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风险评估风险点

风险评估风险点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18 10:39:18

风险评估风险点

篇(1)

【 关键词 】 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项目管理

Implementation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Systems Risk Assessment

Yu Ying-tao 1 Li Xin 1 Xue Jun 2

(1.North China Institute of Computing Technology Beijing 100083;

2. Solid Waste Management Center,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eijing 100029)

【 Abstract 】 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main points of the risk assessment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system, including risk assessment purpose, scope and risk assessment models, risk assessment project specific work processes and methods, tools, and related items necessary for the completion of the risk assessment projectmanagement requirements. Good reference for guiding the risk assessment of information systems project implementation.

【 Keywords 】 risk assessment; risk analysis; project management

0 引言

政务信息系统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保障电子政务系统的信息安全是我国经济与社会信息化的先决条件之一,是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如何保证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风险评估是一项很基础的工作。通过对政务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估,可以了解信息与网络系统目前与未来的风险所在,充分评估这些风险可能带来的威胁与影响的程度,依据系统的风险和威胁,进行针对性的防范,做到“对症下药”,可以有效解决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

1 政务系统风险评估概述

1.1 风险评估的概念

政务系统的信息安全关心的是保护政务信息资产免受威胁。风险评估是有效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条件,也是建立在网络入侵防护系统、实施风险管理程序所开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工作原理是对系统所采用的安全策略和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发现不合理的地方,采用模拟化攻击的方式对系统可能存在的安全漏洞进行逐项检查,确定存在的安全问题与风险级别。并根据检查结果向系统管理员提供周密可靠的安全性分析报告,为提高网络安全整体水平提供重要依据。

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全面、准确地了解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现状,发现系统的安全问题及其可能的危害,为后期进一步安全防护技术的实施提供了严谨的安全理论依据,为决策者制定网络安全策略、构架安全体系以及确定有效的安全措施、选择可靠的安全产品、建立全面的安全防护层次提供了一套完整、规范的指导模型。

1.2 风险评估的范围

政务信息系统风险评估的内容与范围需要涵盖整个系统,包括系统安全管理的状况、网络及安全防护技术架构、通信链路、系统数据及业务系统加密情况、系统访问控制状况等。在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中,“人”是关键要素,无论系统所采用的安全技术、安全策略和安全手段多么现代化与智能化,都需要“人”去操作、运行和管理。如果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落后,人员素质不高,那么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就会减弱,安全漏洞就会增加。

1.3 风险评估的原则和依据

1.3.1指导原则

由于政务信息系统风险评估涉及的内容较多,因此在进行评估时就需要本着多角度、多层面的原则,从软件到硬件,从理论到实际,从技术到管理,从设备到人员,来具体制定详细的评估计划和分析步骤,避免遗漏。在评估时一般需遵循的如下几个原则:标准性、可靠性、可控性、保密性、技术先进和成熟性、全面性、高效性、持续性。

1.3.2相关法规和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147号);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73号);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计算机机房场地安全要求》(GB9361-8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GB/T 20984—2007)。

2 政务信息风险评估工作流程

2.1 系统调查

开展政务信息系统风险评估的第一步就是进行系统调查。通过调查政务信息系统上运行的所有应用,了解系统主要业务的流程,清楚的掌握支持业务运行的硬件基础设施的结构及安全系统现状,收集风险评估所需的系统全部信息。在进行系统调查的同时,还需对系统风险评估的评估范围进行分析、界定。对系统边界进行明确定义,有助于防止不必要的工作,并对改进风险评估的质量都是很重要的。

篇(2)

【关键词】既有公共建筑;评估时点;安全性风险

任何一个建筑都要经历前期建设和使用维护两个阶段,其中使用维护阶段跨越时间较长,也最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对于公共建筑来说,使用阶段跨度时间更长,出现问题后对社会影响更大,理应是安全性风险的重点评估时段。但是目前我国针对既有公共建筑的风险评估没有详细完整的规定,只是针对比较容易出现问题的事件约定了评估的机构和内容。此外虽然有规定要对危房进行鉴定,但却要先由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申请之后方能进行鉴定,并没有涉及房屋强制性定期检测的问题1。相关部门无法律依据来对既有公共建筑整体进行强制性的周期安全评估,也无法强制要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建筑进行整修。所以,针对既有公共建筑研究其安全风险评估问题势在必行。本文从三个方面详细研究了我国既有公共建筑安全风险评估的评估时点设置问题。

1 国外建筑物风险评估时点情况分析

在众多的国外建筑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文献和相关研究资料中,真正涉及风险评估时点的内容并不多,而且由于执法力度、气候、地理因素等方面的不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不大。相关研究中只有新加坡和日本在这方面有较为明确的规定,此外还有德国的行业约定俗成值得参考。

1.1 新加坡

新加坡是一个法制性较强的国家,其《建筑管理法》中就明确规定除临时建筑物和独立和半独立住宅外,建筑物在投入正式使用后,政府仍然要定期进行检查,对住宅项目规定每十年检查一次,对非住宅项目每五年检查一次,以确保其能安全使用。这是国外相关资料中对建筑物使用阶段风险评估时点较为明确的规定。但该规定主要针对的是建筑结构安全,并不包括建筑内部人员活动的安全性,因此该时点设定的并不全面。

1.2 日本

由于日本属于地震频发国家,所以日本在建筑物抗震方面有比较严格的规定2,对一定规模的剧场、影院、超市、医院、学校、体育馆、美术馆和宾馆等公共建筑还要进行定期检查:在建筑竣工后第5年、第10年及之后每10年,对建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该项定期检测时点可作为建筑物使用阶段风险评估时点设置的重要参考依据。此外日本对住宅类建筑还制定了详细的检查年限和修缮周期3:房屋结构三年检查一次(包括基础、地国梁、墙柱、梁板、楼梯等);房屋设备每年一次;外落水设施三年一次。虽说住宅类建筑不能代表全部的建筑物,但该修缮周期还是可以作为建筑物使用阶段安全评估的参考时点。

1.3 德国

虽然德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建筑物使用阶段风险评估的具体时点规定,但却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行业规定――在建筑物即将到达使用年限时,原设计单位有义务向该建筑物的现有者提供延续使用或更改用途的设计建议及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部位。即由设计单位发出提醒及相关建议,由业主进行该项工作。由此可知,在德国,由于其质量较好,建筑物在设计寿命期结束后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其内部的各个部分都将进入到一个质量无法保证的阶段,因此如果想继续使用,则应在设计寿命期结束时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

2 安全事故的统计资料推断

对既有公共建筑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分析、总结和推断,可以得出既有公共建筑风险评估时点的应设时段。

2.1 从使用原因导致事故推断

从目前统计的资料来看,既有公共建筑因使用和维护原因导致的安全质量事故并不在少数,表2-1详细列举了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具体原因和所占比例。

表2-1 既有公共建筑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原因类型 事故原因 频率(%)

维护管理不善 未建立清灰制度(减轻屋面荷载) 16.7

未设计和考证便注胶治漏

疏水缝堵塞

下水管堵塞致使水压升高

线路老化

拆除不当

使用不当 随意改变结构用途 23.3

长期无人使用

二次装修不当

天燃气管道泄露

超荷载使用

地下水位变化 过量抽取地下水 6.7

长期不定时的滥灌水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违章操作 23.3

年久失修 超寿命使用 3.3

渐发型因素 钢筋锈蚀 26.7

水土流失

久雨后贴面砖吸水饱和

无排水沟,水渗透严重

下水管破碎,生活污水浸入素填土地基

大量污水渗入地基土

气候导致冻融交替次数增加

地基长期浸泡

从上述统计分析中可以看出,渐发型因素和使用不当及维护管理不当是造成既有公共建筑安全事故的主因,其中涉及到装饰材料的一般发生在使用2~5年内,因此该时段中应设立一个安全风险评估时点。涉及到管道材料的一般发生在使用2年内,因此在装饰材料设置时点之前还应设置一个安全风险评估时点。涉及到钢筋锈蚀的一般发生在使用8~10年内,一旦钢筋锈蚀就容易出现较大的安全事故,因此在该时段也应设立一个安全风险评估时点。

此外关于超寿命期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也有涉及:重庆一使用100多年土木结构的老房子突然倒塌,在倒塌前老屋便已年久失修存在危情。老屋原本是作为图书馆兴建的,其设计寿命大大低于实际使用年限,当其设计寿命期到达后并没有进行任何评估和鉴定便继续使用,最终造成倒塌事故。通过该事故我们可以看出,在到达使用年限时,为了确定能否继续使用该建筑,需要对建筑物进行全面的评估,以保证安全。

2.2 从事故发生时间推断

既有公共建筑风险评估的评估时点还可以从事故的多发时段来推断。表2-2中列举了安全质量事故的多发时段及其所出现的频率。

表2-2 在使用阶段发生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时段分析

事故发生时间 2年以内 2~5年 5~10年 10年以上

频率(%) 因使用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34.6 23.1 19.2 23.1

从表2-2中可以看出,使用2年内是所有安全事故的多发时段,该时段离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结束期相距太远,故在该时段应设置一个风险评估时点,以保证建筑能安全使用,完成其使用价值;使用2~5年和使用10年以上也是事故频发的时段,因此这两个时段也应分别设置评估时点对建筑进行安全性风险评估;使用5~10年是事故发生频率最低的时段,原本作为评估时点的参考时段价值不大,但因使用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在该时段发生的频率将近20%,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比例,所以该时段还是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设置一个风险评估时点是比较妥当的做法。

3 使用阶段结构疲劳及损伤研究 建筑物在建成使用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各部分结构不可避免的会产生疲劳及磨损,一旦这种疲劳和磨损达到一个“临界点”,结构便会产生裂缝、渗漏、剥蚀等问题,给整个建筑物的安全稳定带来隐患,影响继续使用。因此有必要针对结构疲劳和损坏的“临界点”进行分析,从而找出应该设置安全风险评估的时点,进行定期检测和周期性维修,能够预防病害和破损的发生、发展,保持设备技术良好,安全适用,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

3.1 我国建筑物保修期 通过我国目前对建筑物保修期的规定可以看出当前各个部分结构的正常使用年限,从中可以间接得出结构的疲劳及损坏“临界点”。

我国规定,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4: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3.2 我国既有公共建筑结构耐久性分析 由于混凝土自身耐久性差等原因,许多建筑建成后几年就出现钢筋锈蚀、混凝土开裂等现象,其他部分也常常由于材料的耐久性差而出现问题,因此应对结构的耐久性进行分析,找出耐久性失效的时段。

3.2.1 混凝土耐久性 我国多数既有公共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因此混凝土的耐久性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物的正常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一直被认为是一种非常耐久性的结构形式,然而,大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提前失效,达不到预定的服役年限。这其中大部分是由于结构的耐久性不足导致的。特别是沿海及近海地区的混凝土结构,由于海洋环境对混凝土的腐蚀,尤其是钢筋的锈蚀而造成结构的早期损坏,丧失了结构的耐久性能。耐久性失效是导致混凝土结构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失效的最主要原因。 混凝土耐久性失效多见的是混凝土碳化、钢筋锈蚀等。

(1)混凝土碳化5 混凝土的病害主要有裂缝、渗漏、剥蚀三种,其中影响安全和使用的最大病害是裂缝。而混凝土出现裂缝则主要是由于混凝土碳化导致的,故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混凝土结构达到使用寿命的标志一般认为是混凝土碳化到钢筋表面或钢筋锈蚀后构件出现顺筋裂缝。

影响混凝土碳化的因素包括环境因素和混凝土材料本身的因素:混凝土密实度越大,碳化速度越慢;二氧化碳浓度越大碳化速度越快;环境温度越高,碳化速度越快;环境相对湿度在50~70%时,碳化速度最快。这些因素可以从时间中体现出来,基于Fick第一扩散定律的碳化模型认为混凝土的碳化深度D与碳化时间t的关系式为:

D=α*t1/2 (3-1)

式中,a为碳化速度系数;D为混凝土碳化深度(mm);t为测定D的碳化时间(年)。

由现有资料可以看出,建筑物使用10年其结构碳化深度一般是15~20mm,使用20年的为20~23mm,使用30年的大约在25mm左右。但值得注意的是,环境条件的变化也会造成碳化深度不同。我国环境正在不断恶化,目前酸雨面积已超过国土的30%,酸雨会导致混凝土碳化加剧(酸雨中含有较多的酸性物质,雨水直接与混凝土中的Ca(OH)2作用,使混凝土碳化速度加快),我国目前关于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规定中最薄的仅有15mm(一类环境、C25~C45、板、墙、壳),根据上述资料所表明的碳化深度有必要在使用10年进行一次安全性风险评估。除此之外,由于外在环境的影响,在进行该评估之前也应适当增加一个评估时点。

(2)钢筋锈蚀及混凝土腐蚀6 大量工程实践证明,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的锈蚀是影响服役结构耐久性的主要因素。在有水、二氧化碳的环境下,混凝土中埋置钢筋表面的钝化膜被逐渐破坏,钢筋就会发生锈蚀,并且随着锈蚀的加剧,将导致混凝土保护层开裂,钢筋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破坏,钢筋受力截面减少,结构强度降低等一系列不良后果,从而导致结构耐久性的降低。混凝土中钢筋锈蚀过程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见图3-1):

图3-1 混凝土中钢筋腐蚀过程示意图

从图3-1中可以看出,t0> t1> t2> t3。即当混凝土表面出现破坏现象后,很快结构便需要进行全面大修,因此,钢筋锈蚀引起混凝土顺筋开裂的临界时间点是一个安全评估的关键时点(t0+ t1)。上面已经讨论了碳化时间,在此基础上考虑氯盐污染可以得出t0大大低于碳化时间,又根据现有资料可以看出,t1大约为t0时间的一半,t0+ t1基本可以定在使用10年。

3.2.2 其他材料结构耐久性 其他材料结构主要包括装饰工程和水电管道工程,该结构部分对建筑整体稳定性影响没有混凝土结构大,但因其与既有公共建筑中人员活动安全密切相关,因此,该部分耐久性也是使用阶段安全性风险评估时点需要研究的部分。

对于防水材料来说,其老化期根据使用材料的不同约为8~15年。虽说很多建筑物防水耐久性最低为10年,但因为目前在防水工程中普遍存在的施工不过关和材料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实际上防水材料普遍在5年内便出现老化现象,尤其是中小学的校舍,往往使用不到3年,防水材料就需要重新进行铺设或加盖。对于内墙面、地面装饰来说,由于既有公共建筑中人员流动性较大,使用频率较高,其老化要比防水材料早,如: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多发于使用3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多发于2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也多发于2年7。对于外墙面砖尤其是许多大型公共建拥有的玻璃幕墙来说,其发生脱落的时间大约为使用5年。既有公共建筑的管道和供热供冷系统较多、使用也较频繁,故此其结构老化的速度也较快,大约在使用2~3年。

4 结论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文中第一节通过对国外资料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值得我国借鉴的评估时点为使用5年、使用10年及之后每10年、设计寿命结束;第二节通过两个不同的角度对现有的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得出评估时点的建议时段为使用2年内、使用2~5年、使用8~10年、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第三节罗列了我国的保修期、相关需要进行质量检测时点的法规,还对结构的耐久性进行了分析,得出结构的疲劳及损伤“临界点”为:2年、5年、10年。

综合上述三方面的考虑,针对我国既有公共建筑安全风险评估时点设置问题,本文通过上述研究给出以下建议。建议设置在:使用2年,使用5年,使用10年及之后的每10年,设计使用期结束后每年。具体见图4-1。 值得注意的是,既有公共建筑在其较长的使用维护期内,发生对建筑物使用安全产生较大影响事件的可能性较大,故还应对这些偶发事件(地震、恐怖袭击、非常规性暴雨、使用功能改变等)进行研究,分析其给建筑物带来的安全性风险,进一步确定既有公共建筑的特殊评估时点。

图4-1 既有公共建筑安全性风险评估时点

参考文献:

[1]《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1989制定,2004年修正,建设部第129号令).

[2] 肖元真,叶松青 发达国家抗震救灾的有效方法及启示[J]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

[3] 潘其源 房屋修缮技术[M]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 2000年1月10日.

[5]《钢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研究的进展》.

[6]《混凝土结构耐久性》.

[7] 《土建工程结构的安全性与耐久性的探讨》.

篇(3)

关键词:风险评估;反洗钱;金融机构

中图分类号:F8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540(2015)12-0068-0002

2013年人行总行《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的实施,开启了我国反洗钱风险评估的大幕,但从基层实施风险评估情况来看,效果差强人意。究其原因,除了基层实施风险评估的条件不够成熟外,未搭建起风险评估的制度化平台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本文结合基层实际对此进行专门探索研究,试图推进和不断完善反洗钱风险评估工作。

一、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制度化的必要性

(一)风险评估制度化是营造反洗钱风险评估环境的需要。目前,反洗钱风险评估在全国仍处于试点摸索状态。从实施覆盖面、范围来看,县一级基本未独立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地市一级也还只是试点阶段。多数金融机构对风险评估比较陌生,风险评估响应度低,风险评估意识薄弱,对自身潜在的洗钱风险度不能量化,关键风险点把握不准。实行反洗钱风险评估制度化,增强风险评估约束性,则能有效强化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意识,并成为营造反洗钱风险评估环境的动力。

(二)风险评估制度化是实现反洗钱风险评估专业化的基础。2013年,人行总行推出了《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但评估指标体系仍不完善,评估标准仍难满足和完全适应评估工作的需要。实行反洗钱风险评估制度化,丰富风险评估内涵,有利于推动人民银行和被评估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落实评估工作,并为实现反洗钱风险评估专业化奠定基础。

(三)风险评估制度化是显现反洗钱风险评估时效的保障。反洗钱风险评估非属短期性工作。要充分显现反洗钱风险评估的意义和时效,发挥反洗钱风险评估导向作用,就必须做到反洗钱风险评估的规范和持续。实行反洗钱风险评估制度化,有规律地安排风险评估项目,则能有效规避反洗钱风险评估短期化的问题,实现评估工作的持续稳定,促使金融机构按照风险防范的政策要求做好反洗钱工作。

二、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制度化的不利因素

(一)制度设计考量不足。一是推行规划不够明朗。反洗钱风险评估缺乏全国性布局的规划方案,整体目标不明确,导致各地落实风险评估无计划、进度不一、评估工作可有可无的混乱状况。二是风险评估结果的运用不明确。各地通过风险评估为金融机构确定风险等级、寻找到风险点,并针对性地提出防范风险的意见建议后,对评估结果的后续管理并不明确,基层人行对如何实行评级动态管理、如何落实监管意见缺乏统一、原则、规范性要求。三是反洗钱风险评估沦为仅为金融业评估、掌握洗钱风险度的工具。由于反洗钱风险评估在政策制度设计上要求不高,局限于对风险评估流程的设计和评估标准的提供,重要的配套措施并未跟进,严重影响风险评估的政策效应,在基层,实际上仅将风险评估当做为评估、掌握金融业洗钱风险度的一个工具使用。

(二)评估操作比较困难。一是对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较被动。开展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实际存有一套流程设计,但如果按照评估流程及其要求操作,容易导致评估工作组被动接受和鉴定被评估机构提供的数据和资料,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二是评估指标体系合理性不足。多数评估数据非经被评估机构主动提供,无法提取,如使用不可核查证件新客户数、持非可核查证件开户的客户数和其他高风险客户数等。有的评估指标含义缺乏解释、不易理解,如离岸账户客户、私人银行客户、敏感地区客户等。

(三)配套物质技术条件不成熟。一是缺乏评估人才。当前基层人行反洗钱人员配备不够,评估人员培训少、经验不足,在基层推行风险评估确实有难度。二是对风险评估的信息储备管理缺乏规范。随着评估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必将产生大量的评估信息资料。它需要配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建立相应的规则进行管理。正因为缺乏这些,给风险评估的后期管理带来被动和混乱。三是未建立风险评估的激励约束机制。目前基层人行开展的风险评估虽然给被评估机构确定了风险等级,指出了反洗钱工作中的风险点,但评估等级运用、动态管理问题并未解决。即使有评估结果,也不能引起金融机构的重视。

三、推进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制度化的建议

(一)提高风险评估制度设计的政策高度。由于预防洗钱犯罪与防范洗钱风险在目标上往往一致,因此开展反洗钱风险评估的制度层次应当较高。建议上级行将开展金融机构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到金融规章层级进行建设和,不但与反洗钱法相吻合,而且易引起金融业广泛重视。

(二)制定反洗钱风险评估长远规划。对全国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布局,明确风险评估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让风险评估工作真正做到有动力、有压力,确保所有机构的风险评估工作在规划的指导下有计划、有组织、分阶段如期完成。

(三)创造风险评估的物质技术条件。一是完善风险评估标准指标体系。首先,完善覆盖金融业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目前,人行总行提供的只是对银行业机构的风险评估标准,对保险证券期货业的风险评估标准指标体系还未建立,实现对整个金融业的风险评估,任务仍然艰巨。其次,逐步调整完善现行银行业机构风险评估标准指标。对现行银行业机构风险评估标准中设计不够科学和不切实际的评估指标进行适当调整、优化。二是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信息储备系统建设。积极开发风险评估数据库管理软件,建立评级结果的动态管理规则,提出评估档案的管理要求,制定估后风险信息收集管理办法,提供必要的风险评估电子设备等。

(四)改进风险评估的方法和手段。针对当前风险评估方式、手段模糊的现状,进一步改进风险评估流程设计,明确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可用的方法、手段,如实行风险评级申报法、达标升级管理法等,提升金融机构风险评估的动力和活动效果。

(五)营造良好的风险评估外部环境。加大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宣传引导工作,让金融机构真正重视、理解风险评估,主动自愿接受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涉及的相关指标要求及监管措施真正嵌入到日常各项业务工作中去。

[参考文献]

[1]童文俊.金融机构风险评估监管体系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12,(12).

篇(4)

关键词:全寿命周期;廉政风险评估;高校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2909(2013)01-0169-04

社会组织在权力配置和运行过程中,由权力运用带来的廉政风险是各种组织不容回避的问题,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各高校将廉政风险防范作为构建高校惩防腐败体系及创建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和客观需要。廉政风险具有客观存在性、环境依赖性、隐蔽性、损失严重以及覆盖范围广、涉及领域多、频发于制度缝隙中和关键岗位等特点,通常防控难度较大;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高校廉政风险评估体系十分必要。

一、高校廉政风险评估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目前,许多高校采用“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的方式,通过梳理各部门、各岗位和各环节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廉政风险的识别与评估[1]。这种定性的评估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专家和业内人士经验丰富的优势,有助于提高高校廉政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但仍存在以下不足。

(一)评估标准不确定

受知识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同领导、专家和业内人士在面对同样的工作流程时,可能会得出迥然不同的风险评价结果。由于中国尚未建立客观统一的廉政风险识别标准,在如何化解分歧问题上存在主观随意性。同时,由于专家和业内人士往往是在相对封闭和狭小的范围内查找廉政风险点,外部监督的力度相对薄弱,易产生廉政风险评估和防范公信力不足的问题。如果某些专家和业内人士由于责任心不强等原因不认真查找风险点,将给后续的风险防控工作留下严重隐患。

(二)评估时点不明确

由于缺乏对廉政风险的系统把握,高校廉政风险评估的时点往往出现两种极端情况。一种是评估间隔时间短、频率快。高校内部的各项工作并不是单一独立存在的,工作之间时有交叉且界面难以认定,如果通过反复召开座谈会,大面积发放调查问卷进行廉政风险信息的搜集,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从投资—收益角度看,难免存在投入大、收益少的问题,不利于高校廉政风险管理的持续发展。另一种情况,更多高校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阶段性任务和临时性工作,或是在应对突发事件和突击检查时才被动地进行廉政风险评估,这种评估时点的设定导致风险防范成为短期行为,背离了高校廉政风险防范的长效属性。

(三)评估程序不规范

规范的工作流程是开展廉政风险评估的基础,很多高校希望设立固定的工作流程和程序,达到“以不变应万变”的局面,然而这并不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因为高校廉政风险评估并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工作。在风险点的描述上,不同部门、岗位之间存在较大差别,根据行政权力职能的变更,还可能发生风险点的变更,因此要对各类风险进行准确评估,必须提前做好应对的预案,明确廉政风险评估的目标、评估主体、评估计划,并在实践中及时调整修正,真正达到有效应对廉政风险、预防腐败的目的。

(四)评估结果不清晰

高校廉政风险评估结果与许多社会经济现象一样,其本身就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例如:错误与失误的界限、正常的经济交往与经济违纪的界限、科研经费合理使用与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的界限、按规定提取报酬与的界限、经验不足偶尔失误与的界限等有时是很难界定的。同样,在廉政风险评估方面除少数结果可明确以“好”“坏”评价外,大多数结果均处于两者之间,无法精确地用一个具体的数据或概念来度量与说明,不明晰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廉政风险防控后续措施的选择。风险评估的结果是否精确与评估度量的方式和测量的尺度有关,因此,在进行高校廉政风险评估时,必须对评估的模糊性有充分认识,以找出正确的评估尺度和方法,尽量保证产生清晰的评估结果。

(五)评估责任不明确

现有廉政风险评估方式由于存在人为因素,一旦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产生偏差,应对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得当,将会导致更大的损失。国内尚没有关于专家责任的专门立法,高校也尚未健全廉政风险评估相应的专家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因此,在涉及专业技术性、隐蔽性较强的廉政风险评估时,专家很容易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采取敷衍态度或危害他人利益而又不为人知[2]。在这种情况下,廉政风险评估的结果必然有失公允,廉政风险无法得到有效预防。

二、构建全寿命周期高校廉政风险评估体系的必要性

随着自主办学权力的逐步扩大和教育环境的不断改善,腐败现象在高校这片净土上滋生蔓延,职务犯罪、学术腐败、违规办学时有发生,不仅对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而且严重阻碍高校和谐氛围的创造[3]。全面排查高校廉政风险源,制定廉政风险管理战略,建立规范统一的风险评判标准,科学合理地设置风险评估时点、评估流程,对风险评估进行跟踪评价和责任认定并最终有效地规避风险,已成为高校领导和管理者面临的新课题,构建全寿命周期高校廉政风险评估体系迫在眉睫。

(一)有助于归避以权力为导向的高校廉政风险源

高校廉政风险评估目前更多集中在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这种分割式、被动式的评估方式不利于全方位、全过程进行高校廉政风险防范,特别是在面对交叉专业和交叉工作时,极易出现责任不明确,互相推诿的现象。高校廉政风险评估研究的基本命题之一,是如何评价高校的腐败程度和廉政状况,而腐败产生的根源归结为权力的存在,廉政风险防范的过程就是权力规范的过程[4]。基于全寿命周期的高校廉政风险评估体系,是以高校权力为核心并按照权力存在和发展的路径进行构建,遵循管理学中的反馈原理和封闭原理,依法梳理权力事项,编制权力目录或清单,明确划分权力范围,清晰界定权力边界,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形成权力运行流程图,全面排查以权力为导向的高校廉政风险源,为科学评估廉政风险提供理论依据和支撑。

(二)有助于建立高校廉政风险常态化监管模式

现有的高校廉政风险评估体现了立项式的线性思维,主要是以学校纪检监察机关为主导的廉政风险评估,这种评估方式不利于规避多因素导致的廉政风险,不能体现高校廉政风险评估的实时预防性,更不利于建立高校廉政风险常态化的监管模式。建立基于全寿命周期的高校廉政风险评估体系,是在完善“高校廉政风险评估保障体系”这一制度平台的基础上,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行政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通过事前评估、过程控制、事后纠偏的系统过程,真正体现“岗位履职有标准,防控管理有措施,问责追究有依据”的常态化监管思想,建立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三)有助于推进高校廉政风险评估责任认定

对廉政风险评估,高校通常是前期重视程度很高,评估结果运用程度不高。当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发生偏差时,对当初参与评估的专家、业内人士等未能进行责任追究。高校廉政风险评估实践中存在“虎头蛇尾”问题,对反腐倡廉工作无法起到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基于全寿命周期的高校廉政风险评估体系,通过建立风险评估专家的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廉政风险跟踪评估能力,使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和管理进入良性循环。

(四)有助于开创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新局面

在中央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直接推动下,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已成为高校管理工作中的热门词语和热点问题,众多专家学者和从事高校纪检监察实际工作的同志对此进行了诸多理论探讨和实践研究,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然而2008年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对2003年—2007年全国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统计结果显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涉案干部的职级中,厅级干部人数占总涉案人数的0.5%,处级干部占11%,科级以下占88.5%。统计数据表明,以往的廉政风险防控较多面对领导层面,忽略了高校普通工作人员,因此形成了领导重视、工作人员无视的局面。全寿命周期高校廉政风险评估体系,是在强化领导干部和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共同职责基础上,对廉政风险涉及的所有人员及工作进行评估,能够体现廉政风险防范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思想,从而开创全员参与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新局面。

三、全寿命周期高校廉政风险评估体系构建

全寿命周期高校廉政风险评估体系主要从三方面构建,如图1所示。该体系以高校权力为核心,由制度维、技术维和实体维三个维度构成,从管理制度、管理技术和管理实体等方面满足并保障高校廉政风险评估的全方位需要。

(一)高校廉政风险评估体系的技术维

技术维是指高校廉政风险的综合评判体系,从微观的角度分析研究各类技术要素,涉及在廉政风险评估中可以运用的各种技术措施和手段,核心内容应该包括常态化评估时点的设置、评估操作程序、廉政风险评估指标以及评估方法等。全寿命周期高校廉政风险评估的技术维与常用的评估技术相比,重点突出伦理价值规范和评估活动的互动性,高校廉政风险评估各类技术要素逻辑关系如图2所示。

风险评估并非一个刻板、抽象的过程,而是由人的活动所创造的动态关系过程,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所形成的交往形式。在这个过程中,人既是风险的观察者,也是参与者。在共同的项目下,参与者由名义团队逐渐形成事实团队,随之建立共同的目标、行为规则和评价标准,并在行动中保持团结、形成合力。高校廉政风险评估是一种从分散个体到集合团体的实践活动,为了共同的目标风险,各主体分工合作,进行评估。全寿命周期高校廉政风险评估体系的技术维,建立了风险评估的商谈对话机制,增加廉政风险评估的开放性和各类评估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有效提升廉政风险共识,明确风险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应对廉政风险的合作意愿和行动动力。

(二)高校廉政风险评估体系的实体维

实体维是指廉政风险评估工作由谁来承担,承担者的资格要求及责任认定等。影响高校廉政风险评估实体维的因素较多,应该针对当前高校廉政风险评估现状,侧重探讨适合中国国情的高校廉政风险评估运行模式、风险评估委托模式、评估人员的能力与资格、风险评估各方的责任认定等。

美国学者弗兰克·费希尔(Frank Fischer)从风险责任入手,详细研究了各个风险评估主体的责任,提出了风险政治学理论,进一步发展了风险社会理论中关于“有组织地不负责任”概念。只要出现风险,就必然会产生责任问题。“人们在处理这些风险时总是想方设法回避责任问题。迷宫式的公共机构和一些公司就是这样安排的,即恰恰是那些必须承担责任的人员可以获准离职以便摆脱责任”。将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引入高校廉政风险防范,仅片面追求技术措施是不全面的,在遵循功利性指标的同时,还应当考虑采取一种负责任的态度[6]。全寿命周期高校廉政风险评估实体维,注重通过社会舆论、道德榜样和个体内心的信念唤醒专家及从业人员的良知和觉悟,进一步规范评估专家的自我约束能力,按照契约式、等值交换式等形式履行各自承诺,以高度的责任意识规范专家的评估行为。高校廉政风险评估责任追究流程如图3所示。

(三)高校廉政风险评估体系的制度维

高校廉政风险评估的顺利开展,除了分析并构建评估系统外,还必须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估规程,从而在众多利益主体面前,设立有效杠杆以衡量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防止核心利益在运行中遭遇权钱交易,避免人为倾向某一利益主体。

首先,为保障学校利益、师生利益,必须明确高校廉政风险责任主体,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强制要求高校必须进行全寿命周期的廉政风险评估。在落实《关于加强高校廉政风险管理的若干意见》前提下,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其中应包括高校廉政风险评估适用范围、评估时间、评估要素、评估程序、评估报告内容、评估报告备案规定等。

其次,制定高校廉政风险评估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廉政风险评估的具体要素、指标、方法与模型,规范评估的范围及深度,建立一套标准化、科学化、权威性的评估标准、程序和方法。

参考文献:

[1]徐兰.高校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研究[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1.

[2]窦丽娟.浅谈专家责任的认定[J].法制与社会,2011(6):270-271.

[3]范春梅.高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实践与思考[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10(1):84-86.

[4]郭广珍.大学内部权力配置模式与激励[D].沈阳:辽宁大学博士论文,2007:33-34.

[5]邓波,罗丽.工程知识的科学技术维度与人文社会维度[J].自然辨证法通讯,2009(4):35-37.

[6]刘电光.技术风险评估中的观念冲突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10:30-33.

A life cycle risk assessment system construction for a clean and honest administration in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LIU Jing

(Commission for Discipline Inspection Office, Southeast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6, P. R. China)

篇(5)

关键词: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风险类型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2月28日

一、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概念

所谓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是指与资产评估有关的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因主客观原因对评估标的价值作了不当或错误判断,导致评估结果失真,使利益相关者受到经济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将承担诉讼或仲裁,或因败诉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二、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类型

资产评估风险源于对未来评估事项的不确定性,合理划分风险类型是评估风险量化的基础,只有充分揭示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才能对评估风险做出客观的评价。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风险类型可定性分为固有风险、执业风险和自然风险;固有风险包括评估管理风险、评估方法风险和评估结果使用风险;执业风险包括道德风险、评估程序不足或受到限制产生的风险、专业胜任能力不足产生的风险;自然风险包括地域性风险、自然灾害风险。

(一)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固有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固有风险是指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对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中,对风险影响因素不能够直接进行控制,但这些因素的发生可能导致评估结果发生错误或重大偏差,使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受到损失而承担相应责任的可能性。

1、评估管理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评估机构和评估师以第三方身份对其价值进行估算,能否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其真实价值,关系到当事各方的切身利益,因此需要国家授权的职能部门予以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审查,从而管理环节成为产生评估风险的影响因素之一。近年来,国家职能部门对评估行业进行脱钩改制和清理整顿,可是行业和地方垄断依然存在,一些评估机构明脱暗不脱或挂靠行政权力垄断业务,这些不正当行为严重干扰了评估市场正常秩序,损害了评估业务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加大了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环节的风险。

2、评估方法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主要用于对外投资和转让,评估对象并非实物资产,而是其未来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因为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研发投入具有弱对应性、虚拟性和不完整性的特点,使用成本法评估资产重置成本不够客观,因为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垄断性和保密性,很难从市场上获得类似参照物,加之无形资产产权交易信息匮乏,交易市场弱势有效,限制了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使收益法主导了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但是,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受到自然环境、技术环境、市场环境和行业竞争等多种因素影响,评估参数预测的不确定性难以测算,预测数据难免出现主观因素造成的偏差,使得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期的预测值偏离真实情况而导致风险存在。

3、评估结果使用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是将资产未来获得的超额收益按照一定数学模型折现到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是其在评估基准日的时点价值,评估结果时效性强,策略性使用风险大。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受到自身特殊因素影响,资产未来获得超额收益受到交易市场供求关系影响,预测主观性较大,评估结果是多种假设条件下估算出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时点价值,基于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时效性特点,评估报告书都约定了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但是,如果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未按照约定范围使用或者超过有效期范围策略性使用,将发生评估结果使用风险。

(二)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执业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执业风险主要指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执业中因违反职业道德或业务素质未达到专业要求导致评估结果失真,使利益相关者受到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师承担诉讼或仲裁,或因败诉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1、职业道德风险。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做到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由于人员道德水平差距,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评估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时,无原则的迁就委托方的不合理要求,忽视资产以市场价值为判断尺度,明显高估或低估资产实际价值,采取压价、垄断等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承揽业务;明知自身行为不符合评估准则要求,仍然出具不公允的评估报告的行为而产生职业道德风险。

2、评估程序不足或受到限制的风险。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评估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基本准则,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对资产价值做出客观、合理的价值判断,不允许在未履行评估程序或者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不采取相应替代程序而出具评估报告。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不履行相应的评估程序或者在进行现场勘查或者收集评估资料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不采取相应的替代程序而出具评估报告,这种情况将会产生在利益相关方受到损失发生诉讼或者仲裁时,因评估机构和评估师没有履行相应评估程序,成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3、专业胜任能力不足的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受到自身特殊性影响,评估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很高,评估师必须拥有关于农业专利、农业专有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成为评估师出具合理专业判断和公允评估结果的基本保证。例如,农业专有技术评估,信息资料和技术经济参数收集比较困难,加上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受到地域环境、自然灾害等环境因素影响,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增加,这些因素对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带来考验,专业胜任能力不足可能发生执业风险。

(三)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自然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自然风险是指来自自然界的突发事件(气象灾害、自然灾害等)或者固有限制(地域环境、季节交替等)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1、自然灾害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价值通常以其承载体农产品的价值来体现,由于农业生产受到诸多自然灾害的影响,这给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带来难以预测的风险。一场冰雹可能导致农作物颗粒无收,一场水灾可能造成大片农田被淹没,因此对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需要考虑其抵抗自然界突发事件的自适应能力,如果一项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在相同条件下,其抵御自然灾害或者自我恢复能力强,自然灾害风险就较低,反之自然灾害风险就高。

2、地域性风险。农业生产受气候、水分、土壤等自然环境影响较大,使得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依托的农产品地域性特征显著,只能在局部范围内推广,例如:新疆吐鲁番哈密瓜闻名华夏,其口感芳香甘甜、耐人寻味,是受到吐鲁番盆地干旱少雨、昼夜温差较大、气候环境独特的影响,农业生产的地域性特征使得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实现价值的空间减小,地域性限制越明显,评估风险越高。

三、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应对措施

(一)加快评估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健全评估管理体制。我国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评估管理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现象突出,应尽快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和《资产评估管理法》,明确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原则,规范评估业务操作规程,加强政府的制度性管理和约束,健全评估管理体制,减少政府行政干预,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使资产评估有法可依,从根本上解决评估市场混乱问题。

(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建立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评估机构和评估师执业水平能力的高低是产生评估风险的重要因素,评估机构应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在内部风险管理上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完善评估复核的具体办法,明确复核事项的重点,制定评估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指南;在评估业务质量控制上,评估机构要建立项目承接、制定计划、现场勘察、评定估算、出具报告以及档案管理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明确规定各阶段工作重点和风险防范需要注意的问题。通过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风险意识,把风险降低到最小限度。

(三)建立资产评估风险保障制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评估机构风险保障制度,增强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责任和风险防范意识,在评估风险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和评估师通常难以负担由于评估失败造成相关当事人经济损失带来的赔偿责任,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是资产评估机构一项重要的风险规避措施,尽管保险不能免除可能受到的法律诉讼,但能减少诉讼失败时评估机构发生的财务损失。我国应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评估机构应当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当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发生职业风险时,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不足部分使用提取的专项风险基金,这样既可增强评估机构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感,又可切实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主要参考文献:

[1]韩静.资产评估风险预警机制研究[J].金融市场,2012.

篇(6)

【关键词】高层建筑,雷击风险评估方法,应用研究

【中图分类号】TU8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4-0096-01

随着我国现在的建筑物趋于高层化,雷击事故出现的概率成逐年上升的趋势,建筑物的高度越高,遭到电击的概率就越大,建筑物越高,雷电就会被建筑物的顶端场强所吸引,然后发生雷击事故,而且如果高层建筑物里建有大量的垫子设备也更容易遭到雷击,酿成不可挽回的事故,所以现在高层建筑的雷击风险评估方法显得尤为重要。雷电灾害的防御是政府所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内容,防雷工作作为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保障工作,如何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是对公共安全气象的理念的事件,是构件健康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一:高层建筑物雷击风险评估的现状

由于我国对于高层建筑的雷电灾害风险的评估处于刚起步不成熟的阶段所以在这方面还存在着大量的问题。目前雷击事故的频发导致在建筑物的施工时仍把如何防雷当做重点,仍然停留在如火更好的设计防雷装置上,从而忽略了对雷击灾害的风险评估,对于由于雷击事故而引起的灾害损失没有安装良好的预警系统,是雷电灾害带来的损失逐年上升,造成损失越来越大。虽然雷电灾害不可预测以及避免,但是还是可以有效的科学降低风险。雷击风险评估是指如何衡量由于雷击损害建筑物而造成的建筑物本身可能出现的损失,首先是缺少对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全面的认识,而且大多数对高层建筑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都只停留在某一层面,评估的不够细致完整范围也不够全面。然后对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办法也是老套陈旧,相关的风险评估方法以及管理体制都尚在探索中还未完善,不够成熟。我国对于雷电灾害的风险评估的流程和技术标准仍不准确,有待完善,风险评估是一个集管理与高标准的技术含量为一体的,需要制定科学的有效的关于雷电风险评估的工作流程以及技术标准。现在中国对于高层建筑的雷电风险评估的技术远远落后于西方先进国家,由于我国对雷电的风险评估不重视导致使雷电灾害的风险评估技术滞后,还有进行高层建筑风险评估的方法不实用,如果想要进行全面的雷击风险评估还是有一定的困难,还有待于近一步的摸索与研讨。

二:高层建筑雷击风险评估方法与应用研究

建立完整的高层建筑雷击风险评估体系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减少雷电灾害对人类的影响,更好的促进社会的安全安定的发展。

风险评估体系应该具备以下三点。首先应该建立完整的系统的关于高层建筑物雷击评估风险的模型,然后建立基本的雷击风险评估的方法,最后是实际处理雷击风险的方法。

1.建立完整正确的风险评估体系

高层建筑的雷击风险评估体系的建立是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体系的核心问题。在设计建立有关高层建筑物的雷击风险评估体系时应该注重科学性原则,全民性原则,评价指标可量化原则和实用性原则,高层建筑物雷击风险评估体系是一个多因素的多层次的复杂体系,体系内各个组成部分纷繁复杂,彼此间又相互关联。通过对高层建筑雷击风险的各种来源的可能分析建立完整的系统的高层建筑雷击风险评估体系。

2.正确对待高层建筑物的雷击风险评估

因为高层建筑高度突出,内部的电子设备也很多人员也比较集中所以导致高层建筑物的遭受雷击后产生的损失要远远大于普通建筑物,所以对于高层建筑进行雷击风险评估要用正确的态度认识到雷电风险评估的重要性,还要使用正确的雷击风险评估方法计算雷电风险,重要的是相应的做好防范措施,安装有效的防雷装置,争取把雷电可能带来的灾害降到最低,降低雷电灾害对人类的生产以及生活还有经济等方面带来的损失以及影响。关于高层建筑如何进行雷击风险评估就是要正确认识风险,合理的预测风险,采取合理的雷电风险评估,从而有效的实施雷电预测防护措施。雷击风险的评估是为建筑设计防雷工作的工程师们提供的一个评估由于雷电引起的对人类生产生活产生影响损失的方法,为建筑物的防护做出了重要的意见。

3,正确建立雷电风险的评估体系

对于如何设计高层建筑的雷电风险评估来说主要面临的问题是,准确的预测雷电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如果一旦不可避免发生了雷电灾害,对建筑物本身及建筑物内的电子设备可能造成的破坏和伤害有多大,对于即将面临的风险可以能够采取什么措施。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雷击风险量化处理工作是整个风险评估过程的重点,依据IEC 62305-2中所提出的雷击风险评估公式来进行计算,从雷击风险,年雷击风险次数,雷击风险损失,三方面来定量计算各种损失的风险值。雷电防护的目的就是要降低雷击风险,使其小于或等于雷击风险允许值。在对高层建筑进行雷电风险评估的时候要根据结果选择恰当的保护措施减低雷电对建筑物以及建筑物内电子设备的损害,在进行防雷风险评估工作的过程中应该做到有法可依,所以加快我国雷电风险评估的管理体系的建立,结合国际标准对我国现有的规范进行修正。雷击风险评估是防雷工作的最新领域,要求非常的高,要求的技术含量也很高,但是我国现在的雷电风险评估的技术尚处于起步的阶段,所以开展雷击风险评估的科普宣传是一项重要的举措。

结束语:对于高层建筑的雷击风险评估是防雷工程走向安全化现代化的必然趋势,高层建筑的雷击风险评估问题也变成了防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对于高层建筑的风险评估是有效防止和减少雷电灾害带给人们生活的损害的有效手段。如何利用合理有效的评估体系是现在建筑公司急需解决的一大难点,所以现如今,高层建筑的雷电风险评估已经成了焦点并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如何做好雷电风险评估工作已经变成了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保障工作,如何做好这项工作是构件健康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参考文献:

[1]:黄金铁。电子信息系统的雷击风险评估计算[J]工程设计与研究2004

[2]高文俊基于IEC 62305雷击风险评估计算方法[J]建筑电气,2008

[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篇(7)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日常风险预警分析模型的建立

(一)建立日常纳税风险预警评估方程式 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预警评估是拦截及防范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异常的首道防线,为了避免被税务机关列为企业所得税预警管理名单转化为纳税异常户,作为立案对象移交稽查部门查处,企业在每个季末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前,借鉴税务机关制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的15项指标,对利润表进行扩展,形成企业所得税进行日常纳税风险预警分析评估模型。

一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风险评估15项指标方程式。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100%,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营业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营业费用变动率=(本期营业费用-基期营业费用)÷基期营业费用×100%,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管理、财务费用-基期管理、财务费用)÷基期管理、财务费用×100%,成本费用率=期间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100%,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100%,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总资产周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总资产×100%,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2]×100%,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基期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基期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00%,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应收(付)账款变动率=(期末应收(付)账款-期初应收(付)账款)÷期初应收(付)账款×100%。

二是计算单项指标偏离预警值程度。根据公式提供的纳税评估单项指标数值,根据税务制定的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单项指标预警值,计算出单项指标偏离程度,偏离预警值程度=(纳税人某指标数值-该指标预警值)/该指标预警值(绝对值)。当单项指标偏离预警值程度为±5%-10%(含),得该项指标总分的20%,纳税申报安全零风险;偏离预警值程度为±10%-20%(含),该项指标总分的40%,纳税申报较安全零风险;偏离预警值程度为±20%-40%(含),得该项指标总分的60%,纳税申报异常有被税务一般评估风险;偏离预警值程度为±30%-40%(含),得该项指标总分的80%,纳税异常有被税务重点评估风险;偏离预警值程度为±40%-50%(含)、偏离预警值程度为±50%-60%(含)及偏离预警值程度为±60%-70%(含)及以上的,得该项指标总分的100%,纳税申报异常有被税务特重评估风险。单项指标偏离预警值程度的高低取决于单项指标预警值,平常要紧盯预警值。

(二)建立纳税申报风险日常评估模型以企业的利润表为主线,建立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申报风险评估模型。(1)建立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评估模型工作簿,在该工作簿中,把某制药股份公司2008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引用到Sheet1中,并将Sheet1命名为资产负债表,把该公司的2008年度的利润表引用在Sheet2 中,并命名为“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预警评估模型”中,对该模型中的利润表进行扩展,在相应的单元格内添加“增加减少金额”、“增加(减少)变动率”、“比值”、“预警值”、“预警值偏离程度”、“单项指标纳税申报风险被评估程度”、“单项指标纳税风险预警”、“单位产品原材料耗用率”、“成本费用率”、“成本费用率利用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资产负债率”、“应收(付)账款变动率”栏次,扩展后的利润表把反映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资产这五大类15项企业所得税日常通用评估指标尽收表中。(2)在相应单元格中输入公式:C22=0.33,D22=0.35,C23=(C10+C11+C12)

/C7,C24=C19/(C7+C11+C121+C13),C25=C20/((582789241+'资产负债表'!M22)/2),C26=(C18+C12)/(('资产负债表'!C24+814056403.87)/2),C27=C7/(('资产负债表'!C11+61209612.6)/2),C28='资产负债表'!C19/'资产负债表'!C18,C29='资产负债表'!M15/'资产负债表'!C24,C30='资产负债表'!C7-'资产负债表'!M6,D30='资产负债表'!D7-'资产负债表'!N6,然后利用自动填充功能,选中C21-C30单元格,按住C30单元格右下方的“+”填充柄往右拖拽至D30,系统根据这九个单元格默认的公式,在拖拽到的单元格内一次填充有规律的数据。E6=D6-C6,F6=IF(C6=0,0,E6/C6),G6=IF(D6=0,0,D6/C6),然后利用自动填充功能,选中E6-G6三个单元格,按住G6单元格右下方的“+”填充柄往下拖拽至G27,系统根据这三个单元格默认的公式,在拖拽到的单元格内一次填充有规律的数据。在H6-H30栏手工输入税收预警值(假设数据),I6=(G6-H6)/H6,J6=IF(AND(I6>=-5%,I6=-10%,I6=

-20%,I6=-30%,6=-40%,I6=-50,I6-60%,I6>70%),100%))))))),K6

为了更清晰了解15项通用指标的风险预警度,在“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中鼠标点击插入/数据透视表/选择一个表或一个区域表/'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A5:K31/新建一张工作表/命名为“15项通用指标纳税风险预警”,通过直接筛选把15项纳税评估通用指标单列出来,应用数据透视表中的“移动”功能,预警排列15项通用指标纳税风险,风险预警显示:模型中有4项指标在纳税较安全以上,有一项未有发生数,其它10项(把”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合并,把“财务费用”与“管理费用”合并)不同程度的存在将被税务机关评估或稽查风险。因此,会计应在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季报前检查调整账补税或给税务机关一个合理解释,将企业所得税纳税日常申报异常风险拦截在企业内部。如图2所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重点预警评估模型的建立

(一)建立纳税风险重点预警评估方程式 采取纳税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当会计将带有较多的纳税申报风险的季报已送达税务机关,企业有第二道措施拦截纳税申报风险,因为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征,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期限是年末后的5个月内,这就给企业提供了一个充足空间来提高全面自核自查调账补税缴库。具体操作为:以行业预警值为参照对象,从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评估模型及资产负债表中提取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风险影响较大的11项风险指标,采用百分制,根据每个风险指标影响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程度进行分值分配,用每个风险与预警值进行对照,偏差程度越大得分就越高,再将各指标分值汇总,即为该企业纳税申报风险综合评估指标总分值,当分数值达到一定程度,纳税人将被税务机关计算机选案作为一般或重点评估及检查对象。11项风险指标指标计算公式:评估期营业收入比值=(评估期营业收入/基期营业收入)100%,分值为11分,评估期营业成本率=(评估期营业成本/评估期营业收入)100%,分值为13分,评估期营业成本率比值=(评估期营业成本率/基期营业成本率)100%,分值为9分,评估期期间费用收入率=(评估期期间费用/评估期营业收入)100%,分值为13分,评估期期间费用收入率比值=(评估期期间费用收入率/基期费用收入率)100% ,分值为9分,评估期利润率=(评估期利润总额/评估期营业收入)100%,分值为8分,评估期利润率差值=评估期利润率-基期利润率,分值为7分,评估期所得税贡献率=(评估期应纳所得税额/评估期营业收入)100%,分值为12分,评估期所得税贡献率比值=(评估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所得税贡献率)100%,分值为8分,评估期所得税负担率= (评估期应纳所得税额/评估期利润总额)100%,分值为5分,评估期所得税负担率比值= 评估期所得税负担率/ 基期所得税负担率)100% ,分值为5分。

(二)建立纳税风险重点评估模型 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纳税风险评估模型工作簿中,新建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重点评估模型。 (1)打开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评估模型工作簿,在该工作簿中,把Sheet3命名为“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重点评估模型”,在相应的单元格增加11项风险指标,并在增加“单项风险评估指标所占综合指标百分比”、“预警值”、“单项评估指标数值”、“单项指标偏离预警值程度”、“单项指标纳税差异程度”、“单项指标纳税申报风险预警”、“综合指标纳税风险预警”,在C3-C13栏输入纳税申报风险评估指标异常分值,在D3-D13输入预警值。(2)在相应单元格输入公式:E3=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G6,E4=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7/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6,E5=E4/(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7/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6),E6=(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11+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12+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13)/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6,E7=E6/((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11+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12+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13)/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6),E8=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19/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6,E9=E8-(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19/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6),E10=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20/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6,E11=E10-(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20/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6),E12='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20/'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19,E13=E12-(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20/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19),F3=(E3-D3)/D3,G3=IF(AND(F3>=-5%,F3=-10%,F3=-20%,F3=-30%,F3=-40%,F3=-50%,F3=-60%,F3>70%),100%))))))),H3=IF(G3

当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完毕,企业未拦截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风险,会计仍然有最后的补救措施:只要在收到税务稽查通知书之前,企业快速纠正纳税错误并调账补税缴库,税务稽查局一般会从轻处理。另外还要强调一个前提,如果企业在三年之内连续亏损或跳跃性盈亏或享受减税或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将被税务机关作为纳税评估、税务检查和跟踪分析监控的重点,因此这些企业采用Excel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纳税风险评估的方法效果甚微。

参考文献:

[1]杨沛山:《大学计算机基础简明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