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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务员工作汇报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3 11:18:49

乡镇公务员工作汇报

乡镇公务员工作汇报篇(1)

一、认真学习、态度端正,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我深刻地认识到“理论是实践的先导”这句话的深刻涵义。在平时,我积极主动学习各种政治理论知识,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系列论述精神,深刻领会,自觉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思想和指导实践。同时,我也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如何处理新时期农村工作的方法、方式等,特别是经过科学发展观学教活动的学习后,对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了一个更系统、更全面地认识,提高了自身素质,增强了业务技能,能够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为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在用先进的理论武装思想的同时,我也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

1、在党政办负责文书工作时,能认真做好文件的收发,办文办会,来人接待,信息编报,热心为村民办事。

2、在综治岗位上能认真做好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及时办理人民合理的案件。

3、在档案管理岗位上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整理历年档案,完善镇综合档案室的管理。

4、在新农合岗位上,我热心为村民服务,在收费录入的二个多月我加班加点、尽职尽责,使我镇参合人数达到二万二千多人,参合率达96%以上。

5、在指导村级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严格把关,使村学教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达到了“让干部受教育,让群众得实惠”的目的。

6、作为联系村干部,我能充分发挥指导与督促作用,积极为农民增加收入,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农村奔小康献计献策。协助村两委做好修路、自来水工程等工作,积极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为民办实事、好事。

三、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努力树立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我始终坚持以一名优秀公务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和进行党性锻炼。在工作中,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脑勤、手勤、脚勤”,积极进村入户,与村民谈心交心,了解群众的所想、所盼与所怨,明确工作的热点、难点和重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为村民办实事、好事。坚持依法行政,从没利用工作职权之便,吃、拿、卡、要,做出有损群众利益和公务员形象的事。

四、遵规守纪、作风严谨,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抵制形式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和诱惑。能服从组

乡镇公务员工作汇报篇(2)

一、目的意义

通过对全市果业进行全面普查,准确掌握我市果业现状,摸清家底,建立果业信息数据库,把握产业发展的主动权,为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为产业技术、信息、金融等服务搭建平台。

二、普查对象

(一)一类普查对象:全市范围内2008年12月31日前种植有单个品种达到1亩(或50株)以上的个人、集体或单位及其果园;1亩(或50株)以下零星种植的不列入普查范围。

(二)二类普查对象:

1.全市范围内2008年12月31日前从事果品分级的企业、合作社、个人或其它组织。

2.全市范围内2008年12月31日前从事果品贮藏的企业、合作社、个人或其它组织。

3.全市范围内2008年12月31日前从事果品销售的企业、合作社、个人或其它组织。

4.本市范围外2008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我市收果销售、不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外地企业、合作社、个人或其它组织。

5.全市范围内2008年12月31日前市、乡两级常年从事果业生产、管理、技术指导、推广、服务工作的干部、职工等人员。

三、普查内容

一类普查对象:具体见附表1。

二类普查对象:具体见附表2。

四、普查原则方法

(一)本次普查以属地为原则进行登记。

一类普查对象:以果园所有者为普查对象(称为果园主)进行登记。同一果园的不同品种、不同定值年份的果树,在同一登记表中登记;同一果园涉及不同属地的以面积居多的属地进行登记。同一普查对象有多块果园的,由同一普查员进行普查的,在同一登记表中合并登记(在果业地址栏中分地址填写);由不同普查员进行普查的,分不同登记表分别登记。股份制、公司企业所属的果园,其法人代表为果园主;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城镇人员的果园,在果园属地进行登记。

二类普查对象:以企业、合作社、个人或其它组织为普查对象进行登记。

(二)本次普查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统一要求、统一表格、分级组织、分级负责的办法进行。市级负责制定普查方案,设定统一的普查标准、方法和要求,制作统一的普查表格。乡(镇)、村分级负责组织本级的普查、登记、汇总工作。

五、组织领导

成立瑞金市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农工部部长严水石任组长,市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长、市果业局各副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果业局),由市果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各乡(镇)应成立相应的果业普查组织领导机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的果业普查工作。

六、时间安排

利用2个月的时间完成普查工作,即2009年5月至6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2009年5月4日—15日)。市、乡、村三级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报纸、宣传单、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对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积极争取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和参与,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二)培训阶段(2009年5月16日—31日)。分级组织普查培训。

1、市级培训:对象为乡级培训师资、乡级普查指导员。具体包括各乡镇分管领导、果茶站长、重点村支书、果业协会(合作社)会长。

2、乡级培训:对象为村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具体包括各乡、村(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果业协会(合作社)理事,市直单位驻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等。

(三)登记测试阶段(2009年6月1日—6月15日)。各乡(镇)组织普查员逐村、逐组、逐户和每个山场,开展“地毯式”全面普查,对普查范围内的所有普查对象,对照普查项目逐项进行登记,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不漏对象、不漏果园、不漏项目。然后由乡、村组织专人开展实地核查,并对普查登记结果张榜公示,一类普查对象在村公示,二类普查对象在市、乡(镇)公示。让群众对普查登记数据进行监督,及时核对更正。公示无异议后,由组、村、乡、市逐级收集登记表。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6月16日—6月20日)。市、乡(镇)果业普查办公室通过电话询问、实地察看、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乡镇上报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可靠率达95%以上视为合格,可靠率未达到95%的进行纠正、整改,直到合格为止。组织对普查软件的综合调试、应用验收。

(五)汇总评比阶段(2009年6月21日—6月30日)

1、手工初步汇总阶段。市、乡(镇)、村分别对本级普查数据进行手工汇总统计,各乡镇汇总于6月25日前完成,并将一、二类普查对象乡(镇)级汇总表(表1-1和表2-1,表2-2,表2-3,表2-4,表2-5)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市果业普查办公室,然后由市果业普查办公室统一登记,报赣州市果业普查办公室。全市汇总于6月30日前完成,报送时按统一的Excel文件格式报送电子版本。

市果业普查办公室联系地址:市果业局办公室,电话*

邮箱:*

2、录入电脑全面汇总阶段。市果业普查办公室统一收齐各类登记、汇总表(乡、村自留备查件),统一给每个一类普查对象按照果园地址进行编码(或由普查软件自动编码)。之后,由市果业普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人员对普查数据全面录入电脑软件系统,建立果业信息资料数据库,为今后给果农提供技术、信息、金融等服务搭建平台。

七、工作要求

(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本次果业普查工作,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落实好本次普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要成立机构,安排人员,明确责任;村级汇总表须经村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乡(镇)汇总表须经乡(镇)长、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上报。

(二)调配人员力量。果业普查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的工作,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果业协会、合作社的作用,做好宣传工作,让他们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配合好这次普查。

乡镇公务员工作汇报篇(3)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大政方针,进一步提高全民国情国策和我县国土资源现情的认识,保证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落实,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健康有序发展,使国土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能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和社会建设。

此项活动的原则是:坚持主动纠正为主,严肃处理为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工作程序,遵守法规;坚持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坚持以开展专项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

开展“三无”乡镇活动是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三无”活动扎实有效。经研究,决定成立“三无”乡镇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成员:(县监察局副局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建设局副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以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各抽派一名干部担任成员,具体负责“三无”乡镇活动的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以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每个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办公室工作汇报,研究处理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履行督查职责,对各乡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指导,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防止走过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建若干工作组,负责业务指导各乡镇专项工作,及时掌握各乡镇工作开展进度,对各乡镇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处理,需要提交领导小组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拟定各阶段工作安排以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乡镇相应的办事机构:须在8月20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组的业务指导下迅速开展工作。定期汇总各村组工作进度,定期听取各村组工作汇报,处理日常活动事务;负责联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派驻工作组与各村组的业务指导关系;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对在专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本次活动自2007年7月上旬开始到年元月底结束。整项活动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0日——8月31日。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各村委会书记、主任,乡镇各有关单位参加的动员大会。通过张贴通告、刷写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三无”氛围和高压态势。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乡镇要对本辖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开(采)矿、破坏基本农田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实事求是将情况分类填报到县“三无”活动办公室。

(三)分类处理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县“三无”活动办公室根据各乡镇自查情况分类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对主动配合、积极改正的,将酌情从宽或免于处罚;拒不接受处理意见或在调查中不支持不配合、故意刁难甚至辱骂、与调查人员发生冲突的,将视情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破坏基本农田行为一律先行处罚再责令限期复耕。

(四)考核验收阶段:年元月1日——元月31日。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三无”活动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打分按违法用地(占40分);违法开(采)矿(占30分);破坏基本农田(占30分),三方面进行打分。考核结果按比例纳入千分制考核。

四、工作范围和要求

(一)工作范围:凡在我县辖区内年以来的违法用地和破坏基本农田行为以及无证开采或超过批准期限非法开采、不按规定越界越层开采的行为均属此次活动整治范围。

(二)工作要求:

1、“三无”乡镇活动要与各乡镇紧密配合,相互协调,严格程序,明确职责,严肃纪律,确保专项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乡镇公务员工作汇报篇(4)

到年6月底,完成64.56万人农村适龄居民续保工作,续保率100%;完成农村适龄居民扩面工作,新增参保10000人;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100%。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培训、调查摸底阶段(5月16日—5月20日)

各乡镇(场、街道)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网站、标语横幅、文艺表演、散发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参加“新农保”的好处。县人社局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乡镇、村(居)开展巡回演讲;组织对新农保经办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业务培训;县电视台要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各乡镇(场、街道)要选择有责任心、工作能力强,能够长期从事新农保工作的精干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各乡镇(场、街道)要对本辖区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对象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情况进行填表登录、汇总造册。

(二)参保续保缴费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1、年新农保参保缴费人员采取到所在村(居)委会缴纳养老保险费。

2、各乡镇(场、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要将年续保人员信息明细表及时提供给村(居)委会经办人员,村(居)委会经办人员根据信息明细表开票据收取养老保险费。村(居)委会经办人员将当日所收款项及时汇入县财政设立的银行账户。

3、各乡镇(场、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要督促村组将当日所收款项及时汇入县财政设立的账户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登记上报工作。

4、各乡镇(场、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要及时准确把新参保农村居民信息输入系统并办理好相关参保手续。

(三)存折代扣代缴、建立个人账户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县邮储银行、农合行根据县农保处提供的参保人员信息,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乡镇、村组及时打印新农保缴费存折并做好分类。

2、县邮储银行、农合行根据县农保处提供的缴费人员缴费明细做好缴费人员代扣代缴与相关数据统计登记工作并及时做好反馈。

3、县农保处根据银行缴费数据要及时做好参保人员保费入库系统建账等相关工作。

(四)绩效考核阶段(7月1日——7月5日)

1、县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场、街道)新农保工作组织成立、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2、县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场、街道)参保、续保缴费人数每周通报一次。

3、县政府将对各乡镇(场、街道)新农保工作完成情况按照县年度目标考核奖励标准进行考评、奖惩。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年新农保工作重点是64.56万农村适龄居民续保缴费与10000人的新参保扩面任务。为此,各乡镇(场、街道)要成立工作组织,建立乡镇(场、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包村干部负主责、村(居)专人承办的续保缴费工作和责任体系。

乡镇公务员工作汇报篇(5)

一、组织机构健全,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经济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要圆满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关键取决于领导重视。根据国务院、省、市方案和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县于年4月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的普定县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办公室。以府办发43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全县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年8月27日召开了全县经济普查工作会,全面部署了我县经济普查工作,会上,各乡(镇)与县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从工商、税务、乡企、建设、统计等相关成员单位抽调10名业务骨干到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制定岗位责任制,实行定期汇报制度(每半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由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向领导小组总结汇报近期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主要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具体措施。),各乡(镇)也分别成立了以乡(镇)长任组长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抽调了业务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到乡级经济普查办公室,为全面完成经济普查任务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多形式普查宣传

广泛宣传是搞好经济普查的基础。通过宣传能使社会各届了解普查,从而关心和支持普查工作,提高对普查工作的配合程度。为把经济普查工作做实做细,县经济普查办制定了相关的宣传方案,进行宣传培训,采取多形式的宣传方式,强化宣传工作的力度。从经济普查正式启动后,全县共召开各种宣传动员会3次;印制宣传挂历500份,挂横幅18条,发放《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在单位清查期间,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就全县经济普查作了电视讲话,号召动员全县人民积极参与支持经济普查,进一步使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地调动了广大普查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也得到了广大普查户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大力支持。

三、认真组织实施单位清查和个体户调查登记工作,为普查登记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根据市经普办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以经普办字6号文件下发《县第一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安排意见》,要求各乡(镇)普查办做好普查区域划分、普查区域图绘制,选配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健全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确保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2、认真组织培训,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少走弯路。历次普查经验证明,培训质量直接影响到普查质量,为了保证培训质量,要求授课人员认真吃透《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方案》内容要求,讲解要到位,如把握不准的,虚心请教市经普办业务指导人员。我县普查员培训分两批,城关镇个体户密集、单位数多,单独作为一批培训。继年9月27日全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培训结束后,10月12日、19日分别召开了县第一次经济普查培训,并明确县经普办人员分别联系各乡(镇)单位清查和个体户调查登记工作,加强了对各乡(镇)的督促指导。

3、合理安排,精心组织。精心组织是搞好经济普查的前提,根据《国家方案》和省、市普查办的要求,我县单位清查工作采取“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面清查”的普查方法,以基础库为参照,要求各乡(镇)普查办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各普查区开展“地毯式”的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调查。清查结果经评估认证整理形成单位清查数据库上报,我县上报的单位总数个,其中法人单位个,产业活动单位个。经年12月初市经普办组织全市交叉检查,我县单位清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漏报率”和“差错率”均为“0”。

四、严把数据质量关,加强对个体经营户查缺补漏和数据质量复核

我县个体经营户调查登记工作是在单位清查时一并布置,通过全体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于年11月底基本结束,经初步的质量抽查,发现个体经营户普查存在漏登漏统和少数个体户调查数据偏小等问题,县经普办在春节前就着手安排查缺补漏工作。为做到个体经营户调查登记不重不漏,保证个体经营户数据质量,根据县经普办初步汇总数据分析和市普查办的安排,于2月25日召开全县经济普查荛会,对全县个体经营户查缺补漏和数据复核作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为了全面、客观反映我县个体经营户的生产和经营状况,会上要求各乡(镇)一是按村(居)委委会进行逐一核实,查缺补报漏登、漏统个体户调查表,资料;二是从工商、税务等部门掌握的资料入手,核实各乡(镇)有证个体户数;三是核实个体户普查资料各汇总数据。要求各乡(镇)要在完成查缺补漏的基础上,对已上报的重点个体户指标数据进行核实,并结合乡(镇)实际,认真分析评估各行业汇总指标数据;四是严格保密工作。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普查人员不得泄露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乡(镇)普查办只能提供上级普查机构正式公布的汇总数据资料。通过全体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辛勤工作,最后圆满完成了我县个体户普查工作。全县共有个体经营户户,其中有证个体经营户户,从业人员人,户均人。经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组成评估小组进行评估,最后认为,个体经营户普查的相关数据整体趋势符合我县实际,确保了普查数据真实反映镇情、乡情、县情。

五、认真安排,合理布置,全面完成各专业的普查工作

根据省方案和市普查办的要求,我县的单位普查登记工作按工业、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房地产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业、行政事业、服务业企业等行业布置,分专业进行普查培训,按专业要求明确责任。在普查登记过程中,各专业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了解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方案规定,认真审核,然后进行数据录入处理,全面完成了各专业的普查工作,高质量按时上报市经普办。填报普查的单位个,其中法人单位个,产业活动单位147个。

六、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阶段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为了使整个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加大了督促指导力度,在各阶段工作开展过程中,县经济普查办都组织业务骨干到各乡(镇)和企业进行督促指导。在单位清查工作中,县经济普查办领导小组组长、政府副县长带领县政府办、县经普办的负责同志,到镇、乡进行督查,针对镇是我县经济普查工作的重心,工作量较大的实际情况,要求城关镇要精神组织,加强协调,高度重视,确保全县经济普查工作整体推进。县经普办并对个乡(镇)的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情况进行质量抽查,严格事前、事中、事后质量的控制,确保每一项普查数据能全面客观反映我县的实际情况。

乡镇公务员工作汇报篇(6)

第二次农业普查的目的是查清我市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依据,为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为改进和完善农村统计调查奠定基础。

二、普查机构

市、乡镇和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农、林、牧渔)场设立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行政村、列入农村范围的居委会以及有农业生产的城镇地域均设立农业普查小组。各级农业普查机构均接受上级农业普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开展农业普查工作。

三、普查标准时间

普查时点为*年12月31日24时。凡是年末资料,如"*年年末耕地面积"、"*年年末拥有住房情况"等等,均以普查时点数据为准。

普查时期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是年度资料,如"*年在本户实际从事农业时间"、"*年播种面积"等,均以普查时期全年数据为准。

四、普查行业范围

第二次农业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五、普查对象

第二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包括国营农垦农场,下同)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

(一)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无论其住户成员的户籍是否在本地,也无论是否农业户籍。其中: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是指在农村地域经营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户;农村其他住户是指居住在[农村地域,但不经营农业的户。

(二)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是指在城镇地经营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户。

(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住户以外经营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基本符合法人单位条件的未注册单位,既包括主营农业的各种企事业单位、农户合作经营单位,也包括工矿企业、机关、团体、学校等附属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统称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是指在农业用地和单独的设施中经营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并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单位和个人:

年末经营耕地、园地、养殖水面面积在0.1亩(约67平方米)及以上;

年末经营林地、牧草地面积在1亩(约670平方米)以上;

年末饲养牛、猪、羊等大中型牲畜1头及以上;

年末饲养兔等小动物以及家禽共计20只及以上;

*年全年出售和自产自用的农产品收入超过500元以上;

对本户或本单位以外提供农林牧渔服务的经营性收入在500元以上,或者行政事业性农林牧渔服务业单位的服务事业费支出在500元以上。

当一个单位或户根据上述标准之一被确定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后,该单位或该户所有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均属于农业普查的范围。

(四)村民委员会。指所有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在第二次农业普查中,列入农业普查农村范围的居民委员会以及具有村级行政管理职能的农(林、牧、渔)场管理机构也视同村民委员会。

(五)镇人民政府。在我市限指所有乡镇人民政府和华侨农场。

六、普查地域范围

(一)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普查地域范围是*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农村地域和城镇地域。

(二)农村住户和村民委员会的普查地域范围是农村。

为了与第一次农业普查、常规农村统计以及统计上城乡划分结果可比,以便使各种涉农政策关于实施对象和范围的调整有据可依,第二次农业普查的农村定义为以下地域:

1.村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但不包括主要由非本村户籍村民居住的集中连片的商品房小区。

2.有农业用地且未完成土地所有制的国有化或股份化改造,或者本地人口的户籍性质仍为农业,或者仍沿用村民委员会管理模式、其中的人口不能享受城镇社会保障等城镇居民待遇的居民委员会。

3.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农(林、牧、渔)场,如华侨农场。

4.村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与居民委员会等其他地域重叠的,按村民委员会所辖地域划分。

农村以外的地域是城镇地域。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普查地域范围是所有乡镇以及华侨农场。

七、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划分

(一)普查区以村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单位划分。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二)普查区以下设置普查小区。普查小区原则上以村民小组划分。如果村民小组规模过大或边界不清晰,或者村民小组内住户分散在5个聚居处以上时,应参照明显的地理标记划分普查小区。

普查小区规模和普查员数量按10-15天完成现场登记为目标设置。一般按50-100户设置普查小区。人口密度小、交通不便利的地区可按50户设置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员。住户在100户以下、没有村民小组的小行政村,其普查区就是普查小区。普查小区的名称,沿用村民小组的名称,或称之为"第一普查小区"、"第二普查小区"等等。

八、普查表种类和摸底、登记原则

第二次农业普查的普查表共有5类10张。包括:

(一)住户普查表。用于登记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包括:户1表为住户家庭基本情况,户2表为农业生产经营情况,户3表为集体户人口情,户4表为住户抽查长表。

摸底、登记的主要原则如下:

1、清查摸底。农村普查区按"有户就查"办法对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村其他住户进行摸底。城镇普查区按"以地(设施)找户"的原则查找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

(1)农村地域住户清查摸底的对象包括:

①在本普查区居住的住户;

②不在本普查区居住的,但户籍在本普查区的住户。

③不在本普查区居住的,但本年度在本普查区的农业用地和单独的场所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住户。

(2)城镇地域住户清查摸底的对象包括:

在本普查区的农业用地和单独场所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住户

2、识别登记对象。普查登记对象在普查摸底对象的基础上筛选。

(1)农村地域住户普查登记的对象包括:

①在本普查区居住的住户;

②全户人口居住在本普查区以外城镇地域,但本年度在本普查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住户。

不包括:

①全户人口不居住在本普查区,也不在本普查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住户;

②在本普查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但居住在本普查区以外农村地域的住户。

(2)城镇地域住户普查登记的对象包括:

①在本普查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在本普查区居住的住户。

②在本普查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但全户人口居住在本普查区之外城镇地域的住户。

不包括:在本普查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但居住在本普查区以外农村地域的住户。

3、按自然户登记人口与就业情况。住户原则上以经济、生活连为一体的人员为一户。

4、按居住地登记农业生产。一个家庭在不同的普查区经营农业生产时,如果家庭成员分住在这些普查区中,则作为不同的农业生产经营户分别在各自的普查区中登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如果家庭成员共同居住在一个普查区中时,就作为一个农业生产经营户在居住的普查区中登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生产经营户不居住在生产经营地的普查区,而是居住在城镇地域时,由其生产经营地的普查区负责登记;居住在其他农村普查区时,由其他农村普查区登记。

5、实地摸底、入户访问、当场填报。鼓励普查员在入户访问前使用户籍记录、土地合同记录以及其他行政纪录进行准备以便更好地把握住户情况,但所有摸底、登记工作必须入户,在户中当场完成。

(二)单位普查表。用于登记农业生产经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其他未注册单位。包括:单1表为法人单位基本情况,单2表为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单3表为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情况。

摸底、登记的主要原则如下:

1、采用记录查询、部门议查和实地访查相结合的办法查找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2、以乡镇划界、组织单位现场登记工作。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同一乡镇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表由法人单位组织填报,并报法人单位所在镇农业普查办公室。法人单位在其他乡镇的产业活动单位由产业活动单位自己填报,报产业活动单位所在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乡镇农普办负责对单位性质进行核实和编码。

3、按"谁经营、谁填报"的原则登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登记自有、租入的农业生产用地、设施和设备,雇用的农业从业人员,以及其农业生产和经营情况。不登记通过订单、产品购销合同向住户或其他单位采购的农产品。已经出租或转包给他人经营的土地、设备、设施以及生产的农产品,按谁经营谁填报的原则,由承租或承包经营的住户或单位登记。

4、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地域,农业普查机构均要根据基本单位名录库、工商和税务记录,并通过部门议查和实地走访的方法查找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三)行政村普查表。用于登记行政村和列入农业普查农村范围的居民委员会。

(四)乡镇普查表。用于登记乡镇、华侨农场。

(五)农业用地普查表。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填报,最低起报单位为行政村和视同行政村的行政单位。

九、普查表登记分工办法

1、普查表现场登记主要采取"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访问代填"的方法,在设立农业普查小组的地域,住户和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由普查员登记,行政村普查表由普查指导员登记。

2、大型企事业单位可采用"访问代填"和"自行填报"相结合的方法采集数据。原则上采取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访问代填的方法,大型企事业单位也可在参加培训、掌握普查问卷填写方法的基础上,采用自行填报的方法。

3、乡镇普查表由镇(农场)农业普查办公室指派的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登记。

4、农业用地普查数据的核实和质量抽查工作,由市农业普查办公室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实施。

十、普查工作流程及单位分工

(一)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由各乡镇(农场)农普办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划分,并报市农普办审定后报省农普办。

(二)编制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地址码。由市农普办负责,

(三)选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由各乡镇(农场)普查办负责组织实施,并报市普查办审定。

(四)宣传动员。市、乡镇(农场)普查办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会议、横幅、标语、宣传画等多种宣传手段,宣传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意义、内容和要求,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争取社会最广泛人员和力量的支持与参与。12月初调查摸底前,要掀起一次大规模的宣传高潮。

(五)绘制普查区地图和普查小区示意图。普查区地图由乡镇(农场)农业普查办公室组织人员根据本乡镇(农场)的行政区划地图绘制,要注意界限清楚,普查区之间没有中间地带。普查小区示意图由普查小区的普查员在普查指导员的指导下绘制。乡镇(农场)普查办要负责督促完成两项绘图工作。

(六)组织培训。市农普办负责培训各乡镇(农场)的普查人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各乡镇(农场)领导小组和农普办要负责组织"两员"集中到乡镇指定培训地点,保障培训人员准时并完全到位。

(七)清查摸底。由市农普办统一部署,乡镇(农场)农普办、村委会(普查区)普查小组负责组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入户清查,并在入户清查摸底前组织收集普查区的户籍、基本单位名录、工商和税务部门的登记记录、承包经营合同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行政记录等资料(与单位有关的资料要分解到各普查区,与住户有关的资料要分解到普查小区)。普查员具体负责清查摸底本普查小区内的住户和单位:普查指导员负责本普查区清查摸底的组织、检查、指导和交接验收工作。

(八)普查登记。住户普查表由普查员入户访问登记;单位普查表由普查指导员或指定普查人员负责登记填报;行政村普查表由普查指导员核实填报;乡镇普查表由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核实填报。乡镇(农场)普查办负责组织、督促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依时入户登记。

(九)复查审核。普查登记工作结束后,乡镇农普办要及时布置复查工作,村委会(普查区)农业普查小组要组织各普查小区进行自查、互查和议查,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对、据实纠正。

(九)数据抄录和修订。复查审核结束后,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负责将普查表的预填数据按规范的数字格式抄录到对应的光电录入格中。乡镇农普办负责登记的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单位由乡镇农普办组织完成数据抄录和修订工作。

(十)快速汇总。快速汇总必须在普查表登记复查完毕后立即进行。快速汇总采用逐级汇总的方式进行。全家外出情况和住户情况由普查区进行汇总并上报乡镇农普办。单位情况和行政村情况由乡镇农普办进行汇总并上报市农普办。乡镇情况由市农普办进行汇总并上报省农普办。各级汇总单位的汇总表(或汇总表电子文件),在报送上级农业普查办公室的同时要留底备查。

(十一)质量控制和验收。质量控制工作贯穿农业普查全过程。清查摸底、访问登记、资料抄录、手工汇总和数据处理是质量控制的重中之重,普查员指导员要指导普查员做好每个环节工作,要按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不达标的普查资料要返工重做,把差错消灭在基层。乡镇农普办和市农普办也要负责把好质量控制和验收关。

(十二)事后质量抽查。由市普查办根据省农普办的部署,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十三)普查资料的包装、运送和交接。普查表通过质量验收,并完成快速汇总工作后,要进行包装、运送和交接工作。普查员负责将小区的《住户普查表》进行装袋,并上交普查区农业普查小组;普查区负责《住户普查表》的正式袋装并上报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乡镇(农场)农普负责各种普查表的装袋和装箱,并上报市农普办;市农普办负责将各乡镇上报的普查表分类集中存发并上报省农普办。

十一、普查工作流程时间安排

1、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划分:*年8月15日-9月25日。

2、普查区地址码编码:*年9月5日-9月25日。

3、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年8月20日-9月20日

4、普查地图绘制:普查区地图要在*年11月底前完成并上报市农普办;小区示意图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绘制和上报市农普办。

5、培训工作:*年11月底-12月18日。

6、清查摸底:*年12月19日-12月26日。27日将摸底汇总结果上报市农普办

7、普查登记和复查:现场登记*年1月1日-1月15日;复查审核*年1月1日-1月31日。

8、普查表抄录和修订:*年1月10日-2月3日。

9、普查资料快速汇总:普查小区于*年2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普查区;普查区于*年2月18日前完成并上报乡镇(农场)农普办;镇(农场)农普办于*年2月26日前完成并上报市农普办;

乡镇公务员工作汇报篇(7)

一、现实选择

(一)重心转移需要

由于农业税的减免和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加大,县、乡财政的工作重心也将由原来的催粮、催款、抓收入,转变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需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跟踪问效,这对乡镇财政改革提出了更迫切的需求。

(二)公共财政需要

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汇报体会乡镇财政将保证乡镇政府的正常运转,促进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财力状况,为乡镇各类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提供公共性的服务,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改革后的乡镇财政集中收付中心将面临更多更庞杂的公共财政基础数据的统计和分析,需要启用金财综合业务系统做支撑。

(三)撤乡并镇需要

××年,全市乡镇改革,撤乡并镇,全市由原来的个乡镇减少到个,撤并率达到%以上。大量乡镇的撤并,乡镇财政职能的重塑和归位,为我市乡镇财政改革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二、基本做法

(一)人员培训

为搞好乡镇财政集中收付工作,市财政局于××年对全市个乡镇财政所会计人员进行了为期个月的集中封闭式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公文写作、会计和计算机基础知识、会计电算化、金财工程应用系统等,为乡镇财政集中收付中心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知识保障。

(二)网络构架

××年月以前,各乡镇财政所没有与市县财政汇报体会连接的网络,为有效推进乡镇改革,我市率先开通了省、市、县、乡四级财政网络。今年月,全市采用适时在线两兆带宽的,开通了市财政局到个乡镇财政所的纵向网络。

(三)规范统一

全市个乡镇在去年月底以前建立了全新的财政集中收付中心,绝大多数乡镇完成了“金财综合业务系统”初始化工作,部分乡镇已正式启用该系统处理业务。通过“规范”和“并轨”,达到“市县乡网络统一、收付和核算统一、预算内外资金通过综合预算管理统一”三个有机统一,市、县、乡财政业务操作平台全部统一到金财综合业务系统下。

截止目前,全市个乡镇已经全面使用金财工程综合业务系统。

(四)集中采购

全市大多数乡镇没有像样的计算机硬件设备,无法满足业务开展的需要,全市个乡镇财政的硬件配置、更换和软件培训,由各区县财政统一进行汇报体会政府采购,大大降低改革成本,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其中仁寿县财政局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筹集了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乡镇财政集中收付中心的硬件配置和软件培训。

三、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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