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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申报材料精品(七篇)

时间:2022-02-01 19:34:17

教研室申报材料

教研室申报材料篇(1)

1.取得国内重点院校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内重点院校含C9高校、985高校或申请者现所学习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高校),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招生专业

2013年我校限“理工农医”学科招收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三、申请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通过网上推免生申请系统报名后打印);

2.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新考试体制下CET6的成绩必须≥440分);

5. 申请人如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

6. 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申请人务必承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研究生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四、申请办法

1.申请人首先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参阅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列示的招生专业目录(限“理工农医”学科),登录 推免生申请系统(yzb.sjtu.edu.cn/admission/registeronline/examwaiver/registerstep1.ahtml)进行网上报名、打印申请表,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后,直接寄送至所申请学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截止时间以各院系网上公告为准)。

2.各学院(系)组织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前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9月底10月初,具体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3. 研究生院向复试合格的推荐免试直博生发出预接受函。

4. 被预录取的推免直博生还须于2012年9月28-11月15日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本科直博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路径: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sjtu.edu.cn)—网上报名—本科直博—在线登记及修改),并用A4纸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同时,持我校的预接受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直博生专用)。上述两表一并寄送至所报学院(系)。未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完成在线报名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五、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所申请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参见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联系方式)

邮编:200240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34206123

传真:021-34206841;电子邮件信箱:skzhong@sjtu.edu.cn

教研室申报材料篇(2)

第一章 教师科研工作条例

为实现“创名牌学校、当一流教师”的目标,促进我校争创科研示范校、教师争当科研教师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科研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教师要做到:

一、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事业心和奉献意识,讲究职业道德,不断培养、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班级管理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

二、要具有教育科研意识,积极参加教育科研理论学习,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有记录、有收效。要努力掌握和运用教育科研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积极探索教育科研的途径和方法。

三、每学期初要有切实的个人科研计划。要避免计划流于形式,平时工作中要注意课题的阶段性、实施的科学性、方法的艺术性,不断完善和调整计划、改进工作。

四、要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论文和经验材料。积极主动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研讨会、学术会议和论文评选活动。积极订阅科研刊物。每学年都要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或研讨会上或经验文章。

五、要积极申报和主动承担国家级、省、市级科研课题,能够参与学校和其他老师的协作课题研究。并通过各种形式提高科研素质,努力向学者型教师转变。

第二章 教育科研管理条例

一、树立“科研兴校”意识,健全科研组织、形成科研网络。学校成立科研领导小组,建立科研室,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规划落实、课题落实。要与教育科研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与有关部门和学校建立科研信息网络,保证科研信息渠道畅通,创造浓厚的科研和学术氛围,真正成为教育科学研究的龙头校。

二、明确科研指导思想,制定科研规划,把教育科研工作列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学校实际,搞好教育科研规划,确定教育科研工作重点,明确一个时期的重要研究课题。

三、学校每学年研究课题不少于两项,做到每个学科都有实验项目、每位老师都有研究课题,并有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保证科研规划的实施和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

四、要做到教育科研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学校科研工作规划、计划、方案、总结等资料完备,各种规章制度健全。

五、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各级科研会议及科研活动,并在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或工作经验。校内每学期要召开一次科研理论研讨会、论文交流会、成果汇报会。总结经验、表彰优秀成果和先进个人。

六、会同有关部门,培养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在校内要广泛开展教育科研普及活动,开展科研理论讲座,搜集科研信息资料,为教师创造科研条件,向“示范性学校、科研型校长、学者型老师”的目标迈进。

第三章 教育科研课题立项与申报制度

遵循“科学性、整体性、可行性和创新性”原则,确立课题研究项目并组成相应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将所选定的课题向学校教科室或有关科研规划部门申报,然后报教育局教科室审批备案。课题申请人应规范、如实填写有关材料,报所在学校审批;申请人所在学校按照要求严格审查,签署“是否同意立项”意见;确认同意立项的课题,在规定日期内将校级课题申请书报市教育局教科室备案。市级以上课题,必须在校级课题的基础上申报。

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的基本程序是:

1、确定选题

教育科研课题的选题,要以本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大力提倡校本研究,着力推动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学校发展内涵。具体课题项目的确定,可以来源于公布的教育科研课题指南,也可自行思考设计,但是都应该确保切合本校和研究者的实际,列入研究的问题要具体明确,切口不宜过大,同时要注意立意新颖,有时代特点,特别是要具备实际研究的价值和开展研究的可行性。

2、撰写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课题名称。

(2)课题界定和理论依据。

(3)本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

(4)研究的主要内容。

(5)本课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6)理论假说和研究目标。

(7)完成本课题的主客观条件分析。

(8)过程设计。

(9)预期成果及形式。

3、填写教育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

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确定是否确认为校级立项课题。对市级及其以上课题,所在学校应首先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将课题申请书(包括子课题研究方案)连同开题报告按期交市教育局教科室,市教育局教科室组织人员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4、课题主持人资格

市级以上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该项目研究的实际执行者,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3年以上教龄,专业知识扎实;具备指导开展课题研究的组织能力和学术水平;申请人在课题申报同一期限内一般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市教育科研课题未结题者,不得担当新课题的负责人。多人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完成其中的一个或一个以上子课题的研究,或负责其中的部分研究任务。

第四章 教育科研过程管理制度

根据科学规范的管理常规,具体课题的研究进程应注意积累整理以下六方面材料:

1、计划性资料。包括总体实验设想、设计实验方案及研究性实施计划。

2、基础性资料。实验对象的基础情况,如学生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父母职业、文化程度,实验班学生的基础状况,个人兴趣、爱好、性格,实验教师的自然情况,学历、教龄、教学水平等。

3、过程性资料。主要是指实验课教案,典型实验课实录,课后分析研究记录,课外活动设计、实施及学生活动情况,教师实验研究的观察记录、随笔,以及社会、家庭、学校、学生的反映等。

4、专题性资料。包括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专题研讨等研究资料。

5、效果性资料。包括个案变化及群体变化的资料。

6、总结性资料。包括学期、学年或专题的研究总结、论文、报告。

实验资料在形成、积累、归档时,应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注意材料的完整性、系统性;注意档案的科学性、适用性。

学校课题开展研究中期,课题组应填写《教育科研课题中期评估表》,由学校教科室会同市教育局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有关课题进行中期评估。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批,报市教育局教科室备案:

1、变更课题负责人;

2、改变课题名称;

3、改变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7、因故终止或撤销课题。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校或者市教育局教科室宣布撤销课题(市级以上研究课题的撤销,由相关学校或者市教育局教科室提出意见,报请批准立项的部门宣布撤销课题):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且学术质量、实践价值较低劣;

4、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5、违反课题研究规则的其它情况。

6、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两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为提高课题研究(实验)的效益,市级以上的重点课题和校级综合性的重点课题,一般应设立领导组织、指导组织、课题工作组织。

课题领导组织。一般有行政领导参与,主要负责对重点课题把关确立;提供完成课题所需时间及必要条件;代管课题经费及提供足够经费保障;培训实验人员,解决实验进程中重大问题,组织成果鉴定、宣传推广成果。

课题指导组织。一般由学术造诣较深,业务能力较强,有一定科研经验的教学专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理论咨询,跟踪指导,在实践过程中掌握实验方向和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召开研究会、交流会、总结会、座谈会,组织有关沙龙。

课题工作组织。一般由热心该课题研究、有一定经验的教师及行政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执行实验方案,具体实施研究和观察、记录、整理研究资料,撰写实验报告。

市级及市级以上课题,所有过程性材料统一交学校教科室归档管理,同时由市教育局教科室负责督促检查、帮助指导,过程材料由研究人员管理,但在学期末要连同总结或阶段性的论文交学校教科室。

课题组在组织实施研究的过程中,应在所属单位领导的支持下,切实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负责课题的设计并组建课题组,进行开题论证、制定计划及实施方案、组织研讨、申请鉴定等。

2、掌握课题进度,调控进展速度。

3、结合本课题开展学术活动(如论证研讨,考察等)。

4、制定本组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并负责指导考核。

5、安排本课题经费使用计划和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6、组织学习有关的法规制度,并遵守一切与研究有关的法规制度。

7、组织成果鉴定及技术资料归档工作。

第五章 课题结题鉴定制度

1、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鉴定和评价,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学校申报的各级立项课题,必须规范结题。

2、课题组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及时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认真撰写课题研究报告(主件)。并认真选编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科研论文集、教案集、专著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制作的软件、音像制品等(附件)。

3、课题组必须在正式结题前十五天向相应教科所提出课题结题书面申请,并提供课题研究的成果主件、附件材料5—7份。

4、课题鉴定一般采用专家评议方式,包括现场评议或书面评议。鉴定组专家由课题组与相关教科所共同商定,一般由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教科专家或行政管理人员5—7人组成。鉴定组专家将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机关结题材料等方法,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全面评议和鉴定,形成鉴定组集体意见,由组长填写《成果鉴定书》并由专家组成员签字。

第六章 监督检查制度

1、学校教科室要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避免“两端管理”(即年初写计划,年终写总结)行为。

2、学校教科室应经常检查、了解课题研究情况,检测研究效果,提供信息资料,指导研究方法;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求课题负责人定期作出口头或阶段的研究报告;强调课题组的自身建设,抓好计划的实施和反馈调节完善,抓好研究材料的积累和管理。

3、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课题负责人或延长研究期限的,学校教科室应书面报告市教科所,经同意后方有效。

4、对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经过帮助、督促后仍未能按计划进行研究者,将中止其课题项目。

第七章 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发展,调动和鼓励全校教职工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技能和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原则及范围

1、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奖励前两年的优秀科研成果。

2、我校教学公开出版的专著、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均可参加评选。

二、教育科研成果的鉴定与评价

课题研究工作按计划完成后,课题组应填写《课题成果鉴定申表》,接受所在学校组织的成果初步鉴定或结题验收。课题组提供的鉴定材料,应包括研究成果主件、必要的附件、研究工作报告及课题申请书复印件。鉴定内容主要包括论文、研究报告、研究计划及研究过程中所积累的问卷、成果统计分析、调查报告、阶段研讨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全部档案资料和必要的现场鉴定材料。

科研成果的鉴定评价,应切实执行以下评估标准:

1、先进性。成果反映的教育思想端正,符合党的教育方针;选题方向和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研究结论具有突破性;研究水平在地区同类研究中具有相对的先进性。

2、科学性。能科学、准确地选择和运用教育科研方法及教育统计测量手段;立论符合教育科学原理;研究过程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研究结论真实可靠。成果形式符合教育科研基本规范;成果表达论点明确,资料翔实,依据充分,论证严密,逻辑清晰

3、价值。能逼近或揭示某一方面的规律,在学术上有新的突破;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对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实用有效的教改方法和技术措施。

课题的正式鉴定验收,一般由批准立项的部门或者受权管理的部门组织。鉴定一般采取通讯或会议两种方式。每个课题的鉴定专家一般为5~7人,并设一名组长。专家由鉴定部门指派,也可以由课题组聘请,但须经鉴定部门批准。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

采取会议鉴定方式的,有关报请鉴定的材料应在会前一个月提交给鉴定组。鉴定组在认真分析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实事求是地对研究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确定是否通过鉴定,并由鉴定组代表填写鉴定书。

课题鉴定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课题组向批准立项的部门或者受权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教育科研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接受所在学校组织的成果初步鉴定或结题验收。

2.准备好鉴定的必要文件(一式5—7份);

3.聘请鉴定专家或接受批准立项的部门(受权管理的部门)指派的鉴定专家,并将文件送交专家手中;

4.专家鉴定后送市教科室。

以会议方式鉴定者,由专家共同确认并由组长签署意见;通讯方式鉴定者,各专家将鉴定寄交组长,组长根据多数人的看法签署意见后再报市教育局教科室。

结题验收要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教科室确认,发放《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证书》。

每一个课题研究规划期结束后,市教育局教科室对结题的成果进行评选,择优推荐报刊发表,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或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所有课题研究都要重视成果的推广工作,可以通过推介会、公开课、专题报告、论文宣读等形式充分展示研究成果。市教育局将定期筛选对全市教育教学有指导价值的成果进行推广,并根据《中小学教育研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其中的优秀成果予以奖励。

三、奖励等级及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请奖励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圆满完成任务,成绩突出。

(2)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对教研教改和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大价值。

2、奖励标准:分别按国家、省、市、区级获得的不同等次进行奖励。

(参照学校奖惩制度进行奖励)

第八章 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1、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是教育科研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又是教育科研管理向更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标志。

2、学校教科室要配备兼职资料员,加强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利用,发挥科研档案的作用。

3、教育科研档案主要包括:课题档案、管理档案、综合档案和成果档案等四大类。

(1)课题档案:包括《课题审定书》;课题研究方案及论证材料;课题研究计划及情报资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

(2)管理档案:包括年度计划和总结;工作职责;有关制度;课题研究机构建设资料;教科研方法学习、教育理论学习的文件材料;各种考核记载。

(3)成果档案:包括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实验课教案集;科研论文集及获奖证书;学校教科研刊物。

(4)综合档案:包括相关科研文件、通知;教育科研专项会议文件材料;教育科研的交往活动、外事活动的记录材料等。

为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需将教师的科研成果档案化管理,特制定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一、凡我校教师在市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交流会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专著等,均属存档范围之列。有关教师应及时将论文获奖证(复印件)、校本和专著封面、目录(复印件),上报学校存档,并建立个人档案。

二、凡在校内科研研讨会、论文交流会大会交流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均属存档范围,并由科研室通知本人。有条件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发表。

三、凡上级有关部门索稿,在未公开使用之前,不能与已发表的同论,可在校内研讨会或交流会上发表后存档。

四、科研档案管理应分门别类,做到系统、规范,并使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

五、科研档案作为科研兴校的创校史料永久保存,有条件时,将利用科研档案做校内科研成果展,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第九章 教育科研经费投入、使用条例

为了促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开展,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管理,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拟定教育科研经费投入、使用条例。

一、学校科研经费,用于学校科研工作所需的;

1、课题组的印刷费

2、学校订购的资料费

3、学术差旅费

4、教师科研成果奖励(按奖励条例规定执行)

二、凡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支出的,学校在经济上不承担责任。

三、经费资助制度

1、科研经费是为了满足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基本要求而设置的一种经常性支出的费用。

教研室申报材料篇(3)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以及良好的英语水平(见提交材料第9项要求),应具备利用英语进行科研、论文写作以及学术交流的能力;

4、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纸质材料提交

1、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具体时间及程序同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10月下旬可在北大研究生院主页查询,参见:grs.pku.edu.cn/zsxx/wsbm/)。

2、我院申请制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为了便于及时服务同学,我院开发了申请制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请在完成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报和交费后,同时填报该系统(crm.gsm.pku.edu.cn/psc/CRMPRD/EMPLOYEE/CRM/s/WEBLIB_PG_ZS.TZ_PG_LOGIN.FieldFormula.Iscript_Login),我院网报的起止时间和北京大学博士生网报系统的报名起止时间相同。

3、提交纸质材料。网报成功后,请于2014年2月21日前向本院研究生项目办公室寄送以下共计九项纸质材料(以寄出地的邮戳信息作为记录备查):

(1)《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014年申请制研究生报名表》;

(2)《北京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复试时提交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4)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复试时提交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8)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英语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l TOEFL成绩90分以上(IBT)或220分以上(CBT);

l GRE成绩1200分以上(新标准255分以上);

l GMAT成绩650分以上;

l 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 580分(或按照百分制的标准,六级需达到75分以上);

l 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l 雅思成绩(A类)6.5分以上;

l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特别说明:

1、我院的招生专业中,每个申请人仅限申请一个专业(方向),每个招生年度只能申请一次。

2、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二)本院研究生项目办公室初审

本院研究生项目办公室结合申请人的网报信息和纸质材料,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结果自接收纸质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院申请制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发布。

(三)专家小组审议

通过我院项目办公室初审后,学院将组织所报考专业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同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审议结果将于2014年3月在我院申请制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发布。

(四)复试

1、复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甄选,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训练和素质、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其中,笔试由学院安排统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涵盖经济学、管理学科基本理论知识以及从事学术研究所需要的方法论基础知识等。基本能力测试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考察考生基本的经济管理学知识,内容为微观经济学或计量经济学,考生选作其一,分值为50分。第二部分为各专业(方向)试题,分值为50分,考生按报考专业/方向答题。

2、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2014年4月上中旬。申请人须向面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3、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并公示,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本说明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

招生相关信息请登录光华管理学院网页(gsm.pku.edu.cn),查看研究生教育栏目。

招生咨询热线:(010)62747018/62747014。

教研室申报材料篇(4)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导师小组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1、我院成立以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我院“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2、学院根据学生申报专业,由学科相关领域不少于五名的教授组成“审核/考核小组”,负责审查评估考生的申请材料和组织面试考核,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三、可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的导师范围

我院可对普通招考考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的教授名单如下所列:杨卓(专业:生理学)、李宗金(专业:细胞生物学)、向荣(专业: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肿瘤学)、杨荣存(专业: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孔晓红(专业: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谭小月(专业: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车永哲(肿瘤学)。

四、选拔范围及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五、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地址: yz.chsi.com.cn/bsbm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考生须于2016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向申请我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需以快递方式邮寄。

六、选拔方式

1、学院审核

(1)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老师负责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审核小组。

(2)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并给出成绩。

(3)审核小组根据评审材料的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将于2016年11月18日在我院网站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十天。

2、学院考核:由考核专家组组织安排面试,具体时间在2016年11月中下旬。申请人须准备10分钟PPT,并向面试专家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对每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百分制成绩。由考核专家组确定意向录取名单。

3、拟录取及公示:在学院考核结束后,我院将汇总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我院网站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天。

4、录取: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它事项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学校成立争议委员会,负责解决考生在招生中的申诉。

5、本细则由南开大学医学院负责解释。

八、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热线:(022)23503549。

电子邮件:weixiaoli@nankai.edu.cn

教研室申报材料篇(5)

根据《2021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文件的规定, 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培养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1年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采用硕博连读生与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硕博连读生招生办法

拟录取的2021年硕博连读生需在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信息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至2020年12月21日下午4:00。操作方式: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au.edu.cn),登录右侧考生登录部分的“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也可直接点击链接:yz.cau.edu.cn/accessSignup.do            

硕博连读生免缴报名费,不用上传电子版材料。学校博士生网报系统关闭后,通过系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签字并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本校生加盖学院公章),另附2封纸质版专家推荐信、1份思想政治情况表(模板见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下载专区”),提交到行政楼220室(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以便存入个人档案。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办法

(一) 报名时间及办法

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至2020年12月21日下午4: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操作方式: 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au.edu.cn),登录右侧考生登录部分的“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也可直接点击链接:yz.cau.edu.cn/accessSignup.do                      

(二) 报名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

(1)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的)单证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报考非定向就业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2.符合经管学院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

提供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且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考试类型

最低成绩

有效期

英语四级

460

2014年12月以后

注: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期间的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

英语六级

425

GMAT

480,作文3分

TOEFL

72

雅思A

5.5

专业英语四级、八级

60

WSK(PETS5)

60,口语3分

注意:上表所列考试类型以外的成绩证明及其他可以证明英语能力的材料(如发表的英文学术论文等)仅作为参考材料,不能作为满足报名条件的成绩证明。

3.国家专项计划

(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应于2021年2月底前将盖自治区教育厅公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申请单位。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登记表作为进入专家评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计划”候选人的依据之一。

(2)申请“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凡符合以上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学校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

4.中荷专项

“中荷专项”为中国农业大学与荷兰瓦赫宁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简称。申请“中荷专项”的申请人除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须满足中荷专项的特殊要求。详见中荷项目办公室发布的《2021年中荷专项招生章程》。

(三) 报名费缴纳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申请人应缴纳200元博士报名费。报名前申请人须仔细阅读2021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章程及“2021年经管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且不退还报名费。

(四) 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1.博士生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一致。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版材料时,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可将同一项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上传。专家推荐信(含亲笔签名)、思想政治情况表(含签章)、身份证、学生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成绩单等可以以图片格式上传,硕士论文可以以PDF等格式上传。各项上传的内容须清晰可见。 

2.通过学院初审进入复核的申请人需给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成功提交博士报名电子版材料并通过学院初选、准予参加复核的申请人,需按学校招生章程和学院实施方案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交到经管学院220室(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审核,学院审核后留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 报名系统关闭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

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往届

硕士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所有参加复核的学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专科毕业,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成绩

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的“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研究生

思想政治情况表》,定向在职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专家推荐信格式模

板,由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推荐信内容建议A4纸打印,但签名必须是手签。

(6)往届硕士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论

文摘要和目录等。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5000字),应包

括研究的目的与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技术路线与方案、预期学术成果等;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

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见报名条件基本要求2)。其

他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补充材料。 

申请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所发表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可随时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 相关说明 

1.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2.现为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拟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生培养,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4.2021年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六) 程序与时间进度

1.初选:2021年1-3月

经济管理学院组成报名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提出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其相关申请材料送至各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进行再次审核,通过者名单在学院主页公布。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由导师和学科组根据2021年招生名额,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人名单以及所有相关申请材料。若申请人所填报的三个志愿均未满足,在导师仍有初选推荐名额的情况下,学院将与申请人联系进行调剂;不愿调剂的,若所填报志愿均未满足,其申请程序将终止。根据导师与招生学科组提交名单产生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网页上公布。

2.复核:2021年3-5月     

通过学院初选、准予参加复核的申请人,需在复核时按要求提交所有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复核资格审查。

复核由经济管理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进行专业能力及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思想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

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届时详见申请学院主页公告。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示十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1)专业知识笔试:凡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知识笔试,笔试占总成绩的30%。专业知识笔试包括两部分:专业英语考核和专业知识考核,其中专业知识考核的考试科目如下表所示。所有考核科目均为百分制,各门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专业目录

考试科目

农业经济管理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食物经济与管理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金融学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

产业经济学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产业组织理论、发展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发展经济学)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产业组织理论)不提供参考书目。

专业综合(含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参考书目如下:

①《改造传统农业》,(美) 西奥多·W.舒尔茨 著,梁小民 译,商务印书馆。

②《发展经济学:从贫困到富裕(第3版)》,[日] 速水佑次郎,[日] 神门善久 著,李周 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③《国际贸易(第十版》,保罗·R·克鲁格曼,茅瑞斯·奥伯斯法尔德 著,丁凯,黄剑 等 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3-01)。

(2)综合能力面试:学院成立复核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面试,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申请人个人陈述10-15分钟(含个人简历、科研成果与研修计划等,采用PPT形式);综合面试15-20分钟,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英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潜力等。评委对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打分,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1)录取原则

l 采取“双向选择”原则,加大导师对申请人的选拔力度;

l 申请人的考核成绩由专业知识笔试与综合能力面试两项成绩汇总而成,笔试各科目成绩及复核总成绩均不低于60分,方可具备被录取资格;

l 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的申请人;

l 若某导师无生源或其申请人考核成绩不合格,可以从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的其他导师的剩余生源中进行调剂;若无调剂生源,其招生指标由学院重新安排。

(2)确定拟录取名单与公示

在确认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由学院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十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审批:2021年6月

研究生院确认学院录取名单后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十天,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七) 体检

博士生在复核阶段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 其他

1.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1)非在职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人才计划”中的非在职生除外)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 和“援疆师资项目”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2.各类别录取及学费、奖助政策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在职人员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其中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计划、援疆师资项目等不受此比例限制。高校专任教师及科研院所一线研究人员在提交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提供保障”后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3.若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申请条件、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4.经济管理学院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工作时间接待咨询。咨询电话:010-62738510。

5.本实施方案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过程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学院将根据最新政策予以调整。请申请人密切关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如下:yz.cau.edu.cn。

 

教研室申报材料篇(6)

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 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和本说明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通过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的申请人获得复试考核资格,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 6 年(到 2018 年 9 月 1 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以及良好的英语水平,应具备利用英语进行科研、论文写作以及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报名申请

1、网上申报。2017 年 10 月 16 日 12:00 至 12 月 8 日 12:00 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材料寄送。申请者在 2018 年 1 月 8 日 17:00 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共计 9 项(邮寄只接收 EMS 或顺丰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202 室。电话: 010-62751475;并请务必在申请资料封面及快递备注中注明申请专业和培养学院,即“申请现代农学院-应用经济学(农村转型经济学)专业”,“国家发展研究院-相关申请专业”):

(1)《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在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经确认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下载网址: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7)两封本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8)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等原创性研究成果,反映优秀的学习与工作成绩的其他证明材料;

(9)三年内(2015 年 3 月 31 日后)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以下任选其一: A)“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 70 分以上(考试具体安排请关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通知); B)TOEFL 成绩 100 分以上(IBT); C)GRE 成绩 320 分以上; D)GMAT 成绩 650 分以上; E)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 580 分; F)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G)雅思成绩(A 类)7 分以上; H)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3、申请者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选拔方式

1、国发院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招生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候选人。

2、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差额考核,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申请人须向复试专家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4、面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初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四、监督机制

1、国发院将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

2、选拔过程接受学院招生监督小组和学校的监督,并由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受理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处理等事宜。

五、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其他事项,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在学校奖助等待遇的同时,国发院依据学院制度提供优厚的学院奖助金、国际交流机会和资助、学术发表奖励等。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教研室申报材料篇(7)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一、招生专业

我校在道路与铁道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的详细信息请查阅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试了kaoshil.com

二、招生名额

2014年我校拟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为18人,招生人数纳入2014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占导师2014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申请人须具有“985”或“211”学校2014届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11”学校毕业生需前三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985”院校毕业生需前三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

3.在学期间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科竞赛并表现突出;

4.本科在学期间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四、提交材料

1.《长安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

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长安大学2014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

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推荐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3.加盖教务处公章的申请人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

4.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复印件;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申请人还可提交已经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

研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请程序及复试

1.申请人下载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于9月26日前将全部申请

材寄(送)至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我校研招办组织相关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来

校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通过后,申请人须持我校发放的《长安大学2014年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1月15日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级招生办公室公章)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在我校报考博士生网上报名阶段,登陆我校研招网填写报名

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寄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录取;

5.录取通知书将于2014年6月随统招考生一并发放。

六、学制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5年,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七、其他

1.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

2.如在入学前不能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或有违纪处分

记录,必修课不及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

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邮政编码:71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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