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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入门知识精品(七篇)

时间:2023-07-02 09:21:44

辩论入门知识

辩论入门知识篇(1)

【英文摘要】In the struggle against Marhism,Lenin definitely criticized relativity and  focused on the illustration of the objectiveness absoluteness and definiten ess of truth.However,Lenin did not hold a negative view on relativity,instead,he not only reflected the natural relationship between relativityand idealism but also analyzed objectively the inseparable connectionsbetween relativity and dialectics,and illustrated the role and position ofrelativity in cognition on the basis of scientific analysis,which fullyshows his material and dialectical way of thinking.

【关 键 词】相对主义/客观真理/辩证法/relativity/objective truth/the dialectics

【 正 文】

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这部著作中,以独特的视角对真理的绝对性、客 观性和确定性作了集中而深入的阐释,并且立场坚定、褒贬鲜明地批判了相对主义。但 是列宁并没有简单地否定相对主义,而是在对相对主义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既揭示 了相对主义同唯心主义的必然联系,又客观地分析了相对主义同辩证法不可分割的密切 联系,阐明了相对主义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体现了辩证而又唯物的思维方式, 给人以深刻的思维启示。

一、相对主义为辩证法打开了大门

关于相对主义,列宁的解释是:“相对主义的原理,即我们知识的相对性的原理。”[ 1](P211)不难看出,列宁是将“相对主义”视为同“我们知识的相对性”相等的概念。 而将其称之为是相对主义的“原理”或“原则”,表明对相对主义的重视程度——视其 为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规律。

关于知识的相对性问题,恩格斯早在批判杜林的所谓“终极的真理”时就指出:“认 识就其本性而言,或者对漫长的世代系列来说是相对的而且必然是逐步趋于完善的,或 者就像在天体演化学、地质学和人类历史中一样,由于历史材料不足,甚至永远是有缺 陷的和不完善的,而谁要以真正的、不变的、最后的终极的真理的标准来衡量它,那么 ,他只是证明他自己的无知和荒谬”[2](P431)。列宁继承了这一相对性的思想,他说 :“辩证唯物主义坚持认为,日益发展的人类科学在认识自然界上的这一切里程碑都具 有暂时的、相对的、近似的性质。”[1](P193)“辩证唯物主义坚持认为:任何关于物 质构造及其特性的科学原理都具有近似的、相对的性质;自然界中没有绝对的界限;运 动着的物质会从一种状态转化为在我们看来似乎和它不可调和的另一种状态;等等。” [1](P192)在列宁看来,一切关于自然界的理论知识都是相对的,都是对辩证唯物主义 的证实。

列宁很重视对知识相对性的认识。在他看来,如果能认识到知识的相对性(即相对主义 的原理),就接近了辩证法。在谈到杜恒费了莫大的力气,从物理学史上引用了许多在 马赫的书中也常常可以看到那种有趣的、有价值的例子来证明“物理学的一切规律都是 暂时的和相对的,因为他们是近似的”时,列宁说:“马克思主义者在读到关于这个问 题的冗长议论时会这样想:这个人在敲着敞开的大门!但是杜恒、斯塔洛、马赫和彭加 勒的不幸就在于他们没有看见大门已经被辩证唯物主义打开了。”[1](P213)

相对主义不仅被辩证唯物主义打开了大门,而且是辩证法不可缺少的内容:“辩证法 ,正如黑格尔早已说明的那样,包含着相对主义、否定、怀疑论的因素”[1](P97)。一 般的辩证法包含着相对主义的因素,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是否包含着相对主义的因素呢 ?列宁的回答是肯定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无疑地包含着相对主义”[ 1](P97)。列宁抓住了相对主义这一辩证法的因素,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唯物主义认识 论中的几个重要问题的相对性原理,并以相对和绝对的辩证关系为纲,展开了对认识辩 证法的阐述:

其一,提出了物质和意识的对立是相对的观点。列宁在批驳马赫主义者对唯物主义物 质概念攻击时,坚决捍卫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同时又特别 说明:“当然,就是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也只是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 在这里,仅仅在承认什么是第一性的和什么是第二性的这个认识论的基本问题的范围内 才有绝对的意义。超出这个范围,这种对立无疑是相对的。”[1](P108-109)。这一提 法,不仅有力地冲击了旧唯物主义将物质和意识绝对对立起来的形而上学观点,也为指 导人们辩证地认识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指明了方向。

其二,提出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区别是相对的观点。真理问题是认识论的核心问 题。在真理总是上,列宁一方面批判否认真理客观性的唯心主义,另一方面又批判旧唯 物主义的“终极真理”。而旧唯物主义把一切科学原理都看成是终极真理的原则,是由 于他们不理解真理的相对性。列宁在说明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内涵的同时,还特别指 出,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之间的区别也具有相对性。在辩证唯物主义看来,相对真理和 绝对真理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这种区分正是这样‘不确定’,以便阻止科学变 为恶劣的教条,变为某种僵死的凝固不变的东西”[1](P96),这里说的“不确定”性, 就是指相对性。

其三,提出了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相对的观点。列宁在阐明“生活、实践的观 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1](P103)的同时,又强调:“这个标准也 是这样的‘不确定’,以便不让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 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1](P103)

在列宁看来,认识论中,如果没有相对性的思想,后果是严重的,会使科学变为“恶 劣的教条”、变为某种“僵化的凝固不变的”的东西,使人的知识变成“绝对”的等等 ,只有引入相对主义原理,才可以克服以上种种弊端。

对以上几个问题的重要结论,是列宁对恩格斯关于真理的相对性结论的继承和发展。 恩格斯在批判杜林的所谓“终极真理”的过程中,就深入地阐述了真理的相对性和不确 定性,他说:“真理和谬误,正如一切在两极对立中运动的逻辑范畴一样,只是在非常 有限的领域内才具有绝对的意义……只要我们在上面指出的狭窄的领域之外应用真理和 谬误的对立,这种对立就变成相对的”[2](P431)。恩格斯对相对性原理的应用,为建 立认识辩证法体系奠定了基础;列宁则在批判了马赫之流的相对主义谬论中,从新的角 度,科学地阐述了认识论中包含着相对主义的几个重要问题,为建立认识辩证法体系作 出了杰出的贡献。

二、辩证法与相对主义的明确界限

列宁在说明辩证法以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辩证法都无疑地包含着相对主义的因素 时,同时又特别强调辩证法“并不归结为相对主义”[1](P97)。就是说唯物辩证法中虽 然不能缺少相对主义的因素,但二者之间又是有着明确界限的,不可将其混为一谈,否 则会陷入唯心主义哲学中。列宁对二者界限的区分,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界限之一,是否能准确地说明知识的相对性原理。相对主义的错误不在于承认知识的 相对性,而在于将我们的知识相对性的原理片面夸大。如,“物理学”唯心主义最重视 的是我们知识的相对性,而忽视了知识的其他特性;又如,以相对主义作为认识论的基 础,结果使自己不是陷入绝对怀疑论,不可知论和诡辩,就是陷入主观主义;再如,从 赤裸裸的相对主义观点出发,可以证明任何诡辩证都是正确的;等等。列宁后来在他的 《哲学笔记》中,深刻揭示了哲学唯心主义产生的认识论根源是:把认识的某一特征、 某一方面、某一侧面,片面地、夸大地、无限地发展(膨胀、扩大)为脱离了物质、脱离 了自然的、神化了的绝对[3](P311)。而相对主义则正是将知识的相对性这一认识过程 的特点片面夸大的,这种片面的夸大,带来的后果是唯心主义的产生。与相对主义相反 ,唯物辩证法则要求“正确地阐明相对主义”,准确说明相对主义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

界限之二,是否在承认客观真理的意义上承认知识的相对性。列宁在说明唯物主义辩 证法之所以不归结为相对主义时说:“它不是在否定客观真理的意义上,而是在我们的 知识向客观真理接近的界限受历史条件制约的意义上,承认我们一切知识的相对性。” [1](P97)就是说唯物辩证法承认一切知识的相对性是有条件的,是以承认真理内容的客 观性为前提的。而相对主义,特别是作为认识论基础的相对主义,“否定任何为我们的 相对认识所逐渐接近的、不依赖于人类而存在的、客观的准绳或模特儿”[1](P97)。这 正是列宁所要特别强调的:“正是绝对地无条件地承认自然界存在于人的意识感觉之外 这一点,才把辩证唯物主义同相对主义的不可知论和唯心主义区别开来。”[1](P193-1 94)

界限之三,是否承认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区别的确定性。列宁在阐述绝对真理和相对 真理区分的“不确定性”和“确定性”的关系时,一方面指出,这种区分正是这样的“ 不确定”,以便阻止科学变为恶劣的教条,变为某种僵化的凝固不变的东西;另一方面 又特别指出这种区分“同时它又是这样‘确定’,以便最坚决果断地同信仰主义和不可 知论划清界限,同哲学唯心主义以及休谟和康德的信徒们的诡辩划清界限。这里是有你 们所没有看到的界限,而且由于你们没有看到这个界限,你们滚入了反动哲学的泥坑。 这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相对主义的界限”[1](P96)。

界限之四,是否承认相对之中有绝对。列宁在《哲学笔记》中进一步发展了上述思想 ,“主观主义(怀疑论和诡辩论等等)和辩证法的区别在于:在(客观)辩证法中,相对和 绝对的差别也是相对的。对于客观辩证法说来,相对中有绝对。对于主观主义和诡辩论 说来,相对只是相对,因而排斥绝对”[3](P306)。

正是由于辩证法与相对主义有着明确的界限,所以辩证法不能归结为相对主义。如果 不能明确二者之间的界限,就难以避免经由相对主义而滚入唯心主义的泥坑。

三、从相对主义滚到唯心主义的条件

在列宁看来,自然科学自发地是唯物主义,他把从自然科学的理论和实践中自发产生 的唯物主义称作“自然科学唯物主义”。他甚至认为:“现代物理学是在临产中。它正 在生产辩证唯物主义。”[1](P216)但是有一些现代物理学家们却很不幸,他们没有看 见大门已经被辩证唯物主义打开了,却从相对主义滚入唯心主义。列宁将它们看作是分 娩时必然会产生出的一些死东西,应当扔到垃圾堆里去的废物。自然科学家为什么会产 生唯心主义呢?列宁深刻地剖析了物理学唯心主义产生、泛滥的两个认识上的原因,其 中一个原因是与相对主义直接相关的。

列宁说:“产生‘物理学’唯心主义的另一个原因,是相对主义的原理,即我们知识 的相对性的原理。这个原理在旧理论急剧崩溃的时期以特殊力量强使物理学家接受;在 不懂得辩证法的情况下,这个原理必然导致唯心主义。”[1](P211)列宁多处反复强调 ,不懂得辩证法,就会经过相对主义而陷入唯心主义。因此,理解列宁所说的“不懂得 辩证法”的内涵,就成为问题的关键。

列宁在批评莱伊时说:“莱伊像一切欧洲实证论者一样,不懂得马克思的辩证法。他 仅仅在唯心主义哲学思辨的意义上使用辩证法这个词。因此,虽然他感觉到新物理学在 相对主义上失足,可是他仍然绝望地挣扎着,企图把相对主义区分为适度的和过分的。 ”[1](P211)看来,列宁所说的不懂得辩证法,不是指一般的辩证法,而是指唯物辩证 法,所以他特别强调:“关于相对主义总是在理论上唯一正确的提法,是马克思和恩格 斯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指出来的,所以不懂得唯物主义辩证法,就必然会从相对主义走到 哲学唯心主义。”[1](P211)而不懂得唯物辩证法的马赫主义和“物理学”唯心主义却 只承认相对真理,在他们看来:“任何不依赖于人类的客观真理是不会有的”,甚至无 法理解对于所有研究过恩格斯的《反杜林论》的人是不言而喻的问题:“绝对真理是由 发展中的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的;相对真理是不依赖于人类而存在的客体的相对正确的 反映;这些反映愈来愈正确;每一个科学真理尽管有相对性,其中都含有绝对真理的成 分”[1](P212)。这段不为马赫主义和“物理学”唯心主义所理解的论断,即阐述了绝 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又强调了真理(包括相对真理)是客观的重要特性。而在 “物理学”唯心论看来,既然物理学的一切旧真理都是相对的,那么,任何不依赖人类 的客观真理就是不能有的,承认真理是相对的,就不能承认真理是客观的,将真理的客 观性与真理的相对性完全对立起来。

马赫主义者对辩证法的不了解,还突出地表现在不了解黑格尔辩证法的内核上。“物 理学”唯心主义极力攻击原子论——机械论的自然观,认为这种自然观是有局限性的, 许多概念是僵化的等等。列宁赞成这种对旧唯物主义的批评,他说,旧唯物主义这种缺 点是不容怀疑的;不了解一切科学理论的相对性,不懂得辩证法,夸大机械论的观点— —这也是恩格斯责备旧唯物主义者的地方。“但是恩格斯能够(与斯塔洛不同)抛弃黑格 尔的唯心主义,并且了解黑格尔辩证法的天才的真理的内核。恩格斯是为了辩证唯物主 义,而不是为了那陷入主观主义的相对主义而屏弃旧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1](P2 13)而物理学唯心主义则相反,既丢掉了唯物主义,又不懂得黑格尔辩证法天才的真理 内核。就是说,他们连唯心主义的辩证法也不真正懂得。所以列宁特别强调:“他不了 解唯物主义辩证法,因而常常经过相对主义滚入主观主义和唯心主义。”[1](P213)“ 总之,今天的‘物理学’唯心主义,正如昨天的‘生理学’唯心主义一样,不过是意味 着自然科学一个门类里的一个自然科学家学派,由于没有能够直接地和立即地从形而上 学的唯物主义上升到辩证唯物主义而滚入了反动的哲学。”[1](P215)就是说,那些被 称作“自然科学唯物主义”者的科学工作者,只有自觉地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才可能 使他们的科学研究的道路更为平坦,才能在哲学上将唯物主义坚持到底。否则,也会产 生唯心主义。

列宁对相对主义的分析,给我们重要的思想启迪:对于任何一种哲学思想,即使是非 常错误的哲学思想,也应给于客观而辩证的分析,并划出认识论的根源,而不是简单地 否定。正如列宁所说:“从粗陋的、简单的、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观点看来,哲学唯 心主义不过是胡说。相反地,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来……哲学唯心主义是经过人的 无限复杂的(辩证的)认识的一个成分而通向僧侣主义的道路。”“直线性和片面性,死 板和僵化,主观主义和主观盲目性就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3](P311)。这一论断 同样适用于相对主义,相对主义无疑是夸大了认识过程中的相对性的成分,从而成为滚 向唯心主义的桥梁。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这样一个重要的思路,即相对主义无疑也是一 朵“无实花”,然而却是“生长在活生生的、结果实的、真实的、强大的、全能的、客 观的、绝对的人类认识这棵活树上的一朵无实花”[3](P311)。所以,我们也应认真对 待它,并从中学会辩证分析问题的思维方式。

【参考文献】

[1]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辩论入门知识篇(2)

1辩论的技能和思维

“辩”即辩解、辩驳或辨论是非,“论”就是议论。而辩论就是指彼此用一定理念和思维体系加工程的论据和论证过程,以此来说明个人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取得最后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从古时哲人对生命、宇宙的探索和论辩到现今由双方辩手对阵舌战,看似口舌之争,实则是知识和思维的智慧比拼。不论形式如何让变化,辩论对论辩双方的技能要求都是一样的。

1.1辩论的基本技能

1.1.1博闻广识的阅读能力。正如前文所言,辩论是主体间为了消除分歧、谋求共识的一种基于语言的交互行为,但辩论却不仅仅只是一场口语竞技,而是一种“知识密集型”的智慧和思维的较量。面对一场未知的辩论,辩题往往可能涉及到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伦理道德等多个领域和多门学科,这就对辩手和团队的知识积累和文化积淀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完善的知识积累,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丰富的知识层次都是在这场“智斗”中取胜的前提和保障。在面临这样的挑战时,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广泛的阅读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不断的扩展阅读面和提高阅读能力,才能为知识的积淀打好坚实的基础。

1.1.2善于总结的理解能力。只有阅读是远不够的,如果学富五年,但却连一个简单的名词都无法解释,那么知识就丧失了存在的价值,这就是知识的吸收与消化之间的巨大鸿沟。如何在这两者之间搭建一座桥梁,把阅读到的知识融会贯通,关键就在于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这就是辩论的第二个技巧———理解能力。辩论是辩手运用自己掌握的知识和理论去和对方讨论,而在辩论场上激烈而又紧张的环境下,若是没能理解所读到的知识,那么就无法在最短的时间驳斥对方并陈述己方观点,因为辩论是围绕着一个话题的正反两面在进行讨论,而这必定是辩手根据对话题的理解和分析之后才能有所见解。

1.1.3瞬间反应和应变能力。辩论的时间终究是有限而短暂的,但知识的容量却是无限的,对方一定会出其不意的攻击己方的知识死角,如何让应对就成为摆在辩手面前最大的能力挑战,所以在具备了辩论所需的基础知识之后,就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锻炼和提升各种综合素质。在现实的辩论中,辩手要在有限的时间内驳斥对方的观点和理论并证明自己的论点,这就要求辩手具备辩论的第三个技能,即瞬间反应和应变能力。当辩手面对对方突如其来的一个问题时,如何临危不乱的快速分析问题并及时将其驳倒;在面对场上无法预料的突发状况如何保持沉稳冷静的头脑和理智,这就需要在知识的积累和理解的基础上不断的锻炼和提高,在一次又一次的实践中有意识的训练自己的瞬间反应和应变能力,使自己的辩论技能不断得到提升和加强。

1.1.4心理素质。要成为一名优秀的辩手,不仅要求具有上述的一些辩论基本技能和技巧,而且还要求具有一颗坚强的心,要具备较强的心理素质。一场精彩的辩论不会是温文尔雅谈笑风生的茶话会,必然是一场激烈的唇枪舌战。因为一名优秀辩手的心理素质包括:第一,辩论的培训过程必然是长期和艰苦的,不仅有日常性的常规训练,要阅读大量的书籍,做好认真的笔记,而且还有比赛前期的集中培训,强化的训练,在这个长期的过程,持之以恒的心态是第一位的,而同时还需具有面对各种困难锲而不舍再接再厉的心态;第二,伴随着激烈的比赛过程,必然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处事不惊,忙而不乱,有条不紊是一名辩手必须具备的心理素质;第三,比赛必然会有输赢,胜不骄,败不馁成败皆可淡然处之,这种成熟稳重的心态是年轻人最缺少的,但又是面对各种比赛所必备的。当然,作为一名优秀的手需要具备的心理素质还有很多,综合来说辩论培养的主题就是灵活多变的战略战术和坚不可摧的心理素质。

1.2辩论的思维方式

1.2.1逆向思维。逆向思维也叫求异思维,它是对司空见惯的似乎已成定论的事物或观点反过来思考的一种思维方式。由于辩论的辩题通常都是具有正反两面的辩证性话题。那么,辩手在准备辩题的时候就不能仅仅只从正面出发去分析和思考,也应该从辩题的反面去挖掘更深层次的论点,正反两面结合起来才能更深刻的理解辩题所包含的理念,也就是俗语所说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在辩论中,训练思维向对立面的方向发展,从问题的相反面深入地进行探索,才能不断发现新思路新观点。

1.2.2发散思维。发散思维是指大脑在思维时呈现的一种扩散状态的思维模式,它表现为思维视野广阔,思维呈现出多维发散状。发散思维也是辩论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思维方式,在面对一个辩题的时候,我们必须从各方面多角度的分析和思考,从辩题出发,不断扩展思维的广度,有意识培养发散思维能力,这样思考的方面越多,能论证辩题的论点和论据也就会越多,对辩题的理解也就越深刻,在实际辩论中面对对手时就会多一份从容和自信。

1.2.3联想思维。联想思维是指人脑记忆表象系统中,由于某种诱因导致不同表象之间发生联系的一种没有固定思维方向的自由思维活动。这是在辩论中经常会用到的一种思维方式,我们在训练中会由辩题中的某个知识点出发,结合自身的知识储备来联想与此有关的任何论点,然后根据此论点与辩题的相关联程度来决定是否应用到辩论中。这对于辩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思维方式,它会引导我们拓宽对辩题的思考方面,这样更有利于不断发现新用以论证辩题的观点。

1.2.4归纳思维。归纳思维是指从许多个别的事物中概括出一般性概念、原则或结论的思维方法。这是在对辩题进行各种分析和思考之后对各个论点和论据总结和提炼的一种思维方式。不论在准备的时候对辩题进行了怎样的发散和联想,但最终都要将这些零散的知识点总结归纳到一起,针对我们的辩题将其整理分类并在辩论时加以运用。所以,形成对知识的归纳性思维也是辩论中极其重要的一种思维方式。

2法学思维的特殊性

2.1法学知识的抽象、晦涩性

法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业性学科,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由此可见法学是一门专业性和理论性极强的学科,而大量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导致了法学知识本身具有抽象和晦涩的特点,这样就会造成在学习时面对的这些法学理论的输入感到枯燥和乏味,不但无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且也不能使法学知识得到更好的理解和应用。#p#分页标题#e#

2.2法学思维的逻辑性极强

法学思维是运用法律概念、法律规则及法律原则对社会中的法律现象进行逻辑分析、判断和推理的过程。法学思维本质上是人的一种对法律的内在观念和看法,是一种比较抽象的东西,而我们所看到的则是人们基于这种潜在的价值观,加之对法律的认知,通过一定的逻辑表现形式而呈现出来的被我们称之为理念的东西。这就决定了法学思维对逻辑的高度要求,只有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才能充分了解法学所要传达给我们的知识和理念。

2.3法学知识连贯性和应用性要求高

法学并不是一门独立存在的学科,而是包括各种实体法和程序法组成的具有连贯性的学科,每一实体法的应用都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的规定,而程序法的规定也是为了使实体法得到更好的运用。因此,对于法科学生来说,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是至关重要的,而将两者结合理解,达到灵活运用确非易事,需要长期的学习和思考,而且需要运用各种思维方式将知识串联起来。其次,法学也是一门工具性学科,这就决定了对法学知识的应用性有较高的要求,因为法学知识最终是要应用与实践,不论是律师、法官还是检察官,都必须把所学到的法学知识应用到实际的案例当中,这才能体现法学知识的应用性价值。

3辩论对法学思维的塑造和培养

3.1辩论思维对法学思维的同生同态作用

表面上看辩论和法学似乎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两个事物,但是两者在思维方面却有着极大的共通性。辩论要求的阅读和理解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都是法学所必须要具备的,而且具有较强的专业倾向性。对于法学专业学生来说,不论从事哪一种职业,具备这些能力对以后的工作起到很大的帮助。例如:作为一名律师在法庭上面对法官和当事人时,扎实的知识功底、灵活的知识运用、敏捷的现场应变能力以及沉稳冷静的心态无疑会使官司多一份胜算。而辩论的逆向思维、联想思维以及归纳思维都会在思考法学问题时起到极大的帮助,例如:在分析某个具体案例时,结合辩论思维和法学思维多角度的思考,很可能会得到意想不到灵感更好的解决问题。

3.2辩论思维对法学思维的促进作用

虽然辩论思维与法学思维有着极大的共通性,但法学思维的培养和塑造却不像辩论思维那样形式多样。例如:开展一场辩论赛或是进行一场有关法学问题的座谈会,甚至在课堂中也可以用辩论的模式来培养和塑造学生的法学思维。辩论相比较法学对于我们的生活学习来说更加普遍和乐于接受,且辩论思维更加灵活和生动。而法学思维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需要在具备一定法学知识的前提下根据具体的案例来思考和分析,因此辩论的通用性和普适性正好可以促进法理观念的形成和弥补法学思维训练的不足。

辩论入门知识篇(3)

[关键词]宽窄哲学;科学实践哲学;类比联想;哲学论证;辩证法

党的报告作出了“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论断。一方面使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科学性、完备性研究不断深入开展;另一方面,推动“部门哲学”和“应用哲学”研究蓬勃发展。2017年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组建宽窄哲学研究院,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当前,需要对宽窄哲学的研究进行总结,以为深入研究创设条件、开辟发展道路。

一、宽窄哲学的兴起与前期成果

成都作为中国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①,有着深厚的“宽窄文化”底蕴;老城中的宽窄巷子②,武侯祠中的宽严对联③,为世人所称颂。

进入21世纪,“宽窄哲学”受到重视。2017年3月20日,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揭牌宽窄哲学研究院,拉开了宽窄哲学研究的帷幕。2018年9月,中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李后强教授与李明泉、汤柱国共同主编的《宽窄九章——写给大众的哲学》一书由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该书由李后强的“宽窄相对论与模糊论(代序)”一章,李明泉、李昊原撰写的“前言”——“宽窄:衡量和把握万物的尺度”,以及正文九章共同组成。书中还有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彭传新的“跋”——“宽窄哲学的应用”。

“宽窄相对论与模糊论(代序)”,阐述了七个问题:宽窄的几何流变;宽窄的复杂几何;宽窄狭义相对论;宽窄广义相对论;宽窄量子论;宽窄数码论;宽窄模糊论。

前言“宽窄:衡量和把握万物的尺度”,内容包括八部分:宽窄与感知尺度;宽窄与空间转换;宽窄与量质互变;宽窄与场域生成;宽窄与巴蜀智慧;宽窄与中庸之道;宽窄与价值尺度;宽窄与生命智慧。

正文九章,依次讲述了“西方哲学中的宽窄”①,“中华文化中的宽窄”②,“巴蜀文化中的宽窄”③,“宽窄与生命智慧”④,“宽窄与生存智慧”⑤,“宽窄与生活智慧”⑥,“宽窄与生态智慧”⑦,“宽窄与商业智慧”⑧,“宽窄启示录”⑨。

2018年10月,首届“宽窄哲学高峰论坛”在成都京川宾馆举行,来自中共中央党校、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以及在蓉高校、社科研究单位的12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论坛。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副主任、全国应用哲学研究会会长董振华作了题为“宽窄辩证法与生活哲学”的主题演讲;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学习与研究》原总编辑薛宝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哲学研究》主编崔唯航,分别以“宽窄思维和中庸宽容的价值”“宽窄哲学的历史方位和时代意义”为题,进行了主题演讲[1]⑩。

在首届“宽窄哲学高峰论坛”上,笔者认为《宽窄九章——写给大众的哲学》一书书名大气,用语机巧,虚实得当;“序”和“前言”气势恢宏,哲思深刻,文笔清新,相得益彰,堪称科学与艺术融合的结晶。正文九章,从古往今来、东方西方、知识与实践等方面诠释宽窄哲学现象,探讨宽窄哲学体系,言说宽窄哲学在应用和实践层面的意义;每一章的“一级标题”下都设有“宽窄说”,这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都显得十分精当,既令人感受到书的内容都紧扣“宽窄”,又令“宽窄”引人入胜(圣)。

二、宽窄哲学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宽窄哲学的提法,最初源于成都的企业文化建设,而不是来自哲学的殿堂,因此遭到一些人的轻谩和诟病。宽窄文化与成都相关联,是一种地域文化;而宽窄哲学又源于宽窄文化,因此也就是一种地方性哲学。然而,凡哲学都强调普遍性,因而具有普适性,这就形成一种矛盾。

下面论及的知识创造领域中的“他者占先”现象,爱因斯坦的“概念是思维的自由创造”论断及其“概念创造方法论”,折射了宽窄哲学研究的“合法性”。这里的合法性,从广义上讲,就是指合规律性,有存在的根据和合理性,以及方法论根据;从狭义上讲,指有权威的科学方法论支撑。而在明确劳斯的“科学实践哲学”理论后,也就不应该有“宽窄哲学出自地域文化,是一种地方性知识”这样的轻谩和诟病。

第一,知识创造领域中的“他者占先”现象。这里的“他者”,是沿用西方后殖民理论中一个常见的术语。西方人将“自我”以外的非西方的世界视为“他者”,按其语义,“自我”与“他者”相互对立。

近代自然科学的源头是古希腊的自然哲学与希腊时期乃至古罗马时期的科学,这是一个基本的历史事实。到了近代,科学认识活动发展得比较系统、比较成熟,具有了下列特点:(1)有一批专门从事科学认识活动的科学家,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2)组成一定的群体,进行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3)采用一套专门的认识方法、研究方法和认识工具;(4)采用一套专门术语、专门符号,并以此建构一定的理论体系;(5)不仅能成功地解释已出现的自然现象,对尚未出现的自然现象作出预言,也可以通过观察、实验来试验[2]。随着科学对于世界各个方面分门别类地深入研究,形成了许多学科领域,于是学科领域内部是“同行”,学科领域之外就是“他者”。随着科学以科学实验为基础,科学研究与生产实践的关系越来越疏离,即科学研究的经验材料来源于科学实验而不是生产实践,于是生产实践部门成为科学研究部门的“他者”。知识的创造主要来自于专事研究的科研单位,本学科的知识创新主要来自于本学科的知识生产者,这已成为学术界的“无意识”的观念。知识创造领域中的“他者”观念,实际上潜含着“知识的创造,以专门的(专业的)科学研究部门为中心”的意识形态。然而,科学史上却存在着数不胜数的“他者占先”现象。最典型的莫过于作为自然科学基本原理的能量守恒与转化原理的发现,因为对其进行开创性研究与论述的两个人,一个是医生,另一个是啤酒生产商,前者是德国人迈尔,后者是英国人焦耳。又如,著名的大陆漂移说是魏格纳作为气象学家提出来的,而不是当时的地质学家或地球物理学家提出的①。

第二,爱因斯坦“概念创造方法论”与宽窄哲学的“合法性”。爱因斯坦的概念创造方法论对现代自然科学和科学哲学有深刻的影响。爱因斯坦讲道:“科学力求理解感性知觉材料的关系,也就是用概念来建立一种逻辑结构,使这些关系作为逻辑结果而纳入这样的逻辑结构。对构造全部结构的概念和规则的选择是自由的。只有结果才是选择的根据。那就是说,选择应当造成感性经验材料之间的正确关系。”[3]他认为,科学研究必须要有经验基础,要与经验相呼应,但科学认识不是从经验事实中归纳出来的。从经验到理论不存在必然的逻辑通道。1952年,他还为这种方法论作出了图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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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爱因斯坦概念创造方法论示意图

图1中,∑表示的是“已知的直接经验”,A表示的是“公理或一般性的假设”,由它们推出一定的结论来。这样,公理的演绎推导使我们由A通过逻辑道路得出个别结论S。然后S可以同∑相联,这也就是所谓的用实验来验证。爱因斯坦强调,A和S中出现的概念同直接经验之间不存在必然的逻辑联系,但他认为概念与直接经验之间最终必须要有可靠无误的现实“对应”[5]。

既然“概念是思维的自由创造”,也就很容易理解知识创造领域中的“他者占先”现象了。因为概念不能从直接经验通过逻辑过程(“归纳”“推理”等)产生,而只有通过非逻辑过程(“直觉”“假说”“猜测”“想像”等)创造出来,那么在科学的发展中被证明为有用的、正确的概念,最初就不一定是本学科的资深专家提出来的,而可能就是“他者”所为。明确这些,在宽窄哲学的发展问题上,我们也就没有理由过分看重“宽窄哲学”概念的来源,即是说,“宽窄哲学”概念是谁提出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宽窄哲学”能否引起专业的哲学家的重视,并对其继续进行论证而推进其发展。换言之,历史上“大陆漂移”的概念是由气象学家魏格纳提出,还是由地球物理学界的资深专家提出,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概念能否得到科学界的认同与发展。并且,正如大陆漂移学说最后的理解与魏格纳最初的理解大相径庭②,宽窄哲学最后的理解,也可能会与初创者的意蕴有很大的区别。

第三,劳斯的科学实践哲学与宽窄哲学的“合理性”。这里的“合理性”,狭义上讲,是有某个理论在进行支撑;广义上讲,也就是具有合规律性与合法性等。因为任何一个理论,都是建立在揭示某种规律基础上的,而揭示规律必须采用正确的方法。

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著名文化人类学家克利福德·吉尔兹(CliffordGeertz)将其在耶鲁大学法学院的系列演讲集结命名为《地方性知识:从比较的观点看事实和法律》,出版了一部阐释人类学的论文集。从其标题中可以看出,“地方性知识”的概念是指各民族在自己的生活历史实践中形成的独特的认知和思维方式,以及与之相关的语言、神话、宗教、艺术、民俗等文化。地方性知识概念一经提出,受到学术界广泛的重视,成为各种后现代主义对抗“全球化”“科学化”“统一化”“西方化”的有力工具[6]。

劳斯(JosephRorse)是美国新生代科学哲学家,20世纪90年代创立了“科学实践哲学”。通常认为,科学实践哲学就是要确立以下基本观点:一切知识都是地方性知识,科学知识在本性上是地方性的,因为“一切科学家的实践活动都是局部的、情境化的,是在特定的实验室内或者特定的探究场合的,从任何特定场合和具体情境中获得的知识都是局部的、地方性的,走向所谓的普遍性是科学家转译的结果”[7]①。

论及劳斯的“科学实践哲学”理论,对认识与理解宽窄哲学研究有以下启示:第一,正如我们在明确知识创造领域中的“他者占先”现象、爱因斯坦的“概念是思维的自由创造”论断及其“概念创造方法论”之后,就不应该对“宽窄哲学的提法最初源于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而不是出自于哲学的殿堂”有所轻谩和诟病;在明确劳斯的“科学实践哲学”理论后,也就不应该再对“宽窄哲学出自地域文化,是一种地方性知识”有所轻谩和诟病。第二,按照劳斯的“科学实践哲学”理论,科学理论的传播并不是靠着知识的标准化就能够实现,必须要与社会的需要有效地结合起来。建立理论,获取真理是一回事;把理论扩散开来,使之在更广宽的社会中成为有效的知识,进而使理论揭示的真理确立起来,又是另一回事。换言之,真理的确立与传播,不是简单地靠真理自身与掌握真理的人就可以确立与传播开来,尽管好酒不怕巷子深,但是成为好酒还要会吆喝。理论传播与扩散,与社会的需要有着很大的关系。

在中国,当代科学技术源自西方,这是人们普遍承认的一个事实,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现当代的科学技术是近现代西方科学技术这种“地方性知识”扩散的结果②。

三、宽窄诗意与类比联想

宽窄是人对事物空间现象的直接描述,也是人对具体空间的一种直接感受,它与平面空间的“尺度”相联系。当我们提及“尺度”,立即就会想到数字,并且将尺度和数字相统一;借助于已知的东西(即标尺和尺码),一个被检测物体的“宽窄”(尺度)就被量化,成为可知的。而当我们说“不论世上的路有多窄,唯有心宽的人能通过”[8],这里的“宽窄”就不仅仅是我们通常看到和触摸的物体的外部形状和范围的物理空间,而是精神意识中的空间,即认知空间、心理空间、审美空间和文化空间。但是,宽窄真实的“空间性的再现”只能是物质的广延本身,即建筑、设施、道路本身作为表象、符号(符号的一个重要特性在于摆脱直觉当下给予的感性世界)呈现在我们面前,其他的表象都不具有这种空间性的再现能力。宽窄缘何由物理学进入形而上学,闪耀起辩证哲学的光辉,这是必须予以明确回答的重要问题。

2019年7月13日《华西都市报》发表了西南大学曹廷华教授的文章《宽窄的诗意与诗意的宽窄》。笔者认为,这篇文章道出了宽窄哲学前期研究使“宽窄”由物理学进入形而上学的奥秘。“宽窄的诗意与诗意的宽窄”一语,可以成为对宽窄哲学前期研究成果的最好概括。所谓诗意,是诗人用一种艺术的方式,对于现实或想象的描述与自我感受的表达①。一如曹廷华所言,宽窄形式美感要能生发诗意,有一个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条件,那就是宽窄的空间中必须有活动的人和人的活动。由此,宽窄会激发人们对类比器物或状态的关联性联想,并随关联性联想而衍生体验性人生感悟[9]——宽窄哲学前期研究成果正是这样的“诗意联想”“类比联想”的产物。宽窄狭义相对论、宽窄广义相对论、宽窄量子论、宽窄数码论、宽窄模糊论等“宽窄诸论”,是把宽窄概念与现代科学的若干重大理论成果相联系,运用的是“类比器物或状态的关联性联想”。而《宽窄九章——写给大众的哲学》的前言与正文,除了“类比器物或状态的关联性联想”的运用外,更多的是“随关联性联想而衍生体验性人生感悟”,这从前言与各章的标题就清楚可见。在这些章节的字里行间,“随关联性联想而衍生的体验性人生感悟,极大地丰富了宽窄及其关联性状态所可能展现的诗意,让诗意的宽窄远远地超越了宽窄的诗意。因为在这样的层面上,宽窄的诗意已经转化为人生的诗意,诗意的宽窄也升华为诗意的人生”[10]。

类比联想,是科学研究中的一种形象思维方法。形象思维方法是以思维中的形象及其活动为依托的,涉及对表象的分解、选择、组合等加工制作活动,在诗歌、绘画等艺术创作中有广泛运用。类比联想是从一类特殊对象的知识过渡到另一类特殊对象的知识的形象思维方法。例如,人们用暴风雨比喻革命,用毒蛇比喻恶人,就是运用了类比联想的方法。类比联想反映的是事物的相似性。相似有质似与形似。所以,有些类比联想在事物之间性质关系上展开的,有些在事物之间形态关系上展开的。所谓质似,指的事物在性质上的相似。例如,由恶人而想到毒蛇,这种类比联想就是取其质同。尽管形态极不相似,但其恶毒的本质是相似的。从恶人到毒蛇的联想,更加深刻地揭示了恶人的凶残、歹毒的本质,在思维中形成了一幅非常深刻的关于恶人的形象。所谓形似,指的是事物在形态上的相似。例如,由万山红遍的杜鹃花而联想到燎原的烈火,由绚丽的朝阳联想到殷红的鲜血,都是形态上的类比联想。

类比联想不是逻辑推理的方法,而是一种猜测的方法。宽窄哲学的论述不能停留于类比联想阶段,因为哲学论证首先要遵从充足理由原则,不能从主观想象出发,而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②。充足理由原则包含两个基本逻辑要求:一是理由必须真实,论证者必须断定所提出的理由即论据是真实的;二是理由与推断之间有必然联系。哲学论证的结论必须是通过一定的逻辑程序从它的前提中必然地引伸出来的,因而“燕山雪花大如席”是类比联想的产物,而不是哲学论证的产物。

四、宽窄哲学与辩证法

宽窄哲学研究的前期成果明确了“宽窄”是关系范畴,“宽窄说”是辩证矛盾学说。历史上,第一个明确提出辩证矛盾是关系范畴的黑格尔曾写道:“上与下、左与右、父与子等等以至无穷最琐屑的例子,全都在一个事物里包含着对立。上是那个不是下的东西;上之被规定为只是这个而不是下,并且只是在有了一个下的情况下才有的,反过来也是如此;在每一个规定中就包含着它的对立面。”[11]他还说:“在对比规定中……矛盾就会直接暴露出来。”[12]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继承和发展了黑格尔的这种思想,认为辩证法的矛盾是指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所具有的那种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然而,波普尔在《辩证法是什么》(1938年)一文中对黑格尔的辩证法进行了激烈的批判③。以波普尔为代表的分析哲学的非辩证法运动在现代哲学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吉林大学贺来教授写道:“我们应该克服一种简单化的态度,即认为分析哲学对辩证法的诘难和批判纯属无中生有,甚至认为它是资产阶级哲学家对辩证法毫无根据的诬蔑和谩骂……分析哲学对辩证法的批判和否定绝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和理论背景的,它是与辩证法理论的历史状态内在相关的……那就是:由于在历史上,辩证法长期处于‘无根’状态,人们长期以知性化和实体化的方式理解辩证法,致使辩证法呈现出一幅扭曲的形象。”[13]孙正聿教授也曾写道:“当我们毫无例外地把一些问题简化为‘一方面’和‘另一方面’的时候,当我们论证一些问题空洞地强调‘作用’与‘反作用’的时候……我们是否会联想到恩格斯所批评的‘官方的黑格尔派’?我们是否警惕自己把‘辩证法’变成了‘变戏法’?”[14]①

进入21世纪后,我国不少学者致力于辩证法的重建工作,力图构筑辩证法的坚实根基。在此背景下,我们述说宽窄哲学与辩证法的关系时,也就必须说明宽窄哲学属于什么性质的辩证法。

五、构建宽窄哲学的“三步走”

在首届“宽窄哲学高峰论坛”上,笔者提出,构建“宽窄哲学”要分“三步走”。第一步是收集材料,表达思想,抒发理论愿景;第二步是整理材料,论述思想,批判理论愿景;第三步才是脚踏实地地构建理论。《宽窄九章——写给大众的哲学》的出版,标志着第一步已经完成。在以收集材料为主体的第一阶段,通过普遍联系的辩证眼光,认识和阐述“宽窄无所不包”,“宽窄渗透在万事万物之中”,是其目标和任务;思辨性构想与发散性思维、“畅想—联系”的文化研究是必需的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一阶段及其特点,可以与古希腊阶段的朴素辩证法相比拟。

以整理材料为主体的第二阶段,需要厘清宽窄哲学范畴与中国传统哲学范畴的关系,厘清其与西方哲学范畴尤其是近现代、现当代西方哲学理论的关系,厘清其与当代中国哲学发展的关系;并且要给宽窄哲学的研究对象、范围划界,揭示宽窄哲学的本质;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为第三步打下坚实的基础。在第二阶段上,哲学的规范化研究及其批判性思维是必需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必须从一般性的联想进步到规范的学理性论述。

辩论入门知识篇(4)

解答辨析题方法较多,不易掌握,笔者根据多年教学实践,尝试总结了“设问法”,效果较好,即根据具体题目找出关键词即“题眼”作为切入点,进行设问,然后结合所学知识构思答案提纲、组织答案的方法。

运用设问法解辨析题要分清不同类型,找出设问点有针对性地设问。下面根据辨析题的几种常见题型结合例题作分析。

1.单向判断题

就是对一个问题或观点,必须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判断,都要分析说明理由。

这种类似的题型一般涉及两者:甲和乙比较,一般设问:甲、乙是什么?(含义等);甲和乙有什么关系吗?(相互比较,找联系);最后阐明理由,作出结论性判断。

2.正误混合型

即命题内容正误混杂,真伪难辨。一般有五种情形:

(1)命题中内容总体上是正确的,但其中包含错误或不合理的因素;

(2)命题中内容从总体上看是错误的,但其中有正确或合理的因素;

(3)题中材料由一个正确前提得出一个错误的结论或者由一个错误的前提得出一个正确结论;

(4)题中的内容正误并列存在;

(5)题中观点内容包含多层意思,而每层意思都是正误混杂的。以上五种情况在设问时要具体分析,找准设问点,全面答题。

3.具体条件型

即附加条件型,命题内容所列举的材料或理论观点是孤立的抽象的,不能予以直接肯定或否定,在一定条件下正确,一定条件下错误,具有不稳定性,不能笼统地判断,要根据具体条件具体分析。设问时要注意在不同条件下讨论,构思答案。

4.理由不全型

即命题的观点是正确的但不全,需要补充内容或其他理由的题型,一般而言,结论要成立必须有题中所给的这个前提,前提本身没有错;辨题观点存在的缺陷是没有看到结论成立还需要其他条件。

5.设置情景型

即背景材料型,设置背景材料,在新情况下作出某种肯定或否定的判断。这种题型为学生思维提供了一个切入点,有了一个范围。设问时要根据材料和辨题,找出关键词即“辨眼”,结合背景材料分析答案中要有材料的“影子”。

[例1](2006年江苏高考题)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比劳动更重要。

该题考查哲学有关知识,设问时找准关键词“知识经济”“知识”“劳动”“更重要”,逐层设问,辩证分析。

设问:第一步,知识经济是什么?(根据哲学第五课内容回答。)第二步,知识重要吗?(从知识经济含义强调知识的重要作用,或答正确认识科学理论有指导作用。)第三步,知识和劳动有关系吗?劳动重要吗?正确观点是什么?(还原成课本语言:知识——认识,劳动——实践,这是考查实践和认识辩证统一关系,正确态度是既要重视知识,又要尊重劳动。)

[答案](1)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这种经济直接依赖于知识的生产、扩散和应用。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作用日益突出。

(2)知识是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劳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实践和认识是辩证统一的,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反作用于实践。因此,我们既要重视知识,又要尊重劳动。

[例2](2006年江苏高考题)背景材料:200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经过三次审议后的物权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开门立法”,问计于民,是我国近年来立法工作的重要特点。

辩题:“开门立法”就是人民群众立法

从2001年开始,高考辨析题形式上出新,在题前加了一段背景材料,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试题的难度。本题主要考查我国立法权的知识,考查学生对观点进行评价、判断的能力。本题正确作答、设问的关键是抓住背景材料,找出辩题的题眼“开门立法”、“人民群众立法”,对背景材料和辩题作出全面分析。

设问:第一步,“开门立法”是什么、为什么?(含义、作用,结合背景材料解释。)第二步,人民群众能立法吗?与立法有关系吗?(我国人民群众的政治地位、权力及行使权力的方式。)第三步,在我国谁行使立法权呢?人民群众行使立法权对吗?(行使立法权的主体,总结正确观点。)

[答案](1)“开门立法”是立法机关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过程,能够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活动的重要途径。

辩论入门知识篇(5)

一、板块:感知哲学的宏观架构

教学中,发现不少学生对哲学的基本范畴总是弄不清楚,答题时常常是“张冠李戴”“破绽百出”如:题目明明要求回答辩证唯物论知识,他们却答了唯物辩证法的知识,得分之低可想而知,真可谓“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究其原因,主要是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没有一个明晰的宏观把握,对哲学范畴混淆不清。所以,在教学中,帮助学生理清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的框架结构非常关键。

从理论体系上讲,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大板块,而辩证唯物主义又可细分为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三个板块,历史唯物主义可细分为唯物史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个板块。如果学生将这些哲学板块牢牢地印刻在脑海里,形成一个个“电脑文件夹”,并将相应知识点分门别类地储存在每一个文件夹中,如:将“联系”“发展”“矛盾”“创新”存放在“辩证法”板块这个文件夹中,让每个知识点都有自己很清晰的归位,答题时就能从中快速而准确地提取出来,从而大大地降低错误率。

同时,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记住这些板块,我们将哲学理论体系简要概括为“一二三”:“一”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母亲);“二”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母亲的两个儿子);“三”即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唯物史观、人生观、价值观(两个儿子各有三个儿子)。这不就是老子的“一生二、二生三”吗?看来,要巧记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的方法还是很多的,只要我们多思考、勤总结,方法一定比困难多。

二、对子:清楚哲学的突出特点

哲学研究的是整个世界最一般的本质和最普遍的规律,运用了很多概念、判断和推理来构建起它的理论大厦,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抽象性、本质性、一般性。而高中学生由于逻辑思维能力尚未发展到一定高度,因此对哲学课本里的诸多概念感觉难于理解和记忆,做起题来更是头晕脑胀,如:一元论、一点论、二元论、两点论、辩证法、形而上学……简直就是云里雾里。所以,在教学中,要帮助学生理解好这些基本的哲学概念或术语,为学生学好哲学这门课程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万物莫不有对”,对子是哲学的突出特点。分析哲学教材,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现象:绝大部分概念或术语都是成对出现的,如: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一元论与二元论,运动与静止,物质与意识,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实践与认识(理论),真理与谬误,联系与孤立,整体与部分,静止与发展,量变与质变,前进性与曲折性,内因与外因,矛盾同一性与矛盾斗争性,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主要方面与矛盾次要方面,全面与片面,两点论与一点论,重点论与均衡论,辩证否定观与形而上学否定观,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等等。发现并运用好哲学的这一特点,通过对比来分析和研究这一个个概念对子,对学好哲学很有帮助。

三、××性:明确哲学的叙述方式

每个学科都有自己独特的思维特点和叙述方式,哲学由于其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在表达某概念或原理时常用“××性”来叙述其属性和特征,以全面阐述相关理论。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科学性、革命性、阶级性;世界的物质性;人的主观能动性;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物质的根本属性(或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是运动,物质还具有可知性、永恒性等属性;运动的永恒性、无条件性、绝对性;静止的暂时性、条件性、相对性;规律的普遍性、客观性、条件性;意识活动的目的性、计划性、主动创造性、自觉选择性;实践的直接现实性、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社会历史性;真理的客观性、具体性、条件性、绝对性、相对性;认识活动的反复性、无限性、上升性;联系的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具体性、条件性;发展的永恒性、普遍性,发展趋势的前进性,发展道路的曲折性;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普遍性、特殊性、不平衡性;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社会历史性、主体差异性、阶级性。诸如这样的“××性”表述,在哲学教材里有很多,初学哲学的中学生常常被弄得一头雾水,稀里糊涂,老是混淆不清。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应有意识地告知学生哲学的这种叙述方式,并进一步引导学生对这些“××性”表述做一个专门性归纳,以很好地解决学习难题。学习中,不仅要对各“性”准确理解,还要对它们之间的关系做进一步探讨,甚至还要在比较中去分析各“性”的不同与相通。

下面,就以“辩证唯物论”的“物质”和“意识”两个概念为例,简要介绍“××性”表述归纳的一些基本方法,希望能为破解哲学教与学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供一条行之有效的思路。

辩证唯物论“××性”归纳

概念 解释“×性”理解 高考典型例题

物质 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客观实在性 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对宇宙间一切客观存在着的物质形态和物质现象的共同本质和共同特性的高度抽象与概括,强调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看不见、摸不着,不可创造、不可改变、不可消灭。

(2008年上海政治第14题)近代思想家龚自珍说:“自古及今,法无不改,势无不积,事例无不变迁,风气无不移易。”这说明(B)

A 世界上存在无物质的运动

B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

C 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D 物质是运动的内在动力

运动性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可知性 物质能够为人的意识所反映

永恒性 物质是永恒不灭的

意识 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主观映像。

意识活动的目的性 人们反映客观世界时,总是抱有一定的目的和动机(2009年江苏政治第28题)“其实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因而磨墨展纸,落笔倏作变相,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郑板桥的这句话蕴含的道理是(A)

A 意识活动具有主动创造性 B 意识活动具有客观实在性

C 意识活动具有生动形象性 D 意识活动具有主观随意性

意识活动的计划性 人们在实施行动之前要预先制定蓝图、目标、行动方案和行动步骤等。

意识活动的主动创造性 意识对客观世界的主动反映,意识不仅能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仅能够“复制”现在,而且能够追溯过去、推测未来,能够创造出一个理想的或幻想的世界。

意识活动的自觉选择性 意识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是有选择的,并不是客观世界有什么就反映什么,而是根据实践的需要来选择反映什么、不反映什么。

四、观点:把握哲学的基本内容

哲学涉及的基本概念很多,原理观点也不少,学生学习常常是顾此失彼,真是“熊瞎子劈包米”。其实,只要掌握了基本的方法,哲学观点的理解和记忆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为了便于学生理解和记忆,我们在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板块化”的基础上,借助哲学基本“概念”,再来将之细化成“十一观”,从而实现知识的由点到面。如:辩证唯物论包括物质观和意识观,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包括实践观和真理观,唯物辩证法包括联系观、发展观、矛盾观和创新观(或辨证否定观),历史唯物主义包括唯物史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样,哲学理论体系的框架结构就更加清晰明朗了。根据各“观”,我们通过其核心概念进行“观”的进一步延伸和拓展,形成一个个原理和观点。这样,有了一棵棵葱郁的原理树木,哲学这座森林自然能够茂盛起来。

以“物质观”为例来说明辩证唯物论知识的延伸和拓展过程。根据“对子”这一哲学的突出特点,由物质观的核心概念“物质”可引出其对子概念“意识”,进而得出辩证唯物论的第一个基本原理“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即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又由“物质是运动的”引出“运动”概念及“物质与运动的关系”,由“运动”可引出“静止”概念及“运动与静止的关系”,再由“运动是有规律的”,引出“规律”概念及“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原理”及“人具有主观能动性”,进而得到辩证唯物论的第二个基本原理“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原理”。这样,哲学的知识库就不断地充实和丰富起来了。

在平时的教学中,如果我们有意识地重视用这种演绎的过程和方法去引导学生推演出每个板块中的相关哲学原理,不仅对他们全面系统深入地学好哲学这门课程大有裨益,而且对培养他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也很有帮助。

五、图表:学好哲学的重要方法

图表,相对于整段整段冗长的文字表述,具有简洁明了、直观形象的效果,对学生而言,无论是知识的积累、理解和运用,还是思维方法、学习能力的培养,甚至是学习兴趣的激发和提高,都非常有帮助。

六、反思:体悟哲学的人性养育

学习《生活与哲学》这门课程,绝不只是通过记住几个基本概念、几条基本原理,来解答几道试题,为高考赚取一点分数。哲学的价值更在于它对人生的指导意义,它对问题的思考方式、它对真理的探索使命……正如教材上所说,“哲学就是一门给人智慧、使人聪明的学问”“哲学是指导人们生活得更好的艺术”“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功能,具有指导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功能,具有指导人们确立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的功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人生的根本指南”“学好哲学,终生受益”“让哲学思维融入我们的学习和生活”。

辩论入门知识篇(6)

近年来,随着大量食品安全事件的爆发,国家对食品的安全和生产加强了立法和标准的制定,食品企业对懂法懂标准的人才需求也逐步加大,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课程也越来越受到高校食品专业的重视。但是,《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所讲授的内容主要是法律条文和标准条款,内容枯燥,传统的“一言堂”的授课方式主要以标准介绍与法规解读为主,授课方式单一,学生们普遍是被动地接受相关的知识,课堂气氛不活跃 。并且,本门课所涉及的法律条文和标准文本均与生产和生活实际结合紧密, 内容繁多且修订频繁,让学生死记硬背应付“一卷式”的终结性考试意义不大,因此通过课程改革,改变授课方式和方法,如采用角色扮演法、模拟法庭等形式,使学生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并将学生参与的情况量化为平时成绩,计入过程性考核,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学生听课的积极性和参与课堂的热情[1-2],辩论式教学法也是其中的一种。

辩论式教学法是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开展辩论赛的形式围绕一个辩题进行辩论,以阐明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同时反驳反方观点的一种教学模式[3]。该授课方式具有能让学生脑、手、嘴全部动起来的优势,充分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且通过辩论让观点越辩越明,使学生不仅能掌握所学知识,更能锻炼他们的思辨能力,同时还具有让老师拓宽认知领域,激发学习热情,提高授课水平的功效,因此,在很多课程中都深受老师和学生的喜爱[4-8]。

一、《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课程辩论式课堂教学模式的构建

1.教学设计

教师根据教学进度和教学计划,安排辩题和辩论时间,同时设计辩论规则和考核方式,而后把这些内容通知给学生。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内容讲解结束后可以安排“食品安全问题是制度缺失还是道德缺失”、“食品安全问题该有政府负责还是企业负责”,食品添加剂标准讲授结束后可以安排“食品添加剂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等辩题的辩论赛。

辩论规则一般采用大学生辩论赛的规则,但为了让全班同学都参与其中,所以规则一般比较灵活,可以缺少攻辩部分。

考核方式的设计是教师根据学生参与的情况、团体和个人的表现、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程度、学生综合素质表现等情况来设计各部分得分,将最终成绩作为过程性考核成绩的一部分。

2.教学环节

2.1准备阶段

首先是选择辩题。选择辩题时既要考虑辩题的趣味性,让学生有话说,又想说,又要考虑辩题的社会意义,体现出知识在实际生产和生活中的应用价值,引导学生能够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和内涵挖掘。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讲解结束后,安排一场题为“食品安全问题是制度缺失还是道德缺失”的辩论赛。教师首先给出近几年发生的比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发展详细过程,同时引导学生分析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是哪一个或哪些环节出了问题,为什么会出现问题、出了问题相关机构或部门是怎么做的、如此做是否恰当、应当如何做等等问题进行思考。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理清楚了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出现的原因,而后,班级人员进行分组,选出组长,组员在组长的带领下,安排各组员的职责、任务,选出辩手次序,组员通力合作查阅相关资料,准备辩词,辩词脚本完成后交给任课教师进行修订。

辩论时根据班级人员数量安排活动的人员组成,一般的人员组成是主持人1人,计时员2人,正方辩手4人,反方辩手4人,点评人员5-7人,其他为后勤人员或观众。为了让学生都参与进来,本次做观众的学生在下次的活动中做辩手。后勤人员在开赛前,负责场地的布置工作。

2.2实施阶段

辩论赛开始,第一回合,正反两方各自阐明自己的观点,一辩负责开篇立论,表明本方观点、立论的支撑材料,时间不超过2分钟;二辩、三辩进一步以事实说明本方的观点,补充一辩的结论,时间不超过2分钟。从第二回合开始,双方进入自由辩论阶段,辩论时间不超过8分钟。自由辩论结束后,各方四辩做总结陈词并说明本方结论的正确性,时间不超过2分钟。

辩论赛教师担任主裁判,其他为副裁判。按照评分细则:论点明晰,论据充足,分析透彻,批驳切中要害,反应敏捷,团队配合默契等,评出胜负。胜利方的组员成绩计入平时考核成绩。同时,评出最佳辩手2-3名,并对其进行额外的加分或奖励。

2.3赛后总结

一场丰富的、恰到好处的赛后点评和总结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赛后的总结包括教师的点评和学生感受两部分。教师点评通过对学生辩论的准备情况、辩论时的表现,如知识面、知识的融合程度、语言技巧、思辨能力等进行点评,指出优缺点。同时,对学生分散的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形成系统化的知识体系,并表明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当然,学生的自我总结也很重要,尤其是自己辩论过程中哪些知识点用的不是那么的得当、那一句话应该怎样说可能更具有说服力等总结,对自己今后会有更大的帮助。

二、《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课程辩论式课堂教学的效果

1.促使学生张开嘴,增强其语言表达能力

“90后”的大学生大都比较有“个性”,有的喜欢表现自己,点名发言,滔滔不绝;有的却性格内向,不愿意参加集体活动,不愿意在公开场合讲话;甚至有的同学课堂上遇到提问就说不出话来。有的非常活跃,各种活动总能见他身影,自我管理有素,团队合作意?R很强;有的却喜欢我行我素,独来独往,集体观念相对淡薄。辩论式的教学课堂要求学生必须认真准备如何说话,必须思考如何把话说到“点子上”、如何团结让团队脱颖而出,因此此活动将带动不爱说话、不敢说话的学生把话说出来,增强他们的语言表达水平,提升他们的沟通能力;让不愿意参加集体活动的学生感受到集体荣誉的魅力;同时,引导有思想、综合能力较高的学生如何思考,表达出更深邃的思想内涵,加速自己的生长和进步。

2.促使学生整合资源,增强其独立思考的能力

辩论赛涉及的知识面较广,不仅要有丰富的本学科知识,还要有组织学、心理学、理论学、哲学等方方面面的知识。学生根据辩题需要,突破专业知识的界限,查阅资料,筛选资料,从知识的海洋中获取最合适的辩证信息,以专带博,以博攻专,把不同学科的知识融会贯通,为我所用,增强其对知识的挖掘和融合能力,促进学生独立思考。

3.促使学生通力合作,增强其团队合作意识

课堂辩论一般采用的是小组对小组的辩论形式,想取得小组辩论的胜利,小组间成员必须通力合作,辩手间必须配合默契,否则,胜利只是口号。组员之间通过分工合作,查找论证的资料,润色修改辩词等活动既增加了彼此之间的了解,又增强了整个团队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4.促使学生、教师学习和授课方法改革,激发其创新学习的热情

辩论式课堂教学的创新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教学方法、教学环节的创新;学生学习意识、思维、能力的创新;知识迁移方式和知识结构层次的创新[9]。传统授课,人们惯用直线思维,缺少辩证思维、批判思维、发散思?S等创新思维方式,这严重限制了学生思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辩论式的教学课堂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学生驾驭课堂,敢于发问、大胆质疑,通过提出自己的观点、论证自己的观点,最后实现自我认知的一种超越。所以说,辩论式的课堂教学极大的促进了学生学习的热情。

三、《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课程辩论式课堂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1.专业教师的综合素质水平需要提升

一场精彩的辩论赛是多学科知识的错综汇集,因此仅仅具有专业知识是不够的,并且,辩论的过程还需要多种艺术形式、表现手法,教师作为整场辩论赛的引导者,尤其是最后活动的总结者,首先要具备这些方面的知识和才华才能做到游刃有余。但是,很多专业老师都是学有所专,专业知识水平较高,但是其他人文知识和艺术知识和技巧欠缺,所以通过举办这样的活动也鞭策老师不断学习和进步。

辩论入门知识篇(7)

一、什么是毕业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答辩是答辩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答辩老师)和撰写毕业论文的学员面对面的,由答辩老师就论文提出有关问题,让学生当面回答。它有“问”有“答”,还可以有“辩”。

答辩是辩论的一种形式,辩论按进行形式不同,分为竞赛式辩论,对话式辩论和问答式辩论。答辩就是问答式辩论的简称。与竞赛式辩论相比,论文答辩有以下几个特点:

1.答辩具有明显的不平等性。首先,人数不对等。毕业论文答辩组成的双方人数是不平等,参加答辩会的一方是撰写论文的作者,只有一个人。另一方是由教师或有关专家组成的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人数有3人或3人以上。一般地说,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始终是处在主动的、审查的地位上,而论文作者则始终处在被动的、被审查的地位上,并且双方的知识、阅历、资历、经验都方面都相差悬殊。

2.答辩委员会具有双重身份。竞赛式辩论除了参加辩论的双方外,还设有专门的裁判,即有个“第三者”对辩论双方的高下是非作出评判。而论文答辩虽然也要作出评判,但它不是由特设的裁判员来评判,而是由参加答辩会的一方——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对另一方即论文作者的论文和答辩情况作出评价。可见在毕业论文答辩会上,答辩老师是具有双重身份的:既是辩论员,又是裁判员。

3.毕业论文作者的答辩准备,范围广泛。为了顺利通过答辩,毕业论文作者在答辩前先需要作好充分准备。然而,毕业论文答辩会上的题目是由参加答辩会的一方——答辩老师根据另一方提供的论文拟就的,所要答辩的题目不是一个,而是多个,一般是三个或三个以上,并且答辩小组拟就的题目对另一方——论文的作者事先是保密的,到答辩会上才亮出来。答辩老师提出问题后,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让学员即论文作者独立准备一段时间(一般是半小时以内)后再当场回答;另一种情况是不给学员准备时间,答辩老师提出问题后,学员就要当即作出回答。因此,虽然在举行论文答辩会以前,学员.也要为参加答辩会作准备,但难以针对答辩会上提出的问题(因为事先不知道)作准备,只能就自己所写的论文及有关的问题作广泛的思考和准备。(这个问题将在本章第二节详细讨论)

4.表达方式以问答为主,以辩论为辅。论文答辩一般是以问答的形式进行,由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问题,论文作者作出回答。在一问一答的过程中,有时也会出现作者与答辩委员会成员的观点相左的情况,这时也会而且也应该辩论。但从总体上说,论文答辩是以问答的形式为主,以不同观点的辩论为辅。

二、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

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对于组织者——校方,和答辩者——毕业论文作者是不同的。

校方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简单说是为了进一步审查论文,即进一步考查和验证毕业论文作者对所著论文论述到的论题的认识程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进一步考察毕业论文作者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审查毕业论文是否学员自己独立完成等情况。

第一,进一步考查和验证毕业论文作者对所著论文的认识程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是高等学校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之一。一般说来,从学员所提交的论文中,已能大致反映出各个学员对自己所写论文的认识程度和论证论题的能力。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问题没有充分展开细说,有的可能是限于全局结构不便展开,有的可能是受篇幅所限不能展开,有的可能是作者认为这个问题不重要或者以为没有必要展开详细说明的;有的很可能是作者深不下去或者说不清楚而故意回避了的薄弱环节,有的还可能是作者自己根本就没有认识到的不足之处等等。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提问和答辩就可以进一步弄清作者是由于哪种情况而没有展开深入分析的,从而了解学员对自己所写的论文的认识程度、理解深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

第二,进一步考察毕业论文作者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是组织毕业论文答辩所要达到的目的之二。通过论文,虽然也可以看出学员已掌握知识面的深度和广度。但是,撰写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不是考查学员掌握知识的深广度,而是考查学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和锻炼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学员在写作论文中所运用的知识有的已确实掌握,能融会贯通的运用;有的可能是一知半解,并没有转化为自己的知识;还有的可能是从别人的文章中生搬硬套过来,其基本涵义都没搞清楚。在答辩会上,答辩小组成员把论文中有阐述不清楚、不祥细、不完备、不确切、不完善之处提出来,让作者当场作出回答,从而就可以检查出作者对所论述的问题是否有深广的知识基础、创造性见解和充分扎实的理由。

第三,审查毕业论文是否学员独立完成即检验毕业论文的真实性是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之三。撰写毕业论文,要求学员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但它不像考试、考查那样,在老师严格监视下完成,而是在一个较长的时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内完成,难免会有少数不自觉的学生会投机取巧,采取各种手段作弊。尤其是像电大、函大等开放性大学,学员面广、量大、人多、组织松散、素质参差不齐,很难消除捉刀、抄袭剽窃等不正之风的出现。指导教师固然要严格把关,可是在一个教师要指导多个学员的不同题目,不同范围论文的情况下对作假舞弊,很难做到没有疏漏。而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有三名以上教师组成,鉴别论文真的能力就更强些,而且在答辩会上还可通过提问与答辩来暴露作弊者,从而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

对于答辩者(毕业论文作者)来说,答辩的目的是通过,按时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学员要顺利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就必须了解上述学校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然后有针对性的作好准备,继续对论文中的有关问题作进一步的推敲和研究,把论文中提到的基本树料搞准确,把有关的基本理论和文章的基本观点彻底弄懂弄通。

三、毕业论文答辩的意义

通过答辩固然是大学毕业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所要追求的目的。但如果大学毕业生们对答辩的认识只是局限在这一点上,其态度就会是消极、应付性的。只有充分认识毕业论文答辩具有多方面的意义,才会以积极的姿态,满腔热忱地投入列毕业论文答辩的准备工作中去,满怀信心地出现在答辩会上,以最佳的心境和状态参与答辩,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水平。

第一,毕业论文答辩是一个增长知识,交流信息的过程。为了参加答辩,学员在答辩前就要积极准备,对自己所写文章的所有部分,尤其是本论部分和结论部分作进一步的推敲,仔细审查文章对基本观点的论证是否充分、有无疑点、谬误、片面或模韧不清的地方。如果发现一些问题,就要继续收集与此有关的各种资料,作好弥补和解说的准备。这种准备的过程本身就是积累知识、增长知识的过程。再说,在答辩中,答辩小组成员也会就论文中的某些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或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这样,学员又可以从答辩教师中获得新的知识。当然,如果学员的论文有独创性见解或在答辩中提供最新的新鲜材料,也会使答辩老师得到启迪。这正如一位外国学者所说的:“如果我们彼此交换想法,本来各自只有一个想法,而现在大家都有几个想法,因此一加一就等于四了。”

第二,毕业论文答辩是大学生全面展示自己的勇气、雄心、才能、智慧、风度和口才的最佳时机之一。毕业论文答辩会是众多大学生——包括已走上工作岗位的电大、函大学生——从未经历过的场面,不少人因此而胆怯,缺乏自信心。其实毕业论文答辩将是大学生们在即将跨出校门、走向社会的关键时刻全面展示自己的素质和才能的良好时机。而且毕业论文答辩情况的好坏,对于国民教育的大学生来说,影响的不仅仅是毕业论文的成绩,而且还很可能影响工作分配的去向。人生能有几回搏?毕业论文答辩就是大学生们的一次重要拼搏。大学生们应该用自己的拼搏,为今后自己的发展奠定基础,为组织上合理分配自己的工作提供依据。对于在职学习的函大、电大毕业生来说,虽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来改变工作岗位的机会较少,但它也是人生中二次难得的经历,一次最宝贵的体验。所以,大学毕业生们对毕业论文答辩不能敷衍塞责、马虎从事,更不可轻易放弃。

第三,毕业论文答辩是大学生们向答辩小组成员和有关专家学习、请求指导的好机会。毕业论文尤其是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是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专业水平的教师和专家组成,它们在答辩会上提出的问题一般是本论文中涉及的本学科学术问题范围内带有基本性质的最重要的问题,是论文作者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却又是论文中没有阐述周全、论述清楚、分析详尽的问题,也就是文章中的薄弱环节和作者没有认识到的不足之处。通过提问和指点,就可以了解自己撰写毕业论文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研究其他问题时的参考。对于自己还没有搞清楚的问题,还可以直接请求指点。总之,答辩会上提出的问题,不论作者是否能当场作出正确、系统的回答,都是对作者一次很好的帮助和指导。

第四,毕业论文答辩是大学毕业生们学习、锻炼辩论艺术的一次良机。在当今社会,人们愈来愈认识到,能言善辩是现代人必须具备的重要素质。一个人如果掌握了高超的辩论技巧,具有雄辩的口才,他在事业上,在人际交往中就会如鱼得水,左右逢源、逢凶化吉、遇难呈样。正因为如此,自古以来那些胸怀大志的人,都非常重视辩论素质的训练和培养,把拥有精湛的辩论艺术视为其事业成功的得力臂膀。

市场经济社会是一个竞争的社会,能言善辩更是竞争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在学校擅长交际、善言能辩的学生要比一个成绩优秀但性格孤僻内向的学生被聘用的机会多,在社会上成就事业的可能性更大。

既然善于辩论,在一个市场经济社会里这么重要,我们的大学生就应抓住每一个学习辩论的机会。毕业论文答辩就是大学毕业生学习、提高辩论技巧和辩论艺术的重要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