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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普法工作经验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5 15:03:43

小学普法工作经验总结

小学普法工作经验总结篇(1)

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十法治办201005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制定市直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检查验收市直各学校、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市直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区域性中

心城市提供智力支撑,推进法治**建设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结验收主要内容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二)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三)《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情况;

(四)单位领导班子、教职员工和学生学法用法情况;

(五)“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六)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项制度、措施、档案、硬件(包括办公条件、人员配备、教材发行、经费保障等)建设情况;

(八)普法依法治理主要成效和创新经验。

三、总结验收的方法与步骤

(一)主要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教育局组织检查验收工作专班分组到市直各学校、单位检查验收。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考察、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组织评估和综合测评、意见反馈等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二)基本步骤

总结验收的实施工作从2012年4月份开始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学校单位自查阶段(4月上旬)。

各学校各单位要对照总结验收标准进行自查,认真总结本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各学校各单位要在4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向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报送自查报告和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成立迎检工作小组,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试点单位(**中学)于4月8前完成自查,并向市依法治市办报送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4月底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试点单位(**中学)进行先期检查验收。试点单位验收合格后直接进入迎接省抽查和总结评比阶段。

第二阶段为市教育局检查验收阶段(4月10日至30日)。市教育局将组成若干个检查组,对市直各学校各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为迎检阶段(5月份)。在总结市直教育系统检查验收工作的同时,迎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织的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为省检查组抽查阶段(6月),市直教育系统各学校各单位做好迎接省检查组的抽查工作。

第五阶段为总结评比表彰阶段(10月至11月)。各学校单位在总结验收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要进行总结评比,对于“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并推荐上级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先进事迹材料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学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总结验收工作的领导。把总结验收工作列入学校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明确责任。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二)严格标准,事实求是。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对照检查验收标准,各学校各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项自查,抓好落实。同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要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保质保量完成总结验收的各项任务。

小学普法工作经验总结篇(2)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为圆满完成“四五”普法工作任务,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精神,并按照《自治区计划、物价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2001-2005)》(新计法规[2001]1841号)的要求,现就做好全区发展改革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结合新颁布的与发展改革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对“四五”以来的普法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要把总结验收工作与做好年度普法工作相结合,把总结验收与查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通过总结验收,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与依法行政取得实效。

二、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程。总结验收工作是全面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保障,是“四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四五”总结验收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内容。结合实际,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把总结验收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系统特点。各地发展改革部门的总结验收要正确处理好条块关系,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配合、协调和沟通。总结验收的组织工作以块为主进行,本系统进行的验收主要是总结表彰性质。要紧密围绕发展改革工作的中心任务,认真检查“四五”普法规划要求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学习情况,重点是与发展改革业务和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学习情况,充分体现发展改革部门普法依法治理的特点。

(三)讲求工作实效。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坚持标准,务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可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档案、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交叉互查等多种方式进行。要结合总结验收,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查找本部门普法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四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主要内容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发[2001]8号)贯彻落实情况。

(二)《自治区计划、物价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2001-2005)》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学习情况。主要是:《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其投资管理的配套规章,《价格法》、《招标投标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法规法律及其配套规章。

(四)发展改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情况。

(五)发展改革系统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部门依法行政情况。

四、基本步骤

自查阶段(7月--8月)。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对“四五”普法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自查,形成总结验收报告,于8月15前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总结验收报告应反映本部门“四五”普法的基本情况、具体措施、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对今后开展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的四个普法试点单位(伊犁州计委、喀什地区计委、昌吉州计委、阿克苏地区计委)及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委可视情况附典型经验材料。具体事项请参照《全区发展改革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标准》(见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视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普法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进行抽查。

总结表彰阶段(9月--12月)。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区发展改革系统“四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出全区发展改革系统“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并予以表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提出“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报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区发展改革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标准

一、组织领导

1、普法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议程,制定和实施本部门“四五”普法工作规划,主管领导明确,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组织检查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明确,每年召开会议,总结部署普法工作。

二、制度保障

1、制定和实施普法年度安排,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举办和参加法制知识讲座,讲座内容丰富。

3、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配备或指定普法教材,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培训班或讲座,并能比较好地坚持,形成良好的学法氛围。

4、建立法律知识学习考核制度,把学法用法考核成绩,作为对干部考核的依据。

5、建立普法监督制度,对“四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后进,表彰先进,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6、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把各项执法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7、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及时向上一级发展改革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8、能够保障普法所必需的经费。

三、普法内容

1、要求领导干部和职工比较全面地学习熟悉“四五”普法规划要求掌握的法律法规。重点掌握好《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基本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

2、要求领导干部和职工熟练掌握和运用与发展改革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是《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其投资管理的配套规章;二是《价格法》及其配套的价格管理规章;三是《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章;四是与发展改革业务密切的其它法律法规:《中小企业促进法》、《清洁生产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粮食流通条例》等。

四、普法形式

1、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普法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普法实效,增强普法效果。

2、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价格法等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

3、能采取有效形式,调动发展改革部门各业务机构参与学法普法的积极性,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五、普法成效

1、领导干部能够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法制水平明显提高,能够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发展改革工作中涉法的实际问题,在学法、用法和守法中起到表率作用。

2、从事投资项目审批、资金分配、价格审批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人员能够依法行政,正确地行使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责。行政执法人员做到依法办事、公正执法、公正办案、文明执法。

3、本部门对立法的重视程度较“三五”普法时期有明显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

小学普法工作经验总结篇(3)

为落实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教政法8号)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吉法治组发3号),结合教育普法工作实际,制定《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全面检查验收教育系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坚持检查验收与抓好年度教育普法工作相结合,与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相结合,与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相结合,与科学制定《“六五”普法规划》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营造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贯彻实施国家、省《“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情况,重点检查七个方面:

(一)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运行情况,以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二)开展“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学校”活动情况;

(三)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教职员、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情况;

(四)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实践结合情况;

(五)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情况;

(六)“依法治校示范校”培育和创建情况;

(七)教育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三、步骤和方法

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分为五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中旬到5月上旬)。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直属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依据本方案和《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附件1),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检自查阶段(5月中旬到7月下旬)。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直属学校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开展自检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措施。对照《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推荐名额》(附件2),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3-9,可登录“吉林教育信息网”下载),申报对象和条件是:

1.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和典型经验的市、县教育局;

2.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学校:在“五五”普法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和典型经验的各级各类学校;

3.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优秀校长: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中,带领学校取得重要成果和经验的校级领导;

4.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优秀教师:为教育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法制课教师及其他教职员;

5.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优秀公务员:为教育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县教育局在编公务员;

6.吉林省教育风险管理服务工作先进集体:为推动教育风险管理服务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和依法维权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县教育局;

7.“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第三批):符合《“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检查标准》(附件10)的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检查与“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同步进行,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直属学校结合实际,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自行申报,省教育厅单独下文命名。

各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汇总并报送本地区申报表(纸质文档一式三份),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直属学校按要求自行申报。同时,要形成本地、本校“五五”普法工作总结(纸质文档和电子稿),7月23日前连同申报表报送省教育厅法规处。

(三)省教育厅检查验收和推荐上报先进典型阶段(9月中旬到10月底)。我厅依据实施方案和检查标准,组成工作组,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考试测评、问卷调查、实地检查等形式,全面验收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情况(验收时间和日程表另行通知)。检查结果作为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表彰的重要依据,并纳入教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评价体系。按要求推荐上报先进典型,做好迎接国家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总结表彰阶段(11月初到12月底)。按照教育部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部署,全面总结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调研起草《“六五”普法规划》。依据五年来的普法工作成绩,结合检查验收结果,严格审查教育局和学校推荐申报的先进典型,以教育厅正式文件形式下发表彰决定,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四、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是 “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工作任务的重要环节,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重要措施,也是教育普法的重中之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检查标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取得“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成效。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成果和经验,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要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认可、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原则推荐申报先进典型,积极表彰奖励那些为教育普法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严防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检查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制定的方案和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小学普法工作经验总结篇(4)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全面检查验收中央企业“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增强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为中央企业实现科学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一)中央企业组织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本企业“五五”普法规划的情况。

(二)中央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学法用法情况;中央企业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情况。

(三)中央企业规章制度建设情况,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法律事务机构建设情况,法律纠纷发生和处理情况,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情况。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方案与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总结验收步骤和时间安排

总结验收工作从2010年3月份开始,到2010年年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3-4月)。中央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检查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自查阶段(4-5月)。中央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自查,对本企业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和企业法制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检查,查找薄弱环节,积极加以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6-8月)。中央企业在本企业系统内开展验收和总结(中央企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见附件)。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组,采取抽查的方式赴中央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各中央企业请于8月30日前将“五五”普法自查、总结报告报送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

(四)评比表彰阶段(9-12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五五”普法工作整体情况进行总结,根据各中央企业报送的材料和检查验收结果,评选国务院国资委表彰的“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于12月底前将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推荐给全国普法办公室,参加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具体评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的重要环节和措施。各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总结验收工作的重要作用,在企业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开展好总结验收工作。

(二)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总结验收工作按照全国普法办的要求,在国务院国资委组织指导下进行。各中央企业普法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企业“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要充分调动本企业各方面力量协同推进,要注意学习其他中央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国资委报告。

(三)求真务实,保证质量。各中央企业要根据本企业普法规划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总结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确保总结验收工作的质量。

小学普法工作经验总结篇(5)

全面做好“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中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0*年*月*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汇报的题目是《以“公正司法、为民执法”为目标,全面做好“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目前,“四五”普法已经进入到重要的考核验收阶段,按照《**市“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和《总结验收评估标准》以及省、州关于部门行业组织检查验收的要求,从4月中旬开始,我们本着“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组织力量对政法委机关和市属政法各部门干警学法用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

政法机关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者,更是学法用法的重点对象。提高政法干警的学法用法素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我们认为考核验收既是一次全面检验政法干警学法用法情况的具体措施,又是一项提高公正司法、为民执法能力的重要形式。为全面做好政法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首先,我们组织召开了两个会议,一是政法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政法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会上认真学习传达了总结验收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了大家思想认识。一致认为,总结验收一定要站在“打造平安延吉,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积极务实态度开展工作。要通过总结验收全面检查政法干警学法用法素质,以此推进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二是召开了政法系统全体干警教育动员大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集会同志亲自作动员讲话,号召全体政法干警积极行动起来,人人参与考核验收,人人都是考核对象,人人都需要提高学法用法水平。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我们确立了以党员领导干部和政法服务窗口单位为考核验收工作重点对象。明确要求工作要求实,方法要创新,成果要显著,要认认真真地回顾和检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五年来走过的历程,务必要把成绩和经验总结好,关键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五五”普法打牢基础。

二、精心准备,做好检查指导工作

充分的准备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有效的机制是做好工作的保证,因此,我们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市政法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明确了总结验收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考核验收内容、方法步骤。其次,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同志任组长的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负责政法系统的考核验收工作。第三,为确保考核验收的质量,我们先派人参加了市“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指导小组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考核验收的方法。回来后,我们又以会代训,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考核验收业务水平,力争实现总结验收工作的规范化。第四,在充分调研和摸底的基础上,我们指定了一个派出所、一个科室、一个基层法庭、一个基层司法所为政法系统试点单位。在基层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考核验收领导小组成员经常组织人员到试点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帮助他们认真梳理五年来的工作,一项一项的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三、严格检查验收,把工作落到实处

在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所确定的方法步骤,采取了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开座谈会、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对所属单位组织了考核验收,主要采取了五种措施:

1、听汇报与看实绩相结合。在考核验收中,我们不仅靠听汇报、看台帐,而且坚持与平时工作结合起来,这样可以避免在汇报材料上有水份和台帐上搞突击的问题。改变过去那种汇报是靠写出来的,台帐是靠补起来的不良做法。工作汇报是靠平时干出来的,台帐是靠平时积累起来的,做到了既要听汇报,看台帐,更要看平时,看实效。

2、既全面具体又要突出重点。在对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全面考核的基础上,重点考核放在创新上,主要看有哪些是创新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工作、被上级推广的工作和有影响力的工作。只有把全面考和重点考相结合,才能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创造性地开展,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富有时代特色,更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3、既搞评先评优,又倡导做无名英雄。我们坚持正面引导,教育所属单位要端正考核的态度,明确考核的目的。以正确的心态对待考核,不把考核的目的放在一味地争先评优上,要发扬风格,做到见荣誉让,见名利让。在考核中考出风格,在评先中评出姿态。真正使普法依法治理的考核验收达到预期目的。

4、既组织专门人员验收,又发动群众参与考核验收。由于工作岗位的不同,考核验收受一定的局限性。比如说,考核小组对所考核的单位平常工作情况了解和掌握不够,熟悉程度不高,考核往往是听汇报、看台帐、搞座谈,工作不够全面。这次考核我们采取了上级考和群众考相合,考核小组在组织面上考核的同时,发动被考单位的群众参与,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从中了解他们对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满意度。事实证明,只有在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才能把握考核准确性。只有发动群众参与考核,才能摸实情,听实话,才能避免考核中的片面性和主观性。只有两者相结合,才能避免出现考核小组“一锤定音”的做法,让被考核的单位心服口服,从而,对考核小组也会增强信任感和满意度,避免不必要的工作失误。

小学普法工作经验总结篇(6)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高站位、高起点谋篇布局全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总结验收之年,也是 “六五”普法的奠基之年,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中央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作出了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部署,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提出首都建设世界城市的发展目标,城市建设与改造的步伐加快,群众法律需求增大,法制宣传教育面临着新的形势与任务。为有效组织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处切实发挥法制宣传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宏观指导,加强组织协调,使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目标、有任务、有要求、有步骤地开展。

2、发挥法宣办职能作用,加强对全市法宣工作的宏观指导。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对重大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上半年,结合不同时期的宣传重点,制定了《关于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方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等工作意见共十件,指导全市法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多措并举,搭建普法宣传平台。开设“首都法制宣传教育网”,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选取群众关注的法律问题,编辑绘制法制宣传挂图6期,在全市所有社区、村张贴5万余张次;与《北京支部生活》合作,开设“五五”普法专栏并联合举办《我与“五五”普法》征文活动,收集征文1957篇;编发“法治动态”39期,反映普法工作亮点,交流普法工作经验。

(二)围绕中心,关注热点,整合资源,发挥法制宣传先导性基础性作用

1、立足于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突出“二个强化”,推动“三项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探索调解—法宣—法律服务联动工作模式,强化普法教育的针对性。针对基层社会中拆迁安置、施工扰民、物业管理、环境污染等难点问题,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先行,法律宣传及时跟进,法律服务疏导联动的工作模式,成立流动调解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在矛盾调解中宣传法律,通过宣传法律促进矛盾化解。同时,将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成立法律顾问团,组建千名律师普法志愿团,在农村法律服务工作室开辟法律咨询快捷通道,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做到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地区整治、疑难纠纷解决普法先行。

(三)精心组织“小手拉大手—XX市家庭法律知识大赛”活动,掀起市民学法用法新高潮

为展现“五五”普法工作成果,调动广大市民参与普法的积极性,掀起市民学法用法新高潮,根据市局党委要求,我处以“五五”普法总结验收为契机,组织了“小手拉大手—XX市家庭法律知识大赛”活动。我处狠抓“四个到位”,使大赛紧张有序地开展:一是科学安排到位。制定了了大赛活动方案,将大赛分为市民家庭参与答题、区县预赛、全市复赛、决赛四个阶段,目前已完成出题、设计大赛标识、宣传海报、设计首都法制宣传教育网络答题、印制发放试卷答题卡、协调在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刊试题等工作任务;二是及时部署到位。我处及时组织召开区县会对活动进行部署,明确各环节工作任务;三是宣传发动到位。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通报大赛情况,印制8000张宣传海报在全市社区、村张贴,协调50块公交候车亭、200个社区灯箱免费张贴宣传海报,协调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北京广播电台交通台、城市管理广播等栏目播发大赛消息。各区县也充分利用本地区的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四是组织实施到位。6月23日已进入市民参与答题阶段,截止7月7日晚,首都法制宣传教育网点击量已达到45000余人,参与答题的家庭5552个。目前,我处正在紧张筹备全市复赛的组织,试题的编辑及设计以及电视决赛导演策划工作。

(四)周密组织,圆满完成“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是今年一项重要任务,是科学评价我市民主法制建设状况,研究今后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方向与推进方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截止目前,全市“五五”普法自查及集中检查工作已完基本完成,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市法宣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审议了《XX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意见》和《“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评估指标》。各区县区(县)委、区(县)政府、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也纷纷召开会议,研究自查工作及迎检工作。在区县自查工作中,区县四套班子的领导均带队参加了检查;在全市集中检查验收中,有8个区县主要领导参与了迎检工作;二是周密组织。市法宣办先后召开“五五”普法总结验收部署会、自查阶段总结会、检查组成员培训会三次全市性会议,对全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区县也成立检查验收小组,对全市490余个街道、乡镇、委办局的普法工作进行了检查。截止到5月底,各区县自查工作全部完成,6月29至7月7日,全市组成6个检查组,分赴各区县进行检查验收。市法宣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敬民、马振川、法宣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周正宇、副主任傅华等领导同志均参加了检查验收工作;市法宣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于泓源局长带队,先后检查房山、延庆、XX区普法工作;60余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参与检查。各区县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迎检工作,14个区县拍摄了电视专题汇报片, 15个区县举办了“五五”普法成果展,17个区县汇编了“五五”普法成果书籍,怀柔、延庆、丰台等区县精细安排迎检的每个环节,让检查组感受到司法行政干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三是效果明显。各区县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过程作为总结经验,展示成果的过程;作为促进工作,提升水平的过程;作为宣传法律,提高普法社会影响力的过程。通过“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各级领导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基础更加坚实,司法所建设得到加强;法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更加广泛,法治氛围更加浓厚。

二、工作体会

上半年,全市法宣工作者统一思想,振奋精神,脚踏实地,求真务实,有力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法宣处全体同志也表现出了有干劲、有韧劲、有活力、肯奉献的精神风貌。上半年,召开处务会60余次,深入基层指导工作40余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总结上半年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要开阔思路,大胆实践。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宽广的工作领域,只有不断解放思想,开阔思路,大胆实践,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探索出符合时代特点,满足群众需求的方法和途径。

二要抢抓机遇,主动作为。今年上半年,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围绕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地区改造,在于泓源局长的具体指导下,及时组织了律师法律服务团,开展了“崇尚法律共筑和谐”法律宣传咨询周活动,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宣传了法律知识,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彰显了法制宣传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法制宣传教育只有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作为,才更有地位,更具生命力。

三要不怕困难,攻坚克难。当前,一方面,经济结构调整日益深化,城市建设发展步伐加快,在经济转型期积累下来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意识形态领域呈现多元化,法制宣传教育面临新的形势与任务;另一方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身在组织领导、物质保障、工作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不到位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在发展中明确方向、探寻方法、推进工作。

四要夯实基础,持续发展。要加强法制宣传体制机制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政府主导、人大监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将长远规划与阶段性任务相结合;要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评估体系,科学评价普法工作效果;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司法所建设,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司法所工作范畴,增强普法的辐射面。

五要加强研究,提升水平。二十五年的普法实践,为法制宣传教育持续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明年将启动“六五”普法规划,要加强研究,总结出带有根本性、规律性的内容,找出影响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的问题,解决重点问题、难点问题,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定位、推进方式,使首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高水平上运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对全市法制建设的状况、水平、特点掌握不到位,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三个掌握”:一是掌握全市民主法制建设(包括立法、执法、司法)的整体情况,发展阶段、基本特点、发展方向;二是掌握XX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点、特色,以及在全国所处的水平;三要通过开展市民法律素质评估,掌握首都市民的法律素质状况,为制定“六五”规划奠定基础。

(二)法宣办公室综合协调、总揽全局、整合资源、整体推进法宣工作不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四个加强”:一是加强与法宣领导小组领导的沟通,及时汇报工作,争取领导支持;二是加强与市属部委办局的协调,强化专业法律宣传,形成宣传合力;三是加强普法志愿者对队伍建设,不断充实以法学专家、专业律师为主体的普法志愿者队伍,提升法宣工作水平;四是加强与新闻媒体法制栏目的合作,发挥媒体传播主渠道作用,增强普法的覆盖面。

(三)如何转化普法教育成果,切实将法制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切实提高城市法治化水平,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的方法措施不到位。重点研究在全市有步骤地推开“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明确任务,是促进地方法治建设,提高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司法部专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意见》。截止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区、市)下发创建活动意见,XX、XX、XX、XX、XX、XX等省所有的县(市、区)全部开展了创建工作。我市XX县作为试点,于去年底启动了法治延庆创建工作,今年XX区也将开展此项工作。要及时总结延县法治创建工作经验,适时制定全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意见,逐步推开法治县、区创建工作,使法制宣传、法制观念渗透到社会管理的行为中,执法、司法的实践中,提高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

四、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立足于巩固成果、寻找差距,提升水平,认真总结我市“五五”普法工作

1、召开“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总结会。总结区县自查及全市集中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听取检查组成员对全市“五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奠定基础。

2、认真筹备迎接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落实“六个一”工作任务:撰写一个全面反映北京“五五”普法工作成果,体现北京特色的“五五”普法自查报告;拍摄一部“五五”普法电视专题片;组织一个“五五”普法成果展;编辑一本“五五”普法理论与实践成果书籍;编辑一本“五五”普法邮册;开展一次公民法律素质调查。

3、展示成果,营造氛围,分阶段、有节奏地开展“五五”普法成果集中宣传。6月28日,我处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了新闻媒体通气会,对集中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7月至9月,将在北京电视台、北京广播电台、北京日报、北京晚报、法治晚报等新闻媒体连续报道全市“五五”普法工作成果。

(二)立足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有深度、有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精心组织“小手拉大手---XX市家庭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指导区县开展参赛家庭的选拔工作;组织好六场复赛,选拔出代表首都市民法律素质的家庭参加决赛;策划组织电视决赛,邀请冯巩等知名演员表演法制小品,相声,参与电视决赛活动,增强比赛的趣味性、互动性,增强宣传的社会影响力,使知识竞赛的过程成为宣传法律的过程,在全市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加强督导,指导各区县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围绕重点地区整治、城市拆迁改造、重大工程建设,及时排查矛盾,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教育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提升工作水平,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

(三)立足于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开展XX市“六五”普法规划的论证工作

1、研究推进我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总结XX县法治创建试点工作,调研法治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意见》,论证我市开展创建工作的可行性以及方法步骤,为“六五”规划奠定基础。

2、开展XX市“六五”普法规划的前期论证工作。坚持早筹划、早安排、早组织的工作原则,开展XX市“六五”普法规划的前期论证,组织专家学者、法律专业人士、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同志成立课题组,通过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研讨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XX市“六五”普法规划的前期论证,为规划的起草奠定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小学普法工作经验总结篇(7)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全面客观地检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劳动保障系统依法行政进程。

二、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原则。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坚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深入细致地检查,不缩小范围,不减少内容,不留死角,高质量完成总结验收工作任务。同时,总结验收工作遵循“谁制定规划,谁组织验收,下管一级”的原则。

三、主要内容此次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为: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情况;“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全员普法的落实情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四、步骤和方法㈠基本步骤我局“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今年6月开始,到年底结束。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6月份)。按照县“四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检查验收办法和标准,积极参加县检查验收工作骨干培训。第二阶段自查阶段(7月份)。对照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标准和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中明确的目标任务,认真进行全面地自检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第三阶段在自查的基础上,主动接受省、州县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的检查。(8月份)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9月分)。根据县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反馈情况,认真做好验收总结,制定完善好整改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整改。㈡主要方法1、召开检查验收测评会议,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参加,听取社会各界对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2、对照县委“四五”普法规划和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深入下属部门和基层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检查各乡镇“四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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