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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节的教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3-05-22 17:03:33

劳动节的教案

劳动节的教案篇(1)

本文是北京联合大学人才强校BPHR2014B02项目、北京联合大学生化学院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研究成果之一。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是一门综合性、应用性非常强的学科。权威数据揭示:2013年是人口红利消失转折点,中国发达地区“用工荒”大潮出现,劳动者的就业要求不断提高。劳动关系管理的法制化、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和劳动用工的复杂化(劳务派遣、HR外包、非全日制用工等形式大量出现)逼迫人力资源管理转型。当前社会对人力资源管理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重视实践能力。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改革迫在眉睫,如何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在学习中不仅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同时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以适应社会对人力资源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需求,是任课老师必须思考的问题。

笔者通过与学生座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在教学实施中所遇到的现实情况;以邮寄调查函、电话采访等形式向企业劳动关系从业人员、人力资源毕业生进行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深度访谈,共同探讨研究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教学改革中的难点与重点问题。收集第一手资料,了解企业实际需求的能力是什么,进行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为教学改革提供依据,总结出当前课程教学中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第一,仍偏重理论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方面较为薄弱。实践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也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保证。据调查,毕业生反映最多的问题是感到自己在大学学习过程中,实践能力没有得到有效锻炼。导致大多数毕业生缺乏动手能力,难以更好地服务社会。在针对企事业单位的调研中,笔者发现目前毕业生具备的基本素质与实际需求不符。虽然不同类型单位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能力要求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但劳动法律法规的应用能力与沟通与协调能力是所有类型组织均十分看重的核心素质与能力。

第二,实践教学课时过少,实践指导老师匮乏,实践教学手段单一,实践教学过程中缺乏创新性和灵活性,理论教学不能很好地融入社会实践当中,造成理论学习与社会生活实际脱节的现象。

第三,与传统教学法相比,案例教学法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增强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以及促使学生学会沟通与合作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但在实践中,由于受到传统教学方式及有限教学资源的限制,学生对案例教学的满意度并不高。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需要老师认真学习金字塔理论和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学习金字塔是一种现代学习方式的理论。最早它是由美国学者、著名的学习专家爱德加?戴尔1946年首先发现并提出的。根据美国缅因州的国家训练实验室研究成果,采用不同的学习方式,学习者在两周以后还能记住内容(平均学习保持率):1,听讲,保留5%;2,阅读,保留10%;3,声音、图片达到20%;4,示范,记住30%;5,小组讨论记住50%;6,做中学或实际演练,达到75%;7,教别人或马上应用,记住90%。这与富兰克林的名言“告诉我,我会忘记;让我看,我可能记住;让我参与,我会明白”不谋而合。即听讲的学习效果最差,教授给他人的学习效果最好。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其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这种学习理论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不仅要求学生由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和知识的灌输对象转变为信息加工的主体、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而且要求教师要由知识的传授者、灌输者转变为学生主动建构意义的帮助者、促进者。这就意味着教师应当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全新的教学模式。

因此,教师急需改变传统“满堂灌”的教学模式,在教学中坚持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综合利用研讨式、参与式、角色扮演式等多种教学法,提高学生参与课堂的程度,提升案例教学的实际效果。以下是笔者在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教学改革中进行的探索与建议。

一、让学生自己选择和分析案例,在课堂上展示

学生对某方面的知识掌握到一定程度时,就想跃跃欲试,展示自我。教师可根据学生的这一特点,让学生自己选择和分析案例。然后专门抽出一定的上课的时间,让学生到台上把自己选择的案例和分析的结果公布于众,让全班学生参与讨论。这样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使其牢固掌握相关知识,更有利于增进教学相长。把单一的教师的“讲堂”,变成学生主动发展的生动活泼的“学堂”,变成师生共同研讨的“论坛”。为此学校提供专门的案例圆桌教室非常重要,以便营造良好的讨论环境,确保案例教学的有效实施。

二、组织模拟法庭

这种模式一般在劳动法课程的后半段运用的比较多,因为课程过半,学生具备了一定的劳动法理论知识后,为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创造了一个“真实”的环境。让学生充当原被告双方的律师和法官或仲裁员,能够亲身体验到法律职业不同角色的要求。采用这种教学方法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案例的选择一定要有典型性和可辩性,能有让各个角色充分发挥自己才能,施展才华的空间。这需要教师做足上课前的准备工作,否则根本达不到应有的课堂教学效果。具体而言,教师首先要精心选择教学案例。教师要充分考虑如何让学生置身于案例之中,愿意积极主动参与到案例的探讨之中。第二,选择角色,布置任务,分头准备。这是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重要阶段之一。在这一阶段,要求教师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指导,分析案情,制作需要的各种法律文书,熟悉相关法律条文、诉讼程序等。第三,模拟法庭结束后,教师组织对模拟法庭庭审活动进行讨论,尽量让每位学生对该案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最后由教师进行讲评,如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运用法律是否正确等。

三、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开放性”教学模式

“开放性”教学模式是针对传统教学模式的弊端而创设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为此要创造一切条件,让学生走出校门、专家走进课堂。“请进来”是邀请实务界人士讲学,如邀请一些企业人力资源经理、知名律师和资深法官来学校讲授部分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实务课程。“走出去”是旁听真实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或诉讼庭审。在“劳动法”的教学内容中,“劳动争议处理”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劳动争议处理有三个环节:即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与诉讼。其中劳动争议仲裁是最重要的环节。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的程序与证据的搜集是笔者讲授“劳动法”的重点与难点。通过旁听案件审理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笔者带领学生到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和北京大兴区法院旁听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庭审。学生们全面清晰地了解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过程,对劳动法知识加深理解,增强记忆有很大帮助。在现场的感觉和看书看视频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和看电视剧更是差距很大,现场的氛围让学生感受到法律的严肃和严谨。他们也意识到必须有深厚的劳动法专业知识与素养,才能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做好劳动关系工作。同时认识到学习劳动法知识的重要性,尤其是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更为重要,不是为了拿学分,而是它和将来工作息息相关。旁听案件审理必须重视的环节是:让学生事先了解一下案件的背景与内容,提前查阅一些相关法律知识,在旁听庭审的过程中学生才能更好地思考,更好地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庭审结束后可以马上与法官、仲裁员、老师一起讨论,把案件的重点梳理,把疑问及时解决,旁听学习的效果才能更好。与传统的“一间教室,一位教师,一班学生,教师讲,学生记”的“封闭性-灌输式”课程教学模式相比,“开放性”教学模式在教学过程中,师生交流更加活跃、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更强,教学空间更加广阔,教学效果更加好。

实践教学环节由专业教师担任,但专业教师往往理论知识充足,实践经验不够。因此,需要积极鼓励教师取得双师型任职资格后到企业兼职,或者聘用律师、企业中经验丰富的人力资源主管担任实践教学环节课指导老师。

四、创新实践教学平台

在实际教学中,如何选择恰当的校外实习基地与学生的课程学习对接,使学生能够及时进入实习基地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全方位地感知劳动关系管理的实务是一个难点,也是一个重点。在这方面,有的学校尝试与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共同建立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家委员会,通过适当的组织形式与有关部门建立长期而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现场教学活动和专题教学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这样就可以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参观、见习等实习活动,保障实践教学的顺利推进。还可以随时聘请相关单位的劳动关系专业人士进行专题演讲、座谈、答疑、研讨,保持学生与社会专业人士之间交流,随时掌握行业动态。此外,可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辅以电子邮件、网络聊天工具等网络信息通信工具,搭建信息化、网络化的技术平台,使学生与专业实务人员之间形成有效互动。因此需要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为学生创设广阔的实习基地。

参考文献

[1]伊海燕,刘艳.HR转型背景下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探析[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14(1)

[2]秦敏,朱亚男.“劳动关系管理实训”课程教学改革探索[J].中国市场,2012(11)

劳动节的教案篇(2)

为迎接“五一劳动节”的到来,让幼儿对“五一劳动节”有深刻的认识,引导幼儿认识周围的劳动人民,萌发幼儿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懂得珍惜劳动人民的成果。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五一劳动节活动方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五一劳动节活动方案1活动目标:

1.让幼儿进一步知道劳动节的真正意义,知道劳动节的由来。

2.让孩子们在“劳动真快乐”主题中亲身体验到“以辛勤劳动为荣”,过一个有意义的节日。

3.培养幼儿从小懂得关心他人,关心身边的事,提高幼儿的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从而萌发热爱劳动者,珍惜劳动成果的情感。

4.培养幼儿同伴间的合作精神,体验师幼、互动带来的快乐。

5.了解节日的来历,知道节日的日子及习俗,乐于参与节日的活动。

6.体验明显的季节特征。

活动准备:

歌曲磁带、抹布、塑料盆、喷壶、照相机

活动过程:

一、谈话活动:使幼儿了解有关“五一劳动节”的基本知识。

“五一劳动节”是谁的节日?(所有劳动人民,如我们的爸爸妈妈、医生、教师、警察、营业员、工人、农民......)那它是怎么来的呢?

二、学唱歌曲及看教育片

教师教孩子们学唱歌曲《劳动最光荣》,并观看全国优秀劳动者宣传教育片,让幼儿深知劳动是最光荣的事情,潜移默化的培养幼儿的劳动意识。

三、开展一系列的活动

带领幼儿把自己的小衣服叠好,给班级内自己的小花浇水,帮助老师擦干净桌子,午睡时帮助老师搬床,两个小朋友之间互相穿衣服、系扣子,互相帮助系鞋带,洗抹布等一些简单的孩子力所能及的事情。

四、劳动比赛

在活动的最后,在班级内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劳动比赛,看看谁叠衣服叠的最整齐,哪位小朋友穿袜子最快,谁能迅速的把自己的小衣服叠整齐。经过层层选拔,分别推选出了两位“小劳动之星”,并给他们戴上了小红花。

五一劳动节活动方案2活动目的:

1、通过开展以“我劳动,我光荣;

我创造,我幸福”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让同学们了解“劳动节”的由来,了解我国不同时代的劳模风采。

2、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类活动,从宣传“我劳动,我光荣;

我创造,我幸福”这个主题思想转化到我们每个学生的实际行动中。

3、通过在学校、家庭两个层面参与不同类型的劳动,培养爱劳动的热情,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争做“劳动小能手”。

4、让学生了解节日的习俗。

5、通过讨论,激发过节日的情感,知道要愉快、合理地过节。

活动主题:

我劳动,我光荣,我自理,我能干。

活动内容:

(一)绘画比赛

1、绘画主题:劳动最光荣。

2、绘画形式:绘画表现形式不限,儿童画、国画、版画等均可。

每个班上交5件作品,可适当增加。

3、上交时间:4月30日前上交,逾期做自动放弃。

(二)我是劳动小能手

1、在“五一”放假期间与爸爸妈妈一起对自己的家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扫除。

2、能帮爸爸妈妈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家务事,洗菜、淘米、洗碗、扫地、拖地等。

3、知道“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含义,并能做到我的饭碗里没有一粒剩饭(菜)。

(三)学唱劳动歌曲

1、各班音乐老师负责在本周学习有关“劳动光荣”的歌曲。

2、周五班队活动课,以班级为单位,举行“我爱唱歌更爱劳动”的个人演唱比赛。

活动要求:

1、各校要组织好绘画比赛活动?将好的作品上交中小进行展览。

2、各校要切实布置好三个阶段的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劳动。

3、要制订好活动方案案和安排,按时开展活动,要有详细的活动记录。

五一劳动节活动方案3活动目标:

1、知道五月一日是国际劳动节,是所有劳动人民的节日。

2、了解各行各业人们的劳动,并体验劳动是件辛苦又快乐的事。

3、激发幼儿爱劳动的愿望。

4、感受到节日的快乐。

5、体验明显的季节特征。

活动准备:

假日里,布置幼儿去附近的理发店理发,到超市购物等,了解人民的劳动。

活动过程:

1.教师介绍五月一日是国际劳动节,知道是所有劳动人民的节日。

2.请幼儿回忆参观理发店、超市的情景,进一步了解这些地方的工作人员劳动的辛苦。

教师提问:你在这些地方看到了些什么?他们是怎样劳动的?

3.幼儿讨论,帮助幼儿进一步了解劳动是件辛苦而又快乐的事。

提问:理发店的叔叔阿姨都干些什么事?没有他们会怎样?超市里叔叔阿姨每天站着累吗?既然累为什么还要干?你觉得他们的心情怎样?为什么?

4.带领幼儿参加幼儿园公益劳动(捡石子、捡树叶、扫地),并观察劳动后场地的整洁,让幼儿进一步体验劳动的辛苦和快乐。

五一劳动节活动方案4活动目的:

1.知道5月1日是国际劳动节。

2.知道身边的人都是劳动者,他们用劳动为大家服务,有尊敬和热爱他们情感。

3.在活动中培养劳动意识,学习劳动技能,体验劳动生活。

活动准备:

1、结合活动谈话:让幼儿懂得劳动的辛苦,尊重他人的劳动。

2、读报和收集关于社会新闻,关心身边的事。

3、大班幼儿积极参与制作宣传小旗。

4、创设环境:老师和幼儿共同收集材料,布置成人劳动成果展览会(可用实物也可用图片),预备一些成人劳动的照片和图片。

5、预备一些小水桶、抹布、小刷子等工具,供幼儿劳动之用。

选择人物(如商店售货员,汽车的司机,厨房的厨师,马路上的警察),带领幼儿观察成人的劳动。

活动教案:

小班活动:《环保小卫士》

1、通过晨间谈话、集体活动进行有关:“我会自己洗手”、“我会自己服”、“我会自己吃饭”等系列活动,让幼儿在日常的劳动中学会生活的自理能力,逐步培养他们的劳动意识。

2、通过我是环保小卫士的主题活动,为我们周围的环境进行检垃圾的活动:

中班活动:《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形式:

1、通过《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这一主题开展"我会自己叠被子”、“我会自己穿衣服”“我会自己叠衣服”、“我能自己擦椅子”“我会扫地等活动,以促进幼儿的自理能力,以及热爱劳动的快乐;

2、通过班级的各项活动后,进行年级组的自理能力竞赛活动,具体项目就是班级已经进行了的各项活动如:“叠被子""穿衣服"""叠衣服""擦椅子""扫地"

大班活动:《我是劳动小明星》

1、进行关于“五一”劳动节的教学活动备选课程见后

2、各班级充分利用“五一”劳动节的节日教育资源,进一步挖掘了潜在资源,开展“从小做个勤劳人”的德育活动,尊重并感谢劳动者,尝试体验成人的劳动。

3、以班级为单位包干院内、院外的不同区域进行灌溉花草树木、拔拔杂草等活动

特别说明:

1、此活动为下周的任一天或几天以班级为单位进行;

2、此活动需要挖土和浇水的工具,请教师们提前做好收集的准备;

友情提醒:

1、活动切实对儿童的成长有帮助、有提升;

2、所有幼儿经历过的活动,都请第一时间与我们的同伴、同行、家长共同分享;

注重安全和卫生。

五一劳动节活动方案5活动目的:

为了让幼儿在活动中培养劳动意识,学习劳动技能,体验劳动生活,幼儿园将结合每月一事,根据体验教育、创新教育的要求,以劳动最光荣为题,开展系列劳动教育活动。

活动对象:全园幼儿。

活动时间:

5月1日--5月31日。

活动主要负责:各班正、副班主任、保育员。

活动口号:

十个手指动动动,什么活儿都会干!

活动过程:

一、且歌且吟——故事讲述篇

1、各班搜集各种有关劳动的图片在主题墙上张贴,进行宣传。

2、各班搜集适合本班幼儿的关于劳动为主题的儿歌、故事、歌曲,在活动中让幼儿念一念、听一听、讲一讲、唱一唱。

3、各班在家园栏里进行有关劳动内容的宣传,达到家园共育的教育目的。

二、小鬼当家——劳动实践篇(一)

小班——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1、各班以“劳动最光荣”为主题,围绕“我会自己穿衣服”、“我会自己洗手”、“我会自己吃饭”等内容设计活动方案并开展活动。

2、每个人选自己认为做得好的一种劳动,参加班级组织的比赛,各班根据比赛结果,评选各种“劳动之星”。

中班——我是快乐小帮手

1、各班以“劳动最光荣”为主题,选择适合本班幼儿的活动并开展。

2、各班利用晨间谈话,给孩子讲解几种劳动技能。

(擦桌子、扫地、叠被子、分餐点、分饭菜)

3、各班每天选出班级小值日,帮助老师、阿姨做好班级各项日常工作。

(擦桌子、扫地、叠被子、分餐点、分饭菜、收发本子等)4、各班每周评选出本周的“值日之星”。

大班——劳动最光荣

1、开展“爸爸妈妈真辛苦”调查活动。

让幼儿调查自己的爸爸妈妈每天工作回家后所做的事情,利用晨间谈话进行交流,谈谈感受,让大家体会父母的辛苦,激发幼儿为父母分担家务劳动的激情。

2、通过调查,了解父母艰辛之后,想一想,如何去做,并与家长共同商量,定好家务劳动计划。

3、让幼儿根据自己订制的家务劳动计划,开展“家务劳动小能手!”的家务劳动实践活动。

每天在家做一些家务劳动,家长把孩子当天所做的家务记录下来。(发记录表)

4、周末让家长对孩子在家的劳动进行评价。

(在记录表上进行评价)

5、每周一各班评选出班级“家务劳动之星”,实现家园共育。

三、我能行——活动展示篇“我能行”

劳动技能大比武:(分年级组进行比赛、每班男女各10人)

小班:穿衣服比赛。

中班:剥毛豆比赛。

大班:上学准备。(整理书包)

劳动节的教案篇(3)

【关键词】法律援助 劳动法教学 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9C-0126-03

劳动法是一门实践性比较强的课程,在以往的课程教学中,学生难以将所学的知识与实际案件的处理结合起来,对所习得的技能往往只是纸上谈兵。在劳动法教学中引入法律援助,可以有效地改变这一现状,使劳动法的教学模式不再是对理论的灌输,而是逐渐与实践教学结合起来;学生通过在法律援助中心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接触到大量的实际案件,可以在为当事人解决争议的过程中运用和熟悉所学知识,既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也促进了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结合。

一、劳动法教学存在的问题

劳动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教学目标与实践严重脱节,教学不能很好地与实践结合。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论与实务脱节。在以往的劳动法教学中,由于劳动法所具有的特点,学生需要掌握的理论知识细碎、繁杂,教学往往更为注重理论知识的教育,而忽略了理论与实务的结合。但是,法律是一门实践性比较强的学科,对实务的理解和掌握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比理论知识更为重要。以往的劳动法教学出现这样一种局面:教师在教室里教授劳动法,但对案件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方法往往让学生难以融入其中,学生并没有在这个案件中有一个角色的担当,因此很难体会在案件中对于所学理论的适用本意。学生在大学期间所接受的法学教育是最基础的,旨在培养法律思维,增强法学兴趣,积累法学理论基础。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如果忽视了实务的重要性,那么将会导致学生学习到的理论知识没有被及时地应用在法律实务中,学到的理论知识变得难以理解,不能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劳动法知识体系。法学教育需要的是理论功底扎实、有实践经验的综合性人才,因此上述的教学模式使得理论与实务脱节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二)技能与实务脱节。以往的劳动法教学模式将教学重点过多地集中在理论知识的灌输上,没有注重对学生技能的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也没有得到很好的锻炼。在课堂教学中,学生了解了送达文书、送达回证、制作笔录等程序,但并不知道如何完成这些工作。送达文书难以甚至无法送达到当事人手中,送达回证忘记让当事人签字,不会制作询问笔录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时有发生。学生即使能顺利地答出这些程序的概念或者背出法律的规定,但是缺乏实践技能却成了他们最大的短板。劳动法这门学科的实践性很强,这些技能不能在实践中得到积累,将会导致学生在真正的案件中处理此类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实际的案件情况往往比我们学习的理论知识要复杂得多,劳动法理论知识是从众多问题中高度抽象概括出来的理论与方法,它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案件。但在实践中,每一个案件都是独立的,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实际处理中要协调理论与实际的矛盾才能更好地办好一个案件。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就要从根本上加强实践技能的训练,改变技能与实践脱节的局面。

(三)经验与实务脱节。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经验是非常重要的。在劳动法的教学中,教师在传授劳动法理论知识的同时也会讲述一些实践中处理案件的经验,但学生在理解这些经验时很多时候出现偏差。在实践中,每一个案件都是独特的,在案件的处理中会出现一些突况或者较难解决的问题,这些状况是在课堂上想不到的,老师教授的经验并不能机械死板地运用于这些特殊的案件中。因此,经验必须通过实践来获得。用人单位与学校总存在着这样一个矛盾:用人单位是以处理问题为目标的,希望学生有很好的实际经验,能够迅速地了解工作模式,快速地投入工作之中;学生在学校学习的阶段中,大部分时间是在学习理论知识,深入地探究专业性问题,没有时间和机会投入实践中去获得更多的经验。在这样一方重经验,一方重教育的情况下,学生更无法很好地解决实际案件中出现的复杂问题。在课堂上观看开庭视频并不能学习到实务经验,只有亲自上庭才能慢慢从开庭中得到经验。

二、引入法律援助弥补劳动法教学的不足

法律援助是司法制度的一部分,亦是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是由政府所设立的机构,通过组织相关的法律人员,为弱势群体提供一种司法救济,例如为缺乏劳动能力、经济较为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等等。现如今众多高校都组织学生进行法律援助活动。在以往的劳动法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引入法律援助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它可以弥补劳动法教学中存在的不足。

(一)改善劳动法教学中实务知识缺乏的状况。由于以往的劳动法教学重视理论教育而忽视实务能力的培养,学生缺乏实务经验,因此,可以引入法律援助解决学生实务经验缺乏的问题。在案件中提供法律援助,一方面可以使学生利用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为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加强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加深自己的记忆,更好地学习劳动法;另一方面,学生在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能够亲身融入案件的解决中,熟悉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在案件的解决过程中获得更多的实务经验,补充实务知识的缺乏。引入法律援助后,学生能够亲自处理案件,当案件出现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时,他们必须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制定对策去解决问题,他们所获得的经验也不再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经过实践所检验的,对劳动法课程的学习也更有帮助。法律援助是以案件为载体的实践教学方式,学生可以在案件的过程中学习如何制作法律文书,可以了解劳动纠纷各个程序中的时效,可以学习到更多的实践经验,为以后处理案件打好基础。同时,学生在实践中不断地学习劳动法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理解它们,将知识转化为技能,完善自己的劳动法理论体系,补充实务知识的缺乏,弥补教学缺位。

(二)改善劳动法教学中实践能力缺乏的状况。劳动法作为一门实践性的学科,其有着很强的应用性。法律援助为学生提供了更多实践锻炼的机会,学生在法律援助的过程中能够完整地跟踪一个案件,从案件的调解到仲裁、从仲裁到诉讼,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可以完整地了解劳动争议案件的程序。在法律援助的案件中,学生能够让自己角色化,融入案件中,对案件进行分析,处理案件中所有的突况,这才是对学生实践能力最好的锻炼。随着社会竞争力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注重人才的实践能力,理论功底强而实践能力薄弱的毕业生并不能很顺利地被用人单位录用,提高法学学生的实践能力也是培养劳动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律援助是一种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学生经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使自身的理论功底更加扎实,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案件的处理当中,帮助更多的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我国劳动法对劳动争议案件采取“一裁二审”的模式,这样的模式需要专业化的人才提供专业化的帮助,这就体现出了劳动法的专业性,术业有专攻,学生经过实践,理论知识升华为实践能力,而法律援助活动则为学生提供大量的实践机会。

(三)改善劳动法教学与实践生活缺乏联系的状况。法律援助是让学生亲自接触各种各样的案件,了解案件的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学生自己去计算劳动者的工龄,计算当事人应得到的赔偿损失,为当事人解决一些专业问题,给出合理化建议。通过这些实际化的锻炼,学生能够将自己所学习的知识充分地运用到需要解决的案件中,提高自信心,增强学习劳动法的兴趣。法律与制度、规则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劳动法的性质带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通过法律援助可以让学生尽早地了解社会,认识社会,回报社会,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更多的人维护正当权益,增强其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在进行法律援助中,学生亲自案件,用法律的思维与技巧解决问题,让自己在整个案件中角色化,主动地搜集案件所需的资料,从传统模式中以老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这样既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锻炼了学生处理实际案件的能力和检索法律的能力。法律援助为实践教学提供了一个平台,学生能够通过这个平台“走进去”,参与实践,对劳动法有更多、更深入的理解,通过案件的,由老师或律师对其进行指导,让学生更好地运用理论知识于实践中,获得更多的实践经验,提前接触社会,接触当事人,了解社会对于人才的要求,增强学生的学习动力,使其在学习理论知识后不再对实践经验一无所知,有利于培养更多的劳动法律人才。

三、引入法律援助完善劳动法实践教学

法律援助在司法制度的组成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弱势群体通过法律援助得到了法律的保护,尤其是缺乏劳动能力、经济较为困难的当事人,法律援助制度的不断发展,使得他们在法律面前也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救济与保护。但在实际实施中,法律援助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待解决,使得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并不是很广泛。高校法学教育专业的学生参与其中恰好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高校学生缺乏实践机会,参与到法律援助中能够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帮助;另一方面,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既提高了实践能力,又促使劳动法教学与生活更加紧密联系。因此,应采取措施引入法律援助完善劳动法实践教学。

(一)明晰法律援助在劳动法实践教学中的角色定位。法律援助是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一种形式。诊所式法律教育起源于美国,系指效仿医学院学生在医疗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原则上在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教师的指导之下,将法学专业学生置于“法律诊所”中,为处于生活困境而又迫切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法律咨询,“诊断”其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以此促进学生对法律理论的深入理解。诊所法律方法是一种体验式教学,学生在援助过程中体验劳动争议案件的程序和处理方法,出现不正确的地方,指导老师也可立即加以改正,不至于将该错误留滞。在法律援助的训练中,学生以真实的案件为对象,事实上这种教学来自一种虚拟的课堂,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通过自己承办案件,为弱势群体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自己为案件,对案件的过程以及结果负责,学生在案件中承受一定压力的同时也有极大的动力,无论是理论知识还是实践能力都得到了锻炼。

(二)引入法律援助构建劳动法实践教学运行体系。引入法律援助构建科学有效的劳动法实践教学运行体系,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完善:

其一,建立劳动法实践教学的管理运行机制。在劳动法教学的过程中,一方面,学生对理论知识进行深入的学习,利用课堂的时间充分理解;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援助学生有机会更多的案件,获得更多的实务经验。学生到法律援助中心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争议的解决中,学生独立处理争议,锻炼其实践能力;在争议解决的过程中,反复地适用和推敲劳动法理论知识,增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提升其理论素养。

其二,构建对劳动法实践教学的评估体系。法律援助项目旨在让学生能够在实践教学中获得一定的实践经验,因此在教学中应当对法律援助这种实践教学模式予以评估。学生在案件后,在案件结束时应当将所的案件材料做成册,在列明证据等材料的基础上应当附上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及总结,以此作为期末考评的依据,这样既可以使得学生掌握一定的实践经验,同时也可以通过整理材料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深入对劳动法理论知识的理解。

其三,加大对劳动法教学的保障力度。劳动法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实践性学科,劳动法教学并不能局限于单一的教学模式。在传统的劳动法理论教学模式下,学生虽然在课堂上对理论知识进行了深入的学习,但与用人单位的用人要求并不符合,法律援助则为劳动法的教学模式提供了保障。法律援助为高校学生提供了案源,也提供了许多提升实践能力的机会,但并不意味着由学生完全独立地处理案件。学生的经验是要通过自己亲自去实践获得,这并不是老师可教授的,案件中的许多情况是老师在课堂上想不到也无法教授的,因此要自己独立处理案件才能积累经验。

(三)引入法律援助构建劳动法实践教学激励机制。学生参与到法律援助中来,缓解了法律援助机构组织人员的不足,但也应当有相应的激励机制配套实施。在法律援助驱动下的实践教学模式中,学校应当对在法律援助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这样既可以缓解法律援助人员的不足,也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学生参与劳动法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作为法律人,写作能力是一项基本的能力,在劳动法的学习中,我们不仅要学会处理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更要学会制作各种法律文书,将处理的结果通过书面的方式表达出来。例如,学校可在学校范围内进行法律文书写作比赛,学生可针对案件处理当中所需要制作的法律文书进行修改完善,从中选取制作规范的法律文书予以奖励,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另外在期末评估时,也可以提高法律文书考评所占的比例,以此训练学生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

四、结语

以往劳动法教学以理论为中心、实践训练较少的模式已不再适应现在的社会发展。理论知识的大量积累固然重要,专业素养离不开扎实的理论功底,离不开教学中对理论知识的强化训练,但更不能忽视实践的作用。法学专业学生参与法律援助,不仅弥补了法律援助部门人员不足和经费不足的缺口,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了便利,也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实践的平台,使得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得以在实践中运用。学生在案件中不断地训练自己的实践能力,在实践中获得经验,熟悉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熟悉劳动法的法律规定,成为更优秀的实践型人才。

【参考文献】

[1]包红光.法律诊所在劳动法教学改革中的运用[J].法制博览,2015(21)

[2]杨芳,问清泓.大学法学教学改革探析――以《劳动法》教学为视野[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2)

劳动节的教案篇(4)

一、案例分类与专业技能模块设计的契合

笔者2011年提出了建立基于技能模块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体系设计构想,并在内蒙古大学进行试验,取得了显著的教学效果。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生就业渠道拓宽,专业教师科研与教学方向凝练,实现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良性互动。以培养学生扎实的理论功底为基础,以培养学生的政策分析能力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实际工作技能为突破,将专业技能划分为劳动管理和社会保障管理两大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将本专业学生应具备的基本专业技能划分为四个模块,即从事社会保险相关工作的能力、从事社会救助福利慈善事业的能力、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的能力、从事保险等相关金融业务的能力。在设计劳动与社会保障案例教学计划时,应将案例分类与这四个技能模块有机结合,通过案例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特别是实践工作技能。(一)社会保险模块对应的案例该技能模块旨在培养学生掌握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从事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所需的理论知识与能力,教学计划对应的课程有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些课程都是既有理论又有实际操作的环节。通过案例教学,将案例与理论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提高学生的综合专业素质和实际动手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首先应提出现实问题,例如养老金转移问题、工伤保险赔付争议问题等,引导学生思考,紧接着讲授相关理论和政策法规,最后由学生运用理论分析相关案例。教师讲解案例是手段,帮助学生消化知识与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是目的。(二)社会救助福利模块对应的案例该模块旨在培养学生在各级民政部门、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和基层社区从事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与社会工作的技能,对应的课程有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非政府组织管理、社区管理、社会工作、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等课程,这些课程都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随着我国社会建设的推进,社会事业蓬勃发展,为该模块课程教学提供了丰富的现实教学案例。例如,在讲授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时,可以选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甄选、低保线测算等方面的案例,既结合了理论,又反映了社会热点与难点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分析能力。(三)人力资源管理模块对应的案例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有着共同的学科发展渊源,都是劳动科学的分支学科。根据笔者调查,目前国内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生最主要的就业去向就是从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该技能模块对应的课程主要包括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劳动关系管理、薪酬管理、企业年金与员工福利管理等课程,这些课程都具备进行案例教学的可行性。例如,企业年金是社会保障领域的新生制度,从社会保障角度看,它是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看,它是薪酬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型的人力资源管理工具;从金融机构的角度看,它是金融产品,是其未来的盈利增长点。国内外企业年金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企业年金案例和方案设计实例,为开展案例教学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准备。(四)金融保险模块对应的案例该模块旨在培养学生从事商业养老、医疗保险等业务的能力,以及在金融机构从事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与管理的能力,对应的课程有保险学、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金融学、证券投资学等课程。这方面的案例更是数不胜数,多如牛毛。在案例选择时,要去伪存真,选择有代表性的经典案例进行教学,提高学生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动手能力。案例教学有其无可替代的优越性,但也应当认识到,案例教学必须以理论教学或基本原理的讲授为前提或基础。在本科阶段,案例教学只能作为理论课程教学的辅助手段,而不能替论课程。在专业型硕士教学阶段,可以以案例教学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为主,培养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对于学术型硕士,仍应当以理论教学为主,以案例教学为辅。在案例教学的课程安排上,首先,应由教师讲授有关理论的知识要点和发展脉络,把学生引入相关理论的知识框架;其次,在学生阅读和熟悉案例材料的过程中,引导学生进入案例所描述的特定情境中,担当相应的角色,灵活运用理论知识和分析框架进行独立思考,探寻解决问题的答案;最后,教师对学生做出的各种答案进行归纳和综合评价,从理论与实际结合的视角加以点评,使学生感受到采用不同分析视角和方法会得出不同分析结论。切忌把学生引导到唯一正确的答案上,而是要使学生了解各种答案的优缺点,从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思维方式,养成善于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爱德华·伯克教授认为:“教师最不该做的是,把自己当成权威。”案例教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对所学理论的理解程度,但学生实践技能的提高,单靠案例教学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业专业实训、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配合。

二、案例教学的教材选择与案例编写

案例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案例的选取。案例可以来自专门的案例教材,也可以由任课教师自行编写。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的改革实践内容丰富,有很多鲜活的案例,授课教师可以不拘泥于教材中已有的案例,可以自行编写案例,丰富教学内容。采用案例教材与案例编写相结合的模式,有利于将经典案例与时效性强的最新案例纳入教学环节,向学生传播更多贴近实际的有效信息。(一)案例教材的选择目前,已经出版了一些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案例教科书,这些教材一般是由有丰富教学经验的知名教师编写,选择了一些典型的案例,能够对学生进行系统性的思维训练。在劳动经济与管理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徐伟红编写的《劳动经济学案例》,程延国、郑功成编写的《劳动争议案例》,郑功成、程延圆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与案例分析》。社会保障方面的案例教材一般是按照社会保障的体系结构进行编写的,包括社会保险案例、社会救助案例和社会福利案例。社会保险方面的案例教材比较多,一般是分险种编写的,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杨立雄、郑功成编写的《养老保险案例》,仇雨临、郑功成编写的《医疗保障案例》,孙树菡、郑功成编写的《工伤保险案例》。社会救助与福利方面的案例,有代表性的是韩克庆、郑功成编写的《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案例》。这些案例教材的编写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开展案例教学提供了基础,但案例教材编写也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案例不够全面,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知识体系不匹配,例如没有劳动关系管理案例、薪酬福利案例、企业年金案例、失业保险案例、生育保险案例等。此外,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案例教材也极为匮乏,目前只有一本。一些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写入相关案例教材,例如新农保、城居保、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案例很少被关注,而这些问题应该是案例教学的热点问题。此外,现有的案例编写也存在一些编写不规范、临时拼凑的现象。典型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原材料”,然而,目前国内劳动与社会保障案例中现成的相对系统的典型案例并不多见,单个案例的信息量较少,可供讨论和争论的空间较小,无法充分发挥案例教学的作用。单个案例之间相对独立,缺乏必要的联系,难以整合成基于系列案例的案例系统。因此,需要有更多的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编写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案例教材。(二)教学案例的编写当现成的案例教材无法满足教学需要时,自行编写教学案例就成为组织案例教学的关键环节,案例编写的质量会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教学案例就其本质而言,是为学生提供一种特定的场景和讨论的素材,对案例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要求并非十分苛刻,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略案例的真实性,用编造的案例进行案例教学无法保证教学效果。案例必须来源于现实生活,基本要素不能改变,编者能改变的仅是名称、单位、地名等无关紧要的信息。编者要对典型案例材料进行取舍,找到该案例与相关教学单元中学生需要掌握的理论知识的结合点,进行重点描述,删减其他事实性材料的篇幅,避免将学生的思维引导至与教学内容无关的领域。此外,案例编写还要突出问题意识,即案例中应当包含需要解决的问题。尽管案例分析可以有唯一答案,也可以有数种答案,但案例材料必须交代清楚问题的起因及其发展变化过程。只要这样,才能引导学生科学思维,灵活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实际操作中,任课教师可根据相关课程教学要求的知识点设计案例,使学生可以有意识地将理论知识、政策法规与案例相对应,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与应用。

作者:安华单位:内蒙古大学

劳动节的教案篇(5)

《劳动法》公选课的教学方法

理论讲解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对于必要的劳动法理论应结合实用性劳动法律知识深入讲解,理论的讲解主要是帮助学生系统地、深入地理解实用性劳动法律知识。比如劳动合同的效力,既要阐明关于劳动合同效力的理论,也要解析关于劳动合同效力的立法,讲解理论是为了理解立法。案例在《劳动法》教学中举足轻重,既生动有趣又有助理解,但案例的选择和设置必须合理。第一,案例要符合最新的法律规定,用过时的案例会误导学生。第二,典型性与真实性的合理抉择。典型案例往往不真实,真实案例往往不典型。解释某个具体知识点时选用简短的或虚构的典型案例,但综合考查一章或几章的知识时,最好选用真实的、相对复杂的案例,以锻炼学生的思辨能力。第三,案例要言简意赅、易于理解,讲授前要加工整理。第四,案例比较占用时间,因此,对于重点和难点的知识应辅以案例,而非重点和简单的知识无需案例。

教师讲授与课堂互动相结合课堂教学不是教师一个人的表演,教师和学生的互动对于活跃课堂气氛、实现授课目标十分重要。《劳动法》公选课应以教师讲授为主,同时辅以必要的课堂互动。教师将大部分的、主要的和确切的劳动法知识传授给学生,同时通过课堂互动引导学生思考、探讨有争论的劳动法问题以及考察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通常教师讲授在前,课堂互动在后。课堂互动的形式主要包括课堂提问、课堂讨论和问卷调查。课堂提问主要结合案例开展。这样有几个好处:第一,案例贴近生活,学生可以用口头语言来回答问题,这样学生比较容易回答,教师也比较容易判断学生是否掌握了所学知识、能否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第二,形成一举案例就要提问的课堂规律,可以经常性地提醒学生注意听讲,有助于学生真正学到知识。第三,将课堂提问和平时成绩挂钩,形成激励机制,保证学生较高的出勤率。第四,学生回答中存在的普遍性错误有助于教师改进教学。课堂讨论可以围绕案例分析开展,还可以围绕劳动法热点问题展开,比如就业歧视问题、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问题等。要选取学生感兴趣的、重要的授课内容作为课堂讨论话题。课堂讨论次数不宜过多,要控制时间,教师要适时引导并作最后点评。教师还要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学生的知识需求和意见、建议,对于合理的知识需求,只要该知识能被本课程所包容或与本课程密切相关,都可通过调整讲课内容、讲课进度等方式在课堂上讲授。对于合理的意见、建议,则应认真对待,及时回应并相应改进教学。

课堂讲解与课后作业相结合教师一味的课堂讲解会增长学生学习的惰性,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除了课堂互动之外,还应适当布置课后作业。布置作业要把握这样几点:第一,课后作业不宜过多,仅针对重点章节的重点内容布置。《劳动法》公选课毕竟不是专业必修课,布置作业过多会加重学生的负担,引起学生的抵触情绪。因此,有选择的布置作业以加深学生对重点知识的印象即可。第二,课后作业宜采取灵活形式,不一定必须交书面作业。课后作业可以是查阅法条、收集案例、阅读新闻报道以及思考劳动法问题等。可以通过下一节课的课堂提问、课堂讨论来检查学生作业的完成情况。第三,课后作业与期末考试相结合。《劳动法》公选课的期末考试方式之一是撰写小论文,课后作业所激发的灵感可以作为撰写小论文的素材。

平时考查与期末考试相结合《劳动法》公选课属于考查课,其期末考试方式常采取开卷考试或小论文等形式,因此,仅通过期末考试往往体现不出学生之间的差距,以此来考察学生对本课程的学习情况既不全面也不公平。这就需要认真做好平时考查,并将平时考查与期末考试结合起来。笔者所在的高校,选修《劳动法》公选课的学生最终的综合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分值比例是3:7。平时考查打分的依据包括学生的课堂提问回答情况、课堂讨论参与情况、课后作业完成情况以及上课出勤情况。至于期末考试,则完全根据卷面答题情况给分。这样最终计算出的综合成绩相对而言是客观公平的。

《劳动法》公选课的教学手段

劳动节的教案篇(6)

五一亲子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

教育幼儿从小热爱劳动,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在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同时能为他人、为集体服务,培养幼儿的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让孩子们在“劳动真快乐”主题中亲身体验到“劳动的快乐、劳动的光荣”,从而萌发热爱劳动者、珍惜劳动成果的情感。

二、具体安排:

1.时间:20xx年4月26日~30日

2.地点:本园、各班

3.参加对象:全体教师和幼儿

4.活动负责人:各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教师

5.活动内容:各班结合“五一”劳动节主题活动,进一步挖掘潜在教育资源,开展“劳动真快乐”的主题活动。同时对幼儿进行假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并请家长协助进行安全教育。

(1)小班活动:帮爸爸妈妈做一件事情,如:收拾玩具物品,拿拖鞋,倒垃圾等。

(2)中班活动:为班级做一件事情,如:整理图书玩具,抹桌椅,浇花等。

(3)大班活动:为幼儿园做一件事情,如:幼儿园公共场所捡垃圾,擦洗墙壁瓷砖、楼梯扶手、门、窗台等(安全的场所)。

三、注意事项:

1.各班活动要进行备课并在周计划中予以具体安排落实。

2.小班可结合“帮爸爸妈妈做一件事情”组织一节专门的谈话活动。

3.大班年级组长做好各班活动内容、场地的协调。

4.活动期间组织有序,注意幼儿的安全。

五一亲子活动方案一、活动目的

1、通过开展以“我劳动,我光荣;我创造,我幸福”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让同学们了解“劳动节”的由来,了解我国不同时代的劳模风采。

2、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类活动,从宣传“我劳动,我光荣;我创造,我幸福”这个主题思想转化到我们每个学生的实际行动中。

3、通过在学校、家庭两个层面参与不同类型的劳动,培养爱劳动的热情,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争做“劳动小能手”。

二、活动主题

我劳动,我光荣;我自理,我能干

三、活动内容

(一)绘画比赛

1、绘画主题:劳动最光荣

2、绘画形式:绘画表现形式不限,儿童画、国画、版画等均可。每个班上交5件作品,可适当增加。

3、上交时间:4月30日前上交,逾期做自动放弃。

(二)我是劳动小能手

1、在“五一”放假期间与爸爸妈妈一起对自己的家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扫除;

2、能帮爸爸妈妈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家务事,洗菜、淘米、洗碗、扫地、拖地等

3、知道“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含义,并能做到我的饭碗里没有一粒剩饭(菜);

(三)学唱劳动歌曲

1、各班音乐老师负责在本周学习有关“劳动光荣”的歌曲。

2、周五班队活动课,以班级为单位,举行“我爱唱歌更爱劳动”的个人演唱比赛。

四、活动要求

1、各校要组织好绘画比赛活动?将好的作品上交中小进行展览。

劳动节的教案篇(7)

「案情被告人:何天旗,男,21岁,河南省封丘县人,住焦作市煤矿家属院。1988年3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1989年1月被解除劳教。1991年5月21日因犯盗窃罪被捕。被告人何天旗于1990年11月10日下午1时许,在焦作剧场餐厅,趁顾客孙××吃饭不备之机,把孙的提包窃走,提包内有人民币70000元。何作案后,于次日携带30000元到广州游玩,挥霍200元。数日后,何自感罪行严重,于11月16日返回焦作,17日让其兄把剩余赃款69800元送交焦作市解放区公安分局。何天旗逃到云南省嵩明县其伯父家隐藏,1991年4月28日被公安机关捕获,认罪态度尚好。

「审判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何天旗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又系解除劳教后三年内犯罪,应当从重处罚;但被告人能主动退还赃款,有悔罪表现,归案后认罪尚好,可以从轻处罚。该院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第一条第一项、《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第一条的规定,于1991年8月20日判决如下:被告人何天旗犯盗窃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何天旗以“量刑重”为理由,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但量刑不当。该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于1991年9月23日判决:撤销焦作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中对何天旗的量刑部分,改判何天旗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评析本案的原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何天旗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又系解除劳教后三年内犯罪,应当依法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案发前能主动退还赃款,有悔罪表现,归案后认罪态度尚好,可以从轻处罚。原审法院这样认定是正确的,但认为他盗窃犯罪的情节特别严重,则根据不足。1984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指出:“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既盗窃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同时又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从何天旗作案的情况看,他盗窃财物的数额确属特别巨大,但尚不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一审判决显然量刑偏重。按照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精神,审理盗窃案件和审理其他刑事案件一样,要全面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盗窃数额是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定罪量刑的唯一标准。除根据盗窃财物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和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退赃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一审法院对本案全面分析尚有不足。二审法院改判何天旗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这样处刑,体现了刑法第一条中关于“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