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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师职称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4-17 17:29:39

政工师职称论文

政工师职称论文篇(1)

关键词: 工科院校 辅导员 职业化 问题 对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十六号文件”)指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保证。要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机制。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文件出台后,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认真落实文件精神,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特别是工科院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还面临诸多的矛盾与困惑,需要认真研究,采取得力的措施,下大力气加以推进。

一、理工科院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面临的问题

1.职业威望低,队伍稳定难。

在理工科院校,由于受到长期办学思维的影响,形成了重理工轻人文的职业评价,那些在自然科学的教学和科研上取得业绩的人,容易得到舆论的肯定,被认为是“务正业,修正果”,特别是那些在科研开发领域取得显著经济收益的人,往往被舆论肯定。而那些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工作的人,由于学科的原因,很难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更难通过科研开发创造经济收益,往往被认为是“假大空”、“耍嘴皮子的”,其职业价值被或多或少地予以否定。辅导员是从事人文社会科学工作的,虽然从文本意义上来说,取得了合法的“教师”身份,但由于自身的条件和多种原因的限制,只能承担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形势与政策”等被舆论认为“非主流”课的教学工作,难以进入到“主流教师”的系列中。除此之外,辅导员的岗位职责不明确,没有真正的工作定位,从事大量的琐碎事务,往往被认为是学校的勤杂工。有人把辅导员描绘成“十大员”现象,即学生的思政员、教务员、安全员、维修员、住宿员、收费员、活动员、调解员、心理咨询员、文明督导员等。由于大量的琐碎事务缠身,没有确定的职业定位,辅导员感到很茫然,不知道自己的专业领域是什么。起初,辅导员踌躇满志、满怀激情开始从事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两三年后,当他们亲身感受和领悟到上述职业困惑时,热情逐渐冷却,职业自豪感逐渐湮灭,开始怀疑自己的职业价值,思考自己是否该把辅导员作为自己的职业。或寻找出路,离开辅导员工作岗位,或暂时呆在岗位,应付工作,等待机会,调离辅导员岗位。理工科院校辅导员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职业化建设难。

2.学科支撑弱,职业培训难。

辅导员是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只有掌握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必要的工作技能,才能胜任辅导员工作,尤其是刚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新同志更是如此,辅导员必须具备政治学、教育学、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网络应用等知识体系,才能科学地开展工作。从理工科学校实际来看,辅导员大多来源于工科院校毕业的学生,上述学科的知识非常欠缺。理工科院校虽然也对辅导员进行培训,可由于缺少相应的学科支撑,培训仅停留在领导讲话,强调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上,停留在请曾经担任过辅导员的党政干部来谈经验和做法上,缺少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培训,更缺少有针对性的、能够补充新观念、新知识和新技能的培训,培训的力度小,科学性、系统性差。十六号文件颁布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虽然加大了对辅导员的培训力度,集中举办相应的培训班,但能够参加这样培训班的人数少。学校虽然也想主动把辅导员送到校外培训,可是一方面费用太高,难以大规模地选送人员外出培训;另一方面学生离不开辅导员,让辅导员离开岗位,外出系统进修相关课程更是难以施行。这样一来,许多辅导员想把工作做好,可走上工作岗位,无从着手、力不从心,当他们意识到知识的匮乏时,只能通过自我学习来达到“自我提高”。可这种自我提高的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又难以取得效果,因为辅导员事务性工作太多,很难有时间系统地学习。职业培训难,阻碍了辅导员队伍素质的提高,不利于这支队伍的职业化建设。

3.制约因素多,职称评定难。

职称问题是职业化问题的重要环节,职称在高等学校不仅关系到人的社会评价,更关系到人的各种待遇和利益。在理工科学校,辅导员的职称评定存在如下困难。

一是学历低。近年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纷纷出台政策,提高职称评定的学位门槛,规定只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方可评定讲师以上的职称,而那些采取职员制的学校,干脆取消了辅导员的职称评定资格。虽然近几年来,学校规定新选拔的辅导员必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可在非重点类的理工科学校,本科和专科毕业的辅导员还占多数。这样一来,他们对自己的职业前途感到非常迷惘,为了达到要求,想方设法提高自己的学历学位,无法安心工作。

二是课时少。一般情况下,辅导员的职称评定纳入到学校相关院系的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管理,虽然各省规定辅导员的课时只要达到思政教研室专职教师平均课时量的1/3,即可认为职称评定时课时量合格,但近年来,随着招生人数的猛增,思政教研室的专职教师承担的课时数大增,而在理工科学校,辅导员只能承担《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课时量很难达到同期专职教师的1/3。

三是科研少。很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规定,辅导员和思政教研室的专职教师一样,参加公共课类教师的职称评定,执行和思政教研室专职教师一样的科研考核标准。辅导员绝大多数毕业于工科学校,有的人发表过自然科学类的论文,参加过导师的科学研究,但由于学校定岗时规定辅导员的岗位只能是评定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职称,自然科学类的论文和科学研究不纳入“科研”考核的范围,对于理工科毕业的辅导员来说,要发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论文和从事相关的科研,难度是很大,要达到和思政教研室专职教师一样的科研标准是非常困难的。

四是通过难。即使辅导员通过各种努力,具备了职称评定的资格和条件,思想政治学科组也通过了其职称资格的预评,但在学校大评委终评环节上通过是难上加难。因为在理工科学校,所谓的大评委的组成绝对是自然科学类的教授和专家占绝大多数。对于自然科学类职称的申报,申报人员的材料容易引起这些评委们的“共鸣”,往往容易通过。而当“非主流教师”的辅导员申报职称时,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评委们面对辅导员呈报的材料,或者对其“含金量”表示怀疑,而予以否定;或者因为对其“含金量”把握不准,不便做出是非判定,而做“弃权”处理,这样一来,辅导员很难获得规定的通过票数。相对于自然科学类教师评定职称时大多数一次通过来说,辅导员高级职称的评定很少一次通过。职称评定难是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又一障碍。

4.学历职称低,职务晋升难。

任何职业的确定必须使这种职业的价值得到公众的认可。要想使职业价值得到公众的认可,除了解决这种职业的技术职称问题外,还必须解决从业人员的相关职务晋升问题,且上述两个方面的机会不能明显低于其他职业。辅导员队伍职业化,绝不意味辅导员工作岗位终身化,辅导员和其他人员一样需要追求自我的价值实现。在理工科院校,辅导员除了上述的职称评定难以外,职务晋升更难。在工科学校,随着学者治校思维的普及,大批学者专家被提拔到行政管理岗位,就连辅导员最适合晋升的党务和学生管理岗位,也越来越多地被高学历高职称的理工类的专家学者占据。同时,工科学校高学历高职称人才纷纷想往沿海发达地区流动,留住人才也成为理工科学校当前的难题,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学校采取“封官”的手段来挽留人才,就连辅导员最适合提拔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岗位,也常常由自然科学的博士和教授来担任。职务晋升难是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又一难题。

二、工科院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对策

1.提升辅导员的职业地位,形成相对稳定的职业队伍。

一种职业的社会认同和自我认同感的产生取决于它的职业威望,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必须增强社会和就业者对这一职业的认同和接受,提升辅导员岗位的职业吸引力。针对理工科院校的实际,要采取以下措施提升辅导员岗位的职业吸引力,稳定辅导员队伍。

首先,要大力营造尊重辅导员、理解辅导员、关心辅导员的氛围。要通过多种手段来转变对辅导员及其岗位的错误认识,强调辅导员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辅导员队伍是教师队伍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是承担特殊使命、具有特殊工作性质、需要用特殊的和理性的眼光来审视的教师,要用有别于审视自然科学类教师的方法来审视辅导员,使全校上下充分认识到辅导员工作是平凡的,但又是崇高和伟大的,大力提高辅导员的职业威望和社会地位,消除对辅导员的职业歧视。

其次,要教育和引导辅导员增强职业的自豪感和自我认同感。辅导员队伍的稳定,除了外部的环境改善外,也需要辅导员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孔子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发自内心的“乐而为之”才会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满腔热情,才会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不气馁,固守心中的职业理想。要教育和引导辅导员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取向,认识到所从事的职业是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是高尚的事业;要加强个人修养,增强个性中的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增强理智感和自制力,保持乐观自信的健康情绪;要正确认识自我和评价自我,辩证地看待自身的优缺点,并形成客观的评价,具备正确的清醒的自我意识,坦然地接受现实对自己的挑战,不为外界对自己的评价所动,从内心认同自己的职业身份。

2.加强培训,提高辅导员的理论和业务素质。

很显然,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必须要提高其职业素养,提升与职业相关的专业水平。理工科院校的辅导员大多为理工类学科毕业的学生,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所需的理论和业务知识贫乏。因此,要下大力气来培训这支队伍,不断提高其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一是理工科院校要改变从本校毕业生中选拔辅导员的用人思路,引进有相关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背景的毕业生担任辅导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录用硕士研究生,从入口上提高辅导员队伍的素质。二是要建立学生辅导员的职业教育规划,加强对学生辅导员的岗位培训,完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骨干培训相结合的机制。目前要重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职业发展指导等的培训,提高学生辅导员的综合素质。要充分利用校内外的资源,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可以把定向、在职、长期、短期、校内、校外培训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批进行;还可以采取重点培训,缺什么学什么、需什么补什么的办法,提高辅导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三是要积极鼓励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及其相关学科的硕士和博士学位,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给予深造经费上的支持,学成后专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针对职业特点,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机制。

完善职称评定机制是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重要环节。针对理工科院校辅导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难的实际,要结合辅导员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职称评定办法。在制定此办法时,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合理考察课时和科研成果。辅导员工作的主战场是在课外,绝大多数工作是在专任教师下班和节假日进行的,难以用学时的形式进行量化考核,用课堂教学的形式考核其教学工作量是不合理的。同时,辅导员无法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任教师那样,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时间进行论文的撰写和申报科研课题,况且辅导员大多毕业于工科专业,很难获得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科研成果。因此,在考核课时和科研成果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有别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任教师的政策措施,减少一些即时性的量化的考核方式,少从显性效果方面考核辅导员工作,重点从他们的工作热情、工作态度、付出的实际劳动及学生的满意程度等等方面来考核,正确评价他们的工作业绩。

二是成立辅导员教师职务评审组织。理工科院校要根据辅导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辅导员的职称结构,辅导员队伍中的高级职称比例不能低于全校教师中高级职称的比例。学校要根据当年申报职称的辅导员人数,按照不低于当年专任教师职称晋升的比例,确定辅导员的职称晋升职数,并计划单列。学校要成立辅导员教师职务评审组,评审组成员可由思想政治教育及其相关学科方面的专家、学生处、团委、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纪委等部门的具有高级职称负责人组成,如果上述人员的职称结构不符合要求,可聘请校外相关人员参加。当然辅导员的教师职务也可以纳入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等专业系列来评聘。

4.积极采取措施,满足辅导员的职务晋升需求。

政工师职称论文篇(2)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江苏 泰州 225300)

摘要:高职教育教师的任职资格要求是促进高职院校师资队伍专业化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确立教师培养培训目标及专业化发展方向的重要依据。因此,应探讨职称制度在高职教师培养中的功能定位,剖析我国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的现状,在此基础上,加强职称政策顶层设计,按照教师任职资格要求制定高职教师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教师岗位并制定岗位职责,建立发展性评价机制,引导教师自主发展,促进高职院校专兼职教师专业化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高职教师;职称;双师型;专业化发展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5)04-0034-04

作者简介:胡新岗(1974—),男,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副教授,组织人事处副处长,研究方向为高职人事师资管理。

基金项目:受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资助;第二期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化体系的构建与实践”(项目编号:ZZZ24)

《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职称评定、教师聘任等方面,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单独制定适合“双师型”教师发展的评聘制度,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可见,“双师型”教师是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目标,而职业教育教师的专业化程度对职业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甚至决定性的影响,明确的职业教育教师任职资格要求是制定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目标的依据,也是促进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的重要制度保障。综观十年来高职教师政策研究的成果,面向全国高屋建瓴地从职称政策角度开展“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研究的成果并不多见。因此,笔者拟着重分析职称制度在我国高职教师培养中的功能定位,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针对高职院校教师制定任职资格条件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职称制度在高职教师培养中的功能定位

(一)导向功能

科学合理的职称制度对高职教师的专业发展具有标杆和导向作用。例如,在制定任职资格条件时,假设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必备条件,那么,教师必然会严守职业道德,加强思想修养,提升政治素质;将学历作为任职资格条件时,教师会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提升学历(学位);将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作为任职资格条件时,教师会积极申请承担课务,学习先进教育理念,研究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参与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申报教改课题,撰写教改论文,努力培养更多优质的学生;将校企合作水平、企业锻炼时间和职业岗位能力等专业实践活动作为任职资格条件时,教师会积极联系企业和基层,进企业锻炼,下基层实践,围绕生产搞科研、写论文,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努力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等。

(二)分级功能

目前,我国的教师职称制度包括4个层级(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在高校岗位设置实际管理中又细分为12个等级。这就意味着:一方面,每一个职级的职责、地位、角色、权利与待遇等各方面呈级差分布;另一方面,各个岗位对教师的学历资历、教育教学、科研业绩、专业实践、社会服务等都做出了质和量的规定和要求。客观上对教师的业绩才干、科研水平、学术地位、服务能力给予了鉴定分级,并明确了教师在各岗位的职责,这体现了教师的个性化差异,认可了教师专业发展的动态进程,为实行教师的发展性评价奠定了制度基础。同时,职称制度的分级功能也为所有教师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平台,使得教师的努力能得到公平的认可和合理的回报,为教师积极工作和专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三)评价功能

教师职称评审实际上是对教师任现职期间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履职能力、学术技术水平等的综合评价,对高职院校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而言,教师职称制度是对教师履职绩效的一种评估管理。教师任职条件是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预期绩效目标和要求,同行专家、职称评审委员依照这一条件判断教师在任现职期间的绩效是否达到预期目的,从而可以从综合能力、专业技术、科研学术等多方面对教师做出客观、专业的综合评价,确定教师能否顺利晋升职称,高职院校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这一评价,对教师职务做出续聘、缓聘、解聘的决定,这是对教师履职能力的行政评价。由于是以固定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教师职称资格条件作为标尺,因此,这种评价具有发展性、层级性、权威性、公平性和可比较性。

(四)激励功能

参照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高职教师职称晋升和职务聘用能为其带来直接的工资、福利等物质利益,进而能够满足教师的心理、生理、安全需要,为教师生存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经济保障,这是所有教师的基本需要,对年轻教师更为重要。职称越高的教师,越比较容易实现自我的需要,如更容易得到专业同行的认可,更有机会获得学术地位及社会荣誉,在行业的影响也会更大等等。另外,无论是在国家、省级政府或高职院校,职称晋升制度都有严格的、制度化的、完整清晰的规定,对辖域内的所有同类教师都是统一适用的,因而具有公平公正性,教师通过自己的努力,基本可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因此,教师行为结果的可预期性对广大教师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晋升职称也成为促使教师专业发展的强大驱动力。

(五)约束功能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标准实际上表明了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高职院校对教师的教、学、研、产行为的绩效预期和要求,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科研、服务等必须在此框架内进行,否则难以达到相应的预期结果。因此,职称制度对教师的价值观念、行为动机和行为方式具有明显的约束作用。另外,我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对高职院校的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及岗位结构比例进行了明确规定。因此,教师职务评聘具有严格的指标限制,只有表现突出的教师才能获得晋级和聘任,也才能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机会。这就要求教师必须调动自身能动性,围绕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标准促进自我发展,实现自我超越。

二、我国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分析

笔者根据我国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制定的情况,对我国大陆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现行省级高校职称文件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截至2012年9月底,有3个省单独制定了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将高职高专与成人高校放在一起独立制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有5省1市;与本科高校在一起制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共有22个省(市、区),其中针对高职院校另发文作补充规定的有3个省,将高职院校作为其中一条单独说明的有2个省,将高职高专与成人高校的共适条款作为一条单独列出的有1个省,仅个别条款出现“高职院校”或“专科院校”字样的有3个省,其他省份均未对本地区高职院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作相应规定。这表明,许多省份对教育部关于制定符合地方实际且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高职教师职务评聘办法的相关意见尚未引起重视,这对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二)现行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整体趋势

对现行的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进行综合分析可知,目前,我国对高职院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资格基本上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考量: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新教师上岗前培训;学历或学位、任职年限;专业继续教育;教学工作量;学生管理经历及实绩;专业实践经历;业绩成果要求。具体加以比较可以发现,各省市区除对学历、资历和继续教育有大致相同的一般要求外,对高职教师的专业发展要求主要呈“四重视、一完善”趋势,即“重视高职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重视外语及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重视专业及企业实践经历;重视‘副教授、教授上讲台’及教学质量考核;完善了教学成果、育人成果与科研成果的等效评价”。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必须把遵守职业道德和诚实守信放在首位,高职教师职称评聘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同时,为满足教师自身实际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将“具有较强实践能力”作为高职教师实践教学的必备条件之一。高职教师任职资格条件中的最大亮点则是对教学成果、育人成果与科研成果的等效评价等方面进行了完善。这充分表明,高职专业教师仅靠专业学术论文就能评上职称的时代已经结束,科研成果不再是高职教师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而是更加重视教学成果、育人成果等业绩。

(三)现行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存在的不足

在肯定我国现有的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整体而言对高职教师专业发展利好的同时,笔者也注意到其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一是对专业课、公共课及基础课教师的要求差别不大,缺乏对学科差异的体现。对同级职称申报者而言,统一的任职资格要求表面上看是公平的,实际上忽视了学科的差异。可见的差别表现在专业课教师专业实践以赴企业锻炼为主要形式,而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以社会调查或指导学生社团及社会实践为主要形式,在教育、教学、教研、科研业绩成果方面则几无差别。高职教育的实际情况是,对于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而言,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主要集中于专业课教师,同时,专业课教师报项目、发论文(特别是核心论文)、出成果相对于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师而言具有明显的优势。

二是对专任教师和兼任教师的要求无差异化体现。在现有教师任职资格条件中,一般仅对“双肩挑”人员的课时要求规定为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其他条件都是相同的。而事实上,高职院校的管理人员大多是从优秀的专任教师中选任的,他们不仅要承担繁重的管理工作,还须承担一定的课务,更要与专任教师一样为自己的职称晋升不懈努力。这样的要求对于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专任教师”而言无疑是不公平的,许多兼任教师往往因为管理工作的原因而无法真正满足规定的条件。

三、基于职称视角的高职“双师型”教师培养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职称政策顶层设计,明确教师专业发展目标

由于职称与教师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社会声誉等诸方面息息相关,所以职称制度被作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而为所有教师关注。通过高职教师能不能达到晋升职称的条件也可以判断其专业化发展的程度。因此,各级教育、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应着力加强职称制度顶层设计,通过科学、明确的制度指导地方政府及高职院校,通过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日常手段促进教师职业专业化或专业达标,从而引导高职教师在专业知识、高职理念、学习态度、技术能力等方面自觉地长期稳定发展,逐步提高高职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有关高职教师任职资格条件、具有高职特色的高职教师资格认定、“双师型”教师认定等的一般性指导意见。同时,省级政府及高职院校都应该按照教育部或本省的要求和规定,制定兼具科学性、发展性和针对性的高职教师任职资格条件,使教师明确专业发展的重点和方向,促进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结合职称政策设计教师培养方案,规范化开展教师的培养培训

长期以来,对高职教师晋升职称规定的申报、评审条件与高职院校对教师的专业要求和考核指标是一致的,因此,无论省级教育、人事人才部门还是高职院校管理层,都应围绕教师任职资格条件,在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学历(学位)、教育教学、专业实践、教研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将教师发展的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相结合,针对处于不同阶段、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师,设计制定个性化、差异化的教师培养及培训方案,科学规范、系统持续地开展教师的培养、培训,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职称的顺利晋升。

(三)科学设置教师岗位,合理设定岗位职责,促进教师个性化发展

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高职院校,其自身办学特色与定位不同,应充分考虑行业与区域特点、专业建设与发展目标等因素,岗位向教师倾斜。考虑到高职教育承担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多项职能,可根据教师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将教师分成教学型、科研型、社会服务型等多种类型,充分发挥教师的特长。在严格秉持人岗匹配原则的基础上,教学管理部门也应充分考虑教师的个体化差异,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既要保证高职教师能够在满意的岗位上愉快地工作,又要锻炼教师个人的综合业务素质、发展其专业特长、实现其自我发展的需要。

(四)建立发展性评价机制,促进教师层级递进、阶梯式发展

高职院校对教师的评价涉及奖惩、职称、职务等教师的利益点,所以教师很看重评价结果。高职管理层应树立“评价是帮助教师发展的手段”的理念,认识到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教师和学校的共同发展,而不是教师间利益的调控手段。因此,高职院校要认可教师的发展是动态的、阶段性的和不断提升的,要坚持以教师全面发展为目的,以教师专业化发展为核心,坚持尊重及支持教师个性化发展,充分认识不同职称、教龄、学历、经历、能力、专业教师的发展差距和差异,科学构建教师专业化、发展性评价体系,促进教师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指导及帮助每一位高职教师都能在自己的岗位上永葆专业活力,递进式、阶梯式不断向前发展,实现以评价体系为导向促进高职教师成长和专业化发展的目的。

(五)帮助教师制定职业生涯规划,引导教师自主发展

职业生涯规划是教师对自己职业发展各个方面的设想和总体规划,好的职业生涯规划应可以引导教师自主发展。在制定职业生涯规划时,教师应充分了解自身的个体特征,清醒分析自身优缺点,熟悉相关岗位的工作标准与要求,明确未来发展趋势及方向,全面清晰、客观深入地分析评价自我,明确自己未来的发展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的职业目标及实现途径。高职院校应根据本省及本校教师职称政策要求,帮助教师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和自身实际进行自我职业生涯规划的设计与管理,确立切实可行的职业发展路径,结合学校的教师培养、培训方案,实施自主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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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师职称论文篇(3)

随着加入WTO的迫紧,我国金融行业急需培养一批熟悉国情、精通外语、了解WTO规则和国际经济法律、具有丰富深厚专业知识的经济师人才。发现和培养经济师人才是一项比较长期、复杂的工作,一般容易被忽略。经济师成长、成熟和发挥作用的过程更是一个艰难甚至不被理解和接受的过程。因此有责任心和长远眼光的金融单位负责人,往往比较重视发现和培养工作。在金融行业特别是在基层金融单位,我们常常发现一些勤学善钻的人才,他们往往在理论上、科研上、写作上比周围的人强得多,但这些人才也往往容易被人们(包括领导)忽视、轻视,被评价为“不务正业”,实际上,如果我们稍加分析,就可以肯定他们中的大多数是有真才实学的。我们要大胆地发现、接触和培养这些人员,无论在生活中、工作中、学习中,都要经常与他们谈话,一方面可以听取他们对工作的“高见”、“阔论”,另一方面,也可以发现他们的不足,及时给他们以帮助,使之做到扬长避短;同时,要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他们创造条件,比如少给他们安排些具体工作、多让他们外出参加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多让他们参与单位内一些经营、管理方面的会议、活动、多给他们解决些书籍资料费等,使之尽快成长、成熟为一名为单位创造效益或价值的人才。如果对这些人才不正确、及时地加以引导、培养、利用,他们就有可能跳槽、转行或者根本就不会成为有更大作为的人才,其最佳潜质就有可能被破坏或永久埋没,那样的话,对金融行业、对社会的发展,都将是一种损失,所谓“玉不琢,不成器”正是这个道理。从战略上讲,金融行业也应把培养多少经济师人才作为各级行长(经理、主任)或主要负责人任期工作目标而加以严格考评,对重视和培养经济师人才成绩显著的主要负责人,要授予“伯乐”等荣誉,给予表彰和奖励。

2、要建立科学的评聘、解聘制度。

一是要制定明确的经济师评聘或解聘条件,使经济师职称评聘资格、条件、标准在文凭、著作、成果、成绩、专业工龄、政治表现等方面得到全面体现,避免职称评聘上的随意性、盲目性、局限性;二是要对现有的经济师人才进行一次“过滤”,凡在条件、资格、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实绩考核、品行、业务知识技术、成绩贡献等方面较差或不合格的经济师人员,对其职称及相应待遇予以解除,杜绝聘任长期制或终身制,消除聘任中的不正之风,把聘任工作纳入规范、合法的管理系列;三是要对已具备经济师资格、条件的人员,特别是对在政府部门已考取经济师资格的人员,要进行认真的研究、评价,及时对其聘任,聘任期限一般应为3—5年,对任期内合格的,要续聘;对任期内不合格的或有重大工作失误的要及时解聘;四是要积极实行破格聘任制,对有特殊贡献的人才,即使其资格、条件不够,也要予以及时聘任,鼓励其继续努力,为单位做出更多大贡献,避免埋没人才;五是要建立经济师定期考核制度,监督经济师正确履行职责。

3、要建立经济师任期目标责任制。

经济师任期目标责任制就是明确经济师在任期内必须承担相应的科研任务、工作目标或其他目标、任务、责任并与其政治、经济待遇和是否续聘挂钩。如果具有经济师职称的人员完不成或达不到任期目标责任,不仅相应降低或取消其有关待遇,而且予以解聘;反之,对贡献巨大或突出的人员应兑现相应待遇,并给予续聘或职务提升。实行经济师任期目标责任制,以《责任书》的形式确定经济师的责任及有关内容,有利于激发经济师人员干好本职工作和力争多出科研成果、多做突出贡献的积极性,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推动金融行业经营发展,彻底改变目前金融行业经济师人才缺乏以及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管理制度陈旧落后、不适应未来金融竞争需要的现状。

4、要建立经济师人才科研学术带头人制度。

金融单位要真正打破经济师人员“一劳永逸”的弊端,就必须建立以经济师人才为主的科研或学术团体组织,如各类学会或课题小组等,把人才集中起来重点研究攻克实用的学术或理论课题,促进一些重大科研、学术项目的论证、引进、推广、利用,使经济师的意见、建设、成果成为金融行业战略决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避免在决策、引进项目等方面出现盲目、浪费现象。同时,也要采用“一带一”或“一带多”的方法,让现职经济师人才负责培养1个或1个以上经济管理人才,带动整个金融行业管理人才的培养、成长、壮大。

5、要提高经济师人才的待遇。

经济师的待遇包括政治和经济两个方面。在政治方面,应多给他们订阅些专业报刊、杂志,多让他们参加单位的重大业务会议,多给他们分配些重要工作任务或调查研究项目,多让他们外出参加一些相关的学术交流(研讨)会议等;在经济方面,应让他们享受与行长(经理)或副行长(副经理)相等甚至更高的工资、福利、奖金、补助等待遇,大力营造尊重人才的氛围,使人才真正成为受人羡慕的人员。

6、要健全经济师人才再教育、再培训制度。

健全经济师人才继续教育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给他们进行“充电”,让经济师人才学习、接受更加全面、新颖的学科或专业知识,使他们及时更新知识,赶上时代前进的步伐、行业发展的需求,避免产生被淘汰的局面。目前,金融行业有部分经济师没有文凭,或者连经济文章就不会写,有的经济师还担任了相应的领导职务,可是连简短的讲话稿都不会写,事事依赖秘书参谋,这类人员有损于经济师这个极其神圣的“称呼”,可以想象他们的素质并不怎么高。这里不追究这些人是如何“攫取”经济师职称的,也不管他们是先有领导职务、后有职称或是先有职称后当上领导,只关心不管什么人,只要有了经济师这个职称,就要参加继续教育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经济师人才应平均两年接受一次较新颖、全面、系统、深刻的继续教育,每次学习教育累计时间应不少于60天(或脱产或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应包括相关专业知识、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继续教育应采用与科研单位、学术团体或大专、本科院校相结合的方式。继续教育结束后要在《经济师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本(卡)》上记载相关内容,对教育期间成绩不合格的人员责令其再学。对拒不接受再教育的人员,或再教育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对其进行续聘,降低或解除其相应的各项待遇。

7、要把经济师职称评聘工作纳入政府人事部门的统一管理序列。

将经济师职称评聘工作纳入政府统一管理序列,是为了规范金融行业的职称管理工作。目前,金融行业特别是某些地方的金融单位,总以“钱老大”自居,蔑视政府部门的管理,在职称评聘上想怎么就怎么,甚至欺骗主管的上级部门,致使职称评聘工作出现“暗箱操作”,极不科学、规范,在评聘中出现了假文凭、假证书等“怪现象”或关系风、说情风等不正之风,广大干部职工对此意见纷纷,严重影响了金融单位的工作。政府部门统一管理,就是要对金融单位职称评聘实施再监督,对金融单位职称评聘中的不正之风、不当做法予以整改、纠正,使评聘工作沿着正确的、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和合理利用的方向发展。

8、要建立经济师人才合理的流动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只重视行政领导的交流或异地任职,忽视了对经济师等中级以上技术人才的交流使用,事实上,经济师以上技术人才的合理流动也同样有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金融行业更是如此。我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建立适应人才流动和发挥作用的市场机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内地各方面的发展滞后于东部和南部沿海地区,由于东部、南部沿海地区制定了好办法、好措施,大批“过剩”的人才适时流向东部、南部沿海地区,其中有不少是经济师人才。有的经济师人才由于种种原因在原来的行业、单位,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但在交流后却能发挥巨大的作用,这说明有的行业、单位管理工作比较落后,不适应人才生存。金融行业的经济师人才应在金融单位之间相互交流、流动,相互取长补短、为我所用。有的金融单位规定基层单位不能聘任经济师或高级经济师的做法是不恰当的,而上级金融单位有的经济师或高级经济师不懂基层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也是不正常的。我们及时借鉴东西部人才流动的经验、做法,尽最大能力挽留并利用好人才优势,不能让一些中高级人才云集在上级金融单位闲之不用,也不能容忍一些金融单位过剩的中高级人才被白白浪费掉,要尽快建立并采取合理的人才流动办法、制度,促进中高级人才在金融行业形成上下、左右、条块之间的流动。

9、要把职称评聘与职务评聘区分开来,加强职称专业化管理。

有的金融单位总是喜欢把职称与职务混为一谈,这是不科学的、甚至不正确的做法。经济师职称代表的是某个人的知识、理论、经验以及在某专业的成就、贡献,偏重于考核其科研、理论或学术成果,有些有职称的人员,不一定适应担任行政职务,当然获经济师职称的人,大部分也能成为称职的行政领导;职务是某个人行政领导能力的体现,偏重于考核其行政领导方面的政绩,职务高的人,不一定就具备经济师素质,当然,有的行政领导也具备较高的经济师素质。我们不能认为金融知识、经济知识较差的人担任了金融行业行政领导职务就不正常。虽然在职称、职务聘任方面总有一些怪现象存在,但我们不能以偏概全,把职称与职务“等同化”或“一体化”。对职称实行专业化管理,事实上是对职称人员专业技术、知识、理论水平(素质)及其成绩、贡献的肯定。对经济师实行专业化管理,就必须建立健全经济师人才档案管理制度,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时收集整理经济师人才的成绩、贡献、荣誉等,既是重视人才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历史、科学地评价一个经济师人才的重要举措。透过每个经济师人员的档案内容,可以看到他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以便有重点、有针对、有选择地培养更高级的经济管理人才。管理工作者要从人才角度正确看待人才的重要社会作用和意义。有的人一辈子可能没有当过什么“官职”,但他的学术职称或科研成果可以达到“顶峰”,照样可以受到社会的尊敬、重用,其贡献、价值、影响不比“当官”逊色,有的人虽然行政官职越当越高,但他在某个方面的专业素质却不一定比别人高。职称专业化管理,有助于对经济师人才实施全程管理,有利于经济师人才向高级经济师晋升,有利于培养和造就更多的经济管理人才。

政工师职称论文篇(4)

关键词 高职院校 职称评定 思想政治工作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1 职称评定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特点及存在问题

(1)职评中思想政治工作的群体对象是教师。教师对自我价值实现的意愿和自身成就被他人承认的愿望是较强的,由于教师工作业绩的体现往往要经过多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真正得以印证,因而教师往往容易将自身职称的高低作为自己从教成绩的外在表现形式和认可程度。现实中,教师工资与职称又是紧密挂钩的,评上职称,工资随之就能兑现,也是客观存在的实际问题。

(2)职评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对象是“失败者”。未能评上职称的人本来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心理上的“不平衡”,客观地说,思想政治工作只能会给“失败者”带来些许心理抚慰,不会为之解决太多的实际问题。因此,其表面上存在着“非互利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往往容易处于被动状态。

(3)职评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阶段性。从时限上讲,职评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时间短、人员广、密度大等特点,处理不好,易于激化矛盾,容易留有后续的不良影响,且直接影响当前的其他工作,为下次的职称工作种下矛盾的根结。

(4)职评中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较为单一。主要是通过“说服”的方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这种“说服”又不完全等同于劝说,单纯的劝说不利于解决教师心底的真实想法,单靠“说服”,又不能佐以其他行政手段,本身就增加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只要求教师“讲敬业、讲奉献、顾大局”,是不能以理服人的。只能先讲清政策、讲明道理,使对方理解,然后解开对方的思想疙瘩,使之放下思想包袱,安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中去。

目前,天津市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的文件依据仍然使用2001年出台的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文件,尚没有专门的应用于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评审的相关文件制度。职评政策的实施,是一个逐步完善规范的过程,需要在实践的检验中得到印证和改进,职评政策的制定是基于绝大多数教师的普遍情况而定的,它不可能涵盖所有特殊情况的解释。因此,在具体的实施中,完全用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审定高职教师的任职资格,这对高职教师显然是有失公平的;再者由于受职数名额的限制,各院校总是存在着甲上乙下还是乙上甲下的问题,而综合评价二个孰优孰劣,则更是一道难题,没有形成合理的量化考核指标,难以服众。目前大多数院校在进行校内推荐时,都是由校内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推荐,不失为一种好的办法,但归根到底脱不开人对人的综合评价,多数人靠“印象”,这就不可能完全排除人的主观性的存在。

2 如何做好高职教师职评的思想政治工作

在职评工作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发挥职评工作的能动性,加快师资队伍建设。为此,我们在做思想政治工作时,一是要围绕着师资队伍建设的主线,思想政治工作得力,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如果处理不好,首先影响的也是师资队伍的建设。搞好职评中的思想政治工作,除了要遵循一般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外,还要考虑其自有的特性,把握好几个原则。

2.1 职评中思想政治工作应把握的几个原则

(1)客观公正的原则。职评中思想政治工作更要遵循公正原则,坚决贯彻职评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开原则,对参评人一视同仁是搞好职评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各院校要组织申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职称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各系列的评审标准、条件,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增加职称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各院、系、各部门或各学科的岗位设置和岗位数额,公开空岗职数,阳光操作整个推荐过程,接受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但对群众提出的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要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该反映的反映,该解决的解决,做思想政治工作时要观点公开,态度明朗,不回避矛盾,不推诿问题。这样,有益于群众接受,有益于思想沟通,有益于问题的解决。

(2)“与人为善”的原则。教师未能评上职称,心理上或多或少有些失衡,产生一些不满,也许还很激烈,说一些“过头”话。这些都应视为很正常的事情,是可以理解的,作为校方,应该宽容,应当冷处理,应当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这些矛盾是非对抗性的,要允许人家宣泄。此外,我们也应当自省一下有无工作欠细之处,工作方法是否过于简单,缺乏艺术性。应当换位思考一下,理解他人的“不平衡”。思想政治工作要细,但不要回避矛盾,要善于亮明自己的观点,既要缓解对方情绪,又要维护执行政策,遵守程序的原则,帮助教师认清问题的根结所在,帮助教师调节情绪、心态,使之由“不平衡”逐步“平衡”。

(3)不许愿、不留尾巴的原则。教师职评中思想政治工作强调的是执行职评政策,强调职评工作的程序是围绕着一个“评”字,是评定,而不是指定。作为校方最应当忌讳的是许愿,这包括评前的许愿,也包括评后的下次职评的许愿。许愿虽然有时可缓解暂时的矛盾焦点,但每年师资结构、入围人员情况及指标职数均是动态和未知的,提早的许愿会给其后面的工作留下了尾巴和忧患,增加后面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

(4)功在平时的原则。职评中思想政治工作是每年阶段性的工作,工作量、工作人次相对较为集中。这对于校方来说是很牵扯精力的,往往处于被动,如何变被动为主动,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功在平时”。将职评工作中所需做的思想政治工作分解在日常的思想工作中去,分散矛盾焦点、做好人员分析和预案,可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不要等到开评了再去做,要根据教师、资历、业绩、师资、学识水平诸多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主动地做一些思想政治工作,让每位待评教师,对职评感到既有把握,又有奔头,让大家明了职评成否,关键在自身的工作实绩。

2.2 搞好职评中的思想政治工作需注意的问题

(1)事前准备工作需细。职评工作本身就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事前的准备工作一定要到位,这包括:一是职评工作政策的学习、研究要到位,作为院校职称工作各级机构及人员,不但要学习职评政策条款的内容,以保证执行贯彻不走样,同时也要研究其政策的根据与由来,以便在作思想政治工作时成竹在胸。二是对职评工作的安排要到位,评审程序要规范,防止工作失慎使思想政治工作被动。三是对职评申报人的情况分析要到位,明了各参评教师的优势与劣势,知道其努力发展方向,便于思想政治工作时思路清晰,底数明了。只有把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做细做好,才更容易赢得教师的信任感,有利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展开。

(2)职评中思想政治工作需要群策群力。单纯依靠主要校领导或职称工作部门人员“单打独斗”的思想政治工作决非上策,要群策群力,共同作好这项工作。这不只包括部门领导、中层干部、职工代表、工会委员,也包括一些普通教师,形成一定的舆论氛围,大家都从自身不同的侧面去做思想工作,有利于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3)要对未评上职称的教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职评中思想政治工作,不能只限于有意见的教师,同时也绝不可忽略其他人员,更不能忽略未被评上的教师。这不仅仅只为统一大家的思想,形成舆论氛围的问题,更是要使未评上职称的教师对自己有客观的认识,要让他看到自己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使职评工作为师资队伍建设的功能发挥实效,引导教师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体现职评工作应有的成效。

(4)上推下卸,不是思想政治工作,而是添乱。职评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时是有一定难度的,有时甚至会出现一些僵局的情况,使基层学校领导进退维谷。此时,切不可采用上推下卸的办法以求脱身之术。例如,对未能入围的教师讲“上边政策就是这么定的”,对被评下来的教师说“群众都不选你我也没办法”之类的托辞。这种办法非但不能解决对方的思想问题,反而倒会加剧对方的心理失衡,这就增加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也使自己处于被动。所以,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决不能上推下卸,而应理直气壮地解释清楚,帮助申报人员查找自身存在差距与不足,指明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推卸掉责任,不但不能“讨好”对方,只会让申报人对校方的评审决定产生失望,这种失望肯定要影响该同志的积极性,对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产生消极影响。

教师职称评聘关系到每一位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和学院的改革、发展与稳定, 良好的职称评审推荐制度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可以激励教师提升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搞好教师职称评定中的思想政治工作,不仅能帮助我们顺利地完成学校教师职称评定的工作,而且对加快师资队伍建设,从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与稳定起到了深远的意义与作用。

参考文献

[1] 黎水文.思想政治工作后继乏人的思考[J].林业勘察设计,2001(2).

[2] 陈发.如何加强人民银行系统思想政治工作[J].黑龙江金融,1998(3).

[3] 郭清海.浅谈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J].思想工作论坛,2000(1).

政工师职称论文篇(5)

关键词 高职院校 政策制定 关注度 影响因素

1研究背景

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教师参与学校决策就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教育管理研究和学校管理实践的关注焦点。具体到高校管理领域内,教师的决策参与价值可以从诸多方面得以体现:如有助于高校生成理性的决策方案(Mary H. futrell,1998);提升决策的可实现性(刘兴春,2003);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Linda Darling-Hammond,1987;欧文斯,2001);优化高校的组织氛围(尹晓敏,2006);涵养高校的民主气氛(戴永忠,2004)等。

高校教师关注学校政策制定过程的关注度是一个多元函数,往往要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就教师自身条件而言,要受到性别、年龄、职称、职务、个人收入、文化程度等因素的影响。本文通过教师性别、年龄、职称、职务、个人收入、文化程度等变量与“高校教师关注学校政策制定过程的关心程度”之间的量化规律进行实证分析,找出关键的影响因素,对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减少政策制定成本,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设和谐校园具有重要的意义。

2实证分析

2.1描述性分析

不同职称水平的教师对学校政策制定过程的关心情况见表1,从各职称段来看,关心学校政策制定过程的人数占各职称段教师的大多数,总体上,教师的关注度随着职称级别的晋升呈递增的趋势,是否存在相关关系还有待回归检验,高级职称教师都非常关注学校政策,而初级和中级部分教师不关心学校的政策。

教师对学校政策制定过程的关心随着职务的提高呈明显增加,职务越高,教师越表现出非常关心学校的政策,部分没有职务的一般行政或任课教师对学校的政策漠不关心。

将问卷中不同年收入状况的群体对于学校政策制定过程的关心程度进行统计,得到表3数据。从中可以看出,年收入越高,教师对学校政策制定过程的关注程度越高,年收入8万以上的教师对学校的政策制定非常关注,年收入低于8万的教师对学校政策制定的积极程度相差不大,但非常关注的比例明显减少,年收入在2-3万元教师不关心学校政策的达72%。

对不同学历层次的教师对学校政策制定过程的关心情况统计,得到表4所示数据。从数据中可以得知,学历层次越高,对政策制定过程的关注度越高,本科以上教师的关注度相对较高,在70%以上,同时也有一些教师对学校的政策表现冷漠。

2.2回归分析

2.2.1职称与对关注度的影响呈现“U”型的规律

在对职称进行描述性分析之后,考察了各职称段中学历提高对于关注度所起作用的大小和作用方向。用1,2,3,4依次表示表1中从低到高的四个职称段,将表1中职称段和关注度数据进行曲线拟合,得到曲线图及曲线方程,从方程可以看出,调整后复测定系数为0.988,说明了职称段对关注度的影响很强。

关注度=0.0602祝ㄖ俺贫蔚男蚝牛?-0.1951祝ㄖ俺贫蔚男蚝牛?0.8232

R2=0.988 F=40.028 sig.=0.111

二阶导数为正,曲线方程存在极小值,中级职称教师可能由于工作压力,对学校政策比较漠视,而职称越高,参与政策制定的欲望越强。

2.2.2职务与关注度之间存在高度的正相关关系

教师对学校贡献越大,职务晋升可能越高,参与政策制定的机会越多。根据表2的描述性分析,考察了各职务段中职务变化对于关注度所起作用的大小和作用方向。用1,2,3,4依次表示表2中从低到高的四个职务段,对职务段和关注度进行一元回归分析,得到如下方程。

关注度=0.164祝ㄖ拔穸蔚男蚝牛?0.515

Adjusted R2=0.989 F=182.966 t=13.526 sig.=0.047

调整的复测定系数为高达0.989,说明方程拟合较好。随着职务的升高,参与决策的机会增多,也表现出了教师对政策制定更为积极的态度。

2.2.3收入与关注度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

根据表3的描述性分析,用1-10依次表示表3中从低到高的十个年收入段,对收入段和关注度进行一元回归分析,发现年收入越高,教师对政策制定的关注度越高。

关注度=0.0477祝ㄊ杖攵蔚男蚝牛?0.498

Adjusted R2=0.317 F=5.186 t=2.277 sig.=0.052

2.2.4文化程度与关注度之间存在较强的正相关关系

“受教育的程度愈高, 对民主的要求就愈强烈”。可见,文化程度是影响教师对政策制定过程关注程度的一个重要因素。根据表4的描述性分析,考察了各学历段中学历提高对于关注度所起作用的大小和作用方向。用1,2,3,4依次表示4中从低到高的四个学历段,对学历段和关注度进行一元回归分析,得到如下方程。这从方程中可以得知,学历每提高一个层次,教师对学校政策制定过程的关注度就比相较低层次提高9.04%。调整后的复测定系数为0.633,说明了学历段的变化对关注度的影响比较强,存在较高的正相关性。

关注度=0.0904祝ㄑЮ蔚男蚝牛?0.39

Adjusted R2=0.633 F=6.167 t=2.483 sig.=0.131

3结论及建议

如果教师无意而学校决策时强制教师参与,则成了“工作上的应付”而非“精神上与情感上的投入”,这样的决策参与效果必定十分有限。通过以上对性别、年龄、职称、职务、个人收入、文化程度等因素对高职院校教师对政策制定过程关注度和淡漠度的影响规律进行量化分析,男性、中年、高职称、高职务、高收入、高学历组别的教师对学校政策制定过程关注度明显较高,不同组别对关注度的影响也存在显著差异,此外,在高职院校政策制定过程中,还应考虑参与决策的教师应当具备相关的知识和能力,并与教师的工作或个人权益相关等因素,提高教师的关注热情和参与兴趣,以生成理性的决策,提高高职院校教师的决策民主性、科学性。

参考文献

[1] Mary H.futrell.Teachers in Reform:The Opportunity for Schools.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Quarterly 24.(1988).

[2] 刘兴春.普通中小学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调查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

[3] Ann Liebennan,Ellen Saxl,and Matthew Miles.Teacher Leadership:Ideology and Practice in Building a Professional Culture in the Schools,ed. Lieberman, pp.165-66.

[4] 罗伯特G欧文斯.教育组织行为学[M].窦卫霖,温建平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政工师职称论文篇(6)

关键词:高等职业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1—0081—02



教师队伍建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建设的基础工程。加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让党放心,让学生满意”的教师队伍,是党中央及各级主管教育部门一直高度重视的问题。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近几年,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高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有了较快的发展,原有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队伍不稳”的状况得到了逐步改变。但高职思政课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与中央的要求、形势的发展和高职生的期待还有较大的差距,制约着思政课教育教学工作的进一步发展。笔者试图通过对我省高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现状的调研,结合长期的教学实践,探究进一步提高高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水平的有效途径。

一、当前高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高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相对于本科院校而言明显偏弱,既有从事于这一学科教学工作的教师个体原因,也有教师队伍整体结构不合理的因素。

(一)教师个体素质对提高队伍建设的影响

1、教师的学术科研能力偏低,队伍建设的后劲不足

由于很多高职是从中职升格而来,办学时间较短,因而学术底蕴不足,缺乏结构合理、有较高水准的学术梯队。这一现象在思政课教师队伍中表现尤为突出,大多教师对本学科的发展态势了解和把握不够,储备的必要的相关课题的战略资源极其有限,因而科研成果偏少,有较高学术水准的高职称教师更是凤毛麟角。

2、教学内容不够丰富,教学方法滞后

据笔者对近千名高职生的问卷调查,68%的学生认为思政课对他们的成长有重要的意义,但同时又有57%的学生明确表示对思政课没有兴趣。一方面是认识上的肯定,一方面又是事实上的厌弃。造成这一悖论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教师的教学拘泥于教材,不能将理论与实际有机的结合起来,二是教学方法落后、教学手段单一,不能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由于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与当代高职生的诉求的差距,影响了思政课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二)教师队伍整体结构对提高队伍建设的影响

1、缺编情况较为严重,达不到教师队伍稳定发展的要求

近年来高职生人数剧增,与此相对应的却是思政课教师并没有多少增加,甚至还有流失。据笔者对我省十所高职的调查:这十所院校思政课专职教师以1:400的师生比而言,都存在着严重的缺编现象,有个别院校缺编在10人以上;此外,由思政课教师转为专业课教师或行政领导工作也占到了一定比例,从而使高职思政课教师队伍的缺编情况更加严重。

2、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达不到均衡发展的要求

目前,高职思政课教师队伍显著特点就是过于年轻化,并且在中青年教师中培养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的措施不够得力。据笔者调查,在我省高职思政课教师队伍中,专职教师年龄在36岁以下的占到总数的近一半;同时,虽然多数教师都有硕士研究生的学历,但在职称结构中高级职称的比例偏低,专职教师总数的83%是讲师或助教,有个别学校专职教师中竟没有一位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在调研的十所学院的专职教师中几乎没有正高职称的。这样的职称结构难以适应培养具有“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时代需要,制约着思政课的不断发展。

由思政课的专业性质和其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性决定,教师队伍的人员构成应是专职教师为主、专兼相结合的合理结构。但笔者调查了解的数据却是在高职思政课教师队伍中,兼职教师大大超过专职教师。这样的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思政课的专业性和吸引力。

3、管理措施不到位,达不到教师队伍建设长效发展的要求

管理对于高职思政课教师队伍的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优质高效的管理可以提高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但是,从笔者目前了解的实际情况看,很多高职并没有将中央的一系列政策要求落实到位,优化思政课教师队伍的有效机制尚未真正建立。

(1)学校管理部门对思政课程及教师的重视程度不够。由于高职学制短、课程多、强调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因而管理部门大多重视各专业课程的建设和研究,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其主要表现就是在课程设置上全部围绕市场和职业转动,国家规定必须开设的思政课在“务实”“实用”的包装下被公开地予以削减或以各种形式变相削减。这种忽视会影射到任课教师和学生身上,影响他们对待思政课的态度,造成思政课教师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极大地打击了教师从事思政课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同时,对思政课教师的激励机制的不够完善,也挫伤了教师教学与科研的积极性,使得高职思政课教师队伍缺乏长足发展的动力,影响了队伍建设的稳定性。

(2)给予思政课教师的培训经费严重缺乏,培养制度不健全。早在2009年初,安徽省教育厅就发文要求高职院校要按每生每年15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用于加强思政课建设。但由于种种原因,各高职院校少有真正将这一政策落实到位的。经费不足导致的对思政课教师外出进修、培训和参加社会实践的限制,造成教师知识面不宽、知识更新慢,不能及时根据形势的变化拓展新的认识领域和知识层次。

二、解决高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问题的对策

针对高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不足,笔者认为应当抓好内、外两方面工作,一是激发思政课教师的内在动力,从而自觉加强学习、转变观念,成长为符合时代要求的高素质教师。二是加强高职思政课教育教学的管理工作,形成优化思政课教师队伍的建设机制和环境,从制度上保障教师队伍的不断提高。

(一)加强修养,提高素质,从主体上实现思政课教师队伍水平的提高

1、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坚持“以生为本”的理念

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对教学实践活动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首先需要教师树立民主平等、以人为本、终身学习等现代教育理念,在教学中实现由灌输向引导、由说教向渗透、由讲授向体验的转变,从只注重对学生的理论知识传授转化到注重对学生的引导、学生成长的促进以及学生内心需要上来,以切实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

2、加强思想政治修养,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

思想政治素质是思政课教师素质的核心,它决定并制约着其他素质的发展方向,并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到学生政治思想素养的形成和提高。因此,作为思政课教师,既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将马克思主义信仰建立在深刻理解的基础上,也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以及较强的政治鉴别力,还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不仅要以言立教,更要以身立教,以自身的高尚品德和良好行为去感召学生,影响学生。

3、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以科研促教学

思政课是一门理论与实际紧密相结合的课程,因此,教师在讲课中要直面社会现实,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和方法分析、解答现实问题,这样给学生授课才能有根有据、说理透彻,才能为学生真听、真信。同时,还应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既要使自己的语言具有感染人心的魅力,又要能准确无误、清晰明了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其次教师必须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教学与科研如同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相得益彰。而科研水平和科研成果却是目前高职思政课教师普遍存在的弱项,以至于教学效果不理想。要脱破这一瓶颈,就需要教师一方面可以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课题进行研究,另一方面针对在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教育教学理论进行思考和研究,通过科研解决教学中遇到的难点、疑点,把科研成果运用其中,充实课堂内容。

4、在教学过程中,要紧密结合高职专业群的相关内容

高职教育的特殊性在于其专业性强,不同专业群的学生面临不同的职业岗位群,因此对学生提出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要求也有所差异。思政课教师在尊重教育部统编教材的前提下,应密切关注所教授专业群的动态,了解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紧密结合各专业群的培养目标选取和设计教学内容。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才能把思政课知识和高职专业群有机地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激发高职生学习思政课的强烈兴趣,使思政课真正成为高职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毕生难忘的优质课程。

(二)加强管理,进一步落实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从客体上促进思政课教师队伍水平的提高

1、切实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为队伍建设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思政课教师队伍,离不开必要的政策支持。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思政课及其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目前,党和政府对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是史无前例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等一系列文件的颁布,从政策层面明确了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提高高职思政课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就必须将党和政府的这些政策要求真正落实到位,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的管理。

2、高度重视思政课教育教学工作,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校园氛围

高职学校领导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思政课的教育教学工作,要防止出现思政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切实重视思政课教育教学工作,及时解决思政课教师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需要消除专业课教师和学生的实用主义思想,对思政课教师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两支队伍齐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促进思政课教师和学生管理部门的有机协调,提高学生在思想上对思政课的重视以及对思政课教师的尊重。

3、建立和完善支持、激励机制,为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动力保障

学校应建立思政课教师社会实践机制,运用专项资金,组织思政课教师外出参观、考查,帮助教师了解国情、省情,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应不断完善思政课教师的工作环境,激励其安心从事思政课教学、科研工作,鼓励他们在教育、培训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申报、参与课题研究,更好的从理论上把握高职学生的思想特点和规律,更有效的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政教育工作。针对思政课教育教学的特殊性,在职称评定上应偏重于教学方面的成绩,以解决高职思政课教师队伍中职称结构不平衡现状,吸引更多的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知识面广的青年教师安心于思政课教育教学工作,培育其归属感、荣誉感,防止人才流失。

总之,只有紧密联系高职院校的实际,不断加强政策落实,制度建设,提高思政课教师从教乐教的主动性、积极性,才能确保高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

[2]陈占安.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2010,(11).

[3]高开华.在2012年全省高校思政理论课教研部主任会议上的讲话[EB/OL].2012—05—20.

[4]袁贵仁.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2011—2—25.

政工师职称论文篇(7)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各项措施,公平、公正地选拔和评价高级会计人才,建立程序规范、制度健全,职责明确、管理有效的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机制,根据省职称办《**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附件1),并征得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同意特制定**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则。

本规则规范的范围包括组织会计专业高级资格申报、审核、评审全过程。涉及申报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机构)、市以下(包括市)人事职称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评委。

申报人指在**省境内从事会计及会计相关工作,符合有关条件并已报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人员。

二、申报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及时公开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条件以及申报程序、申报时间和具体要求。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实行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申报人符合《**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以下简称《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手续齐全,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程序符合规定。

(一)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以向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对照《条件》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及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对审核项目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按本单位申报职称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决定是否同意推荐。

(二)受理

1、申报期间,各级财政部门受理人员负责对申报材料手续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予以退回;对不符合规定程序的材料应限期办齐手续后送达,过时不再受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上报人,受理人员填写《申报材料审核表》(附件3-1)随同申报人材料一并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2、市财政部门应按规定及时整理汇总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信息资料,填制《**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报市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确认的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

3、市财政部门将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申报人资料、申报人公示情况说明、《委托评审函》按规定的程序报省财政厅(附件3)。

4、有主管部门的省级单位应将申报人公示结果及申报材料上报省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将所属单位中符合规定条件和要求的申报人资料,统一填制《**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并按规定的要求报省财政厅。

无主管部门的省级单位由本单位将被推荐人基本情况填制《**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并按规定的要求报省财政厅。

5、外省或部属等非本省辖区内单位会计人员需要我省会计专业高评委评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应向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办妥有关委托手续后,连同以上应提供的资料,送省财政厅受理。

破格申报人的材料在上报和公示时应特别说明。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对各市及省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申报人资料进行审核,及时受理符合申报程序、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申报人资料。

(三)公示

1、申报人单位在推荐申报人前,应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申报人姓名及有关情况(附件5-1),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2、市财政部门公示经过市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姓名等基本情况(附件3-3),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公示经初审并报省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姓名和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资料,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并要求材料齐全、手续完备、装订规范:

1、不需要装订的资料

(1)《**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

(2)《**省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张(背面写上单位及姓名);

(4)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论文、论著或译著的原件。

2、需要装订的资料及要求

(1)会计从业资格、学历、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证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职称计算机考核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财政部门受理后退回原件;

(2)本人签名的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3)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的获奖情况,反映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有关材料、证明、财会管理或应用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推广情况,本人签名,单位人事和财务部门共同审核、盖章并由审核人签字。

申报人提供的反映其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材料在本行业、本系统或县(含县)以上范围推广应用的,该证明材料还应有主管单位财务部门或相应的政府管理部门(如财政、国资、证券等部门)核实盖章,并由核实人签字。

申报人提供的复印件应由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核实盖章并由核实人签字。其中各市申报人的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证书,高级会计师考试证书、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还应有财政部门核实人签字。

将需要装订的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送评材料目录》,编上页码,连同不需装订的材料一并装入档案盒。

(五)省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市财政部门应提供的资料

(1)省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提供《关于报送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报告》(附件5)及其附件

(2)市财政部门应提供《关于报送市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报告》(附件3)及其附件。

三、评审管理

公示期满,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提交给评审委员会。保证评审过程符合规定程序,客观、公正、公平评价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

(一)评审政策

1、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制定统一的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政策,明确审核评审标准;

2、组织参加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审核评审的专家评委学习评审政策,统一审核评审标准;

3、建立评委评审政策协调制度,协调、统一评审中需要进一步明确或统一的政策和标准;

(二)评审工作要求

1、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高级会计师评审。评审可实行集中评审与分散评审、单项评审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灵活的评审与组织形式;

2、按规定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参与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评审工作的评议专家和执行评委;

3、填报《评审委员会活动申报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评审工作分评议阶段和执行评委会会议阶段:在集中评审工作期间,应由不同的评议专家向评委会提交对评审材料的审核、复核、评审意见,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1)评议工作阶段,可根据情况将评议专家分成若干小组进行评议。审核人员和复核人员应分别独立评价评审材料,在《评审考核意见表》(附件12)上表达意见并签名;复核人意见与审核人意见不一致的,应说明不一致的理由并签名,不得更改他人的意见。

(2)执行评委会会议阶段,参加执行评委会会议的评委应对经过评议的材料进行审核,表达意见并签名;意见与评议阶段不一致的,应说明不一致的理由,不得更改他人的意见;召开评委会会议,由执行评委在高级会计专业职务评委会表决表上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出席会议执行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不包括三分之二)的为通过。

(三)评审工作纪律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制定《评委评审工作纪律》,规范专家评委纪律要求。宣读评审工作纪律,与专家评委签订《评审纪律承诺书》(附件14),明确职责。

(四)公示

评审会议结束后,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将通过评审人员的单位和姓名公示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专家评委的产生

(一)**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库的建立

根据《**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考虑新老评委搭配及地区、行业等因素从会计理论界、实务界推荐、选拔若干名高级会计专家报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建立**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库,专家库成员任期三年。

(二)评议专家及执行评委的产生

评审工作开始前,根据当年申报材料数量,按随机原则产生本次评议专家及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执行评委,并报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五、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工作要求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就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中涉及的评审标准、审核和评审、申报材料的管理、评委及执行评委的产生以及评审组织工作全过程予以规范,明确组织工作人员纪律,并根据规范要求对参加审核评审的工作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

(一)分组分工

组织评议阶段和执行评委会会议阶段评审工作的负责人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评审组织工作应设标准组、审核组、综合材料组。

(二)工作职责

1、标准组:负责评审政策、标准的解释,并形成书面材料(附件15、16);召开评委协调会议,研究专家评委提出的需要集体讨论的问题,明确评委协调会议确定的标准。

2、审核组:负责组织专家评委审核、评审工作,收集专家评委在审核过程中提出的需要集体讨论和研究的意见,核查专家评委提出对申报材料的复查意见(附件17),保证专家评委审核过程中申报及审核材料的安全完整,维护评审工作秩序;

3、综合材料组:负责评审材料的收发、登记、管理和保密工作,及时记录专家评委意见,并统计汇总《审核、复核、评审结果一览表》(附件18)。按回避及随机原则发放申报和审核材料,并记录《评审材料发放表》(附件19)、《审核材料发放表》;

投票统计和复核、唱票与监票为两组不相容岗位,分别由不同的工作人员承担。

六、后续管理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及时向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通报评审情况并做好各项后续管理工作。

(一)后续管理工作

1、将公示通过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和电子文档及时报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2、公告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确认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3、填写评委会评审意见,加盖相应印章,办理资格证书;

4、整理相关工作底稿和申报人资料一并归档。

5、公告领取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和退回申报人材料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退回材料;

(二)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归档的文件资料:

1、《**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2、《**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

3、《评审政策协调意见表》;

4、《评审纪律承诺书》;

5、《**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6、《申报材料意见表》;

7、《评审考核意见表》;

8、《高级会计专业职务评委会表决表》;

9、《审核、复核、评审结果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