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刊物 生活杂志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5 15:01:57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企业社会责任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

篇(1)

尽管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有所不同,但是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企业除了对股东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义务外,以利益相关者为对象,包含政治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在内的一种综合责任。企业文化正式作为一种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产生于20世纪70、80十年代的日美管理比较研究。通常人们认为企业文化指的是企业特有的一整套信念、行为方式、价值观、目标、技术和实践,在组织的各个层次得到体现和传播,并被传递至下一代员工。企业文化对企业、管理者及员工产生巨大影响,因而企业文化也必将影响到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

二、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的内在关系

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的内在关系可以用“知行合一”来表述。具体地说,“合”体现在认知的层面,使企业社会责任的思想成为企业价值观的一部分;在行为层面,通过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以丰富企业的行为文化,从而避免把企业文化当作“花瓶”。“一”体现在“以人为本”。建立起人的价值高于物的价值,共同的价值高于个人的价值,社会价值高于企业的短期利润价值的企业文化。实现从单一的组织(经济价值)到员工、顾客和社会(社会价值)协调发展。

1.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价值观构建

完全以组织为本的企业价值观强调个人的目标让位于组织,当组织目标与人的目标不一致时,组织通过各种管理方法和手段使人的目标服从组织目标,企业追求的是股东利益最大化。完全以人为本的价值观H强调以社会人的需求为出发点,通过满足社会人的目标来实现组织目标,企业追求的是社会价值最大化。这两种情形都是非常极端的,在O和H之间还存在多个层次价值观,文中所说的“以人为本”不仅是以个体人为本,而是以全体人为本;不是以暂时利益和局部发展为本,是以长远利益和社会全面发展为本。因此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观的内在关系分为三个层次,以员工为本、顾客导向和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这些价值观表现为以人为本和以组织为本的组合。从O到H,以人为本的成分逐步增多,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的观念更加强烈。企业是否遵循以人为本以及实现以人为本的程度取决于许多因素,但企业的动机和行为是由企业的理念和企业的需求决定的,即企业所处的内外环境,如宏观经济环境、企业的生命周期、行业竞争格局等因素决定了企业实行以人为本程度,企业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实现以人为本企业文化的行为方式。(1)以员工为本,是因为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带来新的经济增长规律、新的经济制度,这一切使得企业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企业未来的关键是多样性、灵活性和以顾客为导向。企业的竞争优势也因此从物质转向人和智力资本。要赢得竞争优势必须赢得人力资源,唯此企业才能生存发展。以员工为本,企业首先要将员工视为管理的首要因素,一切管理工作都围绕着如何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来展开;其次,通过给员工提供充分施展才华的空间,不断地运用挑战来锻炼智力、体力乃至意志品质,并在此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摆脱束缚地自由发展,提高人的生命存在质量。(2)顾客导向,就是要树立一切为了顾客,一切为服务顾客的思想,通过产品向外扩展,把“以人为本”的思想从内部扩展到外部,从员工扩展到顾客,形成“顾客至上”的观念。“顾客为本”作为“以人为本”的思想的扩展,首先,企业必须从管理者到普通员工,都认识到企业生产什么的决定权不是在于企业自己,而是在于顾客。没有顾客就没有企业,顾客永远是企业生存的根本。为此,企业必须以顾客的需要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出发点,企业的经营活动要符合顾客的需求和利益,以顾客是否满意作为衡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标准。其次,满足顾客的需求。一方而,由于社会发展要借助物质产品的消费来实现,因此,企业不仅要研究顾客己经表现出来的需求特点,还要重视那些未被顾客认识的产品的开发,以帮助顾客挖掘他们的潜在需要,更充分地实现人的深层次需求;另一方面,企业要从顾客的角度出发,努力提高设备和材料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以使顾客能够利用有限购买能力,满足更高层次需要。(3)承担社会责任,就是在企业价值观中,除了以员工和顾客为本的观念,还要有对社会的进步负责的社会责任观。企业在创造利润、为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面对多重利益主体的社会责任,包括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安个的产品和服务、遵守商业道德、支持慈善事业、捐助公益活动、保护自然环境等。早期企业立法上强烈的个人本位主义,使人们在对公司的认识上一直停留在把企业看成仅仅是股东们共同出资共同受益的组织体。因此,追求股东们利益最大化也就成了企业的惟一目的,谈到企业社会责任时,往往被认为是一种负担。然而,如今企业在日益成为社会经济中最基本的市场主体和最重要的经济力量的同时,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企业已经把社会责任作为了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和目标。承担企业相应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企业长期的发展目标,更是企业现实发展中的迫切要求。

2.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行为构建

篇(2)

一般来说,在“多元责任论”的基础之下,企业所必须要参与的社会责任实践活动可以被划分成为四个部分,即:(1)对与利益有关人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的活动;(2)对企业自身的制度进行建立的活动;(3)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直接联系的活动;(4)对生态环境进行合理保护以及治理的活动。

且这四种活动都会产生与之相对应的四种基本成本维度,(1)维权责任成本;(2)制度责任成本;(3)经营责任成本;(4)环境责任成本。另一方面,依照前几年“搜狐网”针对广大社会人士,向他们进行了一次“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问卷调查,从这次的调查数据中,我们可以得知:有59.6%的人认为,“在当前的局势之下,在我国实行企业社会责任制,让企业面向社会树立起良好的公众形象,是极其重要的”。有57.08%的人则认为,“企业的道德核心,除了贡献社会之外,还应当要承担起对广大市民的人身健康以及安全提供保障的义务,所以,不论是产品,还是环境,企业都应当对其进行合理的保护,而这也正是企业对社会的最基本的一种责任。”其次,针对企业社会责任中最基础,最迫切的内容的调查结果,还应当依照重要程度的排序要求,将其归纳为:产品安全责任,环境保护责任,公众安全责任,依法纳税责任,公益事业责任。另外,也有42.4%的人持反对意见,他们普遍认为,“企业最主要的社会责任,就是贡献社会,多做公益事业。”

由此可见,大部分人都赞同企业所必须要参与的社会责任活动,需建立在“经济责任维度”的基础之上,且其的重中之重,则是:(1)对广大市民的权益进行维护;(2)对职员的利益以及他们的人身安全进行保护;(3)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与治理。

二、探究社会责任会计与传统企业会计

1.相同点分析

不论是“社会责任会计”,还是“传统企业会计”,它们都存在着三个方面的相同点,即:其一,同主体。前者直接反映出来的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实际情况,所以它的主体为企业;而后者则是以资金的流动情况,来对企业的生产以及经营活动中所开展的经济活动进行记录、分析、确定以及作出相应的报告,所以,它的主体同样为企业。其二,同会计信息质量和假设要求。在同样的社会背景之下,前者的会计信息质量和假设要求要比后者多很多,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前者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将不再只是企业所有者和相关利益集团,还包含更多的社会公众。其三,同会计核算程序。从本质上来说,这两者的会计核算程序几乎无太大差别,都为:(1)对原始凭证进行获取以及填报;(2)对记账凭证进行填报和审核;(3)对账簿进行登记;(4)对报表进行绘制。

2.差异点分析

2.1会计对象方面

社会责任会计,它的对象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企业社会责任,另一个则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际情况,它能够直接反映出企业对社会产生的利弊之处,即:给社会作出的贡献以及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并为各级政府部门以及广大市民提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基本数据信息,从而帮助除了企业之外的客体,对企业经济活动给社会做出的贡献以及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行详细的了解。而传统的企业会计,它的对象则主要是企业生产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资金活动,总共有六种,即:收入、利润、资产、费用、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其次,因不同的国家,他们对社会责任会计都持有不同的要求、标准、认识以及实施方式,所以,他们对社会责任会计的对象表述也都是存在着较大差别的。

2.2会计目标方面

在社会责任会计的范畴之下,企业除了需要向企业所有者以及相关利益者提供必需的会记信息之外,还需要向与企业有关联的客体作出相应的服务,即:为他们提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际情况信息,以客观的将企业所产生的社会成本以及经济效益完完整整的表现出来。而传统的企业会计,它则主要是为了向企业所有者以及相关利益者提供企业的经验成果、现金流量以及财务的基本情况等会计信息,以直接的体现出企业的内部成本和效益。

2.3会记披露方面

社会责任会记的核算对象是不相同的,且其对会计信息进行披露的方式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市场的不断进步,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方式主要是通过财务报表中的附注来实现的,且它的披露形式也具有两种,第一种,利用基本的文字表述法,将企业非货币性质的信息合理的表述出来,让其能够直接的反映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际情况;第二种,利用各类表(主要有增值表,对照表,资产负债表以及社会收益表),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际情况合理的表达出来。而传统的企业会计,它则是借助“四表一注”的方法,将企业的现金流量、财务的基本情况以及经营成效,以货币的基本形式客观的表述出来。

三、结语

篇(3)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称谓,在现有文献中出现了“公司社会责任”与“企业社会责任”两种称谓混用的情况。“社会责任”这一专有名称正式出现在规范性法律文件中是在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第五条规定中,此后出于习惯性和约定俗成等原因,众多文献中更多地将其称之为“公司社会责任”。其实,“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来自英美法系,在英美语境中“corporation”既有“公司”也有“企业”的意思,因此在汉语语境中被翻译为“企业社会责任”和“公司社会责任”实际上是同一个意思。由于个人偏好,本文中统一使用“企业社会责任”一词,将商事公司、合伙企业和其他各类商事组织形态都涵盖在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社会各界一直不能达成共识,从不同的视角和利益出发往往会导致对“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不同解读。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阿奇•卡洛尔指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除包括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外还应当包括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我国学者刘俊海教授强调,企业社会责任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以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山东大学的金玄武教授在综合现有研究成果及法理学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指出“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应包括“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依法通过积极活动而设立的不威胁、不侵犯社会利益的第一性义务”和“违反此义务而引致的由专门国家机关认定并归结于公司有责主体、应向社会公众承担的有直接强制性的第二性义务”。不同于中外学者的理论探讨,公司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认定上重点强调对股东的责任、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以及在股东、其他利益相关者之外的其他意义上的责任。而政府所期望的企业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主要集中于诚实经营、提高质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创新科技以及保障安全等方面。因此,不论是学者、公司还是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蕴藏着共性,即要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在追求最大利益这一主要目标之外,增加对环境、雇佣关系、弱势群体、债权人等企业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注,将实现社会公共利益视为企业责任的一部分去完成。

二、引入“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合理性分析

传统中公司被看作是股东的投资工具,主要为股东利益而存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相应的法律制度的设计也要围绕着如何最大限度保护股东利益而进行。因此,董事会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循股东利益至上原则,一切决策要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股东利益为目的。在此之外,并不必然的要求主动考虑其他利益相关人,如债权人、职工及社会的利益。但是企业本身的存在就是相应社会关系的组合,也就是说,企业不仅仅是股东的公司,还是员工、消费者、供应商和国家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公司。该认识催生出了企业相关利益者理论,即任何一个公司的存在与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企业不仅要为股东服务,还要为相关利益者着想。该理论突破了传统公司法关于公司仅为股东利益着想的看法,公司成为一个其所有者和相关利益者共同拥有的团体。它要求公司决策者在做出相应决策时,在考虑股东利益的情况下,还应履行法律义务,承担道德、慈善等方面的自愿责任,这为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了理论基础。

三、对《公司法》第5条的评析

我国《公司法》在总则中以强行性法律条文的形式对“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加以确立,进一步校正了传统公司法中以股东利益为中心的法律制度设计,使得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兼顾对诸如环境污染、慈善事业等社会利益的关注,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然而,正如前文所述,公司主要是为股东利益而存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但是如果要求公司股东不顾自身利益,以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福利为目的,显然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以过高的道德标准约束企业行为,要求商人向善、奉献社会,也违反了商法倡导营利,谋求私人利益的宗旨和价值。在法律条款的设计上,该条规定义务内容模糊,没有明确赋予公司任何内容作为义务,无法真正起到规范行为的作用;而且责任主体不明确,谈到企业的社会责任时,根据不同情形,责任的主体有时指企业(法人)本身,有时也指控制该企业的大股东;最重要的是,义务对象(责任对象)不存在,笼统地以消费者、一般大众、公司所属的社会全体等来表现。这种笼统的表示,稍不注意就会成为很容易虚构化的内容。除此之外,也没有规定法律后果,无法真正地起到行为规范的作用,也无法作为法院的裁判规范。因此我国《公司法》第五条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难逃沦为不具有可操作性的“空白规定”的厄运。

四、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本土化发展

(一)完善《公司法》及其他同位阶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要使企业能很好地承担有关的社会责任,必须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要从法律上明确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容与方法。我国《公司法》第五条的规定只是一个强制性的公法条款,有待于国家制定相关的法规来加以细化。对于公司制下的现代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除了在公司法中予以明确具体的规定外,还需要其他同位阶的法律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款,例如针对具体情况分别在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法、税法等诸多法律中加以详细规定。

(二)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类型化根据利益相关者的分类对企业所应承担的不同的社会责任进行划分,然后施以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以此实现在面对不同的社会责任种类时运用有区别的法律规则和法律途径进行处理,比如对于企业对社会造成的诸如环境污染、产品责任、不当竞争、职工保险等问题,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强制性规定进行规制;运用授权性条款引导企业对教育科研、贫困群体等进行慈善捐赠,来落实现代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

篇(4)

【Abstract】The modern enterprise is no longer having an eye on the profit only,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has become a new topic for enterprises.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literature research, summarizes the whole process about the concept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developing into the process of strategic marketing, finds out the cause-related marketing and share value two marking new concepts, which can effectively enhance the brand value, enhance the core competitiveness of enterprises.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营销;共享价值;善因营销

【Keywords】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marketing; shared value; cause-related marketing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3-0128-02

1 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金融危机和奶制品三聚氰胺事件使得中国社会开始关注企业责任问题,此后又经历三星、苹果等品牌手机爆炸伤人、饿了么网站黑作坊食品安全隐患、毒疫苗等事件,原因之一就是企业对“责任”理解的偏差或主观忽视。在过去,利润最大化是主流经济学强调的重点,米尔顿・弗里德曼就认为“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追逐利润,这个过程会自然带来产品和服务、消费和税收”。但长期的实践和争论之后我们发现,企业社会责任应该是一种常B,而不是高不可攀或者可攀可不攀的。一个卓越的企业领导必须对企业存在的经济性、合法性和合义性进行思考[1]。

经历了漫长的过程,社会责任的理念逐渐得到完善。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塑造表面形象,到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长期战略;从认为造福社会就要牺牲企业利益,到以共享价值构建和谐社会。论文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转变过程分为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社会责任营销理念、善因营销理念、战略型社会责任模式和共享价值五个阶段。这五个阶段又可归纳为战术性和战略性两种层面。

2 早期战术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

2.1 企业社会责任理念

企业社会责任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的概念早已存在,比如春秋时期有关“义与利”的争论。1924年Oliver Sheldon首次对CSR下了定义,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最大限度地增加各类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但实际上,仅仅把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对利益相关者负责是一种狭隘的理解,1997年Carroll提出的层次责任理论更好地诠释了CSR,即CSR是由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行裁量(如慈善)组成的金字塔形(后来的学者将其完善为交互圆模式和同心轴模式)。[2]

2.2 社会责任营销理念

这一阶段把社会责任的概念融入企业使命中,是前一阶段的进步,在实施方式和动因上也有很大不同。实践表明,仅仅以义务和高尚来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不合理的,并且效果甚微,要让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必须转变经营观念。社会责任营销不是新的营销手段,而是新的营销观念。它不是短期的营销工具,也不仅是单纯的慈善捐款,而是一种商业模式和长期品牌战略[3]。菲利普・科特勒(2010)指出市场营销理论已经从产品为中心、顾客为中心,转变为以“让世界变得更好”的人文精神导向[4]。中国学者李炳毅更是早在1998年就完整探讨了企业该如何有效地把社会责任融入公司战略中。

2.3 善因营销理念

1981年,美国运通公司与艾丽斯岛基金合作开创善因营销(Cause Related Marketing),通过将信用卡的使用与公司捐赠结合起来筹集款项用于修复自由女神像。善因营销也称社会营销、慈善营销、公益事业相关联营销,包括了社会责任中伦理和慈善两个层次[5]。狭义的善因营销是指企业承诺将产品销售额与某项特定公益事业捐款相联系;广义的善因营销包括一切与公益事业相关的促销、公共关系和赞助活动,是营利与非营利领域的合作,达到企业、慈善团体和消费者三赢的局面。研究表明,大部分消费者受“移情”影响对善的企业有高度认同感,因此通常来说,善因营销能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知名度、增加品牌联想度、形成品牌忠诚、提高销售量。但是,善因营销常常会失效,总结起原因如下:

①善因只是掩盖企业真实动机的工具;

②善因行为与消费者道德偏好错位;

③合作伙伴选择错误或与品牌匹配度较低;

④慈善并不能替代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如保证质量。

3 现代战略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

实践表明,早期战术性、一次性的慈善活动并不能给企业带来长期收益,于是战略性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应运而生。

3.1 战略型社会责任模式

战略型CSR是从长远的角度思考,从创造核心竞争力的角度出发选择适合企业的社会责任。该模式由“竞争战略之父”迈克尔・波特(2000)提出,波特认为泛泛的谈论社会问题意义不大,没有一个企业能解决所有社会问题,它们必须解决与主营业务有关系的社会问题,选取的标准也不是看某项事业是否崇高,而是既有益于社会,也有益于企业。

3.2 共享价值的概念

在战略型CSR提出之后,波特给出了共享价值(Shared Value)的概念,这一概念是市场营销和企业战略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波特在2006年和2011年两次探讨这一概念,并给出明确定义和实现方式。波特认为,共享价值并不等同于企业社会责任,甚至也不是可持续发展,它是一条创造经济辉煌的全新之路。它并不是分享企业已有的价值,而是从价值链出发,做大整个经济的蛋糕。而企业解决社会问题,未必就会增加成本,因为它还是可以通过技术和管理创新来提高生产率[6]。科特勒也指出,未来的营销概念应该包括产品管理上的协同创新、顾客管理上的社区化和品牌管理上的特性塑造。

4 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社会责任、社会责任营销、善因营销、战略性社会责任模式和共享价值五个阶段是企业社会责任逐渐演变和完善的过程,在定义和内涵上各有不同,却又互相渗透、循序渐进、层层递进,是商业伦理和市场营销观念可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炳毅,李东红.企业社会责任论[J].经济问题,1998(8):34-36.

【2】王伟芳.论企业领导的基本道德品性[J].兰州学刊,2007(4):71-73.

【3】赵曙明.企业社会责任的要素、模式与战略最新研究述评[J].外国经济与管理, 2009(1):2-8+49.

【4】菲利普・科特勒,何麻温・卡塔加雅,伊万・塞蒂亚万.毕崇毅(译).营销革命3.0:从产品到顾客,再到人文精神[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篇(5)

(1)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演进

企业社会责任的思想早就出现,但是通常认为最早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是英国学者奥利费?谢尔登(Oliver Sheldon)(谢佩洪、周祖城,2009),1924年他在其著作《管理的哲学》中,把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各种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道德因素。①1953年,波文的《商人的社会责任》提出承担社会责任的主体是作为经济组织的企业,被认为开启了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的涵义。

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

①兴起与思辨阶段。20世纪50年代-70年代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兴起与思辨阶段,主要围绕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展开,并没有涉及到任何有关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因此又被称为狭义企业社会责任。

②拓展与发散阶段。20世纪70年代-90年代是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延伸阶段,这一阶段提出了社会响应、社会绩效和公共责任,因此被称为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

③工具化与操作化阶段。20世纪90年代开始,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引入利益相关者理论,产生了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模型,该模型的提出把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提升了一个新的高度。

④细化与推广阶段。21世纪,企业接管了部分公民权,使企业公民概念引起学者的注意。除此之外,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也更加深入,如阿吉莱拉(2007)建立了多水平企业社会责任模型,对员工、其他内外相关者、政府合作等多层次影响、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进行了研究。

⑤引入与本土化阶段。从国内研究看,2000年-2005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引入期,除了对西方的研究成果进行综述和整理外,主要是将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本土化并进行创新。

(2)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波文(1953)将社会责任定义为商人追求商业利益时,同时遵守做那些根据社会目标和价值观期望的政策、决策和活动方针的义务。麦圭尔(1963)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延伸到经济和法律之外,认为社会责任的观点假定企业不仅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有超越这些义务的社会责任。②

将利益相关者理论引入到企业社会责任中去,该定义开始聚焦于企业活动所能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群体上,即企业对其利益相关者应当承担的责任。巴拉巴尼斯等(1998)进一步指出企业应该对其任一行为所能影响的人群、社区和环境,以及在其中生活的人群或社区生活负责。

企业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企业迫于社会的压力采取的被动反应,而应该是企业应该具备的额内在品质。

(3)企业社会责任投资

企业社会责任投资是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过程中,与道德、社会和环境价值的标准等因素融合。它包括外部企业社会责任投资和内部企业社会责任投资。内部企业社会责任投资和外部企业社会责任投资能同时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企业达到“双赢”的效果。

2.企业进行社会责任投资的优势

大多数中国企业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的“负担”,是从企业的盈利中分离出一部分回馈给社会。这种观点使企业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看成对立的两面。事实上,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不是企业的“负担”,反而可以作为帮助企业成长的核心要素,成为我国的企业在经济转型期可持续发展的动力。那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究竟可以给企业带来哪些好处呢?

(1)加强品牌建设,赢得顾客信任

一项针对全球26个国家25000人的调查发现,人们对企业的好感度不仅仅来自企业的品牌和信誉,更多的来自于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在注重生态平衡、生态发展的今天,人们的注意力除了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上,还注重企业是否参与和支持社会公益。以英国的化妆品品牌美体小铺来说,该企业一直坚决反对用动物进行试验,产品的原料都是纯天然提取,品牌强调简单环保。正是企业的环保理念,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和公众的好感度,最终征服了消费者。

(2)提高企业利润

在西方,企业社会责任投资已成为一种趋势。可持续发展及社会责任投资论坛在2012年底的一份报告指出,至2012年,社会责任投资已经从1995年的6390亿美金增长至3744万亿美金的规模,增长率高达376%。全球领先的消费产品生产和经销商高乐氏公司,他们投入两千多万美元研发非合成清洁产品系列,虽然该产品的研发费用较高,产品定价比传统的清洁产品高15%,但是相比之下,该公司研发的绿工坊产品在美国天然清洁剂的市场中占有40%的份额,为公司赢得了可观的利润。③

(3)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2011年,索尼公司荣获“2011中国最具创新力企业社会责任”的称号,正是因为索尼公司把创新与社会责任相融合,才推动了它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制定企业战略时,要将社会责任融入其中,使企业能从不同的角度思考企业的发展和产品的创新,这种角度的转换和不断更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提高了企业的创新能力。

3.企业社会责任对社会责任投资的影响分析

社会责任投资是企业长期的战略规划,今天企业进行社会责任投资,最终该企业将会发展成一个更加强大的、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1)企业社会责任为企业社会责任投资指明了方向

管理学注重在社会责任的基础上进行战略管理。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关注公众利益等相关理念融入到产品开发、设计、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创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内外环境,让社会责任成为企业行为的内在约束,以获得持久竞争力。

(2)企业社会责任投资为社会责任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支持

企业社会责任投资已经不是纯粹的价值投资,而是价值提升,它已成为一种全新的发展理念。企业在进行投资时,不仅仅关注利益,还要关注环境、生态效益,更多地履行社会责任,只有这样企业能获得社会的信任和相对健康的经济环境,进而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实现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3)两者结合点是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责任投资体现的都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是企业以自身利益为中心,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为实现自身的战略目标和长远利益而制定的战略规划。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进行社会责任投资都是为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注解:

① 田虹,企业社会责任及其推进机制[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

篇(6)

关键词: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消费者购买意愿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日益进步,企业不仅要对赢利负责,而且要对环境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所谓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创造企业利润和对企业的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应该承担对消费者、员工、环境和社区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由于消费者是利益相关者中能决定企业存在和发展的最基础的群体,消费者的行为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的意义重大。

一研究背景及现实意义

近年来,消费者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呼声此起彼伏。处于风口浪尖的食品生产企业更应该重视消费者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感知与响应,制定适当的战略,这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学术界研究重心已经从企业要不要履行社会责任、履行什么样的社会责任的研究,转移到了如何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的研究能为企业提供消费者的行为意向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为企业提供发展的建议。本文所进行的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研究不仅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还能为我国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决策参考。

二研究文献综述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界定

国内外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尚未完全统一。“企业社会责任”最早是由英国人奥列弗・谢尔顿(Oliver Sheldon)在1924年提出的,但真正开始关于CSR问题讨论的时间是1953年霍华德・博文(Howard Bowen)发表了他的《商人的社会责任》后。卡罗尔(Carror,Aichie,B,2000)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一定时期里被社会要求的经济、法律、道德和慈善期望。世界银行定义的CSR为: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它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多米尼道德指数认为,从广义上来说,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社会的行为符合道德,经营上须对所有利益相关者负责,而不只是对股东负责。

国内相关研究的主要观点如下。张彦宁(1990)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既包括强制的法律责任,也包括自觉的道义责任。李炳毅、李东红(1998)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应当是一个主动的过程。企业在经营理念以及战略管理过程中应提倡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卢代富(2002)亦在《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和法学分析》中指出,企业社会责任是独立于企业经济责任并与之相对应的另一类企业责任,是除尽力使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外应履行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

(三)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基础

1.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一词最早是由斯坦福大学研究所在 1963 年在一份内部备忘录里的提出的。利益相关者被界定为“那些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企业组织将不复存在的群体”。利益相关者包括消费者、员工、股东、供应商、竞争者、政府、社区、环境等。我国学者郭红玲(2006)在关于企业 26 项社会责任活动重要性排序的问卷调查中得到的结果为,有 65.7%的回答者认为最重要的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应该是与消费者相关的。她在此基础上对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的关联度进行了排序,先后依次为消费者、员工、股东、社会整体。

2.企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购买意愿的相关研究

常亚平、阎俊等人(2011)在《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产品价格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研究》中指出,消费者愿意购买企业为了弥补承担社会责任多支出的成本而提高价格的产品。王昶、周登(2012)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对国外企业的经营绩效有正相关关系。

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企业未来发展的好坏与利益相关者的态度与行为密不可分。消费者作为企业利益相关者中最为重要的群体,企业更应注重其行为态度。国内外研究表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对消费者购买意愿存在显著影响。

三现有研究的不足

(一)针对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研究较少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瞩目,社会各界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我国国内针对国内该社会现实状况进行的研究仍然比较少。虽有一些关于国内的企业对社会责任履行的研究,但是,直接针对食品企业、进行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研究的依然不足。

(二)从消费者的角度对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研究相对欠缺

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研究有很多,但是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的角度进行的研究则相对较少,尤其是针对消费者群体的研究。消费者群体作为食品生产企业最重要的的利益相关者,对食品安全极度重视,对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重视度越来越高。因此,很有必要从消费者的角度进行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研究。

(三)针对食品生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后消费者的后续行为意向的研究缺乏

许多研究表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对企业的未来发展有正面影响。但是,具体到消费者在感知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程度后的后续行为意向如何,这样的研究却很鲜见。食品生产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后,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如何,这直接影响食品生产企业的利益,因此此项研究十分必要。

四、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

(一)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受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程度影响

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对消费者响应的正向影响主要来自于消费者对其行为的实际感知。在此感知之前,消费者会对食品生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有特定期望。当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程度大于这种期望时,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会正向加强。

(二)消费者对食品生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归因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意愿

消费者感知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时,会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进行归因。当消费者将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归因于虚伪而利己的宣传时,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不但不会有正面影响,还有可能降低消费者的购买意愿。

(三)食品生产企业对社会责任不同方面的履行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有所不同

企业社会责任可分为不同内容,依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包括企业的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交易伙伴,也包括政府部门、本地居民、本地社区、媒体、环保主义等的压力集团,甚至包括自然环境、人类后代等受到企业经营活动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客体。 而消费者购买意愿受企业对利益相关者中不同方面的社会责任履行的影响是不同的。消费者最为关注的一般有食品生产企业对环境、社区、消费者、国家、员工、竞争者的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食品生产企业对消费者关注的社会责任范围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程度越高,消费者的购买意愿越强。

(四)消费者购买意愿受食品生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所花费的成本高低的影响

当食品生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时,可能会花费更多成本。消费者会关注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转移方向以及转移程度。当食品生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转移至消费者时,消费者购买意愿不会降低,甚至还会提高。但是,当食品生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过多地转移至消费者或者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借口大幅提升产品价格时,不但不能提高消费者购买意愿,而且可能降低消费者购买意愿。

五、研究结论及建议

本文以时下备受关注的行业为切入点,在企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方面展开研究,认为消费者购买意愿受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影响的因素包括: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程度、消费者对食品生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归因、食品生产企业对社会责任不同方面的履行以及食品生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所花费的成本高低。

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建议。

1.企业应从多方面多角度收集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期望。在实际履行社会责任时,参考消费者的期望决定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和频率等。

2.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时,应更多地从道德的角度出发。进行广告宣传时,弱化自身履行社会责任的宣传,使消费者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归因于利他而非利己。

3.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时,应充分了解消费者更为关注企业履行哪方面的社会责任。并以此为基础在相应领域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从而得到消费者的支持。

4.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而产生的额外成本,应当适当地进行转移。事先要做好调研,了解消费者所愿意承担的成本范围,从而做到知己知彼。

参考文献:

[1]沈弋.企业经营管理与社会责任之战略耦合[D].南京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8.

[2]杨晓峰.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战略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09.

篇(7)

【关键词】 社会责任;成本;补偿

一、引言

企业作为以营利为基本特征的经济组织,持续获利是这种经济组织得以生存的重要手段。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也不例外,其履行和实现也会像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一样,都会产生成本支出。但是对于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支出,是否会像生产实体产品一样,通过出售该产品而使这种成本予以核销或转嫁呢?或者是通过市场调节机制得到经济补偿呢?企业社会责任成本补偿的方式有哪些?为数众多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者基于不同的角度,均提出了各自的观点。

二、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概念及其演进

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概念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初期,经济学家西斯蒙第在《政治经济学新原理》一书中,首次使用了“社会成本”的概念。他认为,“企业应该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解决就业、疾病和老人生活保障等社会负担,企业还应负担由于自身不当行为所造成的他人或社会的危害所产生的成本费用”。西斯蒙第的观点为后来的社会责任成本研究提供了可能性。1950年,卡普在《私人企业社会成本》一书中,以货币化的形式将员工失业、环境恶化和就业及种族歧视与社会成本联系在了一起,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成本补偿研究进行了探索。继1968年美国会计学家戴维・林诺维斯率先提出 “社会责任会计”的概念之后的数十年里,在美国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一门新兴的社会责任会计学,社会责任成本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学者也对社会责任成本概念的完善与补充做出了贡献。刘红霞(2008)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是指企业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对利益相关者承担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而支付的成本。同时以企业社会责任的三个维度(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为依托,对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内容范围进行了界定。陈煦江(2010)认为,从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弗里德曼的唯经济责任论角度并以此作为本源定义社会责任成本不符合现代企业的要求。因此,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视角来构建社会责任成本体系,有利于理顺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生成机制及补偿规律。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是企业为履行社会责任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合法合规、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包括偿还债务、返还投资、利润分配等支出)。

林万祥教授(2002)对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含义进行了阐释。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经济性体现,主要指企业在从事谋利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消耗的但未计入企业成本费用的社会资源或给社会带来的损失。长期以来,由于受观念、法规、计量等多种因素的限制,企业并未将这部分成本“内部化”,未能将其作为企业成本的构成要素计入企业的真实成本之中。其后果是:社会资源的消耗难以实现足额补偿;企业补偿不到位;造成企业成本的扭曲。因此,企业应当履行社会责任,分摊社会责任成本,加速企业外部成本的“内部化”。通过查阅大量的此方面研究成果后发现,虽然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研究领域的成果在不断丰富,手段在不断创新,但是也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概念、分类、内容与计量方面并没有达成一致,而且没有比较科学系统的体系;二是因为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研究尚属于起步阶段,对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内容界定标准不统一,这不利于将来进一步的理论研究。

综上所述,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概念的争论在学术界没有得到规范和统一,在综合分析以往研究理论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概念,应涵盖利益相关者的全部因素。所谓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是指在满足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前提条件下,对利益相关者履行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所产生的成本支出。一般包括社会人力成本、自然资源使用成本、土地使用成本、环境责任成本、社区公益成本、安全责任成本和其他不可预见的成本。对于由社会责任而引发的实际成本支出计量相对容易和简单,而由此所产生的社会边际成本和机会成本却无法准确核算。

三、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构成

广义地看,企业社会责任内容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活动、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维护活动、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活动、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活动四大领域,相应会产生经营责任成本、维权责任成本、环境责任成本、制度责任成本这四类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根据企业社会责任范围界定的三个维度以及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概念的表述特征,来具体地界定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构成范围。

(一)社会人力成本

社会人力成本是指企业使用社会人工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一般包括人力资源开发和使用、职工技能的提高、智力保障及提升、继续教育、职业发展以及保险保障等成本。

(二)自然资源使用成本

企业在开采或使用资源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均是资源成本。但这里的资源成本是指其狭义性,即企业因开采自然资源而向政府地矿部门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是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有偿使用的货币表现。

(三)土地使用成本

不包括购买或划拨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成本,这里仅包括因为企业生产经营因素所造成的土地品质下降或无法正常使用所支出的成本,一般采用计提折旧的方式将成本分期计入企业成本中。

(四)环境责任成本

环境责任成本是指企业在国家监管范围之内,由企业自己提供资金或服务用于劳动环境的改善所做出的可货币化计量的努力。如企业为防治环境污染、恢复生态环境而购置环保设备、污染赔偿费等等发生的各项支出;目前比较通行的做法是应用传统的会计计量、修正的评价计量和未修正的评价计量方法等三种模式来进行成本核算、预测和评价。

(五)社区公益成本

社区公益成本是指企业为社区捐赠及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及社会福利所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支出。由于社区投入属于显性支出并具有公共福利性,这时可以采用类比法或逆向求证法来核算。对于一种强制性的社区投入成为必然时,如某煤气厂生产过程中必须进行二氧化硫排放,这时企业可以参照历史成本法来计量恢复原生态所必需的成本。

(六)安全责任成本

安全责任成本是指企业预防与处置一切与安全有关的事故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具体内容可包括安全设备购置、隐患处理、安全培训及保险、人员和财产赔偿等费用。我国对于企业明确要求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是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一项费用,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在长期应付款和生产成本科目下设立安全费用会计科目,并且对于提取的安全费用要专款专户,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四、企业社会责任成本补偿的现实性

毋庸置疑,企业追求经济利润和减少成本支出永远都是天经地义的,也是企业生存的底线。Irving Kristol(1992)认为,成本利润的权衡是企业生存最基本的技能,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不应该是也不可能是无私的。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从属于企业经济行为,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发生应对企业经营具有反哺功能,也就是说,从企业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看,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发生所产生的收益要能够补偿企业社会责任所支出的成本。若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企业最终将无法将社会责任继续下去,履行社会责任所产生的成本将会转移到利益相关者身上,通过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侵害,最终将这种不良反应传导到企业本身,形成企业的恶性循环。那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所发生的成本费用能否从社会责任的收益中得到补偿呢?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否会有收益呢?下面进行分析。

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角度分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以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增加企业的声誉度。Hall(2000)通过对美国500家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研究发现,标准普尔(S&P)公司的平均净资产倍率接近于6.0,也就是企业价值中每6美元份额中约有1美元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约有2美元沉淀在企业商誉中。

胡孝权(2004)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伦理基础,有利于树立企业形象,在无形中产生广告效应,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同时,美誉的企业形象也为员工带来自豪感和责任感,以企业的优良为己荣,增强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提高了工作效率。从政府和金融机构层面来看,企业的善意之举还提升了企业的信用等级,除了可能在金融机构获得低息长期贷款以外,还可以从政府部门得到一系列优惠政策(如政策扶持、资金配套、免税)等。这些政策性的扶持,将会使企业的经营成本降低,企业收益增加。陈煦江(2009)在其博士论文中对企业社会责任成本补偿模式进行了研究。在相关学者现实性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特征,尝试采取以下三种补偿模式。

(一)自主补偿模式

采用这种补偿方式的企业是指那些自身经济基础雄厚,企业整体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自主补偿模式背景下企业的社会责任成本支出是企业的一种自愿经济行为,不具有外部驱动力的干扰,企业的良或许出于提升企业内外部形象,吸引社会各界对其存在和经营活动关注的需要,或者其经营管理者完全出于报答社会的动机,抑或预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带来超支出的收益。

(二)以企业为主体、其他利益相关者辅助的补偿模式

企业出于自身经济实力和发展战略的考虑,在履行社会责任之前,与其他利益相关者(政府、员工或其他企业等)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权利,那么事后其社会责任成本的补偿在企业消化一部分后,其剩余部分就由利益相关者承担,采取这种补偿方式所有的成本都会足额得到回收,同时也减轻了包括主体企业在内的各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压力。

(三)政府独立补偿模式

该种模式只适用于两种情况。一种是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或政府集中垄断的企业;另一种是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战争和重大突发事件时参与救援的企业。这时所发生的社会责任成本支出由政府全额埋单,企业只是提供人力、设备和技术手段,集中接受政府的协调和调遣。例如,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公司对于省内煤矿发生的所有矿难,无论是否归其管辖,都积极参与救援,接受政府调配,其成本费用支出基本上是由政府独立承担。

以上三种社会责任成本补偿模式只是摊薄成本的集中体现,也是目前研究的缩影。但是随着企业整体形象的不断提升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更多的社会责任成本补偿模式会出现,如公益集资、同乡捐助等。

五、结束语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补偿性。国内外学者主要采用评级指数与企业财务绩效相关性的方法研究,试图通过实证研究来支持企业社会责任成本得到经济补偿的结论。研究发现,大多数的研究结论支持企业社会责任成本会得到经济补偿,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价值的提升具有重要的作用。从长期看,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综合值与企业价值之间存在显著的非线性关系。通过这种趋势来看,最终为社会责任成本进行补偿的主体就是全部利益相关者。

【参考文献】

[1] 林万祥.宏观成本理论与企业业绩评价[J].经济学家,2002(6).

[2] 陈煦江.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解构与补偿:理论与实证[J].财会月刊,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