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监理合同管理内容

监理合同管理内容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08 16:45:39

监理合同管理内容

监理合同管理内容篇(1)

二、制定采购计划的管理对于采购计划中所涉及到的内容,诸如物资的名称、物资的数量、物资的技术标准以及需要采用的采购方式等等都要有计划地进行管理效能监察,保证监察结果的真实可靠性。监察物资采购工作要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指标展开,保证生产经营指标符合规定的指标。计划采购的机械材料要符合设计图纸和概算,包括计划采购的进度、库存量都要予以充分考虑,还要考虑到采购计划是否服务化运行模式要求等等。将采购计划制定出来,并做到管理到位,以使得计划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三、采购过程的管理(一)物资采购所采取的方式物资采购工作要按照《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展开,所采取的监察采购方式要按照招投标的采购管理方法进行,具体的内容包括采购审批的程序、采购需要遵循的过程等等。在对采购工作进行监察的过程中,要检查是否有拆解合同,是否存在规避招标的问题,要严查虚假招标的现象。如果经过审查之后,发现有明标暗定、串标或者明显陪标的行为,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审查工作,特别要对没有按照规定执行招标的结果予以严格审查,并对这些现象采取管理措施。

(二)物资采购中要按照依据确定价格在对物资采购进行检查的过程中,要质量优先。在监察中要注重质量,之后考虑价格,确保所采购的物资质优价廉。在物资监察采购价格的时候,要对物资监察是范围予以明确,对于其中的难点要明确。采购的物资具有很多的品种和数量,需要消耗大量的资金,对此评价的工作量也会很大。承担监察工作的人员通常会采用抽查的方式对物资采购价格的监察进行审查。物资采购中的重点内容都要着眼于重点项目的抽查,诸如管理权限非常大,自主购进的物资等等都要进行检查。对于监察方法的选择要适当,监察工作内容包括网上询价的监察、市场调查工作的监察以及物资采购成本的分析等等。

(三)做好供应商的管理工作物资采购中,重视供应商的管理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在对供应商的监察管理工作中,就要对物资管理是否按照规定执行进行监察,主要的内容包括供应商的行为、资质、生产的产品质量、货物供应能力等等都要进行监察,确定这些指标是否对实际的生产满足等等。四、采购合同的管理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效能监察人员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所查看的内容包括合同内容的准确性、严密性以及合同条件与条款的一致性等等。对于虚假合同、变项合同等等问题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于事后合同的审查着眼于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到货的时间都要审查。对合同的审查中,要重视合同中潜在风险的审查,诸如,是否按照规范签订合同,合同是否履行、合同的变更、合同的终止以及合同的接触等等方面的内容都要齐全,还要与归档的要求相符合。

五、物资验收的管理在进行物资验收的过程中,主要的验收内容包括数量验收、规格验收、物资的品种验收、质量验收等等;对物资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包括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以及质量等等都要与产品的计划以及合同的内容相一致。对存在质量的产品,就要根据合同内容进行索赔,或者进行退货处理;对于物资的有关资料都要做好审核,包括物资行业标准以及物资生产技术规范等等资料都要严格审核,还要通过实验的方法对于物资资料进行检验,以获得质量证明资料。对于审核中所存在的问题,诸如虚假物资的验收问题以及使用记录内容不够详细的问题等等都要严格处理。有必要将物资的验收制度建立起来,在购物资验收的时候,通过对于物资的验收以控制品质,切实地履行仓库管理的职能,在整个的验收作业流程中,要注明检验和签收的具体细节即可。对于验收人员要定期审查,要求其验收的流程要符合规定的要求,确保表单正常。为了保证物资验收制度的落实中,执行力度、执行结果满足规定,可以将相关的适宜与验收人员的考核成绩挂钩。由于不同的单位验收业务的具体情况不同,还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物资验收制度进行完善,以避免存在贪污导致验收质量下降的现象,功能物资的质量,严重威胁到企业行业信誉。

监理合同管理内容篇(2)

工程监理信息管理是由专业监理人员开展的设备、组织、资源等监理行为,需全面采集工程项目的各项信息并对其进行加工、传递、分析、处理和存储,以实现最优监控的目的。该项管理体系可以从较好地提升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目标全面落实,对工程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我国工程监理信息管理工作主要由监理组织完成,通过监理组织明确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投资状况、质量状况、合同落实状况、工程进度状况等,为工程提供相应决策信息,以实现工程的实时调整和优化。该工作落实的过程中应贯穿工程的整个生命周期,与工程内容相协调。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工程信息存储体系进行构建,采用专门计算机系统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内容进行把握,形成科学信息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信息及时存储、检索、统计、分析和监理。该管理工作不仅为工程建设提供了可靠的原始数据,大大降低了工程问题处理难度,还实现了工程质量管理的优化,为工程项目建设查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工程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

2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的基本途径

工程监理信息管理工作落实的过程中要把握好信息化技术手段,对该内容进行合理利用,提升监理的真实性、实时性、系统性和层次性,这样才能够充分提升监理管理水平,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2.1明确制度,形成信息管理规范

科学的信息管理制度是改善工程监理信息管理效益的重要措施。在对工程监理信息管理体系进行构建的过程中人员要先把握好信息化监理理念,在该基础上形成信息制度,对信息化监理流程、监理内容、监理目标、监理要求等进行明确,从而实现监理工作的规范,构建强有力的管理约束机制。如施工环节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适当分析工程信息及工程文档管理需求,在上述内容上形成各阶段监理的主要环节,形成针对性文件内容,实施相应文件管理办法和条例,设定文件存储规范。

2.2构建系统,形成信息管理结构

工程监理信息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要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明确,在该基础上合理构建信息管理结构,对系统信息进行科学化处理,从而实现监理效益的全面改善。选取计算机技术作为核心信息处理方式,通过计算机完成工程信息的采集、汇总、处理、分析及存储,对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各项文件内容进行全面把握,形成内部信息管理结构;可以通过软件办公系统,如网络办公软件、信息处理软件等对工地现场监理结构进行构建,在该基础上形成过程控制内容,完成工程信息的实时监理,形成外部信息管理结构。

2.3落实管理,拓展信息管理内容

工程监理信息管理体系构建的过程中要对管理内容进行强调,在计算机信息管理工作基础上形成相应监理信息内容,其具体应主要包括:(1)工程质量监理信息: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旁站方案及相关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建筑节能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实际情况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质量)、监理工作联系单、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等;(2)工程进度监理信息:施工进度控制方案、项目总进度计划图、进度目标分解图,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图、进度控制工作制度、进度控制的风险分析、重要阶段的施工进度记录、施工进度专项报告、工程计量验收和签证、工程延误延期签证等;(3)工程投资监理信息:各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工程量和工作量的统计表、现场工程量签证、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竣工结算审核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等;(4)合同管理信息:工程合同及相关文件(包括协议、纪要、通知、变更函等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进度)、施工暂停令、复工令、工程变更通知单、工程延期延误签证、工程索赔签证等;(5)安全监理信息: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方案、施工安全检查记录、施工安全旁站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全)、施工安全专项报告等;(6)文档管理信息:监理例会纪要、专项会议纪要、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报告及监理原始记录和报表等。

3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的应用及效益分析

本次研究过程中主要以福州“三迪·凯旋枫丹”工程为例,对工程监理信息管理应用进行分析,结合工程具体内容,深入挖掘了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的工程价值。福州“三迪·凯旋枫丹”工程地上37层建筑面积为90664m2,地下2层建筑面积为39688m2,工程总造价为2.8亿。在本次监理工作落实的过程中,监理项目部依照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出《“三迪·凯旋枫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具体的全面监理。例如:对砌体、模板分项工程采取巡视检查方式;对钢筋连接(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机械连接),应先做工艺试验,采取见证取样送检方式。对隐蔽工程严格报验手续,在施工方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经监理检查、签认并做好验收纪录,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工程监理信息管理内容进行细化,组织有关人员在现场抽验、核查,检查中有不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的,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单,整改后再复验确认;定期召开工地例会,根据工程需要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编写会议纪要,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履行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上述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系统从多方面改善了工程施工效益,形成了规范、科学、有序的监理体系,全面提升了工程质量,在福州“三迪·凯旋枫丹”工程管理过程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与此同时,该监理工作还形成了系统化、层次化的信息资料,为后续工程验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从本质上提升了工程经济效益。该监理信息管理结果显示福州“三迪·凯旋枫丹”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及设计要求,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工程质量评定合格。(该工程已于2011年10月通过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该监理信息管理内容为工程验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效改善了工程风险控制效益,从根本上提升了工程安全性和可靠性。

4总结

监理合同管理内容篇(3)

关键词:监理业务对象内容见解

自1996年8月23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制已实施有几年了,但在水利工程建设实践中仍有相当一部分同志对工程监理的任务及业务对象认识模糊、错误,认为监理的业务对象是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监理人员就是项目法人委任的质监员或协助承包商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人员。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践中有的监理人员就把非技术工作抛在一边,做起了“无官一身轻”的技术咨询工作,试图用“技术咨询”来取代“工程监理”。难道监理就真的是业主的质检员吗?难道监理就是施工方的技术员吗?“技术咨询”难道也可以取代工程监理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业务对象究竟是什么?这是一个严肃的也必须澄清的基本问题。在此谈几点自己的见解,与大家一起探讨研究。

一、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含义与内容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水利部水建[1996]396号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条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给出了确切的定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以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的管理”。同时该规定第四条也明确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并协调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也就是平时所指的“三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二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有关各方关系)。

这样我们就首先清楚了一个问题: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一种管理行为。即可以对工程的设计进行监理,也可以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理。

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业务对象

监理既然是一种管理行为,我们就可以哲学地从技术与监理的本质上来分析一下技术与监理的关系了。技术属于自然科学的范畴,是科学技术,邓小平同志说“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生产力反映的是生产中人与自然(物)的关系;而管理(监理)是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确切地说是属于社会经济管理科学的范畴,它探索和解决的是人与人的经济关系,或通过解决人与人的关系问题来更好地解决人与物的关系问题。

人与人的关系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更多地体现为人在社会中的权(权利)责(义务)关系,体现为经济关系。水利工程建设的承发包实质上就是一种交换关系,一种商品交换。工程是商品,工程承包商将生产出来的商品(工程)向项目法人换取货币(工程款)。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就是为使这一“商品交换”得以顺利“成交”而进行的必要管理。这也就是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业务对象就应是明确、落实和协调工程这种商品交换中双方的义务、权利,以达到搞好工程建设和使工程建设方(设计、施工)获得合理回报的目的。例如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是工程承包商的义务之一,而按时按量获得等价的工程款则是承包商的权利;而对业主而言,前者正是他的权利,后者却是他的义务。而监理的业务对象之一就是监督双方确保这种义务、权利的实现,而不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自身参加到工程建设之中,直接应用技术和解决技术问题。

三、技术与监理的关系

技术是生产力,它的应用是包含在整个商品生产过程之中,是构成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组成部分。这也就是说,工程承包商(商品生产者)有权应用他所认为的适用的工程技术于他的工程建设(商品生产)中,但同时他也有义务和责任保证他所应用的工程技术能使(工程)商品达到项目法人要求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工程建设监理者不是工程这一商品的生产者,也不是工程技术的应用者,而是从工程承发包这一“商品交换”双方约定的质量、工期、价格的目标出发,来进行合同管理,监督审查工程承包商(商品生产者)所应用的技术,是否能使工程这一商品达到“交换”双方约定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只有当其所应用的技术达不到双方约定的目标时,工程监理者才可要求工程承包商(商品生产者)改进其应用的技术。如其所应用的技术能够达到双方约定的目标,则监理者毋须“多此一举”,加以干预了。

当然,有时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技术应用问题,监理单位应当给予解答或提供某些参考资料。但是,如果设计、施工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提供技术应用方案或承担某专业工程设计方案,这就不属于建设监理业务对象的范围,而是属于技术咨询的业务范畴了。惯例地说,监理单位在同一个工程上承担建设监理任务,就不可再给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偿技术咨询,否则它的公正性就会受到怀疑,因为公正性毕竟是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生命。《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必须依据合同,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维护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技术咨询不可替代工程建设监理

所有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本身都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否则它就没有资格承接工程设计、施工任务,只有在某个工程项目上遇到某种特殊难题或该项工程设及范围广泛非一已单位所能解决而必需寻求技术咨询,如特殊地基处理、有关生态、环境问题等。提供咨询的一般都是相应的、专门的科研机构或咨询机构。但是,并不是所有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都需要寻求技术咨询,工程技术咨询不能作为所有工程建设都必须执行的一种制度。国内外的情况表明,多数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并不寻求也没有必要寻求这种咨询。工程建设监理则不同,因为它的业务对象是明确、落实和协调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的义务、责任和权利问题,而每一个工程项目建设都存在这个问题,所以工程建设监理必须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为此,《规定》第二条特别指出“在我国境内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建设监理,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也应逐步实施建设监理”。

因此,那种试图用工程技术咨询来替代建设监理,或由其包含建设监理的意图,都是十分不妥的,是不利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存在与推行的。

五、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业务内容是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合同是一种契约。就其内容来说,主要是确定合同双方的义务、责任和权利的。因此可以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主要对象与合同的内容是一致的,也就是我们平日所说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是“三控”、“二管”、“一协调”。“三控”的目标就是合同管理的目标(质量、工期和投资),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实际上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合同的特点是通过合同双方的充分协商而自愿对自己的“责”作出承诺以及对对方的权利作出承认。因此,这就有利于提高双方履行自己的“责”的意愿和对对方权利的尊重。由此来说,合同又是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必须利用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监理的依据。反过来说,如果没有合同管理单位的协助,一些业主制订与签署的合同的义务、责任和权利就可能不齐全;如果没有第三方的监督与协调,合同约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利也就不一定能得到全面而充分地履行,合同的修改与变更就会遇到较多的困难;如果没有第三方作为公正的调解人,合同纠纷也就难以解决。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也就很难实施合同制。计划经济年代许多合同流于形式而不能执行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我们得出结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业务就是实施合同管理。

六、水利工程监理人员应掌握的主要知识

首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需要具备水利专业技术知识,否则他就没有能力判定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所应用的技术能否保证工程的安全,是否能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三控制”目标的实现。因此,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努力学习和更新本专业各种科学技术知识是首要的,也是必要的。其次,既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那么,我们的监理人员至少还要熟悉进行合同管理所必需的法律、法规及合同管理专门业务。最后,为了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还应该会“理财”,具有一定的经济管理水平。

就目前而言,我国的实际情况是,由于历史条件限制,绝大部分监理人员没有受到经济管理、法律和合同管理的教育与工作实践,不熟悉经济,也不熟悉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的责、权关系。有的项目总监尚不会拟制招标书和合同书,有的监理工程师尚不能界定什么是“违约责任”,在合同纠纷和索赔面前手足无措等。这种状况是不利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事业发展的,甚至是危险的。一些监理工程师整天为业主不愿意把合同价款的支付权、进度控制权和协调主持权交给监理单位而喊怨叫屈。岂不知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人家这部分业主对监理单位的经济控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同管理能力估价不高、放心不下的缘故。这两年已有不少技术人员在“桥塌坝垮”后受到法律制裁时发出“技术人员应当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痛呼,广大监理人员应当引以为鉴。

截止目前,我国的经济立法体系已基本形成,《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都已出台,这些都应该是监理人员当前所必须学习的主要内容。特别指出,要把经济管理、法律法规和合同管理业务学深学透,光靠参加一些短期培训班是不够的,应当有计划地坚持自学。对于通用的合同条款,能够背得瓜滚烂熟,在合同谈判中才能挥洒自如,左右逢源。值得一提的是,国际上通用的《招标程序》、《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等文件,也是值得我国监理人员学习与研究的内容,如果把这些文件也学透了,不仅在进入国际建设市场时有用,在承担国内工程建设监理时也有开启思路的作用。

真正的监理工程师应当既是懂技术的专家,又是精通经济管理、法律和合同管理的合同专家。

监理合同管理内容篇(4)

关键词:建设监理 监理费 工程 标准

1、概 述

近几年,电力建设在全国迅猛发展,为监理企业创造了展示实力的舞台和进一步发展的良好机遇。随着有形市场的建立和规范,社会和业主对监理企业赋予了越来越多的责任,监理服务范围从“施工阶段监理”已逐步向设计阶段监理、招标工作、造价咨询、设备监造以及业主顾问等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延伸和扩展。由此,引发出了一个议题,就是目前电力行业执行的国电火口[1999]677号文(1999 年颁发)的监理取费标准涵盖了哪些监理工作内容?几年前已有行内人士提出现行的监理费太低,不利于监理企业发展的意见,呼吁提高监理取费标准,尤其是2002年国家大幅度提高了勘测设计费,使提高监理收费标准的观点被更多的人认同。实际上,笔者认为不能简单或笼统地说目前监理费是低了或是高了,首先要思考的是,目前的监理取费标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或者具有多大程度的可操作性?是否综合体现了监理工作的“责权利”,“责权利”是不可分的,履行“责权”是获得“利”的前提,“利”是实现“责权”的基本保证,监理费用是“责权利”的综合体现,能够阻“责权”的内容,合理地制定出获“利”的额度,就是可娜性原则的基本内涵。

在我国建设监理发展的初期阶段,监理工作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过程,要求监理费标准大而全地涵盖基本建设的所有内容,有一定的难度。虽然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价费字[1992]479号文规定了监理费收费标准,但文中也提到这只是指导价格。1999年原国家电力公司在参照了 479号文的基础上,针对电力工程的实际情况,颁发了国电火[1999] 677号文,明确了监理工作内容细化了取费标准和考核奖励办法。该文在当时的情况下,对电力监理行业的发展壮大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随着监理行业的规范管理和监理企业自身的不断成熟,社会和业主对监理的认识不断加深,对监理产生了一定的依赖性,赋予的责任越来越大,委托的内容越来越广,对监理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同时,政府在已颁发的基本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中,也进一步加大了监理的责任,加重了对监理的处罚力度。在这种形势下,使用了多年的监理费标准已不能满足监理服务深度和广度要求,相对制约了监理企业的发展空间,制定合理的、操作性强的监理费标准已是迫在眉睫。现结合上述规定的监理取费标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认识和建议,希望得到关注和重视。

2、现行监理费标准的剖析

2.1 关于“小业主、大监理”的原则国电火[1999]677号文在“1.总则”中提到了“小业主、大监理”原则,但是“小业主、大监理”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如何解释它的含义,“小业主”小到什么程度,“大监理”大到什么范围,这些问题在国家正式文件上都找不到明确的答案。事实上,业主和监理的职责和义务已在《监理合同》中有了规定,不管“小”还是“大”,合同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仅从合同条款来分谁“大”谁“小”,这会显得有点牵强附会;另一方面,“小业主、大监理”讲起来容易,却不好做,遇到通情达理的业主是监理单位的福气;碰到蛮不讲理的业主,不管是否该监理干的事情,都要求你干,甚至不好干的、得罪人的都推给监理来做,有时候感觉这句话就象套在孙悟空脑袋上的紧箍咒一样,身不由己。因此,建议有关权威部门对‘小业主、大监理“作出一个明确的定义或界定,该小则小,该大则大,职责分明,使监理单位顺理成章、理直气壮地开展监理工作。

2.2 关于“监理费用对应的监理范围”

国电火门 乃77号文“2.1条款”规定监理范围为:从施工准备直至移交试生产J合“ 1.总则”的条款,可以理解为: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的“施工准备直至移交试生产”期间开展“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工作。按照常规的基建程序,这期间所涉及的内容包括设计、建筑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和试生产的质量控制以及与之相应的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工作,是否在这期间所发生的工作均由监理单位来承担?在目前合同环境不是很完善的形势下,《监理合同》条款不可能很周密/严谨/全面,从而使监理企业还有生存空间。如果严格按“2.1条款”执行,监理单位以目前的监理费是不可能承担工程建设从“施工准备直至移交试生产”期间涵盖的所有工作。

2.3 关于“监理费的计算方法”

现行电力工程监理费的计算方法基本为二种:一是火电工程和变电站工程以建安费为基数乘费率;二是送电线路以每公里乘单价,并根据特殊情况设定调整系数。这种计算方法快捷。简单、省事,但不能完整地反映电力工程项目特点,不能综合体现监理工作的难易程度,计算方法不够科学和灵活,费用包括的内容含糊,不清晰。例如,一项“三通一平”工程,由于不同机组容量或不同电压等级,导致所取得的监理服务费也有所不同。火电工程最高的费率为1.98%,最低的费率为1.35%,高低相差1.5倍;变电站工程最高的费率为5.5%,最低的费率为3.0%,高低相差1.83倍。就是说,在基本相同的条件下,提供相同的监理服务,却不能得到同等的经济回报。

送电线路工程按每公里取费也不甚合理,主要是忽视了钢塔基础形式的差异。送电线路工程主要工序为基础工程、组塔工程、架线工程,对于基础工程,不同的地质条件会采取不同的塔基形式,尤期广东沿海地区,多属于软弱地基,组塔基础较多采用冲(钻可灌注桩或人工挖孔桩,由此会引起钢筋混凝土量的较授异,而这煌础工程都需要全过程旁站,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

2.4 关于“对监理的考核、奖励办法”

国电火[1999]677号文的第四部分提出了关于“对监理的考核、奖励办法”的条款,其目的是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当好业主参谋,做好监理工作。但是,从考核内容看,有些条款并不清晰,不好操作,还会引起争论和扯皮。其中扣减的条款有“‘二管理、一协调’内容具体,落实得力,分别支付监理费的3%、2%,否则扣减”,对于“内容具体,落实得力”应由谁来评价?评价的依据是什么?如何评价?不同的业主、不同工程有不同的要求;还有“工程全部实现达标,投产支付监理费的 3%,否则扣减”,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的规定,目前只有 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和火电工程才参与“达标”评比,110kV输变电、配网和技术改造等工程则不参评,这些不参评的工程,如何考核?是否也要扣减监理费?这也是一个经常引起争论和扯皮的问题。

3、建立完善监理市场价格体系的“五性”原则科学合理地测算监理成本,建立监理市场价格体系。按照“符合性、综合性、适用性、合理性、条件性”原则制定操作性强的监理费标准。

3.1 符合性: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相适应目前,国家颁发的涉及监理行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建筑法儿《建设工程管理条例X《建设工程监理规范X《合同法X《招标投标法X它们构成了工程监理法规的框架,为促进监理事业健康发展,规范监理市场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证。 监理费标准,应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适应,并能够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例如关于“监理设施”费用的问题,《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3.3.1条款规定:“建设单位应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但目前能够按其执行的不多,有时候是收取一定的费用,有时候是转嫁给施工单位,即由施工单位协助解决;大多数情况是业主仅提供办公用房,办公桌椅、交通、通讯、生活设施等都由监理单位自行解决。使得监理单位为工程结束后,如何处置这些设施而伤脑筋,这些设施都些比较笨重的大件物品,如果转移到另一工程使用,转移的费用可能比新购买的还要高;如果没有新工程衔接上,可能还需搬运回公司,公司就要另外租用仓库来放置这些设施。从而造成了监理成本的提高,利润空间相对缩小。实际上让业主提供监理设施,他们也游存在较大的困难。因此,建议在监理费标准中单独计列该项费用,专款专用。

关于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承担“安全管理”的责任,2004年2月开始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已作了明确的界定。质量和安全能否得到有效控制,关系到人身安全,千年大计,“安全管理”与“三控措施”不能分割,它是监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这是无可置疑的。因此,监理单位为“安全管理”提供服务所发生的成本费用也应在监理费标准中有所体现。

3.2 综合性:涵盖电力建设的建设规模及备种建设类型电力工程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大中型火电工程和输变电工程,投资大、建设期长、专业多、技术复杂。建设模式各有特色,在火电工程方面,有燃煤发电机组,还有核电。风能发电、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供热机组、燃油(奥里油)发电、垃圾发电、油页岩、水煤浆等等发电厂类型;在输变电工程方面,有各电压等级的直流输电线路、交流输电线路,还有各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开关站、换流站等。除此之外,还有烟气脱硫工程、集中供热项目、技改项目、大修项目、农网和城网工程、光纤通讯工程、拆迁工程等其它零星项目,它们各有特点,要求的技术含量也不一样。如我公司在上海和广东承接了二个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工程,主要设备分别为美国GE公司和日本三菱公司的设备,设计图纸都是英文版,我公司派出的监理工程师均必须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不仅能够阅读图纸,还能够与外国专家对话沟通。因此,新的监理费标准应能够涵盖电力建设的建设规模及各种建设类型,综合体现其技术特点和专业能力要求。3.3 适用性:根据各阶段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细分取费标准建设部2003年年初发出了《关于培养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2004年年底颁发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从政府的角度引导有一定实力的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方向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监理企业。因此,向项目管理发展是监理企业的创新之路。现代化的项目管理贯穿于项目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具体包括工程前期工作(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评估、设计阶段审查等等)、招标工作、造价咨询、设备监造、材料和设备采购、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项目后评估以及业主顾问等等内容。监理服务内容和范围是根据市场需求确定的,新的监理费标准涵盖内容应尽可能全面,同时通过对工作内容的分类,进一步细分取费标准。做到只要进入监理市场,就像点菜一样,按斤论价,按质论价,业主需要什么服务,监理就提供什么服务,并依据标准获得适当的报酬。

3.4 合理性:公正、合理体现电力工程监理服务的行业特点。

(1)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使计算机辅助管理技术达到了较高的水准,从而大大提高了工程管理的效率和技术水平,业主对工程建设计算机运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普遍使用计算机软件主要包括P3/EC、梦龙、PROJECT以及MIS系统等,其中计算机P3工程管理软件是当今国际最为通用的大型工程项目管理软件,P3软件的成功应用标志着工程管理进人现代计算机国际化管理系列。因此,在大中型的电力工程就中,参建单位都被要求使用 P3程管理软件,如我公司在三峡至广东+500 千伏直流输变电工程、珠海电厂(2×700MW)工程、汕尾电厂(2 x600MW)工程等都有使用P3程管理软件的经验。但是P3工程管理软件的价格不菲,而且需与项目参建单位建成统一的计算机平台,才能发挥最佳作用。因此建议:涉及多个用户的计算机管理软件,由业主统一采购,向各参建单位提供端口,并根据各参建单位合同金额的大小收取适当的费用。

(2)电力工程投资较大,设备费用(国产设备)占总投资50%左右。现行的计算监理费的方法是扣除设备费,以建安费用为计算基数。但在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设备到货的装卸过程的安全管理,设备开箱检查、清点以及设备缺陷的处理和跟踪,都有责任进行全过程监督控制,因此设备费按一定的比例计人取费标准会更合理一些。

(3)除了常规的火电工程和输变电工程外,还有烟气脱硫工程、大修项目、农网和城网工程、拆迁工程等等其它零星项目,这些项目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各有特点。一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难度高,设备费用就占了工程投资70%~80%的比例,由于建安工程费偏低,造成监理费偏低。据了解,现在单独承接烟气脱硫工程的监理中标价均超过概算(与火电工程同时承接监理任务的除外人二如配网工程,设计不规范、施工区域广、施工点分散,且电缆施工多在城市繁华路段进行,施工周期比一般线路的工期长,安全因素复杂,监理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会更多。三如拆除工程,电力行业现行《预规》规定:拆除工程费用在其他费用中开列,即没有进人建安工程费作为计取监理费基数,因此,监理单位对拆除工程的监理实属无偿服务。我公司曾承接过一个45公里的送电线路工程,其中就有 26公里旧线需拆除,与业主论理时,业主表示概算没有此项费用,爱莫能助,作为监理单位,也只有无可奈何了。

3.5 条件性:测算调整系数,使之与建筑市场经济发展保持同步

(1)测算地区调整系数,按工程所在地调整监理费用。

现阶段,全国各省市的经济发展不均衡,考虑各地区物价水平的差异,建议参照国家的工资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分为十类工资等级L测算地区调整系数,在全国平均取费标准的基础上,允许经济发达地区的工程按地区调整系数调增监理费。如深圳市政府已制定了地方标准(2001年1月起执行),其标准比建设部价费字[1992]479号文提高了 20%~30%,进人深圳承接工程均按此标准执行。

(2)根据政府部门颁发的物价上涨指数,测算物价调整系数。

一项大中型的火电工程,从工程启动至工程竣工投产,工期短则2至3年,长则3至5年。在这期间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建议参考国家物价部门颁布的物价调整指数,允许监理费的增减调整。这几年我国的国民经济年均增长率都在8%左右,监理费标准水平应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才能为监理企业吸引人才、实现自我提升、技术进步、发展壮大、提高承受风险能力创造有利条件。

监理合同管理内容篇(5)

[关键词] 电网企业;协同监督;管理优化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5 . 21. 052

[中图分类号] F279.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5)21- 0103- 02

电网企业作为国家重要的大型公用性管理企业,承载着电力供应管理的重要使命,在电力发、输、配、用一体化管理体系中具有重要的管理责任。随着我国电力装备的不断提升,电网骨架不断增强,电网企业整体资产水平不断增大,针对电网企业安全、稳定、合规合法的运营与管理要求越来越高。随着国家对企业监督管理要求的不断提升,全面综合的提高电网企业协同监督管理水平意义重大。

1 电网企业强化协同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企业应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以及党委负责主体责任,国家全力开展依法治国、强化作风建设、深化监督管控机制落实,因此,深化协同监督管理,有利于推动企业强化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有效开展,明确廉政责任机制,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及管理效率提升。强化协同监督管理有利于企业强化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障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构建有效的内部监督及外部协同管理机制,完善实时监控、企业及员工安全保障体系建立。

2 电网企业协同监督管理体系构建分析

电网企业深入开展协同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强化管控措施的提出与落实,深化监督管控的实效分析。要求成立健全的协同监督管理组织结构与责任主体,深化协同监督管理的落实与追踪,推进监督管理与生产运营管理工作的融合,构建监督管理平台,实现有效的监督管理信息流通保障。

2.1 深化电网企业专业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建设

电网企业作为电力系统的重要性管理及调节主体,对于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具有重大的责任。生产及运营相关主体专业部门应作为电网企业协同监督管理的主体对象,要做到监督重点明确,监督对象明确,监督内容明确,确保协同监督管理部门全覆盖、岗位全覆盖、责任全覆盖,进行有效的监督职责细化研究,重点突出关键问题,构建有效的专业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体系。

2.2 深化电网企业内部协同监督管理调节与合作体系建设

电网企业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利用协同机制,充分调动不同部门及不同岗位之间的调节与合作作用,提高监督管理的协同作用发挥。深化专业部门之间的监督协同合作,提高监督效率,提升监督全面性、深入性。

2.3 深化电网企业协同监督闭环管理体系建设

监督管理的内容体系不仅包括发现问题、反映问题,针对问题的解决及责任追究也是重中之重,因此深化电网企业协同监督闭环管理体系建设意义重大。应充分落实制度与法律的重要性,充分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落实,利用协同监督管理,总结问题与经验,构建完善的闭环管理体系。

2.4 深化电网企业协同监督重点问题管理体系建设

企业运营管理体系中隐藏着多种形态的问题与矛盾,涵盖着多种形式的风险隐患,协同监督管理应针对重点矛盾进行全面深化的总结与凝练,构建重点问题的解决机制及防范机制,明确风险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防范,提出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3 电网企业协同监督管理优化建议分析

3.1 强化企业协同监督管理意识提升,落实协同监督管理责任主体

构建长效的电网企业协同监督管理机制,需要全面提升企业员工与领导的协同监督管理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提高岗位责任落实与思想修养提升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内容形成守规矩、敢担当、严格自律的良好氛围,明确责任底线与红线。强化跨部门、跨专业的问题沟通,实现横向、纵向的有效协同监督体系。

构建企业协同监督管理与企业管理的有效融合,提高防控廉政风险水平。落实企业、部门、岗位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监督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协同监督管理与标准化专业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落实到实处,构建过程管控机制与追踪反馈机制。

3.2 积极开展多样化的协同监督主题教育活动,形成长效的协同管理机制

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丰富协同监督管理内容及形式,通过主题教育强化精神落实。开展针对党性、纪律、思想修养的培训与教育工作,提高企业整体协同监督管理意识;开展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考评机制,提高责任主体的专业化素质;开展交流与总结评价机制,加强与同类型单位、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交流与总结。

3.3 健全内控管理体系,健全协同监督机制

完善的协同监督管理体系要求从源头上开展风险与问题挖掘,从过程中发现问题与改善问题,从结果上强化责任追究与规范提升,因此,应该健全企业内控管理体系,有针对性的构建一体化的内控管理流程,形成风险识别、预警、评价、应对机制,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监测。通过长效的协同监督管理落实,健全协同监督机制,优化企业生产运营管理效率提升。

3.4 强化社会协同监督管理参与,积极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

电网企业作为重要的公用性企业,为社会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企业协同监督管理应高度重视社会监督的参与,在生产建设、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构建有效的社会监督参与管理机制。通过企业门户网站建设、客户服务电话管理、监督问询反馈机制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入社会协同监督管理,发挥其重要的公众参与及普遍性作用。

3.5 重视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积极进行合作与交流反馈

随着社会媒体舆论普及面及时效性的不断增强,媒体舆论监督将作为企业优化协同监督管理重要渠道,充分发挥该最敏锐工具的良好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开展相关在线咨询、媒体沟通、服务规范公示等多渠道活动,构建有效的媒体舆论监督合作与交流反馈机制。

4 总 结

电网企业协同监督管理将成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基础,为企业营造安全、稳定、高效、开放的管理环境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同时,电网企业协同监督管理也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管理工作,需要在实践与管理工作中,不断总结问题与经验,创新协同监督管理内容体系与管理措施,全面提升企业的协同监督管理能力。

主要参考文献

[1]杨志红. 电网企业建立安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思考[J]. 电力安全技术,2006(4):3-6.

监理合同管理内容篇(6)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筑工程监理

1.1 定义建筑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进行的建筑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指针对建筑工程项目,由社会化、专业化的建筑监理单位接收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筑合同,控制建筑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质量,协调建筑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关系,维护建筑工程建设合同各方利益,所进行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

1.2 建筑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

1)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在国际上把这类服务归为工程咨询(工程顾问)服务;

2)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3 建筑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

1)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2)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

1.4 建筑工程监理的业务范围和内容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主要包括: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及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1.5 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目前,涉及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2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2.1 定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建设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招标、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2 业务范围和内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

1)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2)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3)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4)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5)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6)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7)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8)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建筑项目管理的内容[5] 应包括: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质量控制、项目安全控制、项目成本控制,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材料管理、项目机械设备管理、项目技术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合同管理、项目信息管理、项目现场管理、项目组织协调、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考核评价、项目回访保修等。

2.3 相关法规和规章目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相应的政策规章主要有:1)《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 号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 号文)等。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比较分析

通过以上阐述,我们可以从服务对象、业务范围、法律责任、行业准入等4 方面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

3.1 服务对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范围较大,它不单纯是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还包括建设单位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供货方项目管理等。但由于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和总组织者,因此建设单位方的项目管理是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核心建设工程监理则不同。建设工程监理是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监理的唯一服务对象。

3.2 业务范围建筑项目管理的内容包括: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质量控制、项目安全控制、项目成本控制,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材料管理、项目机械设备管理、项目技术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合同管理、项目信息管理、项目现场管理、项目组织协调、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考核评价、项目回访保修等。而工程监理的内容是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因此从业务范围上讲,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项目管理的全部。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另一大区别在于:前者可包括设计过程的项目管理,甚至包括项目前期策划,而建设工程监理一般不包括设计和设计过程管理,更不涉及项目前期策

3.3 法律责任由于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而建设监理制从产生至今发展已有十几年的历史,国家有一套较为成熟和完善的法律法规系统与之相配套,对工程监理工作的地位、权利、职责、义务和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制定了一套适用于监理的标准合同文本。

3.4 行业准入国家对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只有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才能进入本行业;但是目前国家没有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市场设定准入制度,而是对与建筑业相关的具备资质的企业开放,鼓励其积极参与到工程项目管理中去,同时对从业人员也没有设定新的准入制度。

监理合同管理内容篇(7)

关键词:监理日志;监理活动;记录内容;归档资料

中图分类号: U415.1 文献标识码: A

监理日志是监理单位履行委托监理合同全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工程形成过程和监理工作状况的综合反映,是监理工程师工作内容和效果的主要外在表现,是展示监理单位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窗口。同时也是监理单位了解项目监理机构情况、考核项目监理处人员工作质量、总结经验、持续改进的重要基础资料。

一、监理日志记录的内容:

监理日志是监理单位归档监理资料的基本组成部分,属永久性保存的监理资料。它是现场施工情况最基本的客观记录,是分析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产生原因、责任归属、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处理索赔、解决合同争议的重要原始证据。为了使监理日志起到应有的作用,其记录内容应包括:

(1)天气情况。包括气候、气温、风力以及天气变化的时间等。

(2)施工状况。①应当写清楚当天施工部位、内容、形象进度,主要施工工种人数及分布情况,机械种类、数量及相关的施工动态。②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情况。

(3)监理工作。①要求分专业依次记录当日主要监理工作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所采取的处理措施、提出的相关建议,并逐一记录处理的结果。②当天工程检查验收情况。对相关作业面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隐蔽验收或工序检查验收,要记录清楚检查验收部位、验收人、检查验收结果及其存在问题跟踪复查情况。③当日签发的监理指令单(如: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暂停令/复工令等),审签资料情况(如: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度计划、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等)。④见证取样情况。要记录见证人、取样人、送样人、材料名称、品牌、种类、生产厂家、数量、取样方法、使用部位等。⑤旁站监理情况。要记录清楚施工部位或工序、主要施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过程,旁站时间及旁站人,夜班应记录清楚交接班时间(按24小时制记)。

(4)安全管理工作。当天安全检查情况,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通知整改情况;文明施工管理情况。

(5)其他信息。①简述当日收到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其处理情况。要写明信息来源、收到时间、信息内容。②上级领导或公司领导、建设单位人员现场巡视检查的情况。③承包商因素、非承包商因素引起的停水、停电、窝工等;涉及合同与其他事项的处理。④变更发出时的现状及其引起的返工或按原设计已施工等实际状况;合同外工程及零星用工计量。⑤监理完成的附加工作、额外工作。⑥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过程和影响。

二、监理日志记录的要求

(1)监理日志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当日下班前按专业汇总,并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次填写。在节假日或换休工作时,由全体值班监理人员填写。(2)监理日志应全面记录监理工作三控(质量、进度、投资)、三管(安全、信息、合同)和一协调的真实情况。(3)日志填写应做到字迹工整、语句通顺、条理清楚、文字简练、用语规范、内容完整、闭合交圈。(4)一般情况下,每天记录不得间断,若是工地停工或放假等无需连续记录的情况应写明原因和时间段。(5)日志记录不能存在缺页、扯页现象。(6)日记记录的封面要写明工程名称、本册的起止日期、册序号、项目监理处的名称。(7)总监应每天对监理日志的填写内容进行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审签。(8)监理日志应妥善保管,未经总监允许,禁止项目监理机构以外人员传阅、复印。

三、监理日志的作用

监理日志是工程实施中监理工作状况的最真实的反映,是体现监理工作量和监理价值的资料之一。一旦在项目建设中与业主或承包商之间对质量、进度、费用等问题产生异议、争端时,必然要追溯监理日志,以求证明。所以说监理日志在某种程度上是最可靠的证据,有利于监理人员规避自己的责任。监理日志还是监理人员工作能力、工作责任的综合反映。一本好的日志能充分体现出现场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文化修养、技术水平及敬业精神。

监理日志是监理单位内部对项目部人员工作考核的直接依据之一,也是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等单位考核考察监理工作的直观内容之一,能为监理人员的辛勤工作留下痕迹。所以说,每一位监理人员都要充分认识到监理日志的重要作用,全面、认真、细致地做好监理日志的记载。

三、监理日志填写存在的问题

(1)气候情况记录不详。气候情况记录的准确性与工程质量有着直接的关系。例如在浇筑砼时,砼的养护、早期强度和拆模强度等诸多施工活动均与气候、雨量、风力等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大雨影响着深基坑施工的安全等,因此一定要把气候情况记录清楚。

(2)书写潦草,用词不当使用非专业语言。

(3)有些日志记录的内容不完善,不全面,记录过于简单,无可追溯性,反映不了施工、监理活动的全貌。如施工部位、内容、机具、人员记录不明确,有诸如记录“今日无事”,“今日进水泥100t”,“今日进钢筋20t”,“今日现场灌注桩施工。”等,无法起到索赔、跟踪追溯等作用;监理验收、检查记录笼统,无针对性,类似有“现场检查验收钢筋质量”等,不能标明验收的部位、验收质量结果及处理整改要求等,无法起到档案资料的作用。

(4)记录的内容存在不闭合交圈现象,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无处理意见及落实结果。

(5)安装专业检查验收的内容记录太少,不全面。

(6)安全检查内容记录很简略,安全隐患记录不清晰、漏记。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及复查情况记录不清晰。

(7)日志记录内容与隐蔽验收、材料见证取样、试块留置等相关记录不完全吻合。

(8)材料见证取样情况记录不详细,缺材料批号、数量、使用部位等。

(9)由于不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导致当天的监理日志不能当天填写,到第二天或更晚的时候填写,遗忘了一些重要内容。

四、记好监理日志采取的改进措施

(1)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监理日志填写内容及相关要求,逐步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2)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检查各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日志,将其做为考核现场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之一,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奖罚分明,促使监理人员自觉的做好监理日志的记录。

(3)总监或总监代表应每天审阅本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日志,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指正。

(4)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增强现场监理人员的责任心,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当天的监理日志必须当天记录。

总之,监理日志是工程实施中监理工作状况最真实的反映,是体现监理工作成效和价值的重要资料之一,所有监理人员都应高度重视,规范填写。真实记录每天的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是监理人员的重要职责,只有扎实的工作,良好的专业素养及工作责任心,才能使监理日志有内容可写,才有写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