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药学医学论文

药学医学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7-17 08:02:01

药学医学论文

药学医学论文篇(1)

1、学校和实习单位监管脱节

毕业实习的场所一般要求选择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医院药剂科和具有一定规模和经营能力的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社会药房)。实习内容要求较为全面,但是由于学员的工作岗位相对固定,实际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并不理想,医院和社会药房两方面实习很难兼顾,实习任务基本上只能完成本单位尤其是本岗位包含的内容,实习内容很不全面。

2、毕业作业选题

基本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但是实际应用价值不高。调查报告一般比较少,文献综述和专题论文比例大。笔者从2004年指导大庆电大药学专业2002春季学员毕业作业至2011春季学员共指导86人次,发现调查报告占比为12.7%,文献综述类40%、专题论文47.3%。调查报告太少以致没有,这从2011秋季和2012春季药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表中可以验证。以下是2011秋季和2012春季学生一些常见的药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浅谈药品的储存与运输;治疗糖尿病的常用药物介绍;浅谈普奈洛尔的药理作用和用法;中草药甘草解毒的作用机理浅析;中药调配中影响临床疗效的因素分析;浅谈中草药常见的不良反应等。主要原因是调查报告耗时长,工作量大,需要配合的调查者也多,这样的任务对于一个在职、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的学员来说,是很难保证质量完成的。

3、毕业作业结构

上不完备、格式上不规范,对于这样的作业,指导教师应当做合理的增补,使其达到教学要求,防止偏离培养目标。因此指导教师批改、完善的工作量加大。毕业作业的结构以及格式主要指: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规范的结构程序是“序论本论结论”。注释和参考文献。

二、几点建议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1、成人学生是具有生活经验和工作经验的人

学习的目的相当明确,学习的态度相当主动,是有能力主动学习的自学者,实习计划时,应该考虑到这一点,就安排在医院或者社会药房一方即可,学校在实习之前先与实习单位及相关科室联系,确定实习人数,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内容,在实习过程中应该保持联络渠道畅通,遇到问题随时协商沟通,督促管理好学员,切实保证实习质量。

2、毕业作业

选题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与所给学生的完成时间和学生的学习能力、专业素质要相一致。选题范围要窄,贴近生活,紧密结合实际。在毕业作业结构和格式要求方面,指导教师要把要求及时发给学生或直接把规范的范文发给学生,帮助学生自己学会做到论文结构完备,格式规范,一方面提高学生文本处理的能力,另一方面又减轻教师工作量。

3、因为大庆面积22161(其中市区5107)平方千米

药学医学论文篇(2)

1.1对多媒体教学的效率高

随着社会的进步,传统的教育观念要转变,多媒体教学可以穿插大量的文本、药物及药草图片、音频、视频等素材,增加了教学信息量,多媒体多维结构的信息群,彻底改变有计划地过渡到“教师指导下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上去,充足和完整了教学内容。把教师从书写板书中解放出来,避免了课堂时间的无谓占用;如在哈医药的教学中,给以大量的植物、药物图片、药物采摘、炮制的视频及现代医学对哈医药的研究结果,配以教师生动的讲解,不仅丰富了教育教学内容,而且给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2多媒体技术促进教学目标最优化,改变教学方法与模式

现代教育技术论告诉我们:教学媒体选择与运用最基本的原则是根据教学媒体对教学目标的完成所具有的潜在能力来选择媒体,使每种媒体对应的每一教学环节充分发挥其特长和优势。多媒体课件是为实现教学目标而服务的一种辅助教学手段,只有很好选定教学课题和教学目标,并能创作出符合教学实际的多媒体课件,发挥多媒体特长,才可以有效地调动和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1.3激发学生的学生兴趣,提高其思维能力

在实际教学中,单纯利用理论式教学不仅教师教课难度较大,同时学生在听课时往往会觉得枯燥无味,而采用具有娱乐性、趣味性、科学性的多媒体教学方法,可通过静态或动态的图像形象的呈现课堂知识,促使学生通过诸多感知方法获得信息。同时,多媒体教学可将通过语言表达难以准确描述的抽象复杂理论予以直观表现,使得教学活动更为生动形象、新颖别致,更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主动性,对于开阔学生思维十分有利。

2结语

药学医学论文篇(3)

中医药学是中国第一大发明,其意义远大于我国指南针、纸、印刷术和火药等四大发明。中医药学是中国的原创性医学,与中华民族历史一样悠久,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随着中国的对外开放及全球化的发展,中医药在我国医疗界占据市场己十分紧迫,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势在必行。中医是最具特色的文化,要想做到真正的中西医并举,还是要靠我们这一代中医药学子的不懈努力与奋斗,发扬中医药传统文化,让中医药改变现状,超越现在,真正深入人群、走向世界!

一、中医药传统文化的优势

“神农尝本草”,自古以来,中医药有着悠久历史,中医药治病救人的优势有目共睹。中医治病求本,中药不良反应少,很少产生耐药性,这些种种却鲜为人知,由于对中医中药的了解不够,使大家对中医药产生很多偏差的认识,中医药的优势应被广大群众所了解。中医过去在疾病治疗中总是处于从属地位,患者经常是走过很多家医院、做了全套的医疗检查、治疗未果,才想起中医。在2003年的“非典”中,中医对于这种病因不明,来势汹汹的疾病,通过辨证论治、治病求本等屡获良效,中医彰显了它无穷的魅力。用中西医综合治疗的办法防治“非典”,不仅疗效确切,而且费用大大节省。不仅在“非典”中中医药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在接下来几年发生的甲流、龠流感中也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中医药对生命活动的认识,提供了人类认识和把握人体复杂体系的有效途径。中医药学研究人体生命活动规律的认知方法及其个体化诊疗体系,反映了整体医学的特征。中医药丰富的治疗手段和灵活的方法,符合人体生理病理多样性的特点。中医药浩瀚的经典医籍,是人类生物信息的巨大宝库。

近年来,国家也对中医药的发展高度重视。我国已能生产包括滴丸、气雾剂、注射剂在内的现代中药制剂40余种,一批新的科研成果的到世界医学界的公认,屠呦呦老专家的获奖,让更多人认识到中医药文化的优势。我国传统医药之所以历经数千年而不衰,至今在医疗保徤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并且在世界传统医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是由自身理论的科学性和优势所决定的。随着疾病谱的变化,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和健康观念的转变,中医药学的优势越来越显现出来,其科学性和先进性越来越被学术界、产业界所重视。进一步认识这些特色和优势,并在实践中加以发挥极为重要。

二、新一代的中医药学子如何使中医超越现状,走向世界

(一)要做到和中医“谈恋爱”——热爱中医,不离不弃是学好中医的重要前提。

只有真正的热爱中医,对中医时刻充满爱好与兴趣,才能有所收获,学有所成。纵观中医史,几乎所有的名医都是在对医学的热爱与执着追求中、在长期深入的实践探索中锻炼成长起来的。学习中医,没有对中医的热爱,学习过程中就找不到情趣,就会味同嚼蜡,就无法把中医学好学透。这个比喻打得好,要和中医“谈恋爱”,这样,就会觉得对中医有了一份责任,中医是我国几千年来留下的最伟大的财富,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去把中医发扬光大,不仅要超越现在,更要超越过去中医所取得的成就。

(二)重视对中医基础理论的学习——学好中医的基础条件

中医基础理论课程是学好中医的基础,虽然对于初学中医的人来说中医基础理论课程可能是枯燥的,难懂的,但是当你跨过这个坎儿,真正走入中医这个殿堂的时候柳暗花明又一村。中医是神奇的、博大精深的,她是瑰丽的宝库。现在有一部分人忽略了对于中医基础理论的学习,殊不知,基础理论知识是非常重要的。熟读《内经》,学好中药等这些基本课程是为以后研究发展打下的奠基石。没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就不可能有新的突破。

(三)跟名师,多临证——学好中医的必备条件

中医理论课程固然是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但是如果仅仅掌握好了理论知识,而没有丰富的临床经验,照样不会看病。实践一认识一再实践一再认识,这是知识来源、作用以及提高的途径和规律。学习中医犹需如此,只有回归临床实践、所学才能被验证、巩固,才能获得新知,提高理论和实践水平,从而推动中医发展。

(四)中医药学子要有时代责任、创新使命、民族情怀、国际视野

药学医学论文篇(4)

【论文摘要】运用量子物理学的“超因果联系”、“能量场”和“全息场”等基本理论,探讨了中医药学的科学性,对“中医理论体系不是科学,与现代科学思想、方法、理论、体系格格不入,应该彻底地否定、抛弃”的言论进行了驳斥。

1超因果联系给中医药学的启示

以往所理解的因果联系都是很直观的,因果直接对应,甚至一一对应。但量子物理学[2]揭示出来的基本粒子间的相互联系则可以是超系统超时空的。一个几率波能够与宇宙中的任何其他部分发生联系,且不管它们之间相距多远,作用之间都没有时间间隔。这是一个令爱因斯坦都无法接受的结论,约翰•贝尔却在1964年给出了一个数学证明,并把它叫做“贝尔定理”。紧接着,法国物理学家又用实验证明了基本粒子确实受空间和时间中存在的不可见联系的影响。这个结论使得已经摇摇欲坠的牛顿-笛卡儿宇宙模型最终彻底崩塌。

基于贝尔定理-非局部的不可见的因果律,量子物理学给予第四个启示:人所受的影响是无时无处不在的,疾病发生发展所涉及的因果联系复杂到无法测定的程度,并且总有医疗以外的因素在起作用。学者不应该去向建立在已经彻底崩塌了的牛顿-笛卡儿宇宙模型上的“科学”俯首称臣[1],也没有必要再用这种科学去解释“阴阳、表里、寒热、虚实”,去分离中药的有效成分。应该承认西医通过现代检测手段检测到了某些病因,但同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些病因也和通过“望、闻、问、切”所发现的病因一样,远不是导致患者生病的全部原因。既不能过于迷信那些没有思维的仪器,也不能在审症求因的缜密思维过程中过于武断和粗疏,因为中医毕竟是非常私人化的经验医学,师承有别,流派各异,或温热,或寒凉……都不乏奇效之例,也都有失误之诊。如何参佐为用,这不仅与医者能否将《内经》、《难经》、《伤寒杂病论》、《医宗金鉴》等中医典籍烂熟于心有关,还与医者是否具有杰出的思维能力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密切相关。现在,中医已经按照西医的思维方式和医疗模式走了近一个世纪的“现代化”道路,传统的一对一师承关系“化”成了班级授课制的中医学院,传授了知识,丢掉了意会,遗失了自己的传统和精华,培养了一批会在西医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的实际上已经不能再被称作是中医的中医师。如果目前这种情况再持续十年,现有的能够按照中医思路看病的两三万中医大夫都退休,中国也就没有中医,“疗病之功,莫先于药”的中药也就变成了一堆没有用处的垃圾。目前中国中医的状况是何等的危急。

2能量场给中医药学的启示

从量子物理学中涌现出来的最激动人心的概念就是能量场。在原子尺度上,场无处不在。这不是想象中的可视的实体,它们是基本粒子的相互作用。这正象磁铁的磁场不可见,但它能使铁屑产生图案一样。基本粒子跳着永恒之舞[3],它们之间或吸引,或排斥,互相碰撞,并以光子的形式释放或吸收能量,构筑起一张统一的、连接着整个宇宙的原子关系网。如果说经典物理学的核心隐喻是一台机械钟的话,那么量子物理学的核心则是一张无所不在的原子关系网。

基于能量场的概念,量子物理学给了第五个启示:应该从“场”的角度来理解医药。医药的作用,对于患者来说,本身就是一种能量场的作用。在这个能量场中,对靶点的直接阻断所起的作用往往是不持久的,因为阻断或消灭

的只是一个靶点,对于存在于整个能量场中的导致这个靶点出现的、现在还无法知道的种种因素,是无法将其一一阻断或消灭的[4]。这些因素很有可能又会在其他地方构成新的靶点,这也就是西医常说的病灶转移。

中医虽然也没有从能量场的高度来认识人的生命过程,但它的经络学说是不是与能量场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是五千年的经验使然?就目前的科学发展水平而言,别说爱因斯坦的“统一场论”远未建立,丁肇中的“反物质”还只是一种猜想,就连量子物理学的基础理论都还处于完善和发展阶段,现在就要对积五千年经验于一体的中医药学说进行科学阐释,也许是为时太早了。现在不得而知,留待未来的科学去证明吧。当然,也没有必要轻信他人的毁谤而忍痛割爱。中医药学千万不能重蹈旧行为主义心理学的覆辙,闹出“因为笑才高兴,因为哭才伤心”这样的笑话来。

3全息场给中医药学的启示

杰出的物理学家戴维•玻姆把场看作是宇宙之海中的漩涡,提出了用“全息场”来解释量子事件的非局部关联理论。他把不可见的隐藏的现实称作内含或者“折叠”的秩序,而把外部实在称为引申或者“伸展”的秩序[5]。在他看来,正是“感知透镜”在不断地变化,才有折叠秩序中不同的侧面不断地伸展开来。

全息图是用激光在一个全息盘上创建干涉图式而产生的。光盘本身并没有什么可分辨图形,只是当一束激光穿过它,就“好象在池塘中扔了一把小石子”时才出现的一串串同心圆圈罢了。全息盘有一个重要的属性,就是不管这个盘子破成多少片,每一个碎片都包含着所有的完整信息,只是碎片越小,信息就越模糊而已。

基于全息场理论,量子物理学给予了第六个启示:就象“盲人摸象”这个古老寓言所揭示的那样,面对外部世界和人的内在世界那“折叠”的内含秩序,在根本上是“盲”的-无法知道大象的完全的实在,而只能有关于它们的直觉的有限的经验。中医的耳针疗法,在过去看起来,也许近似天方夜谭,现在从全息场理论的角度来看它,也许是一个极好的例证。因为西医只承认可以检测到的“伸展”的秩序,而拒绝承认现在还无法检测到的“折叠”的秩序,所以,它往往比宁愿“舍症从脉”的中医更盲,也更不科学。

一言以蔽之曰,西医是建立在经典物理学基础上的科学,现在量子物理学已经让牛顿-笛卡儿宇宙模型彻底崩塌了,学者没有理由再相信它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中医药学是在几千年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格物致知而形成的理论体系,20世纪以前从未受过经典物理学的影响,它很可能与量子物理学和未来科学有着更多的相通之处[6],中医研究者应该坚定不移地自己走自己的路,力求中医药学的卓然自立,而完全没有必要去顾及别人的多嘴多舌。

参考文献

[1]F•卡普拉.物理学之“道”-近代物理学与东方神秘主义.北京出版社,1999.

[2]阿莱斯泰尔•雷.量子物理学:幻象还是真实.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

[3]戴维•林德利.命运之神应置何方.吉林人民出版社.

[4]罗杰•S•琼斯.普通人的物理世界.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

药学医学论文篇(5)

1)教学内容丰富,激发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中医药文化知识内容丰富,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教学过程中能够借助于教学课件给医学生系统传授中医药文化的理论知识,并且能够使用课件制作过程中的许多功能给学生们展示中医药文化的博大精深和其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从而可以加强医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爱国主义热情,以此来丰富教学内容,拓宽医学生的视野。

2)信息量较大,在一定程度上扩展了课时容量,教学效率得到显著提高。通过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在课堂上能够为医学生讲授的更为丰富的中医药文化知识,将难点和比较重要的知识点突出出来,使医学生更容易地掌握,在课件中可以使用图片、影像、网络等信息把中医药文化知识向医学生系统的展现出来,使每一次上课的课堂内容都十分充实,信息量要比只从书本上学习的大很多,增添了医学生学习的兴趣。如果老师课堂上只是通过板书来学习书本上的各种知识,不仅每节课所能向学生所能讲授的教学内容有限,而且由于老师在每节课上都要书写过多的板书,浪费了大量的有限的课堂时间,并且学生也会感觉课堂内容枯燥乏味。然而借助多媒体教学手段之后,老师可以从每节课中的繁忙的板书书写环节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的时间用到中医药文化知识的讲授课堂上,老师也不再像以前那样要一边在黑板上写板书一边讲授,并且借助多媒体教学手段可以是课堂的讲授内容更加精彩、生动,教学课件上所能容纳的讲授知识量更大,教学效率会比传统教学模式高很多。例如:在做中医药文化知识课后练习时,根据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特点,成绩优秀的学生会感觉练习题的难度较小,而成绩相对较差的学生则会有种习题做起来难以适应的感觉。所以,借助多媒体教学手段将课后练习题和课堂上所讲授的知识点结合起来,老师可以把练习题中所涉及的内容在课堂上和学生一起完成,把握好有效课堂讲授时间,学生也能够更好的领悟老师所教授的内容,并且使学生具有自己学习的能力和积极性。

3)利用多媒体教学可以改善教学环境,从而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借助多媒体进行教学不但是教师从观念上和方式的改变,而且从以前的以考试为主的教学方式向学生的各项素质前面提高的方向转变,利用多媒体教学可以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创新型中医药人才,为教师和同学创造更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多媒体教室可以给老师和医学生创造一个肃静、洁净和利于大家学习的环境。老师也不再像以前那样由于过多的板书而每次都要擦黑板,减轻了老师的体力劳动,并且不会因为擦黑板而产生大量粉笔灰被老师吸入体内而引起身体上的不适,或者长时间写粉笔而使手指发发炎,教室内靠近黑板的同学也不再会被课堂上产生的粉笔灰所困扰,同学的注意力又可以跟随老师的讲授知识点重新回到课堂上来,多媒体教学无论是对老师的身体健康还对医学生的学习兴趣都是有益的。通过使用多媒体教学以后,教师能够使教学课件的内容更加的充实,备课效果也会更好,而且还可以学习使用更多的多媒体电子设备,掌握其使用方法及其特点,对于中医药文化教育的老师来说不仅可以提高自身作为教师所具有的综合素质外,还能教育更多的医学生掌握祖国的中医药文化知识并将其发扬光大,这是我们作为老师应该具有的责任和素质。

4)多媒体教学可以利用网络实现资源共享,进而全面提高了教学质量。多媒体教学资源也是十分广泛的,我们可以通过网络下载所需要的课件、影视文件等资料来丰富自己所做的课件并学习其他优秀教师的授课形式,最终实现一套适合自己的独特的授课风格和方法,不但可以提高课堂上的教学效率还能使医学生们在课堂上充分掌握中医药文化知识。由于网络上的多媒体资源非常丰富,包括各种图片、影像等各种资源,将这些资源引入到教师的教学课件中必定会改善课堂的教学效果和学生们的学习气氛,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教学质量。随着现代的多媒体技术快速发展,传统教学形式无法再适应新时代中医药文化知识教学的要求,对中医药文化知识教学来讲是势在必行的。自古以来,教书育人是每一名人民教师的责任和义务,教学质量的好坏是由若干因素所造成的,利用多媒体对学生进行授课的多少都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作为教师讲授课程的一种方式,合理地融入传统的中医教学形式中,它的价值体现在教学的效果上,而且必须服从提高教学效果的要求作为专业课教师,有责任和义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将现代教育技术与传统教学手段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使中医药文化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

作者:徐海利齐峰单位: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

药学医学论文篇(6)

《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分析了中医药事业面临的形势,提出要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作”以促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而协同创新本质上是一种管理创新,是资源的有效互动和优化利用,既包括微观层面的组织内部共享机制,也包括宏观层面的各相关独立组织(如大学、企业、研究机构等)之间的合作与协同关系(产学研合作为基本形式)。为培养出掌握主要诊疗技能与传统特色疗法、能紧跟国际医学知识前沿并适应现代医学新模式需要、能独立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和具备扎实的医药学专业知识与技能、能胜任中药新药研发与生产销售等方面能力的高层次中药学人才,协同创新计划的实施是必然途径。必须以协同创新为引领,将协同创新思想贯穿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全过程,构建起协同创新的新模式(和机制)。

2协同创新是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应对之策

2.1初步建立了协同创新运行机制

从主体层面看,广州中医药大学充分发挥了资源整合优势和组织协调作用,逐步完善内部组织的健全、相关章程的制定、发展目标的确定,以及相关计划和方案的安排部署,积极推动大学与政府、企业、研究所以及其他高校的合作(包括国际合作)。通过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制度等方式,全方位培养相关领域行业急需的人才。例如,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多为双导师制,研究生在合作企业见习或实习时,配备一名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导师(具备高级职称)。

2.2创建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协同创新中心

广州中医药大学面向国家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问题,在中医药行业领域寻找有效突破口,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启动了“筹建校级-力争省级-培育国家级”的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方案。2014年,广州中医药大学的“华南中医药协同创新中心”和“肿瘤中医药防治转化医学研究协同创新发展中心”2个协同创新平台通过广东省教育厅首批认定。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为相关研究方向的中医药学研究生教育提供了优质的平台,更有利于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

2.3加强科研平台构建

“科研主导、导师主责”是研究生教育的两大基石。广州中医药大学历来重视以科研平台建设推进研究生教育工作。在协同创新背景下,大学积极发挥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广东中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东莞中医药数理工程研究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科技产业园的技术优势,进一步推动校市、校企合作,共建联合研究院和多元化成果转化平台,形成政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的技术转移模式。在稳步提高大学对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度的同时,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促进中医药学高层次人才培养。

2.4加快导师队伍发展

协同创新计划的实施及中医药学研究生教育改革都必须以优质的教师队伍为根基。广州中医药大学突出了师德建设、优秀教师培养和引进、聘任制度完善等三个方面的工作。2014年大学修订了更严格的导师遴选制度,并在遴选过程中严格把关,尤其对合作单位的导师资质进行严格审核,但另一方面,遴选制度又对各类拔尖人才(和青年英才)作出了年限的倾斜。相关措施及其实施有效的保证了研究生导师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水平。

2.5规范管理文件、优化培养过程

在产学研合作培养机制下,大学充分发挥校本部、研究所(或企业、医院)各自优势,以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创造开放的育人环境,增强理论教学的广度与深度、加大实践环节的考核和评价。为实现培养过程的优化,大学逐步规范了从招生考试、课程学习、临床轮训(或企业实习)管理与考核、论文撰写和学位申请等整个培养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制度,如先后制定了《广州中医药大学硕博连读卓越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广州中医药大学卓越中医师临床轮训考核指标体系与规范》、《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

3问题与展望

药学医学论文篇(7)

关键词: 法经济学/医疗事故/责任分配/风险分散

内容提要: 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现行医疗事故责任分配原则可以发现:通过加重院方的责任并不能有效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反而甚至可能危及患者的权益。医疗事故责任的合理分配应该在医院和患者之间,将医疗事故责任确定在社会总成本最小化的有效点上,同时将医疗风险予以分散,并辅之建立医疗责任保险的新形式与新机构、建立公共卫生的政府诉讼制度。

一、经济分析在法律领域的运用

二、现行医疗事故责任分配原则

“'目的'是全部法律的创造者。每条法律规则的产生都源于一种目的,即一种事实上的动机。”[4]由此,我们评价现有关于医疗责任分配原则优劣的标准,也应当是其实施的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其制定的目的。显然,我们的医疗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其根本目的就在于尽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保护患者的权利。那么,我国目前的医疗事故处理机制是否满足了这一需要?目前所实行的医疗事故处理的方案,其主要依据在于2002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同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这两部法规中,对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医疗事故的内涵、医疗事故鉴定及赔偿制度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对医院一方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其中,《规定》第4条即众人所熟知的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通过对医院一方责任的加重,尤其是通过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实际上是在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中对医院采取了过错推定原则。使患者一方在举证上处于有利的地位。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医患双方的力量对比(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双方的力量对比也并不悬殊,甚至有时患者还可能处于优势地位)。那么,这种医疗责任的举证分配原则是否能够达到立法者预期的社会效果?下文的论述得出了与立法初衷相反的结论:

首先,医院方可能会因为过度的担心而采取保守治疗的方式。医疗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其必然带有一定的风险性,况且现实中的疾病状况是复杂多样的,它不会和医学教科书的内容严格保持一致,尤其是在某些危急情况下,或者是出现了临床上少见甚至从未出现过的状况,这时候就需要医务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医疗技术常规,大胆采用新的或临床试验性的抢救措施。这些措施毫无疑问伴随着更大的风险,但是如果不予以实施就可能误过治疗的最佳时机。但是如果对医院的责任规定过于严格,就有可能导致医务人员在对病人施行治疗时存在巨大的心理压力,甚至于为了回避医疗风险而拖延对病人的抢救,或者采用最为安全保险但实际效果不佳的保守治疗方法。

其次,医院方为了避免风险还可能采取过度预防措施。由于患者的体质不同,因而相对的也要采取不同的治疗方式,对有些患者可能不能适用特定的药物或治疗,所以在进行某些治疗前必须要对患者进行一定的身体检查,这就像我们在注射青霉素之前需要“皮试”一样。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可能并不需要进行检查,或者只需要进行简单的常规检查就可以了。但在严格的责任原则下,医院为了躲避风险,很可能会要求患者做出不必要的诸项检查,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或者借以逃避将来可能出现的治疗纠纷或诉讼。这就必然会大幅度增加治疗成本,加重患者的负担。

最后,作为一种自然科学的医学,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医疗活动是具有探索性和科学性的工作,尽管随着医学的进步,过去许多被认为是不治之症的疾病,例如肺结核,都已经得以克服,但是医学并非无所不能,如果期望所有疾病都可以预防和治疗仍然是不现实的。[5]人的疾病仍然需要我们不断地研究探索,在这期间可能还会有新的疾病产生出来,非典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而且即使运用已经非常成熟的医疗技术也可能会出现料想不到的变化,诸如产生无法预料的药物副作用或者并发症等,这也是自然科学自身的性质所决定的,是其必须面对的风险。[6]而且医疗风险的产生是复杂的,对某些病症,以目前的医学水平可能仍然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这时如果要求医院对自己的行为提供确定的证据,恐怕会面临着极大的困难。也许有人认为,这是医院从事医疗工作所必须承担的风险,否则,难道这种风险要由患者承担吗?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医疗事故作为一种社会风险,如果单纯地把它推给患者承担并不合理的话,那么一味地加重医院责任,由其来承担风险,同样也是不公平的。不但如此,正如上文所分析,在一定意义上,这不但不会保护患者利益,反而会不利于患者。

针对上述困境,寻找出较为合理的医疗责任与风险承担方式和最大限度分散风险的途径,正是本文下面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三、医疗事故责任分配的法经济学分析

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医疗风险是否是可以消除的?如果可以消除,我们就应该致力于如何消除医疗风险;否则,就应该公平的分配风险。

医疗事故责任作为一种侵权责任,正像科斯所分析的:“人们一般将该问题视为甲给乙造成损害,因而所要决定的是:如何制止甲?但这是错误的。我们正在分析的问题具有相互性,即避免对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受损害。真正的问题在于,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8]对于医疗事故,人们一般把它看作医院一方给患者一方造成了损害,所以要解决的关键就是如何防止医院造成侵害。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因为我们可以看到,这个问题具有双向性:如果只注重避免对患者的损害,就将会加重医院的责任,使其遭受损害,所以在医院和患者之间必须作出选择。医、患就像是天平的两端,责任的砝码拨向哪一边,在风险发生时,那一方就要全部承担或者较多地承担损害。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确定这个责任“有效点”的合适位置?

从经济学上的视角看,侵权责任体系的目标就是要使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预防成本这两者之和实现最小化,而对于这一成本的变化趋势,则可以用一个图表来表示。正如下图所示,假设横轴x代表在医疗中的预防水平,竖轴y代表医疗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在简单化的理想模型中,假设社会上只存在预防成本和事故损害成本两种成本。那么医疗事故发生的概率A将会随着预防水平(x)的提高而降低,但是为了减少医疗事故所付出的预防成本B则会随着预防水平的提高而上升。所以,当预防成本和事故损害成本两者相加时,就得出医疗事故问题的总的社会成本曲线(A+B)。

这样,最后得到的曲线A+B就是一条开口向上的抛物线,在这条抛物线上存在一个最低点x',也就是社会总成本最小的预防水平,而这也是我们要在医疗事故责任中寻找的有效点。在确定了预防水平的有效点之后,需要分析在医疗中的预防动力问题。我们知道,医疗过程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与之相应,对医疗事故的预防也是一种双边预防,即医院和患者都应当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如果只有一方采取,那就很难防止事故的发生。在治疗期间,一方面,医院必须要认真负责,以谨慎的态度,选择适当的治疗方式;对应的,患者也有协助、说明、告知等义务,如向院方医生诚实告知自身的病状、病史以及自己的特殊体质,遵照医嘱进行服药和休养等。其中任何一方的疏于预防,都可能会导致事故发生律的上升,进而增加事故损害的成本。从这种互动的关系出发,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中,如果趋向于加重医院一方的责任,则会促使医院采取较高的预防水平,而相应的,患者就会采取较低的预防水平,并且医院方的责任越严格,患者方就会越疏于防范;相反,如果趋向于减轻医院一方的责任,就会促使患者提高防范水平,而医院就将疏于防范。那么假设两种极端的情形,一是医疗事故发生后,医院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二是医院完全不承担责任,就会出现下面的列表中的情况。

医 院 患 者

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严格预防水平 不预防

医院完全不承担责任 不预防 严格预防水平

而根据上文的分析,这两种效果无疑都不是我们追求的。极端严格的预防水平将会导致预防成本的急剧增加,而另一方的不预防又会使医疗事故易于发生,增大事故损害的成本,因此单纯追加一方的责任并不是减少医疗事故问题社会总成本的有效方式。在一定的限度内,加重责任可能会降低社会的成本,但是如果责任的加重超过了适当的界限,则会导致社会成本的不降反增。当加重医院的责任时,在一定的限度内可能会达到医疗事故的减少,社会成本的节约,但是一旦越过了临界点,责任原则的副作用就会显现出来,而且会随着责任严格程度的提高而越来越明显,所以溢出临界点之后的范围就是责任原则的禁止区域。[9]由此看来,医疗事故问题并不能够通过单方加重院方责任来解决,而且一旦进入责任禁区,其后果恰恰将适得其反。由此可见,在如何分配医疗事故的责任风险这个问题上,我们既不能一概而论地主张由医院一方包揽风险,也不能不负责任地将风险推卸到患者一方,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确定在医院和患者之间公平地分配风险的责任点,从而实现整个社会成本的最小化。

在实践中,究竟应该如何确定这个风险划分的责任点,本身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个责任点虽然在理论上是确定的,因为经过数学、统计学与经济学的换算,我们总可以得出一个实现社会成本最小化的点;但是在实践中,这个责任点却往往是不确定的,因为在现实中,一切社会资源与成本都处于不断流变中,所以我们很难找到一个固定的参数进行换算。但这并不意味着分配风险的责任点毫无意义,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指导风险分配机制的规划思路。根据这一思想,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不可以是一个非此即彼的、简单的二元划分过程,这种一刀切的规划方式并不能有效地改善医疗事故的责任状况,责任成本的界定是更加复杂的问题,需要考量到医院和患者双方的具体状况。同时,虽然医疗事故的责任点本身并不是完全固定的,但这不是说它是不能操作的,通过广泛的社会调查、数据统计和经济学分析,可以得出一个大致的责任点范围,在这样一个范围内,允许具体的责任点有一定的上线浮动幅度,从而保证其相对的灵活性,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同时,根据责任点划分的原则,有一些硬性的责任承担是医患双方所不能推卸和避免的,例如,院方应该保证患者的知情权,确保患者明白在治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医院也必须保证提供具备相应资格的医师、以及确保在治疗过程中认真负责等,这是院方的义务;而对于患者来说,则应该如实地向医生陈述病情、积极配合医院的治疗等。但是,也正是因为责任点确定的困难,以及单纯依靠风险责任的划分并不能最大程度地化解风险,因此还需要更进一步的措施,这就是通过下方中的其它机制来分散医疗事故的责任风险。

四、医疗事故责任风险的分散机制

上文的预设只是在医院和患者双方间分配医疗事故的风险。在这两方主体中,医疗风险要么由医院承担,要么由患者承担,要么由双方分担,只涉及到如何分配风险,而不存在化解风险的问题。但社会并不像假设的模型这么简单,实际上,在这一关系中还会有其他主体的参与,而且参与主体越分散、数量越多,其承担风险的能力就越强。[10]所以由分散的社会主体来承担医疗事故的部分风险,其效果无疑将优于仅在医患双方间分配。因此,如何分散医疗事故的风险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本文主张建构以下制度化解这一问题。

第一、建立医疗责任保险的新形式与新机构。在我国, 医疗执业面临的风险是医疗责任导致的索赔风险, 同时衍生出医疗纠纷处理风险, 归根结底还是医疗过失责任的索赔风险。由于这些风险的存在, 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医疗发展, 不能适应公众对于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的要求, 这除了完善立法,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外, 通过医疗责任保险转移医疗执业风险, 是现代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符合国际医疗风险管理的通用方法。因此选择一种符合我国实情的医疗责任保险形式, 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十分必要。

首先,设立医疗责任保险信托公司。一方面,该机构的设立在法律制度层面具有可行性。所谓信托, 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 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 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 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 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通常委托人(医疗机构或者医师)通过信托合同委托某一机构, 按照委托目的以及约定的程序对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赔偿。根据我国信托法规定,对医疗卫生事业而设立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受国家的鼓励。可见,医疗责任保险信托,从法律层面和具备可行性。另一方面,在现实角度,该机构的设立也具有可操作性。根据信托法的规定,公益信托的设立和受托人的确定, 应当经有关公益事业的管理机构批准。公益信托的信托财产及其收益, 不得用于非公益目的。并且公益信托应当设置信托监察人, 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应当检查受托人处理公益信托事务的情况及财产状况。受托人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做出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产状况报告, 经信托监察人认可后, 报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核准, 并由受托人予以公告。

再次,推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由公权力强制推行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旨在对受害者的补偿, 预防如果责任保险的保障额度不足, 受害者可能仍得不到足额赔偿时的救济。在公权力介入医疗责任保险时,应考虑大、中、小医院和个体行医者面临的医疗风险。作为强制式的保险, 应明确规定最低保险限额, 而且保单不设免赔额, 以防投保人通过投保低额保险来规避其投保责任, 损害受害患者的利益; 强制保险仅在对患者提供最基本的保护, 并非提供完全充分的保障。它要求保险人接受任何合法行医者的风险, 由政府进行必要的费率干预, 以降低保险人承保权限和风险选择能力。

第二、建立公共卫生的政府诉讼制度

--------------------------------------------------------------------------------

注释:

[3]钱弘道:《经济分析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18页。

[4]耶林。法律,作为目的的手段,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 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04页。

[5]曾二秀:《侵权法制度选择的理论、方法与规则 –欧美侵权冲突法比较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79页。

[6] 孙厚纯:《完善医疗事故赔偿的设想》载《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

[7]赵新河:《简论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制度》载《法律与医学杂志》,2000(3)。

[9]张乃根:《法经济学——法经济学视野里的法律现象》,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第39-40页。。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