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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规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27 16:43:16

建筑工程法规论文

建筑工程法规论文篇(1)

关键词:建筑设计;图像;图像表达

1 建筑图像便于人们观看建筑方案的形象,并对其形成判断

建筑图像本身作为应用技术与设计艺术的结合物,是一个涵盖广泛的研究课题。有研究者正致力于建筑工程方面的图像的研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在保证信息传递完整和准确的前提下,让建筑设计、工程投标及施工等过程更顺畅,让不同知识背景的人都能对建筑图像形成直观和准确地判断。

1.1 图像表达和图像处理的主要内容

广义上,图像就是所有具有视觉效果的画面,它包括:纸介质上的、底片或照片上的、电视、投影仪或计算机屏幕上的。国际图像艺术推广机构对图像处理流程的阐述是:图像处理是对图像进行分析、加工和处理,使其满足视觉、心理以及其他要求的技术。图像处理是信号处理在图像域上的一个应用。大多数的图像是以数字形式存储,因而图像处理很多情况下指数字图像处理。

1.2 建筑工程图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技术依据和重要的技术资料。

建筑工程图是以投影原理为基础,按国家规定的制图标准,把已经建成或尚未建成的建筑工程的形状、大小等准确地表达在平面上的图样,并同时标明工程所用的材料以及生产、安装等的要求。它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技术依据和重要的技术资料。建筑工程图包括方案设计图、各类施工图和工程竣工图。由于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任务要求不同,各类图纸所表达的内容、深度和方式也有差别。方案设计图主要是为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和供有关领导部门审批服务;施工图是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的依据;竣工图是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建造情况绘制的图样,作为技术档案保存起来,以便于需要的时候随时查阅。

2 建筑设计领域图像表达形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革

最近几年,未来主义的建筑设计大师们在建筑视觉方面的影响表现得异常耀眼,无论是库哈斯设计的中国央视新大楼、安德鲁斯主笔的中国国家大剧院、还是扎哈・哈迪德“操刀”的意大利卡利亚里现代艺术博物馆等,都充分展示了设计师们对传统建筑形式的突破,并创造出一些全新的建筑图像表达形式。从他们的设计图像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建筑空间的非物质属性和对文化符号的构筑。

2.1 以“图像”和“形象”为中心的视觉文化传播系统构筑了我们新的视觉生态环境

以视觉为中心的符号传播系统正向传统的符号传播系统发起挑战。图像化造型是一个显著的特征,这种造型和符号所追求的是引发受众的深层次对文化的记忆和对未来的想象。库哈斯伦等人执教的伦敦建筑联盟学院(AA)在现代世界新的文化形态作为他们作品的主题与造型方面有着很好的尝试。

因此,信息化的后工业社会中,文化的表现与传播形式已经发生根本的变化。现代传播科技构筑了全新的文化传播系统,以“图像”和“形象”为中心的视觉文化传播系统构筑了我们新的视觉生态环境。

2.2 当前建筑工程领域在图像表达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国家出台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法规制度。这些制度通过对各类建筑施工图等图纸进行审查等形式,来保证建筑设计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查合格才能准许施工,能有效保障建筑建成后的使用不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健康、环保,以及其他公共利益等造成损失。

除施工图外,建筑图还有其他多种形式,手绘建筑表现图就是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手绘建筑表现图是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建筑及室内装饰等设计行业中应用较广的一种图像表现方式。它的目的主要是设计师用来表达设计意图,客观上也是设计师与客户进行项目沟通的桥梁。因此手绘建筑表现图既是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一门借助图像传达设计思维的语言,正因为如此,其在现今设计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建筑业的增长速度很快,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在这样的背景下,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在建筑图像表达方面主要体现在:其一,无论是设计和施工方,还是客户方,存在着刻意压缩前期推敲设计方案,不求图像表达的准确和美观问题,过于追求建设工期的现象,其中一些建筑施工图在绘制过程中由于欠考虑或赶工期等原因存在一些问题,给设计方、施工方,乃至使用方等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其二,红火的建筑行业也形成了投标环节激烈竞争的局面,部分建筑设计从业人员急功近利,片面强调建筑图像很“炫”的视觉效果,而忽视了深究建筑图像的准确性等问题。

2.3 建筑工程行业亟须建立一套图像表现规范,视觉形象统一的模式

在中国,建筑工程图图像表现研究的应用领域,还未形成具体模式,同类研究更是寥寥无几。过去,建筑设计的过程就被看成是一种艺术创作的过程,建筑图像对于建筑师而言就好比战士的宝剑一样重要。那个时候建筑图像主要是通过草图表现出来的。随着工业化时代的推进,科技发展的浪潮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态势。在计算机日益发达的今天,很多建筑师逐渐地关注各种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对图像表达的培养。

建筑工程等行业亟须建立一套图像表现规范,视觉形象统一的模式。使过于专业化的工程图,通过技术与视觉艺术化处理,在保证信息传递完整和准确的前提下,让建筑设计、投标及施工等过程交流更顺畅,让不同知识背景的人都能对工程图形成直观和准确的判断。

3 建筑工程图像表达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在建筑设计中,方案图、透视图以及施工图等的绘制是整个设计过程非常重要的阶段。在这些阶段,设计者和图像绘制着密切配合,将头脑中创意构思出的建筑形象逐步由抽象到具象,模糊到清晰,并在位置、尺寸形状上落实出来。这些绘制建筑图的阶段,应该调动设计师的专业知识,在空间组织上要充分考虑到建筑物的用途,满足使用方的功能使用要求;在建筑形象上要配合功能定位,既落落大方,又独具美感,牢牢把握住建筑实用性和艺术性的要求。

3.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建筑设计图纸,是建筑工程图像表达研究的保障

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划分为三个基本阶段,依组织实施的流程分别为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三个阶段的基本任务主要是:方案设计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筑方案的宏观定性;初步设计阶段主要任务是方案设计的进一步深化,是各专业对方案的宏观定性;施工图设计阶段主要任务是施工图设计的主要阶段,是各专业对(下转第页)(上接第页)工程实施的具体量化。

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的规范针对建筑施工的表达主要分两个部分,即文字部分和图形部分。文字部分包括:封面与目录、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施工用料表、门窗表、节能及日照计算书;图形部分包括有: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大样详图等。

无论所设计的什么类型的建筑,无论建筑规模大小,均严格按照以上规定组织建筑设计图纸制作,并开展图纸的图像表达制作。这是进行建筑工程图像表达研究的规范性保障。

3.2 充分汲取国内外建筑图像表达研究的最新成果,跨学科进行研究是建筑工程图像表达研究的主要思路

通过前文对国内外建筑图像表达方面的介绍和分析,我们可以借助互联网络对具有典型性和类比型的图像进行试读;对繁杂、复样的表达形式与手法进行概括;对不同应用领域、不同面向的图像,从媒介形式与材料技法的角度进行阐述与分析。以上方式可以采用文献归纳法、图像分析法、综合研究法等方法进行。

同时,研究者还可以充分利用当代艺术、现代建筑理论、计算机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工程制图等学科领域之间的交叉和互融研究成果,来论述建筑工程投标领域图像表达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以综合研究的方法避免线性研究的局限。利用计算机软件及图像交互技术,借鉴现当代实验建筑绘画的某些表现手法,进行一系列建筑工程图像设计实践,尝试建立基本的实验模式。

3.3 确定研究范围,重点及创新点

对建筑图像的表达研究,首先必须力求准确定义建筑图像的表达形式,站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把建筑设计、投标及施工等环节中各种复杂的、综合的图像视觉关系,通过直观且相对规范的方式表达出来,以起到指导工程实践的作用。研究者宜直接参与到建筑设计工程实践中,跟踪和调研研究成果的优点和不足,及时调整研究内容。

(1)研究范围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部分:其一,建筑图像运用于非构件性符号。它在建筑空间中本身就是一个完整信息载体,发挥着所含信息的传播作用,是以一个单独个体的形式出现的。其二,建筑图像作为功能性构件。它与空间的其他部分共同组成了整体,以此种形式传达空间中所包含的信息。其三,建筑图像运用于建筑结构形态。将图形设计中的构成原理应用于建筑结构形态,使建筑结构具备了图形的因素。

(2)研究的重点。其一,充分调研行业及企业,了解评审专家、设计师、施工人员等对建筑图像表达的看法,总结和归纳建筑设计、投标及施工等对图像表达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二,对国内外运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绘制的建筑设计图,在色彩渲染等方面的最新成果进行分析研究;其三,借助设计学科基本理论,分析建筑设计方案图的图像表现在视觉形象构成、图形结构要素等方面的基本模式;其四,相关建筑设计工程投标的标书文件对建筑图像中涉及的材料视觉、触觉等的表现形式进行分析研究,初步形成研究成果。

(3)研究方式及创新。研究中,可以充分利用当代艺术、现代建筑理论、计算机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工程制图等学科领域之间的交叉和互融研究成果,来论述建筑工程投标领域图像表达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以综合研究的方法避免线性研究的局限。

并且,利用计算机软件及图像交互技术,借鉴现当代实验建筑绘画的某些表现手法,进行一系列建筑工程图像设计实践,尝试建立基本的实验模式。

突出应用领域的创新是课题研究的根本课题,重点解决应用层面的几个问题,如工程投标图集过于枯燥,图像不够美观的问题,使建筑工程图的图像表现更加直观;解决工程设计团队与施工团队间沟通不顺畅的问题,使建筑工程图的图像表现更加准确。

参考文献:

[1] 李顺.图像处理技术在建筑视图中的应用[D].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2] 朱建国.论土建工程图表达能力的培养[J].高等建筑教育,2013(06).

建筑工程法规论文篇(2)

建筑给水排水的设计、施工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制定的规范。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施工密切相关的规范很多,例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中水设计规范》等。很多毕业生在校时由于对规范不熟悉,甚至不知道需要遵循哪些规范,导致了走向工作岗位后不仅不能立即进入工作状态,甚至还会发生很多错误。针对这一现象,在建筑给排水工程课程教学体系中,应该在理论教学的同时,不仅要向学生明确设计和施工需要遵循的规范文本,而且要结合教材理论知识对基本的、重要的、强制性的条文进行讲解,加深学生的认识,提高学生的设计规范水平。

增加与其他专业配合知识,完善建筑设备工程知识体系

建筑给水排水的设计必然要和建筑、结构、电器及通风空调等专业有交叉,作为一个优秀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工程师,必须要了解其他相关专业的知识,对建筑物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完整的知识构架才能和其他专业配合好,完成一个合理的高质量的设计[4]。从就业反馈的信息来看,大多数学生进入设计或施工单位后,不仅要从事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工作,在单位技术人员不足的情况下,经常还要担负起供暖、通风、空调甚至包括煤气系统等的设计和施工工作,这种现象在北方地区的设计院或施工单位尤其普遍。对此,当地设计院和施工单位中俗称:水暖不分家。为了充实学生的理论知识,使学生成为工作岗位上的高素质综合人才,有必要在该门课程开课之前或之后,指导学生选修建筑、结构、电器及通风空调等专业课程,尤其是通风空调工程知识的学习很重要。

明确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指导方法,抓住重点指导学生

由于学生在课程设计之前没有接触过建筑设计图纸,也不了解相应的制图方法。虽然学生在大学一年级时学习过工程制图,但是部分学校的工程制图并不是专业的建筑专业人员教学,所以其教学大纲内容偏向于机械,与建筑识图、制图有一定的脱节,所以学生拿到图纸后很茫然,不知从何处下手。教师指导学生首先从熟悉识图、制图方法开始,浪费了大量时间,其次才进入到给水排水管道的设计和计算,这就使得学生在有限的时间里能够完成的工作量较少,不能完成一个包括建筑给水、排水、热水、消防等系统的完整的设计,也就得不到完整的训练。改善这个问题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在给水排水工程大一专业学习时,要对学生明确工程制图课程在本专业课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在工程制图的教学大纲制定中侧重建筑图纸的识图和制图,使学生在完成工程制图学习后具备较好的建筑识图能力和基本的建筑制图能力。这样才能在短时间内让学生快速进入到建筑给水排水课程设计的训练环节,高效地完成教学目标。毕业设计是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教学的另一个将理论运用到实践,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的重要环节。毕业设计针对特定专题,作为“卓越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师培养计划”的终端,综合、全面地将已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使学生工程能力在此阶段从认知、理解、应用、创新全面得到升华。大部分高校的毕业设计选题包括了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城市给排水管网设计和水处理工艺设计3个方面。其中建筑给水排水方向是实践性最强的,因为部分选择做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的学生已经与建设设计院或建筑施工相关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毕业设计是上岗前的热身,完整、准确地完成一个高层建筑的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对学生快速适应岗位进入工作状态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要想充分发挥毕业设计的作用,结合我校近几年毕业设计的情况,应该抓好以下几个重点:第一,在毕业设计开始之前,首先安排学生熟悉理论知识、设计规范和设计制图方法。我校的给水排水工程教学体系中建筑给水排水课程安排在第六学期,而毕业设计安排在第八学期,由于中间相隔半年,学生对课堂所学习的理论知识有所遗忘,有必要安排3~5天的时间回顾理论知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遵循的规范很多,有关于基本给水排水系统设计的,有关于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有关于施工验收规范的。设计必须在熟悉这些规范条文的基础上。在课程教学中已经对基本的、重要的、强制性的规范进行了讲解,但是并没有对所有的规范进行解读,而设计的时候需要了解所有的条文,这部分需要指导学生在毕业设计开始之前花费1周的时间进行阅读,并通过相关的考察后才能开展毕业设计。第二,毕业设计不仅要求学生按照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基础理论和方法,在遵循规范的前提下开展设计,还要求有创新。

建筑工程法规论文篇(3)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是培养能从事一般建筑工程施工操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能进行基本技术工作的中初级专门人才。其核心任务就是能根据设计文件(图纸)按照施工程序和房屋构造方式,在相应岗位上组织基层班组共同生产出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规范要求的建筑产品。据此我们对一般建筑的组成进行“拆解”,形成专业基础课程和部分专业课程。即将一般建筑工程“拆解”为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分析其内部构造联系,熟悉各构件受力特征、构造方式、工艺标准和施工方法等,同时还需要学生掌握与专业相关的文化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对一般单体建筑形成整体认知,并与相应课程形成一一对应关系。一般房屋建筑是由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组装成分部工程进而形成一个独立的单体建筑,这个过程涉及到施工程序、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建设法规、现行《施工规范》的应用等诸多生产实际问题。即通过“营造”形成了专业核心课程体系。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课程设置的目的是为建造房屋服务,而非结构设计、更非规划和建筑设计。因此,围绕“如何建造房屋进行课程体系改造和设计”就成了我们进行专业技能课程体系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基本做法。通过“新课程体系”构造原理图解可以进一步证明我们按照建造房屋进行专业技能课程体系改造和设计的做法是可行的。通过多年的实践我们已经把这些理论研究成果纳入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形成了“两大课程体系”和“四分段课程模块”体系。即形成了新的“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和新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详见本专业的“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图解”和“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图解”。

同时也形成了“四分段教学课程模块教学模式”(简称模块化教学),多年的教学实践证明新的教学模式是符合职教规律和职业教育要求的。即基本素质课程模块:包括“两课”、体育、语文、数学、物理、英语、计算机基础、劳动实践、入学教育、军训等;专业基础素质与基本技能课程模块:包括识图、识图实训、建筑CAD、建筑CAD实训、建筑力学、建筑材料、建筑材料试验与实训、认识实习、建筑构造、建筑构造实训、施工组织、施工组织实训、建筑工程预算、建筑工程预算实训等;职业核心能力课程模块:包括建筑工程测量、测量实训、建筑结构、地基基础、建筑施工技术、施工课程实训、施工工艺实习、核心技能培训、测试、双证书培训与考试、毕业设计、顶岗实训等;素质与能力拓展课程模块:包括演讲与口才、应用文写作、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等。有了新的比较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还是不够的,我们又根据职业教育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基础岗位、结合人才需求调研材料,大胆地对专业课程及教学内容进行了整合,取得了明显效果。根据整合后的课程我们组织编写教材,使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均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二、专业课程整合与教材建设

(一)专业课程整合

课程及内容整合应围绕职业核心能力进行优化组合,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建造房屋和专业培养目标之需要。本着强化能力、优化体系、合理组合、遵循建造规律、认知规律、删减不相适应的老内容、增加新材料、新工艺、新规范、职业培训、技能考证等方面的新内容、突出应用、理论以必须够用为度的原则进行。

(二)专业教材建设

根据新修订的专业教学计划和新的课程体系,按照“贴近工程实际、适应工程需要、反应工程技术发展趋势和最新成果”之职教特色要求,直接选用统编的公共基础课、选修课教材,对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材,大部分采用了由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全国统编教材,我校教师主编参编的有杨平均主编《建筑力学》(下册)、常跃军主编《建筑施工技术》、韩应军主编《建筑施工组织》、郭大州副主编《地基基础》、《混凝土与砌体结构》、杨文选副主编《建筑施工组织》、参编《混凝土与砌体结构》、王长平副主编《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李松岭副主编《建筑工程监理概念》、孙荣玲参编《建筑工程概预算》、牛元甫参编《建筑施工技术》等。建筑教研室、结构教研室组织专业教师自编了一批实用的实验指导书、实训指导书、顶岗实训指导书、毕业设计指导书、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实践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在本专业的教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总结

建筑工程法规论文篇(4)

关键词:工程案例;专业规范;课堂教学

中图分类号:TU85-4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6-04-22

由于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的创办历史不长,与其他专业相比,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属于土木类专业中的新兵,教学内容和课程系统建设研究与实践都有待发展。

一、课程特点

建筑供配电与照明课程具有理论联系实际、工程实践性强、知识内容庞大、新内容不断增加、相关规范不断更新等特点。传统的建筑供配电与照明课程主要表现出教材厚、内容广、学时多的特点,教学过程强调知识的系统性和理论的完整性,缺乏工程应用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这种学术型的教学模式显然不能适应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标准。因此,对建筑供配电与照明课程教学的研究势在必行。

二、课程相关规范更新要求

近几年,相关部门对与建筑供配电与照明课程相关的很多设计规范都进行了调整。因此,在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为学生及时、准确地讲授规范中更新的专业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更好地适应未来工作需要。

三、以“工程案例”为导向的教学方法

1.以能够识读“工程案例”为目标,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

在讲授本门课程的理论之前,先要为学生提供具体的“某建筑电气设计图”,再给学生展示具体的实际工程案例,并明确告知学生,只要认真学习本门课程,就能全面识读工程案例,这样既可以激发学生对本门课程学习的兴趣,又能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2.熟悉设计相关规范,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工程设计能力

很多学生在从事设计工作之初,经常不知道如何下手,这些问题往往是由于对专业相关规范的不熟悉而导致的。因此,在建筑供配电与照明课程的学习中,使学生熟悉相关规范是十分必要的。近几年,随着智能建筑的发展和建筑电气领域新技术和新发展的需求,与建筑供配电与照明课程相关的国家规范,如《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等都进行了规范更新和调整。一些相关书籍的出版日期可能在新规范执行日期之前,这样会造成某些书籍中的专业知识点与最新规范不一致的问题。因此,在建筑供配电与照明课程的授课中,及时给学生讲解课程相关的最新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3.以“工程案例”为导向,阶梯化讲授教学内容

传统的建筑供配电与照明授课采用逐个讲授知识点的方法,本文将课程重点内容进行阶梯化分解,将众多知识点,通过实际工程实例串联起来,使学生能将理论知识与实践工程相联系。比如,针对负荷计算问题,主要包含设备功率的确定、需要系数的选取、有功及无功功率的确定、计算负荷的确定等课程难点。如果采用传统的理论教学,学生只会根据相关公式来计算,在遇到实际工程中,不知道如何利用公式来计算。而如果有具体的工程案例,学生可以通过图纸上具体设备的信息来理解各种参数及计算过程,还能明确在实际工程中如何利用专业规范,查找相关参数,从而能够达到理论和实际工程有机结合的教学目的。

四、结束语

本文根据建筑供配电与照明课程的特点及实际工程的需求,探索了以“工程案例”为导向的教学方法,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法规论文篇(5)

【关键词】建筑材料,检测,试验

中图分类号:C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程建设行业进入了飞跃式发展时期,国家一度加强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相应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从建筑工程的材料质量,材料规格,生产标准甚至是价格都有了一定的规定,在短暂的一段时期内,促进了整个建筑资料市场的规范化,但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受到世界经济的冲击越来越大,市场开始变得更加复杂化,建筑行业之间的竞争也越发激烈,各大建筑企业为了增强本企业的竞争力,使用各种方法降低成本,虽然明知道存在着一定的质量问题,但依然有许多追求暴利的企业不断使用各种劣质材料,使得建筑资料市场变得更加混乱,发展到今天,我国的建筑材料市场已经存在着巨大的材料安全隐患,各大部门不断利用先进技术手段从建筑材料的本身和管理方面,进行质量检测,并采取各种手段保证质量的可靠性,有力的促进了整个建筑材料市场的规范,但依旧需要诸多改进。

二.我国的建筑材料检测及试验现状分析

1. 建筑材料质量检测人员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偏低。

对建筑材料实施质量检测和控制,不仅仅需要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的工作人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更需要对相关的检测设备进行正确熟练的操作,减少操作失误,严格客观的记录检测数据,这对建筑材料质量检测人员的专业技能,专业学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目前我国很多相关的工作人员,对相关建筑材料质量标准认识不清,缺乏一定的工程业务能力,不仅仅在对质量检测设备上操作不熟练,更因为各种私利失去了在质量质量检测工作中的责任心和最基本的工作道德,因而,对整个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产生了及其消极的影响,这也是我国建筑材料很多检测标准难以贯彻落实,使得建筑材料检测不规范的重要原因之一。

2. 建筑材料种类繁多,质量标准不统一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建筑材料市场已经具有很大的规模,各种品牌的建筑材料,各种类型的建筑材料层出不穷,由于建筑材料市场准入门槛较低,对整个建筑材料市场的管理比较松垮,同时,由于种类太多,品牌混乱,造成了即使是同样的建筑材料,但在生产中对质量的核定标准也不尽相同,各个建筑材料生产厂家,供应厂家,都有着自己本企业的质量标准,造成了整个市场统一的规范难以贯彻实施,形同虚设,质量检测实施困难。

3.各地的质量检测方法标准各异

实施科学严谨的监测方法,统一的检测设备,这是保证建筑材料质量检测的重要标准,但我国目前的建筑材料检测市场上,每个区域,每个地方都有着自己的一套质量检测工作程序,有着各自的质量评判标准,而且,每个地方研究使用的质量检测的设备机械和相应的质量检测方法,都有着各自的特点,虽然国家有统一的标准规定,但更多时候,执行的确实各地各区域,小范围的质量检测标准。标准的不统一,对整个质量检测的规范化管理带来了消极影响。

4. 对建筑材料的使用者缺乏质量判别能力。

国内很多建筑材料的使用者对自己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的好坏缺乏一定的专业判别能力,千万种建筑材料日益更新,变化多端,大多数的消费者都对建筑材料的质量缺乏很清晰的了解和认识,更多的时候是听取材料供应商或者生产商的引导,很容易被误导,当被误导且建筑材料出现了质量问题后,却选择忍气吞声,维权意识较差,这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建筑材料市场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

5.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方法落后。

虽然我国在建筑材料市场上采取了很多质量管理措施,但从整体而言,对新技术新设备应用程度很低,质量检测的手段和方法传统而简单,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严密性,计算机等信息技术虽然有一定程度的采用,但很多区域的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机构依然是人工操作,手工填写表格,工序缺乏严密性,且繁琐,失误较大,甚至是人为的修改数据,使得各种数据统计资料缺乏一定的客观性。

三.建筑材料的检测与试验控制措施分析

1.科学确定建筑材料检测与试验的项目

建筑材料根据其在建筑物中的部位或使用性能,大体上分为三大类,即建筑结构材料、墙体材料、建筑功能材料。施工现场所用的建筑材料品种繁多,进场检测、试验材料项目要服从国家、行业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并服从《省建筑工程竣工技术档案编制办法》。例如配制混凝土用的水泥,需按批检验其安定性、强度、凝结时间和细度, 混凝土用粗骨料按常规进行颗粒级配、密度、含泥量及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等检验项目, 如若用于大于等于C35 的混凝土须做压碎指标,新采用的质地疏松的骨料还应做坚固性试验,活性骨料做活性试验等。

2. 取样的数量和方法

取样要有代表性要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一般是以一批建筑材料不同部位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进行试验。因此不仅取样数量要符合规范,而且取样部位及方法也要按规定进行。试样的数量关系到试验结果的准确性以及覆盖性,样本数量过少、取样部位或者方法的偏差,都会使试验误差增大,甚至会得出相反的结果。虽然取样的数量和方法错误会引起检验误差得到工程人员普遍认可,但是在实际检测中还是会出现取样不具有代表性、取样的数量不够、取样方法不正确等问题。

3.加强对检测环境的湿度和温度控制

温度和湿度对很多建筑材料的性能有非常大的影响的影响,故在标准中对材料养护、测试时的环境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在试验以及养护中必须严格遵守。如水泥胶砂试体成型时的环境温度应稳定保持在20℃±2℃,相对湿度应>50%;试体拆模前的养护温度为20℃±l℃,相对湿度应>90%;试体在水中养护的温度控制在20℃±l℃。又如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等防水材料的性能对环境温度较为敏感,进行拉伸试验时要求室温控制在23℃±2℃。

4.严格控制试验的误差

对建筑材料进行检测,大部分是需要操作人员来予以完成。人力因素在整个试验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样,也是由于人力因素的存在,不同的实验检测主体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在检测结果中误差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但是我们必须将这种误差尽力控制到最低。这就需要操作人员严格的按照操作流程、严格谨慎的进行完成每一步的操作,将误差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之内。

四.结束语

质量是一个工程建筑的生命和灵魂,对一个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要不断加强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和试验,鼓励研发新的质量检测技术和设备,严格执行统一的质量检测标准,规范化操作,相关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程建筑材料基本常识,更要本着公正,严格的原则,科学客观做好各种检测数据的记录保存,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提高工作的道德水平,严格做好质量检测工作,并采取合适措施,促进整个质量检测市场的规范化,保证建筑材料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周丽肖 浅析如何做好建筑材料的检测与试验 [期刊论文] 《四川建材》 -2011年6期

[2]任万秀 浅析如何做好建筑材料的检测与试验 [期刊论文]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1年15期

[3]蔡瑾 论建筑材料的检测与实验分析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4期

[4]肖妍 如何做好建筑材料的检测与试验 [期刊论文] 《科协论坛(下半月)》 -2007年10期

[5]崔建飞 关于建筑材料检测试验的探讨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1年34期

[6]彭虹 怎样做好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与试验 [期刊论文] 《世界家苑》 -2011年4期

建筑工程法规论文篇(6)

论文关键词 建筑工程质量 司法鉴定资质 司法鉴定委托 鉴定方法和规范

近来年,我国建筑行业迅猛发展,其中蕴含的由质量问题引发的矛盾也不断凸现。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公民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趋势愈发普遍。在诉讼中,法官并不具有工程建设方面的专业知识,因此法院会委托专业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从而为审判提供依据。而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因其独特的专业性与复杂性,经常会使鉴定人面临各种问题的考验。笔者从自身工作体会出发,谈一谈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资质、鉴定委托、鉴定方法或标准的选择等问题的想法,以期抛砖引玉,和同行共同探讨。

一、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资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法医类鉴定;(二)物证类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根据此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实践中,通常会建立一个三类外的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不仅会从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入册的司法鉴定机构中进行选择,也会选择一些专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入名册。也就是说实际上有两类机构在从事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工作,一类是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机构;一类是虽未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但在人民法院登记入册的专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而不论哪类机构,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五条的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业务范围;(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和设备;(三)有在业务范围内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四)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3名以上司法鉴定人。同时根据《计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并可靠性考核合格”。以及《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从事下列活动的机构应当通过资质认定:(二)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因此,做一个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机构至少要通过省级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才可以从事司法鉴定。

在实践中,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通常包括司法鉴定范畴内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两类。对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类的司法鉴定,很重要一点就是把争议参数实事求是地检测出来,即为经持证上岗的技术人员采用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仪器采集数据,提供检测参数;对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类的司法鉴定,不但要实事求是地提取争议参数,并且要对结构或构件的某种现象进行原因分析以及结构安全性等评定,这需要专业能力很强的检测机构。而根据《计量法》和《检测和校淮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17025:2005的相关规定来看,工程检测类实验室通过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的能力参数范围(不包括产品),通常是只能出具检测报告,即上述所说的第一类,只提供检测数据,不做评价。而要对争议参数进行评定,只能是通过ISO/IEC17020:2005的检查机构才可以。

工程建筑领域有其独特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机构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检查机构认可其实只是实验室(机构)从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的基本条件。为了更好地规范管理建设工程领域,国家建设部门有自己的一套管理规定和体系,即在实验室(机构)通过计量认证的项目参数的基础上,对申请从事不同领域检测鉴定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取得证书才可以从业。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工程检测鉴定的规范性与公正性。因此笔者认为进行不同专业的鉴定,应该有不同的行业相关资质才可以。如要进行钢结构检测的司法鉴定就要取得钢结构资质;要进行结构可靠性鉴定性质的司法鉴定,就要有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资质等等。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既然由个人承担责任,那么是不是个人有相关行业资质即可,还是其所在鉴定机构也要有相关行业资质值得商榷。

所以,根据以上论述,对于一个机构仅仅具有计量认证资质是不够的,不易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公平性。而目前相关法律对于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资质问题还缺少明确的规定,希望以后在进行司法鉴定相关立法工作中能从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特殊性上对此予以考虑。也鉴于此,同行在接受委托时应注意是否具有委托要求的资质,避免因资质问题而导致报告不被采信。

二、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委托

我们知道《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章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有以下规定: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向委托的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第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协商一致的基础鉴定司法鉴定协议书。司法鉴定鉴定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2)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3)委托鉴定的要求;(4)委托鉴定事项涉及到的案件的简要情况;(5)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6)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7)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8)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这两条对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做了明确规定,尤其是规定了司法鉴定协议书应具备的内容。而在实践中,诉讼阶段的鉴定委托通常都是由法院统一对外委托,出具委托书,法院不会与司法鉴定机构签订鉴定协议。在鉴定委托书上,法院一般也表达得比较笼统,经常是“对某某工程进行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委托鉴定事项的不明确会导致实际的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内容与委托方的想法不一致,影响案件审理效率。

举例来说,笔者曾经接到一份委托:对某冷库的建筑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寥寥几字,表达十分简单。那么从字面意思来分析,本次鉴定可能至少存在以下两种可能:一是对该楼主体结构的重要参数进行检测并用设计图纸的相关参数进行判定,这包括构件的钢筋分布、截面尺寸和混凝土强度等,检测对象涉及到主体结构;二是对该楼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和使用性鉴定,检测对象涉及到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两者的工作量和所需要的鉴定费用相差较大。笔者通过委托方(法院)提供的卷宗,经过与鉴定申请方进行深入沟通后,了解到:鉴定申请方仅怀疑柱、梁、板的钢筋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因此,经过沟通统一后,委托鉴定事项就应明确为:对柱、梁、板的钢筋分布进行检测,并判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抽样数量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50344)。为了确保报告结论的严谨,避免日后因委托鉴定事项不明确而产生纠纷,因此笔者请法院重新发函对此事予以明确,然后才开展检测鉴定工作。所以在委托时就明确委托事项,做到有的放矢,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与矛盾。

三、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方法和规范的选用

由于原被告双方对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不熟悉等原因,在委托书(也包括当事人的鉴定申请)中关于所检测参数和鉴定结论对应的检测方法和检测规范往往不明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合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1)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2)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司法鉴定行业组织或者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合技术规范;(3)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合技术规范。不具备前款规定的技术标准合技术规范的,可以采用所属司法鉴定机构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这只是个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到鉴定实践中就会产生一些问题。笔者从自身的工作实践中,举2个例子;

例1: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类。某司法鉴定协议书的委托鉴定事项为:对某混凝土柱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进行检测。若司法鉴定协议书对具体的检测方法和检测规范未有明确约定,会出现以下几个可能情况:(1)采用回弹法检测该柱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依据《回弹法检测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2)采用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该柱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依据《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CECS02:2005)。(3)采用钻芯法检测该柱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依据《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采用以上3种检测方法,很可能会有3种不同的检测结果,这对最后的司法鉴定结论会有决定性的影响,甚至会出现截然相反的结论,所以司法鉴定人采用何种方法、规范进行检测鉴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仔细斟酌,并与委托方进行良好沟通,以确保结论的公正与客观。

例2: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类。某司法鉴定协议书的委托鉴定事项为:对回迁楼进行工程结构鉴定。同样司法鉴定协议书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第一,选用什么规范?回迁楼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可以采用《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也可以采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2000-03),采用不同的规范会有不同的司法鉴定结论,违背实际条件地采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2000-03)则可能激化加剧原被告矛盾。所以委托方需要和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良好的沟通,明确所采用的检测方法和所依据的检测规范。第二,选用哪个规范版本?旧回迁楼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是采用新版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2010),还是采用老版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显然选用前个规范,抗震构造措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而选用后一个规范,抗震构造措施能够满足规范要求。若从双方关心目前回迁楼结构是否安全的角度,笔者认为宜选用现行规范。同样,为了避免以后由于鉴定结论而产生不利影响的一方对采用的规范有异议,以上这些问题需要在司法鉴定协议书与委托方沟通后进行明确。

因此,在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鉴定的司法鉴定中,对选用的标准和规范一定要慎重。

建筑工程法规论文篇(7)

阐述了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内部质量控制程序的具体实施办法,将现代项目管理质量控制理论引入设计企业的内部设计质量控制,以提高设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便整个建筑工程项目更好的实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内部控制,全过程

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质量控制是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成功与否的关键环节,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有关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设计质量的目标等无疑验证了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控制在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性。建筑工程咨询设计业属十知识密集型的智力服务行业,由于科学技术和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工程咨询设计业无论在设计质量和规模上都有了新的飞跃,并且逐步走向国际化,如何更好的进行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企业的内部质量控制管理值得深入研究,本文围绕着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全过程设计内部质量控制程序一一阐述。

关键词: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内部控制

1设计质量控制的目的

对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建筑工程设计产品能满足建设单位的需求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等,以便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2范围

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全过程,包括引进设计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应用等。

3职责

3.1事业部

负责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任务书下达,会同设计室确定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控制设计工期;组织设计评审;做好设计顾客回访和顾客满意度调查。

3.2总师室

负责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核审定工作;按规定对相关的设计文件、图纸、计算书进行审核;定期对设计图纸和设计质量记录进行抽检和评审。

3.3设计室

负责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生产的组织、协调,实施及设计过程质量控制、记录工作。

3.4项目负责人

负责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开工报告》和计划进度的编制;开展设计项目中间检查、参加设计评审和设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组织施工图会签。

3.5行政办公处

负责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成品印制、出版工作。

3.6生产统计室负

负责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登记、设计成品盖章和设计档案资料管理。

4程序

4.3.1 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策划

⑴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的来源

根据事业部、业务( 项目)经理与顾客签定的设计合同或技术协议,由事业部负责下达《设计任务书》,并将与设计有关的技术资料转交设计室组织实施;

⑵执行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开工报告》、《工程计划表》,《开工报告》内容执行相关规定。

4.3.2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输入

⑴ 设计输入包括以下内容:

① 设计项目:设计任务书、计划按排。

②相关资料:

a)设计合同书;

b) 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规划红线、地形图、工程地质勘探资料;

c)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规定、标准,国家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d)项目相关的资料和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适用信息。

e)对确定设计工程的安全性和适用性等致关重要的特性要求。

③)输入相关评审的意见。

⑵设计的接口管理

a)设计专业之间的信息沟通,由设计人员填写《设计条件单》,校审)人员校审后,提交相关专业人员。需要进行协调工作的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协调。

b)涉及到公司与顾客的联系及信息传递,设计人员以《设计联系单》形式,经审核人员审核确认后,与顾客沟通,必要时事业部或项目负责人出面。

4.3.3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输出

⑴ 设计人员根据设计任务书、开展设计工作,编制相应的设计输出文件:文本和设计图纸。

⑵ 设计输出文件应是设计合同或标书、技术协议要求的成果。

⑶由室负责校核、审核出图的设计成品。经项目负责人、校核、审核并在输出的设计文件签字后,填写“设计图纸晒印清单”,加盖 “设计专用印章”才能发出。

⑷ 由总师室审核、审定出图的设计成品。由项目相关人员校审完成,并经项目负责人对输出设计文件组织会签、由总师室最终审核审定签名后。填写“设计图纸晒印清单” ,加盖 “设计专用印章”才能发出。

⑸ 执行“设计成品质量管理规定”,所有设计项目均纳入ISO质量管理体系,按设计成品审核出图的不同要求,及时填写校核、审核及相关质量记录。

4.3.4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评审

对设计工程,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组织进行设计中间检查。当设计文件初稿完成后,由主管院长确定评审方式,事业部负责组织,召开有主管副院长、总师室和相关设计人员参加的设计评审会,形成评审纪要,由主管副院长或部长负责签发。

4.3.5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验证

对设计文件、图纸、计算书的校核、审核以及校审人员用证实的类似设计进行比较,复核、审核、计算验证及设计评审;均可以作为本次设计验证的依据。

4.3.6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确认

⑴设计确认

a)本院以设计、校核、审核和项目负责人签名完备,盖有设计专用章为合格设计成品的确认。

b).由甲方组织或者第三方主管部门,邀请有关专家参加,召开的设计方案评审会、图纸审查会、施工图交底会。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即对设计的外部确认。

⑵设计文件归档

通过设计确认后,项目负责人将所有的设计成品,整理立卷,送交生产统计室归档 。

4.3.7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更改控制

⑴施工图设计图纸的更改:

a一般性设计更改,由设计出图人填写《 工程设计联系单》,经设计审核人员,

审核后方可进行更改。

b较大设计更改由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更改;业务(项目)经理负责与顾客沟通。

c)当更改涉及到主要技术参数和功能、性能指标的改变;或人身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重大设计更改,由项目负责人并附相关资料,报总师室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并对更改进行适当的验证和确认。同时业务(项目)经理负责与顾客沟通。

5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相关文件

5.1 《文件控制程序》

5.2《工程编号及通用图编号规定》

5.3《开工报告(专业大纲)编制规定》

6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质量记录

6.1 《设计任务书》

6.2 《开工报告》

6.3 《甲方提供资料确认单》

6.4 《设计条件单》

6.5《 工程设计联系单》

6.6 《设计评审会议纪要》

6.7 《设计外审会议纪要》

6.8 《图纸晒印任务单》

6..9《 工程设计计划表 》

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内部质量控制是设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对设计企业具有战略性意义。现代项目管理质量控制理论是系统的管理科学,将它引入设计企业的设计管理是一个质的飞跃,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管理也是一个系统工程,还有着诸多的课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探讨。随着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质量控制不断实施及改进,必将推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质量不断的攀升,以便整个建筑工程项目更好的实施。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3月15日.

连显跃.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过程控制方法及应用.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05

容欢约翰.卢米斯哈里.迪尔(Huan Rong, John Loomis, Harry Dill)施工指导=设计质量控制( Fieldwork=Design Control ) [J] } LANDSCAPEARCHITECTURE 2005 INITIAL 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