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建材进出口贸易

建材进出口贸易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11 17:25:15

建材进出口贸易

建材进出口贸易篇(1)

关键词:俄罗斯远东;黑龙江省;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D812 文献标识码:A

1 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的发展变化和现状

黑龙江省是森林资源大省,面积广,森林资源丰富。解放后,国家贫穷落后,百业待兴,国家建设需要大量的木材,建国以来,我省承担着全国木材生产的主要任务,占全国木材生产总量的50%以上。随着木材产量和生产能力的不断增大,大量的树木被砍伐,木材蓄积量急剧大降,导致采育关系严重失调,造成了现在可采森林资源枯竭的局面。

1998年,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禁止对天然林进行采伐,只许进行抚育间伐。人工林还小,没进入到近熟林阶段,也不能进行大面积采伐,导致了现在木材产量锐减,而国家建设仍需要大量的木材。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加入世贸组织,俄罗斯与我省接壤,有地缘优势,木材材种又有接近性,俄罗斯远东的木材就大量进口到我国。

2 我省和俄罗斯远东木材贸易现状

由于我国目前的森林资源状况和国家新的林业政策的调整,我省的木材产量急剧下降,使我国目前成为世界上主要的木材进口国之一。2004年进口木材占市场总量的35.6%,2010年木材缺口为1.5亿立方米,由于我省与俄罗斯远东地区有地缘优势,俄罗斯远东地区的木材就大量经过我省,进口到我国。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通过降低原木和锯材进口关税、增值税和采取一系列的其它措施,来促进价格低廉的俄罗斯远东木材进口到我国,使俄罗斯迅速成为中国第一大原木和锯材供给国,俄罗斯出口到我国的木材占俄罗斯总木材出口量的70%。

随着俄罗斯远东木材出口的不断增加,俄罗斯远东及西伯利亚的森林采伐量也不断增加,使当地的经济收入不断增加,尤其是运输业,增长幅度很大。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当地出现了一些滥砍盗伐现象,出现了木材的非法贸易活动。俄罗斯认为,中国是非法进行木材贸易的集散地,这就给我省和俄罗斯远东地区正常的木材贸易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2007年俄国通过《森林法典》对发展林业进行了规范,对原木出口关税进行了调整,90年代为6.5%,从2007年7月1日起,征收关税调整到出口木材合同价格的20%,从2008年4月1日起,调整到25%,从2009年1月1日起,调整到80%。使进口到我国的木材价格大幅度上升,我省有相当一部分木材加工企业,对俄罗斯进口原木有依赖性,因此这对我省的木材加工企业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有些木材加工企业因此而造成停产。

俄罗斯政府改变木材出口政策的态度是坚决的。由于新政策的出现,给现在的木材贸易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也使当地的经济不断下滑,尤其是当地的运输业和劳务收入急剧下降,为了减少损失,盗伐木材现象更为严重,远东地区高达700万立方米,使当地非法收入增加,木材贸易出现了混乱现象,也使俄罗斯在木材外贸市场地位发生了变化,世界林产品结构也需进行重组。

3 黑龙江省和俄罗斯远东森工投资与贸易合作问题

俄罗斯是木材(主要是原木)出口大国,但也是林产品的进口国,俄罗斯由于木材深加工企业少,规模小,设备落后,使木材产品(如胶合板、纸浆和木制品等)需要大量进口。由于俄罗斯新政策、新关税的调整,使俄罗斯的木材(主要是原木)出口受到很大影响,俄罗斯将加大投资与合作来增加木材深加工的能力。

我省和俄罗斯远东森工投资与贸易合作,除了原木和锯材,还要在俄罗斯远东和西伯利亚等地投资办厂,进行木材深加工,与俄罗斯合作开发或利用森林资源。

中俄林业合作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广阔的领域及美好的发展前景。综合分析,中俄林业经贸关系直接影响我省与俄罗斯远东林业经贸问题,就黑龙江省与俄罗斯远东森工投资与贸易合作问题,提出如下建议:(1)顺应形势变化,引导企业“走出去”,形成规模化生产和集团合作效应,规避直接从俄罗斯进口原木的高关税风险,承接地区产业转移,引导木材加工企业向精、深、高附加值加工方向发展。(2)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建立一些相关的规章制度,为长期稳定地发展林业经贸合作奠定法律基础,保障合作计划的顺利实施,为长期稳定地开展林业经贸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3)我们应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有效拓展中俄两国的木材市场,走“以深加工为主,以采伐为辅”的林业合作道路。对俄罗斯远东可持续天然林的加工,进行长期的投资、建厂,扩大深加工规模。(4)创造良好的双边林业经贸环境,中俄林业经贸有互补性,合作发展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尤其是劳务承包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5)构建中俄林业经贸合作的信息平台,及时了解世界林产品贸易的规则标准,以及主要林产品的贸易市场、行情、服务、价格及贸易条件,加强双方的信息交流,增进双方的互信与了解。(6)加强对木材贸易过程的认证,通过认证,加强木材贸易的合法化,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保证正常的木材贸易,不断使我们的木材贸易合法化,保证木材贸易的可持续性。

4 我省和俄罗斯远东林业经贸合作的发展趋势

俄罗斯森林可采资源丰富,是木材生产大国,但俄罗斯也是木材深加工产品的需求国,每年需进口大量的林产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俄罗斯市场对林产品仍将有较大的需求,市场潜力很大。因此,我们应大力开拓俄罗斯林产品市场,中方投资或与俄罗斯远东地区企业合作,进一步加强双方林产品贸易合作,以此来提高我们的经济效益,提高俄罗斯远东地区的就业率,增加收入,让当地百姓得到实惠,使我们与俄罗斯远东地区的林业经贸合作更加深入,与当地政府的关系进一步加深。

参考文献

[1]李淑华.新时期中俄林业经贸合作问题研究[D].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2006.

[2]章升东,宋维明,程宝栋.基于资源配置的中俄木材贸易关系探讨[J].林业经济问题,2006,26(1):52-55,59.

建材进出口贸易篇(2)

8个税号石材制品终于能够不列入加工贸易禁示类商品目录,令福建加工贸易石材企业绝处逢生,但出口退税的取消却带来了经营成本的大幅攀升。

去年9月14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该政策调整对福建省出口占优势的石料材产品带来了较大影响,取消出口退税的石料材被直接列入了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听到取消和降低出口退税的消息,福建石材业相关人士一片叹息之声。

“石材被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之后,综合成本至少要增加30%。福建省石材行业原来的出口利润仅有10%―12%,取消出口退税后,企业根本就没办法经营。”1月5日,福建省石材行业秘书长郭经伟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取消出口退税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不容乐观。

所幸的是,被列入禁止之列的石材产品在福建省的争取下,最终被排斥在禁止之外。

福建力争解禁

“从宏观上看,出口退税贸易政策上的调整,将有利于调整我国产业结构现状,提升出口高附加值产品和加大进口原材料的比重,限制或抑制能源和资源初级产品的出口,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外贸转变增长方式,降低持续增长的贸易顺差,减少国际贸易摩擦。”福建省石材协会会长许荣旗这样评价出口退税调整。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石材产品被取消出口退税“是为引导石材行业向深加工方向行进”的一项重要举措。

对于取消石材产品出口退税,福建省外经贸厅苏志文副处长有着不同的看法:“福建省的石材产品并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虽然它的确属于资源性产品,但这些产品的资源大部分是来源于国外,利用国外资源本应得到出口退税,结果不仅得不到出口退税,列人加工贸易禁止目录之后反而还要征收累计高达18%的增值税及关税。”苏志文对139号文将石材列入禁止目录难以理解。“这样一来,企业不仅不会增加从国外的资源进口,反而加剧了国内资源的开采,这完全与五部委制订此政策的初衷背道而驰。就目前而言,印度等其它石材出口国的进口关税没有增加,而我们增加了,就等于将我们的企业好不容易打下的国外市场拱手相让。”

有鉴于此,去年9月14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139号文后的当天中午,省外经贸厅就在第一时间由杨彪厅长主持召开了各处室会议研究和部署应对工作,并且连夜加班,15日即向省政府呈交了分析报告,并向商务部反映了福建省的实际情况。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经过认真调研后,正式确认139号文件取消退税目录中的68章的8个税号石材制品不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

至此,福建几千家石材企业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暂时放下来了。从“加工贸易禁止类”的圈圈中跳出的企业同时也被取消了出口退税,那么本来就只有微薄利润的这些企业就真的能够安然无忧了吗?

如何走出困扰

事实并非如此。据相关统计,取消出口退税意味着石材企业每出口1美元将增加负担0.45元人民币,这对于规模小、技术含量低、行业门槛低的石材业来说,在微利甚至负利时代,无疑将面临重新洗牌与整合。

更需指出的是,虽然五部委给了8个税号石材制品一个喘息的机会,福建相关石材企业侥幸逃过一劫,但今后这些石材制品会不会再次被列入禁止之列仍存在很大的变数。因此,如何从长远考虑化解出口退税给企业增添的成本问题不容回避地摆在了业界面前。

眼下,业界的一个共同呼声就是:福建石材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刻不容缓。

不能否认,目前福建石材业存在着中低档产品产能过剩的情况,且出口企业规模较小而分散,出口石材报价较低,石材出口主要靠低价取胜,石材出口增长过快,反倾销等贸易摩擦日益凸显。

基于此,福建省石材协会会长许荣旗提醒业界发展高附加值产品迫在眉睫,“此次取消部分石材出口退税,并未包括高附加值的石雕石刻,只取消了荒料、所加工的比较初级、比较低价值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对于那些结构层次比较高的产品并没有取消,所以对那些生产结构层次比较高的产品企业影响较小,相反,生产结构层次比较低的产品企业影响较大。比如,厦门非金属矿进出口有限公司生产的也是属于结构层次比较高的产品,此次政策的调整只影响到公司10%的相关进出口业务。”

郭经伟同样也用数字从另一个侧面支持了许荣旗的观点,“在福建省13.44亿美元的石材出口额中,分为这三项:一部分是石雕和墓碑石(高附加值部分)保留了原来的出口退税;二是一般贸易(利用国内原料加工)出口,这部分肯定受影响;三是来净料加工复出口(加工贸易)。其中,第一部分约占4亿―5亿美元,第二三部分约占9亿美元,在82号文中得以排除在禁止之列的3亿多美元石材产品绝大多数都是高附加值产品。

建材进出口贸易篇(3)

关键词:黑河;阿穆尔州;中俄经贸合作

中图分类号:F15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0961(2007)01-0030-03

一、黑河市发展边贸的优势地位及发展轨迹

黑河地处北疆边陲,东濒黑龙江,与俄罗斯阿穆尔州首府布拉戈维申斯克隔江 相望,中俄边境线在此长达184.3公里,两岸最近处只有几百米,它们分别是两地的政治、 经济和文化中心。从黑河出境,向西可经乌克兰等独联体国家进入东欧各国,东行可经符拉 迪沃斯托克、东方港进入日本海。此外,黑河与布拉戈维申斯克口岸的货物,都可以实行江 海联运,经日本海与太平洋,到达日本、韩国以及东南亚各国。黑河这种独特的地理位置, 决定其在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都能发挥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通道作用,发展边贸具有优 越的地理区位和潜在的口岸优势。

黑河与阿穆尔州分别是当今世界自然资源富集的地区之一。土地、草原、森林 、水利、矿产、旅游是黑河市的六大资源,黑河已成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矿产以 褐煤、黄金为主,并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此外,黑河与布拉戈 维申斯克之间的“一日游”、爱辉古城、卧牛湖、鄂伦春民族风情等人文景观相互辉映,成 为开展边境旅游和民族风情旅游的大观园,这些丰富的资源是黑河市变资源优势为经贸优势 的前提和基石。

黑河与俄罗斯阿州毗邻地区的交往有100多年的历史。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黑河与阿州边境贸易得到了长足发展。其发展历程大体可分为四个阶 段。第一阶段为起步时期(1983―1990年),第二阶段为高潮时期(1991―1993年),第三 阶段为调整时期(1994―1997年),第四阶段为恢复发展时期(1998年以来)。近些年,中俄政治经济关系的良好发展,为边境贸易回升与发展带来新的契机,双 方边贸、对外投资与合作都在扩大。2005年全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完成58 292.8万美元,同比增长101.68%。对俄工程承包、 劳务输出项目18项,合同金额为3 715.2万美元,合同外派劳务1 944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黑河对阿州经贸取得了长足进展,但经贸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贸易规模小,贸易方式相对落后,进出口商品结构欠优

总体上说,黑河边贸以小额贸易和民间贸易为主,加工贸易、科技贸易、服务贸易尚处在起 步阶段。黑河市对外贸易规模仅占全省的7%左右,在全省口岸竞相发展的形势下,发展速度 相对慢了些。与绥芬河、满洲里两市对外贸易主要以现汇贸易为主,现汇贸易占边贸进出 口总值的80%以上不同黑河市以边境小额贸易和互市贸易为主,这两种较原始的贸易方 式 占全部贸易额的80%以上[1]。因此,贸易活动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影响整体发展 。此外, 进出口货物品种单一、附加值低。1986―1995年进口货物中,旧钢轨、废五金、废轮胎、废 铜、废铝、废纸、废棉絮、动物皮毛等占8.6%,食品占6.4%,钢材约占25%,木材约占2 0%,其余为化肥、机械等。出口货物中,服装、鞋、床上用品占45%,蔬菜、水果、食品类 占48%,其余为装饰材料、装璜材料、装饰品等[2]。总的看,进出口商品的利润空 间有 限,高技术和高附加值的产品比重很少。此外, 全市进出口商品种类也逐年减少。

(二)贸易主体不强,对俄合作领域难以突破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黑河外经贸主体弱是制约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企业规模小,实力 弱,使企业调整商品结构缺乏力度,增加新品种难度大。以技术合作为例,黑河常年开展与 俄经济技术合作的企业仅十几家,双方难以承担耗资较大的项目;在合作领域上,主要集中 在农业种植、养殖、森林采伐和木材加工及建筑施工等领域,其他领域虽有涉及,但只停留 在浅层次上,这决定了所从事的项目大多是体力支出项目,尖端高科技的项目少。这导致 大项目推进速度不快,带动效果还没有显现。

(三)贸易空间狭小,以贸兴业滞后

黑河与布市双方把贸易目光仅局限在对应城市和地区内,没有为双方企业进入对方腹地创造 有利条件,这导致双方贸易市场空间狭小,贸易层次和贸易规模长期在低水平徘徊,严重影 响了两岸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中俄两国腹地都有十分广阔的贸易市场,极具发展贸易的 潜力。在加强双方城市和地区贸易合作的基础上,实现与双方内陆地区贸易对接、共同提升 贸易规模,是黑河与阿州面向21世纪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另外,虽然黑河依托口岸区位优 势,建设了木材、蔬菜等生产加工基地,可规模小,运营质量低。黑河边境贸易占全市经济 总量的比重还较低,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空间还很大。

(四)铁路“瓶颈”制约

由于目前还没有界江大桥,进出口货物运输要经过多次装卸、多次倒运,经营成本偏高。加 之黑河至龙镇为地铁运输,运价高于国铁且国家调控计划内的车皮十分紧张,运输高峰期申 请一个外运车皮费用最高要达到三四千元。铁路运输“瓶颈”削弱了进口商品国内销售价 格的竞争力。铁路综合运价高,使本地企业也大多从绥芬河口岸进口木材,国内企业到黑河 考察后,也基本转向其他口岸。

三、对策建议

(一)易货、现汇贸易兼做,共同规避贸易风险

目前,双方开展完全符合国际惯例的贸易形式存在较大困难,一些条件还不具备,俄市场经 济尚处于不成熟的发展阶段,市场行为和企业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十分突出,与俄 方企业开展贸易合作存在一定风险。为此,我们必须采取灵活的贸易形式,有效规避贸易风 险,现汇贸易和易货贸易要兼做,增强民贸经营主体实力,边境贸易与民间贸易同步推 进,扩大经贸合作领域。

(二)积极参与对方的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双方经济优势互补

俄罗斯目前正处于结构调整的启动期,其优先发展的产业多是我国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发育 成熟的产业,如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家电和电子等。与此同时,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所 需要的电力、石油、天然气、铁、铜、钾和木材等,在俄罗 斯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蕴藏十分丰富。我们应在对方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在俄远东和西伯利 亚发展木材和矿产品加工企业,就地进行加工,提高开发利用的综合效益。发挥黑河的农 业基 础优势,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参与阿穆尔州的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直接对俄提供农 业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和科技服务。与国内发达地区优势企业合作,利用我国在轻工、 纺织、服装、家电、食品、电子和建材等行业的成熟技术、设备和人才,加强与俄阿州及东 部地区企业的对口合作。在巩固阿州市场的基础上,把对外贸易领域拓展到俄莫斯科、赤塔 、雅库次克、克拉斯诺亚尔斯克、伊尔库次克等城市,逐步打开俄远东地区市场。通过制定 一系列优惠政策,优先扶持经营大户,壮大经贸主体,引导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在阿穆尔州等 地建设中国 商品城,与国内贸易载体进行有效衔接,形成点线连接的跨国贸易体系。此外,我们要调整 贸易结构,坚持一元为主、多元发展的原则,稳定发展边境小额贸易,加快发展边民互市贸 易和一般贸易。在稳定化工原料、钢材、木材、果蔬、机电产品、服装纺织、家电等长线大 宗产品进出口同时,积极运作燃料油、电力等高附加值产品进出口,提高过货额度。

(三)辟建跨国经济合作区是中俄经贸战略升级和培植新的生长点的重要举措

黑河的区位条件是辟建跨国经济合作区的理想之地。早在1992年,黑河市就提出了联合辟建 国际性经济特区的构想。经过国际研讨后,1994年11月,黑河市政府与阿穆尔州签订了 协议,确定中俄跨国经济合作区的名称为“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国际经济合作开发区”。 1 995年6月,总理在访俄期间签署了《中俄联合公报》,双方强调尽快制定出面向长期伙 伴关系的边境地区合作的新模式。目前,双方签署了《中俄政府关于共同建设黑河―布拉 戈 维申斯克黑龙江界河大桥的协定》。黑龙江大桥的建设正在运作中,这将为辟建跨国经济合 作区奠定基础。当前,俄联邦政府已经确定远东地区十年发展规划,加强对远东地区 的开发建设。俄政府日前已通过在俄境内建立经济特区的法律草案,欲制定优惠的政策吸引 外资 。我们应积极建议阿州建立经济特区,为经济特区制定优惠政策和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同时 ,动员国内有实力的企业到阿州投资建厂。经济特区不仅会加快当地经济建设,同时会形成 较 强的辐射面,强有力地带动腹地的经济腾飞,这将是中俄内陆地区进入国际市场的桥梁。

(四)加强协调,着眼于解决制约双方经贸合作的问题,建立双方政府间经常性 的磋商机制

日前,黑河市与阿州之间已经建立了经常性的政府间会议及部门间协调磋商机制,对于推进 两地经济、政治、贸易、科技、教育、文化、金融合作,增进双方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起了 重要作用。我们还要进一步着手建立黑河政府与布市政府间的协调机制。双方要认真、及时 地解决影响双方经贸合作的重大问题。建议在黑河市与布市之间互设商务代办处,建立政府 间人员交流任职制度。

(五)拓展境外平台建设,全力构筑中俄国际经贸大通道

近几年来在政府引导下,黑龙江省民营企业在俄阿州建设了几处中国商品城,与国内市场载 体形成了有效的对接,在扩大出口,形成中国商品直销网络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 扩大开放,我们要进一步调整和改进中国商品城的经营模式,将一家一户的小摊经营 中低档商品的个体买卖方式,逐步过渡到经营高档中国商品,最终向建立中国名优商品的专 营店、连锁店方向发展,成为中国名优商品的集散地和批发点。 我们要加快以黑龙江省为重点,以黑河口岸为枢纽,加快构筑中 俄国际经贸大通道的步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黑龙江省及黑河市不断加强交通、能源、水利及口岸和城市 基础设 施建设,已初步形成了以哈尔滨市为中心,以边境开放城市黑河、绥芬河为前沿,带动沿江 一线开放带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和水陆空国际立体交通网络。黑龙江界江公路桥工程中方 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铁路桥的前期推进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并已被国家铁道部确定为沿 海国际铁路大动脉的北出口;沿黑龙江高等级公路也正在进行前期工作。在拓展俄罗斯特别 是其东部地区市场中,黑河市新开辟了黑河至北极和贝加尔湖的跨国旅游线路,并正在积极 筹 建以大黑河岛国际商贸城为依托,连结俄布拉戈维申斯克市商品城,直达俄克拉斯诺亚尔斯 克中国商品城的“三点一线”商品直销网。这些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为构筑中俄国际经贸 大通道奠定了坚实基础。黑龙江铁路、公路桥建成后,将进一步突出和强化黑河的区位优势 ,形成一条南起深圳、北至黑河,南连港澳台、日本及东南亚各国,北至俄罗斯、其他独联 体国家及欧洲各国的国际经贸大通道。

参考文献:

建材进出口贸易篇(4)

一、中俄木材贸易的特点分析

俄罗斯广阔的森林面积和优质的材种,使其一直占据着中国木材进口来源地的首要位置。尤其是1998年特大洪水灾害,我国实施“天保”工程以来,为了弥补国内木材不足的缺口,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木材进口,如实行进口原木零关税政策、进口木材加工复出口政策和边境小额贸易增值税减半政策等,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中俄木材贸易的发展。

(一)原木进口逐渐减少,锯材进口快速上升

从原木进口来看,近年来我国进口俄罗斯原木呈现了先快速上升,后缓慢下降的变化趋势。2000年我国进口俄罗斯原木593.09万m3,此后几年由于国内木材产量下降和木材加工业的发展,原木进口持续增加,上升到2007年的2539.57万m3。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房地产市场低迷,木制品消费减少,我国进口俄罗斯原木连续4年出现下降,2012年进口量仅为1118.30万m3。从占我国进口原木的比重来看,2000年至2012年俄罗斯原木平均占据我国进口原木的53.79%,成为中国最大的原木进口来源地。2000年俄罗斯原木占我国原木进口的43.57%,2001年到2009年每年占到进口总量的一半以上。2008年以来,受俄罗斯减少原木出口、提高木材出口关税影响,我国进口俄罗斯原木的比重开始下降,2012年已经降至29.51%。

与原木进口的波动变化不同,我国进口俄罗斯锯材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2000年我国进口俄罗斯锯材仅为15.75万m3,2005年进口量首次突破100万m3,达到105.67万m3。此后,随着我国进口俄罗斯原木逐渐减少,进口锯材增长较快,2012年进口量达到617.93万m3。然而,俄罗斯锯材占我国锯材进口的比重仍然较小,2000年至2012年平均为19.56%。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俄罗斯锯材已经占到我国锯材进口的29.95%,有赶超原木进口的趋势。

(二)边境贸易是中俄木材贸易的主要方式

在中俄木材贸易发展过程中,边境贸易一直是木材贸易的主要方式,俄罗斯木材大都通过中俄边境口岸进入中国。中俄木材边境贸易的发展,一是由于俄罗斯木材集中在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与中国东北部气候条件和树种结构较为相似,容易被市场接受;二是中俄边境的地缘优势明显,交通运输条件便利,已经建成绥芬河、满洲里等边境口岸,便捷的铁路和公路运输为中俄木材贸易的开展提供了保证;三是中国政府的支持政策,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实行边境小额贸易政策,将进口木材关税和增值税减半以促进中俄边境贸易的发展。

(三)进口木材落地加工占据主导地位

在我国进口的俄罗斯木材中,一般先在口岸城市进行初级加工,再流通到国内其他木材市场和加工企业。以绥芬河为例,目前拥有木材进口贸易企业210家,木材加工企业700余户,从事木材行业的务工人员达到2万余人,年木材落地加工能力约350万m3、精深加工能力约60万m3。2001年12月,国家林业局、外经贸部、海关总署批准绥芬河为黑龙江省唯一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试点口岸,加工锯材出口不受配额限制。2009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在绥芬河成立木材检验检疫部级重点实验室,有300余项检测标准,年可检各类林木产品1500万t。2003年以来,绥芬河用于落地加工的木材约占进口木材总量的一半,加工产品包括木家具、人造板、木质装饰材料等,落地加工在中俄木材贸易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四)对俄林业投资规模持续扩大

随着俄罗斯木材贸易政策转变和木材出口关税提高,俄罗斯原木出口量将继续减少;同时日本、韩国、丹麦、荷兰等国的木材加工企业在俄罗斯林业投资不断扩大,森林采伐和木材精深加工就地实现终端化,进口俄罗斯木材竞争日趋激烈。中国木材贸易企业进口俄罗斯木材的难度加大,进口成本的上升又导致企业利润压缩,对俄林业直接投资成为中俄林业合作的新方向。近年来我国对俄林业投资快速发展,当前仅绥芬河就有境外森林资源开发和木材加工企业80余家,投资方式以中资公司为主,部分企业与俄罗斯境内企业成立了合资公司;在俄从事森林采伐及加工类项目98个,投资总额3亿美元,在俄罗斯境内租赁及购买林地共计513.3万hm2,主要分布在滨海边疆区、阿穆尔州、哈巴罗夫斯克州等地,专门从事森林采伐和木材加工进口,形成了具有相当规模的、横跨境内外的集采伐、仓储、运输、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产业体系。

二、中俄木材贸易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经营松散,抗风险能力弱

哥本哈根气候峰会以来,国际木材市场消费快速增加,木材供给日益短缺。我国木材加工企业在俄罗斯木材进口中,虽然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并且具有天然的地域优势,但由于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企业之间缺少合作沟通,经营分散没有形成利益联盟,导致对俄话语权不高。同时,随着俄罗斯木材销售价格、运费、关税的提高,我国进口木材的海关限价也相应提高,导致进口成本水涨船高,企业经营压力持续增加。在税费方面,例如绥芬河进口商品中,化肥进口关税仅为1%,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而原木进口环节增值税为13%,锯材进口环节增值税为17%。2008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促进边境贸易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边境小额贸易方式进口的商品一律照章征税,以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代替边境小额贸易进口税收减半政策,这也造成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抗风险能力减弱。

(二)进口秩序混乱,恶性竞争严重

我国木材贸易和加工企业数量众多,但良莠不齐,“车板交易”较为普遍,经营行为不规范。一些木材加工企业为了追求短期利益,抢占市场,相互间竞争抬高木材进口价格、降低销售价格,导致了木材贸易的恶性竞争也降低了企业利润。在对俄森林资源开发和木材加工上同样存在这一问题:一是没有形成统一的竞争机制,企业间的无序竞争造成了交易成本的增加;二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较为粗放,企业间缺少沟通协调,各自为战。同时,由于行业协会管理和约束能力有限,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监督和规范,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木材进口量的停滞不前或减少。

(三)中俄木材交易市场不完善

当前,中俄木材贸易虽然快速发展,俄罗斯连续多年成为中国最大的木材进口来源国,但是至今没有建立起专门的木材交易市场,对木材交易缺乏监管,没有形成市场化的营销网络。进口木材多是在铁道上进行现场交易,造成了木材进口企业和加工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市场关系不均衡,加剧了企业间的无序竞争。木材加工企业的议价能力低,原材料获取难度大成为制约木材精深加工的关键因素。近年来,我国进口木材落地加工虽然发展很快,然而多是简单加工成锯材、板材等初级产品,木材产品的附加值并没有完全体现,阻碍了中俄木材贸易和林业合作的进一步发展。

(四)对俄林业投资难度加大

随着进口俄罗斯木材难度加大和成本的不断提高,我国对俄林业投资发展较快,诸多企业开始在境外开发俄罗斯森林资源,然而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日本、韩国等国纷纷进口俄罗斯木材,加大对俄林业投资力度,俄罗斯木材资源出口趋向多元化,竞争日益激烈;二是在俄罗斯境内进行木材加工的成本较高,包括人工费、电费和设备维护费等,而且劳动许可办理艰难。在劳务输出方面,政府没有统一的调控,出现企业间争名额的现象。受这种情况影响,俄罗斯劳务审批环节的前期费用大幅提高,最高一个指标的费用增至2000美元,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三是俄罗斯经济政策多变,不稳定性强,增加了企业的投资风险;四是缺少金融支持,木材加工企业在申请贷款时,境外资产不能为国内贷款作抵押,一些企业在境外投资额度很大,却不能申请贷款,导致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竞争力明显减弱。

三、对策建议

(一)降低木材进口相关税费

近年来,我国进口俄罗斯木材数量下降,其原因一方面是受金融危机影响,国际国内木材市场需求不足和俄罗斯出口关税提高;另一方面是木材进口环节中的通关成本、运输成本和相关税费在木材进口成本中所占比重越来越高。同时,中俄边境铁路运载能力有限,一些附加值较低的木材产品不得不由铁路运输转向海运,制约了中俄木材贸易的发展。随着“天保”二期工程的实施,国内木材产量不足以支撑木材产业的发展,对俄罗斯木材的依赖短期内将继续存在。因此,国家应该制定政策,降低木材进口中的税费成本,为企业开展木材贸易提供便利条件。例如,可以为进口资源类产品、原木、锯材等提供一定比例的贴息贷款,减免进口环节的税费,提高政府转移支付的比例等。

(二)促进木材产业结构调整,避免企业恶性竞争

我国木材加工业以粗加工为主,多数是对进口木材落地加工成锯材、板材等初级产品再运往各地市场,木材资源利用率不高,产品附加值低。对原材料的过度依赖,导致木材加工企业为争夺木材资源而争相竞价,造成了木材进口市场的紊乱。政府可以通过扶持和引导加工企业由原材料和劳动力密集型向集约型、节约型企业发展,提高木材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木材产业转型升级。对一些生产工艺先进、产品质量好、技术含量高的终端产品生产企业提供支持,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小型木材加工企业,形成具有规模效应的大型木材加工企业和木材产业集群。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林业“三剩物”的综合利用,对木材加工过程的木屑、木片等进行回收再利用,生产人造板产品。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对俄罗斯木材的依赖,降低原材料消耗,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企业为争夺原材料而采取地恶性竞争。

(三)建立专门的木材交易市场,及时市场信息

缺乏完善的木材交易市场和木材集散中心是中俄木材贸易和林业合作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导致了企业间的无序竞争和木材进口企业与加工企业关系的不协调。建立专门的木材交易市场,为企业提供良好的交易平台,摆脱原有的不规范交易状态成为中俄木材贸易和林业合作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政府可以整合现有资源,在铁路口岸或者其他交通便利的地区建立木材市场,使企业间的木材交易能够有序进行;同时,成立专门的木材协会,及时收集俄罗斯木材贸易政策、投资政策、劳工政策的相关信息,以及木材进口量和进口价格信息,为企业木材贸易和对俄林业投资提供政策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做出合理的生产经营决策,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建材进出口贸易篇(5)

论文关键词:福建;东盟;经贸合作;契机;对策 

 

一、福建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发展的现状 

(一)投资方面 

东盟是福建利用外资的主要来源地区之一。随着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福建对东盟国家的投资业逐渐展开,东盟已经成为福建首选的对外投资地区,东盟国家来闽投资主要集中在东盟的五个老成员国,这五个国家占东盟在闽投资总额的90.24%。截止2008年底,东盟在福建省累计投资3426项,合同外资金额83.8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4.07亿美元;福建省核准在东盟设立境外企业86家,累计投资金额2.8亿美元,项目涉及贸易、铁矿开发、木材加工、农业开发等方面。我国与东盟之间实现“零关税”贸易,借此机会,福建企业进一步扩大了在东盟的投资。 

(二)机电产品贸易方面 

福建从东盟进口的机电产品从2002年的9.04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12.41亿美元,其中95%以上为戴尔、松下电子等外资企业以加工贸易形式进口的电子元器件,东盟成为福建重要的电子元器件供应地。福建的机电产品对东盟的出口额从2002年的5.72亿美元增长到2009年的23.00亿美元,每年均提供40%的出口增量。机电产品出口种类不断丰富,发电机、船舶、液晶显示器、汽配等多种产品对东盟年出口额突破亿美元。 

(三)民营企业与东盟的贸易方面 

福建积极鼓励省内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开展对东盟国家的投资,扶持福建省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电子、机械、轻工、纺织、建材、医药、家用电器行业的对外发展;充分利用华人、华侨的特殊桥梁作用,扩大福建省机电、轻纺等产品对东盟的出口。2010年前7月,福建私营企业对东盟进出口29亿美元,增长69.9%,占同期福建对东盟贸易总额的41.1%;福建省民营企业出口持续高速增长,规模日益壮大,在双方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是福建省对东盟进出口的主导。 

(四)对外工程和劳务输出方面 

目前东盟已经成为福建省第一大对外工程承包市场和第一大劳务输出市场,目前已近30家企业在东盟从事劳务、海产品加工、电机制造等行业。2006年福建省对东盟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合同总金额3320万美元,完成营业额7041万美元,劳务输出2961人。福建省正在进一步加大对东盟市场的开拓力度,为实现中国与东盟提出的“2010年双边年贸易额突破2000亿美元”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五)旅游合作方面 

改革开放以来,来闽旅游人数不断上升,2006年,东盟国家有25万人来福建观光,2009年1-10月份来闽旅游的外国游客达到139.17万人次,其中接待东南亚五国游客12.35万人次,占到了8.8%。东盟游客主要来自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的华人华侨。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福建人均收入迅速提高,居民出境旅游快速增长。由于地缘、亲缘的关系,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已成为福建出境游者的首选之地。 

二、福建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发展的契机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的刺激效应 

中国-东盟自贸区不仅在政治上有利于促进和巩固中国与东盟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有利于改善双方的地缘政治环境,保障区域安全,而且也为福建与东盟的经贸合作提供了发展机遇。首先,其有利于降低贸易和投资壁垒,促进福建与东盟国家经济合作的增长。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各成员国关税将大幅降低,这为福建企业降低交易成本、扩大对东盟出口提供机遇。同时cafta贸易便利化进程,将涉及各国之间通关、检验检疫、产品技术标准、市场准入门槛、人员流动便利等诸多环节的衔接和相互承认,非关税壁垒将逐步消除,区内贸易、相互投资将大大方便;其次,其有利于优势互补及合理分工,进一步深化贸易互补性。东盟各国资源丰富,以盛产橡胶、矿产品、石油、塑料原料和树木等原材料闻名,而福建对原材料和能源的需求不断增长。与东盟产品相比,福建的服装、鞋类、食品加工、车辆零配件、小型机械等产品也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福建与东盟存在不同产业间的贸易互补性,可以说在双方之间一种新型的产业分工和产业循环机制已初现端倪;最后,其为福建企业提供了更加广阔便利的区域性市场。目前东盟自由贸易区已经启动,福建企业投资于区域内可以享受到区域内国家相互开放市场和提供优惠的好处,这些都将极大地促进福建对东盟的投资。 

(二)2010年东盟六国的零关税效应 

从2010年1月1日起,我国对进口东盟的7000种产品实行零关税,东盟方面也将作类似安排,这将为福建省机电产品、农产品、建材、鞋服等行业对接东盟市场带来新的机遇。在建材行业方面,目前东盟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用住宅建设出现新一轮热潮,其建材产品大多数依赖进口,每年建材的进口需求额已经超过了100亿美元,这不仅为福建民营资本创造了投资机会,同样也为建材供应商带来巨大的商机;在机电产品方面,东盟已成为福建主要的机电中间产品来源地,机电产品一直是福建出口东盟的最大宗商品,其中外资企业占对东盟机电产品出口的55%,如捷联电子的液晶监视器、冠捷电子的crt监视器、友达广电的液晶显示板、厦门建松电器的电动机;在纺织鞋服方面,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则为中国制造提供了一个新的潜力市场。零关税必然会带来低成本,因此福建企业可将规模效应应用于东盟报价上,有益于提高成交量。目前,我省与东盟之间呈现的主要是一种规避贸易壁垒的区域性合作关系,企业利用关税优惠,将线纱、布料、鞋材等中间产品出口到东盟,再加工成鞋服成品后在当地销售,或使用东盟的配额出口到欧美地区。 

(三)以海西建设为依据开展投资合作 

海峡两岸的经济融合,无疑为东盟十国加速发展创造更多机会。东盟是台湾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福建省可以结合国家“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战略,积极寻求与尚未被纳入自贸区的中国台湾地区分享自贸区的优惠政策,台商可以通过在福建建立合作基地来拓展东盟市场。目前在福建从事加工贸易的台资企业,销往东盟地区的产品占很大比重。海西建设可以加强台商在福建投资,从地缘、人缘还是从合作的基础等方面得到很多的便利。利用在福建已设立或者进一步设立的投资合作平台,台资企业出口东盟各国的产品将同样有机会享受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各项优惠政策,这对于促进福建与东盟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促进。 

三、福建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发展的对策 

(一)加大对东盟自由贸易区国家的直接投资 

首先,要积极引导福建民间资本投向东盟。调查数据显示福建民间融资金额仅次于浙江,但是由于大量的民间资本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机会而处于闲置的状态,去东盟投资一方面可以为这些富余的民间资本找到出路,另一方面,对于福建民间资本来说,进一步扩大东盟合作的机遇已经到来;其次,加大对东盟各国“边际产业”转移力度。新加坡和文莱在人均收入水平上居东盟国家的第一层次;马来西亚和泰国属于第二层次;印尼和菲律宾属于第三层次;越南、缅甸、老挝和柬埔寨是第四层次。东盟这种多层次的经济水平与产业结构,使得福建企业在东盟中下游国家进行投资有着独特的优势,可以成为福建转移“边际产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重要场所。东盟中下游国家劳动力价格低廉,并且实施了许多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这些国家的经济与福建有很强的互补性,同时文化背景方面的类似性构成了东盟国家的区位比较优势,可以减少福建投资的进入障碍;再次,引导台商以与大陆商家合资方式投资东盟。 

(二)利用产业结构互补,进一步扩大双方经贸合作 

东盟各国与福建贸易互补,特点各异。工业方面,福建产业基础完备、产品性价比高,建材、船舶、汽配、纺织服装、鞋类等产品出口优势明显,东盟为其提供6亿人口的大市场,同时也是福建资源型、原料型产品、高科技零部件的重要来源地;农业方面,相对于东盟优质水稻、棕榈油、橡胶和热带水果等,福建深加工的水产品、蔬菜以及柑橘等具有互补优势;服务业方面,福建在建筑、海运服务等方面竞争力较强,而东盟则在航空运输、金融、酒店、会展、旅游服务方面独具特色。根据比较优势原理,结构互补性就是进一步扩大经贸合作的直接驱动力。因此,双方应充分利用这种贸易互补性,加强合作交流。 

(三)改善民营企业的管理机制,加大开拓东盟市场的力度 

福建省民营企业应着力发展优势资源和特色产品产业群,通过产业集群的方式,在东盟国家打造强有力的、具有保税功能的特色产业区,鼓励并带动相关企业进行投资,以现有优势产业的多元化战略来拓展区域产业集群的宽度,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区域产业的附加价值,构建福建—东盟国家中小企业合作的平台。 

(四)加强企业跨国经营人才的队伍建设 

高素质的从业人员队伍是适应市场竞争的基石,也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的现实和长远需要。因而,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吸收优秀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将是企业壮大自身规模、开拓东盟市场的紧迫任务。首先,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地分析人力资源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和机遇,从制度上建立起完整的人才体系,有针对性地招揽人才;其次,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积极创造条件,重视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留住高素质人才。 

(五)政府要构建投资促进体系与服务体系 

政府在企业开拓东盟市场中扮演着“守夜人”的角色,其支持体系是促进福建企业海外投资的制度保障,因此,政府应着重提供经济合作的政策和制度环境等服务。首先,政府应进一步健全信息服务体系。政府应发挥和利用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等投资促进平台,加快电子商务网络建设,加大信息服务力度,不断增强中介机构在促进对东盟的出口和投资中的地位,协助民营企业产品的出口,引导发挥涉外经济咨询、法律、会计、市场调研等中介机构作用,为福建民营企业海外投资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和保障;其次,政府应进一步简化手续,简化项目核准,以高效的管理和服务降低企业行政成本。 

建材进出口贸易篇(6)

摘 要:国际贸易实务作为一门实践性的科学,主要反映国际货物买卖的内在规律及其表现形式。目前,国际贸易实务的教学偏重理论,不同类型和层次的院校在教学内容上缺乏明显差别,教材不能很好地满足外贸实践的需要,对该课程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教学手段以及教材的编纂等微观层面。如何增强课程的实践性和时效性,如何加强校际合作以整合资源,如何细分课程以彰显特色成为当前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建设和改革的重点。 关键词: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建设;课程改革 《国际贸易实务》主要涉及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国际金融、国际运输与保险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与基本知识的运用,是国际贸易专业的主干、核心课程之一。设置此课程的目的就是要探索并总结国际贸易实践的一般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进一步指导实践。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具有如下特征:一是注重操作性和实践性。学生学习该课程后能从总体上把握进出口业务操作的全过程,并熟练掌握具体操作的细节,具备比较丰富的国际商务知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实际业务操作能力。二是具有很强的综合性。该课程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外语基础和计算机处理能力,并要求掌握国际结算、货币银行学、市场营销学、经济法、保险学、国际物流等领域的相关知识。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在二十世纪初进入我国的高等院校。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国内学者开始立足本国国情,积极致力于国际贸易实务本土化研究。[1 ]新中国成立后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贸易的全面恢复,许多大专院校纷纷设立国际贸易专业,一大批国际贸易实务教材相继问世,涉及的对象几乎涵盖国际贸易实践的所有环节。各院校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建设上不断创新,努力尝试双语教学、实践教学和计算机辅助教学等模式。当前,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建设要从国际贸易实践的一般规律及其所表现的新特点出发,紧密结合教学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的层次和对象,同材施教,培养优秀的国际贸易专业人才。 一、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不能很好地理论联系实际 国际贸易实务在本质上是一门实践科学,该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必须与实践结合。然而,国际贸易专业毕业生在实际工作中,和其他专业的毕业生相比,除英语能力较强外,其他方面缺乏明显优势。这主要因为当前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片面强调理论知识和已有经验,在课堂教学中为了使授课内容能够以更加形象。生动、丰富的方式得以体现,过分注重计算机多媒体教学等教学模式,而不是将重点放在教学内容本身的时效性和操作性。教师的讲授从书本到书本,容易与外贸实际业务脱节。 2、教材编纂和选用方面比较混乱,教学内容滞后于实践 目前,开设有国际贸易专业的院校多达数百所,这些院校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材编纂和选用上缺乏差异性和针对性。不同类型和层次的院校在教学内容和教学重点上大同小异,教材不能很好地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学生的教学需要。据统计,截止2007 年3月有关国际贸易实务的教材多达300 多个版本,这些教材虽名称各异,但在内容和结构体系上差别不明显。[ 2 ] (各院校之间缺乏充分的交流与合作,不利搞校教学资源的优化整合。此外,由于国际贸易局势变化较快,国际贸易实务教材往往滞后于实践。一般而言,新政策的出台和新理论的出现往往需要较长时间,而其作为教学内容被纳入教材则耗时更久。例如:UCP600 于2007 年7 月1 日正式生效,但许多2007 年以前出版的国际贸易实务教材仍然以介绍UCP500 条款为主,这类教材由于不能及时更新就会滞后于国际贸易实践,使用这类教材就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的需要。 3、实践性教学环节较少,学生动手能力差当前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普遍较弱,学生缺少体验进出口业务操作 过程的机会,很难全面、系统、规范地掌握进出口贸易的主要操作技能和操作方法,在审核和修改信用证,填制各种单证,报验报关和防范商业风险等方面都存在明显不足。另一方面,一般外贸用人单位在招聘人员时往往强调具有基本操作经验,而传统的教学模式培养出的学生因缺乏实务操作技能,满足不了用人单位的要求。学生动手能力差对其在外贸行业的就业将产生不利影响。 4、部分专业教师缺乏外贸实践经验 专业教师与实际的外贸业务脱节,不利于实践课内容的教学。部分讲授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师是毕业后留校或直接分配到高校,理论知识掌握较好,但是缺乏直接的外贸工作经历,讲授国际贸易实务实践课程时显得力不从心。有的教师甚至讲了多年实务课程却没有机会接触真实的外贸业务环节,也没有见过外贸业务中使用的各种单证。这种从“书本到一书本”,而不是“从实践到书本”的讲授,培养出的学生很难适应外贸实践的需要。 5、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建设具有趋同性和粗放性 贸易理论的研究重点在于国际贸易的原因及其利弊得失,贸易政策的研究重点在于国际贸易的政策措施及政策效果。国内各科研机构和高校之间多年来在贸易理论与政策的研究方面已初步形成较为明确的分工关系,但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建设方面仍存在粗放性和趋同性问题。各高校在实务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分工模糊,研究重点不能突出,缺乏特色。 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建设重点及改革方向 1、把握课程规律,理论联系实际 在国际贸易实务的课程建设中,首先要积极探索理论规律,努力建立一个教学、科研与实践互动的良性循环系统。通过科研和实践获得最新的信息和丰富的感性认识。这些感性认识通过整理分析,上升为理性认识,并在教材中及时地反映出来。此外,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尝试建立校内模拟实训室和校外实习基地: 校内模拟实训室 模拟实训是外贸专业教育的一个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实训可使学生熟悉外贸实务的具体操作程序,从而增强感性认识并从中进一步了解、巩固和深化已学过的理论、方法,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校内模拟实训室除包括实验台、传真机、业务流程展示板、模拟相关部门办公柜台及全套进出口业务的空白单证等硬件外,还包括软件设施,例如购买专业国际贸易软件或其他EDI 软件,在网上模拟传送订单、发票提单等各种单证,对进出日业务中的文件进行数据处理和资料交换,让学生扮演进口商、出口商、生产商。海关、税务、保险公司和银行等角色,熟练掌握进出口的成本核算、询盘、报盘、还盘等各种技巧,体会外贸实务中不同当事人的不同地位、面临的具体工作和互动关系,为将来步入工作岗位打下良好基础。 校外实习基地 在课程建设中各高校应发挥企业优势,不断拓展教学空间,积极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并与当地进出口公司、外贸公司、货运公司和保险公司等单位签订共建协议,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校外实习基地建成后,除定期向基地派遣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实习外,还可聘请实习基地经验丰富的外贸、外企人员参加教学培训工作,协助指导教师一起完成学生的实习和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校外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了动手操作的机会,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可为其今后的就业提供一定的门路。 2、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在教学模式上,可积极探索双语教学和网络课程教学:双语教学对于学生来说,不仅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而且还必须会运用英语与外商交流和谈判,如果专业英语知识掌握不好,就很难胜任工作。双语教学可以使该专业与国际接轨,有利于提高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培养出来的学生能够熟知国际统一的规则,有利于提升专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网络课程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表现并实施的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的总和。它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按照课程的教学目的和教学指导思想组织起来的教学内容;二是实现教学的网络支持环境。国际贸易实务网络课程的设计、构成和运转具有科学性、多样性、系统性和自助性等特征。 在教学方法上,可尝试采用如下方法:现场教学法,即若条件允许,让学生到业务现场去学习相关知识。例如,讲到国际货物运输时,可带学生到码头实地了解货物运输的全过程;讲到报关时,可带学生到海关了解进出口报关的各个环节等。学生通过在现场听、看。做,使一些看起来复杂的专业知识很快就能理解和掌握;模拟教学法,即提供一个仿真的国际商业环境,针对进出口贸易中业务函电的草拟、商品价格的核算、交易条件的磋商、买卖合同的签订、出口货物的托运订舱、报验通关、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贸易文件制作和审核等主要业务进行专项训练。通过大量的模拟操作练习,学生容易了解和掌握进出口交易的基本流程和主要的操作技能;案例教学法,即教师把经过筛选、组织、编写的国际贸易活动中的典型事实与材料引入到课堂教学中来,引导学生深入角色,开展自主探究式学习。在教学中还可聘请外贸企业、海关、银行、商检等部门的专业人员走上讲台,介绍业务实际操作中成功的经验和教训,通过“现身说法 ”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和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案例教学可缩短教学情景与实际生活情境的差距,是沟通理论与实践,把认知性和感受性学习方式很好地融合起来的一种教学方法。 3、注重教材建设,增强区分度 国际贸易实务教材,在内容上要充分体现国际货物买卖的一般规律。教材的内容,要根据教学对象的不同,区别对待。现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已经覆盖了从博士到中专的所有教育层次。国际贸易实务教材要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的需要,根据实务教学的不同层次,在内容和结构上均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具体表现在面向本科以下读者的初级入门教材,应体现国际货物贸易最基本的内容,主要是具体的业务流程和业务知识,必要时可附插图和单据样板;中高级外贸实务教材,主要面向本科以上读者,以及已经有一定实践经验,需要进一步提高的中高级业务人员。中高级教材侧重国际货物买卖的发展渊源和基本规则,其主要目的在于揭示国际货物买卖的一般规律和运行机制。 4、师资队伍培养 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建设中,师资队伍的建设尤为重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重视来自实际部门的意见和反馈,不断提升教学质量。任课教师要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高度。加强教师队伍的培养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组织教师外出进修,多与同行切磋技艺,提高教学质量;组织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在与同行的交流中可以获取前沿的学科知识以及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经验,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聘请外贸公司、银行国际业务部、外运公司、商检部门、海关等对外贸易有关单位的专家进行信息交流,不断吸取最新的国际贸易实务方面的信息和动态。 5、细分课程,注重特色 高等院校学科发展的重点,要符合高校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同时考虑现实的需要与可能。目前,国际贸易纯理论和政策研究,对多数高校的国际贸易专业而言,未必适合作为其专业发展重点,但在国际贸易实务领域却可以独辟溪径,各显所长。例如,纺织、服装、食品、医药、文具、五金、机械、汽车和IT 等行业均是外贸实务课程细分的方向。各院校可以结合自身优势在国际贸易实务学科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目前,课程细分的时代已初现端倪,相关教材也开始出现。例如,现代汽车国际贸易实务、服装国际贸易实务等教材便是课程细分过程中典型的代表。 6、加强合作,与时俱进 国际经贸合作的迅速发展为国际贸易学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随着我国进出口经营权的下放,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迫切需要一批既了解中国市场游戏规则、又掌握国际操作手法的人才。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建设上积极开展国际国内合作能满足当前外贸实务发展的需要。目前,国内已经启动了全国性的国际贸易实务高级研讨会,借此加强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事单位在国际贸易实务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此外,在国际贸易实务的建设中要及时补充国际经贸领域最新进展及前沿内容。国际经贸局势瞬息万变,必须注重国际贸易教学的时效性。课程建设中必须不断学习,跟踪专业学术前沿问题,更新知识结构,时刻关注我国对外经贸政策、措施的发展变化和国际经贸最新动态,将国际贸易方面的最新知识反映到教学中来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建材进出口贸易篇(7)

木材是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原材料。近年来我国木材加工业尤其是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对木材资源需求大幅增加,国内供给不足使我国不得不大量进口木材。2012年我国进口原木3789 万m3,进口锯材2063万m3。由于俄罗斯森林资源十分丰富,拥有世界五分之一的林地和四分之一的木材蓄积量,加之地理位置的优越性,连读多年成为中国最大的进口木材来源国。然而,近年来,俄罗斯为发展本国木材加工业,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大力引进外资,实现木材的就地加工,并大幅提高木材出口关税,限制原木出口,使中俄木材贸易和林业合作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基于此,本文通过对绥芬河木材市场和企业的实地调研,根据中俄木材贸易的新动态,对中俄林业合作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一、中俄木材贸易的特点分析

俄罗斯广阔的森林面积和优质的材种,使其一直占据着中国木材进口来源地的首要位置。尤其是1998年特大洪水灾害,我国实施“天保”工程以来,为了弥补国内木材不足的缺口,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木材进口,如实行进口原木零关税政策、进口木材加工复出口政策和边境小额贸易增值税减半政策等,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中俄木材贸易的发展。

 

(一)原木进口逐渐减少,锯材进口快速上升

从原木进口来看,近年来我国进口俄罗斯原木呈现了先快速上升,后缓慢下降的变化趋势。2000年我国进口俄罗斯原木593.09万m3,此后几年由于国内木材产量下降和木材加工业的发展,原木进口持续增加,上升到2007年的2539.57万m3。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房地产市场低迷,木制品消费减少,我国进口俄罗斯原木连续4年出现下降,2012年进口量仅为1118.30万m3。从占我国进口原木的比重来看,2000年至2012年俄罗斯原木平均占据我国进口原木的53.79%,成为中国最大的原木进口来源地。2000年俄罗斯原木占我国原木进口的43.57%,2001年到2009年每年占到进口总量的一半以上。2008年以来,受俄罗斯减少原木出口、提高木材出口关税影响,我国进口俄罗斯原木的比重开始下降,2012年已经降至29.51%。

 

与原木进口的波动变化不同,我国进口俄罗斯锯材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2000年我国进口俄罗斯锯材仅为15.75万m3,2005年进口量首次突破100万m3,达到105.67万m3。此后,随着我国进口俄罗斯原木逐渐减少,进口锯材增长较快,2012年进口量达到617.93万m3。然而,俄罗斯锯材占我国锯材进口的比重仍然较小,2000年至2012年平均为19.56%。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俄罗斯锯材已经占到我国锯材进口的29.95%,有赶超原木进口的趋势。

 

(二)边境贸易是中俄木材贸易的主要方式

在中俄木材贸易发展过程中,边境贸易一直是木材贸易的主要方式,俄罗斯木材大都通过中俄边境口岸进入中国。中俄木材边境贸易的发展,一是由于俄罗斯木材集中在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与中国东北部气候条件和树种结构较为相似,容易被市场接受;二是中俄边境的地缘优势明显,交通运输条件便利,已经建成绥芬河、满洲里等边境口岸,便捷的铁路和公路运输为中俄木材贸易的开展提供了保证;三是中国政府的支持政策,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实行边境小额贸易政策,将进口木材关税和增值税减半以促进中俄边境贸易的发展。

 

(三)进口木材落地加工占据主导地位

在我国进口的俄罗斯木材中,一般先在口岸城市进行初级加工,再流通到国内其他木材市场和加工企业。以绥芬河为例,目前拥有木材进口贸易企业210家,木材加工企业700余户,从事木材行业的务工人员达到2万余人,年木材落地加工能力约350万m3、精深加工能力约60万m3。2001年12月,国家林业局、外经贸部、海关总署批准绥芬河为黑龙江省唯一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试点口岸,加工锯材出口不受配额限制。2009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在绥芬河成立木材检验检疫部级重点实验室,有300余项检测标准,年可检各类林木产品1500万t。2003年以来,绥芬河用于落地加工的木材约占进口木材总量的一半,加工产品包括木家具、人造板、木质装饰材料等,落地加工在中俄木材贸易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四)对俄林业投资规模持续扩大

随着俄罗斯木材贸易政策转变和木材出口关税提高,俄罗斯原木出口量将继续减少;同时日本、韩国、丹麦、荷兰等国的木材加工企业在俄罗斯林业投资不断扩大,森林采伐和木材精深加工就地实现终端化,进口俄罗斯木材竞争日趋激烈。中国木材贸易企业进口俄罗斯木材的难度加大,进口成本的上升又导致企业利润压缩,对俄林业直接投资成为中俄林业合作的新方向。近年来我国对俄林业投资快速发展,当前仅绥芬河就有境外森林资源开发和木材加工企业80余家,投资方式以中资公司为主,部分企业与俄罗斯境内企业成立了合资公司;在俄从事森林采伐及加工类项目98个,投资总额3亿美元,在俄罗斯境内租赁及购买林地共计513.3万hm2,主要分布在滨海边疆区、阿穆尔州、哈巴罗夫斯克州等地,专门从事森林采伐和木材加工进口,形成了具有相当规模的、横跨境内外的集采伐、仓储、运输、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产业体系。

 

二、中俄木材贸易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经营松散,抗风险能力弱

哥本哈根气候峰会以来,国际木材市场消费快速增加,木材供给日益短缺。我国木材加工企业在俄罗斯木材进口中,虽然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并且具有天然的地域优势,但由于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企业之间缺少合作沟通,经营分散没有形成利益联盟,导致对俄话语权不高。同时,随着俄罗斯木材销售价格、运费、关税的提高,我国进口木材的海关限价也相应提高,导致进口成本水涨船高,企业经营压力持续增加。在税费方面,例如绥芬河进口商品中,化肥进口关税仅为1%,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而原木进口环节增值税为13%,锯材进口环节增值税为17%。2008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促进边境贸易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边境小额贸易方式进口的商品一律照章征税,以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代替边境小额贸易进口税收减半政策,这也造成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抗风险能力减弱。