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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论文政治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23 15:14:12

政治论文政治

政治论文政治篇(1)

【关键词】政治学政治发展中国

如果以邓小平于1979年提出政治学要补课为标志,中国政治学恢复至今,已发展了近20年。(注:1979年3月,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讲到这个问题。见《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0页。)中国政治学发展的实际历史不是20年,而是半个多世纪,甚至可能更长些。(注:北京大学的前身,即京师大学堂,于1902年率先开设了政治学课程。辛亥革命后,国内各著名大学相继成立政治学专业或政治学系。1932年9月1日,全国性的政治学会“中国政治学会”在南京成立。)然而,这段历史不是完全连续的,而是断断续续的,充分映照出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曲折历程。中国的历史表明: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曲折历程与中国政治发展的阶段性和曲折性有关;而改革开放前中国政治发展所经历的挫折以及所付出的代价,在一定程度上则与中国政治学曾经被严重忽视有关。与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整个历史相比,这20年的发展要顺利许多。

20年前,长期被搁置的中国政治学在变革时代的呼唤中重新恢复,因此,中国政治学从其恢复的那一刻起,就与改革开放中的中国政治发展形成了密切的关系:20年的中国政治学发展得益于20年的中国改革开放和政治民主化进程;而20年的中国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又从中国政治学发展中得到重要的推动力量。当今中国社会发展的大潮表明:中国政治发展和政治现代化需要政治学发展,而中国社会变革和发展所展现出的蓬勃景象,则一定会给中国政治学的发展带来新的春天。

20年,对一门学科的发展历史来说,不算长,但对一门学科从恢复到发展,并逐步走向兴旺来说,却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20年对未来的中国政治学发展会形成深远的影响。因此,总结这一段发展,对思考和设计中国政治学的跨世纪发展是十分有益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一、中国政治学发展的历程

中国政治学的这20年发展,基本上可以说是从无到有,再到丰富发展的过程。政治学作为一门学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就有一定的发展,但它毕竟是属于那个时代的政治学,所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宣告旧时代的结束,这种发展也就基本停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各种原因,在1952年的院系调整中,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地位消失了,同时,它的教学和研究也停止了。在此之后的近三十年时间里,中国政治学的发展几乎是空白。所以,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新中国政治学,是在70年代末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被重新恢复后,才开始真正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这20年,既是政治学作为一门学科得以重新恢复和发展的20年,同时也是新中国政治学形成和发展的20年。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这20年间中国政治学发展的主题。从新中国政治学形成和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政治学这20年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四个时期:

第一,恢复学科(1977年—1985年)。70年代末,恢复政治学学科,不仅标志着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在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中重新获得了地位,而且标志着新中国政治学研究的真正开始。在这个时期,中国政治学发展主要集中于学科发展的基础建设:(一)成立政治学会。于1977年最早成立的湖北省政治学会,为中国政治学的恢复和发展迈出了第一步。1980年,中国政治学会成立,为全面恢复政治学奠定了基础。此后,政治学会和政治学研究会如雨后春笋在各地涌出。(二)成立专门研究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一些省市的社会科学院成立了政治学研究所或研究室。(三)开设专业,招收学生。1981年,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政治学专业招收了全国第一届政治学专业的本科生,从此开始了政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四)培养专业骨干。1982年,复旦大学举办了第一届政治学专业讲习班,为在全国各地开展政治学教学和科研活动培养了基本力量。(五)开展研究,构建体系。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中国的全面改革开放呼唤出中国政治学,所以,政治学一恢复就面临着许多需要研究和回答的问题,其中最核心、最现实的问题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民主化问题。在这个时期,中国政治学虽然还比较稚嫩,但还是以极大的热情开展了研究工作,并取得了许多可喜成果,其中最重要的是初步形成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政治学学科体系。(六)创办杂志。1985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主办的全国性专业期刊《政治学研究》发刊,“这是中国政治学发展史上一件大事,标志着中国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已获得全面恢复。”(注:张友渔:《中国政治学的兴起——刊词》,见《政治学研究》,1985年,第1期。)二,转换范式(1985年—1988年)。当中国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得以全面恢复后,它所面临的最现实问题是如何尽快实现政治学研究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从而缩短中国政治学在学科发展和研究水平上与世界政治学发展,尤其是发达国家政治学发展之间存在的客观差距。这个问题不仅来自政治学发展本身,而且也来自现实的政治民主化发展对政治学所提出的要求。由于时代和条件的限制,我国的政治学很大程度上是以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教育学科体系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学科体系为基础恢复起来的,所以,中国政治学在其发展的早期,在学科范式和研究范式上都带有这些传统学科的色彩。(注:学科范式是指由特定的学科研究对象所决定的学科构成;研究范式是指范畴体系和基本的理论逻辑结构。)这个现实决定了中国政治学发展要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缩短与国际水平的差距,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转换其学科范式和研究范式。为此,这个时期的中国政治学发展主要在这两方面进行了努力。

从学科范式转化来看,这种努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明确学科研究对象,完善学科体系。政治学研究对象的确定直接取决于对“政治”含义的认识。政治学刚恢复时,由于受传统的阶级斗争观念的影响,人们对政治含义的理解比较狭隘,因此所确定的研究对象也比较狭隘。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人们对政治的含义和政治学研究对象的认识趋向科学,并在这基础上,开始建立更加完善的学科体系。在这个时期,我们引进的以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为代表的比较政治学,为学科范式的转换提供了实际的帮助。(注:80年代中期,政治学界就开始比较系统地介绍比较政治学,其中比较多地介绍了阿尔蒙德的比较政治学理论和戴维·伊斯顿的政治系统分析理论。1987年上海译文出版社翻译出版了1978年版的阿尔蒙德的《比较政治学》、达尔的《现代政治分析》,在政治学界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二是拓展学科研究领域,充实学科研究内容。这一方面的努力与前一方面的努力是联系在一起的,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表现之一是细化学科研究领域,如政治制度研究细化为比较政治制度、中国政治制度、地方政府、政党政治等;表现之二是逐步涉猎政治学的一些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和前沿学科,如政治社会学、政治心理学、政治文化学、政治发展学、政治伦理学、政治人类学等。

从研究范式转换来看,这个时期的研究逐渐从传统的政治思维范式走出来,开始用政治学的理论逻辑和范畴体系来思考政治学问题,并在具体的研究中运用规范的政治学概念来分析和说明问题。与此同时,政治学对中国政治的研究,尤其是对政治体制改革的研究,已从一般的分析研究,开始逐步形成具有政治学特色的研究,提出或阐明了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有重要意义的概念,如与治权、权力与权威、政治参与和政治秩序、决策民主与政治制度化、政治发展与政治稳定、公共权力与公共利益等。1987年底,党的十三大把政治体制改革全面提上议事日程,从而大大推动了中国政治学的发展,并使其达到一个高潮。

第三,确定价值(1988年—1992年)。党的十三大把政治体制改革全面提上议事日程后,现实的改革热情大大促进了我国的政治学研究,出现了大量研究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的论文和论著。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是在两个目标下启动的:一是简政放权、完善管理体制;二是扩大民主,实现政治民主化。前者出于改革和现代化发展的现实要求,后者出于中国政治从传统走向现代的政治发展要求,因而,相对来说,前者是改革的近期目标,后者是改革的长远目标。1980年,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一文中比较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构想,但由于种种原因,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具体化,因而也没有得到有效展开,直到“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于贯彻”的80年代中期,政治体制改革才开始全面提上议事日程(注:参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从第159页到第180页之间的各篇文章。)。党的十三大设计的政治体制改革方案,是以邓小平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一文为指导思想的,其目标是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有机结合。但是,由于这场改革是在政治与经济关系比较紧张、经济问题比较突出的背景下提到日程上来的,所以,改革一开始,人们对其的期望就出现了严重的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冲突,这一点在1988年前后围绕“新权威主义”而展开的争论中体现得最为明显。(注:在这场论争中,关于中国政治发展战略形成了两种鲜明对立的观点:一是被称为政治现实主义的观点,即中国的政治民主化必须通过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来推动;二是被称为政治浪漫主义的观点,即中国的政治民主化必须通过全面的政治体制改革,政治民主有了保障,中国经济才能得到有效的发展。)由于当时改革正处于体制转轨的艰难阶段,经济和社会问题比较多,于是人们比较多地把改革发展的希望寄托在政治体制改革上。过高的期望使人们普遍以政治发展长远目标来要求现实的政治体制改革,直到1989年之后,人们才逐渐意识到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要达到长远的目标需要有一个比较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国政治民主化只有在实实在在的改革和发展中才能实现。1989年之后,随着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调整时期,中国政治学发展也进入了一个调整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国政治学发展主要解决了一个问题,即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定位。这里所说的价值定位,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价值定位,一是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所在,即中国政治学研究的最大价值是什么;二是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取向,即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判断取向。显然,这种对学科和学术生命的关怀,只有在把学科或学术真正作为对社会发展有益的科学,而不仅仅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工具来冷静思考的时候才能出现。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时期的出现,并不表明中国政治学发展的衰退,相反,它表明中国政治学的一个新发展,只是这种发展不是体现在量的增长上,而是体现在质的变化上。从这个时期中国政治学学科发展和学术发展的总体趋势和内在精神走向来看,政治学者对中国政治学进行价值定位的思想基础,一方面是基于对政治学本身更深入的认识和把握,以及对中国政治学恢复以来发展的反思;另一方面则是基于对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发展趋势及其理论意义的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因此,这种定位在总体上是比较科学的,具体来说:(一)把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所在,定位于关注中国政治,研究中国政治和推动中国政治发展。这种定位不仅符合政治学发展的基本规律,而且也符合中国社会发展对政治学发展的要求。(二)把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取向,定位在“民主”与“发展”上。民主本来就是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取向,但在政治学研究中,民主所关怀的主要是政治发展本身,因而,如果仅仅以民主为价值取向,政治学研究就可能脱离现实的社会发展,而趋向理想化、甚至空想化。中国社会发展的国情以及改革现实,使人们意识到政治学研究必须充分关怀社会总体的发展,也就是说我们应该把政治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从社会发展中寻求政治发展的动力和进程,从政治发展的规律中思考政治作用于社会发展的形式、途径与力度。这样,我们就能把政治研究置于整个经济、社会、历史和文化的大系统中,科学地思考和寻求政治活动和政治发展的内在规律。对于在中国这种社会背景下成长的政治学来说,选择“发展”为政治学研究的价值取向,不仅有其学术上的理论意义,同时也有其学科发展上的现实意义。在中国社会,民主和发展的内在目标是社会主义民主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四,发展学术(1992年——)。作为社会科学,政治学和社会科学的其它学科一样,都需要社会变革与发展提出的发展要求和提供的发展空间。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中国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在新的社会发展推动下,中国政治学发展也就从调整时期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由于有此前十多年的发展和积累,中国政治学在这个时期的发展,不是对以往发展的简单重复,而是在一个新起点上的发展。如果说此前十多年发展的起点是恢复和发展科学,那么这个新的发展起点则是发展学术。与恢复发展学科相比,发展学术无疑是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进行,因为,发展学术必须有比较完善的学科体系、规范的概念系统、比较丰厚的理论积淀和科学的研究方法。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个新的发展起点的出现,标志着中国政治学开始走向成熟。从这个新的发展起点出发,中国政治学在这些年主要进行了这样几方面的努力:一是在研究态度上,开始逐步重视研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主要表现为政治学学术研究开始用规范的概念性语言代替政策性语言,开始用有据可查的资料论证代替想当然的主观分析,开始用理性的理论分析代替简单的理论套用。二是在研究的选题上,在注重选题本身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同时,开始注重选题本身的学术意义,如在“九五”国家项目中出现了一些学术性很强的科研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史、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等。三是在研究成果上,出现了一些具有长期学术影响的学术著作,如多卷本的《中国政治思想史》(刘泽华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白纲主编)。四是在研究的深度上,开始从概论性分析和一般的介绍走向专项的深度研究,如对中国古代政治和政治制度的专项研究,对中国政治制度和政治过程的专项研究,中国农村基层政治与社会发展专项研究,对西方各国政治制度和政治经验的专项研究。这些专项研究十分重视现实状况的调查和历史资料的充分占有,力求用第一、二手资料说话,以保证研究的科学性。五是在研究的方法上,开始重视从单纯的规范研究走向规范研究和经验研究并用,出现了一些以经验研究为基础的规范研究研究成果(如王沪宁撰著的《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和一些主要以经验研究为主的研究成果。研究方法的完善化为政治学研究学术性的整体提高奠定了良好基础。二、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主题

20年中国政治学的发展,是与中国社会政治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政治体制变革和政治发展为政治学发展提供了研究空间,而政治学的研究也在相当程度上为推进中国政治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因此,在这近20年的时间里,中国政治学研究所围绕的主题,除了学科发展本身提出的研究主题外,绝大多数研究主题都是来自现实社会变革和发展所提出的课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尽管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时间有限,但是在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它始终都以比较大的热情关注着现实提出的问题,并努力回答和解决这些问题,体现了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所应具有的社会责任感。总结这近20年的研究,中国政治学研究所涉及的主题主要有以下十二项:

1、范畴与体系。范畴与体系是一门学科发展的基础。中国政治学恢复后,为了学科健康发展,对学科的范畴和体系进行了系统研究,不仅澄清了政治的含义,而且明确了政治学研究对象和研究体系。(注:王沪宁:《中国政治学研究的新趋向》(1980—1986),见《政治学研究》,1987年,第2期。)这项研究工作为学科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与此同时,也有力地改变了中国社会对政治和政治研究的传统偏见,为政治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和文化环境。尽管有关这方面的问题,目前还有人在讨论,但这已属于学科发展中的问题。

2、国家与社会。这个主题的研究贯穿中国政治学发展始终,但在不同时期,其侧重点有所不同。在80年代初期,主要是对国家职能再确定的研究,强调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后,社会主义国家应充分发展社会管理职能。到了80年代末,随着改革的发展,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推行,国家全面管理社会的传统局面开始动摇,社会自主性日益增强,于是,研究的焦点转向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探讨了市民社会、国家相对自主性、政治管理等理论问题。

3、民主与法制。民主与法制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的主题,同样也是政治学研究的主题。在这对关系中,政治学研究主要关注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发展;关注如何通过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其代议功能、立法功能和监督功能;关注宪法在政治生活中作用和地位的提高对民主政治发展的意义。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后,政治学关注的焦点从原来的法制建设扩展到如何在完善法制的基础上建立法治国家的问题,这其中涉及的问题有: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制度条件、实践机制和政治文化背景。

4、发展与稳定。在中国社会,政治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它是保障改革成功的重要前提条件。这种要求从一种简单的政治要求变成社会变革和发展本身的内在要求,是在80年代末。就是在这个时候,这一问题成为政治学研究的主题。中国政治学主要从政权体系的建设、利益关系的协调、权力结构的调整、政府与社会关系的理顺、政治参与的发展、社会调控体系的健全等角度来研究这个主题。在“八五”和“九五”国家社会科学研究规划中,国家对这方面的研究给予比较大的重视。(注:“八五”期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这类项目有:“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的政治稳定研究”、“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研究”、“中国政治稳定研究”、“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与反渗透”等,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历年立项课题汇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

5、人权与。这是中国在开放条件下政治发展面临的一大主题。政治学对人权的研究主要在两个领域展开:一是在政治学基础理论领域,即主要研究人权理论的政治哲学基础和理论意义;二是在国际政治理论和实践领域,即研究人权外交的理论与实践。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中,人权与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因为,有了保障,国家才能独立和发展,从而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权。政治学对的关注,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的一般理论;二是国际关系中的问题;三是国家统一中的问题,即“一国两制”中的问题。在这三方面,中国政治学研究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6、政党与政权。党政关系问题,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个核心问题。邓小平在设计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时,将其置于改革的首位。(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7页。)因而,它成为中国政治学恢复后首先触及的三大现实政治问题(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政府机构改革和党政关系)之一。政治学在这方面主要研究了这样一些问题:党政职能分开;党实行政治领导的制度途径;党与国家权力机构的关系;党的组织建设与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党的领导与基层政权建设;党政关系与中央政府权威;党的治国方略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发展等。(注:由聂高民、李逸舟、王仲田编的《党政分开理论探讨》(春秋出版社,1987年版)是比较早系统探讨党政分开中各主要问题的论文集。)

7、机构与职能。政府机构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都同时面临的重要问题,但同时又是一个比较难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消除政府机构改革中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恶性循环,为此,政治学提出了以改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机构改革。(注:人民出版社于1984年出版的《政府机构和干部制度改革问题论文选》,是政治学恢复后第一本比较系统探讨政府机构改革的论文集,有一定的影响。在谢林、方晓主编的《外国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与谭健主编的《外国政府管理体制评介》两本论著中,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的关系得到了比较全面的讨论。)这个原则后来成为中国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性原则。在具体的机构改革上,政治学研究还在政府职能、机构的合并与调整、公务员制度的建立、编制管理和科学化以及人事行政的现代化等方面作出了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8、政府与市场。这是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提出的问题,其核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以及管理经济和社会的方式。这其中涉及到的主要问题有: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管理与市场调节的关系。在这些问题中,目前政治学研究的课题有:产权问题、政府职能转化问题、政府职能实现方式问题、政府提供公共政策的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和指导经济的途径与手段问题、经济和社会现代化过程中的政府推动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正与正义问题等。由于这些问题多与经济有关,所以,政治学在这些课题研究中大量借鉴了经济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从而丰富了政治思维、扩展了政治学研究的理论视野。

9、中央与地方。中国的改革是以放权为其逻辑起点的。放权包括多方面,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中央对地方的放权。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超大型社会来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处理对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但由于这其中涉及到权力与利益、集中与民主等重要问题,所以,这个问题的处理一向十分困难。改革初期的放权,是针对改革前的高度集权。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调控机制,到80年代中期,地方主义膨胀所导致的“地方割据”、中央权威弱化,使地方分权陷入危机,直到90年代初,实行分税制后,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才进入比较正常的发展轨道。在中央与地方关系变化的过程中,政治学研究在总体上一直坚持这样的观点:中央集权是必要的;财税是调节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要手段;应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中央与地方关系,保障地方自力;地方政府应尊重中央权威,服从国家总体发展战略;中央应在提供地方必要的自主发展空间的同时,通过发展社会大市场和对地方政策的有效调控,有效地消除地方割据。

10、决策与行政。决策问题,是在改革开放全面展开后提出来的。它一方面是针对改革开放前形成的以长官意志为特征的非理性决策的严重弊害,另一方面是为了适应变革发展对提高政府决策水平要求的日益提高,其核心是如何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政治学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就开始关注这个问题,并从推进中国政治民主化和政府管理现代化的高度来研究这个问题。(注:1986年,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万里在全国软科学研究工作座谈会上发言强调指出:“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见《光明日报》,1986年8月1日。)在这方面,政治学研究涉及了这样几个问题:干部“四化”与科学决策、政治民主与决策、政治过程程序化与决策、政府智囊机构与决策科学化、政治参与与决策民主、法制建设与科学决策等。对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追求,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中国政治民主的发展,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政治生活中的家长制作风和长官意志,扩大了知识、人才以及社会舆论在政府政策形成中的影响作用。转11、权力与腐败。随着改革所带来的体制转轨、资源分配方式变化、利益重新组合和价值观念变化,以权力为核心的腐败开始滋长和蔓延,并逐步演化为严重的政治问题。为此,邓小平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9页。)政治学对腐败问题关注比较早,比较系统的研究始于80年代末,并很快形成热潮。(注:王沪宁著的《反腐败:中国的实验》,是中国政治学界系统研究中国反腐败问题的第一部论著。该书出版于1990年。)政治学的研究主要从权力制约、法律约束、体制完善和政府职能转化等角度探讨防止和约束腐败的途径和方法,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观点。在这其中,对如何通过权力制约来限制腐败的研究最为活跃。在反腐败的研究中,政治学者还把腐败作为一种在各种政治体系中都不同程度存在的政治现象进行比较研究和理论分析。

12、自治与民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社会管理方式的变化,以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包括各种社区管理组织)为代表的基层群众自治问题凸现出来。这个问题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这些基层自治组织由于没有必要的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支持,严重涣散,不起作用,以至于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调控最基层社会的机制和基础,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部分农村;一种是由于有比较好的政治力量、经济力量和社会文化力量的支撑,这些基层群众自治不论在民主的形式还是在自我管理的功能上都得到了良好发展,展现出获得自主性的社会和社会主体的新的发展趋向。这两个极端对中国政治发展都具有十分深刻的政治内涵,前者关系到中国社会调控和政治稳定问题,后者关系到中国民主发展基础和前途问题,这样,基层群众自治问题很自然地成为90年代中国政治学关心的重点问题。虽然,这方面的研究已有一些成果,但从总体上讲,还仅仅是个开始,方兴未艾。

三、中国政治学发展的贡献

以美国学者华勒斯坦为主席的重建社会科学委员会在近年出版的《开放社会科学》一书中,分析了社会科学发展与社会变革之间的内在关系:“若要对社会变革进行合理的组织,那就必须首先去研究它,了解支配它的种种规则。这就不仅为我们后来称为社会科学的那一类学科提供了发展空间,而且还对它们产生了深刻的社会需求。”(注:华勒斯坦等:《开放社会科学》,中文版,第10页,三联书店,1997年版。)从这个意义上讲,基于中国社会和政治发展深刻需要而恢复和发展的中国政治学,在其发展中对中国政治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国政治发展本身的要求。这也就是说,中国政治学发展所贡献给中国政治发展的东西,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中国政治发展本身的客观要求,而且这些贡献是在政治发展与政治学发展的相互推动中实现的。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种贡献是复合性的和内在性的,而不是体现为简单的一对一的因果关系,因而,很难确定政治学研究的某一项具体的研究或成果对中国政治发展形成的实际作用和影响是什么。所以,这里就中国政治学发展对中国政治发展贡献的考察,不是从中国政治发展所取得的实际成就出发,而是从中国政治学发展本身为中国政治发展所创造的积极条件出发。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政治学发展的贡献主要有以下三大方面:

首先,中国政治学发展为中国政治发展提供了具体的发展目标。1985年,邓小平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发展时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提出的一系列政策中,“就国内政策而言,最重大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同时相应地进行社会其他领域的改革。”(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6页。)显然,民主化是改革开放中的中国政治发展的核心目标。围绕着这个目标,我国展开了政治体制改革。1980年,邓小平在其发表的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讲话中,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指明了原则和方向。在这个指导性文件的指导下,政治学研究深入探讨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如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完善选举制度、决策民主、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完善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反对腐败等。1986年前后,为了把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具体化,并全面提上议事日程,邓小平提出了三大改革目标和三大改革内容。但是,邓小平认为政治体制改革要比经济体制改革更复杂和艰难,需要谨慎,需要认真研究,所以,认为这些目标和任务还必须具体化,以便使改革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6—180页。)这个要求,既是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的,同时也是对政治学研究提出的。为此,政治学研究对以往已提出的具体目标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和丰富,提出更为具体的改革目标和方案。例如党的十三大报告在法制建设方面给出了十分具体化的发展目标:党、政权组织同其他社会组织关系制度化,国家政权组织内部活动制度化,中央、地方、基层之间的关系制度化,人员的培养、选拔、使用和淘汰制度化,基层民主生活制度化,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化。(注:《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47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显然,这个具体目标体系中包含了不少政治学研究成果。目标与手段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当政治学为政治发展提供具体发展目标的同时,实际上也提供了各种可选择的改革手段,这实际上为具体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途径。其次,中国政治学发展为中国政治发展的战略选择提供了理论依据。中国政治发展是与中国全面改革和现代化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政治发展,尤其是体现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政治发展,直接关系到改革和现代化发展的全局。而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深厚、规模巨大、法制薄弱的社会中,政治改革所可能面临的问题是十分复杂和艰巨的。这就决定了合理的发展战略选择对中国政治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如果战略失误,我们所要付出的代价,不仅是政治上的,而且是整个社会的发展。但是,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干的事业是全新的事业,所以,我们的政治发展和经济发展一样,只有自己的和别人的经验与教训,而没有现成的发展战略,我们的发展战略只能在不断的实践、探索和总结中逐步形成。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这样走过来的,同样,中国的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也是这样走过来的。中国的现实发展状况表明:尽管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还面临着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但是中国从自己的国情和社会性质出发、从中国社会改革和发展的全局出发,把握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政治发展战略,在总体上是成功的。这种合理的发展战略的形成,一方面是基于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的实践和探索,另一方面则是基于政治学研究为发展战略选择所提供的理论依据。政治学研究在这方面的贡献,主要体现为政治学研究对政治发展中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做了研究和回答。这些重大理论问题有:政治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关系;政治民主化过程中政治稳定与政治发展的关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征与内涵;中国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发展中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性;强化中央权威与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中国民主政治;政治体制改革中的权力结构调整与制度创新;依法治国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作用和功能等。虽然从总体上讲,政治学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回答还是初步的,但是政治学对这些理论问题的研究,对于形成合理的中国政治发展战略还是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最后,中国政治学发展改善了中国政治发展的政治文化基础。虽然政治发展的动力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但是,体现为政治主体的政治认知、情感和价值取向的政治文化对政治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作用,在特定条件下,这种作用可能是决定性的。因而,良好的政治文化基础是政治发展所不可缺少的前提因素。在这近20年的中国政治和社会发展中,政治学发展对促进中国政治文化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中国政治学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传统的政治观念,传播了新的政治意识。在“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下继续革命”的年代,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人们的政治观念被严重扭曲。因此,改革开放后,中国政治发展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改变人们旧的政治观念,对政治和政治生活形成新的认识。中国政治学恢复后,在普及政治学基础知识的过程中,也向人们传递了正确的政治观念和新的政治意识,使人们不仅意识到作为公民所具有的权利与义务,而且认识到政治和社会发展的真正目标以及民主政治的基本原理和规则。这些观念和意识上的变化和发展,为政治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心理和文化基础。二是中国政治学发展培养了一大批直接从事政治学研究和党政管理的人才。政治学之所以是一门科学,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治学所研究的政治活动和政治发展有其内在的基本规律。政治发展的一个关键就是人们对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对这种规律缺乏科学认识和把握的政治发展将不可能成功,甚至可能走向危险。“”的教训从反面证明了这一点。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专门研究政治的学科和培养专门从事政治研究的人才,对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具有深刻的意义。与此同时,政治学学科体系和培养体系的确立,就使得政治学能够不断地向政治体系输送具有现代政治意识和管理知识的党政管理人才,而且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确立,政治学发展在这方面的贡献还将继续扩大。这些新生力量不断进入政治体系,不仅有助于实现邓小平确定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一个目标,即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注:邓小平认为要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保持领导层干部的年轻化。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9页。)而且也为政治体系在政治发展中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提供了基础。在中国政治学发展对政治发展的贡献问题上,虽然我们不能说没有政治学的发展就没有中国政治发展,但是我们能够说中国的政治发展不能没有政治学的贡献和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政治发展需要政治学发展,需要政治学有更大的作为和贡献。

四、中国政治学发展的启示

自中国有政治学研究以来,这20年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最大的。我们总结这段历史,一方面要肯定我们的成就,但更重要的是认识我们的不足。因为,只有这样,中国政治学才能继续发展,才能有更大的进步。概括来说,中国政治学目前存在的不足主要有这样几方面:在学科建设上,我们的学科体系在总体上与国际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在研究内容上,还有不少重大政治理论问题没有得到科学的回答和解决,政治学基础研究还比较薄弱;在研究的效果上,政治学研究的理论创新性还不够,因而突破性成果不多;在研究的取向上,对中国现实政治问题的关注还不够全面和深入,有许多应由政治学回答的问题,政治学没有去研究、去回答;在研究方法上,政治学研究对研究方法的创新重视不够,因而,从总体上讲,政治学的研究方法还不够丰富;在研究的学术性上,政治学研究的总体学术水准和科学性还有待提高。

正像中国政治学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总体性的一样,中国政治学目前存在的不足也是总体性的。这种不足,除与其发展的客观条件和政治学者的主观努力有关外,更重要的还与政治学这门学科在中国还处于发展、成熟过程中这一客观事实有关。显然,对于发展一门成熟的社会科学来说,20年时间还略显短了些。因此,要弥补或消除这些不足,除了政治学者的主观努力外,在很大程度上还有赖于政治学这门学科在整体上的不断充实和发展。在中国社会,政治学要继续获得整体的充实和发展,从根本上讲,有赖于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有赖于中国政治的进一步发展。

总结历史是为了未来更好地发展,因此,对于历史的总结,重要的不是在于整理过去,而是在于从整理过去中寻求能够对未来发展有启示的东西。本文在这方面作了一些思考和努力,笔者认为,这种启示主要有以下内容:

启示之一,必须把学科建设置于战略地位,没有学科的发展,政治学的总体发展就必将因缺乏后劲而自然萎缩。中国政治学的这20年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80年代政治学恢复后的学科建设和发展。但遗憾的是,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后,今天的学科体系并没有比20年前发展多少。在当今时代,陈旧的学科体系是无论如何也产生不出一流的学术的。

启示之二,政治学发展应坚持引进和创新并举,不可偏废。有分析地引进国外的前沿理论和先进方法,有助于中国政治学研究水平的总体提高,但是,这不是中国政治学的生命力所在。中国政治学的生命应是自己的理论创新。理论创新的基础,一方面是对前沿理论的把握,另一方面则是对现实政治的深入研究和科学把握。因此,对于中国政治学的整体发展来说,引进和创新都具有重要意义,引进不能代替创新,而创新不能否定引进。只要有创新的精神,任何引进都将不是盲目的接受。

政治论文政治篇(2)

关键词:;政治文明;文明;民主

自从同志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个命题以来,关于政治文明的探讨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本文试图就有关的几个问题发表一些意见。

首先,政治文明的涵义究竟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就得先弄清楚什么是政治,什么是文明。政治学上的或者说科学意义上的“政治”,指的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条件下,人们为了协调和实现社会全局利益而谋取、组织和运用社会公共权力的活动以及在这种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自从人类社会有了国家以后,社会公共权力则表现为国家权力。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第一,国家权力是一切政治活动和政治关系的根本问题,任何问题如果没有涉及到国家权力,就不算是政治问题,由某些一般社会机构进行的活动之所以成为政治问题,则必定是与国家权力机构发生了一定的关系。第二,国家所协调的是社会全局的利益,如果只是局部、部分的利益而且与社会全局利益没有关系,则保留给社会的或民间的机构去处理和协调,譬如企业、行业、社区、村社、家族或家庭,但在社会或民间机构无力协调时国家保留最后的裁处权。第三,孙中山说政治就是“管理众人之事”,我们可以认为政治就是国家的管理。国家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国家的管理是特殊的管理。国家作为统治机器,国家管理以公共强制权力为后盾,管理的对象在范围内无所不及,无所不至,因而不同于任何其他社会机构所从事的管理,人们似乎更爱用“治理”一词来强调这种特殊性,这意味着政治是最高层次的社会管理活动。第四,政治又是围绕国家管理和治理的博弈过程。不仅有统治者、执政者的活动,不仅是国家机构,广大的社会成员作为各种利益的当事人也要关注和参与国家治理以及国家权力的谋取和运用的过程,只不过在不同的社会里,参与的形式大不相同,由此形成了不同的制度安排。简言之,政治就是国家治理活动和人们围绕国家权力结成的关系。

什么是文明呢?在语义上,作为名词的“文明”,是指一定历史阶段上社会的存在形态及其发展所达到的水平,是人们在一定时间和一定空间所创造的一切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因此,我们可以把某种文明分析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物质文明是整个文明的基础部分,表现为一个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由此形成的生活方式。生产力水平和生活方式也影响和造就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和思想意识及其表达方式和交流方式(包括语言的、文字的、艺术的、哲学的、宗教的,等等),这些就构成了精神文明。而人们在生产和生活、表达和交流的过程中必然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建立一定的组织结构,这就是制度文明。那么,什么是政治文明呢?有人认为它是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提供制度保障的,这就把政治文明等同于制度文明了,在逻辑上显然是有问题的。所谓制度,既有政治制度,也有经济制度、社会制度,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所结成的社会关系和采用的劳动组织形式,这是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而所谓经济就包括了生产力、生产关系、生活方式等等。经济是政治的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这一经典表述说的是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同时也提出了社会存在形态的两个方面。除了这两个方面外还有另一个方面,这就是文化。经济、政治、文化,其实是对社会存在形态的另一种三分法。文化具有更强的持续性、稳定性、渗透性,文化既渗入经济,也渗入政治,可以通过许许多多细小的象征事物和细微的行为举止表现出来,也更能映射出社会发展所达到的水平,因而有人把文化等同于文明,但它主要是用来特指人们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包括哲学、文学、艺术、科学、教育、民俗等,表明了人类对自然、对社会以及对自身的认识所达到的水平。于是,我们可以把整个文明的构成分析为经济文明、政治文明和文化。根据以上所述,政治文明就是一定历史阶段上国家为协调和实现社会全局利益而进行的最高层次的管理活动所达到的水平,即国家治理形态及其达到的水平。

文明又是一个形容词,意味着社会发展的较高形态、精神生活的较高境界、行为方式的较高修养、社会组织较为严密,等等。文明意味着先进、高雅,不文明则意味着落后、野蛮、蒙昧、粗野、粗俗等等。我们通常说要“讲文明”,就是提倡精神更加高尚,语言更加文雅,行为更有修养。而就社会发展而言,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野蛮到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历程的基本线索。

同样,政治也有文明的和不文明的。人类社会的政治发展也是一个不断从低级到高级、从不文明的政治向文明政治发展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政治文明也是对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所达到的文明程度和国家治理的先进水平的描述和概括。政治的文明程度和国家的治理水平表现在哪些方面呢?我们可以顺着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

一、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形式中的天然成分与人为成分所占的比重。近代欧美思想家曾经提出了这样一个非常有意义的问题:人类社会要建立一个好的政府,是靠机遇还是靠深思熟虑的选择?政治制度是合理选择和预先设计的结果,还是自然的产物?从人类社会的政治发展历史来看,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形式中天然的成份愈来愈少,而人为成份愈来愈多。在原始社会,人类仍处于蒙昧状态,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受天然的血缘关系支配,因而是完全自然的。随着国家的产生,社会公共权力机构也变得复杂起来。奴隶社会尤其是封建社会,盛行的是君主制度,一方面建立了复杂的国家机器和官僚组织,同时却保留了由血缘关系支配的世袭君主。而到了近代,实现“共和”,结束世袭的贵族制和君主制曾经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政治目标。资产阶级在创建自己的国家的过程中,经过深思熟虑,精心设计了一整套政治制度。二、在国家治理中感情因素与非感情因素所起的作用。古希腊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就提出,在政治治理中非感情的法律优于有感情的人。尽管人们在制定制度和法律时是有偏好的,但被制定出来的法律毕竟是人类智慧的产物,而法律一旦产生,就是没有感情的,对一切人都是不讲情面的,不因统治人物的改变而改变,不因其好恶的改变而改变。在社会政治发展的历史中,法律和制度也愈来愈复杂,到了近代,除了规范一般领域社会生活的普通法,还产生了规定国家的治理过程和国家管理活动的宪法,从功能上说,宪法之不同于普通法的特点就在于“举国上下,同受其治”,无论何人,包括最高统治人物,都必须受宪法的约束和限制。

三、对政治参与的宽容程度。国家的产生结束了人类的蒙昧阶段而进入文明社会,然而国家同时又成为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特殊力量。作为国家的统治者,是否允许更多的人参与国家的治理,从而更好地协调社会的各种不同的利益(包括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就直接体现了国家治理的文明程度。国家的治理愈开放,政治参与的范围愈广泛,国家也就愈能实现长治久安,统治者的统治也愈稳固。在封建社会,开明君主总是带来盛世之治。近代产生的民主制度,在政治参与的广泛度和对被统治者的宽容度上则超过了以往的任何制度。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形式、一种统治方式,其特征就在于允许甚至动员社会成员(包括被统治阶级的人们)参与国家政策的制定过程,并对不同的政治主张给予了充分的宽容。随着民主的发展,不仅统治阶级而且被统治阶级的成员都获得了投票权。而政治的博弈过程也抛弃了封建专制制度下“非王即寇”的逻辑,实行了现代政党政治。

综合上述,我们可以看到,文明的政治必须是理性的政治。无论政治制度的设计,法律的制定和对政治参与的宽容,都需要理性的力量。文明政治的实现是需要理性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双方都需要理性,通过缓和社会矛盾,抑制社会冲突,建立起双方都能忍受、接受的社会秩序。值得强调的是:要实现文明政治,统治者必须首先文明起来。文明也意味着精湛的技艺、人道的手段、讲道理的风格。而不文明的政治则意味着简单低劣的治理艺术,非人道的、野蛮的治理手段,霸道而不讲理的作风。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最新发展,社会主义的政治理所当然地应该是一种文明的政治。亚里士多德在探讨“至善”的统治时区分了为统治者的利益、既为统治者也为被统治者的利益、为了公共(全城邦)的利益这样三种统治。但是,剥削阶级的国家无论统治者多么开明,都不可能真正实现为公共利益的统治。在人类历史上,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第一次在本质上实现了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以人民的广泛参与作为政治统治的基础,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国家协调社会全局利益的出发点,因而获得了实现高度文明的政治的可能性。

实现社会主义的文明政治,必须依法治国。“依法治国”讲的是治国,也就是说作为最高层次的管理的国家治理要依法。国家的管理虽然要以公共强制权力为后盾,但绝不能枉法滥行,而必须遵守法律。法治的要义就说的是政府要守法。首先,广大人民群众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根据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制定宪法和法律,并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和管理国家、管理社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保证国家、各级政府、各级政府官员都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运用所赋予的权力,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其次,依法治国也要求依照法律规范国家管理的博弈过程,即规范国家各种权力的谋取和行使过程,由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公开、有序地完成各项授权。

实现社会主义的文明政治,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他在这里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发展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要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特别是要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政治论文政治篇(3)

一、具体步骤:

1.提出论题

这是政治小论文的“首”,一般为一段,100--200字左右。针对特定的材料或命题,开门见山,三言两语,亮明中心论点,揭示出本质性的问题。例如,针对我国北方日益严重的沙尘暴,提出“我国面临着严峻的环境形势”的中心论题;针对中美撞机事件,提出"反对霸权,振兴中华"的中心论题;等等。

要求新颖而不落俗套,简洁而有概括力。

2.分析论题

这是政治小论文的"干",一般为1~2段,1100字左右。围绕中心论题进行有理有据、深入本质的分析,鼓励学生发表独到的见解。比如,分析造成"环境问题"的因素,环境问题的表现及危害;分析"反对霸权,振兴中华"的重要性,认识霸权主义的根源、表现及危害,帝国主义的本质,振兴中华、实现四化的迫切性等。分析时切记不可面面俱到,而应析其一点,击中要害,一针见血,就具有更强的战斗力和说服力。

要求论据充足,分析深刻,逻辑严密,层次清楚。

3.解决论题这是政治小论文的"腹",一般为一段,500字左右。针对中心论题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鼓励学生发扬创新精神。例如,针对怎样才能"珍爱生命,远离邪教",提出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解决途径;针对如何"

反对霸权,振兴中华",提出要依靠世界人民大团结来反对霸权主义,我国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增强综合国力等途径来实现。

4.联系实际

这是政治小论文的"尾",一般为一段,100字左右。联系青少年学生实际,是政治小论文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青少年要认识到当前自己肩负的重任,勤奋努力,刻苦学习,竭力奉献。在此,或鞭笞假、恶、丑,或歌颂真、善、美,用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憧憬,来号召大家为之而拼搏、奋斗。 总之,政治小论文的结尾要紧扣论题,联系实际,深化主题,充满感召力。

从政治小论文的内容来看,要把握“小”“精”“美”三个字。

首先,要突出“小”字。

政治小论文是一种“袖珍”议论文,“小”是其最基本的特点。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论题要小。论题就是政治小论文的论点,也就是小论文的题目。一般情况下,政治小论文的话题材料往往摘编自重大的时政热点问题并在这一问题下包含着多个重要方面的内容,而这些内容还能够很好地与教材的基本观点或基本原理进行密切联系。因此,作者就话题发表自己见解并行诸于文的时候,要求只能就某一方面的内容一事一议地进行专题探讨,以期达到宽题窄写的目的,从而突出其“小”的特点。作者在确立论题的过程中,论题必须同教材的基本观点或

基本原理相联系,必须同社会或考生普遍关心和有深刻体会的问题相联系。因此,论题也必须是从自己所认识了解的客观事实中提炼出来,不是主观想象出来,也的篇幅内结合思想政治教材的基本观点或基本原不是抄袭而来的具有“思想认识”的论题。二是角度要小。政治小论文是在有限理对重大热点话题某一方面内容所进行的专题论述以及提出自己对事物的正确认识。这就需要准确选取最佳楔入角度展开论述,让自己有话可说,有理可讲。根据“论题要小”的要求,论述的角度也要突出一个“小”字,才能避免出现诸如“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或“谈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人生观的重要性”之类繁杂的论题而无从下笔的困惑。只有选择单一具体的小论题,才有可能写出理论联系实际的各具特色的政治小论文。三是篇幅要小。短小是政治小论文显著表现形式。如何使它符合写作“要求”写得短小呢?结合话题材料和教材相关内容精心构思是写“小”小论文的重要策略。论题一旦确立之后,先写什么后写什么,主要写什么次要写什么以及用什么方法进行论证,都要在头脑中有一个明晰的思路,就会有效杜绝“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现象发生,这是写“小”小论文的关键所在。

其次,要突出“精”字。

精就是经过加工提炼出来的精华,是政治小论文所追求的呈现形态。精之于政治小论文而言,就是要做到主题鲜明、联系准确、论据典型和论证严密。它是政治小论文的灵魂所在。一是

主题要鲜明。政治小论文的内容是充分体现具有鲜明时代气息的主题,不可能是老生常谈的空洞话题。因此在文章中要与时俱进地明确表示自己赞成(肯定、歌颂)什么,反对(否定、批判)什么,努力做到既要符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基本观点和基本原理,又要符合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还要符合客观实际情况。二是联系要准确。要正确解读话题材料所传达的各种信息,将相关有用信息及时运用到小论文之中,为小论文的主题服务。因此,在保证观点正确外,还要努力做到信息与话题材料积极思维,使之更能的紧密结合、信息与教材相关内容紧密结合和信息与自己的思想认识紧密结合,调动自己的“下笔如有神”地准确传达出自己的思想认识。三是论据要典型。论据要典型是指在论证过程中使用的论据具有强烈的说服力和精辟的注解力。因此,在政治小论文的写作中,所有的论据都要体现少而精的原则,才能达到以一当十的功效。在论据的运用中要注重事实论据和道理论据相结合的同时,要特别注重运用经过认真选择、概括和提炼后的事实论据,因为“事实胜于雄辩”的典型论据常常是最具说服力的材料,使用事实论据让事实说话,也是写好政治小论文常用的基本方法。四是论证要严密。论证就是组织材料证明观点的过程。如果说论题和论据分别是人的骨架和血肉的话,那么,论证就是人的纫带和肌腱。只有它才能将人的骨架和血肉联接起来,才会使人成为活泼健康的人。在政治小论文写作中如何进行有效的论

证呢?注意论证的逻辑性,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展开论证是行之有效的重要方法。提出问题,就是提出论证的论题(观点),也就是解决“是什么”的问题。提出问题既可以从话题材料提炼出来,也可以从教材内容中摘录出来。分析问题,就是论证“为什么”的问题。论证过程中一定要紧扣论点,综合运用论证材料去说清楚“为什么”。解决问题,就是要回答“怎样做”的问题。这主要是考查考生对知识的运用能力,是理论和实际的结合。在阐述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时,不仅要用教材中所学的知识和理论,也要从国家、社会和自身等不同的角度提出措施和主张,而这些措施和主张要符合国家和社会的规定和自身的思想、生活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最后,要突出“美”字。

政治小论文的“美”是内容和形式和谐的有机统一体,是读者(教师或阅卷人)对作者(考生)论文认可程度的重要衡量尺度。因此,追求“美”既是考生写好政治小论文的重要目标,也是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的重要目标。政治小论文的“美”可以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从内容上看,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提出的问题具有明确的针对性。政治小论文针对性越强,就越能抓住事物的本质特征,使作者对事物的认识更加深刻,也更能影响读者对文章的认同,从而得到比较公正的评价。(2)论证过程具有逻辑思辩性。论证的过程就是说理的过程,也是考生独到思考和准

政治论文政治篇(4)

在全球化浪潮日益高涨的今天,各个民族国家的外部环境与内部结构都在发生着深刻变动,面临诸多挑战与考验,政治稳定问题自然倍受关注。政治民主是政治稳定的直接的、重要的相关因素,围绕二者关系学术界有诸多讨论。本文拟从民主,作为一种政治权力的结构形式及运行机制

──即从政治体制的层面上,梳理政治民主与政治稳定的关系,旨在探讨民主的政治体制是否具备政治稳定的功能、能否产生政治稳定的效应。

一、制度民主与体制民主

在传统的政治思维之中,有关民主的认识主要是在政治制度的层面上展崐开的。对于民主的政治制度的论述最早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他提出了古崐希腊城邦国家民主制度的标准

──“凡照顾到公共利益的各种政体就都是正当或正宗的政体;而那些只照顾统治者们的利益的政体就都是错误的政治崐或正宗政体的变态(偏离)。”①

即使在被称为“黑暗时代”的欧洲中世纪,在西方人的精神生活中仍有对于民主的追求,有着他们对于民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及政治制度的理解。中世纪人在精神领域中皈依于神权。但就世俗关系而论,社会关系的有序与各个阶级、阶层利益的协调即意味着那个时代的民主。奥古斯丁认为,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的合理性在于它是“一种被安排得很好的秩序。秩序就是崐有差异的各部分得到最恰当的安排,每一部分都安置在最合适的地方。”在世俗对教会服从的前提下,世俗也受到教会的关怀与协调,便是中世纪的民崐主的制度安排。

卢梭是近代以来民主理论最重要的阐述者之一。卢梭说:“唯有公意才能够按照国家创制的目的,即公共幸福,来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②

国家属于参加社会契约的全体人民,人民即国家,公意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卢梭的民主理论不仅把西方的民主思想推到了空前激烈的制高点,也为西方崐近代以来的资本主义的民主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

亚里士多德、奥古斯丁、卢梭是人类历史上三个不同时代中的三位重要的思想家,他们的民主思想分别代表各自所处时代中普遍的民主观念

──对于民主政治制度的理解。由于时代的差异,他们所论述的民主的制度含义和阶级属性各不相同。但是,他们关于人类民主制度的观念仍然具有明显的同质性,即他们不约而同地把民主概括为体现着平民主义价值取向的制度安排(只不过平民主义的标准因时代差异而有所区别)。回顾人类民主理论发展演进的历史,不难看出:民主,在政治制度的层面上,反映的是不同时代标准下的平民主义的价值观念体系,它在本质上是对国家政治关系作出的平民主义的原则规定。当然,这种价值观念与原则最终是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换言之,当某种平民主义的价值观念被以法律形式确定为国家意志的时候,一种民主制度便诞生了。传统的政治思维从总体上就是这样认识与思考民主问题的。从表象上看,这也就是为什么

──人们一直习惯于把民主归崐入判断政治制度性质的标准范畴。

进入本世纪以来,有关民主问题认识的视角才逐渐发生了改变。这种改变应首先归功于熊比特。熊比特对于传统的民主观念作出了方法论意义上的批判,熊比特指出:以平民主义的“人民的统治”定义的民主,只是一个意识形态中的政治理念,在现实中却难于界定。而如果观念规范在现实中得不到经验的实证,这一规范也无法成立。事实上,传统的政治思维中,甚至连观察与实证民主的经验性手段都没有提出。熊比特不满足于传统政治思维对民主的理解,而要在新的层面上,以新的视角观察与认识民主问题。

在熊比特看来,民主是一种政治方法、一种社会政治权力运作的方式。具体到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民主表现为:政治精英竞取社会权力,人民选择政治领导的两个政治过程的统一,而选举则是其集中的表现形式。如果说现代西方社会是民主的话,它就具体地、实在地表现在选举之中。在政治体制层面上,选举程序即是民主。除此之外,人们不能说出民主还有什么其他崐的实际意义。

熊比特与卢梭的在民主观念上的分歧,实际上反映了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和作为一种政治体制的区别。卢梭揭示的是“制度的民主”──

对于崐国家及权力的价值规定;而熊比特更关注的是“体制的民主”──对于某种价值规定的实现形式。

二、两种政治体制的结构与功能比较

从现实性看,民主建设的真正含义与其说是人们如何对国家及权力做出价值规定,还不如说人们能在多大程度上找到那些价值规定的实现形式。同一民主制度可以有不同的民主体制作为其实现形式,而不同的民主制度也可以表现为相同的民主体制。因此,选择和建立什么样的民主体制就成了民主政治建设和发展的关键。

所谓政治体制是指国家的权力结构及其运作方式。权力结构即政治权力主体间相对固定的关系形式,表现为对权力主体权限的法律规定;权力的运作方式即行使权力的程序。集权与民主是两种基本的政治体制。

集权政体的权力结构内部为等级型政治关系,权力运行以支配—

服从的方式进行;民主政体的权力机构内部为平等型的政治关系,权力运行以博奕方式进行。集权政体与民主政体的政治稳定功能各具特点,有十分明显的差别。

集权政体要么具有绝对的稳定性,要么处于绝对的不稳定状态。结构决定功能,功能影响结构。集权政体的自稳功能与其内部结构密切相关。集权政体的等级结构产生了政治行为的高度同质性,上层政治角色的意图决定下层角色的行为,下层的行动满足上层的需要。从而形成了“压力—稳定”机制。集权政体下的稳定性的前提是政治权力、特别是政治权力的上层角色具有权威性,否则权力结构就难以稳定。这一前提条件导致了政治权力(机构)必须在行使权力过程中不断排斥对于其权威可能构成的威胁,必须不断排斥来自体制内外的不同意见。换言之,“压力—稳定”机制具有使集权政体下的社会的、政治的矛盾积累起来的负面效应。从另一方面看,集权政体下社会重大矛盾的解决只能以否定政治权力的权威性为前提,集权政体下的社会矛盾、政治矛盾发展的总趋势必然是对政权的否定,终究会引发政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政治不稳定、甚至政权更迭。

民主政体常常处于相对稳定和相对的不稳定之间的平衡状态。民主政体的内部结构中的平等型政治关系决定了权力角色行为的异质性,这是该体制的相对不稳定性的原因所在。但由于民主政体下的权力精英间平等的政治关系,即政治角色之间具有形式上相等的影响力、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政治权力又处于相对平衡的状态。平衡意味着稳定,民主政体内在的“平衡—稳定”机制导致了它的政治稳定功能。进一步讲,民主政体的政治稳定功能具体表现为:

──缓释功能。在民主政体权力结构中平等的政治关系形成了权力精英间的制衡,同时也使政治权力具有了更广泛的社会基础和代表性。在没有绝对的政治权威的条件下,各种社会群体利益表达渠道的较为通畅,各种社会矛盾可以及时释放,不易积累、酿成危机。

──微调功能。民主政体下的权力运作采取博奕方式,各种政策的制订要经过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权力精英的反复交涉、协商最终达成妥协。这样国家权力机关实施的政策、法规可以较好地综合各方面的利益要求,使社会矛盾在利益综合的过程中得到不断的调整。

──整合功能。整合,是民主政体的政治稳定功能的最重要的体现。利益矛盾与冲突是任何一个政治系统中的客观存在,任何一个社会中都有不稳定因素。民主政体的优越性在于:它使各种利益群体都可以通过合法的政治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或满足自己的利益要求。这样,凡参与政治活动、提出利益要求的社会群体的政治行为,在客观上都是以承认政权的合法性、权威性为前提的;这样,各种利益群体提出的任何否定性的意见与要求,实际上都变成了肯定现行政权前提下的否定;这样,政权就将各种社会群体整合到了现行的政治体制之下,从而获得了广泛的代表性与稳定性。

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选择不同的政治体制对于其政治、经济发展的影响是迥然不同的。民主政体的“平衡─稳定”机制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发展中大国的印度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印度的工业化、现代化进程是极其艰难的,人口众多、资源贫乏、社会结构复杂矛盾尖锐,这些都构成了印度社会发展的障碍,孕育着现代化道路上的危机。但是,令世人惊奇的是被认为是第三世界现代化累赘的印度,在独立后五十多年中始终保持了基本的政治稳定。印度于1947年独立后建立了民主政体,1950年印度宪法生效,此后这部宪法经过了80次的修正案的补充和修正。1952年至1997年的45年间印度进行了13次大选,成立了13届民选政府。在民主政体下,印度社会并非风平浪静,民族、种姓、阶级、地区矛盾和冲突不断、此起彼伏,面对现代化进程中不稳态社会的印度政治权力结构并不是强有力的集中制,平均每届民选政府执政时间不足4年。然而,在频繁的宪法、法律修改和政府变动条件下,在政治相对不稳定的情况下,印度社会却又保持了长时间的相对稳定。这充分表现了民主政体对于社会矛盾的适应、调节和整合能力。

在政治系统建立和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因需要解决矛盾的性质不同、任务不同,政治体制的稳定功能的表现也会有所不同。因而,对于不同体制的政治稳定功能的评价亦不能一概而论。

一般来说,政治系统在建立过程中,主要任务是克服旧矛盾,建立起新的政治关系,这时集权体制往往是有效率的,有利于坚决、迅速地克服旧矛盾、扫除旧势力。在政治系统成功地建立起来之后,新的系统内部关系就发生了转化,旧矛盾的消除意味着新矛盾的产生,但新系统中的新矛盾的解决方式不是消除,而是控制、调解和平衡。显然,民主体制更适合于这一阶段中的政治系统自我稳定的需要,也应当成为人们的明智的政治抉择。

三、民主过剩了吗?

在对民主政体的政治稳定功能进行一番理论分析之后,让我们再来看看现实的经验。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新兴的民族独立国家的广泛建立,使政治体制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焦点,同时新兴国家的工业化实践也为人们认识这一问题提供了可能。于是,政治发展研究领域中便出现了一种引人注目的观点,即认为民主政体对于处在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是不适合的,而似乎集权体制更合乎发展的需要。早在1955年刘易斯就曾提出:“国家越落后,一个开拓性政府的作用范围就越大”,“软弱的政府不能维持自己境内的秩序。”③

此后,塞缪尔·亨廷顿提出了他的著名的“权威主义”的发展理论模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我国学术界,也曾引发过热烈的讨论。亨廷顿的“权威主义”在实践中是以韩国为代表的一些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模式,即所谓“东亚模式”为支撑的。这一模式被认为是集权政体的发展模式的成功范例。

正当越来越的人们开始相信集权政体似乎适合于发展中国家的时候,所谓的“东亚模式”却发生了危机。从90年代中期开始,以韩国为代表的一些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工业化、现代化发展遇到了明显的问题和挑战。特别是1997年年中以来蓄积已久的危机终于爆发了,从7月份泰国的金融危机开始,一连串的金融—经济风暴席卷了大部分亚洲国家。其中韩国,这个80年代亚洲乃至世界的“发展奇迹”,遭受了最为严重的打击,导致了自开始工业化进程以来最严重的衰退。11月,韩国政府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申请高达550亿,实际上宣布了国家财政、经济的破产,“东亚模式”向世界亮起了红灯。

人们似乎在一夜之间都意识到了“东亚模式”的弱点。集权的政治体制与市场化的经济体制的结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东亚模式”,韩国是这一模式的代表者。在这种模式下,集权的政治体制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美国学者阿姆斯登在总结韩国工业化发展道路时写道:“在韩国,并不是市场机制对资源进行配置,对私有企业进行指导,而是由政府作出投资决策,每个企业不是在一个竞争的市场结构中运行,而是在一个受到控制的市场里运行。”④

台湾知名经济学家李国鼎先生在分析“东亚模式”的经济与政治体制关系时也指出:“事实上,政府过去曾担任民营企业的代管人,新事业的创办人,供应原料,收购成品,及冒最大的风险提供企业所需的贷款,这些工作在经济进步的国家,都是为眼光远大的企业家和银行家所崐担任的”。⑤

在这种模式带来一些为人们所反复论及的好处的同时,也埋藏下了隐患,积累了弊端,这次席卷亚洲的危机正是这一模式的弊端与隐患的大爆发。

首先,政府动员机制造成了经济集团化与垄断。在集权政体之下,政府必然要集中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社会的经济资源,而集中与控制的有效途径即是扶植并左右国民经济关键部门和行业中的大型企业集团。在政府动员机制的推动下,韩国历届政府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引导,特别是通过政府主导型、间接融资为主的投资体制,将经济资源集中于与政府关系密切的由家族管理的大型“财团”(CHAEBOL)的手中。目前,韩国最大的30家财团的财产占了该国国民财富的1/3。这些财团依靠强大的经济实力实行纵向一体化的经营战略,使韩国经济具有很强的垄断性。这样,一方面抑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使国民经济运转缺乏灵活性;另一方面,大企业集团之间激烈竞争造成了经济规模的极度膨胀,形成“泡沫经济”。只要由于某种原因,经济快速扩张的条件被削弱,这种“泡沫经济”的弊端就会暴露无遗。韩国的这次危机就是由于财团经济的过度膨胀,造成严重的生产过剩而引发的。苏黎世肯帕财物公司的经济分析家黑尔一针见血地指出:“韩国的问题是一个经济模式失灵的问题”⑥而韩国经济过度膨胀的根子则在于集权政体下的政府动员机制。

其次,集权政体积累、激化了社会矛盾。亚洲的集权政体在工业化过程中利用政权力量强制实现社会稳定的同时,使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地积累、加深和加剧。1961年5月18日,朴正熙发动军事上台后,以“革命军事委员会”(后称“国家再建最高会议”)的名义宣布禁止一切工会活动。此后劳工运动和社会民主运动均遭到了强行压制。1971年12月颁布的《关于国家保卫特别措施法》,此后于1972年在全国实行紧急状态,韩国政府对社会的统制达到了顶点,政府对工会、各类政治团体及普通公众的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进行了极其严格的限制。以暴力为基础的严格的社会管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社会矛盾的公开表现,但绝不能消除社会矛盾,反而在不断地积累和激化社会矛盾。韩国在长达25年的专制集权统治下,劳工运动和民主化运动一直没有停止,有时甚至十分激烈,终于爆发了“光州起义”那样的大规模群众性的反独裁运动。

第三,集权政体不利于市场机制的运作和完善,引发严重的政治性腐败。集权政体一方面没有使亚洲的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的社会矛盾得到及时的缓释和解决;另一方面制造了一个与经济界联系密切的庞大的官僚体制,成为严重的权力腐败的温床。在集权政体下,政府广泛干预经济,政、企关系密切,进而造成了经济运行中的二元调节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社会经济活动受到两种性质、方法和目标均不相同的调节机制的左右,即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普遍发生在集权政体国家中的严重的腐败现象并非偶然,它恰恰是这种“二元调节”的直接后果。“二元调节”模式曾受到许多赞誉,被认为是“官僚—威权主义”(Bureaucraticauthoritarianism)政体的经济发展模式的优势所在。但人们却不应忽视其与腐败的密切联系。经济的二元调节造成了腐败的“非凸组合”:

A0B

<----------------------------------->

市场调节政府调节

(计划调节)

D

腐败

在上图所示导致腐败产生的“非凸组合”关系中,OA代表市场调节的加强,OB代表政府(计划)调节的加强,OD代表腐败的加强。在这种“非凸组合”中,假定A或B,任何一个方向上的调节机制得到加强而相反方向的调节机制被减弱,都意味着腐败的经济动因减少。在二元调节的模式下,两种调节机制在配置资源的目的和方法上存在着矛盾,腐败便从这些矛盾中产生、成为一种经济需要。其典型的表现即是企业运用寻租行为通过政府而不是通过市场即可获取资源与利润。应当说,较为单纯的由政府主导的经济模式(计划经济)或较为单纯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腐败都是较少的和可控的,都不易发展为严重的政治性腐败。而唯独政府与市场两种调节机制大面积交叉和并存则容易造成大范围的腐败。

韩国的集权政体下出现的普遍、持久而严重的腐败现象为上述理论分析模式提供了最典型的例证。韩国的三星、现代、乐喜金星、大宇、鲜京、双龙和韩国火药等七大财团中,出身于政界、军界的经营管理人员占其副经理以上的主要经营者总数的近17%。有资料表明,韩国高级政府官员和高级军官退职后几乎都有在财团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经历。⑦官、商人事结合化解了对经济活动的种种监督制约机制、废弛了法律,使腐败大行其道。腐败强化了发展的盲目性,从总体上降低了经济活动的效率。在经济扩张时期,韩国众多的财团和企业通过与政府的特殊关系广施贿赂,大搞人情贷款、优惠贷款,结果造成了不良贷款的迅速膨胀,埋下了金融风险的隐患。在这次金融危机中腐败对经济及社会的危害暴露无余。

在这次韩国的危机中表现出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同时并存的双误现象,充分说明了集权政体于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弊端。从长远来讲,集权政体既不适合于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也不利于政治稳定。

东亚模式的危机已经在提醒人们:应当重新考虑政治体制与工业化、现代化发展的关系了,到底是集权政体、还是民主政体更适应于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进程,更有利于政治稳定?人们应该作出新的回答。

注释:

①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32页。

②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5页。

③W·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三联书店1990年版,第520、516页。

④艾丽斯·阿姆斯登:《亚洲的下一个巨人:南朝鲜和后起工业化》,《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2年第3期,第50页。

⑤李国鼎:《台湾经济高速发展的经验》,东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5页。

⑥《韩元的损失——韩国以往的政策无法医治今天的经济疾病》,载《华尔街日报》,1997年11月24日。

政治论文政治篇(5)

【关键词】 政治文明 政治主体 政治素质

人类文明是一个大系统,大体上划分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个部分。物质文明构成人类文明的基础内容,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构成人类文明的上层建筑内容。政治文明是人类改造社会所取得的所有的积极的政治成果,是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

政治文明对大学生政治素质的要求

1.大学生政治意识的现代化

对于人的现代化,有学者提出了12种意识或观念:⑴自主意识;⑵民主意识;⑶参与意识;⑷竞争意识;⑸改革意识;⑹超前意识;⑺集体观念;⑻科学观念;⑼法制观念;⑽时间观念;⑾价值观念;⑿效益观念。[1]具体政治意识领域,我们认为大学生政治意识的现代化包括主体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法治意识等。下面简单谈谈前三种意识。

首先是主体意识。主体意识促是公民以主体身份参与到现代公共生活当中,共同解决公共利益问题。但是,目前部分大学生并未真正意识到或者并未真正理解主体意识,一方面受到臣民意识的束缚,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都不强;另一方面过分强调主人意识,依据自己不成熟政治认识,对政治现实进行非理性的批判,往往是只“破”不“立”。

二是权利意识。大学生不仅应当知晓自己享有权利、如何行使权利,还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利。事实上,我国大学生并不缺乏权利意识,缺乏的是正确行使权利、正确主张权利的意识。我们知道,主张自身权利,不仅仅维护了自己的利益,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秩序。从这种意义上说,主张权利的精神是衡量大学生权利意识的重要标准。

三是责任意识。大学生应意识到履行与自己的公民身份相适应的义务,在遇到有关国家政治和社会利益的问题时,必须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大学生应该认识到自己在享有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在现实生活中,尽管我国大学生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法治意识日益增强,但是,在实际参加政治生活时政治观念与政治行为相脱节的现象还比较严重,这种现象的存在很大程度上与目前我们的各项制度还不健全,体制建设不完善有关,和我国传统文化中的民主意识的缺失有关,同时也反映出我国大学生现阶段政治素养与现代政治理性之间的差距。

2.大学生政治知识的全面化

政治知识是指公民对政治生活规范和准则的掌握情况,以及接受有关政治生活方面信息的程度。我们这里的政治知识既包括政治理论知识,也包括政治参与的技能知识。

首先,政治认同感依赖于对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对大学生来说,如果拥有较扎实的政治理论知识,他们对政治问题的兴趣就不会随形势变化而多变,也避免了对政治问题认识的迟钝和肤浅。大学生基于对国家政治活动价值理念的深刻理解,才会产生较强的政治认同感。

其次,政治参与技能有赖于对政治程序的熟悉。大学生如何灵活运用公民权利以保护和追求自己利益的手段和方法,可能也对政治参与的有效性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目前我国大学生政治参与水平较低且目的性参与少和非制度化参与存在的原因之一,就是缺乏足够的参与知识、规则和技能,于是,高涨的政治参与热情与低下的政治参与知识和技能就会发生冲突和矛盾,而这种冲突和矛盾又往往会给社会的政治发展和经济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现代市场经济逐步将政治世俗化、理性化、大众化,传统政治运作过程由过度经验化走向制度化、程序化、公开化。为适应政治文明这一发展趋势,大学生应掌握较全面的政治知识。

大学生政治行为的理性化

大学生的政治参与无疑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推动力量,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大学生渴望运用手中的权利表达政治意愿和利益要求,借以影响国家政治运行尤其是政治决策。毫无疑问,这种趋向代表着社会的进步,有利于整个政治文明的发展。但不容忽视的是,部分大学生在参与政治活动的过程中,也表现出一些非理性甚至非法的偏差行为,这突出表现为大学生政治行为目的的盲目性和行为方式的不规范性。这两种偏差严重阻碍了政治行为文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唯利是图、自私自利等消极因素。因此,大学生政治行为的理性化应强调行为目的的理性化和行为方式的理性化。

首先,大学生政治行为目的的理性化。大学生的政治参与应是处于对某一政治问题真正关心的目的、运用扎实的政治知识对政治现实作出正确判断后,自愿、主动的政治行为,而不是盲目的人云亦云、一哄而上。大学生在没有准确把握社会的最高利益,没有理解政治改革的最终目的,盲目地或以消极的心态进行政治参与,只会对民主造成破坏。

其次,大学生政治行为方式的理性化。政治活动是项理性的活动,只有激情和冲动无济于事。因此,大学生应使自己的政治行为符合法律、制度和程序的要求,符合政治发展的要求。

政治行为的理性化如何,政治行为是否纳入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轨道,政治行为的效能如何,与预期的效果、宗旨是否统一,这些综合性指标便成为政治行为文明乃至政治文明不可缺少的要素。

参考文献:

政治论文政治篇(6)

一、中国法治建设的道路需要执政党的政治权威

当达国家的法制现代化起步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并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民社会的成熟而逐步地、自然而然地实现的,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由社会生活领域推动的运动过程。在这个过程的开始阶段,政府扮演的仅是一种消极的“守夜人”角色。而当代中国的法治变革发生于二十世纪最后二十年,这时的中国社会缺乏商品经济对民主法治意识的启蒙,更面对着政治、经济和法制飞速发展的世界。发达国家的政治影响和经济压力,国内人民要求富裕和民主的渴望,决定了我国的法治建设同时担负着民主化以及发展、稳定等多重任务。其任务的艰巨性和操作上的精巧,客观上需要有一个充分行使公共职能的强大政府来推动法制的转型,需要政府自觉地担负起正确引导法治发展的时代责任。因此,中国被迫同时也是必然地走上了一条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的法治道路。本来,限制政府权力是法治的出发点和基本内涵,但我国的法治建设则要将限制政府权力与维护政府权威统一起来,从而增加了制度设计的难度。但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执政党在这种政府推进型法治道路中所扮演的角色。

众所周知,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政党的理论,党在整个无产阶级体系中居于最高的领导地位,它应该而且必须领导国家政权。因此,如果说中国走的是政府推进型的法治道路,那么实际上这个政府就是党抑或说是党领导下的政府。在法治建设中维护政府的权威本质上是维护执政党的政治权威。

政治权威是一种使人们信从的政治力量,它集中体现在个人或某些集团身上。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看,政治权威的出现标志着人类从蒙昧到文明,从自在到自为的发展过程。近代以来,政党取代其他传统政治力量领导政治生活,成为政治文明发展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据统计,在当今世界二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中,除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严格的君主制或政教合一体制而无政党外,绝大多数国家都存在着政党,实行政党政治。①对于努力实现法制现代化的发展中国家,特别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党。因为,一个国家实现法治的过程,一般来说是与这个国家整个现代化过程分不开的。现代化过程本身就是利益机制的调整过程,而法制的现代化从理念来说是强调一套民主、公正、自由和法的至上性的观念体系,在制度上则是要建构一套对权力进行限制和约束的制度体系。其与中国传统的观念体系和权力格局的矛盾与冲突,要比经济领域的改革来得更加激烈。而且,随着这一进程的推进,原有的社会政治机制逐步丧失了维护政治稳定的功能,而需要建立一种新的社会政治机制来维护新的政治秩序。强有力的政党与有效的政党制度,无疑是这种新的社会政治机制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维持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的中坚力量。程燎原、江山二位学者在研究了法治与政治权威的关系后,指出了政治权威在推进法治进程中的作用,即阐述或传输法治理念;制定法律和调适法度;循章守法和监督法律的施行。①看来中国法治建设不能没有执政党的政治权威。而实际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正是凭借自己的执政地位和政治权威,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她领导全国人民在法治理论上进行拨乱反正,确立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现代法治观念;提出了加强民主法制,实现依法治国的法治现代化任务;面对几乎空白的现代法制建设,领导制定了法制现代化纲领和宏大的立法规划,并在短短二十年间,完成了西方国家上百年走过的立法路程,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领导了大规模的普法教育,有规划有组织地传播法律知识,肃清封建法制观念,培育现代法治意识。总之,在当代国内外背景下,没有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权威和政治领导,希望像西方国家那样通过市民社会的成熟,自下而上地实现现代法治,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二、执政党的政治权威必须建立在合法性的基础之上

我国法治建设的政府主导性,客观上要求维护执政党的政治权威。但是一个执政党能不能彻底完成推进法治,并最终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取决于它在多大程度上获得人们的认同,在多大程度上获得真正的尊严和威信,以维持并加强自己“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权威地位和力量,即解决法治化进程中执政党政治权威的合法性问题。

合法性是政治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不是简单地指合乎法律,而是指公民对政治权威的自愿接受性。合法性是政治统治的基本要素,它是政治权威“合法”行使权力或施行统治的重要前提,也是法治得以维系的重要条件。一些现代西方政治学家认为::“如果大多数公民都确信权威的合法性,法律就能比较容易地和有效地实施,而且为实施法律所需的人力和物力耗费也将减少。……一般说来,如果合法性下降,即使可以用强制手段来迫使许多人服从,政府的作为也会受到妨碍。如果人们就哪一个政权具有合法性的问题发生争论,其结果常常是导致内战或革命。”②从根本上说,政治权威的合法性提供了政治权力“正当”、“合法”运转所必需的资源和支持。它一方面表明政治权威具有使被治者认为其统治是“正当”“合法”的特性;另一方面表明被治者在没有强制力迫使其服从的情况下对政治权威的自愿服从、支持乃至忠诚。一旦政治权威具有这样的合法性,政治权威所制定、倡导和实施的法律,就能获得被治者的普遍信仰和尊崇。所以,政治权威的合法性不仅使政治统治成为了“正当”、“合法”的统治,而且能使政治统治成为成本较低且相对持久稳定的统治,法治的实现也因此而具备了较好的条件。

政治权威如何获得合法性呢?德国的政治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和论述了政治权威合法统治的三种类型,即传统型、魅力型和法理型。认为不同类型的政治权威获得合法性的途径不同。传统型统治以政治权威自称的、官员和公民相信的历代相传的神圣传统为基础;魅力型统治则以被统治者相信政治权威具有超凡的魅力、品质、才能,从而愿意服从其统治为基础;法理型统治则以政治权威、官员和公民都只对理性的法律负责为基础。③从历史角度看,一个国家的政治权威模式一般要依次经历以上三种类型。近代以来的政治权威合法性,则主要以政治权威出自于民主程序、服从法律和公众对法律的至高无上的普遍信仰为基础。

建国以后到改革开放之前,中国执政党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建立在中国人理解的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领袖个人的超凡魅力的基础之上。随着的结束,中国执政党原有的合法性基础逐渐丧失:带来的灾难,驱散了领袖身上的光环,领袖“走下神坛”标志着个人魅力型政治权威时代的结束;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初步尝试,就否定了传统的“阶级斗争”理论,以及“社会主义是有计划的大生产”等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主义理解。由此,中国执政党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基础发生了重大转变:一是选择了亨廷顿所谓的“政绩合法性”①,用邓小平的表述就是“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②二是通过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建立民主合法性基础。虽然党的领导人认识到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相协调的必然性,但为建立民主合法性为目的几次政治体制改革均因危及稳定的较大风险而停滞。在整个80年代甚至90年代,执政党致力于经济发展,通过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换取人民对自己的支持。政绩的合法性使其成功地经受住了“八波”的严峻考验和国际敌对势力的挑战。

但是,执政党的政绩合法性基础在90年代未又遇到了严峻的挑战。首先,20年的改革,效率是有目共睹的,但公平问题却突显出来,基尼系数从80年代初期的0.288扩大到90年代中期的0.388,15年间增加了10个百分点③。弱势群体不满情绪在增加,报复社会的案件和有组织犯罪的逐年增长就是对社会公平状况的一种反映;其次,社会分层复杂化,作为执政党传统的阶级基础的工人和农民阶层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其社会地位在下降。而新的社会阶层由于按照执政党的传统理论,很难进入利益表达的官方渠道。第三,就是以权钱交易为主要特征的政治腐败问题愈演愈烈。严重损害了执政党的形象,人们甚至怀疑执政党治理腐败的决心和能力。上述三种社会现象对执政党政治权威合法性的损害并未因经济的持续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改善。看来政治权威的政绩合法性是有条件的。尤其是当这种“政绩”导致了社会关系的重大变革时,政治权威体制如果不与时俱进地进行改革与调整,这种“政绩”给现有政治权威带来的合法性将走向反面。

为解决新形势下的合法性问题,中国共产党一方面提出了“三个代表”的理论,适时地将执政党政治权威的合法性从单纯的政绩转移到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先进上。同时通过对“三个代表”的阐释,扩大了执政党的社会基础,以期使执政党的政治权威获得更广泛的支持。另一方面,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明确依法治国是党在新形势下的执政方式,以期将党的领导同法律权威统一起来,使执政党的政治权威发展为法理性权威,增强执政党政治权威的合法性。从逻辑上讲,三个代表最根本的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一个追求法治的国家,广大人民的利益是通过宪法和法律来体现的。因此,要实现三个代表的要求,巩固执政党的政治权威,克服政治腐败,增强合法性基础,唯一可行的途径就是尊重宪法和法律,并按照法治原则对执政党的政治权威体制进行设计和创新。

三、执政党政治权威体系的法治建构

可以肯定地说,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的执政党一直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探索如何改善党的领导,企图建立一种法理型的权威结构。如在党与人大的关系上改变了过去那种以党的名义制定和法律文件(取代人大行使立法权)的作法;在党与政府的关系上,改变了过去党委对政府进行对口管理的党政高度一体的模式;在党与司法机关的关系上,取消了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但总的说来,执政党的法理型权威模式的建构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一个明显的例证就是讲了多年的“党政分开”,“党要管党”并未取得多少预期的效果。因为,党政分开是西方多党制下的政治运行模式,由于不同的政党轮流执政,而不是一个政党永久执政,政党与政府①之间形成了明确的界限,再加之有比较完善的文官制度为基础,所以执政党执政主要表现为执政党领袖组织内阁(政府)并通过内阁来主持政务,贯彻执政党的方针政策。而在我国,由于共产党是唯一执政的党,执政党与政府之间容易建立某些固定联系,从而使执政党和政府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及至出现党政合一的现象。虽然中共十三大开始了党政分开的大胆尝试,但1989年后,这一尝试基本停止了。在1989年8月28日党中央向党内《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中,又部分恢复了党政不分的领导体制。②有学者将目前党政合一现象概括为党的权力的“全面性和总体性”,具体表现为全面掌握政治录用(通过党管干部原则)、利益表达(通过控制舆论工具和对各种代表的遴选)、利益综合(通过“将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和资源配置(主要通过控制政治资源而支配其他资源)的权力。③这种现实表明,在我国的政治格局中,企图通过“党政分开”,然后再建立党政之间良性互动的法治框架的制度设计几近空想。既然党政没有分开,也不可能分开,而法治又是不可避免的,那么法治架构的设计就不能抛开执政党的制度建设而空谈国家权力结构的法治化。当然这是一个十分艰难的课题,笔者在这里也只是提出一些初步的设想。

1.非政党式竞争选举制。公共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予,这条法治社会的公理成了政治权威进行合法统治的根据。当然这是指国家权力,而对于实际掌握公共权力的执政党其权力来源于何处?这个问题对于西方的政党来说是明确的,因为西方近代意义上的政党是在议会民主中发展起来的,议会政治需要通过政党的竞争产生议会、总统或内阁,以帮助政府获得合法地位。在竞选中获胜的政党组织政府,执掌政权并贯彻执政党的政策。因此,西方政党执政的合法性来源于它们对国家现政权的贡献与支持,来源于公民根据宪法所进行的选择。而中国的执政党是在战争中产生的,人民在中国近代各派政治力量的斗争中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又通过领导人民革命战争的胜利而缔造了国家,建立了政府。因此,这个政府只有体现党的意志才具有合法性,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来源于政党。至于宪法,只是把这种革命成果“肯定下来”的一种政治记录而已,其必然的逻辑就是成为执政党“办事的参考”。对于执政党的权力,虽然党的章程和领导人的讲话、报告都说是“人民给的”,但“是我们打出来的”的潜意识却无处不在。几十年后的今天,“打出来的”合法性已经失去了往日的说服力。如前所述,执政党也通过提出建设法治国家重设自己执政的合法性基础。而法治国家最起码的标志就是对国家领导人的定期选举,以获得选民“同意的统治”,通过定期选举赋予政治权威以合法的地位和权力,同时通过选举对政治权威予以约束。人民的授权以及对权力的约束正是法治精髓之所在。我国也进行着定期的选举,但迄今为止,选举一直是间接的,既使在县乡两级也只能是直接选举代表。况且,在党政不分的前提下,执政党控制着几乎所有重要领导职务的提名权(有的要与派协商),加之大部分领导人产生于等额选举之中,于是选举流于形式。当人们觉得自己的选举行为不是一种权利,而仅仅是证明什么的工具时,他们对选举的参与热情与对选举结果的认可度必然下降。根据北京大学“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近两年来在全国近20个点的调查,在各种选举中,选民不经动员主动参加选举的不到被调查者的50%。调查还显示受教育程度高的人如果认为选举的对象是重要、有作用的,选举程序公正民主,会比一般人更积极参与选举;相反,他们会更为消极,甚至抵制选举。④这样的选举会使政府的民意基础下降,同时由于选举程序(包括候选人提名程序)的透明度低,也削弱了执政党的政治权威。笔者认为,为了提高政府的民意基础和执政党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必须增强选举的竞争性,既然在一个政党执政的前提下,政府的选举难以形成竞争局面,那么首先就将增强竞争性的重点提前到执政党内的提名程序中,科学设计“非政党式竞争选举”的程序,①同时在政府选举中,不再实行等额选举制度,大大提高差额选举的比例,以增加选民选择的机会。这样经过党内“非政党式竞争选举”的候选人,再一次经过大差额比例的竞争性政府选举,当选者既有执政党的支持,又具备较雄厚的民意基础。执政党的政治权威地位也会由于本党当选者(一般为执政党某一层次的领袖)的民意基础而得到巩固。

2.执政党官员的任期制。任期制是法治社会对公权力的一种限制,“所谓绝对的权力,不仅是指在空间范围上不受法律限制的权力,也是指在时间长度上不受法律限定的权力。因此,从保障自由、防止专权和厉行法治的目的出发,给那些行使政治权力的政治权威确定一个法定的任期,而且不得终身任职,就成为限制和约束政治权威的一个重要方法”。②在美国大革命时期,政治权威的任期制就为政治家、制宪者所重视,形成了“终身任职不符合人民和民主选举的理念与逻辑要求”的共识。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就指出:“理性和经验向我们证明:一个国家元首那样连选连任,就是一个终身官职。当一代或两代证明这是一个终身的官职的时候,每逢继任势必招致阴谋、贿赂、暴力,甚至外国干涉。”③到1951年,美国22条宪法修正案将华盛顿开创的总统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惯例上升为宪法规范。

从我国宪法的有关规定来看,我国绝大部分国家级领导职务有“不得超过两届”的任职限制(中央军委主席的任职未作规定),而地方领导职务却没有连续任职限制。问题在于党政不能分开,而党又居于领导地位的体制下,撇开党内领导职务的任期而考察国家领导职务的任期是没有意义的。而作为党内根本法的《中国共产程》对党内领导职务的连续任职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只是邓小平在80年代初对“领导职务的终身制”曾提出过严厉的批评。执政党也为取消“领导职务终身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规范,如司局级60岁退休,省部级65岁退休等。但是取消终身制与设置任期制毕竟是两个问题。前者的重点在于防止领导层的年龄老化;而后者的重点在于对权力的限制,以及公民平等,轮番为政的民主意图。这是人治与法治的两种不同的思路。问题在于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党内职务无连续任职限制,国家职务的连续任职限制也只是针对某一特定的职务,那么执政党就可通过掌握的政治录用权在某人的某一职务任职届满时,“安排”到其他国家职务上去。一个人可以在各种国家职务间流转,逃避了宪法和法律的约束,延续了领导职务实际上的终身制,使宪法规定的连续任职限制形同虚设。这样一种实际违反宪法和法治原则的作法,极易形成政党的官僚化和既得利益集团,堵塞广大公民和普通党员进入管理层的道路,削弱执政党的群众基础,减损政治权威的合法性。

既然党政未能分开,又选择了法治道路,党的章程和规定在形式上和实际运作中不得违反宪法,这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基本要求。其可行的办法是按照宪法规定的任期制,设计党内领导职务的任期制,取消党内领导职务实际存在的终身制。推荐到国家机关任职的领导人的任期,按照宪法规定任期届满不得轮换它职。这不仅是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要求,也是防止“每逢继任势必招致阴谋、贿赂、暴力”等政治不稳定因素的治本之策。

3.执政党内的权力约束制度。法治理论对公共权力予以约束的观点来自于以下两种基本共识:一是政府权力的扩张性是民主与法治秩序的最大威胁,如果不对其严加约束,那么,它必将形成专制的力量。二是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存在着矛盾的,要保护公民权利就必须对政府行使权力的范围与行使权力的方式进行限制,否则公民的权利必将受到破坏。这里的权力是人民“让渡”的公共权力,同时又是由公务人员行使的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在我国党政不分的政治格局中,执政党政治权力具有了公共权力的性质。因此,要实行法治,对公共权力的约束和控制就必然延伸到党内来。对这一问题执政党已经有了较深刻的认识,如在建党八十周年讲话中指出:“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关键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保证他们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同时通过体制创新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可见,体制创新成为约束权力的主要方法。笔者认为,在党政不能分开的情况下,约束权力的体制创新也应先从党内的体制做起。

目前执政党内的权力约束制度主要有横向的集体讨论和纪委监督,以及自下而上的批评建议和党内选举。但是这些监督制度都缺乏透明的、可操作性的程序性规定。比如第4条规定: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党员还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这即是对党员权利的保障,也是对党内决策的监督。但是,关于党员批评、建议、申诉、控告的时间、效力、方式,以及有关组织不予答复的后果及纪律责任,则没有具体规定。缺乏程序支持的规定只具有宣告的意义,不具有实质的和制度层面上的效果。笔者认为,所谓体制创新在党内约束权力方面则必须加强、党规、党纪的程序制度建设,使所规定的原则和制度成为刚性的、可操作的具体规则。

这里需要讨论的是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的地位。纪律检查委员会建立20多年来,的确发挥了维护党纪,纯洁党的作风和组织的重要作用,是监督和制约机制的主要力量。但是,制度设计上的缺憾使之不能充分发挥监督和制约功能。首先,制度设计上存在矛盾之处。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但是却要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据说这样规定是由于第十条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这样就有了两个最高领导机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党的中央委员会。但这样是不符合逻辑的。况且,还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产生,前者对后者负责并报告工作。可见,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才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由它产生的党的中央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应该对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并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分别行使领导决策、党纪监督的职权。其次,党纪监督体制上存在盲区。根据的规定,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检查党员和党的组织执行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但是,“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中国共产程第44条)也就是说,纪委无权单独对同级党委常委立案调查。由此,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制约功能大大减弱。更令人不安的逻辑结论是,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于已无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则对中央委员会委员和政治局委员也无立案检查权。对党的中央一级的纪律检查和权力监督就成了空白。这样一种制度设计必须要有两个前提:一是党的最高决策层永远不会滥用权力;二是即使有滥用权力、决策失误的情况,自己也会迅速纠正。但历史和逻辑都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的。明智的制度设计则是:明确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在党内的最高权威地位,明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同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的制度,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的监督和制约。

4.执政党活动的法制化和政治责任制度。

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执政党处于领导地位,但是领导地位并不等于就是绝对权力。因为绝对权力本身就是反法治的。执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宪法第5条)执政党服从宪法和法律,是他们政治权威地位被尊重和服从的基本前提。正如罗伯斯庇尔所说:“公职人员所受到的尊重,与其说由于他所掌握的权力,远不如说是由于他自己对于法律的尊重。”①如果政治权威自己背弃法律,他就无法去号召被治者自愿服从法律和他自己。因此,执政党要巩固自己的政治权威地位,必须同时建构使自己服从宪法和法律的体制。笔者认为,这样的体制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一是依据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执政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以体现执政党的领导。二是完善宪法监督制度,以落实执政党的政治责任。

对于第一个方面,必须在宪法和法律中对党的活动方式加以规定。目前各国宪法和法律对政党加以规定的不多。但是,鉴于政党制度在我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影响,有必要将政党立法放在重要地位。目前。我国宪法虽然规定了党对国家事务实行领导的基本原则,但是对党的性质、职能和活动方式没有任何规定。至于执政党如何将自己的意志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党组织如何向人大推荐重要干部、党组织与人大产生分歧时的协调和处理程序、执政党在人大开展活动的范围和方式、各级人大中执政党党员的比例等都无法可依。实践中各级党组织只好各行其是。在这种情况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往往不能落实,一些人甚至利用立法空白大搞政治腐败。②为此,有必要修改宪法和制定政党法,形成执政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制度体系。

对于第二个方面,要通过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来实现。我国目前的违宪审查制是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为主体,以地方权力机关为补充的体制。审查范围主要是以一府两院的行为尤其是抽象行为为对象。至于政党的行为并不在审查范围之内。对于实行两党制或多党制的国家,由于存在政党式竞争选举,执政党的决策失误或政治腐败往往成为败选的原因。因此,对执政党行为的违宪审查并不显得那样重要。即使这样,不少实行违宪审查制的国家也将政党行为纳入违宪审查范围,以规范政党行为,明确政党的政治责任,体现宪法和法律的至上性。而我国,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没有形成政党竞争选举的局面;另一方面,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并不审查政党行为。从而使具有“全面性和总体性”权力的执政党实际上处于无监督的政治格局中。这不仅与法治的客观要求相去甚远,而且由于“绝对的权力”造成的腐败,严重地削弱了执政党的政治权威。在目前政党体制下,可行的办法是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将政党行为纳入到违宪审查范围,使执政党承担与其权力相应的政治责任。这里的问题是人大能不能通过违宪审查监督执政党。从理论上说,这是不成问题的。因为按照我国宪法,“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而执政党违宪必在受追究之列,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又负有监督宪法实施的法定职责,因此,执政党接受人大监督和违宪审查,并承担违宪责任是符合法理的。执政党对人大工作实施领导,并不排除人大对执政党的监督和违宪审查。一个循法而治,依律而为并具有明确政治责任的执政党才具有充分的合法性,才能有效地巩固自己的政治权威地位。

作者单位: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政法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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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周淑真著,《政党和政党制度比较研究》,第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①程燎原、江山著,《法治与政治权威》,第196-212页,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

②[美]加布里埃·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第36-37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③[德]马克斯·韦伯著,约翰内斯·温克尔曼整理,《经济与社会》,上卷,林荣远译,第23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①[美]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中译本第58、59页,上海三联书店,1998。

②《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③世界银行:《共享增长的收入——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研究》,中译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

①在本文中指广义的政府。

②参见:郭定平著,《政党与政府》,第273页,杭州,淅江人民出版社,1998。

③沈远新,《政党政治与发展进程中的政治腐败》,《中国研究》,1998年9月号。

④《中国能不能提高选举的民主化程度?》,《南风窗》,2002年3月19日。

①有人将参选各方非以政党名义参加的选举称为“非政党式竞争选举”。笔者认为,在一党之内为争取候选人提名而进行的竞争性选举也可称之为“非政党式竞争选举”,参见:崔之元,《中国政治改革的新思路:非政党式竞争选举》,《今朝风流》网站,。

②程燎原、江山,《法治与政治权威》,第185页,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

③《杰斐逊选集》下,刘祚昌、邓红风译,1023-1028页,北京,三联书店,1993。

①[法]罗伯斯庇尔,《革命法制和审判》,赵涵舆译,第15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

政治论文政治篇(7)

俗话说,“良好的开端等于成功的一半”。怎样使一门枯燥、死板的政治学科的课堂教学活跃起来,让学生能够以十分的注意力去开始学习,是所有思想政治教师值得去探究的问题。通常在每堂思想政治课的开始,学生都很难以最佳的精神状态进入到课堂学习当中,这时授课教师应该根据当前课本理论知识所教授到的章节内容为主,以当前正在发生的或曾经发生的相关经典新闻话题作为这堂课的开始。例如,当教学“市场多变的价格”时,教师可以利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猪肉价格持续上涨这一经典现象,让学生对话题展开讨论,并分析猪肉价格为什么会持续上涨,持续上涨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等,充分调动学生的求知欲望,将学生的注意力引入到有效的课堂教学中。

教学“财政有何作用”这一内容时,如果直接按照课本上的内容讲授,学生就很难从根本上理解财政的作用,似懂非懂,这样很容易使学生丧失对学习的信心。授课教师可以通过我国财政部2012年在北京召开的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内容为主要的切入点,介绍我国2012年在节能减排和再生能源方面投入资金979亿元,与2011年相比增加251亿元。然后继续延伸话题,介绍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在建设体育馆、奥运会举办活动、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投入资金共1045亿元人民币等。通过这些巨额数据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并引发思考:投入的这么多钱都是哪里来的呢?教师可以先让学生发表自己的意见,积极讨论,有的学生认为是通过集资而来,有的认为是国家投入资金,此时,教师要及时点拨:这是财政的巨大作用。这样就将学生对“财政的作用”的好奇心激发出来,接下来的教学效率必定是相当高的。

2.时事热点与理论知识相结合。

在高中政治课堂教学中,授课教师可以根据本学期的教学目标,从当前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实际理解能力出发,选用一些学生感兴趣的新闻素材辅助课本理论知识的讲解,使学生对每一堂政治课都有新的发现、新的见解,从而让学生感觉自己在政治课堂上真正学到了知识,开阔了视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例如,教师在讲授商品的价格时,可以利用民间炒作农作物,导致农作物价格上涨的现象作为教学资料,要求学生利用相关理论知识分析价格上涨的原因是什么,并表达自己的观点,最后教师对学生的观点进行评析,这样可以使学生对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商品价格的知识内容掌握得更加透彻,并通过延伸掌握影响供求关系的因素。通过时事热点与理论知识的结合,充分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讲到中华文化和民族精神的时候,授课教师应该特别注意避免学生受到负面观点的影响,导致学生对中华文化和民族精神产生误解。因此,教师应该正确利用与爱国主义有关的时事新闻和课本中爱国理论知识两个方面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而有的教师一提到爱国,就只会想到岳飞、林则徐等与现实相距甚远的古代爱国英雄,殊不知,这些远离当今社会的话题已经很难让当代的高中学生产生共鸣。教师应该选择归属问题、新疆事件等全国人民关注的话题作为素材,让学生积极参加到话题讨论中,这样不仅能够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掌握中华文化和民族精神的重大意义,还可以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效率。

3.把握时事政治的及时性。

授课教师在选用时事政治话题作为授课素材时,选择的素材应具有一定的现实作用和及时性,多选取更贴近学生现实生活的热点话题,结合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将时事热点话题所反映的与课本内容相关的问题运用到实际的课堂教学中。例如,在讲授“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内容时,教师可以利用投影仪将2013年3月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过程图片展示给学生看,边展示边向学生介绍人民代表大会就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并通过师生互动,让学生了解人民代表大会所拥有的四项权利。其中包括: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通过图片和教师讲解相结合,课堂教学形式更加多样化,学生能更好地理解课本理论知识,帮助学生及时了解时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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