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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同管理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08 15:40:08

单位合同管理

篇(1)

一、目前地勘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实际工作接触到的地勘合同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知识缺乏。

2、合同主体审查不严。

3、合同签订中合同条款不全或较为简单的现象较为常见。

4、合同签订后缺乏履约全过程监督机制。

二、地勘单位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地勘单位相比其他企业进入市场经济的时间短和行业自身特点,所涉及的经济合同分布区域广、项目多样化和复杂化。虽然地勘单位目前在合同管理中都制订了较为明确的制度和相应的审批流程,从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合同提交、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然而随着地勘市场经济的拓展和深入,经济合同管理也暴露出来诸多问题,主要包括:合同业务人员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缺乏;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审查不严;签订合同中条款不全;先做工作后签合同;缺乏对执行合同的动态监控机制,从而近年来沉淀了一定数量历史数据堆积无法得到有效利用,给地勘单位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

三、加强地勘经济合同管理的对策

1、地勘经济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地质勘查单位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地勘单位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应以它为中心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执行合同原则,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和必备条款,避免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发生。地勘单位各级领导、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业务人员都应熟悉合同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近年来地勘市场不断拓展,已逐步走出国门,地勘单位涉外经济合同的签订也在不断的增多,各国的合同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有所不同,所以我们的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业务人员在签订合同前有必要对相关合同国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技术规范的学习。

2、合同主体审查是合同签订前的重要环节。由于地勘单位进入市场经济时间短,地勘市场竞争激烈的条件下,在签订合同时忽略了对合同主体的仔细审查,造成了部分合同未终结就无法与合同当事人联系或企业破产,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有的更是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口头说了就开始开展生产(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但保障性不强),工作完结后当事方又不要我们艰苦工作所作出的成果资料了,吃了哑巴亏还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在合同签订前慎重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是必不可少的,如对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偿债能力,信誉状况等的了解,才能确保合同的完整终结。

3、目前地勘单位签约合同中条款不全或条款简单较为常见。合同中常出现无合同签约时间、履约期限、付款进度时间和违约责任条款及安全生产责任不够细化。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好象这些都无关紧要,但是,经济合同如发生纠纷,合同中无据可查。所以在地勘经济合同签订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八项必备条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约定,签约时要文字表述清楚,签约手续齐全,一旦合同发生纠纷才有据可查。

篇(2)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

合同管理就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了实现合同的目标,根据相关的法律规范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的行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合同主要有租房合同,工程合同,采购合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就是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以及决策层,为了保证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对单位的权益进行维护,降低合同的风险,促进公共服务效率的提升的过程。

一、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

(一)实现科学的合同立项

行政事业单位在订立合同时,需要由管理决策部门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对审批程序进行授权,避免合同订立时会遗漏经济事务,避免出现以口头的形式去对经济事务进行办理,不能不经过授权就私自以单位的名义进行合同的签订,不能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就以单位的名义签订担保、借贷合同。

(二)合同的订立应具有一定的严谨性

在订立合同时,需要进行协商、谈判,并保证其公平有效,合同的内容要准确、完整,保证合同中没有遗漏相关的法律项目,权利义务比较明确,合同内容的词语要严谨科学,具有一定的逻辑性,需要相关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核,然后在进行合同的订立,避免合同文本中存在错误等影响行政事业单位的利益实现。

(三)对合同的履行进行严格的监管

在合同签订完毕后,需要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管,如果遇到比较特殊的情况而使合同的履行受到影响,或者是合同出现了变更、纠纷等现象,就需要积极采取科学有效地措施,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四)完善合同档案

要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等相关档案信息资料进行科学的管理和保存,使合同档案更加完整,对相关的信息做好保密工作,避免合同内容中工作、国家等秘密的泄露。

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措施

(一)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应积极做好内部控制工作,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设置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的专门管理部门,设置合同的审核机构,并明确相关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合同管理部门需要对订立的合同静下心审核,做好合同档案的管理工作,与合同履行部门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科学的监管,一旦出现合同纠纷,需要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对合同纠纷进行科学的处理。合同订立的执行部门需要对合同项目开展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和研究,对合同履约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做好合同事项的谈判,起草高质量的合同内容,并对合同进行科学的审核,同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做好监督工作,及时处理合同纠纷问题。审核部门需要对合同合理合法性、可行性等进行审核。

(二)强化合同决策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应对合同的订立决策进行科学的管理,完善合同订立决策制度,在对合同订立前,需要对相关的项目进行科学的论证,避免资源的重复使用,造成严重的浪费现象。在订立合同时应科学民主,对于一些专业技术性比较高,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内容,应由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进行决策,使合同的订立科学严谨,能够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少受影响。

(三)加强合同订立的审批

在订立合同时,需要有完善的审批制度,对合同的订立、变更以及解除等进行科学的审批授权,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财务以及纪检等部门都参与到合同的订立审批中,同合同管理以及执行部门共同对合同进行审核签订,合同的签署权限需要明确,保管好空白的法人授权书以及印章等,了解法人授权的时间和相关事务,避免出现没有经过授权就私自以单位的名义进行合同签订等现象的出现。

(四)合同履行进行监督管理

在合同条款中应对相应的保护措施进行明确,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果存在违约的情况,应中止合同,避免造成较大的合同违约损失。在合同内容中,应设定相关的合同变更以及转让等内容,明确其程序,如果没有经过同意就随意变更和转让则视其为无效,有效避免合同变更以及转让的风险。在合同管理中确定合同纠纷管理程序,如果存在合同纠纷,就应及时向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汇报,对合同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对相关的责任人做好处理工作,在合同纠纷方与授权单位协商后,将合同纠纷带来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进行明确和收集,为法律手段的实施提供科学的依据。

(五)对合同进行考核追踪

要实现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科学进行,需要对合同进行考核追踪,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明确合同管理中各项工作职责,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定期对合同的决策、订立以及履行等情况进行评估,如果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要对合同风险进行科学的分析,了解其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使合同管理内部控制能够顺利进行。

三、结束语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完善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避免合同管理中出现风险,影响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促进合同管理的高效进行。

参考文献:

[1]刘登英.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之合同管理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21:149-150

[2]戴安容,徐啸川.基于内部控制下的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实务操作设计探讨[J].商业会计,2014,22:23-24

篇(3)

关键词:事业单位 非在编人员 劳动合同管理

我们知道,现在企业的竞争其实就是人才的竞争,所以,为了促进事业单位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应注重引进高科技人才,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的竞争力。但是由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编制数量有明确的规定,就导致编制数量不能满足事业单位的实际发展需要,就有很多人员成了非在编人员。然而国家对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在工资待遇和管理方式上存在着很大的区别,所以,保护非在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以及对非在编工作人员的法律适用的正确认定,成了事业单位在非在编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方面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本文对事业单位中非在编人员的合同管理适用劳动法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借鉴和帮助。

一、事业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从上面劳动合同的含义中我们不难看出,无论是什么企业,它的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都是《劳动合同法》,对于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法》也提出了与之相应的法律依据:比如《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劳动合同法》中第二条的第二款也有这样类似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我们从这两条规定不难看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同管理在使用法律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对法律、法规的优先适用,比如,国务院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没有特别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同管理对《劳动合同法》优先适用。第二种就是直接适用于《劳动合同法》。

国务院办公厅在2002年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2002]35),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成为国家认可的一项基本人事管理制度。它规定:“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这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方式提供了基本的方向。

二、对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劳动合同管理的不同意见

现阶段,很多人对在编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基本没有疑义,不管这些在编人员是优先适用人事政策,还是适用我国的相关法律,比如《劳动法》、原劳动部颁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事业单位在编的工勤人员由于原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依照执行有关问题的复函》等这些法律的适用,也基本疑义,但是却对非在编人员优先适用人事政策还是直接只用相关法律进行劳动合同的管理产生了很大的争议。又由于,现阶段我国对于非在编人员劳动合同管理没有明确的界定,由此,使得很多专业人员在非在编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所适用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上有着不同的声音和意见,具体体现在:

第一种观点认为,不应该以工作人员是否在编来决定其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律适用,而是应以这个工作人员是否是具有干部身份来决定优先适用哪种政策或法律。

这个观点的侧重点就是对事业单位中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应属于人事关系,应优先适用人事政策。而其他不具备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就隶属于劳动关系,直接适用于劳动法。这种观点来源的依据是我国的历史原因,以前我国对非干部身份人员的录用都有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管理,那时候他们招聘的人员一般都是体力劳动人员,都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直接受用于劳动法,所以,导致他们现在的观点依旧延续以前的管理方式。

第二种观点认为,不应以职工是否在编决定其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律适用,而是应该以坚定合同的种类来决定优先适用哪种政策或法律。

比如,如果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签订是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属于劳动关系,这就要直接适用劳动法。如果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签订的是人事合同,隶属于人事关系,所以,应该优先适用人事政策。提出这一观点的理论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它明确指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是否直接适用劳动合同法,取决于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所签订的合同的种类。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事业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属于人事关系,没有编内编外直说,他们都应优先适用于人事政策。

这种观点,它的理论依据是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虽然,明确指出了要对事业单位编制名额进行限制,但是对文件总职工的身份并没有明确界定,所以,很多人认为,凡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它的劳动合同管理都优先适用人事政策。

三、事业单位中非在编人员的合同管理应当直接适用于劳动法

(一)从国家对在编和非在编人员不同的管理方式分析,非在编人员应适用于劳动法

国家在对在编和非在编人员在管理方式上存在很大的不同。对于非在编人员,国家不负担他的各项费用,对这些非在编人员的进出以及工资体系完全交给事业单位自己来决定。所以,这些非在编人员只能适应政策性不强的劳动法。而国家对于在编人员,承担的责任更重大些,它的各项经费都是由国家财政来解决,同时对这些在编人员,国家对他们的进出以及工资体系等就比非在编人员要严格许多,这些人自然对法律、法规有优先适用的权利。

(二)[2002]35号文件对在编人员来说并不适用

虽然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中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方式提供了基本的方向,但是在规定中曾明确提出: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这说明本文件中的职工并没有包括非在编职工,所以,我们就直接理解成,是在编人员可优先适用,[2002]35号文件对非在编人员来说并不适用。

(三)一些权威的组织也认为非在编人员应当直接适用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是由全国人大法工委编写的,为了帮助大家正确理解和准确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证执行中不发生偏差,该法起草小组编写了本书,他们把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不用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制内的人员;一类是需要签订合同的编制内的人员。第二种是非在编人员,主要包括档案外部管理的非在编人员,以及档案内部管理的非在编人员。第三种就是企业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这些人员主要是事业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招聘的。

综上所述,虽然在事业单位的非在编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上存在很多的争议,但是,我们从上文不难看出,依照现在的法律法规,事业单位的非在编人员在目前阶段适用的法律是《劳动合同法》,所以,在对非在编人员的合同管理方面事业单位要依照《劳动合同法》来进行管理,这样才能既保护了非在编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单位的利益进行了维护,较少了劳动纠纷,从而促进了事业单位长久稳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春岭,姚海琴.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5(8).

[2] 张安顺.浅析事业单位劳动关系[J].太原大学学报,2006(4).

[3] 薛氏礼,柴伟伟.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关系问题探析[J].经济论坛,2011(2).

[4] 谢建冬.地方院校非事业编制人员加入上会问题探析[J].湖南商学院学报,2011(4).

篇(4)

合同管理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管理工作。地勘单位每年都有一批合同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如果仅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合同进行管理监督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各地勘单位从内部加强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重要的核心内容

进入市场经济以后,企业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合同管理是伴随着企业经营活动同步进行的,而合同本身就是重要的法律文书,内容涉及到企业经济管理的各个环节。

2、合同管理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

合同管理是发挥市场导向功能的关键1环,是企业生产经营市场化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必不可少的条件。(1)规范的合同,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在合同关系日益增多,合同的作用越来越广泛的形势下,依法签约和履行合同,是开展守信活动的核心内容。它不仅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而且会在合同管理的整个过程中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良好氛围,是培育良好的企业信誉的重要途径和手段。笔者在117队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实践中,在大队建立了合同管理制度,始终贯彻、坚持了依法签约和依法履行的原则。依法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加强企业资产监督管理,不仅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而且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2)认真执行合同,可以有效地防范经营风险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检查监督企业合同执行情况,是合同履行中管理的重要环节。企业的经营者和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履行状况实施跟踪管理,督促其按质按量、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解决履行中遇到的阻力,及时处理。可以确保企业收益实现,避免潜在的经营风险、避免企业重大损失的发生。

3.依法签订合同,可以确保企业经济利益的实现

依法签约、依法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是确保企业经济利益实现的途径和保证。十几年来,笔者在单位内部初步建立起了合同管理的机制。建立并实行了合同的授权委托、分类管理、合同的审查、合同审批的权限、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等制度。依法对企业涉及的重大经济合同实行了由大队统一审查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取得了成功的经验。

二、地勘单位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地勘单位相比其他企业进入市场经济的时间短和行业自身特点,所涉及的经济合同分布区域广、项目多样化和复杂化。虽然地勘单位目前在合同管理中都制订了较为明确的制度和相应的审批流程,从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合同提交、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然而随着地勘市场经济的拓展和深入,经济合同管理也暴露出来诸多问题,主要包括:合同业务人员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缺乏;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审查不严;签订合同中条款不全;先做工作后签合同;缺乏对执行合同的动态监控机制,从而近年来沉淀了一定数量历史数据堆积无法得到有效利用,给地勘单位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

三、目前地勘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实际工作接触到的地勘合同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知识缺乏。合同主体审查不严。合同签订中合同条款不全或较为简单的现象较为常见。合同签订后缺乏履约全过程监督机制。

四、加强地勘单位合同管理的措施

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笔者就实际工作中的做法做了一些总结

1、加强合同知识培训。我单位每年都要聘请法律专业人员对负责人和相关的经营人员进行《合同法》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自身的合同意识,掌握合同法律制度,并自觉地运用到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中,使单位从被动地应付和处理合同纠纷转到主动地预防合同纠纷,从而增强自身的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避免经济损失。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完整的制度体系,形成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协调与制衡的有效机制。我单位制定了《经济合同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管办法》等各类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合同的管理。

3、加强合同管理,确定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我单位主要从事地质勘查,地质灾害评价与防治勘查、水文调查等多方面的工作,因此与外界联系紧密,每年签订的合同份数逐年递增,合同管理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原来合同由办公室管理,后来在实践过程中发现由办公室管理合同存在某些弊端,办公室日常工作繁杂,没有更多精力也没有人员去把合同管理好,因此单位决定将合同管理工作放在生产经营科,由生产经营科负责合同的全面管理工作,并由专人对合同进行管理,合同章则依然保管在办公室。

4、对合同进行登记并造册归档。生产经营科把经过会审过的合同文本进行登记,建立合同台账,合同台账中包含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合同额,项目负责人,工作量,施工日期,合同回收情况等。合同收回后,都会对合同统一进行编号,将合同会签单粘贴在合同上并统一归档。因为都使用的电子版,所以当需要查找某份合同时只需查找归档的合同编号,根据合同编号很快就能从档案室找到所需要的合同,不用像原来那样从头翻到尾,节省了很多时间。

5、强化合同的履行管理。(1)及时做好合同跟踪,适时记载因不可抗拒原因或人为因素不能如期履约情况,并及时签证,变被动为主动,通过建立合同档案和合同报表制度,及时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教训,提高防骗反诈能力。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对违约行为要及时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讼。对合同欺诈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损失。(2)进行有效的合同诊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影响因素,并分析各种影响因素影响程度的大小。分别确定各个影响因素由谁引起,按合同规定应由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对这些问题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措施,保证经济不受损失。

6、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变更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因此对合同变更的处理要迅速、全面、系统。合同变更指令应立即在工程实施中贯彻并体现出来。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这些变更最终都是通过各分包商体现出来。对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是工程变更起因与工程变更问题处理,是确定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的直接的依据。

7、合同的终结。合同终结是合同的后期管理。也就是对前期履约合同的总结,找出在合同管理各个环节中的经验和不足,对合同纠纷的解决过程和对合同最终的效益状况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值得注意的是当合同因不可抗力或对方当事人的过错不能履行时,地勘单位要充分发挥本单位的长年法律顾问的作用或派出有丰富法律知识的管理人员,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其利益,避免和减少单位的经济损失。

五、结束语

篇(5)

关键词:风险;动态管理;合同管理

中国分类号:TL372+.3文献标识码:A

绪论

由于经济不断的发展,建筑行业的发展速度也十分的迅猛,导致建筑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而随着建筑市场的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管理者对于预防风险的意识也就随着加强,而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就开始备受重视,这主要是由于建筑合同在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也是一个可以有效的控制风险的手段。

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主要是包括两个部分,其一是合同签订前期工作,其二就是合同签订后进入施工阶段的管理工作。在施工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除了需要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具体操作以外,还需要有具备同样专业的人员对于管理工作过程进行审计,这样才可以达到工程本身预期的效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前提就是需要做好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标准,同时对于合同需要严格的评审,经过三个过程的评审后,才可以正式的签订合同。

对于招标文件以及投标书的评审工作

由于施工单位每天都会接触数量很大的关于工程项目的数据以及信息,那么为了能够提高自身的中标率,就需要对于这些数据信息进行合理的筛选和评审,除此之外,也就需要更加深入的了解项目工程的情况,比如当地的一些情况,比如与其相似的项目的情况,比如当地的材料供应和价格的变化。同时需要根据自身企业的经营路线,考虑自己的优势以及特点,以此为基础再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和要求的含义,施工单位要相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对于文件中的内容需要进行评审,比如其合法性、合理性等等,对于风险因素需要作出有效的回避和应对,同时要选择合理的投标策略,确保标书编制符合科学性和严密性,防止由于一些不合理的因素而遭到拒签的情况,这样就会造成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企业的信誉和经济效益同样是一种伤害。

签约合同阶段的评审

3.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处于同等的地位下,而合同的制定和内容也必须履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需要符合相关的合同法以及行业法规等原则,如出现不公平的内容和条款,那么该合同本身就属于违法的合同,当然也就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的保护了。对于合同书的文字语言表达,也需要做到准确、严密、详细等要求,不可以出现含糊不清的情况,对于没字每句甚至到标点符号都必须要精准,如果稍有偏差,就很可能会出现对于含义理解的不同,造成不同解释的情况,合同内容中不可出现模棱两可的文字书写,这些都可能会造成时候双方的争执焦点,所以严格的把好文字内容关,是相当重要的,而执行合同的人也必须对于合同的含义做到充分理解,要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去一一执行,为项目建设管理打好基础。合同不可出现前后矛盾的现象,比如前部分的条款关于挖土运土方规定的是体积包干价,而后面的内容则规定探照台班计算价格,这样的矛盾最终会导致结算账款的时候出现争执。

3.2合同主要的条款,包含承包范围、承包方式、质量要求、工期要求、计价方式、结算方式、进度款、结算审核期限、付款方式、期限、双方权利、义务、双方违约责任、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程序、资料移交等均等约定完整、从而能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合同条款。对于一些要求行业内容,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会出现纠纷的情况,应该要注意编制和解释,而对于工期等要求,如果有缩短工期的要求,则也需要进行明确的约定关于费用的问题,而材料的采购问题上,双方哪一方提供或者定牌定价等,最后关于结算的问题,如果无法及时的回款,需要如何处理,关于仲裁机构的名称都需要具体写明,防止出现类似的问题。

4.合同签订后施工准备期合同管理

在施工单位已经签订了合同之后,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合同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对于合同需要进行交底,要明确的规定公司以及各项目部门对于合同履行权利、异物、职责等等,这将合同管理任务的责任和任务需要落实到每个部门的负责人身上,这也是为了正式进入施工阶段提高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5.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5.1索赔工作的管理

施工企业有效的整合各项资源,利用自身的特点和优势,采取有效的手段和策略在竞标中顺利中标,对于现场进行详细的考察后,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文字和条款、图纸等都需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要寻找在实际施工中可能会由于哪些原因引起索赔的可能,要着眼于施工的索赔情况而获得额外利润的策略,这样的策略及合法同时也合理。而其他原因可能会导致承包商索赔的情况,比如合同文件的缺陷、当地的自然环境或者人为造成的影响和障碍、业主的主要责任比如水电的供应等等,设计图纸等的错误,以及任何不正常的变更都会导致施工承包商出现索赔的情况。如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的损害,按照合同的规定业主需要给于恰当的赔偿,但是如果施工一方没有及时的提出索赔的要求和证据,出现过期的情况,就会使得施工方变主动为被动,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同时提出索赔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需要利用所有合理合法的理由进行索赔,而合法得到有效的经济赔偿可以充分体现出企业较高的管理水平,而业主则需要在收到对方的索赔证据和报告后,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收集反驳其理论和证据的论据,同时复核索赔值,起草提出反索赔的证据报告。最终双方在进行索赔问题的谈判时,对于索赔内容中所涉及的一切问题进行处理。

索赔以及反索赔的证据和论据需要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及时性,对于符合规定的材料需要进行完整的记录,这其中主要包括对于招标文件以及和合同、图纸等的分析和研究。同时对于会议记录和双方往来的信函和通知答复等也要详细的分析。在施工现场需要做记录,而工程的款项都需要有日期和金额的记录,材料进场凭据等要认真的收集整理,这些都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和证据,最后对于索赔的要求,需要详细计算出索赔价值,起草索赔报告。

5.2合同动态管理

由于工程的施工过程会收到很多内在以及外部的影响,这些干扰事件的发生会直接影响到合同出现变更的情况,甚至是频繁变更的情况,所以合同的实施的过程中,也需要按照发展变化进行不断的调整,所以合同在履行的时候,对于其控制和变更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商讨,要重视合同的变化,这也就是合同的动态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

5.3竣工合同管理

在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相关的验收工作,这时候对于合同的管理尤为重要,应该对于相关的施工合同、标书等进行一个整理的归档,从新在做一次分析,对于施工过程中以及结束后的各个阶段进行研究,最终结束工程竣工研究工作,这样才算是彻底结束合同管理的工作。

6.结束语

通过上述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分析,相信大家都了解到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合同管理其实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核心和重点,所以相关的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研究以及意识,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能力,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工作的系统体制,这样才管理的方法以及手段上能够得到逐步的提高,同时需要正确运用合同管理工作,来为工程建设把好质量关,同时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也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经济效益,在激烈的市场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同时为我国建设施工行业发展提高更大的帮助。

参考文献:

篇(6)

关键词:事业单位;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方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的物资供应环境市场化的倾向十分明显,但其经济合同管理的手段相对落后,尤其是对各种数据的处理上手工操作还占较大比例,这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很难适应。为此,探讨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方法,对于改进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迫在眉睫,至关重要。

一 完善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框架

任何一种管理形式都有其特有的框架和结构,经济合同也不例外,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框架是以市场经济和物资供应为前提进行的,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即思想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效益评价体系。

第一.思想体系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1)体系的宏观基础即有秩序的市场经济和物资供应管理体制;(2)体系的价值序列为法-理-情;(3)体系的立足点为自律和自卫;(4)体系的理论基础即知识性,包括法律、法规、系统控制、信息论、电脑技术、效益分析;逻辑性,包括目标设立与优化、人才培训、机构制度完善、标准化和实践等,时间性,包括合同的前期管理、中期管理、后期管理等。

第二,组织体系的主干是:主体决策——业务制衡——全程控制。一是审批采购计划和订立合同;制订合同管理制度;解决合同签订履行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决定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奖惩等。二是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承办经济合同管理的具体任务;三是各业务部门配备一批熟悉业务知识和具有丰富合同管理经验的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合同,向上反馈合同管理信息等。

第三,制度体系主要包括:(1)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即对本单位合同实行由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全面统一管理合同的制度。(2)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对外签订合同一律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书面授权委托,授权人或复人在规定的权限、范围、期限内签订合同。(3)合同审查制度,即规定各有关部门在合同审查中的职责、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时限,保证合同正确签订履行的制度。(4)市场调研和市场竞价制度,即在合同订立前对合同标的价格、质量和厂家品牌等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行情、采取招议标订货、批量订货、等方式,优选供应厂商,努力追求物资的功能价格比最优化。(5)主体资信调查制度,即在合同订立前对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誉情况及委托人等进行认真考察,并逐一建立起客户档案。资信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对方单位是法人还是其他经济组织,是个体工商户还是农村承包经营户;对方单位的地址、规模、性质、主管部门、成立的时间、注册资金数额;通过审查营业执照,看合同标的是否属于对方经营范围,确保有履约能力;企业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品性、学识是否优良t委托人资格是否真实,合法,手续是否齐全t通过税务部门咨询,看对方近三年经营效益状况,对方所持的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每年及时参加了年检。(6)文本审查制度,文本审查是签约的实施阶段,其目的是保证合同合法、合理,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文本审查时要严格把握。文本审查的主要内容有:看合同对方名称是否与合同专用章一致;看合同标的条款是否明确、合法,保证不属于禁止(或限制)流通物;看标的数量是否确定计量单位是否明确,不得含糊不清或模棱两可;看标的质量条款标准及其代号,编码是否正确,保质期限是否明确,看价格或酬金是否有约定,计算方法是否正确,总标的额是否正确,货物履行期限、地点、方式是否有明确约定,结算方式、时间约定是否明确,是否合法,违约责任条款中违约金约定是否合法,如无法律规定,数额是否恰当,是否能有效地制约对方;看纠纷解决方式条款地点、机构选择是否正确、恰当,是否对我方有利,如选择仲裁条款书写是否规范;双方约定条款是否合理、合法和必要。(7)履约检查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将履行情况与合同约定相比较,找出两者之间的差距,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履约检查的主要内容有:看是否按合同约定方法、时间、地点进行了标地物交付;看价款或酬金支付是否严格遵守合同规定,是否有逾期现象;看货物包装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如发生违约或纠纷是否追究对方单位的违约责任,纠纷发生后是否按合同约定方式或法律法规方式解决。如需向人民法院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是否在有效期内办理或申请仲裁手续。(8)限额审批制度,对于不同类别的物资采购合同在审批会签后,规定限额以上的合同还要分别由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签批,再由合同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四,效益评价体系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1)评价的指标体系。(2)效益的评价方法。(3)合同成本的构成。

二 实行全面合同管理

在研究和建立合同管理模式时,要注意其可操作性,不脱离现状又不停留于现状,从现状向既定的目标过渡。力求现实性与超前性相统一,理论性操作性与实际可操作性相统一,既满足现实应用的要求又为以后的发展留有余地。力求避免停留在浮浅的表面分析、现象罗列和一般化经验总结上,要着力于目标管理和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现论的运用上,由此可达到以下三个目的:(1)探索一个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阶段性的管理目标;(2)制订一个具有整体性、层次性、协调性和开放性的完整管理体系;(3)确立一个具有动态的,受信息调节而又符合法律规范的控制体系。

在事业单位的对外经济合同中,应把所有的物资采购业务纳入合同管理,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到提高事业单位整体效益上,对反映经济活力契约化水平的各项指标实行全额管理。主要包括以下要求:一是规范使用合同文本。对合同文本使用率、合同签订率、合同签证率、合同限额审批率等主要指标实行全额目标管理均力求达到100%。二是实行合同全过程管理。签订合同前要根据事业单位生产需要提出合同采购计划和签订申请,批准后洽谈、草签合同,再提报上来进行集体审批,签订合同后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督促履行,合同履行后办理结算手续;合同发生纠纷后,依法进行处理。三是运行业务合同化机制。事业单位所有的对外业务都要全部签订合同,做到无合同不采购,无合同不验收,做到无合同不结算,无合同不付款。

篇(7)

关键词:建设单位合同管理重要性措施

1 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诱导和管理建筑工程采购,应用法律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建筑工程采购的大趋势。

(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之一。没有合同管理,则工程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合同管理含义其中之一是工程合同发包及承包划分,科学合理的工程合同划分更有利于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风险控制及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4)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为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提供了法律依据。加强合同管理,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5)加强合同管理是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投资建设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来自国外建设企业与建筑行业大环境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设行业的本土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行业中的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2 加强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措施

2.1加强合同签订风险的防范管理

(1)实行工程施工合同和廉洁协议一起签的双合同制度。所有的工程类合同都要对应的签订廉洁协议,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承包合同等等,坚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一起抓,为遏制工程腐败问题,提高资金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质量责任和廉政责任一起担,实行了工程建设合同与廉政建设合同同时签订、同时检查、同时验收的双合同制度。

(2)修订、规范及实行合同范本。合同以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合同范本为蓝本,对合同条款逐条分析,针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和条款,对示范文本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细化和明确,对不完善的条款进行专用条款补充,最大限度的完善合同内容,使得合同更加的条理和周密,最终确定属于企业自身的系统完整的合同范本。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合同范本的实质性内容不能更改,确保了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严密性和统一性,合同范本的确定为后续合同管理打下扎实的基础。

(3)把好合同签订关,合同签订流程、审核流程规范化。首先,合同由工程施工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和企业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签订,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现场情况及公司情况与乙方协商并拟定合同,拟签合同版本与招标合同范本基本一致;对合同进行专项合同审批会议和合同编号,最后由建设单位的领导审批,审批好的合同不能再做任何修改;在审批过程中若各方对合同实质性内容有异议则退回重新协商,然后重新走审批程序;合同审批完毕,先由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盖章程序先校核后签字盖章,再转乙方签字盖章,防止乙方修改、换页而节省校对时间。

(4)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岗位。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置是合同管理的组织保障,并且采用技术与法律的专业人员管理相结合,对于合同的全面管理起到很好的保证。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既有专业技术知识、造价管理,也有设计知识、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多部门参与合同管理,同时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岗位,有利于克服管理人员不一致而造成的审查缺陷,同时有利于合同的跟踪、履行、解决纠纷,有利于提升所有参与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

2.2强化合同履行修正的管理

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力的监督与有效的协调是工程合同顺利履行的重要保证。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合同的要求对工程进行费用监督、进度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程协调等。

(1)履行动态管理合同。项目管理人员需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订,需对合同的各项条款都比较熟悉,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分别从安全、质量和工期等三个方面明确目标和规定违约处罚办法。项目负责人积极地根据合同的内容进行动态的管理,在出现事故隐患或者工期滞后的情况,及时向监理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可靠、质量合格和按期完工。

(2)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意味着索赔可能,所以必须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在工程合同中确定合同价款、变更工程计价原则和结算方式,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项目管理人员做好相关变更工作的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

(3)不断优化合同版本。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善于总结经验,根据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总结以往投资项目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相互关联的经验与教训,将容易出现变工程变更的合同优化相应的执行条款,优化相关约束条款,平衡地从双方利益考虑合同,达到双赢的目的。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

2.3 深化合同管理体系,扩展合同管理方式

(1)作为合同管理人员,企业的管理层的一员,应能对合同管理制度建设作出贡献,完善合同管理体系,使合同管理不断完善,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综合保证体系,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对于可能出现纠纷的环节,在有针对性的制度上进行完善和加强。

(2)加强管理人员自身的合同知识学习,提高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通过开讲座或者学习的方式,对合同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使得参与合同管理过程的人员更加清楚各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通过台账、会议、培训、检查等手段提高管理人员的合约意识、法律意识,从而提升整个企业员工的整体合同管理意识。

(3)重视及完善合同履行后的评估,改进存在的缺陷。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对合同进行后评估,总结合同好坏、管理得失,为以后的工程项目更加完善的合同管理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合同管理必须从项目立项时开始,加强合同签订风险的管理是基础;加强合同履约过程的动态管理是重点;做好合同违约管理是依法维护企业正当权利的手段;把控好合同风险是项目获取利润的重要保证。所以,加强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是势在必得,同时,又是使一个工程顺利通向完成的高速公路。

参考文献

[1]张艳华.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措施分析[J]《现代装饰(理论)》 2011年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