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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23 15:16:3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哲学研究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篇(1)

总的说来,国内学术界将近20年的文化哲学研究,迄今为止已经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为文化哲学研究进一步实现实质性的理论突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准备了比较充分的条件。但是,当前欣欣向荣的研究状态背后,也隐藏着难以回避的深层次理论难题;毋庸讳言,当前文化哲学研究的繁荣局面也包含着不少虚假的成分,以至于难以取得真正能够指导当今社会实践的理论研究成果。

概略说来,这些深层次理论难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看,难以真正从马克思实践哲学所要求的批判探索精神出发,对作为文化研究和文化哲学研究对象而存在的“文化”,做出既经得起严格的学术推敲、而又富有现实针对性和理论解释力的定义。综合观之,无论国内目前进行文化哲学研究的各家各派提出何种“独特”的文化定义,都基本上仍然停留在把文化视为“生活方式”的水平上,不同之处只在于具体的表述方式而已。而这样一来,不仅素以学术研究的严格性和深刻性著称的“文化哲学”研究,必然会因为无法确切界定其研究对象的独特本质特征、存在方式和发挥社会作用的具体形式和途径,而处于非常尴尬的学术研究境地,难以建立起真正具有哲学理论高度的、系统全面的理论体系。而且,更加重要的是,正因为它主要是沿袭以往的、早在时期就已经出现的“大而全”的文化定义,试图把人类社会生活的所有各个方面都当作文化现象来加以研究,而没有加以更准确的界定。所以,它在具体进行各项研究的过程中,往往“越俎代庖”地研究其他学科的研究对象、冲击其他学科的研究领域,而不是真正发挥自己的理论优势和指导作用。

第二,从理论创新的角度来看,难以真正从马克思实践哲学所要求的批判探索精神出发,进行面对现实的、扎扎实实的学术研究和深刻彻底的哲学批判反思。真正实现对西方主流的唯理智主义传统思维方式所表现出来的基本立场,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视角的突破和彻底变革。找到既符合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基本精神,又适合作为其研究对象的文化活动和文化现象之本质特征的哲学研究框架、基本立场和方法论视角。而是不加任何批判反思地完全照搬以自然事物为研究对象的自然科学的研究模式,甚至根本没有意识到有进行这样的扎实研究和批判反思的必要。因而只能通过不断扩大研究对象的范围,不断探究研究对象的细枝末节而维持表面繁荣的不断“发展”局面。从严格的学术研究角度来看,这样的研究虽然得出了不少具体研究结论,但由于没有找到真正适合于对文化活动和文化现象进行哲学研究的基本立场和方法论视角,因而不可能得出具有哲学的理论深度和高屋建瓴视野的研究成果,更不用说建立相应的、系统全面的文化哲学理论体系了。

最后,从理论研究的现实意义角度来看,由于上述两个方面的基本理论难题所导致的根本性理论研究缺陷的存在,国内迄今为止的文化哲学研究虽然各种专著、论文不断涌现,研究领域也不断扩大和细化,但从根本上说,文化哲学研究实际上仍然处于严重滞后于现实要求的状态。这既表现在它作为哲学的一个理论分支,没有为当今蓬勃发展的各种文化研究和文化产业研究提供有价值的概念、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同时也表现在,它对一些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的理论问题往往束手无策,甚至避而不答:诸如“文化在现实社会生活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什么是先进文化”,“评价文化先进与否的标准是什么”,“是否科学技术发展了、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就意味着文化一定是先进的”,“先进文化与先进生产力的关系是什么”,等等。显然,这样的研究状况是根本不可能完成文化哲学所应当肩负的现实重任和历史使命的。

综观当前国内文化哲学研究的现状和存在的上述主要基本难题,我们认为,对于今后的文化哲学研究来说,虽然“前途是光明的”,但“道路”也“是曲折的”——当今的文化哲学研究者若希望取得根本性的理论研究进展,或者希望取得崭新的学术突破,就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三个方面的基本问题的存在,从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基本立场出发,并且通过自己所进行的、密切关注现实和严肃认真的学术研究,真正把文化哲学研究提升到哲学研究的理论高度上来,从而使自己不辜负这个迅速发展的时代所赋予的天职和使命。

一、二、国内文化哲学研究的现状

从国外学术著作的翻译引进角度来看,从由周谷城等任主编、浙江人民出版社推出的系统介绍国外文化研究成果的《世界文化丛书》开始,包括商务印书馆的“汉译名著”系列、三联书店的“文化:中国与世界”大型系列丛书在内,国内各大出版社所组织的翻译丛书之中都包含有若干文化研究和文化哲学研究的重要著作。自90年代起,特别是自2000年以来,商务印书馆推出的“文化和传播译丛”、南京大学出版社推出的“当代学术棱镜译丛·全球文化系列”,以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推出的“知识分子图书馆”翻译系列丛书等等,更是为国内这个方面的学术研究引进了比较系统的参考材料,同时极大地缩短了翻译引进和原作出版在时间上的距离,为国内的文化研究和文化哲学研究与世界学术界同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其不足之处主要在于,翻译和引进尚缺乏明确的问题意识,由于没有对这些著作的学术发展脉络进行必要的梳理而显得有些杂乱,而且严格的文化哲学方面的著作偏少。

自20世纪80年代中叶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社会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国内学术界的文化研究和文化哲学研究也逐渐开始崛起并迅速发展。通过概览国内学术界引进的外国学术著作和自己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篇(2)

但这里要谈的还不是作为1种理论形态的新实用主义的复兴,而是作为1种处理问题的方法和人生态度的实用主义传统在当代美国哲学中的表现,以及这种传统在新世纪的继续。据说,富兰克林在向欧洲人描述美国时曾劝告诉他们说,如果他们仅仅是出身高贵而别无所长的话,就千万别去美国,因为美国人对1个陌生人从来不问他是何等人,而是问他能干些什么。富兰克林说这番话时大约是在1872年,远在詹姆士1898年正式提出“实用主义”这个概念之前。这表明,实用主义的出现不过是从哲学上反映了美国人奋发图强、与自然环境相抗争的奋斗精神,而行动第1的指导思想也使得哲学家们把思维的兴奋点集中在使用、效果之上,从而使古希腊的审美性世界观让位于现代美国的实用性世界观。正是这种世界观指引着美国人在2百多年的奋斗史中不断取得惊人的成绩,而作为世界观理论体现的美国哲学也就深深地烙上了实用主义传统的痕迹。

在当代美国哲学中,除了理论化的实用主义体系之外,这种传统痕迹明显地表现在:1方面,哲学家们特别注重对理论的实践层面的说明,无论是何种理论出现在美国哲学界,马上就会有人对这种理论做出“导论式”的说明,类似产品的“说明书”1样,告诉人们这个理论究竟是说些什么、它为什么会这么说以及我们应当对它说些什么等等。与其他国家的哲学著作相比,这种带有教科书性质的哲学著作是美国哲学中最丰厚的部分。同时,哲学家们还能够把那些连产生地国家的人们都难以理解的哲学观念或主张,用较为通俗的语言表达出来,使读者能够基本上理解它们,当然这种表达究竟是否准确就不得而知了。所以,在当代美国哲学中,比较有市场的往往是那些能够说清楚的哲学观念,比如分析哲学、科学哲学、物理学哲学,当然还有实用主义,而像人格主义哲学、过程哲学等带有浓厚形而上学色彩的哲学理念则很难得到人们的共鸣。

另1方面,当代美国哲学家们在处理比较棘手的哲学问题时往往采取宽容和解的态度,并不深究各种不同观点的差异,而是竭力在它们之间寻求某种平衡,这特别体现在对待分析哲学与欧洲大陆哲学之间的分歧上。我们可以看到,在美国的哲学出版物中,关于分析哲学和欧洲大陆哲学的论著都占有很大的比例,随便翻阅1下美国的哲学杂志,就会看到关于分析哲学和大陆哲学的文章几乎占有相同的比例,而且,还有不少的哲学家喜欢把大陆哲学中的1些概念术语用于解释分析哲学,或者相反。

美国哲学家对各种哲学理论的处理上采用实用主义态度还表现在,他们通常并不固守某1种哲学观念,而是不断根据理论需要改变自己的思想。这当然不是由于他们的思想总是随风倒,而是因为美国哲学没有沉重的传统负担,他们不需要为了回应传统而给自己加上某种历史的责任。他们只需要能够自己自圆其说就行,不用考虑是否符合某种传统的要求。所以,在当代西方哲学家中,美国哲学家最善于修正自己的理论。

篇(3)

【关键词】连续性/间断性/传统理性主义/思想资料

【正文】

人文社会理论和自然科学理论的发展都要受社会实践的制约。但是,自然科学的发展主要是受物质生产活动和交往活动的直接制约,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讲,也要受到社会物质生产状况和社会交往关系的制约,但它主要表现为受人们的社会交往活动的直接制约。因此,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在受社会制约的方式、程度和条件上都有自己不同的特点。

一、人文社会理论发展的非独立性

人文社会理论发展的一个特点就是它的非独立性。马克思、恩格斯说:“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以及与它们相适应的意识形式便失去独立性的外观。它们没有历史,没有发展;那些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第1卷,第31页。)因此,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没有绝对独立的历史。

当然,任何理论的发展,包括自然科学理论和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都是连续性和间断性的统一。但是,与自然科学的发展相比,人文社会理论发展的间断性要显得更为突出。这是因为人文社会理论不仅在其形成和发展上,而且在成果上都要受社会状况的高度制约。因此,思想史的就不能局限于思想本身的发展,而应遵循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到社会生活的变迁中去寻找根本原因。前苏联学者托尔斯特赫指出:“历史唯物主义力图把意识看成客观进行的过程,即在自身运动中不是由个别人(乃至天才人物)的主观心理观点,而是由人们的社会活动的普遍机制来调节的过程。与此同时,历史唯物主义为自己提出一个任务:克服以往家认为这个过程所具有的那种‘独立性的外观’。正如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不止一次强调的那样,这种外观对以往一切哲学都抱有空想,这不单纯是哲学家们的主观谬误,错误判断的结果,而是哲学(一般地说,也是任何形式的意识)客观状况在社会分工和劳动与人的异化系统中有意识的表现。”(注:托尔斯特赫等《精神生产》,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88年版,第135~136页。)

唯心主义者把思想史看成理论自我演变的历史,认为在这一演变过程中,只是纯理论、纯逻辑的因素在其中起作用。因此,在克服思想史问题上的唯心主义理解,打破思想理论发展的独立性的外观,就必须看到理论以外的因素在理论发展中的作用。这样,传统理性主义的研究思想史的,即把思想史看成理性自身运作的过程,看成与人的社会生活无关的这样一种方法是应予以抛弃的。这种方法同传统理性主义的认识论和真理观是一致的,它解释不了这样的事实,即为什么两个人用同样的逻辑规则来看待同一个问题,仍然会得出很不相同的结论。实际上,造成这种差异的根本原因只能到思想领域以外的社会生活中去寻找。

进入以来,特别是随着唯物史观的的逐步扩大,西方许多学者越来越对思想史领域的理性主义解释感到不满,他们在思想史研究中逐渐把目光投向客观的社会因素。“环境解释学派”的出现就说明了这一点。该学派主张在思想史研究中要注意环境,特别是社会环境的作用,认为社会经济环境、政治环境、环境和思想家的生活环境对于思想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他们中有的人用社会经济因素来解释国家宪法的形成,有的人用社会环境的变迁来说明社会思想主流的演变,有的人则用环境来解释政治家的思想倾向。虽然他们中许多人走向了“环境决定论”的极端,没有看到“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50、43、78、78、36、602页。)但他们的观点毕竟具有唯物主义的成分,这一方面说明了唯物史观的影响的与日俱增,另一方面也说明,用思想本身来解释思想史,把思想史看成思想独立发展的历史,这终究要走入困境。

二、人文社会理论发展的具体社会条件

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马克思说的社会存在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以往人们认为,社会存在主要是指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这种看法在静态地社会结构这个范围内是正确的。但是如果我们在认识论的意义上考察“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原理,我们就必须看到社会存在这一概念的丰富内涵,马克思说:“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50、43、78、78、36、602页。)而人们的实际生活过程本质上也就是他们的物质实践活动。因此,用社会存在去说明社会意识就是要用物质实践活动去说明社会意识。“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50、43、78、78、36、602页。)唯物史观强调生产力对于社会发展的作用,认为有什么样的生产力,人们就会有什么样的活动方式。但是生产力并不是与人的活动无关的东西,“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个人的行动或活动的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50、43、78、78、36、602页。)因此我们

应当从人们的物质活动出发,看到“这种活动的基本形式当然是物质活动,它决定一切其他的活动,如脑力活动、政治活动、宗教活动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50、43、78、78、36、602页。)同时要看到物质活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看到生产力作用于人们的思想观念的多种中介因素,这就需要对社会存在作宽泛的理解。从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来看,至少有以下社会因素对它有重要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第一,社会分工推动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哲学、神学、道德等等首先是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工的结果。“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开始成为真实的分工。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真实地这样想象:它是某种和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东西,它不用想象某种真实的东西而能够真实地想象某种东西。从这时候起;意识才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50、43、78、78、36、602页。)由此造成了一大批哲学家、家和人文社会理论领域的其他思想家,这一方面促进了人类思想的发展,另一方面又给大多数人造成不幸,使之成为终生从事体力劳动的劳动者。即使从事社会精神文化创造的人的活动也成为被分工束缚的终身从事一种职业的活动。这也同人的才能的全面发展相悖。旧的社会分工的产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必然,它又将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高级阶段被历史所消灭。马克思反对把某种工作作为人的终生职业,但并不反对专业化,因为专业化同职业化是两码事,专业化同人的全面发展并不存在必然的矛盾。“人的专业化活动即有具体内容的活动是以完整的个性为前提的,因为创造性地掌握某种专门知识就要有广泛的各种才能。

”(注:见托尔斯特赫《精神生产》,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92页。)

第二,群体利益制约和推动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物质利益原则不仅引导着人们的经济活动,而且引导着人们的政治活动和思想活动。法国复辟时代的历史学家的贡献之一就在于看到了人们的物质利益对思想的作用。梯叶里认为,对于宗教问题,不能仅仅用信仰来解释,而应当从物质利益出发来解释。基佐则指出了阶级利益和财产关系对于政治制度、思想发展以及风俗习惯变化的影响和作用,并且用财产关系的变化来说明文学艺术的发展。因此恩格斯说:“人的思想究竟从哪里来的,政治变动的动因又是什么——关于这一点,没有人发问过。只有在法国史学家和部分英国史学家的新学派中,才产生了一种信念,认为欧洲历史的动力——至少从中世纪起——是新兴资产阶级为争取社会和政治的统治同封建贵族所作的斗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0页。)思想斗争是思想发展的重要途径,而在看来,思想斗争应从不同阶级和社会集团之间的利益冲突出发来加以说明。

第三,阶级斗争、历史环境的变迁等因素也是推动人文社会理论发展的强大动力。恩格斯指出:“正是马克思最先发现了伟大的历史运动,根据这个规律,一切历史上的斗争,无论是在政治、宗教、哲学的领域中进行的,还是在任何其他意识形态领域中进行的,实际上只是各社会阶级的斗争或多或少明显的表现,而这些阶级的存在以及它们之间的冲突,又为它们的经济状况的发展程度、生产的性质和方式以及由生产所决定的交换的性质和方式所制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50、43、78、78、36、602页。)在阶级社会中,思想斗争是阶级斗争的重要形式,而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往往要通过思想理论的斗争为自己开辟道路。

历史环境的变迁对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在看来,理论思维是历史的产物,随着时代的变化,理论从内容到形式都要发生变化。制约和推动人文社会理论发展的社会因素是多方面的。除了上述客观条件外,人们的生活经验、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社会心理等,也是影响其发展的重要文化条件。此外,自然科学的发展状况对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我们应当全面地理解人文社会理论发展的社会条件。

三、正确看待人文社会理论发展与社会的关系

虽然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要受各种社会条件的影响和制约,但是这种影响和制约关系是复杂多样的,而且人文社会理论仍然可以有自己的相对独立的发展过程,其发展道路与自然科学相比,也有着自己的特殊性。这就要求我们在这一问题上力避简单化,采取合适的态度和方法。

第一,不能把社会对思想理论的制约作用看成机械的因果决定。社会对思想理论的关系是复杂的,正象恩格斯在晚年指出的那样,在这一问题上,不能把唯物史观理解成经济决定论,而要看到多种社会因素的交互作用以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双向作用。因此,在社会制约思想理论这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这种制约作用的灵活多样性,不应将其等同于僵硬的机械因果决定。

许多西方学者对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论断提出质疑,有人认为这一论断会导致相对主义,因为人们的社会存在是各不相同的,如果人们的思想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那么思想也就再无客观性可言。另一些人则认为思想一旦为社会存在所决定,人们会产生什么思想都是既定的,这样思想家的活动就再无自由可言。实际上,这些片面的看法都同简单化、机械化的思维方式有关。社会存在对思想的决定作用并不是简单的机械因果决定,它带有以下特征:一是开放性,作为人们的实际社会生活过程的社会存在是一个开放系统,这在近、现代表现得十分明显。因为人的需要是不断扩大的,满足需要的社会生产力是不断扩大的,人们的经济交往是不断扩大的。由此决定了反映社会存在的社会思想,观念也要随之而扩大视野。二是全面性,社会存在并不简单地等同于一两个经济因素,而是范围十分广泛的领域;因此,要用全面的观点理解社会存在及其由之决定的思想观念。三是中介性,社会存在对思想的决定要经过一系列中介,人们的生活经验、社会政治生活、思想家的认识图式等在这其中都会起作用。四是动态性,只有从人的实践活动出发,从人们的实际社会生活过程出发,才能阐明社会存在是如何决定社会意识的。总之,只有辩证地理解存在对思想的决定作用,才能把必然性和偶然性,相对性和绝对性统一起来。

第二,要看到人文社会有相对独立的道路。社会对思想的制约并不排除史、思想史、伦史、史的存在。因此思想理论作为人类文化现象,总要一代代地流传下去,并在流传中不断地更新发展。因此思想资料的流传这一事实本身就决定了人文社会理论有自己相对独立的发展道路。恩格斯在说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够演奏第一提琴这一事实时指出,这是因为“每一的哲学作为分工的一个特定的领域,都具有由它的先驱者传给它而它便由此出发的特定的思想资料作为前提。”(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85、486页。)经济因素,政治因素和其他文化因素对于思想发展的是要通过思想资料才能起作用的。这些因素通过各种途径作用于思想家的价值取向,从而影响着思想家对思想资料的选择、舍弃以及对这些思想资料进行改造的方式和方向。因此经济因素、政治因素在这里主要是影响思想资料流传的方式和方向。脱离了思想资料本身,思想的发展就无从谈起。恩格斯曾经指出:经济发展的支配作用是发生在思想领域本身所限定的那些条件的范围内。“例如在哲学中,它是发生在这样一种作用所限定的条件的范围内,这种作用就是各种经济影响(这些经济影响多半又只是在它的政治等等

的外衣下起作用)对先驱者所提供的现有哲学资料发生的作用。经济在这里并不重新创造出任何东西,但是它决定着现有思想资料的改变和进一步发展的方式,而且这一作用多半也是间接发生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85、486页。)因此,思想资料的流传和变化既要受社会因素的制约又有其相对的独立性,人文社会理论的相对独立的发展应立足于这方面来说明。

篇(4)

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很少系统地探讨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从近年召开的哲学或行政学研讨会上的发言和已经发表的少量涉及行政哲学的有关论著看,国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活动”是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的科学”。事实上,对“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有成效有意义的研究只能属于行政科学研究范围,是理论行政学的研究对象。“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在行政哲学研究中,是终极意义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不可能也不能够取代行政科学去直接研究行政活动。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是以行政科学、行政理论为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元行政学。这种基本思路是可取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符合逻辑的,但由于把行政哲学当成了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元行政学),因而存在两个难以自圆其说的问题:其一是如果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名曰行政哲学又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显然就会产生一个学科性质问题。人们必然要产生行政哲学究竟属于哲学学科还是属于行政学科的疑问。虽然行政学家和哲学家是可以而且应该联盟的,但行政学属于社会科学,它与超越科学的哲学在知识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因而行政哲学不可能既是哲学的又是具体科学的。否则,只会产生一种非哲学非科学的怪异知识和学科。目前出现的那种把哲学的概念、术语往现实行政生活贴标签的“研究”,和直接借用哲学的原理、规律构建的种种行政哲学体系的“研究”,无不是受此种观点的影响。其二是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即元行政学,也不符合国际通行的学科研究规范。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准确地说应该是“行政学学”或“行政学学理”。行政哲学属于“行政学学”的范畴,但行政哲学不同于“行政学学”,只是其一部分。行政学学或元行政学从不同的角度和领域对行政科学进行研究,行政哲学则是从哲学角度研究行政科学的行政学,它可以属于元行政学的一部分,但不能等同于整个元行政学。因此,行政科学、行政学学(元行政学)和行政哲学是三个不同的概念。第三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是对行政科学的哲学考察。即,行政哲学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就学科性质而言,行政哲学属于部门哲学,是哲学的分支学科。

对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国内一些学者在涉及到行政哲学的论著中也作了一些简略的描述。如王沪宁认为,行政哲学主要研究和分析一定行政活动和行政关系的性质、行政活动的目的和宗旨、行政活动中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伦理原则等基本理论范畴[1]。薄贵利则将对人性的基本判定、政府的价值取向和现代政府的责任问题作为行政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2]。颜佳华在《行政哲学论》一书中构建了一个行政哲学的研究框架:行政活动论(逻辑起点)、行政主客体论、行政认识论、行政实践论、行政方法论、行政价值论[3];后来,他又在《行政哲学:一个亟等进一步开拓的领域》一文中,将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界定为:行政哲学导论、行政学对象论、行政学结构论、行政学功能论、行政学评价论、行政学发展论等[4]。

仔细分析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称之为“行政哲学”的名称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两种行政哲学:一种是以行政活动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一种则是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分别用“行政活动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哲学”)与“行政(科)学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学哲学”)这两个称谓来标示行政哲学研究的上述两种主题、两个方向。这两种行政哲学,一个涉及“实际的行政活动”领域,一个涉及“理论的行政科学”领域。

行政活动的哲学主要研究行政的本质及其分界、行政的基本假定、行政的目的和宗旨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活动的哲学是对“行政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问题”做出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活动提供一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或“行政观”。这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不等同于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而是后者的“原理”、“基础”或“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除了要依据于这些原理之外,还要考虑具体实践过程中诸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包括那些隐而不显的“缄默因素”。

行政学哲学则主要研究行政科学发展的模式、行政科学理论评价、行政科学研究方法及其评价、行政科学研究的价值判断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是对“行政学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学问题”进行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学研究提供一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或“行政学观”。同样,这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也不等同于各门具体的行政科学的研究规范、方式、方法,而是为后者的研究提供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原理”、“基础”或“根据”。

行政哲学的上述两个研究主题之间存在着逻辑的与历史的联系:

从逻辑上看,对“行政学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对“行政问题”研究的“次一级”的研究,是对实际的“‘行政问题研究’之研究”,具有元研究的性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对任何行政问题的研究总是先在地包含一个方法论,即总是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立场来研究的。这种角度、立场尽管可能不为研究者自己所知道,但却客观地存在着。而且,这种角度、立场本身就制约着对行政问题的认识结果。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立场出发往往得出不同的结论。要对这些结论的可靠性做出判断,就必须检讨他们的方法论。按照荷兰著名经济学家库普曼(197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研究,无论是在自然科学中,或者是在社会科学中,任何系统的理论体系均表现为一个“价值观假定+逻辑推理”的结构[5]。库氏的这一逻辑式提示,至今尚未遇到有力的挑战。显然,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均是从某种价值观或方法论见解出发的逻辑推理系统,其中的价值观或方法论假定,只能表现为某种行政哲学。因此,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都是以某种行政哲学的逻辑展示的,它不能不内含着某种行政哲学。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学哲学”是以“行政哲学”为思想资料的和最终归属的。我们也只有对行政学的根本问题进行了哲学的研究,才能真正地把行政问题的研究提升到一个自觉的、理性的水平和高度。

从历史上说,对行政活动根本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古已有之的事,历史上许多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都对此做过深入的论述。而对行政学根本问题的研究则不过是近100年来的事。按照时间顺序,对行政活动的研究先后产生了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或行政学、行政科学、行政哲学。其中行政思想是先于行政理论的分散的、不系统的、粗浅的行政理论;行政理论则是后生于行政思想的比较完整、系统、深刻的行政思想;行政学说或行政学往往是较为完整、系统的关于行政的知识体系;而行政科学则是更加系统化、科学化了的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行政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行政哲学则是对行政理论、行政科学研究活动进行思辩的产物,是行政科学的哲学。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出现了独立的行政科学时才出现的,是行政问题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必然,对行政学活动的哲学思考是人类的行政认识和行政实践从童年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条件。行政学哲学与行政科学研究的问题是显著不同的,各自的任务和目的也是不同的。行政科学是通过对行政活动的考察——这种考察主要包括历史上的各种行政思想、行政理论和行政方法——概括出行政活动的一般原理,形成理论并给出某种行之有效的合目的的行政方法或模式。也可以说,行政科学主要关注的是为实际的行政活动提供一套具有普适性的系统的行政知识、思想、原则和可操作的方法,它的特点即在于它的工具性。行政科学为行政学哲学提供思想,行政学哲学则对行政科学起指导作用。任何时代的行政学哲学,除依据各自的一般的哲学观外,都必须吸收以往的以及现时代的行政科学研究成果。反之,行政科学研究要接受行政学哲学的指导,这不仅体现在任何行政科学研究者都要在一定的行政哲学观的指导下从事研究,而且,行政科学体系的构建、其逻辑分析与论证也要符合哲学方法论的要求。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考察的是行政科学的基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便是行政学哲学的研究主题。那么,这个基本问题究竟是什么呢?

一般而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在正常的或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行政学者以及行政人员较少或不特别考虑的问题。情况也许就是这样,人们通常是在一种没有批判的前提下,追求行政知识的增长,提出概念、形成理论,获得某种高效的行政方法。这一切都是围绕着行政活动的目的而进行的,行政学者为的是行政知识的不断增长,而行政人员则是把行政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理论、方法、模式等,作为正确的东西应用于行政活动之中。他们的问题常常是一种理论或方法对他们的行政活动是否有效,也即如何使用一种理论或方法才能够达到一种活动的预期目的。人们一般并不考虑一种理论或方法的合理性问题,只是在少数情况下,比如当理论或方法的功用开始减弱或失效的时候。一些人才可能会对已有的关于行政的一些最基本的假定、理论和方法本身进行反思。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他们正在进行着对行政中的某些基本问题的哲学思考或批判。而所谓的对行政科学中的基本问题的研究,就是对关于行政科学元问题的研究。这个元问题就是行政科学中的最基本的核心概念“行政”。行政哲学正是以此作为出发点而展开讨论的,对“行政”这个基本问题的明确和把握,就构成了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行政哲学是对行政本质以及行政科学发展进程进行考察和反思的哲学。行政哲学能否有一个好的发展前景,从根本上为行政科学呈现出实质性的理论进步提供基本性的支持,使实际的行政活动更富有成效和具有合理性。这首先取决于我们对行政哲学本身是否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如果在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不要说对行政科学的发展不会起到推动和支持的作用,就是行政哲学本身的发展和存在,都将会面临巨大的困难。笔者在本文的讨论中,就是试图在这个重要的问题上使概念理解得到澄清,消除“行政哲学”这一概念本身及其研究对象上存在的歧义性和含糊性。当然。我们在这里给出的关于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的讨论还只是探索性的和试验性的。但是,只要我们能够真正把握住行政哲学的精神实质,研究主题的问题就不再是一个理论难题了。因为,它将会随着我们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得到扩展和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1]王沪宁.行政生态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

[2]薄贵利.中国行政学:问题、挑战与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1998(12).

[3]颜佳华.行政哲学论[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篇(5)

关键词:博弈论;语义学;逻辑哲学

贾可·辛提卡是当代著名的逻辑学家,他将博弈论与语义学直接结合起来,创建了博弈论语义学。辛提卡用博弈论的方法来处理命题,就是要确定命题的值,即命题的真或假。同经典逻辑一致,辛提卡预设了命题是二值的。辛提卡首先给出一个定义域D,任何名称都可以在这个集合中找到所指。博弈论语义学的核心是将量词短语看成专名,将句子看成语句函项,然后在给定的定义域D中选择相应的个体将句子中的量词短语替换,从而达到消除量词,找到原子句的目的。在方法上,辛提卡选择了博弈论,他将人们对句子的理解过程比喻为一个两人博弈,两个参与人分别为“我”和“自然”,每个回合必定要分出胜负,不容平局,那么对于一个句子S,根据规则,博弈双方轮流将S约化为S’、S’’,等等,直至最后使得约化的句子不再包含变量和连接词,即原子句,此时双方就可一决输赢。如果这个原子句为真,则我取胜,自然失败;如果这个原子句为假,则自然取胜,我失败。运用博弈论语义学,我们能够从大量的语言信息中得到最基本、最简化的语句,从而能够轻松地判定这些语言信息的真假。理解这一理论的关键是理解定义域D、原子句、博弈等概念。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可以说是维特根斯坦前后期哲学的综合:“语言博弈”概念源于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的语言游戏说,而它的理论核心则是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图象论。[论-文-网LunWenNet-Com]

一“图象论”与命题真值

维特根斯坦是学界倍受关注的大师,其前后期思想的迥异恰当地诠释了他的哲学主题:“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①有趣的是,辛提卡博弈论语义学所强调的也是动态的理解命题,这与维特根斯坦哲学在本质上殊途同归。

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主要贡献之一就在于提出了著名的“图象论”。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和后期哲学的目的都在于通过研究语言的结构和界限来理解思想的结构和界限。维特根斯坦工作的基点,就是回到逻辑的出发点,即考虑命题的性质。这样,真的界限就构成了语言的界限,维特根斯坦所考虑的就是关于事实的话语。“人给自己造出事实的图象”②。维特根斯坦指出:命题是实在的图象,“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③。“图象是一种事实”④。“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⑤。“图象的真假在于其意义与实在的符合与否”⑥。维特根斯坦认为,图象与它所图示的事实之间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这种关系“由图象元素与物项的配合而成”⑦,这种关系本身也是一种图象;二是“凡图象,不论只有什么型式但要能表象实在———对或错———所必须与实在共有的东西,即是逻辑型式,亦即实在的型式。”⑧所以,“每个图象亦是一逻辑图象”⑨。“对象是简单的”⑩。“对象构成世界的本体。因此不能是复合的。”

一切复合物必然可分解到不可再分的部分,这就是绝对简单的对象,那么,这种绝对简单的对象是什么?很显然,维特根斯坦这一思想的形成深受罗素和弗雷格的影响。罗素对客体进行了区分,一类是亲知的客体,一类是描述的客体,通过“亲知还原”,描述的客体可以转化为亲知的客体,维特根斯坦对罗素的客体进行了扩展,认为属性和关系也是一种客体。语言中的一个名称来表示一个简单的客体,通过这些客体的结合方式,指称客体的名称可以相互组合成句子。对于简单的客体,我们无法定义它们是什么,我们仅仅能够指示它们,这样,我们也就无法言说这些客体是存在的,因为定义一个客体就是意谓着被定义项的存在。维特根斯坦的绝对简单的对象实质上是罗素亲知客体的变体,是经验的客体。图象论的主旨是说明图象如何具有命题的内容,图象可以看成一个句子,一个句子也可以看成图象,这对于解释最简单句子的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如何处理复杂的句子呢?

维特根斯坦最开始的设想是用合取和析取处理一切复杂句子,这也是辛提卡采取斯科伦前束式处理量词句的直接思想来源,但是维特根斯坦后来采取了另一个思路,代之以集成的图象法,“凡对于复合体的陈述,都可解析成对于其成分的陈述,解析成一些把复合体完全摹状了的命题。”即一个复杂的表达式的真值取决于组成它的表达式的真值,即命题就是基本命题的真值涵项,这样,维特根斯坦就完成了语言的运作方式。维特根斯坦的这一思想源于罗素和弗雷格的启发,罗素和弗雷格两人都认为命题才是最基本的意义单位,主张将命题形式化,即用数学中的函数表示命题。维特根斯坦对这一思想的运用是水到渠成的。维特根斯坦认为,“命题是原初命题的真值函量”。“原初命题是命题的真值函目”。换句话说,“一切命题都是对原初命题做真值运算的结果”。“命题就是从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自然也从其确是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而得出的一切。所以,从某种意义可以说,一切命题都是原初命题的总括。”

命题与世界的图象论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图象的元素与事物之间具有对应关系;二是图象与事实之间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由此,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图象是一事实”,“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

正是因为命题具有相同的结构,才使得我们可以将其形式化,并且可以进行变项替换。那么,图象如何与世界相联系?在维特根斯坦早期哲学中,这种关系由名称—客体的关系来决定,但是名称如何与客体相联系?与其说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是对前期哲学的反叛,不如说是进一步的深入,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名称与客体的关系被受一定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所确定。在完成这个思想转变之后,维特根斯坦不需要图象论了,取而代之的是语言这种被规则所支配的特征。

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是将博弈的方法引入命题分析,他的研究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命题的构成和命题的真假,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命题的真假。第二个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讨论的一个主要问题,其前期哲学为解决辛提卡的第一个问题提供了思想元素。命题是由概念构成的,而博弈语义学中的概念则直接对应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维特根斯坦的存在是与事实相对应的存在,是以现实世界为界限的,所以辛提卡用他的可能世界改造了维特根斯坦的客体。在辛提卡看来,很多情况下,人们的语言交流所涉及的客体多是描述的客体,这些描述的客体有些能转换为亲知客体,有些不能,如“结构为H3O的水”,但是人们在日常的交流中又会涉及这些概念,自然在定义域D中也就应该包含这些元素,可以看出,辛提卡的客体是对维特根斯坦客体的扩展。辛提卡的客体分为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两类,即在现实世界中存在和在可能世界中存在。而且很明显的是,辛提卡的存在概念不是语义学层面上的,而是语用学层面上的语义,这在博弈论语义学的操作性中得以体现。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定义域D中的个体必须能与可能世界中的对象一一对应,脱离了这种对应关系,我们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言说何物,更不用说判定言说语句的真假。正如DanaScott所指出的那样,语义确定一个实现不是必需的,它应该为证实一个实现是正确的提供标准。

在确定了命题的构成之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命题真假的标准是什么。辛提卡认为,命题是有意义的,命题的意义就是命题的真假值。博弈论语义学的处理方法是找到一个体用概念的名称代入量词所约束的变元,即参与人“我”在定义域D中找到相关的个体以证实语句,而参与人“自然”则企图找到范例来证伪语句。那么,如何才是找到相关的个体呢?或者说,怎样才知道代入个体后的语句为真?如前所述,辛提卡在扩展了维特根斯坦概念的基础上明确了命题的构成问题,相应的,辛提卡的命题范围较之维特根斯坦就宽泛的很多。辛提卡将博弈论语义学称为“寻找并找到的”逻辑,寻找并找到了什么?就是找到一个适当个体代入后的原子句所反映出来的图象与现实世界相符合。这不仅直观,而且符合人们的日常交流。可见,在确定命题真假的标准上,辛提卡与维特根斯坦是一致的,就是采用图象论的符合标准。辛提卡自己也曾明确指出,“博弈语义学不排斥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在原子句和现实之间建立了联系。”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要确定命题的真值,只要将命题与图象做个比较就可以了。用辛提卡的话说就是,“名称-客体关系曾经被建立,仅仅需要一件事,这件事就是将原子句和现实相比较。”

辛提卡指出:“维特根斯坦的图像理论和逻辑语义学之间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更有趣。最重要的大范围相似性之一,就是在两个理论中,语言的基本元素和现实的特定方面之间的代表关系,用任何的方式都不能进一步的分析。”罗素指出,事实是意指那种使一个命题真或假的事物。而一个命题的本质就在于:它可以两种方式,即以人们所谓的真的方式或假的方式对应于一个事实。最基本的事实是原子事实,与原子事实相对应的是原子命题,它肯定某物具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原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它是否与原子事实相符合。在原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联结词就构成了分子命题。分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组成它的原子命题的真假,是原子命题的真值函项。在分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量词可以构成更高一级的概括命题。其真假最终也取决于原子命题的真假。维特根斯坦继承了这一思想,认为任何复杂命题经过分析都可以还原为最基本的原子命题。辛提卡由此得出结论:“一个指示性句子的表达在通常的本质上不是这些语言博弈的一个回合,在这些语言博弈中,给出了几个构成成分的词语,并且因此给出了整个句子的内涵。”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我们根据可能世界理论可以确定定义域D,根据维特根斯坦的图象论可以处理命题,并且将命题的具体处理方法转化为真值函项的求解,那么,接下来要考虑的是,我们究竟应该如何为真值函项求解,并且这个方法是否可以形式化。遵循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路,辛提卡找到了博弈论。[

二“语言游戏说”与语义博弈

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的所谓“语言游戏”,实际上是把游戏当成是运用语言的比喻,即强调语言的使用,他指出:“我将把由语言和行动(指与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那些行动)所组成的整体叫做‘语言游戏’”。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词的意义在于使用,运用语言是一种活动,我们使用的语词在不同的场合会有不同的意义,必须根据具体的使用环境才能确定语词的意义,试图通过孤立的逻辑分析来揭示语词的意义,结果只能误入歧途。维特根斯坦对语言的这种处理方法,实质上是从具体的语境动态地观察语词的用法,我们不能孤立地去问“什么是意义”这一类的问题,而应该说“什么是意义的解释”。弄清一个语词代表什么之前,必须首先掌握包括这个语词在内的那种语言游戏,一个词语的意义也就是它在语言游戏中的实际用法。维特根斯坦对于语言及其意义问题的思考,得益于一场足球比赛的启发,同时,相较于足球比赛,语言游戏也存在规则,在维特根斯坦看来,遵守规则是语言游戏的灵魂,也是一切人类行为的必要条件。维特根斯坦用了很多篇幅讨论规范和遵守规则。“遵守规则,做报告,下命令,下棋都是习惯(习俗,制度)。

“遵循规则类似于服从命令。人们是被训练这样做的;人们是以特定的方式对命令做出反应的。人类共同的行为方式乃是我们据以解释陌生语言的参考系。”可见,规则和遵循规则是人们在实践和交往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模式。这种语言游戏所遵循的规则究竟是什么?是否就是逻辑必然性?“维特根斯坦最终在他的认识论斗争中失败了”。

其实[论/文/网LunWenNet/Com]只要留意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我们不难发现维特根斯坦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的缺陷,维特根斯坦指出:“我的根本思想是‘逻辑常量’不代表任何东西。事实的逻辑不可能为任何东西所代表。”“没有‘逻辑的对象’、‘逻辑常量’(照弗雷格与罗素的意义),于此便显然可见。”虽然维特根斯坦不承认逻辑常项的存在,但是认为客体具有逻辑形式,这种形式使得客体能够聚拢。

辛提卡认为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受到博弈论的影响。“游戏概念的主要用法如此多地分享了像冯·诺意曼(vonNeumann)和约翰·纳什(JohnNash)那些数学家构建一个详细的游戏的一般理论的结构,那个理论旨在帮助科学家与哲学家理解有趣的问题的范围。它们甚至包括了真理与意义的问题(以及其他的语言—世界关系)以供讨论,维特根斯坦从中提出了他的语言游戏观念。”

与维特根斯坦相同,辛提卡在确立了命题和世界的图示关系之后,需要研究的就是这种关系是如何建立的,“处于这些描述关系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在辛提卡看来,单纯的图像论已经不能解释这个问题了,图像论的任务是描述关系,那么对关系的关系的刻画,则需要另一个理论。辛提卡指出:比起那些为解释语言与现实结合所需要的思想,维特根斯坦经常包含更多的语言博弈思想。“为了理解(一个给定的一阶逻辑语句)F,我们显然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记忆空间,事实上,我们对一阶语句的理解必须建立在对语句和世界的有限的逐步比较之上,而不是(潜在的)F的图像本质。”“有时语言博弈能够明显的被发现用于提供词语和它所刻画之间的关联”。

这里我想指出的是,或许我们用图像论处理语句理解的时候已经不足道了,但更为恰当。辛提卡认为自己受到“维特根斯坦有关思想的启发,强调受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亦即寻求和发现语言游戏的重要性。”但是,辛提卡“比维特根斯坦走得远得多,因为后者的思想是轮廓性的且不系统。”“在我没有有效的方式找到我的下一步该如何行动时,我怎么可能在实践中采取一个策略?”

这里有几种选择。也许有人会像在非确定性证据系统内所做的那样提出某种思路,但是辛提卡建议把我的策略限制在递归中。这种限制的方法是非常精致的,它注意到了维特根斯坦对语言游戏中实际可游戏性的思考。辛提卡坚持认为语言目标导向语言本质,这可以帮助我们重新认识处于维特根斯坦形式化时期的游戏概念的意义。当时,维特根斯坦使用“游戏”来指称目标导向的活动,诸如证实或者证伪的活动。辛提卡延用了这一思想,他说:维特根斯坦的“用法”概念强调的是一种活动,是一种构成一个词的自然环境并使该语词从中获得其意义的活动。

篇(6)

1、知识、信仰与灵魂救赎

苏格拉底开启了古希腊哲学以探寻到思索人本的重大转型。在苏格拉底看来,确立人之为人而不是自然应是哲学的根本性。人所以不同于自然是因为人有灵魂,而灵魂的基本规定性是理性。这就决定了追求真理应成为人生的终极意义。1个人只有用理性对待自己、对待世界,才能够正确地行动并在正确的行动中不断发现真理、不断生成理性、不断确立灵魂,从而卓立于自然之外。古希腊思想大师柏拉图认为,灵魂作为人的本质是客观的,但又是潜在的。人不同于动物就在于人能发现客观存在着的灵魂并将灵魂从潜在状态变成明确而现实的理念。因此,柏拉图反复强调人类最大的善行就是认识理念、塑造灵魂,否则人将沉沦于动物之中。亚里士多德继承并光大了前辈们的思想,更明确地指出,没有灵魂的人就不是真正的人,灵魂是人的本质界定。而人要想获得灵魂就必须依靠知识,知识是人获得灵魂的唯1途径。正是基于此,亚里士多德高度关注知识问题,最终完成了古希腊知识哲学的建造。从上可见,古希腊知识哲学重视理性、关注认识的动因之1就在于试图通过设立灵魂,拯救人类于自然之中。

中世纪基督教哲学在当时特殊的宗教文化背景中更关心人类灵魂问题,虔信人类的苦难源于灵魂的失落,唯有拯救灵魂才能在苦难中救赎人类。但是中世纪基督教哲学不相信理性、认识、知识可以找回灵魂。在基督教哲学看来,灵魂的失落正是人类滥用理性而导致“原罪”的结果。灵魂的复归、人类的救赎只能依靠对上帝坚定信仰和对教规的严格遵守。正是在这其中,精神救赎变成了灵魂再生,哲学成为神学。

2、普遍立法与道德救赎

自意大利文艺复兴,西方逐渐进入近代化。在康德之前,1方面技术迅猛,另1方面在科学技术推动下的工业化背景中,西方近代人本哲学集中体现为理性主义哲学。近性主义哲学恢复了古希腊哲学传统,重理性、重逻辑、重知识。但是,康德发现,科学技术只是人类自然力量的增长、延伸,并未在本体意义上完善人性。相反,近代工业化进程中人性正日愈沦丧。同时,康德意识到传统由于不能给人类以实际的知识,无异于同义反复、自言自语,所以他断定传统也无法真正解决人性问题。而古希腊知识哲学和近性主义哲学所倚重的理性、认识、知识,只能在人的现象界中发挥作用,而在人的本体界中无效,同样不能解决人性的问题。在康德看来,人性的修复只能通过道德救赎才能实现。

康德要求人们将在现实世界所遵奉的道德视为1种“普遍立法”,对人的行为起指令和监督作用。它与日常伦理根本不同的地方在于,道德的“普遍立法”出自人性的内在力量,是对人的自我价值的显现,是真正的心声。而日常伦理则是外在的,是父母、教会、国家和公众舆论等权威意志投诸内心中的反应。真正的道德是自主的,依据自己对生命、社会、的理解、体验,而决不是履行某1权威的命令、承诺。这样,道德便成为个人自我创造和自我完善的表现,成为对属人的自由的召唤和实现,而不是自我本质的疏远与异化。在道德的普遍立法下,人避免了把自己的存在与本质依附到外在于自己的他物上去,成为他物的奴隶而失去自由。每个人通过道德把握到自己,从而也就意识到自己不再属于现象界无休止的因果联系的1部分,意识到自己属于理性世界或理想世界,洞达到自己正从感觉的现象中发现了本体的自我。世界不再是外我的、冷漠的、不可把握的物自体,而成为我的亲和的无机身体,成为确证我成为自由人的对象。

道德必定化为行为。只有行动才能最后实现人应做什么的真理,行动的依据决不是幸福而是义务。康德将这义务视为意志自律。意志自律是1切价值的宝库,它为人的行动规定了范围,并使人们的行动符合道德。义务的意志自律不存在假设,也不会造成按意志自律行动的人的压抑。相反,意志自律是实现自由的关键。每个人只有实行自己的义务,才能真正地成为自由人。而人们的自由所以能导致普遍的立法,正在于人们永远不奴役他人、无视他人的自律。在这里,对他人的义务指明了人性存在的可能性,对自己与他人的自由权利的尊敬与忠诚成为道德。尊重的对象不再是物化的功利和幻想的上帝,而是铭刻于心的责任品格。康德批判哲学中涌动着的这种道德救赎意识,在扬弃了古希腊、中世纪人本哲学灵魂救赎意识中朴素、迷信因素的同时,保留了它们的人道主义传统,并对克尔凯廓尔、海德格尔、萨特等当代哲学家的生存救赎意识产生了强烈,甚至深深地感动了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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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活动与审美救赎

无论古希腊还是近代,西方古典人本都10分重视艺术活动,把艺术活动看成人类精神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将艺术理解为对人类实行审美救赎的第1人却是康德。

篇(7)

针对:“我也这么认为。”这一说法----还有网友认为“我倒是不这么认为!:))——中国自晋以后,还有真正的道家吗?我自己深表怀疑。所谓道家,恐怕大多数时候都是郁郁不得志的儒生吧!道家思想,恐怕很多时候是被儒家的在野党拿来做精神鸦片的!”。根本就不用怀疑,魏晋以来直至唐宋,诸子百家的名号慢慢地已被儒、道、释少数几家取代了,等到宋明之后,儒道释的分界已不太明显了。这里主要说的是思想学说界限,至于宗教的界限那就另当别论了,除了儒家没被宗教化外,道佛都有其教派组织和教义作支撑,但作为老子的思想,这里主要指其哲学思想,却已被大大地发扬光大了,由于她赋予了“道”滋生宇宙万物的“自然”属性,再加上自先秦以来留下来的重视人的作用的传统,使得神的作用在中国永远也起不了主导的地位了。她渗透到了中国文化的最核心部位了,成了中华文化的内在主导,通过儒家这个为政和治世的政治集合中心,以及与民众水融的那种密不可分,而深远地影响着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和思维理念。至于有人(管他是在野的儒生还是其他有闲阶层的迷信之徒都一样)拿来做精神鸦片那就是自作孽不可恕了。归根结底,不管是什么家会不会殁了,但老子的思想却会永存,最起码到现在确是如此,说到此,我不知网友是否还会不这么认为?

若然,:)),那就只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其实笔者的“老子思想的哲学法则与哲学系统架构”诸帖正是在这位网友的鼓励和鞭策下才得以完成的,不知此帖在网友看来有无阅读价值,在此还要先行表示诚挚的谢意。

但即使是这样,这位“不这么认为”的网友也不得不承认“当然从思想渊源的传承和和原初的思维高度,不可否认老庄已经达到了后人难以企及的高度,”,这已充分地肯定了老子对诸子,以及对后来的几千年来中国文化融合的内在和主导地位。

当然网友他个人声明:更欣赏庄子——庄子的神韵和消遥,确是世人所向往的,没有一个人不喜欢或欣赏他的。但他总是觉得在道家思想,恐怕在中国历史和社会实践中,是最被扭曲的。最被扭曲倒不一定,但被扭曲过这倒是一点也不错。至于还认为“也许,真正的道家思想,在中国大多数历史时期上,是被当成理想主义看待的吧!”这种猜想式的“也许”,笔者该如何回答是好呢,幸好这位网友也是老朋友了,而且还在“养伤阶段,随便灌水。不是要挑起学术争论呀!:))”,笑眉笑眼地着实可爱,不忍说什么了,那么笔者也向网友学习,就此:))呵呵一笑,略过罢了,顺致问候:祝网友,尽早痊愈也好及时切磋。

有网友说:“说道家思想是中国文化的根源于支拄,是一个新的有份量的观点,但是也要注意不能把问题绝对化,”这种说法倒是非常之中肯,所提醒的也是非常的令人感动,是啊,绝对化是很不可取的,且笔者也在提醒自己和网友“现在应防患于未然的是——不要从一个极端再走向另一个极端。”

网友接着说,“例如把儒家(孔与孟等先秦儒学)仅仅限于道德范围内,这是不对的。”如果把老子的“道”、“德”的范围和社会上人们所说的“道德”范围混同起来的话,或者说把老子的道德理解为社会上的“道德”这两个字的涵义的话,那当然就是对于儒家的不公道了。老子“道”和“德”的范围应到老子及其哲学思想里去找,那种理解才不会是辱没儒家——反而是对儒家的莫大褒奖。其实我们在弘扬道家或老子的思想时,并没有丝毫贬损儒家的意思在里面,儒家思想的实质内涵与功能和作用,我们在以前讨论其是否是宗教时就已给于了充分的肯定和评断,这里就不多谈了。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谈谈网友的疑问:“认为道家的思想才是中国深层的思想,扬柳也认为儒家只是表面,道家就是内在。”在这个问题上扬柳无疑是对的,这也说明了其认知的水准和学识是很值得称道的。在这个问题上,笔者的看法,与网友(gd-ldh(李杜韩)2002-12-2010:23:31)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当然不同点还是有的),其实这个问题,确实是是有一定的复杂性。就中国文化、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和中国思想的发展史上看,儒道释多有互通,出世与入世,逍遥与经世,本来就是很灵活地转化的,而往往不着痕迹,没有太多的思想转型上的痛苦。这样的例子的确很多。先秦诸子深受老子思想的影响,若说儒与道都源于共同的宇宙观、生命观图景,孔子与弟子讨论自己的人生追求时,突显了个人的逍遥自由的内心境界;也是切合实际的。而《老子》一书,除了其宇宙观为诸子各家奠定了其哲学基础外,实则也有很大的部分是谈为政、治世与做人的,这两者本无绝然不同的根基,不同的是其主要着力的地方不尽相同,儒家对理想社会和怎样做人的具体模式上给于了足够的关注,并高举世界大同的理想和目标,将其思想学说作为了主导的政治集合中心。儒家虽也重对天地万物的领悟,也有其宇宙观,但其宇宙观是在老子宇宙观的影响下的思考,所以也没有象苏格拉底那样把宇宙万物的滋生直接了当地归结于神,而且其人生观、道德观就是建基于此上的,最重要就是儒家虽然有对“天命”,对“天”的认知和说法,但这个认知,大都不是真正的对宇宙万物的思考,因此没有具备哲学意义或理念上的思考,使得其道德并没有找到终极的或根本的保证,还是被老子或道家的“道”所笼照罩着,当然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发生了,老子的“道”讲究的是法“自然”。

笔者对于“两汉是中国思想史上的关键时期,这是因为儒与道都成为了统治者视为合理、合法的精神指导,中国思想的整合就在此融化而运行,在此时期,儒家到底是带有神秘主义色彩,而道家也带有经世之意义,两者在融洽。”这样的观念,并不完全持反对意见,其实不光是道家一名在先秦时期本来没有的,那里老与庄也没有并称,儒家等各家都在那时没被称为家,而是称为“子”,那时的“子”是老师、是先生、是圣贤、是《书。奥陶谟》中的“知人则哲”的哲人。不错是到了汉代,才有道家一名的出现,才把老庄合起来论。而儒家在那时还没被正式称家,因此才有董仲舒的独尊儒术之说。

这确实是一个重要揭示,其不同点就在于此,正如之先生曾说过的那样,老子关于“道”的论述及其哲学理念,这些“观念本不易得多数人了解,故直到战国晚期,才成为思想界一部分人的中心见解。而后来的庄子,就没有这种“强为之名”的假设了,而成了一个原则。”其后自然也就成了诸子(包括孔子及孟子)的原则了。那就是不管庄子思想还是儒家的思想,与老子的不同只在于,他们是受到了老子思想,特别是其哲学思想的影响,都不同程度地以老子的“哲学思想作为其底蕴和基础的,因此也为以后的融合打好先天性的底蕴。

是的,佛教的东来,对儒与道都是一个挑战,此后也没少竟争。佛教的理论及其思想理念,由于其与中国文化没有根本性的利害冲突,无疑弥补了中国文化特别是对生命的深层认知上的某些不足,对生命的追问和要求,出现了新的启示或共鸣,也达到新的高度。没有佛教东来,中国文化的总体水平,可能会完全是另一个样子,而且在东汉后期,由于党锢的禁绝,中国文化思想的发展已经陷入僵局,佛教刚刚是为中国文化又注入了新的血液,说是一个新生运动也不为过,意义极为重大。因此笔者在“老子思想的哲学法则与哲学系统架构”最后一帖中,就有道家尚虚无,佛家尚空寂。佛学传入中国后,由于二者颇为接近,当时的谈玄之士,没觉出老庄与佛学的差异有太大,当时的人士(如慧远、道安等,)多用三玄解释佛经。足见其对佛学的影响之大。以外典讲解佛经,这在当时叫作“格义”。后来还出现了用佛学解释道家之言(而佛教高僧如:鸠摩罗什、僧肇、慧观等人都注过老子),可见当时中国文化的融合之一斑了。

宋学,在形而上的哲理方面受老子的影响很大。宋史本传说,“明天理之根源,究万物之始终。”宋明理学以周敦颐所作的太极图(宋史说陈抟以先天图传种放,种放再传——穆修以太极图传周)作为基础,演义或推衍宇宙万物的发生,他们的太极图则是源自道教的太极先天图。而道教之与老子的渊源自不待言(据太极图传授考讲,太极图本叫无极图,陈抟居华山以太极图刊行于石壁之上,其最下圈名为玄牝之门,最上圈为炼神返虚,复归无极。)此时理学才使儒家思想更加发扬光大。

儒家理学的出现和道教在元之后的盛大,是对佛教中国化的结果,宋明理学是吸纳了大量的佛教思想理念,同时其形而上的基础这么也不能说是来自于佛学理念吧。而这一切正是由于儒道释的融合与合流后,形成的主体文化,重新在中国政治与社会中,树立起其万世风范。儒家的理学受道家的影响,当然也受佛家的影响,这样才更切实际,更有根据。

所以,从现在看,中国文化中儒道释是同为根基,同为支拄。两千年的变化蜕嬗,也不可能使其磨灭掉,他们最初的源头在中国先秦时期发轫,而发展壮大,则几经变化了后,仍然在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人都认为:

“认为老子的思想才是中国深层的思想,”的渊源或缘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