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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0 14:52:37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1)

商丘市卫生监督所,河南商丘 476000

[摘要] 随着医改深入和政府机构改革及相关监管职能调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该文针对商丘市学校卫生监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目前,商丘市卫生监督存在监督工作力度弱化、监督执法力量薄弱、监督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管水平亟需提高、工作经费预与监督监测设备欠缺等问题。对策:①要破解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发展瓶颈;②努力提高全市学校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督水平;③建设卫生监督协管队伍;④大力推进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及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

关键词 ] 学校卫生;卫生监督;现状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 R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5)01(b)-0008-02

学校卫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1]。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是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涉及食品安全、公共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教学及生活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控监督管理和校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处理等方面,是政策性、法律规范性、科学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综合行性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当前,随着医改深入和政府机构改革及相关监管职能调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做好当前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成为广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者思考的问题。近年来,商丘市在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亟需破解发展难题,现就商丘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目前现状与对策思考探讨如下。

1商丘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2014年商丘市填报的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统计数字,截至2014年6月份,全市学校卫生有效被监督单位2116户,在校学生936193人,其中寄宿制在校学生354510人。商丘市辖6县2区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人员共699人,中级及以上职称51人,占监督员总数的7.3%;师级职称44人,占监督员总数的6.3%;士级56人,占监督员总数的8.0%;无职称548人,占监督员总数的78.4%。其中学校卫生专业监督员19人,占监督员总数的2.7%。中级职称1人,士级5人,无职称13人。人均监督学校卫生单位111户。

1.1目前全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1.1餐饮监管职能调整弱化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力度,基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受到较大影响2012年5月底,商丘市启动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工作,将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职能调整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截至2014年6月份,全市6县2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此项监管职能全部移交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安全法》对餐饮安全监管职能的调整对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冲击很大,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力度有所弱化。

受传统执法模式和习惯的影响,在餐饮监管职能调整后,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没能及时调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重心和工作思路,对新形势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模糊不清。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信心不足,工作方法单一,工作力度有所弱化,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学校拒绝卫生监督的状况。

1.1.2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法律法规滞后,监督队伍执法力量薄弱目前,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特别是学校卫生监测工作主要依据《学校卫生条例》,但该条例自1990年6月颁布实施,距今已20多年,其法律责任和处罚条款已不能适应目前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形式和任务的需要,亟待修改。条例规定的学校卫生监督对象、内容、执法主体、处罚力度已经明显不能满足目前学校卫生工作的需要。某些条款规定会同工商部门给予处罚或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在实际的监督执法工作中很难应用落实。在学校卫生日常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只提卫生监督建议而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一些在日常监督执法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存在,得不到解决,使学校卫生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大大降低,造成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消弱了行政监督管理效果和作用。学校卫生监督队伍执法力量薄弱,目前,全市只有市级成立了学校卫生科,科室编制2人,负责学校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6县2区卫生监督机构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均是临时指定科室或人员负责,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1.1.3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亟需提高监督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管水平

目前6县2区卫生监督机构均存在学校卫生监督执法短板现象。餐饮服务监管职能调整前,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社会关注度非常高的热点问题,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一直以食品卫生监督执法为中心开展工作,以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来推动整个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这种执法模式也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其他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如学校生活饮用水监督,学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预防性监督及学校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等工作进展不平衡甚至日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2012、2013、2014年6县2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统计数字显示,我市预防性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上报数字为0,此项工作未能正常开展。基层特别是乡镇农村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存在短板现象,部分县区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监督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管水平亟需提高。

1.1.4缺乏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经费与学校卫生监督专业监测设备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启动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工作检查,商丘市6县2区及市级监督机构均未落实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专项经费。除市级制定了学校卫生年度监测计划外,县区监督机构均未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快速检验设备配备不到位,除市级及民权县、柘城县卫生监督机构外,其余4县2区卫生监督机构均未配备学校卫生现场监测快速检验设备。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县区差别大,部分县区缺乏必须的现快速监测检验设备和技术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督执法手段和管理措施,日常监督监测工作受到很大影响。学校卫生专业执法人员缺乏,个别县区监督机构没有学校卫生专业人员,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趋于边缘化,严重制约了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2对策与思考

2.1高度重视并解决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破解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发展瓶颈

原卫生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0号)文件要求,“省、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并通过包点、包校的形式,确保学校卫生监督全覆盖。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有专业人员从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安排专人分管学校卫生工作”。原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指导意见》(豫卫监[2010]28号)文件也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主要职责、日常卫生监督主要内容、学校卫生日常监督档案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应及时转变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任务和职责,认真分析研究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关键控制点,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和服务水平,推动学校卫生监督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2.2抓住河南省卫生厅“533人才培养计划”机遇,努力提高全市学校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督水平

2012年,河南省卫生厅在全省启动了“533人才培养计划”,计划从2012年起,每年投入1000万元,为省、市、县培养3000名卫生监督符合型人才和拔尖人才。2013年,省卫生厅又启动了首席卫生监督员选拔培训制度,在全省范围内选拔培训各专业首席监督员。这些举措都为学校卫生监督人才培养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应抓住机遇,大力开展学校卫生监督人员的业务知识与实践技能培训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卫生整体监督服务能力和执法服务水平。同时,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要保障必要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投入配备必需的学校卫生监督监测仪器设备[3],有重点地组织一些专项整治和联合检查工作,认真制定并落实学校卫生年度监督检测工作计划,切实转变新时期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理念,使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实现新跨越和新发展。

2.3充分发挥学校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

聘任学校卫生协管监督员是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方法。为了弥补当前学校卫生监督力量的不足,自2012年起,按照原河南省卫生厅等四部门《关于在全省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的通知》文件要求,商丘市在全市启动了聘任学校卫生协管监督员的工作,以市直管学校卫生单位为试点,在全市推行学校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聘任的学校卫生协管监督员由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考察、考核、聘任、备案,同时出台有关文件,规范和加强学校卫生协管监督员的管理工作,明确协管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和日常工作任务,建立严格的奖惩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了协管监督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在日常学校卫生监督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大提高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时效性和覆盖率。当前,为弥补学校卫生监督力量不足,应大力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协管队伍作用,在基层特别是乡镇农村学校,设立聘任学校卫生监督协管员,确保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到点到校,不留监督盲点。

2.4大力推进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及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促进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要充分发挥学校卫生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加快建立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体系,全面开展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4],探索将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结果和量化分级管理等级结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综合考评体系,严格学校卫生监督结果运用和奖惩机制,加强与政府部门、教育主管单位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定期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政府及教育主管单位,保障各项卫生监督意见及时整改落实。同时,要大力推行学校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统一制作发放学校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将学校卫生许可信息、日常卫生监督检测报告、各项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学校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卫生管理资料、责任监督员姓名、电话等,统一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卫生监督的社会影响力和执法透明度,推动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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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王军,朱正盛.镇江市丹徒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现状调查与对策[J].中国校医,2013,27(12):960-961.

[2]徐勇.我国学校卫生监督的现状与发展[J].中国学校卫生,2008,29(9):774-775.

[3]陈宇,冯向明,王慧.江苏省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现状研究[J].江苏预防医学,2013,24(6):72-73.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标准、范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的对象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二)供餐模式、内容。供餐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蛋奶供餐两种模式。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按照营养食谱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午(早)餐;不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暂按蛋奶供餐模式过渡运行。

四、资金来源

实施“计划”所需资金,其中营养餐学生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及水、电、燃料费用待全面实施后由区财政统一协调解决;学校食堂建设由区教体局商财政局科学制定学校食堂改造建设规划,并统筹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资金,将学生食堂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优先建设,通过三年基本完成全区食堂改造建设任务。

五、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

(一)核定实施对象。区教体局负责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的动态监控,严防套取、骗取资金行为的发生。

(二)制定营养食谱。由食药局牵头,教体局配合,组织营养专家制定营养配餐标准和操作指南。食谱制定要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并保证学生每周食用一定数量的牛奶和鸡蛋。

(三)招标采购。营养餐所需牛奶、鸡蛋、粮油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由实施学校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各供货企业,均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学校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辅材料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食品原料配送服务要纳入招投标合同或采购协议。招标采购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教体、卫生、食药、质检、物价、监察等部门参与,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价格公正合理。

(四)加强食堂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防霉变、腐烂、污染和生虫不洁等现象的发生;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卫生习惯。凡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工作;加强学校食堂供餐管理。实行试尝制度和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或其它方面的支出。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确保食堂供餐安全。

(五)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教体局配合,制定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并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六)组织培训。由区教体局牵头,人社、扶贫、卫生、食药等部门配合,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七)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区卫生局牵头,公安、食药、宣传、教体等部门配合,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实施学校要建立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计划”实施的领导,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及分管教育领导任副组长,教体、财政、食药、发改、监察、农业、卫生、审计、工商、宣传、质监、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营养办)设在区教体局,具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由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责任。“计划”实行“三长负责制”,即部局长、镇(办)长、校长是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工作职责是:教体局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牵头负责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配合财政局做好“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财政局长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负责“计划”各项经费的筹措和按时拨付工作;负责“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牵头做好食品及原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发改局长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农业局长负责组织对供给学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农牧企业、农村经济联合体和农户面向农村学校定点生产、加工和集中配送食用农产品。工商局长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日常监管;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每月检查供应商库存条件至少一次,对食品材料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安排工商所定期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防止“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进入校园;根据本部门工作相应职责制定“计划”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局长负责对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履行自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对供餐食品进行抽检,对实施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对“问题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依法出具科学、公正的检验报告,为处理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卫生局长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方案,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协助教体、劳动部门培训从业人员,对学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会同教体部门与学校和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负责制定营养食谱;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监察局长负责对有关部门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计划”实施过程中群众对违规、违纪人员及事件的举报和反映;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违规违纪及失职、渎职人员责任,促使“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审计局长负责对“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公安局长负责配送车辆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建立配送绿色通道,确保食品材料安全及时送达;负责实施过程中刑事案件的立案和侦查工作。人社局长负责配合教育、食药、卫生部门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免费对实施“计划”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镇(办)长负责本辖区内“计划”的实施工作;组织成立本辖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定期研究辖区内“计划”实施的相关问题;整合辖区内各部门工作职能,定期检查各校的具体实施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化解辖区内“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监管工作。中心校长负责制定辖区实施方案,细化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对辖区学校实施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每周对学校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计划”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制定“计划”实施的绩效考核方案,调动教师参与、支持营养改善计划的积极性。各实施学校校长负责制定本校“计划”的实施方案及详细的管理措施,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食堂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品采购、接收、储藏、出库、加工、试尝、留样、分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及食堂卫生监管,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确保安全运行;做好周食谱公示工作;组织和管理学生安全、文明就餐;负责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学生及家长进行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在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学校食堂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

(三)深入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要从保障学生健康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为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饮食习惯和卫生习惯,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要认真抓好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要以实施“计划”为契机,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体育、卫生工作,促进中小学生文明生活,健康成长。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部门要加强对原材料采购、配送及食堂加工、学生食用全过程的监督,做到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在实施过程中,由区政府办牵头,监察、审计、教体、财政、卫生、食药等部门组成监管工作组,加强对“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各镇、办事处要成立由纪检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实施“计划”监管小组,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五)实行目标考核。“计划”实施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区政府对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办进行目标考核,教育局对实施学校校长进行目标考核。

七、责任追究

(一)工作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计划”实施过程中,引发或造成不良的后果,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质量责任追究。凡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蛋奶粮油及原辅材料,造成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取消供货商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3)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110号)要求,我局现制定2019年随机监督抽检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管理情况;

(二)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三)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四)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母婴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五)对非法医疗美容、非法行医等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加大打击力度。

二、监督检测任务

(一)公共场所:对全旗300家公共场所开展检测工作,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

(二)生活饮用水单位:按季度开展对全旗48家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28家中小学幼儿园供水水质的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并对检测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医疗场所:对全旗72家医疗场所消毒效果进行抽查检测并对检测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对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餐具、饮具卫生质量进行抽查对检测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学校卫生。抽查10所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教室采光照明和水质。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4)

一、工作目标

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民生重点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实施时间、范围、标准及经费来源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从2012年春季开始,在继续实施好“蛋奶工程”的基础上,在全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全面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从2012年秋季开始,“蛋奶工程”和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实施。

(二)实施标准及经费来源。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天3元标准承担,其它资金由地方财政配套,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三、供餐方式、操作流程及工作重点

(一)供餐方式。在学校后勤条件还不均衡的情况下,主要采取以下供餐方式:一是对后勤条件较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采取餐劵制,学校食堂分别按3元和4元的标准准备荤素搭配的营养午餐,以班为单位统一向学生配发,学生可自选标准凭餐劵领取;二是对目前尚无厨房的村小,选择在学校周边符合条件的农户家进行托餐,学校协助农户做好每日学生用餐登记;三是对目前尚无厨房且无家庭托餐条件的村小,则按3元标准每天以蛋奶形式或中心小学统一送餐配发给学生。

(二)操作流程。1、学校供餐方式主要操作流程。首先由卫生局、教体局、食药局等职能部门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卫生安全风险评估,对符合供餐条件的学校,由县教体局负责监督供餐学校对实施“计划”所需原材料大宗物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由中标供货企业或供货商按时统一配送到校,学校确定专人接收验货和登记上账入库,每天按时按量出库,由食堂按照提前制定的食谱加工成营养熟食,按规定试尝留样后,安排学生食用。2、家庭托餐方式主要操作流程。卫生局配合教体局、食药局等职能部门提前研究制定家庭托餐的基本条件和评审办法,按照“一年一审、好中选优”的基本原则,由卫生局等职能部门先期进行资质审查、筛选,面向社会公布全县符合校外托餐条件的家庭名单,指导学校做好托餐家庭选择,并由所在镇中心小学统一制定营养膳食原材料采购标准,指导托餐家庭做好营养膳食原材料定点采购或配送工作,由托餐家庭按时按量加工成营养熟食,按规定试尝留样后,安排学生食用。

(三)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学校食堂基础能力建设。把学校食堂尤其是村小食堂建设作为农村校安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的实施重点,加大学校食堂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保证学校基本具备提供营养午餐的硬件条件;由人社局和财政局统筹解决学校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和工资问题,力争用三年时间逐步实现学校供餐方式全覆盖目标。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要制定“计划”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教体局要建立“计划”资金专项管理制度,设立“计划”资金专账,由县教育经费支付中心统一监管使用;要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发生;要督促供餐学校和托餐家庭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各实施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县政府与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专项食品安全责任书,由县食药局牵头制定实施“计划”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中小学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夯实各级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覆盖各级各部门及各实施学校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系。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协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教体局、审计局、文广局、卫生局、农业局、工商局、食药局、食药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体局分管副局长和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定期联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计划”实施的相关事宜。同时,在县教体局增设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具体负责“计划”的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各镇、各学校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层层签订专项工作责任书,切实建立健全县、镇(部门)、学校三级组织管理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夯实工作责任。教体局要把“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督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托餐家庭进行食品安全检查;联合食药、质监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编写,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从业人员以及供餐企业、托餐家庭相关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财政局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发改局负责将“营养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工商局负责对供货企业(含工商户)、供餐学校和托餐家庭主体资格注册的登记和管理。质监局负责监管供餐学校和托餐家庭的食品生产和加工,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卫生局负责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制订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标准及制度,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食药局负责制定实施“计划”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家庭)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方式的准入办法、食品安全管理及监督制度,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监察局、审计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计划”实施工作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宣传、文广部门负责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对“计划”实施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向媒体及社会各界解读国家实施“计划”的有关政策。各实施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承担“计划”的组织实施及相关管理责任,抓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各镇中心小学负责对托餐家庭的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5)

二、主要指标[大秘书网文章-d找文章,到大秘书网]一食卫、公卫卫生许可证办证率95%;二健康证办证率95%以上;三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90%以上,餐具消毒合格率85%以上;四医疗机构消毒监督覆盖率95%以上,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回收率85%以上;五卫生监督信息上报及时完整率100%;六行政投诉、处罚案件结案率100%;七放射卫生许可证审、换、发证率100%,健康证办证率100%;

三、工作重点一综合卫生监督工作1、加大宣传力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全年设立宣传咨询点,出动宣传车巡回宣讲宣传活动不少于4场次。及时收集全县卫生监督信息,全年发表信息、新闻稿件20篇以上,并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完整、及时率100%。对违反《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通过电视新闻公开曝光,对好的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2、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做好卫生许可证申请受理及证件发放工作,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的设计审查和现场审核工作。严把审核换发证关,严格按许可程序发放卫生许可证,做到“谁发证、谁负责”。3、加强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工作,建立严格的培训制度。业务学习由各职能股室负责,要有学习笔记备查。4、规范卫生执法监督与稽查工作,提高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严格稽查制度,每月稽查一次,将稽查情况收集反馈各业务科室落实,提高办证率、卫生学审查率、监督监测频率,每月将工作进度及各种监督监测数据书面报办公室。5、受理各种卫生投诉案件,及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督导各职能科室调查处理。为较大数额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与行政赔偿提供相应法律法规依据,建档率100%,结案率100%。

一、食品卫生监督1、加大监督力度,提高办证率。加强对餐饮、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监督力度,办证率要在2009年基础上有所提高。加强体检工作,对检查出的传染病从业人员坚决调离。2、严把卫生许可审查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是不具备基本卫生条件的一律不办,对进行整改后仍达不到卫生要求的坚决取缔。实行发证责任追究制,谁签字谁负责,彻底改变重许可轻监督的工作作风。3、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地段、分乡镇,划片包干到人,责任人定期到责任区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95%以上。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知识培训工作。食品从业人员在健康证发放之前,进行一次培训,对大型宾馆、超市各学校食堂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工作,并与大型食品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6、将食品卫生量化分级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工作。根据《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审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大食品量化分级工作力度,将量化分级纳入日常工作中。7、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加大食品专项整治力度。开展奶制品、豆制品、集贸市场、学校食品、生活饮用水等专项整治活动。8、及时处理各种举报、投诉案件。对群众举报的投诉案件,及时进行处理,做好案件记录。9、做好食物中毒预防工作。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进行检查、指导、培训,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食品抽检,节假日专项整治力度,实施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1、依照《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认真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公共场所本底资料。2、对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进一步对我县公共场所行业的“硬件设施、卫生管理、公共用具消毒”等加强管理,严格卫生许可条件,把好公共场所发证关,提高核、发证质量。3、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和公共场所用具的监测力度,对公共场所公共用具的消毒情况进行抽样监测,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全年监测收入达到2万元。4、加大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管理力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经营者的卫生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5、加强公共场所化妆品使用的卫生执法检查工作,杜绝假冒伪劣化妆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6、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专项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计划。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及涉水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卫生监督。1、建立健全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档案。2、加强供水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3、严把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关,负责对核、换卫生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现场卫生监督审核。5、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体检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6)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娥城茗”为你整理了这篇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2020年度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打算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以来,任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部署,结合自身行政执法职能,加强内部管理,理清工作思路,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为,树立卫计监督新形象,进一步加大了卫计监督管理力度。截止目前,各项重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整体工作取得阶段成效。现就2020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紧盯目标,夯实责任,重点任务稳步推进

(一)举报投诉受理

始终把辖区群众的所需所求所盼作为各项工作的着力点,以卫计监督举报热线、民生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等投诉专线为抓手,努力解决市民群众集中反映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截止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47件,办结147件,办结率100%,其中区公开电话民生热线交办单145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移交案件2件。?

(二)党风廉政建设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卫计监督所党组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领导和团结所在党支部及广大党员,以党的和历届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治国理政及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认真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灯塔大课堂”等基础性党建工作落实,先后开展了党建品牌创建、争创五星级党支部、“同心同力谱新篇”专题教育、干部作风纪律专项整顿等活动,以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落实党员量化管理制度,狠抓党员教育管理,营造担责干事良好氛围,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稳步提升。2020年新发展党员1名,2名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三)驻村联户工作

根据区委群工办要求,我所驻南张街道南白村工作组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包驻村各项建设。开展助推乡村振兴暨科技下乡活动,捐赠科技书籍,为群众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利用创城契机,为南白村修建水冲式厕所和文化长廊,绿化美化道路,粉刷墙面,全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挤出办公经费,为村两委购置防疫物资;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和志愿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利用“第一书记”项目资金购置安装了7台直饮机,方便了群众生活,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开辟了新路;协调区教体局为村庄配置健身器材、乒乓球台案等体育用品,方便了群众文体生活;协调区科协新建LED宣传栏,定期为群众提供各类生产生活信息;带领村两委到寿光考查学习,邀请寿光农业专家到村现场指导,计划成立合作组织,开展蔬菜水果大棚种植及采摘项目,带领群众增收致富。

(四)疫情防控工作

年初,积极响应疫情一级管控政策,制订了《关于全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暂停营业的通知》《致全区住宿场所经营单位的一封信》《疫情防控承诺书》等一系列疫情防控宣传材料。出动监督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400余家,重点对城区4家发热门诊和25家一级以上政府办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人员防护、设施配备、设置流程、预检分诊转诊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劝停公共场所营业单位350余家,立案8起,与经营单位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1000余份,下发疫情防控暂停营业通知书2400余份、疫情防控宣传材料及明白纸20000余份;紧随疫情防控级别调整,民营医疗机构及公共场所美容美发、住宿场所、公共浴室等行业陆续准予复工经营,监督所紧急制订公共场所各行业复工疫情防控措施,印制并下发了疫情防控承诺书、明白纸15000余份,出动检查人员1000余人次,解答经营单位现场、微信及电话提出的疫情防控及复工经营问题10000余条;今年10月,开展了宾馆等住宿场所秋冬季节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督导落实“三个一律”管控措施,累计检查宾馆311家,发放疫情防控指南400余份、留观区设置要求及处置流程311份,张贴疫情防控通告、留观区标识311家,配发防控宣传小喇叭311家。

二、履职尽责,不留盲区,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双随机及监督信息网络直报工作。2020年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共下发了公共场所双随机工作任务73家(其中2家停业关闭),对所有单位全部完成了监督检查及抽检,完成率100%。

2.建成区范围内公共场所监管工作。按照2020年度国家卫生城市复核工作任务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体部署,结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制订了《济宁市任城区经营性公共场所“四小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划分7个片区,于4月中旬疫情基本稳定后开始对全区所有经营性公共场所摸底调查、督导整改,共摸排城区公共场所1851家(不包括涉农镇街268家)。开展经营性公共场所监督检查2100余家次,监督覆盖率100%,出动执法汽车、电动车3000余辆次,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对113家经营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100余份,《预防性健康查体确认书》及《申请表》7000余份。免费配发、更换信息公示栏1000余个,各种卫生管理制度800余个,禁烟等各种标识10000余份。通过监督检查,督促668家证件过期或无证单位核发了卫生许可证,督促10000余名从业人员办理了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积极开展“四小场所”、游泳场所、住宿场所等专项整治工作。根据2020年疫情防控政策及公共场所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城区“四小场所”、游泳场所、住宿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四小场所”1500余家、住宿场所300余家,游泳场所8家,确保量化分级管理率100%,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许可证公示率100%,从业人员健康查体率95%以上,督导公共场所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日常消毒等内容。

(二)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监督

1.创新监督管理模式,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根据济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开展复课学校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5月份联合教体局对24所已复课学校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其中高中2所,初中19所(22个校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4份,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全部跟踪整改到位。

2.根据学校卫生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重点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饮用水卫生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了农村学校、幼儿园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复课学校完善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及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指导制定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检查自建设施供水(自备水源)、直饮水机取得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专兼职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工作情况,生活饮用水水质定期检验或委托检验情况,现场为未办理健康合格证明的管水人员开具体检证明。

3.开展“双随机”任务和日常监督检查。对58所复课中小学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其中“双随机”任务11所,完成率100%,下达监督意见书58份,提出整改意见300余条,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100%。完成了对本辖区11所“双随机”任务学校抽检工作。

(三)放射诊疗机构卫生监督

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对全区74家放射诊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其中“双随机”任务9家,完成率100%,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7份,给予警告7家,其中“双随机”任务1家,处罚3家,罚款5000元。规范了我区放射诊疗市场,保护了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四)职业卫生监督

1.开展尘毒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市区关于尘毒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召开了任城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动员会暨2020年职业健康工作会议,聘请专家对参会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题授课。每月按时统计上报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2.稳步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结合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要求,4月份开始对全区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复工复产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建立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完善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全年共监督检查企业192次、191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51份,给予警告36家,并对2家违规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行立案处罚。

3.加强职业健康查体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联合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对我区5家取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新备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济宁任城凤凰怡康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纠正,并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五)医疗卫生监督

1.开展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区范围内的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区厂企卫生所、社会办医、个体诊所、城区内卫生室、村居卫生室等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及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情况,共计检查725家次,监督覆盖率100%。

2.加强医疗美容市场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的形式,对医疗美容服务许可准入和备案工作、医疗美容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医疗美容质量安全三个方面开展监查。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持有、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医疗美容诊疗科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美容外科项目分级、毒麻药品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情况。开展万达、秀水城、运河城等非法医疗美容聚集地的定点巡查,对违法从事医疗美容人员形成威慑,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震慑一片,今年已累计查处非法行医案件75起。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以医疗机构接种门诊、治疗室、供应室、手术室、口腔科、医疗废物暂存点为重点检查对象,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提问等方法,检查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是否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是否建立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消毒产品购进使用是否进行索证,医疗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全年共出动车辆200余辆次,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700余家,覆盖率达到100%,提出整改意见4000余条,对96家医疗废物、消毒产品、隔离消毒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给予行政处罚,其中简易程序55家,一般程序41家,涉及罚款10万余元。

(六)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对城区中山水务4家水厂及辖区内镇街驻地、厂矿企业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建立台账,做好信息登记。完成信息平台中32家生活饮用水单位、33家现制现售水单位的监督检查,下发监督意见书150余份,提出整改意见300余条。对城区及乡镇现制现售水饮水机更换《现制现售水信息公示栏》1000余张,重点检查了现制现售水经营者登记备案情况、卫生许可批件索取情况、定期维护设备和更换滤材情况、水质检测及信息公示情况、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对安装地点周边环境、工艺流程、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进行了现场查看。聘请第三方抽检公司对我区33个品牌的152台现制现售水机进行了抽检,合格率100%。

(七)消毒产品卫生监督

共对5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30余家经营单位、600余家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600余条,对1家违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罚,规范了全区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流程。

(八)计划生育监督及打击“两非”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计划生育及“两非”行为工作的认识,在区医务人员中广泛宣传,组织妇产科、B超医师学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相关文件,提高医务人员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认识,使其充分认识到非医学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性和危害性。

2.建章立制,用制度规范行医行为。督促全区范围内所有拥有B超机的医疗单位建立B超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在人流室、产房、B超室等醒目位置张贴“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严禁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标识,警示医务人员,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非法行医点多面广,管理难度较大。非法行医人员流动性大、场所隐蔽性强,死灰复燃现象较为普遍,屡打不尽现象时有发生。

(二)打击“两非”工作查处困难。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违法行为常实施“地下操作”,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给打击查处工作带来困难。

(三)部分学校卫生监督开展不到位。个别学校、托幼机构存在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的现象,学校生活饮用水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未按要求进行水质监测。

(四)群众对卫生监督工作参与度不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弱,法律意识淡薄,对于案件的取证调查不配合,参与卫生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没能充分调动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抓党建,促联建。以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持续抓好党支部全面建设,争创五星级党支部,创建过硬品牌;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作风建设,不断推进党建工作进步;持续抓好驻村联建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发挥专业优势,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上出新招,见实效。

(二)抓宣传,强队伍。多措并举加大卫生计生监督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健康意识;狠抓队伍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7)

2020年国家“双随机”半年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对我县辖区被监管单位进行了双随机监督抽查,随机抽查到的单位名单及监督执法人员在河北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平台查看状态,并登录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国家双随机抽查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2020年度,国家双随机抽查工作共涉及公共场所单位、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七类机构,共抽取被监管单位96家。接到上级国家抽查工作任务以后,XX县卫生计生监督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双随机”工作的部署,立即组织安排,召开专题会议,对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

截止目前,XX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共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41家,其中医疗机构检查完成9家,对4家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1家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警告”的当场处罚;传染病防治检查完成9家,对6家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1家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警告”的当场处罚,对1家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放射卫生检查完成3家,未发现违法行为;学校卫生检查完成17家,对3家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警告”的当场处罚。XX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国家“双随机”抽查工作完成率43%、完结率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