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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8 15:29:31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篇(1)

同意报考公务员介绍信

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兹有我单位职工同志,参加省年公务员考试。我单位同意其报考,并保证其如被录用,将配合有关单位办理其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的移交手续。

该同志在我单位的工作起止时间为:年月至年月

我单位的性质为:(机关、事业、企业、其他)

我单位的行政级别为:(省级、州级、县级、乡级、不属机关、事业或国企单位)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延伸阅读:

同意报考公务员证明

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兹有我单位职工_______同志,参加省年公务员考试。我单位同意其报考,并保证其如被录用,将配合有关单位办理其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的移交手续。

该同志在我单位的工作起止时间为:年月至年月

我单位的性质为:(机关、事业、企业、其他)

我单位的行政级别为:(省级、州级、县级、乡级、不属机关、事业或国企单位)

单位名称(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同意报考公务员证明

XXXXXXXX局:

兹有我单位在职职工XXXXX,参加2015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录用公务员考试。我单位同意其报考,若该同志能被录用,我单位将配合有关单位办理其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的移交手续。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同意报考公务员证明

江苏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兹有本单位__________同志,参加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我单位同意其报考,并保证其如被录用,将配合有关单位办理其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的移交手续。【同意报考公务员证明6篇】同意报考公务员证明6篇。

该同志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在本单位从事____________工作。我单位的性质为:____________我单位的行政级别为:____________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同意报考公务员证明

黑龙江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兹有我单位职工xxx同志,参加黑龙江省xx年公务员考试。我单位同意其报考,并保证其如被录用,将配合有关单位办理其档案、工资、党团关系交接手续。

该同志在我单位的工作起止时间为:xx年xx月至今仍在职。

该同志在我单位的个人身份为xx。

我单位的性质为:xx。

我单位的级别为:xx。

xxxxxxxxxx年xx月xx日

同意报考公务员证明

XXXXX(单位):

兹有本单位__________同志,参加山西省2015年公务员考试。我单位同意其报考,并保证其如被录用,将配合有关单位办理其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的移交手续。

该同志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在本单位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

我单位的性质为:

我单位的行政级别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篇(2)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1年内无失信行为或失信行为累计分值未达到6分(按《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认定);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2014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报考中小学教师应具备教师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上报名。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 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 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部

门或单位的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8:00时至6月10日24:00时。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在2日 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在网上反馈报考者,报考者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 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6月3日8:00时至6月11日12:00时。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考计划的情形,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14年6月14日8:00至6月14日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4年6月15日8:00至6月15日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的前述报考者,通过原缴费帐户统一退费。 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4年6月3日为计算基数。如:35岁及以下,为1978年6月3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4年6月3日;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含师范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具体交费方式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的《报名须知》上另行通知。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14年6月5日8:00时至6月11日18:00时。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地处偏远的乡镇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14年6月13日12:00以前以书面形式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准后方能开考。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招聘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者。

(五)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上打印准考证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14年7月6日至7月12日。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每科的分值均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5日后,报考人员可向招聘单位咨询,也可登陆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查询。

5、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面试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由同级政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组织面试的单位应在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至低分 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应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nnrkz.com/sk)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

加面试人员。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 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 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 生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者因须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 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 考者自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验证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如因验证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五、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或1:1.5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应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市属及城区、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

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应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建立公开招聘候聘人员信息库及相关聘用程序

凡参加本次公开考试面试但未被聘用的人员分岗位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从候聘库聘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招聘计划。本年度内,如用人单位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开考试招聘计划内,对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无人报考的岗位,确属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由用人单位向主管部门申报招聘计划,并说明补充人员的原因和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招聘公告。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凡符合招聘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候聘人员,可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原报考时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考试成绩证明以及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对考试成绩。

(五)确定面试人员。

1、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公开考试招聘的规定程序,组织面试、

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可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 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 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十、其他

南宁市各中小学教辅、工勤岗位招聘信息请具体参阅《2014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简章》。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篇(3)

2)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考生),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

3)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4)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或档案部门盖章的复印件;

5)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呈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材料(学术论文、本科学习成绩单、硕士课程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6)函报考生最迟于网上报名截止日之前邮寄“长春理工大学201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及证件复印件、报名费和4寸蓝底免冠近照一张,考前应届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往届生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来我校研招办领取准考证。

5、报名费

报名费标准:200元

6、准考证发放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后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见网上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电话:0431-85380204(传真) 0431-85582476

联 系 人:王绍彬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篇(4)

根据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医药护技岗位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18年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护技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2日至2000年1月16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2018年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护技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jw.yangzhou.gov.cn)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下统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8年1月12日09∶00-1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1月12日09∶00-1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

2018年1月12日09∶00-1月19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jw.yangzhou.gov.cn)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简章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18年1月16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取得时间、报考对象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等为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1月16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区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报名须知。(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jw.yangzhou.gov.cn)

(4)在报名阶段,如有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不在拟报岗位所列专业范围内,在2018年1月15日16:00之前,其所提供相应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材料,证明与拟报考岗位所列专业非常相近的,市卫计委及招聘单位审核认定符合岗位要求并可以此专业报考该岗位的,该专业需及时上网公布。

(5)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1月22日09:00-16:00重新登录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或《岗位简介表》中招聘条件列有各报考对象均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不含部分人员放宽学历、年龄等报考条件所依据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8年1月22日-23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606室(扬州市维扬路268号),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按规程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8)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8年1月25日-26日自行登录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各审核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

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

2018年1月27日上午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于组织笔试的岗位,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6)条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岗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的,报考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分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岗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获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本科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本科及以上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有计算机等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等级证书。

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

面试主要采取专业技能、素质等考核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聘用资格备案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察局):0514-87866966,扬州市纪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组:0514-87959776、87959817。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篇(5)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只获得硕士学位者,还应至少具有两篇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论文。

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副高级以上职称;

(2)进修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要求有进修单位盖章的成绩单);

(3)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且被SCI检索收录的论文两篇(要求提供检索报告)或以第一主研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

二、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和网址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0日—30日

2、报名网址:yjs.hebeea.edu.cn/index.aspx

(二)纸质报名材料及提交时间

报名相关材料须按下述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件和复印件须为A4纸。相关表格也可登陆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下载专区下载。

1、华北理工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3、考生所报考学科专业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若提交复印件则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6、硕士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7、同等学力人员须另外提交如下材料(领取准考证时核查所有原件):

(1)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2)职称证复印件;

(3)有进修单位盖章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成绩单;

(4)已发表的学术论著全文、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只获得硕士学位者也须提供此项)。

8、身份证复印件。

9、应届硕士生须于硕士毕业答辩后提交第5项和第6项材料。

10、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11、考生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纸质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1、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未按时寄送纸质报名材料或未按时交纳报名费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2、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

(1)考生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一致,并且所有涉及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上的姓名,必须与考生姓名一致,如有不一致的现象(例如改名或同音异字),请事先与研招办联系说明。

(2)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中的生日字段一致。

(3)毕业证书编号,即学历证书编号,一般为毕业证书上的“学校编号”,请不要填写证书打印号,证书打印号一般为红色印刷体或带有NO.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合一的,在学位证书编号和学历证书编号处分别填写同一个编号。

3、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所填信息一致。

4、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生专业:冶金工程、矿业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2.招生计划: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五、收费及奖助政策

1、按照国家规定,我校自2014年起研究生全部实行收费政策。学费标准:按冀价行费[2014]1号文件,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

2、我校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系列奖助政策。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及标准按我校校字[2014]52号文件执行。

六、考试

1、考试包括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

2、初试:外语、专业基础及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加试自然辩证法及两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

3、初试时间:2016年3月5日-6日。初试地点:华北理工大学(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华北理工大学

学校代码:10081

研究生学院网址:yjsxy.ncst.edu.cn/

联系部门: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河北唐山市新华西道46号

邮政编码:063009

联 系 人:李老师 杨老师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篇(6)

西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应届硕士毕业生;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出类拔萃的本校二、三年级在读优秀硕士生(指硕博连读考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要求办理。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教育博士等专项外,不招收在职人员,但高校在职在编教师和有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独立科研院所在职在编研究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保证在校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两年的亦可报考。

三、招考方式

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包括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招考形式,三种招考形式的综合考核统一进行。

公开招考考生须通过研究生院组织的资格初审、外语水平考核(达到相应条件的可予免试)以及专业基础考试(资格线由学校划定),方可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合格生源一起参加各二级博士培养单位组织的综合考核及录取。

四、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含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在2018年1月15日-2018年3月7日登录学校博士招生报名网址(请注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yz.swu.edu.cn上的通知或链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通过网上银行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交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2. 寄送材料至研招办

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18年3月9日前寄送至西南大学研招办(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400715)。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2)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及学校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盖章的《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3)报考教育博士的考生,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需注明工作性质及人事编制情况)。

(4)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5)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申请外语免试的考生,提供具有免试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高校在职在编教师和有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独立科研院所在职在编研究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为本单位在职在编教师(或在职在编研究人员)、保证其在校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两年的证明材料。

3. 寄送材料至院系

考生在各二级博士培养单位组织的综合考核前,将如下材料交到报考院系:

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由报考专业相关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签字封口的专家推荐信、科研计划(包含已有基础,科研方向,预计成果以及方法路线等),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

考生须向报考院系提供能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硕士论文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及考试程序

1. 外语水平考核和专业基础考试

外语水平考核由研究生院组织,公开招考考生需通过外语水平考试(或达到外语免试资格)和专业基础考试,方可参加各博士培养单位组织的综合考核。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免于外语水平考核和专业基础考试,达到申请条件的直接参加报考单位组织的综合考核。

通过大学生外语六级考试、雅思6.0分以上、GRE成绩1200分以上(新标准307分以上)、托福85分以上的均可免于外语考试。

外语水平考核和专业基础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3月31日上午进行外语水平考试,下午进行专业基础考试。

考生可于2018年3月26日后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2. 综合考核

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均须参加报考院系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的程序、内容和形式由各二级博士培养单位确定,一般安排在四月中上旬进行。

考生在参加考核时须提交给报考院系查验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外语免试考生还须提供免试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六、录取

通过外语水平考核和专业基础考试的公开招考考生、通过审查的申请考核考生及达到条件的硕博连读考生,由各二级博士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情况,按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且对本单位考生的综合考核、录取结果负责。当考生对综合考核、录取提出质疑时,其报考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

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同时将追究招生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对口支援计划、教育博士和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等专项计划仅接受公开招考方式报考。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不得申请免试)和专业基础考试,并达到学校单独划定的资格线后参加各二级博士培养单位组织的考核和录取。

八、信息公开

1. 学校按有关要求,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2. 在综合考核、录取前,各二级博士培养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考核(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招生导师名单和招生名额分配情况,参加考核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外语水平(免试的公布免试成绩,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生的,公布外语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要按研究生院要求统一时间公示,研究生院汇总链接各单位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3. 学校及各二级博士培养单位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提供招生咨询及接受考生申诉的办法和联系方式,并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九、学制及学费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学费为每生每年一万元。教育博士按非全日制方式培养,学费六万元,论文期间相关费用二万元。

十、其他

1.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为委托培养的应届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特别说明:

(1)研究生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中不含听力测试。

(2)本专业目录中各学院(部、所、中心)所公布的招生人数为2018年预计数,包含教育博士、高校辅导员、少民骨干、对口支援等专项计划以及“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学校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3)综合考核科目请向各招生学院(部、所、中心)咨询。

(4)各博士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术委员会依据学校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本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岗位审核及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开展了年度招生岗位审核工作,确定并公示了本单位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别,具体情况请咨询相关学院(部、所、中心)。

(5)部分导师在2018年度只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会予以注明,请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仔细阅读相关流程及要求。

(6)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招生单位的少民骨干计划数为预计数,学校将根据2018年少民骨干专项计划的报考人数、初试及复试成绩,划定资格线后,再最终确定各招生单位的实际少民骨干专项计划数。

以上内容若有变化,以上级文件为准,本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西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网址

西南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doc

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篇(7)

>>>全国各省各高校2017年考博考试时间汇总

>>>全国各省各高校2017年考博考试科目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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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与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技术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17 年我校预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7 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三、选拔方式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普通招考方式进行选拔,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从考生中择优选拔录取。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毕业证书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报考条件:①参加过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成绩合格(须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或已取得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②具有相当水平的科研成果;③符合上述报考要求者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论文、证书和成绩单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持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8. 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在现场确认期间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至少全脱产一年的脱产学习证明及报考导师意见。

五、报名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 年 12 月 1 日—2017 年 3 月 10 日网址:stu.swfu.yanzhao.edu.cn/

(二)提交报名材料时间:2017 年 3 月 14 日地点: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第二教学楼 309-1),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寺 300 号。外地考生报名材料请寄: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寺 300 号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650224;联系电话:0871-63863605。报名材料邮寄截至日期:2017 年 3 月 11 日之前(以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博士生报考材料、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初试报名费:按照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每个科目 45 元收取,硕士学历人员 135 元,同等学力人员 270 元。复试费:每生 150 元,同等学力考生 230 元。

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请认真填写信息,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三个月以内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2.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西南林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中下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提供: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阶段成绩单(可在个人档案中复印,需加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考生提供:硕士学籍注册备案表、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西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印章)

;(6)专家推荐书两份,有推荐专家签名并密封;

(7)在职报考考生须提供《西南林业大学 2017 年在职考生博士报名工作单位意见及所报考导师意见登记表》;(8)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若有);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若有);

(10)同等学力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报考条件”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所提交材料和报名费不予退还;

4.未能按时提交材料、交纳报名费或个人信息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所提交材料和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笔试科目为:外国语(英语)和两门业务课。为免去考生多次往返的不便,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同步进行的方式。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还须加试《自然辩证法》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七、考试初试

1.考试时间:预计安排在 2017 年 5 月 6—7 日,以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笔试。

3.考试科目(1)英语;(2)两门专业课,详见《西南林业大学 2017 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考试地点:西南林业大学,具体信息详见《准考证》(考前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复试

1.时间:预计安排在 2017 年 5 月 8—9 日,以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面试。

3.考试内容:专业知识、研究业绩、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初步研究计划。

4.所有参加初试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

八、学制及学费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学费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

九、体格检查考生复试时持体检表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十、奖助体系有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主要为非定向就业、全脱产在校学习的考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梁希优秀学子奖、 “北美枫情杯”全国林科十佳毕业生评选、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详细内容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graduate.swfu.edu.cn)查看“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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