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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和私募证券投资精品(七篇)

时间:2023-05-26 17:45:51

私募股权投资和私募证券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和私募证券投资篇(1)

[关键词]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多层次资本市场

一、我国私募基金发展现状和风险

私募基金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在特定范围内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根据投资方式,可分为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PE Fund)、产业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Venture Capital,VC)。本文重点分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其共同点是均需要在特定阶段持有企业股权。从国际经验看,私募基金以股权投资基金为主,证券投资基金为辅。而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缓慢,私募证券基金却由于其运作方式及操作策略较为灵活而发展迅速,要区别对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我们日常提到的私募基金更多地是指二级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股民常讲的私募基金也通常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展迅速

我国私募证券基金萌芽于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主要以证券公司与大客户之间一种不规范的信托关系形式存在;90年代中后期一些上市公司将闲置资金委托给承销商进行投资,众多咨询顾问公司成为私募基金操盘手;2001年后的4年多熊市中,私募基金原有的操作手法和投资理念受到市场的挑战,私募基金行业经历了痛苦的调整和转型。近年来,我国民间财富迅速增加,证券市场不断发展,证券私募基金重新活跃,但在投资理念和操作策略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由做庄、跟庄逐渐向资金推动和价值发现相结合转变。在2007年火爆的证券市场行情中,一批优秀的私募证券投资机构建立起来,深国投、平安信托等信托公司为私募阳光化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私募阳光化的深国投模式更是辐射到了全国,聚集了一大批优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外资及中外合资基金占据私募股权基金市场的主要份额

2008年,A股市场低迷甚至暴跌,各类基金严重缩水。随着创业板推出步伐的加快,很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开始认识到将所有资金投放在二级市场并不是最明智的选择,于是逐步转型为股权投资,因为将适当资金投放到PE市场能让投资者有效规避震荡风险。来自Wind数据也显示,截止到2009年3月25日,2008年新成立的股权投资信托已达到22家,而2007年发行的股权投资信托总共28家,2006年发行股权投资信托的仅11家。

更多的人开始关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清科集团近日的《2007年中国私募股权年度研究报告》显示,中国私募股权市场日趋活跃,已成为亚洲最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2007年共有64只可投资亚洲市场(包括中国大陆地区)的私募股权基金成立,同比上升了60.0%,募集资金高达355.84亿美元。同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中国大陆地区共投资了177个案例,参与私募股权活动的机构数量达105家,整体投资规模达128.18亿美元。据清科研究中心估计,2007年中国市场私募股权资金额将占全球私募股权投资总额的1.5%左右。从行业分类角度来看,私募股权机构在传统行业的投资比重仍在持续增加。2007年1―11月私募股权基金共对中国大陆的86家传统行业企业投资了89.69亿美元,占年度总投资额的71.8%,较2006年传统行业占当年总投资的比重增加了21.6个百分点。

通过对现状研究分析我们发现:基于同样的经济、法律环境,外资私募以股权投资为主,而内资私募以证券投资为主,这是符合各自比较优势的均衡组合。外资私募要投资国内证券,需要取得QFII资格,相对外汇流入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而言,会更复杂,所以从事非上市股权投资较多。

国内私募形成证券投资为主、股权投资为辅的组合具有特殊的政策背景与市场基础,吻合市场演进规律。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对于私募来说,是一个产业链上的两个环节,各自的要求标准和操作风格并不一样,适合不同的投资者。以前国内也有做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主要是PE),但由于没有合伙企业制度及法律上的支持,缺少退出渠道(比如以前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增加投资后退出的障碍),造成PE不盛行。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各类财富也迅速增长,2007年,二级市场经历大牛市行情,投资回报率丰厚,由于门槛较低,促使私募证券投资迅猛发展。但随着2008年A股市场的深度调整,二级市场风险加大,虽然私募整体上仍然跑赢国内公募基金,但由于其收入来源主要是通过获取绝对收益来进行业绩提成,当市场深度调整,跌破面值的私募基金成批出现后,私募的生存压力逐渐凸显。非上市公司股权和上市公司股权都有值得投资的领域,投资者(包括私募基金)根据其自身的优势选择投资类型。在全流通改革的大背景下,市场发生变化,私募重点有必要向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转型。

从我国目前状况看:一方面,活跃在境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是外资或合资的基金,一是拥有多元化资金来源的独立投资基金,如黑石、凯雷、华平、英国的3i Group PLC、日本的SoftBank Capital等;二是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直接投资部,如摩根士丹利亚洲、高盛亚洲、花旗资本等;三是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法规出台后新成立的私募股权基金,如中瑞、中国东盟、中比等合资产业基金;四是服务于集团发展战略及投资组合的大型企业的投资基金,如通用股权资本(GE EQUITY)、INTEL PACIFIC、联想集团下属的弘毅投资等。另一方面,国内的私募股权基金仍处在起步阶段,法律法规、市场基础、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和思想观念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但正朝着有利于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方向不断推进。中国本土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开始被公众熟知,包括中国银行旗下的渤海产业投资基金(Bohai Industry Investment Fund)、联想控股旗下的弘毅投资(Hony Capital)和方风雷旗下的厚朴基金(Hopu Fund)等PE在2007年都有很大的动作:渤海基金投资了天津钢管集团、成都市商业银行等公司的未上市股权,而弘毅投资则在2007年4月成功协助先声药(NYSE:SCR)以ADR方式在纽交所上市。一些富有的个人和民营企业也纷纷出资组成私募股权基金,尝试直接投资。

(三)私募基金的主要风险

1.法律风险。我国私募基金本身合法性模糊,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容易引发不规范操作和证券市场的不稳定。民间私募基金协议双方是委托理财关系,是否合法一直没有明确规定,合作双方都面临一定风险。委托主体资格不合法,

一些运行规模较小的基金经理为了吸引资金,有时需要承诺保本甚至保证年终收益率等更高的投资回报,一旦发生争议或协议获取利益受到恶意侵占,合同和投资者权利不受法律应有的保护。

2.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法律的缺位,信息不对称及信息不完全的普遍存在,使私募基金与投资者双方都面临道德风险,现实中的履行依赖当事人的市场信用。我国信用制度不完善,投资者要求较高回报率,使基金管理者面临较大压力,在法律地位不确定和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很多基金管理人短期行为严重,经营风格激进,基金合约设计和运行既没有内部风险控制机制也没有外部监督约束。如果资本市场逆转或崩溃容易导致私募基金缩水甚至破产,投资者巨额损失得不到保护,潜伏较大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3.操作风险和系统风险。卖空机制和金融期货的缺失客观上造成“庄股”的运作方式,国内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只能在单边上升市场中获利,而在证券市场的单边下降趋势中无法规避系统风险带来的损失,不能同海外对冲基金一样在双边市中同时获利。目前我国股市价格波动幅度大,系统风险约占市场风险的65%,而美国等发达国家大约只占30%,投资组合中的市场变量如利率、汇率、证券价格不利变化带来的资产价值下降都会产生市场风险,基金建立投资组合可以降低非系统风险,却不可以消减和对冲系统风险。我国证券市场的不完善造成理性的价值投资很难达到预期收益,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的不稳定性,决定了中国证券市场难以保持股票长期上涨。在市场投资者获利模式高度同质化的情况下,多空力量严重不均衡,股价可能会被盲目推高到一个与其内在价值严重背离的高度,当系统性风险出现,价格向内在价值回归时,市场产生剧烈波动,私募基金可能无法完成承诺的收益率,出现资金断链而加剧股市的震荡。

4.流动性风险。私募基金因变现成本而产生风险,为保证基金运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期较长,从融资、筛选项目到最后退出,需要较长的运作周期,短则3年,长则5年、10年。我国目前私募市场退出机制不完善,没有真正的柜台市场,资金难以变现,风险不能随时转移,流动性较差。当前在中国发展私募主要目标应该是成长型中小企业,而不是股权质押类投资基金的大小非减持的市场机会。2008年4月,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要求,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这些规定都将增加PE投资退出的风险。同时,未来监管层对大小非解禁可能会出台一些更加严厉的措施和规定,这会大大降低私募股权投资的未来变现能力,增加流动性风险。

二、发展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必要性

私募基金符合居民财富增长寻找增值途径的宏观经济背景。大量闲散资金及各类社会基金如教育基金、扶贫基金、互助基金、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具有保值增值、追逐利润的动机和目的。私募发行的注册或审核豁免制度以及发行的低成本既可以使发行人便利地筹资,也可吸引大量投资者,有效弥补公开发行的不足,协调资本供求关系。

(一)发展本土私募股权基金的条件基本成熟,与目前国家宏观经济发展进程相一致

最近颁布、修订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正式明确境外企业可通过换股方式收购境内企业,为被投资企业境外红筹上市提供了便利,方便私募股权投资的境外退出;除此之外,《公司法》已正式取消公司对外投资额度的限制,基本消除制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法律障碍;同时《合伙企业法》的修订增加了有限合伙制度,虽然不是针对私募股权及创业投资行业的需求直接点明,但仍间接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按照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与运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中国本土私募股权投资能够采用有限合伙这一国际通行的私募基金形式,有利于避免公司制的双重征税,提高运作效率,拓宽募资渠道,促进中国本土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

(二)改善融资结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全球资本流动主要是通过国际证券市场和企业直接投资、私募基金进行的。PE能够满足中国发展直接融资的需要,以更高的管理方式和运作模式推动中国直接融资的发展。在美国,大批企业,如微软、雅虎等都是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支持和培育而迅速成长为国际知名企业。我国民间资本宽裕,私募股权融资可以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创业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以及寻求并购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获得发展。对融资企业来说,私募股权融资不仅有投资期长、增加资本金等好处,还可以给企业带来管理、技术、市场和其他需要的专业技能,帮助企业进入新市场和寻找战略伙伴,拓展财务资源以及商业伙伴,提高收益,为企业在治理结构、业务方向、财务管理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发挥协同效应,降低成本,帮助企业快速成长。

(三)本土私募股权投资比较优势明显,良好的激励机制可以控制道德风险

虽然目前我国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无法与资金经验雄厚的知名外资基金直接抗衡,但因其具有自身的比较优势而发展迅速。比较优势体现在更熟悉中国国情,拥有广泛的社会关系和政府资源,更容易寻找和辨别合适的投资对象,融资成本更低,如果参与国有企业重组,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可以不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同时,本土私募基金在收购价格和项目来源上也有明显优势,可在并购市场上与外资竞争,既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促使资本更有效配置,又避免优质资产过度被外资掌控、国内证券市场逐渐萎缩的局面,形成与海外私募基金良性竞争发展态势。私募基金能够有效地降低委托风险:其利润来源主要是业绩收益的分配和提成,而不是管理费,形成比较均衡、明晰的责权利机制,使基金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利益一致,有效实现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激励相容。同时,基金管理人持有私募基金一定比例的股份,能够将基金管理人与基金利益捆绑在一起,减少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促使基金管理者尽职尽责,发挥实践投资理念,获得可观的投资收益率。

(四)私募股权基金能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自主发展,有利于构建我国资本市场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降低市场非理性波动

一方面能拓宽产业结构调整的途径和效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另一方面可以帮助改善股东结构,加快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产权社会化的步伐,加速证券市场制度变迁。作为经济全球化、信息革命、资本脱媒、财富管理的必然产物,私募基金有效填补了银行信贷与证券市场“真空”,投资触角可延伸至企业孵化期,涵盖企业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等企业成长全过程,对我国资本市场其他参与主体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发展规范的私募基金,可以加强金融机构的竞争与合作,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由于PE在中国起步不久,私募基金在进行PE投资时,还需借鉴国外私募股权投资的经验和教训,结合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引导国内社会资源

参与创新,探索出真正适合中国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模式。

三、对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和监管的可行性建议

(一)明确私募基金的合法性,完善投资环境,充分利用在本地的政府资源优势,加快同海外资本合作

我国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以养老基金、保险资金为代表的长期机构投资者以及金融机构投资于私募股权基金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鼓励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参与直接股权投资,但应严格比例限制,做好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运用中外合作基金方式,结合中外创业投资公司的资源整合,完成新一轮资金募集,实现利益双赢。合作的过程也是本土基金培养人才、提高实力和扩大海外知名度的过程,但由于外汇管制、公司法及国内资本市场等制度性制约,较为规范、专业及有全球化运作经验的外资PE很难和本土PE相融合,一旦汇率发生变化,将会形成双方利益的损益。但这是本土PE为今后进一步的改革创新发展的很好尝试。

(二)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良好的本土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

当前发展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问题不是缺乏投资主体或者基金募集,而是政策和制度方面的劣势(例如退出机制不完善等)抑制了发展。一些创业投资基金由政府而非市场主导,影响资金运作效率。扭转政府在金融活动中承担过多风险的状况,完善本土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退出环境,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是发展本土私募股权投资的关键所在。一方面,尽快推出创业板市场,鼓励和吸引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培育更多新兴高科技企业在境内上市;另一方面,由于产业投资基金投资项目流动性较差,建立合格投资人的场外市场即电子报价系统,规范和拓宽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为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扫除障碍。

(三)私募要注重企业的增值和长期发展,同时尝试多种渠道退出

从资金的逐利性上来讲,私募投资都是要退出的。外资私募的资金很多来源于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只要有稳定分红,可以保持长期运用。对企业的投资,期限一般从3年到7年,甚至10年以上,着重企业的增值和长期发展。与外资相比,我国私募太注重短期投资退出,看是否马上可以上市,而不关注投资企业的资质。国内PE除IPO以外还有多种退出渠道(如海外上市,产权交易所交易、并购、公司回购等),为了在短期内取得较丰厚的资本回报,大家都想通过IPO使退出的价格更高一些,有些投资者既做一级市场又做二级市场,对回报率急功近利,过多资金投向Pre-IPO项目,导致一级市场资产价格暴涨。在二级市场退出相对容易的预期下,PE投资市盈率从5―8倍飙升至近20倍甚至更高。随着二级市场泡沫破灭,PE市场市盈率迅速下降,风险增大。短期来看,整个资本市场估值体系下降可能导致一些PE被套,但从长期来看,退出困难会缓解PE对Pre-IPO项目的争夺,引导这些企业把投资目光向前移。注重早期项目,更符合我国培养创新型企业,有利于加快经济转型的要求,使我国PF市场步入良性轨道。

PE尚未利用国内并购方式大规模退出,主要是因为收益率不理想,市场行情不好,并购方式容易遭到压价,成为通过并购方式退出的阻碍。2008年受原材料成本上升和宏观调控影响,不少企业陷入盈利下降甚至经营困难的局面,一些企业虽然短期出现了问题,但长期价值依然存在,将给行业龙头企业提供最好的并购机会。IPO上市的企业在整体企业数量中还是少数,在市场低潮期可尝试运用通过并购进入并择机退出。

(四)PE与VC分工组合,发展和扶持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VC投资以高新技术为主的中小企业初创期和扩张期,PE投资以即将进入上市辅导的企业成长期资本为主。一方面,目前我国受风投基金规模增大和较高回报预期的压力影响,风投机构将投资阶段持续后移,由企业早期转向发展期和扩张期,甚至是获利期,短期内存在创投市场VC投资PE化特征,所以PE与VC要合理分工组合。另一方面,我国境内股权投资一直以美元为主导,基金退出以企业境外上市为主要通道,上市后运作成本很高。在人民币升值等诸多中国利好的背景下,很多海外私募机构开始考虑如何绕过政策壁垒,设立人民币私募基金来进行投资。随着社保基金宣布注资鼎晖和弘毅,人民币基金持续升温。我国中小企业板全流通的实现以及新的监管规定,将促成私募股权基金以人民币的形式募集和投资,在资金来源、机制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推动发展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用人民币投资中国企业,并且在出售股份时,选择在内地股市上市。

(五)实施审慎性的金融监管,以间接监管为主,强调外部监管与内部监管的有机结合

建立私募基金登记、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私募基金自身的积极作用,真正将政府监管与私募基金内部管理灵活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在有效控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前提下,检查大量进行借贷投机的金融活动并评估其影响,强化基金托管人地位的独立性、权力及法律责任,对私募基金投融资施加限制,控制单个私募基金风险所涉及的投资者数量和分布面,降低私募基金的财务杠杆比率,确保金融市场完整和降低系统性风险。要加强对广大投资者的教育和引导,不允许没有自我保护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参与私募基金。

主要参考文献:

[1]清科研究中心.2007年中国私募股权年度研究报告.

[2]海等.发展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思考[J].中国金融,2007(21)

私募股权投资和私募证券投资篇(2)

目前市场上具有私募性质的理财产品主要有私募股权(PE)、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专户理财、券商集合理财等产品。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收益双高的游戏

私募基金是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申购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私募基金按照募集资金的用途可以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和私募证券投资。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以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或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则是以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为主要投资对象。

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可以分为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PE三类。投资起点比较高,经常为几百万、上千万,但由于其高收益的特性,在财富爆炸的时代,受到渐多的投资者关注。

类型 投资标的 适合阶段 风险与收益

天使投资 股权 创业公司 最大

风险投资 股权 处于扩张阶段的公司 中等

PE 股权 即将上市公司 较小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炙手可热

一般来说对于资金量较大的投资者适合选择私募股权来进行投资,当然这样的产品风险较大但收益也颇丰。对于一般的中产阶级来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起点经常在100万,相对私募股权起点较低,更适合投资。相对而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是主要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因为没有最低持仓比例的限制,因此比公募基金更具有灵活性,在震荡和下跌的行情下该类产品可根据市场行情及时调整仓位和投资比例,以规避风险,为投资者带来收益,因而在今年以来的震荡下跌行情中,备受关注。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投资标的不同,一般分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产品(例如修建高速公路、飞机场、房地产等项目)、结构类挂钩产品(例如部分挂钩债券,部分挂钩黄金等)以及投资股票二级市场类产品,另外在市场震荡较大的时候,还可以通过套利方式获取收益。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一般人眼中比较神秘,但相信大家一定对其中一部分走到阳光下的阳光私募耳熟能详。阳光私募是指通过信托机构向特定投资人发行证券投资集合资金,这种通过信托机构发行组织运作的基金就称为阳光私募基金。阳光私募的全面研究、筛选推荐正是展恒理财为您提供的服务之一。

基金公司专户理财――雨后春笋

基金公司的专户理财业务是基金公司面向高端客户推出的一款颇具特色的服务,其产品设计较为灵活,也更细化,会根据不同客户的偏好设计出相应的不同收益风险的投资组合,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有“量身定做”的感觉,一般基金公司已经得到广大投资者的青睐,所以相对而言其投资理念和策略更容易让投资者认可和接受。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船小好掉头

私募股权投资和私募证券投资篇(3)

改革开放激荡30年,弹指一挥间。而灵活、激进、创造力无穷的民间资本,不仅积淀下了足以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巨大财富,更形成了特定的文化和思维模式。在面对急速发展而暴露出的诸如增值速度减慢、经营模式受束缚、投资方向变得迷茫等种种问题以及整体经济面临转型、提升的大背景下,中国民间投资群,也在对前景众多选择的徘徊中,在当初的澎湃回归于对自身的拷问后,积极寻找新的发展支点。

如何促进民间资本正确投资,引导民间资本的有序流动,是当今社会经济发展所必然要思考的问题。其原因并不仅仅因为中国的各个产业领域已经成为国际资本的“蚕食”目标,更重要的是民间资本发展过程的自主需要。在我国,民间充裕的资本,多数时候都是以借贷、私下募资、股权扩充、合伙创业等途径来达到快速积累的目的,我们把这称之为“自由民间资本管理方式”。随着现资管理理念的深入和运用,国际通行的私募基金管理方式逐渐被引入我国民间投融资体系。

私募基金:民间资本下一个热潮?

当一种管理方式伴随一个产业迅速发展时,必定是社会需求快速膨胀使然。通常每个国家的投融资体系,都是放在金融监管体系之内的,无论是银行、信贷、证券、保险、典当等,都是以国家资本和大型合法合规的集团资本为主构架投融资体系,除此以外,则可能产生违背法律法规的地下钱庄,或其他通过非法集资等超出法律底线的途径、违规运作的资金组合。法律底线的存在,制约了民间资本自由走向规范途径。这并非只发生在中国,全世界都不例外。但大量民间资本以游资的方式自由流动,不能有效地纳入国家投融资体系内进行监管,会给国家经济体系和金融体系带来无穷的风险与后患。私募基金的管理方式几乎可以用“应运而生”来形容,其在国际上逐步试行、推广、流行、规范也是顺势而为。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又称为“产业投资基金”,它最早起源于美国。20世纪40年代末,美国出现大量新兴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诞生;后来,“创业”的概念扩展到“创造新企业和老企业再创业”,由此出现了“企业并购基金”。当创业投资基金在80年代传入亚洲后,又出现了专门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经过不断演变,这几类基金形式组成了现在所谓“产业投资基金”概念的外延。 2006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中国私募股本市场国际研讨会上发言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把富人的钱筹集在一起,投资于未上市的股权”,她的表述是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Investment,PE)的典型性描述。私募股权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并获利。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种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它通过发行基金单位,汇集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这笔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者与基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的两种基本运作方式。私募则意味着这类基金以有限合伙人方式,只能通过私下定向募集股份。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在于私募股权投资相对于“公众股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这里的“私募”指的是所投资公司为未上市的“私”有公司;而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向投资者筹集资金进行管理并投资于证券市场(多为公共二级市场)的基金,主要区别于共同基金(mutual fund)等公募基金。私募证券基金的投资产品,是以二级市场债权等流动性远高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有价证券为投资对象。在美国,私募股权市场出现于1945年,参与其中的各家基金表现始终超过美国私募证券投资市场的参与者。

民资私募基金的发展趋势

资本流动的实质在于保值和增值,资本流动方向以产业投资为基石、以市场投资为导向。目前,国家大力提倡民间资本进入产业投资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资本投资市场,为民间投资开拓了全新的局面,为民间投资指明了正确的方向。未来的民间资本,必将以合伙制私募基金的形式长久存在和发展下去。以下三个方面不可避免地成为近阶段民间资本家需要慎重思考的重点:

首先,整合产业将形成细分产业链中的产业龙头,抢占这些行业龙头,为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铺路搭桥。无论是传统产业,还是现代高科技产业,都有自身发展的空间。国际私募基金的投资行为中, 英联、霸菱投资了蒙牛、李宁,华平基金给国美投资1.5亿美元等,都是以传统产业为主;联想控股为实际投资人的广源传媒,是一家生产3G通信列车电视技术为主的高科技企业,获美国私募股本基金莲花注资1600万美元。

其次,融合资本,梳理民间资金流动方向,倡导先行理念,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创立积蓄力量。以高科技产业为主导的中星资本在对青岛软控(002073)实施了五年的辅导和支持后,已使后者在深圳中小企业板成功挂牌上市;浙江的网盛科技也以“中国第一概念股”成功登录资本市场。可见证券市场是民间资本流动的重要领域。索罗斯在1995年投资海南航空约2400万美元,取得14.8%股权后,又于2005年10月对中国海南航空增加投资2500万美元。

最后,有效跨接,把握产业与市场的良性互动,规范出入制度,全面服务于产业投资市场和证券投资市场的对接。 被称之为“美国总统基金”的凯雷投资集团, 管理着总额超过 89 亿美元的资产,旗下共有 26 个基金产品。按照计划,凯雷收购徐工机械50%的股权,徐工机械则持有徐工科技19367.94万股国有法人股,并通过控股子公司徐州重工持有徐工科技4103.15万股境内法人股,合计约23471万股,约占徐工科技总股本的43%,仅仅通过徐工科技的10送3.1的股改对价方案,凯雷投资集团就可以获得直接账面价值1.8亿人民币。

若按照凯雷投资对徐工科技的下一步包装上市计划,一旦徐工机械在美国证券市场成功上市,其产业投资与证券投资的市场对接,就使凯雷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

目前我国民间资本正走在由混沌向有序的进程中。一些先知先觉的民营资本集团和民间资本倡导者,已经从引导和梳理民间资金流的进程中,发展和壮大了自己。但发展和壮大以后的民营集团,也遇到了发展过程不可避免的困扰:资金流下一步的流向与归宿在哪里? 民间资本如果仅仅停留在炒作概念层面,尽管很热,却始终都不可能得到政策的明确保障。对于个人而言缺乏事业的基础,而对于监管层则谈不上有序和规范。

私募股权投资和私募证券投资篇(4)

我国存在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海外对冲基金,共同构成完整的商业基金体系。国内私募证券基金主要受到金融产品交易合约、低位买回低位卖出缺位机制、不完全开放资本的影响,以上基金运行手段共同维持证券基金管理与流转。本文主要探讨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海外对冲基金比较,通过分析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海外对冲基金存在的差异,指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自身的优点与面临的困境。

关键词:

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海外对冲基金

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海外对冲基金的定义分类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筹资对象集中于小群体,专门面向小群体进行半公开性质的融资。小群体指的是那些熟悉私募证券投资流程、具有专业投资经验的群体,这些群体的私募证券投资不受国家投资制度的限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群体较小,不能对社会所有群体开展融资工作,因此产生的利益也较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分为多种基金种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以公司上市与否作为筹资的标准,而是根据公司的证券数额作为筹资的指标。上市企业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与证券附加产品的投资,都可以作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海外对冲基金、海外风险投资基金,共同形成完整的投资基金体系。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海外风险投资基金,都属于非公开筹资的资金发展模式。而他们所筹集到的投资基金,也全部用于非上市企业的投资活动中。在投资基金注入到非上市企业后,私募股权投资人会根据自己的意图展开公司的运作活动。在不断的管理运作中非上市企业的资产会成倍增长,在非上市企业成为上市企业后,私募股权投资人就会从公司撤出自己的投资资金。这种模式的投资一方面能够规避众多的股权投资风险,另一方面也能够使私募股权投资人获得最大的利益收入。这种投资的投资时间段,产生的效果较好。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注重稳健性投资,与海外对冲基金相比,它的投资策略相对保守、投资产生的利益较小。海外对冲基金主要定义为: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组织三者通过紧密的联合,运用对冲交易方式、高风险投资方式完成的金融基金投资活动。海外对冲基金运用金融杠杆体系作为基金投资的指导体系,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特点。海外对冲基金的投资人具有复杂的身份特征,他们拥有着雄厚的资产和丰富的投资经验。海外对冲基金投资者的流动资金至少要在数百万美元以上,他们的投资活动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与更高的风险。海外对冲基金作为主要的组织架构基金,他们主要通过设立投资平台吸引基金注册用户来获得收益,也就是通过吸纳高额资金来获得收益。海外对冲基金具有多种不同的投资策略,主要分为:宏观投资策略、市场趋势策略、重大事件变动策略、价值套利策略等。它们可以根据市场经济、全球政策的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自身的投资策略。它们的主要投资对象为流动性强、交易量大的投资产品,这种产品会随着市场的变动产生不同幅度的波动。而海外对冲基金也会制定一系列的风险管理措施,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大多数海外对冲基金投资机构都设有专业的风险管理团队,运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对投资资金进行监控。国内证券市场相比于国外证券市场而言,缺乏良性的交易机制进行引导。由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受基金法律的保护,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不存在多头交易机制;因此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想要转变为海外对冲基金,还存在着多方面的难题。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没有盈亏相抵、资产套现的股指交易合同,也不存在股票选择权金融工具,所以其真正的融资渠道与融资范围非常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自身的缺陷、基金法律的限制,都会阻碍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

二、金融产品交易合约与低位买回低位卖出机制的缺失

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抵御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海外对冲基金也属于私募型证券基金,它与国内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着相同的投资方式与投资产品。但海外对冲基金最明显的特征是,它通过多种投资方式的综合,来降低某一项投资产品所产生的风险。这种方向相反、数量相当、盈亏相抵的投资方式,能够有效规避市场中的不确定因素。但目前我们所说的海外对冲基金,有一部分采用盈亏相抵的投资方式,另一部分采用其他的投资方式。但各种投资方式间可以进行自由的转换,非对冲投资方式可以转化为对冲投资方式,对冲投资方式也可以转化为非对冲投资方式。多种投资方式的综合运用,能够降低市场、国家政策等非稳定因素造成的风险,却不能降低稳定因素造成的风险。目前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大多是稳定因素风险;而欧美发达国家的海外对冲基金所存在的风险,大多为非稳定因素风险。非稳定因素风险在海外对冲基金风险中占有75%的比例,而稳定因素风险只占有其中的25%。我国并未推行债券利率市场化,那些债券公司并不能享受与银行同等的待遇。因此债券利率的波动对我国居民与企业的影响较小,债券融资并不存在较大的收益或亏损状况,因此也不需要采用盈亏相抵的对冲投资方式予以支持。但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迅速发展,债券利率市场化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盈亏相抵的对冲投资方式也会逐渐应用在我国的债券投资市场中。我国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存在盈亏相抵、资产套现的股指交易合同,也没有配备相应的多头交易机制。所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只能投入金融市场获得利润,不能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在证券交易市场交易产品股指下降的情况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能依托其他的交易产品来获得相应的利润,也就不能规避稳定因素所带来的投资风险。而海外对冲基金由于采用多头交易的投资策略,它能够通过方向相反、数量相当、盈亏相抵的对冲投资,来规避稳定因素所产生的风险。海外对冲基金统计分析表明:上世纪90年代至2000年间,海外对冲基金的债券利率低于标准普尔股票价格指数,而自从2000年后,海外对冲基金的债券利率迅速上涨,成为全球投资基金的主要盈利产品。海外对冲基金分为很多不同的种类,不同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投资策略、投资喜好,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项目。海外对冲基金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一样,也有很多的非多头交易投资项目。这些非多头交易投资项目不以规避稳定投资风险,作为主要的投资目的,而以稳健的投资收益作为主要投资目标。国内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不具备低位买回低位卖出机制的前提下,它无法利用多头交易投资方式进行金融投资;也不可能通过选择不同的投资策略,来规避存在的稳定投资风险。通过对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利率分析,我们得出:相比于海外对冲基金的债券利率,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利率的稳定性,要低于国内普尔股票价格指数的债券利率;但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具备低位买回低位卖出机制,也没有多头交易的对冲支持,所以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利率,仍旧高于海外对冲基金的债券利率,也就是说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所产生的波动更大。在稳定风险因素到来的时候,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受到的影响更大。目前我国颁布新的证券公司债券融资管理办法,针对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具备低位买回低位卖出机制、不存在多头交易对冲工具的情况,进行制度上的开放与改革。自从国家推出盈亏相抵、资产套现的股指交易合同以后,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能够利用多头交易机制、盈亏相抵的对冲方式投资,将自身投资的股票、基金分布在不同的产品上。各种股票、基金的综合投资,能够缓冲单一投资投资所面临的稳定风险,私募证券投资也可以采用适当的投资策略规避稳定的投资风险。但目前针对私募债券投资基金的股指交易合同,还没有得到国家部门的批准,所以募债券投资基金只能通过融资其他债券,进行风险的规避。随着国家政策的逐步落实,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逐步向海外对冲基金方向演变。

三、不健全的低位买回低位卖出机制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难以发挥对冲基金的高杠杆效用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投资人、投资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私人投资、合伙投资、投资公司投资、钱物交易投资、技术交易投资等多种投资。钱物交易投资和技术投资的投资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或者公司。通过双方的合同协定,合伙人可以投入物质资源、技术,来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也可以用资金来交换其他群体的物质资源与技术资本。合伙投资指的是多种投资人联合出资,以合伙人的形式对公司的发展进行管理的投资方式。投资公司投资指的是企业用投资资金建立投资公司,投资公司对各种投资人的资本进行协调管理,对最终产生的收益协调分配。随着盈亏相抵、资产套现的股指交易合同的推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能够通过都难以通过购买其他的融资产品,来降低自身融资的风险。对于个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来说,投资人要想从银行获得相应的贷款,只能通过财产抵押的方式完成。但商业银行不接受个人财产抵押,只接受国有债券抵押的贷款。合伙投资、投资公司投资的融资,银行只接受虚拟产品的抵押贷款,比如:合伙投资人、投资公司投资人可以将公司所持有的期货、股票、股权抵押给银行,也可以通过购买国债来获得相应的贷款。但目前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资人,大多都有足够的期货、股票、股权来支付给银行,他们从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为高风险融资。因此我们得出:个人、合伙投资人、投资公司投资人很难从银行手中获得想要的贷款投资,也不可能利用银行贷款进行对冲投资活动。所以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可能模仿海外对冲基金的投资模式,从杠杆投资效应中获得巨额利润。

四、资本项目的不完全开放使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难以涉足国际金融市场

由于我国内部资本市场并不是全部对外开放,因此国内资本投资人要想从境内获得资金,进行海外投资是非常困难的。而国内只有中外合资投资公司,具有海外资本投资资格。如今国内的海外资本投资,主要还是以银行部门、各种理财基金部门为主。若募证券投资基金没有取得国内基金准入资格,也不能进入海外资本投资市场进行投资活动。与此同时欧美等发达国家金融投资是完全开放的,他们能够将开放的资本项目投入国际市场,国际市场也会回报给他们同样丰厚的经济利益。通过统计国际多头交易投资基金的种类,我们得出:全球宏观型多头交易投资基金、发展中国家多头交易投资基金规模,占全球多头交易投资基金的的30%以上;还有其他金额较小的多头交易投资基金充斥其中,一起构成海外资本投资的整体。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只能用于国内的金融投资活动,而且在金融市场发生不稳定波动的过程中,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能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风险规避。同时他们的投资活动不受到国家基金法律的保护,法律的不稳定变动甚至会使他们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我们得出:我国内部市场的不完全开放制度,严重制约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海外扩张活动。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各种阻碍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制度因素也会发生改变。总而言之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环境正在逐渐好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正在向海外对冲基金方向转变。

五、结束语

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比于海外对冲基金,存在着很多本身的缺点。投资活动相对保守、私募筹资的人数少、筹资的范围小,是制约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内部因素。但与此同时国家的证券市场准入机制、证券投资的不完全开放制度,也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海外投资道路困难重重。因此我国基金投资制度的改革,是保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长远发展的主要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私募股权投资和私募证券投资篇(5)

7天,一百家私募机构拿到了“独立身份”。今后,这些公司将可以直接作为基金管理人发行私募基金,而无需再借助信托等其他金融机构通道。3月2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举行第二批私募基金管理人颁证仪式,50家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而在此前的一周,首批50家私募基金成为新《基金法》颁布后,第一批具有独立法律意义的私募基金。

首批备案17家PE入围

3月1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举行私募基金管理人颁证仪式,令人瞩目的首批50家名单出炉。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为首批私募基金管理人颁发了登记证书。

至此,首批具有独立法律意义的私募机构正式诞生。这也是新《基金法》颁布后,首批具有独立法律意义的私募机构。

按照《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正式对外公布后,私募基金的管理者,随即可名正言顺地和公募基金经理取得同等法律地位。

名单分为私募证券类和私募股权类两类,其中17家私募股权类基金获得备案,他们中包括鼎晖股权、红杉资本、招商昆仑、君联资本、新沃资本等。《融资中国》记者注意到,弘毅投资、IDG资本、深创投等名字没有出现在首批名单中。《融资中国》认为,从开始新的登记备案起,一场新的较量开始了。而首批备案的17家PE机构,无疑赚足了眼球,更在品牌上加分不少。

一,关于区域分布:

具体来说,天津7家,北京3家,上海3家,苏州2家,广州和新疆分别1家。其中诺亚系2家。

二,券商系1家,银行系1家

三,注册资金在10000万以上的有8家。

言外之意,按照之前的相关规定,若要想拿到大机构LP特别是保险资金注资,注册资本必须超过10000万。

四,几乎全部是内资企业。

五,法定代表人有老大,也有委托代表。比如,我们看到很多业内知名人物:君联资本柳传志、广东中科招商单祥双、招商昆仑洪小源、复星创富梁信军、国药资本吴爱民、元禾辰坤林向红、硅谷天堂王林江、中信资本张懿辰、金石润汇祁曙光、新沃资本朱灿等。

《融资中国》认为,从开始新的登记备案起,一场新的较量开始了。而首批备案的17家PE机构,无疑赚足了眼球,更在品牌上加分不少。未来将更加遵循规范化、专业化、适度监管的新十年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20家PE机构现身第二批私募基金管理人

3月2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举行第二批私募基金管理人颁证仪式,50家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成为可以从事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同志出席仪式,并为私募基金管理人颁发了登记证书。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国基金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仪式。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监管部门在促进私募基金创新发展和做好监管方面所做的工作及下一步考虑,重申了私募基金需要坚守的三条行业底线:一是要坚持诚信守法,坚守职业道德底线;二是要坚守“私募”的基本原则,不得变相进行公募;三是要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坚持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希望私募基金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投资管理能力;把服务实体经济,控制风险放在首位;认真做好行业自律,加强行业的社会责任建设和社会形象建设。

据中国登记结算公司负责人透露,中登公司已经做好私募基金开户结算相关准备工作,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今后可以开立证券账户。至此,在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直接以基金名义开立账户,参与证券交易和期货交易。

中国基金业协会负责人表示,协会将建立以会员为主体,专业委员会为平台,从业人员管理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的自律管理模式,做好服务、自律,促进行业创新。协会将做好行业统计分析,尽快提供信息服务;加强与其他专业协会的合作,为行业提供市场对接、项目对接、资金对接服务;尽快制定相关行业规范,促进外包业务发展;积极沟通相关部门,配合行业推动产品创新;开展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行业执业水平。

在颁证仪式上,各私募基金管理人踊跃发言,就如何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创新发展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该批50家机构中,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30家,私募股权基金(含创投)管理人20家。该批50家机构中,北京16家、上海13家、深圳8家、天津5家、江苏3家、广东2家、浙江、福建、重庆各1家。

《融资中国》注意到,这次的私募股权基金(含创投)管理人20家,包括弘毅、赛富、九鼎、中城赋比兴、盛世神州等均在这个名单中。且法定代表人也多为大佬,比如赵令欢、阎焱、路林、张民耕、黄晓捷等。

首批管理人谈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鼎晖投资:加强自律管理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鼎晖投资创始合伙人王霖表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股权行业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协会既是GP(一般合伙人)和政府之间重要的沟通桥梁,也是GP和LP(有限合伙人)之间相互了解、GP和GP之间相互学习并提高投资水平的重要平台。”

同时他指出,鼎晖投资将根据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做好自律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作为中国最大的另类资产管理机构之一,目前鼎晖投资管理的资金规模超过100亿美元。鼎晖投资的核心理念,在于能够为投资人、被投企业不断创造价值。截至2012年底,鼎晖投资所投资公司的雇员超过50万人,是中国经济活力的一股重要力量。

招商昆仑:建议尽快设立私募股权投资专委会

招商昆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议,基金业协会应尽快设立旗下的私募股权投资专业委员会,加强行业与大资管行业的交流。

招商昆仑认为,近年来,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发展迅速,数量迅猛增长的同时也伴随着机构质量的参差不齐,个别机构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导致市场和投资界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产生了一些误解和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投资机构会员的信息披露的要求和标准的建立,将会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协会的会员也将对行业的规范化起到带头作用。

招商昆仑认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监管与公募证券投资机构的监管存在一些本质性的区别。随着监管部门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监管思路和信息披露标准的厘清,这也标志着与国际接轨的一个良好开始。

金石润汇:PE行业开启统一监管开端

青岛金石润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童燕萍指出,作为券商直投机构金石投资旗下的基金,金石润汇投资一直按照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努力规范管理、稳健经营。作为第一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正式获得基金协会备案登记证书,是PE行业的标志性事件,也是PE行业统一监管的开端。金石润汇投资今后将在行业统一规范监管政策的指导下开展业务,也希望今后在行业监管政策协调统一、产品创新、资源协调等方面能得到协会的大力支持。

中信资本:促进行业进入更规范化发展期

中信资本(天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为,首批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诞生,对于整个私募股权投资行业来说,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时刻。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从登记备案到人员管理、信息披露各个环节都有规可循,将促进行业进入更加规范化发展的时期。

元禾辰坤:促进行业加强自律和风险管控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辰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指出,苏州工业园区元禾辰坤作为中国最早成立的市场化运作的母基金管理机构,一直致力于与中国最优秀的基金管理人进行合作。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登记工作使得全行业会更好地加强自律和风险管控,使得更多的优秀团队能够脱颖而出。

硅谷天堂:行业规范化管理时代即将到来

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50家机构获得登记证书,这意味着自新《基金法》颁布后,私募机构正式纳入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管范围,行业的规范化管理时代即将到来,这将有利于推动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和提升整个行业的公信力,也意味着私募基金可以更加公平地参与竞争和发挥作用。

在未来工作中,硅谷天堂将坚持以下三点:第一,诚信守法,做好风险控制,坚持职业底线。硅谷天堂自设立之初,就把自律和风控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此次私募基金的备案工作,在合规、风控方面对私募投资基金提出了统一的要求,无疑能够帮助硅谷天堂更好地让所管理基金的运作更加透明化和规范化,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和风控能力。第二,服务实体经济。目前硅谷天堂的战略方向是通过产业整合并购帮助国内上市公司改善经营业绩,改变价值,提升价值,创造价值,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做“负责任的小股东”,通过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响应中央“调结构”和“促增长”的目标,为中国经济的整体良性发展贡献一份力量。第三,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投资能力,为投资人创造绝对收益,改善私募投资基金的行业形象。硅谷天堂将通过自身的专业投资能力为客户创造绝对收益,硅谷天堂强调的客户绝对收益的最大化。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能力,也只有把客户利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才能树立硅谷天堂作为专业化私募投资机构的良好行业形象。

建银城投:登记备案为PE/VC机构打开新空间

建银城投(上海)环保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指出,50家机构获得登记证书标志着中国金融市场将迎来一类新的金融机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这为类似于建银城投的PE/VC机构的发展打开了空间,同时也意味着这些机构要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进行规范,并接受相应的监管。

建银城投认为,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应该在《基金法》的要求下,坚持专业化、规范化的运作方式,坚持价值创造与风险控制并重,重点支持国家战略眭新兴产业,运用金融工具和资本力量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改善民生。

中关村三川:建议提升行业公信力

私募股权投资和私募证券投资篇(6)

以股权众筹推动大众创新

姚余栋表示,当前中国实体经济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其中之一便是融资结构不平衡。2014年,中国社会融资规模16.46万亿元,其中债权融资占94.03%,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4350亿元,仅占2.64%,与美、英、日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直接融资比例偏低,间接融资占比过高,导致企业和社会总体杠杆率较高。2014年末,国内居民、政府和企业三部门(不含金融部门)总体债务规模约139万亿元人民币,与当年GDP之比约为218%,三部门杠杆率分别为36%、56%和126%。与政府债务相比,中国企业部门债务规模更大、风险更高,尤其是在目前经济形势处于新常态背景下,企业部门经济效益难有起色,去杠杆压力较大。

为解决国内企业部门高杠杆率问题,姚余栋认为,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要任务是大力发展金融创新,通过众筹模式,满足部分企业的股权融资需求。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以创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可以有效缓解国内金融抑制现象,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启动资金,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扩大企业部门生存空间。

股权众筹的主要框架

姚余栋表示,股权众筹的主要框架为“五四三二一”方案。

“五”是指将股权众筹打造成中国资本市场的“新五板”,以丰富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目前,中国的主板主要服务于大型企业,中小板和创业板服务于大中型企业,新三板服务于国内各科技园区内中小企业,四板服务于地方辖区内中小企业,股权众筹作为新五板,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打破融资的空间障碍,可以更好地服务国内小微企业的股权融资。青岛要发展财富管理中心,在互联网金融方面不能仅着眼于P2P模式,因为陆金所、人人贷等机构发展P2P已进入较为成熟阶段,青岛继续着重发展类似模式已经不合时宜。青岛要尽快抓住时间窗口,在较短时间内建设全国性的股权众筹融资市场,吸引国内财富通过青岛的众筹平台为全国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

“四”是指根据投资者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和资金实力,对投资者层次进行合理划分,按照“公募、小公募、大私募和私募”四个层次,更准确地划分投资者的层次性。“小公募”(即公募股权众筹豁免制度)指根据社会融资主体融资需求和融资能力客观上存在的多层次性,借助互联网平台,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股权众筹平台公开发行一定金额以下的证券,并予以核准或注册豁免,简化发行程序,促进资本形成。与传统公募不同的是,小公募主要体现在融资金额的限制和发行条件的简化,以形成小额快速融资通道,促进小微企业高效、便捷、低成本直接融资。小公募能够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开、便捷和低成本优势,发挥“众”(公众投资者参与)、“筹”(聚小成多)的特质,有效促进小微企业资本形成,一定程度上解决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大私募”即放宽现行规定中对私募投资者高门槛的限制,扩大私募合格投资者范围,让更多有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参与私募股权众筹融资,适应投资者差异性的投资风险和风险偏好,形成“股权众筹合格投资者”。私募股权众筹属于私募性质,但应当比传统私募更宽松,体现为“金字塔型”的资本市场结构。据测算,国内符合传统私募标准的投资者约1000万人,符合大私募标准的投资者至少有3000万人。青岛要争取在年内引入股权众筹金融机构,打造股权众筹平台,吸引股权众筹合格投资者,在两项业务上尽快形成规模,以此形成青岛财富管理中心的业务优势。

“三”是指根据融资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和融资需求大小,将众筹平台分为“种子层、天使层和成长层”三个层次,不同层次融资上限、信息披露要求和投资者类型准入不同,以降低融资者信息披露成本和入市门槛。种子众筹风险较高,因此其融资上限限定为100万元,信息披露要求最严,只能由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投资,成长众筹风险较低,其融资额约束在3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信息披露要求较低,合格的机构和自然人投资者均可参与。天使众筹介于二者之间。

“二”是指坚守两个底线,其一是不设立资金池、由第三方银行进行资金托管,降低平台卷款跑路的风险;其二是不提供担保,包括显性和隐性担保。

“一”是指一条红线,在现有法律未修订的情形下,不能穿透《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股东人数200人的法律红线。

健全相关金融监管及法律

姚余栋表示,为顺利开展股权众筹融资,应完善相关金融监管及法律。

一是将股权众筹纳入《证券法》,为金融创新提供法律支持。目前国家正在进行的《证券法(修改草案)》将股权众筹纳入立法,为股权众筹的规范发展预留了制度空间,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是根据投融资主体的多层次性,建立“股权众筹小公募”和“股权众筹大私募”,形成“公募、小公募、大私募、私募”多层次证券发行机制。《证券法》修订应充分体现公募和小公募的分层,为小公募的规范发展留足空间;而且,《证券法(修订草案)》对大私募的预留空间远远不足,应当允许年收入不低于30万元、金融资产不少于100万元、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期货投资经验的自然人参与私募股权众筹投资,只有众筹合格投资者比传统私募投资者更多更广,才能给该行业发展带来生机和活力,同时也体现普惠金融的意图。

私募股权投资和私募证券投资篇(7)

“公”与“私”的悖论

《投资与合作》:《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终于出台生效。尽管业内对它毁誉不一,但这毕竟是第一次对“私募融资”进行了有效规定,您如何评价目前私募所面临的困境与尴尬?

姚海放:私募本来就是用市场化的方法去融资。私募与公募最大区别在于私募有一定的隐蔽性。证券法规定的公募,因为涉及公众利益,法律会对其进行监管,需要有审批、募集基金的用途等信息披露程序,只要公开的信息规范、真实、没有欺诈,法律对此会伸出保护协调的援手。

私募的好处在于,完全根据市场方法进行融资,通过私人关系募集资金,方式自由灵活。这也意味着,私募没有一个特定的标准或者操作流程,只能是凭借自己的分析、研究,判断风险大小。合作双方的利益保障完全依靠彼此签订的投资协议,没有监管,只要不投到法律禁止的行业中,都可以放手去做。

现在私募资金量庞大,游离于各种创投企业里,在法律和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会有很多违规操作,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变相借贷,或是有非法集资的嫌疑。

所以,公与私的悖论由此而生。从私募本质上讲,一方面是私人之间很灵活的、相对比较封闭的这样一种合同关系,如表面上理由充足,法律没有必要去管;另一方面,私募这种特性,很容易引爆潜在的金融、社会隐患地雷。所以,法律不能坐视不管。但如何监管?必须先从识别“李逵、李鬼”开始。

“股权”与“债权”的不同

《投资与合作》:私募一半是天使,它给融资困难的民营小微企业带来新生的希望;一半是魔鬼,它让投机者钻了法律空子,对金融体系、社会稳定造成破坏。然而法律是继续听之任之、保护不完善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还是拿出勇气切除毒瘤?

姚海放:私募最大问题在于走两个极端:一端是找别人借钱,容易陷进非法集资里,另一端是,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如果把钱再借给别人,那就变成了变相贷款,同样违反法律规定。

目前中国借贷业务只能由银行或金融机构来操作,私募基金介入其中就算违规,比如说私募基金的借贷合同可视为无效。

尽管私募不可以开展借贷业务,但私募基金的很多项目,可以通过股权来投资。股权与债权,有天壤之别,一步之差,就会踩到法律红线。当资金作为股权投入到私募基金,之后获取投资回报,投资者在收益好时可以获取固定回报率,在亏损时一同分担风险,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但如果投资者把钱借给私募公司,通过固定利息获取回报,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可见,股权与债权在法律上是截然不同的个体,作为私募募资,不能用债权的方式签订借贷合同。规范操作是,投资者出资持有公司股权,或成为合伙人,之后再投出去。

中国人民银行对此也有明确规定:不允许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股东合作经济组织、中小合作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其他基金会擅自发放贷款,企业之间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都要受到处罚,在刑事法规上也有非法设立基金机构、从事基金业务的处罚条例。

尽管现有法律还不健全和完善,但态度鲜明:无论赚钱与否,如果考虑到风险问题,就必须规范操作,只能按照股权投资方式募资,而不是吸收存款。

“非法集资”陷阱

《投资与合作》:在中国改革开放史上,“非法集资”几乎为二十年来的现代金融,留下了一道重重的伤痕。长城公司的沈太福、新兴公司的邓斌、大午集团的孙大午、本色集团的吴英,无不因此身陷囹圄。现在,一些私募公司依然私下里效仿吴英们的做法,他们为什么会铤而走险?

姚海放:目前私募募资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债权式,类似于银行筹集资金,替老百姓把钱存到银行里面,通过吃利息赚钱,风险较小。但这种方式要经过银监会或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许可。

第二种是通过股权筹集。假如3个人成立一个公司,每人投100万,这个公司就由3人合伙的小股东组成,只要经过工商局登记、且出资真实,就算合法,不需任何审批程序。目前法律允许的私募,只能选择第二种形式,即股权投资形式。它的限制条件是,私下募集人数不超过200人、不能公开打广告。

但这无疑增加了募资难度。除非认识较多有钱人,但可能很多人并没有这种条件,那只能打球,去找更多投资方,一旦超过200人,你就成变相公募了。还有,当很多普通投资者不愿意承担风险,于是你向他们许诺一个连本带息的固定回报,或通过一些诱导性陈述、虚假陈述、夸张陈述暗示会给投资者一个很好回报,以吸引他们投钱。这明显属于非法集资,或者变相开展金融业务。

投资合同的启示

《投资与合作》:在私募股权投资过程中,投资人和被投资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关系?

姚海放:目前,证券法适用范围有股票、公司债券、基本证券交易活动,其他证券衍生产品则是由国务院依照本法原则去认定,但实际上是没有认定的。而整个证券法证券概念范围很小。对于投资风险,是没有人监管的,因为投资人没有超过200人,证监会也管不着。

例如亿霖木业,作为投资者的老百姓,每投1万块钱,就签一份标准合同,不用考虑经营过程,他们只需要坐收事先许诺的回报。这种情况下它不是证券,证监会就不会监管,很多人认为这是一种投资合同关系。

美国有一个Howve(豪维)公司的案件,它类似于中国的非法集资。一家地方性的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广告,投资者掏1万美元就可以买一片果园,投资者和募资方签订了合同,不用参与经营,等果子成熟后榨成果汁销售后,就可以获取1万美元的本金加200美元利息。他们签的就是投资合同,管理经营和利益分配构成了双方的投资关系。

这种概念中国还没有出现,它说明的问题是,投资者投资后,是通过对方的努力来获益,基于他的资金投入,他需要寻求法律保护,防止实际操作项目的人对他欺诈。对此,美国法的一个原则是,募资方需要通过信息披露,公示给投资者,以此完成监督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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