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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案例分析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06 15:47:56

税务管理案例分析

篇(1)

[关键词]税务管理 案例教学 效果 质量

税务管理课程作为高等院校财税专业的必修课程以及经济类专业与管理类等专业(如:公共管理、会计学等)的选修课程,其实践性、应用性都极强。由于案例教学要求的实践与应用相结合之特点,已经成为高等教育教学中的重要方法之一,税务管理教学也概莫能外。如何在教学中更好地应用案例,切实提高学生,尤其是修读此课程之学生掌握税务管理的基本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之基础上,进而提高其解决税务管理实际问题之能力,成为财税专业教师特别是教授税务管理课程之教师需要深入探究的课题。

一、目前税务管理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与调查,我们发现当下税务管理案例教学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教师对案例教学认识有偏差

在案例教学问题上,一些教师认为在课堂上讲几个案例,证实或说明所讲授的内容或理论观点,则就认为是案例教学了。在具体进行案例教学时,主要又有两种情况:对课堂学生讨论案例时,任其争论,没有在必要时及时给予引导与指导,就学生争论的焦点问题以及表达的不正确的观点也不予评论,致使学生在讨论的方向上把握不准,此其一;在案例教学当中有些教师对学生讨论中的不正确之处急于纠正,对学生的讨论中之言论加以控制,对每个学生的发言均予以详加评点,致使学生过多关注教师的评论,则对发言有所顾虑,担心说观点有错,影响到学生发言的积极性,又使得案例讨论不能自由地、充分地进行,流于形式,达不到相互学习之目的,此其二。

2.案例选取粗糙且时效性差

案例选择是案例教学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前期准备工作,它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效果的好坏,需要教师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进行精选,或者编写教学案例。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期,新的税务管理模式尚处在探索之中,税务管理以最新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制度和相关理论与制度为依据,也在不断的进行调整,故还没有建立税务管理案例库,所积累案例零星且滞后,不能满足案例教学之要求。从案例选取之视角来看,选取的案例应尽可能贴近我国目前税务管理的实际,这样才能提升学生的实操能力和对将来工作实践的指导作用。然现实中税务管理案例选择还存在如下一些不足:案例多,但操作性差,此其一;案例可讨论性差,没法激起不同意见的争论,此其二;案例材料多源于二手或三手,真实程度不够,此其三;案例描叙中参夹着编者的主观意志(不论是分析或评论、还是结论),客观性不足,此其四。

3.案例教学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目前我国税务管理类课程的案例教学时间不长。课程教学还是以教师讲授教学为主,案例仅仅只是用来说明说讲述内容之例证,案例教学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传统的授课方法――“填鸭式”仍是税务管理课堂的主要形式,案例则只不过是证明观点、内容的例子。对案例本身的挖掘不够深入,只是表面上作些较为抽象的分析,对微观的细节设计方面考虑不周,解决问题的方案经常多数情况还是:“空对空”(即是理论对理论),对案例分析浅尝辄止。另外,在案例教学时间上没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比例,随意性很强,税务管理这门课程通常1学年40-54学时,一般老师最多安排4-8学时应于案例教学,这显然不够。

4.“硬件”和“软件”都达不到要求

生动性、现实性和开放性是现代案例教学的显著特点,故要求教师除应当具备相当的理论知识外,还必须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准备、组织案例教学的能力。唯有如此才能及时分析和解决教学过程学生发现的新问题,也能够对学生的分析方法和结论加以客观的、科学的引导和评价。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类专业教学一直对案例教学重视不够,再加之税务管理案例教学本身建设时间短,有税务工作实践经验的教师稀缺,故从师资上难以达到要求。

案例教材建设滞后。目前国内部分税务管理教材有专门的案例章节,但多数案例较为陈旧或滞后,且只是针对本章的知识点,将整个税务管理征管全过程都涵盖之综合性的案例很少。通观当下财税专业税务管理教材也存在两种极端现象:有少数教材是纯理论,没有税务管理具体实务的此其一;诸多教材完全没有理论,只有税务管理具体实务,此其二。其必然导致理论与实践脱节,前后知识不能串联起来。

案例教学手段与工具相对落后。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计算机、互联网、投影仪等设备和工具在教学中得以广泛应用,但利用的深度不够,案例教学实际上是一种带有实验性质的教学方式,这就要求在案例教学过程中,配备完备的专业教学实验室和有关设备,而在这方面,国内相当多有财税专业的高校(特别是综合性大学)没有建成专门的教学实验室,除一些财经类学校建成专业教学实验室外,大多数学校的专业教学实验室名不副实,认为一个单纯的计算机房就是专业教学实验室,软件建设与目前税务部门实际使用的软件CTAIS系统相差甚远。税务管理实验,包括案例教学中的运用,都需要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和相应的计算机软件等,这需要相当大的一笔投资,许多高校在这方面投入不足。

二、提高税务管理案例教学的质量与效果的途径

为了进一步提高税务管理教学案例教学的质量和奖效果,充分发挥其在教学中的作用,以下四种途径是实现这个目标的最佳选择:

1.提高税务管理案例教学教师的水平

在案例教学种,案例呈现在学生面前,其先要进行消化;再查阅或回顾各种必要的理论知识.则加深了其主动对知识的理解;最后其还要经过缜密地思考,提出解决方案,使其能力得到升华。同时教师对其答案随时给以引导,则必然促使教师加深思考,根据不同的学生不同的理解补充新的教学内容,对教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故要提升案例教学的质量,提高教师的业务技能是关键。除了要加大师资培训力度,从校外请优秀名师开展培训讲座,或教师送出去培训,都是较好的办法。高校相关机构应开设案例教学培训班或组织相关教师到其他高校从事案例教学观摩活动。在案例教学实施过程中,教师不仅应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还必须了解和掌握大量实际资料,这就要求任课教师尽可能多地接触一些企业的实际工作另外,可与税务部门联系将从事税务管理教学的老师送到各税务管理部门挂职锻炼或实习。如此以来,教师在进行案例教学过程中,则会侧重选取目前的税务管理案例,在内容上会注意反映当下的税务管理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来选择特定的税务管理实践案例。还要提高教师在案例教学过程中的课堂组织能力,突出案例教学的趣味性和知识性,在案例教学过程中,确定好案例讨论的形式,明确学生的角色,为案例讨论分析营造畅所欲言,相互启发,争论的课堂氛围,以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教师应对学生的讨论和主要观点进行归纳和评价。

2.案例的选择要体现现实性与时效性相结合

所选案例应尽可能贴近现实,使学生能够了解我国目前税务管理的实际,这对学生将来的跨入社会参加工作才有意义。在案例教学中,应着重启发学生分析问题的思路,应使学生能够灵活运用基本的税务管理原理来分析问题,同时也应使学生关注同类案例的差异以及引起这些差异的原因,以培养其应变能力。案例要尽量体现时效性,税务管理案例在我国没有任何积累,且税收政策法规、税收管理的方式也在不断调整和改进之中,故教师应做个有心人,随时跟踪这方面的变化,尽可能地采用新近的案例,让学生熟悉国内目前税务部门的具体管理实践,积极地用所学的知识去分析案例,有利于提高分析解决实际管理问题的能力,避免所学与实际脱节之问题,使学生能学以致用。

3.研究税务管理案例教学方法

为了充分发挥案例教学在税务管理教学中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的税务管理案例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税务管理案例类型有三:理论型案例,主要是根据现代管理理论或公共管理理论来设计税务管理方式或改进税务管理流程等,目的是通过案例研究发现和提出新的税务管理理论模式,此其一;说明型案例,主要用来描述和说明税务管理实践中具体业务的操作过程和方法,如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和税收保全等的具体操作过程,此其二;政策探讨性案例,其以税收法律、法规为特定的对象,提供现实中的某个案件,突出问题的是目前税收法律、法规未有规定或有异议的,给出一些不同的观点,此其三;对于理论型案例,是让学生通过对税务管理现实素材的分析,更好地理解已有的税务管理方面的理论,并提出对该问题的看法。对于说明型案例,主要是让学生了解税务管理中一些具体业务。对于政策探讨性案例,是提高学生在分析复杂问题时的能力;故对税务管理案例教学方法进行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4.加大税务管理案例教学的投入

税务管理这门课程因运用案例教学效果好,可通过具体的案例,引导学生进行分析和思考,不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培养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独立思考的能力。故要在这方面的投入从师资培养,教材与案例库建设,教学设备的投入方面加大力度。在教教材建设方面,可考虑从税务部门选取优秀典型取税务案例,直接用于编写教材。税务机关一般可随时就地取材,并吸收其他地区一些具有新动态的案例材料和国外先进税务案例资料,筛选汇总研究编制教材或讲义,特别是刚出现的新型案例,这样就会使得税务案例教材或讲义形式可灵活多样,更具时效性。建设网络化、综合性的税务管理案例教学实验室。有条件的高校可单独建;条件不允许的高校可与其他高校合建,实现资源共享。也可考虑利用网络技术教学平台,在网上开展案例教学,以弥补因课时原因,使税务管理案例教学时间不足之弊,在一定程度上延长税务案例教学时间。另外,还要考虑在教学软件上尽量与税务部门正在使用的软件(如CTAIS系统)相似或相近。

三、结论

税务管理作为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的课程,在实际教学案例教学还存在不少问题。只有不断改进税务管理案例教学,通过筛选合适的税务管理案例、培训税务管理案例教学的教师、不断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研究税务管理案例教学方法等方法来提高税务管理案例教学的效果和质量,这样才能提升的学生能力,使其更能适应当今社会发展之需要。

参考文献:

[1]杨森平 李日新:《税务管理》[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版

[2]杨森平:目前我国财税高等教育:问题、原因与对策[M].中国税收教育研究(2007),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8年7月版

[3]斯蒂芬•P•罗宾斯 玛丽•库尔特,《管理学》[M].(第9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4]谢明:公共政策案例:分析与思考(公共管理案例系列教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6月版

[5]蔡梦筠:改革财经类教学模式重视实验教学环节[J].会计之友,2006(2)P91-92

篇(2)

第二条“互动机制”的任务是以信息平台为支撑,以业务流程为导向,以“整合”、“联动”为重点,完善税收经济分析指标体系,整合数据分析,协调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和税源管理主要环节之间的工作,实现减负增效,提高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

第三条“互动机制”的运行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部门协作、分级负责、信息共享、良性互动”的原则。

第四条“互动机制”包括分析例会机制、分类分析机制、分工协作机制、统一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和定期交流机制。

第五条省局成立“互动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互动办公室”),负责互动机制的指导、协调。互动办公室设在征管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征管的局领导兼任,成员由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国际税务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征收管理处、计划统计处、稽查局、信息中心、数据处理办公室等各处室负责人组成。各处室应确定一人承办日常工作。

第六条互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四位一体”互动机制的运行,协调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工作,指导基层互动机制的运行。具体职责如下:

(一)研究确定税收分析指标体系,审核并统一各类税收分析和税源监控数据,所有指标均由省局一次加工到最基层单位、税收管理员或纳税户;

(二)提供税源监控疑点信息,确定重点纳税评估对象,统一下达纳税评估任务,组织各税种联动评估、征退税联动评估;

(三)根据各市局的评估稽查结果和税源管理情况反馈,总结评查工作经验,分析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对税源管理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指导相关部门修订完善税收分析指标。

互动办公室按季召开例会,例会由互动办公室主任主持。

第七条省局利用工作流系统,在内网建立“四位一体”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平台”),统一数据,实现信息共享,为省、市、县三级的工作互动提供支持。

第八条各部门要依托互动平台,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一个以税收经济分析指导评估,评估为稽查提供有效案源,稽查验证评估实效,评估与稽查反馈结果改进评估分析和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最终加强税源管理的良性互动机制。

第九条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国际税收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征收管理处、计划统计处、稽查局等业务部门根据职能管理需要,提出综合分析和疑点分析业务需求,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后交互动办公室汇总审核,作为搭建互动平台的基础。各项税收分析指标应在一定时期内相对固化,以便于持续监控,全面了解有关指标的趋势变化。

第十条信息中心负责根据互动办公室提出的业务需求进行互动平台的搭建和维护。

第十一条计划统计处负责宏观税收经济分析,按年提供市、县全口径宏观税负、可比口径宏观税负和产业税负指标,按季提供全省重点税源的增值税、消费税行业税负指标以及增值税分行业、分市税负指标,及时提供全国重点税源行业的增值税、消费税税负及预警指标,交互动办公室统一,为筛选纳税评估对象和加强税源管理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流转税管理处负责提供全省及17个市的增值税总体税负和分行业税负指标的业务需求,按年测算全省增值税行业税负平均值,并将测算结果报经互动办公室统一。

第十三条所得税管理处和国际税收管理处负责全省及17个市企业所得税总体税负率、分行业税负率和税收贡献率的测算,按年将测算结果报经互动办公室统一。

第十四条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按年提供全省出口退税预警值,报经互动办公室统一。

第十五条征收管理处按月提供全省异常申报情况,报经互动办公室统一。

第十六条信息中心根据各处室的业务需求,定期抽取各类分析数据,经相关处室确认后,由互动办公室交数据处理办公室统一在互动平台上。

第十七条各处室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对互动平台上的信息数据进行分析。

第十八条征收管理处、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国际税务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根据分析结果,针对问题和行业特点,提供分税种、分行业纳税评估对象,按季报互动办公室。

第十九条稽查局应利用税源管理信息对基层稽查部门进行稽查选案指导,以税收经济分析、税源监控环节反映的异常信息、风险预警信息和违法线索作为选案的重要依据,增强选案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条互动办公室根据管理重点,统筹安排评估工作,通过互动平台按季下达纳税评估任务。

第二十一条各市国家税务局应将省局下达的纳税评估对象与自行筛选的评估对象相结合,统一安排纳税评估计划,确保评估质量。对不属于偷逃骗税问题的,分析原因,制订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的措施;对涉嫌偷逃骗税及虚开发票问题的,连同相关资料移交稽查部门查处。对移交稽查的案件,稽查部门要向移交部门及时反馈稽查结果,不予立案的,书面说明原因。

第二十二条各市国家税务局应在接到评估任务的三个月内将纳税评估结果、稽查情况以及评估稽查过程中发现的税源管理问题和解决建议通过互动平台反馈省局。

第二十三条基层的反馈意见,按照“谁主管谁受理、谁受理谁发起”的原则进行处理。相关处室受理后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分管局领导签批后提交互动办公室研究确认后回复。

第二十四条基层反馈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或属于税源管理的共性问题,由互动办公室召开季度例会,相关处室共同研究解决,并及时回复基层,同时部署下一季度的税源管理任务。凡涉及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的文件,必须经互动办公室研究确认后统一下发。

第二十五条稽查部门应当加强税务稽查典型案例的分析工作,进一步完善稽查建议制度,通过对典型案件的成因、特点、作案手法和发展态势的分析,研究税收案件发案规律,查找税源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提出稽查建议。

第二十六条相关业务部门要认真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案例,研究吸纳稽查建议,分析税收政策和税源管理漏洞,提出改进税源管理的措施,并及时将吸纳稽查建议的情况反馈给稽查部门,形成以查促管、管查结合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十七条互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税源管理建议,综合分析税源管理情况,形成税源管理情况分析报告,指导全省税源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互动办公室按季公布全省纳税评估工作统计表、纳税评估处理结果、纳税评估典型案例、税务稽查典型案例、税收经济分析报告、税源管理情况分析报告。

第二十九条互动机制运行情况纳入省局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部门要设置相应的指标,具体考核本环节的信息传递、信息、信息反馈情况以及反馈结果的落实情况等,并将考核工作日常化,随时记录工作情况,按季公布考评结果,年终统一汇总。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篇(3)

税收理论与实务是财务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通过学习,学生要熟悉各税种的基本规定、计算方法,掌握各税种的综合运用及筹划,为以后实际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但从目前的教学过程及结果看,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目前税收理论与实务课程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随着税法改革的频率加快,税法教学内容也越来越丰富,教学计划课时却仍然保持不变甚至在削减。在这种情况下,教师为完成教材内容往往以讲授为主,没有充足的时间采用案例教学、课堂讨论和实践等费时较多的教学方法。这对于学生的知识掌握非常不利。税法课程有一定的理论性,但更注重实务的操作,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是教学体系的两个重要方面,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但目前这门课程只有理论教学而没有实践,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具体税务操作能力或综合筹划能力。

鉴于这种状况,本文认为,税收理论与实务课程运用案例教学法,配合税务的操作软件,能使学生在掌握理论的基础上提高学习效率,获得操作实际税务问题的能力,从而适应社会对创新型财务管理人才的需求。

二、案例教学的适用性

案例教学(case method)是由美国哈佛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朗代尔(c.c.langdell)于1870年首创,后经哈佛企管研究所所长郑汉姆(w.b.doham)推广,并从美国迅速传播到世界许多地方,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育方向的一种成功教育方法。哈佛大学案例教学研究开发部主任、案例教学协会主席john boehrer教授对案例教学作了如下定义:“案例教学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对现实问题和某一特定事实进行交互式的探索过程。”

20世纪80年代,案例教学引入我国。案例教学有如下特点。

(一)独立思考

传统的教学方法一般都是教师独自讲解,内容枯燥且在实践中可能并不实用。课时紧张导致教师没有时间与学生互相交流,这直接影响到学生的积极性和学习效果。案例教学中没有教师会告诉学生应该怎么做,而是要求学生根据教师所给案例,自己去独立思考和分析,这就使得乏味的学习变得生动有趣,富有创造力。

(二)重视互动

由于高校扩招,班级编制越来越大。教师与学生互动的时间越来越少,教师甚至无法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而考试往往都是对“死知识”的测试,考试成绩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反映实际的掌握能力。案例教学以分组的形式进行讨论,每位学生都必须就自己和他人(或他组)的方案发表见解本文由收集整理,教师进行实时点评。通过这种双向的经验交流,一方面能活跃学生的思维,开拓创新;另一方面也促进了人际交流能力的提高。

(三)注重能力的培养

知识不等于能力,目前高分低能的现象比较普遍。根据毕业生普遍反映,在学校所学的知识,很难在实践中进行融会贯通运用。而案例教学具有启发性和实践性,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机结合并把知识转化成能力的有效途径。王学宝(2010)在财务管理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研究中提到,案例教学能提高学生的各项运用能力[1]。

综上所述,案例教学对于税收实务等实践型课程非常适用。但由于某些因素的限制,案例教学不能得到真正的实施。企业税务实训软件的引入,能克服这些不利因素,使案例教学的优势得到发挥。

三、企业税务实训软件的内容及与案例教学结合的优势分析

企业税务实训软件包括企业税务实训教学系统及企业电子报税系统两大部分。前者包括“理论学习模块”、“税务实训模块”及“学生考试模块”三部分;后者包括“开票系统”、“企业电子报税系统”、“企业所得税电子报税系统”三个部分。两大部分都是根据多个企业真实的原始资料加工整理编写而成。通过实训,可以让学生模拟企业纳税计算及申报工作的全过程,从而使学生对整个纳税业务有一个直观的认识。

目前由于课时安排紧张,在进行案例教学时,案例收集困难及一些其他制度保障上的原因,创新改革总是受到相当程度的制约。企业税务实训软件的引入,可以给教学改革开辟实践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新途径。

(一)缓解课时紧张的局面

由于课时原因,教师讲解完课程的全部知识点已经花去了大多数时间,没有时间再对案例进行讨论分析;或者在课堂上进行案例讨论,就没有时间进行理论知识的讲解。而课程中有些知识理论程度很高,要求学生纯粹从案例分析讨论中理解这些知识相对困难,应该通过讲授更高效率地掌握。

一般的案例教学,讨论分析占用大量的课堂时间,导致讨论不够充分,效果不够理想。而实训软件采用b/s架构和最新net的开发平台,只需在bbs或校园内网上开通,教师和学生可以在实验室、电教室、办公室及学生寝室或教师家里开通校园网的电脑上进行教学、讨论和考试。这就大大节约了课堂课时,同时也达到了案例教学的真正目的。教师用2/3的时间进行理论知识的讲解,案例的分析讨论可以用课余时间在与校网联网的电脑上分组进行,最后由教师用1/3时间对小组的案例报告进行分析及总结。

案例教学通常要求教师和学生付出更大的努力,只有双方的投入才能够达到学习的效果。没有投入就不可能学到知识,学生常常会发现自己的想法在与别人讨论时发生改变,这种改变是学习过程的标志。教师在时间及精力上的额外投入需要学校在分配制度上进行相应的保障。

(二)弥补案例收集困难的情况

除了课时问题,案例教学对教师来说另一个大问题就是案例的收集。精心收集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前提[2]。税收理论与实务涉及到我国二十多个主要税种,条款繁多,纵横交错,要使学生很好地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达到理论与实务的融会贯通,案例的切适性是最重要的因素。

企业税务实训软件有理论及案例两个模块,教师平时在课堂上讲解的,是软件中的理论学习模块部分。在目前的教学中,教师讲解完理论知识后,课外只是以布置作业的方式巩固所学内容,例题重复且缺乏创新性,所能起到的作用也微不足道。而软件中的实训模块及报税系统,都是根据真实的原始资料加工编写而成的多个企业纳税实务案例,涉及我国目前大多数主要税种。案例难易程度不同,学生可以自己根据掌握程度选择使用,真正实现个性化教学。

在软件中的“案例管理”模块,教师可以自己根据需要对已有案例进行修改,也可以根据学生掌握的实际情况添加全新的案例,这就弥补了教师课外收集案例困难的缺陷,使案例教学能真正地实施下去而不致流于形式。

四、实践基地实际案例与软件结合的优势

案例教学与软件结合教学,可以使学生从被动学习转为主动学习,同时也提高了理论知识的运用能力,但是理论知识与案例的学习仍然无法让学生真正有实践的感性认识。如果能让学生亲自下基层去寻找合适的案例,以弥补案例过于理论化的缺陷,这项改革的效果会更加明显。学校可以通过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短期实习,来提高其企业操作的能力[3]。

篇(4)

论文关键词:案例教学课堂设计税收筹划

论文摘要: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寻找理论与实践恰当结合点的十分有效的教学方法,而税收筹划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课程,在这门课程的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有其必然性。但由于案例教学自身存在一定的缺陷,从而对税收筹划课堂教学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从课前准备、案例引入、课堂提问、案例讨论和深化归纳或演绎一般理论与知识等五个方面入手,对税收筹划案例教学的课堂设计进行研究,并提出进行课堂设计时应符合相应的要求,来实现税收筹划理论知识教学与实践知识教学的有效融合。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是当代大学教育的重要目标,而案例教学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途径和方法。税收筹划作为一门凸现现实应用性的新兴边缘学科,做好税收筹划课程案例教学的课堂设计,是提高税收筹划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一、在税收筹划课程课堂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或其机构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企业或个人涉税事项的预先安排,实现合理减轻税收负担目的的一种自主理财行为。税收筹划课程是财政、税收、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的重要实践课程之一,其所具备的以下特点决定了案例教学法在该课程中采用有其必然性。

(一)实践性强。税收筹划课程是指导纳税人如何在合法前提下降低自身税负的课程,与每一个企业、甚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都息息相关。教学目的并不是停留在教会学生掌握书上的理论知识,而是侧重于活学活用,即能理论联系实际,分析生活中的案例,注重于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综合性高。税收筹划课程知识点多,内容丰富且繁杂,需要综合运用税收制度、财务会计、企业财务管理以及经济法等多门课程的知识。如果采用传统的讲授方式,枯燥地讲解,不但学生不能接受,浪费课上宝贵时间,而且也不利于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三)内容更新频繁。税收筹划课程的基础是现行税制。从当前我国的现实情况看,税收制度是高度动态变化的,案例教学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最新税收制度,以及制度对企业与个人的影响。如果能够充分发挥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效果,将极大地提高课堂效率。

二、合理的课堂设计是案例教学顺利进行的保证

案例教学法是在学生掌握了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和集体协作,进一步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正确的管理理念、工作作风、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的教学方式。

税收筹划课程属于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税收筹划实践在经济生活中随处可见,但在远离税收筹划实践的高校课堂中,能将实践与相关理论很好结合的重要方法之一就是案例教学方式的采用、发展与完善。

案例教学在税收筹划教学活动中虽可发挥其注重税收筹划实践和提高学生分析具体涉税问题的能力,但同时也应该注意到案例教学的缺陷。由于案例教学是通过具体的有限的案例进行,而不是通过理论推导与演绎进行知识传授,所以学生往往会发生知识的“过度化概括”这一问题,而学生又不自知。所谓案例教学的“过度化概括”是指学生通过某一或某几个有吸引力的案例对概念或者原理做出概括,这种通过个别案例概括的知识在整体知识框架中不具有普适性和科学性,往往发生对知识的片面理解、狭窄概括,甚至错误认识。

在税收筹划教学实践中,由于案例教学固有的容易使学生发生“过度化概括”的缺陷,对税收筹划课堂教学的设计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通过合理设计课堂教学过程,将案例教学的优势和传统理论教学方法的优势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提高税收筹划教学的质量和改善教学效果。

三、税收筹划案例教学课堂设计具体实施

从税收筹划教学实践看,传统的理论讲解或许对于知识的概括有很好的效果,但是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不浓厚,感性认识也并不强,而利用税收筹划实践中长期积累下来的经典案例和各国的实践案例,会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而良好的教学效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税收筹划案例教学课堂的合理设计。

(一)注重课前准备工作。案例教学的课前准备是课堂成功与否的关键。在案例教学活动中,教师发挥着领导案例讨论过程的作用。教师不仅要引导学生去思考、去争辩,进而从案例中获得某种经历和感悟,还要解决案例中的特定问题,引导学生探寻特定案例情景复杂性的过程及其背后隐含的各种因素和发展变化的多种可能性。所以,教师的课前准备工作就必须要细化。同时,案例教学课堂上,学生的活跃思维极有可能提出各种棘手的问题,因此无论多么细化的准备工作都不为过。

一般说,税收筹划案例教学的课前准备工作分教师和学生两部分。教师的准备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熟悉案例,找出案例中的关键性问题。2、判断所选案例是只存在一种分析方法还是存在其他的分析方法。如果只有一种分析方法,那么就可以依此方法组织教学;如果不只一种,就应该设计相应的方法帮助学生形成对案例的严密的逻辑分析方法。3、预先估计一下课堂上是否能够展开真正的讨论或者讨论中是否会出现一种观点占上风的现象。如果在一些重要问题上,不能展开讨论,就要从案例中的某些材料出发激发起学生的思维;如果出现一边倒的情况,就要想办法扭转,扮演起与学生观点相对立的角色。4、根据学生的知识背景,预设引导案例讨论的问题和课堂规划,激发学生参与讨论的热情。如果案例对学生来说过于复杂,就要设计较多的问题加以引导:如果不是太复杂,就要更多地督促学生进行多种多样的参与。5、根据上述准备,写出简单的组织教学的教案。这类教案与一般教案不同,主要反映的是教师打算如何组织教学,设计了哪些问题来引导学生讨论等。学生的准备工作是由学生在案例教学中扮演的角色所要求的。学生在案例教学中不仅要对案例提出个人的分析意见而且需要有充分的理由说服老师和同学,所以课前的思考与准备是非常重要的。在案例教学中学生不仅要提前阅读案例材料,而且要根据即将学习的税收筹划的理论和概念构建自己的案例分析思路,做好课堂讨论的准备。

(二)精化案例引入方式。案例的引入是案例教学中的关键环节。鉴于税收筹划的经典案例较多,所以在挑选有代表性的案例开拓了学生的思维之后,随着课堂教学内容的深入,更重要的是引入目前实践活动中的新设案例,必要的情况下,教师自己设计新的案例,以激发学生讨论的积极性。

税收筹划案例教学是通过向学生发放文字材料、运用多媒体、投影仪等呈现案例;教师或学生用语言描述案例等方式展示案例。案例在引入时,教师应在教学中尽可能详尽地分析案例所处的经济环境,让学生尽快地进入案例情境之中,同时还要介绍本次案例讨论的具体要求,更重要的是需要将本案例的预设框架作简单的介绍,以免学生在案例讨论的环节上离题太远,以免案例讨论目标的迷失和讨论时间的失控。

案例教学的采用使得课堂教学缩短了理论知识与实际生活环境的差距,精心设计的案例特别有助于这一特点的发挥。所以,借助税收筹划理论的实践运用,教师在日常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中需要不断积累案例,对案例进行整理与规划,甚至对案例进行必要的修改,凸现每一个案例的特点,以便其更能反映某一知识点的运用,便于课堂教学的使用。

(三)优化课堂实施方法。提问是案例教学活动中组织和控制课堂教学的重要手段。好的提问能够把学生带入“问题情境”,有助于提高学生运用有价值的信息分析案例和进行创造性思维,也有助于教师不断调控教学程序进而实现案例教学的目标。

学生“进入”案例情境之中,教师应立即设疑问难,要求学生剖析解惑。教师的设疑不宜将所有的问题一次全盘抛出,而应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环环相扣,达到“循序渐进”的目的。否则学生难免产生厌烦情绪,失去“探究”的信心。教师设疑后,不能放任自流,主要有两个基本任务:一是巡回检查,了解学生自主探究的情况,进行个别指导,并对学生探究的进程等进行“微观调控”;二是指导学法,如指导学生选择分析问题的角度、理解知识的内在联系、学习相关的税收法规、系统地阐述问题,等等。这就为后一阶段的讨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税收筹划案例教学活动中的提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提问的内容应该对案例分析具有一定的启发性。问题的设计应该具有趣味性和预见性,要符合学生思维的特点。2、提问的结构应该具有关联性。案例教学的提问要尽可能集中在那些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点上,以利于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同时,组织一连串课堂提问,构成一个指向明确、思路清晰、具有内在逻辑关系的能够打开学生思路的“问题链”。3、提问的方式要多样化。通过直问、曲问、反问、激问、引问、追问等方式,将案例教学引向深入。

围绕案例的各种提问在税收筹划案例教学中的作用不仅表现为对课堂内容的组织上,而且在学生讨论发生过度发散的问题时,提问还可以发挥促使讨论回归主题、揭示各种困惑、链接相关理论的作用。

(四)强化案例讨论效果。案例讨论是案例教学的主体部分。从实践中看,案例教学这些功效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案例讨论的深入而展开,所以强化案例讨论在案例教学中举足轻重。课堂案例讨论分为两个阶段:

1、组织小组讨论——群体合作探究阶段。学生通过自己的分析获得了个人关于案例问题的见解后,教师应组织学生分组讨论。这一阶段应鼓励每个学生发表自己的看法、认识和见解,主要目的在于挖掘群体的潜能,培养合作精神。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小组讨论的效益,小组的规模应以4~6人为最佳,成员轮流担任组长,组长负责协调关系、记录讨论内容。这一阶段的任务就是找出关键论点,相互之间的关系和问题;考虑备选的解决方案、可能出现的结果以及决定采取的措施。可以允许意见、见解有冲突、纷争,无须达成共识。在这一阶段,强调学生的合作精神,通过合作拓宽学生的思维广度、空间。2、组织班级交流——自主学习互补阶段。班级交流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全班所有学生积极参与的活动,是小组讨论的延续与深入,主要任务是解决小组讨论阶段遗留的有争议的问题。这一阶段学生可以进一步集思广益,取长补短。这一阶段教师要特别把握讨论应沿着预期的轨道运行,围绕税收筹划这一主题,把讨论引导到问题的解决上去。同时,应引导学生更多地思考不同税种之间的相互影响,防止出现不同税种此消彼长,降低税收筹划效果的情况。

在这两个阶段的讨论中,教师的任务主要是引导讨论的方向而不是内容本身。在案例教学中,老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教师,不要在案例讨论时插入“专家”的建议或事实。重要的是让学生们表达各种观点和想法。学生们可以凭借自己的看法、知识和经验来评价和分析案例。在讨论中要强调讨论语言的术语化、讨论形式的文明化和讨论方法的灵活化,有效地将案例分析融入讨论过程中,达到通过讨论加深理解程度、增强分析能力的目的。

(五)深化归纳或演绎一般知识和理论。案例教学的最后一个步骤是归纳或演绎理论知识的阶段,这使得案例教学回归到教学的基本层面上来了。在这个阶段教师进行总结评价,学生在教师的总结评价过程中得到认知结构的调整与完善、情感的升华、能力的提高。一是对案例本身所蕴涵的税收筹划规律或原理进行总结和归纳,提高学生分析、解决相关问题的经验与能力,并点明这一理论或知识点在税收筹划课程框架中的位置,对该理论要进行详实地阐述,在案例教学的基础上,用传统的合乎逻辑的演绎对一般知识做出抽象化概括,对案例教学起到“点睛”的作用;二是对学生在讨论阶段中的表现进行评价。对讨论中积极发言的同学给以肯定;对有独特见解的同学给予表扬;对学生在自主探究中暴露出来的典型思维(正确的或错误的)给予合理的评价。

四、税收筹划案例教学课堂设计要求

完善的课堂设计是取得满意教学效果的前提条件,为使税收筹划案例教学课堂设计尽善尽美,必须使整个课堂设计满足以下要求:

(一)案例教学法不能取代传统的课堂教学。案例教学的优势是明显的,但缺乏对概念、原理等概括化知识的批判性分析能力的培养;反过来讲,传统教学虽然有某些局限性,但传统教学连贯性强,对于税收筹划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的学习,具有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来源于/

(二)税收筹划案例教学的实施要与整体税收学和财务管理学的教学环境相配合。要使案例教学充分发挥其功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不但教学案例本身质量要高,还要求教师具备相当广泛的知识背景、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技巧,并需要占用相当多的精力和时间。这就需要课时安排上兼顾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并能在教学设施上创造条件。如果学校能够提供模拟仿真的环境,或在实际经济部门,如工商企业、税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建立一定的教学实习基地,教学的效果会更好。

篇(5)

[关键词]税收筹划;案例教学;竞争性案例学习

一、案例教学是税收筹划课程的内在要求

税收筹划是一门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会计学等多学科的新兴现代边缘学科,非常适合通过案例启发式教学。与其他财税专业课程相比较,税收筹划具有实践性、综合性和开放性强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案例教学是税收筹划课程的内在要求。

(一)案例是链接课堂教学与筹划实务的重要媒介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或委托人,通过对涉税活动的事先安排和策划,就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以实现纳税人价值最大化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筹划源于纳税人的节税需求,是纳税人在既定的税制背景下,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及未来发展战略,所做出的理性选择,最终要通过具体的账务处理和税收征缴活动予以实现,内容偏重于实务层面。课堂教学以讲授基本概念和筹划原理为主,引入案例可以将枯燥的理论、纷繁的涉税法规与具体的税务实践相联系,起到“以例释理”或“以例证理”的作用,实现理论向实务的自然过渡。

(二)案例是融合不同学科知识的有效载体

作为一门交叉性学科,税收筹划课程的教学内容高度综合,要求授课教师具有多学科的综合知识储备,也要求学生具有中国税制、国际税收、财务会计、经济法等课程的先修基础。通过案例设计,可以将相关学科知识有机融合在一起,引导学生跳出微观税负计算的固定思维,从法理、企业税务风险控制、财务管理等不同视角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揭示影响筹划方案有效性的各种主客观因素,在温故知新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开放思维和战略观念。

(三)案例教学是一种有效的互动教学模式

与传统“填鸭式”单纯输入的教学方式不同,案例教学尽可能真实地还原纳税人的业务背景和筹划动机,通过教师的恰当引导,将学生引入特定情景,在提高学习兴趣的同时,也能增进师生间的互动交流,培养学生主动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自信。

二、传统案例教学面临的主要困惑

(一)教学主体双方的素质均有待提高

从教的角度看,教师不仅要具有坚实的理论功底,还需掌握税法、会计、财务和管理等知识,并熟悉实务操作。事实上,教师大多为科班出身,习惯于在经验层面进行教学,容易先入为主,误导或束缚学生思维。从学的角度看,案例教学要求学生掌握较为完备的基础学科知识。由于现阶段本科生不能参加CPA、CTA考试,自主学习相关领域知识的动机不足,致使学生知识结构单一,普遍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

(二)缺少开放式案例库的制度保障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缺少真实案源。

虽然社会上各种“筹划宝典”泛滥,案例铺天盖地,但是其中绝大部分案例经过人为调整或“精心设计”,其准确性和时效性均无法保证。事实上,税务专业服务机构出于替客户保密或行业保护的目的,极少向社会公开真实案例,税务部门披露的则大多是“偷逃骗”税案或反避税案例,严格来说这不属于筹划范畴。

2.按不同税种分类设计筹划案例易形成误导。

教学案例通常按不同税种架构,这样会人为割裂影响筹划有效性的各类因素,易使学生就税种论税负,生搬硬套,形成结论错判。

3.税制变迁给案例建设带来困难。

教师往往疲于应对税制的频繁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税收管理实践,难以形成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典型案例。

(三)案例教学方法单一,规范和激励不足

税收筹划方案往往是在特定的背景和严格的条件约束下才能生效。淡化案例背景、条件模糊的简单“举例”容易断章取义,先入为主,与纳税人真实需求相脱离。案例学习的形式也较为单一,教师往往倾向于知识点的单向传输,缺少学生自主式、团队竞争性学习环节的设计和外部激励,不能有效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参与课堂讨论。

三、开放式案例教学设计与改革实践

(一)设置开放的案例教学目标

应建立逐层递进的分层次教学目标,以适应不同阶段的教学需求。

1.基础目标。

在初期,将引导式和说明式案例引入日常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理解税收筹划的概念框架和基本思路。

2.中级目标。

在中期,引导学生自觉完成案例作业,积极参与讨论式案例的课堂研讨,锻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勇于表达自我见解的能力。

3.高级目标。

在后期,尝试将综合式教学案例与学生团队竞争性案例学习环节相结合,拓展学生思维,培养其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开展有效税收筹划方案设计,并全面分析可能风险的专业能力和自信。

(二)开发、维护开放式教学案例集

案例库是案例教学的基本条件和关键性教学资源。在案例建设及维护过程中,笔者主要遵循以下三项原则。一是交叉分类的原则。按照时间、税种、业务类型、纳税人所处行业、国内税和国际税等标准对全部教学案例进行交叉分类,并通过编码设计将案例基本信息分类储存。二是保持开放的原则。为适应税制和国际税收环境的动态变化,案例选取既要体现普适性的税收筹划基本原理,还要保持开放,与时俱进,及时更新修正。三是服务于教学的原则。案例所涉知识点应与教学内容高度相关,案例学习的进度要和教学节奏保持一致。为与各教学阶段相适应,全部案例可大致归为以下四类。

1“.引导式”案例主要在课程初始阶段应用。通过选取一些源于实际的鲜活素材,以学生易于接受和理解的表达方式阐释基本概念,这样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也能帮助初学者建立对税收筹划的正确认识。

2“.说明式”案例主要应用于基本原理和前沿理论的学习阶段。教师借助于精心设计的教学案例,形象阐释基本税收筹划思路和“有效税收筹划框架”,引导学生建立起对筹划方案有效性评价的判断标准。

3“.讨论式”案例将贯穿课程的主要章节。这类案例通常具备适度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能够使学生在认知上产生冲突,有讨论和辩论的空间。在这一阶段的学习中,教师避应免讲授细节,而是通过作业和课堂讨论,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案例所蕴含的矛盾和细节,应用所学原理进行分析和判断,形成自己的观点。

4“.综合研讨案例”通常在课程收尾环节以学生团队合作的方式完成设计,以综合检验学生对全部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三)探索竞争性案例教学的实施路径基于逐层递进的案例教学目标,税收筹划课程案例教学的实施可通过以下路径实现。

1.面授和问答。

这一环节主要学习基础原理。教师是“教”与“问”的主体,所有教学活动都在课堂内完成,以引导式和说明式案例为主要手段。

2.课后作业。

安排3-4次书面作业,由学生在课后独立完成。教师根据作业完成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的理解程度和学习状态,并对其中共性的错误和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讲解。

3.即时案例讨论。

这一环节在课程中期进行,以学生分组为前提。案例由教师提供,事先下发各小组进行准备,并在课堂上展开辩论。活动由教师主持并述评,这一过程中也鼓励学生向教师提问。

4.综合案例设计与展示。

该环节在课程最后阶段进行。教师预先提供备选的案例“菜单”,由各组学生自行搜集、组织素材,并根据格式要求撰写案例、设计个性化PPT,最后在课堂上分组展示。每位同学可依据给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对各组表现进行交叉评价,教师担任主持并进行点评。

5.激励考核体系。

每位同学的最终成绩由四部分组成:考勤、作业、期末闭卷考试和竞争性案例学习。其中,案例学习环节的成绩占比不低于40%,具体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教师对各组表现的评分;二是同学间的交叉评分。

综上所述,笔者对税收筹划课程案例教学改革的探索才刚刚起步,还面临多重挑战。此外,教学改革的最大挑战源于教师自身。在开放式案例教学中,教师被迫走下讲台,扮演起导演、编剧、主持、听众、裁判、评委等多元角色,这需要教师更多准备、更深参与和更多互动。这些不仅对教师的知识储备和工作强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是对教师持续学习能力和组织应对能力的考验。

[参考文献]

[1]张莉芳《.财务分析》课程开放式案例教学法[J].财会月刊,2014(5).

[2]马文辉.开放式案例库的运用及与传统教学法的对比[J].中国现代医生,2014(4).

[3]薛刚《.税收筹划》课程的案例教学问题研究[D].税收筹划理论与实践———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10.

[4]龚虹波.案例教学中案例的选择与组合[J].宁波大学学报,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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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下钱庄;交易动因;治理;案例

一、地下钱庄交易动因财务分析

1、规避国家外汇管制,提高资产收益率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拥有的财富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希望在全球配置资源,以提高资产的收益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而目前我国对个人资本项下外汇管理还未完全放开,个人境外投资、购买房产等需求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得到满足。因此,部分人铤而走险,通过钱庄交易将资金转移境外。通常,地下钱庄交易佣金比银行要高,为交易金额的0.1%左右,但境外资产的年化收益率一般在3%以上。案例1:境内个人投资境外股市或收益汇回。境内居民周某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通过本人账户向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支付7笔共8785787元人民币。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外账户向周某在香港的证券账户支付6笔,金额共计7811410港元,周某将该项资金用于投资香港股市;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外账户向香港的某公司支付两笔,金额共计347398.28欧元,用于周某偿还该公司债务,周某之前从该公司借入资金用于投资香港股市。案例分析:目前我国对个人资本项下外汇管理尚未完全放开。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境内个人可以使用外汇或人民币,并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即境内个人只能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投资。现实情况是“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提供的产品一般门槛较高,且品种有限、额度有限,根本无法满足境内居民境外投资的需求。同样,因境内个人不能够脱离“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独自在境外投资,前期通过非正常渠道流出境外的投资,投资的本金和收益自然也无法正常汇回境内,一旦需要调回境内使用,也只能选择地下钱庄。案例2:境内个人境外购买房产。境内居民刘某于2015年2月至2015年8月通过本人账户向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支付人民币7笔共计13550996.3元,地下钱庄控制的澳大利亚某公司账户向刘某的儿子在澳大利亚的账户支付款项7笔,共计2564535.9澳大利亚元。刘某儿子用该笔款项在澳大利亚购买房产。案例分析:境内居民境外购买房产属于资本项下的对外投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未对境内居民境外购买房产做出明确的规定,即个人境外购买房产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将资金汇出。另外,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这对于购买房产等大额支出,根本无法得到满足。

2、逃避税收,获取高额违法收益

资金通过地下钱庄交易,脱离了外汇局、海关、税务等部门的监管,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交易客户付给地下钱庄交易金额0.1%左右的佣金,但却偷逃了高额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案例3:进口电子产品,逃避进口增值税。赵某从香港客户购买一批手机,货款为9206376港元。2015年6月,赵某通过本人境内银行账户向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支付上述货款7笔,金额共计7404427元人民币,对应地下钱庄的香港账户向香港客户支付上述货款9206376港元。赵某从香港客户购买的该批手机,未经过海关报关,而是通过背包客捎带等方式进境。案例分析:赵某从香港客户购买的该批手机,通过背包客捎带等方式进境,未正常报关,因此没有报关单,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向香港客户付款。按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手机的进口关税为零、增值税率为17%,也就是赵某通过背包客捎带等方式进境、地下钱庄付款的方式,逃避了17%的进口增值税,税款达120多万元。案例4:进口木材,逃避进口增值税。张某向越南人黄某购买木材,货值40760256081越南盾。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向黄某支付上述货款。张某通过姐姐和爷爷的账户分15笔向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支付人民币共计12230757元,对应黄某在越南的账户收到地下钱庄账户支付的15笔款项,金额共计40760256081越南盾。案例分析:张某向越南人黄某购买木材,双方签订了购买合同,但未办理报关,海关无法代征进口增值税。按我国目前的税收政策,进口板材、家具料增值税率为17%。张某进口木材采取不报关、通过地下钱庄付款的方式,偷逃进口增值税达200多万元。案例5:销售商品,逃避企业所得税。郑某将皮具出售给香港某公司,货值共计15200000港元。2015年1月至2015年9月,该香港公司在香港支付给地下钱庄控制的兑换公司30笔,金额共计15200000港元,相应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向郑某的5个账户支付人民币30笔,金额共计12255225元。案例分析:郑某与香港公司的皮具交易,双方签订了销售合同,但未办理报关。郑某通过邮寄、捎带等方式将皮具出境。该笔销售款,未转入公司账户,而是转入郑某个人账户,自然也就不可能计入公司的销售收入。按我国目前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率为25%,郑某出口皮具不报关,通过地下钱庄收款,偷逃企业所得税达300多万元。案例6:境内旅行社通过个人账户收取境外商店的高额旅游购物回扣,逃避个人所得税。周某为境内某旅行社负责人,该旅行社常年组织旅行团去香港购物游。2015年8月,香港余某在香港支付给地下钱庄控制的资金兑换店3笔,金额共计4860267.31港元,对应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向周某支付3笔,金额共计400万元,以上资金是香港的四家购物店给周某所带旅行团在香港的购物返点。案例分析:周某带团在香港购物,获得境外商店的高额购物回扣。按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若正常汇回国内结汇,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周某通过地下钱庄收取高额购物回扣,偷逃个人所得税税款80余万元。案例7:向境外转移境内劳务报酬所得,逃避个人所得税。香港居民陈某于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将其在中国境内拍戏的片酬通过本人账户向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支付人民币43笔,共计1700万元,其在香港的账户从地下钱庄控制的账户对应收取14笔,共计20218241港元。陈某无法提供境内片酬1700万元的完税证明。案例分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陈某未正常申报个人所得税,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劳务报酬所得,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偷逃个人所得税款679.3万元。

3、地下钱庄手续简便,降低时间成本

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金,无须审核材料,且资金实时到账。当人们急需划转资金时,往往选择通过地下钱庄交易,降低交易的时间成本。案例8:支付境外手术费用。境内居民钟某于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通过本人境内账户向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支付4笔共3000001元人民币,对应其弟在澳大利亚收款3笔共648268澳元,该款项用于支付钟某父亲在澳大利亚的手术费用。案例分析:钟某父亲到澳大利亚手术,需向境外支付治疗费用约60万澳大利亚元,因不能及时提供境外医疗机构的证明材料无法在银行办理,为不延误治疗选择通过地下钱庄汇款,达到及时治疗、降低交易时间成本的目的。

二、地下钱庄治理

对于地下钱庄的治理,要从客户交易的动因分析,厘清交易的成本和收益,既要考虑到我国目前还处于外汇管制的现实,也要考虑到居民越来越强烈和频繁的外汇交易需求,采取“堵”与“疏”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治理。一方面保持对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活动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从金融供给侧出发,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体系服务能力和效率,利用市场手段压缩地下钱庄的生存空间。

1、从源头打击非法交易

境内个人通过地下钱庄进行资金交易,更多是因为其源头交易的非法性,如偷逃税款。因此,要对地下钱庄保持高压打击的态势,外汇监管部门要会同公安、海关、税务等相关部门,注重从源头上打击非法交易,消除地下钱庄交易的潜在需求。

2、稳步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围绕国家宏观调控目标,加快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逐步扩大境内个人境外投资试点范围,不断满足境内个人合理的境外投资需求。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对涉外小额贸易实施便利化措施,在确保贸易背景真实的前提下,提升小额贸易通关效率。三是逐步提高个人购汇额度。

3、加强外汇管理政策宣传

一是加强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与企业和个人切身利益相关的外汇管理政策,使企业和个人了解外汇政策,遇到相关业务知道如何办理。二是加强打击地下钱庄工作的宣传,使公众认识到地下钱庄交易的危害性,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明确参与地下钱庄交易所要承担的严重后果。

4、提高金融体系的服务能力和效率

一是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批准更多符合条件的货币兑换机构,鼓励更多的城商行、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机构开办结售汇、汇兑业务,增加金融体系服务能力。二是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更多满足涉外主体资金需求的服务,切实满足小微企业外汇资金需求金额小、交易频繁、时间紧的需求。

参考文献

[1]王延伟:疏堵并举治理地下钱庄[J].中国外汇,2017(7).

篇(7)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答案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

1.“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人向________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的全过程。

A.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B.商务部门

C.海关

D.交通部

2.以下不属于报关人的是: ________ 。

A.中国远洋总公司所属XX外轮公司

B.北京轻工进出口公司

C.进出境货物的携带人

D.为北京龙光服装进出口公司签订的来料加工服装合同的加工企业(注:该企业未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

3.下列不属于报关对象的是:________。

A.进出境运输工具 B.进出境货物

C.进出境人员 D.进出境物品

4.报关企业的报关员离职时,报关企业应当自报关员离职之日起________内向海关报告并将报关员证件交注册地海关予以注销。

A.当日 B.7日

C.10日 D.15日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报关员有下列________行为的,海关不能处以罚款。

A.辱骂海关工作人员的

B.非法他人报关的

C.将《报关员证》转借他人

D.同时在2个报关单位执业的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的管理规定》,考试合格者的报关员资格申请应当交________进行审查,核准并颁发证书。

A.海关总署

B.所在地直属海关

C.所在地直属海关转海关总署

D.原报名海关

7.海关总署在报关员资格统一考试前 ________个月对外公告考试办法。

A.6 B.5 C.3 D.2

8.参加报关员资格考试的考生,因过去在报关活动中发生走私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未满________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A.1年 B.2年

C.3年 D.终生

二、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

1.海关具有在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时,收发货人要求海关先行放行货物的,须提供与其依法应履行的法律义务相适应的担保的行政强制权。

2.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具有行政复议权。

3.关境是指适用于同一海关法或实行同一关税制度的领域。

4.海关权力的实施应依法受到保障。

5.海关是国家的行政机关之一,其能够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行政管理。

6.海关统计是国家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是以实际进出口货物作为统计和分析的对象。

7.海关权力的特点包括:单方性、强制性、无偿性、特定性、独立性、效力先定性、优益性。

8.对走私嫌疑人身体的检查,应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进行,并须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的批准。

9.海关权力行使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原则、适当原则、依法独立行使原则、依法受到保护原则。

10.直属海关是指由海关总署领导,负责管理一个省内海关业务的海关。

11.隶属海关是指由直属海关领导,负责办理具体海关业务的海关,是海关进出境监督管理职能的基本执行单位。

12.海关管理体制与一般性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区域划分相同。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于1999年6月1日开始实施。

14.海关对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报关注册登记均实行备案制。

15.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条件之一是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

16.报关员证是报关员执业的凭证。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海关对报关员的记分考核周期是报关员在海关注册登记之日起一个公历年。

18.报关员调动工作单位时,应持调出和调入双方单位的证明文件向调入单位所在地海关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19.海关对报关员的记分考核管理办法是海关行政处罚的一种形式。

20.海关具有将报关员的记分原因和记分分值告知当事人的义务。

21.报关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办理变更注册登记报关单位的,已记分分值在该记分周期内自动消除。

22.报关员记分达到海关中止报关员证效力时,对于拒不参加考核的,注册登记地海关可以将报关员的姓名及所在单位对外公告。

23.对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报关员的行贿行为,一次记分的分值为30分。

24.对报关员报关行为记分的行政行为以各级海关名义作出。

25.进出口货物收发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6.报关企业,是指经海关注册登记,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

27. 在互联网上下载进境的软件应向海关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三、多选题(每题有二个以上正确答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海关的基本任务是:________。

A. 海关监管 B. 海关征税

C. 查缉走私 D. 海关统计

2.目前我国的单独关境包括:________。

A. 香港 B. 澳门

C. 台湾 D. 澎湖、金门、马祖

3.海关执法的依据(部分)包括: ________。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海关征税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包括:________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D.《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5.海关的行政许可权包括:________。

A. 对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

B. 对报关员的报关从业资格许可

C. 转关运输货物境内运输企业经营资格许可

D. 加工贸易备案许可

6.海关的行政强制权包括:________ 。

A. 扣留权

B. 滞报金、滞纳金征收权

C. 施加封志权

D. 先行变卖权

7.海关的执法监督包括:________。

A. 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C. 国务院的监督

D. 监察机关的监督

8.应当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临时注册除外)包括:________。

A.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B. 外商投资企业

C. 报关企业

D. 各高等院校

9.报关员岗位考核内容包括:________

A. 海关法律、行政法规

B. 报关单填制规范

C. 海关实务

D. 进出口商品归类

10.报关管理制度包括下列________ 内容。

A. 海关依法对报关企业及其报关员的注册登记许可制度

B. 海关依法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注册登记备案制度

C. 海关依法对报关单位及其报关员的报关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制度

D. 海关依法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制度

习题答案及浅析(二十六)

一、 单项选择题

17、【答案】 C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18、【答案】A

【浅析】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19、【答案】 C

【浅析】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0、【答案】 D

【浅析】 《对外贸易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公告办法》第三条规定。

21、【答案】 D

22、【答案】 B

【浅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

23、 【答案】 C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24、【答案】 C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

25、【答案】 D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二、多项选择题

17、【答案】 A、B、C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已明确规定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这其中不包括“名誉权”。

18、【答案】 A、B、C、D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明确规定了海关稽查所实施的特定对象:即对与进出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实施稽查。

19、【答案】 A、B、C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即国际采购费用应当计入,国际服务免予计入。

20、【答案】 A、B、C、D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21、【答案】 A、B、D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22、【答案】 A、B、C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明确了海关对进出口当事人的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而对于对外贸易经营许可是对外贸易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不属于海关管理范围。

23、【答案】 A、C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海关追征、补征关税的权力及其行使该项权力的程序。“少征”是指海关决定征收的税额比应当征收的税额少的;“漏征”是指海关没有做出征税决定就将有关货物、物品放行的。

24、【答案】 A、C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了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的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经批准,海关可以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

25、【答案】 A、B、C、D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七章表明了执法监督是指特定的监督主体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具有法律效力的监察、督促行为。

三、判断题

8、【答案】 错

【浅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海关稽查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海关稽查人员进入被稽查人的生产车间检查时,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员或其他指定的代表应当到场。

9、【答案】 错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一条对暂定税率的适用范围已有明确规定:对优惠政策进口的货物,减税后若仍适用暂定税率的,可与暂定税率比较,取低计征。

10、【答案】 对

【浅析】 关境是一个立体的概念,包括其领域内的领水、领陆和领空。

11、 【答案】 错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条规定,海关监管的对象包括: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这其中也包括了入境的小礼品。

12、【答案】 对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条规定,海关的第三项任务是查缉走私。“查缉”应当理解为对走私行为的调查和惩处。

13、 【答案】 错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条规定,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14、【答案】 对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海关依法处理。

15、 【答案】 错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海关的检查权所实施的对象是进出境运输工具,而不是进出境货物、物品。

16、 【答案】 对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条第七项规定:海关为履行职责,具有配备和使用武器权。

17、【答案】 错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说明并不是不得从事与报关相关的业务。

18、【答案】 错

【浅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进行举报。规定中的“任何人”包括了所有具有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19、 【答案】 对

【浅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

20、 【答案】 错

【浅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总署批准,其进出口货物可以免验。

21、 【答案】 错

【浅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监管。

22、【答案】 对

【浅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海关采取强制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义务人、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23、 【答案】 错

【浅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货物、物品的,按走私行为论处。

24、 【答案】 错

【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由最先发现违规行为的海关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