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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精品(七篇)

时间:2023-07-10 16:02:35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1)

近年来,崆峒区地方税务局坚持“以人为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思路,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带好队、收好税”的根本性措施来抓。根据税务部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其职能的特殊性、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税对税务干部素质的要求和该局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在全系统开展了以“区局抓廉、干部自廉、纳税人协廉、家庭助廉、社会监督员帮廉”为主要内容的“五廉建”活动,坚持一手抓税收征管,一手抓队伍建设,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广泛深入开展廉政勤政教育,精心构筑反腐倡廉的立体防线,有力地促进了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一、开展“五廉建”活动的工作实践

(一)领导重视,形成合力,把握重点,区局抓廉。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建立领导倡廉机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级监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了党组统一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党组和基层单位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科室和税干积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制度促廉机制。健全完善了规范班子和干部个人的约束型制度、警示教育税务干部的防范型制度、保证税务干部勤政廉政的措施型制度。三是强化监督制约,建立民主评廉机制。利用党风廉政责任制巡视检查、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等时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其他干部进行双向的背靠背评议和无记名民主测评。四是保证管理有序,建立了组织考廉机制。对局属各单位和全体干部的廉洁从政情况实行跟踪检查、动态考核,把考廉结果存入干部廉政档案。并对地税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做好税收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等级实施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五是创新“两权”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拓展纪检监察工作新路子。

(二)加强教育,明确责任,自查自纠,干部自廉。一是严格依法行政,建立了干部践廉机制。要求全体干部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地税人员“二十不准”。并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向第一责任人汇报廉政方面的情况,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谏言献策,自觉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注重公开透明,建立了定期述廉机制。利用专题民主生活会,由班子成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个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每年底按党组成员、各单位“一把手”和其他干部三个层次开展述职述廉活动。三是从干部教育入手,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税干学习了省局编发的《反腐倡廉警示录》,观看了先进事迹的录相片,引导大家吸取教训,开展自查自纠。

(三)加强宣传,明确权利,公开评税,纳税人协廉。一是结合每年四月份的税收宣传月活动,采取发放表格等方式,广泛征求纳税人对地税工作及税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以接受纳税人的监督,二是与===户重点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签订了《税企廉政公约》,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和税务人员应当遵守的廉政规定。三是以分局、税务所为单位与纳税户建立了双向廉政制约机制。对税干建立了与廉政档案相配套的“工作登记册”,并向管辖区域内的纳税户发放了“助廉协议书”、“廉政回访卡”。四是针对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开展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对内、对外制作了公告栏,定期不定期地向全局税干公告区局党务、政务情况,向纳税人公告税收政策等有关事宜,让纳税人意见提到明处,对定税人员的监督放在亮处,使纳税人对自已的纳税情况做到心服口服。

(四)积极疏导,交流经验,及时监督,家庭助廉。一是每

年“三八”妇女节,定期召开干部职工及家属参加的“家属助廉座谈会”,签订“家属助廉协议”,倡议每名地税干部家属都要做好地税干部的家庭监督,协助区局管好自已的人,在家庭筑牢反腐倡廉第二道防线。二是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夕制作“廉政提醒单”,预防节假日腐败;与干部家属签订了《干部八小时之外党风廉政建设管理责任书》,督促干部家属把好“家庭廉政关”。

(五)建立网络 、密切配合,定期联系,社会监督员帮廉。

近年来,针对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和行业特点,努力在以下五个方面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帮廉机制。一是把税收工作和队伍建设置于法治与民主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推进依法治税和队伍建设。二是积极与区检察院联系,成立了税检两方人员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探讨新形势下地税系统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三是通过建立举报中心,设立举报电话,实行局长接待日制度等办法,认真处理*举报案件。四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帮廉网络,每年定期召开特邀监察员、义务监督员会议,听取他们对地税系统廉政、行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二、创建“五廉建”活动取得的基本成效及启示

(一)基本成效

通过开展“五廉建”活动,崆峒区地税局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一是以实施”五廉建”活动为契机,营造勤政廉政氛围,增强了广大地税干部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二是以实施”五廉建”活动为基础,狠抓干部廉洁自律,增强了广大地税干部勤政廉政的原动力。三是以实施”五廉建”活动为依托,重视作风纪律建设,提高了地税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四是以实施”五廉建”活动为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了地税系统反腐倡廉的保障力。

(二)启示

=、制度建设重在创新与落实。加强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基础。制度建设必须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做到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相统一。同时要抓好制度的落实,提高执行力。

=、思想教育重在引导和分析。加强教育是反腐败的关键。必须坚持和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机制,丰富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切实加强广大税务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从而形成一种无形的力量,形成一种坚定的廉洁准则,正确的价值观念和严格的行为规范。

=、监督重在过程监督。要根据新形势下地税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因势利导,探索、不断创新加强地税干部权力监督的新机制。监督要注重在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做到监督的关中前移,全过程跟踪,依靠上下左右内外力量,严格监督,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剖析,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重在从小事抓起。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反腐败也一样,必须从小事抓起,使广大地税干部明白“恶小而为之”,其后果同样严重。

=、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重在查找和堵塞漏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是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手段。要通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注重查找各种漏洞,包括制度、教育和监督上的漏洞。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2)

(二)廉政宣传教育日益强化。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在全国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展示汇报会中,我省选送的文艺节目获综合评分集体一等奖。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全系统共有33个单位被命名为廉政文化示范点。邀请纪委、检察院有关同志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省局与省检察院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共同下发执行。全系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和学历班575期,均开设了“廉政课”,受教育31070人次。同时,将反腐倡廉教育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系统共有46个集体和6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三)内控机制建设逐步推进。以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市局机关全面梳理部门权力事项,清理完善制度,健全岗责体系,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制作流程图,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省局机关共梳理工作事项237项,制作工作流程图257个,排查风险点440个,制定防控措施443条,清理制度730个,其中保留304个,修订109个,废止317个,部分项目完成了软件开发、测试和审查。

(四)“两权”监督制约扎实有效。以政策执行、廉洁自律等为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全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526人次,21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38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对领导干部函询41人次。将执法检查、督察内审和巡视工作相结合,对6个市局开展了综合巡视检查。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156条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巡视整改意见,加大巡视回访力度,对5个市局进行了整改检查。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全系统共监察立项680项,开展监察272次,提出建议309条;协助建章立制31项,推广先进典型10个,发现案件线索2个,处理人员3人,挽回经济损失13.43万元。运用税收执法监察系统,加强税收执法动态监控,增强了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严格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项目经费等管理,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和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均实现了零增长。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地督查指导,通过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帮助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将创先争优、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使省局机关和工作人员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素质明显增强、效能明显提升。开展税企廉政共建、特邀监察员明察暗访等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据不完全统计,省局机关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效能建设第一名、全系统有40多个市、县局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六)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查处。高度重视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全系统直接受理举报71件,比上年减少2件;初步核实线索50件,立案12件,结案12件,受党纪政纪处分21人,刑事处理3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省局直接组织初核案件线索9件,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分析发案特点,把握发案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逐步加强。高度重视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省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县局纪检组长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方式、程序以及交流、转任、提拔和管理。省局监察室增配了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对12个市局纪检组长进行了调整,分别有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5名科级干部转任或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为纪检组长,8个市局对监察室主任也进行了调整,并按规定严把进口关,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年龄、知识结构等得到了优化。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省局举办了两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受训120人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地区行动相对比较迟缓、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任务分解、轻考核追究;一些单位和部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教育预防不够有效;一些单位案件查处不得力,追究不到位,存在姑息迁就现象,案件查办综合效应没有充分显现;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执法随意、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现象,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国税系统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和健全内控机制的重要一年。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省局确定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安徽国税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具体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制定安徽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逐项细化、量化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力度,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

(二)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总局及省局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源专业化管理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组织收入原则、厉行节约、惩防体系建设和政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各项税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继续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省局机关要巩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成果,按照中央“制度+科技”的要求,将机关各处室的主要业务流程开发成软件,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并在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有效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求实效。各市局党组要在认真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有效经验的基础上,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将内控机制建设向县(区)局推行,建立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及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加强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行使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外事纪律,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借培训、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省局将适时开展对《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领导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力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发挥税收执法考核和执法监察子系统作用,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酝酿、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实施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工作监督,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强化巡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等过程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举报直查和核查力度,改进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提高案件初核率、立案率。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做好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作。

(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工程领域、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利用涉税中介、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拓宽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渠道,健全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评议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3)

一、我市税务稽查部门的基本情况

目前现有国家公务员**人,人员平均年龄40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98%,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5人,内设****六个机关科室和****5个派驻机构,担负着整个**市地方税收收入的税收检查工作以及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同时对**市下辖**分局进行业务指导工作。全市各级稽查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六个税务”建设,科学谋划稽查工作,打好稽查组合拳,以税收专项检查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稽查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全年共检查纳税人**户,查补收入**万元,同比增收**万元,增长**%。

二、我市税务稽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基本情况

近两年,市稽查局在省、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围绕省、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稽查工作的全过程之中,以“清廉税务”建设为主线,以税收专项检查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了稽查职能作用。

(一)加强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

我们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好各项规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抓好了“三项教育”:一是抓好常规教育,凝聚人心增干劲。我们制定了廉政学习台帐,组织全局干部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文件资料,并要求干部写出心得笔记、体会文章,保证了学习效果。二是抓好典型教育,激浊扬清弘正气。我们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廉洁自律规定,通过“一把手”讲廉政课,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请检察院、法院来人讲课等形式,利用系统内外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做到逢会必讲廉政,引导稽查干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案情账、自由账,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抓好预警教育,源头防治鸣警钟。我局将预警教育分为纪律预警、责任预警、监督预警等三种形式,前移监督关口,从源头上预防不廉行为发生。通过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各项廉政纪律规定,明辨是非,分清黑白,加强纪律约束,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通过从上到下层层建立党风和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对违反责任的实行责任追究;通过不定期走访企业和个体纳税户调查、了解干部日常工作作风、定期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开展廉政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预警。我们还在节假日期间开展预防“节假日腐败病”专题教育,再次重申廉政要求,提醒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了不廉行为的发生,实现了“安全事故零发生”目标。

(二)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带动各项廉政工作落实

我局除了一如既往地在廉政教育培训方面严抓实管以外,在具体的工作中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加大了力度。一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了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到实处,结合一级稽查管理体制的实施,我们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年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综合科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社会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各分局、科室及个人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局年度目标综合考评,进一步规范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行为,有效了避免腐败行为的滋生。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按照省、市局要求,我局按季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结合季度特点和具体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集思广益,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并提出下阶段工作部署,保证了党风廉政工作的时效性,达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稽查中心工作的目的。三是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我局重点针对稽查执法环节在全局范围内展开了执法监察工作。整个执法监察工作分为各分局和科室自查,执法监察小组抽查,重点检查三个部分。主要针对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的文书送达与税务检查执行环节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检查税务文书送达程序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检查税务检查稽查程序是否合法,稽查处罚标准是否适当等情况进行执法监察。针对存在问题,按科室分别制作、发放《执法监察建议书》,明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了执法细节,营造了和谐执法环境,确保了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深化行风评议,助推廉政建设“执行力”。近两年,我局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和涉企科室评议活动,分别成立了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涉企科室评议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对稽查局执法情况评议;同时,在往年行风评议和涉企科室评议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针对服务中的盲点、工作中的缺陷点和纳税人的需求点,按照自查自纠、征求意见、对面交流、整改落实等步骤,把行风建设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提高执法水平和促进经济发展、为民服务的能力相结合,与加强稽查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相结合,力求做到查找问题无盲区,自查自纠到位、征求意见到位、督促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在近几年的行风评议和涉企科室评议活动中,年年处于本系统前列。

(三)强化“两权”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强化“两权”监督和监控。针对稽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面临的新情况,我们对外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聘请特邀监察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实行稽查程序、处罚依据、处罚标准等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内从完善机制入手,建立健全稽查各环节工作制度,形成选、查、审、执四环节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科学稽查机制,起到了机制促廉的作用;实行廉政回访制度,通过召开被稽查对象座谈会和发放《廉政回访卡》等形式强化廉政监督;与市检察院建立定期工作联系制度,预防职务犯罪,最大限度地规避稽查风险;充分发挥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作用,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实行“阳光稽查”;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预防消极腐改现象。同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所有固定资产做到如实登记,责任到人,处置固定资产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做到“先审批、后处置”。在计会、票证和报表方面,专人管理,定期审核,未出现任何差错。二是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我局坚持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一年分两次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考核结果记入科室和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橱窗、网站等方式将税收稽查程序、时间、内容、税收法律规定公开,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通过内网办公平台和政务公开栏的方式,将党风廉政各项规定上网页、上墙面,便于本局干部自觉遵守,便于纳税人进行监督;通过政务公示栏的方式,将我局重大工作部署、人事管理等进行公示,维护了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强化了行政权利运行的监督。

三、当前税务稽查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稽查部门是税务机关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稽查人员那种高超的查帐技能、严谨的工作作风、热情的服务态度、忘我的奉献精神值得肯定。但是,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工作的最后一道环节,各种矛盾都容易在这里集中,犹如战场上的最后一道防线,能不能守得住,事关战斗的胜败甚至事关全局。近年来我市税务稽查工作尽管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工作作风欠实,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

主要表现在:一是落实责任方面,虽然每年都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但个别部门没有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每位同志的责任,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部门责任制拓宽和深化,责任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缺失现象;二是在组织实施方面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被动地应付上级,没有积极主动发动干部职工参与,因而也谈不上收到的成效。

(二)教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缺乏与时俱进的理念

主要表现在:一是党风廉政教育的基础比较薄弱,大多数时间还在沿用那种“一人讲众人听”或者看看录像、读读文章的老方法,显得途径单一,方法陈旧,效果不佳;二是对教育对象缺乏调研,没有针对当前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展开调研,没有分层次、分对象区别进行教育;三是对教育内容不加筛选,缺乏党风廉政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抓到什么学什么,起不到教育的效果。

(三)贪图享受思想有所抬头,廉洁自律的要求不够严

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理念上的差距。一些干部缺少争先创优的意识,对过去已取得的成绩沾沾自喜,工作缺乏进取型、主动性,对分管的工作缺乏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思路;二是工作作风上的差距。一些干部工作浮夸,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办事随便、随意,服务质量不高;三是工作方法上的差距。工作中互相协调不够,部门之间出现问题,不能面对面商量,往往互相埋怨,互相推诿;四是干部素质上的差距。一些干部的知识水平、业务技能与当前税务稽查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依法行政观念淡薄,缺少忧患意识,在工作中表现出没有紧迫感,不比贡献,只比待遇,严重影响了税务稽查干部的整体形象。

(四)机构及制度缺失,监督难以实施

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机构缺乏权威性。目前,我市税务稽查部门在机构设置上,没有单独设置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业务由综合科承担,受人员配置因素的影响,没有设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这种机构体系在监督方面就显得无力,监督难以到位。二是干部监督意识弱化。有的干部不大愿意接受监督,对待监督的态度不端正,认识不高;有的干部怕监督多了,影响关系,伤了和气,不想监督。三是监督方式缺乏整体性。税务系统现行的监督体制是多元化的,本应是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党内监督的有机统一,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结合不够,形不成整体效应。

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几点思考

近年,中央先后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八项规定”等若干文件和规定,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反腐倡廉方针的坚持完善和深化,我们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抓好防范体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必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必须坚持依法治税,坚持与时俱进面对当前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要与时俱进,用全局的观念、发展的眼光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观察和处理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宗旨的集中体现,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目的,必须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利益,认真履行职责,注意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二)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要明确教育重点,按照干部分级管理原则,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要创新教育形式,通过开展讲传统、祭先烈、学先进、谈发展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和保持艰苦奋斗、务实为民、甘愿奉献的精神。同时要从多角度、多层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全系统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大力倡导“读书修德、以德律己”,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努力提升廉政文化建设层次,扩大廉政文化内涵。(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免疫力

现代社会里,人们工作和生活的节奏加快、竞争加剧、压力加大,各种社会心态应运而生、竞相发声,其积极面与消极面相互并存、相互交织,对我们税务稽查干部的价值观带来影响,一些干部心理需要疏导,因此,思想教育的重要性不容忽视。思想教育具有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的作用,能培育我们干部奋发进取、理性平和的心态,能对不良作风和不廉行为增加抵抗力,这项工作我们要常抓不懈。从实践来看,我们过来一些好的做法值得发扬。例如,常给大家敲警钟,算腐败账:算经济账是倾家荡产;算政治账是自毁前程;算自由账是失去自由;算亲情账是众叛亲离。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4)

一、建立健全规范的税收行政立法机制

一要严格遵守立法权限。《立法法》和有关税法已经明确规定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税收事项上的立法权限,各级税务机关必须要严格遵守,特别是不得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不制定与新《税收征管法》相抵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越权解释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避免层层授权、层层补充。

二要遵守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并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制度,认真履行规划、起草、征求意见、审核把关、集体审议、公告、备案等立法的必经程序。各项税收行政立法的基础调研应当充分,要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

三要保持立法的系统性。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定期对各项制度规定进行整合,对越权制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对明显不合理的要在法定权限内尽快修订,将分散的税收规定适当归并。

四要提高税法的透明度。税法不仅税务机关要执行,纳税人也要执行,因此税法应当广为人知。要改变过去单纯靠层层转发红头文件执行政策的做法,利用各种媒体和信息网络技术,确定法定的公告方式,实行规范的税法公告制度。

二、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机制

首先,要实行集约化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权。要因地制宜收缩基层征管机构,积极推行多种申报和纳税方式,大幅度提高集中征收程度,减少执法主体。

其次,要实行专业化管理,分解税收执法权。要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和专业职能不交叉的原则,科学设置机构和人员。要科学进行业务重组,合理配置征管资源,使征、管、查职能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制衡关系,提高征管效率。

第三,要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权。税务机关既要规范执法,又要优化服务。税务机关一定要管理与服务并重,当前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权的重点是首问责任和执法公开。

三、建立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考核管理机制

要分解岗位职责。定岗定责是建立执法责任制的基础,要按照法定权限以岗定责,以责定人,构建完整的岗位责任体系。要按照分解后的岗位职责,以书面形式明确每个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和任务。

要明确工作规程。设计好工作流程是建立执法责任制的重点。要按照法治的要求,细化每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规程,包括详细的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要注意各个岗位工作规程的有机衔接,保证执法机制高效运行。

要开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是实施执法责任制的关键。要定期组织以执法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考核。考核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考核指标要尽量量化,反映执法行为的真实情况。要在执法公开化的基础上,适时组织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外部评议。

要严格过错追究。追究是实施执法责任制的保障,没有追究就没有执法责任的落实。需要强调的是:过错追究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最终都是为了促进规范执法,是为了防止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所以,在进行过错追究的同时,必须要大力加强教育和培训,加强整改。

四、建立健全严密的内外执法监督机制

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所谓事前监督,就是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从而强化源头控制,确保执法依据合法。加强事前监督,要严格执行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制度、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制度和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归口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故意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加强对重点环节执法行为的事中监督。所谓事中监督,就是要把那些权力比较集中的执法环节进行适当的权力分解,重在强化过程控制,防止权力的滥用和执法随意性。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5)

    一要严格遵守立法权限。《立法法》和有关税法已经明确规定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税收事项上的立法权限,各级税务机关必须要严格遵守,特别是不得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不制定与新《税收征管法》相抵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越权解释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避免层层授权、层层补充。

    二要遵守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并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制度,认真履行规划、起草、征求意见、审核把关、集体审议、公告、备案等立法的必经程序。各项税收行政立法的基础调研应当充分,要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

    三要保持立法的系统性。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定期对各项制度规定进行整合,对越权制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对明显不合理的要在法定权限内尽快修订,将分散的税收规定适当归并。

    四要提高税法的透明度。税法不仅税务机关要执行,纳税人也要执行,因此税法应当广为人知。要改变过去单纯靠层层转发红头文件执行政策的做法,利用各种媒体和信息网络技术,确定法定的公告方式,实行规范的税法公告制度。

    二、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机制

    首先,要实行集约化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权。要因地制宜收缩基层征管机构,积极推行多种申报和纳税方式,大幅度提高集中征收程度,减少执法主体。

    其次,要实行专业化管理,分解税收执法权。要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和专业职能不交叉的原则,科学设置机构和人员。要科学进行业务重组,合理配置征管资源,使征、管、查职能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制衡关系,提高征管效率。

    第三,要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权。税务机关既要规范执法,又要优化服务。税务机关一定要管理与服务并重,当前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权的重点是首问责任和执法公开。

    三、建立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考核管理机制

    要分解岗位职责。定岗定责是建立执法责任制的基础,要按照法定权限以岗定责,以责定人,构建完整的岗位责任体系。要按照分解后的岗位职责,以书面形式明确每个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和任务。

    要明确工作规程。设计好工作流程是建立执法责任制的重点。要按照法治的要求,细化每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规程,包括详细的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要注意各个岗位工作规程的有机衔接,保证执法机制高效运行。

    要开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是实施执法责任制的关键。要定期组织以执法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考核。考核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考核指标要尽量量化,反映执法行为的真实情况。要在执法公开化的基础上,适时组织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外部评议。

    要严格过错追究。追究是实施执法责任制的保障,没有追究就没有执法责任的落实。需要强调的是:过错追究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最终都是为了促进规范执法,是为了防止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所以,在进行过错追究的同时,必须要大力加强教育和培训,加强整改。

     四、建立健全严密的内外执法监督机制

    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所谓事前监督,就是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从而强化源头控制,确保执法依据合法。加强事前监督,要严格执行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制度、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制度和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归口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故意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6)

一、以提高认识为出发点,夯实内控机制思想基础

为筑牢内控机制建设的思想基础,把内控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组织到位。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中层干部具体负责的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小组,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有步骤地开展制度建设;二是思想到位。我们把内控机制建设纳入党组议事日程,以“全员参与、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和项目管理”的质量管理理念为抓手,研究部署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推进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全面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宣传教育到位。在全系统以“熟悉内控、理解内控、掌握内控和参与内控”为目标,全面强化干部职工廉政风险教育,让内控机制理念深入地税人心。

二、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规范内控机制工作运行

规章制度是推进内控机制建设,防范执法风险的可靠保障。一是构建内部监控基本格局。围绕“四级六权”,即:“一把手、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涉及人财物的重要岗位四个层级,以及人事权、财务权、执法权、行政许可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等六种权力,全面排查思想道德风险和税收执法风险,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对“两权”运行的全程进行全方位监控;二是明确人机结合考核的模式。在对税收执法进行内部考核、外部评议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廉政风险防控平台和税务监察预警电子系统,对税收执法中易发、多发违法违纪各环节进行监控,进一步提高了税收执法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实施执法、行政监控制度体系。制定《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政务公开制度》、《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税收执法考核评议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构建较为完备的监控制度;四是规范加强责任追究。制定《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税收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行政处理和经济惩戒两大类责任追究形式,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约束力,防范了执法风险;五是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办税服务厅大屏幕、触摸屏和通告栏、便民咨询服务卡等形式,对纳税人涉税事项、政策法律等内容进行公开,推行预告式管理和定期回访制度,逐步形成了对税收执法权中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处罚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三、以体系打造为切入点,提高内控机制监督实效

全力打造岗位质量标准管理、执法责任追究、社会外部监督“三位一体”的权力内控制度体系。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要求,以税务机关领导班子为主体,以职能部门为关键,以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运行为建设主线,建立地税系统反腐倡廉预防格局;二是健全岗位质量标准管理制度体系。将廉政建设、文明创建、税收管理、税收法制、行政管理等工作进行指标分解,实行全面量化,进行月评月考制度,建立集“流程、责任、业绩、质量、评议、检查”为一体的量化考核制度体系;三是明晰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制定《岗位职责问责管理办法》,对各个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及各岗位间工作关系进行了详细阐述,建立了明晰的岗责体系和工作流程体系,为各个岗位实施流程环节控制奠定了基础;四是严格社会外部监督。抓好政风行风工作,深入推进税务廉政文化建设,以文化建设“引廉”、“警廉”、“示廉”、“促廉”,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监督作用,定期召开座谈会,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廉政建设,防范执法风险。

四、以基层纪检为突破点,探索内部机制新模式

探索实施基层纪检员监察制度,由基层纪检监察员对本单位的行政管理、执法情况、政风行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实现执法风险的“关口前移”。一是实行交流沟通监督实时化。在每个分局、中心税务所选拔一名原则性强,爱岗勤政廉洁,熟悉党纪、政纪、税务管理等工作的纪检监察员,代表县局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及时通各分局、中心所干部职工进行沟通、交流,实现监督检查的实时化;二是实行基层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化。修订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员廉政考核、走访座谈调查、票款抽查核对、工作联系汇报等十四项工作制度,细化行政管理权、税收执法权、政风行风、廉政建设等进行监督的具体工作职责,明确基层纪检监察员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和渎职失职责任,并制订详细的考核与奖惩措施,确保各项基层纪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实行基层纪检工作规范化。制定实施《基层纪检监察员上报或备查资料统计一览表》,明确所有上报资料的名称和时限,并由县局和分局、中心所分别建立纪检监督工作档案,实行分类分层次汇总整理,实行纪检监督工作档案管理的统一化。

五、以过程控制为关键点,改进内部监控运行机制

实施过程控制,全方位推动内控机制建设。一是加强事前监控。在实施税收执法行为之前,通过合理设置执法岗位,科学分解执法权力,明确各岗执法内容、责任和要求,强化标准指引,通过加强对全体税务干部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观和廉政勤政的教育,提高素质指引,通过征管、收入核算、信息中心等部门实行数据质量通报制度,规范异常信息的分析和传递,加强信息预警,进而强化对执法人员的规范指引和预警提示,于事前规避执法过错和执法风险;二是加强事中监控。首先,明确环节监控的职责,在建立规范的执法流程体系基础上,对流程中下一个执法环节设定对上个环节进行监控的职责。其次,明确监控重点,对执法流程环节进行梳理,明确细化自由裁量权,对容易产生执法风险的环节,实施重点监控。再次,规范监控方法,根据业务流程和政策法规的要求,明确执法标准、监控内容、监控方法,既要监控程序,还要监控实体;三是加强事后监控。由监察部门牵头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定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通过记录抽查、工作复查、绩效考核、一案双查等形式,对税收执法人员职责履行情况以及执法规范性、合法性、准确性实施监督控制,保障各项执法工作规范、合法、准确。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7)

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公开管理,近年来在我国各行政执法部门大行其道,成为依法治国的新战略、大趋势。我局顺应时代潮流,牢牢把握行风建设为税收工作保驾护航这一要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将税务执法和税收工作置于社会有效监督之下。二oo二年,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了“以票管税”和公开评定“双定”户税额,奠定了“社会化评税”活动的雏形。二oo三年四月,**市国家税务局印发了在全系统《开展“社会化评税”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安排意见》)。该《安排意见》中提出了评议、监督的五个方面和八种方式。即:评议监督全市国税系统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改善投资软环境情况,“双定户”实行社会化评税情况,“服务窗口”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情况。活动方式为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税务咨询活动,行风评议活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参与“双定户”评税工作,纪检监察明查暗访活动,举行听证会,方便纳税人和人民群众投诉,公布相关税风税纪规定等。文件的下达,对我局“社会化评税”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通过在实践中不断的摸索与完善,我局已形成了“社会化评税”活动在认识、方法、步骤和措施等一整套较为完整的体系,具有自身独特的方式方法。

广开公开、公示渠道

在办税服务窗口公开税收法规、岗位责任、办税程序、服务标准、办税时限、违章处罚、工作纪律、社会监督八项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办税的系列制度放大上墙,在显耀位置安放税法宣传栏、告示栏等,个体户税额、纳税户完税情况一览表、欠税情况一览表等征管资料均对外公示。充分利用**国税信息网站和《**税务》期刊以及电视台、报刊等媒体通报工作情况,宣传税收法规。在宣传对象上坚持面向社会各阶层,面向纳税人,面向党政领导。在宣传形式上以税法宣传月活动为基础,进行经常化的宣传活动,做到大型活动定期搞,小型活动不间断。在宣传内容上加大对纳税人权益保障的宣传力度,让纳税人明白并享受到自己的纳税权益;更多地宣传了税收职能和作用,使群众真正理解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还把公开办税列入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我局涉税服务和税法宣传不到位、不作为责任追究制度中规定:在税法宣传、政策咨询、纳税辅导等工作中态度不端正的给予处罚。同时把报刊、内部信息期刊上发表涉税稿件的数量也列入综合考核的计分范围。

完善社会评议办法

税额评定。在“双定”户的评定中严格遵循“业户自报、典型调查、民主评议、分局核定、县局审批、三榜定案、社会监督”的程序,在内部管理中也实行了调查、考核、拟定税额分离制度,使税收公平、公正的原则得到充分的保障。在个体工商户税额评定工作中,争取到工商、地税、财政、个协、党政、人大、政协等方面的力量,直至有关个体工商户的亲友,共同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把矛盾化解到最低程度。三榜定案过程中,不仅纸质张榜,黑板报公布,还在有线电视台上公布。每次公布留十天申诉期。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变动五次才最终定案。其结果,不仅赢得了广大纳税人的满意,还对一批原定税额偏低的个体户调高了税额。如个体户黄向宁,过去定税每月120元,本人还不断提出“定高了”,要求调低的请求,实行“以票管税”、多家对其评税和定期定额相结合的办法后,月均纳税1300元左右,本人心服口服。

行风评议。在社会化评税理念的影响下,我局在地方行风评议活动中变被动接受为主动积极参与。常年聘请了社会义务监督员16名,聘请范围主要集中在人大、政协、纠风办以及社会各界名流,他们有威望,处事公道,评议能力强,很有说服力。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他们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还采取同样的方法了解纳税人的需求,对合理要求尽量满足,对不合理的要求耐心解释,依法释疑,以理释疑。

评议监督。与每位干部签定了廉洁从政、诚实守信责任书,与干部家属签定了家庭廉洁承诺书,并将税务人员十五不准等廉政规定印成小册发给每位税干家属,明确了反腐倡廉、勤政为民的责任。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使用廉政监督回复卡、执法监督卡和稽查回访等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地征求和采纳社会各界、广大纳税人对每个国税干部的意见。对所征求意见进行认真梳理,有针对性地下茬一一整改,对于违纪问题随发现随处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常鸣。

优质服务竞赛。两年来,我局实施了“优质服务明星”、“优质办税窗口”等评比竞赛活动。对涉及提高服务质量,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服务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整合,分为是否着装挂牌上岗,举止、仪容端庄,有无制服混穿现象;工作是否热情周到,有礼貌,文明用语是否规范,有无存在讲粗话、文明忌语和同纳税人争吵现象;是否推行“首问负责制”,视其工作程序和工作时限,提倡“马上就办”,对纳税人来访或来电,第一接待或受话人是否作为第一责任人并及时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事,是否积极主动联系具体经办人,有无相互推诿、搪塞了事现象;对纳税人的咨询或来访,是否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答,有无方法简单粗暴,不耐心,怕麻烦现象;是否按时上、下班,有无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旷工以及上班时间闲聊、溜岗、串岗、擅离职守现象;工作是否积极主动,是否创造性、开拓性地完成了本职工作,有无存在工作主动性不强,工作效率低等六类。各专业局、分局,按月评选出一名“优质服务明星”和一名相对后进人员,对连续三次评选出的“优质服务明星”,县局给予适当经济奖励,并作为公务员评先树优的依据;对评选出的相对后进人员,作为年终公务员考评和公务员末位待岗的一项重要依据,纳入综合考评。同时还在办税服务大厅开展了纳税人评选优质服务明星活动,每月由考评办负责收集选票,对当选者予以通报表彰。今年还将采取每季度末,由监察室、人教科随机抽选纳税人代表若干名,实行背靠背地对办税人员进行评议打分,使其评议结果更具真实性。

评议纳税人。税企互动评议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理解和接受。在税法宣传月期间召开诚信纳税户表彰大会,对先进纳税户进行表彰。近期,我们还按照上级下发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办法,与地税局一起,已评出第一批a级诚信纳税户。对当选的a级诚信纳税户,县局规定每年实施一次检查,对连续两年检查无偷税等问题的纳税户,实施2年或3年检查一次。随着评议纳税人活动的逐步展开,诚信纳税被社会视为企业的金字招牌,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发展。

打造优化服务品牌

社会化评税活动的开展,对国税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来说是鼓励,是鞭策,是挑战,更是机遇。我局今年将以社会化评税活动为载体,打造优化服务品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深层次的服务,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性。根据纳税人的实际需求,提出了“实行政策咨询服务、效率服务、执法服务和科技服务”,并为此推出了限时服务、上门服务、朝九晚五工作制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服务措施,初步搭建了一个比较完备的服务体系。

增强服务观念,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在长期的税收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认识到,要转变服务观念,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税收执法的内涵,公平、公正、公开地服务于纳税人,改变以往注重对纳税人防范、检查和惩罚的观念,相信大多数纳税人都能够履行公民义务,依法申报纳税。因此,我们积极推行“一窗式”申报等服务方式,进一步简化了办税程序和有关审批手续;突出税源监管和纳税人合理需求,强调税收公共服务功能,营造优良的办税环境,使执法和服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征管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浅层次的服务向深层次的服务转变,由一张笑脸、一杯热茶的服务向公正执法的服务转变。纳税人既需要办税人员热情的态度,也需要办税效率,更需要执法公正,不收人情税、关系税。淡化权力意识,牢固树立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义务的观念,充分认识到搞好服务是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手段,始终把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贯穿在税收征管的全过程,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实惠的服务。

拓宽服务体系,创建一个便捷服务场所。我局在税收征管改革中建立了征前稽核、发票领购、发票开具、税款入库等功能较全的办税服务厅,这是目前纳税服务体系的重要场所。在有了较好 “硬件” 的基础上,更注重加强“软件”建设,使之功能齐全、服务便捷,可以集中、高效地提供所有的纳税服务,既包括税务登记、申报纳税、票表供应、涉税事项审核(批)等征管前沿性工作,又包括税务公开、宣传送达、辅导咨询、办税培训、受理申诉等征管基础性工作。在办税服务厅里,纳税服务的有关制度,如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制等,都能直接得到体现;县局及时开通了一条电话服务热线。建立纳税服务热线并向社会公布,及时为纳税人提供税收基本法规和办税指南咨询;提供纳税申报、预约服务等;建立了一个税收服务网站。利用网络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随时在线的特点,建立了**国税网站,同时向所有纳税人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纳税服务,包括宣传税法和税收政策,解答纳税人的疑难问题,进行税收执法公示,公布税务案件,收集纳税人意见等;开辟一份纳税服务指南。通过编发纳税服务指南,及时进行税法宣传,普及税收知识,报道税收工作动态,进一步加强征纳双方的沟通与联系。

完善服务手段,积极探索个性化服务。由于纳税人的情况千差万别,普遍服务不能完全满足所有纳税人的需求。因此,我局在普遍服务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纳税人的特点和需求,主动提供更加周到细致的个性化服务,如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开通流动服务车、征纳双向互动服务等,及时解决纳税人的合理要求。纳税服务是一种提出需求和满足需求的动态过程,其关键在于征纳双方及时准确传递信息,使征纳双方实现双赢。因此,我局建立健全了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如通过信件、电话、网络等建立固定的收集纳税人意见和进行反馈的渠道,努力减少信息不对称,增进征纳双方的了解沟通和双向互动。许多纳税人纷纷反映:现在的国税局执法公正了、办税透明了、服务水平也提高了,虽然我们有的个体户税款比以前交的还多,但我们心服口复。2003年底,**县城关镇黎胜秀等十余纳税户为我局赠送的“执法公正,服务一流”的牌匾,证明了社会化评税活动确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纳税人的普遍欢迎。

我们的体会

通过对社会化评税活动的实践和对其认识问题的探讨。我们对这一活动有了一些肤浅的体会。

1、“社会化评税”是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评议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和整个税收工作的活动,是广大纳税人对税收服务质量的评议和征纳双方的互动。其核心内涵是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帮助和配合,促进税收队伍的建设和税务执法征管工作,确保我们税收事业的健康顺利发展,实现依法治税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