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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农服务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23 15:14:26

支农服务论文

支农服务论文篇(1)

一、前言

中小型公共图书馆传统借阅服务的有效半径只能覆盖城市和周边的农村,由于距离图书馆太远,边远乡镇和农村的读者借阅图书十分不方便。随着因特网、手机移动网络等新媒体的迅速发展,人们开始通过电脑和手机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地获取网络上的信息资源,随着图书馆业务工作的拓展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图书馆从传统的“文献借阅机构”朝着现代化的“知识和信息传播中心”转型,开展农村网络信息服务成为中小型公共图书馆扩大服务半径最有效的方法。

二、开展农村网络信息服务意义

1.为农村信息化建设做出贡献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农村信息化支持,农村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中小型公共图书馆作为区域性的文献信息中心,为周边乡镇农村的读者提供各种文献信息服务。图书馆不但是信息的收集者和整理者,也是信息的传播者,在农业信息化建设中中小型公共图书馆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和优势,在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2.提升图书馆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益

随着农村的发展及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村读者对知识和信息的需求日益增长,但中小型公共图书馆规模比较小,受到馆舍面积和购书经费的限制馆藏图书数量和种类有限,读者多层次的信息需求与本馆有限的服务能力存在很大的矛盾,农村读者需求很难得到满足。开展农村网络信息服务可以在投入增加不大的情况下,通过现代化的信息储存和传输技术提高图书馆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益。

3.缩少城乡信息化的差距

城乡信息化建设差距很大,农村地区信息相对闭塞,农民精神生活贫乏。图书馆利用网络为广大农民提供喜闻乐见的文化资源,引领农民健康文化生活,不断充实农民的精神生活空间,培育文明乡风,有利于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实现全面小康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文化基础、知识支撑和精神支柱。

4.实现文化惠农支农政策

中小型图书馆开展网络通过网络为“三农”提供服务,健全和完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实现文化惠农支农政策。通过完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组织特色涉农信息资源,深化对农民的信息服务,帮助农民科学决策、提高生产经营水平,推动传统农业的升级改造,实现增产增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都十分显著。

三、开展农村网络信息服务的经验

开平市图书馆开展农村网络信息服务以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信息资源建设和信息服务站点建设为重点,建立起覆盖广泛、服务高效的农业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农业科技、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

1.资源建设

开平市图书馆对各种涉农信息资源进行收集整理,实现了对农业专题数据库资源、数字化农业科技文献资源及多媒体课件资源的整合开发,建立农业科技信息库、专家论文资料库,为农村建设和农业生产提供智力支持。开平市图书馆还结合“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充分利用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海量的信息资源,克服农村信息资源质量低、实用性差、信息资源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等问题,同时解决电子图书、农业科技期刊、视频资源的版权问题。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对象主要是本地区内的读者,所提供的信息必须要符合当地自然条件、社会条件以及经济发展特点, 信息资源建设要强调地方性特点。开平市图书馆根据本地农业的发展实际情况,为广大农民提供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农业信息资源。

2.网站建设

开平市图书馆以“开平数字文化网”为平台,整合数字化资源包括拥有农业科技论文、农村各类实用视频、电子图书等信息资源,资源涵盖了文本型、数值型、音频、视频、图片等多种数据类型,此外开平市图书馆根据信息内容的相关性以及农村基层群众的认知特点和使用习惯,对上述海量信息进行统一组织管理,在网站上构建了科学的知识导航系统。此外为了方便读者使用网站的资源,开平市图书馆让读者的借书证“一证多用”,借书证除了可以具备传统的借书功能外,还可以实行网上电子资源的借阅浏览,当读者进入图书馆网站利用借书证实行身份认证,通过认证后读者可以浏览电子出版物、多媒体读物以及各种数据库、电子出版物。

3.服务点的建设

开平市图书馆通过建设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将信息服务推送到遍布各镇和行政府村,再通过基层站点传递给农民。为了加快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的建设,开平市图书馆通过与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工程进行合作,充分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工程的硬件设备和线路开展基层信息服务点建设,使基层信息服务点迅速覆盖各个乡镇和行政村。同时充分发挥基层信息服务点的辐射带动作用,使基层信息服务站点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4.馆际合作

受到藏书、人员以及场地等客观条件的限制,中小型公共图书馆仅靠本馆的资源很难满足农村读者各种各样的信息需求。中小型公共图书馆必须加强馆际合作和资源共享,争取大型公共图书馆的资源和技术方面的支持,充分利用公共图书馆之间资源共享的合作机制,这样才能为农村网络信息服务工作提供馆藏、人才和管理等方面保障。开平市图书馆积极依托"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联盟"这一个由公共、教育、科技三大系统图书馆合作建立服务平台,向农村读者提供电子图书、期刊论文、博硕士论文、会议论文、外文期刊论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专利说明书等数据资源远程咨询服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

5.人员培训

开平市图书馆的农业信息资源服务是直接面向“三农”,资源的受众是广大农村读者。与传统文献相比,网络信息的检索方式和获得方式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因此对用户信息能力要求较高,这成为限制农村用户使用网上信息的最大障碍。开平市图书馆除了做好信息资源建设的工作外,还加强农村用户信息意识与信息能力的培训。此外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和培训机制稳定基层服务点信息员队伍,提高基层信息服务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素质、打造一支服务意识强、技术素质过硬的信息服务队伍。

支农服务论文篇(2)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对农村进行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科技和社会发展等各个领域和诸多环节的建设,它包涵了社会主义物论文联盟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层次。也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小康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概括。财政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调节部门,如何通过财政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财政部门在新形势下重要的历史性任务。

一、政府积极为农村公共服务创造条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涉及范围极其广泛的领域,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村公共卫生、农村义务教育、环境保护、文化娱乐、公共安全等诸多方面。从财政支持的角度讲,主要是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二、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为不发达地区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需要政府通过财政投入保证社会成员获得均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体现社会公平原则。中央应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地区人口数量、地区财政收入水平等有关数据,制定地区财政收支平衡指标,确定地区财政应承担的公共服务支出水平,然后,中央财政根据全国公共服务平均水平,确定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数额。同样一省区域内,由于同样存在经济基础、地理条件、资源情况的差异,因而也存在财政收入水平和支出水平的不同,存在着本地区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不同,需要省市级财政通过本省市范围内的财政转移支付来弥补财政收支缺口以及农村地区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投入的不足,使本地区农村人口获得均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改善本地区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基础设施,提高落后地区教育水平和医疗水平,从而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三、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弥补政府资金的不足

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通过国家、社会和个人多渠道共同投资,可以拓宽投资渠道和服务范围,促进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的速度和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首先,引导社会和个人投入农村公共服务。其次,合理利用国债资金和外国政府贷款。再次,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福利赞助和捐赠。

四、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环境

一是大力加强农业重大工程的建设,搞好农田水利、中低产田改造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对一些重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制,逐步扩大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规模,要继续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山区综合开发等生态建设工程,改善农业发展的生态环境。二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交通条件,解决贫困地区人畜吃水困难,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速度。

五、加大农业科技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力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一是提高农业科技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保证农业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国债资金用于农业科技投入,用于农业重大科技工程和重点农业科研基地的建设。二是要利用财政贴息、财政补贴和税收政策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科技。三是要发挥农业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农业产业化的促进作用,通过社会化服务组织联系科研机构和农业生产环节的桥梁作用,调动社会资源用于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农业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多种形式的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根据市场需要搞科研,培养“公司+农户”、“科研+基地+农户”等多种科技推广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培养农业科技龙头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六、加大农村公共卫生投入,改善农村医疗条件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卫生投入比重,保证各级政府卫生预算支出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的速度,并保证各级政府卫生投入向农村公共卫生倾斜。二是加强农村公共卫生经费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山西省已经制定了实施全省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规划,中央和省财政都投入了大量的

转贴于论文联盟

资金,用于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强经费的监督管理,保证项目资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步伐,加大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支持力度,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重点解决好农村五保户等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问题。四是严格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建立稳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认真总结试点工作以来一些有效的做法,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简便有效、农民认可的筹资办法。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将提高补助标准所增加的资金最大程度地用到农民身上,以要论文联盟避免出现基金透支,防范基金支出风险。

七、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农村教育条件

支农服务论文篇(3)

(一)农村学习型党组织的概念及学习特点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党的农村政策的执行者和农村各项工作的组织者,是团结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骨干力量。农村学习型党组织是以“学习”为重要抓手,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载体,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艺术和执政水平,革新农村基层党组织内部管理,把广大农村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科学理论武装,具有开放性视野,善于把握新农村建设规律和富有创新精神的基层党组织。农村学习型党组织的学习特点主要表现在:(1)从党建工作要求看,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学习,不单是领导干部的学习;是全面的学习,不单是政治学习,还包括农业专门知识、农村工作业务技能的学习;是持续的学习,不是一次性学习。(2)从学习特性看,体现了终身学习理念,学习成为人生目标、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包含了学习进程的终身性、学习机会的开放性、学习者的主体性、学习资源的共享性等特点。(3)从党员个体特征看,由于农村党员整体文化程度不高,专业知识参差不齐,认知结构差异较大,加上长期没有学习习惯,地域分散,工学矛盾突出,学习时间难以保证,他们的学习困难较大。

(二)农村学习型党组织的教育需求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形式的转变,农村基层党组织及其党员的教育需求也发生了变化,不但需要先进的理论作为工作的先导,还希望掌握一些能够创造财富的实用科学知识和业务技能,其教育需求主要有:强化政治思想教育,提高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水平;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增强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能力;学习经营管理知识,增强发展集体企业的能力,等等。同时,由于农村党员的工作需要和自身素质不同,教育需求也表现出个别化和差异化。但是,当前组织开展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教育培训,往往局限于宣读文件、义务劳动和党员管理等传统形式,脱离了农村实际,忽视了农村党员的多层次和实用性需求。

二、现代远程教育服务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可行性

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服务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解决当前农村基层党员文化水平相对偏低、基层党组织学习能力普遍较差、各种学习资源贫乏等农村党建难题的重要途径之一。现代远程教育不仅有先进的教育手段,更有开放的教育理念,与传统的学习培训形式相比,它对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优势主要有:党和政府的政策支持;远程教育自身的特色;服务农村教育和党员教育方面的实践经验积累;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先进的技术设施和教育平台;完备的支持服务体系等。可以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的独特优势,构建以农村党员个别化自主学习为中心,广覆盖、可推广的教育服务模式,为农村党员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和全方位的学习支持,服务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近年来,在党中央和国家相关部委的积极推动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等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在全国范围内铺展开来,尽管这些项目的实施主体、教育目标和面向的对象有所差异,但它们都为现代远程教育服务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教育资源和经验积累。

三、现代远程教育服务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服务模式

现代远程教育服务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服务模式,是在政党学习理论、学习型组织理论和现代远程教育理论指导下,面向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学习支持服务活动的结构框架和工作程序。可遵循“以学习主体为中心”的原则,根据农村基层党组织及其成员的特点,构建面向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现代远程教育服务模式。

(一)服务内容

根据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以及农村党员的特点和学习需求,在服务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过程中,需提供满足学习需要的资源服务、技术设施服务、学习过程服务和管理服务等。

1.资源服务

(1)信息资源服务信息资源服务是指适时适需地为农村党员提供学习信息的传递与反馈的相关服务。其中,招生和日常管理等信息服务主要由组织部门负责,与课程教学活动相关的信息服务则由相应的教学机构负责。信息资源服务的渠道主要有教学平台、移动终端、组织部门内部传播渠道等。

(2)学习资源服务

结合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目标和要求,学习资源服务主要有:党建理论资源服务。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和全体农村基层党员思想理论素养为着眼点,提供政治理论、党务知识、党的政策、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的资源服务。实用知识和技术资源服务。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三农”能力和农村基层党员综合素质为出发点,提供有关发展农村经济、带领群众致富的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和科学管理知识、科技文化知识等资源服务。

(3)人力资源服务

远程教育机构需要建立一支与其所承担任务相匹配的教师、技术、管理和研究人员队伍,以提供学术性与非学术性支持服务。如为每个农村基层党组织配备一名熟悉远程教育规律的专职责任教师,负责远程教育教学的管理;聘请农林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担任课程主讲教师,指导教学;基层教学点按学历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大类配备有丰富教学和管理经验的专职教师组织管理教学;所有开设的课程都配备课程辅导教师;基层教学中心从涉农高校和部门聘请专家担任客座教授,组建农学专家团队,从当地人社、国土、司法、农业、畜牧等部门聘请专家给学员上实践指导课;各教学班都配备管理教师(班主任)作为沟通学员与辅导教师的桥梁等。

2.技术设施服务

可以综合利用视频会议系统、手机、互联网、WiFi、移动4G

等技术设施,搭建便于学习的优质资源平台和信息传输平台,为推进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如:配置多媒体远程学习设备,建立电子阅览室、多功能电化教育和培训中心;为农村安装远程教育终端设备,完善教育与培训网络,终端接收站点全部接入互联网以及远程教育系统的学习平台,实现“天网地网合一”和远程教育的双向互动;及时提供技术咨询、预约维修等服务,协助做好基层学习点技术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指导解决远程教育教学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学习过程服务

(1)学前导学服务

导学服务是在学习活动开展之初,由远程教育机构配备的专兼职辅导员和管理、技术人员等共同完成的。农村党员队伍学历层次偏低,年龄偏大,知识结构不尽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较弱,上述特征会对党员的远程自主学习造成诸多不利影响。学习活动开展前,有必要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化指导,扫清远程学习技能障碍,在学习的开端帮助学员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和信心,以推动学习进程和学习目标达成。如,帮助党员了解远程学习的有关规定,熟悉远程在线学习环境,认识远程教育及其学习的特点和要求,检验自身的知识基础、技能准备和远程学习适应性;辅导党员掌握远程学习的方法和技巧,如文字输入、计算机应用基本技能、文档处理、网络应用等;协助党员做好课程学习的准备,如指导学习者制定符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的个人学习计划。

(2)学中辅导服务

对学员入学之后的课程学习提供一系列相关服务,从引导和榜样影响开始,做到有的放矢,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多样性。主要有:①课前学习引导服务。每门课程学习前,通过课程教学一体化设计方案,介绍课程概况、学习资源及获取途径,提供学习计划与方法建议、学习技术与手段指导等;②交互活动指导。引导党员认识交互活动的重要性,通过视频对话、网络互动、手机短信、支部QQ群等媒介支持,对交互活动进行必要的指导,帮助他们掌握交互的方法,创设教学交互的活动情境,使他们能够利用多种手段,形成与教材、教师和同伴的有效交互。③疑难问题解答。通过集中面授辅导、基于网络视频的实时辅导答疑、在线论坛和E-mail的非实时答疑、网上小组讨论、网上教学活动和案例教学等,及时解答学习者课程学习中的疑难问题。④激励与调整。对学习者的困难给予积极的帮助,通过学习动机和学习信心的激励,鼓励农村党员克服工学矛盾、家学矛盾等学习障碍,树立学习的信心和成功的信念,推进学业进程。

(3)学后评价反馈服务

为学员提供评价目标灵活、评价方法多元的学习评价和反馈服务,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学习进度、学习状态和学习效果,发现学习中的问题,调整学习策略,寻求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以达成学习目标。在评价过程中,要注重以农村党员的主体发展为取向,尊重他们的个体差异和多样性,注重评价目标的层次性和动态性,使评价真正有助于他们的全面发展;重视诊断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综合评价农村党员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评价反馈,促进农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其学习能力。

4.管理服务

管理服务贯穿农村党员远程学习的全过程,涉及教学、教务、技术等众多部门,主要涵盖以下内容:设计培养模式、教学组织形式;建立、完善、落实教学过程的各项规章制度;统筹整合教育教学资源;提供教学活动计划与实施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等资讯;搜集、整理、反馈教与学过程中的各种信息;专兼职教学管理人员的选聘与培训;教学过程管理,包括组织开展入学教育、教学活动、自主学习、考核和评价、集中实践等;其他管理服务,如考试管理服务、学籍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教材与课程资源发送服务、求职与职业发展服务等。

(二)服务体系

服务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远程学习支持服务体系(以下简称“服务体系”),是一个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及其成员的需求为导向、远程教育机构提供学习支持服务内容、学习者在远程学习过程中适时反馈服务效果的循环运行系统,其实践运行是一个目标明确、任务多样、支持手段灵活的系统运作过程,主要由“以需求为导向的动力系统”“以服务内容为主体的支持系统”和“以满足需求为标准的评价和反馈系统”等3个子系统有机构成。

1.以需求为导向的动力系统

服务体系的动力来源于农村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要求及其党员的学习需求,具体于远程学习支持服务目标,实践于远程学习支持服务流程。树立服务理念。树立“以学习主体为中心,满足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要求与党员个别化学习需求”的服务理念,适应现阶段分层分众的多样化学习需求,促进组织目标和成员个性化需求的结合。明确服务目标。紧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基层党组织及其党员的学习能力、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需求,以提升农村党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总目标,以得到“社会认可、党组织认可和党员认可”为直接目标,体现“全员教育、适应农村、能力导向”的主要特征。规范服务流程。远程教育机构根据服务理念和服务目标,在党委组织部门的领导支持下,研究制定规范的服务流程,从农村基层党员中长期远程教育规划、经费来源、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资源建设、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整体设计,制定实施方案,保证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

2.以服务内容为主体的支持系统

在服务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过程中,资源服务、技术设施服务、学习过程服务和管理服务等内容的有机结合、有效开展,需要制度、经费、技术、体制等方面的保障与支持。制度保障。建立完善资源服务、技术设施服务、学习过程服务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反馈制度,经费保障制度等。远程教育机构在组织部门的指导下制定服务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管理与考评细则,推进支持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保障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费支持。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多方筹资”的投入机制,并逐步建立经费投入的正常增长机制。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组织部门和各参加单位积极筹措经费,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各界提供资助和捐赠;施教机构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学员收取一定的费用,要尽量降低培训成本,不以营利为目的,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技术支持。在技术设施方面,可统筹使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电大“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党员电化教育网点建设等终端站点,开发“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在线”,为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供网络学习平台。在服务层面上,可统筹考虑依托覆盖城乡的现代远程教育办学系统及其公共服务体系(如广播电视大学系统),为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供经验丰富的技术支持队伍,建立快速响应的分布式技术支持。体制保障。现代远程教育服务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需要在各级党委的支持下,建立远程教育系统“内外协作”的服务体制。首先,远程教育系统内部要从政策支持、人力和资源配置、考评体系等多个维度完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系统优势,实现平台、资源、技术、人员的共享与合作,避免重复建设。其次,远程教育机构要加强与党的组织部门、党校系统、普通高等院校、涉农行业协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多方面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共建共享教学资源、师资队伍和教学设施等,做好培训内容的相互衔接。例如,可以将组织部门开展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层行政以及党校开展的农村党员基层培训、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和“大学生村官”在岗培训,以及电大系统开展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和基于网络的“党员干部在线培训”等农村党员教育形式结合起来,共同助推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3.以需求满足为标准的评价反馈系统

对现代远程教育服务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与反馈,是服务体系稳健运行和持续改进的重要环节。通过建立评价与反馈的长效机制,可以检验远程教育机构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教育需求的满足程度,检验学习者的知识、能力、素质等指标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例如,定期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等,接受相关各方对远程学习支持服务的内容、质量和效果等方面的评价;开通远程教育服务热线、开设网络交流平台、设置意见反馈电子邮箱等,随时接收组织部门、农村基层党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与建议。远程教育机构要根据农村基层党组织及其成员对远程学习支持服务的需求与反馈,完善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以实现服务体系的持续稳定运行。

(三)服务模式

根据前述服务内容和服务体系的阐述,面向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现代远程教育服务模式。该模式的内涵描述如下: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支持下,现代远程教育机构以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需求为出发点,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的比较优势,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依托远程学习支持服务体系,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及其成员提供资源服务、技术设施服务、学习过程服务和管理服务等学习支持服务。在服务过程中,现代远程教育机构注重农村基层党组织及其成员对服务质量和效果的评价反馈,不断完善服务体系、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服务效果,进而有效助推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模式图中,远程教育机构是服务的主体,具体包含了覆盖城乡的办学系统及其所属的教师、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研究人员等;农村基层党组织及其成员是服务的对象;远程学习支持服务内容是服务主体作用于服务对象的媒介,具体包含了上述的资源服务、技术设施服务、学习过程服务和管理服务等,它源于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求和党员学习需求,并通过农村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相关各方的评价与反馈来循环改进与不断完善。服务主体、服务内容、服务对象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与作用路径,构成了该模式的内在运行机制,已如前述“服务体系的3个子系统”的阐释。

四、结语

支农服务论文篇(4)

关键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监管 金融创新。

1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农村金融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建立了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1.1 农村金融机构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主要由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共同组成。从 2006 年以来,我国开始引导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改革进程中,村镇银行、农村互助社、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出现,填补了农村金融服务空白,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截至 2010 年末,全国共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509 家,其中开业 395 家。全国新设立“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 2451 家。

1.2 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现状。

近几年来,各涉农金融机构大力的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例如:大力推行创新贷款,通过开办创业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贷款业务,切实解决农业贷款难的问题。从资本市场方面来看,重点之处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股票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实现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等直接融资产品,进一步拓宽了涉农企业融资渠道和融资来源。至 2010 年 6 月末,共有 14 家涉农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实现了上市融资,合计募集资金 118.8 亿元;共有 31 家涉农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 604 亿元,中期票据179 亿元,合计募集资金 783 亿元。

1.3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与这些新要求相比,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诸多问题,其表现有:

1.3.1 农村金融机构和业务萎缩。

目前,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大量从农村地区撤离,如 2008 年末,河北省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数 9958 个,比 2005 年减少 766 个,保留下来的分支机构也不再有独立的贷款权限,变成了单纯的“吸储机器”,在农村地区的存贷差不断扩大。农村信用社在贷款方面只对少数农户发放贷款,而抵押品种十分有限,起不到真正为农村弱势群体服务的目的。农信社的改革也使业务不断偏离“三农”,大量资金被投入到了乡镇企业,农业贷款比重不断下降。

1.3.2 农村金融机构间的分工不合理且效率低下。

农村金融服务主体间缺乏竞争性,农信社在农村金融市场几乎处于垄断的地位,垄断必然带来低效,损害了农村需求者的利益。另外,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农村商业性金融结合的不好,农村政策性导向的力度不大,针对不同地区的情况提供的适合的金融服务明显不足。

1.3.3 农村资金缺口大且大量外流。

现阶段,农村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大量外流到城市或非农产业的现象仍存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大量缩减,剩余的部分分支机构也不再有独立的贷款审批权,只具有资金组织权、贷款调查权和回收权,成为了“吸储机器”。邮政储蓄银行利用网点多,结算畅通的优势,大量吸收农村存款,吸收的存款主要上缴总局,用来同业存放和证券投资,没有使资金真正回笼到农村地区。

1.3.4 组织管理体系混乱,缺乏与农村金融相匹配的配套设施及保障。

目前,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相对落后,社会信用的市场化程度比较低,中介服务不规范,致使难以控制农村贷款的风险。另外,许多商业银行农村分支机构和信用社的管理人员,只考虑仕途升迁和个人利益,忽视经营管理和农户的金融需求。农业保险在农村地区的覆盖面较窄,信用担保机构在农村地区的缺乏等现象,这些都不同程度的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1.3.5 金融创新不足。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农村金融产品种类和服务水平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而目前农村金融产品品种单一。农村金融主要以传统贷款为主,贷款种类较少,缺乏票据融资、项目理财、投资顾问等新的金融服务,无法满足一些优质客户的金融产品需求,而流失一批优势客源。并且,金融服务手段落后,受人才、技术等条件影响,金融业务办理时间较长、效率低,且低风险、高收益的中间业务缺乏。

2 国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启示。

农村金融是一个国家处于二元经济时期所特有的金融现象,各国在此过程中都多少遇到了一些问题,因此,我们从发达国家农村金融体系中,找出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2.1 国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

2.1.1 美国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美国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较晚,在 20 世纪初期大多数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才开始建立,为了实现农村金融体系的迅速完善,美国政府最初采取了先由政府创设,后积极培育农民力量,政府干预在逐渐淡出的策略。美国根据《农业信贷发》建立了一个分工合理、相互配合的农村金融体系。美国对支持农业发展的金融机构实行了税收优惠、利率补贴等措施。在美国,商业银行在农村市场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美国的农业实行农场主经营的特色,能满足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因此,商业银行支农意愿强烈。

2.1.2 日本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日本人多地少、资源匮乏,经济实力较强,以合作金融为依托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日本的农业金融体系主要包括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和农业信用保证机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主要是日本政府根据《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法》设立的。农业在日本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十分重要,日本政府十分重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其它几个国家相比,日本政府干预农村金融力度最高,日本政府通过向农协组合增拨财政资金来扶持农村金融机构。

2.1.3 印度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印度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人均耕地较少,正处于工业化和传统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进程中,经济相对落后,主要依靠大银行来带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印度颁布了《印度储备银行法》来保障农村金融对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城市开设了 31 家分支机构,同时在边远地区开设了 2- 3 家分支机构,并且规定了必须将全部贷款的 18%投向农业及农业相关产业。在扶持农村金融机构方面,印度对农村金融机构采取了利率补贴计划,并且规定了商业银行农村信贷的差别利率。印度农村金融机构提供宽松优惠的贷款条件支持农村经济发展,颁布的《地区农村银行法》明确规定,地区农村银行的经营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农村地区到目前为止受到忽略的那部分人的专门需要”。

2.2 国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借鉴与启示。

2.2.1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快速发展与完善需要政府的扶持。

农业是国家经济的基础产业,但同时也是一个弱质产业,追求高利润的农村金融机构,会从收益较低的农业和农村流向工业和大城市,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失灵需要政府的介入加以纠正。各国政府一般都会制定一套扶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的措施。

2.2.2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

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规范农村金融体系的有效运作,避免人为因素的干预,以更好的保障农业发展。我国目前尚未建立针对农村金融体系的法律法规,因此,我国应加强对农村金融的立法工作,规范农村金融体系的行为。

2.2.3 优化农村金融环境。

各国政府通过制定各种法律制度,建立各种管理、协调、服务性机构,设立担保基金,发展农业保险等措施来优化农村金融环境。农村金融环境的不断优化,使愿意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金融机构不断增加,商业性金融机构也开始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服务主体逐渐实现多元化,推动了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2.2.4 商行支农力度的加大。

国外的经验表明,政府无权强迫商业银行服务于农村金融市场,但可通过运用利益机制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自愿服务于农村金融市场。政府也可以要求商业银行将存款增长按一定比例用于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的购买,对于支持政府农业政策的商业银行贷款给予利差补贴等。

3 借鉴国外经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对策选择。

3.1 规范农村金融机构及业务。

依照透支主体多元化,坚持产权关系清晰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组织、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动农业正常发展。同时放宽保留下来的金融分支机构的独立贷款权限,增加对农村地区的贷款额度,加大对乡镇企业资金注入。此外,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业保险模式,国家可以给予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免除保费收入的一切税费,加大保险组织自身积累功能,保障农业正常发展。

3.2 对农村金融机构要有明确的功能定位。

针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在充分发挥农村政策性金融作用的基础上,形成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首先,农信社要经营成商业上可持续、主要服务于乡(镇)、村和农民的金融机构。其次,农业银行要立足农村金融、发挥出县域商业金融主渠道的作用。再次,农业发展银行要扩大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把建全市场机制、提高市场效率、繁荣农村金融市场作为长期目标。除此以外,支持发展其他形式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引导其他金融体系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服务。

3.3 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建立资金均衡机制,首先,建立金融机构考评制度,监督金融机构履行农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通过财政资金补充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和税收优惠等措施,引导农村资金高效率的转化为农村投资。其次,结合金融市场准入制度的改革,把其他金融机构推入或引入农业领域,规定县及县以下的金融机构,在农业上的贷款必须达到吸收存款额度一定比例,以减少农村资金外流。

3.4 积极推进农村金融创新。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要更新金融发展理念。首先,大力推行创新贷款,通过开办创业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贷款业务,切实解决农业贷款难、农村发展慢、农户收入少的问题。其次,建立完善利率定价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再次,积极发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以适应经营者对结算、票据流通、金融中介服务等方面的更高要求。最后,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在农村建立多层次体系、多经营主体的农村保险体系。

参考文献:

[1]祝志民,张莉莉。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调查与分析。乡镇经济,2007(12):017.

[2]陈时兴。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理论基础、国外经验及启示。中共浙江省党委校学报,2006(2):008.

[3]李巧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9):033.

[4]梁春艳。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路径研究:[学位论文],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10.

[5]王威。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协调发展研究:[学位论文],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2007.

支农服务论文篇(5)

关键词: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政府责任;区域差异;实证评估

中图分类号:F840.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7217(2015)01-0034-05

一、引言

2009~2011年,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的制度建设已初见成效。截至2011年底,我国农村居民参保人数增加到32644万人,其中有约9000万人已经超过了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为此共支出养老金588亿元①。短短两年,“新农保”制度取得了迅猛的发展。尽管“新农保”政策的施行促使各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障事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然而该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诸如制度保障能力不强,区域间以及区域内部制度发展不均衡等问题。

国家要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首要任务就是要保证全国农村人口都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而国家或政府在履行这项职能时,关键是要明确政府责任,才能保证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各级政府在承担责任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1)没有充分考虑到地区之间的差异,政策的制定存在着一刀切的现象;(2)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仍需完善,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财力不相匹配;(3)没有提出一个合理的标准来规范政府应承担责任的大小。为此,本文在相关文献回顾的基础上,对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发展失衡中政府责任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梳理,并着重对政府责任的理论水平与现实差异进行了实证评估分析。

二、文献综述

(一)区域差异背景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作为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农民的收入水平呈现较大差距,其养老需求也明显不同。对于建立怎样的养老保险制度,学者们基本上达成一致意见,认为应分区域分层次建立不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李迎生(2002)针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认为经济发达地区可以尝试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并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经验。[1]武深树(2003)指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制度建设,应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实行差异化政策,建立农村社会养老非均衡保障制度。[2]邓大松,李琳(2008)则进一步提出,应针对我国不同群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差异,设计出相应的转换机制,保证农民在不同群体身份的自由转换,增加其参保的自主选择权。[3]

(二)区域差异背景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模式的选择与构建

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制度模式,现有成果较为丰富,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其一,依据我国不同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类构建,强调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实行分类分层的差异化建设思路的合理性,如要求优先保障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和已经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夫妇[4],以多元化为起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管理、逐级推进[5],不同区域,采用不同的模式[6]。其二,我国可以建立一个“三管齐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实行不同的制度模式,并重点解决资金来源问题[7]。其三,“实物换保障”,即改革现有的缴费方式,将农民拥有的土地、农产品或股权等实物在折算后抵充保费,如被征地农民与老年农民可以实现“土地换保障”,而年轻农民可以实行“产品换保障”的方案等[8]。

(三)区域差异背景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责任的研究

对于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学者们均认为主要包括制度设计、财政支持、组织实施、制度监管等。但是由于各地区的区域差异明显,各地方政府应承担的责任也有所不同。即不同区域和不同时期,政府承担责任应有所不同,特别是政府责任的重点和功能应表现出较大差异[9]。另外,考虑到地方经济与各级财政责任的差异性,应突出财政补贴的激励和引导作用[11],并建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10]。特别是针对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以保证和推动这些地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制度建设[12]。

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15年第1期2015年第1期(总第193期)郑 军,龙俊桃:发展不均衡与政府责任: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实证评估

综上所述,尽管理论界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发展的地区差异和政府责任关系进行了大量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然而,这些研究更注重考察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模式选择,以适应各地方经济的区域差异,并没有提出一个有效的评价标准来规范政府应承担多少责任。为此,本文基于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理论,实证考察了政府承担财政责任的水平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保障程度的影响水平,并提出了政府承担责任的理论标准和相关政策建议。

三、相关理论界定

(一)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理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中西之间的地区差距在急剧拉大,经济由西向东呈梯形发展。相对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发展较为缓慢与滞后。虽然我国经济社会在快速发展,政府财政收入也在不断增加,然而,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应保尽保。由此,考察该制度的区域发展失衡时,应注意:其一,经济发展水平与政府财政收入能力;其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服务水平。如图1中,分别用实线和虚线表示社会经济发展的均衡路径(即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服务水平与经济发展呈相对稳定的正相关关系),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失衡路径(经济的快速发展并没有带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服务水平的同步提高)。[13]

图1 发展中的均衡与失衡

对制度失衡中政府履行责任的程度进而进行深度考察,可以分为两种:其一是责任型失衡,即政府提供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服务水平与政府的财力不相符合,即政府由于主观原因使得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服务供给的实际水平小于理论水平。其二是发展阶段型失衡,即限于发展水平提供的财政收入,政府提供的财政资金数额无法满足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这种失衡政府不存在主观失责的原因。[14]显然,针对区域失衡的原因差异进行深入分析,应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

(二)政府间转移支付理论

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地区的各级政府在现有的财税收入、事权和职责框架体系内部的一种财政资金进行转移的制度。转移方式包括上下级的纵向转移与同级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等)的横向转移。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本质是一种财政补助,即中央政府“加强国家凝聚力”,并对各地域的“利益外溢”进行补偿,主要表现为“抽肥补瘦”,体现国家的宏观经济财政政策。[14]

财政转移支付的相关理论表明,政府之间进行转移支付有如下特点:其一,公共物品的外部性。各地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也使本辖区以外居民受益,如铁路;其二,各级财政收支的不均衡。即各地方财政往往收入有限,需要上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帮助其实现收支平衡。其三,公共服务的公平性。政府只有通过相互之间的转移支付,弥补各地的财力差异,才能保障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也能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务,如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服务。

四、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发展失衡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取

本文认为制约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服务水平主要有以下四个因素:(1)同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2)政府财政收入能力;(3)政府加大制度投入的意愿,具体表现为政府主观上愿意将财政资金投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程度;(4)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提供服务的效率。上述因素中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收入能力是客观变量,它们共同决定了政府确保该制度提供服务水平的能力。然而,政府意愿与服务效率应为主观变量,存在政府责任缺失的可能性。因此,判断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发展失衡中政府是否存在失职,考察政府主观因素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服务的影响可以作为判断依据。

由于本文研究的问题是政府责任缺失是否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发展区域失衡的重要原因,如是,这种影响程度又有多大。为此,本文在充分利用各省相关数据基础上,考察了政府在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的双重限制下,能够保证制度服务水平的一般规律(理论数据),从而勾勒出一条如图1中所描述的均衡发展路径作为参照系,然后再比较各地区的实际水平与理论数据之间的差距,从而判断政府是否存在主观责任缺失。

(二)数据来源和模型构建

本文中数据均来自2011和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在变量选取方面,本文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GDP的比值,Y代表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提供的保障水平,以农村人均纯收入X1代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与当地GDP的比值代表当地政府财政收入能力。一般而言,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提供的保障水平增速相比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要缓慢些。因此,两者不能呈线性关系。为此,本文将农村人均收入X1进行适当变换,取其对数值,并设定回归模型为:

Y=β0+β1Ln(X1)+β2X2+ε。

本文假定政府支出意愿与制度效率等主观变量与各地经济水平和财政收入能力等客观因素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据此假定模型中并没有引入政府主观方面的意愿和制度效率,因此这些主观变量对制度提供服务水平的影响表现在残差项ε里。最后,通过加权最小二乘法的变换,得到经验模型如下:

Y=21.93-2.488Ln(X1)+0.2112X2

(21.54) (-19.88) (16.12)

R2=0.9941 F=219.7052 D.W.=1.653

显然,模型设定中各变量值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整个模型设计较为合理,拟合度较高,达到了0.994。这些数据说明,当各地政府对当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支持意愿与制度效率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政府财政收入能力对该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提供的保障水平产生重要影响。

(三)实证结果分析及说明

将全国31个省市地区的2010年与2011年相关数据代入计算公式,不难计算出各地方政府能够确保当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提供服务水平的理论值,并将其与该制度提供服务水平的实际值相比

较,最终得到我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中政府责任的实现程度。

从表1可以看出,自“新农保”试点在全国推广后,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农村居民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不断增加,说明经济水平在不断增长;而各地财政收入与GDP的比值也呈同步增长趋势,这表示各地政府在确保该制度提供服务水平的能力也在相应增加。

将表格中31个省市地区的相关数据代入上述回归模型中,不难计算出各地方政府能够确保该制度提供服务水平的理论值,具体结果如表2所示。表2显示,我国大多数地区政府在确保制度提供服务水平的实际值与理论值有较大差异,这种差异是由于政府主观层面的原因所造成的。地区间的政府责任实现程度日趋完善,但也存在着较大的区域差异:东部地区的政府责任实现程度大部分要低于中西部地区。自2009年实施新农保政策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政府责任的实现程度都在100%以上,这说明我国大多数地区政府财政责任完全履行到位了,因此这些地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存在政府责任缺失问题。但是也有部分地区的政府责任实现程度低于100%,甚至包含东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例如江苏、广东、福建等。

五、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发展失衡中政府责任缺失的简要分析 如前所述,导致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发展是否失衡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对制度投入的支出意愿积极性程度和政府管理该制度的效率水平。因此,深入探索分析影响这两个要素的关键性因素,无疑是解决和修正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发展失衡的重要思路和手段。

(一)政府支出意愿缺失的原因分析

相对于政府财政能力的高速增长,我国政府财政支出的制度设计有着诸多限制,制约了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财政投入水平。改革开放后,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指标,主要以经济绩效为主。尽管这种考核方式有助于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世所瞩目的成就,然而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事业发展的滞后。基于这种官员考核制度,各级政府往往忽视了应该承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服务职能。特别是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以及改革中对地方政府放权让利等政策,在利益的驱动下,各地方政府更愿意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投资,而不愿直接改善农村养老服务的水平。这种体制性的“投资饥渴”现象,无疑是导致我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保障水平与其投资比例失调的重要原因。

(二)政府效率低下的原因分析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管理体制经常调整,资金管理效率有待提高,制约了该制度的效率水平。这种影响主要包括:其一,各地政府对当地制度建设是否投入以及投入水平如何,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从而导致各地制度提供服务水平的主观差异性较大。[15]其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没有建立合理有效的政府财政投入的稳定机制,各地方政府在实际投入时,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另外,央地政府间的现行转移支付制度仍不合理,许多转移支付项目及数额的决策主观性较强,“基数法”在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等方面仍在使用,这些缺陷为各地政府为赢得中央更多转移支付在制度设计层面留下了非合作博弈的空间。[16]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

由于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独特的财政分权制度,与各地众多的财政支出项目相比,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能力十分有限。因此,如何吸引竞争流动性强的外资,加快地方的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调整有限的财政支出项目,无疑是各地政府的重要手段之一,这往往导致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被迫减少了对当地包括农村养老在内的公共服务制度的财政投入,这无疑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地区发展失衡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财政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中西部地区政府官员在地方建设的“最优决策”是调整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的项目,为其升迁提供政绩,即增加见效快、周期短的基础设施建设,减少那些见效慢、周期长的公共服务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如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同时,在人才竞争方面,经济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相比总是处于弱势地位,这些地区呼吁机制的不完善,使得地方政府对于满足辖区居民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服务的需求更加忽视。源于地方政府支出偏好的空间差异性,才从主观的层面上导致了基本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服务供给水平的区域差距。

(二)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要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区域发展失衡问题,应该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财政投入体制,促使各地方政府从执政理念上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转变为注重服务保障、关注民生。具体而言,可以从地方政府的考核体制入手,逐步改变政府对农村养老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意愿不足和制度管理效率有待提高的状况。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其一,将关注民生引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从主观意识上增强各地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财政投入的意愿,逐步落实政府在制度建设中的财政责任。其二,采取财税优惠等工具刺激民间消费,减轻体制性的消费压力,逐步调整并改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支出的结构,帮助各地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财政资金投入的压力有所降低。其三,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财政体制,建立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投入的稳定机制。其四,进一步加大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改革力度,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服务水平等公共投入,逐步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范围,从制度设计层面,规避政府责任缺失的风险[17]。

注释:

①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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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杨立雄.建立健全贫困线制度,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J].湖湘论坛,2012,(4):8-10.

Uneven Development and Government Responsibility:

Empirical Evaluation of Rural Social Endowment Security System

ZHENG Jun 1,LONG Juntao2

(1. School of Finance, Anhu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Bengbu, Anhui 233030,China;

2. Chengdu Branch of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Chengdu, Sichuan 611130,China)

支农服务论文篇(6)

论文摘要:在新农村和统筹城 乡发展的背景下,政府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应有之义。当前,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面临诸多困境,为跨越困境 ,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应选择“四位一体”路径定位,即政府应是农村公共服务的制度公共品供给角色、主导性供给主体和投资者角色、多元化供给主体的服务者与多元化供给方式的引入者角色和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监督者角色。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通过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等。可以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任务是完善与发展农村公共服务,这是政府职能的应有之义。作为提供农村公共服务的主导性主体,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面临何种困境,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到底应当担当什么角色以及如何担当,本文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论述。

一、文献回顾与述评

1.国外研究

20世纪 70年代以来,国外公共管理学界对公共服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成果颇丰。以登哈特夫妇为代表的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政府治理角色的转变,即政府应“服务而非导航”,倡导公共服务精神,重视政府、社区、公民之间的沟通与合作。David Osborne和Ted Gaebler(1992)认为政府应该掌舵而非划桨、授权而非服务 ,主张借鉴商业管理模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服务需求。E.S.savas(2000)提出了公共服务社会化的 l0种制度安排。E—wan Felie(1997)认为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应重视社会力量的参与。布兰克(R.M.Blank,20O0)对公共服务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和前沿的研究,他在《公共政策何时依靠私人市场:社会服务的有效提供》一文中,对公共产品提供中存在的外部性、非对称信息、效率问题、分配效应问题、产品质量的不可观测性进行了系统分析,进而探讨了政府及私人介入公共产品提供模式的多样性。

传统经济学理论认为,由于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如果有市场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供给,必然造成公共品供给的无效率和资源浪费,因此,许多学者认为,公共服务的供给应主要由政府提供,中央政府及各级政府从强制性的税收收入中进行预算安排。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共品供给的责任必然要由政府承担,考虑到某些公共产品的特殊性,如消费者的地域集中性、信息不对称性等因素,由私人供给可能更有效率。罗纳德·科斯(1974)研究了英国早期的灯塔制度,说明灯塔的私人收费是可能的,反驳了公共产品只能由政府垄断的传统观点,为人们建立起公共产品供给可以引入市场机制的信念。随后,布坎南的俱乐部产品理论为公共产品的集团供给提供了合理分析。

总的来说,无论是公共管理学者还是经济学家所主张公共服务市场化或社会化取向,他们的观点均未否认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导性作用,却为政府供给公共产品效率的改善和提高提供了可资鉴用的方法或方式,如合同委托、许可经营、政府补贴等。

2.国内研究

国内许多学者(周立新,2002;林万龙,2003;李燕凌 2004;郭建军,2007)认为,农村公共服务处在投入不足、管理体制落后和供给结构不合理等普遍性问题状态。刘鸿渊(2O04)认为许多县乡是“吃饭财政”,没有能力提供公共产品。胡德锌(2004)认为,公共产品的非排他胜和非竞争性使得公共产品供给中存在市场失灵和私人不愿供给,政府供给又容易造成垄断,缺乏效率。另外,郭泽保(20o5)认为,各级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责任划分不清,越位、缺位、错位时有发生,现行的财政体制制约了地方政府职能发挥。

林万龙(2003)认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责任划分不明确。李彬、李葆华认为,在我国现行公共体制下,各级政府间供给职责界定不清以及供给行为的任意性和强制性是造成政府供给责任缺失的主要原因。李继力(2006)认为,造成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失衡的政府责任原因是政府价值取向上的非农偏好、政府行为上的不合理、官员行为上的 自利和任期短期化和政府决策机制的自上而下。程又中(2005)论述了国家在当今中国农村公共服务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历史机遇和条件。但是 ,对于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中究竟起何种具体作用或担当什么角色,程文未作进一步的论述。

许多学者对如何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或产品供给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如:改革现行财政体制,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嘉蓉梅,2004;马晓河 ,2004);改革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构建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多元参与并共同生产和提品的农村公共服务组织体系(黄志冲,2000;李秉龙,张立承,2003;党国英,2004);从多元化的筹资机制、供给决策机制及供给主体三个方面建构农村公共产品的多元化供给体制来解决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难题 (刘建平,龚冬生,2005)。

总的来看,学者们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策等研究成果丰富,为笔者研究奠定了宽厚的基础。但是,对于政府作为提供农村公共服务的主导性主体应该如何进一步发挥其作用,政府在服务供给中面临何种困境,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到底应当担当什么角色以及如何担当等问题,学者们的研究涉及不全面,有些方面不深人,如政府角色的细分,造成理论指导实践时的“灵活空间”或“无所适从”。

二、政府供给农村公共服务的现实困境

当前,政府职能正处在由侧重经济或投资职能向彰显公共服务职能转换,公共治理也趋向主体多元化或多中心化。调查显示,政府仍是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导性主体①。研究表明,一国人均 GDP达到一千美元以上,公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将 日益凸显。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也 日益递增,但农村公共服务政府供给却存在效率低下、总量不足、结构失衡等问题,也就是说,农村公共服务政府供给面临诸多现实困境。

l-农村公共服务或产品供给中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缺位与错位并存

综观世界,欧美发达国家的政府 ,尤其是福利国家,都承担了向社会或公民提供公共服务或产品的责任,应该说 ,这是凯恩斯主义政府干预思想留给我们的“福利”,也符合《福利国家经济学》的著者尼古拉斯·巴尔的观点,即国家提供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从经济角度而言是有效率的,可以内在地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职能基本是以“经济职能”为中心,忽视“服务职能”,导致各级政府的核心任务是抓经济建设和发展,而非社会建设和发展。政府主要投资于经济领域,而非公共服务领域 ,造成公共服务领域“政府缺位”。在农村地区,政府公共物品供给总量不足,如义务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严重短缺。地方政府“经济投资”观念强,“服务投资”观念不足,造成“有钱不愿投,没钱无法投”的状态 ,使得许多地方的公共服务长期满足不了农民的公共需求。数据表明,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对 191个会员国进行的医疗卫生评价中,我国排在 188位。2006年,全国的义务教育经费总量中,政府财政预算内拨款所占比重只维持在 50—60%之间。

长期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或产品上职责不明,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不匹配,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错位。根据公共产品理论或财政分权理论 ,中央政府主要负责提供全国性或基础性的公共服务,如国防、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大江大河的治理等,这类产品由中央政府决策和规划的效率比较高。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性公共服务或产品的提供,如农村治安、农田水利设施、农技信息服务、社区服务等。但是,农村基层的实际情况是,中央与省级政府过多地把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的事权下放到县乡镇等基层政府身上,如农村义务教育、农村治安、军烈属的优抚、农村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问题是,事权下放同时没能配以相应的财权,造成基层政府“事过多,财不足”,不能有效提供公共服务或产品,形成“政府服务职能缺位与错位”之实。

2.农村公共服务政府供给结构失衡,效率低,供给过度与供给短缺并存

本课题组对广东、江西和安徽三省农村公共服务现状的调查显示,农民认为教育、医疗、交通道路和农贸市场等公共产品很容易获得,而农业科技服务、就业培训、文化设施、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公共产品很难获得,这说明,农村的“硬性”公共品供给“过度”,而“软性”公共品的供给“短缺”。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实践中,地方政府为“应对”政绩考核,对提供“有形的或硬性的”公共品具有很强的意愿,如道路、公共广场、农贸市场等,但却对供给“无形的或软性的”公共品缺乏意愿,如农业技术服务、环境保护、农村治安、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李彬和李葆华的研究表明,地方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决策不是基于农村实际情况、农民的真实需求和供给的成本一收益分析,而是基于显现“政绩”之需。结果是,农村公共服务政府供给的结构失衡,供给过度与供给短缺并存。

同时,我国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不高 ,供给绩效较差。以医疗卫生领域为例,我国医疗卫生总费用从1980年的 143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7590亿元,增加了53倍,占GDP的比重从 1980年的 3.17%提高到2004年的 5.55%,但从我国卫生投入的宏观绩效看,居民综合健康指标却没有明显的改善。以人均期望寿命衡量,从 1982年到 2003年,我国居民的平均寿命从 68岁增加到 70.8岁,22年仅增加 2.8岁,而同期基数和我国相同的斯里兰卡增加了5岁,韩国增加了6岁。同时,我国人均医疗卫生费用大幅度提高,我国的卫生绩效却不升反降。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卫生总体绩效排名,我国排名 144位,比人均 GDP低于我们的埃及(63位)、印度尼西亚(92位)、印度(112位)、海地(138位 )还要低①。

3.政府供给的“自上而下”决策体制与农民需求表达机制缺失并存

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是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唯一合法主体,农村公共服务政府供给实践的是“自上而下”的决策模式,由于我国地域广,发展差异大,这种决策模式使公共品的供给很难适合农民的真实需求。同时,“自上而下”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决策机制不能有效地反映农民的实际需求,忽视农民的需求与偏好,可以说,农民在农村公共品供给决策中基本上没有参与权和表达对公共服务真实意愿的话语权和渠道。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决策程序是“自上而下”的上级政府主导型,这种决策程序很容易导致制度外的农村公共品供给行为,从而加重农民负担。农村税费改革后,虽然有些地方创造了 “一事一议”的公共品供给机制,但在现实实践中,一方面,实行起来往往走样;另一方面,小范围内(如社区)才比较适用,即适用范围有限。在大量的农村公共品供给中(如义务教育、卫生防疫、道路修建、行政管理等)农民很难有机会直接表达 自己的需求,“自上而下”的公共品供给决策机制基本没有变化。应该说 ,这不利于扩大政府服务的公益性影响,也使得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制度保证缺失。

三、政府供给农村公共服务的角色路径

现实调查和理论研究表明,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中起主导性作用。目前,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和规则制定者,并 日益由运动员向裁判员和规则制定者以及监督者角色转换。同时,政府要鼓励、支持市场和第三部门的发展。我们认为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具体应担当四种角色:

1.农村公共服务制度公共品的供给者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表明,制度,而非技术或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 ,技术或人力资本是制度作用的外化结果或表象,受制度制约和导向。许多学者认为,新农村 “新”的实质应该是“制度创新”。首要的是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创新,核心是土地制度创新。虽然农民的土地承包期限一再延长,但却阻挡不了农村耕地减少的趋势,也安慰不了农民土地被政府征用的痛苦与无奈,解决不了土地抛荒和经营规模小的问题。李成贵、温锐等学者分析认为,农村土地归农民所有或“土地归农”是解决农村问题的根本制度创新②。

其次,政府应为农村公共品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建立和完善规则。例如,美国政府通过提供制度公共品来服务农村和保护农业 ,在这方面,美国政府创立了诸多制度安排,如农业保险制度、对农业的立法管理、对农业资源的保护政策、农产品价格补贴政策、农业信贷政策等。

再次,政府应为第三部门或社会组织参与供给农村公共品提供有效的制度公共品或制度规则。改革开放 30年来,我国的社会组织发展较快,但整体而言,它们在农村公共品的供给中所起的作用却很小 ,曾莉和李民政(2oo8)认为“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府现行政策法规导向作用不明确”。1998年 l0月公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开始实行严格的登记注册和业务管理制度,这种“人口”管理和“过程”监督并重的制度使得社会组织难以发展。嘲一般而言,政府应该更多进行“过程”监督,通过税负减免或优惠、鼓励捐赠、许可经营、政府补贴等政策来激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

最后,政府应加快提供公平有效的公共财政制度规则,建立起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解决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财政“越位”和“缺位”问题。因此,政府需要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农业发展、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出需要。同时,合理有效地界定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即厘清哪些公共产品可以由市场供给和社会化供给,哪些可以由应由政府承担;哪些公共品由中央、省政府财政支出,哪些由地方政府、社区或受益者承担。并且,要建立公共财政动态调整机制,以适应组织环境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

2.农村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者和投资者角色

政府以公共服务供给的形式对农村进行人力资本、制度资本和物质资本投资,可以获取国民经济运行效率提高和降低农村务农和经营成本。研究表明,农村社会保障对农村人力资本的维持和积累从而对经济发展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按照尼古拉斯·巴尔的观点推论,可以说,政府对农村公共品的供给在经济上是有效率的,可以内在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的福利总水平。

政府应当是农村公共产品的主要供给者角色。公共品理论分析表明,政府天然具有供给全国性“纯”公共品的效率优势 ,如国防、大江大河治理 、环境保护等。同时,政府在许多“准”公共品的供给上也具有优势。曾小龙(2008)认为圈,农村的“纯”公共服务应该由政府免费提供,对于“准”公共服务而言 ,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公共服务的基础性和外溢性特征,政府在提供“准”公共服务时仍然应该发挥主导作用。一般说来,中央政府主要负担全国性的公共服务,地方政府主要负担地方性的公共服务。

根据公共财政理论,政府公共财政应该是农村公共服务多元供给体系的主渠道资金。在这个方面,欧盟、日本等的实践经验值得借鉴 。例如,为保障有效供给农村公共产品,欧盟建立了农业指导与保证基金、地区发展基金、社会基金等。地区发展基金主要为最贫困地区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资金,如修建高速公路、安装先进的通讯系统、建设能源和水输送网、建设大型农田水利工程等;社会基金用于支持人员培训计划和就业计划,以及为农业、林业劳动者或失业者获得新的技能,特别是为青年人创造就业机会提供资金支持;20世纪 70年代以来,日本对农田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投入占整个农田基本建设投入的90%,对农业的稳定高产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政府应该如何实现其作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主要供给者和投资者角色呢?我们认为,根据国外经验和我国实际,首先,政府应该提供有效可行的制度公共品,如政府农业补贴政策、农业保险制度安排等;其次,政府应该夯实农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如完善农村交通网络,改善电力设施 ,修建水利工程,治理大江大河,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等;再次,政府应加大对“三农的“软性”公共品的投入,如农村治安、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农村社会保障等。

3.多元供给主体的服务者与多元化供给方式的引入角色

我们认为,政府应该顺应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的趋势,鼓励和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营建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和社区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合作伙伴关系,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系统效率和实现政府职能的有效转换。 那么,政府应该如何为企业和第三部门积极参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有效服务呢?曾莉和李民政(2008)认为嘲,在非营利组织供给农村公共物品的过程中,政府应从政策、经济、道德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强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督管理。首先,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政策,提供有效可行的制度公共品来服务其它供给主体,如税收免除或优惠;其次,政府可以提供经济支持来服务其它供给主体。在美国,政府是非营利组织的最大收入来源,占其预算的比例从到一半以上圈。因此,政府对社会组织提供财政支持或“服务购买”来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是通行做法。现实来看,我国的社会组织在运营资金方面存在着较大困难,特别需要政府的财政支持。因此,政府在这方面可以考虑从公共财政资金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来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政府可以采用合同委托政府补助、许可经营等方式,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和机制多样化。

4.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监督者角色

在公共品供给市场化社会化的背景和趋势中,政府依照制度规则和服务标准对政府、个体、企业和社会组织供给公共产品进行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建立标准并进行检查和监督以及构建投诉或对话参与渠道等。例如,一些民办幼儿园发生虐待儿童事件,这就反映出在第三部门或社会供给公共服务过程中政府监管的缺失。胡武贤(2008)认为,开放农村公共物品市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是提高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质量和效率的重要途径。然而,市场的本性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准公共物品受益人相对固定的前提下,市场主体受利益驱动,有可能提供假冒伪劣质次价高的公共服务,如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伪技术、高价医药费、基础教育乱收费等,从而严重损害农民利益。

现实表明,政府监管公共服务的成本很大,但绩效不高,如何才能有效监督农村公共品市场呢?我们认为,政府应该建立公共品市场准入制度,监控服务价格,规范服务质量。同时,政府应该使对企业和社会组织供给公共品的监督社会化,即引入社会力量来监督企业、个体和社会组织对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另外,对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公共品提供的社会组织要求做到财务公开,帐目清楚,定期接受审计检查。政府还要发挥新闻媒体对公共服务供给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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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农服务论文篇(7)

(2.淮南市大通区档案局 安徽淮南 23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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