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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投资笔记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28 16:50:57

股市投资笔记

股市投资笔记篇(1)

1.保证金收付的核算。由于在二级市场上买卖股票,投资人不能直接进场交易,必须委托证券公司(证券商)代为买卖股票。因此,投资人在二级市场上买卖股票时,不能直接使用自己开户银行的资金与证券交易所进行划拨结算,而是用预先存人证券公司的保证金进行结算。笔者认为,为了反映二级市场股票投资者拨付给证券公司保证金的变动情况,应设置“保证金存款”科目。保证金存款同银行存款一样,同属于投资单位的货币资金。投资单位向自己选定的证券公司拨付购买股票所需资金时,借记“保证金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当投资人取出保证金或终止在某证券公司的股票交易业务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保证金存款”科目。

2.股票买入与卖出的核算。由于股票买卖品种、数量和批次迅速增加,只用“短期投资”科目核算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的成本,显然是不够的。为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在二级市场上买卖股票的情况,笔者认为,应设置“实存股票”(或“库存股票”)科目,核算二级市场购入股票的入库成本;设置“股票投资收入”科目,核算出售股票所获得的收入。“实存股票”属于资产类科目,“股票投资收入”属损益类科目。其账务处理如下:

买入股票时,根据证券经营机构的成交过户交割凭条(交割单),借记“实存股票——xx股票”科目(买价加各项附加费用)贷记“保证金存款”科目;卖出股票时,同样根据证券机构的成交过户交割凭条,借记“保证金存款”科目,贷记“股票投资收入”科目(卖价减各项附加费用)。

3.已售股票成本结转的核算。在出售股票后,除核算股票投资收人外,同时还应计算并结转已售股票的成本。由于购买股票的批次不同,价格有高有低,投资单位所持有的同一种股票的成本会存在较大的差异。为了反映已售某种股票的投资成本,应设置“股票投资成本”科目,该科目类似于企业销售产品后,结转其生产成本时所使用的“产品销售成本”科目广股票投资成本。展成本费用类科目,计算并结转已售股票成本时,借记“股票投资成本”科目,贷记“实存股票——xx股票“科目专期末结转股票投资收益时,借记“股票投资收益”科目,贷记“股票投资成本”科目。

已售股票成孝的计算,可借鉴企业存货的流动计价方法,比如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或平均法等确定已售股票的堂付市大。

4.股票投资收益的核算。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从股票持有时间以及投资目的上看,应属短期投资。投资单位在每一会计期末都应该核算股票投资的当期投资收益。

为了反映投资单位股票投资损益的情况,应设置“股票投资收益”科目,该科目为损益类科目。会计期末将“股票投资收入”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股票投资收益“科目的贷方;将“股票投资成本”科目的借方余额转入“股票投资收益“科目的借方。用账结法结转本期股票投资收益。期末股票投资收入与股票投资成本结转后,“股票投资收益”科目若为贷方余额,即为投资净收益,如果是借方余额,则为投资净损失。

股市投资笔记篇(2)

近日,经营近6年的广东省惠州市P2P平台e速贷(运营主体为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被当地警方调查的消息一经流出,网贷行业简直炸开了锅――6年的老平台都出事了?

《投资者报》记者了解到,据惠州警方5月25日通报,e速贷涉嫌非法集资数亿元,公司负责人简慧星等13人已被刑拘。

5月27日,e速贷在其网站公布了该平台的逾期黑名单。记者注意到,从现有公布的记录来看,从2010年到如今e速贷平台共有232笔逾期,最长逾期天数为1983天。

北京一位上市公司系P2P平台的副总裁告诉《投资者报》记者,目前各地经侦部门都正在对当地所在的网贷平台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蛛丝马迹就会采取相应的行动。在现阶段,衡量P2P平台是否值得投资,投资者可以多考察平台的股东背景及模式。

6年老平台被查

5月20日,疑似e速贷“被查”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随后,e速贷声明称,是惠州金融相关监管部门到访e速贷集团总部例行常规检查。这一说法随即被――当天,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拘了简慧星等13名e速贷人员。

公开资料显示,e速贷创立于2010年9月,注册资金9250万元,平台预期年化收益率16.80%,累计投资人33.84万人,总成交金额达71亿元。此前还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权报价系统(Q板)挂牌上市。根据e速贷的4月份运营报告称,该公司当月借款总额约2.58亿元,当月营业收入约450万元,而其成立以来总交易额近71亿元。

《投资者报》记者调查发现,此前e速贷已经出现逾期垫付的情况。上述4月份运营报告还指出,平台逾期垫付金额高达138.83万元。

就运营时间来说,e速贷运营近6年,绝对算得上是老平台。然而,6年老平台为何一朝被查,此后投资者的资金是否能够如期追回?

5月25日晚,警方第二次通报称,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利用“e速贷”平台非法吸收的资金累计达数亿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简某和部分股东以股权投资、发标等方式将吸收投资人的部分资金占为己有。警方呼吁,请e速贷投资人依法向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如实反映投资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

232条逾期黑名单

5月27日,记者仍可注册e速贷平台账号,由于充值流程繁琐并未进行投资验证,但据媒体报道称,该网站目前已经无法实现充值和投资的功能。当天,e速贷还在其网站公布了该平台的逾期黑名单,投资者可以看到逾期人员的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公司职务、欠款及逾期总罚本息、最长逾期天数以及网站代偿情况。

《投资者报》记者注意到,从现有公布的记录来看,从2010年到现在e速贷平台共有232笔逾期。其中,2011年逾期98笔,2012年则达到了100笔,除2013年15笔以外,2010年、2014年、2015年、2016年逾期笔数均在10笔以下。其中,2010年的2笔逾期,最长逾期天数达到1983天,欠款本息总额为2033元,而逾期总罚息额则已经达到32256.75元,该笔逾期网站已经进行了代还款。

记者浏览发现,并不是对所有的逾期平台都进行了代还。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师称,单从逾期数据来看,e速贷的贷后管理较弱,贷前的风控也可能存在诸多漏洞。同时,代还的金额从哪里来,如果是“以新还旧”,那平台出问题是早晚的事。

截至发稿时,由于e速贷的董事长简慧星仍被刑拘,记者无法就前述所有问题对其进行采访给投资者明确的答复。据记者了解,随着事件的曝光,e速贷的投资者分为两方阵营,一方希望经侦不要介入,等平台慢慢经营渡过风险期,另一方则希望通过经侦介入,揭开问题平台的风险所在,避免更多的投资者进入。

P2P平台净化期已开始

正如投资者的分歧一样,网贷行业从业者也认为经侦查与不查是一个问题。但在全国网贷类平台与线下理财平台逐渐暴露风险的时候,经侦部门介入的身影越来越多。

此前一份名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在互联网金融圈子里广泛流传,文件显示,监管层已经列出了互联网金融清理整顿的时间表。虽然文件内容尚未得到权威方面证实,但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各地已经陆续在执行了。”

北京一位上市公司系P2P平台的副总裁告诉《投资者报》记者,经侦部门会在得到确切的消息时约谈平台负责人,限时要求平台提出合适的整改或者清算方案。如果平台在限期内没有相关合理方案,经侦则会介入,冻结平台资产,监视平台负责人居住,“基本一抓一个准”。

股市投资笔记篇(3)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退出;IPO

1.我国私募股权基金退出存在的问题

1.1 我国私募股权退出现状

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三大环节上,退出机制对项目的成败影响最大,它关系到私募股权投资资本的流动性,只有成功的退出,才能使企业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当投资失败后,通过股权转让或破产清算等方式退出能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风险减少到最小,将损失减少到最低。资本的流动是投资的活力,核心是资本的退出,它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本流动的关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就是为了实现收益,获得高额的投资回报,通过及时退出,有效的避免风险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波动性带来的风险,最终降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

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的数据,2007年共发生94笔退出交易,其中IPO方式退出79笔,上市后股份减持9笔,股权转让5笔,并购1笔;2008年,退出案例总数为24笔,其中以IPO方式退出的案例数为19笔,占2008年度退出案例总数的79.2%;2009年共计发生退出案例80笔,其中IPO方式退出71笔,股权转让退出3笔,并购退出3笔,其他3笔;2010年共计发生退出案例167笔,其中IPO方式退出160笔,股权转让退出5笔,并购退出2笔;2011年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共发生IPO推出135笔,并购7笔,股权转让5笔,管理层回购1笔及其他形式退出2笔。2012年共有177笔退出案例,从退出方式分析,177笔退出包括IPO方式退出124笔,股权转让退出30笔,并购退出9笔,管理层收购退出8笔,股东回购退出6笔。

从从上述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方式有如下两个特点:第一、IPO退出占很大比重,私募股权退出形式单一;第二、IPO退出占比开始下降。

1.2 IPO退出占很大比重,私募股权退出形式单一

产权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一直都是经济发达的国家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我国,产权交易市场不活跃,使得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过度依赖于IPO这种渠道,造成其退出渠道过于单一。一方面,由于产权交易市场主要是为国有企业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要在产权交易市场退出需要支付较高的费用,使得企业在投资不理想或失败的情况下,通过这种方式退出难以获得利润,增加了投资的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各个地方的产权交易市场缺乏交流,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个统一的市场,当股权转让影响到当地税收收入时,往往会收到当地部门的干预,影响资源的优化配置。

1.3 IPO退出占比下降

我国境内资本市场的上市标准较高,上市资源稀缺,上市对象主要是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但这些企业的数量与其它企业相比较少。因此,主板市场高标准的上市条件使得大量的中小企业很难实现通过主板上市。由于主板市场退出的高标准,我国于2004年6月和2009年10月先后推出了中小板和创业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私募股权投资上市退出的压力,拓宽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渠道,但与之配套的政策环境和市场体系仍处于不完善状态。从目前来看,我国中小企业板的上市标准跟主板市场上市的标准差别不大,对于许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企业而言,上市门槛仍然偏高,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这些企业的发展。而创业板由于上市时间短,规模小、经营还不稳定,存在着较大的风险。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退出制度的设计上较为保守,因此,目前我国的创业板上市门槛仍然较高,在减少风险的同时,又把一些具有发展潜力但资金短缺的企业拒之门外了。

截至2012年12月6日,IPO在审待发企业合计为830家,其中上证所拟主板企业有168家;深交所拟中小板企业有342家;拟创业板的公司有320家,根据最近新股发行节奏,要消化如此数量IPO少则3年,多则5年。而在这3年或5年间,还有新的公司要排队上市,如何疏通IPO堰塞湖已经成为证监会要解决的第一大问题,介于上市的竞争过于激烈,不少私募股权基金被迫选择其他退出方式。

而且,IPO退出也有它内在的一个根本缺陷,那就是退出时间可能很长,其退出收益大小与股票市场上的价格波动息息相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要在股票市场上卖出股份,必须先进行登记,而且要根据不同股票的交易量、股本大小等确定一次卖出的股份数量,登记到最后卖出有时最快也要近一个月时间。

另外,《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在上市之前,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新引进的战略投资者应当承诺,上市后3年内不向他人转让其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规定,这也给私募的退出设置了一个障碍。

2.解决私募退出问题的对策

由于以上障碍,迫使许多私募被迫放弃IPO上市退出的方式。然而,由于我国的产权交易制度不健全,管理层收购、并购等发展较慢,通过IPO以外方式退出存在较大难度,如果没有一个合适的方式分流IPO退出的压力,则私募的退出极有可能走入死胡同,从而不利于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为了保证私募股权基金的稳定健康发展,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中小板市场、大力发展创业板市场。中小板市场也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主要市场,在证券市场比较成熟的发达国家,都有比较完善的中小板市场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而在我国深圳设立的中小板市场,其上市条件对中小企业而言还是比较苛刻的,因此,要对中小企业放宽上市条件,对高新技术产业和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企业适当放宽连续盈利和持续经营的要求;放宽他们的再融资条件,对少数发展潜力好但又急需资金支持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通过完善中小板市场以建立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提供便利。创业板市场建立的目的主要也是为了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企业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的形成添砖加瓦。

其次,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资本退出时,产权市场的企业并购重组平台可以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提供通畅的退出渠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利用产权交易市场寻找买家,或者利用交易机构的产权经纪人撮合卖出股权,通过公开挂牌转让,多方征求意向受让方,形成有效竞价,充分发现价格,实现私募股权资本的增值,改变中国私募股权基金推出形式单一的局面。

最后,由于中介机构不仅可以有效的解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且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过程中,对其收益和成败也发挥中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并购退出中,通过各中介机构的协作配合,可以为有效地减少并购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提高并购效率。因此,我国要努力建设培养良好、高效的中介服务体系。

参考文献

[1]郭静.浅析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现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09(02):162.

[2]马海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研究[J].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02):92-95.

[3]李青.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方式和退出时间研究[D].广东:中山大学,2008.

[4]罗翠英.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方式研究[J].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01):64-65.

[5]清科研究中心.2007年中国私募股权年度研究报告[R].北京:清科集团,2008.

[6]清科研究中心.2008年中国私募股权年度研究报告[R].北京:清科集团,2009.

[7]清科研究中心.2009年中国私募股权年度研究报告[R].北京:清科集团,2010.

[8]清科研究中心.2010年中国私募股权年度研究报告[R].北京:清科集团,2011.

股市投资笔记篇(4)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东支付对价的方式不同,“股权分置流通权”的计算方法也有所不同。股权分置改革中各种主要方式下流通权的成本计算方法如下表:

股权分置改革中各种不同方式下流通权成本计算方法比较表

股权分置改革支付对价方式 流通权成本计算 投资收益的确认 备 注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流通权 按照所支付的金额确认流通权成本 无

以送股或缩股方式取得流通权

按所送股份或所缩股份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张面价值确认流通权成本

以发放认购权证方式取得流通权

将权证直接送给流通股东 按股票的市场价与行权价之差额确认为流通权成本 将股票市价与应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之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将权证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流通股东 股票市场价减去行权价和收取权证费用 股票市价减去应冲减的长期投资帐面价值加上权证费用 当权证费用大于股票市价与行权价之差,则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以发放人沽权证方式取得流通权 将权证直接送给流通股东 将行权价减去股票市价的差额部分确认流通权成本

将权证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流通股东 (1):以股票结算:将行权价减去股票市价的差额部分确认流通权成本;(2):以现金结算:按行权价减去权证费用后的差额作为流通权的成本

无 期满未行权,则将所收取的权证费用冲减“流通权”至零后,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以资本公积转增或派发股票给流通股东取得流通权 按所送给流通股东的股票部分相应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计入流通成本

以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豁免上市公司债务、替上市公司承担债务的方式取得流通权 按注入资产、豁免债务和承担债务的帐面价值作为流通权成本

以承诺方式取得流通权 待承诺实现时按承诺方式的具体实施计算流通权成本

从所列表可以看出,在通过发行权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情况下,其流通权成本的计算方法与其他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流通权成本计算有所不同,即不是以所付出代价的资产帐面价值为基础,而是以股票的公允市价为基础。根据18号文的规定,当权证持有人行使认购权向非流通股东购买股份,以及以现金结算行权价低于股票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部分时,非流通股东应将行权价低于股票市场价格的差额,计入“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即:股权分置流通权成本=(行权时股票市价-认购权证行权价)×所行权的股数;在通过发行认沽权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情况下,当认沽权证持有人行使出售权将股份出售给非流通股东,以及要求以现金结算行权价高于股票市场价格的差价部分时,非流通股东是将行权价高于股票市场价格的差额部分计入“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即:股权分置流通权成本=(认沽权证行权价-行权时股票市价)×所行权的股数。另外,在采用认购权证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情况下,还存在投资收益的确定问题。在18号文中规定当认购权证持有人行使认购权向非流通股东购买股份时,应将实际收到的行权价款与应确认的股权分置流通权成本之和,减去应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后的差额部分作为投资收益处理,如果是有偿出售权证,结转的“应付权证”余额计入投资收益,而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则不存在投资收益的确认问题。

例: x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在x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前,公司股本10000万元(股),其中:非流通股6000万股(为分析方便起见,假定非流通股份均为y公司所持有),流通股4000万股,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0000万元(即每股净资产3元),股票市价为5.6元。y公司对x公司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股权分置改革前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180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6000万元,损益调整9000万元,股权投资准备3000万元。x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通过的方案为y公司无偿向流通股东每十股赠送2份欧式认购权证,到期时每份认购权证可向y公司购买1股正股,行权价4元,y公司以自己的股份备兑。假设实际行权时正股市场价格为6.5元,每股净资产为3.6元,y公司其股权投资帐面余额为

21600万元,其中,损益调整由股权分置改革前的9000万元上升为12600万元,其他科目余额没有发生变化。

根据x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可知流通股东共可获认购权证=4000×0.2=800万份。在到期全部行权的情况下y公司共收款=800×4=3200万元。按18号文的规定方法计算,y公司取得流通权的成本为=(6.5-4)×800=2000万元。在以4元的行权价备兑了800万股的x公司股票后,以每股3.6元净资产计算,y公其所拥有的x公司净资产份额减少了2880万元(36000÷10000×800=288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减少800万元,损益调整减少1680万元,股权投资准备减少400万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6.5×800-2880=2320万元。y公司编制的会计分录是:借记“银行存款3200”、“股权分置流通权2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2880”(其中,“投资成本800”,“损益调整1680”,“股权投资准备400”),按上述三个科目余额之差,贷记“投资收益2320”。(如果是以现金结算行权价低于股票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部分,则y公司共应付给流通股东2000万元,编制的会计分录为:借记“股权分置流通权2000”,贷记“银行存款2000”。)

从行权时y公司的上述会计处理上来看,笔者认为存在三个问题:第一,将股票市价与行权价的差额计入了股权分置流通权的成本的同时又计入了投资收益,夸大了股权分置流通权的成本。在认购权证持有人行权的情况下,非流通股东实质上是以行权价出售相应的股份给流通股东,取得行权价款时确认所被行权部分股权的损益只能是行权价与每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而不应该是行权时所行权部分的股票市价与行权时相应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差额部分,被备兑股票其市价与行权价的差额并未实现,将这部分差额也计入投资收益违背了谨慎性原则。第二,非流通股东其股权在股权分置改革前一般是不可能按流通股份在证权市场上的市场价出售的,即在股权分置改革前股票市价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只是对流通股东存在,非流通股东并不存这个差额,非流通股东以高于其股权账面价值的市价出售并不是股权分置流通权的成本,而是一项非流通股因为有了在证券交易所的流通权而取得的流通权溢价收益,是非流通股东因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的一项利益。所以当行权价高于股票账面价值时,行权价与股票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不应该被确认为股权分置流通权成本,而应该是一项投资收益,即应作为股权分置流通权成本的减项来处理。第三,计算股权分置流通权成本时在时点的选择上存在问题,这样处理使得在采用权证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时对取得流通权的成本既不能预计也不合理。因为在证券市场上包括上市公司自身业绩等各种因素都会导致股票价格的波动,从而影响到行权时的股票价格,流通权的成本将会随着股价的波动而发生变化,而我们将包括公司业绩产生的每股账面价值变化等因素导致的股价变化等均算在股权分置改革流通权的成本中是不合理的。基于这一点笔者认为,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成本不应由不确定的改革后的证券市场上股票价格的涨跌来决定,而应该是在改革并确定方案时就应该能够确定。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非流通股东在计算股权分置流通权的成本时应该在现行的计算方法下进行修正。计算股权分置流通权成本或收益的一种比较合理的办法是以股权分置改革时每股的账面价值作为基准来计算,即股权分置流通权成本应该是方案确定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认购权证行权价之差额部分。在发行认购权证的情况下,当认购权证行权价大于所行权权证对应的股权投资帐面价值部分时,则说明非流通股东因权证持有人行权而取得了该部分差额的投资收益,这可以把它看成是非流通股东以高于其每股账面价值的售价出售其股权;而当行权价小于行权权证所对应的股权投资帐面价值部分时,则流通权成本为正,说明非流通股东是以低于其每股账面价值出售了股权。相反,在发行认沽权证的情况下,认沽权证行权价大于相应股权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股权分置流通权成本,如果认沽权证的行权价小于相应股权账面价值的部分,则不存在股权分置流通权的成本。

例如在上例中根据修改的股权分置流通权成本计算的办法,y公司的股权分置流通权成本=(股改时每股净资产-确定的认购权证行权价)×所行权的股份数=(3-4)×800=-800万元。由于计算的流通权成本为负数,所以该例的股权分置流通权的成本实际上是通过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的一项收益,但800万元的收益在股权分置改革发放权证给流通股东时并未实现,到行权时这800万元的收益中,其中580万元为发放权证给流通股东至行权时上市公司实现的利润中属于非流通股东的那一部分,该部分已计入投资收益之中,另外320万元为行权行权价与股票行权日账面价值的差额。合理的做法是在非流通股东备兑了800万股的x公司股票后y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借记“银行存款3200”,按结转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贷记“长期股权投资2880”,(其中“投资成本800”,“损益调整1680”,“股权投资准备400”),按上述两个科目余额之差,贷记“投资收益320”。这320万元的投资收益可以理解为非流通股东实际上是以4元的价格向流通股东出售了每股账面价值3.6元的800万股x公司的股票,实现投资收益320万元。

股市投资笔记篇(5)

今年新增委托理财的一个显着特点是,如何进行风险控制受到高度重视。据统计,在进行委托理财的上市公司中,有半数上市公司称,委托理财的投资方向将是国债,包括购买国债、国债回购等。有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认为,相对于股市二级市场来说,国债投资的风险明显较低。同时,今年的国债市场趋于火爆,有望带来较为可观的收益。如一家上海公司在3月底决定,将2亿元的资金进行国债投资,公司称“要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收益”。另外,对委托资金的风险管理更加细化,例如沪昌特钢明确要视首笔资金委托的具体情况,再来决定是否要延续或加大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入。

另一个特点是,委托理财的受托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过去,大多数的委托理财是通过券商和各类投资公司进行的,现在进行这一委托理财的受托主体在不断拓宽,例如日前沪昌特钢选择信托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而据了解,基金公司也在积极研究如何帮助企业进行资产管理等委托理财事宜。

同时,保底收益的做法依然普遍存在。如外高桥决定委托上海富宝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5000万元投资国债,受托方承诺上述资金的年收益率为9.5%,如实际收益率不足将予以补足。即使没有保底收益,不少公司对委托理财的收益率仍然有较高期望,最低的也达到了8%。如首创股份拟将1.5亿元委托北京巨鹏投资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双方约定,委托资产的年收益率小于或等于8%时,不计提业绩报酬;年收益率大于8%时才开始计提报酬。这种完成预定收益率才收取报酬的做法目前已被多家上市公司所采用。

引人关注的是,除新增委托理财外,不少上市公司在以前的委托理财无法按期收回,从而不得不延期。西部的一家上市公司在1月初称,一笔4000万元的委托理财只收回400多万元,余额延期6个月。同时,该公司还有一笔3000万元的委托理财更是将延期1年。初步统计,上市公司目前延期的委托理财约占到了去年委托理财总额的三成左右。

既然委托理财在上市公司中如此广泛,如火如荼,形式多样,那么委托理财及其投资收益如何核算呢?这似乎并不成为问题,但仍有探究的必要。

一、委托理财行为是长期投资还是短期投资

企业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当的委托理财,一般而言,期限不会超过一年。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因此,委托理财属于短期投资。

当委托理财到期,对于不得不延期的委托理财,或是自愿延期的委托理财,即使前后期累计投资时间已超过一年,延期部分亦均可视为一次新的理财行为,即为短期投资。

二、委托理财投资的运作形式

在实际操作中,委托理财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委托方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委、受双方就资金流向及其余额定期(如按月)或随时沟通,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2、委托方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委托方对受托方进行全权委托,受托资金封闭运行,受托方不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3、委托方并不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而是将资金交付受托方后进行专项委托,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4、委托方并不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委托方对受托方进行全权委托,受托资金与受托方自有或其他资金混合使用,受托方不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三、委托理财投资的核算

(一)委托理财投资核算的一般原则:

委托理财投资,属短期投资,一般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1、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委托理财均为现金方式。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

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等,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

2、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企业取得的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应于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等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

企业持有股票期间所获得的股票股利,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账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份。

3、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在期末时按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贷记“投资收益”。

4、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企业出售股票、债券、基金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的成本,贷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出售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时,其结转的短期投资成本,可以按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计算确定其出售部分的成本。企业计算某项短期投资时,应按该项投资的总平均成本确定其出售部分的成本。企业计算出售短期投资成本的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短期投资”应按短期投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6、“短期投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的成本。

(二)委托理财投资特殊情况的核算:

1、企业在委托理财时,如上述“运作形式”所述,并不一定能够获取交易清单,亦不一定知晓在受托方购入股票等证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是否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直接借记“短期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而不再通过“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等核算。

在这种情况下,委托理财运行过程中,对于实际发生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因收于受托方券商或投资公司,并且无及时的交易纪录,亦不予核算和反映。

2、企业在资金委托运作期内出售股票、债券、基金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如无法获取交易清单,企业不予核算和反映。运作期内某一清算期满后统一清算,如跨年度时年底结算一次。但如果能够获取交易清单,应该及时确认损益。有些企业在运作期内已经处置所购证券并能计算处置所得,但并未确认和核算投资收益,而是一律全额直接冲减“短期投资”。理由是尚在运作期内,运作期未满。这是对相关制度的误解。企业只有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于实际收到时,才可能予以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3、对于企业与券商签订保底收益协议的,企业一般的做法是将清算时所得款项超过短期投资成本的差额部分,全部计入投资收益。这种做法值得探讨。这里暂且不论保底的做法是否合乎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保底收益率超过实际收益率,超额收益其实来源于受托方的捐赠。如果能够从交易清单中分别确认实际收益和超额收益,该超额收益存在着计入投资收益还是资本公积两种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计入资本公积。但是,这种收入又确实是委托理财行为本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而不是凭空产生。计入资本公积,似乎是难以接受的。笔者认为,两种选择都是可行的。

同样,如果双方规定在超过某一预定的投资收益率时,企业将一定比例的超额收益支付给受托方。那么,超额收益分成的部分,其实来源于委托方企业的捐赠。如果能够从交易清单中计算确认该部分超额收益分成,该超额收益分成,也存在着计入投资收益(减项)或营业外支出两种选择,也都是可行的。

4、企业无法按月或随时获取交易明细清单的,“短期投资”应按受托单位而不是按投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委托理财投资举例说明

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报披露如下:

1、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包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据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风险投资批准权限的专项授权,于2001年7月3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不高于人民币三亿元的资金投资国债精品源自政治科的决议。2001年8月12日,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决议作出修改决议,公司只使用1亿元人民币资金购买国债,另外委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2亿元人民币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会计报表附注,短期投资:

项目2001年度投资金额成本(人民币元)跌价准备(人民币元)

委托投资-委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0,500,000[注1]

债券投资41,655,2042,679,155

存放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债券投资款50,000,000[注2]

合计282,155,2042,679,155

报表日债券投资包括以下债券:

库存数量库存债券成本

债券名称手人民币元

96国债(8)34,76941,655,204

债券投资已按成本和市值孰低原则计提了跌价准备,报表日的市价是根据《中国证券报》公布的2001年12月31日股票交易收盘价确定。本公司债券投资的变现无重大限制。

注1、本公司于2001年8月12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协议书,委托其管理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00,000元。根据该协议,该证券公司在本公司指定的证券账户名下,在不违背本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有权自主运用和操作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买卖及持有在中国境内合法的金融证券交易市场公开挂牌或即将挂牌交易的股票、认股权证、基金、债券以及其他的上市投资品种。本次资产管理的委托期限为12个月,自2001年8月13日至2002年8月12日。本公司于本年度已收回部分委托管理资金计人民币9,500,000元(另注该公司在公司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委托资产管理事项”,披露:公司向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委托资产的1%作为管理费用。如投资收益率在10%以上时,本公司将超额盈利部分的20%支付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其业绩报酬。2001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支付950万元投资收益的函件,2001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此笔投资收益款项。公司未来尚无委托理财计划)。截至2001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于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中仍未使用的证券投资现金余额为人民币549,556元,于2001年12月31日,该委托投资证券的市值为人民币206,958,431元,因此本公司于该委托投资于2001年12月31日的投资成本(已扣除年末仍未使用的现金余额)与市值的差异为人民币17,007,987元。

注2、本公司委托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的国债投资款提供管理服务,本公司已就该国债投资投入人民币50,000,000元,于2001年12月31日,本公司并无通过该证券公司持有任何国债,而本公司存放在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中仍未使用的国债投资现金余额为人民币50,640,291元。

3、会计报表附注,投资收益(部分):

项目2001年度(人民币元)

投资国债收益(详见短期投资注(2))(2,959,933)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详见短期投资注(2))2,679,155

从该公司年报所披露的的情况来看,该公司对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款项200,000,000元为全权委托理财方式,对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则仅为委托管理债券投资。

1、支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款项200,000,000元借:短期投资200,000,000贷:银行存款200,000,000

2、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回950万元投资收益借:短期投资9,500,000贷:投资收益9,500,000该公司将收回的950万元直接冲减短期投资,值得商榷。因为按8月中旬投入4.5个月计算,投资收益率达12.67%,该收益不太可能是收取的股利或利息,而且上市公司在8月中旬以后支付股利的情况很少。那么应该是证券(包括认股权证)的处置收益。处置收益应该计入投资收益。

3、支付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款项50,000,000元,该公司并无通过该证券公司持有任何国债,而本公司存放在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中仍未使用的国债投资现金余额为人民币50,640,291元。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50,000,000贷:银行存款50,000,000该公司将5000万元直接核算为短期投资,而不是反映为其他货币资金,亦值得商榷。现金余额为人民币50,640,291元,多出的640,291元应该为存款利息。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640,291贷:财务费用640,291

4、国债投资成本41,655,204元,不清楚运作方式如何、在哪家券商购买,在此不予举例核算。但跌价准备2,679,155元,减少投资收益。

股市投资笔记篇(6)

    今年新增委托理财的一个显着特点是,如何进行风险控制受到高度重视。据统计,在进行委托理财的上市公司中,有半数上市公司称,委托理财的投资方向将是国债,包括购买国债、国债回购等。有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认为,相对于股市二级市场来说,国债投资的风险明显较低。同时,今年的国债市场趋于火爆,有望带来较为可观的收益。如一家上海公司在3月底决定,将2亿元的资金进行国债投资,公司称“要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收益”。另外,对委托资金的风险管理更加细化,例如沪昌特钢明确要视首笔资金委托的具体情况,再来决定是否要延续或加大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入。

    另一个特点是,委托理财的受托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过去,大多数的委托理财是通过券商和各类投资公司进行的,现在进行这一委托理财的受托主体在不断拓宽,例如日前沪昌特钢选择信托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而据了解,基金公司也在积极研究如何帮助企业进行资产管理等委托理财事宜。

    同时,保底收益的做法依然普遍存在。如外高桥决定委托上海富宝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5000万元投资国债,受托方承诺上述资金的年收益率为9.5%,如实际收益率不足将予以补足。即使没有保底收益,不少公司对委托理财的收益率仍然有较高期望,最低的也达到了8%。如首创股份拟将1.5亿元委托北京巨鹏投资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双方约定,委托资产的年收益率小于或等于8%时,不计提业绩报酬;年收益率大于8%时才开始计提报酬。这种完成预定收益率才收取报酬的做法目前已被多家上市公司所采用。

    引人关注的是,除新增委托理财外,不少上市公司在以前的委托理财无法按期收回,从而不得不延期。西部的一家上市公司在1月初称,一笔4000万元的委托理财只收回400多万元,余额延期6个月。同时,该公司还有一笔3000万元的委托理财更是将延期1年。初步统计,上市公司目前延期的委托理财约占到了去年委托理财总额的三成左右。

    既然委托理财在上市公司中如此广泛,如火如荼,形式多样,那么委托理财及其投资收益如何核算呢?这似乎并不成为问题,但仍有探究的必要。

    一、委托理财行为是长期投资还是短期投资

    企业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当的委托理财,一般而言,期限不会超过一年。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因此,委托理财属于短期投资。

    当委托理财到期,对于不得不延期的委托理财,或是自愿延期的委托理财,即使前后期累计投资时间已超过一年,延期部分亦均可视为一次新的理财行为,即为短期投资。

    二、委托理财投资的运作形式

    在实际操作中,委托理财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委托方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委、受双方就资金流向及其余额定期(如按月)或随时沟通,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2、委托方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委托方对受托方进行全权委托,受托资金封闭运行,受托方不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3、委托方并不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而是将资金交付受托方后进行专项委托,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4、委托方并不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委托方对受托方进行全权委托,受托资金与受托方自有或其他资金混合使用,受托方不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三、委托理财投资的核算

    (一)委托理财投资核算的一般原则:

    委托理财投资,属短期投资,一般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1、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委托理财均为现金方式。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

    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等,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

    2、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企业取得的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应于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等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

    企业持有股票期间所获得的股票股利,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账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份。

    3、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在期末时按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贷记“投资收益”。

    4、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企业出售股票、债券、基金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科目,按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的成本,贷记“短期投资” (××股票、债券、基金),按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出售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时,其结转的短期投资成本,可以按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计算确定其出售部分的成本。企业计算某项短期投资时,应按该项投资的总平均成本确定其出售部分的成本。企业计算出售短期投资成本的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短期投资”应按短期投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6、“短期投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的成本。

    (二)委托理财投资特殊情况的核算:

    1、企业在委托理财时,如上述“运作形式”所述,并不一定能够获取交易清单,亦不一定知晓在受托方购入股票等证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是否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直接借记“短期投资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而不再通过“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等核算。

    在这种情况下,委托理财运行过程中,对于实际发生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因收于受托方券商或投资公司,并且无及时的交易纪录,亦不予核算和反映。

    2、企业在资金委托运作期内出售股票、债券、基金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如无法获取交易清单,企业不予核算和反映。运作期内某一清算期满后统一清算,如跨年度时年底结算一次。但如果能够获取交易清单,应该及时确认损益。有些企业在运作期内已经处置所购证券并能计算处置所得,但并未确认和核算投资收益,而是一律全额直接冲减“短期投资”。理由是尚在运作期内,运作期未满。这是对相关制度的误解。企业只有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于实际收到时,才可能予以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3、对于企业与券商签订保底收益协议的,企业一般的做法是将清算时所得款项超过短期投资成本的差额部分,全部计入投资收益。这种做法值得探讨。这里暂且不论保底的做法是否合乎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保底收益率超过实际收益率,超额收益其实来源于受托方的捐赠。如果能够从交易清单中分别确认实际收益和超额收益,该超额收益存在着计入投资收益还是资本公积两种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计入资本公积。但是,这种收入又确实是委托理财行为本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而不是凭空产生。计入资本公积,似乎是难以接受的。笔者认为,两种选择都是可行的。

    同样,如果双方规定在超过某一预定的投资收益率时,企业将一定比例的超额收益支付给受托方。那么, 超额收益分成的部分,其实来源于委托方企业的捐赠。如果能够从交易清单中计算确认该部分超额收益分成,该超额收益分成,也存在着计入投资收益(减项)或营业外支出两种选择,也都是可行的。

    4、企业无法按月或随时获取交易明细清单的,“短期投资”应按受托单位而不是按投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委托理财投资举例说明

股市投资笔记篇(7)

周四创出新高,离3492点的“遐想”又近了一步。不过要提醒的是,成交量非常之大,周三出了天量,周四见了天价,而见了天价是否回老家?处在这10年一遇的暴涨牛市中,笔者就不敢轻易下结论了。

现在所有投资机构都处于分歧状态,想出货的在拼命出货,想进货的在拼命进货,造成买卖大比拼而出现天量。在正常的走势中,就是不管是5分钟K线还是日线、周线,只要出现大量或天量,后一个、两个工作日或整个一周工作日会出现大幅回调,故周五大幅低开后低走了一个上午。所以我们要对周三这根日成交量之最的高点给予重视。大盘指数的风险不难提防,而股民在市场上没有掌握技术,那就难提防市场外的风险了。

近期有一学生发了一封信给我,说他在其他投资公司作了一些调查,发现在2245点之前的一些坏现象又出现了――招收会员成立会员制炒股。大家应该不会忘却,多少股民的血汗钱在2001年中都葬送在会员制的投资公司里!青山纸业的惨剧历历在目。要知道,读者如果参加成为“会员”后,任何投资公司都不可能庞大到一对一辅导的程度。

其实,你买的股票在牛市中不需谁推荐也会涨。新股民在没有技术的前提下炒股就如没有驾驶技术的人去驾驶汽车,这种情况还可以应付,因为当你知道有危险时可以下车不开。而历史上的会员制炒股就如坐进了一辆由投资公司遥控的汽车,当市场进入熊市,在“车毁人亡”将来临时为了“对得起”你付的会费仍会不断推荐给你一批股票,殊不知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就是有,会轮到你吗?所以上期笔者写上了我的担心,事实上笔者只是没有忘记众多股民写给我的信中对这些投资公司的血和泪的控诉,特别是那些路途遥远的公司你如何与他们交涉?更何况一个投资公司向众多会员所推荐的股票,也会因“超载”而沉没!

须知,在2001年前后所有会员制的投资公司无一不被查处或是逃亡消失,欠了股民一大箩子的血汗钱后消失了,全国数以千万计的“会员”欲哭无泪,从而引起管理层的重视,处理了一些影响极坏的投资公司和个人,但股民的经济损失却无法弥补了。笔者担心大盘真的做顶后可能出现的结果,读者千万要牢记历史的经验。

再进行大盘分析。大盘由于上周翻上了5号线2995点后又验证了笔者的另一理论,即翻上一根江恩线必到上面一根线,这次也同样如此。由于碰4号线时成交量偏大,收盘在4号线下(见网站上图片),可见机构的操盘方法确实是非常认真而又精确,特别是上期文章中笔者提醒的脚踏头涨理论。现在,3050点由中长线的压力位变成了支撑位,上周突破后,本周三上午大跌正好跌到3050点之上2点――3052点,属线上阴线买,也是脚(3052点)踏头(3050点)涨的位置,许多学员与读者又一次短线买入,尝到了脚踏头涨的喜悦!非常之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