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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意识心理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4-21 06:51:32

自我意识心理论文

自我意识心理论文篇(1)

关键词 弗洛伊德 无意识理论 梦的理论 《盗梦空间》

中图分类号:B845.1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Based on Freud's psychoanalytic theory, including unconsciousness theory, three-level personality structure theory and theory of dreams, 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specific behavior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protagonists in movie Inception, explores the integrating points between the plot developments and theories.

Key words Freud; unconsciousness theory; Theory of Dreams; Inception

囊括2011年第83届奥斯卡金像奖八项大奖的电影《盗梦空间》被称为“发生在意识结构内的当代动作科幻片”,其人物性格、行为导向及整体情节发展的设置契合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文论。

1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文论

1.1 无意识理论

无意识(又译潜意识)理论是弗洛伊德学说的一个基本概念,是弗洛伊德的独创,更是其精神分析学说的核心。他认为,人的心理包含三个部分,即意识、潜意识和无意识。意识处于大脑表层,是指一个人所直接感知到的内容。它是人类有目的的、自觉的、可控的心理活动,可用语言表达,并受社会道德的约束。潜意识处于大脑中层,是指当下不在一个人的意识之中,但可通过集中注意力抑或在无干扰状态下通过回忆被“唤醒”的过往经验,处于可被激活状态。潜意识的功能主要是在意识与无意识之间从事警戒,阻止无意识本能欲望进入意识之中。而无意识即一种本能――主要是性本能――冲动,它毫无理性可言,被称作“一团混沌”;它处于大脑底层,是一个庞大的区域。这一部分,体现的是动物性的范畴,人是意识不到的,但它却可以对人的行为带来多方面的影响。

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意识与无意识是相互对立的;意识可压抑无意识本能欲望,使之只能得到象征性的满足;而无意识作为人类心理活动的最基本动力,却又可在暗中影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支配意识。弗洛伊德认为,人的意识是清醒的、趋于理性的,但又是脆弱的;无意识是繁杂的、趋于神秘却又有不可知的盲目性,但却是广阔有力、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决定人的行为和愿望的内在动力。由此可见,在弗洛伊德的这一理论体系中,无意识的占主导地位的,是起支配作用的。

1.2 三重人格结构学说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文论将人格划分为三部分结构:“伊德”(id,又译“本我”,下文均以“本我”作称)、“自我”(ego)和“超我”(superego)。“本我”是完全无意识的,大体上即由性本能组成,按“快乐原则”(人的精神中使欲望得到满足,消解紧张状态,得到放松与快乐)活动;“自我”代表理性,它受外界影响,可控地满足人自身的本能要求,按“现实原则”(人格结构中个人所了解、遵从的现实原则,呈现符合现实社会与环境规范、受社会公认的理,尊重社会客观规律,维持、保护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其表现是行为的可控、有理性、有意义的)活动;“超我”代表对社会道德原则的认可和遵守,可对本能冲动起压抑作用,按“至善原则”(超越前两原则,行为完全遵循道德)活动。在人的内心,“本我”和“超我”经常处于不可调和的矛盾中,而“自我”则总是试图调和这对相互冲突的力量。

1.3 梦的理论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其梦的理论。他在《释梦》一书中对其观点作了系统而全面的阐述:人的许多愿望,尤其是本能欲望,由于与社会道德准则不符而被压抑到无意识之中,于是在睡眠中,当大脑的检查作用放松时,便以各种经过伪装或象征化的形象偷偷潜入意识层面,从而成梦。换言之,由于人的欲望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满足,便采取一种迂回的方式表现在睡梦中。因此,弗洛伊德认为,梦的本质“就是一种愿望的满足”。①

2 电影《盗梦空间》反映的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文论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文论中的无意识理论、三重人格结构学说和梦的理论从情节设置和人物塑造两方面均有体现。

无意识中的“本能”在电影中起了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突出表现是意念植入计划的两大人物――计划幕后头子斋藤和计划执行团队领导者柯比,两角色反映出(下转第230页)(上接第217页)的本能及起行为目标支配作用的都直指人类无意识中心理的基本动力――性本能。

斋藤以求得“永生”为目标,竭力反抗费舍尔家族对能源的垄断,希望费舍尔家族分崩离析,体现对成功追求以满足自身欲望,体现弗洛伊德对人类中自我保护、发展、传承本能的阐释。

从柯比方面而言,帮助斋藤实施意念植入计划是其团队的最后一桩差活,谈判价码是计划成功后,柯比可撤销谋杀控诉,以自由身重回美国,与他日夜思念的一双儿女团聚,这可视为柯比出于人类本能对“爱”的渴望。

另外,梦对现实无法实现、潜意识渴求的补偿,在电影中的典型即为柯比的亡妻茉尔――出场时间寥寥无几,但每次都给柯比的抉择带来影响,为剧情发展带来意外转折。作为性本能的代表者,茉尔体现其重要的地位――给柯比的思想与抉择带来的影响及负面的精神与心理困扰――柯比充斥着内疚,当初曾亲自向茉尔实施意念植入,使其对现实世界产生怀疑,间接使茉尔走向不归路;同时,柯比内心萦绕着当初向茉尔求婚的声音:和茉尔白头到老。茉尔在非真实世界里甚至诱使柯比舍弃他的孩子,尽管柯比深知这是非道德、违背人性的,但对方是自己最深爱的女人,因此,“本我”与“自我”乃至“超我”都存在着贯串始终的尖锐矛盾。

除了上述情节与角色,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文论在别处亦有反映。亚瑟一丝不苟的着装、梳理得油光锃亮的头发,拥有清晰的逻辑、相对理性的思维,反映了人类在日常生活中合乎常理的理性,即“自我”;亚瑟负责在最终计划中提醒柯比随时发生的漏洞和危险,并发出脱离梦境的信号。而他再理智也难免疏忽,忽略了小费舍尔曾受过防盗梦训练的背景,使得团队在第一层梦境就陷入小费舍尔的思维保护者的攻击里。梦是潜意识的表现形式,而潜意识则隶属“本我”,因此梦境受现实阻碍体现了弗洛伊德主张的“自我”与“本我”相互冲突的现象,一旦“自我”失去对“本我”的控制,“自我”就会产生极端焦虑并产生自我防御,这就一定意义上解释了意念植入团队在梦境中执行计划时遇到的阻滞。

阿里瑞德妮善良、正直和不轻易放弃的表现则代表了人类始终不弃的伦理道德,无疑象征了人格中宝贵的超越“本我”、“自我”的部分,即“超我”。她在团队中负责建构梦境的物理环境,不管是出于对柯比的关心抑或考虑成员安全,她不断挖掘并提醒柯比去勇敢直面茉尔潜伏的“心魔”,这反映了“超我”对“本我”盲目冲动的约束作用。阿里瑞德妮正是在数个关键时刻帮助柯比认清现实,回归理智,是对抗“心魔”茉尔的重要角色。

总体而言,电影《盗梦空间》中的人物性格、行为导向及整体情节发展的设置反映了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文论,从中可略窥一二,是联系理论分析的典范。

注释

① 弗洛伊德.释梦.伦敦,1913:136.

参考文献

自我意识心理论文篇(2)

学科的科学化要求学科话语独立,显而易见,没有独立的话语系统就不可能有话语的权力。因此,必须对学科定位,划准边界。

文学是意识形态,文学理论作为文本同样也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的概念是宽泛的,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之间是有区别的,意识形态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政治的主流意识形态。概念的含混不清,必然会产生相当程度的失语现象。把形形的意识形态都理解为主流意识形态,就断送了不同意识形态应有的话语权力,所谓的话语只能是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诠释与注解,话语的独立性完全湮没了。不可否认,主流意识形态对其他意识形态会产生重要的影响,但那是具有特殊性和阶段性的。就《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而言,以一个政治家的眼光,面对民族危亡的时刻,要求文艺从属于主流意识形态是合情合理的,国难当头,不知亡国恨的吟唱风花雪月,无疑是极不和谐的音调。此时,文学的宣传功能被转借和扩张,其合理性是不言而喻的。就此而论,《讲话》的历史地位也是无法否定的,即使在西方也同样存在着这种现象。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现代主义在西方崛起且声势浩大,然而二次世界大战开始,现代主义的声浪仿佛在一夜之间无影无踪了,这种相似显然不是偶然的。

当然,《讲话》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理论文本,在深层的意义上政治的范式在起着作用,准确地说,《讲话》是特殊历史条件下对文艺提出的政治要求。因此,它并不是文论话语,而是政治话语,或者说是特殊条件下政治话语对文论话语的合理要求。本来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理应归还的文论话语,竟找不到了话语的权力。最后只能成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呜唱的合声。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首先不排除政治话语的强制性,其次,学科本身不成形,再者学科不成形就不可能有相对独立的话语系统,没有独立的话语系统,又何来话语的权力呢?所以,中国文学理论在实现学科化的今天就必须强调科学化,严格区分各种文本的话语性质,自觉地建立起相对独立的话语系统,使各种不同的语码回归自己的母体,以有效地防止不应有的话语掠夺。

许明在《作为科学的文艺学是否可能》一文中说:“以政治替代学术的倾向虽然早已开始纠正,但许多人并没有意识到;纠正以后眼前是一片空白。许多人在不以政治为惟一标准的原则确立以后,却不会回到学术本身。直至90年代后期,我们仍摆脱不了这种发生在深层次的失语现象。”①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首先是学人们长期养成的对主流意识形态那集体无意识的诉求,又不适当地把文学和文论摆在同主流意识形态并驾齐驱的位置上,怎能不出现这种深层次的失语现象呢?文学理论话语应远离中心找准自己的位置,学人们不应有走向边缘的失落,文学也好,文学理论也好,不可能成为中心话语,文学理论虽是意识形态,无可否认,它不是主流意识形态。惟有找回自我,才能消除失语。话语掠夺是不正常的,配角充主角,躲在主流意识形态的衣襟下,从深层次上说是失语,从表面上审视恐也否定不了其话语变态的事实。

没有独立的话语系统也是造成这种失语现象的重要原因。话语不独立,就使文论话语缺少起码的稳定性,于是就增加了转借的随机性和随意性,诚如钱中文在《文学理论的自主性问题》一文中所言:“五六十年代,前苏联的文学理论成了我们的文学理论,八十年代,美国人的文学理论中的种种概念,又成了我们文学理论中的常用语。这并不是说外国的不能用,因为它们确实具有使对象获得科学说明的能力,但我们自己在哪里?我们是否能在文学研究中形成自己的话语?”②形不成自己的话语,我们就时时面临着使我们不得不正视的文论殖民化问题,以及文论的复古问题,更避免不了其他意识形态的掠夺问题。所以,必须要建立文学基础理论话语系统,没有相对独立的话语系统,就丧失了中国文论科学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了根的浮萍,又何谈中国文论的自主性。

建立中国文学理论独立的话语系统,不仅要防止话语掠夺,还要防止话语扩张。自我膨胀也会招至话语变态,当文学理论的建构没有了边界,即会出现出卖话语的尴尬,这就要求学人们首先要对概念和范畴进行科学的学理化界定,建立一套属于自己的科学游戏规则。例如对“典型”概念的界定就是文学理论明显的话语扩张,它超越了自身的游戏规则,已不是文学理论话语而是哲学话语。即“典型”就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黑格尔的游戏规则,使我们陷入了哲学的范式而不能自拔,而且竟让我们痛苦地研究了一百年终不得要领。由于哲学范式的作祟,什么“类型说”、“阶级说”、“必然与偶然说”、“中介说”、“特殊说”等等,都是他说,不是我说。文学理论所操持的已不是自己的话语,都是他者的话语。哲学是宏观的,包罗万象的,它的抽象与空洞掩盖不了对具体问题界定的空泛。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而文学典型是什么呢?哲学什么都说了,也什么都没有说。不进行哲学的还原,我们必然要走入数学化的哲学公式,失语就成了必然,起码也会造成语境混乱。

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我们把文学最终界定在了“反映”上,反映——能动反映——审美反映。在“反映”这个语码前面无论加多少定语,还是哲学的话码,如此语境混乱,怎能使话语独立呢?难道文学就找不到自己的话语方式吗?宗白华先生在他的论著《意境》中有一句众人皆知的名言,“没有想像就没有艺术创造”。即艺术所以谓艺术,是一种想像性的创造。文学是语言艺术,同样也是一种想像性的创造。这是对文学恰如其分的定位。无庸讳言,文学是用语言塑造艺术形象,表达思想感情的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科学地说,它不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而是对社会存在的一种合目的的想像性创造。诚然,理论是抽象的,但理论间的层次是不同的,因此,要建立中国文论独立的话语系统位置非常重要,尤其在各种学科交叉多元探索的今天,方位感的错离,话语的无度扩张,必然要带来话语系统的变态。

童庆炳先生在他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中,就文学理论的形态问题进行了基本的概括。他说:“文学作为一种极为复杂的、广延性极强的事物,决定了文学研究视角和方法的多样性。视角和方法的多样性使文学理论呈现出不同的形态。文学哲学、文学社会学、文学心理学、文学符号学、文学价值学、文学信息学和文学文化学等是文学理论的基本形态。”③从广义上说,这种概括是合理的,多元的探索对于文学理论的发展也是重要的。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这种多形态研究的目的,是为了狭义的文学基础理论的建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种广义的形态应称为文学理论的研究形态,对各种研究形态的把握,稍有不慎就会导致话语扩张,我们不能使文学基础理论话语成为各种话语杂糅的大拼盘。因此,在研究过程中对于概念和范畴要进行学理性的定位。哲学的、美学的、政治的、道德的等等不属于文学理论的概念,不能进入文学理论的话语系统。

防止话语扩张,要注意命题的科学性。就文学的起源问题而论,由一尊的劳动说到上世纪80年代的巫术说、摹仿说、心灵表现说、游戏说各有道理的肯定,以及围绕着劳动所展开的各种说,使劳动说本身发生了动摇,事实亦正是如此,把文学的起源归之为劳动不无牵强,劳动说和围绕着劳动见仁见智的各种说法,都脱离不了“劳动创造了人”的先验假设。劳动——人——文学所组成的派生式因果链条,使这一命题总给人一种立论的虚假性,假使文学起源的根本原因是劳动,那么导致文学产生的直接原因是什么呢?从科学的意义上来讲,这一命题忽视了主体在文学创造活动中的支配地位。鲁迅在假设基础上的推论,普列汉诺夫对原始部落精心的现象描述,无一例外地忽视了主体的内在活动。

外在的研究的确需要,但最终应回到主体本身,否则,我们无法走近文艺本体。尤其对于具体的创作活动,现有的发生命题似乎是一个毫不相干的命题。我们必须把研究的重点放在直接原因的探索上。文学是人创造的,只有回归到人,才能搞清文学发生的直接原因。在现实的存在中,人与动物最显著的区别是:人做为一个完整的社会存在,既是现实的,也是精神的,丰富多彩的精神世界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显著标志。精神的张力场拥有无限的张力度,这种张力就与现实形成了一个悖论。简言之,现实是有限的,人类的精神需求是无限的,现实的有限性,常常使人类无限的精神需求陷入困境,于是人类那不满足的精神世界,就会对现实困境行使超越。联想、想像、幻想等都是为超越现实所采取的心理自救的途径。阿Q的精神胜利法是对现实无奈的超越,儿童从安徒生的童话里所寻求的也是对现实无知的超越,金庸的武侠小说所以受到人们的青睐,也是满足了人们超越现实的愿望。当然,人类心理世界那强烈的超越现实困境的愿望是分层次的,有知与无知的,成熟与不成熟的。这里面也包蕴着一个背反,即对现实愈无知愈不成熟,他的超越愿望愈强烈显著。正如马克思所认为的,神话只能产生在原始的不发达阶段,这是因为:“神话不过是通过人们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改造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④面对原始生产力低下的状况,神话便成了原始人类超越现实困境的形式。从逻辑上去认识“劳动创造了人”,只意味着劳动创造了创造文学艺术的主体,并没有创造文艺,换言之,文学艺术不是劳动创造的,而是人创造的。如果把文艺的起源归之为劳动,就等于取消了创造文艺的主体,不着边际的追溯扩张,只能导致科学意义上的痛苦。

学科的科学化要求学人们增强学科话语独立的自觉意识,话语独立意识的自觉与否,将直接影响文论话语的科学化进程。学科话语系统的建构,要从该学科的特殊性入手,不能简单照搬,诚如“艺术概论”对“文学概论”的诉求,“文学概论”对“美学”的诉求等,都缺少基本的话语独立意识。于是就造成了“美学”对“文学概论”的掠夺,“文学概论”对“艺术概论”的掠夺,尤其“艺术概论”几乎成了“文学概论”翻版。造成这种学科话语的变态,有主流话语的强制问题,治学心态问题,学风问题,学科年轻不成熟问题等等,更有缺少学科独立意识的问题。我们狂热地诉求各种话语,却很难忍住寂寞,在科学化的轨道上通过学理性的研究建构自己的话语体系。

建国以来,学人们对政治话语那带有集体无意识的心理诉求,常常使我们抛开自身应有的话语,围绕着政治话语,甚至操持着政治话语去研究文论问题,致使各种文学观念的论争都伴随着浓烈的火药味而游离出文学本身。这的确是缺少话语独立意识的悲哀。诚如上面所举:二次世界大战开始,现代主义突然湮没,而当大战结束,现代主义的声浪再发而不可收。这种自觉意识和我们伴随《讲话》走了半个世纪的状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然,我们不能脱离中国特有的历史条件去认识问题,但是,我们也不能回避我们在学科意识自觉上的差距。

学科话语的独立,不能只在自发的盲目状态中进行,必须要有话语独立的自觉意识去制导。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对故有命题的求证,却很少怀疑故有命题,在虚拟的正确前提驱使下,采用同化的心理机制去牵强地求证,谬误自然百出。再就文学作品内容与形式关系而言,我们用对立统一法则去套化,得出的结论仍是一个哲学公式的再书写,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形式有相对的独立性,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将内容与形式推至审美的统一,以减轻正常思维情况下的痛苦,斯大林的某些看法,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意。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在马、恩的思维框架里不是对立统一,而是“同一”,“同一”的不可分割被人为地撕裂为二元对立,致使我们在研究这个问题时痛苦不堪。我们为什么就不能绕开这个二元对立的怪圈,从“同一”的角度去认真地思考一些问题呢?就文学作品内容与形式要素的划分而言,完全没有必要进行内容与形式的归属区分,如果将诸要素统称为构成文学作品的因素,操作起来岂不更接近创作实际?要增强学科独立的自觉意识,就必须要修炼出科学的怀疑精神,世界上本没有绝对永恒的真理,更不需要人为地制造出非科学的“理念”,不断地求异和否定是科学历史的真谛,所以恩格斯指出:“科学的历史,就是把这种荒缪思想逐渐消除的历史,就是以新的然而较少荒谬的荒谬思想来代替它的历史。”⑤无庸讳言,学科自觉的独立意识,离不开开拓创新否定原有“真理”的过程。

自觉的独立意识还体现为自觉地吸纳和转化。实现真正的吸纳和转化,首先要保持良好的学术心态,克服由急功近利所带来的浮躁心理。积极拓荒且精心耕耘,我们既需要治小学的严谨,也需要治今文经学的奔放,无论严谨和奔放,只有用学理性的丝线,才能放飞出科学的风筝。

广泛吸纳古今中外合理的东西,有意识的充实和完善我国文论的话语体系,必须要作到学习深入、消化得当。20世纪的后20年,西方大量的文论引进中国,使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回顾来路,我们究竟消化掉多少呢?生吞活剥,浅尝辄止,非驴非马令人啼笑皆非者多。就“意识流”而言,无论中国文论界,批评界,电影理论界都存在着程度不同的消化不良问题。例如把意识流手法等同于意识流牵强附会,于是王蒙的作品被称为“意识流”作品。“意识流”的创作原则,不等于“意识流”具体的创造手法,借用了“意识流”的手法和技巧,并不意味着照拓了“意识流”的原则。王蒙在20世纪80年代的无奈,说明了王蒙的清醒和理性上的自觉。电影理论界亦然,笼统地把“时空交错”界定为“意识流电影”的标志,只触其表,未得其核。于是《小花》、《天云山传奇》被誉为“意识流电影”的代表作。相对于《广岛之恋》等真正的“意识流电影”,我们实在有指鹿为马的悲哀。在电影的表述话语中,“意识流”必然会产生时空交错,但时空交错并不等于“意识流”。传统的叙述话语如“倒叙”、“插叙”等同样会产生时空交错,但它不是“意识流”,即使在电影里偶尔采用了“意识流”的手法,只要没有跳出理性的规范,怎么可以称之为“意识流电影”呢?所以《小花》、《天云山传奇》根本不是“意识流电影”。

自我意识心理论文篇(3)

【关键词】意识形态、认识与实践、社会心理与个人心理、社会主义文艺

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核心命题,也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理论支点。这是因为意识形态作为社会意识中反映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和思想要求、利益、愿望的那一部分思想观念的总和,在阶级社会中,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都是先在的,就像葛兰西所指出的,“是由每个人从其进入这个意识的世界之时起,就自动陷入的许多社会集团所强加的”(P.233)。人们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也就是一个进入一定文化、接受一定意识形态的过程。阿尔都塞也认为只要一个人进入社会,就不可避免地落入到“巨大的意识形态的襁褓”之中,他的思想和行动无不受一定意识形态的支配和规范,所以他把意识形态看作是一种“文化客体”,是人们必须接受的赠品。出于对意识性质以及它与人的思想、行为之间关系的自觉认识,马克思主义才从根本上把文艺界定为一定社会意识形态,并要求无产阶级文艺自觉地担当起以无产阶级世界观来改造世界,以社会主义精神来教育和鼓舞人民大众的历史使命。因而意识形态性也就成了无产阶级文艺的思想灵魂。

正是由于这样,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这个命题自它提出之后就遭到许多“纯艺术论”的倡导者的反对,新时期以来,在我国文艺理论界也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和否定,以致有些文艺部门的领导也回避文艺的意识形态性、不敢理直气壮地坚持文艺的意识形态性问题,这实际上是在思想上放弃了对文艺的领导。这些年来,我们的文艺事业在走向繁荣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与社会主义文艺方向完全背道而驰的创作倾向,起着腐蚀人们的意志、毒害青少年的灵魂、败坏社会风气的作用,这显然是与文艺界所出现的一股淡化和消解文艺意识形态性的思潮是分不开的。

这股思潮在我国出现自然不是没有原因的,分析起来大概有这样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受了西方“意识形态终结论”思想的影响。自上世纪中叶以来,西方有些思想家就竭力否定意识形态的现实基础,否定意识形态与现实社会中个人存在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把意识形态直接等同于国家意识形态,等同于一个纯粹的政治性的概念,并认为马克思主义不是科学,而纯粹是一种意识形态,断言随着剧变,冷战的结束,意识形态也宣告终结。这观点很契合我国某些长期以来深受极“左”思潮压制和饱受“”文化专制之苦的作家和批评家的思想和心理,他们也就趁我们不再继续提文艺从属于政治这样的口号之机,以批判文艺界的极“左”思潮之名,跟着在我国掀起一股否定和消解文艺意识形态性的思潮,试图以文艺是一种“美”、一种“文化现象”来取而代之。这些观点在理论上自然是经不起分析的,因为“美”不可能完全脱离“真”和“善”而独立存在的,所以审美评价和审美选择在根本意义上来说无疑是一种价值选择和价值评价。因此审美观的差异说到底就是一种价值观的差异,它是不可能与意识形态完全没有联系的。另一方面,也与以往我们对意识形态理解上的片面性和不确切性是分不开的,这种片面性和不确切性具体表现为:一是纯科学的倾向,亦只是从意识论、认识论的观点,从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关系、反映被反映关系的角度,来说明意识形态的性质,对于意识形态的价值属性和价值内涵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和阐明。意识形态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意识,它作为反映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们的思想要求、利益、愿望的那一部分思想观念,是属于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和社会集团的信念体系和行为规范的范畴的,它的任务就是为了凝聚人的思想,把人的行为引导到同一的方向、共同参与到对社会的变革实践。所以,它不仅有认识的属性,同时还有价值的属性,不仅有理论的功能,同时还有实践的功能。这些方面,葛兰西、阿尔都塞和晚年的卢卡契都曾有不少合理论述和发挥,并得到西方学界较为广泛的认同。如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作为表象体系之所以不同于科学,是因为在意识形态中实践——社会的职能比理论的职能重要得多”。卢卡契认为意识形态的“目的是使人的社会实践变得有意识有活力”,“所有意识形态所面临的决定性问题是:Wastan(做什么)?”《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在解释意识形态时也认为它是“社会哲学或政治哲学的一种形式。其中实践的因素与理论的因素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它是一种观念体系,旨在解释世界并改造世界”。这些见解都是值得重视的。但是在我国过去,可能为了与马克思、恩格斯早年以意识形态所指代的“虚假的意识”,亦即指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合法的统治而制造出来的一种虚幻的价值观念划清界线,在阐述意识形态时都侧重于从它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方面,亦即认识论的、科学性的观点来进行发挥,而忽视从实践性的、对社会变革的功能方面来进行理解,这就把意识形态实证化了、认识论化了、纯科学化了。这理解显然是不够全面、准确的。二、是纯理论的倾向,侧重强调意识形态是自觉反映一定社会存在的思想(理论)体系,而无视它与社会心理、个人心理和日常意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不认识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自觉的思想观念,不但是从对社会心理加工、提升而来,如同普列汉诺夫所说的是以社会心理为“共同根源”的,同时还表现为只有经由社会心理,意识形态才能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这样,就把意识形态混同于意识形态理论和意识形态科学,视意识形态为远离生活、高高在上、只是少数意识形态专家在研究的纯思辨的、理论形态的东西。尽管我们在理论上都承认意识形态与社会存在之间是相互影响并积极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但由于对这种反作用的内在机制和内在环节没有足够的注意和深入的揭示,从而使得我们对意识形态的反作用的理解还只是停留在抽象的理论说明上,在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几乎显得无所作为。而我们之所以强调要真正阐明意识形态对社会存在反作用的道理必须深入分析揭示它的内在机制和内在环节,就是由于马克思所说的:“思想从来也不超出世界秩序的范围”,因为思想不可能直接打破现实关系实现对社会的变革,所以“思想根本不可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这表明意识形态总是以现实的人为物质载体的,它要在现实中发挥作用,首先必须融入生活、融入大众、融入社会心理、融入人们的人格无意识之中,唯其这样,它才有可能转化为一种实践的精神动力。在这方面,葛兰西、赖希、弗洛姆等人都曾做出许多有益的探讨,如葛兰西提出:必须革除“哲学是一种奇怪而艰难的东西,认为它是由特定领域内的专家或专业的和系统的哲学家所从事的专门理智活动”的观念,“不应把所谓‘科学的’哲学的东西,同只是观念的和意见的片断汇集的、日常的和大众的哲学分割开来”。他批评当时意大利流传的以克罗齐和金蒂雷为代表的“内在论哲学”,认为它的最大的缺陷之一就在于:“它们不能在上层建筑和底层之间、‘普遍人’和知识分子之间建立起一种意识形态上的一致性”。这些探讨对于我们克服对意识形态理解的纯科学、纯理论的倾向,全面、深入理解意识形态性质,实现意识形态在社会变革中的作用是有突出贡献和积极意义的,它应该被吸收到我们的意识形态理论中来,并作为我们探讨文艺意识形态性的重要理论依据来加以研究。

鉴于以上认识,我认为,要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有一个准确、全面的理解,就必须从克服以往对意识形态理解上的纯认识论化、纯科学化和纯理论化两方面入手。首先是纯认识论化、纯科学化的倾向。

对文艺的性质作纯认识论化和纯科学化的理解在我国由来已久。早在“五四”时期,有些作家和理论家在介绍西方现实主义(当时叫“写实主义”)的时候,就没有分清现实主义和在实证论哲学和实验医学理论基础上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自然主义之间的差别,把现实主义混同于自然主义,认为它是“经过近代科学洗礼的最值得提倡的写作态度和方法”。到了上世纪三十年代,随着苏联文艺理论的引入,当时苏联广为流传的“文学和科学、哲学一样,都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和认识,所不同的只是文学通过具体形象达到客观真实”的文艺观,更是被当作文艺的经典定义被我国文艺理论界所接受,以致直到上世纪五十年代末与六十年代初,我们在试图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编写我们的“文学概论”教科书,把文艺的性质界定为意识形态时,根据当时哲学界对意识形态的流行观点,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质也完全作了纯认识论和唯科学主义的理解。如蔡仪主编的《文学概论》一开篇对“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学和社会生活的关系如何”这一问题的回答时认为它仅仅就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基于这样一种理解,以往在我国流行的前苏联的文艺观,也就很自然地被吸收和整合到我们对文艺意识形态性的解释中来,致使纯认识论与唯科学主义的文艺观长期以来成为雄霸我国文艺理论界的一种主导观念,至今影响尤存。

要说明的是:我们不赞成把文艺的性质纯认识论话,并非认为文艺不是社会生活的反应,因为一切艺术的东西不可能是凭空产生的,从根本上说都是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生活,只不过认为文艺的反映与一般的认识,特别是科学(非意识形态)是不同的,所以,把文艺意识形态性做纯认识论的解释,不仅从普遍性层面上不足以揭示意识形态本身的内容,而且在特殊性层上更与文艺的特性相悖。根据辩证唯物主义所昭示的任何事物的性质都是多重的,相对的可以区分为普遍性和特殊性两个层面的思想,同志提出:“对于事物的每一种运动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这就是说,注意它和其他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只有注意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那么,文艺不同于其他意识形态的特殊点是什么呢?我认为就是由于作家的审美反映所赋予文艺的审美特性。审美不同于一般的认识,它是以主体的审美情感为心理中介与客体建立联系的。这种情感的反映形式决定了它与一般的认识具有以下不同的特点:就反映的对象来看,认识的对象是不以主体自身利害和好恶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是事物的实体属性,而情感作为人们面对客观事物所引起的态度和体验,总是以事物能否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物质的和精神的)为转移的,它反映的是主客体之间的某种关系,是事物的价值属性;就反映的目的来看,认识既然是为了达到对事物客观属性的把握,它所要判明的是“是什么”,目的是给人以知识,而情感反映的对象既然是事物相对于人的需要而言的,因而它离不开人的喜好,它要判明德不仅是一个真与假、而且是一个善与恶、美与丑的问题,所要把握的不仅是“是什么”,而更是“应如何”;就反映的方式来看,由于“是什么”是事物的一种客观属性,它一般通过陈述判断的形式表达出来,一般是以概念、抽象、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的方式来加以表述,而情感反映的由于是“应如何”,是人们对事物的一种评价、选择、意识和愿望,所以是以形象思维的方式表达出来。正是由于情感反映不同于一般认识反映的这些特点,使得文艺作品看似像实际生活那样不带任何主观倾向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而实际上无不蕴含着作家对现实人生的态度、评价、理想和期盼,在不同程度上无不打上作家思想倾向的烙印。尽管历史上有些作家标榜他是纯客观的,但只要他被自己笔下的人物和事件感动了,他就不仅会把自己的思想倾向融入作品,而且由于情感机制的激发,还使得作家自己长期潜伏在心灵深处,支配、驱使着自己行动的那种潜意识的追求、企盼和梦想也都浮现出来,在作品中得到集中的流露,从而使得表现在作品中的思想内容往往比作家所意识到的要深广得多。所以,出现在作家笔下的艺术形象往往也就成了作家审美观念和审美理想的载体,一种他内心期盼的“应如何”的人生图景。“应如何”是一个理想的尺度,它是需要通过人的行动去争取的,所以就其性质来说是一种实践的意识。当然,对于这种实践意识,我们不能像西方现代人本主义那样把它完全主观化和个人化,看作只是作家个人一种无意识的心理意向和精神向往;这是由于意识有社会意识和个人意识之分,而我们通常所说的意识形态,向来是指社会的意识、集群的意识而言,而非纯粹个人的意识。所以在实际的文艺作品中,这种“应如何”的人生图景虽然以作家个人理想、愿望、企盼和梦想的形式表现出来,但由于作家是社会的人,他的思想情感总是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在接受社会的教育和熏陶过程中产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这样那样地受着他所处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所制约的,因而在他的作品中也必然这样那样地以个人的形式反映着一定社会、时代、集团和群众的思想愿望,如同普列汉诺夫所说的伟大作家“最主要的个人特性,‘最高的独创性’表现在这里,就是他在自己的领域里比别人更早或更好、更充分地表现了他那个时代社会的或者精神的需要和憧憬”。愈是伟大的作家,他与社会、时代、群众的这种联系也就愈紧密、愈深刻。所以,就文艺的性质来说,毫无疑问是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的。

正是由于这样,这就决定了一切进步的文艺作品也必然像其他进步的意识形态一样,在社会生活中都起着凝聚和团结群众,激励和支配人们的行动,把人们的行为引导到同一方向,共同参与和投入到社会变革中去的作用。列宁在会见埃森时提出“真正的文学”应该“教导人、引导人、鼓舞人”。《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我们的文艺“要使群众警醒起来,感奋起来,推动人民群众走向团结和斗争,实行改造自己的环境”。邓小平《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辞》中号召作家“要塑造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创造者,表现他们那种有革命理想和科学态度、有高尚情操和创造能力、有宽阔眼界和求实精神的崭新面貌,要通过这些新人的形象,来激发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推动他们从事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创造活动。”都是基于对文艺意识形态性的这种实践性的内涵的理解而提出来的,都表明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所彰显的文艺不只是对现实的反映,同时也是对社会的介入。因此作品从作家手中完成,它的价值还只是潜在的,只有通过读者阅读,把作品中的思想情感转化为读者的思想情感,并在读者的行动得以落实,作品潜在的价值才转化为实在的价值。这就要求我们把文艺不能仅仅看作是一个“实体性的定义”,同时还必须看作一个“功能性的定义”不能仅仅从作家创作及其成果一维,而且还必须从读者阅读及其功效一维来进行考察。只有这样,我们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才会有全面而深入的理解。

我们指出意识形态就其性质来说不仅是认识的而且是实践的;而实践是人的实践,它总是以人

为物质载体的。在对人的理解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反对黑格尔等德国思辨哲学家把人看作是一种“无人身的理性”,认为他首先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这样,实践也就不像黑格尔所理解的是一种抽象的理念运动,而首先是一种感性的物质活动,同时也决定了实践不仅仅是由理性观念所支配的,同时还必须要有一种感性心理能量,如人的需要、动机、情感、意志等因素所驱动。所以如果我们赞同社会意识形态不仅是认识性的,同时也是实践性的话,那么也就等于表明了意识形态不是纯理论的,它与社会心理以及它的具体表现领域——日常意识、个人意识和人格无意识有着先天的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社会心理与社会意识形态虽然同属于社会意识,但却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层面。一般来说,社会意识形态是一种自觉的、理性的意识,通常以一定思想体系的形式表现出来;而社会心理是一种自发的,感性的、亦即融化在日常生活之中的未经分化、加工、定性的经验水平的意识,通常以一定社会群体的感觉、情绪、意志、愿望以及社会的风尚、习俗等形式表现出来。它们的关系是:一方面,意识形态是通过对社会心理的加工、改造提升而来,以社会心理为“共同的根源”;而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心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最为直接、紧密,是一种日常的实践意识,它作为人们“行为的调节器”,直接支配和决定着一定社会成员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所以,意识形态要反作用于社会存在,也就必须经由社会心理。若是只停留在理论宣传而不能转化为社会心理,意识形态也就很难成为在实际生活中激发和推动人们行为的精神力量,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也就无从谈起。

自我意识心理论文篇(4)

关键词:大道 我 心 自我实现 自我超越 高峰体验 无意识

古往今来,无论东方还是西方,人类对其自身心理的关注和探索都始终如一。心理学虽然是西方所建立的学科,而中国古人虽然没有建立起关于心理学的学科体系,但也有所阐发,更有其独到之处、超越之处。本文以庄子的《齐物论》中“吾丧我”为突破口,比较西方心理学一些观点,试图从一个角度揭示中国古代经典中对心理学探索的独到之处,为现代心理学提供更为广阔的研究空间,丰富其内容,同时也为现代人面对日益紧张的生活节奏提供一些精神资粮,来缓和现代人的精神压力,为之开辟一块精神家园。

首先来探讨一下《齐物论》这个题目。“齐”,《说文》曰:中禾麦吐穗上平也。《注》徐锴曰:生而齐者,莫如禾麦。《正韵》曰:无偏颇也。《注》如淳曰:齐,等也。无有贵贱,谓之齐民。由此,“齐”可以翻译成等同、相等。“物”,《说文》曰:万物也。那么,齐物就可以直译成与万物等同。现代人以文本所阐发的哲学思想为依据,如是翻译:万事万物从大道的眼光来看,没有生死、成毁、美丑的不同,但物都有其存在的价值,物亦都有其发生的意义。也有这样的解释: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如生死寿夭,是非得失,物我有无,都应当同等看待。在这两个定义里,与物相齐的对象似乎有点模棱两可,既然万物是对象,究竟与什么相齐呢?究竟是“大道”,还是“我”呢?

郭象的注是这样解释的:“夫自是而非彼,美己而恶人,物莫不皆然。然,故是非虽异而彼我均也。”[1]郭象以作为个体的“我”为出发点,“我”对外界的如何评判,这是一般的人生经验,也就是没有觉得自己邪恶,也没有人觉得自己丑,外部世界虽有差异,但彼此之间也像“我”与彼、己与恶人的关系一样,是等同的,无差别的。也有另外一种理解,“我”对待彼、己,对待人,也像“我”对待外物一样,因此“彼我均也”。如此消解物我之间的关系,有点类似于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贝克莱认为:“不尽观念是感觉的复合,而且物体也是感觉的复合。离开了感知觉经验,离开了感知的整体,物体以及它们的种种性质,也就不存在了。”[2]那么,观点是否是等同于自我呢?感知的整体是否可以离开?我们可以来进一步探讨文本中关于“我”的论述。

西方心理学探讨心理学的范围,认为“心理表现依赖于大脑条件”[3],“身体的经验,特别是大脑的经验,必须在心理学所研究的心理活动的条件中占有一席之地。因此,我的第一个结论就是,必须以脑生理学为前提,或者必须被包含在心理学之中。另一方面,心理学家在某种程度上还必须是神经生理学家”[4]。而东方的先哲们并不懂得思维的器官是大脑,而一向认为是“心”,比如陆九渊的“吾心即宇宙,宇宙即吾心”。有时候也不需要外界的刺激,比如禅宗里著名的公案“不是风动,不是幡动,仁者心动”。他们也不是什么神经生理学家,然而对人类心理层面的探索和追问似乎更加得高妙,同时,也必然带上了神秘主义的色彩。但是,假如用西方的心理学去研究,似乎也无从下手。所以,我认为,东方哲学思想中关于心理的学问虽然是在各家典籍中零星存在,也可以深入地去研究探索,更可以极大地丰富心理学的范畴。

《齐物论》一开始,“南郭子纂隐机而坐,仰天而嘘,焉似丧其耦。”[5]这短短的几句记载很值得我们去思索、玩味。隐机而坐是怎样一种状态?又因何要仰天而嘘?“焉”时身体又是怎样一种状态?又为何会焉?还有“丧其耦”,“耦”又是什么?假如要用西方心理学的概念去解释,“如果没有身体方面的变化相伴或跟随其后,心理变化就不会发生。心理学不仅要考虑心理状态的先行条件,还必须考虑到这些心理状态后面的结果”[6]。那么,南郭子纂身体方面的变化应该是隐机而坐,即靠着几案疏散地坐在那里。随后“仰天而嘘”,即缓缓吐出心中噫气,随之而来的心理变化就是“焉似丧其耦”。陈鼓应先生在《庄子今注今释》里解释:“焉”是离形去知的意思;“耦”:匹对。庄子认为人是肉体和精神的对立体,“耦”在这里是指与精神相对立的躯体,“丧其耦”便是精神超越躯体达到忘我的境界。成玄英的疏里是如此解释的:“物与我为耦。子纂凭几坐忘,凝神遐想,仰天而叹,妙悟自然,离形去智,焉堕体,身心俱潜,物我兼忘。故若丧其匹耦也。”[7]这样的人生境界,生命体悟,心理上超越性的感受,很难用科学上的语言区描述。

陈兵先生在《佛教心理学》中有这样一段阐述:“爱因斯坦、奥本海默等物理学大师,也反对套用自然科学的原则解释人的生活和心理现象。当代超个人心理学及后现代心理学,不再把心理学视为一种科学,而看作关于整个人性的研究,以整合世界各种传统宗教、哲学的智慧并将其纳入现代心理学的架构为使命,将历来主要为宗教特别是佛教所探求的超越经验、终极价值、存在、自我实现、本质、终极意义、自我超越、宇宙意识、日常生活的神圣化等,作为自己重要的研究对象,不局限于自然科学的方法,而是用多元化的方法包括佛教修行主要采用的禅定、观心、观无我等开放地研究人的一切心灵经验。”[8]虽然,陈兵先生所言的对象是佛教,但他所言的“超越经验、终极价值、存在、自我超越、宇宙意识”正是庄子在《齐物论》中所隐秘的内涵。“人本主义心理学的自我实现和超自我实现,也与佛教心理学有明显瓜葛,马斯洛常将自我实现者的‘高峰体验’与佛教的涅相比。”[9]这种自我实现和自我超越,以及高峰体验,同样适用于南郭子纂的这种境界。

颜成子游看到南郭子纂的状态,于是发问:“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10]这里牵扯到形与心的关系,心如死灰的状态是否就是一种无意识的状态呢?荣格说:“西方人谈心灵时,大体上即与意识相同;而东洋人谈心灵时,却非得把无意识包括进来不可。……东洋人所说的无意识远比弗洛伊德等理解的压抑性之无意识要深远多了”[11]。郭象注云,“夫任自然而忘是非者,其体中独任天真而已。”[12]可见,这种“无意识”的状态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同时,郭象还强调“无心而自得”,既然无心,也就谈不到要得到什么,而又“自得”,这种矛盾的背后恰恰体现到无意识的另外一面。

南郭子纂对自己这种状态的解释是:“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13]“吾丧我”是《齐物论》中的一个重要命题,也是理解庄子思想的一个关键词。

郭象注云:“吾丧我,我自忘矣。我自忘矣,天下有何物自识哉!故都忘外内,然后超然自得。”[14]成玄英的注里解释这种境界是“境智两忘,物我双绝”[15]。陈鼓应认为:“吾丧我摒弃成见。‘丧我’的‘我’指的是偏执的我,‘吾’是真我。”[16]曹础基认为:“吾,指今日得道的我。我,指没有忘己、忘功、忘名的我。”[17]而《〈齐物论〉中“吾丧我”之新论》一文中否定了前面的观点,认为“吾丧我中的我,既指‘心我’又指‘形我’”[18]。

我则认为也可另辟蹊径,从心理学的角度去继续挖掘“吾丧我”中的深刻内涵。荣格在《东洋冥想的心理学――从易经到禅》提到的“深层无意识”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吾丧我”中的“我”是否就是自我处于深层无意识的状态呢?荣格认为:“东方却不然,他们不仅认为意识没有了自我,有什么难以理解之处,意识本来就可以超越自我的限制,在它‘高级’的形式中,自我可以完全消失不见。此种无自我的状态,对我们而言,却只能是无意识的,却只能是无意识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否则即无人能目睹之。我不怀疑有超越意识以上的心态,但它们失去它们意识的程度,恰等于他们超越意识时的。我不能想象一种意识的心灵状态完全可以和主体、也就是和自我无关。自我也许就可以完全被剥夺掉――如剥夺掉对躯体的觉知――但只要一有觉知,就有能觉知的人。”[19]这种“吾丧我”的境界,即“超越自我的限制”,“心灵状态完全和主体,也就是和自我无关”,同时,自我和躯体的觉知完全被剥夺掉。然而,南郭子纂对子游的回答,是否也是这种无意识的状态呢?即用语言表达出“吾丧我”时,“我”还存在吗?这也很值得探讨下去。荣格又强调体“体认环绕周边及在其身内的自然本性”[20],以此来解释南郭子纂“我丧我”的境界,应该更加丰富一些。

南郭子纂又进一步用“人籁、地籁、天籁”来进一步阐释“吾丧我”。对天籁的体认,也就是前文所提及的对周边及在身内的自然本性的体认。荣格说:“‘实在之凝视’显然是指作为终极实在之心灵,在西方,无意识却被看成妄想的,不实的。‘心灵的凝视’意味着自求解脱,从心理学看,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能话越多的精力在无意识的历程上面,我们越能够从欲望渴求、分别对立的世界中超,也越能进入纯一的、无限无时的无意识境界中。如此,心灵才能从挣扎痛苦的束缚中,真正解放出来。”[21]“吾丧我”之后,也就从欲望渴求、分别对立的世界中超拔了出来,而进入了纯一的、无限无时的无意识境界。

《庄子的哲学心理研究》一文认为“吾丧我”是一种“坐忘”的状态,“庄子所讲的坐忘状态很神秘。……其实实际上这是一种无意识的状态,和现代心理学研究的静坐和超觉静坐是基本一致的。静坐,朱智贤认为又可称其为沉思,是改变、控制心理状态的一种方法,同各国这种方法可以产生一种特殊的意识状态。台湾心理学家张春兴认为在这种特殊意识状态下,人的身心完全放松,个人的注意力从周围纷扰的环境中收敛回来,在无所思、无所惧的心态下,使意识活动处于忘我和无我的境界中。坐忘与静坐、超觉静坐其实是顺其自然、取消自我意识,因而出现的一种‘物我两忘’‘天人契合’的无知无欲的无意识状态”[22]。我认为,虽然这确实一种无意识的状态,但还需要进一步去探索。

总之,“吾丧我”,物我两忘的同时,也是在挖掘自我的深层无意识,与之相对话,正如荣格所言的“深层潜意识是与我对话的一位智慧老人”。同时,也是一种自我的超越,自我的实现。假如能把这种深层的潜意识能具体化,让更多的人体会到,那么,这将是心理学研究的一个更大的突破,也是现代人的福祉。

参考文献:

[1](唐)成玄英.南华真经注疏.中华书局出版社,2011:23.

[2]普通心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23.

[3]心理学原理.中国商业出版社,2009:1.

[4][5](唐)成玄英.南华真经注疏.中华书局出版社,2011:3―4.

[6]心理学原理.中国商业出版社,2009:4.

[7](唐)成玄英.南华真经注疏.中华书局出版社,2011:4.

[8]陈兵.佛教心理学.南方日报出版社,2007:21.

[9]陈兵.佛教心理学.南方日报出版社,2007:65.

[10](唐)成玄英.南华真经注疏.中华书局出版社,2011:24.

[11][12]荣格.杨儒宾译.东洋冥想的心理学.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4.

[13][14][15](唐)成玄英.南华真经注疏.中华书局出版社,2011:24.

[16]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中华书局,2004.

[17]曹础基.庄子浅注.中华书局,2006.

[18]施仲贞:《齐物论》中“吾丧我”之新论[J].海南大学学报,2007(1):24.

[19]荣格.杨儒宾译.东洋冥想的心理学――从易经道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05―106.

[20]荣格.杨儒宾译.东洋冥想的心理学――从易经道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41.

[21]荣格.杨儒宾译.东洋冥想的心理学――从易经道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19―121.

[22]朱童萍.庄子的哲学心理研究[D].安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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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意识心理论文篇(5)

【关键词】意识形态、认识与实践、社会心理与个人心理、社会主义文艺

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核心命题,也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理论支点。这是因为意识形态作为社会意识中反映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和思想要求、利益、愿望的那一部分思想观念的总和,在阶级社会中,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都是先在的,就像葛兰西所指出的,“是由每个人从其进入这个意识的世界之时起,就自动陷入的许多社会集团所强加的”(P.233)。人们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也就是一个进入一定文化、接受一定意识形态的过程。阿尔都塞也认为只要一个人进入社会,就不可避免地落入到“巨大的意识形态的襁褓”之中,他的思想和行动无不受一定意识形态的支配和规范,所以他把意识形态看作是一种“文化客体”,是人们必须接受的赠品。出于对意识性质以及它与人的思想、行为之间关系的自觉认识,马克思主义才从根本上把文艺界定为一定社会意识形态,并要求无产阶级文艺自觉地担当起以无产阶级世界观来改造世界,以社会主义精神来教育和鼓舞人民大众的历史使命。因而意识形态性也就成了无产阶级文艺的思想灵魂。

正是由于这样,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这个命题自它提出之后就遭到许多“纯艺术论”的倡导者的反对,新时期以来,在我国文艺理论界也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和否定,以致有些文艺部门的领导也回避文艺的意识形态性、不敢理直气壮地坚持文艺的意识形态性问题,这实际上是在思想上放弃了对文艺的领导。这些年来,我们的文艺事业在走向繁荣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与社会主义文艺方向完全背道而驰的创作倾向,起着腐蚀人们的意志、毒害青少年的灵魂、败坏社会风气的作用,这显然是与文艺界所出现的一股淡化和消解文艺意识形态性的思潮是分不开的。

这股思潮在我国出现自然不是没有原因的,分析起来大概有这样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受了西方“意识形态终结论”思想的影响。自上世纪中叶以来,西方有些思想家就竭力否定意识形态的现实基础,否定意识形态与现实社会中个人存在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把意识形态直接等同于国家意识形态,等同于一个纯粹的政治性的概念,并认为马克思主义不是科学,而纯粹是一种意识形态,断言随着剧变,冷战的结束,意识形态也宣告终结。这观点很契合我国某些长期以来深受极“左”思潮压制和饱受“”文化专制之苦的作家和批评家的思想和心理,他们也就趁我们不再继续提文艺从属于政治这样的口号之机,以批判文艺界的极“左”思潮之名,跟着在我国掀起一股否定和消解文艺意识形态性的思潮,试图以文艺是一种“美”、一种“文化现象”来取而代之。这些观点在理论上自然是经不起分析的,因为“美”不可能完全脱离“真”和“善”而独立存在的,所以审美评价和审美选择在根本意义上来说无疑是一种价值选择和价值评价。因此审美观的差异说到底就是一种价值观的差异,它是不可能与意识形态完全没有联系的。另一方面,也与以往我们对意识形态理解上的片面性和不确切性是分不开的,这种片面性和不确切性具体表现为:一是纯科学的倾向,亦只是从意识论、认识论的观点,从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关系、反映被反映关系的角度,来说明意识形态的性质,对于意识形态的价值属性和价值内涵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和阐明。意识形态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意识,它作为反映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们的思想要求、利益、愿望的那一部分思想观念,是属于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和社会集团的信念体系和行为规范的范畴的,它的任务就是为了凝聚人的思想,把人的行为引导到同一的方向、共同参与到对社会的变革实践。所以,它不仅有认识的属性,同时还有价值的属性,不仅有理论的功能,同时还有实践的功能。这些方面,葛兰西、阿尔都塞和晚年的卢卡契都曾有不少合理论述和发挥,并得到西方学界较为广泛的认同。如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作为表象体系之所以不同于科学,是因为在意识形态中实践——社会的职能比理论的职能重要得多”。卢卡契认为意识形态的“目的是使人的社会实践变得有意识有活力”,“所有意识形态所面临的决定性问题是:Wastan(做什么)?”《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在解释意识形态时也认为它是“社会哲学或政治哲学的一种形式。其中实践的因素与理论的因素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它是一种观念体系,旨在解释世界并改造世界”。这些见解都是值得重视的。但是在我国过去,可能为了与马克思、恩格斯早年以意识形态所指代的“虚假的意识”,亦即指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合法的统治而制造出来的一种虚幻的价值观念划清界线,在阐述意识形态时都侧重于从它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方面,亦即认识论的、科学性的观点来进行发挥,而忽视从实践性的、对社会变革的功能方面来进行理解,这就把意识形态实证化了、认识论化了、纯科学化了。这理解显然是不够全面、准确的。二、是纯理论的倾向,侧重强调意识形态是自觉反映一定社会存在的思想(理论)体系,而无视它与社会心理、个人心理和日常意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不认识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自觉的思想观念,不但是从对社会心理加工、提升而来,如同普列汉诺夫所说的是以社会心理为“共同根源”的,同时还表现为只有经由社会心理,意识形态才能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这样,就把意识形态混同于意识形态理论和意识形态科学,视意识形态为远离生活、高高在上、只是少数意识形态专家在研究的纯思辨的、理论形态的东西。尽管我们在理论上都承认意识形态与社会存在之间是相互影响并积极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但由于对这种反作用的内在机制和内在环节没有足够的注意和深入的揭示,从而使得我们对意识形态的反作用的理解还只是停留在抽象的理论说明上,在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几乎显得无所作为。而我们之所以强调要真正阐明意识形态对社会存在反作用的道理必须深入分析揭示它的内在机制和内在环节,就是由于马克思所说的:“思想从来也不超出世界秩序的范围”,因为思想不可能直接打破现实关系实现对社会的变革,所以“思想根本不可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这表明意识形态总是以现实的人为物质载体的,它要在现实中发挥作用,首先必须融入生活、融入大众、融入社会心理、融入人们的人格无意识之中,唯其这样,它才有可能转化为一种实践的精神动力。在这方面,葛兰西、赖希、弗洛姆等人都曾做出许多有益的探讨,如葛兰西提出:必须革除“哲学是一种奇怪而艰难的东西,认为它是由特定领域内的专家或专业的和系统的哲学家所从事的专门理智活动”的观念,“不应把所谓‘科学的’哲学的东西,同只是观念的和意见的片断汇集的、日常的和大众的哲学分割开来”。他批评当时意大利流传的以克罗齐和金蒂雷为代表的“内在论哲学”,认为它的最大的缺陷之一就在于:“它们不能在上层建筑和底层之间、‘普遍人’和知识分子之间建立起一种意识形态上的一致性”。这些探讨对于我们克服对意识形态理解的纯科学、纯理论的倾向,全面、深入理解意识形态性质,实现意识形态在社会变革中的作用是有突出贡献和积极意义的,它应该被吸收到我们的意识形态理论中来,并作为我们探讨文艺意识形态性的重要理论依据来加以研究。

鉴于以上认识,我认为,要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有一个准确、全面的理解,就必须从克服以往对意识形态理解上的纯认识论化、纯科学化和纯理论化两方面入手。首先是纯认识论化、纯科学化的倾向。

对文艺的性质作纯认识论化和纯科学化的理解在我国由来已久。早在“五四”时期,有些作家和理论家在介绍西方现实主义(当时叫“写实主义”)的时候,就没有分清现实主义和在实证论哲学和实验医学理论基础上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自然主义之间的差别,把现实主义混同于自然主义,认为它是“经过近代科学洗礼的最值得提倡的写作态度和方法”。到了上世纪三十年代,随着苏联文艺理论的引入,当时苏联广为流传的“文学和科学、哲学一样,都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和认识,所不同的只是文学通过具体形象达到客观真实”的文艺观,更是被当作文艺的经典定义被我国文艺理论界所接受,以致直到上世纪五十年代末与六十年代初,我们在试图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编写我们的“文学概论”教科书,把文艺的性质界定为意识形态时,根据当时哲学界对意识形态的流行观点,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质也完全作了纯认识论和唯科学主义的理解。如蔡仪主编的《文学概论》一开篇对“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学和社会生活的关系如何”这一问题的回答时认为它仅仅就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基于这样一种理解,以往在我国流行的前苏联的文艺观,也就很自然地被吸收和整合到我们对文艺意识形态性的解释中来,致使纯认识论与唯科学主义的文艺观长期以来成为雄霸我国文艺理论界的一种主导观念,至今影响尤存。

要说明的是:我们不赞成把文艺的性质纯认识论话,并非认为文艺不是社会生活的反应,因为一切艺术的东西不可能是凭空产生的,从根本上说都是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生活,只不过认为文艺的反映与一般的认识,特别是科学(非意识形态)是不同的,所以,把文艺意识形态性做纯认识论的解释,不仅从普遍性层面上不足以揭示意识形态本身的内容,而且在特殊性层上更与文艺的特性相悖。根据辩证唯物主义所昭示的任何事物的性质都是多重的,相对的可以区分为普遍性和特殊性两个层面的思想,同志提出:“对于事物的每一种运动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这就是说,注意它和其他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只有注意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那么,文艺不同于其他意识形态的特殊点是什么呢?我认为就是由于作家的审美反映所赋予文艺的审美特性。审美不同于一般的认识,它是以主体的审美情感为心理中介与客体建立联系的。这种情感的反映形式决定了它与一般的认识具有以下不同的特点:就反映的对象来看,认识的对象是不以主体自身利害和好恶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是事物的实体属性,而情感作为人们面对客观事物所引起的态度和体验,总是以事物能否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物质的和精神的)为转移的,它反映的是主客体之间的某种关系,是事物的价值属性;就反映的目的来看,认识既然是为了达到对事物客观属性的把握,它所要判明的是“是什么”,目的是给人以知识,而情感反映的对象既然是事物相对于人的需要而言的,因而它离不开人的喜好,它要判明德不仅是一个真与假、而且是一个善与恶、美与丑的问题,所要把握的不仅是“是什么”,而更是“应如何”;就反映的方式来看,由于“是什么”是事物的一种客观属性,它一般通过陈述判断的形式表达出来,一般是以概念、抽象、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的方式来加以表述,而情感反映的由于是“应如何”,是人们对事物的一种评价、选择、意识和愿望,所以是以形象思维的方式表达出来。正是由于情感反映不同于一般认识反映的这些特点,使得文艺作品看似像实际生活那样不带任何主观倾向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而实际上无不蕴含着作家对现实人生的态度、评价、理想和期盼,在不同程度上无不打上作家思想倾向的烙印。尽管历史上有些作家标榜他是纯客观的,但只要他被自己笔下的人物和事件感动了,他就不仅会把自己的思想倾向融入作品,而且由于情感机制的激发,还使得作家自己长期潜伏在心灵深处,支配、驱使着自己行动的那种潜意识的追求、企盼和梦想也都浮现出来,在作品中得到集中的流露,从而使得表现在作品中的思想内容往往比作家所意识到的要深广得多。所以,出现在作家笔下的艺术形象往往也就成了作家审美观念和审美理想的载体,一种他内心期盼的“应如何”的人生图景。“应如何”是一个理想的尺度,它是需要通过人的行动去争取的,所以就其性质来说是一种实践的意识。当然,对于这种实践意识,我们不能像西方现代人本主义那样把它完全主观化和个人化,看作只是作家个人一种无意识的心理意向和精神向往;这是由于意识有社会意识和个人意识之分,而我们通常所说的意识形态,向来是指社会的意识、集群的意识而言,而非纯粹个人的意识。所以在实际的文艺作品中,这种“应如何”的人生图景虽然以作家个人理想、愿望、企盼和梦想的形式表现出来,但由于作家是社会的人,他的思想情感总是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在接受社会的教育和熏陶过程中产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这样那样地受着他所处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所制约的,因而在他的作品中也必然这样那样地以个人的形式反映着一定社会、时代、集团和群众的思想愿望,如同普列汉诺夫所说的伟大作家“最主要的个人特性,‘最高的独创性’表现在这里,就是他在自己的领域里比别人更早或更好、更充分地表现了他那个时代社会的或者精神的需要和憧憬”。愈是伟大的作家,他与社会、时代、群众的这种联系也就愈紧密、愈深刻。所以,就文艺的性质来说,毫无疑问是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的。

正是由于这样,这就决定了一切进步的文艺作品也必然像其他进步的意识形态一样,在社会生活中都起着凝聚和团结群众,激励和支配人们的行动,把人们的行为引导到同一方向,共同参与和投入到社会变革中去的作用。列宁在会见埃森时提出“真正的文学”应该“教导人、引导人、鼓舞人”。《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我们的文艺“要使群众警醒起来,感奋起来,推动人民群众走向团结和斗争,实行改造自己的环境”。邓小平《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辞》中号召作家“要塑造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创造者,表现他们那种有革命理想和科学态度、有高尚情操和创造能力、有宽阔眼界和求实精神的崭新面貌,要通过这些新人的形象,来激发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推动他们从事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创造活动。”都是基于对文艺意识形态性的这种实践性的内涵的理解而提出来的,都表明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所彰显的文艺不只是对现实的反映,同时也是对社会的介入。因此作品从作家手中完成,它的价值还只是潜在的,只有通过读者阅读,把作品中的思想情感转化为读者的思想情感,并在读者的行动得以落实,作品潜在的价值才转化为实在的价值。这就要求我们把文艺不能仅仅看作是一个“实体性的定义”,同时还必须看作一个“功能性的定义”不能仅仅从作家创作及其成果一维,而且还必须从读者阅读及其功效一维来进行考察。只有这样,我们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才会有全面而深入的理解。

我们指出意识形态就其性质来说不仅是认识的而且是实践的;而实践是人的实践,它总是以人为物质载体的。在对人的理解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反对黑格尔等德国思辨哲学家把人看作是一种“无人身的理性”,认为他首先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这样,实践也就不像黑格尔所理解的是一种抽象的理念运动,而首先是一种感性的物质活动,同时也决定了实践不仅仅是由理性观念所支配的,同时还必须要有一种感性心理能量,如人的需要、动机、情感、意志等因素所驱动。所以如果我们赞同社会意识形态不仅是认识性的,同时也是实践性的话,那么也就等于表明了意识形态不是纯理论的,它与社会心理以及它的具体表现领域——日常意识、个人意识和人格无意识有着先天的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社会心理与社会意识形态虽然同属于社会意识,但却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层面。一般来说,社会意识形态是一种自觉的、理性的意识,通常以一定思想体系的形式表现出来;而社会心理是一种自发的,感性的、亦即融化在日常生活之中的未经分化、加工、定性的经验水平的意识,通常以一定社会群体的感觉、情绪、意志、愿望以及社会的风尚、习俗等形式表现出来。它们的关系是:一方面,意识形态是通过对社会心理的加工、改造提升而来,以社会心理为“共同的根源”;而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心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最为直接、紧密,是一种日常的实践意识,它作为人们“行为的调节器”,直接支配和决定着一定社会成员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所以,意识形态要反作用于社会存在,也就必须经由社会心理。若是只停留在理论宣传而不能转化为社会心理,意识形态也就很难成为在实际生活中激发和推动人们行为的精神力量,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也就无从谈起。

自我意识心理论文篇(6)

目前,我县正大力倡导高效课堂的课堂教学模式我校从2012年秋开始在七年级实施高效课堂。现结合我校实践,谈谈语文教师的教育理论素养和高效课堂的有关看法。

一、我校语文教师的教育理论现状。

我校多数语文教师对于教育理论知识的认识很模糊,或者很狭隘。他们眼中所谓的教育理论知识即师范院校中开设的教育学原理、心理学、学科教学论和教育史的课程内容;仅限于对大教育家、心理学家及其理论的了解,如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赞可夫的《发展教学论》、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弗洛伊德的“精神胜利法”等。对当代出现的适应新形势的新的教学论、教学法不太了解,对当代学生心理揣测不透。这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他们的专业发展。

二、提高语文教师教育理论素养是打造高效课堂的形势所需

高效课堂要求教师转变教学态度,热爱教育事业;要求转变角色,发挥教师的助学、评学、督学和同学等主导作用;要善于营造良好的愉悦的竞争的课堂氛围┄┄语文高效课堂对语文教师的要求更是多多。语文教师不仅要具备教育心理学知识,而且要具备素质教育的系统理论知识,要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掌握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观念新则百业兴,作为教师,只有在教学工作中深刻领会教育理论精髓,并用教学实践加以印证加以发展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下教育的高效课堂的需要,使自己所从事的教育事业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三、打造高效课堂应提高的语文教师理论素养

语文 教师的教育理论素养是:语文教师在经过一定的教育理论修习后,自身形成的关于教育理论的一系列认识以及在语文教育教学实践中表现出的惯常修养。具体说来,包含四个方面内容:教育理论知识水平、教育理论意识及价值观、教育理论知识内化后形成的教育教学能力以及利用教育理论进行自我专业素质提升的能力。

(一)教育理论知识水平

具备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水平是教师形成教育理论素养的基础。在新课程改革的今天,教育理论知识的内涵更加丰富,可以说,所有对教师教育教学实践及相关活动产生直接或潜在影响的与教育有关的理论知识都属于教育理论知识的范畴。教育理论知识的分类有很多种,德国教育学家布蕾津卡根据研究范畴及作用的不同,把教育理论分为教育哲学、教育科学和实践教育学三类。其中,教育哲学提供价值和规范取向,回答“应该是什么”问题;教育科学描述和解释事实,回答“是什么”问题;实践教育学给教育者提供关于其任务和完成任务的手段的信息,回答“应该怎样做”问题。而根据涵盖的具体知识类别不同,又将教育理论知识等同于“条件性知识”,即 “个体在什么时候、为什么以及在何种条件下才能更好地运用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的一种知识类型”。对于教师而言,条件性知识涉及学生身心发展的知识、教与学的知识以及学生成绩评价的知识。更加常规的关于教育理论知识的理解包含教学理论、学习理论和课程理论三大块。同时,有研究认为教育理论知识不仅应该包括教育学科的知识、学生的知识,更应该包括“教师自我的知识”。

根据上述分类结果,结合语文教师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语文教师应具备如下教育理论知识:第一、条件性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的基础知识,学科教育学的理论知识及学生管理的相关知识。教育学知识能帮助教师了解教育的基本规律,正确看待一些常规的教育现象。心理学知识能帮助教师更好的了解学生心理发展的一般规律,正确对待学生出现的一些常见心理问题。学科教育学知识对教师开展具体学科教学具有重要意义,具有针对性的教学指导对教师的教学实践有一定的帮助。学生管理也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所以语文教师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教育管理知识。教育管理归根到底是人的管理,人本主义理论、差异理论、动机与激励理论等对我们教师适时转换角色意义重大,它可以让我们了解学生走近学生做学生的伙伴。第二、实践性知识: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教师经多年教育教学实践后总结出的一套有自身特色的个人教育理论,二是专家教师的实践经验总结后上升成理论,并可在社会上推广被更多的教师习得。如果从教育理论知识的归属主体来看,条件性知识属于社会倡导的教育理论知识,而实践性知识属于个人教育理论知识。这一部分知识不一定每个教师都能具备,但应该是每个教师努力的方向,因为只有具备一定的理论意识并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才能形成这种独具特色的个人教育理论,同时,这个过程也是教师自身专业成长的一个过程。第三、关于教师自身的知识。主要指的是教师对自身实施规划,调节所需用到的理论知识,如教育理想、信念,自我身心保健与调节的知识,心理和美育方面的知识等。当今社会,生活工作压力大,教师对自我发展发面的要求也与日俱增,这部分知识便显得更为重要。

(二)教育理论意识及价值观

教育理论意识是指教师学习、应用教育理论知识的意识倾向,而价值观体现的是教师对教育理论功能及作用的看法。多数语文教师认为教育理论对实践指导意义不大,因而也没有学习理论的热情。造成如此现状的原因,有的是源于教师对教育理论知识的认识模糊不全面,有的则源于教师自身产生了错误的教育理论意识倾向。可见,教师的教育理论意识和价值观在教师教育理论素养的提升中是起到主导作用的。

那么,语文教师应具备怎样的理论意识呢?第一,教师应具有理论自觉意识,即教师在其复杂的教育教学生活中,对那些习以为常的教育教学事件要有意识的进行“是否如此”与“为何如此”的追问和反思,这样教师才会在教育教学生活中常保一颗好奇的心并激励着自身不断进行探索。第二,教师应具备理论批评意识,不应全盘接收,也不可盲目批判。盲目批判会变成目无理论,只有经验;全盘接收、不懂变通则会使理论的效用大打折扣,自然会影响教师的理论价值观。第三,教师应具有理论创生意识。教师要进行理论创生必然要对自身的实践认识进行理性思考,进而上升为理性认识。教师的这种理论创生是基于实践并又归于实践的创生,具有更高的实践意义,同时也是对自身理论素养的一次提升。

(三)教育理论知识内化后形成的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进行教育理论知识学习,不是为了学理论而学理论,归根结底,还是为了指导教育教学实践,提升教育教学能力,这也是教师的执业之本。所以,看一个教师的教育理论素养,仅看其具备多少教育理论知识,有没有正确的理论意识和价值观是远远不够的,通过理论学习后内化形成了教育教学能力才是更为重要的,这些教育教学能力可以看作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表现出的惯常修养的一部分,也是衡量教师教育理论素养高低更为显性的一个指标。

(四)利用教育理论进行自我专业素质提升

自我意识心理论文篇(7)

一、解释学与荣格分析心理学的内涵

解释学(Hermeneutics)又称诠释学或释义学,是西方最有影响力的哲学流派之一,解释学的最大特点是与实证主义哲学相对立的基本假设观点。随着解释学的研究范围不断扩大,涉及到的领域越来越多,经过狄尔泰将其引入到心理学范畴之后,便引起了强烈反响。在西方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研究领域中,解释学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西方心理学研究活动的开展提供了丰富理论基础。西方心理学发展是一个漫长的探寻过程,精神分析是其中一个重要分支,在确定学科地位的过程中,经历了多次论述和实证,而解释学的方法论对西方精神分析领域产生了极大影响,二者之间逐渐融合,形成了系统的精神分析理论基础。以实在论为代表的哲学思想中,认为“心理状态的研究活动应当结合真实的情形做出准确的论断,而不需要运用解释学领域的假设理论来进行验证”[1],所以实在论者对解释学的假设理论,通常是持有反对态度的,因为他们认为,在解释学的假设理论引导下,每个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理论,并且认为自己的理论具有存在的价值,而这却是未经论证的,也会导致唯我论大肆盛行。事实上,解释学的理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假设,而是建立在观察和解释的知识体系基础上,形成具有较强秩序性、连贯性的假设理论基础,而且解释的过程在一定的语言范围内完成,所以在解释过程中出现矛盾的几率很低,所以解释学与其他科学领域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融合性。实在论思想者认为,“如果可将心理学中可能带来麻烦的理论内容剔除,便可以消除其中存在的麻烦”[2],使研究体系更加完善,这与解释学的假设理论是相反的。荣格对于传统意义上的心理学研究模式持有反对态度,认为“分析心理学中的理论内容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3]。荣格在他的分析心理学研究理论中体现了很强的后现代思维,他的实在论是建立在人们心灵框架基础上。也就是说,当人们的心灵感悟可以实现对某些理论的解释,就具有了解释学理论的性质,以此为依托可以形成不同的情感因素。荣格的分析心理学理论中强调人格的完善,也就是自性的实现,这是一种对人性自我组织的功能实现。但是人格与心理功能的完善之间存在着一定差异性,分析心理学中的人格完善,是以自性为基础,更加倾向于建立在个人意识之上的经验推广,从而形成统一的原则。事实上,荣格对于教条和僵化的心理分析模式是持有反对态度的,而且逐渐形成了一种倾向于后现代的思维模式,这与现代心理学和解释学的理论具有很多相似之处。荣格认为,“每个人的自性都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分析心理学对这种相似性进行扩展的基础上,使其成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心理意识,在每个人心中形成一个具有多重思想的理论体系”[4]。荣格的心理学分析理论体系中包含很多与集体意识概念相似的原型理论,强调的是个人意识概念与集体意识概念不同的形成原型,他认为原型是每个人不同性格、不同心理状况的根本因素所在。集体意识是存在于每个人心中的意识形态,与其所属的文化范畴有密切关系,由很多相似的内容和形式组成一个完整的、超越个人意识的心理基础,并且会渗透到每个人的心中,在无形中发挥对人的思想的影响作用,在集体意识潜移默化的影响下,个人也会由于生活的沉淀而形成更强烈的自性。同时荣格也认为,原型与集体无意识的表现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具有集体无意识心理的人类在创造文化活动的过程中形成无意识的印记,就是其心理状态变化的表现,可以作为探寻人类精神文明的依据。荣格理论受到很多质疑,人们认为无法在每个人心目中形成相同的心理意识,这是违背自然规律的。而荣格这一看似脱离实在论的思想,却可以用解释学的理论消除人们的质疑,运用解释学理论可以在人们心中形成一种不依赖于个人意识的思想体系,而这种思想体系就有全景知觉能力,这种能力带给人们的是真实的心理解释,却并不沉迷其中。

二、荣格心理分析理论的解释学基础

整体人格的思想是荣格心理学的核心。对人格的解释,包括思维、情感、直觉等多个维度,只有以人格解释为基础的分析心理学才是完整的心理学结构[5]。荣格人格理论的形成,以荣格对集体无意识和原形意向等理论基础的解释为基础,因此形成了人格面具、阴影和自性三个理论重点,也是构成荣格分析心理学理论体系的基础。从荣格分析心理学理论角度来看,其研究要点和基础充分体现了解释学的特点,具体来说:第一,解释学的目的在于解释不同符号代表的意义,而这种意义是人类无法直接观察到,需要通过思维活动和情感表达来对其进行阐述,这恰恰与荣格分析心理学理论中重视梦境这一无意识的内容象征意义是一致的。从荣格的理论研究体系中可以看出,荣格对于人物的研究大多运用象征性的手法来完成,注重事物的表现意义。第二,荣格的分析心理学应用于临床时,强调治疗师要站在患者的立场,对患者的问题进行深入理解,才能在治愈患者的同时,帮助患者完成自我人格的发展和完善,这个过程就是患者自性化的过程。对于分析心理学中涉及到的问题,既要从症状分析,又要深入患者内心,使治疗师可以获得与患者相同的情感体验。第三,解释学理论中尊重的整体性理论,在荣格的分析心理学体系中转变为注重患者意识和无意识的结合,通过无意识层面,对意识层面进行分析,引导一个人成为他自己的过程,就是意识和无意识的整合过程,体现荣格理论的整体性内涵。事实上,分析心理学以意识和无意识的整合作为最终目标,实现人性与自性的结合,使治疗师和患者都能感受到人格的完整性,这对于疾病的治愈有重要的意义。著名精神分析学者弗洛伊德对于精神分析做出了阐述,他认为“精神分析是自然学科的一个种类”[6],所以也要遵循自然界的定律和规律,所以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中可以看到很多关于达尔文进化论点的内容。当这种精神分析思想在物质转化的过程中,逐渐由精神意义转向行为意义,便可以看到其中解释学理论的方法体现。由于受到康德、尼采等哲学思想影响较大,所以在荣格的分析心理学理论中可以看到深刻的哲学思想,使很多学者在阅读荣格的理论研究成果时,经常感觉到博大精深,但却又无从解释。然而,运用解释学理论对其加以分析,便可以使读者更全面和深入地了解荣格的分析心理学理论。

三、荣格分析心理学与解释学的相通之处

荣格对于精神分析学的研究有着高度的热情,而且善于针对其更加深入和复杂的问题开展研究,探寻更深层次的理论解释。荣格在心理学与解释学的理论体系研究方面,表现的是对事物本质相通性的深入阐述,不同的个体生命都会实现不同程度的转化和超越,所以会形成不同的转化轨道,而如何对这种转化进行阐述,便涉及到心理学与解释学的重要意义。

(一)对人性关怀

从荣格的分析心理学理论研究中可以看出,他十分重视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在荣格的研究理论中充满了人文气息。荣格认为“西方哲学中将人进行物化的思想是与人类本真思想相违背的”[7],他渴望通过自己的精神分析研究成果,唤醒人们对于人性和心灵的关怀。解释学理论的代表人物伽达默尔认为,“解释的目的在于通过解释者与文本之间的对话实现人与物的交融,是理解事物、生成意义的过程”[8],这与荣格解放人性的思想是一致的。在荣格临床心理治疗过程中,运用治疗方法就是对人的系列梦的分析,引导患者自己正视心中的力量,并且对其合理运用,实现自性化的过程,使患者的人格得到完善。在这种思想影响下,荣格的治疗方法和结果显然已经上升到另一个高度。与此同时,荣格的分析心理学理论中运用了解释学释义对古印度文化和中法文化进行了意义阐述,而且认为,对人类心灵的关怀是这些古老文化的共同点之一,这也为我国心理学研究活动的开展奠定了丰富的理论基础。

(二)以人的心理和行为作为分析对象

解释学的核心内容是对文本的理解和解读,在这个解释过程中,处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文本会获得不同的解释结果,这与利科提出的文本运作过程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认为“通过历史文本解读可以对社会行为进行深入剖析,从而完成相应的解释过程”[9],正是这种观点为解释学赋予了更深的社会性和历史性,也使得解释学与荣格的分析心理学进入到同一个应用层面。精神分析理论中强调将精神赋予事物表面,从事物表面和内在同时进行研究,才能实现本质还原,而这个还原过程与荣格的意识和无意识的结合过程相一致。荣格的分析心理学理论中对意识和无意识的还原过程做了详细的阐述,并且运用理解原则对文本进行把握,而这里的理解原则是荣格在观察事物过程中形成的经验总结,正是由于有了这些过程的培养,从而形成自我人格的完善。

(三)心理学研究理论的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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