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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业务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22 17:41:29

信贷业务论文

信贷业务论文篇(1)

二、加强农信社信贷业务发展的对策

近年来,农信社在信贷业务发展方面进行多项改革尝试,取得不错的成绩,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对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方面的改革还有很大的差距,针对信贷业务发展面临的问题来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其对策归纳起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盘活不良贷款

农信社在盘活不良贷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不良贷款比例仍居高不下,而且余下的这些不良贷款大部分都是难啃的骨头。这时根据各地实际的情况,可借鉴商业银行剥离不良贷款的做法,建立资产处置公司实行不良贷款的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对于问题贷款严重,亏损面较大的农信社,可采取集中处理模式,由省政府出资建立或由省联社直接成立一个单独经营机构,来统一处理农信社存在的不良贷款,这便于把分散的力量集中起来,显得更加专业化,也可获得更多的法律支持,更好地把实施依法收贷不良资产,法院强制执行和集中拍卖,这也有利于借助政府的财政资源来帮助农信社核销不良贷款充实资本金。

2.加强贷款营销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贷款已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农信社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利用浮动贷款利率在农信社试点的机遇,加强贷款营销,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改变观念,强化贷款营销意识

当前,在不少农信社干部职工存在一种认识,即:农信社资金十分紧缺,供不应求,在农村贷款业务方面基本没有竞争对手,因而加强贷款工作没有多大意义。这是对贷款营销的片面理解,应该改变观念,放弃贷款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的偏见,这样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业务阵地。

(2)深入调查研究,确定目标任务

农信社分布在全国各地,其目标市场,总的来说是农业或农村经济领域,根据各地具体情况不同,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提供适销对路的信贷产品。因此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相关信息和资料。

(3)根据目标任务,选择营销策略

首先考虑市场进入策略,除柜台贷款业务外,通过横向联合,纵向深入,在农村时常形成一个庞大的营销网络;其次实行差异化市场营销策略,由于农信社的营销市场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要向不同层次和不同地区的客户提供不同的贷款品种,提供个性化服务;最后采取市场竞争策略,面对同业竞争,要想抢占更多市场份额,利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推出高质量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在提高服务质量和贷款效益上狠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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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推出新的信贷产品

(1)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农户小额贷款是指以农户自然人为贷款对象,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是农信社的一种创新产品。农户小额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方法,而且农户小额贷款是针对农户放款且额度较小,本身具有分散风险的特点。

(2)农村农户联保贷款

农信社从2004年6月开始试点农户联保贷款,有效解决了长期困绕农民的贷款担保难问题。信用社根据当地村委的推荐,指派包片信贷员逐户上门走访、座谈、了解农户经营项目、发展计划、自有资金、尚缺资金数额以及个人社会信誉记录、经济状况、经营能力和和偿债能力等。通过审核,确定每个农户贷款额度。

具体做法如下:

首先是签订联保贷款协议,所有参与联保小组的成员对联保小组其他成员贷款都要负连带责任,并接受其他组员和信用社的监督检查。

其次是每户签订借款合同,确立借款金额、期限、整个贷款一次核定,分次发放。

贷款发放后,划片包干落实到人,并明确责任,通过信息反馈来达到相互交流情况的目的,信贷员要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上户查看农户生产记录。

(3)个体经济户等级授信贷款

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合理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城区个体经济户贷款,湖南某县城区信用社在深入调查论证、多放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出个体经济户贷款信用等级授信管理新业务。

贷款户的信用等级评定程序是:一是客户申报。由客户向信用社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反映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呈报审批表,向信用社提供呈报信用等级所必须的资料。二是信贷员(客户经理)调查。根据客户申报,信贷员按授信标准逐项调查,并承担该客户授信贷款额内的第一责任。三是信用社评审定级。四是联社复查评审。五是建档发证。

4.改进和加强农信社信贷管理

(1)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信贷内控机制是农信社防范道德风险、实行稳健经营的根本保证。农信社信贷管理必须确立内控先行的意识,农信社每办理一笔业务、每办理一件事情均要有内部制约,有统一、规范的业务操作规程。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全过程均要完整、真实的记录,资料档案齐全,做到有案可查。

(2)建立严格的贷款管理责任及追究制度。原则上调查人员应当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审查和审批人员应当承担审查、审批失误的责任,并对本人签署的意见负责;贷后管理人员应当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重大贷款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3)改革和完善现有的信贷审批机制。逐步建立审贷分离、专业审贷、独立决策的贷款审批委员会。对贷款审批委员通过贷款决议,联社主任可一票否决,但贷款审批委员会不同意发放的贷款,联社主任不能同意发放。联社、信用社信贷人员不得既参与贷款调查又参与贷款审批决策,要严格执行审贷分离。

(4)强化贷后管理,对信贷客户全面实施动态监测、动态预警及动态管理。

参考文献:

[1]郭庆平.银行业发展问题研究报告[R].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8.

[2]马永伟.农村金融是建设新农村[J].中国金融的命脉,2006,(7).

[3]王兰芳.农村信用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海南金融,2002,(8).

[4]余志海.农村信用社加强信贷管理的对策[J].南方金融,2003,(11).

信贷业务论文篇(2)

(一)信贷扩张力度略显差异,传统业务发展方式一时难以转变

近年来,借助和受益于快速发展且势头良好的宏观经济,工、中、建、交四家大型商业银行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贷款持续快速增长,传统的信贷业务扩张势头十分强劲。但从整体上来说信贷资产仍是四行的主体资产,传统的信贷业务仍是四行的主要业务,业务发展方式的转变并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和效果。与四家大型商业银行相比,五家中型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和信贷扩张势头则更为迅猛,信贷资产和传统的信贷业务在五行占据着绝对比重,业务发展方式的转变明显落后于工、中、建、交四家大型商业银行。详情见表1:

(二)净利息收入仍占主体地位,经营收入结构转型难以短期见效

由于信贷业务的快速扩张,传统的业务发展方式一时难以转变,导致九行高度依赖净利息收入这种单一失衡经营收入结构的转型难以在短期内见效。与四家大型商业银行相比,五家中型商业银行经营收入结构同样是主要依靠存贷利差净利息收入支撑,且有过之而无不及。详情见表2:

二、动因解析

(一)主观动机

1.既有的经营管理理念。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一种天然的“速度情结”与“规模冲动”,传统上就具有扩大信贷投放的偏好,因而从来就不缺少内在的扩张动力。这种片面追求资产规模和信贷业务高速增长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惯性思维在短期内是难以与之一刀两断、彻底决裂的。特别是实行股份制改造,成为上市公司后的商业银行股东意识和市值意识的树立,盈利压力加大,当资本充足率达标或超过之后,资本硬约束对信贷行为的影响大大降低,不仅在主观上具有信贷扩张的强烈动机和意愿,而且在客观上也具备实实在在的扩张能力。因此,为了减少过高的资本储备可能带来的浪费,提高资本收益率,也为了应对和减轻境内外股东对盈利增长和利润分红的即期要求,在存贷利差等净利息收入的盈利模式导向下,就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陷入贷款高速增长的怪圈。

2.分业经营制度的制约。囿于我国目前实行的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分业经营制度,商业银行发展非利息收入业务的空间相当狭小,实行多元化经营的领域和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一问题很难指望在短期内取得突破性进展和得到根本性解决。因此,与其劳神费力去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抑制的非利息收入业务,却很难达到相应的回报,那么主观上就会下意识认为扩张既有的信贷业务就是最便利的方式,从而就会在行动上不遗余力地付诸实施。应当承认,目前的信贷投放偏快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中的一些非理。

3.传统的绩效考评机制。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绩效考评机制侧重于衡量短期绩效,核心任务是规模的扩张或既定规模下的利润最大化,基本上只能完成对短期业绩的结果考核,摆脱不了传统的结果管理,在实践中容易导致被考核机构或个人重视短期业绩而忽视长期成长性要求。相比这种传统考评方式在考评产出、结果、财务指标、短期绩效的同时,还要考评投入、过程、非财务指标,兼顾长期战略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经济增加值(EVA:EconomicValueAdded)这一崭新的企业绩效考评体制和方式,虽已被国内银行业所认识和重视,在各自的改革和转型中也将其引入经营实践运作尝试,但经济资本和经济增加值的考核理念和考核模式引入国内银行还处于起步阶段,其相对复杂的核算办法使指标的直观性要弱于传统规模指标,加之在自上而下的贯彻过程中由于知识和理解层次上的差异,容易导致在传导和执行中来自分、支行的抵触,从而使考核被动打折扣,在实践中极易变相地回归规模考核,形成形式上新指标体系与实际上旧考评方式的“两张皮”现象。典型的例证就是银行各个层级的管理者为了在短期内证明自己的能力,尽快体现自己的业绩,只考虑当期的工作任务,过于强调当年利润的增长,过度放大贷款对当年利润的贡献,尽量以完成短期业绩为第一要务。因为扩张信贷业务,一方面可以实现利润增长,另一方面又可以稀释不良贷款,降低不良贷款比例,那么加速放贷就成了最佳选择,从而导致转变业务发展方式,实施战略转型执行力的弱化。

(二)客观原因

1.经济发展强劲。数据显示,投资、出口和消费这三驾马车在拉动我国经济连续4年实现两位数增长中,其投资的贡献率最大,且在“十一五”乃至更长时期内仍将处于这种状况。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投资与信贷几乎就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投资高速增长,信贷投放就伴随着相应快速增长,实证研究也表明,我国投资的增长和信贷增长高度相关。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目前还处于重化工业加速发展时期,还不可能逾越基础工业和制造业的发展阶段,因此投资大、投资增幅快就注定成为推动当前经济发展的必然,再加上我国直接融资不发达,固定资产投资70%以上的资金来源靠商业银行的贷款,要维持每年我国GDP不低于两位数的持续增长,就必须保持投资的强劲增长和高位运行,这无疑为信贷的快速扩张提供了前提和基础。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巨额贸易顺差的增长态势,2007年难有显著改善,双顺差的格局将会持续,流动性过剩压力可能更为严重,银行业的放贷冲动将会有增无减,从而发生与2006年同样的“失控”现象。

2.存差持续增加。1995年我国金融机构开始出现存差,并且逐步扩大,尤其是近几年来存差持续增加,流动性呈持续过剩状态(见表3)。与贷存比75%的上限指标比较,我国商业银行贷存比偏低,表明有巨额无法实现利润要求的存差资金需要找到合适的途径释放,否则如此之巨的高额流动性积聚于银行体系内,不仅没有盈利回报反而要承担相应的利息支出。从2006年看,一年期存贷利差是3.6个百分点(360个基点),剔除经营成本后的净利差水平至少在2.5以上(见图1),当年11万亿元的存差意味着银行直接放弃了约2750亿元的利差收入。面对过剩资金难以取得良好收益的尴尬局面和资金成本上升的压力,我国商业银行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聚集到轻车熟路的传统业务发展方式上,加大贷款的投放速度就成了一个现实且必然的选择。

3.融资结构单一。长期以来,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相对滞后,企业的资金需求约90%左右以银行贷款间接融资方式为主,股票和债券等直接融资在企业融资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很小(表4),这一倒逼机制客观上形成了银行信贷快速扩张的基本外因。另一方面,间接融资的过度发展导致直接融资相对萎缩,企业融资单一的“路径依赖性”,反映了在现有金融运行与融资环境下市场主体的次优选择,反之同时也维持并扩大这种融资方式,由此,银行信贷业务的扩张也就具有广阔的市场和客户基础的支持。表4数据显示,自2003年以来,股票和债券直接融资在企业融资结构中所占的比例虽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但幅度小、速度慢,还无法构成对商业银行贷款间接融资方式的直接威胁。特别是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发展的实质推动力仍然以投资增长为主,由此决定了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相对优势依然存在,其快速扩张的势头也就很难予以遏止。

4.政策资源惠顾。我国商业银行成立伊始就得到政府直接和间接的政策资源惠顾和国家信用的隐性担保,最为典型的是通过行政手段不断扩大存贷利差来增加银行利润。据笔者研究,仅就近三年的情况看,一是央行从2004年10月29日起,在连续5次对存贷款利率上调的同时,活期存款利率却始终维持在0.72%的水平不变。据统计,活期存款已超过我国储蓄总量的三分之一,而且份额还在不断扩大。这意味着银行有相当一部分贷款资金成本没有变动,从而变相扩大了利差,使得贷款收益相对于资金成本获得了更大的提升;二是在2006年4月28日,仅对一至三年、三至五年和五年以上等档次的贷款利率分别单边上调了0.27、0.36和0.45个百分点,而同时对一、三、五年各档期存款利率并未给予相应上调,迄今为止,我国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已经上调了2.07个百分点,使本来就处于较高水平的存贷利差进一步加大。与国际银行业1.0左右的净利差水平相比较,我国商业银行净利差水平一般高于其1.5倍左右,从而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快速扩张,提供了几无压力且极为舒适的活动平台。图1显示的05—06年9行净利差变动情况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注:本图示根据9行2005,2006年年报所披露的数据绘制

图19行净利差变动情况比较(2005—2006年)

三、风险评估

(一)显性风险

1.渐行渐近的利率市场化趋势,导致利差的不断收窄。利用过渡期保护政策,采取行政手段在短期内扩大息差,不仅会对未来的正常息差水平形成挤压,而且会放大我国商业银行的长期运行风险。随着金融业的全面对外开放,外资商业银行可以不受区域和服务对象限制在华开展人民币业务,这就意味着原先对外封闭、对内垄断和严格管制所形成的我国商业银行高利差已无存在的基础和环境,迫使我国必须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据悉,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完成后,整个银行业的平均利差将从目前的3.6%缩小至2.5%左右,大致接近国际市场2%的息差水平。这一不依我国商业银行意愿为转移的渐行渐近的利率市场化趋势,不仅导致靠存贷利差为主要收入来提升盈利水平的信贷业务持续快速扩张的难度越来越大,而且导致传统单一收入结构进一步增长的乏力。如果说在实行管制利率的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以既有的信贷业务扩张来获取高额存贷利差的盈利方式能够得到维持,盈利水平不会受到威胁的话,那么在渐行渐近的利率市场化的今天,利差不同程度的收窄和缩小,将会使市场利率一路走低,收益对利率波动的敏感度提高,抵御经济周期的能力减弱,相对于来自利率市场化环境,处于“客场”地位的外资银行,我国商业银行在与其渐次展开的从业务领域到时空范围的全方位竞争中,将很难把握竞争的主动和先机,将“主场”优势化为“胜势”。可见,我国商业银行以规模扩张为主要手段,以信贷业务为主要产品,以存贷利差收入为主要盈利来源的传统业务发展方式,只能适应相对稳定、封闭、利率僵化、监管宽松、持续增长和低水平竞争的经济环境,难以适应金融市场开放后经营要素已经变化的金融经营环境,正在失去生存的土壤。

2.信贷定价能力越来越弱,导致信贷业务经营成本不断高企。所谓信贷定价就是合理确定贷款的利率。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渐次推进,使得贷款市场、存款市场、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之间各种利率价格的定价权逐步放开,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偏好自主进行资产方和负债方的定价,商业银行面临资产方和负债方变革的双重挑战。最为典型和直接表现是在激烈的信贷市场竞争中,商业银行在贷款尤其是优质贷款上的利率定价处于非常被动且劣势地位。对那些支撑银行信贷业务扩张的大企业、大行业、大项目等优质客户,其作为信贷市场的买方,议价能力大大增强,价格因素成为赢得这些优质客户的主要影响因素,各家商业银行竞相追逐的结果只能是价格的接受者而非制定者,只得非理性地降低贷款条件和下浮利率,被动地向其长期提供的价格较为低廉的贷款,导致信贷业务经营成本不断高企。这从我国商业银行2004—2006年四季度各利率浮动区间贷款占比数据中(表5),就很容易得出的结论。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下浮利率贷款和上浮利率贷款分别呈逐年上升和下降趋势,2006年四季度,股份制商业银行下浮利率贷款竟然超过上浮利率贷款11.72个百分点,高达40.75%,国有商业银行下浮利率贷款也达到了31.52%,占比近三分之一。区域性商业银行由于主要服务于在信贷市场处于“卖方市场”的中小企业,同期上浮利率贷款的比重和利率上浮幅度和区间,都要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下浮利率贷款则只占近四分之一。下浮利率贷款上升快,占比多,净利差就会降低,即使信贷规模扩张得再快,经营利润也不会同步增加,盈利水平也不会相应上升,传统的业务发展方式也就难以为继,不可持续。

3.融资方式的变革和贷款替代趋势的加剧,导致信贷业务生存空间和活动领域不断受到挤压和侵蚀。各种融资方式之间存在一种竞争性的互动和替代关系,在一定的社会融资条件下,是彼此消涨的。因而在实际中,企业会依据所有相关因素进行综合权衡,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融资方式,于是,就形成了企业对于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发行债券这三种不同融资方式的偏好。尽管当前信贷市场的需求总量很大,但资本市场发展带来的融资方式变革,使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部分地替代了信贷这一间接融资方式,使企业对银行贷款依存度下降,进一步挤压了原先属于商业银行领地且有限的优质高效信贷市场,表明信贷市场已不再是我国社会融资的唯一市场,信贷已开始和正在失去社会融资渠道的独占地位。2004、2005、2006年企业通过股票、债券融资分别为6.3%、10.0%和11.3%(见表4),尽管从比例上看,规模相对来说虽然不大,但由此导致的优质客户信贷需求的减少对商业银行产生的不利影响却可能很大。因为商业银行源自优质客户的信贷收入、利润与全部信贷收入、利润的比例高于优质客户的信贷需求与全部企业信贷需求的比例,因此,虽然从信贷市场转向资本市场的优质客户的融资需求只占信贷市场总需求的百分之几,但是可能导致商业银行源自信贷的利润总额减少百分之十几或更多。如果按照商业银行"占总数20%的优质客户带来80%的利润",并且将这里的"20%"理解为"客户总需求的20%",则可知:只要优质客户需求的减少占总需求的5%,源自优质客户的利润就会减少四分之一即利润总量的20%。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央行开始大力推行与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类似的企业短期融资券融资方式,并于同年和2006年当即分别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1393亿元和2943亿元,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大大加快了企业直接融资步伐。由于短期融资券的利率低于商业银行同期限贷款利率,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深受企业青睐,对普通贷款的替代作用十分明显。与发行企业债券一样,能够被批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企业一般也是商业银行的优质贷款客户,所以,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增加将减少部分优质客户对商业银行短期贷款的需求。可以想象,随着今后股票和债券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股票、债券融资和短期融资券将共同蚕食银行贷款在融资市场上的份额,冲击和侵蚀商业银行既有的信贷市场,挤压商业银行以存贷利差净利息收入为主的收入结构,直接影响和威胁其盈利水平的提高和盈利能力的增强。

(二)隐性风险

1.资产质量的基础还比较脆弱,不良隐患仍然较多。由于我国企业的融资方式以间接融资为主,从而使得经济快速增长中产生的风险有相当一部分积累在了银行。一旦经济增长速度下降,银行在先前贷款快速增长时积累的风险就将逐步凸显出来,部分快速增长时期发放的贷款就很可能转化为不良,从而使新增不良贷款比率出现反弹。例如,建行在信贷业务快速扩张路线的推动下,2006年贷款净额增幅高达16.7%,尽管其不良贷款率依靠贷款规模的大幅扩张下降了0.55个百分点,但不良贷款余额在2005年反弹71亿元后,2006年仅下降了微乎其微的0.7亿元。由此可见,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依靠信贷业务快速大幅扩张达到暂时的下降,这只是一些表层信息,其资产质量基础还比较脆弱的一些深层次和潜在问题还没有得到充分暴露和有效改善,某些不良基因还会因一定的内外部因素在一定的时间或空间内顽强地表现出来或寻找新的承载基础,不良贷款反弹的预期率和可能性还很大,还不怎么坚实的资产质量基础仍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一大“软肋”。

2.信贷投放过度集中,期限结构失当。首先,一个时期以来,不管是大型商业银行,还是中型商业银行,其信贷资源的配置基本集中于大中城市,信贷资金的投量和投向基本锁定在大企业、大项目、垄断行业,尤其是房地产业和城市建设等项目。由于各家银行贷款非理性竞相投放的对象趋同,导致大量贷款向某些企业、行业和产业的过度集中,从而形成银行之间客户结构趋同,信贷运行中潜在的集中风险和系统风险大大增加。其次,由于逐利性的驱动和信贷的过度集中,“存短贷长”的现象不断叠加,大量的短期资金被长期运用。以中国工商银行2005年末的数据为例,短期储蓄存款是长期储蓄存款的3倍,而长期贷款则是短期贷款的2.17倍。另从整个银行业纵向经营态势看,近三年各家银行中长期贷款增幅几乎是短期贷款增幅的2-3倍;从横向相比,在中长期贷款三年增幅保持高增长的同时,多家银行表现出进一步的加速态势。信贷投放过度集中,中长期贷款占比过高使信贷资金期限结构失当,错配趋势扩大,一旦国家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商业银行就无法及时实行信贷退出,进行相应的信贷结构调整,风险隐患就会强烈释放。

3.经济金融运行态势日趋复杂,政策调整变数加大。国家统计局和央行历年定期公布的年度宏观经济运行数据和金融统计数据显示,自2004年以来,我国经济金融运行态势日趋复杂,即出现了工业产值增长和企业利润增长、内需和外需、M1增速与M2增速、货币市场利率和信贷市场利率相背离的突出现象,预计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持续的宏观调控和经济周期性因素影响,将会使已暴露的我国企业产能过剩现象更加突出,行业的景气水平变动很可能锐变为产业中的行业性风险,从而波及和引致银行信贷风险的产生和增加,信贷资产质量发生劣变,商业银行又将面临不良贷款可能大规模产生的困境。业务结构反映风险结构,如国务院2004年初叫停的江苏“铁本”钢铁建设项目,2006年叫停的内蒙古10个电站建设项目,造成多家银行的大量不良贷款。另外就是面对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以及绵绵不绝的放贷冲动,央行从2003年9月21日起,年年出手“硬招”收缩银根,将存款准备金率由6%调高至目前的12.5%(07年9月25日),几近1988年13%的历史最高位,以回收商业银行过剩的流动性,影响和拖曳商业银行信贷扩张能力。我们有理由相信,今后政策调整变数将会进一步加大,银行信贷业务扩张的潜在风险将大大增加。

四、对策点评

综上,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快速扩张,是目前我国金融制度和政策安排的结果,因为这种信贷扩张冲动不仅决定各家银行的利润水平,也决定各家银行的市场优势。而要改变这种状态,就必须从根本上入手,一是改变目前银行间接融资几乎完全垄断的单一融资结构;二是弱化央行对国内银行业事实上的各项政策帮助和有关扶持;三是扩大居民的投资渠道以分流过量的银行储蓄资金,否则,无法改变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快速扩张的现行状况。作为扮演信贷扩张这一“主角”的商业银行,则应树立科学金融发展观,摈弃脱离客观实际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的认识和想法,坚持业务发展方式转变和战略转型的基本策略不动摇,与片面追求资产规模快速扩张和信贷业务高速增长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惯性思维实行彻底决裂;真正实行以经济增加值(EVA)为核心的新的绩效考评体制,加大对投入、过程、非财务指标、实现良好业绩的长期战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考核权重,而不是仅仅在形式上引入了事;努力扩大资金占用比例低的非利息收入比重,弱化对信贷业务扩张的利息收入的高度依赖,改变经营收入结构失衡的现象,实现由利息收入主导向利息收入与非利息收入均衡发展的经营收入结构转型,降低传统的信贷业务扩张对经济周期变化,特别是部分行业景气程度的敏感性所带来的市场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夯实资产质量的基础;鉴于贷款利率下浮已成普遍趋势,着手甄别纷繁复杂的客户类型,适时调整和有效增加对中小企业信贷营销和短期贷款投入,控制中长期贷款的盲目增长,以应对今后将可能持续出现的“利差收窄、风险加大”的困难局面,从而顺利步出“困境中的选择和选择中的困境”的困扰,在变数日益加大的经济环境中赢得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参考文献:

[1]何勇.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业务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96(10):25-30.

[2]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报告[N].金融时报,2005-02-01(7,8).

[3]何勇.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收入结构转型研究[J].当代经济科学,2006(2):70-77.

[4]卓尚进.商业银行贷款增长应保持适度均衡[N].金融时报,2007-05-17(5).

[5]何勇.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盈利水平和能力研究[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07(1):29-38.

信贷业务论文篇(3)

关键词: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个人信用制度

消费信贷,又称信用消费,是指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商业企业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主要用来购买劳务、房屋和各种耐用消费品的信贷。消费者能够通过消费信贷的方式预支远期的消费能力,提升即期消费水平。1985年,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发放了深圳市首笔同时也是全国首笔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但之后十余年间发展一直缓慢,且业务品种只停留在单纯的住房消费信贷上。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3月颁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至此,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才开始蓬勃发展。同时,消费信贷业务品种也由之前的单一品种发展到如今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教育助学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等多种形式。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健全

个人信用制度,是指在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利用、提供与维护管理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和准则。它包括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等。也有人认为,它还包括个人违约风险预警机制及风险管理和风险转嫁制度。

征信数据的使用机构覆盖面窄,只有为数不多的一些大型商业银行才能分享这些数据,外资银行、保险公司、村镇银行等许多金融机构目前仍无法参与数据库的共享,亦没有财力和权力建立与之相应的大型中央数据库。

个人信用内容不全面,数据更新不及时。目前征信系统中只涉及到极少数的信用内容,大多为银行资信记录以及一些最基本的个人资料,使得数据不能够全面有效地反映个人资信状况,加之数据更新比较缓慢,银行在授信时无法完全信任这些数据。

相应的法律法规滞后。无论是对于征信机构的准入机制或是规范,还是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和个人违约的惩戒,法律法规的制定远远滞后于现实需求。

此外,居民信用意识不强、个人资信评估技术不高、征信机构发展缓慢等,均是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目前所面临的问题。

(二)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且城乡差距大

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各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均衡:截至2006年4月末,消费信贷余额前六名的省市分别为广东、上海、浙江、北京、江苏、山东,其消费信贷余额占全国的比重高达66%,而西部十二省(区)市的消费信贷余额之和为3126.11亿元,仅占全国的13.8%。一方面是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另一方面,银行开展此项业务时设置的门槛偏高,且倾向于那些收入较高的客户群,而忽视了欠发达地区消费潜力的开发以及消费对于当地经济的带动作用。

在农村地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更为缓慢,原因如下:首先,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网点少,使得农民借贷极为不便;第二,由于农村经济落后于城市,加之商品流通渠道不畅,大多数银行都把信贷业务发展的重心放在为农民的生产提供资金上,对于农民的消费需求则不甚重视,消费信贷产品非常有限;第三,农民的消费信贷观念薄弱。总之,消费信贷在激活农村消费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

(三)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机制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一直致力于加强制度建设,但是内部管理体系始终存在着缺陷。再加上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不完善,使得商业银行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时面临较大的操作风险,从而无法有效地加以防范与控制。

缺乏有效的抵押品变现市场,信用担保制度不完善。商业银行在发放消费贷款时,往往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品以降低银行受损时的损失程度,一旦消费贷款发生风险,银行通常会把贷款的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由于我国拍卖市场、房地产等二级市场尚不完善,抵押品变现费用很高,银行虽有最终处置权,却很难将其变现,贷款担保形同虚设。此外,我国担保机构缺乏,相关法律法规较少,《担保法》中多涉及公司贷款的担保行为,应用于消费信贷业务则操作性不强。

消费信贷风险转移机制欠缺,相配套的保险体系尚未形成。借款者个人的健康状况和还款能力的变化,商业银行往往很难把握。一旦借款者出现无力还贷的情况且未有任何风险转移的机制,那么所有的风险都要由银行自身承担,这对于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十分不利。

(四)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

现阶段我国消费信贷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相似的产品,拥有鲜明特色的产品较少,产品同质化现象比较突出。这是因为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消费信贷业务品种研发与推广时不重视市场营销策略,缺乏有效的市场定位,从而不能为最有价值的客户提供其最需要、性价比最高的服务,并且导致商业银行在研发消费信贷产品时缺乏创新力。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对策

(一)完善个人征信体系

以目前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为基础,尽快建立一个覆盖全国各类金融机构的个人征信系统,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实现同业间的数据共享。同时联合各相关政府部门与商业机构,信息互通,充实系统内信用内容记录,使之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个人资信状况。

借鉴他国成功经验,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用评估技术水平,建立适合我国应用的个人资信评估模型。例如可以参考国外常使用的5C评估指标,即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品(Collateral)和行业背景(Conditionofbusiness)。

加快征信的法律法规建设,规范征信机构的准入与操作,保护征信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合理地解决征信过程中的各种争端,为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大力发展农村消费信贷

农村消费信贷的发展不仅能够为商业银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还是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以及扩大内需的有效途径。为了使消费信贷业务在广大农村地区健康快速地发展,应该适当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信用协会或信用合作社等信用共同体的合作,积极探索发展联合信用贷款。同时,加强金融产品创新,以农民的切实需求为出发点,推出真正为农民所需的消费信贷产品。商业银行还应进一步简化放贷手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借贷门槛,以方便农民贷款,使农民敢于贷款。

(三)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与风险转移机制

银行内部建立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体系。银行应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三个环节入手,建立健全贷款管理责任制度、审贷分离制度和贷款检查制度,并将商业银行的利益与职员个人的利益捆绑起来,建立多层次的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

建立完善的消费信贷担保制度。首先,完善《担保法》,应在《担保法》中增加消费信贷担保的相关条款。其次,加快培育规范的消费信贷二级市场,完善交易法规,降低交易费用,使商业银行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消费贷款的情况下,能迅速变现抵押物。再次,大力发展消费信贷担保公司,尤其是政府机构性质的消费信贷担保公司,对配合社会福利制度改革而发生的消费信贷业务进行担保。

建立消费信贷商业保险制度。将消费信贷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不仅能够分散商业银行贷款风险,还能进一步推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但在制定险种费率时要注意兼顾双方利益,不能因为费率过高而影响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

(四)改进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市场营销手段

首先,商业银行在经营战略上应该重视合理的市场细分与目标定位,并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与目标定位推出各种特色化产品,实行差别服务战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其次,要树立品牌意识,打造信誉优良的消费贷款品牌,必要时可以尝试异业结合与品牌联合,选择合适的行销渠道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正确地运用4P——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和促销(Promotion)战略,能够有力地推动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此外,银行应加速产品创新,实施业务扩张战略,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们转变消费观念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处于较低水平,一是受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的影响,二是受消费观念的影响。要消除老百姓消费的后顾之忧,让老百姓放心消费,就必须依赖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包括医疗、失业、教育及养老保障等各方面。同时,要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合理消费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居民消费的适度增长,是经济规模扩展与经济向更高层次进化的根本动力。要鼓励人们适度消费,把消费与劳动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真正成为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参考文献:

1.谭燕芝,李兰.论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基于借鉴美国消费信贷的视角.消费经济,2008(6)

信贷业务论文篇(4)

信贷业务是阿里金融推出的面向阿里巴巴平台上的中小企业和淘宝平台上个人提供的小额信贷服务,目前已经推出了信用贷款、订单贷款。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底,累计投放贷款超过1600亿元,户均贷款余额不足4万元,户均授信约13万元。阿里金融有着完善的“征信系统”,依靠阿里巴巴、淘宝、支付宝等平台积累的大量数据,借助专业的用户数据分析技术,使多年累积的客户数据转化成个人和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解决了中小企业信息披露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除此之外,阿里金融还有着自己的风险控制体系,不良贷款率仅为0.84%,远远低于银行的不良贷款率。

二、阿里金融信贷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定位模糊

阿里金融本质上是小额贷款公司,我国小额信贷公司的发展还处于摸索阶段,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将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描述为“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地位,但是对小额贷款公司定位模糊。一方面,阿里金融虽然经营着金融业务,但却没拿到金融许可证,所以,阿里金融不能享受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压力过重,不能按“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从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不能纳入央行结算系统,无法获得央行征信系统中的信息。另一方面,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基本上是由地方金融办牵头进行监督管理,但是在非法集资、利率、资金流向等方面有归属与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监管,存在着多头监管和监管真空。

(二)资金规模有限

由于我国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内部或者外部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但随着放贷规模的不断放大,阿里金融也会遇到和其他小额贷款公司同样的资金不足问题。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仅限于股本、接收捐赠的资金以及不超过资本净额50%的借入资金。这一规定,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导致了后续营运资金不足。目前,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16亿元,加上可向银行借入不超过资本净额额的50%的资金,可供放贷的最多资金是24亿元,在不考虑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前提下,即使放贷资金的周转率非常高,放贷规模也是有限的。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出台,第二十四条规定“支付机构只能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第二十六条规定“支付机构需要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且在该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保障沉淀资金的安全。虽然阿里巴巴旗下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宝上拥有巨额沉淀资金,然而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却与支付宝上的巨额资金无法关联,不能借助支付宝上的沉淀资金来扩大资金规模。在解决资金来源的问题上,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采用了网络联保贷款模式,阿里小贷拥有网商的交易以及信用数据,对网商进行信用评级,然后把客户推荐给银行,降低了银行的成本,使得网商能从银行取得贷款。但是这样,阿里小贷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局面,原因在于,这种做法是建立在我国个人及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不完善、不健全的情况下的,阿里小贷充当了信用评级机构的角色,一旦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个人及中小企业信用体系,阿里小贷的网络联保贷款模式就是去了信息上的相对优势。

(三)业务范围受地域限制

阿里金融的客户主要是阿里巴巴和淘宝平台上的中小企业以及个人创业者,截止2014年2月,阿里金融服务中小企业已经超过70万家。但是阿里金融本质上是小额贷款公司,所以阿里金融的业务范围受到严格的地域限制,依据《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第四章第25条明确指出: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小额贷款业务,不能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因此,阿里金融的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客户只限于阿里巴巴平台上的江浙沪中小企业,以及淘宝上的个人创业者。但是,阿里金融利用其网络贷款的特殊性,不断打政策球,进行跨区域信用贷款业务,扩大其客户群体范围。

(四)贷后风险控制较弱

阿里金融拥有客户大量数据,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深度挖掘,分析客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判断客户资质,对客户进行放贷,再加上其独特的风险控制体系,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有效控制了坏账率。这与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的不同,没有抵押担保,也没有信用捆绑,贷款放出去以后没有相应的筹码,如果发生危险,损失将没有办法弥补。随着放贷规模的扩大,潜在的风险也在不断地增加。不管是数据还是互联网,掌握的都是客户的信息,并非客户的资产。坏账比率的上升,会侵蚀其资本,从而影响其放贷能力。如何控制贷后风险成为阿里金融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三、阿里金融信贷业务发展的对策

(一)明确阿里金融定位

政府应明确阿里金融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的作用在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提供着着金融服务,但在运营中还不具备真正金融机构的资质,不能享受应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压力过重,不能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从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大大侵蚀了其利润。政府应在税收和财政上给予优惠,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目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只可以向银行借取其资本金50%的资金,而且没有利率优惠,根据规定,非公众金融机构可以允许两倍融资,所以,政府可以考虑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比例,并鼓励银行给予小额贷款公司优惠的利率。另外,目前我国网络融资监管还处于空白状态,网络融资的监管和立法方面相对滞后,政府应加快立法,完善监管体制。

(二)加强与银行的合作

2013年,阿里金融与商业银行合作开通的“信用支付”业务,借助银行资金向个人提供信用服务,虽然目前被央行叫停,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监管的到位,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是必然的。虽然合作过程比较艰难,但是,与银行合作是阿里金融未来突破自身短板的关键。阿里金融是从与银行的合作起家的,阿里金融只有在依靠商业银行的基础上,才能在目前大环境中快速、稳定的发展。

(三)提升服务,树立社会公信度

信贷业务论文篇(5)

一、现阶段我国消费信贷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借款人风险是消费信贷业务面临的最主要问题,表现为以下两方面:

1、借款人还贷能力。消费信贷的贷前调查要涉及对贷款申请人还款能力的评价,但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缺乏征询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加之个人收入的不透明和个人征税机制的不完善,银行难以对借款人的财产、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和还款意愿等资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容易造成银行信贷资产的损失。

2、借款人信用,即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它取决于借款人的品质。在消费信贷过程中,各种恶意欺诈行为时有发生,目前判断消费者信用主要依靠申请人自己提供的有关收入证明材料,但是我国居民收入的透明度低,这种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值得怀疑。在缺少个人信用制度的情况下,在银行有存款或信用卡的客户还好,银行多少掌握一些比较可靠的信息,对于其他的消费者,银行则无从了解消费者的道德品质、历史状况:对借款人的个人收入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和预测;对消费者的还款能力也难以进行准确的评价。这必然加大了消费信贷的风险。

目录一、我国目前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现状

二、我国目前消费信贷业务存在的问题

1、借款人风险是消费信贷业务面临的最主要问题

2、商业银行管理体制陈旧、僵化,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3、消费信贷市场的各种配套政策、措施不够完善

三、商业银行消费信贷存在问题的对策

1、对借款人风险的防范

2、改革商业银行管理体制,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3、加强对消费信贷市场的各种配套政策、措施的完善

参考资料1、曹子娟,《消费信贷:在规范中健康发展》,《中国金融》,2003年第15期。

2、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课题组,《国有商业银行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战略思考》,《中国金融》,2003年第15期。

3、何爱武;孙海波,《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分析及其对策》,《中国金融》,2003年第15期。

4、江影,《试论当前发展消费信贷的难点及对策》,《福建金融》,2003年第04期。

5、王军,《消费信贷中个人信用评估指标的设立》,《农村金融研究》,2001年第10期。

6、何爱武;孙海波,《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分析及其对策》,《金融与保险》,2003年第08期。

7、邓雁蓉,《消费信贷的市场走势及竞争对策》,《农村金融研究》,2001年第12期。

8、赵茁,《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的途径》,《农村金融研究》,2003年10期。

信贷业务论文篇(6)

1、我国房地产融资格局的现状

1.总体状况

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主要是定金及预付款)三个方面。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比例较低,而银行信贷资金在房地产投资中占比较高。央行和银监会对全国除以外的30个省(市)的调查数据显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负债率75.76%,银行贷款在总负债中的比重为41.32%,银行贷款占其全部资金来源的40.8%。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房地产贷款在金融机构新增资产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2001年为39%,估计2005年将上升到42%~67%,2010年可能达到45%~62%。从房地产市场资金链的实际情况看,商业银行基本参与了土地储备、交易、房地产开发和房产销售的整个过程,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各种相关主体的主要资金提供者。粗略估计,在目前的房地产融资结构中,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商业银行的资金可能超过60%。

2.结构分析

在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房地产融资格局中,其他金融方式如上市融资、信托融资、债券融资以及基金融资等占比较小。而且,1998年以前,银行房地产信贷的主要对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1998年以后才逐渐扩展到个人住房消费信贷。整体上看,我国房地产融资的基本特点是:债务融资占主导,股权融资比例较小;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结构不尽合理。

(1)银行信贷是房地产融资的主渠道。长期以来,银行贷款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在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银行贷款风险最小,成本最低,而其他一些融资方式成本相对要高。采用不同的融资渠道会影响到房地产开发的利润,这是很多房地产企业最为关心的。

1998年以来,银行对房地产业的支持由过去单纯的企业开发贷款支持转变为对投资和销售两个环节的支持,特别是对个人的住房信贷成了房地产发展的最大动力。与1998年相比,2003年末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增长了2.2倍,个人住房信贷增长了近27倍。根据人民银行的统计资料,2002~2004年3年间,全国个人住房信贷增长迅猛,年度增加值分别为2670亿元、3528亿元、4072亿元。截至2005年底,全国个人住房信贷余额已经达到18400亿元,占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的8.9%。

而由于受宏观调控的影响,银行贷款占房地产开发资金的比重呈持续下降态势:2004年,1—3月份占24.33%:1—6月份占21.94%,1~9月份降至20.17%,1—12月份进一步下降到18.4%。但在“其他资金”中,80%左右是购房者的定金和预付款,主要来自于个人信贷。由此估算,房地产业的资金仍有超过50%来自银行,房地产业对银行贷款依赖度过高的状态还没有根本的改变。

(2)股权融资门槛相对较高。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的操作方法主要包括发行上市(1PO)、买壳上市以及非上市房地产企业与上市公司合作开发等。目前,我国房地产业中有能力进行直接融资的企业屈指可数,房地产开发资金中直接融资占比很小。目前,A股市场中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数目只有85家,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6.3%,占我国房地产企业总数的0.28%,并且上市的房地产公司规模偏小。据统计,房地产类上市公司总市值1700多亿元,流通市值600多亿元,流通市值还不到2003年全年房地产投资的10%。另有数据显示,2001—2004年,房地产公司在证券市场上共融资99.7亿元。但是,由于发行股票及上市过程长、手续复杂、成本较高、对企业资质要求更为严格等现实情况,上市融资之路对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商来说,遥不可及。

(3)债券融资比重偏低。房地产不是国家重点扶持行业,所以,在债券市场上始终未能形成足够的规模。我国房地产债券最先出现在1992年,由海南经济特区的开发商推出,分别是“万国投资券”、“伯乐投资券”、“富岛投资券”,总计1.5亿元的规模。1993~1998年上半年,受政策限制,房地产企业没有公开发行房地产债券。1998年以后政策限制逐步放松,房地产企业重新恢复了债券发行,如深圳振业集团发行的“1998深振业债券”、北京首创发行的“首创债券”等。到1999年,债券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的占比达到0.21%。近年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债券融资比例日益下降,目前不足0.01%。尽管房地产上市公司流通市值达到600亿元,但企业债券余额仅为2亿元。

(4)房地产资金信托渐趋活跃。2003年6月13日央行出台121号文件后,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始寻求新的融资途径。在这种背景下,房地产信托顿时成为房地产业的新兴融资热点。2002年底,投向房地产业的信托财产共计24.08亿元,占全部信托财产总额的2.82%,比年初增加12.61亿元,增幅109.93%。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全国房地产信托融资项目近70个,房地产信托资金的发行数额已超过60亿元。相关机构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市场分析显示,2004年全国房地产信托发行额为111.74亿元,与2003年的发行额相比,将近翻了一番。但总体上看,目前房地产信托功能较为单一,房地产资金信托计划大部分是提供“过桥贷款”,主要是为了未达到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前期信托信贷,这些信托计划基本不具有组合投资功能和期限转换功能。

(5)海外资金逐渐进入。随着中国经济强劲增长,国外房产基金看好中国沿海发达城市房地产市场。摩根士丹利下属房地产投资基金RSREF、荷兰国际房地产、瑞安集团、新加坡嘉德置地等纷至沓来、接连出手。迄今为止,已有10多家海外投资集团进入我国上海等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海外资本在中国房地产业中的比重开始上升。但是,鉴于目前国内相关法律和信用体系尚不健全,存在一系列政策、法律障碍,国外资本并没有采取房地产基金的运作方式,而是通过公司控股、项目控股等方式进入国内房地产领域。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由于对人民币升值预期,有相当一部分国际“热钱”通过各种渠道进入中国,并进入房地产市场,对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的上涨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2005年上半年,由于政府对房地产业实施了严格的调控措施,再加上对人民币升值预期的淡化,其中一部分热钱开始流出。但是,7月21日央行出台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后,又进一步强化了对人民币的升值预期。从日本和韩国的经验看,人民币升值会对房地产业的发展形成利好效应,但是,鉴于我国的资本管制还比较严格,所以,此次汇率升值对房地产业的影响不会太大。

(6)国内产业投资基金刚刚起步。2005年初,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推出的国内首只房地产基金赴新加坡上市,意味着国内房地产业投资基金开始迈步。据统计,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已有6000亿元左右的私募基金。毫无疑问,房地产业对私募基金的吸引力是很强的。然而,国内有关产业基金法律法规的缺位,致使私募基金望而却步,往往只能借助财务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等形式存在,具体运作上更是有待引导、规范。

2、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发展与面临的风险

目前,房地产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产业链长、涉及面广的重要产业,其每增加1单位产值,可带动所有产业增加1.416单位产值。其中,带动金融保险业增加0.145单位产值。这既说明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可以促进金融保险业的发展,也揭示了我国房地产业是一个与银行业高度依存的行业。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房地产业与金融保险业的关联度已经接近甚至超过日本地产泡沫形成时的水平,理应引起重视。房地产业过度依赖金融业的格局,可能会酿成房地产业发展无序、市场价格虚高、投机炒作行为盛行等问题,进一步发展就有可能导致房地产发展过热,直至出现泡沫,从而成为经济金融危机的导火索。

1.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发展现状

1998年以来,银行对房地产业的信贷支持,由过去单纯的企业开发贷款支持转变为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两个环节给予信贷支持。具体表现为:其一,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银行信贷明显上升。1998年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2028.92亿元,2003年扩大到6657.35亿元,5年增长了3.2倍,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长也明显高于同期全部金融机构贷款增长速度,房地产开发贷款在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中的占比在2.3—4.2%之间。2004年,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金融机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贷款余额出现较大下降。其二,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快速增长。近年来,个人住房贷款占个人消费贷款的比重高达75—97%。2004年与1998年相比,个人住房贷款增加了15573.84亿元,增长了36.5倍。

2.银行房地产信贷面临的风险

(1)政策性风险。2005年4月份,央行提高了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一周后,国务院下发通知,将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含经济适用房)资本金比例从20%提高到35%及以上。这是继以降低银行信贷风险为初衷的“121号文件”和《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出台以来,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的又一重大举措。此次调控不仅对房地产业本身产生直接影响,而且对银行贷款形成波及效应,政策风险由此显现。

(2)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资产与负债期限不匹配。从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方面讲,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房贷负债主要是政府、企事业单位、居民的储蓄存款和吸收的外币存款。这些存款大部分是5年期以下的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而住房抵押贷款的期限较长,一般为25—30年,这样银行的房贷资金客观上就存在一个负债来源的短期性和资产运用的长期性之间“存短贷长”的期限不匹配矛盾。这同时也表明,我国商业银行缺少使资产业务化短为长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成熟转换机制。

(3)信用风险。由于房地产贷款具有期限长、流动性差的特点,房地产业先天具备的高风险性以及它和金融的天然联系决定了房地产贷款信用风险存在的必然性。信用体系缺失,借贷者信息不真实,各银行信息不联通等都增加了银行房地产贷款的风险,一旦出现借贷人无力还贷的情况,由于变现渠道不通畅和存在法律障碍,银行的变现能力将受到很大的制约,房地产资金过度依赖银行信贷,存短贷长,流动性差,不可控因素多,这样的资产过多,势必会增大银行的信用风险,进而影响到整个银行整体的资产质量。

(4)系统性风险。房地产开发资金过多依赖于银行贷款,使房地产投资的市场风险和融资信用风险不可避免向商业银行集结。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资金链中,由于商业银行基本参与了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通过住房消费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等,商业银行实际上直接或间接承受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各个环节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一旦房地产泡沫破灭,那么由众多银行信贷资金堆积的房地产金融泡沫就会破灭,进而有可能发生系统性风险。

3、加快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创新的主要思路

在成熟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上,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融资不仅有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基本形式,而且在一级市场以外,存在着发达的证券化二级市场。在这个二级市场上,各种金融创新产生了层出不穷的房地产金融工具,包括投资基金、信托证券、指数化证券等。正是通过各种投资者在房地产金融市场上对证券化金融资产的自主购买,二级市场把本来集中于房地产信贷机构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有效地分散于整个金融市场的各种投资者。这样,就对商业银行提出了更高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快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创新。

1.大力开发新的房地产信贷品种

(1)推出“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业务。“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业务,主要是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其商品房者发放委托贷款,并由开发商补贴一定期限的利息,风险的承担者由银行变成了开发商。对商业银行来讲,通过委托贷款业务既可以规避政策风险、信贷风险,也能获得可观的手续费等中间业务收入,对开发商和购房者来讲,则是资金、住房“双赢”得利。因此,该项金融创新不失为一个很好的房地产融资创新模式。同时,开发商的行为发出了变间接融资为直接融资的市场信号,对加快金融工具的多元化步伐作出了一种尝试。

(2)承办民间委托贷款业务。央行调查显示,我国民间融资规模为9500亿元,占GDP6.96%左右,占本外币贷款的5.92%左右。从调查情况来看,民间融资的利率期限结构以及风险状况比外界想象的要好。由于受到人际关系的约束,征信成本相应减少,民间金融的还贷情况较好,从而保证了一定的贷款质量。可是,目前大量的民间资本由于受政策限制无法进入到住房贷款市场,有效发挥作用。诸如温州炒房团这样大的游资无法寻找到良好的房地产金融投资工具而进行盲目的“炒房”,加剧了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性。基于此,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将这些民间资本集中起来,向房地产开发商发放委托贷款。这样不仅可以减少自身的信贷风险,而且可以带来相应的业务收入。

(3)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业务。商业银行可以考虑通过个人住房金融业务部门,为居民提供住房贷款保险。借款人将住房贷款利息按期还给银行,而将本金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不断地增值运用,在贷款到期后,由其一次将本金还给银行。由于保险公司是按复利计息,同时又有相应的增值手段,最后这笔钱支付本金后还可有一笔盈余(盈余的多少视贷款利率、期限和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既可以充当意外保险费,也可以返还借款人,从而建立起购房者、银行、保险公司的多赢关系。

(4)实施再按揭和逆抵押,启动住房二级市场。个人住房再按揭贷款,是指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出售方当初购房时曾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在尚未结清银行借款余额、而房屋仍抵押给银行的情况下,房屋买入方按照二手房贷款方式重新办理贷款,以归还出售方的借款余额和支付出售方的房款。其受理范围包括已抵押给办理再按揭业务银行的房屋以及已抵押给他行的房屋。此方法的好处是可以让没有房子的低收入者贷款买到二手房,同时又解决了买新房的人的后顾之忧,还降低了二手房交易成本,对于住房二级市场的启动是非常有意义的。

住房逆抵押贷款是美国近年来实行的一种新的住房贷款方式。传统的住房分期抵押贷款,其放贷对象是年青、有固定收入的购房者,抵押贷款一次发放,分期偿还,贷款本金随着分期偿还而下降,负债减少,自有资产增加。逆抵押贷款则不同,其放贷对象是无固定收入而又有住房的老年人,以其自有住房作抵押,定期向其放贷,到期以出售住房的收入或其他资产还贷。其特点是分期放贷,一次偿还,贷款本金随着分期放贷而上升,负债增加,自有资产减少。由于这种方式与传统的抵押贷款相反,故被称为“逆抵押贷款”。逆抵押贷款发放形式分为有限期和无限期两类。

2.尽快实施住房信贷资产证券化

2005年3月22日,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正式启动,中国建设银行获准首家推出住房贷款证券化产品,并以债券形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流通。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公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这表明,商业银行今后可以积极创造条件,尝试实施包括住房资产证券化在内的证券化业务。

作为一项金融创新举措,银行业无疑将成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直接受益者。而住房信贷资产证券化对于降低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缓解银行压力、推动住房信贷业务的发展具有积极现实意义。通过房贷资产证券化,银行不仅可以较快地收回资金,扩大融资渠道,增加资产流动性,而且可以通过证券化的组合,出售,将贷款风险分散给其他投资机构,从而提高自身系统的安全性。

3.组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通常,在资本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一般可以通过房地产信托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来进行资金的组合和运作,以加速资金的循环再生。由于我国产业基金并未立法,而信托业务已经得到开展,因此国内外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企业目前普遍关注房地产信托基金应用与发展的可能性。

基于此,银行可以在组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方面有所作为。在现实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整合“信托+银行”组合工具来构建房地产项目融资模式融资数额由以信托为核心的金融组合工具完成,实现信托前端融资,银行后端资金支持。信托公司与银行互补互动,银行具有资金优势,信托具有制度优势和灵活的创新性。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实现一个项目的组合融资,比如信托融资一年或两年后退出,可以再进行银行二次融资,还可以吸纳其他资金进入。

4.发行房地产建设债券

作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发行房地产建设债券来筹措开发资金,而商业银行则可考虑联合券商为其发行房地产建设债券。这一方面可以拓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领地,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其在直接融资的债券市场有所作为。

信贷业务论文篇(7)

关键词:商业银行;民营经济;小微金融;续贷业务;预测

一、 研究背景

小微企业融资是世界性难题,我国自2011年以来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旨在改善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其中银监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政策精神,积极促进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金融业务可持续发展于2011年6月了《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以差别化的监管和激励政策推动商业银行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随后,银监会于2015年3月《中国银监会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单列信贷计划,优化信贷结构”等方面提出了持续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要求。此外,“十三五”规划《纲要》关于金融发展规划部分提到鼓励互联网金融推动小微金融服务发展满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融资需求。可以看到小微金融将成为未来一段r期我国金融发展重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无论在服务形式还是在业务规模上都将迎来快速发展期。

巴曙松、王松奇、许小年等专家认为,我国小微金融发展潜力较大,对于小微金融群体,当前金融体系离实际需求差距较大,将成为下步金融改革的重点。而各商业银行也已经开始着力于发展小微金融业务,小微金融业务也将成为商业银行发展的推动点。他们也指出我国小微金融服务还处于初级阶段,小微金融发展的关键是成本问题,建立社区性的服务模式,实现低成本信息收集,是商业银行小微金融业务发展的关键。针对小微金融,应该制定差异化发展策略,大力推动产品创新,积极发展多元化融资方式,促进小微金融快速发展。

受当前宏观经济趋势性下行、同业竞争不断加剧、市场开发受制于劣势选择和逆向选择等因素影响,部分商业银行小微金融业务在经历了前一阶段迅猛发展之后,显现出后劲不足的疲态,主要体现于贷款余额增长放缓、不良率增速较快、客户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等综合业务发展缓慢等方面。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能够低成本、高效率、高质量、有方向地增加银行小微贷款投放规模,有效确保贷款余额增长的稳定可控。为此,各商业银行在全力开发新市场、发展新客户的同时,如何有效掌握行内现有小微金融客户的综合业务动态,并主动为有资金需求的客户提供最优质的贷款服务,为满足银行小微金融授信要求的客户“量体裁衣”、贴心服务,准确制定出积极有效的策略,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二、 文献回顾

在研究小微金融之前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定义。刘睿(2014)指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关于小微企业规定,小微企业一般符合年度应纳税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 000万元。崔静静(2011)认为:应将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定义为小微企业。崔静静还尝试分析了该类型企业的融资行为,在对甘肃省小微企业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西部地区尤其是甘肃省的小微企业融资现象,探讨了在小微企业融资行为中出现的问题。

从银行信贷业务的视角,郑九歌(2012)建议:首先应树立“小微企业贷款≠高风险贷款”的观念;监管机构应将主营小微企业贷款的银行作为发展小微经济的战略重点,并采取降低这些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等措施,实施积极宽松的小微企业信贷政策。以科技型小微企业为例,韩刚(2012),吴玉霞(2016)认为: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面临的主要难点是风险与收益存在严重的不对称,为缓解该不对称性问题,应建立“政府+银行+担保+保险+创投”的业务发展模式。郑霞(2015)分析天津市216家小微企业相关数据发现,商业银行是现阶段小微企业首选渠道,社会金融机构次之;另外,政府财政资金对小微企业融资效果不显著,而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信用担保有效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刘金文(2011)支持引入政府这一角色,构建企业、银行、政府的三方博弈模型,并分析了动态博弈框架下参与方各自的行动和收益,以期实现政府引导下商业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目的。

其他相关研究还包括陈勇俊(2011)将大数定律引入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模式和风险定价策略;刘静海(2012)将金融心理学引入小微企业融资信贷问题,大胆假设小微企业或商业银行是一个有心理波动的人,通过心理学理论探讨银行和企业的心理,并以贵州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例,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于商业银行在小微金融续贷(或称“续授信”)业务 方面的文献较少,这主要是因为国内银行业开始发展小微金融业务的时间较短,目前仍鲜有银行接触或关注续贷业务,而致力于研究和发展小微续贷业务的银行及相关文献则更为稀少。

三、 问题的提出

1. 商业银行着力发展小微金融续贷业务的设想。在各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小微金融的关键时期,部分商业银行小微金融业务在经历前期的迅速发展后,出现了贷款余额增长放缓、不良率增速较快、客户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等综合业务发展缓慢等问题,为此,本研究为商业银行推行小微金融贷款增发提出设想:在全力开发新市场、发展新客户的同时,还应及时了解行业现有小微金融客户的综合动态,主动为有资金需求的客户提供最优质的贷款服务,尤其要为行内已经发生过贷款业务的小微客户发展“续贷”业务。甚至对银行现有小微客户进行续贷可能性的预测分析,从他们当中准确识别出贷款即将到期、贷款资产良好、具有强烈续贷意向且满足银行小微金融授信要求的客户,并为他们"量体裁衣"、贴心服务,准确制定出积极有效的客户续贷推动策略,全面巩固银行在小微金融层面的先发优势,努力实现与客户的共赢。

2. 商业银行小微金融续贷业务定义。所谓“客户续贷”是指银行已授信客户在贷款到期或提前结清后,经授信审批,再次获得银行贷款的行为。本研究以国内某商业银行小微金融信贷业务数据为例,结合该银行数据仓库支持情况,对客户的续贷行为定义如下:

(1)将当月贷款日均额不为“0”且月末贷款余额为“0”的客户定义为当月贷款结清客户;

(2)在当月贷款结清客户中,如果客户在之后的6个月内再次发生贷款业务则定义该类客户为续贷客户;

(3)反之,如果客户在之后的6个月内未发生新的贷款业务则定义该类客户为非续贷客户。

四、 商I银行发展小微金融续贷业务的优势分析

1. 发展小微续贷的营销成本优势。据相关数据表明:向新客户进行推销的费用是向现有客户推销费用的6倍以上。针对小微金融贷款产品,姑且不去计量分别向新客户和现有客户营销的具体费用,仅从向两者营销成本的高低来看,营销现有客户显然更具有成本优势。

当银行向行内现有客户营销小微金融贷款产品时,无论是向无贷款客户推介贷款产品,还是发展已授信客户的续贷业务,都可以将“名单制营销” 与“非名单制营销” 搭配使用,且通常以“名单制营销”为主。当银行向行外新客户营销时,则只能通过“非名单制营销”渠道及相关营销方法。由此可看出向行内(已授信)客户营销小微金融贷款产品比营销新客户更具有成本优势。

2. 发展小微续贷的营销成功率优势分析。有研究表明:销售给潜在客户和目标客户的成功率为6%,销售给初次购买客户的成功率为15%,而销售给重复购买客户的成功率为50%。其实仅从向现有客户营销可同时采用“名单制”与“非名单制”两种方式,而营销新客户则只能倚靠“非名单制”方式,已经说明现有客户的平均营销渠道数量高于新客户,这显然与营销成功率呈现“正相关”关系。

实际上,促使客户产品销售成功的三大要素可以总结为“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商家对客户的要求”以及“客户对已使用同类产品的忠诚度”。一家银行向新客户营销小微金融贷款产品的行为可以细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新客户已经享受其他银行的信贷服务,这家银行的小微贷款营销工作将受到该部分客户对其银行忠诚度(或称“客户粘度”)的制约。此时,银行若不考虑向客户让利(如优化担保方式、增加贷款规模、延长期限、下浮贷款利率等),向该类新客户营销同类产品的成功率显然比较低。

(2)符合银行授信审批要求的新客户未曾享受过银行信贷服务。由于借贷双方的信息极度不对称,这为授信审批、贷款发放以及售后服务等实操工作带来难度。因此,银行若不考虑采用针对小微市场设计的、切实有效的创新市场开发模式(如商圈、产业链、城市合作社、专业化支行等模式),向该类客户营销小微贷款产品不仅成本昂贵、潜在风险高且成功率低。

然而,如果向行内已授信客户再次营销贷款产品,即发展小微金融客户续贷,这将使银行在借贷双方信息相对对称情况下专心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信贷服务,这显然能够大幅提升营销成功率。

3. 发展小微续贷的资产质量优势―对“续贷资产高质量假说”的论述。对于小微金融信贷业务而言,其发展难度主要在于客户所能提供的抵质押品价值较低且缺少其他有效担保形式,以及客户经营利润较薄且经营波动受市场影响较大。无形之中,小微贷款的客户信用砝码被减轻,同时客户能力的打折空间被加大。基于这样的背景描述,小微信贷业务可能的突破点在哪?在此,本文提出小微金融续贷客户群较新贷客户群而言其银行资产质量更高的假说,即“续贷资产高质量假说”,并尝试对发展小微续贷业务的这一优势进行论述分析。

不难理解,贷款可以被看作为客户与银行的一个双向产品,即银行在向客户销售资产使用权的同时,客户向银行销售自己的信用和能力,双方的谈判条件主要是价格(即贷款利息),其他条件还包括贷款规模、期限等。在信息极度不对称情况下,客户的信用和能力无以为证,银行只能认为客户的信用和能力趋于市场平均水平,这时银行除了要使贷款规模尽可能小、期限尽可能短,再就是要使利息尽可能高,这等于压低了客户销售自己信用和能力的价格。这样,但凡可以,客户将选择不贷款,而留下来选择贷款的这部分客户,无论从对资金需求的迫切程度,还是出于对他们信用和能力水平的考量,都给银行对他们进一步压价提供了理由,这将有可能制造出“柠檬”经济现象,形成劣势选择、逆向选择,使银行资产质量受到影响。

既然根源在于信息不对称上,那么银行就应该从破解信息不对称入手,向自己熟悉已久的老客户(包含无贷款客户和已授信客户)开展信贷(或续贷)业务,因为客户曾经使用银行服务的点点滴滴都记录于银行数据仓库中,这比开发新贷客户所获得的信息要充裕得多。基于信息的相对对称,尤其是发展续贷业务可以使银行对客户的能力和信用(结合其过往表现)有一个更为客观合理的评价。这时,银行除了能够实现更有效的“优质”客户甄选外,还能够杜绝盲目压缩贷款规模、缩短贷款期限、提高贷款利息等情形,为贷款客户的“一户一价”、“一贷一价”、“价格关联价值”、“价值覆盖风险”等理念提供基础,促使银行与客户携手缔造共赢。

前文所提到的“客户自然忠诚”实际上也是消费心理记账(及“价格关联价值”)的概念。本文认为在不考虑极端因素(如银行信贷放款不到位、同业贷款价格竞争、客户搬迁等)情况下,小微贷款客户存在“自然忠诚”,并且续贷客户群应比新贷客户群更容易发生再次信贷业务和其他交叉业务。

五、 结论

为实现小微信贷业务突破,基于对业务动态的把握,提出了银行小微金融应该着力发展“续贷”业务设想和“续贷资产高质量假说”,并进行了论述和分析,得到发展续贷客户将使银行销售成本更低,成功率更高,小微贷款资产质量更优的结论。此外经数据观察,参与本研究分析的国内某商业银行其小微金融贷款客户流失情况较为严重,在充满信息不对称并可能产生“柠檬”经济现象的竞争市场环境下,无需发生价格战,对手仅出让“蝇头小利”,很可能只是贷款规模放高一点、期限延长一点或利息降低一点,便赚得了他行最优质的那部分客户,其中不乏很多他行忠诚老客户。在这种情形下,银行应该针对小微信贷业务,研发一套具备前瞻性、灵活性且行之有效的资金管理工具;还应结合同业标准制定更具竞争优势的小微信贷发展策略。此外,既然客户流失、客户违约等问题对小微续贷(尤其在客户非续贷方面)产生影响,未来应考虑开展相关预测分析工作,建立预测模型,以对当前续贷分析及预测结果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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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11工程”四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一般课题(项目号:XK201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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