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乡镇综合管理工作

乡镇综合管理工作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07 15:46:51

乡镇综合管理工作

乡镇综合管理工作篇(1)

一、认识到位,领导有力

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增强镇综合竞争实力的发展工程,塑造镇形象的管理工程,检验镇干部执政为民的作风工程”来抓。成立了由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落实了镇村卫生专管员,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实施方案,将集镇建成区和农村8个村5个社区分片区,由党政领导挂帅指挥,把目标任务细化分解,由镇机关干部和村组干部分片承包重点路段区域,责任明确到人,重要节点整治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分管领导,使环境整治成为了每个机关干部的日常性工作,实现了“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不留死角、全面覆盖”,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建立督查机制,各村居与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每月进行考核打分,作为给予整治经费补助的依据,充分体现出奖优罚劣的原则,并与村干部的年终绩效考核和干部评先评优、奖励和使用结合起来。

二、突出重点,细化措施

一是广泛宣传。环境治理必须依靠群众参与,为此,我们坚持以推进“七进”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创建意识,将宣传动员工作做牢做实。通过流动宣传车、广播、资料、标语、倡议书、展板、灯箱广告、QQ群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今年共出动大小宣传车20辆,宣传1000余车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张贴悬挂宣传标语500余条,大型公益广告2个,墙体广告12个,组织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20余次,为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构建了浓厚的氛围。充分发挥工、青、妇、老协等群团组织作用,利用逢场天摆摊设点、举办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动员群众参与创作和编排有关环境治理的文艺节目,使宣传工作寓教于乐,效果明显。在各学校开展了活动,通过教育好每个学生辐射到每一个家庭,提高全民素质。同时,镇上先后发动党员、机关干部、学生、群众代表600余人次,对集镇大街小巷、主要公路沿线、各村主要道路、沟渠、院落卫生进行集中清理,通过示范行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让“环境治理人人有责,爱护卫生人人参与”的意识深入人心。二是建立队伍。6月初,我们组建了镇城管中队,随着我市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工作的不断推进,“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口痰乱吐、垃圾乱扔、广告乱贴”的“五乱”现象与文明城市创建背道而驰。为培养群众良好的文明习惯,提升镇城镇品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大队出动18名执法队员,联合镇村干部、民兵、自愿者共计百余人对城镇进行集中整治,引导游商入市,坐商归店。对场镇和博物馆至遗址沿线“五乱”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本次整治共规范场镇占道经营270余次,规范占道车辆80余辆,清理广告、横幅、牛皮癣等1000余处,清理占道杂物、沿途垃圾等100余处。通过执法队员对村民进行耐心宣传教育,并鼓励村民积极投身到拒绝“五乱”的行动中,取得村民的理解与配合。市城管执法大队中队下一步将治理“五乱”作为常态化管理。三是建立了督查组和督查问题台账。坚持每周巡查和每月两次组织督查,对场镇商家送达260余份《文明经营告知书》。四是增添设施。镇城管中队新增四轮电瓶车和皮卡车共计两辆执法车辆,近期,8个村和5个社区新增垃圾池共计42个。五是增添人员,镇城管中队新增14名城镇管理工作人员。其中,原村干部3名,民兵3名,外招人员7名,借调市城管执法大队中队负责人1名,组建了镇城管中队。六是强化管理。坚持推行垃圾袋装化,做到全天候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固体垃圾堆放点,并有防污染措施。对可回收的垃圾如菜叶等要求各村就地进行掩埋,对不可回收的垃圾运到垃圾中转站,由镇上统一组织转运。按照“户投、组集、村收、镇运输、市处理”的机制,确保全镇生活垃圾日产日清。1-6月全镇共清运垃圾5238吨,清运率达95.8%,与去年同期相比清运率明显提高,七是健全制度。建立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联系点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工作检查考核制度等长效机制;落实了“门前三包”责任制,与全镇各商铺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建立“政府组织,村、组、户负责,群众参与,单位配合”的运行机制,各村各单位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富有成效的做法及存在的工作难点;强化环境卫生治理督查,聘请委员、群众代表为义务督导员,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

三、抓好结合,总体攻坚

一是把环境治理与集镇建设相结合。我们通过政府投入、招商引资、社会捐赠等形式,多方筹资,对围镇路、、、、、等道路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完善了水、电、气、排污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在场镇实施路灯亮化工程,打响了根治集镇“脏、乱、差”的攻坚战。镇修缮了向新大道,全长1600余米,补植绿化苗木3000余株,集镇面貌大为改观,切实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二是把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相结合。我们加快建设中兴村工业集中区道路,完善配套设施,打造发展平台;开展重大项目攻坚,推动技改升级,盘活存量,“无地招商”、“微地招商”;强化服务保障,全力争取各方支持,抓好要素协调,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以此反辅环境治理。抓好村花木种植带和村、社区蔬菜种植带建设,走精品化、标准化、市场化的路子;推动农业产业的企业化经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夯实农业基础,用好“一事一议”奖补政策,统筹推进农村小型水利、村社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了环境治理的基础。三是把环境治理与转变生活方式相结合。我们抓住解决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清除卫生死角、清运积存垃圾等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了游商入市、座商归店,清理建筑垃圾和白色垃圾,清除卫生死角、积存垃圾,清理污水沟,拆除违章搭建,规范占道经营,规范场镇乱堆乱放现象,取缔违规户外广告、乱拉乱挂横幅等专项行动,引导群众不断转变生产生活方式,逐步实现了提高综合环境卫生、车辆停放和临街商家座商归店等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四是主要道路沿线垃圾池(房)实行镇统一收运,落实了垃圾清运承包制,下步集镇将实行市场购买公共服务机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群众由于在农村数年来养成的习惯根深蒂固,卫生习惯比较差,在短时间内很难转变,环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农村院落分布广,基础设施不齐全,环卫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环境治理及城市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长期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用于场镇秩序长效制的建设与维护、垃圾的清扫与转运等。四是由于产生的垃圾太多,虽已设有专门的垃圾清运队伍,但是农村个别偏远垃圾池的垃圾仍不能及时清运、垃圾中转站的垃圾有时不能每天全部转运,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乡镇综合管理工作篇(2)

农村税费改革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巩固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乡镇富余人员,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深入贯彻省第四次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和市2005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税费改革工作方案的任务分解,编办作为税改工作的成员单位,主要承担撤并乡镇的协办任务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主办任务,至2006年3月,各项工作已结束,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就涉及编办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乡镇撤并任务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复〔2005〕++号)及《++委、++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乡镇区划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发〔2005〕++号)文件精神,在2005年区划调整中,全区共撤销4个乡镇(++镇、++乡、++乡、++乡),其中++镇撤销后,新设立++、++2个街道办事处,撤并后,全区共有++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精简10%。涉及撤销的4个乡镇的所有机构全部撤销,所有人员按区划调整分流。版权所有!

(二)完成乡镇机构改革情况:

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我办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批复》(+复〔2002〕++号)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构改革于2002年12月底结束,事业机构改革于2003年8月底结束。改革后,乡镇行政编制由++名减为++名,精简10%,实有人员由++人减为++人,精简7%;事业编制由++名减为++名,精简20%,实有人数由++减为++名,精简16%。上划整合后,乡镇事业机构由17个减为4个,精简76%;乡镇行政机构由8-10个减为1-2个,精简80%以上。通过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和规范机构设置,基本实现政企分开,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

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我办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发〔2004〕+=号)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实际,在2005年10月,就2005年配合农村税费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了调研,就涉及改革方面的有关问题与各乡镇党政领导、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形成了“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区乡镇、区级政府机构改革中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人员编制调整方案”初稿,并征求了区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区委常委会讨论审批通过并予实施。在实施中严格审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三定方案”,严格按照明确定位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综合设置的要求,合理设置党政机构,精简整合乡镇事业站所。改革至2006年3月已全部结束,改革后,乡镇党政机构由++年的12个减为3个,精简75%,事业站所由++年的17个整合为7个,精简59%;乡镇行政机构由++年的10个减为3个,精简70%。

(三)乡镇行政事业站所整合情况:

2002年机构改革前,乡镇事业机构设置:党校、农经站、农科站、水管站、水产站、文化站、广播站、畜牧兽医站、成人技术学校、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办公室、教育办公室、企业办公室、村规办、农机站、土地管理所、林业站、财政所、司法所、卫生院、中小学共21个。公安派出所、工商、法庭、税务由区直部门垂直管理。

2002年机构改革,按照理顺事业单位的人、财、物管理,精简压缩事业机构和人员的要求,设置综合机构。乡镇事业机构除管理体制改革职能上划外,设置“三个中心两个所”,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规划建设综合管理中心、社会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所、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服务性的事业单位,承担原农科站、农机站、兽医站、水管站的职能及企业办的部分职能;国土规划建设综合管理中心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承担原土地管理所、村规办的职能及企业办的部分职能;社会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为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承担原文化站、广播站、成人技校的职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所承担原计生办的职能,仍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保留党校,其机构归并社会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保留林业站、司法所、卫生院、中小学校,其机构上划区直主管部门管理。乡镇行政机构设置1-2个综合性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社会办公室。对原有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农业综合办公室、经贸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教育办公室)和分设的小部门(民政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老龄办公室等)全部撤销,并按职能划入相应办公室管理。

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按照合理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整合乡镇事业站所。事业机构设置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文化(广播)服务中心、村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党工委)党校,简称“一校一站四中心”,在++、++两个乡设海事所,++、++两个办事处设计划财政管理所。“一校一站四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海事所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包括原(2002年前)农经站、农科站、水产站、水管站、农机站职能,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包括计划生育服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劳动和社会保障职能,文化服务中心包括原文化站、广播站职能,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包括原村规办、路政管理职能。乡镇行政机构设置3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科学技术办公室)。

(四)政府职能转变情况:

2005年末,结合中央、省、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农村税费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而进行的乡镇机构改革,通过明确定位乡镇政府职能,合理设置乡镇党政机构,合理整合事业单位,规范乡镇人员编制管理等,进一步理顺了区乡关系,实现了政事分开,转变了乡镇政府职能。通过改革,乡镇政府职能得到初步转变,工作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化已经成为乡镇领导干部的共识。税改前,乡镇政府的主要工作就是“管春种、管秋收,要统筹、要提留,催还贷、催公粮、催税收”。随着税费改革的实施,乡镇政府失去了以往的工作重心,原有的工作思路、方法、手段已经不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其政府职能也发生了相应转变,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变已成为乡镇政府必然的选择。目前乡镇干部已明显感受到这种变化,绝大多数乡镇领导对乡镇政府工作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化有了共同的认识,并开始实施这种转化。

二、存在的问题

机构改革后,乡镇政府与事业单位、企业在人、财、物方面已基本脱钩,政事、政企得到分开,以前乡镇政府承担的技术性、辅、服务性的职能已交给了乡镇事业单位承担,政府职能得到逐步转变。但是,与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相比,乡镇机构改革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职能定了,但政事分开仍难以实现。不少乡镇在改革中都对乡镇政府职能重新做了定位,严格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科学界定了职能,但是组织实施中,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实现严格的机构和人员的分开,不少乡镇行政事业仍在一块,工作任务仍在一块,在乡镇中心工作得到强化的同时,中心站所职能被淡化,并且有不少行政人员兼任事业单位法人,不少事业人员被乡镇政府长期借用。

二是机构撤并了,但实际运作并没有完全到位。不少乡镇按照综合设置事业机构这个思路,整合了原有的站所,将职能相近或相关的站所组成一个中心,但在实际运作中,新组建的事业服务中心却难以磨合到位,表现在新牌子未挂,帐务、资产未清,法人登记手续不办理、不规范,办公地点未归并、统一,人员关系和实际工作未柔和理顺。

三是区乡两级都进行了机构改革,但衔接上仍存在问题。往往在不少区直各部门及部分干部的观念中仍然承认的是改革前的站所,承认的仍是改革前的对口站所,这给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四是不少乡镇干部不能真正理解乡镇改革的重大意义。不少乡镇干部仍认为不应该精简机构,认为精简机构、整合机构只不过是增加了层级关系,增加了领导人数。

三、对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整和乡镇事业站所、强化乡镇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转变工版权所有!作方式的建议

乡镇政府作为人民政权的基石,是政权的基础、改革的前沿、发展的重点、稳定的关键,和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乡镇工作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工作的重心和方法发生了很大转变。最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因此,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乡镇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审时度势,搞好推进。

一是要明确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功能定位。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的要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针,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是适应为“三农”服务、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是要明确乡镇机构的职责定位。即要进一步明确究竟管理哪些东西,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做到权随责走,人随责配,逐步建立起权责一致的政府管理体制。

三是要根据职能需要严格规范乡镇机构和岗位、人员设置。要按照减少机构、整合资源、综合设置、提高效率的要求,结合乡镇规模和经济实力以及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工作要求,从紧设置乡镇内设机构,从严控制乡镇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

四是要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综合素质、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通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推进整个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理顺各级政府的职责和权限。

五是应建立严格的淘汰机制。根据设岗定责的情况,对工作不能胜任,工作不在状态,甚至违背党纪国法的人员坚决予以淘汰,或分流,或待岗,畅通干部出口。

六是应理顺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政绩考核体系。要理顺各级政府间“压力支配型”层层转嫁任务的管理体制和以各种“责任书”并明确“一票否决”指标的做法,逐步完善乡镇政府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七是要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紧解决法律规范缺失的问题,使乡镇政府的管理行为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八是应加大对乡镇机构改革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乡镇精兵简政,以巩固改革成果。在历次改革中,部分乡镇出现走过场,明改暗不改,精简内设机构,整合事业机构,难以真正到位。因此,应以刚性的措施,加强检查监督力度,防止有关部门以资金、项目审批等方式干预,要严格控制新机构的成立,防止有关部门把机构设置情况纳入检查、达标、验收内容。

乡镇综合管理工作篇(3)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建设乡镇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强化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为主线,围绕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这个关键,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机制创新,提高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是:

(一)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为重点,大力整合行政资源,完善乡镇政府功能,切实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确保基层政权有效运转。

(二)分类管理,增强活力。以分类管理、增强活力为重点,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条块关系,改进管理模式,促进事业发展,满足农民需求。

(三)创新机制,提高效能。以效能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乡镇行政管理和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四)总量控制,严守底线。根据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和水平等因素,确定类别、设置机构、核定编制。坚持总量控制,严格编制管理,确保乡镇机构编制5年内只减不增。

二、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乡镇政府职能定位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立公共行政体制的要求,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是:

创造发展环境。抓好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改善软硬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质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扶持和发展特色经济、优势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培育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加强社会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或协助上级政府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安全生产、文化、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保护耕地、环境保护、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行政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建立重大疫情、灾情等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危机能力。指导村(居)民自治活动,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

搞好公共服务。按规定权限负责或协助上级政府部门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广播电视、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素质;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服务。

促进稳定和谐。做好农村扶贫开发、五保户供养、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配合上级政府建立并完善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失地农民保障等制度建设。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回应农民诉求,保护农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好农村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二)乡镇分类、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

乡镇分类:根据《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四个专项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综改〔20*〕1号)精神,以乡镇所辖人口、区域面积、人均财政收入三项指标为依据,碧阳镇为大乡镇;宏村、西递镇为中等乡镇;渔亭镇、宏潭、洪星、柯村、美溪乡为小乡镇。

乡镇机构设置和行政编制核定:碧阳镇设3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核定领导职数9名;宏村镇、西递镇、渔亭镇各设3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核定领导职数均为7名;宏潭、洪星、柯村、美溪等4个乡各设2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核定领导职数均为5名。

经济发展办公室对外挂财政所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或党政办公室)对外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各乡镇财政所不再单独设置(人、财、物全部划入所在乡镇政府);各乡镇司法所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编制维持不变,人员逐步配备到位。

乡镇人大主席团、纪委机关、人武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有关综合性办公室专(兼)职人员承担。

全县核定乡镇总行政编制224名,各乡镇具体编制数由县编委核定后下达,乡镇可在留有适当空编前提下自主设置岗位。

各乡镇按所有工作有岗位、有人员承担的要求,不同岗位人员可以相互兼任,具体由乡镇结合各自实际,科学、合理、综合设置,自主确定。各综合性办公室配备办公室主任1名,人员编制较多的可增配办公室副主任1名。

(三)改革和整合乡镇事业单位

根据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事业单位自身功能特点,进一步改革和整合乡镇现有事业站所,实行分类管理。

剥离原受委托承担的部分行政职能。乡镇事业单位原受委托承担的村镇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收归乡镇政府。整合公益性事业单位。面向农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在功能整合的基础上综合设置。

改革范围和对象:全县乡镇所有事业单位及其在编在职人员(不含中小学,卫生院下同)。

改革管理体制,综合设置机构:全县乡镇事业单位除林业站、国土所外,乡镇其他事业单位(文化广播电视站、农业综合服务站、农经站、水利站、计生所、蚕桑站、畜牧兽医站)全部撤销,统一设置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挂计生所牌子)。

“为民服务中心”根据当地产业布局、生产规模、服务范围、服务人口等实际按事设岗,可分别设置农技(茶、桑、果、蔬菜、水产、畜牧兽医等)、农机、水利水保、文化广播、计生等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设置由业务主管部门配合乡镇设置)。条件成熟的乡镇,“中心”部分岗位可不再设置,其服务职能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转移。

公益性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与领导职数:全县核定乡镇事业总编制为169名。其中: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编制核定为117名;乡镇林业站编制核定为39名;国土所编制仍为13名,维持不变。“为民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人员较多的可增设副主任1名);国土所、林业站设所(站)长1名。各乡镇具体编制数由县编委核定后下达。

经费供给形式与管理体制:“为民服务中心”、林业站(部分自收自支人员原经费供给渠道维持不变)、国土所为财政全额供给股级事业单位。其中:“为民服务中心”隶属乡镇管理,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国土所、林业站分别隶属国土局、林业局管理,采取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

(四)创新乡镇工作机制

理顺县乡关系。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凡规定由县级政府部门承担的责任不得转移给乡镇政府,应由县级政府部门完成的行政事务,实行以县为主、乡镇协助的体制,确需乡镇协助或委托完成的工作,要赋予相应的办事权限。凡派驻在乡镇的机构,要服从服务于乡镇工作大局,其业务工作要接受乡镇的协调和监督,党群关系实行属地管理,绩效考核实行县乡结合,以乡镇为主,其工作人员调任,要充分征求乡镇党委、政府意见。

提高行政效能。乡镇综合性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工作程序、时限纪律、承办人员等要上榜公示,方便群众,接受监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机关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和工作规则,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全程制、失职追究制,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构建乡镇公益性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改革公益性事业投入机制。按照公益性事业“政府责任不减,财政投入保障”原则,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共同确定年度公益项目,并按照服务项目种类、数量和标准核算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财政部门按服务项目核拨经费,按照“政府购买、合同管理、农民认可、考核兑现”的运行机制,向有资质的组织或个人购买,实行以钱养事。改革用人机制。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岗位聘任制、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人事关系制,以岗位管理代替身份管理。改进考核评价体系,将服务质量和工作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和服务对象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改革工资分配机制。实行职工薪酬与服务绩效挂钩工资制度,建立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发挥作用的激励机制,鼓励技术人员以技术承包、技术参股等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产销大户的生产经营,保护他们合法的技术服务所得。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乡镇机关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选任由各乡镇按照《*县乡镇机关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实行竞争上岗;一般工作人员岗位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各乡镇按照《*县乡镇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实行双向选择实施方案》,实行双向选择。未上岗人员优化配置按照《*县农村综合改革人员优化配置办法》办理。林业站、国土所人员参照执行,由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乡镇所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实行全员聘用制、人事关系制。计生所部分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按*人字〔1*9〕204号、*人字〔20*〕73号文件规定办理;原水利站差补人员择优录用。

乡镇综合管理工作篇(4)

关于乡镇改革各机构运行情况的汇报

县编办:

按照县编办《关于巩固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成果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照调研内容进行梳理汇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建设情况

按照涞水县两办印发的《关于印发<涞水县深化乡镇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涞办字〔2020〕10号)要求,我镇积极开展了乡镇改革工作,形成了以增强党建为抓手、融合审批服务与执法力量为重点、以工作实效为考核标准的工作总格局,于2020年6月成立“四办、一队、一站、两中心”,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退役军人服务站、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个机构全部按照工作职能和负责事项开展工作。义安镇核定编制59名(行政编制31名、事业编制28名),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编制10人,党建工作办公室编制5人,应急管理办公室编制5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编制5人,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11人,退役军人服务站编制3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编制8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6人,全部按“三定”方案编制要求配齐了工作人员。审批服务事项完善了授权交接手续;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了公开公示;承接下发权限19项。综合执法事项已履行委托交接程序;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执法流程已进行了公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在公示栏对外公开;承接下放权限112项。

二、机构运行情况

我镇8个工作机构全部按照自身工作职能正常运行,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实现了职能转变,实现了职责界定清晰又紧密衔接,职能配置做到了无空挡、无遗漏。各机构内部实现了深度融合,工作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综合执法等平台运转平稳顺畅。我镇按编制要求成立了由11名人员组成的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了综合执法队伍人员力量,按照县司法局有关文件对执法人员开展了培训,使其知晓乡镇承担的综合执法事项;完善了执法装备配备,统一执法服装,配备了强光手电、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执法队员实行持证上岗。

三、乡镇内设机构与县级派驻机构、县级职能部门的关系

我镇内设机构与县级派驻机构基本实现了协调联动,按职能开展工作,工作力量进一步融合,形成了上下联动、共同参与的机制,与县级派驻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机构协调配合,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我镇与县级职能部门特别是综合执法机构,主动对接,相互配合。同时进一步厘清综合执法队执法职责与其他内设机构监管职责边界,在建立基层综合执法协调配合上进行深度探索。

四、机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存在“放得下、接不住”的问题。

目前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配备合理性不充分,办理执法证条件限制,多数执法队员不能办理执法证,对实际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客观上造成了人员混编混用情况;缺乏精通乡镇综合执法的法制审核人员和执法人员,而且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涉及部门较多,涉及的法律及行政法规较多,加之基层工作范畴比较广,乡镇干部大多身兼数职,短时间内执法队伍不能熟悉所下放的相关执法事项,造成了“放得下、接不住”的问题。

2.与县级职能部门、县级派驻机构协调联动有待进一步加强。

由于县级派驻机构同时接受派驻部门和所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业务工作接受派驻部门指导,日常工作接受所在乡镇的统筹管理,同时其职能与乡镇内设机构职能存在一定的重叠交叉,乡镇内设机构与县级职能部门对接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造成了协调联动上的滞后和阻塞。

五、意见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一下意见建议:

(1)加强人员队伍建设

一是把好乡镇执法人员上岗关,所有执法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关培训并取得有效执法证件,凡是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发证,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二是加强执法人员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素质。三是抓好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建立定期学习考评制度,督促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四是加强执法人员廉政教育,不断强化执法人员拒腐防变的意识,确保乡镇执法队伍健康发展。

(2)加强协调配合

乡镇和县级部门应主动加强协调配合,配合县级部门对乡镇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极易发生的执法事项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程序的培训。切实加强派驻机构与乡镇内设机构力量的融合,促进各类资源在乡镇层面的整合协调、联动支撑,进一步强化乡镇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着力解决乡镇责大权小的问题。

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内设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各项保障,进一步健全考核和管理制度,巩固乡镇改革成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乡镇综合管理工作篇(5)

××*同志的讲话

这次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是继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后,又一次事关“三农”的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的精神,研究部署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工作汇报,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进行了专门研究。刚才,谈月明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对推进我市农村综合改革作了具体部署,王文序同志就乡镇换届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希望大家认真体会、抓好贯彻落实。应该说这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都已经明确,各县区、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具体方案,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根据市委常委会和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农业兴才能百业兴、农民富才能全市富、农村稳才能全局稳。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上级精神与湖州实际相结合,把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创新破难,开拓进取,全市农村呈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村容村貌加快改变、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2005年,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2280亿元,是2000年2.8倍多;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288元,“十五”期间年均增幅达到11%;2004、2005连续两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农村恩格尔系数由2000年的0.488降为2005年的0.383。可以说,我市的“三农”工作,特别是在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百千工程”、康庄工程建设,农村税费、教育、卫生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方面,都走在了全省前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虽然我市的“三农”工作在全省有影响有地位,在全国也有一定的知名度。但必须清醒地看到,一方面,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落后于城市发展的局面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当前,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总体上看,农业和农村发展仍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另一方面,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乡镇政府职能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乡镇工作的重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随着农业税的取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乡镇进一步面临转变职能的压力。特别是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面对要把广大农村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新任务,现有的乡镇职能已越来越不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乡镇的主要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工作方式由过去的行政手段为主,转变为更多地运用经济、法律、民主和教育的手段,更多地依靠农民的社区自治。可以说,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职能将逐渐淡化,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服务职能将不断增强,而且内容更多,要求更高。而我们的乡镇职能恰恰在这方面还存在许多缺位。因此,必须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从根本上突破制约农业和农村进一步发展的体制障碍,切实转变乡镇职能。这是一场涉及农村各个领域的深刻变革,意义重大而深远,任务复杂而艰巨。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特别是从“三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来认识这项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一)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通过改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是我们在长期实践中得出的一条重要经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内容丰富、寓意深刻,涉及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各个方面。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同样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提供动力。农村综合改革涉及农村行政管理体制、财政体制等重大变革。其内容涵盖了农村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各个层面,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性、保障性的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村综合改革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又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重大举措。统筹城乡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而统筹城乡发展最大难题就是城乡二元结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乡二元分割的状况正在被逐步地冲破,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也逐渐向农村延伸。统筹城乡,关键是从体制机制上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如果不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不从根本上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就不可能解决乡镇权责不清、职能转变缓慢的问题,不可能解决不少乡镇存在的财政困难和债务负担问题,已经推行的农村税费改革也只能是治标而不治本。因此,必须从改革农村管理体制入手,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分治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管理体制。

(三)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推进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基础不稳、地动山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民主管理,是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推行农村综合改革,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的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基层民主,促进乡镇政府服务职能到位,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

总之,各级党委、政府既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充分估计在现有体制下开展这项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

二、把握重点,全面推进全市农村综合改革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即将全面推进的乡镇换届工作,市委、市政府要求,从现在起,在全市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努力化解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主要任务是: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化解乡村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重点是要通过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巩固税费改革成果,逐步建立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协调,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高效廉洁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防止把综合改革理解为减几个机构、裁几个干部的简单化倾向,切实按照“明确乡镇功能定位,理顺乡镇权责关系,合理配置机构人员,激发乡镇干部活力”的要求,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市场经济下的政府职能,总的来说就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大职能。从乡镇的实际情况来看,乡镇功能应该是“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巩固基层政权,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这个定位,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逐步把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转到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加快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上来,并根据省里的要求,在行政执法上适当赋予乡镇一定的管理职能和部分必要的行政处罚权,着力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乡镇机构设置要按照转变职能的需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贯彻“减少机构、整合资源、综合设置、提高效率”的要求,真正做到机构精简、编制压缩、人尽其用。乡镇机构改革要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同步进行,达到激发乡镇干部活力的作用。领导班子职数要严格按照乡镇换届的要求配置,并注重逐步推进领导干部年轻化,抓好乡镇干部队伍的结构调整。要通过建立和完善乡镇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尤其要加快建立择优选任、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切实提高乡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进行人员定岗,对分流干部要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转岗培训,多渠道安置,鼓励他们到村(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对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进行扶持;对提前退休的要妥善安排,确保综合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和社会稳定。

二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机制创新。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决定与浙江大学合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验示范区。经过前一阶段的紧张努力,明天就要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全面启动1381行动计划,即建设一个区(建设省级新农村实验示范区,争取建成部级示范区),构筑三个平台(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人才支撑平台、体制机制创新平台),实施八项工程(产业发展工程、村镇规划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生态环境工程、公共服务工程、素质提升工程、社会保障工程、城乡综合改革工程),百项项目(围绕新农村建设实施百项重点建设项目)。1381行动计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主要载体和抓手,要确保1381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改革与其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性矛盾,建立并完善新型的农村工作机制、管理机制、投入机制等。要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公共资源向农村基础设施、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稳定等方面倾斜,推动城市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各种要素向农村流动。要按照职权与责任相统一、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加快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办事体系和县、镇、村三级联动的新型便民服务机制。要加快建立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做到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要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采取以奖代补、以工代赈、民办公助、合同承包等方式,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民积极开展自己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农民群众投入主体的作用,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工商企业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加快建立任务明确、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和符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工作评价和激励机制,真正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在与浙大的合作中,要注重发挥浙大的优势,充分利用浙大的研究力量,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以综合改革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使我们的新农村建设走在全省的前列。还要重视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作的培训,市里准备月底召开读书会,同时还将组织对全市乡镇干部进行培训,各县区也要抓好培训。

三要通过综合改革,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基础建设。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要通过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乡镇财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立和完善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农村公共事业的不断发展。要通过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规范村级组织的议事决策程序、运行规则和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努力实现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当前,还要重视做好化解乡村债务的工作。乡村负债现象比较多,少数乡村负债重,债务成因复杂,化解难度大,已成为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一大难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真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努力从源头上控制新的乡村债务,逐步化解旧的债务,确保发展步入良性循环。总之,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夯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层基础。

三、加强领导,确保农村综合改革取得实效

农村综合改革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也涉及利益格局的调整,工作难度很大。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做到坚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实际,有组织有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要坚持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努力在农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上有新的突破;坚持服务为先,努力在服务三农上有新的进展;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乡镇机构编制人员只减不增、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财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农村综合改革主要工作在县区,主要责任也在县区,各县区“一把手”要负总责,要亲自抓,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并抽调得力干部,建立专门班子抓好这项工作。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总结宣传好的做法、好的典型,指导和推动面上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各地进展情况,切实加强指导。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过程中,要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对失职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要精心组织实施。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是改革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并与乡镇换届工作结合起来,与我市和浙大合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结合起来,真正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加快发展。改革方案确定之后,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步实施。特别是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坚定不移地执行各项改革政策,确保改革的严肃性;同时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分流人员做到无情改革、有情操作,妥善安置,保持稳定。

三是要各方形成合力。农村综合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全局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上下联动,努力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改革的监督。市直和县区各部门必须服从改革大局,积极配合、全力协作、主动服务,真心实意地支持基层探索试验,妥善化解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优化改革环境。各级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农村综合改革的意义,宣传改革的内容、政策、目标和要求,广泛发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引导大家积极支持和参与到改革中来,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同志们,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深化改革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增强“三力”,奋力实现湖州在杭湖宁发展带中间率先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同志的讲话

这次会议是贯彻中央和省部署,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在巩固我市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湖州实际,研究部署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村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是把握“两个趋向”,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的重大举措;是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我市自2002年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有效降低了农民负担,有力促进了农村发展,为“三农”工作长期走在全省前列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农村发展中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比如乡镇机构与一些部门之间“权责不清、关系不顺”的矛盾比较突出,一些乡村负债沉重、潜在风险较大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给进一步深入做好“三农”工作带来了不少压力。因此,各县区、各部门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提高对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准确理解和把握省、市关于这次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力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努力化解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为我市新农村建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打下良好基础,为增强“三力”、率先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既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又要注重把上级的改革精神与我市的实际相结合,充分考虑改革的承受度和政策的连续性,实行有情操作,确保改革依法有序稳步推进。二是开拓创新的原则。勇于突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固有的管理模式,着力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促进农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新突破。三是服务为先的原则。把改革的着力点放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服务“三农”上,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四是统筹兼顾的原则。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乡镇机构编制人员只减不增、农村经济得到新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使改革取得扎实成效。

这次农村综合改革的目标,从近期看,就是要通过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从长期看,就是要建立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协调,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高效廉洁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体制保障。

二、明确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各项任务

我市农村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三改革、一化解、一建立”,即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控制化解乡村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

(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这次农村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我市与浙江大学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实验示范区工作,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转机制。

一要明确乡镇职能定位。乡镇是国家政权的基础,省里在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已把乡镇功能定位于“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上,并确定了乡镇政府的八项主要职能:一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二是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三是负责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搞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救济救助、民政事务等公共服务工作。四是强化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五是完善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六是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农村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七是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利和其他权利;强化、调解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八是完成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根据上述职能定位,乡镇政府要把工作重点从过去直接办企业、抓生产经营等具体事务,转移到加强规划政策引导、提供公共服务、营造发展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上来,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型政府。此外,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乡镇行政区划作适当调整的建议,使乡镇布局更为合理。

二要理顺乡镇权责关系。按照“重心下移、能放则放”的原则,对一些农村层面发生频繁、直接面对基层百姓、县区部门看不见、管不了的事项,要通过一定的授权和委托的方式,依法把县区部门一部分能够下放乡镇的管理职能交由乡镇;对县区行政执法部门需要乡镇配合的工作,也要明确相互间的权责关系,使县区行政执法职能得到延伸;要发挥垂直部门下设机构在乡镇管理中的作用,做到条块结合,促进其职能延伸到村。要针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涉及乡镇近70项行政权限的实际情况,赋予农村基层干部相应的权责,解决乡镇“官小责任大”和“看得见管不了”的问题,把责任与权力理顺,推动乡镇职能和体制的转变。

三要合理配置机构和人员。重点做好四件事。一是合理配置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减少机构、整合资源、综合设置、提高效率的要求,根据乡镇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综合设置若干个内设机构,分清职能,落实责任。二是合理配置乡镇领导职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职数按照乡镇规模大小和工作需要,一般控制在7—9人,少数人口特别多、经济总量大的乡镇可适当增加1—2人,人口相对较少的应减少1—2人。提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增强领导班子整体效能。乡镇领导干部要推行年轻化,但不搞一刀切。我们许多基层干部四十多岁,虽然学历不高,但在长期的农村工作中学了很多真本事,正是年富力强干工作的好时候,要采取更加科学的考核评价办法,把他们的作用发挥好。三是抓好人员结构调整,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对现行乡镇行政总编制要进行适度精简,比例由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对精简富余人员,要采取转岗分流、提前退休、自谋职业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置,其中最主要的是通过转岗培训,让他们去当生产、消防、交通、食品、环保安全员和消费维权员,管那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切实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乡镇干部活力。四是深入推进乡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花钱买服务、办事不养人”的改革方向,将乡镇事业单位原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归乡镇行政机关,社会公益职能进行整合归并后统一设置若干个事业单位,经营性业务推向市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要同乡镇党政机构设置统筹考虑,避免交叉重复。

(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经过前阶段的改革,我市“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基本建立,经费投入得到保障并实现稳步增长,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下一步,要按照义务教育抓均衡、均衡重点抓农村的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大城乡教育资源统筹力度,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要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县、区政府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主体,要更多地承担起责任,进一步加大投入,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在编制本部门预算时要向农村倾斜。乡镇政府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努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市级财政要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增强区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能力。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在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同时,增加对职业教育、农民培训和扫盲教育的经费投入。

二要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力度,积极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高中阶段学校向县城集中,初中向中心镇集中,中心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促进城乡师资力量均衡配置,加大城镇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的力度。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扩大和普及十五年教育。今年秋季入学起,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学校的公用经费各级财政必须足额到位。

三要继续抓好农村教育“四项工程”。扎实做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食宿改造、教师素质提升等工作。根据农村发展实际和农村教育发展需要,深化农村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加强新课程实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办学模式和培训方式,切实培养能真正服务于农村的各类人才。

(三)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县区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问题,从表面上看是政府层级之间的财力分配问题,但从更深层面来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的配置问题,事关构建城乡基本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大事。因此,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从事权与财权相对应的原则出发,立足新的乡镇职能定位,进一步完善县、区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一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要综合考虑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收支规模等,合理划分乡镇类型,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由乡镇改为街道办事处的,原则上作为派出机构,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对经济发达、财政收入规模较大、具有集聚和辐射作用的中心镇,要进一步完善县、区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赋予相应的责权利;对经济薄弱乡镇或财政收支规模较小的乡镇,可推行“乡财乡用县管”的财政管理方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增加财政转移支付,保证必需的公共支出和必要的正常运转经费,不断增强乡镇为民办事的实力。

二要完善政策,规范管理。要积极鼓励乡镇培植财源,增加分成,完善对乡镇实行的“划分收入、确定基数、超收分成、短收赔补”政策,充分调动乡镇生财有道的积极性。要坚持实行“一公开、二完善、三建立”的管理制度,在确保乡镇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支出管理,规范乡镇财政的支出项目和支出范围,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

(四)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乡村债务是长期积累形成的,成因复杂,化解难度大,是影响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大难题。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一是再也不能干越俎代庖的事,坚决防止旧债未了添新债;二是新官必须理旧债,这是政府信用问题、形象问题。在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三件事,加强乡村债务管理,坚决制止新债,逐步化解旧债。

一要认真核查,摸清底数。要对乡村债权债务情况开展全面细致的核查摸底工作,在分清性质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化解的原则,落实偿债责任和偿还计划。市和县、区财政都要制定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要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注重从源头上制止发生新的债务。今后乡镇建设项目必须报上级政府审批,凡未经乡镇财政部门和上级财政部门出具明确意见的,有关审批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各部门安排的涉及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开发项目,必须足额安排资金,不得留有缺口,一般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新农村建设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规划先行、项目配套,先修后建、先易后难的原则。对违反规定造成新的债务的责任人,要依法依纪处理。

三要稳步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村级债务以历史原因形成的居多,必须下大决心加快化解。对因发展教育、水利等公共事业引起的债务,以及上级各种考核要求农村基层配套投资等形成的债务,各级政府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帮助乡村逐年化解。同时要加大财务监管和审计力度,通过健全村级债务动态监控机制、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建立化解村级债务的长效机制。

(五)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公益事业不断发展,需要依靠多方面的力量,调动多方面的积极因素,建立起一个保障机制。

一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自我造血”功能。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政府不可能大包大揽,关键还是要依靠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自身的实力,这是根本所在。特别要落实村级集体发展留用地政策,帮助搞好规划开发。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为村级集体资产和闲置资金开辟长期稳定的增收渠道。同时,要稳步推进村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二要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规范村级组织的议事决策程序、运行规则和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级会计委托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严格依法加强村集体资产、建设工程、经济合同等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特别是要完善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制度,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投入主体的作用。村范围内进行的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桥梁修建、环境卫生改善、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除财政给予补助外,遵循村民自愿、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共同受益、民主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民主议事程序,在村内实行“一事一议”制。

三要建立财政扶持补助制度。各级政府都要建立财政专项补助制度,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必要开支。市重点对区里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进行补助。此外采取市、县区、乡镇财政补助一点,社会资助一点,村自筹一点的办法,全面解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00平方米以下或无产权活动场所问题,力争今年70%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到“四齐八配套”规范化水平。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措施,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力度。

三、强化责任,努力确保农村综合改革的落实到位

今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和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对此,我再强调四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抓。农村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新农村建设大局的重大改革。要坚持从我市实际出发,从各县、区和乡镇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找准突破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走出一条适合本地实际的改革路子。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具体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力量,组织精干的工作班子,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农村综合改革责任体系。根据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体制和我市的实际,我市建立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并对应五项改革的具体任务专门再设立四个指导组。各县、区要根据实际,健全充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力量。

二是要上下合力抓。农村综合改革是乡镇机构的又一次调整和完善,涉及各个部门在农村基层的机构设置和职能落实。因此,各部门必须自觉服从农村综合改革的总体安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精力,各司其职,全力以赴做好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全面落实承担改革任务。市里要组织检查督导,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垂直管理部门要支持和配合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切实把各项职能延伸到乡镇。各部门不得干预乡镇机构改革,不得硬性要求设立对口机构,一定要给乡镇创造一个宽松的改革环境。各级综合改革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掌握情况。农村基层干部既是农村综合改革第一线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又与他们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要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农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要结合先进性教育,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到改革中来,形成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合力。

三是要注重结合抓。农村综合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工作上一定要讲究方法,注重结合。一要把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使改革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过程,成为推动政府改革、提高执政为民水平的过程,成为动员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二要把“三改革、一化解、一建立”五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通盘考虑,加强协调,同步推进。除了五大改革任务外,还要把乡镇区划调整、撤并行政村、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政务村务公开、村级民主理财等相关改革系统地考虑进去。三要把督查、调研和指导结合起来,各级领导对督查和指导工作要亲自抓、经常抓,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把好的经验总结出来,用以指导和推动面上的工作。

四是要把握进度抓。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准备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至6月是宣传发动阶段,重点是部署改革工作,制定改革政策,开展舆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7月至9月是组织实施阶段,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乡村债务化解措施,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完成农村综合改革各项任务。10月至12月是检查总结阶段,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总结农村综合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形成比较完整、规范的各项制度,建立巩固改革成果的长效机制。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按照时间安排,及时做好工作,决不能拖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后腿。

同志们,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中央的要求,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抓手。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扎扎实实推进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为增强“三力”、率先崛起作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同志的讲话

刚才,谈市长对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根据省、市委统一安排,今年第三季度我市乡镇党委将进行换届,届时乡镇人大、政府也将进行换届。抓住换届契机,合理确定乡镇领导班子职数,提高乡镇领导班子效能,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这次乡镇换届,面临新农村示范区建设开局起步、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以及市、县区、乡镇换届集中等新的情况。能不能平稳有序、健康扎实地组织好这次乡镇换届,事关新农村建设的扎实展开,事关农村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事关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深入推进,更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对此,我们务必要有充分的认识。

对搞好乡镇换届工作,市委和各县区委高度重视。自4月上旬以来,全市乡镇换届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全市5个试点乡镇中,长兴县洪桥镇已于5月9日顺利完成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吴兴区东林镇今天正在召开党代会,其他三个乡镇的试点也将于5月25日前完成。在试点中,各地抓住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为面上推开积累了有益经验。对于全市面上的乡镇换届工作,市里将在省统一部署后,于6月上旬专题召开会议,进行具体部署。根据今天会议安排,我想就做好乡镇换届的前期准备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深入调研、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今年乡镇换届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各地要在前阶段调研和学习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掌握影响乡镇换届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第一,要细致调研,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把深入调查研究贯穿于换届选举准备工作全过程,尽量把情况想得复杂一些,把调研工作做得深入一些。调研中,特别要重视掌握乡镇干部队伍的思想脉搏,以便分类采取针对性举措;重视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及时考虑在扩大民主中如何正确引导党员、群众参与热情的问题。第二,要全面分析,准确掌握干部队伍结构状况。近年来,我市乡镇撤扩并的力度比较大,但同时,乡镇干部队伍出口不畅的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乡镇领导班子人员偏多、梯次结构不够明显、知识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各县区委组织部要借乡镇届末考察之机,进一步摸清乡镇干部队伍状况,特别是乡镇领导干部队伍的结构状况,为统筹考虑人事安排方案提供可靠依据。第三,要深化学习,深刻领会省委有关政策要求。省委对今年的乡镇换届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市委也将结合实际,明确提出一些新的要求。各地要深入学习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精神,正确把握政策,认真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领导有力、指导到位,确保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

二、突出重点、再接再厉,按时保质完成乡镇党委换届试点。由于今年乡镇换届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政策、新要求,做好试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各地要按照既定部署,认真抓好落实。第一,要坚持标准,善始善终抓好试点工作。当前,整个乡镇党委换届的试点工作,已经进入后期。但越到后期,思想越不能放松。已经完成党委换届选举的两个乡镇,要认真做好相关后续工作,特别是对换届中退出乡镇领导班子的干部,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好关心关爱政策;制定完善新一届党委工作规则,集中精力抓好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及时把党员干部通过换届激发出来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到工作上来。对正准备召开党代会的三个乡镇,县区组织部门要继续加强指导,针对精简职数、扩大民主对换届选举提出的新挑战,认真抓好党代表培训、党代会召开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试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第二,要认真梳理,总结提炼试点工作经验。完成党委换届以后,县区组织部门要指导试点乡镇及时对试点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总结规律性认识。对乡镇换届中,如何围绕精干高效,处理好精简职数与合理配置的关系;如何围绕选好配强,处理好扩大民主与加强领导的关系;如何围绕平稳有序,处理好关心关爱与合理使用的关系;如何围绕考准考实,处理好科学评价与务实管用的关系;如何围绕协调共进,处理好换届选举与当前工作的关系等重点难点问题,要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提出具体解决办法。特别是对探索创新的一些重点环节,要总结出成熟的操作模式,为全市面上推开提供借鉴。

三、内外兼顾、统筹安排,认真做好乡镇换届的启动准备工作。当前,多数县区已开展乡镇领导班子届末考察考核工作,即将进入人事安排阶段,全市乡镇换届即将全面启动,各县区要重视以周密细致的启动准备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一,要加强业务骨干培训。通过培训,切实增强组工干部搞好换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依法按章做好换届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培训,使干部熟悉掌握乡镇换届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把《干部任用条例》、《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落到实处。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组工干部公道正派意识,坚决做到不受托吃请,不为跑官要官者提供可乘之机,不为有关人员提拔、调动等打招呼、说人情,不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以良好作风选人用人。第二,要做实做细工作方案。认真贯彻中组部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运用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成果,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运用到乡镇换届考察中去,考准考实干部的德才表现。通盘考虑乡镇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根据乡镇、县区部门领导班子现实状况,及时制定合理的乡镇领导班子人事安排预备方案,以及退出干部的安排预备方案,为县委当好参谋。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细化乡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特别是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对较难把握的探索举措,要制订出周密细致、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第三,要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找的主要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要进行全面的“回头看”,对还没有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和落实。对一段时间以来的信息要分析预测,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意见比较集中、涉及乡镇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作出说明,理顺群众情绪。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订好处置预案,为换届创造良好环境及各方面准备。

乡镇综合管理工作篇(6)

这次会议是贯彻中央和省部署,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在巩固我市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村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是把握“两个趋向”,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的重大举措;是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我市自20*年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有效降低了农民负担,有力促进了农村发展,为“三农”工作长期走在全省前列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农村发展中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比如乡镇机构与一些部门之间“权责不清、关系不顺”的矛盾比较突出,一些乡村负债沉重、潜在风险较大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给进一步深入做好“三农”工作带来了不少压力。因此,各县区、各部门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提高对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准确理解和把握省、市关于这次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力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努力化解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为我市新农村建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打下良好基础,为增强“三力”、率先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既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又要注重把上级的改革精神与我市的实际相结合,充分考虑改革的承受度和政策的连续性,实行有情操作,确保改革依法有序稳步推进。二是开拓创新的原则。勇于突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固有的管理模式,着力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促进农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新突破。三是服务为先的原则。把改革的着力点放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服务“三农”上,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四是统筹兼顾的原则。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乡镇机构编制人员只减不增、农村经济得到新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使改革取得扎实成效。

这次农村综合改革的目标,从近期看,就是要通过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从长期看,就是要建立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协调,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高效廉洁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体制保障。

二、明确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各项任务

我市农村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三改革、一化解、一建立”,即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控制化解乡村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

(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这次农村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我市与浙江大学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实验示范区工作,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转机制。

一要明确乡镇职能定位。乡镇是国家政权的基础,省里在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已把乡镇功能定位于“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上,并确定了乡镇政府的八项主要职能:一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二是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三是负责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搞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救济救助、民政事务等公共服务工作。四是强化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五是完善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六是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农村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七是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利和其他权利;强化、调解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八是完成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根据上述职能定位,乡镇政府要把工作重点从过去直接办企业、抓生产经营等具体事务,转移到加强规划政策引导、提供公共服务、营造发展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上来,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型政府。此外,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乡镇行政区划作适当调整的建议,使乡镇布局更为合理。

二要理顺乡镇权责关系。按照“重心下移、能放则放”的原则,对一些农村层面发生频繁、直接面对基层百姓、县区部门看不见、管不了的事项,要通过一定的授权和委托的方式,依法把县区部门一部分能够下放乡镇的管理职能交由乡镇;对县区行政执法部门需要乡镇配合的工作,也要明确相互间的权责关系,使县区行政执法职能得到延伸;要发挥垂直部门下设机构在乡镇管理中的作用,做到条块结合,促进其职能延伸到村。要针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涉及乡镇近70项行政权限的实际情况,赋予农村基层干部相应的权责,解决乡镇“官小责任大”和“看得见管不了”的问题,把责任与权力理顺,推动乡镇职能和体制的转变。

三要合理配置机构和人员。重点做好四件事。一是合理配置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减少机构、整合资源、综合设置、提高效率的要求,根据乡镇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综合设置若干个内设机构,分清职能,落实责任。二是合理配置乡镇领导职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职数按照乡镇规模大小和工作需要,一般控制在7—9人,少数人口特别多、经济总量大的乡镇可适当增加1—2人,人口相对较少的应减少1—2人。提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增强领导班子整体效能。乡镇领导干部要推行年轻化,但不搞一刀切。我们许多基层干部四十多岁,虽然学历不高,但在长期的农村工作中学了很多真本事,正是年富力强干工作的好时候,要采取更加科学的考核评价办法,把他们的作用发挥好。三是抓好人员结构调整,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对现行乡镇行政总编制要进行适度精简,比例由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对精简富余人员,要采取转岗分流、提前退休、自谋职业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置,其中最主要的是通过转岗培训,让他们去当生产、消防、交通、食品、环保安全员和消费维权员,管那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切实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乡镇干部活力。四是深入推进乡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花钱买服务、办事不养人”的改革方向,将乡镇事业单位原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归乡镇行政机关,社会公益职能进行整合归并后统一设置若干个事业单位,经营性业务推向市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要同乡镇党政机构设置统筹考虑,避免交叉重复。

(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经过前阶段的改革,我市“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基本建立,经费投入得到保障并实现稳步增长,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下一步,要按照义务教育抓均衡、均衡重点抓农村的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大城乡教育资源统筹力度,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要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县、区政府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主体,要更多地承担起责任,进一步加大投入,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在编制本部门预算时要向农村倾斜。乡镇政府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努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市级财政要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增强区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能力。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在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同时,增加对职业教育、农民培训和扫盲教育的经费投入。

二要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力度,积极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高中阶段学校向县城集中,初中向中心镇集中,中心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促进城乡师资力量均衡配置,加大城镇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的力度。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扩大和普及*年教育。今年秋季入学起,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学校的公用经费各级财政必须足额到位。

三要继续抓好农村教育“四项工程”。扎实做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食宿改造、教师素质提升等工作。根据农村发展实际和农村教育发展需要,深化农村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加强新课程实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办学模式和培训方式,切实培养能真正服务于农村的各类人才。

(三)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县区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问题,从表面上看是政府层级之间的财力分配问题,但从更深层面来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的配置问题,事关构建城乡基本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大事。因此,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从事权与财权相对应的原则出发,立足新的乡镇职能定位,进一步完善县、区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一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要综合考虑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收支规模等,合理划分乡镇类型,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由乡镇改为街道办事处的,原则上作为派出机构,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对经济发达、财政收入规模较大、具有集聚和辐射作用的中心镇,要进一步完善县、区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赋予相应的责权利;对经济薄弱乡镇或财政收支规模较小的乡镇,可推行“乡财乡用县管”的财政管理方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增加财政转移支付,保证必需的公共支出和必要的正常运转经费,不断增强乡镇为民办事的实力。

二要完善政策,规范管理。要积极鼓励乡镇培植财源,增加分成,完善对乡镇实行的“划分收入、确定基数、超收分成、短收赔补”政策,充分调动乡镇生财有道的积极性。要坚持实行“一公开、二完善、三建立”的管理制度,在确保乡镇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支出管理,规范乡镇财政的支出项目和支出范围,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

(四)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乡村债务是长期积累形成的,成因复杂,化解难度大,是影响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大难题。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一是再也不能干越俎代庖的事,坚决防止旧债未了添新债;二是新官必须理旧债,这是政府信用问题、形象问题。在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三件事,加强乡村债务管理,坚决制止新债,逐步化解旧债。

一要认真核查,摸清底数。要对乡村债权债务情况开展全面细致的核查摸底工作,在分清性质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化解的原则,落实偿债责任和偿还计划。市和县、区财政都要制定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要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注重从源头上制止发生新的债务。今后乡镇建设项目必须报上级政府审批,凡未经乡镇财政部门和上级财政部门出具明确意见的,有关审批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各部门安排的涉及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开发项目,必须足额安排资金,不得留有缺口,一般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新农村建设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规划先行、项目配套,先修后建、先易后难的原则。对违反规定造成新的债务的责任人,要依法依纪处理。

三要稳步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村级债务以历史原因形成的居多,必须下大决心加快化解。对因发展教育、水利等公共事业引起的债务,以及上级各种考核要求农村基层配套投资等形成的债务,各级政府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帮助乡村逐年化解。同时要加大财务监管和审计力度,通过健全村级债务动态监控机制、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建立化解村级债务的长效机制。

(五)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公益事业不断发展,需要依靠多方面的力量,调动多方面的积极因素,建立起一个保障机制。

一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自我造血”功能。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政府不可能大包大揽,关键还是要依靠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自身的实力,这是根本所在。特别要落实村级集体发展留用地政策,帮助搞好规划开发。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为村级集体资产和闲置资金开辟长期稳定的增收渠道。同时,要稳步推进村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二要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规范村级组织的议事决策程序、运行规则和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级会计委托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严格依法加强村集体资产、建设工程、经济合同等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特别是要完善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制度,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投入主体的作用。村范围内进行的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桥梁修建、环境卫生改善、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除财政给予补助外,遵循村民自愿、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共同受益、民主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民主议事程序,在村内实行“一事一议”制。

三要建立财政扶持补助制度。各级政府都要建立财政专项补助制度,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必要开支。市重点对区里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进行补助。此外采取市、县区、乡镇财政补助一点,社会资助一点,村自筹一点的办法,全面解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00平方米以下或无产权活动场所问题,力争今年70%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到“四齐八配套”规范化水平。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措施,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力度。

三、强化责任,努力确保农村综合改革的落实到位

今年是“*”开局之年,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和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对此,我再强调四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抓。农村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新农村建设大局的重大改革。要坚持从我市实际出发,从各县、区和乡镇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找准突破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走出一条适合本地实际的改革路子。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具体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力量,组织精干的工作班子,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农村综合改革责任体系。根据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体制和我市的实际,我市建立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并对应五项改革的具体任务专门再设立四个指导组。各县、区要根据实际,健全充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力量。

二是要上下合力抓。农村综合改革是乡镇机构的又一次调整和完善,涉及各个部门在农村基层的机构设置和职能落实。因此,各部门必须自觉服从农村综合改革的总体安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精力,各司其职,全力以赴做好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全面落实承担改革任务。市里要组织检查督导,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垂直管理部门要支持和配合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切实把各项职能延伸到乡镇。各部门不得干预乡镇机构改革,不得硬性要求设立对口机构,一定要给乡镇创造一个宽松的改革环境。各级综合改革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掌握情况。农村基层干部既是农村综合改革第一线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又与他们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要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农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要结合先进性教育,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到改革中来,形成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合力。

三是要注重结合抓。农村综合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工作上一定要讲究方法,注重结合。一要把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使改革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过程,成为推动政府改革、提高执政为民水平的过程,成为动员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二要把“三改革、一化解、一建立”五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通盘考虑,加强协调,同步推进。除了五大改革任务外,还要把乡镇区划调整、撤并行政村、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政务村务公开、村级民主理财等相关改革系统地考虑进去。三要把督查、调研和指导结合起来,各级领导对督查和指导工作要亲自抓、经常抓,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把好的经验总结出来,用以指导和推动面上的工作。

四是要把握进度抓。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准备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至6月是宣传发动阶段,重点是部署改革工作,制定改革政策,开展舆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7月至9月是组织实施阶段,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乡村债务化解措施,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完成农村综合改革各项任务。10月至12月是检查总结阶段,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总结农村综合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形成比较完整、规范的各项制度,建立巩固改革成果的长效机制。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按照时间安排,及时做好工作,决不能拖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后腿。

同志们,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中央的要求,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抓手。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扎扎实实推进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为增强“三力”、率先崛起作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王文序同志的讲话

刚才,谈市长对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根据省、市委统一安排,今年第三季度我市乡镇党委将进行换届,届时乡镇人大、政府也将进行换届。抓住换届契机,合理确定乡镇领导班子职数,提高乡镇领导班子效能,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这次乡镇换届,面临新农村示范区建设开局起步、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以及市、县区、乡镇换届集中等新的情况。能不能平稳有序、健康扎实地组织好这次乡镇换届,事关新农村建设的扎实展开,事关农村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事关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深入推进,更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对此,我们务必要有充分的认识。

对搞好乡镇换届工作,市委和各县区委高度重视。自4月上旬以来,全市乡镇换届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全市5个试点乡镇中,长兴县洪桥镇已于5月9日顺利完成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吴兴区东林镇今天正在召开党代会,其他三个乡镇的试点也将于5月25日前完成。在试点中,各地抓住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为面上推开积累了有益经验。对于全市面上的乡镇换届工作,市里将在省统一部署后,于6月上旬专题召开会议,进行具体部署。根据今天会议安排,我想就做好乡镇换届的前期准备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深入调研、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今年乡镇换届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各地要在前阶段调研和学习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掌握影响乡镇换届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第一,要细致调研,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把深入调查研究贯穿于换届选举准备工作全过程,尽量把情况想得复杂一些,把调研工作做得深入一些。调研中,特别要重视掌握乡镇干部队伍的思想脉搏,以便分类采取针对性举措;重视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及时考虑在扩大民主中如何正确引导党员、群众参与热情的问题。第二,要全面分析,准确掌握干部队伍结构状况。近年来,我市乡镇撤扩并的力度比较大,但同时,乡镇干部队伍出口不畅的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乡镇领导班子人员偏多、梯次结构不够明显、知识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各县区委组织部要借乡镇届末考察之机,进一步摸清乡镇干部队伍状况,特别是乡镇领导干部队伍的结构状况,为统筹考虑人事安排方案提供可靠依据。第三,要深化学习,深刻领会省委有关政策要求。省委对今年的乡镇换届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市委也将结合实际,明确提出一些新的要求。各地要深入学习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精神,正确把握政策,认真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领导有力、指导到位,确保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

二、突出重点、再接再厉,按时保质完成乡镇党委换届试点。由于今年乡镇换届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政策、新要求,做好试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各地要按照既定部署,认真抓好落实。第一,要坚持标准,善始善终抓好试点工作。当前,整个乡镇党委换届的试点工作,已经进入后期。但越到后期,思想越不能放松。已经完成党委换届选举的两个乡镇,要认真做好相关后续工作,特别是对换届中退出乡镇领导班子的干部,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好关心关爱政策;制定完善新一届党委工作规则,集中精力抓好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及时把党员干部通过换届激发出来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到工作上来。对正准备召开党代会的三个乡镇,县区组织部门要继续加强指导,针对精简职数、扩大民主对换届选举提出的新挑战,认真抓好党代表培训、党代会召开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试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第二,要认真梳理,总结提炼试点工作经验。完成党委换届以后,县区组织部门要指导试点乡镇及时对试点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总结规律性认识。对乡镇换届中,如何围绕精干高效,处理好精简职数与合理配置的关系;如何围绕选好配强,处理好扩大民主与加强领导的关系;如何围绕平稳有序,处理好关心关爱与合理使用的关系;如何围绕考准考实,处理好科学评价与务实管用的关系;如何围绕协调共进,处理好换届选举与当前工作的关系等重点难点问题,要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提出具体解决办法。特别是对探索创新的一些重点环节,要总结出成熟的操作模式,为全市面上推开提供借鉴。

三、内外兼顾、统筹安排,认真做好乡镇换届的启动准备工作。当前,多数县区已开展乡镇领导班子届末考察考核工作,即将进入人事安排阶段,全市乡镇换届即将全面启动,各县区要重视以周密细致的启动准备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一,要加强业务骨干培训。通过培训,切实增强组工干部搞好换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依法按章做好换届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培训,使干部熟悉掌握乡镇换届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把《干部任用条例》、《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落到实处。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组工干部公道正派意识,坚决做到不受托吃请,不为跑官要官者提供可乘之机,不为有关人员提拔、调动等打招呼、说人情,不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以良好作风选人用人。第二,要做实做细工作方案。认真贯彻中组部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运用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成果,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运用到乡镇换届考察中去,考准考实干部的德才表现。通盘考虑乡镇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根据乡镇、县区部门领导班子现实状况,及时制定合理的乡镇领导班子人事安排预备方案,以及退出干部的安排预备方案,为县委当好参谋。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细化乡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特别是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对较难把握的探索举措,要制订出周密细致、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第三,要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找的主要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要进行全面的“回头看”,对还没有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和落实。对一段时间以来的信息要分析预测,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意见比较集中、涉及乡镇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作出说明,理顺群众情绪。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订好处置预案,为换届创造良好环境及各方面准备。

乡镇综合管理工作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改变环境卫生面貌,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大竹县委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决定》(竹委发〔*〕21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请各相关单位积极主动配合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增强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紧迫感

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对于改善村(居)民工作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营造清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和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是提高人民素质、创造美好生活的重要实践,是加快*发展的有效举措,是优化环境的管理工程、是群众需要的民生工程、检验干部的作风工程。镇域各单位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科学规划,明确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净化工程、绿化工程、美化工程、亮化工程、硬化工程、居民行为规范工程等六大工程为重点,以开展创建文明场镇、卫生场镇、环保场镇、园林城镇为载体,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改善镇村环境,不断提高全民素质,推动*科学、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和谐原则,坚持镇村统筹、综合治理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原则,坚持人人参与原则。

(三)目标任务。通过3年努力,使*天更蓝、地更绿、

水更清、路更通畅、人更文明,将*建成创业环境良好、人居环境适宜、综合竞争力较强的山后第一大镇,力争到2009年,场镇创建成市级卫生场镇、县级文明场镇,全镇建成卫生先进单位5个,5%以上建成文明村。

三、突出重点,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六大工程”

(一)净化工程。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整治场镇道路、小街小巷、镇村结合部和公路进出口的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加大对集贸市场的改造力度,加快新区建设,并将公厕建设纳入整体规划,作为建设重点。场镇实行全天候保洁,做到干净整洁。竹周路、观文路沿线的村要将垃圾进行深埋回填,不能出现暴露垃圾。整治沿街沿路建筑,规范建筑材料堆码。凡场镇建筑一律进行排架,以确保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广告标语张贴,清除废旧、过时的广告标语,深入开展“除四害”活动。

(二)绿化工程。扎实抓好县场镇绿化工作,水泥路面每个临街面门市前种植一棵树,积极开展义务植树和认捐植树活动,实行单位划片义务植树责任制,坚持包栽、包管、包活。华西街以及规划的新区建设(含广场)必须绿化,实现应绿尽绿,着力搞好竹周路、观文路以及村道绿化工作。

(三)美化工程。加强场镇建设与管理,规范建筑材料堆码(可收取一定的抵押金),加快集贸市场建设进度,下大力气拆除撑杆搭棚,杜绝乱摆摊点,沿路为市的现象,做到坐商归店,划商归市,规范车辆占道停放行为,合理设置临时停车点,规范户外广告标语设置,禁止在街道设置落地式招牌广告。加强建筑工地和公共设施管理。加大对城乡道路的保养整治和小街小巷的整治力度。

(四)亮化工程。到今年年底前,原已建成街边路灯全部亮化,到2009年,所有建成街边一律实行路灯亮化。

(五)硬化工程。加大场镇道路的维修改造力度,使广大市民能够早日走上齐整、宽敞、整洁的大街,通村公路尽量硬化,机耕道基本形成泥结碎石路,逐步改善农村群众出行条件。

(六)居民行为规范工程。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市民仪表仪态、言谈举止,形成爱护公共卫生、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市容秩序的良好风尚,提高居民思想道德素质。特别是要注重在学校开展宣传教育课,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再通过“小手牵大手”的形式,让学生的生活、行为习惯影响带动家长的生活、行为习惯,使城镇居民人人讲文明、事事树新风,努力提升*人的形象。

四、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收到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工作目标。城乡环境治理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为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镇上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第一组长,镇长为组长,袁琳东、谭云柱、张晓红、杨兴志、邱立军为副组长,何建明、黄小云、邹瑜军、镇域各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晓红、邱立军、杨兴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何建明、周传杰、唐锐、向家辉、陈守元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2、实行领导及相关单位责任,人员分片包段制度

*

3、分片包段职责

①督促市场保洁人员全天候保洁,消除小街小巷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堆堆垃圾出现。

②清理废旧过时广告、标语,规范广告标语,做到凡单位、商家张贴广告标语,务必向场镇办报告,由场镇办制定地点张贴,否则一律拆除。

③加强场镇建设与管理,规范建筑材料堆码,督促建筑业主清运建筑垃圾,严禁占道堆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④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摆摊设点,严禁小商小坂无序流动。强力拆除撑杆搭棚,做到划行归市,座商归店。

(二)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城市建设配套费、环境卫生服务收费、建筑垃圾处置费等征收机制,财政投入和征收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必要的经费开支,保证“四大创建活动”和“六大工程”顺利推进。同时,建立多渠道、多形式投入机制,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顺利实施。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快制定和完善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城乡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标准,进一步理顺城管体制,落实工作责任,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