款人A与存款人B的选择都是(NT,NT)。而给定存款人的选择集(NT,NT),银行会在t=0时期选择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总的纳什均衡为(θ高,(NT,NT))。

当P低β(1+R2)2 < β(1+R1)2 < P高β(1+R2)2时,存款人A、存款人B与银行之间的博弈需要区分为两个情况,即存款人知道银行会选择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还是选择低风险贷款投资行业,我们称之为信息公开;和存款人不知道银行会做何选择的情形,我们称之为信息不公开。

存款人A与存款人B在知道银行选择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的前提下,会选择策略行为(NT,NT);而在知道银行选择低风险贷款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存款人会选择策略行为(T,T),即提前取款,而此时,银行的收益将会为0。综上所述,当P低β(1+R2)2 < β(1+R1)2 < P高β(1+R2)2时,在信息公开的前提下,银行会选择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即策略组合(θ高,(NT,NT))。

而如果存款人不知道银行会选择何种风险贷款投资项目,即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则要根据银行选择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的概率x来讨论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策略博弈。

如此,我们令存款人提前提款时的收益与不提前提款时的期望收益相等,就有下列等式:

(xP高+(1-x)P低)β(1+R2)2 = β(1+R1)2(1)

解上列等式(1)中的x,得到一个解x解=1-R11-R2-P低(P高-P低)。当x=x解时,存款人A与存款人B选择提前提款与不选择提前提款时的收益是一样的,即两个选择是我们可以认为是无差异的。

那么,当x > x解时,存款人A与存款人B不会选择提前提款,因为此时不提前提款的期望收益要大于提前提款的收益,则存款人行为策略为(NT,NT)。而给定存款人行为策略(NT,NT),银行会选择低风险贷款投资项目,因为此时对于银行来说,低风险贷款投资项目所获得的收益要大于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而当银行选择低风险贷款投资项目时,存款人的行为策略会变成(T,T),于是,得到银行与存款人的策略行为纳什均衡解为(θ低,(T,T))。

当x < x解时,存款人A与存款人B将选择提前提款,原因同上。而若给定存款人策略行为(T,T),银行选择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或是低风险贷款投资项目的收益都是一样的,因为银行的收益都是0。所以得到纳什均衡解为(θ高,(T,T))或者(θ低,(T,T))。

三、结论

通过上述讨论发生银行挤兑的博弈模型,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当银行选择低风险贷款投资项目时,如果存款人不选择提前提款的收益小于提前提款的收益,存款人会选择提前提款。而如果给定存款人提前提款,银行选择高风险投资还是低风险投资是无差别的。所以银行挤兑是无法通过银行自主选择避免。

当银行选择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时,如果存款人不选择提前提款的收益大于提前提款的收益,则存款人不会选择提前提款。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当然会选择高风险贷款投资项目来增加收益,且不会发生银行挤兑。

而如果存款人提前提款的收益小于银行选择高风险投资且客户不提前提款的收益,大于银行选择低风险投资且客户不提前提款的收益,则存款人对于提前提款的选择基于客户对于银行的投资选择的了解程度,即信息是否透明。银行挤兑是否发生也就依据信息是否透明而决定。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可以通过是否选择信息透明以及判断存款人的行为策略下来进行博弈,进而避免挤兑的发生。

综上所述,银行挤兑是在存款人A与存款人B均选择提前提款的情况下发生,而经过讨论,不会出现只有一个存款人提前提款的现象,因为只要一位存款人提前提款,另一位存款人也会提前提款来保证自己的收益最大化。

银行挤兑是由于各方面原因而共同造成的危机。在上述第一种情况下,银行是无法通过自主选择来避免挤兑危机的发生。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做法是引入存款保险制度。但是存款保险制度也是一把双刃剑,不仅存在成本过高等问题,也存在道德风险等问题。

本文只是分析了在其他信息完全透明的情况下,银行投资决策与存款人之间的博弈过程,并得到一些条件下的纳什均衡解,为银行通过自身决策防止挤兑危机的发生提供了一些理论依据。(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乔海曙,李远航. 银行挤兑危机的博弈分析[J],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06,第三期

[2]Chari, V.V and R. Jaganattan, Bank Panics, Information, and Rational Expectations, Journal of Finance, 1988, XLII

[3]Jacklin, C.J., Market Rate versus Fixed Rate Demand Deposits, 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 1993, 32

[4]Fernando Vega-Redondo, Economics and the Theory of Games, 2006

[5]韩冰,凤凰涅磐――问题银行救助机制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6]李义奇. 银行挤兑时各利益主体行为的博弈分析[J],经济经纬,2000,6

[7]HD. Morris.Probability and statistics. Second Edition. New York: Addison - Wesley publishing Company, Inc, 1975

银行存款论文篇(5)

[关键词]银行监督;贷款多元化;胜利者诅咒;差异化产品信息

目前

3.最优银行规模与多元化

贷款多元化模型一般性结论认为贷款多元化的大银行在市场份额、风险控制、盈利能力、经营效率以及资产规模等方面具有优势。但是在现实经济环境中,银行规 模和贷款不是越分散越好,这就涉及最优银行规模的问题,目前相关文献从银行业市场的外部行为约束和内部行为约束两方面进行了研究:

首先,从银行外部行为约束的角度来看,在现实经济活动中,银行业市场不是完全竞争性市场。各国对银行业市场实行市场准入机制,并且对银行各种存贷活动进行限制。即使在一个国家内部,特别是联邦制国家,每个行政区内外部银行所受到的限制也不一样。同时,考虑到监督成本和系统性风险时,银行并不是贷款多元化程度越高越好,而是存在一个最优银行规模。

其次,从银行内部行为约束的角度来看,银行是通过内部员工对贷款进行监督的,而不是作为整体发挥对企业进行委托监督职能。www.133229.coM然而,由于员工监督贷款的数量和能力有限,所以贷款多元化或者贷款数量越多会使银行的边际监督成本上升削弱了银行贷款多元化所产生的收益。由于随着银行规模增加,边际贷款多元化收益递减和边际监督成本递增导致最优银行规模和规模不经济。

最后,从实证的角度来看,berger和mester通过对美国6000余家商业银行(1990年到1995年)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出银行资产规模达到250亿美元具有规模经济效应。yener altunbas。ming—hau liu,philip molyneux和ramaseth[is]利用日本商业银行的数据(1993到1996年)发现当不考虑风险和贷款质量等因素时最优银行规模会被高估,而考虑这两种因素时最优银行规模则会降低。一般情况下,中小型银行会达到规模经济,当银行的规模超过1兆亿日元时规模不经济就会凸现出来。同时指出,最优银行规模和金融资本水平是影响规模经济效应的关键因素。

4.贷款多元化与风险转移(risk shifting)

贷款多元化和银行规模方面的研究主要假设两者之间是银行规模越大,贷款多元化程度越高,越有能力承担更高的风险。但是目前文献从银行主动性动机和被动性动机两个方面出发认为贷款多元化和银行所承担的风险之间不存在趋同性特征:

一方面,在内部盈利动机(主动性动机)的驱使下,银行不会选择低风险资产策略(多元化策略)而会选择风险高和贷款集中(专业化贷款)的项目进行贷款④。这样的话,如果项目成功,超额收益归银行,存款人只能获得固定收益;如果项目失败,存款人可能连固定收益也无法获得⑤,银行将风险转移给存款人。对于高风险策略而言,增加的风险降低了投资者的预期收益而提高了银行的预期收益。如果预期到这种风险转移(低风险向高风险转移),投资者就会要求提高利率,最终银行并不能从风险转移当中获得高额回报。

另一方面,银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导致银行有风险转移的动机(被动性动机),其决定因素在于银行的资产负债不匹配,负债的流动性比较强而资产的流动性比较弱,银行承担了过量风险的支付结构,导致投资有利时超额收益归银行,而投资失利时损失由政府和存款人承担。上述研究的缺陷在于仅探讨了银行和存款人之间的风险转移问题,而忽视了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风险转移问题。为此,boyd和de nicolo将银行竞争对贷款市场的影响以及借款人对银行竞争策略的反应纳入到模型当中并得出结论认为随着银行数目的增加,均衡时的风险转移在递减。

在实证研究方面,demsetz和strahan[203对美国上市银行(1980年到1993年)的数据实证分析得出大银行股票收益率的方差不比小银行的低,这意味着大银行承担了更高的风险抵消了多元化所带来的收益。

二、“胜利者诅咒”和差异化产品:

基于银行监督的范围经济效应视角

当贷款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时,由于银行甄别企业信用质量存在信息不对称,已被其他银行甄别出信用质量差的企业可能会从另一家急切赢得竞争的银行那里获得贷款,提供贷款的银行就会低估借款人的平均违约风险和贷款损失概率,导致“胜利者诅咒”的发生。银行之间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模式不仅可以减弱“胜利者诅咒”效应,而且可以通过这种隐性激励机制促使企业提高经营业绩以便降低银行所面临的违约风险。国外关于银行监督的范围经济效应方面的文献主要是关注“胜利者诅咒”问题和产品差异化等方面。

1.银行监督的范围经济效应理论模型

目前,关于银行监督和银行业市场结构的范围经济效应模型主要是利用空间差异化模型。银行的空间差异化模型(models of spatial differentiation)认为产品(银行的存贷款和其他服务)在使用价值上是相同的,但是由于在银行的“空间位置”上有差异而导致存贷款人要支付差异化成本。这里的“空间位置”差异不仅是指本地银行具有地理区位优势,而且对于某一行业贷款具有比较优势。

2.“胜利者诅咒(thewinner'scurse)”问题

目前已有大量的理论文献探讨了银行监督和“胜利者的诅咒”问题,主要集中研究分析了银行业中“胜利者诅咒”的概念、内涵以及“胜利者诅咒”对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影响因素等方面。

首先,“胜利者诅咒”这一概念源于拍卖理论,随后学者将这一概念引入到银行业市场研究银行的委托代理问题,表3归纳了代表性学者对银行业市场“胜利者诅咒”问题的分析脉络。

相关文献对“胜利者诅咒”的内涵从两个角度来给予诠释。一方面,从“胜利者”所面临的不利影响来看,如果银行间根据自己的信息甄别测验进行价格竞争,最终“胜利者”将会高估借款者的平均信用质量,最终导致该银行遭受到利益损失。差异化贷款利率定价和信贷决策导致的这种外部性会引起“胜利者的诅咒”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从“胜利者”所面临的有利影响来看,银行通过监督企业获取了企业质量的私有信息,这种信息的获取使得银行在再融资阶段与竞争对手相比具有了信息优势,从而减少了现有银行面临的竞争压力,使得银行获得了信息租金。

其次,以上分析主要关注的是银行业市场结构如何引起“胜利者诅咒”问题,而没有考虑到“胜利者诅咒”现象如何影响银行业市场结构的问题。如果将银行的数目设定为外生变量,那么信息不对称理论无法对银行业市场结构进行分析。目前文献对“胜利者诅咒”如何影响银行业市场结构进行了深入研究。

一方面,“胜利者诅咒”使具有借贷关系的银行拥有信息优势。由于银行无法甄别出企业的信用质量,那么不存在借贷关系的银行进入新的贷款业务就会面临更多的逆向选择问题。在均衡时,不存在借贷关系的银行被挤出信贷市场,而具有借贷关系的大银行赢得高额利益。因此,“胜利者诅咒”就成为了进入壁垒从而导致银行业市场出现垄断局面。随着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加剧,自由进入市场的银行数目在减少,这就意味着新进入的银行所面临的“胜利者诅咒”问题更加严重。另一方面,“胜利者诅咒”程度加剧提高了外来银行的进入门槛,将会对外来银行进入本地市场的策略产生重要影响。如果银行监督力度较弱,那么进入壁垒就较低,外来银行 选择建立新的银行将会是较好的选择;如果银行监督力度较强,那么外来银行会选择收购本地银行或者建立合资银行的策略。然而,进入决策策略取决于不同的壁垒方式。

最后,从实证数据的角度,相关文献也表明“胜利者诅咒”对银行业市场结构有着显著的影响。broecker,riordan,shaffer对美国信贷市场的实证分析指出新进入市场的银行贷款损失比率明显高于平均水平。shaffer认为这种现象是由于“胜利者诅咒”效应引起的而不是由于新进入银行缺乏新行业的基本贷款能力。

3.银行竞争与差异化产品信息(differentiatedinformation products)

国外文献从差异化产品信息对银行预期贷款收益和银行风险两个角度来研究银行竞争对委托监督功能的影响。

从差异化产品信息对银行预期贷款收益的角度来看,由于竞争损害了银行从非差异化产品中获取信息租金的能力,所以在集中的银行业中关系银行业务的质量较高。目前文献中把银行贷款分为两类:交易型贷款(transaction loan)和关系型贷款(relationship loan),前者是指银行和企业之间只是简单的借贷关系,银行承担企业的违约风险;后者被视为差异化产品,银行要对企业贷款进行有成本的委托监督以便激励企业改善经营业绩。银行间竞争加剧、进入壁垒成本降低以及银企之间差异化程度的提高降低了交易型贷款的信息租金导致银行更加倾向于关系型贷款,同时导致监督能力的弱化。

从差异化信息和银行风险之间相互影响的角度来看,银行采用差异化策略会忽视了自身有限监督能力而导致企业违约风险概率上升,从而抵消了差异化所带来的收益。同时,企业违约风险上升也会对银行监督机制产生负面影响,不仅可能削弱银行对新涉及贷款行业的监督能力,而且也会弱化银行核心贷款的委托监督功能。acharya,hasan和saunders通过对105家意大利银行(1993年到1999年)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行业间和地区间的非差异化贷款对银行平均收益率和风险的影响是不一致的。前者会降低平均收益率而增加不良贷款比率,而对于具有适度风险水平贷款的银行来说,后者提高了平均收益率而降低了相应的风险。

三、简要评述及展望

综上所述,国外文献理论上认为银行业市场不可能是一个完全多元化竞争的市场。贷款多元化对银行来说是一把双刃剑,给银行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不一定能强化银行监督职能以及分散企业的违约风险,反而增加了银行承担风险的成本以及扭曲了银行监督机制的效力。即使贷款多元化会有规模经济效应,但是银行业市场初期高度竞争会导致市场自由进入和市场极其分散化。规模不经济和信息的范围经济效应有助于降低多元化程度,促使银行采取专业化贷款模式。当银行业市场竞争达到一定的程度,内生性市场进入壁垒会导致“胜利者诅咒”问题的出现,这种隐性沉没成本会促使具有信息优势的现存银行有激励去并购新进入的银行以便扩大现存银行规模和市场份额达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从上面分析可知,产业组织理论在银行业市场结构对银行监督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方面的理论应用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使我们从微观层面上更加深入地理解了银行、存款者和借款人之间三位一体的市场格局。然而,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第一,主要理论模型是基于静态产业组织模型(如伯川德模型,古诺模型等),虽然有些研究已经开始注重银行业市场结构和银行监督的动态演绎过程,但是也只是一种十分有限的扩展(把单阶段模型扩展为两阶段模型),下一步需要对银企委托监督机制的动态演化过程进行深入研究。

银行存款论文篇(6)

货币电子化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发展而逐渐出现的一种以电子货币取代现有纸币的现象和趋势。关于电子货币,国内外许多机构(如Basle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1]、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2]、European Central Bank[3])和学者(如赵家敏[4]、尹龙[5]、陈雨露和边卫红[6]以及王春雷[7])从不同角度进行过定义和分类,其中比较普遍的看法是:电子货币是由银行等主体以数字形式发行的存储在银行卡或网络中并通过网络以数字传输方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货币;电子货币的类型较多,其中最主要最常见的是现金替代型电子货币,它是由银行发行的存储在各种银行卡中,代替现金发挥支付功能的货币。本文所说的电子货币就是指以银行卡存款形式存在的现金替代型电子货币,本文所谓的货币电子化是指公众用银行卡存款这种电子货币来代替现金货币,用银行系统的电子支付清算来代替现金支付结算的过程。

流动性是一个含义比较广泛的概念,它一般是指一种资产转化为某种支付手段的难易程度。夏斌和陈道富[8]从可测量、可统计的角度,对流动性进行了三个层次的界定:一是将流动性界定在银行体系内,指超额存款准备金;二是将与实体经济增长密切相关的货币供应量视同于流动性;三是将社会经济中一切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的金融资产视为流动性。本文所说的流动性主要包括前两者,即超额银行准备金和货币供应量,特别是狭义货币供应量,流动性效应是指由某种原因引起的银行体系准备金或流通领域货币供给量,特别是狭义货币供应量增加的现象。

货币电子化过程中电子货币取代现金货币,会影响货币供给的诸多方面,可能产生明显的流动性效应,容易导致流动性过剩。货币电子化的流动性效应问题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实际问题,但一直以来学者们对此问题并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只有少数学者在有关研究[9]-[13]中有所涉及。研究货币电子化的流动性效应问题,不仅对于完善货币电子化环境下货币供给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对于加强货币电子化环境下流动性管理也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因此,本文以下部分,将首先从理论上探讨货币电子化流动性效应产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其大小;在此基础上,根据理论研究的结论,利用我国的实际数据,从实证上进一步分析货币电子化流动性效应在我国的表现及大小;最后得出结论并提出有关建议。

二、货币电子化流动性效应的理论研究

货币电子化是指公众将手中的现金货币存入银行卡,用银行卡存款这种电子货币来取代手中的现金货币。这一过程不但会通过减少流通中的现金货币、增加银行准备金而改变基础货币结构,而且会通过改变公众持有的现金货币及电子货币与存款货币之间的比率而影响货币乘数,还会通过向狭义货币中加入电子货币这种新型货币形式而扩大狭义货币的范围,改变狭义货币的构成,进而扩张货币供给量,产生流动性效应。这一部分将通过分析货币电子化对基础货币结构、货币乘数因子和狭义货币范围及构成的影响,在理论上探讨货币电子化流动性效应产生的原因、大小及影响因素。

(一)对基础货币结构的影响

货币电子化的流动性效应,首先来自于它对基础货币的影响方面。基础货币是商业银行体系借以创造和供给最终货币的货币,它由公众持有的现金货币C和商业银行体系的存款准备金R两部分构成。货币电子化对基础货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它对基础货币结构的影响方面。

由于货币电子化是指公众将手中的现金货币交给银行,存入银行卡中,用银行卡存款这种电子货币来代替现金货币,因此这一过程会对基础货币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客户向银行交出现金货币,会使这一部分现金货币退出流通领域,这会使式(1)的基础货币供给余额B中的现金货币C减少;另一方面,这一部分现金货币返回银行体系,则会使银行体系的准备金增加,这又会使式(1)的基础货币供给余额中的银行准备金R增加,形成超额准备。

B=R+C(1)

在上述过程中,虽然现金货币的减少额等于银行体系准备金的增加额,两者的数量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基础货币的总量不变,但基础货币结构却发生了变化:现金货币在基础货币中所占比重下降,银行体系准备金在基础货币中所占比重上升。而银行体系准备金的增加,则会刺激其发放贷款,进而产生派生存款,最终成倍放大货币供给量。

可见,从基础货币角度看,货币电子化是通过改变基础货币结构,来影响银行体系的准备金和派生存款货币创造能力,进而扩张货币供给量,产生流动性效应。

(二)对狭义货币范围、数量和构成的影响

货币电子化的流动性效应,还来自于它对狭义货币的影响方面。货币电子化对狭义货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它对狭义货币的范围、数量和构成方面的影响。

首先,从狭义货币范围方面看,在传统货币环境下,狭义货币M1的范围只包括现金货币C与活期存款货币Dd。

M1=C+Dd(2)

在货币电子化环境下,由于货币电子化是指公众将手中的现金货币C存入银行卡中,用银行卡存款这种电子货币E来代替现金货币,而客户将现金存入银行卡与客户将现金存入银行活期存款账户并无多大差别,银行卡存款与活期存款本质上也并没有什么区别:活期存款是银行对客户的负债,银行卡存款也是银行对客户的负债;活期存款可以通过签发支票进行对外支付,银行卡存款则可以通过电子信息传输进行对外支付,所以以银行卡存款形式存在的电子货币可以看做是独立于活期存款之外的一种新的“存款帐户”,应该包括在狭义货币内。这样,在货币电子化环境下,狭义货币的范围就不仅应该包括现金货币与活期存款货币,而且应该包括电子货币。因此,如果将货币电子化环境下的狭义货币用M*1表示,则:

M*1=C+Dd+E(3)

其次,从狭义货币数量方面看,在货币电子化过程中,随着现金货币退出流通领域返回银行体系,银行体系会产生大量超额储备。而超额储备则会被银行用来发放贷款,产生派生存款,这会使式(3)中的活期存款货币Dd增加,进而使货币M*1也相应增加。

最后,从狭义货币构成方面看,虽然在式(3)中电子货币E代替现金货币C的电子化过程中,公众持有的现金货币的减少额正好被电子货币的增加额所抵消,两者的数量大小相等,方向相反,货币M*1不会因此而改变,但货币M*1的构成却因此而发生很大的变化:现金货币在M*1中所占比重会下降,电子货币所占比重会上升。此外,由货币电子化所引起的派生存款的额外增加,还有可能使活期存款在货币M*1总额中所占比重上升,从而进一步改变货币M*1的构成。

可见,从狭义货币角度看,货币电子化是通过改变狭义货币的范围、数量及构成,提高银行体系的存款货币创造能力来扩张货币供给量,产生流动性效应。

(三)对狭义货币乘数因子及大小的影响

货币电子化的流动性效应,还来自于它对货币乘数的影响方面。货币乘数是反映银行体系运用基础货币,创造和供给最终货币,进行货币扩张的倍数,它用最终货币与基础货币之间的比率来衡量。货币电子化对货币乘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它对狭义货币乘数因子及大小的影响方面。

在传统货币环境下,假定中央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的法定准备率分别为rd、rt,公众持有的现金货币C与活期存款Dd之间的比率即通货比率为 c,定期存款Dt与活期存款Dd之间的比率即定期存款比率为t,银行持有的超额准备ER与活期存款Dd之间的比率即超额准备金率为h,则传统货币环境下货币M1的乘数:

比较式(4)与式(5)可以看出,货币电子化环境下的货币M*1的乘数比传统货币环境下的货币M1的乘数多了一个影响因子e,并且与e成同向关系。

从货币电子化对K*1的各因子的影响来看,由于货币电子化是公众用电子货币来代替现金货币,用银行体系的电子货币支付清算来代替现金支付结算,因此货币电子化的快速发展,银行体系电子清算系统的高效运转,以及电子支付清算的方便快捷,一方面会使公众更多地选择用电子货币来代替现金货币,通过银行体系电子清算系统进行支付结算,这会使通货比率c降低,同时使电子货币比率e上升;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公众得以尽量减少满足未来支付所需的现金持有量,并相应地增加收益率较高的定期存款的持有量,这也会使通货比率c降低,同时使定期存款比率t上升;还可以使商业银行尽量降低满足清算所需的超额准备金,这会使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率h下降。虽然定期存款比率t的上升会使货币乘数下降,但通货比率c及超额准备金率h的下降,以及电子货币比率e的上升,则会使货币乘数上升,特别是使M*1的乘数出现更大幅度的上升。

(四)在狭义货币供给总体变动方面的表现

正如本文第二部分所述,货币电子化对狭义货币供给量的总体影响大小,可以用狭义货币供给对货币电子化的弹性系数(即当流通领域的现金货币余额因货币电子化而减少1%时,狭义货币供给量增加的百分比)来衡量,所以为了考察货币电子化的流动性效应在我国狭义货币供给总体变动方面的表现,这里根据表2中 2006年的有关数据,c=0274,e=0267,t=0391,以及wind资讯提供的2006年数据h=28%,rd=rt=85%,运用式(11),计算2006年货币M*1的供给对货币电子化的弹性系数dM*1dC/M*1C=-c(rd+t·rt+h)(1+c+e)=-122。这表明,在2006年的货币环境下,当流通领域的现金货币余额因货币电子化而减少1%时,货币M*1的供给余额会增加122%。

四、结论与建议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两点结论:第一,货币电子化影响货币供给的诸多方面,能够通过改变基础货币结构、提高货币乘数、提升银行体系派生存款创造能力、扩大狭义货币范围及数量等途径,产生明显的流动性效应。传统货币环境下的货币供给理论和模型已经不能完全正确地描述和概括货币电子化环境下的货币供给实际,亟需改进和完善。第二,我国货币电子化的快速发展,已使电子货币成为我国狭义货币领域一种新的重要的货币形态,并对我国狭义货币供给的诸多方面造成了明显的影响,产生了显著的流动性效应。

根据以上结论,本文提出以下两点建议:第一,学术界需要深入研究货币电子化对货币供给的影响,积极探索货币电子化流动性效应产生的原因、大小和影响因素,努力提出一整套能够全面正确反映货币电子化环境下货币供给实际的货币供给理论和模型。第二,管理部门需要重视货币电子化对我国货币供给的重大影响,明确货币电子化流动性效应在我国的具体表现,加强对电子货币的立法、监督、统计和分析,提高货币电子化环境下流动性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Basle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 Risk Management for Electronic Banking and Electronic Money Activities[R] Basle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 Working Paper,1998

[2]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Implications for Central Banks of the Development of Electronic Money[R] BIS Working Paper,No2027,1996

[3]European Central BankReport on Electronic Money[Z]European Central Bank Press,199813-16

[4]赵家敏论电子货币对货币政策的影响[J]国际金融研究,2000,(11):19-24

[5]尹龙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的影响[J]金融研究,2000,(4):34-41

[6]陈雨露,边卫红电子货币发展与中央银行面临的风险分析[J]国际金融研究,2002,(1):53-58

银行存款论文篇(7)

关键词:博弈论;民间金融;商业银行;信息不对称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3月27日

引言

建国以来,我国经济制度先后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1949~1979)、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1979~1992)以及市场经济体制(1992~至今)三个阶段,国民经济逐渐由封闭走向开放,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然而,我国银行制度的发展步伐却远远滞后,在中国现有的经济体制下,尽管有近200家商业金融机构,但四大国有银行在储蓄市场的占有率将近50%,进入2012年全球综合排名前20的中资银行业全部是四大国有银行,而且中国国有银行的规模在世界上也是遥遥领先。在看似风光的背后,我国国有银行一股独大、大而不倒的特点,已成为了全社会的痼疾。这种特点不仅会导致商业银行内部的效率低下,更会成为利率市场化的绊脚石。

从现有文献来看,关于商业银行改革的研究,主要将银行改革对商业银行的运营效率是否提高、成本是否降低、利润率是否增加等主题作为出发点(郑录军,2005;狄栋红,2013;张红军,2008),但针对商业银行改革对企业贷款影响的研究分析则相对较少。

对此,本文首先从企业申请贷款的角度出发,引入博弈模型进行分析,讨论商业银行提供企业贷款的局限性;其次,分析国内民营银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最后,对银行业改革、尤其是民营银行发展提出对策建议。

一、贷款议价博弈模型

(一)一对一的博弈定价。所谓利率市场化,就是要取消各期限利率的央行基准利率,由市场自行决定。在此条件下,企业向银行的贷款行为便演化成了双方效用博弈下的客观定价。为了简单起见,我们首先讨论企业与银行一对一的博弈定价模型。

在经典理论中,银行和企业的预期利率都是定值,分别为v1和v2,双方占有份额分别为x和(1-x)。假设银行的贴现系数是?啄1,而企业的贴现系数是?啄2。Rubinstein(1982)证明了在无限期轮流出价的博弈中,唯一的子博弈纳什均衡是x*=■(v2-v1)。根据Shaked&Sutton(1984)的结论,从参与人1出价的任何一个阶段开始的子博弈等价于从t=1开始的整个博弈,因此我们用有限阶段的逆向归纳法寻找到的就是整个博弈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

根据以上结果,似乎银行与企业的博弈结果仅仅取决于双方的耐心程度,这是因为此模型的假设是商业银行的利率预期是一个常数,然而在现实中,银行会根据企业规模、信用程度等的不同采取价格歧视,故我们需要改变不变预期的假设,建立变动预期的博弈模型。

马理等(2013)一文中,作者建立了可变利率预期下的博弈模型,其中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预期服从正态分布,而企业的贷款利率预期满足以m和n为参数的均匀分布。在此假设下,作者得出了“低议价能力的企业与商业银行博弈时,银行的规模越大,博弈结果对银行越有利”的结论。由此可见,企业在申请贷款时,银行与企业的相对力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博弈结果,银行规模越大,企业做出的让步越多。在国有银行规模过大的现状下,议价能力不高企业的贷款利率实际上几乎完全操纵在商业银行手中的。

(二)一对多的博弈定价。假设某企业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是商业银行追逐的贷款对象,则该企业寻求贷款的过程可简单地看作一个一对多的一价密封拍卖,企业可在比较不同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后选择最优利率。

Vickrey(1961)讨论了“一价密封拍卖”的解。假设市场中有两位竞标者, i=1,2,他们公开竞买同一件物品。令bi≥0是竞标者i的出价,vi为待拍卖的物品对竞标者的效用,其具体数值只有竞标者知道,且服从于区间[1,2]上的均匀分布,vi~U(0,1),假设bi是vi的单调增函数。竞标者i的收益状况如下:

ui=vi-bi bi>bj0, bi

此处竞标者的效用函数ui不仅是本身禀赋的函数,而且还是其他竞标者出价bj的函数。假设最终胜出的竞标者的出价是b,标的物对他的效用是v,则竞标成功者的效用函数u的数学期望是Eu=(v-b)P(b>bj)+0×P(b>bj),而P(bj

以上推导出的对出卖方不利的情况在竞标者增多的时候,会逐渐改观。设其他条件都如前,但竞标者增加到n人,则竞标成功者的期望收益将是ui=(v-b)P(bj

将此定价过程应用到企业寻求贷款中时,只需将银行的“出价”――贷款利率作负号处理,即可得到如下结论:在“一价密封拍卖”机制下,n家银行竞标同一企业时,当竞标银行越多时,企业得到的将越多;反之,竞标银行越少,企业损失越严重。在最极端的情况下,当参与竞标者只有一家时,银行方得到最多,而企业将无利可图。因此,银行业的寡头市场不利于企业进行公平融资,部分企业的融资成本过高,财务负担过重。

(三)动态合作博弈定价。在上文分析中,情形一下本文假设只有一家银行;情形二下本文假设拍卖是一价密封拍卖,即竞标银行不知道彼此的出价;而在第三种情形中,将讨论竞标银行在合谋情况下的博弈模型。

为了便于分析,假设某寡头市场上仅有两家银行A和B,其提供的信贷产品除了利率不同之外无其他差异。市场的需求函数q=D(r),在无竞争条件下的利率为r1,在竞争条件下两银行均可将自己的利率降至r2。根据中国国情,本文假设市场需求q足够大,使得r1q1>r2q2。则在不合作的静态博弈下,两银行的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表1)

这是一个典型的“囚徒困境”,其纳什均衡解为(r1,r2),即博弈的结果为双方都选择将自己的利率降至r2,从而各获得收入r2q2。

然而,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间远非纯粹的竞争关系,在共同面对不利因素时,博弈双方很可能签署价格协议形成卡特尔,建立完全垄断市场,从而谋取更丰厚的利润r1q1。此时达到的结果与帕累托最优相差甚远,竞争机制已形同虚设。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得到以下结论:

1、在利率定价中,银行的规模对定价结果具有显著的影响,我国应改变银行“大而不倒”的现状,对规模过大的银行进行切分,降低其在定价中过高的操纵能力,促进定价结果的公平合理。

2、当银行的数目过少时,定价取得的收益将大部分为银行所得,企业融资负担过重,不利于扩大投资、促进企业的发展。

3、一旦市场中的寡头合谋形成卡特尔,市场将被该组织完全垄断,造成市场的无效率,导致贷款企业的福利损失。

要解决以上问题,最主要的途径之一便是发展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民营银行的壮大,将降低国有商业银行的相对议价能力,形成充分竞争格局;同时,民营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差异性也能够降低合谋风险,促进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

二、民营银行发展现状

目前,在不同类型的经济之间,产业准入政策有着很大的不同,非公有制企业投资在将进入银行业时面临着“限进”障碍,除了绝对成本、规模经济等经济性壁垒,我国更是对商业银行的建立实行了严格的政策壁垒,对机构设立、经营地区、业务范围等方面做出了严格规定。

在种种成文以及不成文的限制下,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举步维艰。2004年6月底,由中瑞财团的4大股东(神力集团、泰力实业、奥康集团以及国光投资有限公司)发起筹建“建华民间资本”的申请,但没有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复;2005年,央行在山西、陕西、四川、贵州四省才刚刚践行了民间资本放贷试点,民间资本起步晚且不受重视,一直发展缓慢。

三、发展民营银行的对策

(一)放开政策管制,减少所有制歧视。关于对民营银行的管制问题一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人们努力在控制风险与鼓励创新之间寻求制度的平衡。但无论金融改革走向何方,其核心都应该是一点: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对此,去年也有深入的阐释,“经济体制改革走到今天,碰到的问题千头万绪,眉毛胡子一把抓,有可能事倍功半,但如果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突破口,不仅可能事半功倍,甚至可能是十倍、二十倍。这种突破口就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只有建立有限有效政府,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才能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

(二)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目前,全球共有78个经济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存款保险制度,尽管其建立的时间各不相同,但在法律上或者监管中对存款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的已有74个经济体(即建立了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有人甚至将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看作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事实上,过去的30年里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数量增长了6倍多,由1974年的12个增加到2003年的74个。建立一个显性的存款保险体系已经成为专家们给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出的金融结构改革建议的一个主要特点,而且国家层面上的强制性保险已成为一种主流,几乎所有的国家从一开始就建立了国家层面上的存款保险。而且,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强制要求所有存款机构全部加入保险体系的越来越多并成为主流形式。

长久以来,我国实行的都是一种“隐形存款保险制度”,国家没有对存款保险做出制度安排,但在银行倒闭时,政府会采取某种形式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因而形成了公众对存款保护的预期。但这种保障制度显然不适用于民营银行,公众对民营银行信心不足,可能抑制其对存款的吸收。因此,加快建立完备的存款保险制度,是提高民营银行资信度、促进银行业公平竞争的重要措施。

(三)与外资银行联合。民营银行的主要优势在于其本土化优势,但在业务创新方面缺乏高端专业人才支持,在经营管理方面又受中国传统思想制约,且许多根据历史得出的经验经营方法在新环境下已丧失了科学性。而外资银行拥有健全的管理体制,科学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的经营理念,在风险防范和市场开发方面具有强大的优势,其最大的障碍之一在于对中国本土市场及人情环境的陌生。因此,民营银行与外资银行联合,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增强合资银行的业务竞争力。

在银监发(2013)40号公告中,银监会明确规定,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上海自贸区:“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在区内设立自担风险的民间资本、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并且“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参股与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区内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此举无疑是对民营银行的重大支持。

(四)金融创新与服务创新。创新是一个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在金融创新的大背景下,民营银行应该抓住自贸区的政策优惠,不断创新,拓展业务渠道,打开金融市场,才能获得并保持自身的竞争力。

在拓宽业务渠道上,应该改变依靠息差获利的传统营运模式,大力发展中间业务,通过为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增加业务收入;同时,注意对专业金融人才的培养,发挥自身的本土化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更多的新产品,在产品和服务上都有所创新。

四、结论

长久以来,我国的利率是由国家而不是市场决定的,市场机制无法发挥作用,也就无法达到帕累托最优。自1996年起,我国开始逐步推行利率市场化,全面放开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限制指日可待。然而,国有银行的庞大阵营所形成的事实上的垄断,则可能大大降低利率市场化的改革福利。本文从企业申请贷款的角度出发,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引入博弈模型,分析了三种情况下的博弈结果。由分析结论可知,国有商业银行的寡头市场会大大降低利率市场化带来的竞争效应。除此之外,国有银行的产权不明晰、以及处理软信息时的劣势都表明,我国应大力支持民间资本,支持民营银行的发展。

然而,民营银行的发展在为区域经济的高速增长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加大了经济的波动性,带来了诸多风险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对影子银行实行有效的监管,其中重要的举措之一便是放宽市场准入制度,将一些地下影子银行纳入到正规金融体系中;同时,要坚定不移地推行利率市场化,增加信贷规模,促进银行间的良性竞争。

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民间资本的先天不足使得其在博弈中具有劣势,要促进民营银行的良性发展,促使银行业真正形成有效竞争,就要提高民营银行的博弈地位。首先,要放开政策管制,取消所有制歧视,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其次,要加快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提高民营银行的资信度;再次,民营银行可与外资银行联合,形成优势互补,增强业务竞争力;最后,民营银行应开展金融创新,拓宽业务渠道,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主要参考文献:

[1]郑录军,曹廷求.我国商业银行效率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金融研究,2005.1.

[2]狄栋红.我国上市商业银行成本效率测度及影响因素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3.

[3]张红军,叶菲.商业银行利润效率测度及影响因素分析[J].金融论坛,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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